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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47)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47)

What the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ultimately expect to get or achieve through the conclusion and performance of the contract

( 合同范本 )

甲方:

乙方:

日期:

精品合同 / Word 文档 / 文字可改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47)

目录(1)总则(2)合营各方(3)成立合资经营公司(4)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5)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6)合营各方的责任(7)技术转让(8)产品的销售(9)董事会(10)经营管理机构(11)设备购买(12)筹备和建设(13)劳动管理(14)税务、财务、审计(15)外汇收支(16)合营期限(17)合营期满财产处理(18)保险(19)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20)违约责任(21)不可抗力(22)适用法律(23)争议的解决(24)文字(25)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一章总则

中国公司和国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省

市,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营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中国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中国省市区街号。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国籍。国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国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国籍。(注:若有两个以上合营者,依次称丙、丁……方)

第三章成立合资经营公司

第二条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同意在中国境内建立合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

第三条合营公司的名称为有限责任公司。外文名称为。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省市路号。倘有需要可在其他城市设立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门市部)。

第四条合营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后,取得中华

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第五条合营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营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甲、乙方合资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注:在具体合同中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七条合营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是:生产产品;对销售后的产品进行维修服务;研究和发展新产品。(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八条合营公司的生产规模如下: 1.合营公司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 2.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生产规模可增加到。产品

品种将发展。(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五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九条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元(或双力商定的一种外币)。

第十条甲、乙方的出资额共为人民币元,以此为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其中:甲方元,占%,乙方元,占%。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将以下列作为出资:甲方:现金

元机构设备元厂房元土地使用权元(公司使用土地的费用按每平方米每年元计算)工业产权元其他元共元乙方:现金元机械设备元工业产权元其他元共元(注:以实物、工业产权作为出资时,甲、乙双方应另行订立合同,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二条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资比例分期缴付,每期缴付的数额如下:(注: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十三条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

经另一方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准。合营各方在合营期不能减少注

册资本。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章合营各方的责任

第十四条甲、乙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甲方责任:办

理为设立合营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

营业执照等事宜;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组织合营公司厂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按第十一条规定提

供现金、机械设备、厂房……;协助办理乙方作为出资而提供的机械

设备的进口报关手续和在中国境内的运输;协助合营公司在中国境内

购置或租赁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讯设施等;协助合营公司联系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协助合营公司招

聘当地的中国籍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员;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人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

续等;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乙方责任:按第十一

条规定提供现金、机械设备、工业产权……并负责将作为

出资的机械设备等实物运至中国港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机械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生产技术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培训合营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如乙方同时又是技术转让方,则应负责合营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七章技术转让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同意,由合营公司与方或第三者签订技术转让协议,以取得达到本合同第四章规定的生产经营目的、规模所需的先进生产技术,包括产品设计、制造工艺、测试方法、材料配方、质量标准、培训人员等。(注:要在合同中具体写明。)

第十六条乙方对技术转让提供如下保证:(注:在乙方负责向合营公司转让技术的合营合同中才有此条款。) 1.乙方保证为合营公司提供的(注:要写明产品名称)的设计、制造技术、工艺流程、测试和检验等全部技术是完整的、准确的、可靠的,是符合合营公司经营目的要求的,保证能达到本合同要求的产品质量和生产能力;

2.乙方保证本合同和技术转让协议规定的技术全部转让合营公司,保证提供的技术是乙方同类技术中最先进的技术,设备的造型及性能质量是优良的,并符合工艺操作和实际使用的要求; 3.乙方对技术转让协议中规定的各阶段提供的技术和技术服务,应开列详细清单作为该协议的附件,并保证实施; 4.图纸、技术条件和其他详细资料是所转让的技术的组成部门,保证如期提交; 5.在技术转让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对该项技术的改进,以及改进的情报和技术资料,应及时提供给合营公司,不另收费用; 6.乙方保证在技术转让协议规定的期限内使合营公司技术人员和工人掌握所转让的技术。

第十七条如乙方未按本合同及技术转让协议的规定提供设备和技术,或发现有欺骗或隐瞒之行为,乙方应负责赔偿合营公司的直接损失。第十八条技术转让费采取提成方式支付。提成率为产品出厂净售额的%。提成支付期限按照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的技术转让协议期限为期限。

第十九条合营公司与乙方签订的技术转让协议期限为年。技术

转让协议期满后,合营公司有权继续使用和研究发展该引进技术。(注:技术转让协议期限一般不超过十年,协议须经对外贸易经济

合作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

第八章产品的销售

第二十条合营公司的产品,在中国境内外市场上销售,外销部分占%,内销部分占%。根据需要合营公司派名人员去

在职培训销售业务,培训费由承担。(注:可根据实际情况写明各个年度内外销的比例和数额。一般情况下,外销量至少应能满足合资公司外汇支出的需要。)

第二十一条产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国外销售:由合营公司直接向中国境外销售的占%。由合营公司与中国外贸公司订立销售合同,委托其代销,或由中国外贸公司包销的占%。由合营公司委托乙方销售的占%。

