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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物品放行管理规定

公司物品放行管理规定
公司物品放行管理规定

公司物品放行管理

规定

1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物品的放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范围:

本公司所属物品、文件及供应商自带物品均适用之。

第三条定义:无

第四条权责:

4.1各部门主管:行使本部门物料、物品放行条之审核或签准权;

4.2总务课保安:严格按照作业程序作业,并对物品检查放行;

4.3 总经办负责在权限范围内物品放行条之签核及相关单据报表回收掌控;

第五条内容:

5.1公司物品放行管理原则:放行有依据,回厂有证据.即对于出厂的物品一定有出

厂的证明资料佐证;而回厂的物料也亦要有资料证明己回厂.

5.2个人物品行李放行管理

5.2.1个人物品行李放行的依据是:人事异动或请假单;

5.2.2请假、外宿人员需携带私人物品外出,须由单位文员到后勤文员处开立

“行李放行条”,后勤文员须予以确认“请假单”有否人资部主管核

准或“外宿单”有否后勤部主管核准。然后为该员开立“行李放行

条”。“行李放行条”须有全体住宿人员签名,经舍监签核后,在规

定放行的时间内,保安室凭有效放行条检查放行;

5.2.3离职人员携带私人物品外出,根据“人事异动单”开“行李放行条”,

须先到后勤部文员处开具“行李放行条”后勤部文员须对该员在相关

部门的交接手续的完成状况予以确认,然后为该员开立“行李放行

条”。“行李放行条”须有全体住宿人员签名,在规定放行的时间

内,经舍监签核后保安凭有效放行条检查放行, 检查保安并在行李放

行条签名备查。

5.2.4课级干部以上(含课长级)之“行李放行条”需行政部主管签核。

5.2.5请长假、长期外宿、离职人员须于下班时间将行李存放置于“请假、离

职人员行李放置处”,尔后不可再进入宿舍逗留,须在餐厅等待。在规定放行的时间内,值班保安凭有效放行条检查放行。

5.2.6邮寄包裹之行李放行与请假、离职行李放行相同,但后勤部应进行查询

了解,确定无异常后方可开立“行李放行条”

5.2.7若宿舍内有开“行李放行条”之人员,各住宿人员在下班后,应注意是否

有物品丢失,发现有丢失物品者应速报后勤部,后勤部将视情节暂

停人员及行李放行并予以调查处理;

5.2.8公司行李放行时间原则为下班后30分钟之后,即:早上7:20~8:00,中

午12:00~13:00,晚上18:00~19:00;

5.2.9个人物品带出厂区的应在门卫处登记。若有属于个人之鞋类管理书籍、

各种系统管理资料、生产流程、设计图片及相关软盘、光盘等物品放行的,在后勤部助理处开具“物品放行条”时,须详细列出品目清单,经本

部门主管审核(相关电脑软盘光盘等资料经资讯部检查签字) ,总经

理室行政助理核签准后。保安按照“物品放行”上清单逐一核对盘查无误后放行。

5.2.10若是属于公司之任何资料(划线版/工艺资料及其它资料),同样须在

放行条上列清单,拿实物给本部门主管审核,总经理室行政助理核准后

由保安严格核对放行。凡未履行以上手续者,保安拒绝放行,并追究当

事人责任。

5.3成品鞋放行管理

5.3.1各部门成品放行的依据是:成品出货单;

5.3.2男/女装仓库出货(指大货)先由各自的仓库文员在电脑系统中开立

“出货单”,再由仓库主管手签审核,各自的资材部主管复核,尔后仓

库出货人员将要出货品拉到指定区域,保安凭各资材部主管手签审核的

“出货单”清点数量,准确无误后在“出货单”上签名确认,再交由总

经理室行政助理手签核准,保安监督装车,司机锁好车箱门.尔后保安用

对讲机报于大门具体数据并将出货品牌/数量/核准人进行登记,大门

保安核查“出货单”上总经理室行政助理有无签准,核对无误后凭放行

联及仓库保安通报的数量放行并予以登记备查。

5.3.3销售部出货由仓库文员开立“出货单”,仓库仓管员审核,物流部主管

核准。销售部人员再根据“出货单”开立“物品出厂单”由物流部主

管审核,再交总经理室行政助理核准。仓库保安凭核准的“出货单”

及“物品出厂单”清点数量装车,后续流程同上.

5.3.4返修鞋出厂由各自的仓库文员开立“返修鞋出货单”,放行流程同成品

出货流程.

5.3.5首箱出货由仓库文员开立“出货单”放行流程同成品出货流程.

5.3.6营销部或开发部相关人员拿样版鞋、复版鞋、装船样外出时,须开立

“样品鞋出货单”并注明是否要请款;相关单据由单位主管审核签

名,由各事业处主管核准。保安在清点放行时须详细登记备查。参照

《样品鞋出厂管理规定》若拿确认色卡外出时即开立“物品出厂单”

由单位主管审核签名,由各事业处主管核准。

5.3.7公司内部集体卖给员工成品鞋出厂,有当时专卖人员收款后出具专卖小

票于购买者,作为出厂放行的依据。小票上必须有男/女装资材部主管

及总经理印章或签名。

5.3.8赠送、零散购买或批量购买的成品鞋出厂,由该仓库的库存鞋管理员开

立“送货单”,仓库主管审核,总经理室助理复核,财务出纳凭复核后单价及数量进行收款,无误后签名确认,总经理核准。(总经理不在公司时,总经理室助理复核签名的送货单能够放行)“送货单”上由被赠送或购买者签收,保安予以登记放行。

5.4物料出厂管理

5.4.1鞋面缝线外发出厂:由外发部门文员开立“物品出厂单”经部门主

管审核,资材主管复核后交总经理室助理核准。当值保安清点核

对签名并确认司机锁好车箱门,在专用登记本上进行登记。尔后

用对讲机报于大门具体数据,大门保安凭核准放行单据放行。鞋

面外发试作放行程序与鞋面缝线外发放行程序相同。

5.4.2仓库外发原材料、鞋面外发出厂:首先由仓库文员根据经资材部主

管核准的“外发加工单”及实物数量开立“物品出厂单”。其

“物品出厂单”应注明出货部门, 客户厂商返厂日期、出货原因

等。经仓库主管审核,资材主管复核后交总经理室助理核准。放

行流程同鞋面出厂.

5.4.3外发物料、半成品、原材料退货出厂:仓库文员凭经总经理核准作

退货处理的“原材料入库检验表”开立“物品出厂单”,(若该

退货之物料之前已办理入库手续,仓库文员还应用电脑打印“退

货单”,)能确定返厂日期的应注明返厂日期、是否已付款。

“退货单”与“物品出厂单”同时经仓库主管审核交资材主管复

核,再呈总经理核准。放行流程同鞋面出厂.

5.4.4综合物资退货出厂:综合仓库仓管员收货时发现不合规格的,根据供

应商“送货单”开立“物品出厂单”经设备课主管审核,行政部

主管复核,呈总经理室核准。大门保安验单核对并签字登记检查

放行。

5.4.5供应商确认材料退回出厂:资材部采购对需退回的确认材料,先开立

“物品出厂单”经部门主管审核,呈总经理室核准。大门保安验

单核对并签字登记检查放行。

5.4.6仓库卖出之物料、半成品出厂:仓库文员凭总经理签核的相关文件

资料用电脑打印“材料转卖单”,并按相应数量开立“物品出厂

单”。“材料转卖单”连同“物品出厂单”经仓库主管审核,资

材主管复核后,呈总经理核准(附相应总经理签核的资料)。当

值仓库保安清点核对签名,后续放行程序同鞋面出厂。

5.4.7鞋材部送货出厂:鞋材仓库出货(包括大货及样品)先由仓库文员开

立“出货单”,仓库主管审核,资材部主管复核,呈总经理室助

理核准。放行程序同鞋面出厂.

