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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MPS中文版及英文原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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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st多维完美主义心理量表(Mainland Chinese Version)

1注:本问卷为Frost所编Frost’s Multidimensional Perfectionism Scale (FMPS),其信效度检验见:Frost, R., Marten, P., Lahart, C., & Rosenblate, R. The dimensions of perfectionism. Cognitive Therapy and Research, 1990, 14: 449-468.

2注:

中文翻译由Cheng完成,其信效度检验见Cheng, K. S., Chong, G. H., & Wong, C. W. (1999). Chinese Frost Multidimensional Perfectionism Scale: A validation and prediction of self-esteem and psychological distress. Journal of Clinical Psychology, 55(9). 1051-1061。(样本为香港中学生)

訾非对Cheng的翻译略作修改,用大陆大学生样本进行信效度检验见:訾非, 周旭. 中文Frost多维度完美主义问卷的信效度检验. 中国临床心理学杂志 2007

各维度如下:(注意:已有许多研究表明,条理性维度为适应性维度,其他维度则是非适应性维度,计算总分时建议不包括条理性维度,详细见訾非,2004)担心错误(concern over mistakes, CM):item 9, 10, 13, 14, 18, 21, 23, 25, 34

行为的迟疑(doubts about actions, DA):17, 28, 32, 33

个人标准(personal standards, PS):4, 6, 12, 16, 19, 24, 30

父母期望(parental expectations, PE):1, 11, 15, 20, 26

父母批评(parental criticism, PC): 3, 5, 22, 35

条理性(organization, OR):2, 7, 8, 27, 29, 31

英文版原文如下:

Item in FMPS

CM 9. If I fail at work/school, I am a failure as a person.

10. I should be upset if I make a mistake.

13. If someone does a task at work/school better than I, then I feel like

I failed the whole task.

14. If I fail partly, it is as bad as being a complete failure.

18. I hate being less than best at things.

21. People will probably think less of me if I make a mistake.

23. If I do not do as well as other people, it means I am an inferior

human being.

25. If I do not do well all the time, people will not respect me.

34. The fewer mistakes I make, the more people will like me.

OR 2. Organization is very important to me.

7. I am a neat person.

8. I try to be an organized person.

27. I try to be a neat person.

29. Neatness is very important to me.

31. I am an organized person.

11.My parents wanted me to be the best at everything.

15. Only outstanding performance is good enough in my family.

20. My parents have expected excellence from me.

26. My parents have always had higher expectations for my future than

I have.

PS 4. If I do not set the highest standards for myself, I am likely to end up

a second-rate person.

6. It is important to me that I be thoroughly competent in everything I

do.

12.I set higher goals than most people.

16. I am very good at focusing my efforts on attaining a goal.

19. I have extremely high goals.

24. Other people seem to accept lower standards from themselves than

I do.

30. I expect higher performance in my daily tasks than most people. DA 17. Even when I do something very carefully, I often feel that it is not quite right.

28. I usually have doubts about the simple everyday things I do.

32. I tend to get behind in my work because I repeat things over and

over.

33. It takes me a long time to do something “right”.

PC 3.As a child, I was punished for doing things less than perfect.

5. My parents never tried to understand my mistakes.

22. I never felt like I could meet my parents’ expectations.

35. I never felt like I could meet my parents’ standards.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读书心得五篇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读书心得五篇 《一个人的朝圣》是2013年北京联合出版公司出版的图书,英国资深剧作家蕾秋·乔 伊斯的小说处女作,获得2012年度英国最佳新人小说奖。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几篇读后感,供大家参阅 一个人的朝圣,最初不知怎么接触到这本书的,或许是朝圣这样的词语吸引了我,在 我看来,朝圣,是神圣的,是难以亲近的,它为什么会出现在一本书的名字中?直到看完 整本书才明白。 这本书花了我两段时间,开始时已快临近期末,医学生的魔鬼考试月,一切都向考试 看齐,所以我只是看了一部分,考试完又想玩,又要过年走亲戚,以至于这本书的战线拉 的太长,新学期,熬了几个夜,终于看完了。 哈罗德的朝圣,在我脑海里就像放电影,他一路走,我跟着全程脑补。一边看,一边 疑惑着,朝圣,真的是朝圣吗?我看不然吧,或许换成探望?拜访?…………更为贴切。但当 我看到结尾,才知道,哈罗德去疗养院看奎妮可以用拜访、探望之类的词,而哈罗德发现 自己的内心选择却足以用朝圣了,因为只有朝圣,才能找到最真的自己。 哈罗德不顾妻子的反对,选择步行去见奎妮,我觉得可能当初哈罗德也是脑子一热, 因为我发现一开始哈罗德总爱想起一些事儿。走着走着,离成功越来越近时,哈罗德却想 放弃了,真的很怪,坚持了那么久,就要放弃?!也许是太累了,也许是不知见到奎妮说些 什么,也许是那群随行者们捣的鬼,真的,那群随行者就像社会上的多数人的一个缩影, 在他们看来,朝圣只是一次愉快的交易,简单行走的背后是名与利。幸运的是,哈罗德对 随行者的态度从最初的接受,到包容,再到最后的默默离开,也许,他内心的改变是他还 能坚持下去的一大缘由吧。 这篇小说主人公是哈罗德,退休生活暗淡无味,索性说走就走,待得豁然开朗,才觉,原来当初最美好。转而一想,哈罗德的故事像是在说每个人,弯弯绕绕兜了大半圈,最后 又回到了原点,只是这个原点已经变了。 《一个人的朝圣》,基调是沉闷的,直到读到主人公哈罗德坚持不下去,想要放弃时,给妻子莫琳打电话,莫琳义不容辞挺身而出支持丈夫,含泪鼓励他不要放弃,为他订好宾馆,指明方向,再到后来,即便哈罗德偏离目的地贝里克,莫琳认为哈罗德早晚都会达到目的地的,只是默默关注他的动向,不打扰,到最后,她也知道这趟旅行对他的意义,比 看起来要重要得多。要知道,此时的莫琳无时无刻不想丈夫早点回家。而比起自己的私心,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

