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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地票交易问题研究_王绍洪

重庆地票交易问题研究_王绍洪
重庆地票交易问题研究_王绍洪

重庆地票交易问题研究

王绍洪

[摘要]地票交易是重庆在统筹城乡改革试验中推动土地流转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它充分借助市场机制,创造出开发者地块选择权,在法律与政策的框架内,将农民集体建设用地和城镇建设用地之间潜在的供需关系变为现实。作为改革措施,地票交易还存在指标同市不同价、城镇建设用地向大城市集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权、商业开发者搭便车以及指标泛滥等问题,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完善。

[关键词]地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交易指标;统筹城乡改革;土地流转制度

中图分类号:F12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3926(2013)02—0134—05

作者简介:王绍洪(1967-),男,四川洪雅人,四川大学经济学院讲师,博士,研究方向: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四川成都610064

土地问题是中国城乡统筹需要解决的大问题,各地都在积极探索,谁先破解,谁就可能走在中国经济发展的前沿。当前,城镇建设用地需求紧张问题,与农村大量集体建设用地空置问题并存,如何将两者之间的潜在供需关系转化为现实,是急需解决的问题。2008年底,重庆市政府出台了《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管理暂行办法》,并成立了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通过地票交易的方式,率先在全国进行城乡建设用地指标交易,从而创造性地运用市场机制在农民集体建设用地和城镇建设用地之间实现了较为有效的对接。

然而,作为一项改革措施,地票交易尽管得到了中央的支持,但还存在不够完善的地方。本文在深入考察地票交易的基础上,对其进行经济学分析,以发现其中的问题和隐患,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

一、重庆地票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2008年12月,重庆市政府制定并实施的《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农村宅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乡镇企业用地、农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复垦为耕地后,可用于建设的用地指标。”[1]其使用权人可自愿让渡使用权,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后,将其拥有使用权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复垦为耕地后,经过相关各部门的验收合格便可以增加相同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获得的这些建设用地指标在重庆市农村土地交易所打包组合,最后形成地票,然后由重庆市政府确定这些地票基准交易价格并进行公开的交易;土地开发者可以根据自身建设项目的需要在交易所竞购地票并在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规划范围内选择的相应耕地拟做项目开发;政府首先将开发者所选耕地征转为城镇建设用地,再进行相关整理后,对该地块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土地一旦出让,则实现了指标落地;如果购入地票的开发者在招拍挂中竞标未成功,那么其地票就必须按照原来的价格转给竞标成功者;地票将用于冲抵新增建设用地所产生的有偿使用费和耕地的开垦费用。

对于农民家庭申请农村宅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复垦的情形,《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要求:“农民家庭必须提供拥有其他稳定住所、稳定生活来源的证明,”并且一旦“复垦后,该农村家庭不得另行申请农村宅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1]

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于2008年12月4日成立,当日即达成两宗地票交易。公开交易的两张地票,由重庆铜梁县侣俸镇、江津区广兴镇、城口县东安乡等不同的农村土地复垦项目“打包”而形成的。截至2009年6月,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就已开展了11宗地票交易,总计交易面积3500亩,交易金额2.85亿元。

表1重庆地票交易情况表

地票号指标基准价格(万元)成交价格(万元)

(亩)总价单价总价单价

竞购者

情况

080013001280 4.2725608.530 080028004587 5.7364208.030 0900130024098.0324098.031 0900230024098.0324098.031 0900330024098.0324208.070 0900420016068.0316068.031 0900520016068.0316068.030 090061008058.058058.051 0900720016108.0516508.250 0900830024158.0524308.100 0900950040258.0541008.200注:竞购者情况,1表示只有一个竞购者,0表示超过一个竞购者。

(二)交易基本特征

一是符合政策和法律的规定。首先,没有逾越我国18亿亩耕地保有量[2]的政策“红线”。地票是在农村和城镇建设用地之间进行调剂的手段,交易中先造地、后用地的耕地占补平衡方式,能够确保耕地保有量不变。其次,符合土地管理制度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利用的规定。交易中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被复垦为耕地,即转作农用地而非用于非农建设,未触及任何法律法规的限制性规定。再次,符合我国保稳定、促增长的方针。交易规则对农村宅基地的复垦问题还进行了单独规定:农民家庭必须要提供材料以证明其拥有其他固定住所、稳定生活来源,并且明确一旦复垦后,该家庭不得另行申请农村宅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该规定一方面确保了那些试图进入交易程序的家庭不会因为失去宅基地而居无定所、生活无着,成为社会稳定的隐患;另一方面也将其空置等低效率的宅基地加以合理利用,并防止其再度低效率使用土地,从而有助于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城乡经济发展。

二是创造出开发者地块选择权。在重庆地票交易之前,国土资源部已经在全国一些地方推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即在试点市、县行政辖区内设置拆旧建新项目区,下达挂钩周转指标,专项控制新建地块的规模,并且要求挂钩周转指标在规定时间内,用拆旧地块(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整理复垦的耕地面积归还,并不得作为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地票交易具有“路径依赖”[3](P.61)的特征,在沿袭这种政府计划的挂钩试点工作的耕地平衡思想的同时,创造出开发者的地块选择权,从而找到了潜在供需之间的联系纽带。由于对地块选择权存在需求,这就是开发者竞购地票的需求动力。前文已提到了相关规定:地票可用于冲抵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及耕地的开垦费。因为如果开发者不用这些费用来竞购地票,他同样还是需要向政府缴纳而不能自己拥有,因此,低于可冲抵费用的任何价格购买的地票,都相当于是免费的。如此而来,开发者必定会在地票竞价中慷政府之慨,将可冲抵费用作为竞购起价。只要有竞争,那么地票价格必然超过可冲抵费用。表1中的交易验证了这一点。根据相关规定,当前在重庆主城六区可冲抵费用最高,达到每亩7.33万元。所有的实际成交价格均超过这个最高上限。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地票可冲抵的费用,都应专项用于耕地开发、开垦,由此可见,可冲抵费用实际上可以看作复垦成本,也就是地票的生产成本,通过地票冲抵,实际上是对复垦成本进行补偿。至于地票价格超过可冲抵费用部分,即价格超过成本的部分,就是开发者愿意为地块选择权支付的价格。