第二十二条合营公司内销产品可由中国物资部门、商业部门包销或代销,或由合营公司直接销售。

第二十三条为了在中国境内外销售产品和进行销售后的产品维修服

务,经中国有关部门批准,合营公司可在中国境内外设立销售维修服务的分支机构。

第二十四条合营公司的产品使用商标为

第九章董事会

第二十五条合营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合营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第二十六条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名,乙方委派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董事、董事长和副董事长任期四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七条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对于重大问题(注: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列举主要内容),应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对其他事宜,可采取多数通过或简单多数通过决定。(注:在具体合同中要明确规定)。

第二十八条董事长是合营公司法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为代表。

第二十九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

第十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三十条合营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方推荐;副总经理人,由甲方推荐人,乙方推荐人。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任期年。

第三十一条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可设若干部门经理,分别负责企业各部门的工作,办理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交办的事项,并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负责。

第三十二条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的,经董事会会议决议可随时撤换。

第十一章设备购买

第三十三条合营公司所需原材料、燃料、配套件、运输工具和办公

用品等,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尽先在中国购买。

第三十四条合营公司委托乙方在国外市场选购设备时,应邀请甲方

派人参加。

第十二章筹备和建设

第三十五条合营公司在筹备、建设期间,在董事会下设立筹建处。

筹建处由人组成,其中甲方人,乙方人。筹建处主任

一人,由方推荐,副主任一人,由推荐。筹建处主任、副

主任由董事会任命。

第三十六条筹建处具体负责审查工程设计,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组织有关设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和验收,制定工程施工总进度,

编制用款计划,掌握工程财务支付和工程决算,制定有关的管理办法,做好工程施工过程中文件、图纸、档案、资料的保管和整理等

工作。第三十七条甲乙双方指派若干技术人员组成技术小组,在筹

建处领导下,负责对设计、工程质量、设备材料和引进技术的审查、监督、检验、验收和性能考核等工作。

第三十八条筹建处工作人员的编制、报酬及费用,经甲乙双方同意

后,列入工程预算。第三十九条筹建处在工程建设完成并办理完毕移交手续后,经董事会批准撤销。

第十三章劳动管理

第四十条合营公司职工的招收、招聘、辞退、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按照《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经董事会研究制订方案,由合营公司和合营公司的工会组织集体或个别地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十一条甲、乙方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四章税务、财务、会计

第四十二条合营公司按照中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第四十三条合营公司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四十四条合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每年提

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四十五条合营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立账,其会计年度从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记账凭证、单据、报表、账簿,用中文书写。(注:也可同时用甲乙双方同意的一种外文书写。)

第四十六条合营企业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如乙方认为需要聘请其他国家的审计师对年度财务进行审查,甲方应予以同意,其所需要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四十七条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查通过。第十五章外汇收支

第四十八条合营企业的一切外汇事宜,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有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合营企业的外汇支出必须做到:(1)保证合营企业的外汇收入大于支出。(2)外汇结算人民币时,应按照当时规定的牌价办理。(3)合营企业在中国

境内支付费用、贷款、劳动报酬等,除根据有关规定支出外汇者外,一律用人民币结算。

第四十九条根据合资法的规定,下列外汇可以汇出:(1)乙方分得的利润及技术转让费;(2)乙方资本转让后所得的资金;(3)合同期满或合同期满前应清偿给乙方的资金;(4)用于进口原料、设备、备件、零部件所需的外汇,以及派往国外人员的差旅费;(5)其他有关规定可以汇出的开支。

第十六章合营期限

第五十条合营公司的期限为年。合营公司的成立日期为合营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经一方提议,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可以在合营期满六个月前向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申请延长合营期限。

第十七章合营期满财产处理

第五十一条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营,合营公司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根据甲、乙各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八章保险

第五十二条合营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险期等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营公司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第十九章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五十三条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才能生效。

第五十四条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是由于合营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营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五十五条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营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合同,对方除有权向违约一方索赔外,并有权按合同规定报原审批机构批准终止合同。如甲、乙双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营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二十章违约责任

第五十六条甲、乙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五章的规定依期按数缴足出资额时,从逾期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一方应缴付

应缴出资额的百分之的违约金给守约的一方。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的违约金外,守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五十三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第五十七条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五十八条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各方应相互提供履约的银行担保书。

第二十一章不可抗力

第五十九条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日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

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六十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二十二章适用法律

第六十一条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北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或者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国地仲裁机构根据该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或者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仲裁。仲裁在被诉人所在国进行:在中国,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在(被诉人国名),由(被诉人国家的仲裁组织名称)根据该组织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

都有约束力。(注:在订立合同时,上述三种方式仅能选一。)

第六十二条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三章文字

第六十三条本合同用中文和文写成,两种文字上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为准。

第二十四章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六十四条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如下的附属协议文件,包括:工程协议、技术转让协议、销售协议……,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十五条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六十六条甲、乙双方发送通知的方法,如用电报、电传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甲、乙双方的法定地址即为甲、乙双方的收件地址。

