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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校食堂饭菜食品试尝留样管理制度

中心校食堂饭菜食品试尝留样管理制度

中心校食堂饭菜食品试尝留样管理制度

中心校食堂饭菜食品试尝留样管理制度

食品试尝留样,是预防师生食品中毒的有效措施,是检验是否是食物中毒的重要依据。为确保师生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食品留样试尝制度。

1、每餐坚持饭菜试尝留样,每样汤、菜、饭均须留样备份。

2、饭菜留样应留足数量(250克以上),分别放入留样盒内并标明留样日期、品名、餐次,及时储存于专用冰箱,温度保持在2—8摄氏度左右。

3、饭菜留样必须保留四十八小时后方可倒掉。

4.留样前,必须对用于饭菜备份留样的容器进行清洗、消毒杀菌。

5.做好“菜名、餐次、日期、留样人、试尝情况”等的试尝留样记录,以备查验。

5、学校分管领导不定期进行抽查并按食堂当天菜谱记载情况,逐一对照检查,若发现食堂没有坚持饭菜试尝留样,应按学校安全责任目标管理和食堂卫生责任追究制度,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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