三是满足激励相容原则。首先,地票交易符合中央的价值取向。可以为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探索土地流转积累经验,因而能够得到中央的支持。其次,将地块选择权让渡给土地开发者。政府完全垄断了城镇建设用地一级市场,目前地方政府垄断了地块的选择权,而开发者只能被动接受。因此,通过地票方式向开发者让渡地块选择权,政府可以最大化他们的建设项目的价值。第三,改变土地复垦的收益水平。我们知道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其实质也是选择权,农民可以在自用、空置、复垦为耕地以及出让、转让或者出租于农业建设等方式中进行自由选择。政府通过让渡可冲抵费用和开发者支付选择权价格的机制,激励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人选择复垦。第四,该机制的设计者同样也存在被激励的因素。抢占改革的制高点,促进城乡要素流动,加快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是重庆市政府的责任与义务,并且置换后的城市建设用地也能带来巨额的财政收入,因此,积极设计、促成地票交易符合重庆市政府眼前与长远利益。由此可见,地票交易就中央、重庆市政府、开发者、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等而言,满足激励相容的要求,[4]达成交易符合他们各自利益。此外,对于该交易涉及的被征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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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经济

利人,如果征地行为没有降低其经济境况,地票交易还是一种帕累托改进。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指标同市不同价问题

从成交的情况看来,任意批次交易中,不同地票的指标单价并不完全相同,这表明地票交易存在同市不同价的问题。以第一批两宗地票交易为例,每亩成交价第一张为8.53万元,第二张为8.25万元。不妨假设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复垦1亩耕地,即产生1亩指标。如果该权利人能够自愿选择,肯定会选择将其指标打包到第一张地票。其实这种选择并不难,在地票指标打包前,可根据市场开发者及其项目情况,预测特定数量地票指标的潜在需求者和竞争情况。显然,需求者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并且竞争者多,那么地票竞购的结果指标单价必然较高。反之亦然。指标打包方式直接影响指标的交易价格。地票包含的指标数量较多,则那些建设项目小、用地面积不大的开发者自然不会参与竞购。由于打包方式的可操作性,为某个土地开发者“量身定做”包含所需要面积的地票并非不现实,这样就可以控制地票竞购者数量,操控地票价格,即对开发者地块选择权进行价格操纵。

地票打包方式影响指标价格、地块选择权价格可操纵性,是地票竞价的隐患。地票交易过程中,数量众多的是出售指标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权利人,而作为指标购买者的开发者,数量远远少于前者。佩尔兹曼模型[5]揭示出:大集团具有偏好不明显和搭便车的显著特征,即使规制对大集团可能造成巨大损失,但分摊后,每个成员的损失却很小,所以大集团没有内在动力去应对规制。也就是说,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没有动力操纵地票打包。而开发者作为小集团,操纵地票打包可以降低选择权价格,获得较大的利益,他们因为人数较少,采取集体行动成本并不高。这种价格操纵的直接结果,就是损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权利人的利益。

(二)城镇建设用地向大城市集中问题

地票中的指标就表示等量的土地,因此地票的流向就是土地的流向。可复垦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多种使用方式可供选择。如果选择复垦,其收益为指标价格扣除复垦成本后的余额。只要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复垦收益低于其他任何一种选择的收益,那么权利人就会放弃复垦。权利人主要面临三种选择:一是选择空置土地,其收益显然为零;二是选择出让、转让或者出租,其收益与地区经济发达程度存在正相关;三是城郊住宅和宅基地由于受到城市的辐射作用,其经济价值往往大于复垦的收益。综上所述,能够最终选择为复垦,推动地票交易的常常是那些经济不发达的偏远农村的空置农村集体建设用地。

通过地票交易,开发者获得地块选择权,在符合规定的任意地方选择。从理论上看,一般而言,地区经济越发达,开发项目价值越高,开发者可以支付更高的选择权价格。实际情况也是如此。其次,由政府制定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标准和耕地开垦费标准也与地区经济发达程度存在正相关关系。按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于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只有国有土地才征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可冲抵项目仅有耕地开垦费,而且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耕地开垦费标准也低于城镇建设用地的标准。所以,地票可冲抵的补偿和复垦费用,与地区经济发达程度正相关。在同一个经济区域内,他们依次是大城市、小城镇、农村。对于选择权价格而言。假设三位开发者甲、乙、丙竞购相同的地票,分别选择大城市、小城镇、农村。现在假设三者对选择权有相同的价值评价,那么对地票出价,甲必定最高,乙次之,丙最低;假设他们愿意支付相同的地票价格,则他们对选择权价值高低评价顺序为,丙、乙、甲,这显然与经济越发达,选择权价值越高相悖。由此可见,地票交易机制有利于在经济发达地区选地的开发者竞得地票,由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置换的建设用地指标会流向大城市。从正在办理的指标落地情况来看,所有的选择都集中在重庆主城区。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权问题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复垦是改变土地用途行为,地票交易规则要求复垦的前置必要条件之一是需征得所有权人的同意,即要求农民家庭、“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必须提交土地所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复垦的书面材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农村建设用地土地复垦,必须出具本集体经济组织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成员代表同意复垦的书面材料。”[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处理自己有选择权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按其成员多数同意的民主方式选择复垦与否无可厚非,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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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使用权不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情形,要求征得其同意的规定则与我国土地管理制度并不一致。土地管理法仅对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的情形进行了规定: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政府无偿收回使用权并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显然,提前进行这种恢复耕种应无需同意。对于占用非农业用地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参照恢复耕种规定和耕地开发政策的精神,复垦应是被鼓励的行为,而且如果不与农村规划相悖,复垦为耕地并未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应属于使用权人的一种自由选择;其次,复垦符合物权法规定: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如遵守法律有关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的规定,所有权人不得干涉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第三,即便集体经济组织愿意以地票交易方式的相同价格购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其也只能通过平等协商而非通过行使不同意权来实现。

地票交易规则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什么情形应同意、什么情形应不同意并无详细规定,从经济学角度而言,这种同意权的价格未定,它很可能沦为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敲竹杠”的筹码。此外,来自实践的经验表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的“书面材料”具体则表现为村主要领导干部同意使用集体经济组织印章的形式。因此,尽管重庆市政府考虑到兼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权利益,设置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的前置条件,但由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体缺位,这种设计的结果往往是村干部通过同意权进行寻租,该规定属于政府无意创租行为”[6],降低了复垦收益,甚至可能使得复垦收益为零,因而遏制对复垦行为的选择,导致政府设计的复垦激励失效。

(四)商业开发者搭便车问题

前面的分析表明,开发者可以通过地票获得地块选择权。如果开发者所选择地块的个性化特征并不明显,即其他开发者的项目也能够适用,那么其选择地块的行为则具有外部性,这种外部性的具体表现就是指标落地环节其他开发者参与竞标。正因为这种外部性的存在,地票交易为地票购买者在指标落地时未竞得地块设置了地票补偿机制。然而,开发者参与竞购地票和选择地块都是要投入成本的,而这些额外成本并不能在地票价格中反映。也就是说,如果竞购地票的开发者在指标落地时没有竞得地块,则地票补偿机制不能补偿其参与竞购地票和选择地块所投入的地票价格之外的额外成本。此外,对于地票公开交易而言,竞争者越少、竞争越不激烈,则成交价格越低,即地块选择权价格越低。如此而来,开发者选择是否竞购地票的损益情况如下:

表2开发者不同竞争决策的损益情况

地票竞购地票价格地块竞标价格额外成本支出总额P 参加T1P1C1T1+P1+C1不参加T2P20T2+P2假设某开发者准备以总支出P拿到特定面积地块使用权,而且市场上也有其他同样面积地块使用权的需求者。该开发者决定不参加地票竞购,则P=T2+P2;如果决定竞购地票,由于地票交易中竞争者增加,T1>T2,且有P=T1+P1+ C1。由此可见,P2-P1=T1-T2+C1>0,也就是说,如果不参与地票竞购,则开发者在预算范围内能够用更多的资金进行地块竞标,从而更有利于获得最终的地块使用权。

重庆市政府有关部门表示,将逐步通过地票的方式对商业建设进行供地。如此而来,任何商业开发者要获得地块使用权,必须有商业开发者参与地票竞购的前置条件。因此,对于某个商业开发者而言,选择不参与地票竞购是占优策略,然而,如果所有的开发者都选择占优策略,那么任何商业开发者都不可能得到最终的地块使用权。由此可见,竞购地票不符合开发者个人利益,但却符合商业开发者团体的利益,显然,这种机制下存在商业开发者自发结成利益集团的可能性。

(五)指标泛滥问题

地票交易所涉及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较多。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国办发〔2007〕71号文件,专门就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进行再次强调。其实,地票交易也有可能引发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面积无序增加,进而通过指标交易方式引起城镇建设用地大量增加。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农村村民住宅等三类乡(镇)村建设可以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此外,对于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中的对非农用地用作建设项目,土地制度也无严格要求。由于这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批准程序中并无严格的实质性审查和控制措施,很可能会引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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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经济

以“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或农民分家的名义,将一些非农用地转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然后再开荒成耕地并得到可交易指标。

对非农用地设置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然后“复垦”并变为指标的方式是可行的,而且无论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还是农民家庭,他们都有动力如此行为。因为非农用地对于他们而言并无经济价值,也无严格的法律监管,一旦通过合法的形式成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则可以转变为指标从而通过地票交易带来收益。更重要的是,如果非农用地耕地化的成本低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复垦成本,则会存在选择这种方式的更大激励。

三、对策及建议

第一,可以考虑地票标准化,消除指标同市不同价而引起的价格操纵隐患。可以借鉴股票的设计方式,取消地票打包,将特定单位的指标作为地票,开发者只需要根据自身需要购买相应数量的地票。这样既可以避免开发者操纵地票打包,又可以通过公开买卖,“发现”指标选择权的真实价格。第二,要制定鼓励指标流向小城镇的政策。比如可以规定,如果指标落地在小城镇,则地票全额冲抵,即开发者选择权代价为零。或者针对小城镇制定地价更优惠的政策等,鼓励开发者选择在小城镇开发建设。第三,要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复垦“同意权”。明确规定,只有当不符合土地规划的时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才对权利人的复垦申请具有否决权。但是,由于否决权即意味着相对人复垦选择权的丧失,所以否决权应对复垦选择权进行补偿。否决权行使后第一次地票交易的指标平均价格,与对被否决标的对应面积的乘积,扣除重庆最高可冲抵费用之后的余额,为相应的补偿额。第四,要将竞购地票的外部性内部化,消除形成商业开发者利益集团的可能性。一个选择是允许投机者进入地票交易市场,即取消目前严禁炒作地票价格的规定。人们对投机充满误解,其实合理的投机是市场有效的重要条件,具有承担价格风险、促进价格发现、减缓价格波动、提高市场流动性的作用。投机者为获取差价而购买地票,而开发者也可以通过差价补偿其竞购地票的额外成本并进而获利。另一个选择是与其让开发者形成利益集团,不如由政府垄断地票供应。开发者如果希望得到某地块,则先向政府借相应面积的地票。当指标落地时,竞标成功者应将竞标价格的1%加上可冲抵项目,作为地票价格,向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支付。第五,要完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审批程序。地票交易赋予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新的经济价值,因此,要逐步改变无偿或者低成本获得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现状,消除相关方通过地票交易套利的机会。

参考文献:

[1]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管理暂行办法(渝府发)[Z].2008.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Z].2006.

[3]道格拉斯·诺斯.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M].刘守英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和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

[4]Hurwicz L..On Informationally Decentralized Systems[J].Decision and Organization,1972.

[5]Peltzmann S.Towards a more General Theory of Regulations [J].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1976,Vol.19.

[6]贺卫.政府创租行为研究[J].上海交通大学学报(社科版),2002(1).

收稿日期:2012-11-28责任编辑刘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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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交所政策解读

各位领导: 备受瞩目的重庆市药品交易所于昨天下午正式对外进行了药品交易制度介绍,并正式公布了除评价系统之外的所有试行文件。 会议由重庆市药交所总经理熬荣峰主持,重庆市药交所董事长刘高清、重庆市药监局石存玉副局长、重庆市卫生局屈谦局长做了重要发言。 由重庆药交所常务副总陈光跃做了药交所制度介绍,由重庆市药交所会员注册服务部部长曹优渝做了会员及产品注册介绍。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陈总的介绍:重庆市药品交易所整体的制度框架为“1 +4 +5” 即为:一个只办法:《重庆市药品交易所管理暂行办法》 四个规则:《重庆市药品交易所药品交易规则(试行)》 《重庆市药品交易所药品交收细则(试行)》 《重庆市药品交易所药品交易结算细则(试行)》 《重庆市药品交易所药品电子挂牌交易细则(试行)》 五个配套文件:《重庆市药品交易所会员注册管理办法》 《重庆市药品交易所配送会员分类评价管理办法》尚未出台 《重庆市药品交易所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尚未出台 《重庆市药品交易所电子挂牌资金管理办法》尚未出台 《重庆市药品交易所周转金管理办法》尚未出台 根据我对文件的理解整体流程如下: 一、生产厂家、进口产品全国代理注册成为卖方会员, 医疗机构、医疗科研机构注册成为买方会员 药品经营企业注册成为配送会员

