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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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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看/说/想来”的主观化

“看来”“说来”“想来”这三个词在现代汉语中都可以作为副词,表示相类似的含义,例如:

我们在省里只晓得有汇丰银行汇丰洋票,几年头里,兄弟在上海的时候也曾使过几张,却不晓得有许多的银行。依兄弟想来,只有汇丰同我们中国人来往,余某人的这银子大约是放在汇丰,我们只消到汇丰去查就是了。(《官场现形记》第三十三回)

二十世纪已接近末尾,如果没有突然地不幸事件,我们看来要成为跨世纪的一群了。(余秋雨《十万进士》)

王短腿这续弦的媳妇儿,说来跟你倒还有几分关系。(刘心武《贾元春之死》)

通过分析这几个词在以上例句中的作用,我们认识到:它们都是属于情态部分,表达说话者对命题真实性的主观态度;对句子的命题,表述的不是一个客观事实,而是言说者的主观推断。

4.1感知动词的认知义及其主观性

“看”和“说”是作为视觉动词和言说动词的,而“想”从词义上分析,本来就是表示的人的心理活动,它是一个典型的认知动词。但在以下的句子里,“看”和“说”的词义演变的虚化,和“想”一样,在句中表达认知意义,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的“认为”:我想他是正确的。

我看他是正确的。

我说他是正确的。

李明(2003)、董秀芳(2003)讨论了汉语言说动词引申认知义的情祝,李明(2003)还介绍了国外关于表感知的词向表认知义引申的趋势。说明视觉动词和言说动词向认知动词的引申具有语言共性,如英语中的视觉动词see,英语的言说动词say,等也都可以表示认知意义。“看来”“说来”的本义都是表感知的动词,它们虚化和主观化的第一步也是引申出认知义,表示“认为、推断”等意义。

张伯江(1997)谈到汉语里的传信表达主要有三种形式,其前两种是:一为表示信息来源的形式,多用插入语来表达。二为表示说话人对事实真实性的态度,往往是用一些副词来表达。其实汉语里这两种方式都可以用“看来”“说来”“想来”来表达,例如:这件事据他看来(想来、说来)是你不对。

这件事据我看来(想来、说来)是你不对。

这件事看来是你不对。

从以上例句中,我们可以分析得出,“看来”“说来”“想来”这三个词经历了由动作动词到认知动词再到情态副词,词义逐渐虚化,主观性逐步增强。

4.2“看/说/想来”的虚化和主观化

“看来”本来是作为一个视觉动词,表示用眼睛的观看、观察,相当于“看上去”“看起来”的意思。据ccl语料库中的语料分析,在唐代就已出现,但实际应用不多。其意义主要还是以“看”为主,如例句。到了宋代,视觉动词“看来”虚化为认知动词,表示对某事的认识推断。可以直接作主语,也可以包含在介词结构中,主要连接在“据,以,待,在”的后面,如例句。“看来”典型的副词用法到现代才开始广泛应用,在句中可以出现在主语和谓语之间,如例句。

遥夜看来疑月照,平明失去被雾迷。(唐·方干《东山瀑布》)

凡天地之间眼前所接之事,皆是物。然有多少不甚要紧底事,舜看来,惟是与人伦最要紧。(北宋《朱子语录》)

我是想,他的妈妈过世了,哥看来只能冤沉海底了,好好一个家全完了。(石言《秋雪湖之恋》)

“说来”本是言说动词,意思相当于“说起来”,其用法最早出现于唐代,如例句。由于说的内容就是思考的结果,所说即所想。所以“说来”很自然地演变为认知动词,在元代就可以见到,表示根据以上所说来推断,如例句。类似于副词的用例,在清代偶尔可以见到,发展到现代汉语才逐渐增多,如例句。

有计但知说来,一任与娘子鞭耻。后妻报言瞽叟:不鞭耻万事绝言。(五代《敦煌变文选·舜子变》)

刘太后有十分狠毒,一时嫉妒。全不想万载江山,只侍使千般恶计,百样亏图。将宫女,寇承御,暗行嘱咐,把太子珍可可著他死生别路。(仁宗云)这等说来,那太子正是寡人。可不多亏了你两个救驾之功。你还把向后的事,细锐一遍,寡人试听者。(《全元曲·无名氏·金水桥陈琳抱妆盒》第四折)

刘老一见,便道:“贤弟不要如此。但不知赴京费用可得多少呢?”范生道:“此事说来尤其叫人为难。”(《三侠五义》二十三回)

“想来”的主要意义与“想”类似,在元代以前很少见。根据语料分析,在《全元曲》中有116例。主要表示“思考”的意思,其后面多表示思考的过程和结果,如例句。有时,“想来”后没有思考的过程,只是对某一事件的看法,这时“想来”所表示的就是一种判断,相当于“认为”的意思,如例句。“想来”作为副词充当句子成分的比较典型的例子,到清代开始出现,如例句。同时“想来”作为认知动词,其认知主体主要是用于介词之后,且不能作主语,表示其作为认知动词的功能在逐渐弱化,如例句。

事要前思,免劳援悔。谁想朱置臣得了官,肯分的除授在俺这会稽郡做太守。我想

来,他若说起这前情,俺可怎了也?(《全元曲·无名氏·朱太守风雪渔樵记》第三折) 孩儿,作习文武科,也学得是也。我想来,则不如不会倒好。(《全元曲·狄君厚·晋文公火烧介子推》第三折)

这样商量定了,过了明日后日两天,就可上路,也省得伯父上上下下人马山集的在此久住。这话,伯父想来再没个不依我的。(《儿女英雄传》第二十回)

据小弟想来,五弟这一去,凶多吉少。(《三侠五义》第一〇三回)

4.3本章小结

主观化本质上讲的是一种语义——语用演变,即“意义变得越来越依赖于说话人对命题内容的主观信念和态度”。“看、说、想”这三个认知义动词在使用过程中共同表现出一种从“动作义”到“认识情态义”,再由“认识情态义”到“话语标记”这样一种主观性不断增强的过程。“看来”“说来”“想来”这三个词在词义和用法的演变过程中,“看来”和“说来”本来是作为视觉动词和言说动词,它们先是由这种本义虚化出认知义,与认知动词“想来”并齐,然后一起向着情态副词演变。这是一个语义虚化,功能语法化的过程。作为动作动词,“看来”和“说来”的施事既可以是说话者,也可以是其他的人,但作为认知动词,其认知的主体主要是说话者,到了情态副词阶段,就只是表达说话者对一个命题的态度了。

