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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政治协商工作提高建言献策水平

做好政治协商工作提高建言献策水平
做好政治协商工作提高建言献策水平

做好政治协商工作提高建言献策水平

【内容概要】近年来,在市政协的指导和县委的领导下,县政协在加强政治协商方面积极探索,做了大量工作,使政治协商形式不断完善与规范、内容不断丰富、形式日趋多样,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也存在着一些困难和薄弱环节。今后要积极营造履行政治协商职能的民主政治环境,完善履行政治协商职能的运行机制,注重加强政协自身建设,进一步推进政治协商制度工作质量的完善和提高。

政治协商是人民政协的重要职能,经过几十年的探索和发展,政治协商已经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形式和主要特色,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新时期新阶段,如何认识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职能作用和充分体现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职能优势,是推进人民政协事业不断向前发展的重大问题。《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从理论和政策层面上对政治协商进行了新的阐述。2010年市委召开了政协工作会,印发了《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加强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精神;县委召开了全县政协工作会,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加强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意见》和《实施意见》强调了政治协商的作用和地位,明确了政治协商的重要原则,内容和形式,规范了政治协商的程序,这对促进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工作将会产生极其深远的影响。下面结合工作实际,就政协政治协商有关问题进行探讨。

一、政治协商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我国民主政治建设不断推进、政治协商制度不断完善,政协在加强政治协商方面积极探索,作了大量工作,政治协商工作程序逐渐规范、内容不断丰富、形式日趋多样,政治协商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政治协商形式不断完善与规范

几年来,县政协在市政协的指导和县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和《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加强政协工作的决定》,在履行政治协商职能方面进行了不懈的努力和探索,完善和规范了政治协商形式。一是政协领导参与中心工作的协商。政协主要领导列席县委书记办公会、县委常委会议和政府有关会议,参与全县大政方针、重要问题的协商讨论,形成了制度。二是全委会参与整体工作的协商。在每年一次的全委会议中,委员们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有关报告,就区域发展建设的方针政策和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协商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三是常委会参与重要事务的协商。常委会坚持每半年听取一次政府工作情况通报,对涉及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问题进行了认真的协商讨论。四是专委会参与重点问题的协商。政协专门委员会加强了同县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积极参与各部门的活动,对各业发展中的问题进行协商讨论。

(二)政治协商的作用和影响日趋扩大

政治协商工作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一是促进了县委、政府重大事项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多层面不同规格的政治协商,扩大了政协委员参与度,汇集了各界人士的智慧和

力量,使决策建立在广泛考量不同人群的需求和利益基础之上,并且经过反复的论证、讨论和协商,从而使决策更加民主、科学。二是促进了民主政治建设。政治协商工作的开展,促进了社会各阶层、团体和党派的有序政治参与,能够通过发挥自身联系各方各界群众的优势,充分表达各自所联系的群众的具体利益,使各种利益诉求有渠道,从而培养了公民的民主精神和民主意识,促进了民主政治建设。三是促进了党委和政府工作的改进。政治协协商内容不局限于地方大政方针的制定,还涉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事务和具体问题,通过政治协商,表达了社会各界对重要问题和党委、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各部门改进工作提供了参考。

(三)政治协商工作得到了县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高度重视

近年来,县委、政府对政协的政治协商工作给予高度重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和《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加强政协工作的决定》下发以后,县委相继作出了关于贯彻落实《意见》和《决定》的专门文件。今年,《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加强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印发后,县委政协工作会后,下发了《实施意见》,对政协履行政治协商的内容、形式、程序等作出了具体的规定,为县政协进一步做好政治协商工作提供了重要保障。政治协商已成为全县政治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成为县领导的共识。县委、政府领导主动参加政协的有关会议和专题协商等活动,认真听取委员的意见建议,成为重要的民主政治形式。政治协商得到了县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为今后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政治协商工作存在的问题

几年来,随着人民政协事业的不断发展,政治协商制度的不断完善,区县政协在履行政治协商职能的实践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也存在着的一些困难和薄弱环节。

(一)对政治协商的认识还需进一步深化

政治协商是人民政协的一项主要职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系中协商民主的重要形式。近年来,中央、市委的《意见》、《决定》颁发,特别是中共十七大提出“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的要求,对提高各级党委、政府重视支持政治协商工作起到了重要督促作用,为营造政治协商工作的良好环境起到了推动作用。但是,推进人民政协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有一个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社会对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认识还不够深刻,要把市委的《意见》和县委的《实施意见》落到实处还需做大量工作。

