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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管理制度

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管理制度
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管理制度

水电服务中心

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认真贯彻实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的原则,做好各类事故的超前预防及安全管理,杜绝人身伤亡事故,有效地控制故障的发生,实现全中心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中心民属各单位、各部门。

二、职责

l、我中心每年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以下简称“安措”)计划由生产副主任组织进行编制,经主任批准后执行。生产副主任应不定期检查“安措”计划的落实情况,并采取措施保证“安措”计划的全面落实。

2、专责工程师协助编制中心年度“安措”计划,并负责组织安全规章考核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3、安全办公室是全中心“安措”计划的主管部门:

3.1 审查中心所属各部门送交的“安措”计划,并负责编制中心“安措”计划。

3.2 经审批后,汇总下达中心年度“安措”计划。

3.3 检查、监督全中心“安措”计划的实施。

3.4 每半年对“安措’’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3.5 对各部门的“安措”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4、工会:

4.1 贯彻党和国家颁布的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规定。

4.2 审查中心“安措”计划中改善劳动条件及造成人身伤亡和职业病的防护措施。

4.3 审议落实职工提出的有关安全劳动保护技术措施的合理化建议。

4.4 定期组织职工体检。

4.5 利用各种形式宣传国家有关安全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以及职业病的防护常识。

5、财劳部:

5.1 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布的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

5.2 按规定发放全中心各工作岗位的劳动保护用品、用具。

6、各部门:

6. 1 根据“安措”要求,负责编制本部门年度“安措”计划,并上报安全办公室。

6.2 组织实施中心下达给本部门的“安措”计划。

6.3 每半年将本部门“安措”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分析。

6.4 每年12月20日前,将全年“安措”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并报安全办公室。

三、工作内容

1、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简称“安措”)是电力企业安全生产、计划、统筹、资金分配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防止人身伤亡、设备事故及改善职工劳动条件,提高安全劳动卫生水平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级领导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编制,精心安排,贯彻实施“安措”计划。

2、“安措”计划是实施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是生产经营管理中的一项重要考核指标,“安措”计划具有严肃性、实效性,必须认真完成。

3、“安措”计划的编制:

3.l 每年12月20日前,各部门结合安全性评价自查结果及本部门实际情况,根据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对“安措”的要求,认真编制本部门下年度的“安措”计划,并报安全办公室。

3.2 中心“安措”计划由安全办公室在生产副主任的领导下负责编制。每年初分别组织生产运行部、财劳部门、工会等部门讨论审核各部门上报的“安措”建议计划,将讨

论后的“安措”计划项目汇总编制,经主任批准后,下发各部门贯彻执行。

4、“安措”计划编制的依据

4.1 国家颁布的劳动保护法令、规章、标准以及上级部门颁发的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生产通报在本单位应执行的。

4.2 本单位的安全分析、日常检查及安全大检查中所发现的安全管理漏洞及设备缺陷,威胁安全生产应采取的措施。

4.3 本单位安全性评价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4.4 “安措”计划是以安全生产、防止人身事故为主要目的。不论事故、障碍、轻伤或异常、未遂等现象,只要是发生这些现象的因素,可能造成事故以及危及职工身体健康的,都应列入“安措”计划内。

4.5 “安措”计划的项目必须是以反事故为目的,有具体的行之有效的措施,针对性一定要强。

5、“安措”计划内容:

5.1 防止误登带电设备、误入带电间隔造成的人身触电事故,而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

5.2 防止高空坠落人身伤亡事故,而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

5.3 为防止其他各方面人身伤亡事故,而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

5.4 为防止机械、电气设备等转动部分事故而设立的防护装置和保护装置。

5.5 为防止受压容器及各种有爆炸危险的设备发生事故的保障装置和信号装置。

5.6 为防止火灾事故、交通事故而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

5.7 为保护人身安全所使用的安全工器具。

5.8 为保证人身安全所使用的劳动保护用品、用具。

5.9 在电气设备上、生产区域内所设置的安全标志、标牌、信号和防护设备。

5.10 为保证空气清洁或温度合乎劳动保护要求而设置的通风换气装置。

5.11 办公场所内增设或改善防寒取暖设备,减轻或消除杂音及震动设备。

5.12 为保证和改善职工在暑期工作的降温措施。

5.13 购置安全劳动保护方面的书籍、刊物、宣传品等。

5.14 举办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教育活动,设立安全生产陈列室、教育室。

5.15 建立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措施。

6、各部门根据“安措”计划规定日期按时实施,如有问题及时向安全办公室反馈。

7、各部门每半年要将上半年的“安措”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并报安全办公室。

8、难以完成的项目或部分完成的项目,必须有书面报告说明原因,经生产副主任(或工程师)批准,才能另行制定相应的措施或调整。

9、安全办公室应经常检查监督中心“安措”计划的实施情况,对存在问题及时向生产副主任(或工程师)汇报。

10、“安措”计划所需的基金,每年从更新改造或其它生产维修费用中按一定比例提取,专款专用。

11、对安全工器具、防护用品的购置、使用方面,安全办应对产品质量及使用方法进行监督、指导和把关。

12、安保部根据期限对各部门“安措”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主要项目实行验收制度,对存在问题进行考核。