第六十七条本合同于年月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样本(通用版)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样本(通用版) Sample contract of Sino foreign joint venture (general version)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合同编号:XX-2020-01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样本(通用版) 前言: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本文档根据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第一章总则 中国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营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注:若有两个以上合营者,依次称丙、丁_________方): 中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中国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街 _________号 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成立合资经营公司 第二条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同意在xxx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 第三条合营公司的名称为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外文名称为_________。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_________省_________市 _________路_________号。 第四条合营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加强总包质量、进度、安全管理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初稿)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本协议是以发包人、承包人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了《合同》(合同编号:,以下简称“原合同”)为基础,根据本工程的实际需要,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对原合同的补充协议内容,双方共同遵守执行,且不影响原合同的计价原则。 一、进一步明确承包人总协调、管理的责任。 1、负责对分包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并提供总承包配合,总承包管理及配合费按原合同相关条款约定执行,结算时不予调整。 2、负责编制项目施工的全生命周期计划,包括统筹各分包单位关于本项目的工作。 3、必须按发包人及分包单位的要求完成有关项目施工,提供具备指定分包工程开工条件。 4、应在各分包单位进场前对已完成的工程及场地进行检查、确认、移交工作面。 5、应对本工程(包括分包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及文明施工、成品保护、现场保安负责,对分包单位出现的问题承担连带责任。 6、负责签收并发放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针对分包单位所发出的工程指令,并负责督促分包单位执行。

7、负责组织和主持与分包单位有关的协调会议及相关例会,并在会议后第二天向发包人、监理单位提交会议纪要。建立定期的指定分包工程例会,每月一次月例会会议和每季度一次的季度会议(会议内容含计划、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内容);施工高峰期间,应进行每日碰头会制度,用以协调第二天作业面的矛盾;各指定分包应提前一周在例会上提出对道路运输、场地使用、楼面占用安全文明施工等要求。 8、须对工程整体进度负责,熟悉发包人对指定分包工程的具体要求,尤其是对影响土建施工进度的分部分项工程需特别注意。并应要求各分包单位提供专业承包的施工组织计划与进度计划,进行汇总分析,对施工程序中有矛盾的地方进行协调并找出解决办法。(如:铝合金安装跟不上,会导致交楼不及时,总承包单位应该给出相关措施,如:可以做外立面施工,留下收边收口或做副框,这样就不影响关键工序。) 9、在各分项施工前须与指定分包单位联系,核对清楚各分包工程图纸与总承包单位图纸间相关联的尺寸、标高等数据是否统一;了解其在分项工程上的特殊要求,如开槽、预留孔洞、预埋件等,并在每次隐蔽工程之前(如浇注混凝土),请指定分包配合确认。否则,因此而导致的额外施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0、按发包人的要求向分包单位提供标高、定位点线等,否则发包人有权另行委托他人实施,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1、发包人指定分包单位工程的竣工资料,由分包单位整合、装订后直接交承包人,由承包人统一汇总,负责组织竣工验收并有督促

如何进行合同评审

如何进行合同评审 合同是明确供需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文件,受到法律保护,是质量环的起点,是质量体系要素的开端。只有认真地进行合同评审,才能明确顾客要求,全面估计供方能力,协调供需双方的关系,发动供方内部的力量,树立实现合同的信心。很明显,合同的“质量”水平是保证最终产品满足顾客全面要求(即质量要求)的第一步。合同评审的作用有下列几点: (1)合同评审使供方充分理解顾客的要求,有助于减少或者避免与顾客之间的误解和争端; (2)合同评审使供方有关部门都明确各自的职责,有助于供方履行合同; (3)合同评审使供方全面评估自身完成合同要求的能力,有助于增强顾客对供方的信任度,并减少或避免顾客对产品质量的投诉; (4)合同评审使供方在合同签约前及早发现问题,与顾客协商解决,使供方与顾客的认识趋向一致。 合同评审是签订合同过程中必要的过程。合同评审的目的是为了满足顾客的需要,满足社会的、法规、规程的需要,它的目的是在顾客和公司之间,就产品的销售或提供的服务达成一致意见。保证合同能够按照合同的要求履行。合同评审的内容包括设计、技术、生产、供应等部门的意见。设计、技术部门应保证合同要求产品的设计方案的正确性、先进性、可行性和经济性;并使设计的开发周期、设计的产品质量得到保证;生产部门对合同要求的项目的制造周期、装配调试周期进行评审,以保证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产品的制造、安装、调试工作;供应部门对外购件、外协件的采购进行评审,以保证原材料及时到位。 评审应在提出投标前或接受合同或订单前,供方应对标书、合同或订单进行评审。 a)要评审每项要求是否合理、明确、供方有能力满足,供方应对每份合同、订单、标书评审,不仅对质量方面要求评审,也要对包括生产能力、交货期以及特殊要求进行评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解读(经济补偿金的计算)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 的平均工资。 【解读】本条是关于如何计算经济补偿的规定 吴丁亚律师提示,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时,就涉及到如何计算经济补偿的问题。计算经济补偿的普遍模式是: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应得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及有关国家规定对工作年限及经济补偿标准作了明确的规定。 一、计算经济补偿中的工作年限 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应从劳动者向该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之日起计算。如果由于各种原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

