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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百问】第89问:开发区在“二次创业”中如何实施土地清理及项目退出机制

【园区百问】第89问:开发区在“二次创业”中如何实施土地清理及项目退出机制
【园区百问】第89问:开发区在“二次创业”中如何实施土地清理及项目退出机制

【园区百问】第89问:开发区在“二次创业”中如何实施土地清理及项目退出机制?

【问题提出】

由于国家对工业用地扩量的严格限制,开发区在“二次创业”中很难获得新的建设用地,因此,大部分开发区都在现有建设用地上做文章,通过清理闲置用地、清退劣势企业的方式获得发展空间。但是,如何推进土地清理及项目退出机制的实施?大部分开发区都面临这一难题。

【解决方案】

“二次创业”是开发区建设由量向质提升的关键时期。实施土地清理及项目退出机制,对解决园区在提升发展过程中的土地供需矛盾,提高单位土地的产出效益,提高园区的整体发展质量尤为重要。

根据开发区“二次创业”的实践经验,为有效解决园区快速发展进程中土地供需矛盾,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提高使用效率,处置闲置土地,规范使用行为,普遍采用“总体部署、分类清理、把握分寸、灵活处理”的策略,对园区所有企业用地开展集中清理整顿专项行动。通过土地清理整顿,推动园区用地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实现园区土地的可持续利用,提高开发区的土地使用效率。

首先,开展闲置用地清理专项行动

以国土资源部5号令的规定认定闲置土地,针对闲置用地的不同情况分别采取不同方式依法处置:

一是闲置时间不满一年的土地。对企业用地闲置时间不满一年的,向土地所属企业下达限期动工通知书,限期动工建设。

二是闲置时间在一年以上不满两年的土地。对企业用地闲置时间在一年以上不满两年的,依法按规定征收土地闲置费,并向土地所属企业下达限期动工通知书,限期动工建设。

三是闲置时间在两年以上的土地。对企业用地闲置时间在两年以上的,向土地所属企业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对因政府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可以按合同约定的剩余使用年限经过评估计算土地价款,退还给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由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

其次,推行企业项目退出机制

制定具体的退出标准,逐步将停产或发展质量低下、对环境污染较大、不符合政府相关规定的企业项目退出园区。推行退出机制重点针对以下三类企业:

一是停产或发展质量低下的企业。包括停产一年或建成一年未投产的企业、连续两年亏损或以上的企业、单位土地产值和单位地方财税贡献达不到本地政府或园区要求的企业。

二是对环境污染较大的企业,包括不符合国家以及区域环保强制要求的企业、污染严重扰民的企业、不执行环保行政处罚的企业。

三是不符合政府相关规定的企业,包括不符合政府产业发展导向的企业、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企业、综合能耗不达标和资源消耗不达标的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连续不合格的企业等。

上述内容是笔者在对大部分开发区土地清理整顿经验的总结,供读者参考。应强调的是,开发区在土地清理及项目清退中要充分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机制,做到有的放矢,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切忌盲目模仿。

土地整理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样本

编号:_____________ 土地整理项目工程施工合 同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方: 承包方: 为实施省级投资工程项目第五标段(以下简称项目),经过公开招标,发包方已接受承包方对该项目的投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XXX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招投标管理实施细则》、《XXX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变更暂行办法》、《XXX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管理暂行办法》、《XXX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项目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承包范围: 第二条工期。本工程总工期60天(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工程质量等级:达到国家和省级现行土地开发整理标准、项目验收规范以及本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要求。 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贰佰叁拾伍万柒仟捌佰壹拾贰元伍角陆分) (小写:¥2357812.56元)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第六条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通用合同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2)专用合同条款:是发包方与承包方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3)承包方项目经理:指承包方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派驻施工场地的全权负责人。 (4)设计单位:指发包方委托的具有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负责本工程设计的单位。 (5)监理单位:指发包方委托的具有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对工程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单位。 (6)总监理工程师(总监):指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常驻施工现场实施管理的全权负责人。 (7)合同价款:指承包方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方应付给承包方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 (8)工期:指承包方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期限。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9)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 (10)图纸:指合同指定的工程图纸,以及由发包方提供或由承包方提出并经发