13、对“安措”计划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未完成的项目经过调整后转入下一个实施循环完成。

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和反事故措施总结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和反事故措施总结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4 页

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和反事故措施总结 一、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 1、完成落实安全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防止人身伤亡事故和误操作事故责任书签订。 2、每月按时召开一次安全分析会和每周一次安全活动。 3、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政府和南方电网公司、广东电网公司、惠州供电局以及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会议精神。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程、规章和制度。班组控制轻伤和障碍。 4、落实完成了每月一次技术问答,每季度一次反事故演习及每月一次事故预想。 5、认真贯彻做好了外来施工队伍的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监护和签订安全监护协议书。 6、严格执行“安规”省公司《两票制度实施细节》和防止人身伤亡事故十项重要措施,确保了“两票”合格率100%。 7、及时整改了本站不符合要求的标示牌、警示牌和遮栏。 8、认真执行了防止高空坠落事故的发生。 9、对投入电网的新设备、技改工程实施了三级验收制度。 10、工作时认真执行了穿棉质工作服的规定。 11、认真进行了作业前的危险点分析和班前班后会。 12、完成了本站现场运行规程和操作票的修编。 13、按惠州供电局的要求深入地开展了“紧急救护法”的培训。特别是触电急救和创伤的培训,并熟练掌握。 14、认真定期检查安全工用具和试验。对不合格的及时作报废消除。 15、定期组织了“安规”、《防止人身伤亡事故十项重点措施》、《电 第 2 页共 4 页

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等现场运行规程的学习,并进行了考试。 16、定期检查了本站的防火、防小动物和防爆措施。 17、每月检查了本站排水系统,排油池的畅通情况并清理。 二、反事故措施 1、定期进行了设备的预防性试验及微水色谱等试验。 2、认真落实继电保护的事故措施,加强了维护,按时测试和校验。 3、结合本站的停电工作,做到了逢停必抹的防污工作。 4、每月都进行了易燃易爆物品的检查。 5、每月对防小动物措施都认真作了检查。每季度投放适量的老鼠药并每天检查情况。 6、严格执行了“两票”的实施细则,防止误操作事故的发生。 7、每月定期检查了本站的消防设备具材。 8、认真执行了防误闭锁的运行规定。 第 3 页共 4 页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1

绿荫公司劳保用品管理补充规定 一、管理目的 为规范本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的申报、使用、领用发放和保管,使员工在生产过程中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保护员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减少生产过程中的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确保员工不受伤害特制定本规定: 二、管理规定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的申报、采购、入库验收、发放、回收与员工辞退结算管理。 2凡是新进厂(上岗)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后才能发给个人劳保防护用品,并在安全教育中,学会正确使用个人劳保防护用品。 3劳保用品在使用中不得私自涂改其标志、颜色,不得改用劳保防护用品的性能、结构,严禁将劳保防护用品当做工具等替代品使用。 4领用者在使用前,必须先检查劳保防护用品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和是否完好无损,对于不合规范的劳保防护用品必须及时提出更换。 5调离、辞退、辞职等原因离开工作岗位的,对配发到个人的劳保用品完好无损交还公司。 劳动防护用品种类有:工作服、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电焊防护面罩、有机玻璃防护面罩、有色护目镜、防护眼镜、防护连体衣、耐酸碱胶靴、电焊手套、加厚劳保手套、劳保帆布手套、耐酸碱手套、挂胶手套、5KV绝缘鞋、防砸鞋、防尘防毒面具等。 三、相关职责 3.2生产车间负责根据岗位性质申报劳保用品计划报至安全办公室。 3.1安全办公室负责将车间申报的劳动保护用品计划汇总,经各级领导签准报至采购部。 3.2采购部负责接收安全办公室申报劳保用品计划并根据计划编制采购计划。 3.3安全办公室负责劳保用品到货的验收及发放。 3.4安全办公室负责员工辞退或其他离职情况下的劳动保护用品上交及扣款的登记。 3.5人事管理岗组负责离职辞职员工等的劳动保护用品的扣款。 四、工作服,工作鞋的发放及回收 1、对工作服的折旧及上交设定以下规定。 1.1 自工作服发放之日起算,工作服使用三个月内,辞职、辞退、调离等方式离开公司的员工归还工作服,缴纳100%的工作服成本费。

