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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水电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水电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水电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7 工程进度控制

7.1 工程进度控制的主要任务

7.1.1 工程招标阶段

1 协助业主审查工程承建合同文件中涉及工程进度的条款;

2 协助业主审议工程投标书中涉及工程进度的文件并提出审议意见。

7.1.2 工程施工阶段

1 协助业主编制工程控制性总进度计划;

2 审查承建单位报送的施工进度计划;

3 对工程进展及进度实施过程进行控制;

4 按合同文件规定受理承建单位申报的工程延期索赔申请;

5 向业主提供关于施工进度的建议及分析报告;

6 依据工程建设监理合同规定,向业主编报工程进度表报。

工程进度控制程序框图见附录A中图A5。

7.2 控制性总进度计划

7.2.1 控制性总进度计划编制的依据

控制性总进度计划依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所确定的合同工期总目标、工程阶段目标、承建单位应具备的施工水平与能力、施工布置、施工方案、施工资源配置、设计文件、工程设备加工订货周期、现场施工条件以及业主提供条件等各项条件和要求进行编制。

7.2.2控制性总进度计划编制

监理机构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协助业主完成控制性总进度计划编制。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机构就结合施工进度和实际施工条件,并以实现合同

工期的有效控制为目标,随工程施工进展对控制性总进度计划不断予以优化、调整和完善。

7.2.3 控制性总进度计划的作用

控制性总进度计划报经业主审定后,将作为审查承建单位施工总进度计划、制定业主资源供应计划以及对合同工程项目施工进度实施控制的基础性文件。

7.3施工进度计划

7.3.1施工进度计划编制要求

工程项目或单项工程开工前,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随同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措施计划,或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随工程项目施工进展,向监理机构报送施工进度计划。

其主要内容应包括:

1申报开工或施工进展虽的工程项目概述;

2 采用的主要施工机械台班或台时生产定额指标分析;

3 重要工序或控制工序作业循环时间分析;

4 带逻辑关系的施工进度计划横道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合同报价工程量,累计完成工程量,作业时段计划完成工程量以及主要分项工程分月或分旬施工强度);

5 关键路线网络进度分析;

6 已完成的施工进度形象及下期计划完成的控制性施工进度形象;

7 工程设备的安装、交货时间和使用要求;

8 主要材料消耗情况及消耗定额指标分析;

9 已投入及计划投入的施工资源(机械设备、技术工种劳力、主要材

料等)配置计划;

10 施工进度计划控制措施;

11 累计合同价款结算情况及下期预计完成的合同支付额;

12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或需要报送的材料。

7.3.2 施工进度计划的审批

施工进度计划是监理机构批准工程开工的重要依据。监理机构应在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的批准期限内,完成对承建单位报送的施工进度计划的审批。

审批程序包括:

1 通过对施工进度计划的审阅,提出预审意见;

2 必要时召集施工进度计划审查会议,约请业主、设计各方听取承建单位的汇报,并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研究和澄清;

3 针对存在的缺陷与问题,与承建单位进行讨论和协商,并提出调整与修改意见;

4 批准承建单位调整与修改后的施工进度计划。

7.3.3 施工进度计划审查的主要内容

监理机构应以控制性总进度计划为依据,对施工进度计划报告进行认真的查阅和审议。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 施工布置、施工组织、施工方案与施工技术措施对工程质量、合同工期与合同支付目标控制的影响;

2 施工进度计划对实现合同工期和阶段性工期目标的响应性与符合性;

3 重要工程项目的进展及各施工环节逻辑关系的合理性;

4 关键线路安排的合理性;

5 施工资源(包括技术工人组合、施工设备、施工供料与供应条件等)投入的保障及其合理性;

6 对业主提供条件(包括设计供图、工程用地、主材供应、工程设备交货、资金支付等)要求的保障及其合理性;

7 其他应审查的内容。

7.3.4 业主的批准

当施工进度计划涉及到对合同工期控制目标的调整或合同商务条件的变化、或可能导致业主支付能力不足等情况时,监理机构在作出批准前应事先得到业主的批准。

7.3.5 监理机构的批准

监理机构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以合同规定的程序与方式,对承建单位报送的施工进度计划提出明确的审批意见。

对于必须报批的进度文件,若承建单位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未收到监理机构的审批意见,可视为已报经批准。

7.3.6 合同责任

监理机构对施工进度计划的审查和批准,不减免工程承建单位对合同工期应承担的义务和合同责任。

7.4 施工过程进度控制

7.4.1 施工进展的检查与协调

1 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依据承建合同文件规定的合同总工期目标、阶段性工期控制目标和报经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安排施工进展,确保施工资源投入,做好施工组织与准备,做到按章作业、均衡施工、文明

施工,避免出现突击抢工、赶工局面;

2 监理机构应督促工程承建单位建立工程进度管理机构,设立进度管理工程师,做好生产调度、施工进度安排与调整等各项工作,切实做到以安全施工促工程进展,以工程质量促施工进度,确保合同工期的按期实现;

3 监理机构应密切注意施工进度,控制关键路线项目各重要事件的发展。随施工进展,逐旬、逐月检查施工准备、施工条件和工程进度计划的实施情况,及时发现、协调和解决影响工程进展的外部条件和干扰因素,促进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7.4.2 加速施工指令

由于承建单位的责任或原因造成施工进度严重拖延,致使工程进展可能影响到合同工期目标的按期实现,或业主为提前实现合同工期目标而要求承建单位加快施工进度,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发出要求承建单位加快工程进展或加速施工的指令,督促承建单位作出调整安排、编报赶工措施报告,报送监理机构批准,并督促其执行。