“看来”“说来”“想来”的整个演变过程是主观性不断增强的过程。“主观性”其实是指说话人在说出一段话的同时表明自己对这段话的立场、态度和感情,从而在话语中留下自我的印记。“主观化”则是指语言为表现这种主观性而采用相应的结构形式或经历相应的演变过程。“看来”“说来”“想来”的语义由最初的表示认知义的动作到表示根据一定的客观情况进行主观思维判断再到表示说话人的揣测、估计,实现了从表达客观命题到表达主观情态的转变,主观性逐渐增强,符合主观化的过程。

指示语_自我中心性和主观性

指示语:自我中心性和主观性 摘要:自我中心性是指示语的最基本的特性。自我表达是说话人的主观性的反映,所以主观性亦为指示语的基本特征。 关键词:指示语;自我中心性;主观性中图分类号:H030 文献标识码:A * 收稿日期:200727 作者简介:贾军红(1973 O 图1,Buhler :117 比勒认为,如果用此图表示人类语言的指示场的话,有三个指示词必须放在原点O 的位置,即“这里”、“现在”和“我”。或者说,指示场(或指示坐标)是以说话人“我”、说话时刻“现在”及说话地点“这里”为中心(或原点),指示语的意义便是在这样一个指示场中获得填充的。只有当“我”确定后,才能确定 “你”和“他”;只有当“现在”确定之后,才能确定“过 去”和“将来”;只有当“这里”确定后,才能确定“那里”。 后来研究指示语的学者们大多沿袭了Buhler 的“我—这里—现在”的系统,普遍承认指示语具有自我中心的特性。罗素(Russell B.)对指示语也有专门的研究。罗素把指示语称作自我中心词(egocentric particulars ),并认为“自我中心词的意义会随着说话人及其所在时空位置这一变量的变化而变化,这类词中最基本的四个词是‘我’、‘这个’、‘这里’和‘现在’”。(转引自孙蕾,2002) 在指示语研究中具有重大影响的另一位学者是莱昂斯(Lyons J.),他在专著《语义学》(1977)中对指示语的具体问题作了深入细致卓有成效的研究。他指出,指示是人称代词、指示代词、时态和其他一些语法及词汇手段的功能,这些语法及词汇的手段将话语与言语行为的时空坐标联系在一起。典型的语境是以自我为中心的,就是说,说话人给自己安排了ego (自我)的角色,叙述每一事物都以他自己的视角为出发点,他处在语境时空的零点位置。(孙蕾,2002) Levinson (2001:63—64)认为,指示系统是以自我为中心的,即指示词语的中心或指示中枢(deictic centre )是:(i )中枢人物是说话人,(ii )中枢时间是说话人说话的时间,(iii )中枢地点是说话人在说话时间所处的位置,(iv )话语中枢是一句话中说话人当时正说到的部位,(v )社会中枢是说话人相对于说话对象的社会地位和等级。 认知语言学家Langacker (2001:267)把指示中 第21卷第2期2008年3月 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Changchu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Vol.21No.2 Mar.2008 贾军红(许昌学院,河南许昌,461000)

主观性与主观化

主观性VS主观化 主观性是指语言的这样一种特性,说话人在说出一段话的同时表明自己对这段话的立场、态度和感情,主观化是指语言为表现这种主观性而采用相应的结构形式或经历相应的演变过程.重视这方面的研究跟近来语言学人文主义的复苏有关,特别是功能语言学、语用学、认知语法的兴起,使长期以来占主导地位的结构语言学和形式语言学所主张的科学主义受到挑战. 从索绪尔开始,共时和历时成为许多语言学家研究语言现象的视角,即单一时间点上的语言结构( 共时的) 和两个或两个以上时间点之间演变的语言结构( 历史的或历时的) 。共时是横向的,主要是指语法,包括语法单位、规则和词汇项( 连同它们的意义) 的系统。与之相对的历时是纵向的,主要研究把语言的共时状态和同一语言的连续状态联系起来的一系列变化。主观化是语言形式经过演变或者表达主观性的功能的过程,对于主观化的研究,也主要分为共时和历时两个角度。 从近十年国内关于语言主观性和主观化的研究来看, 其研究重点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语言主观性的表现方式; 二、历时演变中的主观化问题。到目前为止, 这两个方面的研究已经取得了很多成果。这些成果从很大程度上表明, 语言的主观性和主观化研究已初具规模, 并已进入重要发展阶段。 语言主观性的表现方式是近十年来国内语言主观性和主观化研究探讨最多的内容。从整体上来看, 这些内容主要涉及指示语、副词、时体、情态及某些结构和句式等。 词汇化VS语法化 从历史和功能角度出发认为词汇性与语法性不是截然分裂的, 是一个从较高的语法性、能产性到较低的语法性、能产性的连续体。同时她们认为词库最好理解为总藏( inventory), 它包含了所有能产与非能产、实义或非实义的形式。词库是一个非能产、半能产、能产的连续体, 相应地也是从词汇性到语法性的连续体。从共时看合词汇性与合语法性存在一个斜坡( cline), 合词汇性处于半能产与非能产之间, 取决于组构的程度; 合语法性处于半能产和能产之间, 取决于结构融合的程度。从历时看, 合词汇性与合语法性也存在一个斜坡, 词汇化的演变是从半能产到非能产; 语法化则是从半能产到能产。所有的词汇化和语法化都是采用并产生新的形式进入总藏, 并且调整整个总藏的结构、功能等。这个新形式既可是词汇性的, 也可是语法性的, 到底采用何种形式, 取决于词汇性和语法性哪个更强一些。 从共时看, 词汇化在一定程度上是指概念表征和句法之间存在某种联系, 以及这种联系是如何被形式化的。在共时词汇化的研究中, 探讨最多的是在语法结构中词汇插入的各种类型框架。从历时看, 词汇化一词有各种不同含义, 主要有以下几种: 直觉上和最宽泛意义上的词汇化, 指的是进入词库, 成为词库中储存的规约性成分和整体性的单位像许多其他语言单位一样, 词汇化和语法化看起来往往很难分得一清二楚: 不管是从共 时或历时的角度, 还是从演变的过程、结果来看, 抑或是从理论建构模式等来看, 都是如 此。第一个把词汇化和语法化作为完全对立现象的学者是Jakobson, 他认为词汇化是非强制性的, 而语法化是强制性的(转引自Lehmann 1995[ 1982]: 6)。这成为此后众多词汇化与语 法化关系探讨的滥觞。 一些学者认为二者最大的不同在于截短、类转、缩略等都是词汇化所特有的现象, 可以公认为语法化单向性的反例。但 B rinton 和Traugott( 2005: 76) 88)把这些作为构词法, 而不是词汇化, 认为二者更重要的不同在于: 词汇化是否可以被称为语法化的颠倒或相反的过程。她们认为具体的不同主要集中在以下两种相反的观点。一种是赞成词汇化是一种去语法化( degrammaticalization, 也称为非语法化)。Kurylow icz( 1975[ 1965] )把词汇化看作是和语法化相反的过程。 关于词汇化与语法化的争议, 归根结底在于对语法、词库、语言演变、词汇性与语法性