5.4.8贸易部送货出厂:A样品放行由出货文员开立“物品出厂单”注明

“样品”字样。经贸易部财务审核,贸易部经理核准。大门保安

验单核对并签字登记检查放行。 B送货放行由贸易部出货文员

开立“送货单”交业务员审核,贸易部经理核准。再根据“送货

单”开立“物品出厂单”经贸易部财务审核,贸易部经理复核,

呈总经理室核准。大门保安验单核对并签字登记检查放行。

5.4.9 开发材料出厂:开发部原样鞋、楦头、配件外出时,由开发文员开立

“物品出厂单”。“物品出厂单”上必须注明楦头回厂日期或无须

回厂,由单位主管审核,开发部主管核准。开发原材料加工出厂

的,由业务组采购员开立“物品出厂单”经业务组主管审核,开

发部主管核准。保安在清点放行时须详细登记备查。凡需返回之

板鞋、楦头,其单位主管负责按时追踪回厂。

5.5供应厂商自带货出厂管理

5.5.1因送本公司货物或来公司洽谈业务随车有自带货的,在进入工厂大

门时,其当值保安应迅速跑步至厂商车辆前询问自带货种类/数量/

被访部门并填写“自带货登记表”后检查核对放行;

5.5.2放行后必须对讲机通报各执勤点有自带货车辆情况。在“自带货登

记单”副联加以注明。

5.5.3若自带货车辆进入仓库区域的,仓库保安应主动监控将本厂货物卸入

仓库,在没有接到该车退货或其它原因核准的物品出厂凭证前,严禁

任何货物装车,自带货出厂时,凭仓库主管及仓库当值保安签名的

“自带货登记单”即可检查核对放行;

5.5.4有自带货的车辆进入办公楼或其它非仓库区域的,在执勤保安视线范

围内可监控到位,其出厂时凭被访人签名的“自带货登记单”检查

核对即可放行。

5.5.5若该供应厂商即有自带货,又有仓库不良品退货则按自带货与退货

放行程序执行。

5.5.6厂商即有自带货内有机器设备工具的,除设备管理课主管签名确认

“自带货登记单”外,还应同总经办行政助理签核方可有效.

5.6固定资产及废品出厂管理

5.6.1外借之固定资产出厂:首先被借单位主管要求借方开立借据并经借

方签字确认后,交设备课主管审核,行政部主管复核,呈总经理

核准。设备课指定人员登记机器型号、重要参数等资料后,设备

课文员根据“借据”填写“物品出厂单”应详细填写外借原因,

预计返厂日期,经设备课审核,行政部主管复核,呈总经理核

准。保安验单核对并签字登记检查放行(借据设备课留存,不作

放行之用)。外借的设备按时回厂交于设备课须查证其型号、参

数、功能无误后,设备课主管归还原借据给借方。

5.6.2维修机器设备、零件出厂:相关单位机器故障机修判定设备或部件

需外出维修的,由使用单位填写“维修申请单”交设备课主管审

核,行政部主管复核,呈总经理核准。机器、零件出厂时由设备

课文员根据“维修申请单”开立“物品出厂单”交设备课主管审

核,行政部主管复核,呈总经理核准。保安验单核对并签字登记

检查放行。而零配件则需要总经理助理核准即可.

5.6.3试用机器设备出厂:试用机器需归还供应商时,由综合仓库调出当

时的“送货单”再开立“物品出厂单”交设备课主管审核,行政

部主管复核,呈总经理核准。保安验单核对并签字登记检查放

行。

5.6.4办公设备\消防设备出厂:经资讯部确认需外出维修的办公设备,由

维修单位填写“维修申请单”经资讯部审核,行政部主管核准。

办公设备出厂时由设备课文员开立“物品出厂单”交设备课主管

审核,呈总经理室助理核准。若是消防设备需发外维修的,保安

填写“维修申请单”经后勤部主管审核,行政部主管核准。设备

出厂时保安队长开立“物品出厂单”交后勤部主管审核,呈总经

理室助理核准。保安验单核对并签字登记检查放行。

5.6.5后勤部废品出售出厂:后勤部须出售之回收废料,由公司指定收购

人员代为整理,待到一定数量出售,其“物品出厂单”由后勤保

安开立,后勤部主管审核,总经理室助理核准,保安监督装车过

磅,验单核对放行并予以登记。

5.7单据的管理及操作说明

5.7.1公司所有“出货单”、“物品出厂单”,均由总经办助理处负责申

购、保管。

5.7.2各单位(部门)需在总经办领用“出货单”、“物品出厂单”及物

品出厂单时一定要采取以旧换新的方式进行。即将已用完的“出

货单”的存根联交回总经办后,方发放新编号的“出货单”、“物

品出厂单”。总经办在发放时一定要做好相关“出货单”编号的

登记记录,以便回收核对。

5.7.3各部门在使用各成品“出货单”时一定要认真、仔细若有在书写错

误,或需要作废时,需要将所有联全部保存,并在“作废”字样书

写在“出货单”上。特别是在整本“出货单”用完后提交给总经办

时,一定要将作废之全部“出货单”所有联全部交回总经办。

5.7.4所有物品出厂单据在填写数量时必须大写,严禁涂改,违者予以行政

警告一次处罚

5.7.5除开发部/营销部物品放行直接开“物品出厂单”或“样品鞋出厂

单”经开发部主管及事业处主管审核外,其它部门的物品放行条的

核准权限全部由总经理室负责,特别指定由总经理负责核准的当总

经理有在时由总经理指定代理人员签核准后方可放行。

5.7.6后勤部保安每天早上9:00前将前一天成品出货的“出货单”物品

放行单,放行联统一集中交总经办助理处。以便对“出货单”状况

的核对工作

5.7.7每月总经办对各单位(部门)使用的“出货单”的存根联与放行联

予以核对,并由财务助理负责出具核对报告总经理。

5.8保安数量核查规定

5.8.1行李放行:要求先点大数然后清点行李是否有公司财务等,无异常则予

以放行;

5.8.2成品放行:当值保安负责清点箱数,箱数无误则放行.

5.8.3零星成品(返修鞋/版鞋/确认鞋/库存鞋等未封箱者)放行:要求当值保安

全数清点,无误则予以放行.

5.8.4鞋面缝线外发放行:若低于200双以下者则全点,200双以上者则先点包

后抽点.10包中抽2包的方式抽点.

5.8.5仓库物料外发放行:若低于200双以下者全点,200双以上者则先点包后

抽点,10包中抽2包的方式抽点.

5.8.6综合仓库物料外出放行:若低于200双以下者则全点,200双以上者则先

点包后抽点,10包抽2包的方式抽点.

5.8.7鞋材出货及材料放行:若低于200双以下者则全点,200双以上者则先点

包后抽点,10包抽2包的方式抽点.

5.8.8固定资产及办公设备放行:要求全数清点,无误后方可放行.

5.8.9对于经抽点无误者则放行,若抽点数量与放行条数据不相符者则给予当

事人警告一次处罚,若情节比较严重者则予以专项处理,若有意识多或

少放行物料者则给予大过或开除处理.

5.8.10为提高物品放行的时效性,能够提前将须放行物料交保安点数.

5.9 严禁进厂的外来车辆、物品出入情形

5.9.1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车辆;

5.9.2非洽谈公务的、推销产品的人员及车辆;

5.9.3人员与车辆出厂时拒绝检查者;货物出厂无放行条或所装货物与放行

条不相符数不服者;

5.9.4虽有放行条,但放行条注明的货物未经核准部门核准的,本厂车辆外出

无派车单者。

5.9.5货物出厂保安存有疑问者。

5.10物品回厂追踪管制

5.10.1所有需要回厂的物品由当值保安登记于”需返厂物品登记单”中,并录

入电脑系统中,每天由物品追踪保安予以追踪.