设立指定账户、缴纳相关保证金 二、根据重庆药交所发布通知公告所选定的挂牌产品范围 卖方会员申报注册产品,药交所核定给予入市价,卖方会员在此之下确定挂牌价,挂出。 卖方会员选定配送商,签订配送协议、确定相关配送费率及配送时限 三、买方会员并提出采购数量及议价价格,卖方会员同意后,买方会员在药交所交易平台上下采购 订单,并选取指定配送会员配送 配送会员响应后形成电子合同,并进行配送,实现物权转换。 买方会员收到货物后作收货确认完成订单关闭 四、买方会员在收到配送会员的发票,做交付确认后60天内,将货款支付至药交所结算账户。 药交所提取交易费后在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到配送会员专用资金账户上,配送会员做出金申请, 将专用账户上的资金转到自己的账户。 五、退货程序在有完成交易结算后才能进行,由买方发起做退货合同,配送方响应 根据以上的程序的理解,对各方的利弊如下: 卖方: 利:1、理论上目前药交所公布的挂牌范围内我们的所有产品均能够通过药交所平台在各医院实现销售机会,不存在掉标的情况 2、医疗机构必须通过药交所平台采购药物,我们通过指定的配送商基本可以实现 全配送 3、理论上可以有价格提升的机会,但可能会损失销售 弊:1、医疗机构可以对他们认为需要议价的每一笔生意进行议价,我们必须在价格和销售之间权衡,而且价格公示会牵一发动全身 2、每个产品的仿制品都参与到药品交易平台交易,其中的竞争手段和后果无法预测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个人工作总结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个人 工作总结 Document number【980KGB-6898YT-769T8CB-246UT-18GG0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个人工作总结 时间飞逝,转眼间我在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有一年的时间了。我于09年6月份进中心工作,开始接触以前从未接触过的事物。 在业务上,我第一次听闻了“政府采购”这个新名词,并且一开始的工作就是政府采购,那对于我来说是一个挑战,因为本身自己学的和这个完全不相干。所以刚开始首要的事情就是学习与政府采购有关的法律法规,要对政府采购有一个基本的了解。从一个完全对其陌生到慢慢熟悉。在参加某项目开标的时候,从一个完全不知道开标程序,到渐渐明白,跟着其他老同事一步一个脚印学习业务,摸索着前进。让自己在工作中有所清晰。在做这个工作的时候,碰到的问题还真是不少:1、要写招标文件,这个是多大的挑战,因为没有接触过,基本上来说拿到采购需求根本就是无从下手,只能借鉴别人的招标文件来进行学习,而且政府采购师比较杂的,基本上采购的东西是比较多样化的,所以在写评分标准的时候真的是非常伤脑筋。2、抽专家。抽专家的时候不知道什么专业的专家抽几个,而且要回避同一体系的专家,当时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只能在同事的帮助下进行。3、在开标的时候经常会碰到难缠的供应商,那真的得随机应变,然而自己在这个方面就是初出茅庐,不懂得如何去应对。 除了政府采购工作,后来又从事了国有资产转让。这个是比政府采购更加有难度的工作,因为国有资产是刚刚开始进中心,很多地方都存在不足及不成熟,所以在工作中出现过很多五花八门的问题,而且又是甚至不知道如何去应付。但是在领导的带领下,在自己的努力下,把问题逐一突破。 目前我做的是建设工程,在刚开始接触建设工程的时候,发现很难应付,因为这个和之前的工作又完全不一样,建设工程有自己固定的套路,需要学习它的业务知识。有不懂的地方就问问做过的同事,他们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在做的过程中也发现有不少问题。做建设工程最先接触的就是那个开标一览表,因为这个表格是由公式组成的,并且这张表格式由我来做的,不象政府采购中的开标一览表,是简单的加减乘除,要看懂花了我很多时间,必须要把其中的问题给解决了。所以那时我基本上就是在为这个事情发愁,因为对于投标单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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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科学化 B.标准化 C.法治化 D.信息化 7.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坚持把(A)作为第一职责。 A.市场监管 B.服务发展 C.消费维权 D.依法行政 8. 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各级领导班子要努力成为“四个模范”,即成为勤奋学习的模范、团结实干的模范、开拓创新的模范、(B)。 A.服务发展的模范 B.勤政廉政的模范 C.廉洁自律的模范 D.作风优良的模范 9. 工商行政管理理论创新成果是(B)与工商行政管理实践相结合的产物。 A、科学发展观 B、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C、邓小平理论 D、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10.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法定职责不包括(D)。 A.市场主体准入 B.市场秩序维护 C.消费者权益保护 D.制定宏观经济政策 二、多选题 1. 工商行政管理理论创新成果主要包括:四个统一、四化建设、(ABD)五个更加。 A.四个转变 B. 四高目标 C.四项建设 D.四个只有 2.“四个转变”是指(A B C D)的转变。 A.监管领域 B.监管方式 C.监管方法

各省药品招标采购平台(交易中心)网址汇总(最新版)

各省药品招标采购平台(交易中心)网址汇总(最新版) 安徽https://www.wendangku.net/doc/bf12279582.html,/ 北京https://www.wendangku.net/doc/bf12279582.html,/index/index.aspx 福建http://218.85.72.86/ 甘肃http://61.178.83.52/CMSweb/HomePage 广东https://www.wendangku.net/doc/bf12279582.html,/bpportal/ 广西https://www.wendangku.net/doc/bf12279582.html, 贵州https://www.wendangku.net/doc/bf12279582.html,/ 海南http://218.77.180.92/ 河北https://www.wendangku.net/doc/bf12279582.html,/HomePage/Default.aspx 河南https://www.wendangku.net/doc/bf12279582.html,/HomePage/Default_new.aspx 黑龙江https://www.wendangku.net/doc/bf12279582.html,/ 湖北https://www.wendangku.net/doc/bf12279582.html,/CMS/HomePage/Default.aspx 湖南https://www.wendangku.net/doc/bf12279582.html, 吉林https://www.wendangku.net/doc/bf12279582.html, 江苏https://www.wendangku.net/doc/bf12279582.html,/ 江西https://www.wendangku.net/doc/bf12279582.html,:8889/ 辽宁https://www.wendangku.net/doc/bf12279582.html,/HomePage/Default.aspx 内蒙古https://www.wendangku.net/doc/bf12279582.html,/HomePage/Default.aspx 宁夏https://www.wendangku.net/doc/bf12279582.html, 青海http://125.72.14.22:8001/Default.aspx 山东https://www.wendangku.net/doc/bf12279582.html,/Website/index.aspx 山西https://www.wendangku.net/doc/bf12279582.html,/ 陕西https://www.wendangku.net/doc/bf12279582.html, 上海https://www.wendangku.net/doc/bf12279582.html,/ 四川https://www.wendangku.net/doc/bf12279582.html,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XX年上半年工作汇报材料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XX年上半年工作汇报材 料 XX年上半年,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贯彻落实xxXX年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中心,立足岗位,凝心聚力,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交易效率,各项工作任务均按计划推进落实,为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夯实了基础。 一、业务基本情况 XX年上半年,中心共完成政府采购类(货物、服务)、 小型建设工程类、三资交易类263宗,同比增长10.5% ;成 交金额约13.71亿元,同比下降6.16%。 政府采购类(货物、服务):采购预算金额89946.61万元,同比下降2.04%;实际采购金额86027.52万元,同比增长1.15% ;节约资金3919.09万元,资金节约率 4.36%。 政府采购类(小型建设工程):采购预算金额3466.81万元,同比下降43.36%;实际采购金额3043.4万元,同比下降41.65% ;节约资金423.41万元,资金节约率12.12%。 资产交易类:XX年上半年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成交“三 资”交易项目80个。其中,物业租赁项目成交78个,同比增长47.44%;预估金额39545.59万元,同比增长10.4%; 实际成交金额47837.22万元,同比下降14.13%。小型建设工程成交2个,同比增长50%实际成交金额约230.30万元,节约资金41.14万元,资