联系实际谈谈主观能动性和客观规律性关系的理解

联系实际谈谈主观能动性和客观规律性的关系 摘要:通过研读《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了解到尊重客观规律与发挥主观能动性是辩证的统一。尊重客观规律是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前提;正确发挥主观能动性,才能认识和掌握客观规律。人们对客观规律认识愈深刻、全面,主观能动性愈充分地发挥。那么,如何认识和把握主观能动性和客观规律性的辩证关系成为关键。 认识主观能动性和客观规律性 物质是第一性的,物质决定意识,客观规律是客观存在的,必须尊重客观规律。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是认识、掌握和利用客观规律的必要条件,因为客观规律是隐藏在事物内部的。要正确地认识必须通过实践,依靠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利用客观规律改造世界。 尊重客观规律和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是相辅相成的,辩证统一的。既要尊重客观规律又要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把坚持唯物论和辩证法有机统一起来。 尊重客观规律是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尊重客观规律,才能更好地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人们对客观规律认识愈深刻、全面,主观能动性愈充分地发挥。如果违背客观规律,就会受到它的惩罚。 主观能动性和客观规律性辩证关系的原理是我们反对唯心论,形而上学,反对“右”的和“左”的错误思想的武器,否认客观规律性,夸大人的主观能动性,就会陷入形而上学的泥坑,其表现为“精神万能论”,在革命和建设中往往会导致超越历史发展的阶段。在政治上会犯冒险盲动的“左”的错误。夸大尊重客观规律性,否认人的主观能动性,就会陷入形而上学机械论的错误。其表现为“宿命论”,

在革命和建设中,往往会导致落后于历史发展的阶段,在政治上开历史的倒车,犯“右”的错误。 如何把握主观能动性和客观规律性的辩证关系人们在实践活动中要达到预想的目的,就一定要使自己的思想符合客观事物的发展规律,如果不符合,就会在实践中失败。因此,正确理解把握主观能动性和客观规律性的辩证关系,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是一个重要问题。 首先,必须尊重客观规律。就例如:有个急性子的宋国人,日夜盼望稻田里的稻子快些长大。可是,稻子是要慢慢长的,不能照他想的那样长的那么快。有一天,他想出了一个妙计:下得田去,把每棵稻子都从土里拔高了一些。“好累啊!辛辛苦苦干了一整天!不过,田里的稻子倒是都长高好些了。”他的儿子听说田里的稻子长高了好些,连忙跑到田里去看。可是,糟糕得很,田里的稻苗的叶子,都开始枯萎了。这说明了违反事物的发展规律,急于求成,反而坏事。 其次,在尊重客观规律的基础上,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主观能动性也叫自觉能动性,在这个充满竞争、充满压力的知识经济时代,我们大学生的聪明才智,那种崇尚自由、自我的性格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发挥,社会的大熔炉为每一位又才能的同学提供了发展和实现自我价值的机会。但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呢?大一适应,大二享受,大三迷茫,大四后悔,这是存在的,我们必须看到我们人群中的这批人,还有这样一种现象:有一些同学满怀着一腔热血,踌躇满志,誓要干出一番大事业,当碰到一点困难、一点挫折的时候就心浮气躁,抱怨叫苦,摆不正心态,其实这时我们应该正视困难,分析问题、去解决。当我们看到这样的现象不应该是麻木的,我们应透过现象看本质,是什么呢?是主观能动不够,是自觉能动不够。有的同学说“没办法,我怎么也学不好,功夫用了很多,还是没长

语言的_主观性_和_主观化_

2001年7月 第33卷 第4期 外语教学与研究(外国语文双月刊) Foreign Language Teaching and Research(bimonthly) J uly2001 Vol.33No.4 ?语言学? 语言的“主观性”和“主观化”  沈家煊 提要:本文综述当前国外关于语言“主观性”(subjectivity)和“主观化”(subjectivisation)的研究情况。 “主观性”是指语言的这样一种特性,说话人在说出一段话的同时表明自己对这段话的立场、态度和感情,“主观化”是指语言为表现这种主观性而采用相应的结构形式或经历相应的演变过程。重视这方面的研究跟近来语言学“人文主义”的复苏有关,特别是功能语言学、语用学、 “认知语法”的兴起,使长期以来占主导地位的结构语言学和形式语言学所主张的“科学主义”受到挑战。文章首先对研究比较集中的三个方面作了介绍,即1)说话人的视角(perspective);2)说话人的情感(affect);3)说话人的认识(epis2 temic modality)。对“主观化”的研究有侧重历时相和侧重共时相两种取向,前者以E.Traugott的“语法化”(grammaticalisation)研究为代表,后者以https://www.wendangku.net/doc/b911970667.html,ngacker的“认知语法”为代表。本文对这两种取向的差异和相通之处作了介绍。 关键词:主观性、主观化、语法化、认知语法 [中图分类号]H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0429(2001)04-0268-8 一、什么是“主观性”和“主观化”? “主观性”(subjectivity)是指语言的这样一种特性,即在话语中多多少少总是含有说话人“自我”的表现成分。也就是说,说话人在说出一段话的同时表明自己对这段话的立场、态度和感情,从而在话语中留下自我的印记(参看Lyons1977:739)。“主观化”(subjectivisation)则是指语言为表现这种主观性而采用相应的结构形式或经历相应的演变过程。按照这个定义,“主观化”既是一个“共时”的概念,即一个时期的说话人采用什么样的结构或形式来表现主观性,又是一个“历时”的概念,即表现主观性的结构或形式是如何经历不同的时期通过其他结构或形式演变而来的。当前对“主观化”的研究取向,有人侧重“共时”,有人侧重“历时”。 人们早已注意到语言的“主观性”。有的语言表现“主观性”的形式很明显,例如日语,说日语时几乎不可避免地要用明确的语言形式来表达说话人对所说内容和对听话人的态度或感 情。因此日本的学者很早就开始注意日语中的“主观性”成分。像英语这样的语言“主观性”的表现方式比较隐晦,但仍然大量存在。Ben2 veniste(1971:225)指出:“语言带有的主观性印记是如此之深刻,以致于人们可以发问,语言如果不是这样构造的话究竟还能不能名副其实地叫作语言”。然而在结构语言学和形式语言学占主导地位的情形下,语言学家对语言的“主观性”长期不予重视。这主要是因为他们认为语言的功能就是“客观地”表达命题,不愿意承认话语中还有表现自我的主观成分。对语言“主观性”的研究因而至多限于文学研究的范围,而没有进入语言学的领域。连四卷本《语言学国际词典》(Bright1992)都没有给“主观化”列条。Lyons(1982:103)指出:“现代英美语言学家……一直有一种唯理智论的偏见,即认为语言基本上是(即便不完全是)用来表达命题式思维的。” 近些年来,语言学家开始对语言的“主观性”和“主观化”给予充分的关注,这跟近来语言 862