5.10.2物品追踪保安根据需返厂物品登记单,记录的返厂时间在返厂时间后

予以追踪,追踪其是否按时回厂,若己回厂者则予以结案并注明结案单

号或原因.若未回厂者则需要继续追踪直至物品回厂为止.

5.10.3物品追踪保安在对物品回厂状况予以追踪时,要求各相关单位提供其

佐证.如:外发加工回厂者需要提供进仓库;楦头/版鞋回厂要提供部门

的相应追踪表等,从而保证物品的回厂.

5.10.4物品追踪保安每周要对物品返厂状况向上级汇报,并出具文字报告呈

上级知悉.

5.11奖惩规定

5.11.1因未按本文条规定要求流程出厂及检查清点货物的,将给予相关责任人

申戒一次处理. 因未按规定要求流程出货及检查清点货物的,造成严重

错误后果的. 将给予相关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记过处理。

5.11.2所有出货单及物品放行条之运作未按本规定执行者,则给予相关责任人

警告一次处理,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将给予相关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记

过处理.

5.11.3对玩物品追踪落实不到位者,造成外发借物品未能回收的,造成直接经济

损失的,将给予相关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记过处理.

5.9.4相关人员工作中认真负责,在工作时能发现问题,避免公司经济损失的. 将

给予相关责任人奖励。

第六条相关文件:

6.1物品外出签核权限表

第七条记录:

7.1 物品出厂单

7.2 返修出货单

7.3 行李放行条

7.4需返厂物品登记单

第八条生效日期:

自签准发布之日始实施至检讨修订止。

人员和物品出入公司管理规定

人员和物品出入公司管理规定 一、目的:明确物品和人员出入放行程序,建立良好的放行规则,使出入公司人员、车辆、物品 管理有序,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东泰商业运营管理公司所有物品放行审批权限及所有进出公司人员、 车辆及物品的管理。 三、物品放行规则 1、物品放行的基本原则 1.1生活区和工作区物品分流、即非生活相关物品不进生活区,非工作物品不进工作区; 1.2任何本公司物品放行出门均须书面申报,获准并按规定接受保安检查;任何本公司物品不得被私人侵占或变相侵占后以私人物品方式放行出厂; 1.3任何人不得超越本文件的规定越权批准货物放行,任何进入本公司中转或暂放的其它非本公司物品,均须在进本公司时向值班保安员申报,并登记确认作为放行依据; 1.4任何物品放行均须遵守放行单描述的与实物一致的原则,任何物品放行后均有事后监督; 1.5除成品出货以外,其余物品放行严格实行放行单有效期制度,门禁人员只在该有效期内予以放行,过期无效,对于过期的行李物品放行条须重新请相关授权人员加签; 2、物品出入放行 2.1 A类:固定资产、模具; 2.2 B类:生产物料、成品、半成品、生产辅料; 2.3 C类:员工私人物品、行李箱及工务维修工具、材料; 2.4 D类:本公司公务车辆及租用车辆的放行管制; 2.5 A、B、D类物品放行时间不作限制;A、B类物品使用《物品放行条》(附件一)放行。 3、A类物品放行 3.1人力资源部开具《物品放行条》,部门经理审核,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批准后方可放行。 A 类特定物品(制造部门机器配件、马达、电脑零配件、电话等小资产生或配件)外修放行,由负责维修人员填具《物品放行条》人力资源部经理核签后放行; 3.2固定资产出厂月报:保安队安排专人每月5日之前填报上月份《固定资产出厂月报表》(附件二),由人力资源部呈报副总经理以上审阅批示,人力资源部存档。 4、B类物品放行 4.1成品出由客服部门开具《物品放行条》,商管部门主管审核,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批准,由值班保安人员核实出厂物品数量与放行单计划数量相符时准予放行; 4.2外发加工物料出厂由外发部门开具《物品放行条》,部门主管审核,副总经理或授权人员批准后,一并出示物料《外发生产单》(附件三),值班保安人员核实物品出厂数量与 该放行条计划数量相符时准予放行; 4.3物料因品质异常需退回供应商返修时,由责任品管人员开具《物品放行条》,副总经理或授权人员批准后,提货人员出厂时一并出示《物品放行条》和《退货单》(附件四),值班保安人员核实后放行; 4.4废料物品变卖,由公司指定人员和人力资源部专职人员(或保安人员)、仓储部各安排一人现场作业,严格把好验收、监称重量等手续,废料物品出厂时,由仓储部监称人开 具《物品放行条》,部门主管审核,人力资源部确认签批后,保安员凭条核实放行。

外出物品放行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各种货、物、料进出厂门之稽核管制,并使之有所遵循,暂订此管理规定:

各种货、物、料进出厂门管制均适用之。 3.定义:无 4.权责 4.1 各部门放行条审核权责责任人:行使本部门物料、物品放行条之审核或签准权; 4.2 保安班:严格按照作业程序作业,并对物品检查放行。 5.作业内容 5.1成品出货 5.1.1 成品出货时,成品仓库人员要通知执勤保安员清点出货数量,保安员依《出货单》 或《送货单》所列货物、品番、数量进行清点是否准确。并稽核《放行条》是否 有相关权责人员签名,经查实无误后,保安员予以放行。 5.2 退料(货)(原材料、五金零配件、工具等): 5.2.1 退料(货)由原材仓开《退料单》,保安员负责稽核《退料单》所例物品品名、规 格、数量、退料单位等是否与实物一致,并稽核《放行条》是否有相关权责人员 签名,经查实无误后,保安员予以放行。 5.3 外加工 5.3.1 原物料类外协加工:原物料类外协加工分为原材料和半成品外协加工。 5.3.1.1各种原物料需外发加工时,由PMC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外协加工合同》,经 PMC主管确认签名后,交仓库依合同备料,保安员根据合同稽核《放行条》 是否有相关权责人员签名,经查实无误后,保安员予以放行。 5.3.2模具类外协加工 5.3.2.1 模具外加工由各申请单位主管填写《放行条》,由相关权责人核准;执勤保 安员凭《放行条》上所列项目稽核外加工厂商、模号、品名、数量是否准确及是否有相关权责人员签名方可给予放行。 5.3.3机电设备类外协加工: 5.3.3.1后勤设备组对相关机械设备需做外协维修或各部门需对相关机械设备,零 配件进行外协加工时,由后勤设备组填写《放行条》经相关权责人签名确认后保安予以放行。 5.3.4 外加工之物品完成回厂后先送仓库入库,由原材料仓管员开《物料入库单》 入库,使用单位凭领料单领取。 5.3.5 执勤保安员对各类物品出厂放行时,要稽核《放行条》填写的单位名称、品 名、数量及相关人员是否签名,经查无误后,保安员给予放行,若无相关权责人签名或物品数量异常不予放行并上报处理。 5.4 废料及可回收垃圾 5.4.1保安员在废料装车前,必须凭仓库所开之《放行条》、在装车时清点所装数量及单 据是否有相关权责人签名,经查实无误后,方可给予放行。 5.4.2 可回收垃圾装车前,保安员凭有相关权责人签名的《放行条》在装车时检查物品 中是否夹带有公司的其它物品,如有异常立即暂扣车辆并上报处理。 5.5 个人行李物品放行 5.5.1 辞职、请假、外宿人员携带个人物品外出,由当事人到行政部开据《物品放行条》, 当值保安人员检查行李无异常后给予放行。 5.6以上作业程序,请相关人员切实遵守执行,对未尽职守者,视情节参照《员工手册》 给予处罚。执勤保安员必须严格做好物品放行管制,如有异常立即上报处理。 6.相关附件:《外出物品放行签发权限》 7.相关表单:《放行条》