在行走中让思想上天堂 ——读《一个人的朝圣》有感 朝圣是一项具有重大的道德或灵性意义的旅程或探寻,通常,它是去一个人信仰的圣地或其它重要地点的旅程。当我目光落在书架上那本书——《一个人的朝圣》时,书名和封面图片有一股难以言语的魅力紧紧抓住我的心,熟悉、亲切又陌生的情感一下将我填满,感觉作者讲述的故事将引领着我进入那美妙的思想殿堂。 没有任何犹豫,如一见钟情的情侣,内心怀着初见时压抑的激动和狂喜,指尖轻轻滑过质朴的纸张,慢慢翻开那让我期待的书页。但我想象中如古朴珍贵卷画展开时的迷人画面并没有如期而至,我以为高大与神圣的存在被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平淡到不能再平淡的退休工人所取代。强烈的心理落成让我产生更强烈的好奇,如此平凡的一个老人,他可以创造什么样的奇迹,朝圣从何谈起?我想,那一定是作者欲擒故纵的做法,就如同平静的大海,其中蕴含的神秘与波澜壮阔在你没有进入的之前根本无法体会,这时,我感觉有一股魔力再度吸引着我。 一封信, 一段尘封了二十多年的友情, 还有油站小姑娘无意中给予的信念, 哈罗德·弗莱踏上了那段朝圣般的路途, 一路上,老人执着的坚持只因为纯真地相信, 只要行走就能为患绝症的老友奎妮求来福音、战胜病魔。 跟随着作者笔锋的转动,我慢慢体会到那一丝丝朝圣的味道,原来那平凡至极、一成不变的老人为了朋友,在一个不知真假的信念的牵引下,开启了传奇般的徒步旅程。 一、以为轻易的事情,原来是那么的困难重重 哈罗德踏上旅途的第一天,只想走到离家最近的邮筒把信寄出去。原本很短的路程由于受到内心的呼唤,哈罗德无法停止地一次又一次地向下一个邮筒走去。就这样,在没有任何准备的情况下,哈罗德开始了改写他

《一个人的朝圣》经典句子

《一个人的朝圣》经典句子 1、或许人就是这样,越害怕什么,就越容易被什么吸引。 2、他怎么可能把一切说出来?这些话积累了一辈子,他可以试着寻找词汇,但它们听在她耳中的重量永远不可能和它们在他心中的重量对称。 3、他明白了,在弥补自己错误的这段旅程中,他也在接受着陌生人的不可思议。站在一个过客的位置上,不但脚下的土地,连其他的一切都是对他开放的。 4、你每次都是这样,一有人做一些你没做过的事,你就忙不迭地说那是不可能做到的。 5、哈罗德相信自己的旅程真正开始了。他还以为在决定向贝里克进发的那一刻就开始了,现在才发现当初的自己多么天真。有些事情可以有好几个起点,也可以用不同的方式开始。有时候你以为自己已经展开了新的一页,实际上却可能只是重复以前的步伐。 6、生活离平淡无奇有多遥远,又可以在多短的一瞬间不复从前。 7、他了然于心的事实和这些人自以为了解的情况大相径庭,这个发现让哈罗德一惊,也让他在回望身后这群人时

感觉即使站在人群当中,也没有一个人真正认识他,他依然是孤身一人。火焰在黑暗中传递光亮,欢声笑语飘进他耳中,却属于一群陌生人。 8、谁都可以做我做的事,但人一定要放手,要放开你离不开的东西。 9、你可以说任何东西,深知她会把你的话安全地存在脑海里某个位置,而且不会妄加评判,或者在以后提起来对付他。他想这就是友谊吧。他突然很后悔回避了这段友谊这么多年。 10、他可以原谅自己的父母不想要自己,不教他怎么去爱,甚至不教他表达出来。他可以原谅他的父母,还有父母的父母。哈罗德只想把自己的孩子要回来。 11、他走了十天,所有精力都用在不断地将一只脚迈到另一只脚前面,现在时却发现信念低到了脚下,之前强压着的担忧渐渐成了隐伏的事实。 12、只要看一眼他,她就会被拉回到痛苦的过去,还是三言两语的交流最为安全。他们都自觉和对方停留在最表面的交流,因为言语之下是深不可测、永不可能逾越的鸿沟。 13、靠孩子维系的婚姻,在孩子离开后,就更加摇摇欲坠了。 14、戴维拿自己身体冒过所有的险,仿佛都是为了反抗父亲的平凡。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2000字_1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2000字 导读:读书笔记《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2000字,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逃离,有时是一种救赎——《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2000字:三天时间断断续续的读了《一个人的朝圣》前40%的内容,三个小时,看完了剩余的60%。这本书越读到后面,越想快快把它读完,从读到差不多一半开始,好几次想,要不要翻到最后看男主倒底有没有见到奎妮,再翻回来读,无奈过程的描述太精彩,也不愿放弃,生生的按捺住这种渴望,一页一页地读到结局。 作者把两条线的谜底放在了最后一章,儿子戴维的去处和最终男主是否见到奎妮,一死一生,一悲一喜。尽管在书本的前半部分,我就猜测戴维早已过世,当看到男主描写戴维死时的惨状,妻子的怨怼,不禁为男人伤心疾首,他承受太多不可名状的痛苦,但人生在世,谁又何尝不是。 总有一些痛苦似乎没办法组织成语言,就算你组织好语言,往往又不知与谁去说,那就安放到心中一个潮湿、阴暗的角落,这些痛苦兀自生长,直到某天,它长大到你无法不去直视时,是不被他的枝藤缠绕得越来越紧,行动受阻意志脆弱,要不你狠下心,连根拨起,把它扔至烈日40度高温下暴晒,待它枯萎之时,便是你重生之日。生长时日已久的痛苦,根深深的扎进身体,婴儿在母体生长十月,临盆已是十级痛苦指数最高级。痛苦在身体生长了几十年,把它连根拨起