语言的主观性

语言的主观性 本文综述了沈家煊先生近十年的相关研究,简单介绍了沈家煊先生运用认知语言学原理进行研究的相关论文,重点阐述了语言的主观性及汉语语法教学方面的论文。“主观性”是语言的一种特性,即说话人在说出一段话的同时表明自己对这段话的立场、态度和感情。 标签:认知语言学主观性汉语语法教学 一、认知语言学 认知语言学不是语言学的一个分支,而是跟生成语言学一样代表一种解释语言现象的路向(approach)。认知语言学对语言持这样的一些假设: 1.语言能力是人的一般认知能力的一部分,因此语言不是一个自足的系统; 2.句法不是语言的一个自足的组成部分,跟语义、词汇密不可分; 3.语义不仅仅是客观的真值条件,还跟人的主观认识密切相关。 沈家煊先生的大部分论文中都渗透着认知语言学的相关理论。《认知语法的概括性》以三个个案研究为例来说明认知语法以追求概括性为首要目标,力图找出一些基本的认知原则对语言不同层次、不同方面存在的并行现象作出同一的解释。《转指和转喻》从认知语言学对待转喻的观点出发,论证汉语“的”字结构转指中心语的现象本质上是一种“语法转喻”。转指的规律跟认知上转入的规律基本一致。《“在”字句和“给”字句》以“在”字句和“给”字句为例,说明只有把握句式的整体意义,才能解释许多分词类未能解释的语法现象,才能对许多对应的语法现象作出相应的概括。句式整体意义的把握跟心理上的“完形”感知一致,都受一些基本认知原则的支配。沈家煊先生在介绍语义演变的动因和机制时,也运用了语用学及认知语言学等语言学原理,阐释了语言演变不是源自语言本身,而是源自语言的使用,而且大部分是源自成人的语言使用。说话人和听话人在语用预测支配下的“在线”(on-line)交谈是语义演变的最主要的机制。语义既有语用的性质又有认知的性质,跟“转喻”和“隐喻”的认知能力有关。 《李白和杜甫:出生和“出场”——论话题的引入与象似原则》描述了语言的意义是客观和主观的结合,语言学的研究可以而且应该和认知心理学的研究结合起来。沈家煊先生认为“他是去年生的孩子”这类句子属于一种独立的句式,表达一种独有的“移情”义——主观认同,这种意义是糅合产生的“浮现意义”。主观认同句是语言“主观性”的一种表现,表达的是一种主观认同的移情义。 接下来我们重点探讨沈家煊先生近几年对汉语的主观性及汉语语法教学的相关研究。

汽车操纵稳定性主观评价试验方法和术语解释

汽车操纵稳定性主观评价试验方法和术语解释力的建立 试验路面:平直路面。 驾驶方式:车速在20km/h到最高车速80%间变换,从中间位置开始向左或向右转动方向盘,侧向加速度不超过0.4g。 评价内容:转向力开始建立的感觉以及随车速的变化。 驻车/低速转向力 试验路面:沥青或水泥路面。 驾驶方式:停车,发动机启动,均匀的转动方向盘至左右极限位置,手刹松开;低速转向车速10km/h左右。 评价内容:转向力的大小及是否存在周期或非周期性的波动。 力的水平 试验路面:中等半径的沥青或水泥弯道。 驾驶方式:以不同的车速通过同一个弯道,弯道中保持方向盘转角不变。 评价内容:转向力的大小及随通过车速的变化。 转向力线性 试验路面:平直路面。 驾驶方式:分别以40km/h、80km/h、120km/h的速度行驶,向左或向右转动方向盘,侧向加速度不超过0.6g。 评价内容:转向力的变化是否是逐渐增长的,不应有突然的变大或变小情况。 回正能力 试验路面:平直路面。 驾驶方式:车速在20km/h到最高车速80%间变换,向左或向右转动方向盘,达到中高侧向加速度。

评价内容:方向盘回到中间位置的表现,不应过快或过慢,超调量应小且振荡应快速衰减。 KICK BACK 试验路面:中等半径沥青或水泥弯道,弯道中有碎石或小坑等。 驾驶方式:在弯道内加速使侧向加速度增大到中高g。 评价内容:中高g下方向盘是否有回敲的感觉,以及回敲感的强烈程度。 中间位置力感觉 试验路面:平直路面。 驾驶方式:分别以40km/h、80km/h、120km/h的速度行驶,左右转动方向盘,转角不超过±10°。 评价内容:中间位置的转向力感觉。 转向间隙 试验路面:平直路面。 驾驶方式:分别以40km/h、80km/h、120km/h的速度行驶,以小角度左右转动方向盘。 评价内容:感觉中间位置左右无响应的角度范围,此范围应越小越好。 直线行驶能力 试验路面:平直路面。 驾驶方式:分别以40km/h、80km/h、120km/h的速度沿直线行驶,松开方向盘,并进行加速和制动,观察车辆是否跑偏。 评价内容:车辆在匀速行驶及加减速时是否跑偏及跑偏的严重程度。 转向摩擦感觉 试验路面:平直路面。 驾驶方式:分别以40km/h、80km/h、120km/h的速度行驶,向左或向右转动方向盘,侧向加速度不超过0.4g。 评价内容:评价是否有摩擦的感觉。