出入放行管理制度

出入放行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人员、物品、车辆进出公司的行为,保证公司安全,保持良好生产经营秩序。 二、适用范围: 总经理级以下人员(厨卫、门卫除外) 三、适用时间: 正常工作时间内(节假日、午休、工余时间除外) 四、人员出入放行管理及流程: 1、外来人员来访需经门卫致电受访人确认后,并作登记后才 可进入公司。 2、所有外来提货或送货车辆均需到门卫处登记后才可进入公 司(车间)内装卸货。 3、公司全体员工(除总经理外)出入公司需接受公司保安人 员的检查、监督。 4、人员外出需持有效的人员/物品放行条,交到门卫室,保安 才予以放行。

5、总公司和分公司人员临时调派、工作交流、参加会议等由 所在办公区域出具放行条并交门卫,离开非长期办公区域 时则不需再开具放行条。 6、遇紧急或特殊情况(如工伤、急病、陪同客户、政府机关、 审查人员)放行手续可后补。 六、批准权限: 根据公司部门及办公地域划分: 1、产品制造部管业车间一线员工由黄霭敏负责审批,管业车间后

勤人员由部门总监审批。 2、钢构车间全体人员由总监助理负责审批。 3、卷扬机车间由莫副总监负责审批。 4、研发/品管部分公司办公区域由总监审批,总公司办公区域由刘 艳文审批。 5、综合事业部由部门总监审批,市场发展部总监暂缺的情况下由 公司委派人员负责审批。 6、负责审批的人员外出亦需自觉填写放行条,外出时交门卫处备 查。 7、遇审批人员外出或休假时,由其授权人员代审批。 七、填写要求: 1、由外出人员各自填写《人员/物品放行条》。 2、《人员/物品放行条》经审批后交门卫,出厂时间及回厂时间由门 卫填写。 八、执行时间:从公布日起执行,在执行期间,将会根据运行情况进 行优化及修改。 九、附件: 《人员/物品放行条》 佛山市南海冠恒钢构有限公司

小区物品出入管理制度

1.工作目标 规范对业户物品出入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确保业户生命财产安全。 2.工作职责 物业部管理员:确认业户身份,审核相关证件,开放行条。 门岗、进出岗、地库岗当值保安员:检查进入物品,核实搬出物品,确定放行与否。 3.工作指引 3.1业户物品进入小区的管理: 3.1.1业户进入小区物品的限制 a.严禁运入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强的物品。 b.严禁运入大量的易腐、散发厌恶气味的物品。 c.严禁未装袋的散装施工材料、物料运进。 d.液体物品不能用易碎、易破容器装载,否则不允许运进管理区。 3.1.2一般情况下进入物品的检验 在限制范围外的物品,只作一般性的检验,看看是否有限制条件内物品,如无或是已办施工手续的单位物品,出入口保安员即可放行。 3.2业户物品运出小区的管理: a.一般情况下,业户物品运出管理区都要办理放行条才能放行。 b.办理放行手续的主要证件:运出物品清单;业户的身份证或复印件(如是单位的 可开具单位证明并盖章);代理人身份证或有关身份的证明文件。

c.业户或委托人办理物品放行时,须经业主同意,并向管理处提供有效证明,否则 拒绝开物品放行条。 d.在保安主管或物业部其它人员查验证件后,开放行条,经办人签字,门岗验证、 验物品无误后,回收放行条,给予放行。 e.装修施工材料的放行须经装修或施工负责人确认方可放行。 f.在特殊情况下,一时无法找到物业部管理员(或值班人员),同时也无法找到物业 部领导的时候,门岗保安人员可立即叫来当班值班班长,班长可按以上原则当即确定是否放行,并记录在《值班日志》。 4.质量记录 《业户物品放行条》 5.参阅文件、资料

公司安保管理制度

公司安保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维护企业财物和员工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围 本公司所有保安人员。 三、权责 管理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及执行的监督;总经理核准执行; 四、值班规定 1、各岗位保安应着制服,保持仪容整洁、精神状态佳、态度和蔼、认真负责; 2、热情接待来访人员,总经理、理事以及贵宾来访时应敬礼问好; 3、督导员工打卡,按规定穿工衣,记载员工出勤情况; 4、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因事离开岗位时必须有人代班,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保安室; 5、值班保安严禁睡觉、看小杂志、酗酒、听收音机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监守自盗。 6、不定时巡察厂各区域,包括各楼层水、电源开关及仓库物资,保证重要区域的安全,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7、厂如发生民事纠纷,应及时劝阻和制止,并及时报告保安队长或管理部处理;

8、保持保安室、公告栏、打卡机及厂门的清洁卫生; 9、准时打开厂区大门、办公室大门及通向生产部的小门,于生产部上班前一小时打开生产部的大门; 10、加强对厂区、宿舍水电、消防设施的巡察,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处理,对因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损失者,追究当班保安责任。 五、门禁制度 (一)人员进出管理 1、节假日及上班以外时间,如果公司生产部没加班,保安应阻止员工进入生产部及仓库,其它特殊情况须经相关部门审核登记方可进入。 2、员工上班时间出厂应持管理部开出的《员工外出准行条》,有携带物品时,须有负责人检查,无放行条时,保安有权制止其外出。(特殊情况应记入值班记录表备底。 3、员工应自觉维护厂及宿舍环境卫生,保安有权制止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垃圾的行为,包括在厂里边走边吃东西的行为; 4、被公司开除及离职人员,保安应凭批准后的放行条给予放行,并严格检查其行物品,严禁携带任何具有本公司标志的物品及其它公司财物,一经发现,立即扣留其所有物品。 5、外来人员因公入厂,保安应先帮其联络,征得受访人同意,并先登记后放访客进入。

公司物品放行管理规定

文件名称:公司物品放行管理规定版本/次: 文件编号:日期: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物品的放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范围: 本公司所属物品、文件及供应商自带物品均适用之。 第三条定义:无 第四条权责: 4.1各部门主管:行使本部门物料、物品放行条之审核或签准权; 4.2总务课保安:严格按照作业程序作业,并对物品检查放行; 4.3 总经办负责在权限范围内物品放行条之签核及相关单据报表回收掌控; 第五条内容: 5.1公司物品放行管理原则:放行有依据,回厂有证据.即对于出厂的物品一定有出厂的证明资料 佐证;而回厂的物料也亦要有资料证明己回厂. 5.2个人物品行李放行管理 5.2.1个人物品行李放行的依据是:人事异动或请假单;

5.2.2请假、外宿人员需携带私人物品外出,须由单位文员到后勤文员处开立“行李放行条”, 后勤文员须予以确认“请假单”有否人资部主管核准或“外宿单”有否后勤部主管核 准。然后为该员开立“行李放行条”。“行李放行条”须有全体住宿人员签名,经舍监 签核后,在规定放行的时间内,保安室凭有效放行条检查放行; 5.2.3离职人员携带私人物品外出,根据“人事异动单”开“行李放行条”,须先到后勤部文 员处开具“行李放行条”后勤部文员须对该员在相关部门的交接手续的完成状况予以 确认,然后为该员开立“行李放行条”。“行李放行条”须有全体住宿人员签名,在规 定放行的时间内,经舍监签核后保安凭有效放行条检查放行, 检查保安并在行李放行 条签名备查。 5.2.4课级干部以上(含课长级)之“行李放行条”需行政部主管签核。 5.2.5请长假、长期外宿、离职人员须于下班时间将行李存放置于“请假、离职人员行李放 置处”,尔后不可再进入宿舍逗留,须在餐厅等待。在规定放行的时间内,值班保安凭

