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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微生物计数法汇总

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微生物计数法汇总
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微生物计数法汇总

湖南湘大兽药有限公司工作标准文件

题目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微生物计数

法标准操作规程

编号ZLJG F-046-00

修定质检部审核批准

修定日期2016.12 审核日期批准日期

颁发部门GMP办公室颁发数量 2 份生效日期

分发部门质检部、档案室文件页数共11页一、目的:为规定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微生物计数法的检测方法和操作要求,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二、引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2015年版一部附录P179)。

三、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检品采用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微生物计数法的质量检测。

四、责任者:理化分析员对本标准的实施负责。

五、正文:

1简述:

微生物计数法系用于能在有氧条件下生长的嗜温细菌和真菌的计数。

当本法用于检查非无菌制剂及其原、辅料等是否符合规定的微生物限度标准时,应按下述规定进行检验,包括样品的取样量和结果的判断等。除另有规定外,本法不适用于活菌制剂的检查。

微生物计数试验环境应符合微生物限度检查的要求。检验全过程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操作,防止再污染,防止污染的措施不得影响供试品中微生物的检出。单向流空气区域、工作台面及环境应定期进行监测。

如供试品有抗菌活性,应尽可能去除或中和。供试品检查时, 若使用了中和剂或灭活剂,应确认其有效性及对微生物无毒性。

供试液制备时如果使用了表面活性剂,应确认其对微生物无毒性以及与所使用中和剂或灭活剂的相容性。

2.计数方法

计数方法包括平皿法、薄膜过滤法和最可能数法(Most-Probable-Number Method,简称MPN 法)。MPN 法用于微生物计数时精确度较差,但对于某些微生物污染量很小的供试品,

MPN 法可能是更适合的方法。

供试品检查时,应根据供试品理化特性和微生物限度标准等因素选择计数方法,检测的样品量应能保证所获得的试验结果能够判断供试品是否符合规定。所选方法的适用性须经确认。

3.计数培养基适用性检查和供试品计数方法适用性试验

供试品微生物计数中所使用的培养基应进行适用性检查。

供试品的微生物计数方法应进行方法适用性试验,以确认所采用的方法适合于该产品的微生物计数。

若检验程序或产品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检验结果时,计数方法应重新进行适用性试验。

表 1 试验菌液的制备和使用

试验菌株试验菌液的制备

计数培养基适用性检查计数方法适用性试验

需氧菌总数计数

霉菌和酵母菌

总数计数需氧菌总数计数

霉菌和酵母菌

总数计数

金黄色葡萄球菌(Staphylococcu s aureus)〔CMCC(B)2 6 003)〕胰酪大豆胨琼脂培

养基或胰酪大豆胨

液体培养基,培养

温度30 ~35℃,培

养时间18~24 小

胰酪大豆胨琼脂

培养基和胰酪大

豆胨液体培养基,

培养温度30 ~

35℃,培养时间不

超过3 天,接种

量不大于100cfu

胰酪大豆胨琼脂培

养基或胰酪大豆胨

液体培养基(MPN

法),培养温度30 ~

35℃,培养时间不超

过3 天,接种量不大

于100cfu

铜绿假单胞菌(Pseudomona s aeruginosa)〔CMCC(B)10 104〕胰酪大豆胨琼脂培

养基或胰酪大豆胨

液体培养基,培养

温度30 ~35℃,培

养时间18~24 小

胰酪大豆胨琼脂

培养基和胰酪大

豆胨液体培养基,

培养温度30 ~

35℃,培养时间不

超过3 天,接种

量不大于100cfu

胰酪大豆胨琼脂培

养基或胰酪大豆胨

液体培养基(MPN

法),培养温度30 ~

35℃,培养时间不超

过3 天,接种量不大

于100cfu

枯草芽孢杆菌(Bacillus 胰酪大豆胨琼脂培

养基或胰酪大豆胨

胰酪大豆胨琼脂

培养基和胰酪大

胰酪大豆胨琼脂培

养基或胰酪大豆胨

subtilis)〔CMCC(B) 63 501〕液体培养基,培养

温度30 ~35℃,培

养时间18~24 小

豆胨液体培养基,

培养温度30 ~

35℃,培养时间不

超过3 天,接种

量不大于100cfu

液体培养基(MPN

法),培养温度30 ~

35℃,培养时间不超

过3 天,接种量不大

于100cfu

白色念珠菌(Candida albicans)〔CMCC(F) 98 001〕沙氏葡萄糖琼脂培

养基或沙氏葡萄糖

液体培养基,培养

温度20 ~25℃,培

养时间2~3天

胰酪大豆胨琼脂

培养基,培养温度

30 ~35℃,培养

时间不超过5

天,接种量不大于

100cfu

沙氏葡萄糖琼

脂培养基,培养

温度20~

25℃,培养时间

不超过5 天,接

种量不大于

100cfu

胰酪大豆胨琼脂培

养基(MPN 法不适

用),培养温度30~

35℃,培养时间不超

过5 天,接种量不大

于100cfu

沙氏葡萄糖琼

脂培养基,培养

温度20~

25℃,培养时间

不超过5 天,接

种量不大于

100cfu

黑曲霉(Aspergillusnig er)〔CMCC(F) 98 003〕沙氏葡萄糖琼脂培

养基或马铃薯葡萄

糖琼脂培养基,培

养温度20~25℃,

培养时间5~7天,

或直到获得丰富的

孢子

胰酪大豆胨琼脂

培养基,培养温度

30 ~35℃,培养

时间不超过5天,

接种量不大于

100cfu

沙氏葡萄糖琼

脂培养基,培养

温度20~

25℃,培养时间

不超过5天,接

种量不大于

100cfu

胰酪大豆胨琼脂培

养基(MPN 法不适

用),培养温度30~

35℃,培养时间不超

过5天,接种量不大

于100cfu

沙氏葡萄糖琼

脂培养基,培养

温度20~

25℃,培养时间

不超过5天,接

种量不大于

100cfu

注:当需用玫瑰红钠琼脂培养基测定霉菌和酵母菌总数时,应进行培养基适用性检查,检查方法同沙氏葡萄糖琼脂培养基。

3.1.菌种及菌液制备

3.1.1菌种试验用菌株的传代次数不得超过5代(从菌种保藏中心获得的干燥菌种为第0 代),并采用适宜的菌种保藏技术进行保存,以保证试验菌株的生物学特性。计数培养基适用性检查和计数方法适用性试验用菌株见表1。

3.1.2菌液制备按表1 规定程序培养各试验菌株。取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枯草芽孢杆菌、白色念珠菌的新鲜培养物,用pH7.0 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或0.9%无菌氯化钠溶液制成适宜浓度的菌悬液;取黑曲霉的新鲜培养物加入3~5ml 含0.05%聚山梨酯80 的pH7.0 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或0.9%无菌氯化钠溶液,将孢子洗脱。然后,采用适

宜的方法吸出孢子悬液至无菌试管内,用含0.05%聚山梨酯80 的pH7.0 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或0.9%无菌氯化钠溶液制成适宜浓度的黑曲霉孢子悬液。菌液制备后若在室温下放置,应在2 小时内使用;若保存在2~8℃,可在24小时内使用。黑曲霉孢子悬液可保存在2~8℃,在验证过的贮存期内使用。

3.1.3 阴性对照

为确认试验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应进行阴性对照试验,阴性对照试验应无菌生长。如阴性对照有菌生长,应进行偏差调查。

3.1.4 培养基适用性检查

微生物计数用的成品培养基、由脱水培养基或按处方配制的培养基均应进行培养基适用性检查。

按表1规定,接种不大于100cfu的菌液至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管或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基平板或沙氏葡萄糖琼脂培养基平板,置表1 规定条件下培养。每一试验菌株平行制备2 管或2 个平皿。同时,用相应的对照培养基替代被检培养基进行上述试验。

被检固体培养基上的菌落平均数与对照培养基上的菌落平均数的比值应在0.5-2 范围内,且菌落形态大小应与对照培养基上的菌落一致;被检液体培养基管与对照培养基管比较,试验菌应生长良好。

3.2计数方法适用性试验

3.2.1试液制备

根据供试品的理化特性与生物学特性,采取适宜的方法制备供试液。供试液制备若需加温时,应均匀加热,且温度不应超过45℃。供试液从制备至加入检验用培养基,不得超过1 小时。

