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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文物字第248号 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经费预算定额管理办法

(1990)文物字第248号 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经费预算定额管理办法
(1990)文物字第248号 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经费预算定额管理办法

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经费预算定额管理办法

(1990)文物字第248号 1990年4月20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考古经费管理,保证考古工作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有关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文物考古单位为科学研究和配合建设工程及其他动土工程而进行的考古调查、勘探和考古发掘经费预算编制工作。

第二章考古调查、勘探预算定额

第三条考古调查是为了解地面、地下的古代文化遗存而进行的查阅文献、实地踏勘、采集标本并做出文字、绘图、摄影记录,提出勘探或考古发掘计划等工作。调查经费预算定额的内容有:调查人员的交通、住宿、补助费、民工费、技术工人费、文具及工具损耗费、设备更新折旧费、文物包装运输费、资料整理费及不可预见费。调查经费按每平方公里500—1000元编列。调查面积不足1平方公里按1平方公里计。调查面积超过10平方公里,由文物部门核收10%的管理费。

第四条考古勘探是为了解地下古代文化遗存的性质、结构、范围、面积等基本情况而进行的钻探工作。勘探经费预算定额内容有:勘探人员的交通费、住宿费、补助费、民工费、技术工人费、文具及工具损耗费、设备更新折旧费、资料整理费、回填费、不可预见费等。

第五条普探指采用每平方米布孔5个的梅花点布孔法而进行的勘探工作。普通土质、孔深在2.5米深之内的普探定额标准以每百平方米用工数量为6—8工/日计算。

第六条重点勘探指为了解墓葬及其他遗迹现象并在地面作出形状标记而必须进行的钻探工作。普通土质、孔深在2.5米深之内的重点勘探预算定额标准以每百平方米用工数量为80—120工/日计算。

第七条较软土质以上述定额标准为基数最多核减25%。较硬、特硬土质或带水操作以此为标准增加50—150%。孔深在2.5米以上,深度每增加0.5米,预算定额相应递增10%。

第八条普探面积最低从100平方米起计算。重点勘探面积最低从10平方米计算。

第三章考古发掘经费预算定额

第九条考古发掘经费预算内容包括:

(一)人工费用:

1.民工费;

2.技术工人费;

(二)其他发掘费用:

1.消耗材料费;

2.器材、设备更新折旧费;

3.记录资料费;

4.运输费;

5.占地补偿费;

6.临时建筑设施费;

7.标本测试鉴定费;

(三)发掘工作管理费;四)安全保卫费;

(五)不可预见费。

第十条人工费用:是指雇用的民工和技术工人所需的费用。

(一)民工费用:日工资标准按当地有关规定执行,用工数量标准每平方米8—12工/日。

(二)技术工人费用:依其从事的工种和熟练程度确定日工资标准,一般为当时当地民工日工资额的150%至250%。技术工人用工数量标准为民工用工数量的15%至25%。

第十一条消耗材料是指在田野发掘、文物修复和资料整理等工作中自然损耗的小型工具、文具、包装、覆盖材料等的费用开支。

第十二条器材、设备更新、折旧费指对发掘单位拥有的固定资产,如照相机、录像机、测绘仪器、小型运输工具、柜架等用于田野发掘、文物修复、资料

整理工作等而损耗的补偿费用。

第十三条资料记录费是指田野发掘、文物修复、资料整理等工作所必需的文字、录像、摄影、照相、绘图、测量等工作的费用及印刷费用。

第十四条交通运输费是指田野发掘、资料整理过程中民工和技术工人往来,器材设备、消耗材料、出土文物及生活资料的运输所需费用。

第十五条占地补偿费是指田野发掘中临时占用耕地的补偿。补偿面积一般为实际发掘面积的100%—300%。补偿数额视实际情况按季计算,经济作物可按特殊情况处理,但最多不得超过发掘费总数的12%。第十六条临时建筑设施费是指田野发掘进驻期间所必需的临时性建筑设施。包括民工和技术工人住宿房、伙房、值班房、工作用房、文物库房及水电设施等。