放行管理制度

放行管理制度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5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放行管理制度 1 目的 建立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放行的管理程序,防止不合格的物料投入生产、不合格的中间产品流入下工序、不合格的成品出厂。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厂进厂物料、车间中间产品及成品的管理。 3 职责 3.1技术部:负责物料、中间产品、成品的检验; 3.2储运部:负责物料保管、领用,待检产品的标识,产成品的储运; 3.3生产车间:负责中间产品的生产、调整。 4内容 4.1来货放行 4.1.1原辅料、包装材料到达后,保管员按送货单验证产品名称、品种数量,对其外观质量及包装进行验收,通知质检员对来料进行检验验收。 4.1.2 由质检员检查来料生产厂的产品合格证或原料产地声明,根据公司原辅料、包装材料《检验计划》进行检验并填写《进货质量检验(验证)记录》,检验合格通知保管员准予入库。 4.1.3保管员做好原辅料、包装材料的入库工作,认真填写《入库单》,详细记录名称、数量、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进货日期以及供货商。 4.1.4 对检验不合格的物料通知保管员立即标识、隔离,拒绝入库,并通知采购部办理退货,向技术经理汇报质量情况,执行《不合格品和潜在不安全产品控制程序》。 4.2中间产品 4.2.1各工序操作人员按照工艺要求进行生产,本工序加工完成,通知质检人员进行检验; 4.2.2质检人员按照《检验规程》的要求,对生产过程进行检验。所有检验项目符合要求,允许进入下一工序,填写《中间产品放行通知单》; 4.2.3生产主管仔细核查中间产品检验结果、监控记录,在审核栏签字确认。 4.3成品放行 4.3.1每批生产完成后,保管员对产品进行清点,做“待检”标识; 4.3.2质检员按照《检验计划》对待检产品进行全项检验,开具《产品检验报告单》;

物品放行管理制度

东莞市广X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物品放行管理制度 一、目的: 规范进出货物放行,确保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序进行,并保 证公司财产安全,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以及出入公司的其他人员。 三、制度 1.需开具《货物放行条》的物品 1.1需委外加工的样品、半成品、或做产品所需之原材料; 1.2样品(客户所需之样品成品); 1.3送人之家具成品; 1.4代客加工之物品; 1.5公司财产(所指物品为公司财物和私人财物,公司财物 包括: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工具、生产材料、生产 工具、生产设备、半成品、成品、公司为员工配置的 各类生活用品等。) 1.6公司所规定的其它物品。 2.权责人员: 2.1需委外加工的样品、半成品、或做产品所需之原材 料 由仓库开具《货物放行条》,最终核准人员为XXX副 总经理; 2.2样品(客户所需之样品成品);由开发部开具《货物 放行条》,最终核准权为业务部XX经理; 2.3赠送客人之家具成品由仓库或开发部开具《货物放

行条》,必须由XXX本人签核或电话通知后方可放行; 2.4代客加工之物品、生产设备外修,由仓库开具《货 物放行条》,最终审核权为XXX副总经理; 2.5废物便卖,由仓库开具《货物放行条》,柴树荣签核 后方可给予放行; 2.6成品出货由仓库开具《货物放行条》,业务部杨娟经 理签核后方可给予放行; 2.7人员离厂行李、个人物品、后勤类设备外修,由行 政部开具放行条; 2.8请假人员凭请假条予以放行。 3.不需要开具放行条的物品: 3.1快递(文件类); 3.2从老厂白身用叉车拉往新厂涂装加工的生产物料; 3.3从新厂用叉车拉往仓库之成品; 3.4个人之随身物品; 3.5课长级及以上人员往返老厂、新厂所携带之小件半 成品; 3.6物料员所领取之劳保用品。 3.7来访人员所携带的便携物(包括手提袋、夹包、提 包、购物袋等); 四、附则; 1.行政部负责监督执行; 2.保安人员有权对一切进出车辆及人员进行检查;任何人 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检。 2.1客人携带公司物品外出时,若没有出具有效签署的 《货物放行条》或与签署的《货物放行条》不符时,不 予放行,但需细心礼貌地向其说明其相关规定,并及时

关于公司车辆物品放行的规定(修订版)

深圳市佳信达印务有限公司 2015人力行政(通)字001号 ━━━━━━━━━━━━━━━━━━━━━━ 关于公司车辆物品放行的规定 为规范公司物品的管理,保证各项资产的安全,保障公司权益, 根据公司门禁管理及放行签批权限,现将车辆及物品放行做以下规定: 1、至2015年1月15日起,公司(包括驻厂单位)的所有货物 出门依照附表《货物放行权限表》的规定执行; 2、外出公差《派车单》申请:由当事人申请,由部门负责人确 认后,生产系统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放行出厂,行政办公系统报主 管副总经理签名放行出厂,公司在紧急情况(如工伤、应急)下可由 人力行政部经理签名确认放行出厂; 3、如遇《放行条》授权签批人外出、请假或休假的情况下,由 后备确认人审批,并由保安人员确认无误后方可放行; 4、各部门及相关人员理应提前做好车辆物品放行的申请工作, 并做好车辆货物出行计划工作,晚上加班、周末或节假日放行需提前 办理好《放行条》签批手续,原则上每天20:00过后及节假日不予放行; 5、相关审批人员必须按规定的内容签批放行手续工作,不得签 批超过规定的放行权限;除公司授权签批《放行条》人员外,其余人 员未经公司董事总经理文件或电话等方式授权,一律不得随意签批《放行条》;

6、如若公司授权人及授权代理人同时不在的情况下,由保安电 话请求公司授权人,由公司授权人指定其它代理人权限签批方可放行; 7、总经办、人力行政部、财务部须派人对物品放行做不定时的 检查工作,发现有放行异常情况的要及时向董事总经理报告; 8、对不符合放行要求的物品或保安认为有异议的放行物品或《放 行条》,人力行政部及保安人员要及时制止,严禁物品出厂,并及时上报董事总经理处; 9、各部门人员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执行放行规定,凡未履行物 品放行手续签批而要求保安放行者,一律按偷盗及渎职处理,一经发现,给予做辞退处理,并视情节报公安机关处理; 10、进出公司所有车辆(厂车、私家车和货车等)必须经过人力 行政部保安员检查确认后方可放行; 11、本规定经董事会批准后开始生效执行,本规定如与其它制度 或规定有冲突者,以本规定为准。 12、附件:《货物放行权限表》 深圳市佳信达印务有限公司 2015年01月14日 主题词:公司车辆放行规定

公司放行条责任制度

公司放行条责任制度 公司放行条工作责任制度 1、执行《放行条管理条例》,规范所有部门及外包车间载货车辆的出入秩序,以保证各部门及外包车间的财产安全。条例基础原则:不同的部门使用不同的放行条,不同分类的放行条作为不同货物的出入凭证,公司部门放行条与外包车间放行条执行不同的管理制度。 一、放行条的分类 (一) 公司各部门放行条 1. 物流部放行条:适用于成品管、半成品管、配件、销售钢带出入凭证。 2. 生产车间放行条:适用于半成品管、生产设备出入凭证 3. 原料放行条:适用于原材料出入凭证 4. 废料放行条:适用于公司生产车间的废料、边丝、不定尺出入凭证。 5. 辅料放行条:适用于辅料、气体出入凭证 6. 总务用品放行条:适用于总务用品、辞职员工行李出入凭证 (二) 外包车间放行条 1. 压延车间放行条:适用于压延原材料、压延生产设备、压延车间总务用品出入凭证。 2. 铭冠车间放行条:适用于铭冠车间生产的成品管、半成品管及铭冠车间原料、辅料、生产设备、总务用品出入凭证。 3. 压花车间放行条:适用于压花车间半成品管、压花生产设备、压花车间总务用品出入凭证。 4. 打包车间放行条:适用于打包车间外购的废料、边丝、不定尺出入凭证。 二、放行条的制作流程:由公司统一定版制作,各部门及各外包车间必须使用公司制作的放行条,自制放行条一律不允许作为出入凭证,并对自制放行条者从重处理,一经发现先罚1000元再赔偿损失。公司各部门放行条制作费用计入该部门运营成本,外包车间放行条制作费用由外包车间承担。 三、放行条的发放流程:公司各部门放行条及外包车间放行条均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发放,各部门放行条负责人到人力资源部领用,并配合人力资源部作好登记存档工作。