常用的供试液制备方法如下。如果下列供试液制备方法经确认均不适用,应建立其他适宜的方法。

3.2.1.1水溶性供试品取供试品,用pH7.0 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或pH7.2 磷酸盐缓冲液,或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溶解或稀释制成1:10 供试液。若需要,调节供试液pH 值至6~8。必要时,用同一稀释液将供试液进一步10倍系列稀释。水溶性液体制剂也可用混合的供试品原液作为供试液。

3.2.1.2 水不溶性非油脂类供试品取供试品,用pH7.0 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或pH7.2 磷酸盐缓冲液,或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制备成1:10 供试液。分散力较差的供试品,可在稀释液中加入表面活性剂如0.1%的聚山梨酯80,使供试品分散均匀。若需要,调节供

试液pH 值至6~8。必要时,用同一稀释液将供试液进一步10 倍系列稀释。

3.1.2.3 油脂类供试品取供试品,加入无菌十四烷酸异丙酯使溶解,或与最少量并能使供试品乳化的无菌聚山梨酯80 或其他无抑菌性的无菌表面活性剂充分混匀。表面活性剂的温度一般不超过40℃(特殊情况下,最多不超过45℃),小心混合,若需要可在水浴中进行,然后加入预热的稀释液使成1∶10 供试液,保温,混合,并在最短时间内形成乳状液。必要时,用稀释液或含上述表面活性剂的稀释液进一步10 倍系列稀释。

3.1.2.4 需用特殊方法制备供试液的供试品

肠溶及结肠溶制剂供试品取供试品,加入pH6.8 无菌磷酸盐缓冲液(用于肠溶制剂)或pH7.6 无菌磷酸盐缓冲液(用于结肠溶制剂),置45℃水浴中,振摇,使溶解,制成1∶10 的供试液。必要时,用同一稀释液将供试液进一步10 倍系列稀释。

气雾剂、喷雾剂供试品取供试品,置-20℃或其它适宜温度冷冻约1 小时,取出,迅速消毒供试品开启部位,用无菌钢锥在该部位钻一小孔,放至室温,并轻轻转动容器,使抛射剂缓缓全部释出。供试品亦可采用其它适宜的方法取出。用无菌注射器从每一容器中吸出全部药液于无菌容器中混合,然后取样检查。

3.2 接种和稀释

按下列要求进行供试液的接种和稀释,制备微生物回收试验用供试液。所加菌液的体积应不超过供试液体积的1%。为确认供试品中的微生物能被充分检出,首先应选择最低稀释级的供试液进行计数方法适用性试验。

3.2.1 试验组取上述制备好的供试液,加入试验菌液,混匀,使每1ml供试液或每张滤膜所滤过的供试液中含菌量不大于100cfu。

3.2.2 供试品对照组取制备好的供试液, 以稀释液代替菌液同试验组操作。

3.2.3 菌液对照组取不含中和剂及灭活剂的相应稀释液替代供试液,按试验组操作加入试验菌液并进行微生物回收试验。

若因供试品抗菌活性或溶解性较差的原因导致无法选择最低稀释级的供试液进行方法适用性试验时,应采用适宜的方法对供试液进行进一步的处理。如果供试品对微生物生长的抑制作用无法以其他方法消除,供试液可经过中和、稀释或薄膜过滤处理后再加入试验菌悬液进行方法适用性试验。

3.3 菌活性的去除或灭活

供试液接种后,按下列“微生物回收”规定的方法进行微生物计数。若试验组菌落数减去供试品对照组菌落数的值小于菌液对照组菌落数值的50%,可采用下述方法消除供试品的

抑菌活性。

3.3.1 增加稀释液或培养基体积。

3.3.2 加入适宜的中和剂或灭活剂。

中和剂或灭活剂(表2)可用于消除干扰物的抑菌活性,最好在稀释液或培养基灭菌前加入。若使用中和剂或灭活剂,试验中应设中和剂或灭活剂对照组,即取相应量稀释液替代供试品同试验组操作,以确认其有效性和对微生物无毒性。中和剂或灭活剂对照组的菌落数与菌液对照组的菌落数的比值应在0.5~2范围内。

表2 常见干扰物的中和剂或灭活方法

干扰物可选用的中和剂或灭活方法

戊二醛、汞制剂亚硫酸氢钠

酚类、乙醇、醛类、吸附物稀释法

醛类甘氨酸

季铵化合物、对羟基苯甲酸、双胍类化合物卵磷脂

季铵化合物、碘、对羟基苯甲酸聚山梨醇酯

水银巯基醋酸盐

水银、汞化物、醛类硫代硫酸盐

EDTA、喹喏酮类抗生素镁或钙离子

磺胺类对氨基苯甲酸

β-内酰胺类抗生素β-内酰胺酶

3.3.3 用薄膜过滤法。

3.3.4上述几种方法的联合使用。

若没有适宜消除供试品抑菌活性的方法,对特定试验菌回收的失败,表明供试品对该试验菌具有较强抗菌活性,同时也表明供试品不易被该类微生物污染。但是,供试品也可能仅对特定试验菌株具有抑制作用,而对其他菌株没有抑制作用。因此,根据供试品须符合的微生物限度标准和菌数报告规则,在不影响检验结果判断的前提下,应采用能使微生物生长的更高稀释级的供试液进行计数方法适用性试验。若方法适用性试验符合要求,应以该稀释级供试液作为最低稀释级的供试液进行供试品检查。

3.4 试品中微生物的回收

表1所列的计数方法适用性试验用的各试验菌应逐一进行微生物回收试验。微生物的回

收可采用平皿法、薄膜过滤法或MPN 法。

3.4.1 平皿法平皿法包括倾注法和涂布法。表1 中每株试验菌每种培养基至少制备2

个平皿,以算术均值作为计数结果。

3.4.1.1 倾注法取照上述“供试液的制备”“接种和稀释”和“抗菌活性的去除或灭活”制

备的供试液1ml,置直径90mm 的无菌平皿中, 注入15~20ml 温度不超过45℃熔化的胰酪大豆胨琼脂或沙氏葡萄糖琼脂培养基,混匀,凝固,倒置培养。若使用直径较大的平皿,培养基的用量应相应增加。按表1规定条件培养、计数。同法测定供试品对照组及菌液对照组菌数。计算各试验组的平均菌落数。

3.4.1.2 涂布法取15~20ml 温度不超过45℃的胰酪大豆胨琼脂或沙氏葡萄糖琼脂培

养基,注入直径90mm 的无菌平皿,凝固,制成平板,采用适宜的方法使培养基表面干燥。若使用直径较大的平皿,培养基用量也应相应增加。每一平板表面接种上述照“供试液的制备”“接种和稀释”和“抗菌活性的去除或灭活”制备的供试液不少于0.1ml。按表1规定条件培养、计数。同法测定供试品对照组及菌液对照组菌数。计算各试验组的平均菌落数。

3.4.2 薄膜过滤法薄膜过滤法所采用的滤膜孔径应不大于0.45μm,直径一般为50mm,若采用其他直径的滤膜,冲洗量应进行相应的调整。供试品及其溶剂应不影响滤膜材质对微生物的截留。滤器及滤膜使用前应采用适宜的方法灭菌。使用时,应保证滤膜在过滤前后的完整性。水溶性供试液过滤前先将少量的冲洗液过滤以润湿滤膜。油类供试品,其滤膜和滤器在使用前应充分干燥。为发挥滤膜的最大过滤效率,应注意保持供试品溶液及冲洗液覆盖整个滤膜表面。供试液经薄膜过滤后,若需要用冲洗液冲洗滤膜,每张滤膜每次冲洗量一般为100ml。总冲洗量不得超过1000ml,以避免滤膜上的微生物受损伤。

取照上述“供试液的制备”“接种和稀释”和“抗菌活性的去除或灭活”制备的供试液适量(一般取相当于1g、1ml 或10cm2 的供试品, 若供试品中所含的菌数较多时,供试液可酌情减量),加至适量的稀释液中,混匀,过滤。用适量的冲洗液冲洗滤膜。

若测定需氧菌总数,转移滤膜菌面朝上贴于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基平板上;若测定霉菌和酵母总数,转移滤膜菌面朝上贴于沙氏葡萄糖琼脂培养基平板上。按表1 规定条件培养、计数。每株试验菌每种培养基至少制备一张滤膜。同法测定供试品对照组及菌液对照组菌数。

3.4.3 MPN 法MPN 法的精密度和准确度不及薄膜过滤法和平皿计数法,仅在供试品需氧菌总数没有适宜计数方法的情况下使用,本法不适用于霉菌计数。若使用MPN 法,按下列步骤进行。

取照上述“供试液的制备”“接种和稀释”和“抗菌活性的去除或灭活”制备的供试液至少3

个连续稀释级,每一稀释级取3 份1ml 分别接种至3 管装有9~10ml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中,同法测定菌液对照组菌数。必要时可在培养基中加入表面活性剂、中和剂或灭活剂。

接种管置30~35℃培养3 天,逐日观察各管微生物生长情况。如果由于供试品的原因使得结果难以判断,可将该管培养物转种至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或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基,在相同条件下培养1~2 天,观察是否有微生物生长。根据微生物生长的管数从表3 查被测供试品每1g 或每1ml 中需氧菌总数的最可

能数。

表3 微生物最可能数检索表

需氧菌总数最可能

生长管数

95%置信限

每管含样品的g或ml数

MPN/g或ml 下限上限

0.1 0.01 0.001

0 0 0 <3 0 9.4

0 0 1 3 0.1 9.5

0 1 0 3 0.1 10

0 1 1 6.1 1.2 17

0 2 0 6.2 1.2 17

0 3 0 9.4 3.5 35

1 0 0 3.6 0.