7.4.3工程进度计划调整

由于各种原因,致使施工进度计划在执行中必须进行实质性修改时,承建单位应提出修改的详细说明,并按工程承建合同规定的期限事先提出修改的施工进度计划报送监理机构批准。

必要时,监理机构也可以按合同文件规定,直接向承建单位提出修改指示,要求承建单位修改、调整施工进度计划并报监理机构批准。

7.4.4 施工进度控制记录

监理机构应编制和建立用于工程进度控制和施工进展记录的各种图表,以随时对工程进度进行分析和评价,并作为进度控制和合同工期管理的依

据。

7.4.5 施工进度报告编制要求

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按工程承建合同规定的期限,向监理机构递交当月、当季、当年施工进展报告,其主要内容应包括:

1 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包括监建工程)本期完成工程量累计完成工程量;

2 主要物资材料的实际进货、消耗和储存情况;

3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进场,以及现有施工机械设备维护和使用情况;

4 施工现场各类人员的数量;

5 已完成工程的形象进度;

6 记述已经延误或可能延误施工进度的影响因素和克服这些因素以重新达到预定计划进度所采取的措施;

7 水文、气象等资料;

8 记述意外事项,如质量问题、安全事故、停工及复工等情况;

9 其他需要申报或说明的事项。

7.4.6 工程暂停期间的照管与复工

工程施工暂停后,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在妥善保护、照管工程和提供安全保障的同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停工因素的影响,创造早日复工条件。

当工程具备复工条件时,监理机构应立即向承建单位发出复工通知,并督促承建单位在延长工通知送达后及时复工。

8 施工安全与环境保护

8.1 施工安全监督

8.1.1 工程承建单位的安全组织

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机构应要求承建单位按承建合同文件规定,建立施工安全管理机构和施工安全保障体系。同时,监理机构还应督促承建单位,设立专职施工安全管理人员以全部工作时间用于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检查、指导和管理,并及时向监理机构反馈施工作业中的安全事项。

8.1.2 监理机构的安全监督

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文件规定,建立施工安全监理制度,制定施工安全控制措施。必要时,监理机构还应设置安全监理工程师,以加强对施工安全作业行为进行检查、指导与监督。

8.1.3 施工安全措施计划审批

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机构应要求承建单位按国家或国家部门善于施工安全的有关法令、法规和承建合同文件规定,编制施工安全措施和施工作业防护规程手册,报送监理机构审批和备存。

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机构还应对承建单位安全作业措施和安全防护规程手册的学习、培训及施工安全教育情况进行检查。

8.1.4 施工安全检查

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与此同时,还应派遣人员(包括施工安全监理人员)加强对高空、地下、高压以及其他安全事故多发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和施工环节的施工安全进行检查和监督。

8.1.5安全事故处理

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和业主授权,参加施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8.1.6 防洪度汛措施检查

每年汛前,监理机构应协助业主审查设计单位制订的防洪度汛方案和工程承建单位编写的防洪度汛措施,协助业主组织安全度汛大检查。监理机构应及时掌握汛期水文、气象预报,协助业主做好安全度汛和防汛防灾工作。

8.2 施工环境保护

8.2.1 施工环境保护措施

在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编制施工环境管理和保护措施,并在报送监理机构批准后严格实施。8.2.2施工场地环境保护

施工过程中,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做好施工区界限之外的植物、生物和建筑物保护并使其维持原状。

对施工活动界限之内的场地,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对施工环境的破坏。

8.2.3 施工弃渣、弃水管理

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将工程施工弃渣、废渣、废料以及生产和生活垃圾运至指定地点,并按合同要求进行处理。

施工用水应尽量循环利用。必须排放的施工弃水、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以及施工粉尘、废气、废油等,均应按合同规定进行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准予以排放。

8.2.4 施工噪声

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对施工过程以及

施工附属企业中噪声严重的施工设备和设施进行消音、隔音处理,或按监理机构指示,控制噪声时段和范围,并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噪声防护。

8.2.5 场地管理与清理

进入现场的材料、设备必须放置有序,防止任意堆放的器材杂物阻塞工作场地周围的通道和影响环境。

工程完工后,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拆除业主不再需要保留的施工临时设施,清理场地,恢复植被和绿化。

建设工程施工监理规范(GB-)