时有多痛,自不必言说。 这是一本发人深思、余味无穷的书,作者文笔流畅细腻、让人身临其境,看到、听到、闻到、尝到、感觉到,阅读的过程,跟着男主人哈罗德临时意起,义无反顾地开始一段不平凡的旅程。 来一段说走就走的旅程,对于世俗常人,这是嘴动、心动但不行动的念头,当哈罗德在决定自己步行,跨过n座城市,亲自把那封信送到奎妮手上时,一个籍籍无名的平凡人在这段行程中有了不平凡的光环。 历时87天,途行627英里,一把老骨头,两条脚,一个时而坚定时而退缩的信念,这样说,有些矛盾,但在面对一个目标的时候,常常会出现这种情况,当全世界反对时,很坚持,当全世界信任时,反倒表现得坦怯。 哈罗德的离家,说是去见一个濒死的故人,更像是一种对现实真相的逃避。自从退休在家,他不得不整日面对和太太表面温馨和睦,实则分崩离析的相处关系,太太的言行举止,也时刻提醒着他,20年前独子在家中前院上吊自杀身亡的过去、他自小被父母遗弃,被上司嫌弃,被儿子辱骂。读后感哈罗德是一个彻头彻底的失败者,他记忆中母亲就对他笑过一次,还不是善意的,16岁,父亲给了他一件破旧的大衣,便把他赶出了家门,他见过父亲众多不一的女朋友,他最后一次去看父亲,父亲把勺子扔了一地,对护士大叫:我没有儿子、我没有儿子。终于,他有了一个温馨甜美丽的家,儿子聪明得让人嫉妒,考上了剑桥,好日子没有持续太久,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儿子变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 说来也怪,明明觉得你平凡如我,如他(她),亦或是身边任何一闪而过的人,但却又好像不是!因此,写你,我开了无数个头,不管是在心里的,或脑海里,亦或电脑上,手机里,纸上、笔下,却总是写不好几句就夭折,真是欲速则不达,欲想写好反而拙,终有千言万语却道不出。 时下的我,从不牵强自己。因此,以我的随性,将会放弃写你;可谁知,却独独甩不掉你,你抓着我的心,牵着我的每一个细胞在为你萦绕。 想来,要不是在四月中旬的一个礼拜二的清晨,由贝里克一个临终关怀疗养院发来的信件,如果不是二十年未见的同事奎妮在信里说她得了癌症与你告别,如果你不错过身边的一个邮筒而把回信寄送出去,那就当什么也没有发生——你依旧是那个虽然高大,却一辈子弯着腰,掉进人群找不到的人;那个勤恳谦逊、独善其身,没想过独占鳌头、升职加薪,也不周游列国、另谋高就,在酿酒厂做了四十五年,既没有朋友也没有敌人的销售代表;你依旧是那个在春天的庭院里,在草腥味和洗衣粉的清香味中过着平淡无奇的日子,然后继续掉发,发福,睡眠质量变差,甚至整晚睡不着觉的退休老人;又如大多数人一样,熟知居住环境甚至街坊邻居的生活习性,夫妻却在同一屋檐下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日子暗淡无光,混混沌沌困惑于‘我是谁’中。

是奎妮的信件改变了这一切。那天,你认为仅仅去回寄一封信远远不够表达自己的心情,你总觉得好像有一件事情将要开始了,却又茫然。因此,平日不多走路的你,忍着小腿肌肉扯着的疼痛,执拗地错过一个又一个的邮筒,直到你遇到加油站女孩,在她对你说的有关信念的话后,你便明亮清晰,你坚信——你走路过去,就能救活奎妮!为此,你这个庸碌无为、孤独善良的人做了生平的第一次任性:穿着帆布鞋,怀揣奎妮写给你的信,在电话亭给妻子莫琳打过电话后上路了——横跨整个英格兰,从英国最西南走到最东北,你觉的"简单到,只是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就行。你的壮举,让捡拾文字的我们认为你和奎妮多年前有着一场不可磨灭的浪漫史? 随着英格兰的土地在你脚下铺展,我跟着你的脚步,在你的回忆中解读着你。 和大多数人相比,你是不幸的。你一出生就成了父母最不需要的负担,因为参军回来的父亲变了性情而酗酒不堪,年龄尚小的母亲看着你而无所适从,因此小小的你就学会了安身立命之道——保持低调,做个隐形人,成为别人眼里的笨小孩。可你幼小的心灵其实是多么渴望爱。你百般讨好母亲,又在畏惧中极力亲近父亲。而命运恰恰在与你做对——母亲弃你而去,酗酒又滥情的父亲,在你十六岁时赶走了你……就如旅途中怯懦,沉默,善良的你,不忘给妻子和奎妮买小礼物,即使妻子和你无话可说,可每到一处都会给她打电话告诉你的进度。你不去影响别人,也不给他人添麻烦,鞋子破了就补,脚底起泡受伤就休息,你害怕被人知道又渴望让人知道;你得到质疑讪笑也有支持;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6篇(优秀版)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一): 此时我刚刚读完《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我的心中升起淡淡的忧伤,雷秋?乔伊斯到底在诉说什么?主人公哈罗德于一个星期二早晨接到一位二十年前的老友奎尼?轩尼斯的一封信,信中说奎尼得了癌症,在贝里克的一个疗养院内,那里属于英国北部苏格兰的地方,而哈罗德此时住在英国南部英格兰的金斯布里奇。 哈罗德给奎尼写了回信,但这信是哈罗德自己送去的,经过与一个加油站女孩的聊天,哈罗德突然想走着去贝里克,因为哈罗德相信只要他走着,奎尼就会活着。因为这样一个信念哈罗德从金斯布里奇步行到了贝里克,历时87天,途行627里。 但我感觉这不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故事,哈罗德此时已经年迈,在途行的过程中经历了种种磨难,他回忆了自己过往的生活,在其幼年时就离家出走的母亲,酗酒的父亲,十六岁时父亲丢给他一个大衣让他离开家,与儿子戴维深深的隔阂和戴维的离世,与妻子莫琳深深的隔阂,导致之后的分居。 这些回忆都深深的折磨着哈罗德,但在途行的路上这些回忆却常常出此刻他的脑海,在哈罗德离开的这段日子莫琳也想起了以前的生活,为什么就和丈夫走到了这样的地步,莫琳将戴维的离世怪罪到哈罗德头上,说他不是一个好父亲,从来没有给过戴维关爱,之后莫琳翻看了一部相册,看到哈罗德和戴维的合影。 感觉到他们父子以前是尝试过好好沟通的,莫琳也进行了一些自我批判,在哈罗德行走的时间内,他们都直面了这二十年来都不愿应对的内心世界,他们发现都深爱着对方,最终得以化解,莫琳也搬回去和哈罗德一齐住,他们想起了刚认识时的场景,都想起当时认识时的玩笑,他们都笑了。 一个人的朝圣,与其说走在路上,不如说走到心中,应对一些我们不敢应对或不愿应对的心结,只有我们勇敢应对才能打开心结,最终获得理解、获得幸福。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二): 《一个人的朝圣》故事的梗概是:哈罗德收到一封年轻时女同事奎妮的来信,得知其病重,将不久于人世。哈罗德内心十分悲伤,一番和加油站女孩意外的对话,让这个老人决定在毫无准备的状况下步行跨越大半个英国去看望奎妮。在老人独自困难前行的过程中,遇见了形形色色的人,同时回忆了许多关于因抑郁而自杀的儿子戴维及妻子莫林以及小时候的往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 一个人的朝圣,最初不知怎么接触到这本书的,或许是朝圣这样的词语吸引了我,在我看来,朝圣,是神圣的,是难以亲近的,它为什么会出现在一本书的名字中?直到看完整本书才明白。 这本书花了我两段时间,开始时已快临近期末,医学生的魔鬼考试月,一切都向考试看齐,所以我只是看了一部分,考试完又想玩,又要过年走亲戚,以至于这本书的战线拉的太长,新学期,熬了几个夜,终于看完了。 哈罗德的朝圣,在我脑海里就像放电影,他一路走,我跟着全程脑补。一边看,一边疑惑着,朝圣,真的是朝圣吗?我看不然吧,或许换成探望?拜访?…………更为贴切。但当我看到结尾,才知道,哈罗德去疗养院看奎妮可以用拜访、探望之类的词,而哈罗德发现自己的内心选择却足以用朝圣了,因为只有朝圣,才能找到最真的自己。 哈罗德不顾妻子的反对,选择步行去见奎妮,我觉得可能当初哈罗德也是脑子一热,因为我发现一开始哈罗德总爱想起一些事儿。走着走着,离成功越来越近时,哈罗德却想放弃了,真的很怪,坚持了那么久,就要放弃?!也许是太累了,也许是不知见到奎妮说些什么,也许是那群随行者们捣的鬼,真的,那群随行者就像社会上的多数人的一个缩影,在他们看来,朝圣只是一次愉快的交易,简单行走的背后是名与利。幸运的是,哈罗德对随行者的态度从最初的接受,到包容,再到最后的默默离开,也许,他内心的改变是他还能坚持下去的一大缘由吧。 这篇小说主人公是哈罗德,退休生活暗淡无味,索性说走就走,待得豁然开朗,才觉,原来当初最美好。转而一想,哈罗德的故事像是在说每个人,弯弯绕绕兜了大半圈,最后又回到了原点,只是这个原点已经变了。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2 《一个人的朝圣》,基调是沉闷的,直到读到主人公哈罗德坚持不下去,想要放弃时,给妻子莫琳打电话,莫琳义不容辞挺身而出支持丈夫,含泪鼓励他不要放弃,为他订好宾馆,指明方向,再到后来,即便哈罗德偏离目的地贝里克,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6篇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6篇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一): 此时我刚刚读完《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我的心中升起淡淡的忧伤,雷秋?乔伊斯到底在诉说什么?主人公哈罗德于一个星期二早晨接到一位二十年前的老友奎尼?轩尼斯的一封信,信中说奎尼得了癌症,在贝里克的一个疗养院内,那里属于英国北部苏格兰的地方,而哈罗德此时住在英国南部英格兰的金斯布里奇。 哈罗德给奎尼写了回信,但这信是哈罗德自己送去的,经过与一个加油站女孩的聊天,哈罗德突然想走着去贝里克,因为哈罗德相信只要他走着,奎尼就会活着。因为这样一个信念哈罗德从金斯布里奇步行到了贝里克,历时87天,途行627里。 但我感觉这不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故事,哈罗德此时已经年迈,在途行的过程中经历了种种磨难,他回忆了自己过往的生活,在其幼年时就离家出走的母亲,酗酒的父亲,十六岁时父亲丢给他一个大衣让他离开家,与儿子戴维深深的隔阂和戴维的离世,与妻子莫琳深深的隔阂,导致之后的分居。 这些回忆都深深的折磨着哈罗德,但在途行的路上这些

