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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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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报告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报告

(本报告由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分委会根据专家对学校自评材料的审核情况,现场考查专家组提交的现场考查报告和申请认证学校的反馈意见完成,提交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秘书处。本报告1-4部分向社会公开,约3000字左右,认证结论待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全体大会审议通过后对外发布。)

学校名称:xx大学

专业名称:化学工程与工艺

考查时间:20xx年6月xx日至xx日

一、专业简介

(简要描述所考查专业的基本情况,不描述考查过程和内容)

xx大学的前身是北洋大学,是中国第一所大学。百余年来,xx大学一贯坚持“实事求是”校训和“严谨治学、严格教学要求”方针,把本科教育作为学校的中心工作,把人才培养作为学校的第一使命,逐步成为一所师资力量雄厚、学科特色明显、教学和科研居国内一流水平、享誉海内外的现代化大学,并成为我国“2xx工程”、“985工程”首批重点建设的国家重点大学。

化工学院是xx大学的标志性学院之一,成立于xx97年。其前身是xx52年院系调整后的化学工程系,也可追溯到北洋大学初期的化学学科(xx97年,至今1xx年),是我国化工高等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该学院现拥有3个国家级重点

学科、1个博士后流动站、xx个博士点、xx个硕士授予权学科,拥有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3个国家工程中心、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xx市重点实验室、2个省部级研发中心,形成了从本科、到硕士、到博士较为完善的人才培养体系。

xx大学化工学院积极开展教学改革,办学思路清晰,发展方向明确,教学成果丰硕。近xx年来承担国家和省部级教改项目40余项,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3项、二等奖6项,省部级教学成果一等奖xx项、二等奖xx项,出版高水平教材30余部,举办各类教学研讨班xx余次,培训了全国70余所化工高等院校的xx00余名教师。该学院同样重视科研工作,承担“973”、“863”及大量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及省市科技攻关项目、军工配套、省部委项目和企业合作项目,涉及化工过程工程、绿色化工技术、生态与环境化学工程、能源化学工程、生命科学与技术、生物医学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制药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等诸多领域。近两年科研经费平均6000万元以上,其与被《SCI》、《EI》收录论文数一起位居全国同类学科前列。

本次申请认证的化学工程与工艺(本科)专业隶属于xx大学化工学院,是根据xx98年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由原来的化学工程、化学工艺、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工业催化、应用化学、精细化工等6个本科专业合并而成,是xx大学化工学院的王牌专业。

二、学校自评工作和现场考查专家组考查工作的基本情况(简要描述自评材料的真实性,通过考查对自评材料以及自评材料中未提及内容的核实情况)

xx大学的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被确定为20xx年全国首批本科认证的四个试点专业之一。对此次专业认证工作,xx大学的校、院和专业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副校长余建星教授多次听取专业认证准备工作的汇报并作出具体指示,教务处处长葛宝臻教授、副处长王世斌教授、王世荣教授对专业认证准备工作给予了有力的指导和支持。学院进行了充分的准备工作,调研了国际著名认证机构-英国化学工程师协会(ICHME)的认证方案,成立了以王静康院士为组长,张凤宝、贾绍义、那平为副组长的专业认证领导小组,同时成立了秘书组和会务组。学院按照《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学校准备工作指南(试行)》进行了认真的准备,完

成了自评报告的起草与修改,提供给认证考查专家组。

根据教育部高教司理工处的安排,20xx年6月xx日~xx日,以xx化工大学张泽廷教授为组长的专家组一行8人对xx大学的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进行了专业认证考查。考查期间,专家组认真讨论了工程教育化学工程与工艺类专业认证试点工作组起草的《化学工程与工艺本科专业认证指标体系》及其他相关文件,听取了专业负责人张凤宝教授的认证汇报,召开了教师、学生、教学管理人员座谈会,实地考察了化工基础实验中心、化工过程与技术实验中心,查阅了该专业建设的相关资料和档案,对专业自评报告进行了详尽的审阅和讨论。学校和学院领导对本次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认证工作高度重视,xx大学副校长余建星教授、教务处处长葛宝臻教授、化工学院党委书记冯亚青教授等校院领导出席了认证汇报会和认证意见反馈会等会议。

通过考查,专家组认为xx大学化工学院各项准备工作充分,所提供的自评报告及展示材料数据准确,内容详实。

三、专业优势与特色

(描述本专业的优势、特色、突出成绩等,要尽可能具体)xx大学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对人才培养的定位准确,围绕着为中国现代化建设服务培养高等化学工程技术人才的核心目标,通过大力进行教学改革,使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较高的综合素质,具有创新精神和较强动手实践能力。经过系统的培养,学生在业务方面能够掌握化工生产技术的基本原理、专业技能和研究方法,具有从事化工生产的控制与管理、化工产品和过程的研究与开发以及化工装置的设计与放大的基本能力。

xx大学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作为该校本科办学的示范专业,其师资队伍实力雄厚,教学、科研人员2xx 人,包括教授53人和副教授61人。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人、讲座教授2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2人,教育部新世纪人才3人,博士生导师44人,硕士生导师1xx人。为了确保教学质量,xx大学在《专业培养方案》实施的过程中,重视教学队伍的建设,教学队伍学历层次高,教学效果好,教师思维活跃,爱岗敬业,得到了学生好评。专业基础主干课程均有5人以上的教师队伍,教授领衔,结构合理,队伍稳定。

在余国琮院士的主持下,近xx年来,xx大学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与国内8所院校的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一起完成了2项国家级重点教学改革项目的研究,