安全设施与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安全设施与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工程建设期间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在采购、制作、使用、维护、保管等方面的管理要求,保证施工过程中作业人员的安全。2适用范围 本制度的规定适用于中电投宁夏临河电厂一期扩建(#3机组)工程各参建单位。 3职责 3.1工程公司安监部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在采购、制作、使用、维护、保管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3.2监理单位负责对施工单位在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采购、制作、使用、维护、保管等方面实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3施工单位负责贯彻执行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的采购、制作、使用、维护、保管及发放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并组织日常监督检查。 4管理内容 4.1采购与制作管理要求 4.1.1采购或制作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要求。 4.1.2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必须在国家劳动保护部门认可的定点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生产厂家、专卖商店采购,以确保产品质量。 4.1.3施工单位采购的安全设施,必须经其安监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国家标准规定的特殊用品用具,例如: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要进行实验)。 4.1.5施工单位自制的安全设施(安全围栏、孔洞盖板、垃圾通道、高处作业平台、大型安全标志牌等),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其安监部门、工程部门和加工制作部门的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并签定联合检查报告书后,方可投入使用。4.2使用、维护和保管的管理要求 4.2.1施工过程中随着工程进展及时投入使用安全设施。安全设施不齐全、不完善,不得进行作业。

4.2.2施工单位的物资部门负责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的保管工作,施工单位的安监部门负责建立在用的安全设施的管理台帐,每季度以书面形式报工程安监部和监理单位备案。 4.2.3现场已投入使用的安全设施,由使用单位负责日常的管理工作。要确保安全设施完整、完好,真正发挥安全设施的防护作用。杜绝因管理不善而造成的安全设施丢失、损失或人身伤害事故。 4.2.4施工单位的安监部门要加强现场使用的安全设施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2.5任何单位及个人无权擅自拆除已投入使用的安全设施,确因工程需要必须临时拆除时,应做好下列工作: 4.2. 5.1必须到本单位安监部门办理临时拆除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4.2. 5.2在安全设施拆除到恢复期间,申请拆除单位必须设专人在被拆除部位全过程监护。 4.2. 5.3在拆除部位必须挂明显的警示、警告标志。 4.2. 5.4当天工作不能及时结束的必须将拆除部分恢复到安全状态。 4.2. 5.5工作结束后,要将安全设施恢复到拆除前的安全状态,并到安监部门报告,经安监部门检查合格后,撤掉警告、警示标志,并交付使用。 4.3监督检查要求 4.3.1监理单位必须对施工单位安全设施的采购、制作、使用、维护、保管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形成记录,如发现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情况按不符合项进行处理。 4.3.2工程监理部应每月将对施工单位的安全设施的监督检查结果形成汇总表报工程部。 4.3.3工程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应对施工单位安全设施的管理情况进行抽查。4.4文件存档 各单位在安全设施管理中形成的上述各种书面文件,由文件产生单位负责及时存档。 4.5考核 4.5.1未按本制度执行的一律以违章作业论处,各级施人员有权制止或停止作业。

劳动保护管理制度-劳动

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职工的劳动保护,促进安全生产,维护公司的生产秩序,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公司的财产安全,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劳动保护的措施有安全生产管理、职业病防治、落实国家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提供必要的劳保用品和场所,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事保护等。 第三条劳动保护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劳动保护人人有责”、“以人为本”、“全面保护”的原则。 第二章公司的劳动保护职责 第四条公司每年组织相关部门对劳动保护进行研究和规划,并落实工作责任。 第五条公司建立年度劳动保护投入经费预算制度,保证对劳动保护的技术提升和设施建设投入。 第六条公司建立劳动保护奖励制度,对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由贡献的车间集体和职工个人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七条公司建立劳动保护月查制度,对生产部门进行定期检查,及时维修有关设施,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职工伤亡事故。 第八条公司建立劳动保护知识和技术培训制度,提高职工操作技能和防范意识。 第九条公司每年要投入必要的劳保用品,改善劳动条件,落

实劳动保护的各项制度。 第十条公司人力资源部在招工录用时,应注意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避禁忌岗位,并经常督促检查用人部门贯彻执行情况。 第三章职工的劳动保护职责 第十一条职工必须服从管理和作业指导,遵守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 第十二条职工有权向公司或车间提出改善劳动保护设施和技术的意见和建议、拒绝服从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第十三条新入厂职工、变换工种人员以及特殊工种人员必须经过技能培训和安全生产教育,合格后上岗。 第十四条职工不得私自代岗或随意操作其他工作岗位的机器设备。 第十五条职工在每日开工前检查机器设备的电路、管道是否通畅,性能是否正常。 第十六条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车间负责人,由专业人员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第十七条中途停电应及时关闭机器电源,严禁跨越或坐、靠机器设备,严格按规定做好防火、防电、防漏措施。 XXXXXXXX有限公司