2 17

1 0 1 7.

2 1.2 17

1 0

2 11 4 35

1 1 0 7.4 1.3 20

1 1 1 11 4 35

1 2 0 11 4 35

1 2 1 15 5 38

1 3 0 16 5 38

2 0 0 9.2 1.5 35

2 0 1 14 4 35

2 0 2 20 5 38

2 1 0 15 4 38

2 1 1 20 5 38

2 1 2 27 9 94

2 2 0 21 5 40

2 2 1 28 9 94

2 2 2 35 9 94

2 3 0 29 9 94

2 3 1 36 9 94

3 0 0 23 5 94

3 0 1 38 9 104

3 0 2 6

4 16 181

3 1 0 43 9 181

3 1 1 75 17 199

3 1 2 120 30 360

3 1 3 160 30 380

3 2 0 93 18 360

3 2 1 150 30 380

3 2 2 210 30 400

3 2 3 290 90 990

3 3 0 240 40 990

3 3 1 460 90 1980

3 3 2 1100 200 4000

3 3 3 >1100

注:表内所列检验量如改用1g(或ml)、0.1g(或ml)和0.01g(或ml)时,表内数字应相应降低10 倍;如改用0.01 g(或ml)、0.001 g(或ml)和0.0001 g(或ml)时,表内数字应相应增加10 倍,其余类推。

3.5 结果判断

计数方法适用性试验中,采用平皿法或薄膜过滤法时,试验组菌落数减去供试品对照组菌落数的值与菌液对照组菌落数的比值应在0.5~2 范围内;采用MPN法时,试验组菌数应在菌液对照组菌数的95%置信限内。若各试验菌的回收试验均符合要求,照所用的供试液制

备方法及计数方法进行该供试品的需氧菌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计数。

方法适用性确认时,若采用上述方法还存在一株或多株试验菌的回收达不到要求,那么选择回收最接近要求的方法和试验条件进行供试品的检查。

4 供试品检查

4.1 检验量

检验量即一次试验所用的供试品量(g、ml 或cm2)。

一般应随机抽取不少于 2 个最小包装的供试品,混合,取规定量供试品进行检验。

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供试品的检验量为10g 或10ml;膜剂为100cm2;贵重药品、微量包装药品的检验量可以酌减。检验时,应从2 个以上最小包装单位中抽取供试品,大蜜丸还不得少于4 丸,膜剂还不得少于4 片。

4.2 供试品的检查

按计数方法适用性试验确认的计数方法进行供试品中需氧菌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的测定。

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基或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用于测定需氧菌总数;沙氏葡萄糖琼脂培养基用于测定霉菌和酵母菌总数。

4.3 阴性对照试验以稀释液代替供试液进行阴性对照试验,阴性对照试验应无菌生长。如果阴性对照有菌生长,应进行偏差调查。

4.3.1 平皿法

平皿法包括倾注法和涂布法。除另有规定外,取规定量供试品,按方法适用性试验确认的方法进行供试液制备和菌数测定,每稀释级每种培养基至少制备2个平板。

4.3.1.2培养和计数除另有规定外,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基平板在30~35℃培养3~5 天,沙氏葡萄糖琼脂培养基平板在20~25℃培养5~7 天,观察菌落生长情况,点计平板上生长的所有菌落数,计数并报告。菌落蔓延生长成片的平板不宜计数。点计菌落数后,计算各稀释级供试液的平均菌落数,按菌数报告规则报告菌数。若同稀释级两个平板的菌落数平均值不小于15,则两个平板的菌落数不能相差1 倍或以上。

4.3.1.3菌数报告规则需氧菌总数测定宜选取平均菌落数小于300cfu 的稀释级、霉菌和酵母菌总数测定宜选取平均菌落数小于100cfu 的稀释级,作为菌数报告的依据。取最高的平均菌落数,计算1g、1ml 或10cm2供试品中所含的微生物数,取两位有效数字报告。

如各稀释级的平板均无菌落生长,或仅最低稀释级的平板有菌落生长,但平均菌落数小于1 时,以﹤1 乘以最低稀释倍数的值报告菌数。

4.3.2薄膜过滤法

除另有规定外,按计数方法适用性试验确认的方法进行供试液制备。取相当于1g、1ml 或10cm2供试品的供试液,若供试品所含的菌数较多时,可取适宜稀释级的供试液,照方法适用性试验确认的方法加至适量稀释液中,立即过滤,冲洗,冲洗后取出滤膜,菌面朝上贴于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基或沙氏葡萄糖琼脂培养基上培养。

4.3.2.1培养和计数培养条件和计数方法同平皿法,每张滤膜上的菌落数应不超过

100cfu。

4.3.2.2菌数报告规则以相当于1g、1ml 或10cm2供试品的菌落数报告菌数;若滤膜上无菌落生长,以﹤1 报告菌数(每张滤膜过滤1g、1ml 或10cm2供试品),或﹤1 乘以最低稀释倍数的值报告菌数。

4.3.3 MPN 法

取规定量供试品,按方法适用性试验确认的方法进行供试液制备和供试品接种,所有试验管在30~35℃培养3~5 天,如果需要确认是否有微生物生长,按方法适用性试验确定的方法进行。记录每一稀释级微生物生长的管数,从表3查每1g 或1ml 供试品中需氧菌总数的最可能数。

5 结果判断

需氧菌总数是指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基上生长的总菌落数(包括真菌菌落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是指沙氏葡萄糖琼脂培养基上生长的总菌落数(包括细菌菌落数)。若因沙氏葡萄糖琼脂培养基上生长的细菌使霉菌和酵母菌的计数结果不符合微生物限度要求,可使用含抗生素(如氯霉素、庆大霉素)的沙氏葡萄糖琼脂培养基或其他选择性培养基(如玫瑰红钠琼脂培养基)进行霉菌和酵母菌总数测定。使用选择性培养基时,应进行培养基适用性检查。若采用MPN 法,测定结果为需氧菌总数。

各品种项下规定的微生物限度标准解释如下:

101cfu:可接受的最大菌数为20;

102cfu:可接受的最大菌数为200;

103cfu:可接受的最大菌数为2000:依此类推。

若供试品的需氧菌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的检查结果均符合该品种项下的规定,判供试品符合规定;若其中任何一项不符合该品种项下的规定,判供试品不符合规定。

微生物限度检查方法及其验证报告(修改)

文件编号:73021微生物限度检查方法及其验证报告

目录1 样品相关信息 1.1 基本信息 2 主要仪器设备和试验耗材信息 2.1 主要使用的仪器设备 2.2 试验用培养基 2.3 试验用试剂 2.4 试验用菌种 3 试验环境 3.1 无菌室 3.2 洁净工作台 3.3 生物安全柜 4 试验方案 4.1 验证试验目的 4.2 微生物限度检查方法草案 5 方法验证试验 5.1 菌液制备 5.2 计数培养基适用性检查 5.3 控制菌检查用培养基使用性检查 5.4 供试液制备 5.5 方法验证 5.5.1 菌落计数方法验证试验 5.5.2 控制菌检查方法的验证 5.6 方法验证结论 6 供试品微生物限度检查结果