主客观相统一原则

主客观相统一原则 具言之,主客观相统一原则在定罪、量刑和行刑中的作用方式如下: 1.在定罪阶段上,主客观相统一原则表现为:犯罪的主观要件(故意、过失、目的、动机等)与犯罪客观要件(行为、结果、特定的犯罪前提等)的有机统一。 2.在量刑阶段上,主客观相统一原则具体表现为:一方面,在已然之罪上,犯罪是客观危害行为与主观恶性相统一,这是量刑的前提和刑事责任的主要根据;另方面,在未然之罪上,行为人的再犯可能即人身危险性(主观的)与罪前、罪中及罪后的各种个人表现(客观的)相统一,这是量刑必须予以考虑的根据之一,或者说是刑事责任的次要根据。不少学者主张,犯罪的本质是社会危害性与人身(主观)危险性的统一。 3.在行刑阶段上,主客观相统一原则主要表现为:主观的人身危险性的减轻及消失与征表人身危险性变化的罪犯的一切行为事实相统一。 立论基础 正确理解主客观相统一原则在中国刑法理论中的合理性和以及在司法实践中的正确运用,必须先了解其理论和立论基础。刑法关于犯罪与刑罚的规定以及司法上关于犯罪的认定与刑罚的适用,是应该重视行为还是行为人,旧派(刑事古典学派)和新派形成了行为刑法与行为人刑法的对立。客观主义和主观主义分别是旧派和新派在犯罪领域的基本立场。客观主义认为,刑事责任的基础是表现在外部的犯罪人的行为及其实害,或者说犯罪概念的基础,可罚性及其刑罚量的根据是客观行为及其实害。主观主义认为,刑事责任的基础是犯罪人的危险性格即反复实施犯罪行为的危险性,或者说犯罪概念的基础,可罚性及其刑罚量的根据是危险性格。但是,客观主义不是客观定罪,主观主义也不是主观定罪。他们并没有在强调一面而否认另一面,只是将另一面绝对化或依附于一面而存在。只不过,他们各自都有自己的理论预设,在今天看来,他们的缺陷也正是在于其理论预设。客观主义将自由绝对化,认为人都是理性的自由人,人人都有平等的自由意志;而主观主义则以行为决定论(意思决定论)为基础,至于行为只不过是行为人危险性的征表而已,不具有基础的意义,而行为的实害就更不具有实际的意义了。从中可以看出,客观主义和主观主义均有潜在的出发点构成其理论预设,这种?预设性选择,从积极的意义上讲,不仅决定其理论的可能性,而且决定其局限性和脆弱性?。而正是主、客观主义理论的局限性,使得主客观主义相统一和理论应运而生。但是,中国刑法与刑法理论坚持的主客观相统一原则,并不是将大陆法系国家的刑法理论中的?客观主义?和?主观主义?统合起来的简单折衷。 那么中国主客观相统一原则的立论基础究竟何在呢?正如有学者指出,?主客观统一原则立论的基础,主要不是为了避免主观主义和客观主义在解决人的刑事责任问题时只强调主观或客观一个方面而否定另一个方面的方法论错误,而是为了避免主观主义和客观主义在对待犯罪的主观因素与客观因素相互关系上的认识论错误。犯罪的主观因素与客观因素,既可以相互依存而统一于一体,又可以相互分离而单独存在。但是主观主义和客观主义在解决主观和客观的关系时只看到了二者的相互关系中的一个方面既相互依存,而忽视了二者相互分离、单独存在的状态,以为认定其中一个方面就必定意味着另一个方面的存在,而事实上这

汉语主观化研究综述

2010年3月 第11卷 第1期 长沙铁道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Mar.2010 Vol.11 No.1  汉语主观化研究综述 陈秋娜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科技开发处,广西柳州545006) 摘 要:在介绍主观化理论的研究视角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从历时、共时研究视角分项引入近年来汉语主观化研究的成果,以展示本专题的研究概况,并对研究的新视角有一定思考。 关键词:汉语主观化;研究成果;新视角 一、主观化理论概述 (一)“主观性”与“主观化”的概念 “主观性”(subjectivity)是指语言的一种特性,即在话语中多多少少总是含有说话人“自我”的表现成分。也就是说,说话人在说出一段话的同时表明自己对这段话的立场、态度和感情,从而在话语中留下自我的印记(参看Lyons1977: 739)。“主观化”(subjectivisati on)则是指语言为表现这种主观性而采用相应的结构形式或经历相应的演变过程。按照这个定义,“主观化”既是一个“共时”的概念,即一个时期的说话人采用什么样的结构或形式来表现主观性,又是一个“历时”的概念,即表现主观性的结构或形式是如何经历不同的时期通过其他结构或形式演变而来的。 (二)主观化理论提出的背景 尽管主观性作为语言的一种特性客观存在,却被结构主义与形式主义主导的语言学领域长期忽视。近年来,语言学家开始对语言的“主观性”和“主观化”给予充分的关注,这跟语言学“人文主义”的复苏有关,特别是功能语言学、语用学、认知语法的兴起,使长期以来占主导地位的结构语言学和形式语言学所主张的“科学主义”受到挑战。这些新起的学派都强调,语言不仅仅客观地表达命题式的思想,还要表达言语的主体即说话人的观点、感情和态度。 20世纪之初,布龙菲尔德把语义的研究排除在语法研究之外,而到了世纪之末,语义成了注意的焦点,而人们对意义的认识和运用必然带有很大的主观性。这也是语言的“主观性”和“主观化”得到重视的原因之一。1992年在剑桥大学召开了一次关于语言中“主观性”和“主观化”的专题研讨会, Lyons到会致开幕词,会议论文编集出版,书名就叫《主观性和主观化》(Subjectivity and Subjectivisati on, D.Stein&S. W right主编,剑桥大学出版社1995年出版)。 (三)主要研究视角 1.说话人的视角(pers pective) “视角”就是说话人对客观情状的观察角度,或是客观情状加以叙说的出发点。这种“视角”主观性经常以隐晦的方式在语句中体现出来,最典型的例子是动词的“体”(as pect)可比较下面两个英语句子: (a)M ary is gone. (b)Mary has gone. (a)只是客观地报道过去发生的一个动作(玛丽离去)及其结果(玛丽不在这儿)。(b)是现在完成体,虽然也是表示过去的动作以及结果,但是还涉及说话人的视角;说话人从“现在”(即说这句话的时刻)出发来看这个动作及其结果,主观上认为它跟“现在”有关系,比如说,困为玛丽走了,所以她帮不上忙了。因此(b)的主观性程度高于(a)。 2.说话人的情感(affect) “情感”一词应作宽泛的理解,包括感情、情绪、意向、态度等。一个社会交往的成功人士无论在情感意义的哪方面都处理的恰到好处。幼儿虽小,也会看大人脸色行事,同样是与情感意义分不开的。看看语言的表情功能: (a)I a m m issing you terribly”!我可真是想死你了!在英语中,现在进行时态可用来表达各种感情。句中说话人对听话人强烈的思念之情不而喻。 3.说话人的认识(ep iste m ic modality) “认识”主要跟情态动词和情态副词有关。就语言的“主观性”而言,要数这方面的研究最为深入。例如: (a)She must be married.(她必须结婚了。) (b)She must be married.(她必定结婚了。) 英语情态动词must表示“必须”时属于行动情态或道义情态(de monic modality),如(a)是表示客观上她有采取某项行为(结婚)的必要;而表示“必定”时属于认识情态(ep iste m ic modality),如(b)是说话人主观人对命题“她结婚了”是否真实所出的判断。换一个角度说,(a)句的she是“句子主语”或“语法主语”,(b)句除了这个语法主语,还隐含一个高层次的“言者主语”,是说话人认定“她结婚了”。显然,(b)句的主观性比(a)句强。 其实以上这三个方面在言语中是相互交叉,紧密联系的,很难截然分开,仅是为了体现叙述的条理性而简单区分而已。 6713收稿日期:2009-12-15 作者简介:陈秋娜(1980-),女,广西北海人,讲师。