并分别于20xx 年和20xx年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目前该专业拥有国家精品课程3门、xx市精品课程4门、xx大学优秀课程和重点建设课程xx门,这些精品和重点课程几乎覆盖了所有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方向课,确保了专业的课程质量。近5年共编写专业教材31本,其中7本教材获奖;完成各类网络课程和多媒体课件的开发共27项,其中3项为国家级网络课程,6项多媒体课件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在加强教材编著的同时,还积极引用国外优秀教材,专业主干课程都选定了国外教材作为参考。

xx大学化工学院的教学改革紧跟时代,切合国情,通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技术、教学环境和管理体制等方面的改革,形成了独特鲜明的办学特点:(1)以素质教育为核心,通过修订教学计划,增设法律、管理、形式逻辑、科学方法论及艺术等方面的选修课,加强辅导员、班导师队伍建设,增加社会实践内容与机会,培养学生爱国热情、心理素质与创新思维能力。(2)以通用性为原则,强化基础,拓宽专业,又不失专业优势。通过强化基础(数理基础和工程基础)来培养学生的应变能力;同时,本专业是在实力很强的若干本科专业的基础上组建的,为发挥这一优势,通过设置8个模块化的专业方向课程,培养基础雄厚并且具有专业特长的学生。(3)以能力培养为关键,通过启发式教学、研究性学习、课堂讨论、大作业、各种实践训练、课外科技活动等方式,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和动手实践能力。(4)形成了一套从本科到硕士、博士,从教学到科研,从人才培养到学科建设,较为完备的化工创新人才培养体系。

xx大学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特色鲜明,学生能够得到良好的培养,长期以来生源充足,招生数量稳定,录取分数高于全校平均录取分数。培养出的学生热爱本专业,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较宽的专业范围和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合理的就业指导以及国际化的培养模式,使得大部分毕业生就业于与化工相关的国内外知名企业。就业率多年达到xx0%,学生满意度高,接收单位满意度高。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毕业生在社会上享有良好的声誉,他们走上工作岗位后较快地成为单位的技术领导和科研中坚力量。

四、希望和建议

(描述本专业需要改进和努力的方向,要尽可能有针对性)

(1)进一步加强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使学生有更多机会参与生产实践训练。

(2)进一步加强青年教师的培养力度。

(3)进一步加强设计训练环节。

五、认证结论建议

注:指标考察结果判定:分四种:

“合格”(P):表示完全符合标准要求;

“合格”(P/C):表示达到标准的要求,但有不确定性,某些因素近期可能会发生变化,会影响标准的符合性,这些因素一旦发生变化,应及时书面报告秘书处,需要后续的关注和跟踪检查;

“合格”(P/W):表示基本达到标准的要求,但存在不足或问题,不足以持续保持到下一轮考查;

“不合格”(F) 表示本指标未达到标准的要求。

认证结论建议:EC

认证考查专家组认为,xx大学化学工程与工艺(本科)专业在学生培养定位、生源和毕业生质量、课程设置、师资力量、办学条件、教学质量和质量保障等认证指标上全面达到要求,并且有自己的鲜明特色。建议xx大学化学工程与工艺(本科)专业通过本次认证,认证有效期自20xx年6月至2xx 2年5月。

认证结论建议:

1、EC(6):通过认证(有效期:六年):二级指标全部合格,且没有P/W项。

2、EC(3):通过认证(有效期:三年):二级指标全部合格,但有P/W项。

3、不通过:二级指标有“不合格”项(F),不能通过本次认证考察,需要继续建设,一年之后允许重新申请认证考察。

***专业认证分委员会

主任委员:

年月日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自评报告撰写指导书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自评报告撰写指导书撰写与提交自评报告以及现场考查是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两个最重要的环节。自评报告中应该清晰地描述本专业的定位、人才培养目标、毕业生应具有的知识能力水平,并说明为达到上述培养目标所实施的教学过程以及对目标是否能够达成所采用的评价方法与过程。这些内容应通过清晰翔实的表格以及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文字叙述来表述。 本指导书所列内容紧密围绕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为学校提供撰写报告的范本。指导书中所列内容为审阅者判断该专业是否达到认证标准各项要求提供基本依据;反之,这些内容缺失或者含混不清会对报告审阅者的判断产生直接的影响。专业在撰写自评报告应该按照本指导书中的格式与描述顺序编写(报告成文时保留其间用黑体字插入的标准原文)。其中极少量内容有重复是为了方便审阅者对照认证标准审阅。 自评报告中不应包含与认证标准无关的内容,不应包含不能作为学生培养目标或毕业要求达成证明的“标志性成果”。 自评报告由正文和附录两部分组成。其具体要求将在本指导书中说明。 对本文件所用部分名词的说明: 列出相关文档索引:指要求对于该部分描述的内容,提供相关的管理文件,教学活动历史记录,质量控制记录,合作协议,或其它相关记录的名称。在现场考查时应能提供查阅。 ?对于教学活动的持续自我检查过程,使用下列说法: 评估:指对某一活动的成效或某一目标的达成性给于界定并收集相关数据,形成文件并保存; 评价:指利用教学管理过程以及评估过程中收集的数据对某一教学活动的成效或某一目标的达成性作出判断结论。 机制: 指针对特定目的而制定的一套规范的处理流程,同时对于该流程涉及的相关人员以及各自承担的角色有明确的定义。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 学校准备工作指南(试行) (年月) .申请 申请条件 ()申请学校须是经教育部批准或备案、学制不低于四年、以本科教育为主的普通高等学校,其申请认证的专业应该是已有三届毕业生、以培养工程技术人才为主要目标的工科专业。 ()试点期间,申请学校应向工程教育认证专家委员会秘书处递交申请表(见附件)。 申请审核 秘书处收到学校申请书后,会同相关专业认证分委员会(试点工作组)对申请书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并做出“受理申请”或“不受理申请”的审核决定。.自评 自评目的 自评是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重要阶段,是申请学校对认证专业的办学状况、办学质量的自我检查,主要检查办学条件、人才培养计划和培养结果是否达到《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试行)》所规定的要求,以及是否采取了充分措施,以保证教案培养计划的实施。 自评方法 自评工作由学校有计划地组织进行,贯彻“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的精神,自始至终体现真实性、客观性、综合性,专业所在院(系)应组织教师、学生和相关工作人员共同参与该项工作。自评工作应对照指标要求,从学校办学的特点出发,通过举证的方式,详细说明为了达成人才培养目标所开展的的具有自身特色的教育教案实践与取得的成效(包括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与实施、各教案环节的安排与保障、教案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运行等),阐释其实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途径以及目标达成的程度。 撰写自评报告是自评工作的主要内容。自评报告要对专业教育的各项内容进

行自我评价、说明并附以证明材料,以供审核。 自评报告的内容和要求 自评报告的内容和格式要求见“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自评报告指导书”(附件).必要准备条件 入校考查将在学校正常教案期间进行,申请认证的学校应为专业认证考查专家组的入校考查做好如下准备工作: ()应为专业认证考查专家组准备一间专用工作(会议)室,室内应备有供专家查阅的最基本的有关教案和教案管理等资料,如学生的作业、设计、试卷、报告、论文等; ()应安排有专人负责配合专业认证考查专家组的工作; ()应为专家组准备考查期间教案、实践等环节的课表、名单等; ()不安排欢迎仪式和与认证无关的领导讲话。 本文件的解释权归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实施办法(试行)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实施办法(试行) ‘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委员会 2007年6月