1 样品相关信息 1.1 基本信息(三批) 2 主要仪器设备和试验耗材信息2.1 主要使用的仪器设备 2.2 试验用培养基 2.2.1 对照培养基

2.2.2 试验用培养基 2.3 试验用试剂 2.4 试验用菌种

3 试验环境 《中国药典》2015版规定,微生物限度检查应在环境洁净度10000级下的局部洁净度100级的单向流空气区域进行。 本公司微生物限度室、阳性对照室、生物安全柜及超净工作台洁净度检测无特殊情况下每季度进行一次。 3.1 无菌室 无菌室按《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GB 50457-2008监测,静态洁净度检测结果符合GB50457-2008对10000级洁净度要求。 3.2 超净工作台 超净工作台按《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GB50457-2008监测,静态洁净度检测结果符合GB50457-2008对100级洁净度要求。 超净工作台沉降菌检测记录 2015.11.15 3.3生物安全柜 生物安全柜按《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GB50346-2011监测,静态洁净度检测结果符合GB50457-2008对100级洁净度要求。 生物安全柜沉降菌监测记录 2015.11.15 4 试验方案 按《中国药典》2015年版第四部:(通则1105)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微生物计数法、(通则1106)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控制菌检查法、(通则1107)非无菌药品微生物限度标准及(通则1121)抑菌效力检查法规定,本品微生物限度标准为:1g供试品中,需氧菌总数不得过1000cfu,霉菌和酵母菌总数不得过100cfu,大肠埃希菌不得检出。

版药典非无菌药品微生物限度检查操作规程

1.目的:建立非无菌药品微生物限度检查检验标准操作规程,规范检验操作,确保检验结果准确。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采用非无菌药品微生物限度检查法测定的供试品。 3.责任者:QC检验员、QC经理。 4.正文: 4.1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微生物计数法 4.1.1简述 微生物计数法系用于能在有氧条件下生长的嗜温细菌和真菌的计数。 当本法用于检查非无菌制剂及其原、辅料等是否符合规定的微生物限度标准时,应按下述规定进行检验,包括样品的取样量和结果的判断等。除另有规定外,本法不适用于活菌制剂的检查。 本检查法可采用替代的微生物检查法,包括自动检测方法,但必须证明替代方法等效于药典规定的检查方法。 微生物计数试验应在受控洁净环境下的局部洁净度不低于B级的单向流空气区域内进行。检验全过程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操作,防止再污染,防止污染的措施不得影响供试品中微生物的检出。单向流空气区域、工作台面及环境应定期进行监测。 如供试品有抗菌活性,应尽可能去除或中和。供试品检查时,若使用了中和剂或灭活剂,应确认其有效性及对微生物无毒性。 供试液制备时如果使用了表面活性剂,应确认其对微生物无毒性以及与所使用中和剂或灭活剂的相容性。 4.1.2计数方法

计数方法包括平皿法、薄膜过滤法和最可能数法(Most-Probable-NumberMethod,简称MPN 法)。MPN法用于微生物计数时精确度较差,但对于某些微生物污染量很小的供试品,MPN法可能是更适合的方法。 供试品检查时,应根据供试品理化特性和微生物限度标准等因素选择计数方法,所选的方法必须具备检测充足样品量的能力,以保证所获得的试验结果能够判断供试品是否符合规定。所选方法的适用性须经确认。 4.1.3计数培养基适用性检查和供试品计数方法适用性试验 供试品微生物计数中所使用的培养基应进行适用性检查。 供试品的微生物计数方法应进行方法适用性试验,以确认所采用的方法适合于该产品的微生物计数。 若检验程序或产品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检验结果时,计数方法应重新进行适用性试验。 表1试验菌液的制备和使用

微生物限度检测方法验证操作规程(2015年版)

微生物限度检测方法验证操作规程 1 目的 确认所采用的方法适合于该产品的微生物限度检测。 2 依据 《中国药典》2015版。 3 范围 所有需进行微生物限度检测的产品。 4 责任 4.1验证小组负责检验方法验证/确认方案的起草、验证/确认方案的实施。 4.2验证委员会负责验证/确认方案的审批,验证/确认结论的审核。 5 程序 5.1 由验证小组提出验证申请,验证方案编制完成后,填写《确认和验证方案审批表》,经验证小组会签,报验证委员会审核,由生产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批准后,验证方案编制人对验证小组其余人员进行培训后,方可按验证方案试验。 5.2 试验完成后及时编制验证报告,并填写《验证报告审批表》,经验证小组会签,报验证委员会审核,由生产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批准后,验证报告结论才可实施。 6 内容 6.1 概述 通过验证以确认所采用的方法适合于该产品的需氧菌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的测定及控制菌的检查。根据样品特性制订检验方法和检验条件,按制定的方案进行试验,根据验证结果判断是否符合验证标准。若符合,按验证的方法和条件进行产品的微生物限度检查;若不符合,重新建立制订检验方法和检验条件,再进行验证,直至验证结果符合设立的验证标准。 6.2 需氧菌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计数方法的验证 6.2.1 验证用菌株

铜绿假单胞菌[CMCC(B)10 104] 金黄色葡萄球菌[CMCC(B)26 003] 枯草芽孢杆菌[CMCC(B)63 501] 黑曲霉[CMCC(F)98 003] 白色念珠菌[CMCC(F)98 001] 6.2.2 验证用菌液制备 6.2.2.1接种铜绿假单胞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与枯草芽孢杆菌至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中,于30~35℃培养18~24小时。取上述培养物各1ml,用0.9%无菌氯化钠溶液或pH 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制成适宜浓度的菌悬液,备用。 6.2.2.2 接种白色念珠菌至沙氏葡萄糖液体培养基中,于20~25℃培养2~3天。取上述培养物1ml,用0.9%无菌氯化钠溶液或pH 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制成适宜浓度的菌悬液,备用。 6.2.2.3接种黑曲霉至沙氏葡萄糖琼脂培养基上,于20~25℃培养5~7天,加入含0.05%(ml/ml)聚山梨脂80的0.9%无菌氯化钠溶液或pH 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将孢子洗脱。然后,用适宜方法吸出孢子悬液至无菌试管内,用含0.05%(ml/ml)聚山梨脂80的0.9%无菌氯化钠溶液或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制成适宜浓度的孢子悬液,备用。 6.2.3 供试液的制备 6.2.3.1 水溶性供试试品 取供试品,用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或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溶解或稀释制成1:10供试液。若需要,调节供试液pH值至6~8。必要时,用同一稀释液将供试液进一步10倍系列稀释。水溶性液体制剂也可用混合的供试品原液作为供试液。 6.2.3.2 水不溶性非油脂类供试品 取供试品,用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或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溶解或稀释制成1:10供试液。分散力较差的供试品,可在稀释液中加入表面活性剂如0.1﹪的聚山梨酯80,使供试品分散均匀。若需要,调节供试液pH值至6~8。必要时,用一稀释液将

微生物限度检查记录 版

表:微生物限度检查记录(通用) 三、大肠埃希菌检查 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配制批号:)、麦康凯液体培养基(配制批号:)麦康凯琼脂培养基(配制批号:)

微生物限度检查记录 (30~35℃,3~5天) 20℃~25℃,5~7天) 沙氏葡萄糖琼脂培养基(配制批号:) 三、控制菌检查(30-35℃)

表: 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配制批号:)、麦康凯液体培养基(配制批号:)麦康凯琼脂培养基(配制批号:) (30℃~35℃) 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配制批号:)、RV沙门增菌液体培养基(配制批号:),木糖赖氨酸脱氧胆酸盐琼脂培养基(配制批号:)、三糖铁琼脂(配制批号:) 五、耐胆盐革兰阴性菌检查 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配制批号:)、肠道菌增菌液体培养基(配制批号:),紫红胆盐葡萄糖琼脂培养基(配制批号:)

表: (含药材原粉的片剂) 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配制批号: )、麦康凯液体培养基(配制批号: )麦康凯琼脂培养基(配制批号: ) (30℃~35℃) 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配制批号: )、RV 沙门增菌液体培养基(配制批号: ),木糖赖氨酸脱氧胆酸盐琼脂培养基(配制批号: )、三糖铁琼脂(配制批号: ) 五、耐胆盐革兰阴性菌检查 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配制批号: )、肠道菌增菌液体培养基(配制批号: ),紫红胆盐葡萄糖琼脂培养基(配制批号: )

表:微生物限度检查记录(蛇胆川贝液) 三、大肠埃希菌检查 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配制批号:)、RV沙门增菌液体培养基(配制批号:),木糖赖氨酸脱氧胆酸盐琼脂培养基(配制批号:)、三糖铁琼脂(配制批号:)