突显度、主观化与短时义副词“才”

语言教学与研究2009年第5期 突显度、主观化与短时义副词“才”3 齐沪扬 李文浩 提要 短时义副词“才”的表义类型与其在全句中的信息突显度相关联。“才”字句(包括小句)处于前景地位时,“才”在表示短时义的基础上兼表“比预期时间晚”;处于背景地位时,“才”只表示单纯的短时义。前者主观性强,后者客观性强。处于前景位置的“才”容易主观化,处于背景位置的“才”则不易主观化。在此基础上,本文提出这样的假设:突显度和语言的主观性相关联。处于前景位置的语言成分容易主观化,处于背景位置的语言成分不易主观化。 关键词 才;短时义;突显;主观性;主观化 我们注意到,下面这个例句中副词“才”的表义问题引起了学界的争议: (1)他才来。(大衣还没脱呢。) 白梅丽(1987)认为例(1)中的“才”表示“一个事件刚发生过”,“才”跟“刚”同义。陈立民(2005)认为白梅丽(1987)对例(1)的分析是错误的,其中的“才”不仅表示短时义,还表达了说话人的主观看法:“他”来得迟,“他”原本应该早一点来。即与预期时间比,“他”来晚了。沈敏、范开泰(2008)则指出,陈立民(2005)没有注意到例(1)的后续句,它使得句中的“才”并没有表示“比预期时间晚”的意义。 一 也说“他才来”中“才”的表义类型 我们觉得,在下面例(2)的语境中,“才”的确可以只表示单纯的短时义: (2)他才来,大衣还没脱呢。(你去帮他把大衣挂起来。) 但是,有了“大衣还没脱呢”这样的后续句,“他才来”一定只可以表示单纯的短时义吗?请看例(3)提供的语境: (3)他才来,大衣还没脱呢。(其他代表早就入座了。) 由此可见,“他才来”即使有“大衣还没脱呢”这样的后续句,仍然有可能在表示短时义的基础上,兼表“比预期时间晚”的含义。再如,沈敏、范开泰(2008)认为以下例句中的“他才来”“完全可以只表单纯短时义”: (4)他才来。(正喘气儿呢。) (5)他才来。(屁股还没坐热呢。) 在我们看来,例(4)(5)同样排除不了“才”可以表示“比预期时间晚”的意义。请看下面3本研究得到上海市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基金(SJ0705)的资助。

认识和实践,主观和客观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如何理解认识和实践、主管和客观具体的历史的统一认识的辩证运动过程,是求得主观和客观、认识和实践具体的历史的统一的过程。认识和实践的统一是具体的,是指认识要同一定时间、地点、条件下的客观、实践相符合。实践是具体的,在实践中产生的理论也必然是具体的。认识和实践的统一是历史的,是指实践总是发展的,认识要同不断发展变化的实践相符合。认识与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要求人们,当实践的具体过程已经向前推移的时候,理论就应当随之而转变,否则就会犯思想落后于实际的错误;当实践的具体过程尚未结束,向另一具体过程推移转变的条件还不具备的时候,如果人们硬要强制推移,把将来才能做的事情勉强拿到现在来做,企图超越历史阶段,就会犯冒险主义的错误。 毛泽东关于主观和客观、理论和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的认识论结论的理论内涵毛泽东的《实践论》在从哲学理论高度总结中国革命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明确提出:“我们的结论是主观和客观、理论和实践、知和行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反对一切离开具体历史的‘左’的或右的错误思想。”①这一重要结论具有丰富的理论内涵,集中体现了毛泽东对主观和客观、理论和实践辩证关系的深刻理解。毛泽东认为,主观和客观、理论和实践的统一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任何正确的认识都是同具体时间、地点、条件下的实践及其探索和改造的客观对象的符合、一致,都是一定历史条件的产物。真理都是具体的,都有它的适用范围,超出这个范围就会变成谬误。正如列宁指出的:“任何真理,如果把它说得‘过火’……加以夸大,把它运用到实际适用的

范围之外,便可以弄到荒谬绝伦的地步,而且在这种情形下,甚至必然会变成荒谬绝伦的东西。”②所以,即使曾经被实践所证实了的科学理论,在把它贯彻到实际中去的时候,也要从当时当地的具体情况出发,顺应事物的发展变化灵活地运用,决不能无视具体的时间、地点、条件,超历史跨范围地到处照抄照搬。 坚持认识与实践的统一,还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关于真理和价值辩证统一的原理,把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改造客观世界和改造主观世界统一起来。只有这样,才能实现认识与实践的统一,获得行动的自由。我们应该注意三个问题: ㈠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辩证统一 ⒈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是人类创造历史的两种基本活动。 ⑴人类所面临的最普遍、最根本的矛盾是主观和客观的矛盾。 这个矛盾内表现为两个方面:首先,人的主观意识从本性上毫无遗漏的把握客观世界。但是客观还是界在任何时候都不会自动地毫无保留的展现给人的主观意识。其次,人的主观需要只有从客观世界中得到满足,但是客观世界也不会自动地满足人的主观需要。不仅如此,客观世界甚至还会阻碍主观需要的满足。概括起来就是,你想知道的,它不告诉你。你想要,它不给你。这就是主观与客观的矛盾。主观与客观的这种矛盾,只有通过人类对客观世界的反复认识和不断改造,才能逐渐地得到解决。因此,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是人类创造历史的两种基本活动。 ⑵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是人类活动的两种基本形式。

程度补语“形容词+不过”格式的主观性和主观化

程度补语“形容词+不过”格式的主观性和主观化 现代汉语中,“形容词+不过”表示程度。本文对这一组合结构中的成分进行考察,从说话人的视角和说话人的情感角度分析“形容词+不过”的主观性,从结构形式及其演变过程分析这一格式的主观化。 标签:形容词“不过” 主观性主观化 汉语中存在丰富的补语类型,这是汉语的重要特点之一。关于程度补语,对“不过”作程度补语现象还有待深入研究。前贤对现代汉语中程度补语的范围划分,列举程度补语较多的主要有马庆株、房玉清、刘月华等人,其中只有马庆株先生把“不过”归入程度补语(蔡丽,2011),笔者赞同马先生的分类方法。本文从主观性和主观化的角度对“形容词+不过”格式进行分析。(文中语料如没有注明出处,均来自于北大语料库。) 一、“形容词+不过”中形容词的考察 程度补语“形容词+不过”中,整个结构前经常加“再、最、更、顶、极、太、实在、已经”等副词修饰,其中“最、再”使用频率最高。雷冬平(2010)对“再/最X不过”结构中的“X”有过较好的分析,我们不再赘述,这里列举一些程度补语结构前没有副词修饰的情况: (1)他说他那阵心跳是自然不过的了。 (2)仅仅只是某种层次上关注了现实,是一件简单不过的事了。 (3)歌里的话儿都是些平常不过的真理,搬弄着纯朴的古代的那种爱情的纯洁。 这里“形容词+不过”没有受副词修饰时,从句法功能上看,作“是”的宾语或宾语小句中的定语成分。 形容词是许多语言中主要词类的一种,主要是用来描写和修饰人或事物的性状以及动作的特征,它们都具有一定的程度性。通过在形容词的前面或后面加程度副词是标记形容词的“量”的方式之一。“形容词+不过”也就是用程度副词作补语来标记形容词的“量”。张国宪(2000)对程度词做过层级性的分类,大致分为微量、中量、高量和极量。石毓智(2001)首先提出了现代汉语形容词在量性特征上存在“量幅”和“量点”的对立,张国宪也指出“量幅”和“量点”的区别可以用程度词来测定,能与程度副词组合的形容词具有“量幅”的特征,反之,就具有“量点”的特征。通过对语料的观察,这里形容词都是性质形容词,能受“程度副词”修饰,也能和程度副词“不过”组合,所以,我们认为“形容词+不过”格式中的形容词具有这里说的“量幅”特征。