建设工程监理规 GB50319-2000 第1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提高建设工程监理水平,规建设工程监理行为,编制本规。 第1.0.2条本规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和制造的监理工作。第1.0.3条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前,监理单位必须与建设单位签订书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合同中应包括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进行全面控制和管理的条款。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与建设工程合同有关的联系活动应通过监理单位进行。 第1.0.4条建设工程监理应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第1.0.5条监理单位应公正、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工作,维护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 第1.0.6条建设工程监理除应符合本规外,还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规的规定。 第2章术语 项目监理机构监理单位派驻工程项目负责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的组织机构。 监理工程师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由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委托监理合同的履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经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意,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代表总监理工程师行使其部分职责和权力的项目监理机构中的监理工程师。 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项目监理岗位职责分工和总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负责实施某一专业或某一面的监理工作,具有相应监理文件签发权的监理工程师。 监理员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具有同类工程相关专业知识,从事具体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监理规划在总监理工程师的主持下编制、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用来指导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监理实施细则根据监理规划,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针对工程项目中某一专业或某一面监理工作的操作性文件。 工地例会由项目监理机构主持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针对工程质量、造价、进啡、合同管理等事宜定期召开的,由有关单位参加的会议。 工程变更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对部分或全部工程在材料、工艺、功能、构造、尺寸、技术指标、工程数量及施工法等面做出的改变。 工程计量根据设计文件及承包合同中关于工程量计算的规定,项目监理机构对承包单位申报的已完成工程的工程量进行的核验。 见证由监理人员现场监督某工序全过程完成情况的活动。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规范(正文)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 1 总则…………………………………………………………… 2术语…………………………………………………………… 3监理组织及监理人员………………………………………… 3.1监理单位…………………………………………………… 3.2监理机构…………………………………………………… 3.3监理人员…………………………………………………… 4施工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4.1基本工作程序……………………………………………… 4.2主要工作方法……………………………………………… 4.3主要工作制度……………………………………………… 5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5.1监理机构的准备工作 (4) 5.2施工准备的监理工作……………………………………… 6施工实施阶段的监理工作…………………………………… 6.1开工条件的控制…………………………………………… 6.2工程质量控制……………………………………………… 6.3工程进度控制……………………………………………… 6.4工程投资控制……………………………………………… 6.5施工安全与环境保护……………………………………… 6.6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 6.7信息管理………………………………………………… 6.8工程验收与移交…………………………………………… 7保修期的监理工作…………………………………………… 7.1保修期的起算、延长和终止………………………………… 7.2保修期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附录A监理规划编写要点及主要内容……………………… 附录B监理实施细则编写要点及主要内容………………… 附录C施工监理主要工作程序框图………………………… 附录D监理报告编写要求及主要内容…………………… 附录E施工监理工作常用表格……………………………… 标准用词说明…………………………………………………… 条文说明………………………………………………………… 1 总则 1.0.1 为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施工监理活动的管理,保证监理工作质量,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

水电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及其应用培训文件

水电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及其应用 第一节概 述 第二节水电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三操纵” 第三节施工安全与环境爱 护 第四节水电水利工程施工合同商务治理 第五节工程信息治 理 第六节监理协 调

第七节合同工程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 第一节概述 一、水电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编制背景 水电水利工程监理的起步可追溯到八十年代初期。国家开始进行工程建设体制改革,水电行业治理部门首先在云南鲁布革水电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中,试行“业主负责制、建设监理制、招投标制及合同治理制”。此后,国家电力部在总结云南鲁布革工程建设体制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将工程监理制度逐步在大型水电工程建设项目中推行开来。 1989年以后,国家及其建设部陆续颁布了一系列关于工程项目建设治理方面的条例和部门规章,国家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依照国家及其建设部有关工程项目建设治理的行政法规和部门

规章,相应制定了一系列适合水电工程行业特点的工程项目建设治理方法和规定。但水电工程监理单位仍缺乏一本既体现国家工程监理政策,法规,又能结合水电工程行业特点和水电工程监理实际,具有政策性、法规性、科学性、技术性及操作性的施工监理规范。 1997年,依据国家电力公司水电及新能源部托付,在中国建设监理协会水电建设监理分会组织下,在收集全国水电工程监理材料、经验和意见的基础上,由国家电力公司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长江水利委员会建设工程监理中心起草编写,水电监理分会组织全国有经验的水电工程监理专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水电工程监理实际,历经两年的反复讨论、修改,编制了一部比较完整的《水电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2000年,《水电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作为国家电力行业标准颁发实行。 二、水电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内容简介 《水电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涵盖了水电水利工程施工时期施工质量、工程进度、合同费用支付三项合同目标操纵,施工安全、施工环境爱护两项合同目标监督,工程信息、合同商务两

2017水利工程监理规范全套表格模板

2014版水利(SL288-2014)施工监理工作最新常用表格 附录E 施工监理工作常用表格 E.1 表格说明 E.1.1 表格可分为以下两种类型: 1 承包人用表。以CB××表示。 2 监理机构用表。以JL××表示。 E.1.2 表的标题(表名)应采用如下格式: 注2:“施工放样报验单”——表格名称。 注3:“承包[ ]放样号”——表格编号。其中①“承包”:指该表以承包人为填表人,当填表人为监理机构时,即以“监理”代之。②当监理工程围包括两个以上承包人时,为区分不同承包人的用表,“承包”可用其简称表示。③[ ]:年份,[2003]表示2003年的表格。④“放样”:表格的使用性质,即用于“放样”工作。⑤“号”:一般为3位数的流水号。 2014年承包人向监理机构报送的第3次放样报表可表示 如承包人简称为“华安”,则 E.2 表格使用说明 E.2.1 监理机构可根据施工项目的规模和复杂程度,采用其中的部分或全部表格;如果表格不能满足工程实际需要时,可调整或增加表格。 E.2.2 各表格脚注中所列单位和份数为基本单位和推荐份数,工作中应根据具体情况和要求予以具体指定各类表格的报送单位和份数。 E.2.3 相关单位都应明确文件的签收人。