微生物限度检查若干问题

微生物限度检查若干问题 微生物限度检查若干问题 微生物限度检查是对非规定灭菌制剂及其原、辅料受到微生物污染程度的一种检查方法,是药品微生物学检验的重要容之一。中国药典2000年版二部附录ⅪJ“微生物限度检查法”、《中国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2000年版)及参考书《药品微生物学检验手册》均做了详尽的阐述。下面对几个比较重要的问题,谈一点工作学习体会,仅供参考。 一、实验室要求 开展微生物限度检查工作,首先要按照《药品检验所实验室质量管理规》及《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的要求,建立一个布局合理,使用方便,操作安全的实验室,并且配有完善的实验设施和管理制度。微生物限度检查、无菌检查、抗生素微生物检定实验室以及接种室(接种对照菌及菌种传代)均应严格分开。 (一)无菌室: 1结构与要求: 最好设在二楼以上(防潮、防霉、采光好),面积不超过10平方米,高度不超过24米,由2个缓冲间和操作间组成。缓冲间与操作间之间应有样品传递窗,出入操作间和缓冲间的门不应直对。无菌室应六面光滑平整,能耐受清洗消毒,墙壁与地面、墙壁与天花板连接处应呈凹弧形,无缝隙、无死角。 无菌室光照应不低于300勒克斯,缓冲间和操作间均应装有紫外线杀

菌灯2-25w/m3作空气消毒用。紫外线波长200-300nm者''具有杀菌作用,其中以265-266nm最强,这与DNA的吸收光谱围一致。其杀菌机理可能是在DNA中引起胸腺嘧啶双聚体形成,从而干扰DNA复制,导致细菌变异或死亡。紫外线杀菌灯1m以距离杀菌效果最佳''每次开灯照射时间为 20min。其缺点:穿透力弱,一纸可以挡住,不能穿透固体物,对人的皮肤眼睛有损伤,所以紫外线灯开关应装在无菌室外便于开关。 2温度、湿度:温度应控制在18-26℃''相对湿度40-60''操作间或净化工作台的洁净空气应保持对环境形成正比''不低于49Pa。 3操作间:应安装空气除菌过滤层流装置,操作间不应安装下水道,洁净度不低于1万级,净化工作台局部应为100级。操作间应准备电子称(感量01g''最大称量300g''乙醇灯''火柴''2碘酊及75乙醇棉球,大、小橡皮乳头,记号笔,灭菌的剪刀,镊子、注射器等。 4缓冲间:应有洗手盒、消毒液、无菌衣、帽、口罩,拖鞋等,不应放置培养箱和其他杂物。 (二)洁净级别及检查方法: 通常采用尘粒数及浮游菌数或沉降菌数测定法。 98年国家药监局颁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把药品生产洁净区空气洁 净度划分为四个级别: 空气洁净度级别表 ──────────────────────────── 尘埃数/立方米活微生物数个 洁净级别─────────────────────

药品微生物限度检验方法标准操作规程

标准操作规程 目的:建立一个药品微生物限度检验标准操作规程。 范围:适用于本企业生产的所有品种,本企业所有洁净生产区域,QC微生物限度检查室,洁净工作室等。 责任者:QC主任、化验员。 规程: 本规程引至《中国药典》2000年版。 1. 概述:微生物限度检查系指非规定灭菌制剂及其原辅料受到微生物污染程度的一种检查方法,包括染菌量及控制菌的检查。我公司QC设无菌操作室,用于微生物限度检查。无菌操作室的管理及使用制度见本文附录一。 2. 抽样:供试品应按批号随即抽样,一般抽样量为检验用量(2个以上最小包装单位)的3倍。抽样时,凡发现有异常可疑的样品,应缺陷选用疑问的样品,但因机构损伤明显破裂的包装不得作为样品,凡已能从药品、瓶口(外盖内侧及瓶口周围)外观看出长螨、长霉、虫蛀及变质的药品,可直接判为不合格,无需要再抽样检验。 3. 供试品的保存:供试品在检验之前,应保存在阴凉干燥处,以防供试品中的污染菌因保藏条件所引起致死、损伤或繁殖。供试品在检验之前,应该保持原有包装状态,严禁开启,包装已开启的样品不得作为供试品。 4. 检查: 4.1. 使用设备:电热恒温培养箱、电热恒温水温箱、试管、刻度吸管、量筒、三角瓶、培养皿、试管架、注射器、针头、注射器盒、研钵、75%酒精棉球、紫外灯(365nm波长)。 4.2. 检查的全过程应严格遵守无菌操作,严防再污染。使用设备、仪器、人员及无菌操作室常用的消毒、灭菌方法见本文附录二。除另有规定外,供试品制备成供试液后,均在均匀状态取样。制成供试液后,应该在60分钟内注皿操作完毕。 标准操作规程

4.3. 培养:除另有规定外,本检查法中细菌培养温度为30-35℃,霉菌、酵母菌培养温度为25-28℃,控制菌培养温度为36±1℃,检验结果的报告以1g、1ml或10cm2为单位。 4.4. 复检 4.4.1. 菌数测定不合格者应复检,控制菌检查以一次检出为准,不再复试,但应保留检出菌株一个月备查。 4.4.2. 以复试项下不合格项目为准,作单项复试。复试需另取同批号样品,测定2次。 4.4.3. 复试报告,以3次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报告。 4.5. 检验报告 4.5.1. 检验报告以1g、1ml或10cm2为单位。 4.5.2. 测定菌数报告,以每次测定结果全部平均值报告。 4.5.3. 控制菌按检验结果报告,如未检出控制菌时,报告为“按规定抽样检验结果未检出XX菌”,如抽样中任意一样品要检出控制菌时,报告为“按规定抽样,检出XX菌,不符合药品微生物限度标准。” 4.6. 培养基、试药及稀释剂的相关内容见本文件附录三。 4.7. 供试液的制备:按供试液的理化特性与生物学特性可采取适宜的方法制成供试液。 4.7.1. 供试品的取样及注意事项 供试品取样应有一定数量,以使检验结果具有代表性,正常的供试品一般每批应随机抽取两瓶或两盒以上的包装单位,检验时每次应分取两瓶(盒)以上的样品共10g或10ml。 供试品在检验前,应严格保持包装的原有状态,不得启开,并放在阴凉干燥处,防止微生物再繁殖,以免影响检验结果,凡已将原包装启开,则无代表性应另取样。 供试品稀释后须在1-2小时内操作完毕,防止微生物繁殖或死亡。 供试品稀释成供试液后,应在均匀状态下取样,凡因抑菌或不溶于水的剂型,其供试品应作特殊处理后进行检验。 4.7.2. 液体供试品:取供试品10ml,加入稀释剂90ml中,混匀,作为供试液。油剂可加适量 聚山梨酯80,混匀,吸取相当于10g或10ml供试品,标准操作规程 再稀释成100ml作为供试液;合剂(系指含王桨或蜂蜜者,下同)可用供试品作为供试液。 4.7.3. 固体、半固体或黏稠液供试品:称取供试品10g,置0.9%无菌氯化钠溶液100ml中,用匀浆仪或其他适宜的方法混匀后作为供试液。在制备过程中,必要时可加适量聚山梨酯80,并适当加温,但不应超过45℃。 (1)非水溶性供试品:取供试品5g(5ml)加入含溶化的无菌司盘80 5g、单硬脂酸甘油酯3g、聚山梨酯80 10g混合物的烧杯中,用无菌玻棒搅拌成团后,慢慢加入45℃左右的0.9%无菌氯化钠溶

微生物限度检查办法验证方法

精心整理 微生物限度检查方法验证方案 1.目的: 为确认所采用的方法适合于该药品的微生物限度检查,包括细菌、霉菌及酵母菌计数和控制菌检查,特制定本验证方案,通过比较试验菌的恢复生长结果,来评价整个检验方法的准确性、有效性和重现性,以确认供试品在该实验条件下无抑菌活性或其抑菌活性可忽略不计,所采用的方法适用于该品种的微生物限度检查。 2.3. 4.0.22um 121营养肉汤培养基、胆盐乳糖培养基(BL )、改良马丁琼脂培养基、4-甲基伞形酮葡糖苷酸培养基(MUG )等脱水培养基,按照相应的配制说明,用纯化水配制、分装后,在2小时内,放于湿热灭菌器中,在121℃,灭菌15 min ,在3周内使用。 4.4.1.3试验用稀释剂/缓冲液、冲洗液的制备:取在有效期内的试剂,按照相应的配制方法,配制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0.9%无菌氯化钠溶液、0.05%(ml/ml )聚山梨酯80的0.9%无菌氯化钠溶液等,用纯化水配制,加热使溶,过滤,分装,在121℃,灭菌15 min ,在3周内使用。

