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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R反应管检验标准操作规程

PCR反应管检验标准操作规程

1.目的

建立PCR反应管的检验作业指导书,对PCR反应管检验进行规范。

2.范围

PCR反应管检验。

3.职责

QC负责本规程实施,部门负责人监督执行。

4.仪器

4.1ABI7500荧光定量PCR仪

4.2微量移液器及相匹配的带滤心吸头

4.3生物安全柜

5.材料与试剂

5.1待检PCR反应管

5.2检验合格的α-地中海贫血(SEA型)检测试剂盒大包装PCR反应液

6.规程

6.1性状:

本品为无色透明耗材

6.2 阴性参考品:

使用待检样品和其它检验合格的原料及大包装混合酶液配制PCR体系液,检测阴性参考品阴性参考品扩增结果全部为阴性,符合率100%。

6.3 检出限:

使用待检样品和其它检验合格的原料及大包装混合酶液配制PCR体系液,检测最低检出限参考品扩增结果为阳性,扩增曲线有明显的指数增长期,最低检出限为1000 copies/ml。6.4阳性对照:

使用待检样品和其它检验合格的原料及大包装混合酶液配制PCR体系液,检测阳性对照阳性对照检测结果为阳性,Ct≦25,且扩增曲线有明显的指数增长期

7.记录

7.1 《检验报告单》FSD-QR-101

7.2 《原料检验记录》FSD-QR-105

煤炭样品的采取标准操作规程(20080828)

MTJCSOP-001 煤炭样品的采取标准操作规程 1.概述 本规程规定了煤炭样品采取的方法原理,采样器具,操作步骤等内容。 本规程适用于太兴公司各种煤样的采取。 2.依据 本规程依据GB 475-1996 《商品煤样采取方法》标准,结合质检中心的实际制定。 3.基本原理 本规程以数理统计学原理为理论基础。 3.1中心极限定理: n个子样平均值的方差比单个样的方差小n倍,中心极限定理可用下式表示: V(x)=V(x)/n 式中:V(x)—平均值的方差 V(x)—观测值之间的方差 n —观测值的数目 3.2散装矿产品取样、制样通则。 4.术语 4.1 煤样和商品煤样: 为确定某些特性而从煤中采取的具有代表性的一部分煤样。代表商品煤平均性质的煤样叫商品煤样。 4.2 子样: 采样器具操作一次或截取一次煤流全断面所采取的一份样。 4.3 总样: 从一个采样单元中取出的全部子样合并成的煤样。 4.4批: 在相同的条件下,在一定时间内生产的一个量。 4.5 采样单元: 从一批煤中采取一个总样的煤量,一批煤可以是一个或多个采样单元。 5.采样工具 5.1 采样铲 用以从煤流中和静止煤中采样。铲的长和宽均应不小于被采样煤最大粒度到2.5~3倍,对最大

粒度不大于150mm 的煤可用长3宽约300mm 3250mm 的铲。 5.2 接斗 用以在落煤流处截取子样。斗的开口尺寸应为被采样煤最大粒度的2.5~3倍。接斗的容量应能容纳输送机最大运量时煤流全断面的全部煤量。 5.3 采样桶 用以贮存所采每个子样的样品。其容量约30Kg 。 6.采样的基本原则 6.1采样单元 6.1.1本规程规定1000t 为基本采样单元。 6.1.2 运量超过1000t 或少于1000t 时,可以实际运量为一采样单元。 6.2 子样数目 6.2.1基本采样单元为1000t ,最少应采取的子样数目,按表1规定。 表1 基本采样单元最少应采取的子样数目 注:原煤、筛选煤灰分不清楚时,按灰分大于20%规定计算。 6.2.2 煤量大于1000t 的采样单元,子样数目按式(1)计算: m = n 1000 M …………(1) 式中: m — 实际应采子样数目,个; n — 基本采样单元表1所规定的子样数目,个; M — 实际发运的煤量,t 。 6.2.3煤量少于1000t 时,子样数目根据表1规定的数目按比例递减,但最少不得少于表2中规定数目。

胡椒质量标准及检验操作规程

XXXXXXXXXXX有限公司原料质量标准及检验操作规程 1 品名: 1.1 中文名:胡椒 1.2 汉语拼音:Hujiao 2 代码: 3 取样文件编号: 4 检验方法文件编号: 5 依据:《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 6 质量标准:

7 检验操作规程:

7.1 试药与试剂:硫酸、乙醇、胡椒碱对照品、甲苯、乙酸乙酯、丙酮、甲醇。 7.2 仪器与用具:电子天平、水浴锅、紫外光灯、硅胶G板、超声波清洗器、高效液相色谱仪。 7.3 性状:取本品适量,自然光下目测色泽,嗅闻气味。 7.4 鉴别: 7.4.1取本品制片置10×10显微镜下做显微观察。 7.4.2取本品粉末少量,加硫酸1滴,显红色,渐变红棕色,后转棕褐色 7.4.3取本品粉末0. 5g,加无水乙醇5ml,超声处理30分钟,滤过,取滤液为供试品溶液。另取胡椒碱对照品,置棕色量瓶中,加无水乙醇制成每lml 含4mg的溶液,作为对照品溶液。照薄层色谱法(附录7)试验,吸取上述两种溶液各2μ1,分别点于同一硅胶G薄层板上,以甲苯-乙酸乙酯-丙酮(7 :2 :1)为展开剂,展开,取出,晾干,喷以10%硫酸乙醇溶液,加热至斑点显色清晰,分别置日光和紫外光灯(365nm)下检视。供试品色谱中,在与对照品色谱相应的位置上,显相同颜色的斑点或荧光斑点 7.5 检查: 7.5.1水分不得过14.0%(附录15 第四法)。 7.5.2二氧化硫残留量照二氧化硫残留量测定法(附录58)测定,不得过150mg/kg。 7.6含量测定:照高效液相色谱法(附录8)测定。 色谱条件与系统适用性试验以十八烷基硅烷键合硅胶为填充剂;以甲醇-水(77 :23)为流动相;检测波长为343nm。理论板数按胡椒碱峰计算应不低于1500。

中间产品取样标准操作规程

1. 目的:规范取样程序,以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2. 范围:适用于我司中间产品取样标准操作。 3. 职责:中控室现场QA 人员对本程序实施负责。 4. 内容: 取样前准备工作 4.1.1 QA 根据车间请验单上的内容,计算好抽样件(桶)数: n ≤3时,每件均抽样;3<n ≤300时,取n +1件;n >300时,取 2 n +1件; 抽样量:应不少于全部检验所用量的3倍。 4.1.2 根据物料特征,准备好取样工具,采样器和辅助工具(手套、剪刀、纸、笔、取样证、样品盒等)。 取样器:固体——不锈钢探子、不锈钢勺子、不锈钢镊子等。 液体——玻璃采样管,玻璃抽提。 盛装器:固体——具封口装置的无毒塑料袋,具塞玻璃瓶、洁净锁口塑料瓶等。 液体——无毒锁口塑料瓶,具塞玻璃瓶等。 用于微生物检查的样品所用的工具、盛器应经灭菌处理。 取样地点 ..1 取样人员应按人员进入洁净区SOP 进入车间; 4.2.2 用具按物料进入SOP 进入车间; 4.2.3 取样地点车间中间站或生产操作现场。 取样方法 4.3.1 口服固体制剂中间产品取样一般在中间站待验区取样。计算好取样件(桶)数后,用洁净探子或勺子在需取样包件的不同部位取样(一般不少于3个点),将所取样品总混均匀,取出不少于全部检验所用量3倍数量样品置洁净无毒塑料袋或锁口塑料瓶中,密封或锁口备用; 4.3.2 对流水线作业(如冻干粉针剂、粉针剂)且车间无中间站的中间产品取样应在该工序作业已完成之后开始取样,取样时应随机取样,取样范围广,取样量应为足够供检验的数量,置取样盛器中密封或根据产品特点而定,备用; 4.3.3 对配料工序中间产品取样则必须是在该工序作业已完成之后进行。固体样品取样方法同,液体样品取样方法则按下法进行:摇匀后用洁净的玻璃管从所需取样包件或盛装容器中上、中、下三个部位取样,取样量应不少于全部检验所用量的3倍,置洁净容器内加塞、备用; 4.3.4 对中药浸膏中间产品取样则必须充分搅匀后,按方法从所盛装容器中上、中、下三个部位取样,取样量应不少于全部检验所用量的3倍,置洁净容器内加塞、备用。 取样完毕 4.4.1 取样后应将所取样品封口贴上标记(品名、批号、数量、生产岗位、取样人、取样时间);

金银花质量标准及检验操作规程

xxxxxxxx有限公司原料质量标准及检验操作规程 1 品名: 1.1 中文名:金银花 1.2 汉语拼音:Jinyinhua 2 代码: 3 取样文件编号: 4 检验方法文件编号: 5 依据:《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 6 质量标准:

7 检验操作规程: 7.1 试药与试剂:甲醇、绿原酸对照品、乙酸丁酯、甲酸、水、乙腈、磷酸、冰醋酸、木犀草苷对照品、3,5-二-0-咖啡酰奎宁对照品、4,5-二-0-咖啡酰奎宁对照品。 7.2 仪器与用具:电子天平、水浴锅、紫外光灯、烘箱、硅胶H板、马弗炉、超声波清洗器、高效液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7.3 性状:取本品适量,自然光下目测色泽,嗅闻气味。 7.4 鉴别:取本品粉末0.2g,加甲醇5ml,放置12小时,滤过,取滤液作为供试品溶液。另取绿原酸对照品,加甲醇制成每1ml含1mg的溶液,作为对照品溶液。照薄层色谱法(附录7)试验,吸取供试品溶液10~20μl、对照品溶液10μl,分别点于同一硅胶H薄层板上,以乙酸丁酯-甲酸-水(7:2.5:2.5)的上层溶液为展开剂,展开,取出,晾干,置紫外光灯(365nm)下检视。供试品色谱中,在与对照品色谱相应的位置上,显相同颜色的荧光斑点。 7.5特征图谱照高效液相色谱法(通则0512)测定 色谱条件与系统适用性试验除检测波长为240nm外,其他同【含量测定】酚酸类项下。

参照物溶液的制备取绿原酸对照品适量,精密称定,加甲醇制成1ml 含0.40mg的溶液,即得。 供试品溶液的制备同〔含量测定〕酚酸类项下。 测定法分别精密吸取参照物溶液与供试品溶液各2μl,注入液相色谱仪,测定,即得。 供试品特征图谱中应呈现7个特征峰,与参照物峰相应的峰为S峰,计算各特征峰与S峰的相对保留时间,应在规定值的±10%之内,保留时间规定值为0.91(峰1)、1.00〔峰2(S)〕、1.17〔峰3〕、1.38〔峰4〕2.43〔峰5〕、2.81〔峰6〕、2.93〔峰7〕 7.6检查: 7.6.1水分不得过12.0%(附录15 第四法)。 7.6.2总灰分不得过10. 0%(附录17)。 7.6.3酸不溶性灰分不得过3.0%(附录17)。 7.6.4重金属及有害元素照铅、镉、砷、汞、铜测定法(附录35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或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测定,铅不得过百万分之五;镉不得过千万分之三;砷不得过百万分之二;汞不得过千万分之二;铜不得过百万分之二十。 7.6.5二氧化硫残留量照二氧化硫残留量测定法(附录58)测定,不得过150mg/kg。 7.7含量测定: 7.7.1 酚酸类照高效液相色谱法(通则0512)测定。

产品无菌检验操作规程

产品无菌检验操作规程 产品无菌检验操作规程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版号生效日期 公司

1 目的 通过无菌检验,确保灭菌后产品能够达到无菌的要求。 2 适用范畴 适用于灭菌后医疗器械产品(列举)的无菌检验。 3 检验依据 本厂产品注册标准(编号) EN1174-1996 医疗器械灭菌产品中微生物数量的评估 《中国药典》(2005年版) GB14233.2-2005 医用输液、输血、注射器具检验方法第二部分:生物试验方法 GB15980-1995 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卫生标准 4 仪器、设备 百级层流超净工作台、电热干燥箱、电热恒温培养箱、霉菌培养箱、压力蒸汽灭菌器、集菌仪(器)、电子天平、PH计、冰箱、恒温水浴锅、酒精灯、三角烧瓶,接种环、无菌棉签、镊子,试管架,大试管若干等。 5 无菌检验室的环境要求 5.1 无菌检验应在环境洁净度10000级下的局部百级的单向流空气区域内进行。 5.2 缓冲区与外界环境、无菌检验室与缓冲区之间空气应保持正压,阳性对比室与缓冲区之间空气应保持负压。无菌检验室与室外大气之间静压差应大于10Pa。无菌检验室的室温应保持18~26℃,相对湿度:45~65%。 5.3 无菌检验室的单向流空气区、工作台面及环境应定期按《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悬浮粒子、浮游菌和沉降菌的测试方法》的现行国家标准进行悬浮粒子、浮游菌和沉降菌的监测。每年至少检测一次。 5.4 无菌检验过程中应同时检查超净工作台单向流空气中的菌落数:每次操作时在层流空气所及台面的左中右置3个营养琼脂平板,暴露30min,于30~35℃培养48小时,菌落数平均应不超过1CFU/平板。 6 无菌检验前的预备 6.1 器具灭菌、消毒 6.1.1 灭菌:试验过程中与供试品接触的所有器具必须采纳可靠方法灭菌。可经电热干燥箱160℃以上干烤2小时,或置压力蒸汽灭菌器内121℃蒸汽灭菌30分钟后使用(依照灭菌成效验证决定灭菌参数)。所有的灭菌物品不应超过2周即用毕,否则应重新灭菌。 6.1.2 消毒:凡检验中使用的器材无法灭菌处理的,使用前必须经消毒处理。如无菌检验室的试管架、电子天平、工作台面、工作人员的手、橡胶吸头等。可采纳消毒剂浸泡或擦拭。消毒剂应每月更换,以防止产生耐药菌株。 6.1.3 标识:器具的灭菌、消毒后必须做好标识,标明灭菌、消毒时刻和使用有效期。 6.2 人员、物料进入无菌检验室

