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煤矿地质工作规定释义最新

煤矿地质工作规定释义最新

煤矿地质工作规定释义最新
煤矿地质工作规定释义最新

Meikuang Dizhigongzuo Guiding Shiyi 煤矿地质工作规定释义

2014年7月22日

目录

前言 ................................................................................................................................ - 1 -第一章总则 ...................................................................................................................... - 4 -第二章煤矿地质类型划分及基础资料 .......................................................................... - 15 -第一节煤矿地质类型划分.. (15)

第二节煤矿地质基础资料 (25)

第三章煤矿地质补充调查与勘探 ................................................................................ - 30 -第四章煤矿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 .............................................................................. - 40 -第五章煤矿地质观测与综合分析 .................................................................................. - 65 -第一节地质观测 (65)

第二节资料编录 (84)

第三节综合分析 (88)

第四节地质预报 (93)

第六章煤矿建设阶段的地质工作 .................................................................................. - 97 -第一节开工前的地质工作.. (97)

第二节施工中的地质工作 (101)

第三节建矿地质资料移交 (114)

第七章煤矿生产阶段的地质工作 ................................................................................ - 117 -第一节基本要求. (117)

第二节采区掘进的地质工作 (120)

第三节掘进和回采工作面的地质工作 (124)

第四节煤矿水平延深的地质工作 (131)

第五节露天煤矿的工程地质工作 (135)

第八章煤矿闭坑阶段的地质工作 ................................................................................ - 139 -第九章煤矿地质信息化工作 ...................................................................................... - 144 -第十章附则 ................................................................................................................ - 150 -附录A 煤矿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编写提纲................................................................... - 151 -附录B 煤矿(建矿、生产)地质报告编写提纲 ...................................................... - 154 -附录C 地质说明书编写的主要内容及要求 ................................................................ - 158 -

附录D 煤矿水平延深补充勘探设计编写提纲 ............................................................ - 161 -附录E 煤矿水平延深补充勘探地质报告编写提纲 .................................................... - 162 -附录F 煤矿闭坑地质报告编写提纲............................................................................. - 165 -

前言

煤矿地质工作是在煤矿建设和生产过程中进行的直接为煤矿安全生产服务的地质工作,是煤田勘查工作的继续。我国煤矿分布范围广、地质条件复杂,煤矿事故时有发生。据统计,在我国煤矿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中,约有60%~70%为冒顶、瓦斯爆炸、突水等事故,而所有这些事故都与煤矿井地质工作有很大的关联性。煤矿生产实践和大量的事故教训业已证明,煤矿地质工作是保障煤矿安全生产的前提,煤矿企业必须加强煤矿地质工作,更好地研究和解决煤矿建设和生产中出现的各种地质问题。

煤矿地质工作是煤矿建设和生产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煤矿设计、建设、生产都必须以可靠的地质资料为依据。地质工作贯穿于煤矿建设-生产-闭坑的全过程,煤矿地质工作必须坚持为煤矿建设和生产服务的方向。煤矿地质工作是通过观测、探测、分析等,研究和解决煤矿建设和生产中所出现的各类地质问题的技术工作,并为煤矿建设和生产提供准确而完备的地质资料,有效的煤矿地质工作是确保煤炭资源合理开采和利用的前提工作。

煤矿地质工作的开展根据煤矿不同地质条件,按照煤矿建设和生产各个阶段的特点和要求进行。在煤矿实际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开展实时的地质工作,及时指导调整煤矿建设和采掘设计,指导工程施工,合理调整煤矿建设和生产计划等,可有效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煤矿合理设计和开采,对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增强煤矿防灾抗灾能力,提高煤矿生产效率、节约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多年来,我国煤矿和相关单位一直沿用原煤炭工业部1984年颁布实施

的《矿井地质规程》(试行)和1983年颁布实施的《露天煤矿地质规程》(试行),至今已有30年的历史。两部规程凝聚了老一辈煤矿地质工作者的心血,其在指导煤矿地质工作、保障煤矿建设和生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由于煤炭工业体制变化、科学技术进步、煤矿开采地质条件变化和新的标准及规范颁布等原因,现行规程已不能满足煤矿建设和安全生产的需要,修订势在必行。2011年,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提出对《矿井地质规程》(试行)和《露天煤矿地质规程》(试行)进行修订,经过近3年细致认真的工作,2013年12月《煤矿地质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编制完成,以安监总煤调(2013)135号文件发布,于2014年3月实施。

《规定》共10章100条6个附录,内容全面具体详实。从工作对象上看,包括所有煤矿山,即井工矿和露天矿;从工作阶段看,包括建井、生产和闭坑的各个阶段;从工作内容看:包括了总则、煤矿地质类型划分及基础资料、煤矿地质补充调查与勘探、煤矿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煤矿地质观测与综合分析、煤矿建设生产和闭坑阶段的地质工作、煤矿地质信息化工作等。《规定》内容全面,体现了煤矿地质工作的系统性、连续性和科学性,有利于促进煤矿地质工作的开展。

《规定》条款与目前的国家政策、方针、标准、规范,技术装备发展水平相一致,满足我国不同地区地质条件差异对地质工作的要求,具有普遍的适应性和可操作性,符合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要求,体现了当前国家政策方针、科技现状和发展水平,具有较强的科学性、权威性和时效性,有利于煤矿地质工作的开展。

全国煤矿和相关单位全面贯彻执行《规定》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

国家安全发展战略的需要,是提升煤炭行业技术水平,促进煤炭行业技术进步的需要,是煤矿安全高效开采,提高地质保障能力的需要。

为全面理解《规定》的每一条含义和立法的背景,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起草《规定》的有关人员编写了《煤矿地质工作规定释义》,对《规定》的每条款进行了解释。列举并剖析了我国近年来煤矿因地质致灾因素不清而导致的典型重特大安全事故,以利于对《规定》的学习和领会。释义编制过程中,进一步征求了煤矿建设单位、生产单位、研究单位、高校、煤矿监管检察部门等专家和地质工作者的意见,国家安全生产监管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相关部门也对释义进行了最后把关。

释义的编制是为了对《规定》内容和要求更好的领会和理解,便于实际操作运用,以便更好地贯彻落实《规定》,加强和规范煤矿地质工作,提升煤矿地质工作水平和技术装备水平,使得煤矿地质工作更有效地保障煤矿安全生产。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加强和规范煤矿地质工作,查明隐蔽致灾地质因素,及时处理煤矿地质灾害,有效预防煤矿事故,制定本规定。

【释义】本条是关于《煤矿地质工作规定》制定的目的。

《煤矿地质工作规定》是在《矿井地质规程》(试行)和《露天煤矿地质规程》(试行)的基础上,适应煤炭工业体制变化、煤炭行业技术进步和当前煤矿地质条件变化的实际需要,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煤矿地质工作,查明隐蔽致灾地质因素,及时处理煤矿地质灾害,有效预防煤矿事故而制定的。

制定《煤矿地质工作规定》的主要目的有四个:

一是加强和规范煤矿地质工作、提高地质保障能力的需要。地质工作是煤矿安全开采的基础工作,只有地质条件查清了,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才能防范事故的发生。《煤矿地质工作规定》明确了煤矿地质工作的主要任务,提出了煤矿建设、生产和闭坑各个阶段的地质工作要求,加强了煤矿地质类型划分中安全因素的权重,严格了煤矿地质基础工作要求,如:煤矿应具备的基础地质资料、煤矿建设与生产中的地质观测、编录、综合分析与预测预报及相关地质报告和地质说明书的编写规范等。

二是开展煤矿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的需要。我国煤矿地质条件复杂,煤炭开采技术难度大,瓦斯、水、顶底板等灾害严重。近30年以来,随着煤矿开采深度的增加和大量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小煤矿的关闭,现有煤矿开采地质条件发生了较大变化,煤矿老空区、瓦斯、水、地温及冲击地压等致灾地质因素已成为制约煤矿安全开采的主要地质因素,由于隐蔽致灾