主观辩证法的含义以及与客观辩证法的关系

主观辩证法的含义以及与客观辩证法的关系 主观辩证法作为概念辩证法、头脑中的辩证法,属于意识的范畴。同“客观辩证法”相对。指客观世界的辩证运动规律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是以观念的、逻辑的形式,是同人类思维的自觉活动相联系的概念辩证法。恩格斯指出:“所谓主观辩证法,即辩证的思维,不过是自然界中到处盛行的对立中的运动的反映而已。” 与主观辩证法相对,客观辩证法是指客观世界本身固有的辩证运动及其规律。属于物质的范畴。 客观辩证法是第一性的,主观辩证法是第二性的,后者反映并依赖于前者。 主观辩证法以客观辩证法为实际内容。 主观辩证法和客观辩证法的规律和内容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因此客观事物的基本规律,即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也是思维的基本规律。 二者之间的同一决定了认识论、逻辑学和辩证法的统一,但这种同一又是包含差别的具体的同一。 主观辩证法表现为概念、判断、推理等思维形式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发展和矛盾运动,表现为人的辩证思维能力,辩证思维的逻辑形式、规律和规则,而这一切都是在实践的基础上,经过亿万次的重复在头脑中以逻辑的规律等形式确定下来的。而在自然界中这些规律是通过不自觉的形式表现出来的。二者之间的这种差别性表明,要实现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目的,就不仅要研究客观辩证法,而且要研究主观辩证法。 唯物辩证法的规律和范畴体系,就其反映的客观内容而言,它是客观辩证法;就其理论形态而言,又是主观辩证法。主观辩证法并不意味着是主观随意的、完全脱离客观的纯主观的辩证法。 客观辩证法指客观世界的辩证运动及其规律。主观辩证法即辩证的思维,指客观辩证法在人的思维中的反映。恩格斯指出,客观世界的运动规律和人类思维的运动规律,“这两个系列的规律在本质上是同一的,但是在表现上是不同的,这是因为人的头脑可以自觉地应用这些规律,而在自然界中这些规律是不自觉地、以外部必然性的形式、在无穷无尽的表面的偶然性中为自己开辟道路的,而且到现在为止在人类历史上多半也是如此。这样,概念的辩证法本身就变成只是现实世界的辩证运动的自觉地反映”。 客观辩证法与主观辩证法的区别同哲学基本问题相联系,二者的关系实质上就是物质与精神、客观与主观的关系。客观辩证法是第一性的,主观辩证法是第二性的,后者依赖于前者并反映前者。支配着客观物质世界的辩证法的基本规律,同样也贯穿于人类的思维活动当中,客观的辩证规律和思维的规律在本质和内容上是同一的。但是,外部世界的规律,以物质世界运动的客观必然性的形式,离开人的意识、思维而独立存在。思维的规律则通过主观的形式,如概念、判断、推理等等,虽然以客观辩证规律为基础,但这些形式本身并不存在于自然界,而为人的活动和思维所特有的。客观辩证法和朱观辩证法在内容、本质上的一致性,说明辩证思维所遵循的是和自然界相同的一般规律;客观辩证法和朱观辩证法在形式上的差异性,又表明人的思维的运动规律有自身的特点,需要专门的研究。

新闻语言的主观性及其主观化

新闻语言的主观性及其主观化 新闻语言是汉民族共同语的一种变体,它通过新闻媒介向人们报道新近发生的事实、传播具有新闻价值的信息时使用的语言。[1] 新闻语言是一比较广泛的概念,根据不同的媒体,它可以分为报刊新闻语言、广播新闻语言、电视新闻语言、网络新闻语言四种。每一种媒体所使用的语言都有其自身的特征,但是准确、通俗、具体、鲜明是新闻语言的基本要求。新闻是对客观事实的报道,客观性原则是新闻的主要原则。所谓客观性, 是指新闻报道要尊重事实, 按照事物的本来面目来反映它, 其主要内容包括中立的报道立场、真实的报道内容、客观的报道形式等。[ 2]新闻的客观性原则就要求新闻传播者在组织和传播新闻时要以客观事实为第一位,必须遵循零度情感,客观报道的原则,在新闻传播中不能掺杂个人的观点、情感,这就须要作为传递新闻的所使用的语言必须是客观的。但是实际的新闻报道中,新闻语言的主观性是一个客观存在的事实。 一、新闻语言主观性存在的原因 (一)语言主观性的定义 “主观性”( subjectivity) 是指语言的这样一种特性, 即在话语中多多少少总是含有说话人“自我”的表现成分。也就是说, 说话人在说出一段话的同时表明自己对这段话的立场、态度和感情,从而在话语中留下自我的印记。[3] (二) 新闻语言主观性存在的原因 1、新闻报道的特征 “新闻应当是一门选择的科学” [4]新闻是一种选择的艺术,有选择地报道客观存在的事实,采用客观的叙事方式,表达一种“无形的意见。”这是符合新闻发展的一般规律,因为世界纷繁复杂,不可能也没有做到有闻必录,有闻必报,我们只能从最近发生纷繁事实选取有新闻价值的事实进行报道。就是同一件新闻事实由于不同的报道者所代表的集团、阶层的利益、价值观等不同,其报到的内容、选择的视角也是有差别的。不管是从新闻报道的主体还是从新闻报道的客体来讲,选择是新闻报道的一重要特征。选择什么样的新闻事实、对选择的新闻事实采取什么样的视角等,这些都是新闻语言主观性的重要体现。 2、新闻的功能职责 新闻不仅要传递信息,同时还有一大重要的职能就是舆论引导,这一功能对新闻传播的效果具有重要的影响。随着社会的发展,新闻报道的专业化也日益加强。对一些复杂的新闻事实,还有那些灾难性新闻等,由于普通的民众知识水平的局限、背景材料的确缺失等方面的原因,很难准确把握新闻事实的真面目。这时就需要新闻传播者适当对新闻事实加以评价,揭示新闻事实的价值和意义,帮助民众准确掌握新闻事实的真实情况及其意义,满足民众的知情权,充分发挥新闻报道的舆论导向功能和媒体党的喉舌的作用。这种主观性其实是就是为新闻报道客观性服务的。 3、 二、新闻语言主观性的表现形式 “主观化”( subjectivisation)则是指语言为表现这种主观性而采用相应的结构形式或经历相应的演变过程。[4] 1、词汇层面