金节约率为15.16% 二、研究创新三资交易模式,发挥交易平台政策导向 一是积极探索旧工业区综合提升项目交易新模式。会同xx经济服务局和各办事处等部门,梳理宝塘工业区、美林工 业区两个项目的交易情况,分析莲塘工业区项目特点,研究提出更适合xx发展需要的招投标方式,协助xx旧工业区综合提升工作协调推进小组印发《社区集体旧工业区综合提升试点项目进入集体资产交易平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交易规则(试行)》,完善了集体物业综合提升试点交易模式,优化招租程序,有利于吸引优秀企业入驻,优化xx营商环境,促进社区经济发展。二是持续优化三资交易信息系统。根据三资交易项目的特点和新的交易规则,对交易系统进行升级改造,优化申报项目分类、程序性核查、组织开评标等10个功能点,提升用户体验,发挥交易系统的服务效能。 三、积极服务重点项目,加强民生保障作用 中心突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主线,积极主动服务xx重点项目,助力xx城市公共安全、城市品质提升、民生实事建设等重点工作。一是开辟重点项目绿色通道。通过提前介入加强指导,快速响应优先办理、倒排时间精细办理三大措施,依法依规促进项目尽快进入采购实施环节,确保项目按期完成。如“XX年度一街道一快检车一快检室运营服务”项目列入绿色通道后,从项目申报到发布采购公告仅

山东工商系统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工作规范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 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工作规范(试行) (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现代化建设,促进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工作扎实深入开展,建立规范有序的网络商品交易秩序,推动全省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范。 一、组织领导 (一)保障措施。各级工商机关要高度重视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强化人员、经费、物资等保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规章制度,将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工作列入对辖区单位年度工作考核和评先树优的重要内容。 (二)职责分工。各级工商机关相关机构既要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又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市场管理机构(网络监管机构)负责辖区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工作的组织协调;其他相关职能机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关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工作的指导、推进和落实;基层工商所具体负责辖区网络经营主体的建档、巡查和指导,监督落实有关管理措施,查处有关网络违法违章经营行为。 (三)人员配备。各级工商机关和基层工商所应分别至

少配备一名熟悉市场监管业务和信息化技术的专职或兼职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工作人员,并制定网络商品交易监管机构和监管人员的具体工作职责。 (四)工作部署。每年度制定下发工作方案,对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工作进行部署。实施重点突破和典型引路,积极开展监管工作试点,培育辖区工商机关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工作和网络经营主体先进典型,组织开展现场观摩和经验交流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工作全面展开。 (五)设备配置。各级工商机关和基层工商所要分别配备至少一台性能较好的网络商品交易监管专用计算机,并开通互联网(或安装无线上网卡),同时配备打印机、传真机、照相机等相关器材,还要适应查处网络商品交易案件的需要,根据本地条件购置相应电子证据取证设备,以保障网络经营主体搜索建档、巡查监管、执法办案等工作的高效开展。 (六)督促检查。各级工商机关要经常基层一线,对辖区单位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工作开展深入调研,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了解工作进展情况,解决实际困难,促进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七)部门协作。各级工商机要加强与辖区公安、通信管理、联通、移动、电信、铁通、网络技术服务企业等部门、单位的联系和协作,及时沟通相关信息,积极争取支持配合,提高监管效能。 二、学习宣传 (八)业务学习。采取集中授课、以会代训、以案说法、集体讨论、经验交流、实地观摩等多种形式,以电子商务基

浅谈网络交易监管的难点和对策

浅谈网络交易监管的难点和对策 杨璟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电子商务逐渐走进寻常百姓生活,网络交易成为企业推销产品和服务的新方法,也是拉动社会经济调整发展的新引擎。网络交易在给人们的生活带来更加便利的同时,但也伴生出违法广告、无照经营、虚假宣传等违法经营行为,损害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一、当前网络交易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1、市场主体参差不齐。网络交易的特点决定了市场主体既可以是持证领照的企业或个体户,也可以是无证无照的自然人。以开办网店实施无照经营、超过营业执照核准经营范围进行经营、个人独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冒用有限责任公司名义开办网站进行违法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擅自改变公司名称进行经营等违法经营活动屡见不鲜。 2、违规经营屡见不鲜。针对网络交易具有虚拟性、跨时空、交易数据易修改删除等特点,少数不法经营者利用互联网对其商品或服务的情况、经营资质、规模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或者在网络上宣传或销售商标侵权商品、将他人注册商标用于网站的装饰装潢、将他人驰名商标恶意注册成网络域名,既欺诈了消费者,又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 3、经销商品良莠不齐。因为无法看到实物,消费者在网络交易中通常是以“图片+文字”来对商品进行认知。于是,少数网络经营者就对“三无”商品改头换面,通过图片和文字的美化诱使消