第十七条文物标本测试鉴定费指必须送往专门科研单位或由有关专家对文物标本进行测试鉴定的费用。

第十八条上述费用预算定额见附表一,各项费用在考古发掘工作各个阶段中所占比例见附表二。

第十九条管理费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考古发掘证照》进行考古发掘工作的单位所必须列支的人员及管理费用,包括工作人员的办公、交通、住宿、补助、补贴及民工和技术工人的医疗、劳动保险、有关部门收取的劳动管理费等项费用。其定额标准为人工费用及其他发掘所需费用总数的20%。

第二十条发掘现场的安全保卫费用指为保证考古发掘现场及出土文物安全而雇用的专门保卫人员及购置必要的保卫器械、设施所需费用,其定额标准为人工费用及其他发掘所需费用总数的10%。

第二十一条不可预见费定额标准为人工费用及其他发掘所需费用总数的3%—5%。

第二十二条以上预算定额适用于耕土层及文化层平均厚度在1—2米以内的古代遗址。文化层平均厚度不足1米者,以此为基数递减30%,文化层平均厚度不足0.5米者以此为基数递减50%。文化层平均厚度在2米以上,每增加0.5米预算定额相应递增15%。第二十三条发掘对象为耕土层及覆土层平均厚度在0.5米以上遗址时,按每立方米用工数量为2工/日,另外编制清理耕土及覆土层预算定额。耕土层及覆土层在2米以上时,每增加0.5米,该预算定额相应递增15%。

第二十四条一般考古发掘的面积最低从10平方米起计算。

第四章考古发掘特殊项目预算定额

第二十五条发掘对象为大中型墓葬或其他特殊遗迹时,可按发掘对象的形制、规模计算劳动力投入量,以此为基数另加200%—300%的其他发掘费用。其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视实际需要单独计算发掘定额:

(一)形制特殊;

(二)规模巨大;

(三)出土文物可能特别丰富或需进行特殊保护;

(四)其他如洞穴、沙漠、贝丘、悬棺、地下水位较高等特殊遗址。第二十六条发掘工作中可能有塌陷、滑坡等一定危险时,可列支一定数额的安全加固费,定额标准不得超过发掘费总额的5%。

第二十七条发掘对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应额外增加不超过发掘费总额20%的文物保护费和不超过发掘费总额10%的资料出版费:

(一)发掘总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的古代遗址;

(二)发掘总数在200座以上的古代墓葬;

(三)出土文物特别珍贵、丰富或遗迹特别重要的。

第二十八条从考古发掘单位驻在地到考古发掘工地间的距离超过25公里时,增编远征费,标准为预算定额总数的2%—3%。增编远征费后,应适当核减临时建筑设施费预算定额。

第二十九条考古发掘中发现特殊重要遗迹现象,因建设工程等原因不能就地保存,需要易地保护,视实际需要编制预算。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可视本地实际情况,根据本办法制定当地考古调查、勘探、发掘预算定额管理办法,报国家文物局备案。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附表见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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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管理组织的常设部门,由其负责预算相关事项的日常处理和预算的整理、汇总、编制。 第七条医院预算管理委员会在定额预算归口管理中的主要职责: 1.组织医院有关部门论证并决定年度经营目标 2.审定医院预算编制的指导原则、编制方法和程序 3.组织召开质询会,对财务部门提交的各部门预算草案和医院整体预算草案提出质询,并就必要的修改与调整提出意见 4.根据医院的经营目标,审批医院年度预算 5.每季度末听取医院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审议各部门提出的预算调整方案 6.定期检查和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听取财务部门及其他部门的汇报,提出改进意见,督促预算管理目标的实现 第八条财务部门在定额预算归口管理中的职责 1.根据医院的年度经营计划、制定、修改医院的预算政策、预算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2.参加有关定额预算的医院预算管理委员会,向其他部门传达定额预算的编制方针、程序、具体指导各部门的定额预算编制。 3.根据预算定额归口的编制原则,平衡各部门的财务预算,制定医院的预算定额归口草案。 4.召开各部门预算定额归口规划会议,讨论平衡预算,并报医院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 5.将最终确定的各部门预算,通知各部门执行,并且跟踪实际执行情况。 6.预算定额执行完毕后,按要求及时形成预算执行反馈和差异分析报告,月