回忆却常常出此刻他的脑海,在哈罗德离开的这段日子莫琳也想起了以前的生活,为什么就和丈夫走到了这样的地步,莫琳将戴维的离世怪罪到哈罗德头上,说他不是一个好父亲,从来没有给过戴维关爱,之后莫琳翻看了一部相册,看到哈罗德和戴维的合影。 感觉到他们父子以前是尝试过好好沟通的,莫琳也进行了一些自我批判,在哈罗德行走的时间内,他们都直面了这二十年来都不愿应对的内心世界,他们发现都深爱着对方,最终得以化解,莫琳也搬回去和哈罗德一齐住,他们想起了刚认识时的场景,都想起当时认识时的玩笑,他们都笑了。 一个人的朝圣,与其说走在路上,不如说走到心中,应对一些我们不敢应对或不愿应对的心结,只有我们勇敢应对才能打开心结,最终获得理解、获得幸福。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二): 《一个人的朝圣》故事的梗概是:哈罗德收到一封年轻时女同事奎妮的来信,得知其病重,将不久于人世。哈罗德内心十分悲伤,一番和加油站女孩意外的对话,让这个老人决定在毫无准备的状况下步行跨越大半个英国去看望奎妮。在老人独自困难前行的过程中,遇见了形形色色的人,同时回忆了许多关于因抑郁而自杀的儿子戴维及妻子莫林以及小时候的往事。在哈罗德独自走完这一段旅程之后,妻子莫林对于戴维的往事也放下了许多,两人最后能够鼓起勇气,

一个人的朝圣 读后感

遇见真实的自己——《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哈罗德上路了。 从他收到来自老友奎妮的信,到他决定出发,一个人走路去看望千里之外,正在病榻上喘息将死的老友,这两者之间——不到四个小时。 庸庸碌碌,平凡安静孤独又莫名的执拗,哈罗德如此这般地过了大半辈子。他知道家里摆设的每一个小细节,却不知道活着的意义如何;他知道街头拐弯一家家小店的排列顺序,却不知道自己的这一生到底在追求什么;他了解隔壁邻居每日的作息时间,但是却不了解妻子心中丧子的悲痛和冷漠。 当生活平铺在他面前不过是一张一眼望尽的白纸时,哈罗德打算给它上点色彩。 于是,一个看似借口的理由,一个传说中真正“说走就走”的旅途就此展开。 在他打电话给奎妮说,要她等着,他要过去救她的时候,或许他心里根本还没有做好要独自一个人上路的准备吧?是这样的吧,难得生活中会有这样一个机会,怂恿着他,生平第一次任性地,不顾一切地,大步向前。 只穿着他的帆布鞋,带着一点零钱和一份坚定的信念,甚至都没有折回家拿行李和做好路线规划。就在去寄信的路途中,就这样自然而然地错过一个又一个邮筒,就这样自然而然随心地前进。——“简单到,只是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 鞋子破了就补,脚受伤了就休息,路过每一站购买的小礼物,遇见的人,受到的帮助,得到的无视和质疑,突然成名之后的无奈……所有这些伴随着哈罗德一同上路。他的坚韧可以说,简单得近乎执拗,他不懂人情世故不知道前路漫漫也不听他人的好生相劝,带着那只一路陪伴的小狗,只顾低头——“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 在看到哈罗德抵住内心挣扎怀疑苦闷脆弱失望之后,历经长路漫漫翻越千山万水,跨越627公里,徒步行走87天,终于,终于,终于见到了他电话那头,曾经对其承诺过的奎妮。然而,他见到的是——“奎妮像破了的洋娃娃一样任她(注:护士)摆布,这就是哈罗德记忆中她最后的样子——一再忍受着,当别人将她提起来放在枕头上,开着他非常反感的玩笑。” 看到这里,故事将近结尾,我积蓄已久的情绪终于爆发,两行泪水忍不住下落。我一路看着哈罗德前进,和他一起期待盼望,想象着他可以赶在奎妮失去意识之前、在她死去之前到达,和这位改变了他一生,影响了他一生的朋友好好做最后的告别,好好倾诉一番。然而,当他到达的时候,才知道,许久之前因为手术,奎妮的舌头被摘除了。 好吧好吧,是不是现实都要这样打击人?哈罗德或许跟我想的是一样的。他做在河边的长椅上,一动不动。他似乎不想记起这一路以来自己的种种期望,他希望见到奎妮的笑颜听到她的声音和欢笑声。但他似乎忘记了,这一路的救赎,不仅仅是为了奎妮,更是为了他自己!许久的思索之后,他终于写出一封信,给那位当初无意间促使他急迫上路的加油站小姑娘,把他心里最黑暗,最深处的那个秘密一纸告知。啊,他终于愿意面对那段关于儿子的悲伤过往,他也终于知道如何去承受大悲大痛,如何再次,和自己的妻子牵起手拥抱并亲吻彼此。我感受到他真正地快乐起来了。 故事最终结束在,他们夫妻讨论着两个人第一次见面的舞会,哈罗德说了一句逗趣的话惹得妻子笑得前翻后仰。这句话是什么?其实这句话是什么真的重要吗? 重要的是,哈罗德终于知道,他需要珍惜的是什么了。