全套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料表格

第一章项目资料的分类A类表(监理规X上要求的施工单位用表) 1、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 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3、分包单位报审表 4、施工测量报审表 5、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 6、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报审表 7、工程质量报验表 8、工程计量报验单 9、计日工工程量签证单 10、用工、料、机动态表 11、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12、工程延期报审表 13、监理通知回复单 14、竣工移交证书 C类表(各方通用表) 1、工作联系单 2、工程变更单 E类表(竣工验收类汇总表) 1、单位(标段)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2、单位(标段)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记录 3、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4、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5、分部工程验收记录 F类表(记录类表)

1、图纸会审记录 2、设计交底记录 3、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G类表(施工记录类表) 1、施工测量放线记录表 2、技术交底记录 3、地基验槽记录 4、地基处理记录 5、隐蔽工程检查表 6、砼施工记录 7、砼强度验收记录 8、施工试验记录(通用) 9、管道通水试验记录 10、防水工程试水检查记录 H类表(施工单位质量验收检验评定记录表) 1、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土地平整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表Ⅰ) 2、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土地平整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表Ⅱ) 3、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土方开挖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4、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土方回填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5、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浆砌石、挡土墙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6、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原土开挖沟渠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7、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砖砌体(渠)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8、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农田水利砼模板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9、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砼钢筋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10、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砼浇筑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11、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制U型槽安装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土地整理项目管理制度两篇

土地整理项目管理制度两篇 篇一:土地整理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XX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申报、入库审批、工程施工、竣工验收、设施管护、资金使用及管理等工作,根据《XX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XX省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财务管理暂行办法》、XX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XX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使用方式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XX省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XX省使用中央或地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部分等省级以上财政性资金安排实施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省国土资源厅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国家和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入库、实施、竣工验收等行政管理工作。所属土地整理机构具体负责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组织实施,受委托进行项目踏勘复核、入库材料和规划设计初审、项目实施监督及成果初验等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州(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行政区域内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监督管理,所属相关事业单位负责项目踏勘、材料初审等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县(市、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实施管理,所属土地开发整理机构是项目实施的承担单位。

第四条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认真履行职能,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申报入库、项目实施、竣工验收、设施管护、资金使用等监督管理并提供技术服务,对拟上报的基本农田面积、灌溉水田面积、项目资金安排明细等有关情况进行核查。所需经费由省财政厅会同省国土资源厅在省级收取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中解决,按不超过当年国家和省级项目投资预算的2%安排,不得截留、挪用、挤占项目经费。 第五条项目管理坚持下列基本原则: (一)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的原则; (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的原则; (四)、实行统一组织,分级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项目内容 第六条国家投资项目是指国家以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和提高耕地质量为主要目的,集中资金成规模进行耕地开发整理的项目。建设期1-3年,建设规模和新增耕地率要求如下: 土地开发:丘陵山地100-600公顷(1500-9000亩),坝区平地400-20XX公顷(6000-30000亩),新增耕地率60%以上; 土地整理:丘陵山地100-1000公顷(1500-15000亩),坝区平地400-20XX公顷(6000-30000亩),耕地率3%以上; 土地复垦:丘陵土地60-400公顷(900-6000亩),坝区平地200-1000公顷(3000-15000亩),新增耕地率40%以上。 第七条省级投资项目是指以有效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或增加耕地面积为主要