不影响工作年限的计算。如果劳动者连续为同一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但先后签订了几份劳动合同的,工作年限应从劳动者提供劳动之日起连续计算。如劳动者甲自2008年在某企业工作,期间劳动合同一年一签,一直工作到2012年。最后一份劳动合同期满后终止,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时,计算的工作年限应从2008年算起,共四年。如果劳动者为同一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多年,但间隔了一段时间,也先后签订了几份劳动合同,工作年限原则上应从劳动者提供劳动之日起连续计算,已经支付经济补偿的除外。总之,本条“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的规定,不能理解为连续几个合同的最后一个合同期限,原则上应连续计算。当然,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用人单位利用短期劳动长期用工的现象将会减少,这主要是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两个措施,一是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是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用人单位也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部1996年关于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计发经济补偿金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中规定,对于因用人单位的合并、兼并、合资、单位改变性质、法人改变名称等原因而改变工作单位的,其改制前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 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签订,试行前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依照劳动法和原有关国家规定计算经济补偿。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签订,试行后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英对照)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英对照) 合资经营企业协议 Joint Venture Agreement 本协议于19XX年X月X日签订。 签约第一方:ABC公司,该公司系中国公司,在中国XX注册(以下简称"甲方"); 签约第二方:XYZ公司,系美国公司,在美国XX注册(以下简称"乙方")。 This Agreement made this____ day of____ , 19 by ABC Corporation (hereinafter called "Party A"), a Chinese corporation having its registered office at____, China, and XYZ Company (hereinafter called "Party B"), an American company having its registered office at_____, USA. 兹证明WITNESSES 甲方在中国生产和销售XX产品; 乙方生产和销售XX产品(以下称"许可产品"),拥有许可产品的美国专利(以下称"专利")和X号注册商标; WHEREAS Party A is engaged in manufacturing and selling in China;and WHEREAS Party B is engaged in manufacturing and selling (hereinafter called "Licensed Product") and has American patent rights to Licensed Product (hereinafter called "Patents")and registered Trademark No.____(hereinafter called "Trademark"); 甲乙双方认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成立共同所有的公司(以下称"合营公司"),在XX地从事生产、销售和开发许可产品,对双方都是有利的; WHEREAS the Parties consider it mutually advantageous to organize a jointly owned corporation (hereinafter called "Joint Venture") under the law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to engage in the manufacture, sale and development of Licensed Product in______. 为此,鉴于本协议所述的前提与约定,特此立约如下: NOW THEREFORE, in consideration of the premises and convenance described hereinafter Party A and Party B agree as follows: 第一条定义Article 1 Definitions 在本协议中,除非文中另有明确规定,下列短语具有以下意思: 1."合营企业",系指根据本协议建立的公司。 2."许可产品",系指XXXX。 3."专利",系指XXXX。 4."商标",系指XXXX。 In this Agreement, the following terms have the following meanings unless the context clearly dictates otherwise. 1."Joint Venture" means the corporation to be organized pursuant to the provisions of Article 2 hereto. 2."Licensed Product" means_____. 3."Patents" means______. 4."Trademark" means______.

工程质量安全协议合同书方案

工程质量安全协议合同 书方案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工程质量安全协议书 甲方:陕西建工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为贯彻执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质量、安全管理方针,根据甲方管理要求,双方就咸阳彩虹第二中学建设项目B标段劳务分包项目,特签定本质量安全责任书。 第一条管理目标 1、质量目标 (1)、满足合同工程质量目标要求,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达到100%。 (2)、杜绝重大质量事故,消除一般质量事故。 (3)、有质量通病整改计划,且工程质量通病整改率达到100%。 2、安全目标 (1)、杜绝死亡事故。 (2)、杜绝重伤和火灾事故。 (3)、一般事故频率控制在2‰以内。 第二条甲方责任 1、监督和督促乙方认真贯彻执行与工程施工相关的质量标准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 2、根据施工现场及乙方施工内容,有针对性的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质量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的交底工作。 3、组织对乙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地施工现场安全、文明、卫生和施工质量等例行监督检查。

4、对乙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安全事故和问题实施经济处罚。 5、甲方若接到业主及监理对乙方施工的工程质量、安全提出整改通知,甲方将根据情况督促乙方实施整改并给予经济处罚。 6、派驻现场管理代表并对乙方施工的质量、安全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第三条乙方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工地等政策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服从业主、监理和甲方代表的管理。 2、建立健全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有专职质量员和安全员。 3、经常性的对施工人员进行质量、安全意识教育,组织学习相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政策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定期召开质量、安全例会并做好记录。 4、做好施工项目的质量、安全、文明工地建设等检查工作。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定人、定措施、定时间积极整改,确保责任到人并及时将检查结果书面报送甲方现场代表。 5、对施工现场范围内设置的安全防护措施、电气线路、机械设备、脚手架等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并设置相应醒目的安全标志牌。 6、发生各类质量、安全事故时,应立即报告甲方代表并保护好现场,及时抢救伤员。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 7、乙方须为员工办理工程相关保险,保险票据留给甲方保存。否则,甲方有权代乙方办理保险,费用从第一笔工程(劳务)款中扣除。 8、乙方在强化质量安全管理的同时须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和环境保护工作,自觉遵守相关管理规定。 9、对施工过程的质量、安全事故所引发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处罚办法 1、乙方的质量管理和工程质量出现缺陷时,甲方按下述规定处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释义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释义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法条内容: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释义内容: 【释义】本条是关于劳动合同终止的规定。 在法学理论上,所谓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依法被消灭,即劳动关系由于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而终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原有的权利义务不再存在。但是,劳动合同终止,原有的权利义务不再存在,并不是说劳动合同终止之前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而是说合同终止之后,双方不再执行原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事项,如用人单位在合同终止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合同终止后劳动者仍可依法请求法律救济。 我国合同法上合同终止包括合同解除的情形,我国劳动法学界也一直对劳动合同终止与