因素不清,导致事故频繁发生。

2010年-2013年,全国煤矿事故统计分析表明,较大以上事故中瓦斯和水害仍然是煤矿主要灾害(见表1-1),而导致瓦斯和水害事故的主要原因是致灾地质因素不清楚。

表1-1 2010-2013年全国煤矿瓦斯、水害事故统计

2013年全国煤矿事故分析报告指出:煤矿井下隐蔽致灾因素不清,大多数水害事故都是由于采空区分布情况、积水情况不清以及盲目作业所造成的。大多数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发生在地质构造带和煤层急剧变化处,地质条件未完全查清掌握,7次重大瓦斯事故中有3起是采空区集聚瓦斯引起。因此,煤矿从基本建设到生产及闭坑各个阶段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查明影响煤矿安全开采的老空区、断层、陷落柱、瓦斯、各种水体等,做好相应的预测预报工作,对持续提升全国煤矿安全生产水平有现实意义。

三是适应科学技术进步的需要。目前煤矿开采正向机械化集约化发展,煤矿开采技术装备与工艺显著提高,安全高效生产需要更及时准确的地质资料保障,而高精度三维地震勘探、井下物探和钻探等技术与设备的不断

完善以及新技术的出现为煤矿地质条件精细探测提供了技术保障。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高精度三维地震勘探能够探测5m以上断层、直径大于30m 的陷落柱,井下坑道钻机能实现1881m以内的超前钻探,信息化技术已在煤矿广泛应用,将先进适用的技术体现到煤矿地质规程中,以提高煤矿地质工作技术水平。

四是与现行的相关文件、规范、标准一致的需要。(1)1984年实施的《矿井地质规程》中依据的《矿井水文规程》已经被2009年颁布的《煤矿防治水规定》所替代。(2)《矿井地质规程》中的储量分类方案早已作废,被1999年发布的《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 17766-1999)所替代,煤炭资源储量分类也已经变更,具体体现在2002年的《煤、泥炭地质勘查规范》(DZ/T0215-2002)中,这就使得《矿井地质规程》相关内容无法可依。(3)本《规定》新增的关于瓦斯地质问题采用2009年颁布的《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替代1995年的《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

《煤矿地质工作规定》具有如下五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突出了煤矿地质工作重点是开采地质条件的精细勘探、煤矿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强调了煤矿地质工作方法是超前探测、综合探测、预测预报,总体要求是煤矿采掘前方地质条件不清,灾害治理不达标,不能进行各种采掘活动。

二是煤矿地质类型以控制安全生产的主要地质因素确定,划分指标中增加了瓦斯、水文地质等因素,煤矿地质类型评定采用就高不就低的原则。

三是煤矿地质补充勘探工程遵循物探、钻探和坑探(露天煤矿)相结合,勘探工程布置坚持井上下相结合;煤矿地质勘查坚持煤炭资源与瓦斯

(煤层气)资源同步勘探,落实先抽后采,煤与煤层气资源协调综合开发,保障煤矿安全生产。

四是强化隐蔽致灾地质因素的普查,对地质构造、陷落柱、采空区、废弃老窑(井筒)、封闭不良钻孔、瓦斯富集区、地下含水体,井下火区和天窗等开展普查,列入日常工作。

五是对煤矿地质工作机构设置、专业人员和设备配备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并规定煤矿地质类型为复杂或极复杂的煤矿企业(煤矿),应配备地质副总工程师,提供组织人力保障,以加强地质工作。

第2条煤矿企业及所属矿井、有关单位的煤矿地质工作,适用本规定。

【释义】本条是关于《煤矿地质工作规定》的适用范围的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办的各类煤矿企业及所属矿井,以及从事煤矿地质工作的勘探、设计、施工、科研院校、中介机构等单位都必须按照本规定要求认真开展煤矿地质工作。

业务涉及煤矿建设、生产与服务的,不论其国有、地方或私有,不论其独资或多元投资,不论其内资或外资企业,不论其是基建、技改、整合煤矿或是为煤矿提供技术服务的各类机构,在煤矿地质工作方面都必须按本规定执行。

第3条煤矿地质工作是指在原勘探报告的基础上,从煤矿基本建设开始,直到闭坑为止的全部地质工作。

【释义】本条是关于煤矿地质工作时段范围的规定。

煤矿地质工作不是从零开始,不是从空白开始,而是在前期地质勘探

(查)认识的基础上开展工作。人们对煤矿地质的认知是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由浅入深、从粗到细,由片面到全面的过程。煤矿地质工作应在原煤炭地质勘探报告的基础上,针对煤矿建设、生产和闭坑等阶段存在的各种地质问题和安全生产的实际需要,组织开展各种地质观测、探测、编录、补充地质调查与勘探和综合分析等工作。从煤矿基本建设开始,直到闭坑为止的全部地质工作称为煤矿地质工作。闭坑是煤矿服务年限内一个重要阶段,煤矿企业及所属矿井应组织做好各项地质工作。

第4条煤矿地质工作应当坚持“综合勘查、科学分析、预测预报、保障安全”的原则。

【释义】本条是关于煤矿地质工作基本原则的规定。

煤矿地质工作十六字原则科学地概括了煤矿地质勘查方法、工作程序及煤矿地质工作的主要目的。“综合勘查”就是要采用地质调查、观测、物探和钻探等多种手段、多种方法的综合勘查,查明各种地质因素,消除物探资料解释结果的多解性和钻探探测的局限性;一项勘查工程应兼顾多项地质工作任务,实现多种资源、多种地质因素的综合勘查,全面掌握各地质因素及其相关关系,提高勘查效率。“科学分析”就是以科学的理念和先进的理论为指导,煤矿地质工作方法和地质勘查手段要先进适用符合实际,对地质资料的分析解释要正确合理。“预测预报”就是要求地质工作应在时间和空间上超前,在综合勘查、科学分析的基础上,判断各种采掘活动前方地质情况是否明确,各种地质灾害治理是否达标,及时发出地质预测预报,以有效指导安全生产。预报有地质疑虑或不清楚的,继续综合勘查;有地质隐患的,进行治理排除后再探测证实。综合勘查、科学分析、预测

预报是煤矿地质工作基本程序,是往复循环不断深入的过程。“保障安全”是煤矿地质工作的目的和追求的目标,要求煤矿地质工作要围绕安全生产开展工作,要夯实煤矿安全开采的地质基石;要求地质各类成果必须是正确的,地质认识应以综合勘查、科学分析的详实资料为依据,其在指导煤矿建设、生产中是安全的;煤矿建设、生产中采用的各种地质勘探、探测方法及其勘查工程本身应安全可靠,如本规定取消了巷探方法,因前方地质不明采用巷探方法对前方地质进行勘探存在着误揭、误穿现象,方法本身就存在着不安全。

第5条煤矿地质工作的主要任务包括:

(一)研究煤矿地层、地质构造、煤层、煤质、瓦斯、水文地质和其他开采地质条件等地质特征及其变化规律,开展地质类型划分。

(二)查明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各种隐蔽致灾地质因素,做好相应的预测预报工作。

(三)进行地质补充调查与勘探、地质观测、资料编录和综合分析,提供煤矿建设和生产各个阶段所需要的地质资料,解决煤矿安全生产中的各种地质问题。

(四)估算和核实煤矿煤炭资源/储量以及煤矿瓦斯(煤层气)资源/储量,掌握资源/储量动态,为合理安排生产提供可靠依据。

(五)调查、研究煤矿含煤地层中共(伴)生矿产的赋存情况和开采利用价值。

【释义】本条是关于煤矿地质工作主要任务的规定。

(一)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煤矿应在原煤炭地质勘探认识的基础上,根据煤矿地质补充勘探资料、煤矿的采掘揭露和邻近煤矿资料,在煤矿规划、设计、采掘过程中要不断地研究认识地层、地质构造、煤层、煤质、瓦斯、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和其他开采地质条件的赋存特征。煤矿企业及所属矿井应根据煤矿地质工作规定定期开展煤矿地质类型划分工作,为煤矿地质工作的整体部署和机构建设及组织管理提供依据,为煤矿安全高效开采提供保障。

(二)煤矿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是煤矿地质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煤矿企业及所属矿井应根据煤矿自身情况,定期组织开展各种隐蔽致灾地质因素的普查工作,查明采空区、废弃老窑(井筒)、封闭不良钻孔、地质构造、陷落柱、瓦斯富集区和含水体及其他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提出致灾因素普查报告,做好采掘地质预测预报,将各种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标绘在相应的图件上,便于相应部门使用。