浅谈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变更的原因及对策

浅谈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变更的原因及对策 摘要:本文从分析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变更原因入手,提出减少和控制项目规划变更一些对策,为今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提供参考。 关键词:土地开发规划设计变更对策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变更是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现场条件改变、工程使用意图变化,以及勘察设计资料不详尽等原因,导致规划设计与实际自然条件不符,对原规划设计局部工程进行修改,或增加或减少某些分项工程的施工任务。规划设计变更既影响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也会加大实施阶段的管理难度和工作量。笔者结合工作实际,从分析项目规划变更原因入手,提出减少和控制项目规划变更一些对策。 1导致项目规划变更原因 1.1 前期调查勘测资料不详尽 对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而言,前期调查勘测资料非常重要,其结果将直接影响项目规划方案的优劣程度。但很多项目申报单位重申报、轻实施,忽略了项目的前期调查工作,或者说前期调查工作不实、不细、不具体,导致了项目规划设计粗而不精,工程布局的错位、偏差,单体工程的规格尺寸不符合项目区实际要求等等,给项目实施带来了一定的难度。目前普遍被忽视的一项工作就是项目区现状调查和地籍测量工作,大多数项目申报单位都是依据原始地籍图进行规划设计,其实是非常不准确、也是不合理的。有的项目规划设计单位虽然也进行调查勘测,但由于项目区涉及范围比较大,很难面面具到。有的干脆就按照项目申报所在地的水利、交通以及村组提供的资料进行了规划方案的设计等等,这些都导致项目规划方案与项目区实际要求有偏差,最终导致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项目规划变更。 1.2区内情况发生变化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区内情况发生变化,导致项目规划变更,如:有的因国家和省重点工程建设,打乱了原项目规划,需要进行变更;有的因地方经济发展,占用项目区部分土地,需要对项目建设规模、位置、工程数量等进行变更;有的因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原规划不适应现在发展需要,需要进行变更;有的因农业、水利等部门在项目区内新建小型配套工程,为了避免项目的重复投资,需要对该部分工程进行变更等等。 1.3少数工程无法实施 在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阶段,其项目申报单位和规划设计单位未深入当地群众中进行认真细致的调研,没有认真听取项目区群众意见,不了解当地农

标准土地开发整理合同2020

标准土地开发整理合同2020 乙方必须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1)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现因甲方在xx区《xx片》征用工业建设用地,由于建设需要,现在该项目建设用地 范围内进行平整。甲方就该项目发包,由乙方负责承包施工。现就发包与承包的相关事宜,经甲、乙双方通过充分协商协论,已达成共识,并特定本协议书,共守信约。 一、土地平整工程项目的座址、范围四至和面积。 甲方同意把本公司在xx区《xx片》的建设用地平整工程项目发包给乙方。乙方愿意 予以承包。范围四至、面积按县建设局测绘提供纸认定标准为准。(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施 工图纸,双方现场确认无异议)。 二、土地平整价格及其工程付款形式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租金按〔月〕〔季〕〔年〕结算,由乙方于每〔月〕〔季〕〔年〕的第个月的日(一次性支付)交付给甲方。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甲方应支付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各种建筑 设施的费用,并根据乙方承包经营的年限和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1.经甲乙双方协商议定:围填每立方米9(玖)元。总围填土方预计XX00立方米,实际按建委测算图纸数据为准,不包括厂区外围土寺平整(另行计算,以验收为准)。 2.本工程付款方式 本协议签订生效后,甲方先支付30000(叁万)元订金。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按 照总土方量付款。 三、土地平整标准及其实际要求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 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国土资源部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国土资源部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法规类别】土地利用和治理 【发文字号】国土资发[2000]316号 【法宝提示】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失效依据】国土资源部公告2016年第10号――关于公布已废止或者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布部门】国土资源部 【发布日期】2000.11.07 【实施日期】2000.11.07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土资源部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国土资发〔2000〕316号 2000年11月7日颁布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管理,切实做好耕地开发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国土资源部、财