(二)政治协商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

《政协章程》在工作总则中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的主要职能作了规定,即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但由于章程是政协组织的内部规章,对外不具有法律的普遍约束力。党中央、市委、县委下发的文件对政协履行政治协商职能作出了规定,但也都是原则性的,缺乏操作性的具体实施细则。所以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要做大量工作。在履行政治协商职能的方式上,政协只有在不断摸索中开展工作,随意性强;在政治协商的内容上,还需要进行沟通和协调达成共识;工作的效果上,虽然政治协商被纳入决策程序,但政协通过协商议政提出的意见、建议、批评,没有约束力,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协商民主的功能和实效。

(三)政治协商工作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政协委员来自各行业各阶层,个别委员认识水平和素质、能力较差,这也是制约工作的重要方面。一是履行政治协商职能的意识方面,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委员对协商议政工作不重视,对协商内容不做认真调研,在协商议政活动中,提出的意见、建议质量不高。二是素质上有差距,能力有待提高。政协委员来自各个领域,对本行业比较熟悉,对其它领域实际情况了解不够,协商议政活动中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往往不在点子上,也就得不到有关部门的足够重视。政协委员中能经常参加活动的占多数,但能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的不多。从政协组织方面讲,为委员提供服务不到位,没能充分调动委员的积极性;组织协商议政活动的形式比较少,协商议政活动准备不充分,履行政治协商职能的方式方法还有待进一步探索。

三、推进政治协商工作的几点思考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政治制度的一大优势。在新的历史时期,基层政协如何更好履行政治协商职能,促进民主政治建设,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是新时期创新人民政协工作的一个重要的理论和实践课题。

(一)积极营造履行政治协商职能的民主政治环境

人民政协是不具权力性的政治组织,开展政治协商工作往往处于被动地位,依赖于良好的民主政治环境。就目前情况来看,虽然政协政治协商工作得到了县委重视和政府的支持,但这项工作被社会各界充分认识、接受还有一个过程。个别单位对政协工作认识不够全面,给政协开展工作带来了困难,这些虽是个别现象,但反映出政协履行

职能工作的大环境建设要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县委应该坚持在政治协商中的主导地位,高度重视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工作,宣传政协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教育和引导各部门充分认识新时期政协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各部门接受政协意见、建议的自觉性,为政治协商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作为政协组织,要主动加强与县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思想、交换意见,切实增强政治协商的主动性,为更好地履行职能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二)进一步完善履行政治协商职能的运行机制

政协政治协商内容和形式在政协章程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中都有明确要求,在市委、县委的文件中也有规定,要把市委《意见》和县委《实施意见》的内容落到实处,还需要做大量工作。建立政协履行职能的工作机制和制度,应成为今后努力的方向。一是要形成协商议政制度。把政协的政治协商纳入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以制度的形式确保政协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开展好政治协商工作,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二是要提高操作性。在《意见》、《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对政协政治协商的内容和程序等方面进行细化,制定具有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三是要研究监督制约机制。中央、市委规范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决定》等文件不是立法机关制定的正式法律文本,不具法定约束力,应建立制约机制,将政治协商制度范围内体现协商议政工作的法律化,为加强政治协商工作提供保障。

(三)注重加强政协自身建设

推进政治协商工作依赖于良好民主政治环境、依赖于好的运行机制,更决定于政协组织的创造力和政协委员的责任意识及工作能力。推进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制度建设,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提高协商议政工作质量,是基层政协组织研究的重要课题。一是政协组织要准确把握新时期政治协商工作的优势和特点,认真研究工作方法,积极主动地把工作融入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去,努力做到政协工作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同步、合拍,不断提高政治协商工作实效。二是加强与委员的沟与交流,消除委员的顾虑,调动委员履行政治协商职能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委员履行政治协商职能的意识,把政治协商这一民主形式的重要作用发挥好。二是加强培训与引导,为委员了解区情县情创造条件,引导委员善于思考问题,提高履行政治协商职能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强政协机关建设,增加机关干部使命感和责任意识,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保证协商议政各项活动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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