E.2.4 “CB01 施工技术方案申报表”可用于承包人向监理机构申报关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专项施工方案、度汛方案、灾害应急预案、施工工艺试验方案、专项检查试验方案、工程测量施测方案、工程放样计划和方案、变更实施方案等需报请监理机构批准的方案。 E.2.5 承包人的施工质量检验月汇总表、工程事故月报表除作为施工月报附表外,还应按有关要求另行单独填报。 E.2.6 表格中凡属部门负责人签名的,项目经理都可签署;凡属监理工程师签名的,总监理工程师都可签署。表格中签名栏为“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可根据工程特点和管理要求视具体授权情况由相应人员签署。 E.2.7 监理用表中的合同名称和合同编号指所监理的施工合同名称和编号。 E.3 施工监理工作常用表格目录 E.3.2 监理机构常用表格目录见表E.3.2 表E.3.2 监理机构常用表格目录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 1 总则 1.0.1 为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施工监理活动的管理,保证监理工作质量,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用于我国境内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监理,小型水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监理可参照执行。 1.0.3 监理单位应按照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资格等级和业务范围承担监理业务,并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1.0.4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应按有关规定择优选择监理单位。 1.0.5 监理单位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独立、公正、公平、诚信、科学地开展监理工作,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职责。 1.0.6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应以合同管理为中心,有效控制工程建设项目质量、投资、进度等目标,加强信息管理,并协调建设各方之间的关系。1.0.7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应以下列文件为依据: 1 国家和水利部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 水利行业工程建设有关技术标准及其强制性条文。 3 经批准的工程式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4 监理合同、施工合同等合同文件。 1.0.8 监理单位为实施施工监理而进行的审核、核查、检验、认可与批准,并不免除或减轻责任方应承担的责任。 1.0.9 监理单位应积极采用先进的项目管理技术和手段实施监理工作。1.0.10 监理单位的合理化建议或高效工作使工程建设项目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监理单位可按有关规定或监理合同约定,获得相应的奖励。 因监理单位的直接原因致使工程项目遭受了直接损失,监理单位应按有关规定或监理合同约定予以相应的赔偿。 2术语 2.0.1 水利工程 防洪、除涝、灌溉、发电、供水、围垦、水土保持、移民、水资源保护等工程(包括新建、扩建、改建、加固、修复)及其配套和附属工程的统称。 2.0.2 监理单位 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资格等级证书,并与发包人签订了监理合同,提供监理服务的单位。 2.0.3 发包人 承担工程项目直接建设管理责任,委托监理业务的法人或其合法代表人。2.0.4 承包人 与发包人签订了施工合同,实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保修的企法人或其合法代表人。 2.0.5 施工监理 监理机构依据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保修实施的监理。 2.0.6 监理机构 监理单位依据监理合同派驻工程现场,由监理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组成,全面履行监理合同的机构。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 (1)

2013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2014年3月1日起实施) 1 总则 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行为,提高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水平,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 1.0.3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并以书面形式与工程监理单位订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合同中应包括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服务期限和酬金,以及双方的义务、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 在订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时,建设单位将勘察、设计、保修阶段等相关服务一并委托的,应在合同中明确相关服务的工作范围、内容、服务期限和酬金等相关条款。 1.0.4 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将工程监理单位的名称,监理的范围、内容和权限及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 1.0.5 在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范围内,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涉及施工合同的联系活动,应通过工程监理单位进行。 1.0.6 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应遵循以下主要依据: 1、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 3、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其他合同文件。 1.0.7 建设工程监理应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1.0.8 建设工程监理宜实施信息化管理。 1.0.9 工程监理单位应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 1.0.10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工程监理单位 依法成立并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的服务机构。 2.0.2 建设工程监理 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2.0.3 相关服务 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按照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 2.0.4 项目监理机构 工程监理单位派驻工程负责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组织机构。 2.0.5 注册监理工程师 取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等活动的人员。 2.0.6 总监理工程师 由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负责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2.0.7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经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意,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代表总监理工程师行使其部分职责和权力,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 2.0.8 专业监理工程师 由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负责实施某一专业或某一岗位的监理工作,有相应监理文件签发权,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年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附录E 施工监理工作常用表格 E.1 表格说明 E.1.1 表格可分为以下二种类型: 1 承包人用表。以CB××表示。 2 监理机构用表。以JL××表示。 E.1.2 表头应采用如下格式: 注1:“CB11”——表格类型及序号。 注2:“施工放样报验单”——表格名称。 注3:“承包[ ]放样号”——表格编号。其中①“承包”:指该表以承包人为填表人,当填表人为监理机构时,即以“监理”代之。②当监理工程范围包括两个以上承包人时,为区分不同承包人的用表,“承包”可用其简称表示。③[ ]:年份,[2003]表示2003年的表格。④“放样”:表格的使用性质,即用于“放样”工作。⑤“号”:一般为3位数的流水号。 如承包人简称为“华安”,则2003年承包人向监理机构报送的第3次放样报表可表示为: E.2 表格使用说明 E.2.1 监理机构可根据施工项目的规模和复杂程度,采用其中的部分或全部表格;如果表格种类不能满足工程实际需要时,可调整或增加表格。 E.2.2 各表格脚注中所列单位和份数为基本单位和最少份数,工作中应根据具体情况和要求予以具体指定各类表格的报送单位和份数。 E.2.3 相关单位都应明确文件的签收人。 E.2.4 “CB01 施工技术方案申报表”可用于承包人向监理机构申报关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安全方案、施工工艺、专项试验计划等。 E.2.5 承包人的施工质量检验月汇总表、工程事故月报表除作为施工月报附表外,还应按有关要求另行单独填报。

E.2.6 表格中凡属部门负责人签名的,项目经理都可签署;凡属监理工程师签名的,总监都可以签署;表格中签名栏为“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可根据工程特点和管理要求视具体授权情况由相应人员签署。 E.2.7 监理用表中的合同名称和合同编号指所监理的施工合同名称和编号。 E.3 施工监理工作常用表格目录 E.3.1 承包人用表目录 表E.3.1 承包人用表目录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报告57325

