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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个人所得税考试要点精华

201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个人所得税考试要点精华
201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个人所得税考试要点精华

纳税义务人(熟悉,能力等级2)

基本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不仅涉及中国公民,也涉及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中国的港、澳、台同胞,还涉及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投资者。

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分别承担不同的纳税义务。具体划分见下表:

纳税人类别承担的纳税义务判定标准

居民纳税人负有无限纳税义务。

其所取得的应纳税所

得,无论是来源于中

国境内还是中国境外

任何地方,都要在中

国境内缴纳个人所得

住所标准和居住时间标准只要具备一个

就成为居民纳税人:

①住所标准:“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是

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

国境内习惯性居住

②居住时间标准:“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

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即公历1月1

日起至12月31日止)内,在中国境内

居住满365日。在计算居住天数时,对

临时离境应视同在华居住,不扣减其在

华居住的天数。“临时离境”是指在一

个纳税年度内,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

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

非居民纳税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

只就其来源于中国境

内的所得,向中国缴

纳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纳税的判定条件是以下两条必须

同时具备:

(1)在我国无住所

(2)在我国不居住或居住不满1年

应税所得项目(掌握)

一、工资、薪金所得(能力等级2)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奖金是指所有具有工资性质的奖金,免税奖金的范围在税法中另有规定。

【注意辨析】考生要辨析区分五方面的差异,这些差异考试命题中经常出现:

1.辨析区分劳动分红与股份分红的不同。

2.辨析不属于工资、薪金所得的项目包括:(1)独生子女补贴;(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3)托儿补助费;(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3.辨析区分内部退养与法定退休的不同。

4.辨析区分法定退休的工资与退休再任职收入的不同。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能力等级2)P479

【注意辨析】注意两个问题:

1.辨析出租车归属是否为个人,以判断驾驶员从事客运所得的征税项目。

2.辨析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与非生产经营所得使用不同的征税项目。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能力等级2)

【注意辨析】注意按照登记和分配的不同情况,区分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与企业所得税。

个人承包登记状

况是否交企业所得

是否交个人所得税

承包后工商登记

改变为个体工商户的不交企业所得税

按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交个人所

得税

个人对企事业单

位承包、承租经营后,工商登记仍为企业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承包、承租人对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

权,仅按合同(协议)规定取得一定所得

的,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

得税

承包、承租人按合同(协议)规定只向发

包方、出租人缴纳一定的费用,缴纳承包、

承租费后的企业的经营成果归承包、承租

人所有的,其取得的所得,按对企事业单

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能力等级2)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报酬的所得。

【注意辨析】注意四方面问题:

1.注意劳务报酬(独立、非雇佣)与工资薪金(非独立、雇佣)的差别。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2.(2010年新增内容)个人担任董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的计税规定——按照董事身份内外有别。

3.在校学生因参与勤工俭学活动而取得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税所得项目的所得,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4.辨析非货币性营销业绩奖励的对象不同带来的征税项目差异。

五、稿酬所得(能力等级2)

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注意辨析】以是否发表、是否在本单位发表以及作者专业状况为标准,辨析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和工资、薪金所得三者之间的区别。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能力等级2)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注意辨析】注意区分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稿酬所得、财产转让所得。

1.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的所得

2.对于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属于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所得,故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3.个人取得特许权的经济赔偿收入,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赔款的单位或个人代扣代缴。

七、利息、股息、红息所得(能力等级2)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相关链接】个人取得国债利息、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教育储蓄存款利息,均免征个人所得税。

储蓄存款在1999年10月31日前孳生的利息,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储蓄存款在1999年11月1日至2007年8月14日孳生的利息,按照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储蓄存款在2007年8月15日至2008年10月8日孳生的利息,按照5%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储蓄存款在2008年10月9日后(含10月9日)孳生的利息,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八、财产租赁所得(能力等级2)

包括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个人取得的财产转租收入,属于“财产租赁所得”的征税范围。在确定纳税义务人时,应以产权凭证为依据,对无产权凭证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产权所有人死亡,在未办理产权继承手续期间,该财产出租而有租金收入的,以领取租金的个人为纳税义务人。

九、财产转让所得(能力等级2)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在教材上主要涉及五个方面:股票转让所得、量化资产股份转让、个人住房转让、购买和处置债权取得的所得、个人拍卖其他财产所得。

1.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企业改组改制过程中个人取得量化资产征税问题。

(1)个人在形式上取得企业量化资产(取得的仅作为分红依据,不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不征个人所得税;

(2)个人在实质上取得企业量化资产(以股份形式取得的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缓征个人所得税;

(3)个人转让量化资产——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4)个人取得量化资产的分红(以股份形式取得企业量化资产参与企业分配而获得的股息、红利)——按“利息、股息、红利”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3.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注意辨析】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拍卖取得的所得,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拍卖别人作品手稿或个人拍卖除文字作品原稿及复印件外的其他财产,都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十、偶然所得(能力等级2)

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个人因参加企业的有奖销售活动而取得的赠品所得,应按“偶然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十一、其他所得(能力等级2)

具体体现:个人为单位或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报酬等。

税率

税率适用情况

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工资、薪金所得;对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对经营成果拥有所有权);个人独资企业所得、合伙企业所得

20%的比例税率一般规定:适用于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其它所得

二、减征和加成征税规定——都是针对比例税率项目

1.【减按低税率征税的两个特例】

(1)个人出租居住房屋——自2001年1月1日起,个人出租房屋减按10%税率;

(2)储蓄存款利息——从2007年8月15日起减按5%的税率;2008年10月9日起免税。

2.【税额减征】稿酬所得——按应纳税额减征30%。

3.【税额加征】劳务报酬所得畸高的加征——对一次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2万元至5万元,税率30%;5万元以上,税率40%。

五、应纳税所得额的其他规定(掌握,能力等级2)

(一)捐赠的扣除

1.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2.自2001年7月1日起,个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在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二)资助的扣除

个人的所得(不含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用于对非关联的科研机

构和高等学校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研究开发经费的资助,经税务机关确定,可以全额在下月(工资、薪金所得)或下次(按次计征的所得)或当年(按年计征的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不足抵扣的,不得结转抵扣。

(三)所得的形式一般是货币,但不仅限于货币。还有实物、有价证券等

(四)个人承租房转租的,按照财产租赁所得征税

(五)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的征税问题(2010年新增内容)

离婚析产是指离婚时,对仅限于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进行的分割。离婚析产房屋涉及不征税、免税、征税三类情况:

征免状况具体行为及解释

不征税通过离婚析产方式分割属于共同财产的房屋产权而办理过户手续【解释】夫妻间分割共同财产的,不征税

免税个人转让生活自用5年以上唯一一套离婚析产房屋的(卖给夫妻之外的人)

征税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取得的收入(不属于免税的范围的),允许扣除其相应的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余额按照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相应的财产原值,为房屋初次购置全部原值和相关税费之和乘以转让者占房屋所有权的比例

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工资薪金所得的计税(能力等级2)

(一)工资薪金所得的一般计税规则见下表:要点规则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月工薪收入-2000元

外籍、港澳台在华人员及其他特殊人员附加减除费用2800元:

应纳税所得额=月工薪收入-(2000+2800)元

1.附加减除费用所适用的具体范围是:

(1)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的外籍人员;

(2)应聘在中国境内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的外籍专家;

(3)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

(4)财政部确定的其他人员。

2.华侨和港澳台同胞报参照上述附加减除费用标准执行

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具体界定如下(新增内容):

(1)“定居”是指中国公民已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两年,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

(2)中国公民虽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视为华侨。

(3)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包括公派和自费)在外学习期间,或因公务出国(包括外派劳务人员)在外工作期间,均不视为华侨。

适用税率适用九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从5%~45%(考试计算时会提供该税率表)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按月计税: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每月收入额-2000元或4800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其他规定(1)对企业为员工支付各项免税之外的保险金,应在企业向保险公司缴付时(即该保险落到被保险人的保险账户)并入员工当期的工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企业负责代扣代缴。P503(七)

(2)单位为职工个人购买商业性补充养老保险等,在办理投保手续时应

作为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按税法有关规定缴纳个人所

得税;因各种原因退保,个人未取得实际收入的,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

予以退回。P508(十五)

(3)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

“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P508(十六)