铁器文物保护的历史

如何保护正在消逝的铁质文物 摘要:我国是一个拥有几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拥有着辉煌灿烂的文化,遗留和保存下来的文物种类繁多,而且数量极其丰富。文物是人类文化的精华,是历代先民文明发展的根基,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这些历史的承载体,记录了中国的古老文明,稍有不慎就会遭到破坏,就会使那些具有价值的历史、科学、艺术成分部分或全部消失。科学工作者从古到今都在不停的努力采取各种方法达到最好的保护效果,并且也取得了很多成就。但是铁质文物保护的现状确不容乐观,也存在许多保存不完善的现象,在许多领域都存在许多空白点值得我们去研究,这就为我们更好的保护文物提供了一个更广阔的研究前景。 关键词:铁质文物铁锈腐蚀文物保护 对于学习及研究历史的人来说,最重要的东西就是文献和考古实物。但是对于学习先秦历史的人来说,保留下来的有价值的文物实在是太少,而且有好多还遗失在国外,所以对于我们研究历史就有些困难。而且即使发现的文物由于保存不好也会慢慢消失而失去价值,所以我想写一写铁质文物的保护措施及其现状,希望能够呼吁大家重视我们身边的文物,并且能够很好的保护它们,让它们发挥更大的历史作用。 一、铁质文物的锈蚀简介 铁质文物锈蚀的类型主要有三种,有土壤腐蚀、大气腐蚀和海水腐蚀。铁质文物锈蚀的产物也就是我们平时常说的铁锈。通常人们将铁器文物腐蚀的产物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可以增加铁器文物的艺术价值,并且能够起到一定保护作用的“无害锈”;另一类是能够使铁器文物酥粉、毁溃,缩短铁器寿命的“有害锈” ①但在实际工作中,各种铁锈相互掺杂,颜色相近,因此用肉眼是很难分辨的。 二、铁质文物保护的历史及现状 铁器质地容易氧化腐蚀,再加上保管条件不好,往往许多出土时本来完好无损的铁器,在出土后被氧化损坏。而且铁质文物有可以移动的,也有不可以移动的,因此在搬运移动铁质文物时候就容易造成一些遭损,而对于不可以移动的铁器文物来说一些环境没有控制好,就会在不经意间造成了对文物破坏的加重。目前国内外普遍采用的保护工作基本步骤如下: (一)古代的铁质文物保护方法 对于如何有效地保护好铁质文物,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急需解决的问题。由于早期的铁质文物的保护可能开始于人们对各种铁质文物有意无意的维护,并且也很少有人将其处理保护的过程记录下来,因此追溯文物保护的历史起源是相当困难的。 在古罗马学者和博物馆学家老普林尼的记载中,我们找到了一些关于铁质文物的保护方法。用沥青、树脂、石灰和铅白的混合物来防止铁质文物生锈,这是 ①王丽琴:《文物保护技术》,西北大学文博学院,2001年2月。

