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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告知书

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告知书
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告知书

编号:SM-ZD-50528 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告知书Organize enterprise safety management planning, guidance, inspection and decision-making, ensure the safety status, and unify the overall plan objectiv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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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告知书

简介:该安全管理资料适用于安全管理工作中组织实施企业安全管理规划、指导、检查和决策等事项,保证生产中的人、物、环境因素处于最佳安全状态,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一、进入工地前准备事项:

(1)提供分包单位的施工合同(或具有等同效力的暂行施工协议);

(2)提供项目管理构架网络图,提交相关人员的通讯联系地址。

(3)提供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各类专业管理人员资质证书和岗位证书等。

(4)提交分包单位的企业资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承包资质证书、专业工程安装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5)上述资料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交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有特殊情况应详细说明原因并告知总承包商。

二.安全工作

(1)各分包单位必须按照JGJ46—2005安全用电规范及JGJ59—99安全检查标准、建筑安全相关规定和市政府相关规定做好安全,文明,卫生、节能、环保工作,并有针

对性的建立工地安全管理资料。

(2)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管理条列,依照市政府的相关法规标准,组织员工学习建筑施工安全知识,参加安全知识培训。

(3)分包单位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把与总包签订的安全协议送交总包。

(4)按照劳动保护监察文件的要求,对特殊作业人员做好安全技术培训,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在七个工作日内提交特殊作业人员花名册,操作证给总包及业主,监理审核。进场必须到总承包部办理安全总交底手续,签定安全生产承诺书。办理相关进出工地有效证件。业主、监理、总承包部在日常施工生产管理中,对各分包履行安全生产、产品质量、场容文明等方面的工作检查时,有权要求被检查方的管理人员或员工出示证件,接受监督检查。

(5)、做好现场安全管理

A、分包商须在七个工作日内提供进场员工主要情况、花名册、身份证、上岗资格证、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合格证。其次,每月须将员工调整情况报总包,进场人员必须办理三

级教育卡。

B、分包商自身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做好分部(分项)工程技术安全交底,尤其是对分包范围内安全工作的重点和薄弱环节,进行针对性的教育,督促员工遵守工地的安全生产及消防的各项规定。

C、分包商自有的施工机械设备及电器线路装置,必须符合JGJ46-2005安全用电规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器材、设施必须予以整改或离场。对因使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设备器材,而引发的安全事故负一切责任。分包商有义务保护现场各项安全设施的完好,如钢平台、脚手架、临边洞口防栏隔离措施及消防器材,不得擅自变更及增加允许施工荷栽;不得擅自搭拆及改变、破坏现场设施。如有发现一律按总包奖罚规定处罚。由此造成重大后果,一切责任自负。

D、各分包商必须接受总包安全监督,参与工地的各项安全检查工作,落实有关整改事宜。并做好每日的自查工作,作好记录。分包商的整改工作如达不到有关安全管理的标准(或不能及时达到管理要求),总承包部可以协助分包商予以整改,其发生的人工、机械、材料等一切费用均由分包承

担;

E、分包所属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生违章作业,分包商不仅要承担各级管理部门的处理及处罚,总承包方也将依据情节轻重、危害程度等具体情况或有关规定予以劝阻、警告、罚款等处理,情节严重者将责令停工整顿直至退场。

F、分包商对危险性较大的,总承包认可列为危险源施工的区域,应指派专职安全员在作业区进行旁站式的安全监督管理,未实行旁站式管理,总包将实行每脱岗一天处壹万元罚金。

G、各分包商施工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持有效证件、具备必要的操作技能和安全知识施工。乙方违反本规定,总承包有权责令清退,直至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各分包商负责。

H、各分包商务必要做好每天的班组安全管理检查记录工作,每月交总包。

I、各分包方应保证在履行合同时不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如果发生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造成下列后果的,甲总包方有权依据安全生产奖罚制度进行处罚,

并在分包方工程款中扣除。(1)每发生一起重伤事故,处乙方拾万元罚款。(2)每发生一起死亡事故,处乙方叁拾万元罚款,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3)因违章作业,造成他人伤害的,按上述条款同等处罚。

J、凡在节假日及夜间进行施工的单位,均应遵守晚间施工规定安排管理人员进行值班,并将值班人员名单报总包。

三、消防管理

(1)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法,政府管理部门的相关消防管理规定。

(2)各分包商进场施工前,务必签订总分包防火协议;

(3)各分包商务必遵守总包制定的各项消防规章制度,确保工程的消防安全,对本单位人员展开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4)消防工作要落到实处,要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为此各分包应提出书面消防计划,进场时将资料交给总包;

