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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理工大学高层次拔尖人才引进实施办法

XX理工大学高层次拔尖人才引进实施办法
XX理工大学高层次拔尖人才引进实施办法

XX理工大学高层次拔尖人才引进实施办法

校人字[2006]86号

高层次拔尖人才是促进学校水平提升的领军人物,也是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的关键。为加强高层次拔尖人才的引进,推进学校“211工程”重点学科项目建设,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引进对象及条件

1.院士或大师级专家学者

具有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称号,或国内外知名的大师级专家学者。其中共享院士或大师级知名专家学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每年在学校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二个月,具体工作任务由双方协商确定;

(2)所聘院士或大师级专家学者所从事的专业研究方向与学校聘任单位的学科专业对口,能在学校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中能发挥积极作用,有助于提高学校的知名度。

2.“长江学者”特聘(讲座)教授

包含拟引进申报并获教育部批准的“长江学者”特聘(讲座)教授和曾经受聘过“长江学者”特聘(讲座)教授两类人员。

申报“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科学道德高尚,学风严谨,为人正派。

(2)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自然科学类原则上45周岁以下,人文社会科学类原则上50周岁以下,特别突出和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3)国外应聘者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国内应聘者一般应担任国内重点大学教授或相应职务。

(4)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

(5)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

(6)具有发展潜力,对本学科建设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

(7)有较强的团结协作、拼搏奉献精神和相应的组织、管理、领导能力,善于培养青年人才,注重学术梯队建设,能带领一支创新团队协同攻关。

(8)保证聘期内每年在学校工作9个月以上。

申报“长江学者”讲座教授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科学道德高尚,学风严谨,热心为学校服务。

(2)在国外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副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

(3)学术造诣高深,在国际上本学科领域具有重大影响,取得国际公认的重大成就。

(4)保证每年能在我校工作3个月以上,因特殊原因,不得低于2个月。

3.国家重大科技计划的首席科学家、院士有效侯选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择优支持的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入选者

4.海外知名大学或研究机构的知名学者(含退休)

由同行专家评议认定后,聘为XX理工大学“讲座教授”。

5.“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楚天学者”特聘教授(含引进申报并获批准和曾经受聘过的楚天学者)、其它省(市)著名人才计划入选者

6、符合上岗条件并经评审通过的首席教授、学科责任教授

(1)在学科建设上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眼光,对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能够把握国际科学发展的脉络,提出对学科前沿或国民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研究课题。

(2)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品德、学术与科研道德以及团队合作精神,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学术成就。

(3)具有凝聚多学科协同作战,引领相关学科群赶超或保持国际领先水平的能力。有管理工作经历,或在国内外学术机构中担任重要职务者优先考虑。

7、创新性工程技术人才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主持过国内外重大科研或工程项目,有较丰富的科研、工程技术经验;(2)拥有重要技术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3)主持的项目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或省部级科技一等奖奖励。

二、引进方式

在引进方式上,既可调入学校工作,也可以“柔性引进”的方式来我校兼职工作(包括兼职、客座教授、合作科研、实验室互访等),工作时间可采取全时制(每年9个月以上)、半时制(每年6个月以上)、分时制(每年2-3个月以上)。

三、待遇及资助

(一)全职引进的高层次拔尖人才

对调入学校工作的全职高层拔尖人才,除享受正常的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以外,学校还提供住房或安家费,提供一定的科研配套经费(不重复投入),配备专门实验室和科研助手,安排配偶或子女工作,同时在重大科研项目申报、创新

团队组建、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有关待遇如下:

1.院士或大师级专家学者

提供科研配套经费,自然科学类500万元(人民币,下同),人文社科类100万元;提供安家费50万元(税前标准,下同)或18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提供每年12万元的院士津贴,同时享受学校首席教授津贴。

2.“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提供科研配套经费,自然科学类200万元,人文社科类50万元;提供安家费40万元和120平方米左右的周转住房(限使用2年,下同);在教育部规定的聘期内提供每年10万元的特聘教授津贴,同时享受学校首席教授津贴。

本校在职教师受聘“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聘期内享受相同的科研配套经费和津贴。

3.国家重大科技计划的首席科学家、院士有效候选人

提供科研配套经费,自然科学类200万元,人文社科类50万元;提供安家费40万元和120平方米左右的周转住房;聘期内每年享受10万元的津贴。

4.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择优支持的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入选者提供科研配套经费,自然科学类200万元;提供安家费30万元和120平方米左右的周转住房;聘期内每年享受10万元津贴。

5.“楚天学者”特聘教授

提供科研配套经费自然科学类50万元,人文社科类20万元;提供安家费20万元和120平方米左右的周转住房;聘期内每年享受10万元津贴。

本校在职教师受聘“楚天学者”特聘教授,聘期内享受相同的科研配套经费和津贴。

6、首席教授

提供科研配套经费自然科学类50万元,人文社科类20万元;提供安家费20万元和120平方米左右的周转住房;聘期内享受学校首席教授津贴。

7、“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提供科研配套经费自然科学类30万元,人文社科类10万元;提供安家费15万元和120平方米左右的周转住房;根据具体岗位享受相应津贴。

8、学科责任教授

提供科研配套经费自然科学类20万元,人文社科类10万元;提供安家费10万元和120平方米左右的周转住房;聘期内享受学科责任教授津贴。

9、创新性工程技术人才

提供科研配套经费自然科学类20万元;提供安家费10万元和120平方米左右的周转住房;根据具体岗位享受相应津贴。

(二)“柔性引进”来校工作的拔尖人才

1、共享院士

聘期内提供津贴每月1万元;无偿提供公寓式生活住房或报销住宿费;聘用单位为受聘院士组建创新团队,提供必要的科研条件和工作条件;报销往返我校的差旅费。

2、教育部“长江学者”讲座教授

教育部规定的聘期内,按实际在校工作时间,提供津贴每月人民币1.5万元;无偿提供公寓式生活住房或报销住宿费;聘用单位为其组建创新团队,提供必要的科研条件和工作条件;报销往返我校的差旅费。

3、XX理工大学“讲座教授”

根据在校工作时间,聘期内按相应职务标准和国际知名情况每月提供5000—10000元津贴;报销来回国际国内差旅费;无偿提供公寓式生活住房或报销住宿费;聘用单位为受聘人选提供必要的科研条件和工作条件。

四、管理与考核

1.对引进的高层次拔尖人才实施聘用合同管理。通过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其工作职责、目标任务、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并根据目标任务进行检查评估。

2.完善考核评估制度。遵照科学研究和人才成长规律,按照“简单、易行、有效”的思路,建立和完善高层次人才的考核评估体系,进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兑现相关待遇,调整、确定下一阶段的支持和资助力度。

3.高层次人才科研配套经费的管理与考核按《XX理工大学高层次人才科研配套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执行。

4.“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的管理与考核,按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长江学者聘任办法》(教人[2004]4号)执行。

5.“楚天学者”特聘教授的管理与考核参照《湖北省高等学校聘教授岗位制度实施办法》(鄂教人[2000]008号)执行。

6.首席教授、学科责任教授的管理与考核,按《XX理工大学关于首席教授、学科责任教授岗位设置及聘任的暂行办法》(校人字[2003]95号)执行。

7.XX理工大学“讲座教授”的管理与考核,按《XX理工大学“讲座教授”实施细则》执行。

五、本办法自二00七年一月一日起实施,由人事处负责解释。原有文件与本办法不符者,以本办法为准。

XX理工大学

2006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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