目录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实施办法(试行) (3) 总则 (3) 1专业认证的组织机构 (3) 1.1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委员会 (3) 1.2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 (3) 1.3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委员会秘书处 (4) 1.4 专业认证分委员会 (4) 1.5 监督与仲裁委员会 (4) 2认证程序 (4) 2.1 申请认证 (5) 2.2 学校自评 (5) 2.3 审阅自评报告 (5) 2.4 现场考查 (6) 2.5 审议和做出认证结论 (7) 2.6 认证状态的保持 (8) 专业认证工作的主要时间节点 (9) 3监督与仲裁 (9) 4认证费用 (10) 5附则 (10) 附件一:认证的组织机构 (11) 附件二:认证工作流程 (12)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章程(暂行) (13)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试行) (17) 1总则 (17) 2通用标准内涵 (18) 2.1 专业目标 (18) 2.2 质量评价 (19) 2.3 课程体系 (19) 2.4 师资队伍 (20) 2.5 支持条件 (20) 2.6 学生发展 (20) 2.7 管理制度 (21) 3专业补充标准 (22) 3.1 化学工程与工艺本科专业认证标准 (22) 3.2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本科专业认证标准 (27) 3.3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本科专业认证标准 (31) 3.4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认证标准 (34)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遴选与培训办法(试行) (39)

专业认证报告说明

附表C2: 工程教育认证自评报告撰写指导书撰写与提交自评报告以及现场考查是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两个最重要的环节。自评报告中应该清晰地描述本专业的定位、人才培养目标、毕业生应具有的知识能力水平,并说明为达到上述培养目标所实施的教学过程以及对目标是否能够达成所采用的评价方法与过程。这些内容应通过清晰翔实的表格以及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文字叙述来表述。 本指导书所列内容紧密围绕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为学校提供撰写报告的范本。指导书中所列内容为审阅者判断该专业是否达到认证标准各项要求提供基本依据;反之,这些内容缺失或者含混不清会对报告审阅者的判断产生直接的影响。专业在撰写自评报告应该按照本指导书中的格式与描述顺序编写(保留其间用黑体字插入的通用标准原文,专业补充标准应分别在相应位置列出并举证说明是否达成)。其中极少量内容有重复是为了方便审阅者对照认证标准审阅。 自评报告中不应包含与认证标准无关的内容,不应包含不能作为学生培养目标或毕业要求达成证明的“标志性成果”。 自评报告由正文和附录两部分组成。其具体要求将在本指导书中说明。 对本文件所用部分名词的说明: ●列出相关文档索引:指要求对于该部分描述的内容,提供相关的管理文件,教学活动历史 记录,质量控制记录,合作协议,或其它相关记录的名称。在现场考查时应能提供查阅。 ●对于教学活动的持续自我检查过程,使用下列说法: ?评估:指对某一活动的成效或某一目标的达成性给于界定并收集相关数据,形成文 件并保存; ?评价:指利用教学管理过程以及评估过程中收集的数据对某一教学活动的成效或某 一目标的达成性作出判断结论。 ●机制: 指针对特定目的而制定的一套规范的处理流程,同时对于该流程涉及的相关人员 以及各自承担的角色有明确的定义。 关于本执导书中所用字体的附注:黑体部分为标准原文;楷体部分为应提供的说明;宋体部分为要求的表格。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试行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试行) (2007年6月) 1 总则 (1)本标准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工程教育本科专业认证。 (2)本标准提供工程教育本科培养层次的基本质量要求。 (3)本认证标准分为:通用标准和专业补充标准两部分。通用标准是各工程教育专业应该达到的基本要求,专业补充标准是在通用标准基础之上根据本专业特点提出的特有的具体要求。

2 通用标准内涵 2.1 专业目标 2.1.1 专业设置 专业设置适应国家和地区、行业经济建设的需要,适应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符合学校自身条件和发展规划,有明确的服务面向和人才需求。包括:1.专业设置的依据和论证明确充分,有相应学科作依托,专业口径、布局符合学校的定位。 2.学校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自身条件和发展潜力,确定在一定时期内培养人才的目标、层次、类型和人才的主要服务面向。 2.1.2 培养目标及要求 专业必须具有明确培养目标,符合学校办学理念。培养的学生必须达到如下的知识、能力与素质基本要求: 1.具有较好的人文社会科学素养、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工程职业道德; 2.具有从事工程工作所需的相关数学、自然科学知识以及一定的经济管理知识; 3.具有综合运用所学科学理论和技术手段分析并解决工程问题的基本能力。掌握必要的工程基础知识以及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受到本专业实验技能、工程实践、计算机应用、科学研究与工程设计方法的基本训练,具有创新意识和对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备进行研究、开发和设计的初步能力; 4.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 5.了解与本专业相关的职业和行业的生产、设计、研究与开发的法律、法规,熟悉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津、法规,能正确认识工程对于客观世界和社会的影响;

工程教育认证学校工作的指南

工程教育认证学校工作指南 1.申请 (1)申请学校须是经教育部批准或备案、学制不低于四年、以本科教育为主的普通高等学校,其申请认证的专业应该是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认证专业领域围的,经教育部批准或备案的,已有三届毕业生、以培养工程技术人才为主要目标的工科专业。 (2)申请学校应向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秘书处递交申请表(格式见附件1),学校的认证申请当年度有效。 (3)学校应根据认证协会秘书处的要求,对申请表中有关问题做出答复,或提供相关材料。 (4)学校申请被受理后,应在规定时间按照国家核定标准交纳认证费用,交费后进入认证工作流程,开展自评工作。 (5)如申请因为不符合条件而未被受理,学校可在达到申请认证的基本条件后重新提出申请;如果申请符合要求,但因为年度认证专业数量所限未予受理的,其申请有效期可保留一年。 2.自评 2.1 自评目的 自评和撰写自评报告是工程教育认证的重要阶段,是接受认证专业对办学状况、办学质量的自我检查,主要检查办学条件、人才培养计划和培养结果是否达到《工程教育认证标准》所规定的要求,以及是否采取了充分措施,以保证教学培养计划的实施。 2.2 自评方法 自评工作由学校有计划地组织进行,贯彻“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