一个人的朝圣 演讲稿

在行走中遇见另一个自己 各位领导、同事: 大家下午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在行走中遇见另一个自己》,这个感悟来源于我最近看的一本书,它的名字叫《一个人的朝圣》。 这本出书是讲的是一个“有关自我发现、爱的回归、日常生活的信念以及万物之美”的故事。 一、哈罗德的旅途 如果用一句话来概括这本书的内容,那就是:“退休老人哈罗德在接到远方好友奎妮病重的来信后,徒步跨越英格兰前去探望的故事。” 如果仅仅只是这样的情节,这本书未免太过简单,这段跨越整个英格兰的旅途,能够被冠以“朝圣”的意义,它的初衷,它的经过以及结果应该有着深远的意义。 我们先来看一看哈罗德的人物形象,他六十岁,在酿酒厂做了四十年销售代表后退休,无升迁无朋友,退休时连欢送会也没有。在乡间隐居的他和妻子维持着一种貌合神离的状态,每一天都过得机械且重复。当他以为自己就要这样浑浑噩噩走完人生的时候,一封信改变了一切。 这是二十多年前在酿酒厂工作的同事奎妮寄来的信,她得了癌症,写信来告别。哈罗德想要回信给她,但软弱无力的几个字让他感到羞愧,除了奎妮即将离开这个世界,他的生活一成不变,突然间他不能自持。于是他错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继续走下去,在城郊的加油站遇见一个女孩儿对他说:“你一定要有信念。你

一定要相信那个人能好起来。人的大脑里有太多的东西我们不明白,但是你想想,如果有信念,你就一定能把事情做成。”“我并不是说要…信教什么的。我的意思是,去接受一些你不了解的东西,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情。” 正是女孩儿的这番话,启发他开始了这趟“疯狂之旅”,他没有任何的准备,没有规划、没有装备,一个人经历八十七天,徒步六百二十七英里去看望奎妮。在旅途中,他始终抱着这样的信念:“只要我一天还在走,她一天就要活着。” 小说的英文名直译为“哈罗德·弗莱不可能的朝圣”(The Unlikely Pilgrimage Of Harolod Fry),在中文译名中省略了这个不可能(Unlikely),其实在这个故事里“不可能”才是贯穿全书的主旋律。且不谈他这样一个老人如何克服各种困难到达目的地,光是想要凭借自己的行走拯救生命垂危的人,这个举动就是让人难以置信的。从结局来看,这个故事也绝不是一个“信念诞生奇迹”的励志故事,因此,我更愿意把他的行走理解为在探望好友途中的自我发现。加油站女孩儿的话只是一个导火线,真正促使他行走的,是对陈腐生活的出逃,是对过去自我的检视,是对失落人生的挽回。而朝圣,也绝不仅仅是徒步走到奎妮所在的疗养院那么简单,正如这个单词的本意,它应该是“进行一段具有重大的道德或灵性意义的旅程或探寻。” 二、另一个哈罗德 “没人要的儿子”、“失败的丈夫”、“缺位的父亲”,这三个标签贯穿哈罗德之前的人生。 在旅途中,很多的回忆被拣起,大多数是痛苦的。戴维六岁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精选5篇)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精选5篇) 我们大多数人的生活常态大概是这样的:“无趣、一无所有,循规蹈矩地读书、坐一辈子办公室、结婚生子、退休,一辈子没有做过什么特别有意义的事情。有时候不禁会反思自己的人生,难道我就要这样过一辈子吗?这样的人生会不会 太寡淡了点。 《一个人的朝圣》很鸡汤的名字,但说的是主角哈罗德的一段徒步之旅,在 阅读的过程中,很多场景都引起我的共鸣,失落时的自我否定;无助时的哭泣; 骨子里的不甘平庸……其实书中哈罗德就是你,就是我,就是苦苦在现实中挣扎 的普通人。“我并不是说要信仰什么,我的意思是,去接受一些你不了解的东西,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的一些事情。” 在做一些事情之前,我们总在犹豫,总是在做与不做之间举棋不定。归根究底,对于那些我们不了解的事情,我们总是在担心自己做不好。只要我们相信自己,认真努力尝试过,哪怕只比过去好一点点,我们都可以理直气壮地告慰自己,很多时候,也许正是你自以为是的理性,阻挡了人生的更多可能。人生只有一次,如果不疯狂一次,冲动一次,生命未免过于单调,太过平淡,在若干年后,再回首,其实那都是只要付出一些努力就可以解决的困难。 一个朝着自己的目标前进的人,整个世界都会给他让路,百年人生其实并不短,我们没有办法一眼看到尽头,或许我们曾经放弃过,曾经失败过,不管过去 怎么样,我们只要一直开始就好了,所有的开始都会变成坚持。 寒假在家翻了翻家里的书柜,找到了这本《一个人的朝圣》,之前在kindle 上看到了许多推荐,我对他的感觉好像就像是我们听说的虔诚的教徒在祷告这样 的印象,但当我打开这本书,却不是我认为的那样。 作为一名作家的处女作,就荣获布克奖,真的是对一名作家最好的鼓励。 布克奖被认为是当代英语小说界的最高奖项,也是世界文坛上影响最大的文 学大奖之一。从1969年开始颁发,每年颁发一次。最初只有英国、爱尔兰,以 及英联邦国家的英文原创作家有资格入围参评,2014年起,全世界所有用英语写 作的作家都可以参评布克奖。荣获布克奖几乎已经成为"最好看的英文小说"代名词,是广受世界瞩目和讨论的小说奖。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位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销售代表的六十岁退休老人,名叫 哈罗德·弗莱,他这一生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生活平静,与妻子的 关系也渐行渐远,日复一日。一天他收到一封告别信,来自患了癌症二十年未见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人生,就是一只脚不断地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人生,就是一只脚不断地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 一本好书总是让人意犹未尽,久久沉浸在书中的世界中。合上《一个人的朝圣》,一下释然人生的意义,人生就是一次旅程,沿途会看到不同的风景,遇到各式的人,简单到只是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其实未必尽是如此,“你还以为走路是世界上最简单的事情呢,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难”。 《一个人的朝圣》是2018年看的第一本书,这是英国BBc资深剧作家蕾秋.乔伊斯XX年出版的小说,目前这本小说畅销全球38个国家。这本小说讲述的故事很简单:65岁的酿酒厂退休工人哈罗德.弗莱,一天收到二十多年未见的同事奎妮一封信,信中说她罹患癌症已到晚期不久将告别人世。哈罗德写了回信准备寄出,在寄出的路上,哈罗德心生信念,一定要徒步而行将信当面送给奎妮,这样奎妮就能活下去。于是,哈罗德开始了他87天,从英国最西南一直走到最西北的一个人的朝圣。 徒步中哈罗德在漫漫旅途中,这个一生以来话语不多生活单调的老人一次次打开记忆之门,一遍遍回到童年,回到与妻子莫琳儿子戴维相处的日子,回到在酿酒厂与奎尼的同事经历。哈罗德在旅途中,每到一处会给莫琳、奎尼以及给他徒步送信提示的加油站女孩分别买上礼品,似乎是作者寓