(5)严格执行动火申报制度;严格执行二证一器一监护原则。四、治安管理

(1)分包商应配合总包做好治安管理工作,落实治安及产品保护责任制,强化进退场管理,遵守门卫出入制度。

(2)各分包商必须管好本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在施工现场发现有打架及偷盗国家、集体、个人财物现象,分包商应与被打方或被偷盗方自己协商解决,对肇事者必须清退出场,并把情况报总包备案。总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

(3)工程进入装饰装潢阶段各装饰装潢单位要派出自己的保卫力量,做好自己的治安保卫工作,具体情况同总包协商。

五、做好现场文明管理工作

(1)按总包指令做好场容场貌管理工作,建筑材料设备在划分好的区域内整齐堆放,施工区域内工完料尽场地清;

(2)遵守政府各级管理机关有关文明标准化管理的规定,做好相应的工作;

(3)保持工地卫生文明,做好办公、生产区域及遵守宿舍文明卫生管理工作;

(4)对设备房、配电房、装修样板房、储物仓库等重点部位,在尚未验收合格及正式移交前,分包应加强管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5)对高噪声、扬尘、污染严重的施工应改革工艺,

采取措施,做好环保工作。

(6)各分包商未经总包同意均不得在大楼内住宿,各分包商需在现场搭建临时办公室、工具间等设施。并应提呈方案及拟建平面布置图,报告所用的材料规格等,在之前均应征得总包的同意。

(7)本工地原则上不提供分包商住宿,分包商如住宿确有困难可向总包提出申请,总包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提供场地搭设宿舍供民工住宿。

六、产品的保护

(1)、楼层盛水湿作业及盛水试验要有防范措施,污染他人产品将由污染单位承担损失及关联损失。

(2)、分包的各项装饰装璜工程、安装工程完工后,分包应有保护产品的措施,直到调试结束、验收合格,移交给被指定的单位,移交后,分包方可对该产品的保护职能终止。

(3)、分包对自己装饰后的产品,有每天巡视看管的责任。

(4)、在交叉施工作业过程中各施工分包应相互保护他

人产品,如有损坏,责任人需承担损失,作出赔偿,并承担由此所引起的工期损失。

七、中小型机械管理

(1)、加强施工现场中小型机械管理,杜绝中小型机械使用过程中的隐患,消灭事故的发生。各分包单位对中小型机械的日常保养管理负有重任,并应指定专人明确工作要求做好中小型机械管理工作。

(2)、各分包单位必须按照“有机必有棚”的规定,固定式的中小型机械应安装在指定的棚内,移动式的应有防晒遮盖措施。

(3)中小型机械启用前必须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挂上合格牌后才能使用,并编制保养计划,做好实施记录。

(4)各分包单位要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机械进行检查,定期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检查内容、机容机貌、机械完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电线电源完好及安全操作。

八、建立防火、治安、安全、文明联系会制度;

各分包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本区域的防火、治安、安全、文明工作,并参加总包召集举行的防火、治安、安全、文明

分包安全管理办法

分包安全管理办法 一、总则 1.为加强对分包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项目部安全生产管 理体系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实现安全生产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劳务、专业工程、机械租赁、安装拆除和 设备维修等分包的安全管理。 二、合同或协议的控制 1.项目部在进行劳务、专业、施工机械设备租赁、安装拆除和 设备维修等分包时,应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签订包 含相关安全条款的分包合同,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2.分包合同或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应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职责、 权利和管理要求,应包括以下主要条款: a)分包单位安全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的要求; b)分包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建设的要求; c)分包单位的安全指标和安全职责权限; d)双方安全教育、交底的主要内容和管理范围的划分; e)分包单位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专 项施工方案的审批和交底要求; f)分包单位所提供安全物资的管理要求; g)安全环保费用的支付和使用要求; h)工伤、综合和意外伤害保险以及赔偿的规定。 i)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善后等工作的职责分工要求。

3.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中的分包形式必须与分包合同一致,各项条款必须符合分包合同的规定。 4.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签订时,由事业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与分包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 三、分包安全管理的控制 1、分包单位应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按要求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发包方必须按分包合同或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规定,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实施控制,并形成记录。控制内容和方法应包括: a)发包方对分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按规定审批后实施; b)发包方向分包队伍提供的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双方办理验收手续,并签字确认; c)发包方对分包单位采购或自带的安全物资,按公司《物资管理程序》进行控制; d)发包方确认从业人员的资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对分包方进行安全总交底,并检查分包单位对施工班组和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e)安全技术交底采用书面形式,一式两份,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双方签字确认,各持一份,并建档备案;