主体和客体就是主观和客观

1.主体和客体就是主观和客观。[答案要点] 这一观点是不对的。主体与客体、主观和客观这两对范畴之间有联系,但不等同。主观指人的意识、认识、思维,客观即事物的客观存在,如自然界、人类社会等。主观和客观的关系相当于意识和物质、思维和存在的关系,主体和客体则是认识论范畴,主体是从事实践和认识活动的人,客体指与主体发生联系,进人主体认识和实践范围的客观事物。两对范畴的联系表现在:主体有主观性,有意识和目的;客体首先是客观存在,才能成为主体认识和改造的对象。两对范畴的区别在于:主体只有和客体相联系才称为主体,离开客体就无所谓主体。而客观存在可以是不依赖于主观、主体的。客观事物与客体是两个有区别的范畴:客观事物只有和主体发生联系才成为主体的客体。当客观事物尚未进人人的认识领域时,它还只是自在的客观存在,并不是认识的客体。只有与认识的主体发生了对象性关系时,客观事物才具有客体的意义;另一方面,认识的客体不一定是客观事物。当人的认识活动指向人的精神活动时,认识的客体是精神客体。精神客体本身不属于客观事物。 材料分析题 用历史发展规律性原理分析下列材料: 材料一:人们必须意识到,人类进步能够改变的只是其速度,而不会出现任何发展顺序的颠倒或跃过任何重要的阶段。(孔德《实证哲学》) 材料二:一个国家应该而且可以向其他国家学习。一个社会即使探索到了本身运动的自然规律,。。。它还是既不能跳过也不能用法令取消自然的发展阶段。但是它能缩短和减轻分娩的痛苦。(马克思《资本论》) 材料三:每一种真正的历史都是当代史。既然一件事实只有当它被人想起时才是一件 历史的事实,。。。。。。问什么是历史的事实和什么是非历史的事实这个问题就毫无意义了。一件非历史的事实是一件没有被思想过的事实,因而是不存在的,而谁也没有遇见过一件不存在的事实。(克罗齐:《历史学的理论和实践》)请回答: 1、材料一和材料二这两段话所表明的基本思想倾向的不同点和共同点。 2、材料三与材料一和材料二的主要分歧时什么? 3、材料二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什么思想? 答:(1)、材料 1 和材料 2 中所表现的共同思想倾向是都认为人类历史有其客观的规律,这种规律是可以为人们和历史学家所认识的。人类历史是不断进步和前进的历史,历史学作为一门科学是可能的。它们的不同点在于,说前一段话的孔德是一位实证主义者,也是一位带有严重的形而上学倾向的思想家,他看到了历史发展有其客观的规律,人类进步是可能的;但他把这种进步过程,把历史发展的过程看作是严格按照固定的顺序进行的,而看不到人作为历史主体所应有的能动性和创造性。在马克思主义看来,人们不仅可以认识历史发展的规律,而且可以在这个基础上发挥能动作用,社会形态及其更替是统一性和多样性的辩证统一。(2)、材料 3 的基本思想倾向是通过否定历史事实的客观性而否定历史有其客观的规律,所以历史学作为一门科学是不可能的。在克罗齐看来,历史都是当代人按照当代人的兴趣和目的编篡的历史,是一种主观的东西。这是他与前二者的主要分歧所在。(3)、在马克思的这段著名的话中,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对于历史发展的唯物的辩证的观点。一方面,马克思认为历史的规律是客观的,历史发展的过程有其固有的秩序和节奏,人们即使认识到这些规律,也不能改变它,不能逾越和取消社会发展的固有的阶段。另一方面,人在历史规律面前又不是无能为力的,人们不能改变客观规律,但可以改变规律起作用的条件,从而利用规律为自己的目的服务。这表现了马克思对于历史规律的客观性与人的自觉活动能动性的唯物辩证的理解。

“没有比X更Y的(了)”构式的主观性和主观量研究

“没有比X更Y的(了)”构式的主观性和 主观量研究 摘要:“没有比X更Y的(了)”是现代汉语口语常用结构之一,而且是主观性极强且具备主观大量(程度量)的结构。本文对构式的主观性和主观量进行了详细描写和解释。 关键词:“没有比X更Y的(了)” 构式主观性主观量 沈家煊(2001)认为,“主观性”是指语言这样一种特性,说话人在说出一段话的同时表明自己对这段话的立场、态度和情感,即在话语中多多少少总是含有说话人“自我”的表现成分。认知语言学告诉我们语义是主客观的结合,在人际交往当中,人们不可避免地带有自己态度、立场和情感。 “主观量”是语言主观性在数量范畴上的具体体现,是一种带有主观感受、态度和评价意义的量。本文对主观量的考察主要指主观评价自身所显示的程度的量级,即说话人在话语中所表现出的自我表现的量性的程度的大小。 “没有比X更Y的(了)”构式的主观性很强,它所表现出的主观量是主观程度大量,量多且超过标准。

一、“没有比X更Y的(了)”构式的主观性 主观性主要体现在说话人的视角、情感和认识三个方面。 (一)说话人的视角 “视角”是说话人对客观情状的观察角度,或是对客观情状加以叙说的出发点(沈家煊,2001)。不同的人看同一件事情的角度不同会有不一样的情感态度或认识,所谓“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而不同“视角”的产生也是由于我们对事物抱有不一样的情感态度或认识,所以说视角、情感和认识互相影响,对“视角”的研究,可以通过分析语法形式来实现。 (1)他跑了。 (2)他已经跑了。 例(1)和例(2)表达的客观事实是一样的,都是“他不在这儿,跑了”的意思。但是我们从两个例子中得到的信息是不一样的。第一个句子只是说明发生一个动作结果“跑了”,第二个句子中用时间副词“已经”修饰“跑”这个动作,不仅表现出动作结果“跑了”,更涉及到说话人的“视角”。以“现在”基点来看这个动作所表达的意思可能是:他什么都来不及做就跑了。综上我们可以看出第二个句子的主观性程度比第一个句子强。 在语料分析中,我们发现,“没有比X更Y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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