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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合同交税比例

篇一:申请一般纳税人的采购、购销合同样本

采购合同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甲方与乙方经协商一致,就一年的销售量签订本合同。

一.买方订购以下产品:

1.dvd汽车影音系统2600元/套500套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佰叁拾万元整(¥ 1300000.00元)

二.质量

卖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符合原厂质量检测标准和国家质量检测标准以

及合同规格和性能要求。

三.交货方式、时间、地点

卖方须在本合同签订后在一年内陆续提供,由买方到卖方公司所在地提

货,当场交货。

四.验收

货物到达后,由卖方完成对货物卸载,由买方对货物的品种、质量、型

号、数量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的品种、质量、型号、数量与合同规定

不符,买方有权拒绝接受。货物由买方验收合格并运走后,卖方不承担

货物的品种、型号、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的责任。

五.违约责任

买方无正当理由不能拒收货物,如拒收货物对卖方造成损失,卖方有权

追索。买方逾期付款,买方每日偿付卖方欠款总额百分之五的滞纳金;卖方交货当时所交货物的品种、型号、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买方有权拒收;卖方不履行售后服务的有关义务,对买方造成损失,买方有权追索。

六.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受理。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卖方与买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并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代表:

日期: 2010年7月20日日期:2010年7月20日购销合同

供方:

需方:

三、交(提)货时间、地点、方式:送货到需方。送货单上须注明型号编号。

四、验收标准及方法:按数字产品出厂标准。

五、售后服务承诺:按出厂标准。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按双方协议约定。

七、发票类型:要求开具17%增值税发票。

八、违约责任: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合同法》执行。

九、其它约定:若供方提供的产品:为市场返修产品,需方有权要求供方赔偿损

失,额度为产品单价的5倍。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由(当地)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供方(盖章):需方(盖章):

代表:代表:

日期: 2010年6月20日日期:2010年6月20日篇二:合同与纳税

合同与纳税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1340 更新时间:2010-8-26

◆主讲人/叶宝忠

◆主讲人单位/河北经贸大学会计学院

◆咨询电话/186********

?第一讲

?第二讲

?第三讲

?第四讲

?第五讲

?第六讲

?第七讲职工薪酬及劳务报酬合同与纳税采购合同与纳税销售合同与纳税筹资合同与纳税投资合同与纳税捐(受)赠合同与纳税工程装修合同与纳税

一、职工薪酬的内容

(一)会计准则表述

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包括:

1、工资薪金;

2、工资三费: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

3、“七险一金”:医疗、养老、工伤、失业、生育和住房公积金;

4、非货币性福利:如以产品作为福利发放给职工;

5、辞退福利:解除劳动关系补偿。

?※关于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税问题 ? ----解除劳动合同与纳税

?1、税收政策

? (1)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 (2)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 (3)超过的部分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 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

? 注1:个人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又再次任职、受雇的,对个人已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不再与再次任职、受雇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补缴个人所得税。

? 注2: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2、法律依据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文号:国税发【1999】178号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文号:财税【2001】157号

3、案例分析

【案例】张某在振华钢厂工作20年,现因企业不景气于2010年6月被买断工龄,振华钢厂向张某支付一次性补偿金16万元,同时,从16万元中拿出1万元替张某缴纳“三险一金”,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为1.8万元。

1、免税的部分=18000×3+10000=64000(元)

2、应纳个税部分=160000-64000=96000(元)

3、将张某应纳个人所得税的部分进行分摊,张某虽然在该企业工作20年,但最多只能按12年分摊,96000÷12-2000=6000元,对应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375元。

4、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6000×20%-375)×12=825×12=9900(元)

(二)税法表述

1、工资薪金的扣除

?第三十四条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 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提示1】关于合理工资薪金掌握的原则 p73

? (一)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 (二)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

? (三)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 (四)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 (五)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提示2】关于工资薪金总额问题指企业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 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提示3】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工资的加计扣除:

?【实施条例】第九十六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二)项所称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 残疾人员的范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p75

企业享受安置残疾职工工资100%加计扣除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且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在企业实际上岗工作。

(2)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企业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3)定期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实际支付了不低于企业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4)具备安置残疾人上岗工作的基本设施。

个人所得税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

?冀地税发【2009】46号

?发布日期:[ 2009-12-09 ] p179

按交通补贴全额的30%作为个人收入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 二、各级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当地政府(县以上)规定标准向职工个人发放的通讯补贴(包括报销、现金等形式)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标准部分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 各类企业单位,参照当地行政事业单位标准执行,但企业职工个人取得通讯补贴的标准最高不得超过每人每月500元,在标准内据实扣除,超过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或超过每人每月500元最高限额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当地政府未规定具体标准的,按通讯补贴(包括报销、现金等形式)全额的20%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 三、各单位按照当地政府(县以上)规定标准向职工个人发放的防暑降温费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部分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 四、各单位按照当地政府(县以上)规定的劳动保护标准发放给个人的劳动保护用品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规定部分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 当地政府未规定标准的,发放实物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发放现金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 五、对个人从事养殖业取得的所得(含养猪、牛、鸡专业户等),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 六、对实行购销费用包干的企业,其经销人员按包干办法取得的包干收入,按扣除据实报销费用后的差额,与当月工薪所得项目合并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冀地税发[1995]88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停止执行。

? 七、对实行差旅费包干的企业,其经销人员按差旅费包干收入办法取得的收入,按扣除据实报销差旅费用后的差额,与当月工薪所得项目合并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冀地税函[1996]222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停止执行。篇三:申请一般纳税人的采购、购销合同样本

购销合同

甲方(买方):延边吉润商贸有限公司

乙方(卖方):广西新诚建材有限公司

甲方与乙方经协商一致,就一年的销售量签订本合同。

一.买方订购以下产品:

1.土工布 2200元/套500套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万元整(¥ 1100000.00元)

二.质量

卖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符合原厂质量检测标准和国家质量检测标准以及合同规格和性能要求。三.交货方式、时间、地点

卖方须在本合同签订后在一年内陆续提供,由买方到卖方公司所在地提货,当场交货。四.验收

货物到达后,由卖方完成对货物卸载,由买方对货物的品种、质量、型号、数量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的品种、质量、型号、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买方有权拒绝接受。货物由买方验收合格并运走后,卖方不承担货物的品种、型号、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的责任。

五.违约责任

买方无正当理由不能拒收货物,如拒收货物对卖方造成损失,卖方有权追索。买方逾期付款,买方每日偿付卖方欠款总额百分之五的滞纳金;卖方交货当时所交货物的品种、型号、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买方有权拒收;卖方不履行售后服务的有关义务,对买方造成损失,买方有权追索。

六.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受理。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卖方与买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并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代表:

日期: 2015年7月2日日期:201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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