(4)住房制度改革期间,按照县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房改成本价向职工

售房,免征个人所得税。除上述符合规定的情形外,单位按低于购置或建

造成本价格出售住房给职工,职工因此实际支付购房款低于该房屋的购置

或建造成本,此项少支出的差价部分,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P484 (二)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征税问题(能力等级3)

1.全年一次性奖金包括内容: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上述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提示】采用年终一次性奖金计算方法的项目还包括:

(1)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单位,个人取得年终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2)单位低于构建成本价对职工售房

(2)对雇员以非上市公司股票期权形式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一次收入较多的

2.基本计税规则

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计算办法: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3.取得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

分步骤计算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换算为含税奖金计征个人所得税的具体方法:

第一步:按照不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的商数,查找相应适用税率A和速算扣除数a;

第二步: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不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速算扣除数a)÷(1-适用税率A);

第三步:按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的商数,重新查找适用税率B和速算扣除数b;

第四步:应纳税额=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B-速算扣除数b。

如果纳税人取得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的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先将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减去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部分后,再按照上述四步规定处理。

4.限制性要求

(1)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2)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企业年金的计税方法(新增,P516,掌握,能力等级3)

1.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按照《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的规定,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对个人取得上述规定之外的其他补充养老保险收入,应全额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

2.个人缴费不得在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税前扣除,企业缴费计入个人账户的部分与个人当月的工资、薪金分开,单独视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不扣除任何费用计算应缴税款。

3.企业缴费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环节是企业缴费环节,即在企业缴费计入个人账户时,由企业作为扣缴义务人依法扣缴税款。

4.对因年金设置条件导致的已经计入个人账户的企业缴费不能归属个人的部分,扣缴的个人所得税应予以退还,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应退税款=企业缴费已纳税款×(1-实际领取企业缴费/已纳税企业缴费的累计额)

个人办理退税时需要提供相关的资料。

(四)工资薪金计税的几种特殊情况(能力等级3)

1.按月分摊所得汇算全年税额的特殊情况P502

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采掘业、远洋运输业、远洋捕捞业的职工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可按月预缴,年度终了后30日内,合计其全年工资、薪金所得,再按12个月平均并计算实际应纳的税款,多退少补。其公式为:应纳所得税额=[(全年工资、薪金收入/12-费用扣除后标准)×税率-速算扣除数]×12。

2.内退一次性收入、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补偿收入二者之间的规定差异。P479、P507

(1)内退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一次性收入

【政策规定】个人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应按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的所属月份进行平均,并与领取当月的工资薪金合并后,减除当月费用扣除标准,以余额为基数确定使用税率,再将当月工资薪金加上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减去费用扣除标准,按适用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2)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补偿收入

【政策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部分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领取一次性收入时,按政府规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予以扣除。

企业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五)个人股票期权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征税方法(能力等级3)P509

对于股权激励计划的涉税情况图示如下:

第一种情况,如果取得不公开交易的期权。主要涉税情况图示如下:

第二种情况,如果取得公开交易期权,主要涉税情况如下:

授权 行权 转让股票 实际购买价(施权

价)低于购买日公

平市场价的差额计

入工资薪金所得 行权前转让股票期权

转让净收入作为工资

薪金所得征税

持有收益 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

得计税(上市公司所

得额减半)

高于购买日公平市场

价的差额,按照“财

产转让所得”适用的

征免规定征税或免税 一般不征

(六)在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驻华机构工作的中方人员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的征税问题。

有两个相关规定(能力等级3):P504

1.在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驻华机构工作的中方人员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凡是由雇佣单位和派遣单位分别支付的,支付单位应按税法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收入的情况)。

纳税人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只能扣除一次生计费。

2.对可提供有效合同或有关凭证,能够证明其工资、薪金所得的一部分按照有关规定上交派遣(介绍)单位的(名义工资与实际工资不一致的情况),按实际工资纳税。

(七)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征税问题(能力等级3)P504-507

居住时间 纳税人 性质 来自境内的工薪所得 来自境外的工薪所得

境内支付或境内负担 境外支付

境内支付 境外支付 不超过90天(协定183天) 非居民 纳税人 在我国纳税 实施免税 不在我国纳税 不在我国纳税

超过90天(协定183天)不超过1年 在我国纳税 不在我国纳税 不在我国纳税

超过1年不超过5年 居民 纳税

人 在我国纳税 实施免税 超过5年 在我国纳税

(1)高管人员执行职务期间,我国境内支付的所得,不分其实际居住在境内或境外,均在我国申报纳税。境外支付的所得,按上述规定的时间衡量是否在我国纳税。

(2)上述个人凡工作不满一个月的,应进行推算,步骤如下:

①按日工资和实际工作天数推算成月工资;

②按月工资计算全月税款水平;

③将全月税款水平按其实际工作天数折算实际天数应纳的税款。

二、劳务报酬所得的征税问题(掌握,能力等级2)(比例税率20%,收入畸高可加成征收) 个人担任董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个人不在代为受雇任职的外部董事取得的董事费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如果个人在单位任职受雇同时担任董事的内部董事取得的董事费应该与其工资收入合并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税。 授权 行权

不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按照“财产转让

所得”适用的征

免规定征税或免

税 行权前转让股

票期权 属于财产转让所得,按财产转让

所得进行税务处理

按授权日股票期权市场价格,作为员

工授权日所在月份

的工资薪金所得 持有收益 按照利息股息红

利所得计税(上市

公司所得额减半)

转让股票

(一)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元

2、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

3、关于“次”的规定

劳务报酬所得,根据不同劳务项目的特点,分别规定为:

①只有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②属于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二)适用税率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但是,对个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的,为畸高收入,可实行加成征收。对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三)应纳税额计算公式(按次计税)

①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800)×20%

②每次收入额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1-20%)×20%

③每次收入的应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四)劳务报酬所得为纳税人代付税款(不含税所得)的特殊计税

代付税款(不含税所得)的计算公式

(1)不含税收入额为3360元(即含税收入额4000元)以下的: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800)÷(1-税率)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2)不含税收入额为3360元(即含税收入额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速算扣除数)×(1-20%)]÷[1-税率×(1-20%)]

或: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速算扣除数)×(1-20%)]÷换算系数

【解释】关于换算系数:

适用20%税率的,换算系数=1-20%×(1-20%)=84%

适用30%税率的,换算系数=1-30%×(1-20%)=76%

适用40%税率的,换算系数=1-40%×(1-20%)=68%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解释】代扣税款与代付税款比较

2000元收入代扣税款代付税款

应纳税所得额2000-800=1200 (2000-800)÷(1-20%)=1500

税额1200×20%=240 1500×20%=300

个人税后实得2000-240=1760 2000

支付单位劳务成本2000 2000+300=2300

校验计算(2300-800)×20%=300

三、稿酬所得的征税问题(掌握,能力等级2)(比例税率20%,减征30%,故其实际适用税

率为14%)

(一)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1.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元

(2)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

2.关于“次”的规定(重要考点)

稿酬所得,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具体可分为:

①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应视为另一次稿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②同一作品先在报刊上连载,然后再出版,或者先出版,再在报刊上连载的,应视为两次稿酬所得征税,即连载作为一次,出版作为另一次;

③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取得收入的,以连载完成后取得的所有收入合并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④同一作品在出版和发表时,以预付稿酬或分次支付稿酬等形式取得的稿酬收入,应合并计算为一次。

⑤同一作品出版、发表后,因添加印数而追加稿酬的,应与以前出版、发表时取得的稿酬合并计算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特别提示】稿酬所得的“次”是每年必考的考点。

(二)应纳税额计算公式(按次计税)

①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1-30%)=(每次收入额-800)×20%×(1-30%)

②每次收入额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1-30%)=每次收入额×(1-20%)×20%×(1-30%)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征税问题(掌握,能力等级2)(比例税率20%)

(一)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1.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元

(2)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

2.关于“次”的规定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某项使用权的一次转让所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如果该次转让取得的收入是分笔支付的,则应将各笔收入相加为一次的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应纳税额计算公式(按次计税)

①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800)×20%

②每次收入额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1-20%)×20%

五、财产租赁所得的征税问题(掌握,能力等级3)(比例税率20%)

注意:个人出租土地使用权属于财产租赁所得,不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一)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1.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元