费者进行交易。一旦成交,再以假冒伪劣商品寄付给消费者。更有甚者,有的经营者竟然在网络上经营农药、兽药等违禁商品。 二、网络交易监管的难点 1、经营主体难以确认。首先,《网络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网店主要向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实名信息登记,但未要求店主必须取得《营业执照》,导致市场主体身份复杂,经济户口难以建立。其次,网店经营者有其一定的隐蔽性,大多在自宅内经营,一般的巡查监管很难发现其真实情况,给监管人员实地采集经济户口带来一定的难度。最后,由于互联网的便捷性,网店经营随意性也很强,朝开夕关的网店也不在少数,这对保证经济户口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和时效性带来困难。 2、违法行为难以取证。很多网络卖家并没有实体店铺,经营地址的不确定性,网络交易双方身份的不明确性,外地消费者举证相对困难,这都给监管人员调查取证带来一定的难度。与普通的物证、书证的单一性相比,电子证据具有无形性、多样性等特征,并且容易被篡改、破坏或毁灭,收集和固定的难度较高。破解电子证据提取和应用难题,不仅决定着能否对网络市场实现有效监管,也直接影响着网络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3、监管执法力量薄弱。当前基层内部精通计算机、网络技术的人才不多,不少科室和分局几乎没有这方面的人才。特别市场合同监管人员,一般都由临退休的老同志担任。在我们东台局中,15名市场合同监管人员中,50岁以上的占11名,达%。老同志实践经验强,电脑操作技能差,且接受新知识、新方式的能力弱,大部分只能简单的录入,有些甚至对互联网、电子商务一窍不通,对于新型、高度市场化的网络监管来说,则显得有些力不从心。而需要

潼南区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

潼南区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 实施方案(2017版)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191号)、《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低价药采购工作的通知》(渝卫办药政发〔2016〕13号)、《重庆市关于医保短缺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试点工作方案》(渝人社发〔2015〕251号)《重庆药品交易所药品入市价动态调整办法》(渝药交监管委发〔2014〕1号)、《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采购和使用管理的通知》(渝卫药政发〔2014〕62号)、《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药品备案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和重庆市医药采购联合体采购规范的通知》(渝卫办药政发〔2014〕11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工作目标。建立全区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机制,对基本药物(包括国家基本药物和重庆市补充药物,下同)实行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结算、统一监管、规范购销行为。发挥基本药物电子交易优势,最大限度地降低采购成本,保障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品质良好、价格合理、方便可及。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统一规范、依法监管、保障供应的原则。 二、实施范围 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各单位所使用的基本药物、非基本药物全部统一由联合体管理。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所需基本药物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代购。积极鼓励其他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通过药交所交易平台进行采购。 三、联合体采购目录的确定 (一)基本药物 1.《重庆市常用低价药品分批挂网方案的通知》文件规 定的低价药品目录。 2.重庆市医保集中带量采购的药品。 3.重庆市或国家定点生产的短缺药物品种。 4.《重庆市重点医药产品目录(2015版)》中的基本药物。 5.国家谈判集中采购的药物。 6.区级医疗机构及基层医疗机构推荐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及《国家基本药物重庆市补充药物目录(2013年版)》中的产品。 (二)非基本药物 为促进分级诊疗工作开展,满足群众用药需求,发挥各级医

重庆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渝价〔2013〕428号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2013年12月31日渝价〔2013〕428号 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我市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二、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采用定额计价或者清单计价两种计费方式,具体标准见附表1和附表2。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单位可以根据业主委托的工作量大小、咨询服务项目的难易程度等具体情况,在附表规定的标准内向下浮动,但下浮不得超过20%。 (二)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服务包括以下工作内容:施工方案的经济评价、设计变更的经济分析、参与施工阶段的现场计量、现场签证、新增项目的价格审核及评价、建筑材料认(审)价、工程进度款审核、专业分包造

价控制、提供工程索赔和反索赔咨询、有关工程造价信息及法规等咨询、完工后的结算审核等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其他服务工作。 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实行“谁委托谁付费”的自愿服务原则。 委托人可自主选择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提供服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当事人接受服务收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收费行为应当按本通知规定执行,不得自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四、本通知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原《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2〕444号)同时废止。 附件: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

附表1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定额计价方式)

附表2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清单计价方式)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个人2019年半年工作总结范文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个人 2019 年半年工作总结范文 1 营商环境建设中锤炼出来的能力 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开放度高,面对的投标企业来自全国各地, 服务能力直接影响到我市的营商环境建设。“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则 是我们的服务原则,因此从《招标投标法》到新出台的 87 号令,与 时俱进的法律法规都成为了我们必须要掌握的基本功。尤其是我参与出台《关于防范政府投资项目出现非正常废标现象的若干意见》的过程中,与住建局、财政局连续十几天熬夜到凌晨,研究废标知识,让我再次感 受到掌握知识精准度的重要性,也让我认识到“领导领学、半月考试、集中交流、案例讨论”多样化学习模式的意义。 2 急难险重任务下比拼出的毅力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员少,任务量大,为确保进场的交易项目顺利交易,交易中心充分发挥每名同志的最大效能,我们女人当男人用,男人当驴用,全员轮转。通过模块化的管理体制打造了最优的交易流程,一是专家抽取的专人负责制,二是场地服务的领导带班制,

三是系统交易的全时段服务制,四是保证金收退的限时办结制,五是日常管理的替补轮流制。比如我虽然在综合科,但是和场地服务科的一块轮流值班,确保中午吃饭、午休甚至凌晨 4 点开标我们都能“玩转”。 3 主动作为思路下激发的创新力 “破釜沉舟,不破不立,破而后立,不生则死。”因此我始终将“创新”作为工作突破口,一是到文家、侯镇等地调研,和同事一块研究交易流程,实现了在全潍坊率先将标的额为 50 万元以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交易纳入平台;二是协助财务工作人员进行保证金收退管理工作,在投标保证金“一键退付”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相关操作流程,实现了履约保证金“零跑腿”;三是配合场地服务科协调场地设备,在现有设备的基础上进行技术创新,实现了资格审查和投影演示的物理隔离。 在工作中也发现了自身存在的不足:一是自己文字功底较浅,综合汇报材料的能力有待提高,宣传工作不到位;二是对个人标准要求不高,仅仅满足于完成工作任务,没有做到精益求精。

我国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制度比较研究

我国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制度比较研究 摘要:网络商品交易,是当今世界社会发展的一种新型交易模式,其特点是低成本、快捷、便利等,因此日益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认同和使用。然而,网络商品交易的迅猛发展也暴露出一些在传统监管下无法处理的问题和难点。因此,在现有的条件下,找到一条适合监管部门能够解决目前存在的问题的对策是一个现实的课题。本文将介绍我国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的现状,分析我国监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最后通过参考国外监管经验提出完善我国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的对策。通过本文的探讨,旨在帮助监管部门找准问题,探索出有效的监管手段和方法,以促进网络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 关键词: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对策 一、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的涵义 网络商品交易是互联网商业化带来的产物。然而因网络商品交易不同于传统的营销方式,其特点是虚拟性、跨地域性和网上产品、服务的数字化流转,电子商务的交易方式、支付方式等,由此带来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在实施上会出现无法处理的问题和难点。 网络商品交易是传统商品交易在互联网上的延伸,指企