的精神,自始至终体现真实性、客观性、综合性,专业所在院(系)和学校应组织教师、学生和相关工作人员共同参与该项工作。自评工作应对照指标要求,从学校办学的特点出发,通过举证的方式,详细说明为了达成人才培养目标所开展的的具有自身特色的教育教学实践与取得的成效(包括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与实施、各教学环节的安排与保障、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运行等),阐释其实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途径以及目标达成的程度。 撰写自评报告是自评工作的主要容。自评报告要对专业教育的各项容进行自我评价、说明并附以证明材料,以供审核。 2.3 自评报告的容和要求 自评报告的容和格式要求见“工程教育认证自评报告撰写指导书”(附件2),自评报告撰写的有关问题及解答可参考附件3。 2.4 自评报告的补充修改 学校提交自评报告后,应根据专业类认证委员会的要求,对自评报告存在的问题进行修改或补充材料。补充修改的容可作为自评报告附件单独提交,不必在原报告上进行修改。 3.现场考查准备 3.1 现场考查条件准备 现场考查将在学校正常教学期间进行,接受认证专业所在学校的学校应为现场考查专家组的入校考查做好如下准备工作: (1)应为现场考查专家组准备一间专用工作(会议)室,室应备有供专家查阅的最基本的有关教学和教学管理等资料,如学生的作业、设计、试卷、报告、论文等; (2)应安排有专人负责配合现场考查专家组的工作; (3)应为专家组准备考查期间教学、实践等环节的课表;同时准备各类人员,供专家组抽取部分进行访谈;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的关键点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培训体会及工作计划 9月15日-17日,法学专业参加了教务处组织的赴成都学习活动,全程参加了“2014年第二期工程教育认证交流研讨会”,对当前高等教育形势、工程教育认证等情况有了更加清醒的认识,结合培训情况对今后一个时期法学专业建设有了新的思路,特汇报如下。 一、法学专业虽然不参加工程认证,但应将工程认证的内容、理念和原则贯穿在人才培养方案改革的过程中。 开展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目标和意义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即推进工程教育改革,提高工程教育质量,逐步与国际工程教育接轨。工程教育专业认证通用标准分专业目标、质量评价、课程体系、师资队伍、支持条件、学生发展和管理制度7个指标,认证标准是对工程教育专业的最低质量要求。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专业,其社会影响力会得到增强,会吸引优秀的高中毕业生报考,形成办专业的良性循环。 由此可见,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不仅是工程教育改革的必然趋势和内在要求,也是各高校促进专业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契机。其核心理念在于“提升人才培养质量,适应行业需求”,通过一系列标准化的目标体系来保障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并且可以对人才培养过程进行全过程的有效监控,随时调整不适应产业、行业需求的环节,提升毕业生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 因此,法学专业虽然不在工程教育认证专业范围内,但是在今后的专业建设、人才培养中,一定要吸收和借鉴工程教育认证中这些好的做法,将工程认证的内容、理念和原则贯穿在人才培养方案改革的过程

中,通过标准化指标体系完善培养过程监控,真正做到以学生为中心、以行业为中心,切实有效的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法学专业结合认证标准深化改革的思路 1、加强专业招生宣传和生源地建设。 通过利用山东省交通法学研究会等平台,积极参与各种媒介活动,加强在社会上的影响力和专业声望,吸引更多家长和毕业生关注交通法学专业;调查和统计近年来学生来源学校情况,通过优秀毕业生宣传、专业教师进校宣讲等方式,与生源地高中建立工作联系,加强生源地建设。 2、加强学生专业学习和职业规划指导与评估。 3、明确专业培养目标与行业定位。 4、细化学生毕业要求与考核方式 5、加强毕业生就业跟踪与反馈 6、优化专业课程体系和课程标准 7、加强实践型师资队伍建设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学校准备工作指南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学校准备工作指南(试行) 2013-05-23 (点击:73)

1.申请 1.1 申请条件 (1)申请学校须是经教育部批准或备案、学制不低于四年、以本科教育为主的普通高等学校,其申请认证的专业应该是已有三届毕业生、以培养工程技术人才为主要目标的工科专业。 (2)试点期间,申请学校应向工程教育认证专家委员会秘书处递交申请表(见附件1)。 1.2 申请审核 秘书处收到学校申请书后,会同相关专业认证分委员会(试点工作组)对申请书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并做出“受理申请”或“不受理申请”的审核决定。 2.自评 2.1 自评目的 自评是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重要阶段,是申请学校对认证专业的办学状况、办学质量的自我检查,主要检查办学条件、人才培养计划和培养结果是否达到《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试行)》所规定的要求,以及是否采取了充分措施,以保证教学培养计划的实施。 2.2 自评方法 自评工作由学校有计划地组织进行,贯彻“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的精神,自始至终体现真实性、客观性、综合性,专业所在院(系)应组织教师、学生和相关工作人员共同参与该项工作。自评工作应对照指标要求,从学校办学的特点出发,通过举证的方式,详细说明为了达成人才培养目标所开展的的具有自身特色的教育教学实践与取得的成效(包括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与实施、各教学环节的安排与保障、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运行等),阐释其实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途径以及目标达成的程度。 撰写自评报告是自评工作的主要内容。自评报告要对专业教育的各项内容进行自我评价、说明并附以证明材料,以供审核。 2.3 自评报告的内容和要求 自评报告的内容和格式要求见“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自评报告指导书”(附件2)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 简介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简单来说就是我国工程教育的质量是否能在国际社会得到认可,其认证基础是《华盛顿协议》。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是指专业认证机构针对高等教育机构开设的工程类专业教育实施的专门性认证,由专门职业或行业协会(联合会)、专业学会会同该领域的教育专家和相关行业企业专家一起进行,旨在为相关工程技术人才进入工业界从业提供预备教育质量保证。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是国际通行的工程教育质量保障制度,也是实现工程教育国际互认和工程师资格国际互认的重要基础。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核心就是要确认工科专业毕业生达到行业认可的既定质量标准要求,是一种以培养目标和毕业出口要求为导向的合格性评价。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要求专业课程体系设置、师资队伍配备、办学条件配置等都围绕学生毕业能力达成这一核心任务展开,并强调建立专业持续改进机制和文化以保证专业教育质量和专业教育活力。 《华盛顿协议》是工程教育本科专业学位互认协议,其宗旨是通过多边认可工程教育资格,促进工程学位互认和工程技术人员的国际流动。工程学位的互认是通过工程教育认证体系和工程教育标准的互认实现的。我国的工程教育认证由中国工程教育认证协会组织实施,对外由中国科协代表中国加入《华盛顿协议》。 《华盛顿协议》成立于1989年,最初由6个英语国家的工程专业团体发起成立。经过20多年的发展,已经发展成为最有国际影响力的教育互认协议,成员遍及五大洲,包括美国、英国、加拿大、爱尔兰、澳大利亚、新西兰、中国香港、南非、日本、新加坡、中国台湾、韩国、马来西亚、土耳其、俄罗斯等15个正式成员,和包括印度、巴基斯坦、斯里兰卡、孟加拉、德国、中国、菲律宾等7个预备成员。 《华盛顿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①各正式成员所采用的工程专业认证标准、政策和程序基本等效;②各正式成员互相承认其他正式成员提供的认证结果,并以适当的方式发表声明承认该结果;③促进专业教育实现工程职业实践所需的教育准备;④各正式成员保持相互的监督和信息交流。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办法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办法 (2009年4月) 总则 为规范我国高等学校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工作(以下简称专业认证试点工作),构建我国高等工程教育质量监控体系,提高工程专业教学质量,制定本办法。 1.专业认证工作的组织体系 1.1 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是专业认证工作的专家组织,在教育部领导下负责组织开展专业认证工作。专家委员会由工程教育界专家和企业界专家组成,委员由教育部聘任,对教育部负责。 专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领导、组织专业认证(试点)工作;构建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体系;研究制定专业认证(试点)实施办法和工作程序;研究制定专业认证(试点)的通用标准,审定各专业认证分委员会(试点工作组)提交的专业补充标准;审定各专业认证分委员会(试点工作组)做出的专业认证结论建议;聘任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现场考查专家。 1.2 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秘书处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专家委员会秘书处(以下简称秘书处)是专家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成员由教育部聘任。秘书处秘书长是专家委员会当然委员。 秘书处的职责是:在专家委员会领导下组织落实专家委员会的各项任务,组织协调专业认证工作的开展,组织起草专业认证工作的有关工作文件,制定并实施试点工作计划;指导专家委员会各分委员会开展工作;受理并组织审议高等学