淮阳县2011-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结余资金项目 建 设 监 理 工 作 报 告 编制单位: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六年七月

目录 一、工程概况 1.1 工程简介 1.2 工程总体布置 二、监理规划 2.1 监理机构及人员组成 2.2 本单位工程监理工作的主要依据 2.3 监理工作目标 2.4 监理工作职责 2.5 监理工作制度 三、监理过程 3.1 进度控制 3.1.1 审批承建单位的施工进度计划 3.2 质量控制 3.2.1 事前控制 3.2.2 事中控制 3.2.3 事后控制 四、监理效果 4.1 工程进度 4.2 工程质量 4.3 工程投资 五、对监理工程项目的评价 5.1 进度控制评价 5.2 质量控制评价 5.3 投资控制评价 六、经验总结 七、附件 7.1 工程大事记

一、工程概况 1.1 工程简介 淮阳县2012—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结余资金项目解决大连乡的龚桥、鲁台镇的王庄,王店乡的棠李、黄集乡的马庄等4个乡镇4个行政村18个自然村1.2326万人的不安全饮水问题,4个供水区均为集中式供水,全部为管网延伸供水,供水水源均采用深层地下水,本工程预计土方开挖4.68万m3,土方回填4.68万m3,管网铺设17.75万m(含入户)。本期工程总投资424.07万元,其中建筑工程投资379.29万元,临时工程投资5.69万元,独立费用 39.09万元。 二、监理规划 2.1 监理机构及人员组成 淮阳县2012—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结余资金项目由我公司承担施工监理工作。施工现场直接承担合同监理业务的实施责任组织。现场监理部设驻地总监代表1名、监理工程师2名,监理员1名。 现场监理部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监理法律与现行行政法规,国家部门制定办法的施工技术工程验收规范、规程、规定和质量检验标准,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范围要求开展监理工作。在监理过程中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职业准则和“勤奋、高效、独立、自立”的原则,依照业主单位授予的职责与权限。与参建各方密切协作。认真检查、监督工程,承建单位严格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监理单位的技术和经验优势,向建设单位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2.2 本单位工程监理工作的主要依据 (1) 淮阳县2012—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结余资金项目建设监理合同、工程施工合同;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 -2014) 目次 1 总则…………………………………………………、、………、1 2 术语...................................................、、......、 (3) 3 监理组织……………………………………………、…………、5 3、1监理单位…………………………………、………………、5 3、2监理机构?…………………………、……………………、6 3、3监理人员…………………………、……………、、………、7 4 施工监理工作程序、方法与制度………、……………………、12 4、1基本工作程序………………、……………………、……、12 4、2主要工作方法?…………、…………………、…………、12 4、3主要工作制度............、..................、 (1) 5 施工准备得监理工作……、……………………………、……、15 5、1监理机构得准备工作?、………………………、………、15 5、2施工准备得监理工作、、…………………、……………、15 6施工实施阶段得监理工作…………………………、、………、18 6、1开工条件得控制....................................、 (1) 6、2工程质量控制……………………………、……………、18 6、3工程进度控制……………………………………、……、24 6、4工程资金控制……………………………………、……、28 6、5施工安全监理.......................................、 (3) 6、6 文明施工监理……………………………………、……、34

《水利工程监理规范》SL288-2014表格(最新全部)

监理机构用表目录 序号表格名称表格类型表格编号 1合同工程开工通知JL01监理[]进场号 2合同工程开工批复JL02监理[]合开工号 3分部工程开工批复JL03监理[]分开工号 4工程预付款支付证书JL04监理[]工预付号 5批复表JL05监理[]批复号 6监理通知JL06监理[]通知号 7监理报告JL07监理[]报告号 8计日工工作通知JL08监理[]计通号 9工程现场书面通知JL09监理[]现指号 10警告通知JL10监理[]警告号 11整改通知JL11监理[]整改号 12变更指示JL12监理[]工通号 13变更项目价格审核表JL13监理[]变指号 14变更项目价格/工期确认单JL14监理[]价审号 15暂停施工通知JL17监理[]停工号 16复工通知JL18监理[]复工号 17索赔审核表JL19监理[]索审号 18索赔确认单JL20监理[]索赔签号 19工程进度付款证书JL21监理[]月付号 20工程进度付款审核汇总表JL21附表1监理[]月总号 21合同解除付款检查报告JL22监理[]解付号 22完工/最终付款证书JL23监理[]付证号 23质量保证金退还证书JL25监理[]保付号 24施工图纸核查意见单JL27监理[]图核号 25施工图纸签发表JL28监理[]图发号 26监理月报JL29监理[]月报号 27完成工程量月统计表JL29附表1监理[]量统月号 28工程质量评定月统计表JL29附表2监理[]质检月号 29工程质量平行检测试验月统计表JL29附表3监理[]抽验月号30变更月报表JL29附表4监理[]变报月号 31监理发文月统计表JL29附表5监理[]试月号 32监理收文月统计表 33旁站监理值班记录JL30监理[]旁站号 34监理巡视记录JL31监理[]巡视号 35工程质量平行检测记录JL32监理[]平行号 36工程质量跟踪检测记录JL33监理[]跟踪号 37见证取样跟踪记录JL34监理[]机电号 38安全检查记录 39工程设备进场开箱验收单 40监理日记JL35监理[]日记号 41监理日志JL36监理[]日志号 42监理机构内部会签单JL37监理[]内签号 43监理发文登记表JL38监理[]监发号 44监理收文登记表JL39监理[]监收号 45会议纪要JL40监理[]纪要号