(三)地质调查与勘探、探测、观测、描述和编录是获取煤矿第一手资料的重要手段,是进一步研究认识煤矿开采地质条件的重要基础工作。煤矿企业及所属矿井应随着煤矿建设、生产、技改、整合等实际工作进展,及时对揭露的井巷和各种地质因素进行观测、描述、编录和综合分析,针对安全生产中存在的各种地质问题,及时组织开展相应的补充地质调查和勘探、井下地质探测,及时提供建设和生产各个阶段所需要的地质资料,解决安全生产中的各种地质问题。

目前煤矿安全生产面临新的挑战,一是煤炭市场总量宽松、结构性过剩运行态势持续,企业效益整体下滑,直接影响安全基础投入。二是开采

深度和灾害程度不断加大,井工煤炭产量占总产量88%,大中型煤矿平均开采深度接近500米,深度超过1000米的有40余处,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有3284个,冲击地压矿井数量达到142个,每年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上升幅度远高于煤炭产量的上升幅度,近三年煤矿安全事故统计分析表明,地质情况不详、致灾因素不明导致安全事故发生不在少数。因此,加强地质补充调查与勘探、地质观测、资料编录和综合分析,提供煤矿建设和生产各个阶段所需要的地质资料,解决煤矿安全生产中的各种地质问题尤为关键。

(四)根据煤矿采掘进度,应及时估算和核实煤矿、采区和工作面的煤炭资源/储量及煤矿瓦斯(煤层气)资源/储量,分析煤炭资源的回采率和损失率及瓦斯(煤层气)资源的采收率,并分析损失的原因,掌握各种资源/储量的动态变化,为安全生产的合理安排提供可靠依据。

(五)有共(伴)生矿产资源的矿区,煤矿企业及所属矿井应在煤矿地质补充调查与勘探和煤矿采掘过程中,采集共(伴)生矿产测试、化验样品,研究分析其品位和可采厚度,评价其开采利用价值。

第6条煤矿企业及所属矿井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下同)具体负责煤矿地质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技术管理。

【释义】本条是关于煤矿地质工作主要负责人的规定。

煤矿地质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技术工作,做好煤矿地质工作必须要有人力、物力和资金等方面的大力支持。因此,将煤矿企业及所属矿井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规定为煤矿地质工作组织实施和技术管理的负责人,组织开展煤矿地质类型划分、各种地质补充调查与勘探、隐蔽致灾

地质因素普查和煤矿地质信息化建设等,负责对各种地质类型划分报告、地质报告、地质说明书进行审定、审批。

煤矿企业总工程师指集团公司负责技术的总工程师,下同。

煤矿企业及所属矿井分管领导按照职责分工承担相应的煤矿地质工作责任。

第7条煤矿企业及所属矿井应设立地测部门,配备所需的地质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仪器设备,建立健全煤矿地质工作规章制度。

煤矿地质类型为复杂或极复杂的煤矿企业及所属矿井,除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外,还应配备地质副总工程师。

地质副总工程师、地测部门负责人应由地质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释义】本条是关于煤矿企业及所属矿井地质工作机构设置、人员与设备配置、建章立制的规定。

为加强和规范煤矿地质工作,要求所有煤矿企业及所属矿井必须设立地测部门,应根据煤矿构造、瓦斯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信息化建设等实际情况和物探、钻探等勘探方法运用情况,配备所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应的工程队伍,各类地质和工程施工人员必须经考核或培训合格后上岗。煤矿地质类型为复杂或极复杂的煤矿企业及所属矿井,还应配备地质副总工程师。地质副总工程师、地测部门负责人应由煤田地质、瓦斯地质、水文地质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煤矿应配备开展煤矿地质工作所需的地质测量、钻探、物探和其他仪

器设备,仪器设备配备的数量应依据煤矿地质类型、煤矿开采规模和矿(井)田范围大小等因素综合决定。

煤矿企业及所属矿井应建立健全煤矿地质工作规章制度,明确工作内容与要求,规范工作流程,健全煤矿地质工作岗位责任制、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地质观测与编录规程、开采地质条件预测预报制度、地质资料编制与审定制度、地质资料管理制度等。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要组织培训学习,做到相应地质岗位人员人人熟知;做好宣传交流,重要制度悬挂在醒目位置,做到相关工作人员人人皆知。

第8条煤矿企业及所属矿井应组织或安排地质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或业务培训,每3年至少进行1次。

【释义】本条是关于地质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或业务培训的规定。

煤矿企业及所属矿井有责任和义务对从事煤矿地质工作的人员进行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教育培训,使他们掌握煤矿现代地质理论、地质工作方法、了解目前国内外地质勘查技术和装备发展现状及趋势;每位从事煤矿地质工作的技术人员有接收继续教育或业务培训的权利和义务,应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学习掌握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并学以致用,不断提升地质工作水平。煤矿地质技术人员每3年不少于一次继续教育或业务培训,一次培训总学时不少于18小时。

第9条煤矿企业及所属矿井应积极采用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和新装备,认真开展煤矿地质研究,不断提高煤矿地质工作的技术水平。

【释义】本条是关于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和新装备应用的规定。

企业是科技创新的主体,科技创新是企业发展的不竭源泉。煤矿企业及所属矿井应针对煤矿安全、生产中遇到的各种地质问题,积极与科研院所、高校等机构合作,开展科技研究,不断攻克各种地质难题。在日常安全生产过程中,煤矿应积极推广应用各种地质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和新装备,不断提高地质探测、预测精度,不断深化地质规律认识,不断提高煤矿地质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的地质保障能力,有效预防煤矿安全事故发生。

第二章煤矿地质类型划分及基础资料

第一节煤矿地质类型划分

第10条井工煤矿应根据地质构造复杂程度、煤层稳定程度、瓦斯类型、水文地质类型和其他开采地质条件进行类型划分。井工煤矿地质类型分为简单、中等、复杂和极复杂4种类型(表2-1)。

表2-1 井工煤矿地质类型

2.煤层稳定程度划分按本规定第十二条执行。

3.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按《煤矿防治水规定》执行。

4.按划分依据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井工煤矿地质类型。

露天煤矿应根据地质构造复杂程度、煤层稳定程度、工程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进行类型划分。露天煤矿地质类型分为简单、中等和复杂3种类型(表2-2)。

表2-2 露天煤矿地质类型

2.煤层稳定程度划分按本规定第十二条执行。

3.按划分依据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露天煤矿地质类型。

【释义】本条是关于煤矿地质类型划分方案和划分依据的规定。

一、煤矿地质类型划分目的

1984年《矿井地质规程》首次提出中国矿井地质条件分类方案,矿井地质条件分类以地质构造复杂程度和煤层稳定程度为主要依据,以其它开采地质条件为辅助依据,将矿井地质条件分为五大类,其中五类矿井是地

质构造复杂程度和煤层稳定程度均为Ⅳ类的矿井。并提出了不同类型矿井获得不同级别煤炭储量的勘查工程要求。1983年《露天煤矿地质规程》提出了依据工程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的单项分类方案,将露天煤矿工程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皆分为三类。

煤矿地质类型划分是将煤矿(田)地质条件与煤矿建设与安全开采联系起来,分析研究煤矿开采地质条件,目的是查明影响煤矿建设与安全生产的各种地质因素,搞清楚各地质因素对煤矿安全生产的影响程度,明确制约安全生产的主要因素,指导煤矿地质工作,保障煤矿安全生产。

二、煤矿地质类型划分的原则

1、煤矿地质类型划分以有效指导煤矿地质灾害防治为目的,考虑与煤炭地质勘探工作结合。

2、全面考虑影响煤矿建设与安全生产的诸地质因素,各因素具有同等地位,不再区分主要因素和辅助因素。

3、突出影响安全生产关键因素的作用,采用就高不就低的原则。

4、符合我国煤矿安全生产实际,与相关法规衔接一致。

5、科学适用、简洁明了,易于操作。

三、煤矿地质类型划分依据

1、煤矿地质工作是在煤炭地质勘探的基础上进行,是针对具体煤矿建设与安全生产中遇到的地质现象和问题,对煤矿地质条件认识的继续和深化,因此在进行煤矿地质类型划分时,对于地质构造复杂程度和煤层稳定性划分采用了DZ/T 0215-2002《煤、泥炭地质勘查规范》的划分标准,以保持连贯性和一致性。