总分包安全管理协议书(1)

中建一局集团第二建筑有限公司即墨蓝色新区工程市政项目部总分包安全管理协议书总分包安全管理协议书 甲方:中建一局集团第二建筑有限公司乙方: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项目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依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及安全管理标准以及《北京市施工现场管理法规及文件汇编》和中建一局集团《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就本项工程施工生产中的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在施工工程总分包合同的执行上,本协议书具有优先权。安全生产组织管理第一条一、甲方需设置安全生产专职机构——安全管理部门;乙方必须配备一名以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二、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外地建筑企业来京施工管理暂行规定》及《北京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北京市政府关于外地来京施工企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若在京外施工,必须遵守当地政府关于企业施工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任何因乙方违反上述条例而造成的案件、事件、事故所连带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三、乙方的所有工人必须同时具备北京市建设工程专业劳务发包、承包交易中心《施工项目《现场出入证》并在甲方将施工人员登记在册,、办理《安全教育上岗卡》、交易备案注册》,严禁使用童工和未成年人。若在京外施工,必须遵守当地政府关于(费用由乙方承担)企业施工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任何因为乙方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案件、事件、事故等,其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建筑工程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1、分包单位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分包单位承担。非分包方责任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2、分包单位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安全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发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分包单位必须尊重并且服从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 4、分包单位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分包单位必须执行总包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分包单位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总包方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4.2、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周三安全例会制度、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4.3、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及持证上岗制度。

4.3.1、分包单位项目经理、主管安全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接受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办理分包单位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后方可组织施工; 4.3.2、分包单位的工长、技术员、机械、物资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等部门负责人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4.3.3、分包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将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清单上报项目部,并提供作业人员身份证件。分包单位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分包单位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3.4、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效证件以及建委核发的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持证上岗; 4.3.5、分包单位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需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4.3.6、分包单位必须执行每周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 图片来源于网络 4.4、分包单位必须执行总包方的安全检查制度。

分包安全管理协议书

分包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发包方:北京翔鲲水务建设有限公司章丘项目(简称甲方)承包方:(简称乙方)按照各方责任主体单位应坚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原则,经协商,甲乙双方在已经签订的章丘城市水系项目工程分包合同框架范围内,另签订本《分包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以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劳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执行JGJ59—2011《建筑安全施工检查标准》等行业标准及地方政府要求。 第二条双方共同遵守北京翔鲲水务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贯彻执行公司职业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体系手册和程序文件。 第三条甲方和乙方之间是分包合同关系,乙方与其雇佣的作业人员是劳动合同关系,乙方作为雇佣者是其所雇佣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 第四条甲方的安全生产责任、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施工生产安全进行监督、管理、检查。

2、定期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方面的教育,对乙方人员进行入场及三级安全教育。 3、对按照规定程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安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4、有权制止乙方及所雇人员违章作业行为,对违章行为有权责令其整改、停工整顿和经济处罚。 5、有权对安全素质差、不服从安全生产管理的人员责令其限期退场。 6、按照规定对乙方采购的材料、自带(含租赁)施工机具、设备进行检查,有权拒绝乙方不合格产品进场(已经进场的,限期退场)。 7、如果乙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甲方有权终止劳务分包合同,责令乙方限期退场。 8、有对乙方及所雇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处罚的权利。 第五条乙方的安全生产责任、权利和义务 1、按照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报甲方备案。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按照建质【2008】91号文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实行专业分包的单位,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实行劳务分包的单位,作业人员50人以

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

总包对分包的安全管理 总分包应尽的职责和义务相关规定 通过分包来完成施工任务是建筑施工企业经营活动的主要方式。为进一步加强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防止分包单位超越资质范围,同时确保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服从总包单位管理,使安全生产始终处于受控状态,施工企业应对分包单位的资质和人员进行评价和选择(甲分包由甲方和监理单位负责审查,并签订三方协议),通过分包合同条款明确约定履约过程控制的管理要求、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 一、总包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审查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与条件,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不得发包工程; 2、对分包的工程和劳务分包,承包合同中要明确安全责任,签订安全协议; 3、对外包工承担的工程要做详细的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认真监督检查; 4、对违反安全规定,冒险蛮干的分包单位,要勒令停止生产行为。 5、凡总包单位产值中包括外包工完成的产值的,总包单位要统计上报外包工单位的伤亡事故,并按承包合同的规定,处理外包工单位的伤亡事故。 二、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分包单位行政领导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认真履行承包合同规定的安全生产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定。 3、服从总包单位关于安全生产的指挥,执行总包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4、及时向总包单位报告伤亡事故,并按承包合同的规定调查处理伤亡事故。 三、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1、分包单位必须具有合法的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向总包单位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2、分包单位应依据合同约定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进行分解控制。 3、分包单位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必须经总包单位审核批准后才能实施。 4、安全教育:分包单位施工人员的入场安全教育由总包单位、分包单位和项目部进行,班前教育由分包队伍的班组长进行,并做好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存档备查,及时反馈