(2)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

财产租赁收入扣除费用范围和顺序包括:税费+租金+修缮费+法定扣除标准

其中:

(1)在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营业税、城建税、房产税等税金和教育费附加等税费要有完税(缴款)凭证;

(2)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2010年新增)(转租收入按照全额计算营业税,但是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扣除租金)

(3)还准予扣除能够提供有效、准确凭证,证明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

用。允许扣除的修缮费每月以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未扣完的余额可无限期向以后月份结转抵扣;

(4)法定扣除标准为800元(月收入不超过4000元)或20%(月收入4000元以上)。

2.关于“次”的规定

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二)应纳税额计算(按次计税)

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出租的住房,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①每次(月)收入额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月)收入额-允许扣除的项目-修缮费用(800为限)-800]×20%

②每次收入额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允许扣除的项目-修缮费用(800为限)]×(1-20%)×20%

【解释一个疑难问题】个人出租住房扣除800还是20%,是看毛收入还是看净收入(有些地方用净收入)。

六、财产转让所得的征税问题(掌握,能力等级3)(比例税率20%)

(一)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税费)×20%

(三)财产转让所得的一些具体计算规定

1.境内上市公司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但是上市限售股转让要征收个人所得税(2010年新规定),其他股权转让也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转让限售股,应纳税所得额=限售股转让收入-(限售股原值+合理税费)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限售股转让收入,是指转让限售股股票实际取得的收入。限售股原值,是指限售股买入时的买入价及按照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合理税费,是指转让限售股过程中发生的印花税、佣金、过户费等与交易相关的税费。

如果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的,不能准确计算限售股原值的,主管税务机关一律按限售股转让收入的15%核定限售股原值及合理税费。

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限售股持有者为纳税义务人,以个人股东开户的证券机构为扣缴义务人。采取证券机构预扣预缴、纳税人自行申报清算和证券机构直接扣缴相结合的方式征收。

2.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个人住房转让应以实际成交价格为转让收入,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

要点规则

房屋原值的确定1.商品房:购置该房屋时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2.自建住房:实际发生的建造费用及建造和取得产权时实际交纳的相关税费。

3.经济适用房(含集资合作建房、安居工程住房):原购房人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相关税费,以及按规定交纳的土地出让金。

4.已购公有住房:原购公有住房标准面积按当地经济适用房价格计算的房价款,加上原购公有住房超标准面积实际支付的房价款以及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或原产权单位)交纳的所得收益及相关税费。

5.城镇拆迁安置住房其原值:P499

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纳税人在转让住房时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税金

合理费用的确定纳税人按照规定实际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费用。

1.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可在以下规定比例内扣除:

(1)已购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5%;

(2)商品房及其他住房: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0%。纳税人原购房为装修房,不得再重复扣除装修费用。

2.支付的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出售以按揭贷款方式购置的住房的,其向贷款银行实际支付的住房贷款利息,凭贷款银行出具的有效证明据实扣除。

个人无偿受赠不动产再转让的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收入总额-合理税费)×20%

1.个人销售无偿受赠不动产再转让的,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能减除原值;

2.对于转让受赠不动产,税务机关不得核定征收(只能按公式、税率计算征收)。

个人出售自有住房规定中有一些特别的规定:

①出售已购公有住房的应纳税所得额=销售价-(住房面积标准的经济适用房价款+原支付超过住房面积的房价款+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交易中的税费;

②自售房屋已纳税款作为纳税保证金,在现房出售后一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所缴纳的纳税保证金可全部或部分退还,一年内未重新购房的,纳税保证金作为个人所得税缴入国库。

③这里的重新购房人,可以是以售出房的产权人名义、产权人配偶的名义或产权人夫妻双方名义。以其他人名义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产权人出售住房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予免税。

3.个人购买和处置债权取得所得的计税方法(P508)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有关规定,个人通过招标、竞拍或其他方式购置债权以后,通过相关司法或行政程序主张债权而取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通过上述方式取得“打包”债权,只处置部分债权的,其应纳税所得额按以下方式确定:(1)以每次处置部分债权的所得,作为一次财产转让所得征税。

(2)其应税收入按照个人取得的货币资产和非货币资产的评估价值或市场价值的合计数确定。

(3)所处置债权成本费用(即财产原值),按下列公式计算:

当次处置债权成本费用=个人购置“打包”债权实际支出×当次处置债权账面价值(或拍卖机构公布价值)/“打包”债权账面价值(或拍卖机构公布价值)

(4)个人购买和处置债权过程中发生的拍卖招标手续费、诉讼费、审计评估费以及缴纳的税金等合理税费,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允许扣除。

4.个人拍卖除文字作品原稿及复印件外的其他财产,应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能力等级3)

纳税人如不能提供合法、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财产原值的,按转让收入额的3%征收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拍卖品为经文物部门认定是海外回流文物的,按转让收入额的2%征收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相关链接】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拍卖取得的所得,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的费用减除标准和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计税规定(掌握,能力等级3)(税率20%)

特殊规定

①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②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仍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一)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1.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1)一般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基本规定是按收入全额计税,不扣任何费用。

(2)特殊规定:对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从上海、深圳两个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2.关于“次”的规定

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二)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20%

八、偶然所得的计税规定(掌握,能力等级3)(税率20%)

包括个人偶然得奖、中奖取得的所得。

企业向个人支付的不竞争款项,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不超过800元(含800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所得超过800元的,应全额按照“偶然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关于“次”的规定,是以每次收入为一次。

(二)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20%

九、其他所得的计税规定(能力等级3)(税率20%)

目前明确的具体项目:个人为单位或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报酬,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代扣代缴。

(一)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关于“次”的规定,是以每次收入为一次

(二)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20%

非经营劳动所得——工资、劳务、稿酬、特许权

劳动所得

个人所得税的所得项目经营类——个体户、承包

非劳动所得——财产转让、偶然、其他

十、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征税问题(掌握,能力等级3)

(一)对承包、承租经营所得作出界定

1.承包、承租人对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仅是按合同(协议)规定取得一定所得的,其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适用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

2.承包、承租人按合同(协议)的规定只向发包、出租方交纳一定费用后,企业经营成果归其所有的,承包、承租人取得的所得,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征税。

(二)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仅指第二种情况)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纳税年度收入总额-必要费用(2000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三)计税方法

按年计算,分次交纳。一年内分次得到承包承租收入要预交个人所得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在一个纳税年度中,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的经营期不足1年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为纳税年度。

十一、个体工商业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的征税问题(了解,能力等级3)(五级超额累进税率)(一)有关个体工商业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的征税规定汇集如下:

1.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P493)

主要扣除项目规定如下:

(1)业主的工资支出不得扣除,生计费用扣除标准统一确定为24000元/年,即2000元/月。

(2)生产经营期间借款利息支出,凡有合法证明的,按不高于人行规定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部分,准予扣除。

(4)工会、福利、教育费用分别在工资薪金总额的2%、14%、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5)公益性捐赠,捐赠额不超过其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据实扣除,直接给受益人的

捐赠不得扣除。

(6)其他关于租赁费、汇兑损益、从业人员工资、广告及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亏损弥补等规定,均与企业所得税一致。

2.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以及损失)×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3.其他规定

要注意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与其取得的其他方面所得的划分。其与生产经营无关的各项应税所得,应分别使用各应税项目的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十二、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的纳税问题(掌握,能力等级3)(五级超额累

进税率)

分为查账征税方式和核定征税方式。

要点规则

1.查账征税方式的计税规则查账征税方式对计税所得主要规定:

(1)投资者的工资不能扣除,只能按规定标准扣除生计费24000元/年,即2000元/月。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其费用扣除标准由投资者选择在其中一个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中扣除

(2)投资者个人及家庭发生的生活费不是经营支出,不能税前扣除。生活费用与经营费用混在一起的,一律不能扣除。

(3)经营与生活用固定资产划分不清的,税务机关核定其允许扣除的折旧费的数额或比例

(4)工会、福利、教育费用分别在工资薪金总额的2%、14%、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年度广告和业务宣传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可据实列支;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

(5)计提的各种准备金均不能税前扣除

(6)亏损弥补期限为5年,经营两个以上企业的,不能垮企业弥补年度经营亏损(7)从业人员工资、业务招待费等规定均与企业所得税一致

(8)兴办两个以上独资企业,于年终汇算清缴时,采用以下步骤:

①汇总其投资经营的所有企业的经营所得;

②按汇总所得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并按此金额水平确定税率计算整体应纳税额;

③将整体应纳税额按各企业经营所得占整体经营所得的比重分配,算出各企业的应纳所得税额;

④计算各企业应补缴税款

查账征

税应纳

税额计

算公式

应纳税额=(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以及损失)×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核定征税方式的计税规则(1)核定征税方式包括定额征收、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以及其他合理的征收方法。与企业所得税类似

(2)实行核定征税的投资者,不能享受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3)查账征税改为核定征税的纳税人,查账征税方式下认定的年度经营亏损未弥补完的部分,不得再继续弥补

核定征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所得税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

或=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其他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及其相关人员支付

定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利润分配,并入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依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

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税收优惠(掌握,能力等级2)

—、免税项目

共11项1、有指向性的高层次

奖金

4、福利费、抚恤金、

救济金

6、军人的转业费、复

员费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国务院统一规定发

的津贴、补贴

5、保险赔款

7、统一规定发给的安

家费、退职费、离退

休工资、离休生活补

助费

8、见义勇为奖金9、社会保险10、延长退休年龄的

工资薪金

11、符合规定程序的

灾区捐赠

二、减税项目

1、残疾孤老烈属

2、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三、暂免征税项目——P519

外籍个人“衣”、“食”、“住”、“行”个人举报、协查各种伪

法行为获得的奖金

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

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

所得

符合条件的外籍专家的

工薪所得

代扣代缴税款手续费转让5年以上唯一居住

用房

保险营销员佣金

符合规定标准的拆迁补

偿款

境外所得的税额扣除(能力等级3)

这里计算境外税款扣除限额的方法采用的是分国分项计算、分国加总的方法,不同于企业所得税的分国不分项的计算。

征收管理(熟悉,能力等级2)

一、自行申报纳税——P522

要把握:那些纳税人需要自行申报纳税,申报地点和主要要求。

1.自行申报纳税的具体情形和主要要求

需要自行申报的情况主要要求

(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2006年1月1日起)无论取得的各项所得是否已足额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均应当于纳税年度终了后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不包括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

(2)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4)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均应当于取得所得后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其纳税申报办法根据具体情形另行规定。

2.构成12万所得的内容

3.自行申报纳税的纳税期限

自行申报纳税的纳税期限见下表:

纳税人情况纳税期限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个体户账册健全次月7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账册不健全各地税务机关依照《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确定。

承包承租年终一次取得收入取得收入之日起30日内申报纳税

年内分次取得收入

取得每次所得后的7日内申

报预缴。

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

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境外所

年度终了后30日内向中国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按年计算,分月或季预

每月或每季度终了后7日内

预缴。

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

汇算清缴,多退少补。年度中间合并、分立、

终止

在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6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

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

年度。

年度中间开业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

二、代扣代缴

代扣代缴的范围包括个人所得税法中除个体工商户所得、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所得以外所列的各个所得项目。所得形式包括现金支付、汇款支付、转账支付和以有价证券、实物以及其他形式的支付。

代扣代缴期限: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7日内缴入国库。

【相关链接】不按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的,税务机关负责向纳税人追缴税款,但对扣缴义务人将依《征管法》规定予以应扣未扣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本章小结】个人所得税知识点散乱,考生应该掌握个人所得税的类型、征收管理模式以及各征税项目范围和计算规则,也要注意个人所得税与企业所得税之间的联系。

[财经类试卷]注册会计师税法(消费税法)模拟试卷11及答案与解析

注册会计师税法(消费税法)模拟试卷11及答案与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请从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你认为最正确的答案,在答题卡相应位置上用2B铅笔填涂相应的答案代码。答案写在试题卷上无效。 1 下列产品中,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是( )。 (A)轮胎 (B)电池 (C)卡丁车 (D)酒精 2 下列选项中,应征收消费税的是( )。 (A)涂料 (B)电动汽车 (C)子午线轮胎 (D)酒精 3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1月外购一批木材,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税额8.5万元;将该批木材运往乙企业委托其加工木制一次性筷子,取得税务局代开的小规模纳税人运输业专用发票注明运费1万元、税额0.03万元,支付不含税委托加工费5万元。假定乙企业无同类产品对外销售,木制一次性筷子消费税税率为5%。乙企业当月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 )万元。 (A)2.62 (B)2.67 (C)2.89

(D)2.95 4 下列单位中属于消费税纳税人的有( )。 (A)受托加工化妆品的企业 (B)销售啤酒的百货商场 (C)进口普通化妆品的外贸公司 (D)委托加工卷烟的企业 5 某地板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1月销售自产地板两批:第一批800箱取得不含税收入160万元,第二批500箱取得不含税收入113万元;另将同型号地板200箱赠送福利院,300箱发给职工作为福利。实木地板消费税税率为5%。该企业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为( )。 (A)16.8万元 (B)18.9万元 (C)18.98万元 (D)19.3万元 6 卷烟批发企业甲2015年1月批发销售卷烟500箱,其中批发给另一卷烟批发企业300箱、零售专卖店150箱、个体烟摊50箱。每箱不含税批发价格为13 000元。卷烟批发环节的消费税税率为11%,甲企业应缴纳的消费税( )。 (A)32 500元 (B)336 000元 (C)195 000元 (D)325 000元

三年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的经历与心得

三年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的经历及心得 来源:考试大【相信自己,掌握未来,考试大值得信赖!】2010年11月9日导读:CPA考试,一半要靠努力,一半要靠方法,再加上一点点运气。以下介绍注会考试六点“关于。。” 四、关于各科要点 1.经济法 (1)经济法是有重点可以抓的,每年的新增章节,加上公司法,证券法,合同法,都是必考的大题,有人说把这几章搞好了就可以去考试了。但是我觉得在有时间的情况下,把其他章的要点熟悉好了拿多点客观题的分对及格也比较有保证。其实有些小章节每年考的题都差不多,我印象特别深刻的就是《会计法》那一章,连续几年的最后一道单选都是考对会计造假的法律责任,这里书里只有2个点,每年轮着考。这些分都很好拿,为什么要随意放弃呢? (2)经济法复习的方法主要是记忆,书至少要看三次以上,第一遍是弄懂,第二遍是熟悉,第三遍是巩固,当然重要的知识点还要总结出来再多加锤炼。建议对着郭守杰的讲义一起看书,里面有重要知识点的历年考题罗列总结规律,有对相似知识点归纳对比帮助记忆,先不要说他押题的准确与否,这都是一份能帮你找到复习方向和提高学习效率的好东西,特别对初次考试的人更有帮助。 (3)其实对文科不是很差的人来说,经济法应该是比较好过的一科,因为它是唯一没有计算题的科目,不会有明明会做却因计算错误而失分的问题出现,所以只要你肯下苦功去背书,有条理有重点地去记忆,这一科应该难不倒你的。 2.税法 (1)税法的大题重点也比较明显: 增值税(进项扣除的几种规定:包装物,运费等;销项特殊税率企业;出口退税) 企业所得税(以前内外资各占一道大题:都是考比较常见的扣除项目,不会考生僻的),个人所得税(N多种收入计算所得税:纳营业税的收入要记得扣除营业税), 某些小税种穿插(如关税,消费税和增值税结合;比如某年发神经考了印花税的一堆税率,征管法处罚与所得税计算结合)。 这些类型的题目在平时的练习中都会遇到的,其实税法的大题不会有什么偏题怪题,也不会像财管的计算数据那么繁杂,但是却有着你想像不到的陷阱(一般是书里的特殊规定,考试时千万要仔细看好题目的每一句话),所以一定要注意大题的练习,把在做题中踩过的陷阱作适当标识或总结来提醒自己,从而减少你考试时犯错的机会。