煤矿地质学基本概念和相关知识

绪论 1.煤矿地质学的概念,以及为什么要学习煤矿地质学? 煤矿地质学是运用地质学的基本理论,研究和解决与煤矿设计、建设、生产有关的地质问题的一门地质学的分支学科。 为什么要学习煤炭地质学:1.开采之前的地质工作不能满足开采需求;2.解决采煤问题中必备地质知识;3.采矿工程是一种技术性很强的综合性工作。 第一章地球概述 2.关于地球的物理性质与相关的各种异常 地球的物理性质主要包括密度、地压、重力、地磁与地热,一共5个,其中的还有一些相关的概念如下: 重力异常:由于地壳的物质成分和结构各处不同,使得引力和离心力发生变化,造成实测重力值与正常重力值有所差异,这种现象叫做重力异常。 地磁异常:埋藏着带有磁性的岩体或者矿体的地方,产生一个局部的附加磁场,使得该处的实测地磁要素值与理论上计算的正常值发生偏差,这种现象叫做地磁异常。 地磁场的三个要素:磁偏角、磁倾角与地磁场强度。 由地表向深部,低温特征有所不同,可以分为三层:变温层、恒温层、增温层。 地温梯度:又叫地热增温率,它指深度每下降100米,温度升高的度数,以℃/100m表示。 地温级:又称为地热增温级,它指温度每升高一摄氏度,它所增加的深度值,以m/℃表示。 地温异常:不同地区的地温梯度和地温级都有差异,这主要取决于当地的地质构造条件、岩浆活动和掉下水的运动状况,以及岩石导热率等因素。通常将温度梯度不超过3℃/100m 的地区称为地温正常区,超过3℃/100m的地区称为地温异常区。 3.地球的圈层构造 地球的内部圈层构造包括地壳、地幔和地核,进一步可以将地幔分为上地幔和下地幔,而地核可以分为外核与内核,地壳分为硅铝层(花岗岩质层)和硅镁层(玄武岩质层)。外部圈层构造为大气圈、水圈和生物圈。 4.地球的表面特征 陆地表面特征:陆地表面特征极为复杂,按照高低和起伏的情况,可以分为山地、丘陵、高原、平原、盆地、洼地等等,其中海拔高度100米以下的平原、低山和丘陵低于面积最大,占地球总表面积的20.8%。 海洋表面特征:根据起伏状况和海水深浅,将海底分为大路边缘、大洋盆地和洋中脊三个单元,其中大路边缘又可以分为大陆架、大陆坡和大陆基三部分。 第二章地质作用 5.地质作用与内外力地质作用 地质作用:促使地壳的物质成分、内部构造和地表形态等方面发生变化的作用称为地质作用,引起地质作用的动力称为地营力 依据地质作用的能源不同,地质作用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地球内部的能所产生的地质内营力(地质内动力)引起的,称为内力地质作用。另一类是由地球外部的能所产生的地质外营力(地质外动力)引起的,称为外力地质作用。 内力地质作用包括地壳运动、岩浆作用、变质作用和地震作用,地壳运动的基本形式有两种:垂直运动和水平运动。其中地震作用概念为地壳的局部快速颤动称为地震。地震类型按照震源深度可以分为浅源地震、中源地震和深源地震,按照成因可以分为火山地震、陷落地震和构造地震。外力地质所用包括风化作用、剥蚀作用、搬运作用、沉积作用、和固结成

煤矿地质测量工作暂行规定

煤矿地质测量有关规程规定 汇编 山东省煤炭局生产技术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制订煤矿地质测量工作暂行规定 一九八三年五月

煤炭工业部文件 (83)煤生字第700号 关于印发《煤矿地质测量工作暂行 规定》的通知 各省(区)煤炭局(厅),东北内蒙古、安徽煤炭公司、大屯煤电公司、各统配重点矿务局: 为了加强煤矿地质测量工作,严格技术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其在煤矿生产建设中的作用,适应煤矿工业发展的需要,特制订《煤矿地质测量工作暂行规定》。现正式颁发试行。各单位可根据本规定的要求,制定实施细则。 在试行过程中,各单位应广泛征集地质测量和采、掘、设计等部门的意见,并整理成文字材料于八四年内报部,以便修改。 附件《煤矿地质测量工作暂行规定》 一九八三年五月二十六日(印)

第一章总则 第1条地质测量工作是煤矿生产建设的一项重要的技术基础工作,也是煤矿生产和建设的组成部分。为了加强煤矿地质测量工作,严格技术管理,充分发挥其“尖兵”和“眼睛”的作用,适应煤炭工业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煤矿地质测量工作,必须在主管局、矿长和总工程师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各级领导都必须把地质测量工作纳入重要议程,经常指导、督促、检查,并在人、财、物上给予必要的保证,使地质测量工作能正常进行。 第3条地质测量工作必须坚持为生产服务的方向,积极主动的了解生产情况,结合煤矿各阶段的重点工作,有针对性的解决生产中的有关地质测量问题。地质测量工作必须根据煤矿当前生产和长远发展的需要有计划的进行。 第4条地质测量工作的基本任务: 一、煤矿生产不同阶段的需要,提供有关各种地质测量资料,为煤矿正常生产当好参谋。 二、及时解决和预报生产中遇到的地质问题,测量井巷施工的位置和方向,指导生产、施工按设计要求正常进行。 三、在本矿区内寻找煤炭资源,增加可采储量,保证矿井正常生产和改扩建有可靠的物质基础。 四、对煤炭资源的合理开采和井巷施工进行业务监督。

《煤矿地质工作规定》

煤矿地质工作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煤矿地质工作,查明隐蔽致灾地质因素,及时处理煤矿地质灾害,有效预防煤矿事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煤矿企业及所属矿井、有关单位的煤矿地质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煤矿地质工作是指在原勘探报告的基础上,从煤矿基本建设开始,直到闭坑为止的全部地质工作。 第四条煤矿地质工作应当坚持“综合勘查、科学分析、预测预报、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五条煤矿地质工作的主要任务包括: (一)研究煤矿地层、地质构造、煤层、煤质、瓦斯、水文地质和其他开采地质条件等地质特征及其变化规律,开展地质类型划分。 (二)查明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各种隐蔽致灾地质因素,做好相应的预测预报工作。 (三)进行地质补充调查与勘探、地质观测、资料编录和综合分析,提供煤矿建设和生产各个阶段所需要的地质资料,解决煤矿安全生产中的各种地质问题。 (四)估算和核实煤矿煤炭资源/ 储量以及煤矿瓦斯(煤层气)资源/ 储量,掌握资源/ 储量动态,为合理安排生产提供可靠依据。 (五)调查、研究煤矿含煤地层中共(伴)生矿产的赋存情况和开采

利用价值。 第六条煤矿企业及所属矿井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下同)具体负责煤矿地质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技术管理。 第七条煤矿企业及所属矿井应设立地测部门,配备所需的地质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仪器设备,建立健全煤矿地质工作规章制度。 煤矿地质类型为复杂或极复杂的煤矿企业及所属矿井,除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外,还应配备地质副总工程师。 地质副总工程师、地测部门负责人应由地质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第八条煤矿企业及所属矿井应组织或安排地质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或业务培训,每3 年至少进行1 次。 第九条煤矿企业及所属矿井应积极采用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和新装备,认真开展煤矿地质研究,不断提高煤矿地质工作的技术水平。 第二章煤矿地质类型划分及基础资料 第一节煤矿地质类型划分 第十条井工煤矿应根据地质构造复杂程度、煤层稳定程度、瓦斯类型、水文地质类型和其他开采地质条件进行类

煤矿地质测量图例规定1

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制定 煤矿地质测量图 技术管理规定 《煤矿地质测量图例》实施补充规定 煤炭工业出版社

关于印发《煤矿地质测量图技术管理规定》 和《<煤矿地质测量图例>实施补充规定》的通知 中煤总生字[1992]第15号 各直管公司、矿务局、各省(区)煤炭厅(公司)、北京矿务局: 现将《煤矿地质测量图技术管理规定》和《<煤矿地质测量图例>实施补充规定》印发给你们,请从即日起与《煤矿地质测量图例》一并执行。 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依据以上两个规定制定新图例的实施细则,并报各公司备案。确因地质采矿条件特殊,对新图例及两个规定的个别条款不能执行而需自定时,须经省级管理部门批准,报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备案。 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 1992年1月11日