解除的关系存在争议,有并列说和包容说两种观点。1994年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显然,劳动法确立了劳动合同终止与解除的并列说。考虑到劳动合同终止与解除存在以下几方面的不同,劳动合同法延续了劳动法并列说的做法:第一,阶段不同劳动合同终止是劳动合同关系的自然结束, 而解除是劳动合同关系的提前结束。第二,结束劳动关系的条件都有约定条件和法定条件,但具体内容不同。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中,约定条件主要是合同期满的情形,而法定条件主要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主体资格的消灭。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中,约定条件主要是协商一致 解除合同情形,而法定条件是一些违法违纪违规等行为。第三,预见性不同,劳动合同终止一般是可以预见的,特别是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而劳动合同解除一般不可预见。第四,适用原则不同,劳动合同终止受当事人意思自治的程度多一点,一般遵循民法的原则和精神,而解除受法律约束的程度较高,更多的体现社会法的性质和国家公权力的介入,体现对劳动者的倾斜保护。 实践中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比较多,而劳动法仅规定了两类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包括劳动合同期满和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显然过于简单。因此劳动合同法在制定过程中借鉴了各地方立法中有关劳动合同终止情形的具体规定,对劳动合同终止情形做了进一步细化: 一、劳动合同期满 这主要适用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两种情形。劳动合同期满,除依法续订劳动合同的和依法应延期的以外,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双方权利义务结束。根据劳动保障部的规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时间,应当以劳动合同期限最后一日的二十四时为准。 实践中,对于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 但也未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的,该如何处理?对此,1996年,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

劳动合同法40条解读

劳动合同法40条解读 篇一:关于对《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2项中“培训”的理解 关于对《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2项中“培训”的理解杨燚(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北京,100032)中图分类号:DF47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7355(2012)10—0164—01《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2项的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该条款,经过用人单位绩效考核后,如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是不能直接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先进行培训或调岗,即用人单位负有协助劳动者适应岗位的义务。只有在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才可以依照此条款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培训或调岗。 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从法律规定看,先进行培训或调岗,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调岗的涵义非常好理解,即用人单位为不能胜任原岗位工作的员工安排其他岗位,此岗位能够符合该员工现有的能力和技能,如果该员工在新的岗位上通过考核可以胜任工作,则继续在此岗位工作即可。 但对于培训来说,《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2项只是规定

了需要先进行培训这样一个原则。而培训应采取什么样的形式,培训的时间、次数是否有限制,培训的内容等等,在现行法律法规中,无论是中央层面还是地方层面。 篇二: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3项适用性 对《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3款的研究及其适用性的探讨——之兼论情势变更原则在此条款中的运用摘要:我国《劳动合同法》于2008年1月1日开始施行,其在《劳动法》的基础上对劳动合同的解除进行了严格的限制规定,尤其对劳动合同的单方解除做了更为细化的限制,在提高了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的同时,加强了对劳动者的保护。但立法上愈加严格的规定,并不能直接导致一部法律规范在现实中就能实施的很好。因为在劳动法律关系中,用人单位始终处于强势地位,劳动者始终处于弱势地位,这就导致了很多用人单位总是想方设法规避法律的规定,从而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此,《劳动合同法》第40条中对于用人单位无过失性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制度的规定是否有利于构建一种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其在一些劳动争议案件中如何适用······情势变更原则的引入能不能解决以上问题?本文试通过对《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3款进行分析,并对其适用性进行详细的探讨和说明,以及对一些相关案例进行解读,以期寻求解决方案。 关键词:劳动合同单方解除无过失性辞退情势变更

质量安全保证承诺合同协议书范本

编号:质量安全保证承诺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 年____ 月_____ 日致: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我公司(乙方)已充分知悉贵公司“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安全胜于一切”的经营理念和要求,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作业人员及他人的安全与健康,确保工程质量。现就该项目工程质量、安全问题向贵公司作如下声明和承诺: 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接受行政主管部门、工程总包单位、监理单位及贵公司的监督检查。 二、我公司完全具备该工程施工的资质和条件,施工方法或程序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要求,施工人员具备法定从业资质和相应经验,现场施工设施、材料、设备是国内或国外正规厂家的产品,且具有相关合格证书,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保证在施工过程中积极采取先进工艺和先进技术。 三、我公司将充分关注和保障施工现场人身及财产安全,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工作,采取诸如防护及围栏、照明、警卫、护栏、警告等有效措施,就 施工过程中对自身、贵司或他人所造成的人身或财产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四、供应、制作或安装于贵公司工程项目上的产品完全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在原材料、工艺、生产设备及安装等方面没有缺陷。该项声明在产品交货或安装于工程之上后仍然有效,且不得因贵公司接受该产品以及支付该产品价款而失效。贯彻工程质量“终身制”,在国家法律确定的质量安全责任期内对建筑工程造成的安全事故承担经济、行政和刑事责任。 五、已建立工程安全事故的快速应急机制。保证在工程质量出现问题、或存在安全隐患时,将主动或按贵公司的要求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补救,消除安全危害,最大限度地保护好贵公司及客户利益。 六、若因工程质量问题导致重大安全事故,我公司将承担由此给贵公司造成的客户索赔、声誉影响等全部损失。