意哈罗德给妻子买上礼品是出自心底的深爱,只是因为平日里木讷不会表述;给奎尼买上礼品是因为在哈罗德心中,能够徒步将信送至,奎尼一定会活着而且很开心很快乐;给加油站女孩买礼品是因为这个女孩给他塑造了徒步将信交给奎尼的信念… 《一个人的朝圣》结局是哈罗德终于将信送到奎尼面前,然而此时的奎尼已经是弥留之际,已经因为手术不能言语,而肿瘤的挤压已经让其面目全非,并非如自已想象的,她亲手拿到信开心快乐的样子,读到这里不禁让人感到意外感到凄楚,泪水已经不能抑制。不过,在哈罗德87天的徒步独行中,给这位老人足够的时间回忆过去思考人生,也让妻子莫琳在独处中发现了哈罗德的善以及对孩子的爱,使得莫林走出戴维离世的阴影,从而反省自己并接受生活的阳光,用笑容重拾起与哈罗德的爱。 哈罗德是作者笔下的人物,也是我们身边的人物,甚至也是我们自己。“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的前面,日子久了,生活便显得平淡无奇”“其实,一路上见过的陌生人虽然是独特的,却又是一样的,这就是人生的两难”。 《一个人的朝圣》给我们的启示,莫过于人生就是忙忙碌碌的旅程,你必须不断地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的前面,但往往结局未必就如想象的那么好;人生中只要有信念,心

《一个人的朝圣》精选读后感

《一个人的朝圣》精选读后感 《一个人的朝圣》精选读后感1 你还记不记得每年生日许下的愿望?还有每到一个时期便鼓足 劲定下的目标?是金榜题名学业有成?是事业顺遂一夜暴富?或者 是父母身体健康无忧无虑?亦或是与某某能够相伴相知携手到老? 我记不太清楚了,这些愿望或者目标有的是由当时被草率地从脑海里抽出的词汇拼凑而成,为了完成一道“许愿”程序;有的是受挫后自尊心作祟冲动之下做出,更像是为了一场自我满足的报复。没有任何意义。 但不得不承认,这些愿望和目标的内容,都是正确无比。看看现在,我学业完成的不好,事业发展有限,钱也没有赚到,父母的身体并非毫无病患,自己也不能与爱的人长久依偎。唯一的解释,是我从没有像哈罗德那样虔诚、认真地朝着心里的目标脚踏实地地走去。 哈尔德的朝圣之路孤独、艰难,伴随着内心对家庭的深切愧疚,与生理上的伤患疼痛,有过几次自我怀疑,也试图中途放弃,但最终他还是实现了目标,他见到了奎妮,也完成了一场对自己、对莫琳、对戴维的救赎。没有坚持,信念与行动便缺少支撑,于是才造就了普通人与人生赢家的分别。 感觉说什么都没办法恰当表达出看完这本书后的心情,总之,过去的事情已经无力改变,希望未来自己能够做哪怕只有一次的“朝圣者”,完成一件无比正确、毫不动摇地相信着的事。很难,但我想并非不可能。也许不止一次呢。

最后,哈罗德、莫琳、奎妮以及路上形形色色的人物,让我看到:爱与被爱,是这世上最美好的事情。永远别忘记,也要记得表达。爱你。 《一个人的朝圣》精选读后感2 朝圣这个词,对于没有宗教信仰的人来说有点过于神秘。好在这只是记者口中的噱头词汇。 真正的旅程还是很值得关注,只要跟着哈罗德,他的状态,他的回忆,他遇到的陌生人的故事,就是一段很有趣的故事。直到记者出现,一切变了韵味,很想跳过那段,生活因为过度关注而打扰了本来的进度,那些跟随者,那些试图替代光环的伪朝圣者。很多很多,在我们的现实中都能找到对应的角色。炒作和口号,过度的形式感,也有善意的人们,试图阻止破坏,理解他人。看着这些鲜明的人物形象,想想我们在现实生活中,是不是也有被无形得影响过呢。 喜欢独处的人,非常理解他,在自己的行走过程中不断想起往事,重新开始思考,很多以为已经忘记了的生活点滴,浮现旧事的画面,当时没有留意的想法和细节。所以独处是真的很有意义,常常和自己相处,与自己对话,会有很多新的收获。 文章到后期,看着有点惶恐,对年老对时间流逝,没有太多的概念,但在这里有一种老去被描述得很清晰,想到自己将来也会面对岁月匆匆,不免有些心惊。 这本书虽然是讲一个人的朝圣,但看完却让人更想要珍惜身边人,陪伴,包容,相信,最重要真诚。推荐安静得看完。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4篇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4篇 《一个人的朝圣》是英国作家蕾秋乔伊斯创作的长篇小说,讲述了一个退休老人为探望病危友人而独自踏上漫长旅程的故事。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一)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的将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 合上书本许久,我仿佛才从哈罗德的世界里走出来。退休后的哈罗德,工作上,他没有取得多么令人瞩目的成就。生活里,和妻子近二多年虽在同一个屋檐下,却如同两个世界。他的一个人的朝圣之行看似来自于一封意外的来信,其实不如说是他内心对自己这么多年来任岁月蹉跎,一成不变生活的不满。 草木一秋,人生一世,弹指一挥间,或许恍然才发现已经步入了老年,时间飞一样的流逝已经让人感到害怕,而更加让我们诚惶诚恐的或许就是这些逝去的岁月里一直过着并不是自己想要的人生却不自知。 读完这本书,不禁想起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两个主人公都是毫无征兆的离家出走,一个是为了自己对画画艺术的疯狂热爱,一个是受加油站女孩启发相信自己可改变一些事情。不管是因为什么,他们都是不想让自己有生之年后悔。所以,我很庆