校提交的专业认证申请;指导和协调各分委员会开展认证现场考查工作;协助专家委员会开展认证结论的审议与会议组织工作;负责专业认证的信息服务与对外宣传工作;完成专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1.3 专业认证分委员会(试点工作组) 专业认证分委员会(试点工作组)是按专业领域设立的专家委员会专业分委员会(分支机构)。 专业认证分委员会(试点工作组)由工程教育界和企业界专家以及行业管理部门代表组成,其成员由教育部聘任。专业认证分委员会(试点工作组)主任委员(组长)为专家委员会当然委员。 专业认证分委员会(试点工作组)职责是:在专家委员会的领导下,组织实施所在专业领域的专业认证试点工作;组织研究与制定本专业的补充标准和相关工作文件;提出本专业领域的认证专家人选,报专家委员会审定入库,并会同秘书处组织认证专家的培训;委派专业认证现场考查专家组到申请认证专业所在的学校(以下简称申请学校)开展现场考查;组织整理专业认证的有关报告、资料结论建议等,报专家委员会审议;受专家委员会的委托处理有关事宜。 1.4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监督与仲裁委员会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监督与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监督委员会)由有关行业和工程教育的资深专家组成,在教育部的领导下独立开展工作。 监督委员会的职责是:监督专业认证试点工作,确保诚信、公正;受理被认证学校关于专业认证结论或专业认证过程的申诉,调查并做出最终裁决;接受社会各界对专业认证试点工作的投诉,调查并做出相应处理。 以上各机构的相互关系见附件1。 2.认证程序 专业认证(试点)工作的基本程序包括6个阶段:申请和受理、学校自评与提交自评报告、《自评报告》的审阅、现场考查、审议和做出认证结论、认证状态保持。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办法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办法 总则 为规我国高等学校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工作(以下简称专业认证试点工作),构建我国高等工程教育质量监控体系,提高工程专业教学质量,制定本办法。 1 专业认证试点工作的组织机构 1.1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是专业认证试点工作的专家组织,在教育部领导下负责组织开展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由工程教育界专家和企业界专家组成,由教育部聘任。 专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工作;构建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体系;研究制定专业认证实施办法;审定专业认证的通用标准和程序;审查各专业认证分委员会(试点工作组)提交的本专业补充认证标准;审定各专业认证分委员会(试点工作组)做出的专业认证结论建议;领导各专业认证分委员会(试点工作组)开展本专业认证的相关工作;聘任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 1.2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秘书处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秘书处(以下简称秘书处)是专家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成员由教育部聘任。秘书处秘书长自动增补为专家委员会委员。 秘书处的职责是:在专家委员会领导下组织协调专家委员会各分支机构开展工作;受理高等学校提交的专业认证申请;组织起草专业认证工作的有关工作文件;负责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信息服务与对外宣传工作。