目录 煤矿地质测量图技术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矿图的种类 (3) 第一节一般规定 (3) 第二节矿区(矿务局)必备的专用矿图 (4) 第三节生产(建设)矿井必备的基本矿图和专用矿图 (5) 第四节生产(建设)露天矿必备的矿图 (6) 第三章矿图的绘制 (8) 第一节基本要求 (8) 第二节图纸的材质及分幅 (8) 第三节矿图的精度 (9) 第四节矿图的绘制 (10) 第五节矿图的管理 (11) 第四章矿图的管理 (12) 第五章交换图 (13) 附录各矿图的绘制内容及注记要求 (14) 《煤矿地质测量图例》实施补充规定 第一章总则 (34) 第二章一般要求 (34) 第三章符号的绘制 (35) 第四章注记 (36) 第五章《煤矿地质测量图例》的补充规定及说明 (37)

煤矿地质测量图技术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煤矿地质测量图(以下简称矿图)是煤矿的重要技术基础资料,是地质测量工作的主要成果之一。为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技术标准,加强矿图技术管理工作,实现矿图标准化,更好地为煤矿生产、建设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本规定是依据国家有关的技术标准以及煤矿地质、测量的各种现行规程和各矿务局(矿)的实际情况制订的,是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所属各矿务局(矿)绘制矿图的技术依据。 第3条绘图工作的主要任务 1.汇集各种地质、测量的基础资料,编绘成各类矿图,为煤矿设计、建设、生产、安全等部门提供不同比例尺的图纸资料。 2.将生产,建设的进度和变化情况,及时填绘在图上,反映生产建设的真实面貌。 3.学习和研究绘图新技术、新工艺,不断提高绘图技术,以满足生产建设发展的需要。 第4条绘图工作必须在各级总工程师和地测负责人的领导下进行。各级领导应重视绘图工作,按质量标准化要求,配齐(足)绘图人员,设置通风、采光良好的绘图室,以保证绘图质量和绘图员的身体健康。 第5条绘图工作应由经过专门培训的、具备一定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绘图员要认真学习业务,掌握有关技术标准,严格按规范作业。 第二章矿图的种类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6条各煤矿(工程处)在生产和建设的各个阶段均应绘制完整的矿图,并随着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进行修改、补充和填绘。 第7条矿图根据其成图的工艺不同,分为原图、底图和蓝图(复印图)。

煤矿地质学

1煤矿地质学的概念,以及为什么要学习煤矿地质学:煤矿地质学是运用地质学的基本理论,研究和解决与煤矿设计、建设、生产有关的地质问题的一门地质学的分支学科。为什么要学习煤炭地质学:1.开采之前的地质工作不能满足开采需求;2.解决采煤问题中必备地质知识;3.采矿工程是一种技术性很强的综合性工作。 2.关于地球的物理性质与相关的各种异常 地球的物理性质主要包括密度、地压、重力、地磁与地热,一共5个,其中的还有一些相关的概念如下: 重力异常:由于地壳的物质成分和结构各处不同,使得引力和离心力发生变化,造成实测重力值与正常重力值有所差异,这种现象叫做重力异常。 地磁异常:埋藏着带有磁性的岩体或者矿体的地方,产生一个局部的附加磁场,使得该处的实测地磁要素值与理论上计算的正常值发生偏差,这种现象叫做地磁异常。 地磁场的三个要素:磁偏角、磁倾角与地磁场强度。 由地表向深部,低温特征有所不同,可以分为三层:变温层、恒温层、增温层。 地温梯度:又叫地热增温率,它指深度每下降100米,温度升高的度数,以℃/100m表示。地温级:又称为地热增温级,它指温度每升高一摄氏度,它所增加的深度值,以m/℃表示。 地温异常:不同地区的地温梯度和地温级都有差异,这主要取决于当地的地质构造条件、岩浆活动和掉下水的运动状况,以及岩石导热率等因素。通常将温度梯度不超过3℃/100m的地区称为地温正常区,超过3℃/100m的地区称为地温异常区。 3.地球的圈层构造:地球的内部圈层构造包括地壳、地幔和地核,进一步可以将地幔分为上地幔和下地幔,而地核可以分为外核与内核,地壳分为硅铝层(花岗岩质层)和硅镁层(玄武岩质层)。外部圈层构造为大气圈、水圈和生物圈。 4.地球的表面特征 陆地表面特征:陆地表面特征极为复杂,按照高低和起伏的情况,可以分为山地、丘陵、高原、平原、盆地、洼地等等,其中海拔高度100米以下的平原、低山和丘陵低于面积最大,占地球总表面积的20.8%。 海洋表面特征:根据起伏状况和海水深浅,将海底分为大路边缘、大洋盆地和洋中脊三个单元,其中大路边缘又可以分为大陆架、大陆坡和大陆基三部分。 5.地质作用与内外力地质作用:地质作用:促使地壳的物质成分、内部构造和地表形态等方面发生变化的作用称为地质作用,引起地质作用的动力称为地营力 依据地质作用的能源不同,地质作用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地球内部的能所产生的地质内营力(地质内动力)引起的,称为内力地质作用。另一类是由地球外部的能所产生的地质外营力(地质外动力)引起的,称为外力地质作用。 内力地质作用包括地壳运动、岩浆作用、变质作用和地震作用,地壳运动的基本形式有两种:垂直运动和水平运动。其中地震作用概念为地壳的局部快速颤动称为地震。地震类型按照震源深度可以分为浅源地震、中源地震和深源地震,按照成因可以分为火山地震、陷落地震和构造地震。外力地质所用包括风化作用、剥蚀作用、搬运作用、沉积作用、和固结成岩作用。(地震内容有待补充) 6.克拉克值与地壳元素组成 美国人克拉克于1889年,首先测定了地壳中各种化学元素的平均含量,他根据来自世界各地的5159个岩石样品的化学分析数据,求出了地壳深16km以内的50种元素的平均重量百分比,随后又经过许多有关学者不断地补充和修正,使其日臻完善,为了纪念克拉克的功绩,将个中国元素在地壳中的平均重量百分比,称为克拉克值。 地壳中主要元素含量右大到小分别为:O、Si、Al、Fe、Ca、Na、K、Mg、Ti、H 7.矿物相关概念与特性 矿物: 矿物是在地址作用下,由一种元素或者一种以上的元素化合在一起形成的具有一定化学成分、物理性质和形态特征的自然物质。它们是化学元素在地壳中存在的形式,也是组成岩石和矿石的物质基础。 晶体:具有一定的内部结构,其化学成分的质点(原子或离子)按一定方式规则排列,具有规则的几何外形的矿物。矿物的形态特征包括单体形态和结合体形态。 矿物的单体形态主要是指矿物的结晶习性和晶面条纹。根据矿物晶体在三维空间发育的程度不同,可以分为一向延伸(呈柱状和针状,如柱状的石长柱状的角闪石)、二向延展(呈片状和板状,如板状的石膏和片状的云母)和三向等长(呈粒状,如立方体状态的黄铁矿和岩盐)三类。 矿物的集合体形态:同种矿物的晶体颗粒或非晶体微粒的聚集。 矿物的物理性质性质主要包括矿物的光学性质、矿物的力学性质和其他性质三类。 其中矿物的光学性质是指矿物对光的吸收、折射和反射所产生的各种性质,其中包括颜色、条痕、光泽和透明度等。 矿物的颜色是由矿物对白光的各种波长的广播选择性吸收的结果根据成因不同,矿物颜色分为白色、它色和假色三种。 条痕是指矿物在无釉素瓷板上刻划后所保留的粉末颜色。 光泽是指矿物表面对光的反射程度,主要可以分为金属光泽、半金属光泽、金刚光泽、玻璃光泽,当矿物表面不平坦时候会产生一些比较特殊的光泽,包括油脂光泽、树脂光泽、丝绢光泽、蜡状光泽、土状光泽、珍珠