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最新版)

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最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362

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最新版) 一、对工程分包单位资质验证 1、审核分包单位营业执照中的施工承包范围、注册资金、执照的有效期限。 2、审核企业性质。 3、审核经营手册,查阅其承担过的施工项目、施工面积或承担过的工作量。 4、审核资质等级证书、外省市施工队伍的进沪许可证及有效期限、施工人员的核定数量。 5、审核安全资质证书,对以往有无重大伤亡事故作必要调查。 二、对劳务分包单位核验 1、审核劳务分包单位的务工人员持证状况(身份证、暂住证、

健康证、就业证、资格证)。 2、审核证件有效性,是否符合当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对劳务人员的持证要求。 三、分包单位的选择 1、从本企业发布的《合格分承包方名录》中选择工程分包单位。 2、从本企业发布的《合格劳务分承包方名录》中选择劳务分包单位。 3、对名录以外的分包单位,按本企业规定程序进行评定和审批。 四、分包合同签订要求 1、必须严格执行先签合同,后组织进场施工的原则。 2、签订分包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有关附件:“安全生产协议书”、“治安、消防管理协议”等。 3、合同应明确总包与分包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分包单位应对总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五、分包队伍进场时 1、工程项目部主要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向分包单位负责人及有

总包与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协议书

总包与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协议书 甲方(总包方):#################### 乙方(分包方): ############### 经协商,为了便于安全管理,明确相关当事方的安全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第 40 条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已经签订的专业分包合同框架范围内,另签订本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以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劳动法》、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 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一系列标准、规程、规范。 第二条双方共同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贯彻执行职业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体系要求,贯彻执行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规定。 第三条甲方和乙方之间是工程总包和专业分包关系,乙方与其雇佣的作业人员是劳动合同关系,乙方作为雇佣者是所雇佣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 第四条甲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施工生产安全进行监督、管理、检查。 2、对乙方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定期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规范、规章制度的教育。 3、安排乙方施工生产任务的同时,对按照规定程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4、乙方负责实施专业承包范围内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由乙方支付;作业人员个人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等)发放和管理统一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负责对个人防护用品发放和管理进行监督,当乙方拒绝为从业人员发放合格个人防护用品时,甲方有权代理乙方统一集中采购,费用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5、甲方有权制止乙方的违章作业,对重大违章行为有权责令其整改、停工整顿和经济处罚。

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提高我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合理选择适用分包队伍,对分包队伍进行有效的控制,确保项目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施工企业安全检查标准》等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分包单位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分包单位承担。非分包方责任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二、分包单位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三、分包单位必须尊重并且服从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相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 四、分包单位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分包单位必须执行总包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分包单位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总包方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二)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会制度与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三)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1)分包单位项目经理、主管安全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接受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办理分包单位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后方可组织施工。(2)分包单位的工长、技术员、机械、物资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等部门负责人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总包与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及消防管理协议书

总包与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及消防管理协议书 总包方: 分包方: 为了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当地关于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双方就本工程安全生产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地址及工程分包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工程分包内容: 二、总包方、分包方责任 1、分包单位在总包方的区域内施工,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中要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安全操作的最新规程。必须遵守六大各项安全纪律。遵守总包方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总包方的安全生产管理。总包方及有关部门提出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按要求及时整改回复。接受总包方及有关技术部门的安全技术及措施交底。 2、分包单位施工人员进场前,必须先将现场负责人、施工人数(包括专职或兼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和委托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报送总包方,经核实无误后方可进场。 3、分包单位进场前,必须对新员工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现场现状各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教育率达到100%,并将考核成绩单汇总表由分包单位加盖公章后报送总包单位。 4、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总包方有权签发隐患通知单,并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不按期整改的,总包方有权停止分包方作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方负责。 5、分包方自行搭设的固定式脚手架,移动式工具脚手架,电梯井内架子,用电线路及配电等设施,必须严格按国家各项规范要求去做,自带的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安全性能指标检测合格方可进场使用。