外出物品放行管理制度

Limited

Limited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各种货、物、料进出厂门之稽核管制,并使之有所遵循,暂订此管理规定:2.适用范围 各种货、物、料进出厂门管制均适用之。 3.定义:无 4.权责 4.1 各部门放行条审核权责责任人:行使本部门物料、物品放行条之审核或签准权; 4.2 保安班:严格按照作业程序作业,并对物品检查放行。 5.作业内容 5.1成品出货 5.1.1 成品出货时,成品仓库人员要通知执勤保安员清点出货数量,保安员依《出货单》 或《送货单》所列货物、品番、数量进行清点是否准确。并稽核《放行条》是否 有相关权责人员签名,经查实无误后,保安员予以放行。 5.2 退料(货)(原材料、五金零配件、工具等): 5.2.1 退料(货)由原材仓开《退料单》,保安员负责稽核《退料单》所例物品品名、规 格、数量、退料单位等是否与实物一致,并稽核《放行条》是否有相关权责人员 签名,经查实无误后,保安员予以放行。 5.3 外加工 5.3.1 原物料类外协加工:原物料类外协加工分为原材料和半成品外协加工。 5.3.1.1各种原物料需外发加工时,由PMC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外协加工合同》,经 PMC主管确认签名后,交仓库依合同备料,保安员根据合同稽核《放行条》 是否有相关权责人员签名,经查实无误后,保安员予以放行。 5.3.2模具类外协加工 5.3.2.1 模具外加工由各申请单位主管填写《放行条》,由相关权责人核准;执勤保安员 凭《放行条》上所列项目稽核外加工厂商、模号、品名、数量是否准确及是否 有相关权责人员签名方可给予放行。 5.3.3机电设备类外协加工: 5.3.3.1后勤设备组对相关机械设备需做外协维修或各部门需对相关机械设备,零配件

物业公司物品放行管理规定

物业公司物品放行管理规定 物业公司物品放行管理规定 一、出入管理 1、出入按北进南出路线行驶。 2、进出行政中心内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 3、进出行政中心内严禁超车、鳴号。 4、进出行政中心车辆限载4吨。 5、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车辆进入行政中心院内。 6、进出行政中心车辆必须按路标行驶。 7、外单位车辆进入行政中心必须按物业安保员的指挥。 8、外单位车辆进入行政中心严禁占用本院内专用车位。 二、停放管理 1、所有车辆按指定的位置停放,自觉接受安保员的指挥,在规 定区域或指定车位居中有序停放,保持车头朝向一致。 2、行政中心地下车库所有车位都由主管部门统一编号安排停放 管理制度后对应停放,其余车辆一律不得驶入停放。 3、为保证行政中心车位停放数量利用最大化,需在本院停放的 车辆,应优先停放在南北停车场。 4、所有车辆车主应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车内不得存放贵重物品,停车后及时关锁门窗;停车时避免与其它车辆发生碰擦,如有碰擦, 应主动与对方车主或现场安保员联系,妥善处理。 物业小区物品放行管理规定 (一)服务中心经理和安全部主管检查贯彻落实情况。

(二)安全部主管和领班督促并负责对执行过程实施监控。 (三)各岗位具体操作执行。 (四)管理规定 1、物品的搬入: a、当顾客或其他人往小区(大堂)内搬运物品时,值班人员应礼貌地询问是何物品,搬往何处。必要时可委婉地提出查验,确认无危险物品后,可予放入。 b、当确认搬入物品属危险品时,值班人员应拒绝搬入。无法确认时,可报告主管或服务中心。 2、物品的搬出: a、业主需要搬出物品,应提前到服务中心办理手续,在《搬出放行条》的存根上签字认可,服务中心确认手续完毕出具《搬出放行条》。业主房自己出租,使用人搬出物品,服务中心应通知业主到场签字认可,方能办理。若业主因故不能到场,通过确认无误后,服务中心可在使用人办妥手续后放行。 b、公司自有物业出租房需要搬出物品,应提前到公司市场部办理手续,市场部按照其提供的情况确认后服务中心再出具《搬出放行条》。公司或单位租用的员工宿舍中员工搬出物品,需公司或单位出具证明,方能办理。 c、道口岗亭当班安管员按《道口岗岗位职责》执行。收到顾客交来的《搬出放行条》后,应礼貌地对搬出物品予以查验,确认无误后,请顾客在《安全管理值班记录表》的相应栏目上签名,登记顾客有效证件号码,并签上值班人员的姓名和放行的时间。然后对顾客的支持与合作表示感谢。《搬出放行条》须交回服务中心存档(保存期一年)。 d、若顾客搬出物品时未办理《搬出放行条》,值班人员应予提示并拒绝放行。特殊情况可立即报告中主管或服务中心处理。

产品放行管理制度

产品放行管理制度 目的:建立物料、成品放行的管理程序,防止未经检验及不合格的物料投入生产、未经检验及不合格成品出厂。 适用范围:适用于内蒙古正隆谷物食品有限公司进厂物料及成品的管理。 职责: 1、质量管理部:负责物料、产品检验记录及判定,放行的审 核及确认; 2、仓储部门:负责物料、产品的规范储存,同时按照放行要 求履行管控职责; 3、生产部门有关人员:按照产品放行管理制度,配合以上部 门严格执行相关要求。 管理要求及内容: 1.物料的放行: (1)物料进库后,由仓库管理员填写《物料请检单》,交 QC 实验室取样检验。 (2)检验合格后,由 QC 实验室主管签发合格《原辅料检验报告单》。无合格《原辅料检验报告单》的物料一律不准投入生产。(3)品控专员在物料发放时,核查有无此批物料的合格《检验报告单》,并在《领料单》上签字放行。 2.成品的放行:

(1)批生产完成后,由车间填写《产品请检单》交 QC 实验室取样检验。 (2)化验员按照检验操作规程逐项检验,并记录。 (3)检验合格后由化验员填写《成品检验报告单》,经QC实验室主管复核无误后,质量管理部负责人在报告书上签字,同时在报告书上盖上检验专用章。并签发批合格证,《产品检验报告单》和批合格证作为成品入库的凭证。 (4)由产品放行受权人负责成品的放行,放行前需检查有无产品合格检验报告单,并检查批生产记录、质量监控记录等,在产品放行单上签章放行。只有收到产品放行通知单后,产品才可出库销售。 4.对于经检验后不合格的物料及成品按不合格品的管理制度执行。

内蒙古正隆谷物食品有限公司 产品放行通知单 编号: 库: 经审核车间生产的产品,批号:规格:数量:,符合产品放行管理规定,准予放行。 批准人: 年月日

物品放行管理规定

物品放行管理规定 为规范物品出入的管理工作,制定了物品放行的相关管理规定,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物品放行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在大厦内办公客户单位的任何人员(含访客),携带便携物品(单手可拿走或可双手分开拿的物品,包括手提袋、夹包、提包、滑轮皮箱等)外出时,一般无须放行条;但若发现任何可疑情况,值班员必须要求其出示放行条(凭其自己单位盖章并签名的放行条即可)并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 . 在大厦内办公客户单位的人员,携带“非便携”物品(单手携带困难或无法单手携带的物品,包括装载物品大纸箱、电脑、主机、其它大件电器、家私和大宗货物等)必须要求其出示放行条(凭其自己单位盖章并签名的放行条即可)并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考试大-全国最大教育类网站(www.Examda。com) .客户公司老板、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携带任何物品外出(除搬迁外),无须放行条(其公司最高领导特别交代的除外)。 . 客户单位任何人员(含其公司老板)任何时候搬迁(迁出),必须凭管理处开出的放行条方可放行(仅凭其自己单位开具的放行条无效)。 .对于客户单位已经离职员工,如其单位特别交代的则按