政部关于《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国家使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上缴中央财政部分安排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项目包括重点项目、示范项目和补助项目。 重点项目是指国家以增加耕地面积为主要目的,集中资金成规模进行耕地开发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示范项目是指国家在耕地开发中,为完成有关土地开发整理管理与技术等方面的改革、创新任务,具有示范作用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补助项目是指国家对特定地区耕地开发给予适当资金补助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第三条项目的审查确定和组织实施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二)增加有效耕地面积,促进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与农业可持续发展; (三)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符合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四)以土地整理和土地复垦为主,适度开发未利用土地; (五)采用先进科学技术,达到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统一; (六)因地制宜,先易后难,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 第四条国土资源部负责项目的审查确定、年度项目计划与预算的编制、项目实施监督检查及项目终验等管理工作;地方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项目申报、审核、实施、初验及成果管理等工作。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 设计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设计 4.1 基本规定 4.1.1 设计依据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设计以项目规划和设计任务书为依据。 4.1.2 设计原则 a)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及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的要求。 b)工程技术可行。经济合理。 C)因地制宜。 d)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兼顾。 4.1.3 项目设计的类型 a)耕地整理工程设计。 l)农田平整工程设计。 2)农田水利设施工程设计。 3)排灌电气工程设计。 4)农村道路工程设计。 5)农田生态防护林设计。 b)园地整理工程设计。 C)牧草地整理工程设计。 d)养殖水面用地整理工程设计。 e)林地整理工程设计。 f)水土保持工程设计。 g)城市、村镇用地整理工程设计。 h)土地复垦工程设计。 i)土地开发工程设计。

4.1.4 项目设计应由项目提出者委托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 4.1.5项目设计应由具有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批准权的单位审查批准。 4.1.6 项目设计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 4.2 农田平整工程设计 4.2.1 农田田面高程设计 4.2.1.1 农田田面高程设计原则 a)因地制宜。 b)确保农田旱涝保收。 c)填挖土方量最小。 d)与农田水利工程设计相结合。 4.2.1.2 农田田面高程设计 a)地形起伏小、土层厚的旱涝保收农田田面设计高程根据土方挖填量确定。 b)以防涝为主的农田,田面设计高程应高于常年涝水位0.2m以上。 c)地形起伏大、土层薄的坡地的田面高程设计应因地制宜。 d)地下水位较高的农田,田面设计高程应高于常年地下水位0.8in 以上。 4.2.2 梯田田坎设计 4.2.2.1 梯田田坎设计原则 a)安全稳定。 b)占地少。 c)用工省。

土地整理项目施工工艺

一、主要施工技术措施 (一)总体施工方案 施工准备完成后,组织人员、机具进场,首先进行清表,再进行路基整形,做路面及附属工程。 水泥混泥土面层施工: 施工准备→摊铺→振捣→工作缝处理 (二)技术方案选择 1、采用推土机将路基用地范围内清表后对原地面进行碾压,压实标准及施工方法符合要求; 2、路槽整形采用刮平机,局部人工配合; 3、道路基层采用拌和站集中拌和,自卸车运输,轨道式摊铺机进行混凝土面层铺筑砼摊铺机摊铺,混凝土振捣。 (三)施工顺序安排 先地上后道路:施工准备→清表→地基处理→路基填筑成型→施工路面稳定层→铺设砼路面→竣工清理。 二、主要施工管理措施 (一)质量管理措施 1、建立权威、系统的质量管理体系,配备专职检查人员,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 2、加强过程控制,严格按规程及公司工艺标准施工。 3、严格按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相应《质量手册》及《程

序文件》的要求执行。 (二)安全管理措施 1、成立有主要领导参加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调配责任心强的干部任专职安全检查员。 2、加强人员安全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对所有施工人员均进行上岗前的安全培训,组织学习上级颁发的文件法规。 3、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施工。 (三)施工队伍管理措施 1、项目管理 投入项目动态管理软件一套,利用施工前锋线原理对整个项目进行动态管理,合理优化,即时调度。项目经理部在公司总部领导下充分发挥企业的整体优势,按照具有本公司特色的项目管理模式,高效组合优化社会生产要素,形成以全面质量管理为中心环章,以专业管理和计算机辅助管理相结合的科学化管理体制,保证实现我公司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及对业主的承诺。 2、合同管理 (1)项目部人员认真学习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文本,全面理解合同,在工程实施中,以合同为依据,自始至终贯彻执行到整个总承包施工管理全过程。 (2)以合同为依据,编制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将由项目总工程师签发后实施。 3、计划管理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合同