煤矿地质工作规定

一、填空题 1、2013年12月31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以安监总煤字()135号印发《煤矿地质工作规定》。自()年()月()日起执行。 2、煤矿地质工作是指在()的基础上,从煤矿()开始,直到()为止的全部地质工作。 3、煤矿地质工作应当坚持“()、()、()、()”的原则。 4、煤矿企业及所属矿井应积极采用()、()、()和(),认真开展煤矿地质研究,不断提高煤矿地质工作的技术水平。 5、煤矿企业及所属矿井应组织或安排地质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或业务培训,每()年至少进行()次。 6、井工煤矿应根据()、()、()、()和其他开采地质条件进行类型划分。 7、井工煤矿地质类型分为()、()、()和()4种类型。 8、煤层稳定性以()和()划分,采用()和()结合的方法确定。 9、薄煤层以()为主,()为辅;中厚及厚煤层以()为主,()为辅。 10、一个煤矿原则上只评定划分()地质类型,但在地质构造复杂程度、煤层稳定程度、瓦斯类型、水文地质类型和工程地质条件等有明显分区规律时,可分()、分()划分地质类型。煤矿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由()组织审定。 11、煤矿地质类型每()年应重新确定。当煤矿发生影响煤矿地质类型划分的突水和煤与瓦斯突出等地质条件变化时,煤矿应在()年内重新进行地质类型划分。 12、矿井地质勘探按其目的不同,分为()、(、()和()等四类。 13、矿井地质勘探应遵循()先于(),()先于(),()先于()和物、钻、巷探相结合的原则。 14、井工煤矿补充勘探工程布臵应坚持(),且与()工程结合。补充勘探钻孔应穿过最下部可采煤层底板至少()。 15、煤矿必须备齐()、()、()和()等地质资料。 16、煤矿还应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编制相关地质报告、图件和台账。报告、图件和台账都应()、(),内容(),每()对相关内容进行补充完善。图件的比例尺以满足工作需要为原则。 17、煤矿地质补充勘探工作应以查明()、()、()、()和()等为主要任务,满足工程设计和安全采掘(剥)要求。 18、煤矿地质补充勘探工程应遵循()、()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多用”,钻孔应兼顾()、()、()和()等多项任务。 19、观测描述断层,应围绕确定其()、()和()的力学属性来进行。 20、地质观测应做到()、()、(、()。 21、实测资料必须()、();预测资料必须(),并在实践中不断检验、修正和完善。 22、凡()、()和其它的穿层巷道揭露煤层的地点,均应做观测点进行观测。 23、描述地质现象,应做到()、()、()、()、()、()客观地反映地质现象的真实情况。 24、矿井充水的条件分析主要是对()和()的分析。 25、矿井充水的水源有()、()、()和()四种。 26、煤矿应结合实际情况开展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提出()报告,由煤矿()总工程师组织审定。 27、煤层顶底板特征观测包括:伪顶、直接顶、伪底和直接底的()、()、()、()及其()。必要时,测试岩石物理力学参数。 28、井下()观测、记录、描述的地质现象,必须于升井后()天内整理完毕,并反映在相关图件或台账、素描等地质文档中。对采掘(剥)工程布臵有影响或可能导致安全问题的(),应及时报告()总工程师。 29、煤矿地质综合分析必须以完整、准确的()为基础。

煤矿地质工作规定2014【新标准】

《规定》执行日期为2014年3月1日,原煤炭工业部1983年11月颁发的《露天煤矿地质规程》(试行)和1984年5月颁发的《矿井地质规程》(试行)同时废止。 煤矿地质工作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煤矿地质工作,查明隐蔽致灾地质因素,及时处理煤矿地质灾害,有效预防煤矿事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煤矿企业及所属矿井、有关单位的煤矿地质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煤矿地质工作是指在原勘探报告的基础上,从煤矿基本建设开始,直到闭坑为止的全部地质工作。 第四条煤矿地质工作应当坚持“综合勘查、科学分析、预测预报、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五条煤矿地质工作的主要任务包括: (一)研究煤矿地层、地质构造、煤层、煤质、瓦斯、水文地质和其他开采地质条件等地质特征及其变化规律,开展地质类型划分。 (二)查明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各种隐蔽致灾地质因素,做好相应的预测预报工作。 (三)进行地质补充调查与勘探、地质观测、资料编录和综合分析,提供煤矿建设和生产各个阶段所需要的地质资料,解决煤矿安全生产中的各种地质问题。 (四)估算和核实煤矿煤炭资源/储量以及煤矿瓦斯(煤层气)资源/储量,掌握资源/储量动态,为合理安排生产提

供可靠依据。 (五)调查、研究煤矿含煤地层中共(伴)生矿产的赋存情况和开采利用价值。 第六条煤矿企业及所属矿井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下同)具体负责煤矿地质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技术管理。 第七条煤矿企业及所属矿井应设立地测部门,配备所需的地质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仪器设备,建立健全煤矿地质工作规章制度。 煤矿地质类型为复杂或极复杂的煤矿企业及所属矿井,除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外,还应配备地质副总工程师。 地质副总工程师、地测部门负责人应由地质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第八条煤矿企业及所属矿井应组织或安排地质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或业务培训,每3年至少进行1次。 第九条煤矿企业及所属矿井应积极采用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和新装备,认真开展煤矿地质研究,不断提高煤矿地质工作的技术水平。 第二章煤矿地质类型划分及基础资料 第一节煤矿地质类型划分 第十条井工煤矿应根据地质构造复杂程度、煤层稳定程度、瓦斯类型、水文地质类型和其他开采地质条件进行类型划分。井工煤矿地质类型分为简单、中等、复杂和极复杂4种类型(表2-1)。

煤矿地质工作规定释义最新

Meikuang Dizhigongzuo Guiding Shiyi 煤矿地质工作规定释义 2014年7月22日

目录 前言 .......................................................................................................................................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煤矿地质类型划分及基础资料........................................ 第一节煤矿地质类型划分.................................................................. 第二节煤矿地质基础资料.................................................................. 第三章煤矿地质补充调查与勘探........................................... 第四章煤矿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 第五章煤矿地质观测与综合分析............................................ 第一节地质观测.......................................................................... 第二节资料编录.......................................................................... 第三节综合分析.......................................................................... 第四节地质预报......................................................................... 第六章煤矿建设阶段的地质工作............................................ 第一节开工前的地质工作.................................................................. 第二节施工中的地质工作.................................................................. 第三节建矿地质资料移交.................................................................. 第七章煤矿生产阶段的地质工作............................................ 第一节基本要求.......................................................................... 第二节采区掘进的地质工作................................................................ 第三节掘进和回采工作面的地质工作........................................................ 第四节煤矿水平延深的地质工作............................................................ 第五节露天煤矿的工程地质工作............................................................ 第八章煤矿闭坑阶段的地质工作............................................ 第九章煤矿地质信息化工作............................................... 第十章附则............................................................ 附录A 煤矿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编写提纲...................................... 附录B 煤矿(建矿、生产)地质报告编写提纲................................ 附录C 地质说明书编写的主要内容及要求.....................................

煤矿地质规程完整

煤矿地质规程(征求意见稿) 2013年2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煤矿地质基础资料及类型划分第一节煤矿地质基础资料 第二节煤矿地质类型划分 第三章煤矿地质补充调查与勘探 第四章煤矿地质观测与综合分析 第一节地质观测 第二节资料编录 第三节综合分析 第五章建矿阶段的地质工作 第一节开工前的地质工作 第二节施工中的地质工作 第三节建矿地质资料移交 第六章煤矿生产阶段的地质工作 第一节基本要求 第二节采区掘进的地质工作 第三节工作面掘进和回采的地质工作 第四节煤矿水平延深的地质工作 第五节露天矿的工程地质工作 第七章煤矿闭坑阶段的地质工作 第八章煤矿地质信息化工作 第九章附则

附录一建矿地质报告编写提纲 附录二生产地质报告编写提纲 附录三地质说明书编写要求 附录四煤矿水平延深补充勘探设计编写提纲 附录五煤矿水平延深补充勘探地质报告编写提纲附录六煤矿闭坑地质报告编写提纲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加强和规煤矿地质工作,提高煤矿安全高效开采的地质保障能力,有效预防煤矿事故,制定本规程。 第2条煤矿企业(矿井)、有关单位的煤矿地质工作,适用于本规程。 第3条煤矿地质工作是指从煤矿基本建设开始,直到闭坑为止的全部地质工作。 第4条煤矿地质工作应坚持“综合勘查、预测预报、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5条煤矿地质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研究煤矿地层、地质构造、煤层、煤质、瓦斯、水文地质、煤层顶底板、陷落柱、地温、地应力和边坡稳定性等地质特征及其变化规律,预先查明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各种地质因素,并做好相应的预测预报工作。 (二)进行地质补充调查与勘探、地质观测、资料编录和综合分析,提供煤矿生产和建设各个阶段所需要的地质资料,解决煤矿安全生产中的各种地质问题。 (三)计算和核实煤矿煤炭资源/储量以及煤层瓦斯(煤层气)资源/储量,掌握资源/储量动态状况,为合理安排生产提供可靠依据。 (四)调查、研究煤矿含煤地层中共(伴)生矿产的赋存情况和开采利用价值。 第6条煤矿企业(矿井)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具体负责煤矿地质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技术管理。