2019注册会计师《税法》真题

2019 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税法真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题型共24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24 分。每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请 从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你认为正确的答案,用鼠标点击相应的选项。) 1.某进出口公司2019 年7 月进口化妆品一批,购买价34 万元,该公司另支付入关前运费 3 万元,保险费无法确定。化妆品关税税率为30%,该公司应缴纳的关税为()万元。 A.10.20 B.10.23 C.11.13 D.11.10 2.居民个人取得的下列所得,应纳入综合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的是()。 A.偶然所得 B.特许权使用费 C.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D.财产转让所得 3.甲企业与运输公司签订货物运输合同,记载货物价款100 万元、装卸费15 万元、运输费 20 万元。甲企业按“货物运输合同”税目计算缴纳印花税的计税依据为()万元。 A.20 B.100 C.135 D.120 4.某税务稽查局2019 年 6 月对辖区内一家企业进行纳税检查时,发现该企业2018 年 6 月新增的注册资金按万分之五的税率缴纳了印花税,检查结束后检查人员告知该企业可去申请退 还印花税已缴纳金额的50%。该检查人员的这一做法遵循的税法适用原则是()。 A.税收公平原则 B.税收效率原则 C.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D.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5.某企业2018 年初占用土地25000 平方米,其中托儿所占地1000 平方米,其余为生产经营 用地;6 月购置一栋办公楼,占地2000 平方米。该企业所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年税额为 6 元/平方米,则该企业2018 年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为()元。 A.144000 B.150000 C.156000 D.151000 6.下列经营行为中,属于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的是()。 A.4S 店销售汽车及内饰用品 B.商场销售空调并提供安装服务 C.酒店提供住宿及机场接送服务

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练习(二)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业务中,委托方为消费税纳税义务人的是( )。 A.委托加工木制一次性筷子,原材料由委托方提供,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 B.委托加工鞭炮,受托方提供主要材料并收取加工费,委托方提供部分辅助材料 C.委托加工小汽车,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提供加工劳务收取加工费 D.委托加工游艇,主要材料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并生产应税消费品 【答案】A 【解析】选项ABCD: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对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或者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以及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不论纳税人在财务上是否作销售处理,都不得作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而应当按照销售自制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 所以,选项A的消费税纳税人是委托方,而选项BCD的消费税纳税人是受托方。 【知识点】消费税纳税义务人 2.下列各项中,属于消费税纳税义务人的是( )。 A.生产金银首饰的工业企业

B.零售卷烟的商业企业 C.生产汽车轮胎的工业企业 D.零售超豪华小汽车的4S店 【答案】D 【解析】选项A:金银首饰只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生产环节不征收消费税;选项B:卷烟在生产销售环节和批发环节征收消费税,在零售环节不征收消费税;选项C:汽车轮胎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选项D:自2016年12月1日起,在生产(进口)环节按现行税率征收消费税基础上,超豪华小汽车在零售环节加征一道消费税。将超豪华小汽车销售给消费者的单位和个人为超豪华小汽车零售环节纳税人。 【知识点】消费税纳税义务人 3.下列行为中,既不征收增值税也不征收消费税的是( )。 A.高档化妆品生产企业将生产的高档化妆品奖励给有突出贡献的职工 B.高档化妆品生产企业将自产的高档香水精用于继续生产高档香水 C.高档化妆品生产企业将自产的高档香水精用于继续生产普通护肤品 D.外贸企业进口金银首饰 【答案】B

注册会计师-税法 全真模拟试题20(含答案及详细解析)

注册会计师-税法 全真模拟试题20(含答案及详细解析) 第 1题:单选题(本题1.5分) 2018年3月,某企业对已使用过3年的不动产进行改建,该不动产原值500万元,改建增加原值300万元,改建中发生进项税20万元(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改建工程当月完工,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该企业此项业务不能抵扣进项税 B.该企业此项业务2018年3月可抵扣进项税20万元 C.该企业此项业务2018年3月可抵扣进项税8万元 D.该企业此项业务2019年3月可抵扣进项税8万元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 纳税人2016年5月1日~2019年3月31日购进货物和设计服务、建筑服务,用于新建不动产,或者用于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并增加不动产原值超过50%的,其进项税额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换行符>该企业此项业务2018年3月可抵扣进项税=20*60%=12(万元); <换行符>该企业此项业务2019年3月可抵扣进项税=20*40%=8(万元)。 <换行符> 第 2题:单选题(本题1.5分) 下列关于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的说法正确的是()。 A.对既销售金银首饰,又销售非金银首饰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分别核算;未分别核算的,一律按金银首饰纳税 B.带料加工的金银首饰,应按委托方销售同类金银首饰的销售价格计征消费税 C.金银首饰连同包装物销售的,包装物的价格应并入金银首饰的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D.纳税人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金银首饰的,以新首饰的售价作为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旧首饰的作价不得扣除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 选项A,对既销售金银首饰,又销售非金银首饰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将两类商品划分清楚,分别核算销售额。凡划分不清楚或不能分别核算的,在生产环节销售的,一律从高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在零售环节销售的,一律按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选项B,带料加工的金银首饰,应按受托方销售同类金银首饰的销售价格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没有同类金银首饰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选项D,纳税人采用以旧换新(含翻新改制)方式销售的金银首饰,应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 第 3题:单选题(本题1分) 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应该包括()。 A.离境口岸至境外口岸之间的运输、保险费 B.单独列明的支付给境外的佣金 C.企业至离境口岸之间的运输、保险费 D.出口关税

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CPA)攻略

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CPA)攻略 一、心态 既然选择了会计师事务所,考CPA就是必须通过的关卡。CPA考试很难,大家都很清楚。除了要考试,还要面对工作的压力,尤其是到了大忙季节,可以用来复习的时间就更少了。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坚定信心,相信自己的实力。不要被厚厚的教材、晦涩的语言吓到,如果连自己都觉得考不下去的话,那就真的没希望了。CPA考试是一场持久战,得有坚持下去的决心,坚持到底就是胜利。 二、科目报考顺序 1、关于每次报考的科目数 每科的通过率虽然不等,但是在参加考试的人中通过率单科平均不过10%左右(会计和审计一般稳定的排难度榜的前面,审计基本排第一位,经济法和税法轮流坐后两位想对容易一点,财管一般居中),可见难度之高。一般来说每次报2~3门为宜,不要报一门,第一阶段的考试有5年的考试期,很可能以后的五年中某年因为有别的事或者懒惰了酿造重考的悲剧。 2、关于每次报考科目顺序 每个人的基础不同,对学习的天赋不同,报考的顺序还是需要自己考虑来确定的,但大体还是有些规则需要遵守。

经济法是独立于其他科目的,这个科目可以灵活报考。 税法需要一些会计的基础,但是不多,大部分都在企业所得税的部分,最重要的是你需要知道企业的利润的构成,别直接说收入减费用,去看看利润表,里面还很多内容,对于成本、费用、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分别指的是什么要理解,如果材料发生非正常损失了,损失进营业外支出,因损失而转出的相应进项也要计入营业外支出,能理解到这层次就够了,其他的像哪些税要进入成本,哪些计入费用,哪些不进入利润表,哪些既不是费用也不是成本的,就在学税法的时候总结体会就可以,会做题就达到了目的。所以此科目如果具有以上基础就可以报考,没有的话,学习下就OK。 财务管理,要求具有扎实的会计基础知识,因为财务成本管理的预测、决策、分析、判断与评价的依据是会计报表的知识和会计核算的内容,只有会计知识扎实,才能更好地把握财务指标的内在联系。扎实在做题的时候就是表现为熟练,更好的理解你才能做到熟练,如果你具有一定的报表的基础可以把这个科目单独提出来随便什么时候考,如果是一点基础没有不如先学会计。怎样的基础可以呢,据本人不权威的如下说:知道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结构,每项指的是什么,知道什么该进成本什么该进费用。 不得不提的是新制度下新增加的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这个科目可以说是从财务成本管理分离出来的,我没有考过,没有过多发言权,看了下09年教材内容和考试题,这一课与与财管和审计有些联系,但是联系不大,从报考顺序角度来讲,想报考就报考吧,是属于看完云里雾里的那种,报这课的时候要考虑你报的另外一课是经济法那种需要背的还是财管那种需要计算多的,计算和记忆的结