劳动保护管理制度(通用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劳动保护管理制度(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劳动保护管理制度(通用版) 一、贯彻执行各项劳动保护法律、法规、条例和规定。及时解决生产中出现的有关安全生产卫生等方面的问题,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二、及时向职工群众宣传党和国家劳动保护政策及企业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对职工群众进行遵章守纪和劳动保护科学技术知识的教育。 三、做好新进职工、调换岗位职工、特殊工种职工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四、配合卫生管理部门做好新职工从业前的卫生健康检查。对从事或接触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实行定期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 五、做好职工因工伤残和职业病的鉴定工作,对确认不宜继续从事原工种工作的,应及时调离,妥善安置。 六、以科学方法不断改进技术措施,改善职工的生产环境和生

产设施,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 七、严格执行国家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改善女职工的劳动保护设施。做好女职工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更年期的特殊保护工作。 八、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件,按有关规定为职工配备必需的劳动保护用品。对特殊防护用品应定期进行检查,严格按规定使用、保养、报废。在搞好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的同时,要对使用情况进行调研工作,及时改进、改善。 九、控制加班加点,确需加班加点的,应控制时间和人数。 十、对上级有关部门提出的意见及时改进,保证劳动保护工作的实施。 云博创意设计 MzYunBo Creative Design Co., Ltd.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245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管理制度通用 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管理制度通 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安全防护措施是保证生产安全的重要手段与保障,搞好安全防护措施的管理,有利于安全、文明生产,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为了保证安全生产,降低生产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对安全防护措施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责任落实到人。各项生产任务都必须有明确的安全指标等保证措施。 2、新进公司员工上岗都须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变换工种,须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工人应掌握本工种操作技能,熟悉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应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经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 4、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要进行全面的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5、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最新版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621799690005792879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员工劳动防护,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保护员工健康,加强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部门、车间。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在工作过程中未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病危害,保护职工健康,由公司统一发放和配备,供员工使用的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 第二章采购 第四条劳动保护用品采购 (一)劳动用品采购计划由生产部提出,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采购部门负责采购。 (二)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及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特殊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要求到提供以下证件的单位购买: (1)厂家的营业执照; (2)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有效的检测报告; (三)所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单位应符合国家、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 (四)统一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应进行招投标,并经职工代表、生产部及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共同参与单位选择、定价、定式样、定标准等工作。

(五)劳保用品采购到厂后,采购部门应组织生产部及相关部门人员 进行验收,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得接受。 第三章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 采购回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由公司库管人员、质检员检查验收。 验收分为质量验收和数量验收。要认真检查劳动防护用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出厂日期、LA标志、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生产许可证、生产资质、经营资质、检查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等,观察护品有无破损缺陷、各项技术参数是否符合要求。 劳动防护用品验收要做好记录,参加验收人员要签字。 发现劳动防护用品质量不符合要求、数量不准确、证照不全、无LA标志的,坚决不予接受入库,并责令采购部门退库。 加强验收稽核,发现验收程序和环节不全、不规范、不履行入库手续和手续不齐备。公司财务应拒绝支付货款。 第四章劳动防护用品保管制度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保证劳动用品的供应降低工程成本与消耗,加速周转,节省消费,特对工程所用劳动用品进行全面的统一的管理,各部门应遵守下列的规章制度,以便能使用完整的劳动用品。 (一)搞好劳动用品的入库验收,把好劳动用品的验收关,确保规格、数量、质量、符合使用规定。 (二)搞好各种机具设备的保养工作,严禁出库机具有拖延工程工期现象。

施工现场劳动保护措施示范文本

施工现场劳动保护措施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施工现场劳动保护措施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解决方案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施工现场道路、上下水管道、电气线路、材料堆放、 临时附属设施等的平面布置,都要符合安全卫生防火要 求。 多种机电设备的安全装置和起重设备位装置都要齐 全。没有的不得使用,要建立定期维修保养制度,检修机 械设备要同时检修防护装置。 脚手架、井宇架、安全网搭设完毕必须经工长检验合 格方可使用,使用期间要指定专人维修保养,发现有变形 倾斜、摇晃等情况,要及时加固处理。 施工现场的坑、井、沟和各种孔洞、易爆场所、变配 电房周围要指定专人设置围栏或盖板等安全标志,夜间要 设红灯示警、多种防护设施,警告标志未经施工负责人批

准,不得移动和拆除。 实行逐级安全交底制度,开工前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全体职工进行交底。 施工现场的木工棚和易燃易爆仓库,要建立防火管理制度,备足防火设备和灭火器材,要经常检查,保持良好。 对于施工现场工作的人员,应根据工种和需要供给职工定用的有效的防护用品,严禁赤脚或穿拖鞋、高跟鞋进入现场,高空;作业不得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靴。 按规定使用安全“三宝’,电动设备和电动手持工具要设置漏电掉闸装置,机械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加强季节性劳保工作,做好防暑降温保健工作,夏季要防暑降温,冬季要防寒防冻,组织医务人员深入工地,