【2020年最新合同】“营改增”后必须掌握的几个合同审查要点

企业法务:“营改增”后必须掌握的几个合同审查要点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营改增对企业带来的并不仅仅是税率的简单变化,它对企业内部的财务管理、涉税管理、客户管理、合同管理、现金流管理等方面都将产生重大影响。企业应积极利用营改增这一契机,通过改善和优化自身的内部管理体系来最大程度地利用营改增所带来的机遇,并降低潜在的风险。合同管理是企业完善内部管理体系中的重要一环,合同条款的具体内容将直接影响企业的税负承担及税款交纳。本文主要介绍营改增后企业合同管理中需要关注的几个要点问题。 一、合同签订时应当审查对方的纳税资格,并在合同中完善当事人名称和相关信息 1、“营改增”之后,原来的服务提供方从营业税纳税人,可能变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服务提供方的增值税作为进项可以被服务接受方用以抵扣。因此,签订合同时要考虑服务提供方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的结算票据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普通发票,增值税率是多少,能否抵扣,再分析、评定报价的合理性,从而有利于节约成本、降低税负,达到合理控税,降本增效的目的。 2、合同双方名称的规范性要求要高于原来的营业税纳税体系。在原有的营业税体系下,虽然也有发票开具的规范性要求,但相对而言,增值税体系下对服务提供方开具发票将更为严格。在原有体系下并不需要特别提供纳税人识别号信息,但现在服务接受方需要把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

账号信息主动提供给服务提供方,用于服务提供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合同中应当明确价格、增值税额及价外费用等 1、营业税属于价内税,税款包含在商品或价格之内,而增值税属于价外税,价格和税金是分离的,这一点与营业税完全不同。增值税的含税价和不含税价,不仅对企业的税负有不同的影响,而且对企业收入和费用的影响是也很大的,如果不做特别约定,营业税一般由服务的提供方或者无形资产的转让方承担。而增值税作为价外税,一般不包括在合同价款中。 2、增值税税率相对于营业税税率较高,如果不能向上下游相对方转嫁税负,服务提供方或者无形资产的转让方税负将明显上升。因此,营改增以后,需要在合同价款中注明是否包含增值税。鉴于采购过程中,会发生各类价外费用,价外费用金额涉及到增值税纳税义务以及供应商开具发票的义务,有必要在合同约定价外费用以及价外费用金额是否包含增值税。 三、合同中对不同税率的服务内容应当分项核算 营改增之后,同一家企业可能提供多种税率的服务,甚至同一个合同中包含多种税率项目的情况也会经常发生。对兼营的不同业务,此时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确不同税率项目的金额,明确地根据交易行为描述具体的服务内容,并进行分项的明细核算,以免带来税务风险。 四、发票提供、付款方式等条款的约定 1、因为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及到抵扣环节,开具不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增值税发票不合规,都将给受票方造成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应当考虑将取得增值税发票作为一项合同义务列入合同的相关条款,同时考虑将增值税发票的取得和开具与收付款义务相关联。一般纳税人企业在营改增后可考虑在合同中增加“取

劳动合同40条

篇一:《《劳动合同法》39 40条》 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40条}.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篇二:《关于对《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2项中“培训”的理解》{劳动合同40条}. 关于对《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2项中“培训”的理解 杨燚(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北京,100032)中图分类号DF47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7355(2012)10—0164—01《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2项的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该条款,经过用人单位绩效考核后,如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

2020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

2020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 Signing a contract can protec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both partie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and avoid many unnecessary disputes ( 合同范本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MZ-HT-005235

2020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 目录 1)总则 2)资本 3)出资额转让及资本更改 4)董事会 5)经营管理机构 6)业务 7)银行分支和附属机构 8)技术训练 9)确立银行设施 10)利润 11)财务会计与审计

12)税务 13)保险 14)银行职员 15)审批及注册 16)合同有效期 17)终止与清算 18)不可抗力 19)保密及其他 20)调解和仲裁 21)合同文字 22)法定通迅地址 23)附加条款 ____ (以下简称甲方)、____ (以下简称乙方)、____ (以下简称丙方)合称中方和____ (以下简称丁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法》)和《经济特区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

按照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 共同举办一家合资银行,为此,订立本合同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订约四方 订约四方一致同意共同投资举办一家合资银行(以下简称银行)。 第二条银行名称及地址 银行名称: 中文:________________银行 英文:________________ 银行地址:____________ 第三条组织形式 银行为有限责任公司。订约四方对银行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第四条银行宗旨 银行经营商业银行及投资银行的业务并提供咨询服务,为利用侨资和外资开辟新的渠道,介绍先进科学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增进国