4.4.2 试验菌的制备和稀释: 4.4.2.1细菌、霉菌及酵母菌计数方法验证用菌液: 4.4 4.4 4.4 4.4.2.2控制菌检查方法验证用菌液: 1ml 含菌10 3g单 45℃pH7.0 液。 3 4.4.4.2试验组: 4.4.4.2.1 平皿法:分1:20的供试液1ml和试验菌液(含菌50~100CFU)1ml,注入同一直径90mm的灭菌平皿中,每株试验菌平行制备2个平皿。 4.4 4.4

4.4.4.4.1 平皿法:取1:20供试液1ml,注入直径90mm的灭菌平皿中,每种培养基平行制备2个平皿。 4.4 4.4.4.5稀释剂对照组:若供试液制备需要分散、乳化、中和、离心等特殊处理时,需增加稀释剂对照组,以考察供试液制备过程中微生物受影响的程度。 4.4 养48 培养72 稀释剂对照组回收率= 结果判定:在3次独立的平行试验中,稀释剂对照组的回收率应均不低于%。试 菌回收率低于70%,则应采用薄膜过滤法、培养基稀释法、离心沉淀集菌法、中和法等方法或联合使用上述方法消除供试品的抑菌活性,并重新进行方法学验证。 4.4.4.11细菌、霉菌及酵母菌计数方法验证结果:

制药企业微生物限度控制菌检查培养基适用性检查记录表式样

控制菌检查培养基适用性检查记录 一、菌液制备(需要的菌种在□内划“√”): □(1)大肠埃希菌新鲜肉汤培养物1ml ,9ml0.9%无菌NaCl溶液,10倍递增稀释; □(2)金黄色葡萄球菌新鲜肉汤培养物1ml,9ml0.9%无菌NaCl溶液,10倍递增稀释; □(3)乙型副伤寒沙门菌新鲜肉汤培养物1ml,9ml0.9%无菌NaCl溶液,10倍递增稀释; □(4)铜绿假单胞菌新鲜肉汤培养物1ml,9ml0.9%无菌NaCl溶液,10倍递增稀释; □(5)生孢梭菌新鲜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物1ml,9ml0.9%无菌NaCl溶液,10倍递增稀释; 二、每ml菌液含菌量的计数测定。 测定方法:取稀释后的菌液1ml(剩余的菌液冷藏保存),置直径90mm的无菌平皿中,注入15-20ml已经过适用性检查确正的温度不超过45℃的溶化的营养琼脂培养基(细菌类别计数选用该培养基)或玫瑰红钠琼脂培养基(霉菌、酵母菌类别计数选用该培养基),混匀,凝固,倒置培养。每稀释级每种培养基至少制备2个平板。细菌类别培养温度为30℃~35℃;霉菌、酵母菌类别培养温度为23℃~28℃。细菌类别培养3天,霉菌、酵母菌类别培养5天。 三、检查结果:需做的检查在□内划“√”。 □ 1. 增菌培养基促生长能力检查

分别接种不大于100cfu的试验菌于被检培养基和对照培养基中,在相应控制菌检查规定的培养温度及最短培养时间下培养。与对照培养基管比较,被检培养基管试验菌。 检验标准:与对照培养基管比较,被检培养基管试验菌应生长良好。 结论: □ 2. 固体培养基促生长能力检查 检验标准:被检培养基的菌落数与对照培养基菌落数相比大于70%,且菌落形态大小应与对照培养基上的菌落一致。判该培养基的适用性检查符合规定。 结论: □ 3. 培养基抑制能力检查 分别接种试验菌于被检培养基中,在相应控制菌检查规定的培养温度和时间下培养,试验菌。 检验标准:试验菌应不得生长。 结论: □ 4. 培养基指示能力检查 分别接种少量试验菌于被检培养基和对照培养基中,在相应控制菌检查规定的培养温度和时间下培养。被检培养基中试验菌生长的菌落形态、大小、指示剂反应情况等。 检验标准:被检培养基中试验菌生长的菌落形态、大小、指示剂反应情况等应与对照培养基一致。 结论: 结论: 检验人:复核人:

微生物限度检查方法验证方案

微生物限度检查方法验证方案 1.目的: 为确认所采用的方法适合于该药品的微生物限度检查,包括细菌、霉菌及酵母菌计数和控制菌检查,特制定本验证方案,通过比较试验菌的恢复生长结果,来评价整个检验方法的准确性、有效性和重现性,以确认供试品在该实验条件下无抑菌活性或其抑菌活性可忽略不计,所采用的方法适用于该品种的微生物限度检查。 验证过程应严格按照本方案规定的容进行,若因特殊原因确需变更时,应填写验证方案修改申请并报验证领导小组批准 2.围: 本验证方案适用于微生物限度检查方法的验证。 3.规性引用文件: 根据《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附录ⅪJ 微生物限度检查法的要求,由于某些供试品具有抗菌活性,在建立微生物检查方法或产品的组分发生改变或原检查法的检验条件发生改变时,可能影响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必须对供试品的抑菌活性及测定方法的可靠性进行验证。 4.验证实施: 4.4.1 试验前的准备: 4.4.1.1 试验用具的准备:将试验需用的试管、刻度吸管、薄膜过滤器、 滤膜(孔径0.22um、直径50mm)、平皿、空三角瓶、称量纸等,用牛皮纸包扎 好后,放于湿热灭菌器中,在121℃,灭菌30 min,在3天使用。 4.4.1.2试验用培养基的制备:取适用性检查合格的营养琼脂培养基、玫 瑰红钠琼脂培养基、营养肉汤培养基、胆盐乳糖培养基(BL)、改良马丁琼脂 培养基、4-甲基伞形酮葡糖苷酸培养基(MUG)等脱水培养基,按照相应的配制 说明,用纯化水配制、分装后,在2小时,放于湿热灭菌器中,在121℃,灭 菌15 min,在3周使用。 4.4.1.3试验用稀释剂/缓冲液、冲洗液的制备:取在有效期的试剂,按照 相应的配制方法,配制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0.9%无菌氯化钠溶液、

无菌检查和微生物限度检查操作规范

无菌检查和微生物限度检查操作规范 (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 一、无菌室的要求: 无菌室是无菌检查、微生物限度检查的重要设备,面积不小于6平米,高度2.4-2.8m为宜。建筑材料要光洁,不吸潮,无凸起,耐腐蚀,易清洗。无菌室内部应六面光滑,无缝隙,里面连接处应呈凹凸形,不留死角。操作间和缓冲间的门不应直对,缓冲间两个。 无菌室内采光面积要大,照明灯应镶嵌在天花板内,光照应分布均匀,光照度不低于300lux,电源开关应设在室外。 无菌室、缓冲间和操作间均应设置紫外线杀菌灯,每立方米2-2.5瓦,距实验台高度不超过1米,并应定期检查辐射强度,距1米处应不低于70微瓦/平方厘米,无菌室内应安装空气除菌过滤层流装置及调温装置,控制温度18-26℃,相对湿度40%-60%,操作间或净化工作台的洁净空气应保持与相临环境形成正压,不低于4.9帕。操作区洁净度100级,操作间洁净度10000级,洁净度定期检查。 无菌室及缓冲间不得存放其他杂物,如培养箱。 用消毒液清洁无菌室操作台面,开启无菌室紫外灯和层流空气过滤30分钟以上。无菌室的无菌程度,常用的沉降菌测定方法为:取营养肉汤琼脂平板3个,置无菌室的操作区台面左、中、右位置上,开盖暴露30分钟,在30-35℃培养2天后,计算菌落数。用于无菌检查的无菌室或微生物限度检查的无菌室,细菌总数应小于3个,浮游菌每立方米应小于5个,否则,不能用于无菌检查和微生物限度检查。 二、培养基的准备 1、培养基的制备: 配制培养基的蒸馏水或去离子水应符合规定。再称取需气菌、厌气菌培养基、真菌培养基的干燥培养基,加水溶化后,调节PH值,使灭菌后需气菌、厌气菌培养基的PH值为7.0-7.3,真菌培养基的PH值为6.2-6.6,分装、盖塞、灭菌,待用。 2、培养基灵敏度试验: 培养基是无菌试验的基准物质,关系到无菌试验结果的科学、准确、可信度,因此,培养基灵敏度试验是无菌试验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使用灵敏度试验合格的培养基,才能保证无菌试验结果准确、可靠。 培养基灵敏度试验操作如下:取藤黄微球菌、生孢梭菌、白色念珠菌的新鲜培养液,分别10倍递增稀释,制成每ml 含10-100个菌,并作菌落记数。将制备好的菌液分别加至需气菌、厌气菌培养基、真菌培养基各3管。至规定温度培养5天,每株菌接种的培养基不少于2管生长,则改培养基的灵敏度试验合格。 3、培养基用前的检查: (1)无菌检查:各种培养基在规定温度培养3天,应无菌生长。 (2)新鲜程度检查:需气菌、厌气菌培养基氧化层的颜色用前不能超过1/5,否则,不能使用。应煮沸去氧,只限加热一次。 4、培养基的保存时限: 配制好的无菌试验用培养基在2周内用完。 三、菌种复苏和保藏 1、菌种复苏: 先将冻干菌种的封口端用砂轮刻痕,在刻痕处过火焰数次,用无菌湿棉球炸裂后打开,然后,加入0.3-0.4ml稀释液于菌种管底部,将菌种稀释、混匀,并吸出菌液,接种于适宜的培养基。培养时间和温度根据不同的菌种而定。仔细检查菌种的有关特性,如无发现异常,即可传代、使用。 2、药品微生物用的菌种传代方法: 取复苏好的菌种一支,接种于规定的培养基数管,培养后,置冰箱中保藏。取出使用的菌种,经一段时间后即可废弃。 为防止微生物突变,菌种应尽量避免不必要的接种和传代。