劳保用品管理规定

劳保用品管理规定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劳保用品的管理,理顺劳保用品管理程序,明确各环节的管理职能,确 保劳保用品的质量和准确发放到位,真正起到有效预防工伤和职业病发生的作 用,根据国家《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安监局1号令),结合公司实 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华中天力铝业有限公司公司范围内内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管部门、采购部门和各使用部门。 第三条各使用部门负责核定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参与对劳动防护用品供应商 的资质评定,对劳动防护用品入库前进行验收,对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进行 日常监督、检查及零星劳保用品的领用审批;物控部负责按规定质量、数量、 时间要求采购;仓库负责其采购计划编制及数量入库验收及储存管理,按要求 发放工作;各使用部门负责监督员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日常使用过程中 的检查、考核及实际使用效果的验证,并及时反馈有关信息。 第四条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由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 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工作服、工作鞋、手套、 雨衣、胶鞋、防护眼镜、防尘口罩、安全帽、安全带等。 第二章采购及入库管理 第五条:仓库每月根据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库存情况等,编制《劳保用品物质需求计划表》(见附表一)(注:其计划应足量,保证采购的劳保用品数量与原有库 存数量之和必须能满足员工按正常要求随时能领到劳保用品而不影响生产); 经公司领导审批后,交物控部按期采购。 第六条:凡安全帽、电工鞋、防尘口罩、耳塞等有特殊防护功能的劳动防护用品,物控部必须采购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具有“三证”及“一标志”(“三证”是指“生 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书”、“检验合格证”、“安鉴证”;安全标志是指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的产品(经安全技术部认可的特殊情况 除外)。 第七条:不论是特种防护用品还是一般防护用品,其质量均应达到有关国家规定的要求或大家认可的通常要求。凡在使用劳保用品新品种前,由物控部提供3个以上

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21、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保证职工人身安全,在紧急情况下安全防护设施充分发挥安全防护的作用,做好安全设施及设备的日常使用和保养,消防安全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的安全设施、劳动防护用品、保健品管理。 3、职责 3.1供销部负责各种安全设施的购置。 3.2凡机械、设备上的安全装置(如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阀、防爆板、各种机械上的负荷、行程限位器等装置)均由设备部负责管理。 3.3凡属电气方面的安全保护装置(如各种继电保护装置和避雷装置等)及各种自动报警装置均由设备部负责管理。 3.4凡属工艺过程中的温度、压力、液面超限报警装置和安全联锁装置,均由设备部负责管理。 3.5凡生产区域中的自动灭火装置和其它固定、半固定灭火装置,均由安全部负责管理。 3.6凡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用品和器具,均由所属车间负责管理。 3.7 安全部负责建立公司安全设施台账,各部门负责建立本部门的台账。 3.8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内安全设施的维修、维护。 4、安全设施的管理 4.1安全设施的分类 厂区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按照国家的标准、规范,在班组、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置安全设施、设备。安全设施分为控制事故设施、减少与消除事故设施、预防事故设施。 4.2安全设施的配备 由使用部门提报计划,分别经设备部及安全部等主管部门审核,公司领导批

准,由供销部外出采购。 4.3安全设施的维修、维护、检查 4.3.1安全装置要建立档案,绘制安全设施定制管理图,编入设备检修计划,进行定期检修。 4.3.2各种安全设施的主管部门要按有关规程对所管安全装置定期进行专业检查和校验,并将检查、校验记录记入档案。 4.3.3各种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挪用、拆除或废弃不用,如因工作需要挪用安全防护设施,必须有临时安全措施直至安全设施及设备复位;如不适用的安全防护设施的拆除,需向安全部上报,经同意后拆除。 4.3.4凡经过改造或新设计的安全设施,必须经安全部进行技术鉴定,试验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4.3.5除专职维修人员外,对各种安全设施任何人不得随便乱动。 4.3.6各部门人员必须了解安全防护设施所处位置、结构、性能及维护保养等知识,并做到“三会”(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 4.3.7各单位应对本单位负责区内的安全设施及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和维护管理。每月不低于四次;并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及时整改;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隐患要上报至安全部统一备案。 5、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内容及要求 5.1安全部负责全公司职工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及发放标准的制定。 5.2供销部负责全公司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仓库负责发放工作。 5.3劳动防护用品采取分级管理,集中审批,统一发放的原则。 5.4各部门、班组要认真负责,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发放标准,做好发放记录,不得随意更改,弄虚作假。 5.5新入公司职工必须经二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按发放标准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5.6劳动防护用品是在工作期间使用的,凡因病假或其他原因脱离生产岗位半年以上的停发各类防护用品,待复工后发放。 5.7劳动防护用品计划必须按使用时间、工种、岗位标准、数量、名称严格控制,并按规定核发。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同时为了加强对劳保用品的管理,规范劳保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等,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劳保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等环节的管理。 3﹑具体内容: 3.1劳保用品的配备标准 3.1.1本制度所指的劳保用品主要包括:口罩、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3.1.2根据各岗位的实际情况,由安全主任制定全厂统一的岗位劳保用品 配备标准。 3.1.3岗位劳保用品配备标准,由安全主任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及时修 正,并向全厂各部门公布最新的岗位劳保用品配备标准。 3.2劳保用品的采购 3.2.1公司使用的劳保用品由使用部门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包括需求的 数量、劳保用品的型号等,再由安全主任根据各部门的需求型号 和数量等统一下单由采购部统一购买。 3.2.2采购部采购的劳保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同时必须向 具备资质的劳保用品供应商采购。 3.2.3劳保用品送至公司后,由安全主任负责验收、登记,发现劳保用品 有质量问题或其它异常情况时,可拒绝收货,并交由采购部同供 应商处理。 3.3劳保用品的发放 3.3.1发放标准:各岗位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及更换周期,请参阅附件 《劳保用品标准表》所规定的劳保用品标准,是指最大标准。 3.3.2因工作岗位调整或其它特殊原因,致使所发放的劳保用品不够使用 时,经部门主管书面批准,可以办理劳保用品的领用手续。 3.3.3新员工进入公司,在经过三级安全培训考核合格正式上岗后,由所 在班组 长代为申请劳保用品,并由部门主管审核,最后交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到安全主任处领取劳保用品。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完整