1.3 专业认证分委员会(试点工作组) 专业认证分委员会(试点工作组)是按各专业领域设立的专业认证分支机构,在其名称前冠以专业类名称,其成员由工程教育界和企业界专家以及行业管理部门代表组成,由教育部聘任。专业认证分委员会(试点工作组)主任委员(组长)自动增补为专家委员会委员。 专业认证分委员会(试点工作组)职责是:制定本专业的补充认证标准和相关工作文件;组织实施所在专业的专业认证试点工作;负责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的培训;向被认证学校派出临时性专业认证考查专家组,完成专业认证的现场考查工作;受专家委员会的委托处理有关事宜。 1.4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监督与仲裁委员会 监督与仲裁委员会接受教育部领导,独立开展工作,其成员由有关行业和从事工程教育的资深专家组成。 监督与仲裁委员会的职责是:对专业认证试点工作实施监督,确保诚信、公正;受理被认证学校关于专业认证结论或专业认证过程的申诉,调查并做出最终裁决;接受社会各界对专业认证试点工作的投诉,调查并做出相应处理。 以上各机构的相互关系见附件1。 2 认证程序 专业认证工作的基本程序包括6个阶段:申请认证、学校自评、审阅《自评报告》、现场考查、审议和做出认证结论、认证状态保持。具体流程见附件2。 2.1 申请认证 专业认证试点工作在学校自愿的基础上开展。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设立的工科本科专业,已有三届毕业生的,均可申请认证。申请认证的专业由所在学校向秘书处提交申请报告。申请报告按照《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学校准备工作指南》要求撰写。 秘书处收到学校申请报告后,组织相关专业认证分委员会(试点工作组)专家对申请报告进行审核,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报告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报告 学校名称:xx大学 专业名称: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考查时间:2006年6月4日-6月6日 一、专业简介 xx大学是中央直管、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xx大学是我国最早建立的高等学府之一,其前身是创建于1902年的三江师范学堂。xx大学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如今已成一所以工为特色,理、工、医、文、管、经、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 目前,学校拥有40多个院系,60个本科专业,206个硕士点,93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6个博士后流动站,10个国家级重点学科,6个国家重点学科建设培育点,10个江苏省重点学科,22个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 xx大学电气工程系的前身为国立xx大学电机工程系,创建于1923年,至今已有80多年办学历史。1952年院系调整,设立南京工学院电力工程系,设置发电厂配电网及联合输电系统、工业企业电气化(专科)专业。1954年,将机械工程系的热能动力装置专业并入,更名为动力工程系。 为了更好地发挥专业优势,促进学科发展,1985年学校决定将动力工程系所属电类学科各组、室及专业分出,成立电气工程系,设置有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电气技术、电气工程(专科)等专业。1995年起,我系以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类招收本科生,不再细分专业,实行宽口径培养,收到明显成效。1999年,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新专业目录,我系制订了全新的本科教学计划,全面实行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宽口径的培养方案。 xx大学电气工程学科经历了几代先师的艰苦创业和奋斗,始有今天的事业和成就。早在20世纪60年代即开始招收培养研究生,1984年设立硕士点,1986年设立“电机”和“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二个博士点,1999年设立电气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00年设立电气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指标点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指标点 教务处: 我校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三个专业(冶金工程、采矿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将进行工程教育认证,现对照工程教育认证标准,将涉及到各职能部门及教学单位的相关指标点做了归类。随着认证工作的开展,也可能会有适时调整,请予以配合。对应认证标准相应的指标项如下: 1学生 (2)具有完善的学生学习指导、职业规划、就业指导、心理辅导等方面的措施并能够很好地执行落实。 (3)对学生在整个学习过程中的表现进行跟踪与评估,并通过形成性评价保证学生毕业时达到毕业要求。 (4)有明确的规定和相应认定过程,认可转专业、转学学生的原有学分。 2培养目标 4 持续改进 (1)建立教学过程质量监控机制。各主要教学环节有明确的质量要求,通过教学环节、过程监控和质量评价促进毕业要求的达成;定期进行课程体系设置和教学质量的评价。 (3)能证明评价的结果被用于专业的持续改进。 5课程体系 课程设置能支持毕业要求的达成,课程体系设计有企业或行业专家参与。 课程体系必须包括: (1)与本专业毕业要求相适应的数学与自然科学类课程(至少占总学分的15%)。 (2)符合本专业毕业要求的工程基础类课程、专业基础类课程与专业类课程(至少占总学分的30%)。工程基础类课程和专业基础类课程能体现数学和自然科学在本专业应用能力培养,专业类课程能体现系统设计和实现能力的培养。 (3)工程实践与毕业设计(论文)(至少占总学分的20%)。设置完善的实践教学体系,并与企业合作,开展实习、实训,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要结合本专业的工程实际问题,培养学生的工程意识、协作精神以及综合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对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和考核有企业或行业专家参与。 (4)人文社会科学类通识教育课程(至少占总学分的15%),使学生在从事工程设计时能够考虑经济、环境、法律、伦理等各种制约因素。 6师资队伍 (2)教师具有足够的教学能力、专业水平、工程经验、沟通能力、职业发展能力,并且能够开展工程实践问题研究,参与学术交流。教师的工程背景应能满足专业教学的需要。 (3)教师有足够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本科教学和学生指导中,并积极参与教学研究与改革。 (4)教师为学生提供指导、咨询、服务,并对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职业从业教育有足够的指导。 (5)教师明确他们在教学质量提升过程中的责任,不断改进工作。

工程教育认证持续改进情况报备要求

附件1 工程教育认证 持续改进情况报备要求 一、报备时间 通过认证有效期内,每年12月31日前。 二、报备方式 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系统或其他方式,将有关原始文件材料统一打包编号,报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秘书处备案。建议报备材料按照本校要求归档后,在本地服务器存储,提供查阅链接、开放查阅权限备查。 三、报备材料及要求 本年度修订和完善的面向产出评价机制的制度文件、面向产出开展的评价活动、评价结果、以及依据评价结果进行持续改进等原始材料。仅需原始材料,无需总结情况报告。有关材料要求包括: 1. 本年度按照面向产出要求修订的制度文件(本年度如无修订,可不提供,但需注明): (1)培养方案(需附修订时间及修订情况说明); (2)各类课程教学大纲(需附修订时间及修订情况说明); (3)有关产出评价机制的文件(需附修订时间及修订情况说明); 1

2. 本年度按照面向产出评价机制的要求,开展课程目标达 成情况评价的有关材料。仅需报备当年度评价课程(在一个评价周期内覆盖所有课程即可),每门课程一个文件包,包括:(1)课程教学大纲; (2)课程教学考核材料,根据课程类别分别要求如下: 理论/实验课程:按照学校教学文件归档要求,以电子文件归档的课程考核材料。参考要求如下:该课程本年度考核要求(如试题、作业,小论文、实验报告等)、课程评分标准、学生考核成绩记录和总成绩清单,学生考卷、作业、实验报告样本等考核资料。 毕业设计(论文):按照学校教学文件归档要求,以电子文件归档的毕业设计(论文)相关材料。参考要求如下:任务书、开题报告、文献翻译(原文+译文)、毕业(论文)设计文本,以及中期检查、各类评阅记录、答辩记录、成绩等电子文档。 课程/综合设计报告:按照学校教学文件归档要求,以电子文件归档的课程/综合设计报告及相关材料。参考要求如下:设计任务书、设计报告文本和图纸、评阅记录、答辩记录、成绩等电子文档。 实习报告:按照学校教学文件归档要求,以电子文件归档的实习报告及相关材料。参考要求如下:学生的实习日记、实习报告、成绩评阅记录等电子文档,同时提供教学大纲、教学日历等 文件。 2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核心指标自评报告