其单位的要求执行;如无特别交代的按一般物品放行程序进行。 1. 装修、施工人员退场或搬出物品时(含纸皮、装修建筑材料等),必须凭业户或管理处开出的放行条放行。 . 装修、施工人员搬运垃圾、余泥外出时,无须放行条;但内部不得夹带其他有价值的物品,否则不予放行;除生活和办公垃圾外,其它任何垃圾(如装修垃圾或建筑垃圾等)不得丢入本大厦垃圾车内,不得堆放在大厦范围内任何地方(应自行负责清走),经管理处批准的临时地点堆放余泥时不得过夜,当晚必须由其单位负责清走。 1. 送货、搬运人员在送货进入大厦后,如因退货又重新搬出时,须联系其接货单位负责人进行证实(可通知领班进行),退货中不得夹带其他物品,否则不予放行。 .此类人员从大厦内搬物品外出时,须凭业户开出的放行条放行。 .帮业户搬迁(搬出)时,必须凭管理处开出的放行条方可放行。 1. 本公司的清洁人员拿物品外出,须凭管理处开出的放行条放行(垃圾除外)。 . 其他业户雇佣的清洁人员拿物品外出,须凭业户开出的放行条放行(垃圾除外)。 1. 在本大厦内上班的司机或车主装载物品外出须凭业

散堆装货物管理办法

太原铁路局散堆装货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提高散堆装货物的装载质量,确保铁路货物装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铁路货物运输 规程》、《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文电,特制 定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中的散堆装货物系指:煤、焦、砂、矿粉、铝钒土、生铁、石膏、球团等整车运输时,只按重量承运,不计算件数的货物。 第3条本办法适用于太原铁路局管内各货运站、专用线(专用铁路)及与国铁接轨的地方、合资铁路。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4条承运散堆装货物的货运站、专用线(专用铁路)及与国铁接轨的地方、合资铁路应安装轨道衡、计量漏斗仓等计量设施,确保不发生超载。第5条使用装载机装载散堆装货物且无轨道衡等计量设施时,装载机必须安装称重装置,未安装称重装置的装载机不得参加铁路装车作业。 第6条使用不能计量的皮带机、半壁仓、老式筒仓等装车的企业,应制定安装计量设备推进计划或改造装车系统计划,并进行落实,逐步达到铁 路计量要求。在同等条件下,装车站应优先安排有计量设备的装车点 装车。

第7条货运站、专用线(专用铁路),因线路条件不能安装轨道衡等计量设施,可暂按量尺划线装车,但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轮重测重仪,抽查 重车重量。100车及其以上抽查不少于5%,100-30车抽查不少于10%, 30车以下不少于20%。并填记“轮重测重仪抽查记录”(见附表一)。第8条轨道衡、计量漏斗仓和装载机称重装置,必须有国家或省级以上相关部门签发的产品合格证。使用时要有计量部门的定期检验合格证。 第9条轨道衡、计量漏斗仓必须具备存贮、打印功能,有关计量数据需保存3个月。不具备上述功能的轨道衡、计量漏斗仓要逐步进行改造,以 实现自动计量、存贮、打印功能。装载机称重装置应具备打印汉字称 重单的功能,称重单应有总重、车号、装车起止时间、总次数、每斗 重量等内容,不具备上述功能的要及时升级改选。 第10条各装车站要与装载机所有权单位签订装载机称重装置使用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及义务,防止违章操作,防止弄虚作假,防止出具虚 假称重单。 第三章装车作业 第11条各装车站及装车单位装车前应认真检查车辆,严格遵守《货车使用限制表》和铁道部关于货车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得使用车地板、车门、 车窗等技术状况不良危及行车安全的货车。一般状况不良,确需使用 时须采取安全措施,以确保运输安全。 第12条装车前,车站应严格检查货物密度测定记录和上站磅单,确定装载高

物业物品放行管理规定

物业物品放行管理规定 物业小区的物品放行管理标准和相关规定你知道吗?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物业物品放行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物业物品放行管理规定 1.0目的 为加强物品出入的管理力度,维护业主利益,保障小区正常的工作秩序。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XX秩序维护部物品放行的管理。 3.0职责 3.1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办理业主物品放行手续。 3.2各出口岗位核对放行条上所列物品予以放行,并回收放行条。 3.3巡逻队每周将各出口岗位放行条回收移交客户服务中心存档。 4.0程序要点 4.1物品放行条的办理 4.2.1业主办理放行条必须持业主身份证到客户服务中心办理。 4.2.2公司内部物品出入必须经各部门经理批准,到客户服务中心办理放行手续。 4.2.3施工单位物品出入,必须由施工单位负责人和业主一起到客户服务中心办理物品放行手续。 4.3工作原则

4.3.1禁止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4.3.2执勤时必须文明执勤,热情服务。 4.5 物品出入管理 4.5.1业主物品出入的管理 4.5.2来访者及施工人员禁止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带进小区。 4.5.3 如业主需搬运物品出小区时,首先要带身份证到客户服务中心办理物品放行条,客户服务中心根据业主提供的资料,核查是否欠费(若有欠费须缴清欠费方可放行)审核后开物品放行条。 4.5.4如租户需搬运物品出小区时,在没有业主的陪同或无法取得业主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业主本人亲笔签署的物品放行证明时,原则不予放行。在特殊的情况下由客户服务中心物业助理根据业主资料记录的联系电话,联系业主取得业主的授权,核查是否欠费(若有欠费须缴清欠费方可放行)开放行条。并记录租户的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业主姓名、联系电话、联系时间、租户签名确认。 4.5.6 各出口岗位认真核对物品放行条上所写内容,进行一一核对,核对清楚后,秩序维护员将物品放行条回收。 4.5.7如搬出物品与物品放行条内容不相符,秩序维护员有权将不相符物品扣留,并汇报当值班长,带到值班室处理。 4.5.8如业主强行搬走时,立即汇报当值中班长、巡逻队前往处理。 4.5.9 如业主已办理放行条手续,但放行条物品未在当天搬出(放

产品放行审核制度

产品放行审核制度 1.目的 为保证每批产品出厂安全和有效,对产品实现的全过程记录进行审核,对产品进行放行控制,确保每批放行产品无异常。 2.范围 用于产品的审核和放行管理。 3.责任 质量部经理负责审核成品的检验及生产记录,并对合格产品放行,并颁发合格证。 4.程序 4.1产品放行人由企业负责人授权质量部经理,并有书面的产品放行授权书,授权书为一式两份,授权人、受权人各一份。 4.2 产品放行受权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应熟悉掌握并正确执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血液透析及相关治疗用浓缩物的法律法规。 2)熟悉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工作,具备指导及监督企业各部门按规定实施医疗器械质量体系的专业技能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具备良好的组织、沟通和协调能力。 4)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4.3产品放行程序 4.3.1生产完成后,批生产记录由生产部门负责人审核,过程无异常者,能追溯到原料批、生产日期、生产数量、操作人、检验人,并确保生产记录上都填写正确、完整,并有记录人签名后签批,再交给放行员审阅。 4.3.2 由质量部根据该批产品的生产批号,按《产品放行审核记录》查找到相应的原材料检验报告书,核对该批产品进厂检验记录和检验规程的符合性,正确性,完整性。供货单位、数量、生产批号、规格型号等应与实物的一致,记录表单填写应正确、完整,并有记录人签名。 4.3.3 质量部确保对于采购、生产等过程中的不合格、返工、返修、降级使用、紧急放行等特殊情况已经按规定处理完毕。