二十、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 公司依法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劳保用品,并监督教育员工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为规范公司劳保用品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劳保用品的发放 劳保用品的发放实为了保护员工的劳动安全和身心健康,以便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必须严格标准,合理配用,厉行节约,强化管理。 1、凡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的安全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护面罩、过滤式面具、氧气呼吸器、防护眼镜、手套、防护服、绝缘棒、绝缘手套、绝缘胶鞋、绝缘垫等,以及其它如电池、电筒、洗衣粉等,均属于劳动保护用品,对上述用具必须妥善保管,正确使用。 2、劳保用品的发放对象为与公司签订用工合同,且上岗工作的员工。其具体发放标准将依工种、工作任务的不同而相应确定。第四 条员工变更工种时,按新工种标准发放。参加各类学习培训的员工,可按时间长短,其劳保用品分别实行停发、减发或延长使用期的办法发放,员工自离岗之日起,不再享有领用劳保用品的权力。

3、凡发给个人保管使用的劳保用品,个人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失、损坏或做与生产无关的事情。禁止将劳动防护用品折合现金发给个人,发放的防护用品不准转卖。 4、对于特殊防护用品,如安全帽、绝缘用品、防护面罩等,使用前要严格检查有无破损、失效或影响安全,否则应及时修理或停止使用。 5、属于工具类地劳保用品,如安全带,登高板等实行实用领退制。 6、凡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防护用品,如防护服、安全帽、安全带等均由各部门安排专人负责管理、经营科负责发放。 二、考核 各部门要安排专人建立相应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和发放台帐,做好劳保用品地计划、保管、发放工作。 (1)对违反规定,出售个人劳保用品的人员出100元罚款。(2)对工具类劳保用品要及时归还,不得挪为己用,否则,处100元罚款,并限期归还用品。

智能交通安全防护措施管理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智能交通安全防护措施管 理制度正式版

智能交通安全防护措施管理制度正式 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安全防护措施是保证生产安全的重要手段与保障,搞好安全防护措施的管理,有利于安全、文明生产,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为了保证安全生产,降低生产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对安全防护措施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责任落实到人。各项生产任务都必须有明确的安全指标等保证措施。 2、新进公司员工上岗都须进行安全知

识培训。员工变换工种,须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工人应掌握本工种操作技能,熟悉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应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经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 4、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要进行全面的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5、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操作证必须按期复审,不得超期使用。 6、各生产队每天做好班前安全检查,各负责人进行安全记录交接。 7、遵章守纪、佩戴标记,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劳动保护用品的监督管理,保障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结合施工生产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项目部和各分部在生产活动中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劳动保护用品,是指用人单位为从业人员配备的,使其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用品和防护装置。 第四条劳动保护用品分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详见附表) 1、特种劳动保护用品是指国家为确保劳动者在生产工作中安全与健康必须配备的防护用品。国家对特种劳动保护用品实行“三证”和“一标志”制度,即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和安全标志。 2、一般劳动保护用品是指除特种劳动保护用品以外的为防止职业危害,保证劳动者健康而配备的消耗性防护用品。各分部应采购铁道部年度公布的监督抽样检验合格企业生产的一般劳动保护用品。 第二章采购与验收 第五条不得采购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没有达到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采购假冒伪劣劳动防护用品和无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第六条要严格执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采购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国家安监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