附件5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核心指标自评报告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专业设置、专业培养目标、课程体系、师资队伍、支持条件” 等指标进行分析。通过我校实际情况与“标准”比较,找出优势与不足。 分析中的“课程”相关内容来源于我校电子信息工程专业2012版培养计划,采用的“标准”部分涉及到“通用标准”和“专业补充标准”。“专业补充标准”依据“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和通信工程专业”部分有关相关内容。 1.专业设置 (1)“标准”要求:专业设置适应国家和地区、行业经济建设的需要,适应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符合学校自身条件和发展规划,有明确的服务面向和人才需求。专业必须具有:明确充分的专业设置依据和论证,有相应学科作依托,专业口径、布局符合学校的定位;明确的、可衡量、公开的人才培养目标。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自身条件和发展潜力,确定在一定时期内培养人才的层次、类型和人才的主要服务面向;至少已有3届毕业生。 (2)学校“专业设置”:我校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是民航总局重点建设的三类特种专业(机务、空管、飞行)之一(机务),主要为民航培养掌握较宽厚的电子信息系统基础理论及相关领域知识,在电子系统理论与设计、航空电子设备内外场维修及维修管理方面具有较强工作能力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和工程管理人才。 本专业1981年开始招收本科生,支撑学科为信息与通信工程(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控制科学与技术(硕士点)。专业建设依据“立足民航、服务社会、面向世界”的服务面向定位,突出特色,拓宽服务领域,主动适应经济社会特别是民用航空事业的发展需要。 该专业目前是天津市品牌建设专业,“卓越计划”和CDIO试点专业。 2.培养目标 (1)“标准”要求:在专业目标部分,规定专业必须具有明确的培养目标,从现代工

工程教育认证申请书(2020版)【模板】

工程教育认证申请书 (2020版) 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秘书处: 根据《工程教育认证办法》有关认证申请资格的规定,我校以下专业满足申请条件,现申请参加工程教育认证。 申请认证学校: 申请认证专业: 我校承诺,本申请书及所有附件材料完全属实。 学校负责人签字: 学校(盖章): 年月日

撰写说明 一、申请书基本内容 1. 接受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认证的意愿; 2. 满足《工程教育认证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3. 提供材料说明专业能够达到认证的底线要求。底线要求是认证合格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经判定不能达到底线要求的专业将不被受理认证。 二、申请书撰写基本要求 1. 申请书应包括专业是否达到认证基本条件与底线要求的相关材料。具体内容参见本文件相关部分。 2. 为便于专家审阅,申请书内容应突出重点,简洁清晰。不应包含与是否受理无关的材料,特别是不应罗列专业标志性成果。正文部分字数不超过10000字。 3. 专业应承诺提供的材料真实可靠。 三、申请书中有关底线材料的说明 1. “底线”是指通过工程教育认证的最基本要求,如果没有达到,即可判定专业无法满足认证标准要求。 2. 工程教育认证要求接受认证专业采用面向产出的教学评价方式,产出是指学生的能力要求。评价的焦点是,全体毕业生达到认证标准规定的毕业要求和专业制定的毕业要求的情况。 3. 工程教育认证要求专业必须建立基于评价的教学质量持续改进机制,申请书要求必须提供的底线材料是指专业已经建立了面向产出的内部评价机制的相关说明与支撑材料。 4. 工程教育认证采用的基本工作方式是“专业举证,专家查证”,专业必须提供学生达到上述要求的证据,证据不是专业做了什么,而是做的结果,结果只能来自专业自行开展的评价。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程序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程序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程序 第一步:申请和受理 10月31日前申请 11月专业类认证委员会审核申请,向秘书处提出是否受理建议 12月认证协会下发受理认证申请的通知 工程教育认证工作在学校自愿申请的基础上开展。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设立的工科本科专业,属于中国工程教育认证协会的认证专业领域,并已有三届毕业生的,可以申请认证。申请认证由专业所在学校向秘书处提交申请书。申请书按照《工程教育认证学校工作指南》的要求撰写。 秘书处收到申请书后,会同相关专业类认证委员会对认证申请进行审核。重点审查申请学校是否具备申请认证的基本条件,根据认证工作的年度安排和专业布局,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必要时可要求申请学校对有关问题做出答复,或提供有关材料。 根据审核情况,可做出以下两种结论,并做相应处理: (1)受理申请,通知申请学校开展自评; (2)不受理申请,向申请学校说明理由。学校可在达到申请认证的基本条件后重新提出申请。 已受理认证申请的专业所在高校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国家核定的标准交纳认证费用,交费后进入认证工作流程。 第二步:自评与提交自评报告 次年1月-3月中旬学校自评,并向秘书处提交自评报告初稿

次年3月中旬学校参加认证协会组织的培训班,并在参加培训后修改自评报告 次年4月10日前拟在上半年开展现场考查的学校提交正式自评报告 自评是学校组织接受认证专业依照《工程教育认证标准》对专业的办学情况和教学质量进行自我检查,学校应在自评的基础上撰写自评报告。自评的方法、自评报告的撰写要求参见《工程教育认证学校工作指南》(下载)。学校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秘书处提交自评报告。 第三步:自评报告的审阅 次年4月30日前专业类认证委员会审核自评报告,做出是否通过的结论,并提出具体审核意见 次年5月15日前学校根据审核意见提交补充材料 次年5月中上旬发出现场考查通知 专业类认证委员会对接受认证专业提交的自评报告进行审阅,重点审查申请认证的专业是否达到《工程教育认证标准》的要求。 根据审阅情况,可做出以下三种结论之一,并做相应处理: (1)通过审查,通知接受认证专业进入现场考查阶段及考查时间; (2)补充修改自评报告,向接受认证专业说明补充修改要求。经补充修改达到要求的可按(1)处理,否则按(3)处理; (3)不通过审查,向接受认证专业说明理由,工程教育认证工作到此停止,学校须在达到《工程教育认证标准》要求后重新申请认证。 第四步:现场考查 次年5月中旬-6月底开展上半年现场考查

专业认证知识问答最终修改版本

昆明理工大学国土资源工程学院矿物加工工程 二零一一年九月

第一部分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基础知识 1、我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由来和目的? 答:2006年教育部发布教高厅函[2006]5号正式启动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工作。开展此工作的目的在于: ①提高教育质量。通过认证,构建我国工程教育质量监控体系,促进工程教育改革,加强工程实践教育; ②建立与注册工程师制度相衔接的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体系; ③吸引工业界的广泛参与,进一步密切工程教育与工业界和社会的联系,提高工程教育人才培养对工业产业的的适应性; ④促进我国工程教育参与国际交流,实现国际互认。 2、目前我国的工程教育存在主要问题有哪些? 答:①工程教育没有真正做到主要面向工业企业; ②工程人才培养的类型单一,缺乏层次; ③工程人才培养过程中,工程实践普遍比较弱; ④工程教育中缺乏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3、什么是华盛顿协议,其核心内容是什么? 答:该协议是国际上高等工程教育学历互认和工程职业认证体系中最重要的协议之一。截止2008年,签约的正式签约成员和准签约成员17个。核心内容是“专业认证制度的可比性”和“专业教育质量的等效性”。 认证标准采用“产出导向(outcome-based)的基本原则”。 4、什么是产出导向原则? 答:工程教育专业的“产出”质量,即强调学生在毕业时已掌握了什么,懂得了什么,会做什么,学到了什么,并且力求对学生从本专业毕业后前几年内在学识和技能方面与其能达到的程度作出评价。其精华在于原则的焦点放在学生“学到