煤矿地质测量图例规定(全,特好)

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制定 煤矿地质测量图技术管理规定《煤矿地质测量图例》实施补充规定 煤炭工业出版社

关于印发《煤矿地质测量图技术管理规定》和《<煤矿地质测量图例>实施补充规定》的通知 中煤总生字[1992]第15号 各直管公司、矿务局、各省(区)煤炭厅(公司)、北京矿务局: 现将《煤矿地质测量图技术管理规定》和《<煤矿地质测量图例>实施补充规定》印发给你们,请从即日起与《煤矿地质测量图例》一并执行。 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依据以上两个规定制定新图例的实施细则,并报各公司备案。确因地质采矿条件特殊,对新图例及两个规定的个别条款不能执行而需自定时,须经省级管理部门批准,报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备案。 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 1992年1月11日

目录 煤矿地质测量图技术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矿图的种类 (3) 第一节一般规定 (3) 第二节矿区(矿务局)必备的专用矿图 (4) 第三节生产(建设)矿井必备的基本矿图和专用矿图 5 第四节生产(建设)露天矿必备的矿图 (6) 第三章矿图的绘制 (8) 第一节基本要求 (8) 第二节图纸的材质及分幅 (8) 第三节矿图的精度 (9) 第四节矿图的绘制 (10) 第五节矿图的管理 (11) 第四章矿图的管理 (12) 第五章交换图 (13) 附录各矿图的绘制内容及注记要求 (14)

《煤矿地质测量图例》实施补充规定 第一章总则 (34) 第二章一般要求 (34) 第三章符号的绘制 (35) 第四章注记 (36) 第五章《煤矿地质测量图例》的补充规定及说明 (37)

煤矿地质测量图技术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煤矿地质测量图(以下简称矿图)是煤矿的重要技术基础资料,是地质测量工作的主要成果之一。为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技术标准,加强矿图技术管理工作,实现矿图标准化,更好地为煤矿生产、建设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本规定是依据国家有关的技术标准以及煤矿地质、测量的各种现行规程和各矿务局(矿)的实际情况制订的,是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所属各矿务局(矿)绘制矿图的技术依据。 第3条绘图工作的主要任务 1.汇集各种地质、测量的基础资料,编绘成各类矿图,为煤矿设计、建设、生产、安全等部门提供不同比例尺的图纸资料。 2.将生产,建设的进度和变化情况,及时填绘在图上,反映生产建设的真实面貌。 3.学习和研究绘图新技术、新工艺,不断提高绘图技术,以满足生产建设发展的需要。 第4条绘图工作必须在各级总工程师和地测负责人的领导下进行。各级领导应重视绘图工作,按质量标准化要求,

地质预报编制细则-团体标准

ICS73.040 D09 团体标准 T/SXDZ 041—2020 煤矿地质预报编制细则 Detailed rules for the compilation of geological forecast for coal mines (征求意见稿) (本稿完成日期:2020年3月20日) 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山西省煤炭地质工程协会发布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基本规定 (1) 4 地质预报编写基本要求 (1) 附录A(规范性附录)地质预报编写提纲 (3)

前言 煤矿地质预报是矿井地质工作中一项重要工作,也是矿井安全生产中比较重要的工作环节。由于地质预报工作难度较大、准确率较低、制约因素多,往往导致地质预报成果的准确率难以保证。针对此类问题,煤矿企业要安全生产必须建立健全地质保障长效机制,加强对地质预报的建设,确保地质灾害防患于未然。近年来,山西省各大煤炭集团在生产实践中,已经建立了完善的煤炭地质保障长效机制,并且依据国家相关规程规范,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了一系列有关煤矿地质预报的管理文件及企业标准。同时一些国内及省内的知名技术服务单位为了完成山西煤矿的技术服务业务与相关煤炭企业协同完成了一些技术管理成果。 为了更好地帮助省内煤炭地质技术力量较薄弱的单位提升煤矿地质工作水平和技术水平,使得煤矿地质工作更有效地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山西省煤炭地质工程协会组织相关企业及专家依据山西省各大煤炭集团及相关企业有关煤矿地质工作的一些管理文件、企业标准、经验总结,按照国家团体标准的编制要求,将一些针对性强、经过多数煤矿技术人员验证有可操作性、煤矿地质工作普遍适用、工作方法可重复的一些管理文件、企业标准、经验总结,汇总编辑成为协会团体标准,便于推荐给相关单位参考使用。 本标准附录A《煤矿地质预报编写提纲》是标准的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山西省煤炭地质工程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编单位: 本标准参编单位: 木标准主要起草人员: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 本标准为首次制定。

矿井地质工作管理规定

矿井地质工作管理规定 一、观测记录必须在施工现场进行,并记录在专门的地质观测记录本上,不准弄虚作假。 二、描述地质现象,应做到内容完整、数据准确、图文结合、重点突出,客观地反映地质现象的真实情况。 三、对岩石巷道的观测要及时,做到不漏层、不漏构造,两次观测的间距不大于10米;锚喷巷道规定1-2天观测一次,观测的位置必须从测点开始丈量。 四、岩石巷道要每10米测绘一个迎头断面,两个断面间要连续追踪绘成地质剖面图,并要测量巷道的方向、坡度和规格。 五、对煤层巷道的观测,煤厚较稳定、构造较简单的煤层,两次观测的间距不大于15米;煤厚不稳定,构造复杂的煤层,两次观测间距不大于5米,观测点的位置必须从测点开始丈量。 六、每次观测的结果必须绘制迎头地质断面,两个断面间要连续追踪绘成地质剖面图,要测量巷道的方向、坡度和规格,并标在剖面图上。 七、当巷道不能揭露煤层全厚以及因地质原因或人为因素造成撇顶、底煤时,要求每隔10-15米探查一次全煤厚,把煤厚点绘到剖面图上,并用虚线连接出煤层形态。 八、对工作面的地质观测。工作面每推进10-20米,要进行一次观测。不能采全高的工作面,必须探清煤厚,规定沿走向10米一条线,线上倾斜方向10米一个煤厚点,并填绘在采区地质图或储量

计算图上。 九、在地质工作正常的运行过程中,要做好地质方面的预报工作,要求做到预报及时、措施有效、单位落实。以提高质量和兑现率,防止发生差错和事故。 十、掘进地质预报,要在开拓区域、采区地质说明书的基础上,针对巷道掘进中可能出现的地质问题,预报前方地质变化的位置、性质、规模、发展趋势以及对巷道施工影响程度等。 十一、回采地质预报,要在回采地质说明书的基础上,对某些有可能影响回采的地质问题,在回采中边收集资料、边分析研究、边预报前方的地质变化、发展趋势和影响生产程度等。 十二、瓦斯地质预报是在巷道掘进时,对巷道前方的有可能出现的瓦斯和煤尘的涌出进行预报。 十三、回采工作面采后总结必须在工作面采完后一个月内完成;采区总结必须在采区结束后二个月内完成。要求做到准确、详细、完整。 十四、对“三书”的编写要及时、详细,不准滞后。 十五、切实做好水文地质工作,井下涌水量要定点、定时观测,及时分析其变化情况,“水害”预报必须及时,并下发到有关单位,做好预防措施。 十六、对预计有水患的区域,防治水工程要有方案设计、施工设计,并按规定程序审批。工作结束后要有总结报告。 十七、坚持“有疑必探”的原则,凡对不清楚或有怀疑的地段,