土地开发整理工程施工合同 第一部分协议书 政府拟修建土地整理工程,接受了投标,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并于年月日在签署了本协议书。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万元整。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项目审批文号: 资金来源: 2、本协议书中的词语主涵义与下述第二部分所列的合同条款中的词语涵义相同。 3、本合同包括下列文件: (1)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合同条款 (5)施工招标文件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已标价的工程报价汇总表 (9)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上述文件汇集并代替了本协议签署前双方为本合同签署的所有协议、会议纪录以及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3、承包单位保证按照合同规定全面完成各项承包工作,并承担合同规定的承包单位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4、建设单位保证按照合同规定付款并承担合同规定的建设单位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5、本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名,并分别盖本单位公章,在办理公证手续后生效,公证费由承包单位负担。 6、本合同一式十二份。其中正本贰份,双方各垫壹份;副本捌份,建设单位执贰份,承包单位执贰份。其余副本由建设单位分送有关单位。 建设单位:(盖章)承包单位:(盖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第二部份合同条款 第1条名词解释 (1)建设单位: (2)承包单位: (3)设计单位: (4)监理单位: (5)甲方代表:指由建设单位委派的全面负责监督本工程合同实施的代表人。本工程的甲方代表为。甲方代表有权做出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决定。有权为此签署证书和发布通知。 (6)总监理工程师:指由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授权范围内,全面负责委托协理合同的履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单位、本合同监理工程师、监理内容、监理权限等。

土地开发整理标准(全)

前言 为规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以下简称“规划设计”)工作、提高规划设计的科学性以及更好地实施土地开发整理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需要制定本标准的补充规定,报国土资源部备案。补充规定不得与本标准相抵触。 本标准从2000年10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 本标准协作单位:浙江省国土管理局、浙江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向军、范树印、吴次芳、叶艳妹、叶剑平、胡江、吴昌洋、童菊儿、梁进社、张占录、彭群、王爱民。 本标准由国土资源部负责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部标准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2000 1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的总则、内容、程序、方法及成果的基本要求和项目设计的原则、内容及技术要求。 1.2本标准适用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的编制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设计,并作为与设计有关的概预算、审批等方面的依据。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J7—1989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3838—1988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GB5084—1992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T5791一19931:50001:10000地形图图式 GB/T7929一1995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 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T15772—1995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规划通则 GB/T16453.1—1996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坡耕地治理技术 GB/16453.3—1996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沟壑治理技术 GB/T16453.4—1996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小型蓄排水工程 GB50162—1992道路工程制图标准 GB50188—1993村镇规划标准 GB/T50265—1997泵站设计规范 GB50286—1998堤防工程设计规范 GB50288—1999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 SDJ217—1987水利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标准(平原、滨海部分) SL18—1991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 SL721994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 SL73—1995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 JT/J021—1989公路涵桥设计通用规范 L Y/J002—1987林业工程制图标准 3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规划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暂行办法》

**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暂行办法》的 通知 重要 国土资源部财务司财[2001]41号 为规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的编制,提高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与合理性,确保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根据《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土地开发整理标准》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部研究制定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部财务司联系。 二OO一年七月十八日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财政预算体制改革和实行部门预算管理的要求,规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的编制,确保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依据《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土地开发整理标准》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或国家参与投资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第三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由项目承担单位的财务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编制,并对其编制质量负责。 第四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应根据项目计划、设计(即施工图设计)的工程量和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确定的施工方法,参照国家或省最新颁布实施的《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等预算标准,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要求进行编制。 第二章项目预算文件的组成 第五条预算文件由封面、目录、预算编制说明、预算计算表格及附件组成。 第六条预算文件的封面和扉页应按规定格式制作,扉页应有项目名称,项目承担单位,编制、复核人员姓名并加盖印章,编制日期等内容(具体格式详见附件一)。目录应按预算表的表

土地整理项目工程施工资料

xxxxxxxxxx土地整理项目工程 第( xxxx)标段 田间道路工程 施工单位: xxxxxxxxxxxx 日期: xxxxxxxxxxxx

目录 一、田间道路工程说明???????????? 二、工程开工 /复工报审???????????? 三、工程定位测量记录?????????????四.工程量签证单??????????????? 五、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六、工程竣工报验单?????????????? 七、分项工程检验资料????????????? 八、施工总平面图???????????????