了什么”,而不像以往强调的是学校“教了什么”。 5、建立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制度的核心工作是什么? 答:建立科学、严格、客观的认证标准。 6、认证文件体系《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手册》包含哪些文件? 答:主要包括: ①《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办法》; ②《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章程(试行)》; ③《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监督与仲裁委员会章程(暂行)》; ④《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试行)》; ⑤《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遴选与培训办法(试行)》; ⑥《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现场考查专家组工作指南(试行)》; ⑦《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学校准备工作指南(试行)》等。 7、如何理解《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的重要性? 答:认证标准是具体化的、行为化的工程教育基本质量规范,是专业认证制度文件体系的核心文件之一。建立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制度的核心,就是建立科学、严格、客观的“认证标准”;它提供了工程教育基本质量标准,是学校进行专业建设、自我评价的重要依据,是专家审阅自评报告和实地视察的重要依据。 8、专业认证如何贯彻“以人为本”的评价理念? 答:①专业认证标准体现“以学生为中心”; ②认证标准还强调教师在人才培养中的关键作用; ③体现在以同行专家为主,依靠和信任专家能够通过考查获取的信息以及自身智慧和经验对专业办学质量做出正确判断; 在认证标准中,教师与学生更多的作为被服务的对象来定位,强调教师的发展与学生的发展,以学生(含毕业生)达到专业目标为最重要的衡量指标。强调要建立质量评估体系,进行经常性的自我评估,不断改进提高。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现场考查

附件2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现场考查 专家工作手册 认证学校: 认证专业: 考查时间: 专家姓名: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秘书处制

目录 使用说明 表1:“《自评报告》专家个人分析意见” 表2:专家现场考查记录表 表2-1课堂教学考查表 表2-2试题、试卷审阅表 表2-3毕业设计(论文)审阅表 表2-4课程设计与实验、实践或实习报告等审阅表 表2-5教学条件考查表 表2-6访谈表 表3:单项指标专家个人考评表 表3-1:“专业目标”考评表 表3-2:“课程体系”考评表 表3-3:“师资队伍”考评表 表3-4:“支持条件”考评表 表3-5:“学生指导”考评表 表3-6:“管理制度”考评表 表3-7:“质量评价”考评表

使用说明 1.本手册为现场考查专家个人考查写实记录,在认证考查过程中使用。 2.进校前:考查专家要认证研读和分析《自评报告》,填写“《自评报告》专家个人分析表”(表1),于进校前两周提交专家组秘书汇总,形成“专家组《自评报告》审阅意见汇总”,供制定“专家组现场重点考查要点”参考使用。 3.现场考查期间:每个专家根据本人“《自评报告》专家个人分析表”的意见,参考“专家组现场重点考查要点”,制定个人考查计划,逐项开展考查,填写相关表格(表2-1~6)。 4.本手册所含内容为专家进校考查的基本采样点和基本考评要求,仅供专家参考使用。专家个人及专家组可以根据考查专业的具体情况,增加考查内容,不必受本手册的限制。鼓励专家发挥个人能动性和创造性,探索更加深入、全面和有效的考评方式。 5.专家组集体会议之前,专家在完成全部考查任务的基础上,填写“单项指标专家个人考评表”(表3-1~7),会议之前交秘书汇总,供专家组集体讨论使用。 6.现场考查结束后:上述材料由秘书汇总,上报专业认证分委员会(试点工作组)。对外保密。 7.重点考查三个符合度:对每项内容的考评,注意根据三个符合度进行判断:从“学校自我设定的目标”出发,重点考查其“为实现目标设定的政策、制度和措施的适用性”、“这些政策、制度和措施的实施和执行情况”、“实施的结果及效果与达到预设目标的符合性”。特别注意考查“预设的专业目标及规格要求”和“学生实际知识、能力及素质”之间的差距。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

附件: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 试点工作组和分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组织体系建设和管理,保证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工作顺利进行,依据《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办法》和《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章程(暂行)》,结合认证试点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工作阶段。 第二章试点工作组和分委员会及其职责 第三条试点工作组是开展相应专业领域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工作的临时性机构,受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的领导,其成员由工程教育界和企业界专家以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专业学会和行业协会(联合会)等单位和机构的人员组成。 试点工作组设立秘书,在组长的领导下,接受专家委员会秘书处的指导和具体工作安排,承担日常业务工作。 第四条试点工作组的业务工作按《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手册》中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主要职责包括: 1.制订、修改相应专业的专业补充标准和本试点工作组的工作文件; 2.遴选本专业领域认证专家,经资格培训合格,报专家委员

会审查后进入专家库; 3.会同专家委员会秘书处组织本领域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的日常培训工作; 4.与专家委员会秘书处协商确定本专业领域每年的专业认证工作计划安排; 5.审核学校提交的专业认证申请报告,并提出是否受理申请的建议; 6.根据专家委员会秘书处统一安排,指导已受理认证申请的学校开展自评和撰写自评报告; 7.提供现场考查专家建议名单,由专家委员会向被认证学校派出专业认证现场考查专家组,完成专业认证的现场考查工作; 8.审核申请认证专业的“自评报告”、现场考查专家组提交的“现场考查报告”和学校的反馈意见,并做出认证结论建议; 9.承担已通过认证专业认证状态保持工作的监督、审核等相关工作; 10.完成专家委员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分委员会是专家委员会按相应专业领域设立的专业认证分支机构,其成员由工程教育界和企业界专家以及来自国家行业主管部门、专业学会和行业协会(联合会)等单位和机构的人员组成。 分委员会设立秘书处,在分委员会领导下,接受专家委员会秘书处的指导,承担日常业务工作。 第六条分委员会的业务工作按《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手册》中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主要职责包括: 1.制订、修改相应专业的专业补充标准和本分委员会的工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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