证、安全鉴定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 第七条劳动防护用品进场入库前,各分部安质部和有关部门要组织检查验收,核查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和产品检测检验报告。 第三章配备、发放与使用 第八条应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国家经贸委《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为从业人员免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九条个人保管的特殊劳动保护用品原则上交旧换新(为了维护企业形象),属于各分部保管的特殊劳动保护用品作业人员作业完毕交回技装部保管。作业过程非故意损坏的特殊劳动保护用品,由技装部更换报废。 第十条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原则 1、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应遵循对不同劳动作业条件发给不同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同工种发给基本相同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原则。 2、凡是从事多种作业或在多种环境中作业的人员,应按其主要作业的工种和劳动环境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一条劳动防护用品的经费,纳入本项目安全生产投入专款范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挪用劳动防护用品经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发、停发、少发和延期发放从业人员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以货币、代金券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按规定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二条各分部为从业人员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不得超过使用期限和失去安全防护性能。 第十三条各分部要督促、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1、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未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不得上岗作业。

职业健康劳动保护体系及管理措施

职业健康劳动保护体系及 管理措施 Newly compiled on November 23, 2020

职业健康劳动保护体系及管理措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是:“消除一切隐患风险,确保全员健康安全”。 严格遵守国家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预防和消除一切不安全隐患,防止各类事故发生;建立科学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改善施工作业环境,依靠先进的管理方法,保证项目施工、管理人员的职业健康与安全。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 我公司的职业健康劳动保护管理目标是: 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全体人员健康安全,不断地对组织的职业健康绩效进行监视和测量,确保体系的有效性、充分性和适宜性。 职业健康安全保证体系 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安全保证体系,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项目安全生产与劳动保护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逐级签定职业健康安全责任书,使各级明确自己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制定好各自的职业健康安全规划,达到全员参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目的。 职业健康安全保证体系见图32-1。

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岗位生产工人在职业健康安全方面应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 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制度 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制度是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宗旨是搞好职业健康安全思想工作,提高企业职工职业健康安全的认识,帮助职工正确认识和学习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 (1)职业健康安全教育的基本内容有思想教育、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和典型事故教育。 思想教育包括思想认识教育和劳动纪律教育。通过思想认识教育,提高认识,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通过劳动纪律教育,提高遵守劳动纪律的自觉性,保证劳动安全。 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包括生产技术知识、基本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和专业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等,以提高职工职业技术操作水平和职业健康安全防范能力。 典型事故教育是结合本企业或外企业的事故教训进行教育。通过典型事故教育,提高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从事故中汲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2)企业管理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包括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主任(或经理)、技术干部、行政管理干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班组长和安全员等。(3)企业工人的职业健康安全教育主要有三级教育、特种作业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等三种形式。 ①新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厂级、车间级、班组级安全教育。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及细则

甘肃泰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及细则 一、劳保用品的计划 办公室根据每季度各部室、车间的上岗人员情况和考勤统计,向总经理提出季度劳保用品的购置计划,计划包括劳保用品的名称、数量、规格及质量标准。 二、劳保用品的购置 公司工程部根据总经理批准的购置计划和质量标准,按照质优价廉的原则,派员组织采购,并于季末月(3、6、9、12)的20日前交付采购部备品备件库房保管。 三、劳保用品的验收入库和发放 采购部备品备件保管员根据计划和要求,验质验量后入库,通知办公室开票,并依据领料单,在季末月(3、6、9、12)的20~25日内发给部门、车间。 四、劳保用品的开票 办公室开票人员根据发放标准,依照各部门、车间每季度上岗人员情况汇总和考勤统计经生产部审核后在季末月(3、6、9、12)的20~25日内将票以车间、部室为单位开出,并通知部门、车间领取。 五、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及发放范围 1、年度劳保用品:工作服、鞋、帽、护袖等 (1)机关、车间管理岗位所有在岗人员每年发放一对护袖。车间管理人员每两年发放一双普通工作鞋。 (2)供销公司库管员每人三年发放一套工作服、一双工作鞋。 (3)前处理车间、综合制剂车间生产人员工作服、工作鞋、帽,公司根

据情况2~3年整体更换,每人二套,车间管理人员一套/人。工作服样式、规格标准生产部根据GMP规范要求制定,由生产车间提供发放人员及数量,生产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工程部按规定标准采购发放,并按GMP管理文件规定由车间填写《工作服发放记录》一式三份,车间、工程部、生产部各存档一份。 (4)动力车间电工、维修工、水处理工、司炉工及综合制剂车间制水、空调工每两年发放一套普通工作服、一双工作鞋、一顶工作帽。 (5)前处理车间保全工每两年发放一套普通工作服、一顶工作帽,每一年发放一双工作鞋。 (6)综合制剂车间保全工每三年发放一套普通工作服,每两年发放一双工作鞋、一顶工作帽。 (7)动力车间电焊工每人每年发放一套工作服、一双工作鞋、一顶工作帽。 (8)综合制剂车间每三年发放四套公用普通工作服,前处理车间每三年发放六套普通工作服,用于GMP车间外领料入库、打扫卫生。 (9)质量部(不包括管理人员)化验员每三年发放一件白大褂、一双工作鞋、一顶工作帽。 2、季度劳保用品:毛巾、手套、洗衣粉、香皂、口罩 (1)机关部门、车间办公室发放公用劳保用品(毛巾、肥皂、洗衣粉),发放数量祥见附表。 (2)采购部库管员、办公室清洁工每季度发放一双手套、一袋洗衣粉、一条毛巾、一块口罩。 司机每季度发放一双手套、一袋洗衣粉、一条毛巾。 (3)化验员每人每季发放一双手套、一块口罩。 (4)综合制剂车间生产人员(除外包工序固定员工外),每人每季度发放三块口罩、一条毛巾、一块香皂。