山西省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投标实施细则

山西省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投标实施细则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山西省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投标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国家招标投标法,规范我省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家计委关于指定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介的通知》、《国家计委印发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国家计委印发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我省境内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在我省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其勘察费单项目合同估算价20万元(人民币)以上、设计费单项合同估算价3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额在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时必须进行招标:(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授助资金的项目。 (四)以上各类项目的范围明细按国家计委2000年第3号令执行。 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五条建设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六条依法必须招标的建设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岐视待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第七条省计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的指导和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地市计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的指导和协调工作。同级建设、交通、水利、地方铁路、民航、信息产业等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有关专业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执法,并将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项目审批部门。 第二章招标 第八条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可以依据建设项目的不同特点,可实行一次性总体招标、阶段性招标(可行性研究或方案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技术设计阶段),也可以分单项或分专业招标。 第九条进行建设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的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一次性总体招标和方案设计招标,应具有经过审批机关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 2.初步设计招标,应具有经过审批机关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3.技术设计阶段招标,应具有经过审批机关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 4.具有开展相应阶段勘察设计必需的可靠基础资料; 5.进行勘察、设计工作的资金已经落实。 第十条建设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省重点建设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第十一条必须进行勘察、设计招标的项目,遇有下列情况时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招标:

考古发掘现场的文物保护措施

考古发掘现场的文物保护措施 发表时间:2016-08-22T11:44:52.307Z 来源:《文化研究》2015年12月作者:何英明[导读] 考古发掘现场的文物保护引起了人民重视。 云浮市郁南县博物馆广东郁南 527199 【摘要】中国是博大精深的文明古国,在漫长的历史岁月里,各族人民为国家创造出珍贵文物,保护文物目的是更好的传承国家文化,见证国家历史进程,促进人民共同发展。文物是人类进步的历史信息,承载着极高历史价值,所以考古发掘现场的文物保护引起了人民重视。通过分析文物保护的重要性和作用,发现目前考古发掘现场在文物保护中出现的问题,探索出合理的保护措施。【关键词】考古发掘现场;文物保护;措施 文物是一种具有科学、文化价值的历史遗留物,文物保护是防止文物在发掘过程中受到损害采取的一系列措施[1]。对发掘现场文物进行保护是考古进行的重要环节,是影响考古成果和价值的重要体现。在考古发掘现场,考古人员利用各种保护手段目的是保持文物的原本面貌。通过运用合理科学的文物保护方法,尽可能延长文物存在年限,明确文物保护重要性,实现考古发掘工作的价值。 