微生物限度检查法应用指导原则

微生物限度检查法应用指导原则 为更好应用微生物限度检查法(附录ⅪJ),特制定本指导原则。 微生物限度检查法可用于判断非规定灭菌制剂及原料、辅料是否符合药典的规定,也可用于指导制剂、原料、辅料的微生物质量标准的制定,及指导生产过程中间产品微生物质量的监控。本指导原则将对标准和方法中的特定内容及标准的应用做进一步的说明。 1.微生物限度检查过程中,如需要使用表面活性剂、灭活剂及中和剂,在确定其能否适用于所检样品及其用量时,除应证明该试剂对所检样品的处理有效外,还须确认该试剂不影响样品中可能污染的微生物的检出(即无毒性),因此无毒性确认试验的菌株不能仅局限于验证试验菌株,而应当包括产品中可能污染的微生物。 2.供试液制备方法、抑菌成分的消除方法及细菌、霉菌及酵母菌计数方法应尽量选择微生物限度检查法中操作简便、快速的方法,且应避免损伤供试品中污染的微生物。对于抑菌作用较强的供试品,在供试品溶液性状允许的情况下,应尽量选用薄膜过滤法进行试验。 3. 微生物限度检查法(附录ⅪJ)收载的离心沉淀法仅适用于制备细菌计数或控制菌(细菌)检查用的供试液,规定的500转/分钟、不超过3分钟只用于去除供试液中的沉淀物。采用该方法时,供试液中的样品颗粒大小、粘稠度及污染的微生物大小,转速等直接影响着样品中微生物的回收,易造成检验结果不能真实反映供试品的污染情况。因此,供试液制备时尽量避免使用该方法,更不宜采用高速离心沉降集菌。 4.对照培养基系指按培养基处方特别制备、质量优良的培养基,用于培养基适应性检查。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研制及分发。 5. 进行验证试验时,若因没有适宜的方法消除供试品中的抑菌作用而导致微生物回收的失败,应采用能使微生物生长的更高稀释级供试液进行方法验证试验。此时更高稀释级供试液的确认要从低往高的稀释级进行,但最高稀释级供试液选择应根据供试品应符合的微生物限度标准和菌数报告规则,如供试品应符合的微生物限度标准是1克细菌数不得过1000cfu,那么最高稀释级是1:10-3。

非无菌药品微生物限度标准

药品微生物限度标准 王知坚

?我国药品微生物限度标准的历史沿革?药品微生物限度检查在制剂通则中的修订内容 ?药品微生物限度标准的修订内容 ?限度标准的注意事项 ?国外药典微生物限度标准的收载情况

历史沿革

?检查法的历史沿革 –国务院1973年121号文件标志着我国药品微生 物限度检查工作正式启动 –在1974年颁布了74版《卫生部药品卫生学检查法》,是首次颁布与药品微生物限度检查有关 的检查方法 –先后于84年和90年两次修订,颁布新的检查法–1995年版《中国药典》首次在附录中收载微生物限度检查法 –2000年版、2005年版和2010年版《中国药 典》先后收载该检查法,并进行了不同程度的 修订和完善

?限度标准的变迁 –1986年版《卫生部部颁药品微生物限度标准》?国内首次颁布与药品微生物质量有关的限度标准 ?限度标准的分类依据为剂型,不同剂型制订不同的 限度标准值;控制菌检查的分类依据为给药途径, 不同途径的制剂有不同的检查内容 –1989年版《卫生部部颁药品卫生补充规定》?是对86版限度标准的修订和补充 ?分类方式上与86版相同

–《中国药典》2000年版 ?首次将微生物限度标准收载入国家药典 ?在编制体例上仍延用部颁标准的做法,按剂型制订限度标准,按给药途径和剂型特点制订控制菌标准–《中国药典》2005年版 ?首次确定按给药途径来制订不同产品的限度标准和控制菌标准 ?首次在制剂通则中对某一类制剂制订较为特殊的微生物控制要求,如眼用液体制剂需要达到近似无菌的要求 ?在标准的具体规定上,体现了当时对微生物质量的研究水平,如含生药原粉的制剂要求开展大肠菌群检查,用于深部组织的制剂要求不得检出梭菌。

药品微生物限度检验方法标准操作规程

药品微生物限度检验方法标准操作规 程

标准操作规程 目的:建立一个药品微生物限度检验标准操作规程。 范围:适用于本企业生产的所有品种,本企业所有洁净生产区域,QC微生物限度检查室,洁净工作室等。 责任者:QC主任、化验员。 规程: 本规程引至《中国药典》。 1. 概述:微生物限度检查系指非规定灭菌制剂及其原辅料受到微生物污染程度的一种检查方法,包括染菌量及控制菌的检查。我公司QC设无菌操作室,用于微生物限度检查。无菌操作室的管理及使用制度见本文附录一。 2. 抽样:供试品应按批号随即抽样,一般抽样量为检验用量(2个以上最小包装单位)的3倍。抽样时,凡发现有异常可疑的样品,应缺陷选用疑问的样品,但因机构损伤明显破裂的包装不得作为样品,凡已能从药品、瓶口(外盖内侧及瓶口周围)外观看出长螨、长霉、虫蛀及变质的药

品,可直接判为不合格,无需要再抽样检验。 3. 供试品的保存:供试品在检验之前,应保存在阴凉干燥处,以防供试品中的污染菌因保藏条件所引起致死、损伤或繁殖。供试品在检验之前,应该保持原有包装状态,严禁开启,包装已开启的样品不得作为供试品。 4. 检查: 4.1. 使用设备:电热恒温培养箱、电热恒温水温箱、试管、刻度吸管、量筒、三角瓶、培养皿、试管架、注射器、针头、注射器盒、研钵、75%酒精棉球、紫外灯(365nm波长)。 4.2. 检查的全过程应严格遵守无菌操作,严防再污染。使用设备、仪器、人员及无菌操作室常见的消毒、灭菌方法见本文附录二。除另有规定外,供试品制备成供试液后,均在均匀状态取样。制成供试液后,应该在60分钟内注皿操作完毕。 标准操作规程 4.3. 培养:除另有规定外,本检查法中细菌培养温度为30-35℃,霉菌、酵母菌培养温度为25-28℃,控制菌培养温度为36±1℃,检验结果的报告以1g、1ml或10cm2为单位。 4.4. 复检