抓煤上煤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正式版

Guide operators to deal with the process of things, and require them to be familiar with the details of safety technology and be able to complete things after special training.抓煤上煤工安全技术操作 规程正式版

抓煤上煤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操作规程资料适用于指导操作人员处理某件事情的流程和主要的行动方向,并要求参加施工的人员,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细节和经过专门训练,合格的情况下完成列表中的每个操作事项。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1 煤场 1.1 进入厂房必须将劳动保护用品穿戴齐全、规范。 1.2 现场作业区域必须保持良好的照明。 1.3 在厂房内工作时必须注意运行中的桥式抓斗起重机、装卸煤车以及煤坑、平台、走梯等设备设施,防止滑倒、碰伤、摔伤等。 1.4 天车工和皮带工在工作过程之中要相互进行监护。在配煤仓上清理杂物时必须将振动电机停下来。

2 行车(桥式抓斗起重机) 2.1 行车工作前要首先进行安全检查,在确认安全、发出警告信号(电铃)后,方可将控制器板到正常运转位置,开始工作。工作过程中,任何人禁止停留在桥架和小车上,检查人员需上车进行检查时,必须同司机取得联系,停车拉闸挂牌。 2.2 行车上不准堆放任何物品,如工具、材料、易燃品等,以防震动落下造成人身或设备事故。 2.3 行车在工作过程中禁止进行检查、擦拭、加油、清扫。 2.4 行车在抓煤移动时,抓斗必须提起,至少要高于煤堆或障碍物1.5米以

原辅料进货检验操作规程

原辅料进货检验操作规程 1 目的 对进货原辅料进行检验,确保原辅料的质量合格。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种原辅料(厂前收购的菜籽除外)的进货检验。 3 工作程序 3.1 原料到货检验 3.1.1采购部在签订《采购合同》时,应将品管部提供的质量要求纳入合同条款, 此要求也是货到检验和判定的依据。 3.1.2 采购部根据具体到货情况提前一天通知品管部。 3.1.3 货物到达后,品管部化验员首先要求对方提供随车的质检单,确认质检单 与到厂货物对应且各项指标合格开始取样化验。 A 取样时上、中、下部要均匀、够量,能反映整批货的质量。检测后的样品, 根据比例留存一部分样品,标清产地、品种、车号(船号)、取样日期、取样员等内容。每份样品保留至合同执行完毕后方可将旧样品清理。 B 袋装原料按照每车(仓、罐)不少于5%的件数进行抽样。 C 散装原料按照每车(仓、罐)上、中、下和表、里部位按比例抽取不少于 1.5kg的样品。 3.1.4 对原料进行取样必须有客户或客户代表在场,并共同完成取样,样品保存 至合同执行完毕。 3.1.5 经检验合格的原料,品管部出具《检验报告单》,及时送交相关部门办理入 库,并留存检验记录,整理归档,至少保留3个月或保留至采购合同执行完毕。 3.1.7检验不合格,品管部及时出具《检验报告》通知采购部,如因生产经营的要 求,需要让步接收的,由提出部门(生产部或销售部)、品管部和采购部共同进行评审,将评审结果报主管领导批准并征得供货方同意后执行,并将评审结果记录在《检验报告单》。 3.2 辅料到货检验 3.2.1 采购部应在到货前一天通知品管部,并告知品名、规格、数量、到达时间, 必要时提供进货合同的品质指标,作为检验和判定的依据。