2014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

目次 1 总则 2 术语 3 监理组织 3.1监理单位 3.2监理机构 3.3监理人员 4 施工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4.1 基本工作程序 4.2主要工作方法 4.3主要工作制度 5 施工准备的监理工作 5.1监理机构的准备工作 5.2施工准备的监理工作 6 施工实施阶段的监理工作 6.1开工条件的控制 6.2工程质量控制 6.3工程进度控制 6.4工程资金控制 6.5施工安全监理 6.6 文明施工监理 6.7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

6.8信息管理 6.9工程质量评定与验收 7 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作 附录A监理规划编制要点及主要容 附录B监理实施细则编制要点及主要容 附录C 施工监理主要工作程序框图附录D 监理报告编制要求及主要容附录E 施工监理工作常用表格 标准用词说明 条文说明

1总则 1.0.1为加强对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施工监理活动的管理,规监理工作,提高监理服务水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我国境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监理,其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可参照施行。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机电及盖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等应分别依据相关专业监理规开展监理工作。 1.0.3 监理单位应按照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资质等级许可的围承揽监理业务,并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1.0.4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水利工程,应按照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监理单位。监理业务委托应执行国家规定的工程监理收费标准。 1.0.5监理单位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有关技术标准,独立、公正、诚信、科学地开展监迤工祚,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 1.0.6监理机构应按照监理合同和施工合同约定,开展水利工程施工质量、进度、资金的控制活动,以及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的监理工作,加强信息管理,协调施工合同有关各方之间的关系。 1.0.7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应以下列文件为依据: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

1总则 1.0.1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行为,提高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水平,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 1.0.3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并以书面形式与工程监理单位订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合同中应包括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服务期限和酬金,以及双方的义务、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 在订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时,建设单位将勘察、设计、保修阶段等相关服务一并委托的,应在合同中明确相关服务的工作范围、内容、服务期限和酬金等相关条款。 1.0.4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将工程监理单位的名称,监理的范围、内容和权限及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 1.0.5在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范围内,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涉及施工合同的联系活动,应通过工程监理单位进行。 1.0.6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应遵循下列主要依据: 1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 3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其他合同文件。 1.0.7建设工程监理应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1.0.8建设工程监理宜实施信息化管理。 1.0.9工程监理单位应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 1.0.10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工程监理单位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enterprise 依法成立并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的服务机构。 2.0.2建设工程监理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2.0.3相关服务related services 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按照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 2.0.4项目监理机构project management department 工程监理单位派驻工程负责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组织机构。 2.0.5注册监理工程师registered project management engineer 取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等活动的人员。 2.0.6总监理工程师chief project management engineer 由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负责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2.0.7总监理工程师代表representative of chief project management engineer 经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意,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代表总监理工程师行使其部分职责和权力,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 2.0.8专业监理工程师specialty project management engineer

最新水利工程监理规范

最新水利工程监理规范 最新水利工程监理规范主要内容如下: 1)为加强对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施工监理活动的管理,规范监理工作,提高监理服务水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特制定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于我国境内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监理,其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可参照施行。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等应分别依据相关专业监理规范开展监理工作。 3)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应按照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揽监理业务,并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4)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水利工程,应按照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监理单位。监理业务委托应执行国家规定的工程监理收费标准。 5)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有关技术标准,独立、公正、诚信、科学地开展监理工作,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 6)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机构应按照监理合同和施工合同约定,开展水利工程施工质量、进度、资金的控制活动,以及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的监理工作,加强信息管理,协调施工合同有关各方之间的关系。

7)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应以下列文件为依据: 1.国家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 3.经批准的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 4.监理合同、施工合同等合同文件 8)监理机构的审核、核查、检验、认可与批准等监理行为,不免除或减轻责任方应承担的责任。 9)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应积极采用先进的项目管理技术和手段实施监理工作。 10)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单位的合理化建议或高效工作使工程建设项目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监理单位可按有关规定或监理合同约定,获得相应的奖励。因监理单位的直接原因致使工程项目遭受了直接损失,监理单位应按有关规定或监理合同约定予以相应的赔偿。 11)本标准的引用标准主要有下列标准: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 176—2007)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 223—2008) 《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SL 631~637—2012、SL 638~639—2013) 12)水利工程施工监理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水电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DL / T 5111 —2000 、八 前 水电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从1984年开始,逐步转为全面推行,已历经十五年了,为规水电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行为,原能源部和电力工业部先后发布了《水电 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水电工程监理工程师资质管理办法》、《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文本》等有关文件。1998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国建筑法》,2000年国务院又发布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更加明确了工程监理的地位及其重要性。 本标准根据原电力工业部1995年电力行业标准计划项目(技综[1995]15号文)的安排制定。 本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国合同法》等法律以及国务院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工程建设主管部门颁布的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等行政法规进行编制。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都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电力公司水电及新能源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的起草单位:中国建设监理协会水电建设监理分会,电力公司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长江水利委员会建设工程监理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祁宁春、浦生、明惠、毛亚杰、锡锦、音辉、东平、学德、有锐、伟鑫、董晓伟、廖家凯、培基、玉生、汪易森、雄飞、马树青、平稳、经迪、汪毅、纯祥、邹琳。 本标准由中国建设监理协会水电建设监理分会负责解释。 2000年10月