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

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规定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落实总承包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加强对劳务分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及人员的安全管理,全面提升项目综合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辽宁金帝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手册》 三.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辽宁金帝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工程劳务分包、专业分包作业队及人员的安全管理。 四.管理规定: 1. 分包队伍安全资格审查程序,分包队伍入场前首先由项目部(分公司)安全部门或人员对其进行安全资格审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符合规定者,进行登记、签订《建筑施工工程安全合同或安全协议》一式四份。同时将所需填写内容写准。双方互盖公章及法人章,经安全部门审批后,分包队伍方能入场施工,并接受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与管理。未对分包单位进行安全资格审查或资质审查不合格不得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未签订工程承包合同一律不准施工。

分包单位作业人员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企业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施工生产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正确穿戴符合作业条件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认真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 分包作业队应积极参加企业组织开展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不断提高本单位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 分包单位人员必须尊重和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严格按照经济合同相关条款要求加强自身管理,履行分包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4.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下列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技术方案审批制度:分包单位必须执行总包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分包单位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方案,须报总包方审批确认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工程师的安全技术交底,掌握施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危险因素和应采取的预防措施。 安全教育培训及持证上岗制度: 分包单位项目经理、主管安全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接受安全培训,考试合格经总包单位安全资格审查认可后方可组织施工;

施工单位与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协议

现场施工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协议 甲方:三林济阳路文化体育中心项目部 乙方:上海志业建筑加固工程有限公司 为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的责任,确保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保证施工顺利进行,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鉴于分包单位与工程总承包单位已经签订《施工合同》、《建筑安装施工安全管理协议》,双方就施工安全管理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施工现场附加安全协议。 1、责任范围:乙方所承担的工程项目施工中的人身安全和施工设施及环境的安全。 2、责任期:至乙方所承担的工程项目经甲方验收合格,人员撤离现场时止。 3、双方义务 3.1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和有效使用。 3.2对从业人员施工上岗前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 3.3严禁违章指挥,及时制止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3.4发生事故,应当迅速采取有限措施,组织抢救伤者、保护好

现场,并立即向总包报告。 3.5施工现场各自必须配备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现场安全监督管理。 4、甲方权利和义务 4.1负责向乙方进行施工前安全技术总交底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检查。 4.2负责乙方专项施工方案审批并督促相关方实施。 4.3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发现无证人员上岗的,有权要求所在单位及时纠正。 4.4负责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手套、绝缘鞋等)。若劳务分包合同中明确由乙方自备的,甲方有权对乙方采购的防护用品的材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4.5负责安全防护所需材料、设备和安全标志标牌的提供。 4.6负责各种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和施工用电的安全管理,组织相关方对设备、机具和临时用电进行验收,办理移交手续。 4.7有权对违反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章制度的行为纠正,必要时进行内部经济处罚或要求乙方停工整改。 4.8负责协调同一施工现场乙方与其他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5、乙方权利和义务 5.1 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和经批准的工程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

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制度

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制度1、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各分包单位。 2、分包单位负责人对其作业人员的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分包 单位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各项安全规 章制度、操作规程,同时加强对其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切实 做好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3、项目部对其分包单位具有安全管理的权利和义务,对分包单 位的安全管理进行检查、监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4、分包单位资质审查 (1)凡进入项目部的分包单位必须持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应的设备检验合格证、进津许可证等证件,并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且必须持证,并报项目部安全 管理部门备案。

(2)分包单位进场必须签定《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双方在施工现场、机具设备、个人防护用品、安全教育、规章制度以及发生伤亡事故后的报告、调查和善后处理等方面应承担的责任,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5、分包单位管理 (1)分包单位应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的配置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法规、规定。分包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接受公司安全方面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2)分包单位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明令颁布并教育施工人员严格遵守。 (3)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分包单位作业人员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进行入场安全教育,未经入场安全教育,分包单位负责人不得安排其作业。

(4)项目部根据工程任务,以书面形式按工种、分部分项向分包单位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记录三方签字。分包单位负责人负责向作业人员讲清施工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记录双方签字。 (5)进入现场的设备、设施、机具等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使用前逐台逐项进行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后,办理手续方可投入使用。 (6)分包单位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每天进行现场检查,并保留检查记录。 (7)分包单位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抢救受伤人员,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立即向项目部报告。 (8)建立消防安全规定和管理制度,严格明火作业管理。 (9)做好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措施控制污染,保证施工区环境卫生。