注册会计师《税法》试题及答案

注册会计师《税法》试题及答案(3) 一、单项选择题 1.按照税法的基本内容和效力的不同,可以将税法分成(D )。 A.中央税法与地方税法 B.税收实体法与税收程序法 C.国际税法与国内税法 D.税收基本法与税收普通法 2.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D )。 A. 目前我国税法体系中采用超率累进税率的是土地增值税 B.个人所得税法属于税收实体法 C.税法中,关于纳税期限、征收滞纳金和罚款的规定是对税收法律关系的直接保护 D.国际税法就是外国各个国家制定的税法 3.下列各税种中,不能由地方政府制定实施细则的是(D )。 A.城市维护建设税 B.房产税 C.车船税 D.消费税 4.假设某人取得一项收入,其应纳税所得额为38000元;若规定计税依据不超过20000的部分,20%;超过20000~30000元的部分,24%,超过30000~40000元的部分,30%;超过40000元以上的部分,40%。则该人应纳税额为( A)元。 A. 8800 B. 12280 C. 19200 D. 18880 5.全国范围内开征的地方税的开征停征权属于(A )。 A.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B.国务院 C.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 D.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 6.下列属于税收程序法的是(D)。 A.个人所得税法 B.企业所得税法 C.增值税暂行条例 D.税收征管法

7.下述关于税法方面的陈述,不正确的是( D)。 A.海南省、民族自治地区可以按照全国人大的授权立法规定,按规定制定税收法规 B. 对于同样的课税对象数量,按全额累进方法计算出的税额比按超额累进方法计算出的税额多,即有重复计算的部分,这个多征的常数成为速算扣除数 C.《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是税收行政法规 D. 现行流转税中,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限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8.下列关于税法的立法权的划分,陈述不正确的是( D)。 A.经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授权,国务院有税法的解释权 B.经国务院授权,国家税务主管部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有税收条例的解释权和制定税收条例实施细则的权力 C.经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授权,省级人民政府有本地区地方税法的解释权和制定税法实施细则、调整税目、税率的权力 D.地区性地方税收的立法权应只限于省级立法机关或经省级立法机关授权同级政府,可以层层下放 9.王某2009年3月份取得收入7800元,若规定免征额为2000元,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应税收入2000元以下的,适用税率为5%;应税收入2000~5000元的,适用税率为10%;应税收入5000~10000元的,适用税率为15%。则王某应纳税额为( )元。 A. 525 B. 520 C. 545 D. 570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关于税法与税收的表述正确的有(ABC)。

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练习(一)

1、甲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的试点抵扣单位,2019年2月销售70吨酸奶,取得收入2200万元,原乳单耗数量为1.068,原乳平均购买单价为0.3万元/吨,已知甲企业采用投入产出法计算准予抵扣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则甲企业当月准予抵扣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为( )万元。 A.2.40 B.2.9 C.3.09 D.2.04 【答案】C 【解析】投入产出法:当期允许抵扣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1+扣除率)×扣除率,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当期销售货物数量×农产品单耗数量=70×1.068=74.76(吨),当期允许抵扣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74.76×0.3/(1+16%)×16%=3.09(万元)。 【知识点】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2、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2月支付高速公路通行费暂未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但取得了通行费发票,上面注明的金额为67500元。则企业支付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元。

A.7425 B.6689.19 C.1966.02 D.0 【答案】C 【解析】纳税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费,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2018年1月1日~6月30日,纳税人支付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如暂未能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67500÷(1+3%)×3%=1966.02(元)。 【知识点】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3、某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2月生产货物用于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100000元,当月外购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增值税3200元。当月从某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租入一台机器,取得该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租赁费20000元,该机器既用于生产货物,又用于企业职工食堂。当月为接送员工上下班购置一辆乘用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100000元。则该企业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为( )元。 A.16000

注册会计师税法模拟题模拟169有答案

(A)注册会计师税法模拟题模拟169 一、单项选择题 每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请从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你认为正确的答案。 1. 属于中央政府固定收入的税种是______。 A.城镇土地使用税 B.城市维护建设税 C.消费税(含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的部分) D.增值税(不含进口环节由海关代征的部分) 答案:C [解答] 中央政府固定收入包括消费税(含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的部分)、车辆购置税、关税、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等。选项A,城镇土地使用税属于地方政府固定收入;选项B。城市维护建设税属于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享收入,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归地方政府;选项D,增值税(不合进口环节由海关代征的部分)属于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享收入,中央政府分享75%,地方政府分享25%。 2. 根据现行增值税的规定,下列业务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是______。 A.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 B.集邮公司销售集邮商品 C.供电公司销售用电设备 D.酒吧向顾客销售自制啤酒 答案:C [解答] 选项A,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应当征收营业税;选项B,集邮公司销售集邮商品,应当征收营业税;选项D,酒吧向顾客销售自制啤酒,应当征收消费税。 3. 下列关于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表述不正确的是______。 A.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领购专用发票的最高开票限额不得超过10万元 B.辅导期纳税人专用发票的领购实行按次限量控制,税务机关每次发售专用发票数量不得超过25份 C.纳税辅导期结束后,纳税人因增购专用发票发生的预缴增值税有余额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在纳税辅导期结束后的第一个月内,一次性退还纳税人 D.新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期限为6个月

注册会计师考试:非专业牛人考CPA一次性过六门的经验分享(转载)

题记——,有的是做律师,有的是做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或者其他什么职业的“师”等。但是无论选择在什么行业里出类拔萃,都是要下血本,都是要刻苦努力的。就比如说考注册会计师需要考注册会计师考试一样....“,有勇气就会有奇迹。”下面,我为大家分享一下我的注册会计师考试经验,希望对各位考注会的朋友都会。 12月24日凌晨查成绩那一刻,自己的确是万分惊讶了一下。然后惊喜了良久。本来在考完后,就已经不抱有任何幻想能一次性通过了。但,有勇气真的就会有奇迹,梦想真的很了不。这个结果对我来说,确实来之不易,其中蕴含的辛酸也许只有亲身经历过才能体会。自今年九月份考完试后,就不断被要求分享经验。其实,我没有什么经验秘诀可谈,有的只是。但,还是想写点东西,希望能帮助和鼓舞更多的人“梦想成真”众多师兄弟妹同学在面临抉择考CPA,也许可以想想:“,不是都一次通过了CPA?像我这样优秀的人肯定也没问题。”,选择一次性考六门CPA也是直接受到了中国政法大学方科师兄的鼓舞。当然,方科师兄绝对是牛人,法大传奇人物~我和师兄不是一个级数的。但非常感激师兄无私的帮助和教导,从没嫌弃我这样一个智力低下的人。】 CPA,一个人最重要的还是能力的培养。期间重要的是CPA的学习过程,以及一个人的学习能力,结果只是某种程度对努力的肯定。本文主要目的的想为了给各位想考CPA的一些粗浅的过来人之谈,给出一个“弱智”人士也可以一次通过CPA六门的成功事例,说明CPA并不是你们想象中的神话,给一些想而又不敢尝试的人一些鼓舞。如果不是受到多个(真的N个那么多~)同学师弟师妹的要求,介绍一些CPA的备考“经验”。我真的不会这么自告奋勇去写一篇这么长的东西!这篇东西,是平安夜通宵写出来的,算是给大家的一个“圣诞礼物”所以,请一些素质低下的人,换位思考一下,也理性思考一些。谢、无知、可耻、无礼的留言!我们不是一类人,请绕道~谢谢~P.S.我不是只会,也不是考试机械,我懂的东西不比你们常人少!!! 、关于我的一些情况 总成绩421分,会计73、审计60、财务管理67、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70、税法81、经济法70。这个成绩不算很高,也不算低,目前在中华会计网校奖学金----注册会计师奖申请者中总分排名第四。(第一名有五万元丫丫~方科师兄就是当年的第一名~其实,我考前也是朝着这个目标努力的~可惜没成功~我现为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研一学生,本科毕业于。 、关于复习时间 一般人都会喜欢问我,复习CPA用了多久。其实,这个是比较难答的问题。我认为比较准

2018年注册会计师《税法》考试真题及答案

2018年注册会计师《税法》考试真题及答 案 注册会计师考试栏目整理而出!希望给您带来帮助,更多相关注 册会计师考试的资讯敬请关注本网站更新!祝您考出好成绩!前程似锦! 2018年注册会计师《税法》考试真题及答案 缺计算题第二题、综合题第一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承包经营的情形中,应以发包人为增值税纳税人的是()。 A.以承包人名义对外经营,由承包人承担法律责任的 B.以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由发包人承担法律责任的 C.以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由承包人承担法律责任的 D.以承包人名义对外经营,由发包人承担法律责任的 【答案】B 2.下列应税消费品中,除了在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消费税外,还 应在批发环节征收消费税的是()。 A.高档手表 B.高档化妆品 C卷烟