工程开工 /复工报审表 工程名称: xxxxxxxxxxxxxxx编号: 致: xxxxxxxxxxxxxxxxx(监理单位) 我方承担的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工程,已完成了以下各项工作 ,具备了开工条件 ,特此申请施工 ,请审核并签发开工 指令 . 附件: 1、开工报告 2、(证明 ) 承包单位(章) 项目经理 日期 审查意见: 项目监理机构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工程定位测量记录 工程名称xxxxxxxxxxxxxx施测日期 坐标依据xxxxxxxxxxxxxxxxx复测日期 高程依据田块表面及路面使用仪器水准仪、经纬仪允许误差仪器校验日期 定位抄测示意图 : 复测结果 : 签施工单位xxxxxxxxxxxxxxxxxxxx 字建设 (建立单位 ) 栏专业技术负责人复测人施测人

分部工程计量统计签证表 工程名称xxxxxxxxxxxxx施工单位xxxxxxxxxxxx 建设单位xxxxxxxxxx分部工程田间道路 签证事由: xxxxxxxxxxxxx土地整理项目田间道路工程我方已全部完成,具体分项工程完工程量统计如下 : 1.田间道路:根据设计要求完成工程量共计 xxxx 米。 2.生产路:根据设计要求完成工程量共计xxxxxx 米。 建设单位代表:监理单位代表:施工单位代表:

土地整理可研合同范

土地整理项目 合 同 书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土地整理项目 委托方:国土资源局 受托方:武汉坤盛土地整理设计有限公司签订日期: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委托方(简称甲方):国土资源局 受托方(简称乙方):武汉坤盛土地整理设计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承担土地整理项目可行性研究一事,经双方进行友好协商,于2010年4月13日,签订以下合同,供双方共同信守执行: 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开展可行性研究工作;乙方接受委托,将按国土资源部和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的相关要求,在实地踏勘的基础上,根据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实地开展项目区土地利用清查等相关工作事宜,制订项目规划方案,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供符合相关技术要求的成果资料。 二、工作内容 1、开展项目区土地清查,明确项目区内主要土地利用类型情况。 2、按国家和湖北省厅要求,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协助甲方作好项目申报材料的相关准备工作。 三、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做好项目前期研究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负责项目区自然、社会和经济状况,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水利、交通、价格信息等相关资料。 3、派人协助乙方进行土地清查、现场踏勘等前期工作,对乙方提交的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 4、按湖北省厅要求提供经相关部门签字盖章的证明、文件等附件资料,

派专人协助乙方报送申报材料。

5、为乙方工作人员在甲方所在地工作期间提供住宿和交通方便,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工作经费。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制订分阶段项目技术服务工作计划,经甲方审查认可后实施。 2、根据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与甲方共同开展项目区范围内土地清查,确定项目区范围和项目类型。 3、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撰写可行性研究报告。 4、对项目申报过程需要甲方协助的事项提出明确要求,并在甲方的协助下,组织项目申报材料。 5、在按时提供技术服务并使成果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及技术规范的前提下,要求甲方按合同规定支付技术服务费用。 四、成果要求 土地整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成果的时间,数量和质量应满足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和国土资源部相关要求,并通过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组织的评审。 五、技术服务费用 (一)技术服务费用 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向甲方提交合格成果,甲方按国家标准向乙方支付相关技术服务费用如下: 可行性研究报告费用按项目直接施工费的 0.5 %计算,本项目工程施工费总额约为,应付技术服务费总额约为(最终以批准的可研报告为准)。 (二)费用支付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分阶段向乙方支付本项目技术服务费。