分包安全管理协议书范本

分包安全管理协议书范本 工程承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劳务分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的责任,确保施工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保证施工顺利进行,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双方就施工安全管理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 1. 劳务分包人基本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有效期: 营业执照号码:有效期: 2、责任范围: 乙方所承担的工程项目施工中的人身安全和施工设施及环境的安全。 3、责任期: 自年月日起至乙方所承担的工程项目经甲方验收合格,人员撤离现场时止。 4、双方义务 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和有效使用。 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 严禁违章指挥,及时制止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发生事故,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伤者、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施工现场各自必须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甲方权利和义务 负责向乙方进行施工前安全技术总交底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检查。 负责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并督促实施。

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发现无证人员上岗的,应及时予以制止。 负责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手套、绝缘鞋等)。若劳务 分包合同中明确由乙方自备的,甲方应对乙方采购的防护用品的材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负责安全防护所需材料和安全标志、标牌的提供。 负责各种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包括乙方自带机具)和施工用电的安全管理。 对违反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纠正,必要时进行内部经济处罚或要求乙 方停工整改。 按照规定,负责为建筑施工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负责协调同一施工现场多个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6、乙方权利和义务 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 监理单位等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不服从管理 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甲方有权就事故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人员进场,必须及时如实向甲方填报进场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工种、本工种工龄、家庭住址、身份证号、教育培训情况等;严禁雇佣童工、未成年工、不适宜从事有关 工种的作业人员及身份不明的人员(如违法犯罪人员)。 施工、操作人员在施工前,必须接受入场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和施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安全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安排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和《特种作业操作证》,无证人员严禁安排 上岗操作。 负责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实施施工、操作人员入场前、 定期和经常性的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培训;保证操作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 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紧急情况下的 应急避险措施,并督促施工人员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应当书面告知作业人员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指定班组义务安全监督员,督促班组开展班前安全活动,并定期向甲方报送班组安全 活动记录。

劳务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随着分公司工序分包管理的推动,为了加强公司对劳务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做好现场在动态施工中安全事故的预防,超前预测,规范施工操作行为,减少违章,特制订本细则: 1、安全管理 公司各项目部使用劳务分包单位由于受自身素质及人员流动性,组织结构的影响,一直是项目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弱点、难点,为了从根本上消除对安全生产工作造成的不利因素,加强对分包单位的管理,保证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单位的作用能够充分得到发挥,岗位安全意识、安全防范能力得到加强,项目部应对此项工作做为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进行布置、落实。 1.1 组织管理 1.1.1项目部对在本单位本工程从事施工(生产)的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单位负有全面管理的责任,并将对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纳入项目管理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安全上关心,技术上支持,政治上关注,生活上关怀。 1.1.2各项目所用的劳务分包单位,必须经公司工程管理部门的严格审查,严格审查分包单位企业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现场负责人的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现场负责人及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留存

复印件备查。 1.1.3录用劳务分包单位原则上优先选用有独立施工能力成建制的队伍,尽可能少量使用或不用零星劳务的队伍补充。 1.1.4对所录用的劳务分包单位必须与其签订《劳务合同》、《安全协议》和《安全生产责任书》,经项目部试用一个月不合格的随时清退。 1.1.5安监部门重点审查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单位的安全施工技术素质情况(包括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状况),安全施工管理机构及其专兼职安全员的配备,安全管理制度及办法的建立。 1.1.6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单位人员进场必须建立以负责人为首的作业队安全保证体系,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单位负责人要对本作业队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保证体系的正常有效的运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1.1.7分包单位施工人员50 人以下的,应当设置 1 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 人-200 人的,应设 2 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 人以上的,应设 3 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住建部规定,对不配备安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处5000元/人。 1.1.8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班组安全监督员制度,每个施工班组必须至少设一名安全监督员(人员在10名以上应增设一名安全监督员)。各分包队伍的班组安全监督员名单由分包单位安全员及时报到项目安全部。

分包安全管理办法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办法(试行) 1总则 1.1.1为规范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并建立长效机制,激励分包单位落实安全管 理责任,制定本办法。 1.1.2本办法适用于局、局属各施工单位及项目部对劳务分包、专业分包和 甲指分包的安全管理。 2分包单位准入管理 2.1.1各公司必须在局“劳务合格分包商名录”内选择劳务分包单位。劳务 分包和专业分包必须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与其所承包工程相符 的施工资质,严禁使用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或资质不合法的分包单位。 2.1.2签订分包施工合同的同时签订“分包安全协议”,安全协议应明确双方 安全管理责任界定、事故责任追究、分包安全业绩指标及考核办法等 内容。 2.1.3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颁发的安全考核格证书上岗。 2.1.4分包单位特种作业人员须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特种作业操 作证上岗(电焊工可持安监部门颁发的操作证上岗),工人入场时查验 操作证原件,并留复印件或扫描件备案。 2.1.5分包单位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数量应满足下列要求: 劳务分包单位按在场工人数量配备:工人在50以下的配备1人,工人在50人以上200人以下的配备2人,工人200人以上的至少3人 且不少于工人总数的5‰。 专业分包单位按合同额配备:合同额2千万元以下的配备1人,合同额2千万元以上3千万元以下的配备2人,合同额3千万元以上