幸,趁我还未老就有幸能读到这么好的作品,同时让我有足够的时间去寻找我自己的朝圣方式。 其实,随着年龄的增长,以及我们生活着的社会本身就是一个名利场,渐渐地,由于追求物质我们随波逐流,或许已经忘了我们的初衷。而朝圣,我觉得并不是让我们一味的为了月亮而放弃六便士,六便士当然很重要,希望我们再追求六便士的路上不要太盲目,同时别忘了回头看看自己的初衷。 朝圣就是一种很好的方式,他不一定非要是有宗教信仰的人所做的事情,其实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有一次这样的心灵之旅,不一定是非要是哈罗德一样煎熬般的徒步,你可以是一场轻松的旅行,也可以是面朝大海的静坐,或者是在家里几分钟的冥想,甚至可以是一个人逛公园,让我们暂时远离喧嚣的社会,自己给自己的心灵一次深度的对话。 在工作上我们可以理性大于感性,在生活里,我们要充满爱的去过一生,少一些理性,多一些感性。总之,希望我们都能找人生的意义。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二)《一个人的朝圣》讲的是哈罗德收到一封年轻时女同事奎妮的来信,得知其病重,将不久于人世。哈罗德内心分悲伤,一段和加油站女孩意外的对话,让这个老人决定在毫无准备的状况下步行跨越大半个英国去看望奎妮。在老人独自困难前行的过程中,遇见了形形色色的人,同时回忆了许多关于因抑郁而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读《一个人的朝圣》有感 读的时候没感觉,读完才发现既感动又不舍,无法放下这本书,像是一位不想告别的朋友。主人公哈罗德·弗莱,是一位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销售代表的六十岁退休老人,他这一生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生活平静,夫妻渐渐疏离,日复一日。一天他收到一封告别信,来自患了癌症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震惊、悲痛之下,哈罗德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这六百多英里的旅程也是他穿越时光隧道的另一场旅行。87天,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 在小说中出现过许多人物,每个人都有存在的理由,也都有存在的意义。生活依旧平庸无趣,可是有什么已经悄悄改变。因此连伤痛的回忆也变得可爱。毫无疑问,我被这本书温暖了,不想结束它的陪伴。 “《一个人的朝圣》让我们看见,即使是性格上的弱点也能带来振奋和救赎。”喜欢这句书评,恰到好处。它承认人的脆弱与不堪,却依然有着感动人心的救赎的力量存在,而不说我们应该怎样克服自己的弱点、逃避自己的局限,不用所谓的“勇敢”、“光明”、“讨人喜欢”的一面来武装自己,压抑下不安来博得他人的认可、关注与崇拜。弱点也可以带来光明,阴影也并没有那么不堪。只是一封信、一个决定、不再逃避以及路上的坚持,就有了一场救赎和这个感人的故事。一场朝圣,足以逆转二十年的时光,让主人公重新感受到爱与快乐,

也温暖了我们。 就像一贯平庸怯懦的人一样,哈罗德的勇敢没那么的显山露水甚至还带有一丝羞耻的沉重感,像是对逆来顺受的生活既没有勇气或能力明目张胆、大张旗鼓地反叛或舍弃,却又不甘其负,偷偷摸摸、安安静静地做着什么祈求转变,希望生活会有所不同。哈罗德选择行走的方式,以自己的力量对生活做着温和的反抗。而鼓舞人心的是,虽然奎妮的死无法避免,但不管是哈罗德还是莫琳,亦或是奎妮、戴维,以及一路上那些形形色色的人,都因为这一场行走有所收获,得到更多。生活也终于不再只是没完没了、日复一日的重复,有新的生机漾开,开出花来,让人欣喜地重新笑出来。 小说中有段话让我印象深刻——“你还以为走路是世上最简单的事情呢?只不过是把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但我一直很惊讶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而吃,吃也是一样的,有些人吃起东西来可困难了。说话也是,还有爱。这些东西都可以很难。”是呀,行走看似简单,可是谁能真正一路行走下去,谁有那样的毅力能行走87天、步行627英里。他这种敢于挑战、改变平静无味生活的勇气,让人佩服、赞叹不已。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