一、考古发掘现场文物保护的必然性 考古发掘现场文物保护的前提是提高考古人员对文物的认识,明确文物和发掘现场存在的重要性,充分认识发掘文物工作的职能和必然性。保护发掘现场是为了更好的保护文物,文物是不可再生的历史遗留物,所以文物保护措施至关重要。除了不可再生特点,文物还具有不可替代性,凸显出考古发掘现场保护的必然性。因为文物需要特殊保护,所以对发掘现场整体也要提高保护意识。考古发掘现场具有不可复原特点,和文物一样不可替代,由此可见考古发掘现场文物保护的重要性和必然性,是还原发展历史的重要基础。 二、考古发掘现场文物保护的作用 考古发掘现场文物保护作为重要的保护方式,对文物顺利出土具有关键作用。文物本身含有很多专业信息,而这些信息的准确性能够对历史和价值造成影响。考古发掘现场文物保护可以提供文物需要的环境,对日后文物展出保护工作打下基础。在发掘文物过程中,环境变化会对文物造成不利影响,所以考古发掘现场文物保护作用就是针对瞬息万变的环境及时对文物进行抢救保护,降低文物受到环境损害的程度,对发掘现场进行稳定科学保护,确保抢救工作有效性。在考古发掘现场进行文物保护是文物出土的首要环节,对环境进行准确掌控,随时准备好抢救措施,以防范为前提,抢救措施为辅助,对文物进行全面保护,保证文物出土完整性,充分发挥考古发掘现场文物保护的作用。 三、考古发掘现场文物保护出现的问题 (一)环境因素对文物保护的影响 在考古发掘现场中文物保护面临的最大困难就是环境因素。由于文物长期处于密闭、湿度大、缺氧环境,所以文物出土对环境要求非常严格。在目前考古发掘现场无法控制环境因素,文物出土后由于温度、潮湿度改变,导致文物无法适应新环境出现裂痕、掉漆等现象,甚至大面积破裂。 处于墓穴中的文物保护会受到霉菌、微生物的腐蚀,导致文物出土后发生颜色变化。墓穴的特点是密封严,文物长期掩埋在墓穴中,由于适应环境因素不会产生任何变化。在发掘文物时,由于无法控制现场环境,所以文物在出土后自身的微生物和霉菌会与空气中的细菌发生反应,导致文物本身出现颜色变化,对保护措施造成严重影响。 (二)管理机制对文物保护的影响 依照《文物保护法》明确的原则,目前文物保护实行属地管理体制,在各大省市都设有考古研究所,负责考古发掘的研究工作[2]。在文物保护中,由于无法承担勘探和施工等相关工作,导致没有科学的完善文物保护体系,考古人员在发掘现场对文物保护管理不准确,从而阻碍考古发掘现场文物保护工作的进行和发展。 (三)文物保护人员专业素质弱化 目前考古发掘现场文物保护的设备无法满足考古挖掘工作需求,考古人员专业素质有限,造成文物保护工作不到位。文物保护工作需要专业扎实、能够根据发掘现场突发情况进行准确应对、及时对文物进行抢救工作的高素质人才。现实中考古发掘工作团队缺乏文物保护的专业技能人员,所以在现场只能对文物进行简单保护措施,从而影响日后文物展出的保护工作。 四、考古发掘现场文物保护的有效措施 (一)文物保护环境进行处理和控制 由于环境因素对考古发掘现场文物保护工作的影响严重,所以要提高对现场环境重视,根据文物长期处于的环境监测,文物出土后采取环境控制处理措施,降低文物受到环境因素的损坏。 文物出土后对潮湿度、密封、霉菌、微生物等进行控制和防治。例如,在考古发掘现场进行文物出土保护工作时,文物自身含水量超过100%可以采用常温水浸泡保护措施,含水量低于100%的文物要保持自身潮湿度,适当选择密封处理,控制水分蒸发。含水量偏低的文物要给予干燥剂保持文物干爽,最好选用对文物没有影响的硅胶干燥剂,无毒无味可以重复使用。长期处于墓穴等密封空间的文物,要对微生物和霉菌进行防治,文物在墓穴容易导致微生物、霉菌及昆虫的繁殖,使文物表面损害严重。所以在考古发掘现场要对密封空间的微生物、霉菌等及时防治,运用熏蒸剂防治微生物、霉菌和昆虫的生长繁殖环境,由于熏蒸剂扩散性强,可以有效促进发掘现场对文物保护工作。 (二)建立完善的文物保护管理机制 在考古发掘现场,一般需要对文物进行长时间的考察和施工,所以要建立完善的发掘现场文物保护管理机制。 由于发掘现场具有不可还原性,所以考古人员在进行文物保护的设计和施工时,要充分考虑人员配备和工作时长。例如,在进行发掘现场考察时,要建立科学化的值班制度,对文物进行24小时轮流监管,保证文物能够顺利出土,随时准备对文物保护的应急抢救工作,确保发掘现场的完整性,充分落实值班制度。在考古挖掘现场所有考古人员要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进行保护工作,现场管理者要进行监督,提高考古人员对文物保护的重视。在实际文物保护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根据现场需要调整文物保护管理机制,实现考古人员发掘工作和文物保护管理制度有机结合,有效落实文物保护措施。

01 附件1文物保护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参考计算方法 20131219

附件1: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参考计算方法 计算工程建设其他费应符合财政部、国家文物局《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3]116号)、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以及《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文件要求。 一、固定资产其他费用 (一)建设单位管理费。 建设单位管理费:是指建设单位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发生的管理性质的开支。包括:不在原单位发工资的工作人员工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固定资产使用费、零星购置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印花税、业务招待费、施工现场津贴、竣工验收费和其他管理性质开支。 参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02]394号)规定计算。 建设单位管理费总额控制数费率表 单位:万元