的至少3人。 2.1.6分包单位应按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具备相应的安 全生产管理能力。施工过程中,分包单位应服从总包单位的管理,执 行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接受总包单位安全监督。 2.1.7分包单位自备和租赁的机械设备必须是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产品,禁 止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设备。进场安装后需报项目部验收,合 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1.8分包单位入场,总包应组织对其进行入场交底,交底内容包括双方安 全协议相关规定、总包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双方安全管理接口人及联 系方式等,交底应留下书面记录。 3分包单位安全费用管理 3.1.1各公司与分包签订施工合同时,必须将安全费用单列,列清安全费用 投入范围及安全费用总额、支付方式及考核要求等。 3.1.2施工过程中分包单位安全费用应按法律规定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 用。总包单位支付安全费用时,应严格按合同约定进行考核,分包单 位克扣安全费用、降低安全标准的,有权扣除相关费用并用以补救。4分包单位安全业绩档案 4.1.1项目部负责为分包建立安全业绩档案,每月记录完成工日、安全缺陷 和安全事故数等信息,计算出缺陷率、事故率和月度安全业绩积分(基 础工作绩效和事故绩效各占50%)。项目分包安全业绩档案见附件一。 4.1.2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可依据分包月度安全业绩指标(缺陷率、事 故率和安全业绩积分)绘制出分包安全生产运行状态趋势图,分析趋 势变化原因,制定并实施改进措施实现持续改进。 4.1.3项目安全管理部门每月初将分包安全业绩指标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 公司汇总形成公司级分包安全业绩档案。公司分包安全业绩档案见附 件二。 4.1.4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可计算出分包月度安全业绩积分和年度安全业绩积 分,依此绘制出分包安全生产运行状态趋势图。公司可依据分包安全 业绩档案评判分包安全管理能力,并将其作为择优选择分包的依据。 4.1.5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每月10日前将考核不合格和发生A级一般及以上事 故的分包单位安全业绩档案报局安全管理部门,局汇总形成局分包单 位安全业绩档案。

(完整)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安全生产协议书

云南建工第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凯旋花园项目 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安全生产协议书 云南建工第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凯旋花园直管项目部

二OO八年十月十四日 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安全生产协议书 甲方:云南建工第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凯旋花园直管项目部(下简以称甲方)乙方:建设方直接发包的相关分包及配合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按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和相关主管部门及建工集团、省建六公司相关文件的要求,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昆明市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法规、条例、规定。 2、施工前,乙方应查清本工程的危险源及不利环境因素,以便自行整改达到施工要求,再进行施工。乙方应根据所承揽的分包项目工程确定危险源及不利环境因素,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报监理备案,乙方应对危险源及不利环境因素实施控制,确保安全施工及环境保护各项指标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 3、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抓好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安全干部,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评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 4、乙方人员对各自的所在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乙方施工单位对

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自行负责。 5、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示牌,不得擅自拆除、更改。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报建设方工程部、监理公司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乙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 6、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拿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炉。冬期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 7、乙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压架空线路的保护。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建设方、监理公司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8、甲乙双方的有关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9、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乙方应会同甲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工序交接单,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由擅自使用方负责。相关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三宝四口防护”等设施移交给乙方后,乙方应加强管理,及时维护,由此引起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10、乙方在施工期间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由乙方自备。如甲乙

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对工程分包单位资质验证 (1)审核分包单位营业执照中的施工承包范围、注册资金、执照的有效期限。(2)审核企业性质 (3)审核经营手册,查阅其承担过的施工项目,施工面积或承担过的工作量。 (4)审核资质等级证书,外省市施工队伍的进沪许可证及有效期限、施工人员的核定数量。 (5)审核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以往有无重大伤亡事故作必须调查。 2、对劳务分包单位核验 (1)审核劳务分包单位的务工人员持证状况(身份证、暂住证、健康证、应业证、资格证)

(2)审核证件有效性,是否符合当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以载客办员的持要求。 3、分包单位的选择 (1)从本企业发布的《合格分包方名录》中选择工程分包单位 (2)从本企业发布的《合格劳务分包方名录》中选择劳务分包单位 (3)寻名录以外的分包单位,按本企业规定程序进行评定和审批。 4、分包合同签订要求 (1)必须严格执行先签合同,后组织进场施工的原则 (2)签订分包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有关附件:安全生产协议书、治安、消防管理协议等。