D.超豪华小汽车 【答案】C 3.下列车船中,免征车船税的是()。 A.辅助动力帆艇 B.武警专用车船 C.半挂牵引车 D.客货两用汽车 【答案】B 4.个人取得的下列所得中,适用按年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是() A.经营家庭旅馆取得的所得 B.将房产以年租的方式取得的租金所得 C.转让房产取得的所得 D.转让持有期满一年的股票取得的所得 【答案】A 5.个人取得的下列所得中,应确定为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是()。 A.在境外开办教育培训取得的所得 B.拥有的专利在境外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C.从境外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所得 D.将境内房产转让给外国人取得的所得 【答案】D 6.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在企业

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的比例为()。 A.50% B.75% C.25% D.100% 【答案】B 7.下列税种中,其收入全部作为中央政府固定收入的是()。 A.耕地占用税 B.个人所得税 C.车辆购置税 D.企业所得税 【答案】C 8.在税务行政诉讼中,税务机关可享有的权利是()。 A.应诉权 B.反诉权 C.起诉权 D.撤诉权 【答案】A 9.某居民企业以其持有的一处房产投资设立一家公司,如不考虑特殊性税务处理,下列关于该投资行为涉及企业所得税处理的是 ()。 A.以房产的账面价值作为被投资方的计税基础

2017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真题

2017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税法》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题型共24小题,每小题1分,共24分。每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请从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你认为正确的答案,用鼠标点击相应的选项。) 1.下列占用耕地的行为中,免征耕地占用税的是()。 A.公立医院占用耕地 B.铁路线路占用耕地 C.农村居民新建住宅占用耕地 D.民用飞机场跑道占用耕地 2.国内某大学教授取得的下列所得中,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是()。 A.因任某高校兼职教授取得的课酬 B.按规定领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 C.因拥有持有期不足1年的某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股息 D.被学校评为校级优秀教师获得的资金 3.下列支出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按规定扣除的是()。 A.企业之间发生的管理费支出 B.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告费支出 C.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发生的特许权使用费支出 D.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发生的租金支出 4.下列合同中,应按照“技术合同”税目征收印花税的是()。 A.工程项目论证合同 B.会计制度咨询合同 C.税务筹划咨询合同 D.经济法律咨询合同 5.某个体工商户发生的下列支出中,允许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是()。 A.家庭生活用电支出 B.直接向某灾区小学的捐赠 C.已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D.代公司员工负担的个人所得税税款 6.下列车船中,享受减半征收车船税优惠的是()。 A.纯电动汽车 B.燃料电池汽车 C.符合规定标准的节约能源乘用车 D.使用新能源的混合动力汽车 7.下列关于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最低计税价格是由省国家税务局核定的 B.最低计税价格是参照企业生产成本价格核定的 C.非贸易渠道进口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为同类型新车的平均计税价格 D.最低计税价格是参照市场平均交易价格核定的 8.下列增值税纳税人中,以1个月为纳税期限的是()。 A.商业银行 B.财务公司

202X年注册会计师《税法》模拟题(6).doc

202X年注册会计师《税法》模拟题(6) 考友们都准备好202X年注册会计师考试了吗?本文“202X年注册会计师《税法》模拟题(6)”,跟着来了解一下吧。要相信只要自己有足够的实力,无论考什么都不会害怕! 202X年注册会计师《税法》模拟题(6) 一、单项选择题 1.按照税法的基本内容和效力的不同,可以将税法分成(D )。 A.中央税法与地方税法 B.税收实体法与税收程序法 C.国际税法与国内税法 D.税收基本法与税收普通法 2.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D )。 A. 目前我国税法体系中采用超率累进税率的是土地增值税 B.个人所得税法属于税收实体法 C.税法中,关于纳税期限、征收滞纳金和罚款的规定是对税收法律关系的直接保护 D.国际税法就是外国各个国家制定的税法 3.下列各税种中,不能由地方政府制定实施细则的是(D )。 A.城市维护建设税 B.房产税 C.车船税 D.消费税 4.假设某人取得一项收入,其应纳税所得额为38000元;若规定计税依据不超过20000的部分,20%;超过20000~30000元的部分,24%,超过30000~40000元的部分,30%;超过40000元以上的部分,40%。则该人应纳税额为( A)元。 A. 8800 B. 12280 C. 19200 D. 18880 5.全国范围内开征的地方税的开征停征权属于(A )。

A.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B.国务院 C.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 D.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 6.下列属于税收程序法的是(D )。 A.个人所得税法 B.企业所得税法 C.增值税暂行条例 D.税收征管法 7.下述关于税法方面的陈述,不正确的是( D)。 A.海南省、民族自治地区可以按照全国人大的授权立法规定,按规定制定税收法规 B. 对于同样的课税对象数量,按全额累进方法计算出的税额比按超额累进方法计算出的税额多,即有重复计算的部分,这个多征的常数成为速算扣除数 C.《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是税收行政法规 D. 现行流转税中,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限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8.下列关于税法的立法权的划分,陈述不正确的是( D)。 A.经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授权,国务院有税法的解释权 B.经国务院授权,国家税务主管部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有税收条例的解释权和制定税收条例实施细则的权力 C.经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授权,省级人民政府有本地区地方税法的解释权和制定税法实施细则、调整税目、税率的权力 D.地区性地方税收的立法权应只限于省级立法机关或经省级立法机关授权同级政府,可以层层下放 9.王某2009年3月份取得收入7800元,若规定免征额为2000元,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应税收入2000元以下的,适用税率为5%;应税收入

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备考攻略

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备考攻略 会计:理解最重要 会计这门科目的,呈波浪状上升趋势,每年因为会计准则的修改,内容改动的地方也很多。它是六科之首,也是所有科目的基础,所以 说理解是最重要的。 具体的方法就是从教材—课件—讲义—教材—习题—教材,这样 的复习过程,教材上的文字一定要深入理解,对于一些比较难以理解 的概念,能够采取划分句子成分,拆解长难句的方法复习,一些抽象 的概念能够自己联想,用事例画图来实行理解。看完一章之后一定要 即时做题。在整个复习过程中,教材是最重要的,一定要时常拿出来 翻看,不理解,不清楚,模棱两可的地方一定要去看教材的原文,其 他的一切辅导资料和讲义都不可信!!! 审计:搭建框架,理清脉络 审计虽难,但是它的却呈上升趋势,也就是说考的并没有那么难。 建议利用框架法来学习这门课程,因为它遵循着先难后易的原则,所以先搭建框架,在填充知识点,能够降低审计的复习压力。并且, 审计这门科目的知识点之间联系也十分紧密,很多时候你会发现,学 到后面的章节,前面的就突然懂了,所以一定要搭好框架,理清脉络。 财管:公式刷题是王道 说到财管,很多人就头大,因为题量大、计算大。 其实了解公式的原理和含义,记下来就好了,而更重要的是刷题。这个刷题也不但仅是在纸上做一遍,而是要上机练习,你能够开一个word,在文档上做题。这个过程一开始肯定会超级难以适合,但是现

在难,考场上就不难了。上机练习能够练习速度,只要速度起来了, 就不会做不完了。 税法:不放大也要抓小 税法的内容很零碎,各种要记的地方也很多。除了那几大税法, 小的税法也不能忽略。综合题里往往都是大小搭配,如果说小税种不熟,那很可能造成失分。 另外税法一定要看新教材,并且完全不建议看旧教材,因为十分 容易混淆。税法,其实只要你把每一个税种的意义,缴税标准弄明白了,再用心背一背,能够一次过,否则明年你又得重新背一遍。 经济法:先理解,再背诵 经济法主要是各方面的法律、法规、法条等内容。是公认的比较 简单的一科。一般来说,只需要背就能够过。 但是,正是因为简单,所以每年也会出现一些比较偏的知识点考。所以重点还需要背的全面。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理解记忆 涉及到的知识体系涵盖经济学、管理学、企业战略管理、市场营销、运营管理、财务管理、会计、金融、风险管理、公司治理等多学 科的知识体系,对考生的知识体系全面性要求较高。 但是整体内容好理解,偏文科性质,主要以记忆为主。