(二)青苗补偿费。 青苗补偿费是指国家征用土地时,农作物正处在生长阶段而未能收获,国家应给予土地承包者或土地使用者的经济补偿。 《土地管理法》规定,被征用土地,在拟定征地协议以前已种植的青苗和已有的地上附着物,也应当酌情给予补偿。但是,在征地方案协商签订以后抢种的青苗、抢建的地上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以山东省为例: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土资源厅下发的《关于济南等三市调整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价费发[2008]178号)计算济南市历城区100亩地的青苗补偿费如下: 济南市历城区100亩地青苗补偿费=100亩*900元/亩=90000元。 (三)研究试验费。 1. 按照研究试验内容和要求进行编制。 研究试验费是指为项目提供和验证设计参数、数据、资料等所进行的必要的试验费用以及设计规定在项目实施中必须进行试验、验证所需费用。包括自行或委托其他部门研究试验所需人工费、材料费、试验设

国家计委计标(85)352号

国家计委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印发《关于改进工程建设概预算定额管理工作 的若干规定》等三个文件的通知 (1985年3月5日计标(85)3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建委(建设厅)、建设银行分行,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了适应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有利于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现将《关于改进工程建设概预算定额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关于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划分暂行规定》和《关于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项目划分暂行规定》等三个文件印发你们执行。请将执行中的新情况、新经验随时告诉我委标准定额局。 附件:一、关于改进工程建设概预算定额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 二、关于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划分暂行规定 三、关于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项目划分暂行规定 附件一:关于改进工程建设概预算定额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 当前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的改革正在深入开展,自一九八五年起国家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一律由拨款改为贷款,投资包干责任制和招标承包制也将逐步全面推行。这些都对工程建设概预算定额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必须相应地改进概预算定额管理工作,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为此,特制定本规定。 一、关于概预算定额 1.预算定额是编制施工图预算的依据,也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的基础。为合理简化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工作,预算定额应在合理确定定额水平的前提下,适当综合扩大,做到简明适用。 2.概算定额、概算指标主要是编制初步设计概算的依据,经主管部门决定或有关单位同意,也可以作为编制施工图预算的依据。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根据工作需要,,在预算定额的基础上进行编制。 3.估算指标主要是编制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的依据。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根据工作需要,在现有工程造价资料等的基础上,经过分析整理进行编制。 4.切实加强补充定额工作。各部门、各地区的定额管理机构,应按照管理分工把编制补充预算定额

科技考古与文物鉴赏大纲-深圳大学材料学院

深圳大学课程教学大纲 课程编号: 23200006 课程名称: 科技考古与文物鉴赏 开课院系: 材料学院 制订(修订)人: 黎晓华 审核人: 汤皎宁 批准人:汤皎宁 2013 年 3 月 15日制(修)订

课程名称:文物鉴赏与科技考古 英文名称: Primarily authentication and collection of cultural relics 总学时: 36 其中:实验课 0 学时 学分: 2 先修课程: 中国历史 教材:材料现代材料分析方法王富耻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文物鉴定基础王琦、林健兰州大学出版社,2006。参考教材: 文物鉴赏指南马承源上海书店出版社,1996 古陶瓷鉴识杨静荣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青铜器鉴赏张懋鎔漓江出版社,1993 课程性质:全校公共选修课,选修 教学目标: 本课程的教学目标是通过教学使文理学生掌握材料现代检测方法,应用于古文物分析鉴定,尤其是针对文物金属材料进行逆向工程对生产工艺进行剖析,还原科技历史,提高学生对材料方面的理论知识认知,通过课程教学使学生拓展知识面,形成知识交叉,并能够掌握现代检测技术的研究和应用与考古的最新进展。 课程简介: 《文物鉴赏与科技考古》课程是面向全校非材料专业本科学生,以普及文物材料基础知识为主的科普性的综合选修课。本课程的主要内容:1、中国历史中材料发展史;2、文物材料的性能及分类;3、