(3)合同应明确总包分包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分包单位应对总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5、分包队伍进场 (1)工程项目部主要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向分包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总交底。 (2)以分包合同为依据,交底内容包括施工技术文件、安全体系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和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3)交底应以书面形式,一式两份,双方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签字,并保留交底记录。 (4)总包负责解决分包方住宿、就餐、饮用水等生活需求。 (5)合同规定施工过程中应由总包向分包提供的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双方必须办理书面移交手续,签字生效。

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1.项目部选择分包单位时,必须对分包方以下资质和条件进行审查: (1)有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或授权委托书、当地政府颁发的安全资质证、施工简历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 (2)安全施工的技术素质(包括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及特种作业人员取证情况; (3)安全施工管理机构及其人员配备(30人以上的分包单位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设有二级管理机构的分包单位必须有专职的安全管理机构); (4)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含起重机械安全准用证)、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的配备; (5)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2.安全资质审查应在每年年初或新工程开工前进行。资质审查不自行降低标准,不得简化审查手续,不得逾期不办。对于管理混乱或上年度发生过人身死亡事故的分包单位,不得继续使用。 3.项目部与分包单位签订合同时,必须明确各自的安全施工责任,凡由分包单位责任造成的安全事故,应由分包单位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发生的事故必须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并按规定上报。 4.分包单位的负责人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分包工程的安全

施工负全面责任。 5.开工前,分包单位必须组织全体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项目部安监部人员参与)。受教育人员名单和考试成绩必须报项目部安监部门备案,并经抽查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凡增补或调换人员、更换工种,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并报项目部安监部门备案。 6.开工前,项目部的技术、安监等部门必须对分包单位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及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完整的记录或资料;分包单位必须逐级对本单位的施工人员进行交底,并应有完整的记录或资料报项目部安监部进行备案。 7.分包部位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大型独立施工项目还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经项目部技术、安监等部门审查合格后执行,并作为分包合同的附件。无此附件,所签订的承包合同无效。因无安全施工措施而发生事故,发包单位签约者应负全部责任。 8.必须严格控制分包单位的施工范围。下列项目不得由分包单位单独承建:水电工程大坝,主要隧道、井、洞,水轮发电机组,高、中压管道,主厂房及其基础,升压站等。 9.分包单位承包的工程项目严禁再次分包。施工企业所属的多种经营企业承包主业的工程项目,必须按分包单位同等对待,多种经营企业必须遵守施工企业对分包单位的管理规定。 10.项目部因工程施工需要招用的临时工,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总包与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协议书.doc

总包与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协议书 总包方: 分包方: 为了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当地关于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双方就本工程安全生产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地址及工程分包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工程分包内容: 二、总包方、分包方责任 1、分包单位在总包方的区域内施工,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中要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必须遵守各项安全纪律。遵守总包方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总包方的安全生产管理。总包方及有关部门提出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按要求及时整改回复。接受总包方及有关技术部门的安全技术及措施交底。 2、分包单位施工人员进场前,必须先将现场负责人、施工人数(包括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和委托书等复印件报送总包方,经核实无误后方可进场。 3、分包单位进场前,必须对所有员工进行体检、并做好三级安全教

育,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现场现状各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教育率达到100%,并将考核成绩单汇总表由分包单位盖章报送总包单位。 4、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总包方有权签发隐患通知单,并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不按期整改的,总包方有权停止分包方作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方负责。 5、分包方自行搭设的固定式脚手架,移动式工具脚手架,电梯井内架子,用电线路及配电等设施,必须严格按国家各项规范要求去做,自带的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安全性能指标检测合格方可进场使用。 6、由总包方提供给分包方单位使用的施工用电、脚手架及防护设施,须经双方验收。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使用,分包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事故均与总包方无关。现场各种防护设施不得随意拆改,尤其是洞口防护需要打开时,分包单位应事先向总分单位书面提出申请,待批准后方可打开,施工中除设明显标志外,还应派专人看守,完工后或下班收工时应及时封闭好。 三、分包方施工人员职责 1、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正确佩带好安全帽,两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系挂好安全带。未经申请和总包方同意,禁止私自拆改现场的安全防护、机械防护和临电防护设施。 2、现场禁止交叉作业,高处作业人员严禁将工具、配件及各种物体从高处往下抛掷,楼内作业人员严禁将垃圾和任何物体从窗口或临边往外扔,防止物体打击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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