建筑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奖励惩罚协议

XXXX工程奖励惩罚协议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为了更好的执行甲乙双方签定的XXXXXX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根据XXX项目的特殊性,为确保该项目能保质保量完成,激励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及施工班组的士气,甲方充分考虑项目目前的综合实际情况、并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XXX项目总包单位奖励办法达成以下补充协议条款。本协议的实施不影响XXXXX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执行。 一、进度奖: (一)节点奖励:奖励金额控制在XXX万元内,按合同节点时间要求 完成以下工作内容给予相应奖励,具体要求及分配金 额如下: 1、示范区:(XX楼) (1)、XX楼基础施工完成:X万元; XX楼完成时间结点:XXXX年XX月XX日; 完成标准:桩基础,独立基础及地梁混凝土浇筑完成并达到规范 及设计要求,可进行下道工序。 (2)、工程形象进度达到预售条件:XX万元; 完成时间结点:XXXX年XX月XX日; 完成标准:工程主体结构封顶及相应安全文明施工达到申办预售 许可证时对工程现场进度的要求。 (3)、样板房室内场地移交精装单位施工:XX万元; 完成时间结点:XXXX年XX月XX日;

完成标准:按界面划分其工作内容全部完成(含楼地面的清理); 施工机械、脚手架、剩余材料等全部撤出;建筑垃圾 全部运出,工完场清;通水通电;料场、临设、轴线、 标高等移交完毕,满足装饰进场施工的条件。 (4)外墙保温完成:XX万元; 完成时间结点:XXXX年XX月XX日; 完成标准:按界面划分其工作内容全部完成;施工机械、脚手架(除外墙脚手架外)、剩余材料等全部撤出;建筑垃圾全 部运出;通水通电;料场、临设、施工通道、轴线、标高 等移交完毕,满足外墙面层施工的条件。 (5)、室外景观场地移交:XX万元; 完成时间结点:XX年XX月XX日; 完成标准:按界面划分其工作内容全部完成;施工机械、脚手 架(除外墙脚手架外)、剩余材料等全部撤出;建 筑垃圾全部运出;通水通电;料场、临设、施工通 道、轴线、标高等移交完毕,满足景观施工的条件。 2、非示范区:(XXX楼) (1)、基础施工完成:XX万元; 完成时间结点:XX年XX月XX日; 完成标准:同1.(1)条。 (2)、工程形象进度达到预售条件:XX万元; 完成时间结点:XX年XX月XX日; 完成标准:同1.(2)条。

要求、标书和合同的评审程序

要求、标书和合同的评审程序 1. 目的:为实施检测/校准标书、合同评审提供程序规则;在充分理解客户需求后评价满足该合同要求的能力并形成文件,消除合同双方对合同要求的差异,确保有能力及时满足客户合同的要求。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实验室检测/校准服务中对客户要求(包括客户招标书)、投标书和书面或口头的协议和合同的评审及履行期间客户提出变更合同时的评审。 3. 职责: 3.1 技术负责人 3.1.1受权与客户签立检测合同,组织对非常规检测合同的评审,负责解决执行合同所必要的资源。 3.1.2维护本程序的有效性。 3.2 检测室负责人:负责评审与本专业有关的检测/校准合同的能力。 3.3 综合室:负责合同的接收、洽谈与沟通,协助组织有关部门对合同进行评审,办理日常“检测委托书(合同)”。 3.4 资料管理员:负责保存与合同签立、履行和评审有关的文件和记录。 4. 工作程序 4.1 合同的类型和形式 4.1.1常规合同:已通过权威机构认可的常规检测/校准项目的合同 4.1.2非常规合同(或特殊合同):包括新的、重要的、大宗的、特殊要求的检测/校准项目的合同。 4.1.3合同可以是为客户提供检测/校准服务的任何书面或口头协议,合同形式包括正式合同、客户委托单、信函、传真、电话、电报、或E-mail等。 4.2客户要求的确定 4.2.1由综合室对客户明示的要求进行确认并识别客户潜在的要求,包括习惯上隐含的、无须明示的要求,必须遵守的相关法律法规、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要求; 4.2.2 由综合室就客户要求与客户进行沟通,就是否承接检测/校准项目报技术负责人或授权人审核批准; 4.2.3在对客户要求和承接该项目进行确认后,由综合室与客户进行洽谈,并拟订合同。4.2.4客户要求、标书与合同之间的任何差异应在工作开始之前得到解决。 4.3 签立合同 4.3.1综合室接待人员按照本程序4.1条对合同的类型进行界定。 4.3.2当客户向实验室提出常规检测要求时,接待人员应就客户的要求填写“检测/校准委托书(合同)”的有关内容,并在授权或认可范围内与客户签立检测/校准合同或协议。签立后的合同或协议,按照检测工作程序向检测/校准室下达检测工作计划。 4.3.3 对于重复性的例行工作,如果客户要求不变,仅需在初期调查阶段或在与客户的总协议下对持续进行的例行工作合同批准时进行评审。 4.3.4对于新的、复杂的、含先进技术要求及标的额较高的检测/校准合同,则需在充分理解客户要求的基础上进行细致的评审,由技术负责人审批。综合室需保存完整的合同签立、评审、执行的记录。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手册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以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解读】本条是关于无过失性辞退的手册。 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履行中客观情况的变化而解除劳动合同。这里的客观情况既包括用人单位的,也有劳动者本身的原因。前者可能是由于经营上的原因发生困难,亏损或业务紧缩;也可能因为市场条件、国际竞争、技术革新等造成工作条件的改变而导以致用劳动者数量下降;后者则是由于原本胜任的工作在用人单位采取自动化或新生产技术后不能胜任,或者是因为身体原因不能胜任。本条对因客观情况变化导致劳动合同解除手册了“提前通知”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目的在于对劳动者的保护,为劳动者寻找新的工作提供须要的时间保障。 用人单位因客观情况变化而解除劳动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手册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