煤矿地质观测工操作规程(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煤矿地质观测工操作规程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8461-34 煤矿地质观测工操作规程(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适用范围 第1条本操作规程适用基本建设、生产矿井的地质观测工作。 二、上岗条件 第2条矿井地质观测必须由具有一定专业技术职称,并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的人员担任。 第3条掌握矿井地质观测、试验仪表和器具的使用方法,定期检校、保养和使用制度。 三、安全规定 第4条严格遵守《测绘法》,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地质规程》(试行)中各项技术要求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操作,汇总测量资料。 第5条地质观测应做到及时、完整、统一。 1.观测记录必须在现场进行,并记录在专门的地

质观测记录簿上;记录簿应统一编号,妥善保存。 2.描述地质现象,应做到内容完整、重点突出,客观地反映地质现象的真实情况。 3.每次观测必须记录观测的时间、地点、位置和观测者的姓名;原始记录必须采用铅笔或碳素钢笔记录,严禁采用圆珠笔记录。 4.矿井地质观测要把现场和室内,宏观和微观观测结合起来。 5.地质记录簿中描述的地质观测资料,必须在上井后2天内整理完毕,并编绘出正式的井巷素描图或素描卡片。 6.对采掘工程的布置和调整有影响的地质资料,要及时填绘在有关的生产用图上。 第6条严禁在地质观测、资料汇总、统计工作中弄虚作假。 四、观测准备 第7条地质观测人员应根据工作面的位置、进度及相邻区的地质资料等情况,确定观测的内容、目的

煤矿地质测量工作暂行规定实施细则.

《煤矿地质测量工作暂行规定》 实施细则 二零一三年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组织机构 (4) 第三章职责范围 (5) 第四章管理制度 (8) 第五章业务联系 (9) 第六章科学研究 (12)

第一章总则 第1条地质测量工作是煤矿生产建设的一项重要的技术基础工作,也是煤矿生产和建设的组成部分。为了加强我矿地质测量工作,严格技术管理,充分发挥其“尖兵”和“眼睛”的作用,更好的贯彻执行《煤矿地质测量工作暂行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2条煤矿地质测量工作,必须在矿长和总工程师的直接领导下进行。生产、安监等分管领导都必须把地质测量工作纳入重要议程,经常指导、督促、检查,并在人、财、物上给予必要的保证,使地质测量工作能正常进行。 第3条地质测量工作必须坚持为生产服务的方向,积极主动的了解生产情况,结合煤矿各阶段的重点工作,有针对性的解决生产中的有关地质测量问题。地质测量工作必须根据煤矿当前生产和长远发展的需要有计划的进行。 第4条地质测量工作的基本任务: 一、煤矿生产不同阶段的需要,提供有关各种地质测量资料,为煤矿正常生产当好参谋。 二、及时解决和预报生产中遇到的地质问题,测量井巷施工的位置和方向,指导生产、施工按设计要求正常进行。

三、在本矿区内寻找煤炭资源,增加可采储量,保证矿井正常生产和改扩建有可靠的物质基础。 四、对煤炭资源的合理开采和井巷施工进行业务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5条地测工作是一项技术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它具有施工生产和技术管理的双重职能。为加强对地测工作的管理和正常的业务指导,矿井应设置相应的地质测量机构或制定专人负责地质测量工作。 第6条当前矿井设置有地测副总工程师,作为总工程师的助手主管地质测量工作。 第7条矿井配备地质测量人员应考虑以下原则: 一、地质、测量、钻探专业的技术人员应配齐、配够; 二、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程度属中等以上的矿,要配专职的水文地质人员; 三、要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储量管理人员和制、绘图人员; 四、各矿配备各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由各矿务局根据本规定要求和矿井地质条件、井型大小、井田范围等,制定细

矿井开拓与生产系统-煤矿地质基本知识(标准版)

矿井开拓与生产系统-煤矿地质基本知识(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783

矿井开拓与生产系统-煤矿地质基本知识 (标准版) 说明:安全管理是企业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门综合性的系统科学。安全管理的对象是生产中一切人、物、环境的状态管理与控制,安全管理是一种动态管理。可以下载修改后或直接打印使用(使用前请详细阅读内容是否合适)。 一、煤层的形成与赋存特征 1.煤层的形成 在成煤的古地质年代,大量的植物死亡后,堆积在停滞水体中的植物遗体经泥炭化作用,转变成泥炭或腐泥;泥炭或腐泥被埋藏后,由于盆地基底下降而沉埋至地下深部,经成岩作用而转变成褐煤;温度和压力逐渐增高,再经变质作用后转变成烟煤至无烟煤。 2.煤层的形态与结构 煤在地下通常是呈层状埋藏的,煤层在空间的展布特征,称为煤层形态。根据煤层在空间的连续情况,可分为层状、似层状、不

规则状、马尾状等煤层形态。煤层结构是指煤层中夹矸的数量和分布特征。按是否含有夹矸层,常将煤层分为以下2种: (1)简单结构煤层,是指不含夹矸的煤层。 (2)复杂结构煤层,是指含有夹矸的煤层。 3.煤层的顶板与底板 (1)顶板。正常层序的含煤地层中覆盖在煤层上面的岩层称为顶板。根据岩层相对于煤层的位置和垮落性能、强度等特征的不同,顶板可分为伪顶、直接顶和基本顶3种如图3-3所示。在采煤过程中,直接顶是顶板管理的重要部位。 伪顶是指位于煤层之上,随采随落的极不稳定岩层。其厚度一般在0.5m以下,多由页岩、碳质页岩组成,不易支护。 直接顶是指位于煤层或伪顶之上,具有一定的稳定性,移架或回柱后能自行垮落的岩层。其厚度一般为1~2m,多由页岩、泥岩、粉砂岩及少量的石灰岩组成。 基本顶是指位于直接顶或煤层之上,通常厚度及岩石强度较大且难以垮落的岩层。基本顶一般只发生缓慢下沉,在采空区上方悬

《煤矿地质工作规定》考试题

《煤矿地质工作规定》考试试卷 单位:姓名:得分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55分) 1.《煤矿地质工作规定》自年月日开始执行,《煤矿地质工作规定》共章条。 2、煤矿地质工作应当坚持“、、、”的原则。 3、煤矿企业及所属具体负责煤矿地质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技术管理。 4、煤矿企业及所属矿井应设立,配备所需的技术人员和仪器设备,建立健全煤矿地质工作规章制度。 5、煤矿企业及所属矿井应组织或安排地质技术人员接受 培训,每3年至少进行1次。 6、在建矿和生产过程中,构造、煤层、瓦斯、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等条件时,应进行地质补充调查与勘探。 7、原勘探程度不足,或遗留有瓦斯地质、水文地质或重大工程地质等问题,应。 8、煤矿地质补充勘探工程应遵循、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一孔多用”,钻孔应兼顾、、水文地质和等多项任务。 9、井工煤矿补充勘探工程布臵应坚持井上下结合,且与井巷设计工程结合。勘探线原则上应煤层走向布设。补充勘探钻孔应穿过最下部可采煤层底板至少米。

10、煤矿地质补充勘探应由煤矿企业组织实施,由具有的单位承担,现场工程结束后个月内提交补充地质勘探报告。 11、煤矿隐蔽致灾地质因素采空区普查,应采用调查访问、物探、化探和钻探等方法进行,查明、、、、和等。应将采空区相关信息标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和矿井充水性图上,建立煤矿和周边采空区相关资料台账。 12、煤矿隐蔽致灾地质因素导水裂缝带普查,应采用、 等方法确定矿井导水裂缝带高度,合理留设防隔水煤(岩)柱。 13、《煤矿地质工作规定》地质观测应做到、、 、。 14、地质观测与描述应做到内容完整、数据准确、表达确切、重点突出、、,客观地反映地质现象的。 15、井巷均应逐层观测其揭露岩层的特征、厚度及产状等,煤层、顶底板及标志层应重点观测,同时对井巷施工中的、冒顶、片帮、等情况进行观测。 16、沉积岩观测黏土岩应描述其,及页理特征,,,,可塑性,吸水软化或膨胀特点,黏结性,所含化石及其保存完整程度,结核与包裹体的情况等。 17、断层应观测、,和擦痕的侧伏角。 18、井下(现场)观测、记录、描述的地质现象,必须于升井后内整理完毕,并反映在。 19、岩巷素描图的基本要求:构造复杂程度为简单、中等或岩巷沿同一层位掘进时,每隔编录一个迎头断面,遇地质构造时;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