作者:蕾秋·乔伊斯译者:黄妙瑜推荐理由:故事看起来简单,但是小说的精彩之处在于非常深刻、准确的描写出了整个行程,或者说是整个行动中,这个70多岁的老者心理活动的变化。行程开始的茫然无助,中途的独单,而后有很多的追随者,接着又再次落单,包括那条小狗也离开了他,选择了自己的新的生活起点,最后接近在终点前的徘徊,到达之后的释然。从对单人徒步旅行的一脸茫然,到应付自如;从羞于把自己横穿英国的原因告诉路人,到很欣然的和别人分享自己一路过来所见所闻;从一开始被所有知道的人,包括他自己都不看好的冲动之举,到后来得到越来越多的人的支持,乃至很不少人半路加入了和他一起徒步的行列,包括一条半路没有主人的小狗。最终见到了他的患病朋友,完成了需要坚定信念的壮举。书籍简介:哈罗德·弗莱,六十岁,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销售代表后默默退休,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公司甚至连欢送会都没开。他跟隔阂很深的妻子住在英国的乡间,生活平静,夫妻疏离,日复一日。一天早晨,他收到一封信,来自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她患了癌症,写信告别。震惊、悲痛之下,哈罗德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87天,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这是哈罗德千里跋涉的故事。从他脚步迈开的那一刻起,与他六百多英里旅程并行的,是他穿越时光隧道的另一场旅行。感想:刚看完《一个人的朝圣》,在每天抽出一小时看看书是非常惬意,并且绝对是有收获的事。最近很少去看外国作者写的小说,及时看了也不一定看完,而这次看完了。的确,写在最后的一定是最好的,小说后面的情节能更多的让人思考。本书生动的展现了哈罗德在追随梦想的旅途中,经历的磨难,和细腻的心里的变化,包括数次的自我放弃的想法、对自己的怀疑、对奎尼的愧疚;然后最终到达了疗养院,这时候心境上升了一个层次,发现到达后并没有那么开心:我想他是诠释了生活、梦想、心理动荡、到达终点后的平静。生活需要适当的冲动,这样的生活才多姿多彩。“这么冲动可不像哈罗德,他自己也知道。自从退休以来,日子一天天过去,几乎每天都是一样,只是裤袋更紧了,头发掉得更多了。”从一开始犹豫自己,到后来一直坚定地向前走,我觉得哈罗德是一个很坚强的人,而不是生活了60多年的懦弱的自己。哈罗德对于感恩。看了哈罗德的感想,我对于感恩的理解:对于帮了我们,又伤害了我们的恩人,还是要感谢他们,即使别人在昨天自己最困难的时候帮了自己一把,但又在自己以后最需要他的时候离我远去,也要感激他,因为没有一个人有义务帮你第二次:帮自己一次就已经很奢侈了!与妻子缺乏沟通,妻子从未认可过他。哈罗德苦恼、在单独的旅行中无数次想象妻子的态度能够有所改变,至少对他有一丝认可。其实我们需要自己给自己鼓掌、家人给自己鼓掌。莫琳等待哈罗德电话而未来时的痛苦的一晚,想起了我的失眠的、游荡的一夜。2002年的一个痛苦的夜晚在我脑海里,我在师大的校园里,在该来的电话没有来,面临抉择北上还是南下,我一个人出来在夜里的校园里游荡着,留下一地烟头,那个痛苦历历在目。在路途中,一只小狗加入了他的行列,在哈罗德脱离追随者,独自出发时,这条可爱的小狗也离开了他,跟随一个年轻的女士上了巴士;他丢失的东西越来越多,想不起去世的儿子戴维的脸了,哈罗德还是惊恐了,自己能够坚持下去?所以,哈罗德,在最穷困潦倒的时候,还是最好一个人承担一些的准备吧。自己才是最可依赖的人!共鸣很多是因为这个人的徒步的挑战性的旅行让我想起了自己的故事,碰碰撞撞地坚持了16年了,00年因为学的计算机一个人来到深圳,怀着梦想、一个人书城读书、准备积累,03年一个人背着行囊来到北京、安身立命、从零开始、重拾教鞭、一个人学习考研、充实自己、一个人在深夜抱着电脑,我想只有经历过一个人的斗争时才能明白自律是很痛苦的一件事情。哈罗德的旅行让我想起了自己是否也应该有这样的一次骑行,比如从北京到西藏,什么都不想,离开城市,回归自然,我希望自己能早日实现这个梦想。近期看了一些书,是偏悲观的书,好像世界末日来临了一样,看的心里比较压抑;但是看了这本书,觉得我们作为个体,还是可以做很多事情的,

一个人的朝圣

如果有人把人生比作一次旅行,大概不会有谁感到惊奇。准确的来说,是新的旅行,毕竟,人生和一次新的旅行有着太多的相似,在旅途中感受那种前所未有的惊奇和随之而来的闪念,以及可能带来的感悟。于是,旅行好像不仅仅是从“这里”到“那里”的无趣却又必然过程,旅行被赋予了更深的涵义,甚至对于一些人来说,这个过程成为了从“这里”到“那里”的全部意义。旅行这个题材也成为是很多事件发生的基础。《一个人的朝圣》讲的就是这样一个旅途中的故事。这本书出自英国女作家瑞秋乔伊斯,这部书作为她的处女作,已经表现出了很强的文字功底,特别是当代女作家特有的文字风格。正是这种风格,使得这本书显得十分轻松,以至于在刚拿起这本书的时候甚至会感觉这是一本心灵鸡汤式的长篇小说。诚然,相比于十九世纪到二十世纪的欧洲小说,《一个人的朝圣》不论是内容还是内涵都会略显单薄,但这并不妨碍我们阅读,并体会这个故事。 先说说主人公 哈罗德弗莱自然就是书中主人公,也是这次朝圣旅行的发起者。作者为哈罗德设计了一个不幸福的童年,早年离开他的热爱幻想的文艺青年式的母亲,受到战争创伤又因妻子的离开而一蹶不振的父亲,哈罗德被迫在十六岁离开家里,并在二十岁成为了一个啤酒厂的销售代表。哈罗德的性格就像他的童年一样是分裂的,一方面他极力讨好别人,使得自己成为被关注的焦点,这源于他早年与母亲的相处;另一方面,他的默默无闻极力隐藏自己则形成于后来与父亲的生活。在哈罗德之后的生活中,这两种性格交相出现,在他的生活中扮演了不同的角色。哈罗德这个角色被人们解读为一个失败者的典型,他为一个酒厂工作了四十年了,在六十岁时退休,在他离开的时候没有欢送会,只有一个年轻的小姑娘和他道别。其实把哈罗德当做失败者可能过于苛刻,他为人谦和,虽然没什么朋友,倒也没什么敌人。他对这个世界表现出的态度也十分中庸:既无什么喜欢,也无什么讨厌。可是,请注意,这只是他的“表现”。这世界有他喜欢的人和东西,也有他厌恶的,只是,他将这些都隐藏起来了罢了。哈罗德会在某些时候表现出他极具个性的一面(比如第一次见到莫琳是的舞蹈或酒后砸坏老板的收藏),在大多数时间,他是一个畏畏缩缩并且犹犹豫豫的人。前面说哈罗德是一个谦和的老者,可能是过于谦和,就像他平时的状态一样,尽管他有很高的身材,他却总是弯着身躯,好像要躲避生活随时到来的困难一样。其实,这不就是我们日常生活的状态吗?我们带着一种中国人特有的“中庸式”思维,一方面希望远离所有麻烦,并接受了反复无趣的生活,另一方面却默默羡慕着其他“冒失”的人们。如果说失败,可能哈罗德最大的也是唯一的失败就和儿子戴维的关系,他觉得自己从来就不是一个好父亲,并将儿子在二十岁时的自杀归咎于自己,这也是他最大的心结。 再说说“朝圣” 本书的英文名为The Unlikely Pilgrimage Of Harold Fry,直译为“哈罗德弗莱看似不可能的朝圣之路”。从翻译来看,从英文到中文,唯一直译的词就是“朝圣”。“朝圣”这么重要吗?是的,因为“朝圣”赋予了这次旅途唯一的意义。朝圣可以被理解为是目的,也可以被理解为是目的。换句话说,可能有些时候,一个旅途的意义就是它的目的。不论是玄奘法师的旅途,还是之后吴承恩笔下《西游记》中唐僧,孙悟空一行的旅途,甚至是托尔金在《哈比人》和《魔戒》中故事,都被打上了宗教式的烙印。这也正是为什么一次旅途可以被称作“朝圣”。只是,哈罗德的朝圣,不是从世界的东方到西方,也不是从中土大陆到魔多的末日火山,这只是从英国的南方走到北方,全程627英里,持续了87天的旅途,其中没有一路上的妖魔鬼怪,也没有蛊惑人心的魔物,甚至这一路上哈罗德没有遇到什么坏人,这次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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