头孢拉定胶囊中间产品检验操作规程

目的:为检验头孢拉定胶囊中间产品规定一个标准的程序,以便获得准确的实验数据。 范围:适用于头孢拉定胶囊中间产品的检验。 职责:检验员、检验室主任对本规程实施负责。 规程: 1性状:本品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 2鉴别 2.1 试剂与仪器 2.1.1 头孢拉定对照品 2.1.2 正十四烷、正已烷 2.1.3 丙酮、甲醇 2.1.4 枸橼酸溶液 (0.1mol/L) 2.1.5 茚三酮 2.1.6 磷酸氢二钠溶液 (0.2mol/L) 2.1.7 硅胶G薄层板 2.1.8 烧杯 (50ml)、量筒 (100ml) 2.1.9 容量瓶 (10ml、25ml) 2.1.10 微量注射器 (25μl) 2.1.11 层析缸、烘箱 2.1.13 电子天平 (万分之一克) 2.1.13 高效液相色谱仪 2.2 项目与步骤 2.2.1 薄层色谱法鉴别:精密称取本品与头孢拉定对照品各约0.06g,分别置10ml容量 瓶中,加水振荡使溶解并稀释至刻度,摇匀,分别作为样品溶液和对照溶液,吸取上述各种溶液各5μl,按“有关物质”项下的薄层色谱法检测,样品溶液所显主斑点的位置与对照溶液相同,为符合规定。 2.2.2 高效液相色谱法鉴别: 含量测定项下的色谱图中,样品溶液主峰保留时间与对照溶液相一致,为符合规定。 3 检查 3.1 试剂与仪器:

3.1.1 甲醇 3.1.2 头孢拉定对照品 3.1.3 水-4%醋酸-3.86%醋酸钠-甲醇 (1564:6:30:400) 3.1.4 五氧化二磷 3.1.5 0.1mol/L 盐酸溶液 3.1.6 微量进样器 (10μl) 3.1.7 容量瓶 、 单标移液管 3.1.8 电子天平 (万分之一克) 3.1.9 真空干燥箱 3.1.10 ZRS-4智能溶出仪 3.2 项目与步骤 3.2.1 头孢氨苄: 精密称取本品适量,按含量测定项下的方法制备供试品溶液,照头孢拉定项下的方法测定,含头孢氨苄不得过头孢拉定和头孢氨苄总量的6.0%,为符合规定。 3.2.2 干燥失重: 取本品的内容物约1g ,以五氧化二磷为干燥剂,在60℃减压干燥3小时,减失重量不得过7.0%,为符合规定。 3.2.3 溶出度: 取本品6粒,照溶出度测定法 (SOP-QC-331-00) 检测,以0.1mol/L 盐酸溶液为溶剂,转速为每分钟100转,依法操作,45分钟时,取溶液适量,滤过,精密量取续滤液10ml 置100ml 容量瓶中,加0.1mol/L 盐酸溶液稀释至刻度,为样品溶液。另取装量差异项下的内容物,混合均匀,精密取适量 (相当于1粒的平均装量),置100ml 容量瓶中,加0.1mol/L 盐酸溶液稀释至刻度,精密量取2 ml 至200ml 容量瓶中,加0.1mol/L 盐酸溶液稀释至刻度。取上述两种溶液,照分光光度法 (SOP-QC-301-00),在255nm 的波长处分别测定吸收度,按二者吸收度的比值计算每粒的溶出量,按下式计算,限度为大于80%为符合规定。 计算:溶出量 %= %100*10010*900*1002 * 100*1W A W A 对对 式中:A1 ;样品溶液吸收度; A 对:对照品溶液吸收度;

产品检验操作规程

目录 第一章、计量检测仪器操作规程 (1) 第二章、成品检验规范 (18) 第三章、检验项目的测定方法 (12)

第一章、计量检测仪器操作规程 一、电子分析天平操作规程 1.目的: 建立电子分析天平操作规程。 2.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电子分析天平。 3.责任:检验人员、质检负责人。 4.操作规程: 4.1调水平:调整地脚螺栓高度,使水平仪内空气汽泡位于圆环中央 4.2开机:接通点源,按开关键直至全屏自检; 4.3预热:天平在初次接通点源或长时间断电之后,至少需要预热30分钟。为取得理想的测量结果,天平应保持在待机状态; 4.4校正:首次使用天平必须进行校正,按校正键,天平将显示所需校正砝码质量,放上砝码直至出现g,校正结束; 4.5称量:使用除皮键,除皮清零。放臵样品进行称量。 4.6关机:天平应一直保持通电状态,不使用时将开关键至待机状态,使天平保持保温状态,可延长天平的使用寿命; 5.维护保养规程: 5.1天平室必须保持整洁,不得放臵震动设备和腐蚀性、挥发性 物质;