CPA考试《税法》考试真题及参考答案

2015年CPA考试《税法》考试真题及参考答案2015年CPA考试《税法》考试真题及参考答案金程教育CPA已经做好了整理,2015年CPA考试《税法》科目考试题型及分值分布:单选24题24分;多选14题21分;简答题4题24分,综合题2题31分。较2014年题型及分值分布未发生变化。 一、单选题 1.下列税费中,应计入进口货物关税完税价格的是()。 A.单独核算的境外技术培训费 B.报关时海关代征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C.进口货物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保险费 D.由买房单独支付的入关后的运输费用 【答案】C 【金程CPA解析】根据《海关法》规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包括货物的货价、货物运抵我国境内输入起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选项A、B 和D不计入进口货物关税完税价格。

2.我国汉代征收“算缗钱”,具体征收方法为:对商人和高利贷者,按照交易额或者贷款额征收,每一缗征一算,税率6%;对手工业者,按出售产品的价值征税,每四缗征一算,税率3%......。下列税种中,与“算缗钱”性质最接近的是() A.关税 B.营业税 C.增值税 D.消费税 【答案】B 【金程CPA解析】营业税在我国具有十分悠久的历史。汉代对商人征收的“算缗钱”,具有营业税的性质。 3.下列行为中,视同销售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的是() A.将购进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 B.将购进的货物用于个人消费 C.将购进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 D.将购进的货物用于对外投资 【答案】D

4.下列产品中,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是() A.轮胎 B.电池 C.卡丁车 D.酒精 【答案】B 5.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中,按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可在税前扣除的是() A.税收滞纳金 B.非广告性赞助 C.按规定缴纳的财产保险费 D.企业所得税税费 【答案】C 【金程CPA解析】选项A、B和D不得税前扣除 6.下列情形中,纳税人应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是( ?) A.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 B.转让未竣工结算房地产开发项目50%股权的

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知识点整理精品完整版

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知识点整理精品完整版

第一章税法总论 第一节税法的概念 知识点:税法及其特征一、 税收与现代国家治理 1.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2.税收在现代国家治理中发挥重大作用(了解) 3.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 二、税法及特征 1.含义: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税 法内容主要包括:各税种的法律法规以及为了保证这些税法得以实施的税收征管制度和税收管理体制。 2.特征:义务性法规;综合性法规 “义务性”是由税收的无偿性、强制性决定的; “综合性”是由税收分配关系和税收法律关系的复杂性所决定的。税 法与税收关系: 税收的本质特征具体体现为税收制度,而税法则是税收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二 者关系概括为:有税必有法,无法不成税。 第二节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知识点: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一、税法的地位 1.税法属于国家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部门法,它是调整国家与各个经济单位及公民个人分配关系的基本法律规范。 2.性质上属于公法。 3.税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1.税法与《宪法》的关系:《宪法》第五十六条、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税法与民法的关系:区别:民法调整方法的主要特点是平等、等价和有偿;税法带有明显的国家意志和强制,调整方法主要采用命令和服从的方法。联系:当税法的某些规范同民法的规范基本相同时,税法一般援引民法条款。当涉及税收征纳关系时,一般应以税法的规范为准则。 3.税法与《刑法》的关系 《刑法》是关于犯罪、刑事责任与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税法则是调整税收征纳关系的法律规范,其调整的范围不同。两者也有一定的联系。 4.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联系:税法具有行政法的一般特性。 区别:税法具有经济分配的性质,并且经济利益由纳税人向国家无偿单方面转移,一般行政法不具备;行政法大多为授权性法规,而税法是义务性法规。 第三节税收法定原则 知识点:税法原则 一、税法的原则 税法的原则反映税收活动根本属性,是税收法律制度建立的基础。包括税法基本原则和税法适用原则。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提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首次在党的文件中明确提出这一最根本的税法原则。

《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全真模拟试题(二)》(1)-注册会计师试题

《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全真模拟试题(二)》(1)-注册会计师试题 一、判断题( 每小题1分,答对得1分,答错倒扣1分,不答不得分也不扣分,共15分,正确的以○表示,错误的以表示) 1.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权利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所应承担的义务,具体是指税务机关有权征税,纳税人有义务纳税。( ) 2.外商企业出口货物可予退(免)税。( ) 3.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其中也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 ) 4.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是: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 5.从事运输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发生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所售货物的混合销售行为,应就销售货物取得的销售额和运输该货物取得的营业额一并计算征收增值税。( ) 6.对在中国境内开采煤炭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税法规定征收资源税规定征收资源税,但对进口煤炭的单位和个人,则不征收资源税。( ) 7.企业发生亏损,可以在今后5年内弥补亏损,是指以5个盈利年度的利润弥补亏损。( ) 8.外商投资企业从其投资的企业取得的利润(股息),可以不计入本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但与该投资有关的可行性研究费用、投资贷款利息支出、投资管理费用等投资决策实施中的各项费用和投资期满不能收回的投资损失等,不得冲减企业纳税所得额。( ) 9.林某与张某合著一本书,共取得稿费2000元,若林某分得1200元,张某分得800元。那么,林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6元,张某则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 10.如果一份合同由两方或多方当事人共同签订的,签订合同的各方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 ) 11.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应就其超过20%的部分计算征收土地增值税。( ) 12.进口关税税率是一种差别比例税率,分普通税率和优惠税率两种。( ) 13.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以及关税、船舶吨税及海关代征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征管法》。( ) 14.税务争议案件的复议审理由司法机关进行。( ) 15.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的,不得从新货物销售额中减除收购旧货物的款额。( ) 二、单项选择题(从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你认为正确的一个答案,将其英文小写编号填入横线内,每小题1分,共15分) 1.增值税核算中的应税销售额不包括( )。 a.收取的集资费 b.收取的包装物租金 c.收取的补贴 d.收取的销项税额

【精品】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全部讲义

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串讲讲义 第一章总论 第二章 第三章第一节会计概述 第四章 第五章第二节财务报告的目标 第六章财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 第七章注意:财务报告目标不再是满足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需要。 第八章第三节会计基本假设与会计基础 第九章一、会计基本假设 第十章二、会计基础 第十一章企业会计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第十二章第四节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第十三章一、可靠性 第十四章可靠性要求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第十五章二、可比性 第十六章可比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具有可比性.具体包括下列要求: 第十七章(一)同一企业对于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 第十八章(二)不同企业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规定的会计政策,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即对于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不同企业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以使不同企业按照一致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基础提供有关会计信息。 第十九章三、实质重于形式 第二十章实质重于形式要求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如果企业仅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那么就容易导致会计信息失真,无法如实反映经济现实和

2017年注册会计师《税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完整版

单项选择题 1.下列占用耕地的行为中,免征耕地占用稅的是() 。 A.公立医院占用耕地 B.铁路线路占用耕地 C.农村居民新建住宅占用耕地 D.民用飞机场跑道占用耕地 【答案】A 2.国内某大学教授取得的下列所得中,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是()。 A.因任某高校兼职教授取得的课酬 B.按规定领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 C.因拥有持有期不足1年的某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股息 D.被学校评为校级优秀教师获得的资金 【答案】B

3.下列支出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按规定扣除的是()。 A.企业之间发生的管理费支出 B.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告费支出 C.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发生的特许权使用费支出 D.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发生的租金支出 【答案】B 4.下列合同中,应按照“技术合同”税目征收印花税的是( )。 A.工程合同 B.会计制度咨询合同 C.税务筹划咨询合同 D.经济法律咨询合同 【答案】A

5.某个体工商户发生的下列支出中,允许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是( )。 A.家庭生活用电支出 B.直接向某灾区小学的捐赠 C.已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D.代公司员工负担的个人所得税税款 【答案】C 6.下列车船中,享受减半征收车船税优惠的是( )。 A.纯电动汽车 B.然烧电池汽车 C.符合规定标准的节约能源乘用车 D.使用新能源的混合动力汽车 【答案】C 7.下列关于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最低计税价格是由省国家税务局核定的 B.最低计税价格是参照企业生产成本价格核定的 C.非贸易渠道进口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为同类型新车的平均计税价格 D.最低计税价格是参照市场平均交易价格核定的 【答案】D 8.下列增值税纳税人中,以1个月为纳税期限的是()。 A.商业银行 B.财务公司 C.信托投资公司 D.保险公司 【答案】D 9.企业发生的下列行为中,需要计算缴纳增值税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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