本规规定了对监理机构的要求,对工程质量的控制、检验,对工程进度的控制,对安全、环保的要求以及合同的管理与责任等。 本规适用于大中型水电水利工程项目实施阶段的监理。小型水电水利工程项目的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可参照执行。

2名词与术语 2.0.1 施工监理 指工程监理单位受业主委托,承担工程项目建设施工实施阶段的工程监理。 2.0.2 工程建设合同文件 包括工程承建合同文件、建设监理合同文件等,分别指由业主与工程承建单位或监理单位或其他工程建设,为工程建设目的,明确签约双义务、责任与权益的协议书及组成文件。 2.0.3建设监理合同文件 包括合同书、建设监理专用条件、建设监理合同附件、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建设监理投标书、建设监理招标书(或委托书)及其澄清文件、以及建设监理实施过程中甲乙双共同签署的或按合同文件规定有效补充与修改文件。 2.0.4业主(项目法人) 指工程项目权益所有者或其合法代表者,亦即工程建设监理业务的委托人。 2.0.5 监理单位 指受业主委托承担工程项目建设监理任务并与业主签订了工程项目建设委托监理合同协议书,具有法人资格并经或水电水利主管部门颁发建设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2.0.6 监理机构 指监理单位依据工程项目建设委托监理合同文件规定,派驻施工现场直接承担合同工程项目建设监理业务的组织。 2.0.7 总监理工程师 由监理单位提名报经业主同意后委派,代表监理单位负责监理合同履行的总负责人,也是监理机构的全面负责人。 2.0.8监理工程师 获得或水电水利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和上岗证书,在监理机构中负责或承担工程监理工作的人员。经总监理工程师授权,主持单项或分项工程的监理工程师也 可称为项目监理工程师,从事专业监理工作也可称为专业监理工程 师。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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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 288-2003与2014内容变更 增加内容 3.1监理单位 3.1.2监理单位开展监理工作,应遵守下列规定: (5)不得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监理业务。 3.2监理机构 3.2.2监理机构的基本职责与权限应包括下列各项: (6)监督、检查文明施工情况。 (9)参与或组织工程设备的交货验收。 (10)审核工程计量,签发各类付款证书。 (11)审批施工质量缺陷处理措施计划,监督、检查施工质量缺陷的处理情况,组织施工质量缺陷备案表的填写。 (14)依据有关规定参与工程质量评定,主持或参与工程验收。 3.2.5监理机构应在完成监理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后,按有关档案管理规定,移交合同履行期间的监理档案资料。 3.3监理人员 3.3.2监理人员应遵循下列规则: (9)不得索取、收受承包人的财务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3.3.3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应负责全面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单位义务,主要职责应包括下列各项: (3)签发或授权签发监理机构的文件。 (16)审批承包人施工缺陷处理措施计划,组织施工质量缺陷处理情况的检查和施工质量缺陷备案表的填写;按相关规定参与工程质量及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7)复核分部工程和监理单位工程的施工质量等级,代表监理机构评定工程项目施工质量。 (18)参与或受发包人委托主持分部工程验收,参与单位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 (19)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和监理工作报告;组织整理监理档案资料。 (20)组织审核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档案资料,并提交审核专题报告。 3.3.4总监理工程师可书面授权副总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履行其部分职责,但下列工作除外: (4)审批承包人按有关规定和合同要求提交的专项施工方案‘度汛方案和灾害应急预案。 (5)签发施工图纸。 (9)签署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等级评定意见。 (12)参与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 3.3.5监理工程师应按照职责权限开展监理工作,是所实施监理工作的直接责任

水利工程监理规范全套表格完整版

水利工程监理规范全套 表格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2014版水利(SL288-2014)施工监理工作最新常用表格 附录E 施工监理工作常用表格 表格说明 表格可分为以下两种类型: 1 承包人用表。以CB××表示。 2 监理机构用表。以JL××表示。 注2:“施工放样报验单”——表格名称。 注3:“承包[ ]放样号”——表格编号。其中①“承包”:指该表以承包人为填表人,当填表人为监理机构时,即以“监理”代之。②当监理工程范围包括两个以上承包人时,为区分不同承包人的用表,“承包”可用其简称表示。③[ ]:年份,[2003]表示2003年的表格。④“放样”:表格的使用性质,即用于“放样”工作。⑤“号”:一般为3位数的流水号。 如承包人简称为“华安”,则2014年承包人向监理机构报送的第3次放样报表可表示为: 监理机构可根据施工项目的规模和复杂程度,采用其中的部分或全部表格;如果表格不能满足工程实际需要时,可调整或增加表格。 各表格脚注中所列单位和份数为基本单位和推荐份数,工作中应根据具体情况和要求予以具体指定各类表格的报送单位和份数。 相关单位都应明确文件的签收人。 “CB01 施工技术方案申报表”可用于承包人向监理机构申报关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专项施工方案、度汛方案、灾害应急预案、施工工艺试验方案、专项检查试验方案、工程测量施测方案、工程放样计划和方案、变更实施方案等需报请监理机构批准的方案。 承包人的施工质量检验月汇总表、工程事故月报表除作为施工月报附表外,还应按有关要求另行单独填报。 表格中凡属部门负责人签名的,项目经理都可签署;凡属监理工程师签名的,总监理工程师都可签署。表格中签名栏为“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可根据工程特点和管理要求视具体授权情况由相应人员签署。

2016年水利水电专业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考题(答卷)