青铜文物分析鉴赏;4、古钱币分析鉴赏;5、古陶瓷材料分类及鉴定; 6、玉器及珐琅彩材料分析鉴赏等。本课程面向校内文、理各专业,尽量照顾学生的特点,做到内容由浅入深、丰富,在讲授中让学生对中华古文明材料的研究与应用有较全面的了解。 教学内容: 1.绪论 文物与材料分析、文物的作用、文物的价值、文物的定义、文物的分类、文物定级、收藏概论 2. 文物与文化、文化飞地 3. 文物的价值及分级原则、文物的时限、文物分类; 4. 文物鉴定领域现状分析;收藏与鉴定概论; 5. 文物鉴赏与考古学基础知识 6. 不同历史时代青铜器鉴赏 7. 青铜器材料冶金学研究、纹饰文化欣赏。青铜器辨伪 8. 哥、汝、官、定、钧窑瓷器鉴赏 9. 宋元明清青花瓷鉴赏。 10. 陶瓷材料现代分析检测技术 11. 中国历代铸币、钱币的鉴定与保养 12. 中华玉文化;玉器产地与种类、玉器的仿古、辩伪与鉴定。

考古发掘现场的文物保护措施

考古发掘现场的文物保护措施 摘要】中国是博大精深的文明古国,在漫长的历史岁月里,各族人民为国家创 造出珍贵文物,保护文物目的是更好的传承国家文化,见证国家历史进程,促进 人民共同发展。文物是人类进步的历史信息,承载着极高历史价值,所以考古发 掘现场的文物保护引起了人民重视。通过分析文物保护的重要性和作用,发现目 前考古发掘现场在文物保护中出现的问题,探索出合理的保护措施。 【关键词】考古发掘现场;文物保护;措施 文物是一种具有科学、文化价值的历史遗留物,文物保护是防止文物在发掘 过程中受到损害采取的一系列措施[1]。对发掘现场文物进行保护是考古进行的重 要环节,是影响考古成果和价值的重要体现。在考古发掘现场,考古人员利用各 种保护手段目的是保持文物的原本面貌。通过运用合理科学的文物保护方法,尽 可能延长文物存在年限,明确文物保护重要性,实现考古发掘工作的价值。 一、考古发掘现场文物保护的必然性 考古发掘现场文物保护的前提是提高考古人员对文物的认识,明确文物和发 掘现场存在的重要性,充分认识发掘文物工作的职能和必然性。保护发掘现场是 为了更好的保护文物,文物是不可再生的历史遗留物,所以文物保护措施至关重要。除了不可再生特点,文物还具有不可替代性,凸显出考古发掘现场保护的必 然性。因为文物需要特殊保护,所以对发掘现场整体也要提高保护意识。考古发 掘现场具有不可复原特点,和文物一样不可替代,由此可见考古发掘现场文物保 护的重要性和必然性,是还原发展历史的重要基础。 二、考古发掘现场文物保护的作用 考古发掘现场文物保护作为重要的保护方式,对文物顺利出土具有关键作用。文物本身含有很多专业信息,而这些信息的准确性能够对历史和价值造成影响。 考古发掘现场文物保护可以提供文物需要的环境,对日后文物展出保护工作打下 基础。在发掘文物过程中,环境变化会对文物造成不利影响,所以考古发掘现场 文物保护作用就是针对瞬息万变的环境及时对文物进行抢救保护,降低文物受到 环境损害的程度,对发掘现场进行稳定科学保护,确保抢救工作有效性。在考古 发掘现场进行文物保护是文物出土的首要环节,对环境进行准确掌控,随时准备 好抢救措施,以防范为前提,抢救措施为辅助,对文物进行全面保护,保证文物 出土完整性,充分发挥考古发掘现场文物保护的作用。 三、考古发掘现场文物保护出现的问题 (一)环境因素对文物保护的影响 在考古发掘现场中文物保护面临的最大困难就是环境因素。由于文物长期处 于密闭、湿度大、缺氧环境,所以文物出土对环境要求非常严格。在目前考古发 掘现场无法控制环境因素,文物出土后由于温度、潮湿度改变,导致文物无法适 应新环境出现裂痕、掉漆等现象,甚至大面积破裂。 处于墓穴中的文物保护会受到霉菌、微生物的腐蚀,导致文物出土后发生颜 色变化。墓穴的特点是密封严,文物长期掩埋在墓穴中,由于适应环境因素不会 产生任何变化。在发掘文物时,由于无法控制现场环境,所以文物在出土后自身 的微生物和霉菌会与空气中的细菌发生反应,导致文物本身出现颜色变化,对保 护措施造成严重影响。 (二)管理机制对文物保护的影响 依照《文物保护法》明确的原则,目前文物保护实行属地管理体制,在各大