业之间(B2B)、企业和消费者之间(B2C)、个人之间(C2C)、政府和企业之间(G2B)通过网络通信手段进行的商品和服 务交易。从宏观上看,无论那一种模式的电子商务都是基于 互联网、以交易双方为主体、以电子支付为手段、以客户数 据为依托,建立起来的全新的商品交易经营模式。2008年7月,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国务院批准的新“三定”方案中指明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十五项具体职责,其中第 三项的内容是“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 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 的行为”国家工商总局首次将网络商品交易纳入监管职责范 围之下。另外,国家工商总局还出台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 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暂行办法》中更加详尽地规定了工商部门监督管理的职责、网络 商品交易应当遵守的规则原则以及商品营业者与平台提供 者的权利与义务等,将网络商品交易监管模式的框架加以搭 建。网络商品交易的监管模式主要为:对网络商品流通领域 进行监督管理的监管部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对网络商品交 易中的经营行为和经营主体进行的全面的监督管理。 二、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的现状及困境 1.网络交易监管的现状 网络商品交易自改革开放以来已经成为加速经济发展 的新型商业态,使商务活动的物流、资本流凭借经济化的创

网络贸易

流通就是连续不断的商品交换过程和商品交换活动,其实质就是社会的商品交换系统。 流通的演进 1、由直接流通到间接流通 2、由复合流通到批零分离式流通 3、由现货交易到期货交易 4、由“现实空间交易”到“虚拟空间交易” 商品交易所的定义 商品交易所就是为期货交易提供场所、设施、服务和交易规则的非盈利机构。(经历了由现货交易到期货交易的转变) 商品交易所的交易特点: 1、商品交易所的交易具有组织化的特点 2、商品交易所的交易具有经纪化的特点 3、商品交易所的交易具有标准化和简单化的特点 4、商品交易所的交易的客体具有特殊化的特点 5、商品交易所的交易具有集中化的特点 商品交易所的交易 网络贸易的作用 1、提供信息发布的渠道 2、网络贸易为销售商品、服务提供快捷途径 3、网络贸易为企业创造了机会 4、网络贸易为个人提供了创业机会 EDI的概念 EDI是指一种在企业之间进行订单、发票等作业文件传输的电子化手段,俗称“无纸贸易”。EDI的构成包括标准化、EDI软件及硬件、通信网络三个主要因素。 电子市场的功能 1、交易聚集功能 2、交易匹配功能 3、交易支撑功能 4、制度构建功能 5、管理提升功能 6、技术改进功能 电子商务链环节 1、商品与市场准备 2、展示 3、沟通 4、谈判

6、支付 7、配送 8、售后服务 网络贸易中物流的特点 1、信息化 2、自动化 3、网络化 网络消费者特征 1、寻求便捷性 2、善于理性分析 3、追求个性化 4、喜欢时尚 网络市场调研的方法 市场调研的方法: (一)直接收集一手资料(问卷调研、专家访谈、电话调研等) (二)间接手机二手资料(报纸、杂志、电台、调研报告等现成资料) 网络市场调研的方式:1.网上直接调研 2.网上间接调研 网络市场调研方案设计 1、明确调研问题与目标 2、制定调研计划 3、搜集信息 4、分析信息 5、撰写调研报告 网络目标市场营销策略 1、无差异营销策略 2、差异营销策略 3、集中营销策略 4、个性化营销策略。 网络市场定位概念 网络市场定位是指企业在选定市场上,综合分析竞争者产品及自身条件的基础上,通过先进的理念、方法和技术,为自己的产品创造一定的特色,突出企业以及企业产品的特色,在网络消费者和网友心目中树立良好的形象与塑造优质的品牌,以求与竞争者的产品和形象的差异化。 产品差异化方法(了解) 1、价格差异化 2、产品本身差异化 3、服务差异化 4、员工差异化 5、渠道差异化 6、形象差异化 7、网络市场产品差异化 网络市场定位策略 1、属性定位 2、技术定位法 3、利益定位 4、用户定位 5、竞争者定位 6、其他

国家工商总局出台网络商品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工商总局出台网络商品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 第49 号 《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局长周伯华 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依据《合同法》、《侵权责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广告法》、《食品安全法》和《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网络商品经营者和网络服务经营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网络商品经营者,是指通过网络销售商品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自然人。 本办法所称的网络服务经营者,是指通过网络提供有关经营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自然人,以及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网站经营者。 第四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鼓励、支持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发展,实施更加积极的政策,促进网络经济发展。提高网络商品经营者和网络服务经营者的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力,发挥网络经济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第五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职能为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提供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提倡和营造诚信的市场氛围,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网络商品经营者和网络服务经营者在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中不得损害国

家利益和公众利益,不得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网络商品经营者和网络服务经营者在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中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 第八条网络商品经营者和网络服务经营者在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中应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维护国家利益,承担社会责任。 第九条鼓励、支持网络商品经营者和网络服务经营者成立行业协会,建立网络诚信体系,加强行业自律,推动行业信用建设。 第二章网络商品经营者和网络服务经营者的义务 第十条已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应当在其网站主页面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网页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 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自然人,应当向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提出申请,提交其姓名和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 第十一条网上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经营者不得在网上进行交易。 第十二条网络商品经营者和网络服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不得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网络商品经营者和网络服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事先向消费者说明商品或者服务的名称、种类、数量、质量、价格、运费、配送方式、支付形式、退换货方式等主要信息,采取安全保障措施确保交易安全可靠,并按照承诺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网络商品经营者和网络服务经营者提供电子格式合同条款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按照公平原则确定交易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并采用合理和显著的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与消费者权益有重大关系的条款,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网络商品经营者和网络服务经营者不得以电子格式合同条款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经营者义务、责任或者排除、限制消费者主要权利的规定。 第十四条网络商品经营者和网络服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保证商品和服务的完整性,不得将商品和服务不合理拆分出售,不得确定最低消费标准以及另行收取不合理的费用。 第十五条网络商品经营者和网络服务经营者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征得消费者同意的,可以以电子化形式出具。电子化的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可以作为处理消费投诉的依据。