5.2由指定保管人员负责分析天平的日常维护保养,使用人应作好每次称量前后的清洁、清理工作; 5.3天平内应放干燥剂保持,干燥剂应及时更换; 5.4天平不得随意移动和调节,电子天平的电源应保持长期接通的状态; 5.5天平内外要保持清洁,如有被称物撒落,要及时处理干净; 5.6称量前或称量过程中,如遇故障,应及时与保管员联系,按有关规定进行维修,不得随意拆卸,修理后应作好检修记录,大修后应写好维修报告,并归档; 5.7天平每年进行一次周期计量检定,计量合格证应统一保管。 二、恒温培养箱 1、用途 供应工农业生产、科学研究试验、治疗单位作烘焙消毒及一般物品的干燥使用。 2、结构 2.1箱体用薄板制成,箱体各部用键纹烘漆,隔热用玻璃纤维,使箱内温度不散发,箱内胆场喷高温银浆,既美观又耐温。 2.2本箱采用晶体管继电器能自动控温,通过温度计可查看 2.3看电器线路装在箱体左侧,有活络门可卸,以便维修。 3、使用方法 3.1本系列培养箱使用电源均为交流220V。通过温度控制仪可直接调节到所需温度可达到自动控制温度。 3.2物体放在箱内干燥时不宜过挤,以利冷热空气对流不受阻塞,保持箱内温度均匀。 3.3恒温加热停止工作后往往继续上升温度。这是余热影响,此现象

化验室设备操作规程

化验室设备操作规 程

邯郸市康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检验设备操作规程 (依据ISO9001:标准编制) A版 文件编号:KRSW-JYGC- 编制:质检部日期: 8月06日 审核:纪金锋日期: 8月06日 审批:陈清喜日期: 8月08日 发布日期: 8月08日实施日期: 8月08日 设备名称 水分测定仪 设备型号 KF-1型 设备用途 产品检验 生产厂家

上海安亭电子 维护部门 质检部 出厂编号 090615 一、简介 1.1编写目的 制定合理的仪器操作规程,便于检验人员在检测过程中的操作,熟悉设备性能确保检验准确性,及时有效的对设备进行维护确保检验过程的顺利进行以及有效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1.2工作原理 本仪器为卡尔费休滴定法测定水分的仪器,采用“永停法”来确定重点。 1.3职责 化验员负责本仪器的使用及维护 二、仪器性能及适用范围 2.1仪器性能: 电源:220V±10% 50HZ 相对湿度:≤80%

环境温度:5℃-40℃ 测量范围:0.03%-100% 相对误差:≤3%(平行测定以水为标准样品,测定卡氏试剂得水当量,必须大于3mg/ml) 2.2适用范围 本仪器主要用于本厂进厂原辅料、中间产品及成品的水分检测。 三、仪器安装 参照仪器安装外形图说明进行安装。 四、操作方法 4.1滴定管使用 4.1-1测定的水分含量若在0.1%-10%之间时应当用用10ml滴定管(最小刻度0.05ml) 4.1-2测定的水分含量若小于0.1%时,需要增大取样量而且配用微量滴定管。 4.2打开电源,将测定开关调至校正档然后旋转校正开关将电流指针调整至40uA,然后将测定开关调至测定档,此时电流指针应当归零。 4.3将卡氏试剂倒入滴定瓶中,用双联球将试剂打入滴定管,把无水甲醇倒入反应瓶直至把电极铂片完全浸没。然后将卡氏试剂滴入反应瓶,直到电流指针接近40uA,(一般指针在30uA-40uA 范围内)保持30秒指针不返回溶液为红棕色即为滴定终点。 4.4卡氏试剂的标定

检验标准操作规程

1.目的 规范检验操作。 2.适用范围 检验操作。 3.责任者 化验员。 4.规程: 4.1检验 4.1.1 按化验品种的检验规程。准备好化验需要的仪器、试液、标准滴定液及其它必需品。如果有规定的化验周期,就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化验,无规定化验周期的,也应及时化验,确保生产的正常进行。 4.1.2 严格按检验规程进行操作,不得修改检验方法。如果检验方法有问题,应通知质管部经理分析原因,如修改则应按文件管理制度办理。 4.1.3在需较长时间使用仪器(如培养箱或干燥箱)时,可将“运行中”的状态标志挂在仪器上,待仪器使用完毕后,及时取下。精密仪器应填写仪器使用记录,并按相应的SOP检查并校验仪器。定期检定仪器,只有在其正常运行时才能使用仪器。如果仪器不正常,使用人应及时挂上相应的状态标志,直到问题解决为止。使用完仪器后,填写仪器使用记录,并由使用人做好仪器的清洁卫生,换上“清洁待用”的标志牌。 4.1.4除含量、浸出物及规定需做两份平行化验外,其它检测项目通常做一份即可。如果平行化验数据超出方法中规定的偏差要求(但在合格限内),应报告质管部经理。一般情况下需要再做一次化验(即无法判断误差原因时需做的再次化验)。 4.1.5 化验完毕后应及时清洗使用过的仪器,以备下一个化验员使用。所有的玻璃器具都应在使用后及时冲洗掉实验样品,以免样品干燥后难以清洗,然后将其清洗。对易挥发物品进行处理和化验时,应在通风橱内进行。应使用适当的方法处理挥发性和有毒物品。 4.1.6 样品化验结束后,化验员应填写检验记录并签字,记录应由QC负责人审核并签字。如果样品符合规定,就在记录单上填写“符合标准规定”,如不合格,另一化验员应重新检验,如确实不 合格,则填写“不符合标准规定”。如QC负责人要求重新取样进行化验,在化验新样品的同时应再复验一次原样品,如化验结果被证实是正确的,QC负责人应做出出报的决定,并打好检验报告书报给QA审核签发。如果第二次化验结果与第一次不符,应排除化验员的检验误差及其他可能产生的检验误差,对该物料做出处理意见。