土地整理验收资料表格模板

第一章项目资料的分类 A类表(监理规上要求的施工单位用表) 1、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 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3、分包单位报审表 4、施工测量报审表 5、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 6、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报审表 7、工程质量报验表 8、工程计量报验单 9、计日工工程量签证单 10、用工、料、机动态表 11、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12、工程延期报审表 13、监理通知回复单 14、竣工移交证书 B类表(监理单位用表) 1、监理通知 2、旁站监理记录表 3、工程暂停令 4、工程款支付证书 C类表(各方通用表) 1、工作联系单 2、工程变更单 D类表(监理用报表)

1、监理用报表(见目录) E类表(竣工验收类汇总表) 1、单位(标段)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2、单位(标段)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记录 3、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4、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5、分部工程验收记录 F类表(记录类表) 1、图纸会审记录 2、设计交底记录 3、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G类表(施工记录类表) 1、施工测量放线记录表 2、技术交底记录 3、地基验槽记录 4、地基处理记录 5、隐蔽工程检查表 6、砼施工记录 7、砼强度验收记录 8、施工试验记录(通用) 9、管道通水试验记录 10、防水工程试水检查记录 H类表(施工单位质量验收检验评定记录表)

1、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土地平整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表Ⅰ) 2、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土地平整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表Ⅱ) 3、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土方开挖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4、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土方回填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5、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浆砌石、挡土墙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6、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原土开挖沟渠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7、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砖砌体(渠)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8、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农田水利砼模板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9、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砼钢筋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10、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砼浇筑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11、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制U型槽安装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12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砼预制板(构件)制作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13、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砼预制面板铺设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14、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涵安装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15、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砼伸缩缝及止水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16、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扩堰增容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17、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倒虹吸进、出口段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18、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道段施工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19、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田间道路路面铺设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20、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生态防护、水土保持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21、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生态板、生态孔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22、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建筑物)石砌体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23、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建筑物)砖砌体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土地整理项目的规范

。本规程适用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规划编制与实施,适用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初步设计1范围 1.1本规程规定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的总则、内容、程序、方法、成果等的基本要求和项目设计的原则、内容及技术要求。 1.2本规程适用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规划编制与实施,适用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并作为与设计有关的概预算、审批等方面的依据。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规程中引用而构成为本规程的条文。在规程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规程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15772-1995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规划通则 GB/T7929-1995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 GB/T7829-1995;GB/T5791-93地形图图式1:20001:5000,1:10000 GB50188-93村镇规划标准 GB/T16543.1-1996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坡耕地治理技术 GB/T16543.3-1996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沟壑治理技术 GB/T16543.4-1996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小型蓄排引水工程 GB50288-99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 GB50286-98堤防工程设计规范 JTJ021-89公路涵桥设计通用规范 GB/T50265-97泵站设计规范 SDJ217-87水利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标准 GBJ7-89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SL73-95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 GB50162-92道路工程制图标准 LYJ002-87林业工程制图标准 GB5084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3838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SL/T18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 SL72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 3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规划 3.1总则 3.1.1本规程的适用范围 包括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含土地复垦)。 3.1.2规划的基本原则 a)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 b)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相统一。 c)可持续发展。 d)因地制宜。 3.1.3规划的内容 a)确定项目规划的目标和任务。

(完整版)土地开发整理工程施工合同

土地开发整理工程施工合同 项目名称: 发包人: 承包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桐城市土地整理中心

土地开发整理工程施工合同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桐城市土地整理中心(甲方) 承包人(全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本标段内工程 3、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及合格以上 5、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元(人民币)¥:元 6、组成合同的文件 6.1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 6.2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7、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8、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9、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10、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它应当支付的款项。 11、合同生效 11.1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桐城市土地整理中心 本合同双方约定 7日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完整版)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施工合同

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 鄂州市华容区段店镇2012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标段) 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签订日期:

第一章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湖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项目计划批准文号: 4、设计单位: 5、工程内容:1、土地平整;2、道路工程;3、农田水利;4、其它工程。 6、承包范围:总承包单项单价结算 第二条工期。依照国家颁发的工期定额,经双方商定,本工程开竣工日期如下: 1、开工日期:年月日 2、竣工日期:年月日 3、总日历工期:天 第三条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土地整理标准》和规划设计方案的要求。 第四条合同价款(人民币): 金额大写(人民币): 第五条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相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合同条件; 2、洽商、变更与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3、招标承包工程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4、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和图纸; 5、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资料、技术要求; 6、国家和省市关于施工合同管理的规定。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意见仍不一致时,按第二十二条的约定办法解决。 第六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1、合同语言: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 2、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有约束力。 3、适用标准、规范:按国家和省市现行标准和施工验收规范执行。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中,双方协商同意的有关协议签证资料均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在竣工结算、工程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本合同一式五份。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两份,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备案。 发包方(章):承包方(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用表(各项目单位)

第一章项目资料的分类A类表(监理规范上要求的施工单位用表) 1、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 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3、分包单位报审表 4、施工测量报审表 5、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 6、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报审表 7、工程质量报验表 8、工程计量报验单 9、计日工工程量签证单 10、用工、料、机动态表 11、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12、工程延期报审表 13、监理通知回复单 14、竣工移交证书 B类表(监理单位用表) 1、监理通知 2、旁站监理记录表 3、工程暂停令 4、工程款支付证书 C类表(各方通用表) 1、工作联系单 2、工程变更单 D类表(监理用报表)

1、监理用报表(见目录) E类表(竣工验收类汇总表) 1、单位(标段)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2、单位(标段)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记录 3、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4、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5、分部工程验收记录 F类表(记录类表) 1、图纸会审记录 2、设计交底记录 3、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G类表(施工记录类表) 1、施工测量放线记录表 2、技术交底记录 3、地基验槽记录 4、地基处理记录 5、隐蔽工程检查表 6、砼施工记录 7、砼强度验收记录 8、施工试验记录(通用) 9、管道通水试验记录 10、防水工程试水检查记录

H类表(施工单位质量验收检验评定记录表) 1、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土地平整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表Ⅰ) 2、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土地平整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表Ⅱ) 3、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土方开挖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4、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土方回填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5、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浆砌石、挡土墙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6、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原土开挖沟渠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7、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砖砌体(渠)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8、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农田水利砼模板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9、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砼钢筋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10、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砼浇筑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11、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制U型槽安装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12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砼预制板(构件)制作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13、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砼预制面板铺设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14、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涵安装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15、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砼伸缩缝及止水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16、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扩堰增容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17、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倒虹吸进、出口段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18、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道段施工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19、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田间道路路面铺设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20、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生态防护、水土保持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21、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生态板、生态孔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编制规程》(参考Word)

TD/T1011─2000 《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规程》 前言 土地开发整理规划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专项规划。为规范土地开发整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编制工作,提高规划的科学性以及更好地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需要制定本标准的补充规定,报国土资源部备案。补充规定不得与本标准抵触。 本标准从2000年10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向军、钱铭、贾中骥、郑凌志、严金明、巴特尔、胡长海、夏早发、范金梅。 本标准由国土资源部负责解释。 《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规程》 目录 1 范围 2 引用标准 3 基本规定 4 准备工作 5 土地开发整理潜力分析 6 土地开发整理取得划定 7 土地开发整理的内容与要求 8 规划方案拟定与可行性分析 9 实施规划措施 10 规划成果 11 规划评审与修改 附录 A 土地开发整理规划附表

附录 B 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图例 条文说明 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的要求、内容、编织程序、成果的提交与评审等。 1.2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县级行政单位(县、区、市、旗,下同)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的编制。地、市级和乡级行政单位的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城市郊区的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和流域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可以参照本标准编制。 1.3 本标准所称的土地开发整理包括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50188—1993 村镇建设规划标准 GBJ 137—1990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3 基本规定 3.1 土地开发整理主要内容 3.1.1 进行土地开发整理潜力分析。 3.1.2 确定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目标和任务。 3.1.3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编制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划出各类土地开发整理区,并进一步确定重点土地开发整理区。 3.1.4 拟定实施规划的措施。 3.2 基本原则 编制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应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贯彻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要求,并遵循下列原则: a)有利于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 b)土地用途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定; c)综合考虑土地开发整理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坚持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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