重庆药品交易所医疗器械电子挂牌交易细则

重庆药品交易所医疗器械电子挂牌交易细则(试行修订版) 2011-11-17 12:0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重庆药品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的医疗器械交易秩序,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重庆药品交易所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医疗器械和相关医用产品均可进入交易所进行交易。交易所可根据相关规定对交易方式进行适时调整。低值医用耗材、常规器械和基础设备等采用电子挂牌交易方式,具体品种目录和时间安排以交易所公告为准。其他产品交易方式另行规定。 第三条电子挂牌交易主体实行会员制。只有取得交易所会员资格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卫生机构、医药卫生科研机构等,才可参与交易和配送。 第四条交易所认为必须控制风险或遇不可抗力事件时,有权决定暂停交易或调整交易时间。 第五条参与交易所医疗器械交易活动的会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突发公共事件等特殊情况下,国家对医疗器械交易方式和价格有特殊规定时,交易所及会员均要严格执行。 第二章会员注册 第六条买方会员应当具备的条件 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具有合法资质的医药卫生科研机构等。 已经注册为交易所药品买方会员的不再注册。 第七条卖方会员应当具备的条件 依法成立并取得有效存续《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登记表》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依法成立并取得有效存续《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进口医疗器械全国总代理资格的经营企业。 第八条配送会员应当具备的条件

依法成立并取得有效存续《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表》(仅限经营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不需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的经营企业。 卖方会员可同时注册为配送会员,直接配送本企业产品。 第九条会员注册按照《重庆药品交易所医疗器械交易会员注册指南》相关规定进行申报。 已注册为交易所药品卖方会员的企业,若要进行医疗器械产品交易,按规定进行交易范围变更的申报。 已注册为交易所药品配送会员的企业,若要配送医疗器械产品,按相关规定进行申报。 第十条会员对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第十一条会员注册的其他规定适用《重庆药品交易所会员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第十二条会员提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及往来函电应使用简体中文(外文材料必须提供经公证的中文翻译件,中文与外文内容存在差异或矛盾时以中文翻译件为准)。 第十三条纸质材料编制规范 (一)会员提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及往来函电均应加盖会员法人公章(鲜章); (二)不得对纸质材料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确需修改,必须由会员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修改处签字并加盖会员法人公章; (三)纸质复印件材料应当清晰可辨。 第三章挂牌申报 第十四条产品申报 卖方会员登录交易所电子交易平台进行产品挂牌申报,维护申报产品的基本信息,并按规定提交相应纸质材料,经交易所审核后方可挂牌。 第十五条产品资质证明材料 (一)《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或《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及附页,《医疗器械注册证》过有效期的,须提供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受理通知书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延期使用的通知;

重庆市地灾评估收费标准(试行)

《重庆市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标准(试行)》 各区县(自治县、市)物价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国土资源局)、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 我市是全国地质灾害最严重的四个地区之一。地质灾害防治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大事。为切实做好工程建设活动中防治地质灾害工作,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35号)文、《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4号部长令)、《关于实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通知》(国土资源部国资发〔1999〕392号)、《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15号)以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工程建设活动中加强防治地质灾害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01〕39号)等有关规定,特制定《重庆市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标准(试行)》,现通知如下: 一、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是指:工程建设可能诱发、加剧地质灾害和工程建设本身 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程度的估量。 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范围,包括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选址的工程项目、矿产资 源开发项目、移民工程项目和其它可能引起地质灾害的工程项目。 凡不属地质灾害易发区内选址的工程项目以及不会诱发或加剧地质灾害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得 强行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行政机关不得向被评估单位收取评估费用。 三、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内容包括: 1、工程建设诱发、加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 2、工程建设本身可能遭受地质灾害的危险性; 3、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建议; 4、建设用地的适宜性。 四、从事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评估机构必须是经有关部门审核、符合国家规 定资格条件的评估机构。评估机构的选择,由工程建设项目业主自主确定。评估收费用作评估 (审)人员的工作报酬,国家规定的有关税、费,评估工作的测量、勘查、物探等工作成本费用。 五、关于重庆市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 1、移民工程项目或国家级贫困县内的项目,在本标准的基础上,乘以0.75的系数; 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需要投入地质钻探、浅井、槽探、工程勘察等实物工作量时,按国家 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文执行。 六、本通知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重庆市物价局负责解释。本通知从文到之日起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思路

2018年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紧扣“聚焦发展、率先突破”的工作要求,围绕“重转型、重建设、重民生”的工作重点,服务发展,服务建设,以解决招标投标突出问题为突破口,按照“遵循一条主线、坚持二项原则、处理三对关系、做好四篇文章”的总体思路,在继承中求创新,在创新中求发展,扎实推进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坚持依法依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及时、正确、优质完成“四大”交易。审查备案率、现场监督率、中标公示率、信息公开率均达100%,正确处理好“规范与效率”、“原则与灵活”、“督查与指导”三对关系,做好“阳光透明”、“提速增效”、“规范市场”、“强化自身”四篇文章。标中程序管理进一步加强,操作规范化进一步提高,创新措施,提升效率,确保交易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廉洁、高效。信息化、网络化建设全面落实,分中心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村级工程监管取得实效。 三、主要措施 (一)优化机制,健全制度 一是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二是探索组织协调机制。三是探索建立联合查处机制。 (二)规范运作,阳光透明 一是完善招标投标文件范本。二是不断规范内部操作流程。三是加强评标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四是不断加强信息化建设。 (三)务实创新,提速增效 一是进一步优化服务。二是继续简化完善工作程序。三是积极探索新的提速增效办法。 (四)加强监管,攻坚克难 一是不断惩治不良行为。二是进一步加强诚信体系建设。三是抓好分中心建设。(五)注重素质,强化队伍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三是加强业务交流培训。四是加强干部培养教育。五是加强日常考核督查。

网络销售管理办法

网络交易管理办法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 第60号 《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 局长张茅 2014年1月26日 网络交易管理办法 (2014年1月26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0号公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合同法》、《商标法》、《广告法》、《侵权责任法》和《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网络商品交易,是指通过互联网(含移动互联网)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 本办法所称有关服务,是指为网络商品交易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宣传推广、信用评价、支付结算、物流、快递、网络接入、服务器托管、虚拟空间租用、网站网页设计制作等营利性服务。

第四条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和公序良俗。 第五条鼓励支持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创新经营模式,提升服务水平,推动网络经济发展。 第六条鼓励支持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成立行业组织,建立行业公约,推动行业信用建设,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规范发展。 第二章网络商品经营者和有关服务经营者的义务 第一节一般性规定 第七条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从事网络商品交易的自然人,应当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开展经营活动,并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提交其姓名、地址、有效身份证明、有效联系方式等真实身份信息。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取得有关许可。 第八条已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 第九条网上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经营者不得在网上进行交易。 第十条网络商品经营者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不得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网络商品经营者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经营地址、联系方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支付形式、退换货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信息,采取安全保障措施确保交易安全可靠,并按照承诺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第十二条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保证商品或者服务的完整性,不得将商品或者服务不合理拆分出售,不得确定最低消费标准或者另行收取不合理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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