BP 非无菌制剂的微生物限度

Appendix XVI D. Microbiological Quality of Non- sterile Pharmaceutical Preparations and Substances 非无菌制剂的微生物限度 (Ph. Eur. general text 5.1.4) The presence of certain micro-organisms in non-sterile preparations may have the potential to reduce or even inactivate the therapeutic activity of the product and has a potential to adversely affect the health of the patient. Manufacturers therefore have to ensure a low bioburden of finished dosage forms by implementing current guidelines on 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 during the manufacture, storage and distribution of pharmaceutical preparations. 非无菌制剂中存在一定量的微生物可能导致药物的治疗活性降低或消失,并对患者健康有着潜在的危害。因此生产商应在药品生产、储存、运输过程中实施GMP管理,使制剂的微生物负荷保持在低水平。 Microbial examination of non-sterile products is performed according to the methods given in general chapters 2.6.12 and 2.6.13. Acceptance criteria for non-sterile pharmaceutical products based upon the total aerobic microbial count (TAMC) and the total combined yeasts/moulds count (TYMC) are given in Tables 5.1.4.-1 and 5.1.4.-2. Acceptance criteria are based on individual results or on the average of replicate counts when replicate counts are performed (e.g. direct plating methods). 非无菌制剂的微生物检测按照通则2.6.12和2.6.13的方法执行。非无菌制剂的微生物限度基于表5.1.4-1和5.1.4-2的需氧微生物总数(TAMC)及酵母菌/霉菌总数(TYMC)。接受标准适用于单个检出结果或者做重复样品时结果的平均数(例如,直接平板法)。 When an acceptance criterion for microbiological quality is prescribed it is interpreted as follows: 给出的微生物质量接受标准解读如下: — 101 CFU: maximum acceptable count = 20; — 101 CFU: 最大可接受数= 20; — 102 CFU: maximum acceptable count = 200; — 102 CFU: 最大可接受数= 200; — 103 CFU: maximum acceptable count = 2000; — 103 CFU: 最大可接受数= 2000; Table 5.1.4.-1 includes a list of specified micro-organisms for which acceptance criteria are set. The list is not necessarily exhaustive and for a given preparation it may be necessary to test for other micro-organisms depending on the nature of the starting materials and the manufacturing process. 表5.1.4-1给出了各种剂型的具体微生物接受标准。此表格并不完全,根据起始物料和生产工艺的性质可能需要其他的微生物检查。 If it has been shown that none of the prescribed tests will allow valid enumeration of micro-organisms at the level prescribed, a validated method with a limit of detection as close as possible to the indicated acceptance criterion is used.

微生物限度检查法验证方案模板

文件编号:SVP YF-0-01-00
验证文件
******微生物限度 检查法验证方案
********有限责任公司

1/11
验 证 文 件
目 录
1 2 3 4 5 6 7 8 9
适用范围 目的 概述 验证所需要的仪器设备及文件 可接受的限度范围标准 测试方法 异常情况处理 测试结果 结论
10 再验证周期 11 附表

2/11
验 证 文 件
1 适用范围 本验证方案适用于******微生物限度检查法的验证。 2 目的 建立该产品的微生物限度检查方法,并对其有效性进行评价,确保试验方法的 完整性,保证检验结果的可靠性。 3 概述 3.1******处方中含有盐酸氨基葡萄糖以及常用辅料等成分,文献报道盐酸氨基葡 萄糖有抑菌活性。根据以上特点,按《中国药典》2010 年版附录Ⅺ J《微生物限度 检查法方法》的“供试品的制备”项下需用特殊方法制备供试液中(6)制备供试 液。“细菌,霉菌,酵母菌计数”项下检查法 2 薄膜过滤法进行细菌,霉菌及酵母 菌的计数方法验证,控制菌检查项下控制菌的检查法验证。 3.2 验证时间:************批平行三次试验。 4 验证所需要的仪器设备及文件 4.1 验证需用仪器设备 器具名称 电热恒温培养箱 多用生化培养箱 蒸汽灭菌器 规格型号 HG101-3 SP-80 ZDX-35B 检定日期 检定单位 有效期
4.2 验证所需要的文件及存放地方 资料名称 《HG101-3 电热恒温培养箱操作维护保养 SOP》 《SP-80 型生化培养箱操作维护保养 SOP》 《ZDX-35B 蒸汽灭菌器操作维护保养 SOP》 《微生物限度检查法 SOP》 5 可接受的限度范围标准 5.1******微生物限度检查质量标准 项目 细菌总数 霉菌、酵母菌 标准规定 ≤1000 个/g ≤100 个/g 存放地点

微生物限度检查办法验证方法

微生物限度检查方法验证方案 1. 目的: 为确认所采用的方法适合于该药品的微生物限度检查,包括细菌、霉菌及酵母菌计数和控制菌检查,特制定本验证方案,通过比较试验菌的恢复生长结果,来评价整个检验方法的准确性、有效性和重现性,以确认供试品在该实验条件下无抑菌活性或其抑菌活性可忽略不计,所采用的方法适用于该品种的微生物限度检查。 验证过程应严格按照本方案规定的内容进行,若因特殊原因确需变更时,应填写验证方案修改申请并报验证领导小组批准 2. 范围: 本验证方案适用于微生物限度检查方法的验证。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根据《中国药典》2010 年版二部附录ⅪJ 微生物限度检查法的要求,由于某些供试品具有抗菌活性,在建立微生物检查方法或产品的组分发生改变或原检查法的检验条件发生改变时,可能影响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必须对供试品的抑菌活性及测定方法的可靠性进行验证。 4. 验证实施: 4.4.1 试验前的准备: 4.4.1.1 试验用具的准备:将试验需用的试管、刻度吸管、薄膜过滤器、滤膜(孔径 0.22um、直径50mm)、平皿、空三角瓶、称量纸等,用牛皮纸包扎好后,放于湿热灭菌器中,在121℃,灭菌30 min,在3 天内使用。 4.4.1.2 试验用培养基的制备:取适用性检查合格的营养琼脂培养基、玫瑰红钠琼脂培养基、营养肉汤培养基、胆盐乳糖培养基(BL)、改良马丁琼脂培养基、4- 甲基伞形酮葡糖苷酸培养基(MUG)等脱水培养基,按照相应的配制说明,用纯化水配制、分装后,在 2 小时内,放于湿热灭 菌器中,在121℃,灭菌15 min,在3 周内使用。 4.4.1.3 试验用稀释剂/ 缓冲液、冲洗液的制备:取在有效期内的试剂,按照相应的配制方法, 配制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0.9%无菌氯化钠溶液、0.05%(ml/ml )聚山梨酯80的 0.9%无菌氯化钠溶液等,用纯化水配制,加热使溶,过滤,分装,在121℃,灭菌15 min,在3

(2015年版药典)非无菌药品微生物限度检查操作规程

1. 目的:建立非无菌药品微生物限度检查检验标准操作规程,规范检验操作,确保检验结果准确。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采用非无菌药品微生物限度检查法测定的供试品。 3. 责任者:QC检验员、QC经理。 4. 正文: 4.1 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微生物计数法 4.1.1 简述 微生物计数法系用于能在有氧条件下生长的嗜温细菌和真菌的计数。 当本法用于检查非无菌制剂及其原、辅料等是否符合规定的微生物限度标准时,应按下述规定进行检验,包括样品的取样量和结果的判断等。除另有规定外,本法不

适用于活菌制剂的检查。 本检查法可采用替代的微生物检查法,包括自动检测方法,但必须证明替代方法等效于药典规定的检查方法。 微生物计数试验应在受控洁净环境下的局部洁净度不低于B 级的单向流空气区域内进行。检验全过程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操作,防止再污染,防止污染的措施不得影响供试品中微生物的检出。单向流空气区域、工作台面及环境应定期进行监测。 如供试品有抗菌活性,应尽可能去除或中和。供试品检查时, 若使用了中和剂或灭活剂,应确认其有效性及对微生物无毒性。 供试液制备时如果使用了表面活性剂,应确认其对微生物无毒性以及与所使用中和剂或灭活剂的相容性。 4.1.2 计数方法 计数方法包括平皿法、薄膜过滤法和最可能数法(Most-Probable-NumberMethod,简称MPN 法)。MPN 法用于微生物计数时精确度较差,但对于某些微生物污染量很小的供试品,MPN 法可能是更适合的方法。 供试品检查时, 应根据供试品理化特性和微生物限度标准等因素选择计数方法,所选的方法必须具备检测充足样品量的能力,以保证所获得的试验结果能够判断供试品是否符合规定。所选方法的适用性须经确认。 4.1.3 计数培养基适用性检查和供试品计数方法适用性试验 供试品微生物计数中所使用的培养基应进行适用性检查。 供试品的微生物计数方法应进行方法适用性试验,以确认所采用的方法适合于该产品的微生物计数。 若检验程序或产品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检验结果时,计数方法应重新进行适用性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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