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1目的 为提高公司施工安全水平,实现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规范化、科学化和系统化,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稳定有序发展,保障施工生产人员的安全和健康,保障企业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施工生产秩序,为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科学地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规定了在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工程中设置安全防护设施的基本要求,适用于公司承建的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工程及其附属工程,其他工程参照执行。 3职责 3.1工程部负责安全防护设施的实施与管理。 3.2各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组织验收,实施日常监督检查。 3.3工程部负责监督检查。 4资源需求 资金保障和必要的人力投入,技术管理人员的指导。 5基本要求 5.1安全防护设施必须进行检查验收,确认其完好、符合要求后,方能投入使用。 5.2 施工区域 5.2.1施工区域宜按规划设计和实际需要采用封闭措施,主要进出口处应设置明显施工警示标识。对施工中关键区域和危险区域,应实行封闭管理,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并安排专人值守。 5.2.2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配戴安全帽和使用其他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防护用品应符合GB/T 11651的有关规定。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操作证,并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具。 5.2.3施工现场的各种施工设施、管道线路等,应符合防洪、防火、防爆、防强风、防雷击、防砸、防坍塌及职业卫生等要求。 5.2.4施工现场的洞、井、坑、沟、口,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

手架,爆破物及有害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和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应符合GB 2894的有关规定。 5.2.5施工现场存放设备、材料的场地应平整牢固,设备材料存放整齐稳固,周围通道畅通,且宽度宜不小于1 m。 5.2.6施工现场的排水系统,设置应合理,沟、管、网排水应畅通。生产、生活废水应有序排放到指定地点,达标排放。 5.2.7施工照明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照明配电箱与动力配电箱宜分开设置,并配有漏电保护动能的专用箱。若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照明与动力线路应分别设置。 (2)大规模露天施工现场宜采用高效节能灯具。 (3)作业地点及主要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照明线路应采用电缆敷设且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GB/Z 6829的要求。 (4)一般场所宜选用额定电压为220 V的照明器。 (5)地下工程,有高温、导电灰尘且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5 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36 V,并选用密闭型防水防尘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灯头的开启式照明器。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宜大于12 V。 (6)含有大量尘埃但无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应采用防尘型照明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应按危险场所等级选择相应的防爆型照明器,有酸碱等强腐蚀的场所,应采用耐酸碱型照明器。在振动较大的场所,应选用防震型照明器。 (7)使用行灯应遵守下列规定: a)电源电压不超过36 V。 b)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并耐热、耐潮湿。 c)灯头与灯体结合牢固,灯头无开关。 d)灯泡外部有金属保护网。 e)金属网、反光罩、悬吊桂钩固定在灯具的绝缘部位上。 (8)照明变压器应使用双绕组型,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 (9)携带式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引线应采用橡皮护套电缆或塑料护套软线。其中,绿/黄双色线作保护零线用,中间不得有接头,长度不宜超过3 m,电源插

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1. 目的 1.1 为了保护员工在职业活动中的身体健康,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地方相关法规和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2 劳动保护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2. 范围 2.1 本制度适用于靖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所有员工。 3. 依据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3.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3.3《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 3.4《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3.5《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 3.6《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 3.7 《甘肃省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3.8《甘肃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3.9《诺诚综合五星系统常规工业指导手册》 4. 职责划分 4.1 人力资源部 4.1.1人力资源部是职业健康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4.1.2 负责制定、修订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采购计划工作; 4.1.3 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审核、质量监督和建立发放台帐工作; 4.1.4 负责组织从事职业危害作业人员进行从业前的体检、在岗期间、离岗后的体检,按规定组织员工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和建立员工职业健康体检档案工作。 4.2 设备技术部 4.2.1负责组织制定改善劳动条件、治理有害作业场所的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并对防护措施的落实和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4.2.2 负责进行工作场所有害、有毒物质的日常监测和数据上报工作,监督检查集体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情况;负责劳保用品入库、保管和发放工作。 4.3 物资采购部 4.3.1 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入库和质量保证工作。 4.4 党群工作部 4.4.1负责监督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发放和使用情况,保护员工使用防护用品的权利。 4.5 各部门 4.5.1 负责本部门劳动防护用品的领用、登记、维护、管理和使用宣传和监督。 5. 管理内容与方法 5.1 保健待遇规定和要求 5.1.1从事职业危害作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保健待遇。保健待遇分甲、乙、丙、丁四个标准(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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