煤检验标准操作规程

壬 口 程 GB212-91 标 准。 1. 引用标准: 2. 技术要求: 3.测定方法: 3.1外在水分:(Wwz) 3.1.1仪器: 3.1.1.1电热恒温干燥箱;内附鼓风机。 3.1.1.2 架盘药物天平:感量0.1g 3.1.1.3 瓷盘:20X 25cm 3.1.2操作步骤: 3.1.2.1先将煤样破碎至粒度小于13mm 混匀,然后用预先干燥并称量过的瓷盘称取粒度少 于13mmi 勺煤样100g,平摊在瓷盘中,即放入预先鼓风并已加热到105~110°C 的电热恒温干燥箱中, 在一直鼓风的条件下干燥1h,取出煤样在室温条件下冷却至恒重,称量。 3.13结果计算: 外在水分(Wwz)% =m1 X 100 m 式中: W WL 外在水分含量,% m 1 —煤样干燥后减少的质量,g m —煤样的质量,g 3.1.3允许差:两个平行测定结果之差不大于 0.4%,结果保留一位小数。 3.2内在水分(Wz) 3.2.1仪器、设备 3.2.1.1 321.2 321.3 3.2.1.4 分析天平:感量0.0001g 粉碎机 电热恒温干燥箱。 干燥器:内装变色硅胶。 玻璃称量瓶:直径40mm 高25mn 并带有严密的磨口盖。 3.2.1.5 3.2.2操作步骤 3.2.2.1 先将5.1.2.1的干燥煤样粉碎,粒度应少于 0.2mm 混匀,作分析基煤样用。 3.2.2.2 用预先干燥至恒重并称量过的称量瓶称取粒度少于 0.2mm 的分析基煤样1 ± 0.1g ,

精确至0.0002g ,平摊在称量瓶中。 3.2.2.3 打开称量瓶盖,放入预先已加热到105~110°C 的电热恒温干燥箱中,干燥3h,取出, 加 盖,放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20-30min)称量。 3.2.3 结果计算 3.2.4 3.3 rwl 内在水分(W N Z) %= — X 100 m wz ――分析基煤样的内在水分含量, %; m ――煤样干燥后减少的质量,g; ――煤样的质量,g 。 允许差:两个平行测定结果之差不大于 0.2%,结果保留1位小数。 灰分 方法提要 3.3.1 称取一定量的分析基煤样,放入高温箱形电阻炉中,以一定的速度加热到815± 10C 灰化并灼 烧 到质量恒定。以残留物的质量占煤样质量的百分数作为灰分产率。 3.3.2仪器 3.3.2.1 3.3.2.2 3.3.2.3 分析天平:感量O.OOOIg 高温箱形电阻炉 瓷灰皿:长方形,底面长 45mm 宽22mm 高14mm 干燥器:内装变色硅胶。 3.3.2.4 3.3.3操作步骤: 3.3.3.1用预先灼烧至质量恒定并称量过的灰皿,称取粒度少于0.2mm 的分析基煤样1± 0.1g , 精确至0.0002g ,均匀地摊平在灰皿中,将灰皿送入温度不超过 300C 的高温箱形电阻炉中,关上 炉门并使炉门留有15mn 左右的缝隙。在不少于30min 的时间内将炉温缓慢升至约 500C ,并在此温 度下保持30min ,继续升至815± 10C ,并在此温度下灼烧1.5h 。 3.3.3.3 从炉中取出灰皿,放在耐热的石棉网上,在空气中冷却 5mi n,移入干燥器中冷却至 室温(20-30min )后称量。 3.3.4结果计算: m 1 .—100 m A f ——分析基煤样的灰分,% 1――灼烧后残留物的质量,g ――煤样的质量,g 允许差:两个平行测定结果之差不大于 0.20%,结果保留一位小数。 3.4挥发分 3.4.1方法提要 称取一定量的分析基煤样,放在带盖的瓷坩埚中,在 900 ± 10C 温度下,隔绝空气加热7mi n, 以减少的质量占煤样质量的百分数,减去该煤样的水分含量( W)作为挥发分产率。 灰分(A f )% 式中: 3.3. 5