施工项目文物保护措施

文物保护措施 一、建立健全文物保护组织机构 项目经理部设置文物保护领导小组,主管生产的副经理长为组长,由安全质量部主管文物保护工作,负责对施工期间的文物保护工作进行指导管理,调查处理施工期间的文物破坏事故。各施工队也要成立相应的文物保护组织,并设置兼职文物保护监督员。监督员必须热爱本工作,具有一定的文物保护知识,由责任心强、讲原则、能吃苦、讲奉献的先进工程师或职工担任。 二、文物保护职责 1、在参加设计交底时详细了解施工现场的环境特点,施工图中列入的文物保护工程内容,掌握设计对文物保护工程的措施及要求。 2、主要负责具体文物保护方案和措施的制定和实施落实。施工前,要制定施工期间详细的文物保护措施报安质部批准。 3、在开工前要有针对性的制定文物保护措施和应急预案,报安质部批准。 4、经常进行施工现场巡视调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三、文物保护措施及计划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铁道部及湖北省有关文物保护的规定。本标段施工中要特别加强文物工作。 (1)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等国家和湖北省有关文物保护、发掘等方面的法律,增

强文物保护意识,提高对文物保护重要性的认识,明白文物对祖国悠久历史、灿烂文明的意义和历史文物的不可再生性。让所有施工人员懂得文物和地质遗迹属国家所有,是珍贵的国家财产,必须倍加珍惜,悉心呵护。 (2)施工前熟悉本工程《文物普查报告》的主要内容,树立文物保护的观念,了解文物保护的程序、措施和方法;与当地文物部门联系,了解当地的文物保护要求和相关标准,取得当地部门的支持;了解当地文物古迹、地质遗迹的分布范围,在其附近施工时加强观察,谨慎作业。 (3)在开工前要有针对性的制定文物保护措施和文物保护预案。 (4)若在文物保护区或建设控制带施工时,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要在施工现场作出明显的标志说明,并根据文物的性质、上级的要求进行施工,并安排专人负责现场管理。 (5)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现文物或地质遗迹,立即停止施工,并保护现场,防止其被移动或损坏,同时立即向当地政府、文物及有关管理部门报告,不得私自挖掘、移动和处置,待文物管理部门作出处理决定后,严格按上级单位的意见处理、继续施工。 (6)在文物附近施工时,减少或避免重型机械施工,施工道路绕避通过,对文物进行隔离并设立明显标志。 (7)在下达技术交底时,我们将文物保护内容列入,让每一个现场施工的工人都明白文物保护的重大意义。 (8)土方填筑工程以及其他需要取土、弃土时,对现有的或规划的保护文物遗址,各项目经理部应采取避让的原则进行地点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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