4.3.4质量部要确保产品说明书、标签符合规定要求。 4.3.5质量部相关人员在产品检测完成后,开具产品检验报告单,由相关负责人审核签发。签发后,将检验报告与该批次产品检验记录合并,交放行员审阅。4.3.6现场QA负责生产现场工艺检查、原料使用检查、批生产记录检查、工艺卫生检查,过程检验工作,对上述内容进行检查并报告放行员的检查情况。 4.3.7 放行员综合上述批生产、检验记录,审阅记录内容,结合现场监督情况,决定是否对该批次产品予以放行,审核过程填写“产品放行审核记录”。 4.3.8放行员审核中发现有异常情况或潜在隐患情况时,应召集相关部门进行讨论处理,必要时可请工厂负责人参加。处理情况填写“异常情况处理记录”,详细记录异常情况详情、讨论调查结果、处理方案以及责任部门和处理结果等内容。 4.3.9放行员审核中无异常或潜在隐患情况,则对该批产品进行放行,并发放“产品放行合格证”。放行合格证一式两份,一份质量部留存,一份发放给仓库。 5.相关记录 5.1“产品放行审核记录” JL-14-0 6.1 5.2“产品放行审核记录” JL-14-0 6.2 5.3“异常情况处理记录” JL-14-32 5.4“产品放行合格证” JL-14-33

公司物品放行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日期: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物品的放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范围: 本公司所属物品、文件及供应商自带物品均适用之。 第三条定义:无 第四条权责: 4.1各部门主管:行使本部门物料、物品放行条之审核或签准权; 4.2总务课保安:严格按照作业程序作业,并对物品检查放行; 4.3 总经办负责在权限范围内物品放行条之签核及相关单据报表回收掌控; 第五条内容: 5.1公司物品放行管理原则:放行有依据,回厂有证据.即对于出厂的物品一定有出厂的证明资料 佐证;而回厂的物料也亦要有资料证明己回厂. 5.2个人物品行李放行管理 5.2.1个人物品行李放行的依据是:人事异动或请假单; 5.2.2请假、外宿人员需携带私人物品外出,须由单位文员到后勤文员处开立“行李放行条”, 后勤文员须予以确认“请假单”有否人资部主管核准或“外宿单”有否后勤部主管核 准。然后为该员开立“行李放行条”。“行李放行条”须有全体住宿人员签名,经舍监 签核后,在规定放行的时间内,保安室凭有效放行条检查放行; 5.2.3离职人员携带私人物品外出,根据“人事异动单”开“行李放行条”,须先到后勤部文 员处开具“行李放行条”后勤部文员须对该员在相关部门的交接手续的完成状况予以 确认,然后为该员开立“行李放行条”。“行李放行条”须有全体住宿人员签名,在规 定放行的时间内,经舍监签核后保安凭有效放行条检查放行, 检查保安并在行李放行 条签名备查。 5.2.4课级干部以上(含课长级)之“行李放行条”需行政部主管签核。 5.2.5请长假、长期外宿、离职人员须于下班时间将行李存放置于“请假、离职人员行李放 置处”,尔后不可再进入宿舍逗留,须在餐厅等待。在规定放行的时间内,值班保安凭 有效放行条检查放行。 5.2.6邮寄包裹之行李放行与请假、离职行李放行相同,但后勤部应进行查询了解,确定无

物品放行管理制度

物品放行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保证公司产品、货物和财产安全,规范公司物品出门放行管理流程,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与定义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所有物品的出门管理,具体分为如下7类情况: 2.1设备、物料外发加工园区:将产品生产过程中的个别工序委托给其他公司(外协)代为加工。 2.2物料退货:外购货物或设备因各种原因退回给供应商或者外协加工厂家的产。 2.3机器设备、工具及固定资产维修:所有已处置的大小型设备、模具、工具的出园区。 2.4研发、采购样品:因销售或购料过程中需要携带的样品及其他货物。 2.5废品处置: 公司各种废旧物品外卖。 2.6个人物品:员工因请假、辞职、自离、邮寄等原因,需要带私人物品出园区。 2.7供应商自带货物:供应商自带货物进入公司园区后,需要再次出。 3、职责与权限 3.1物品需出园区时,由申请者填写《物品放行单》。 3.2各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本部门经办的公司物品放行的。 3.3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员工私人物品/公司办公设备等出园区核准权。 3.4分管领导/执行总经理:公司成品出货/半成品发外加工/原材料及采购物资的退货/设备等物品出园区的批准。 3.5保安:放行条的核对与放行。 4、物品出园区放行工作流程指引: 4.1成品出园区:需凭有效《出库单》及《物品放行条》经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批准后生效, 并注明及去往地点。

4.2外协加工:申请部门填写《物品放行条》,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分管领导审批,须注明放行物及数量及去往地点。 4.3产品退货: 申请部门填写《物品放行条》,采购负责人签字, 分管领导审批,并附经验收部门确认的《物料验收单》。 4.4设备、模具、工具、固定资产委外修理出园区:部门经办人填写《物品放行条》附《固定资产维修》, 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分管领导审批,须注明放行物品的名称及数量。 4.5样品及其他: 申请部门填写《物品放行条》,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分管领导审批,需注明放行物品的名称、数置及去往地点。 4.6废品处置:由废品所属部门填写《物品放行条》, 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分管领导审批,所有废品出园区放行条均需要行政人事部审核批准后,保安方可放行。行政人事部对所有出园区废品实施全权监控。 4.7员工个人物品出园区:员工因请假、辞职、自离、邮寄等原因,需要带私人物品出园区时员工个人填写《物品放行条》部门负责人签字,分管领导审批,行政人事部审批,须注明放行物品的名称及数量。 4.8客户或供应商自带物品进公司,接待部门人员有义务告知客人自觉到大门保安室登记: 保安亦需对来访客人询问是否有自带物品,并请其自觉填写《访客单》,注明所带物名称及数量,保安予以确认,以便出入放行,出门时应有接待者签名,保安才予以放行, 若出现客户未登记且带有应开具放行条的物品,则由接待部门当事人/部门负责人签名,方可准予放行。 4.9保安首先检查《物品放行条》填写是否规范,审批签字是否齐全,再依照单据上的物品名称规格、数量和件数进行核对,核对携物人(单位)身份,对其中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的拒绝放行,退回携物人重新办理出门手续。 4.10对于符合要求,物品与单据数量一致的,保安员予以放行,在放行单上写 上具体出门时间。 4.11保安应将《物品放行条》整理保存,次日交行政人事部归档保存备查。 5、其它事项 5.1所有货物出门时必须提交《物品放行条》,不得先出门后补单,特殊情况要事先电话征得赋有审批权限人员同意并由其通知行政人事部方可放行。

公司出入放行管理制度

公司出入放行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维护本公司人身、财产安全和生产秩序的稳定,做到管理有序,有章可循,以确保放行工作有序执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物品、人员、车辆出厂本公司均须遵守本条例,门岗保安有责任与权力按本条例严格把关管理。 第三条物品放行管理 1、物品清点:物品出入厂区,保安员有责权与清点,所涉项目及方式如下: ①产成品(机台、外发深加工、半成品。采取清点方式有:仓库仓管员负责清点数量、重量;门岗保安员需核查清点数量,重量。) ②原材料,生产物料。采取清点方式有:出入均须清点数量、重量;仓管员负责清点,出行时保安员核查清点。 ③废品,废弃物等等。采取清点方式有:保安员现场监督装车,厂内点数量; ④购置各种非生产性用品,可视不同物品执行清点。 第四条本公司职工出入管理 1、本厂区职工出入厂均佩戴厂牌,但一般只限于上下班时间打卡出入; 2、本厂职工上班时间请假出厂时,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后,经部门主管签字,出厂时门岗保安凭有效请假条准予放行; 第五条车辆出入放行管理 1、来客车辆。来客应下车进行登记,来客车辆原则上不准进入生产区,只准停在公司门口,或者指定停车处;有自带物品者应自觉另行登记。 2、提运本公司货物车辆只准停在产品区装卸待装区,非本公司车辆出入本厂时,门岗保安应登记入册并保留司机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存档,凭有效放行条准予放行。 第六条放行权限表 公司放行审批权限主要人员名单:**** 第七条附则 出入厂管理中如发现异常,保安应立即报知上级主管并填写“异常报告处理单”,呈主管核批后,交办部门处理;重大事情应及时向公司高层管理汇报、请示。 第八条本条例经公司主要人员会签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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