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根据劳动部颁发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手册》第二条的手册:“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这里的医疗期,是指劳动者根据其工龄等条件,依法可以享受的停工医疗并发给病假工资的期间,而不是劳动者病伤治愈实际需要的医疗期。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有权在医疗期内进行治疗和休息,不从事劳动。但在医疗期满后,劳动者就有义务进行劳动。假如劳动者由于身体安康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其调动岗位,选择他力所能及的岗位工作。假如劳动者对用人单位重新安排的工作也无法完成,说明劳动者履行合同不能,用人单位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其本人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以便劳动者在心理上和时间上为重新就业做准备。 案例1:王某于20XX年7月初从某高校毕业后,通过朋友介绍,应聘进入本市一家私营企业工作。公司与王某签订了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的劳动合同。20XX年12月初王某因患慢性疾病经医院治疗,后一直病假在家。20XX年6月底,企业劳动人事部门书面通知王某,因医疗期满王某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企业另行安排的工作,所以与王某解除劳动关系。王某收到通知后即与企业劳动人事部门联络,经屡次交涉均未果。于是,王某只能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企业恢复劳动关系,继续履行合同。劳动仲裁委员会经审查予以受理。 双方观点: 劳动仲裁委员会在开庭审理时,王某认为:自己虽身患慢性疾病病假休息在家,也很想尽快恢复安康,早日上班,但现在实在不能正常上班。由于本人尚在病假之中,企业是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的,因而企业的这种做法违背劳动合同法,要求仲裁委员会支持自己的恳求,恢复劳动关系,继续履行合同,同时要求企业支付病假期间的工资。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新(合同示范文本)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新(合同 Sino foreign joint venture contract (6) new (合同范本) 姓名: 单位: 日期: 编号:YW-HT-019406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新(合同示范 文本) 说明:以下合同书内容主要作用是:约束合同双方(即甲乙双方)的履行责任,同时也为日后双方的分歧,提供有力的文字性依据,可用于电子存档或打印使用(使用时请看清是否适合您使用)。 饭店类合同参考格式(样本) 目录 前言1) 合营双方 2)成立合资经营企业 3)合营企业的宗旨、经营范围和规模 4)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5)合营双方的责任 6)董事会 7)经营管理机构 8)筹建和筹备 9)采购

10)劳务管理 11)税务 12)财务与会计 13)审计 14)土地使用费 15)合营期限 16)违约的责任 17)清算 18)保险 19)适用的法律 20)保安秘密 21)不可抗力 22)争议的解决 23)解除合同 24)附则 前言 ××××和××××、××××、××××(××××为其三家授权代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共同出资,在中国××市建立并经营合资企业,特签定本合同。 第一章合营双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双方如下: 甲方:×××× 登记地:××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姓名:×××

职务:×× 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 乙方:××××、××××、××××。××××、×××分别委托××××为其授权代表。1.××××: 登记地:××××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姓名:××× 职务:×× 国籍:×× 2.×××× 登记地:××××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姓名:××× 职务:×× 国籍:×× 3.××××: 登记地:××××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姓名:××× 职务:××

质量安全保证承诺合同协议书范本

致: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我公司(乙方)已充分知悉贵公司“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安全胜于一切”的经营理念和要求,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作业人员及他人的安全与健康,确保工程质量。现就该项目工程质量、安全问题向贵公司作如下声明和承诺: 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接受行政主管部门、工程总包单位、监理单位及贵公司的监督检查。 二、我公司完全具备该工程施工的资质和条件,施工方法或程序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要求,施工人员具备法定从业资质和相应经验,现场施工设施、材料、设备是国内或国外正规厂家的产品,且具有相关合格证书,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保证在施工过程中积极采取先进工艺和先进技术。 三、我公司将充分关注和保障施工现场人身及财产安全,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工作,采取诸如防护及围栏、照明、警卫、护栏、警告等有效措施,就施工过程中对自身、贵司或他人所造成的人身或财产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四、供应、制作或安装于贵公司工程项目上的产品完全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在原材料、工艺、生产设备及安装等方面没有缺陷。该项声明在产品交货或安装于工程之上后仍然有效,且不得因贵公司接受该产品以及支付该产品价款而失效。贯彻工程质量“终身制”,在国家法律确定的质量安全责任期内对建筑工程造成的安全事故承担经济、行政和刑事责任。 五、已建立工程安全事故的快速应急机制。保证在工程质量出现问题、或存在安全隐患时,将主动或按贵公司的要求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补救,消除安全危害,最大限度地保护好贵公司及客户利益。 第 1 页共 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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