1.单选题【本题型共60道题】 1.单位工程完工验收由(D)主持。 A.质量监督机构 B.监理单位 C.上级主管单位 D.项目法人 2.水电工程建设监理招标文件应当包括(C)三方面内容。 A.投标须知、工程技术文件和合同文件 B.工程技术文件、合同文件和评标方法 C.投标须知、合同文件和评标方法 D.投标须知、工程技术文件和评标方法 3.工程支付计量的基本原则之一是:合同支付计量以(A)计量。 A.设计图纸明示的净值 B.按设计图纸施工必需完成的最小工程量 C.承包商实际完成且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 D.承包商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4.监理单位对工程建设过程中所监理的设计与施工质量负监督与控制责任,对其验收合格项目的(B)质量负责。 A.建设工程 B.监理工作

C.工程设计 D.工程验收 5.竣工验收的成果是“竣工验收鉴定书”,“竣工验收鉴定书”是工程移交的依据。自鉴定书通过之日起(D)天内,由验收主持单位行文发送有关单位。。 A.7 B.14 C.21 D.28 6.当合同争议的任一方根据工程承建合同中仲裁条款规定提出仲裁要求后,监理机构仍应在(D)天(或工程承建合同文件另行规定的期限)内,设法对争议双方进行调解,以求友好解决争端。 A.28 B.56 C.70 D.84 7.《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规定,初期导流泄水建筑物在导流任务完成后,封堵时段(B)。 A.必须选在汛后 B.宜选在汛后 C.必须选在汛前 D.宜选在汛前 8.监理大纲是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单位为了(A)而编制的监理文件。

A.承揽监理业务工作 B.开展监理工作 C.完成监理业务 D.展示监理能力 9.设计优化及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型结构等必须以保证(D)为前提。 A.工程安全 B.工程进度 C.工程造价 D.工程质量 10.根据《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项目法人应当组织制定(A)应急救援预案,应定期组织演练。 A.本建设项目的生产安全事故 B.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 C.施工过程生产安全事故 D.水利工程建设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11.《电力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电力勘察(测)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B),方可上岗。 A.考试合格 B.接受安全教育培训 C.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全套表格最新.doc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全套表格(最新)1 附录E 施工监理工作常用表格 E.1 表格说明 E.1.1 表格可分为以下二种类型: 1 承包人用表。以CB××表示。 2 监理机构用表。以JL××表示。 E.1.2 表头应采用如下格式: CB11 施工放样报验单 (承包[ ]放样号) 注1:“CB11”——表格类型及序号。 注2:“施工放样报验单”——表格名称。 注3:“承包[ ]放样号”——表格编号。其中①“承包”:指该表以承包人为填表人,当填表人为监理机构时,即以“监理”代之。②当监理工程范围包括两个以上承包人时,为区分不同承包人的用表,“承包”可用其简称表示。③[ ]:年份,[2003]表示2003年的表格。④“放样”:表格的使用性质,即用于“放样”工作。⑤“号”:一般为3位数的流水号。 如承包人简称为“华安”,则2003年承包人向监理机构报送的第3次放样报表可表示为:

CB11 施工放样报验单 (华安[2003]放样003号) E.2 表格使用说明 E.2.1 监理机构可根据施工项目的规模和复杂程度,采用其中的部分或全部表格;如果表格种类不能满足工程实际需要时,可调整或增加表格。 E.2.2 各表格脚注中所列单位和份数为基本单位和最少份数,工作中应根据具体情况和要求予以具体指定各类表格的报送单位和份数。 E.2.3 相关单位都应明确文件的签收人。 E.2.4 “CB01施工技术方案申报表”可用于承包人向监理机构申报关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安全方案、施工工艺、专项试验计划等。 E.2.5 承包人的施工质量检验月汇总表、工程事故月报表除作为施工月报附表外,还应按有关要求另行单独填报。 E.2.6 表格中凡属部门负责人签名的,项目经理都可签署;凡属监理工程师签名的,总监都可以签署;表格中签名栏为“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可根据工程特点和管理要求视具体授权情况由相应人员签署。 E.2.7 监理用表中的合同名称和合同编号指所监理的施工合同名称和编号。 E.3 施工监理工作常用表格目录 E.3.1 承包人用表目录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和评定规程完整

1 总则 1.0.1为加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保证工程施工质量,统一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方法,使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及符合下列条件的小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其他小型工程可参照执行。 1 坝高30m以上的水利枢纽工程; 2 4级以上的堤防工程; 3 总装机10MW以上的水电站; 4 小(1)型水闸工程。 1.0.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优良”两级。 1.0.4项目法人(含建设单位、代建机构,下同)、监理单位(含监理机构,下同)、勘测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工程参建单位及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等,应按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做好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工作。 1.0.5水利行政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工作进行监督。 1.0.6本规程引用的主要标准如下: 《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GB/T19000—2000 idt ISO9000:2000)《数值修约规则》(GB8170—87) 《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 《水闸施工规范》(SL27—91) 《水工碾压混凝土施工规范》(SL53—94)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 《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DJ207—82) 《测量误差及数据处理》(JJG1027—91) 《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JJF1059—1999)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土建工程》(JTG F80/1—2004) 1.0.7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除应符合本规程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水利水电工程质量 工程满足国家和水利行业相关标准及合同约定要求的程度,在安全、功能、适用、外观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特性总和。 2.0.2质量检验 通过检查、量测、试验等方法,对工程质量特性进行的符合性评价。 2.0.3质量评定 将质量检验结果与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所进行的比较活动。 2.0.4单位工程 具有独立发挥作用或独立施工条件的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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