盐酸异丙肾上腺素气雾剂中间产品检验操作规程

目的:为检验盐酸异丙肾上腺素气雾剂中间产品规定一个标准的程序,以便获得准确的实验数据。 范围:适用于盐酸异丙肾上腺素气雾剂中间产品的检验。 职责:检验员、检验室主任对本规程实施负责。 规程: 1.性状: 本品在耐压容器中的药液为无色或带黄色的澄清液体,揿压阀门,药液即呈雾状喷出。 2. 鉴别: 2.1 试剂与仪器 2.1.1 三氯化铁试液 2.1.2 醋酸钠溶液(40%) 2.1.3 二氯化汞试液 2.1.4 试管、蒸馏水 2.2 项目与步骤 2.2.1 取三氯化铁试液1滴,置试管中,加水5ml稀释后,用本品喷射数次,摇匀,即显绿色为符合规定。 2.2.2 取40% 醋酸钠溶液2ml,置试管中,用本品喷射3次,摇匀,再加入二氯化汞试液3滴混合,溶液即显樱桃红色为符合规定。 3. 检查: 3.1 试剂与仪器 3.1.1 乙醇 3.1.2黄色10号标准比色液 3.2 项目与步骤 3.2.1 色泽限度: 取本品3瓶,除去瓶外塑料保护膜,在瓶外标出液面的高度,在铝盖上钻一小孔,插入注射针头(勿与液面接触),待抛射剂逸去后,除去铝盖,分别加乙醇稀释至原高度,混匀,如显色,与黄色10号标准比色液比较,不得更深。如有1瓶超过规定,应另取3瓶进

行复试,应全部符合规定。 4. 含量测定: 4.1 试剂与仪器 4.1.1硫酸溶液(0.005mol/L) 4.1.2乙醇 4.1.3缓冲液 4.1.4枸橼酸亚铁溶液4.1.5电子天平(万分之一克) 4.1.6量瓶、刻度吸管4.1.7注射针头、干燥橡皮管 4.1.8恒温烘箱 4.1.9紫外分光光度计 4.2 检验步骤 对照品溶液的制备: 取盐酸异丙肾上腺素对照品35mg,精密称定,置100ml量瓶中,加0.005mol/L硫酸溶液溶解并稀释至刻度,摇匀,即得。 供试品溶液的制备: 取本品1瓶,除去瓶外塑料保护膜后,精密称定,在铝盖上钻一小孔,插入连有干燥橡皮管的注射针头(勿与液面接触),橡皮管的另一端通入盛有乙醇5ml的小烧杯中,待抛射剂缓缓排出后,除去铝盖,将内容物用乙醇移置小烧杯中,置水浴上蒸干,放冷后,用0.005mol/L硫酸溶液少量分次溶解,移至100ml量瓶中,用0.005mol/L硫酸溶液稀释至刻度,摇匀,即得。另将本品空瓶连同阀门和铝盖洗净烘干,精密称定,求出每瓶药液的重量,供计算盐酸异丙肾上腺素在药液中的浓度用。 测定法: 将上述对照品溶液和供试品溶液,分别过滤,精密量取续滤液各5ml,分别置25ml量瓶中,各加0.005mol/L硫酸溶液10ml,缓冲液(取碳酸氢钠5.04g,溶解于含有浓氨溶液1ml 及甘氨酸2.25g的水40ml中,再加水使成50ml)5ml与枸橼酸亚铁溶液 (取硫酸亚铁1.5g,溶解于含有稀盐酸0.3ml及亚硫酸氢钠1g的水200ml,临用时取此溶液10ml,加枸橼酸钠0.5g溶解后即得)1ml,用0.005mol/L硫酸溶液稀释至刻度,摇匀,放置5分钟,照分光光度法(SOP-QC-301-00),在530nm的波长处分别测定吸收度,计算,即得。本品含盐酸异丙

质量检验操作规程

重庆卡顿尔食品有限公司 产品质量检验操作规程 部门:品控部 编制:范昌勇 文件编号:KDRQC018 日期:2015年1月12日 一、菌落总数检测操作规程 检测国标:GB 4789.2-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 样品:卡顿尔蛋糕、卡曲、西点类产品 产品国标:GB/T 20977-2007糕点通则;GB/T 20980-2007饼干 产品卫生标准:GB 7099-2003糕点、面包卫生标准; GB 7100-2003饼干卫生标准 菌落总数指标:糕点:热加工≤1500cfu/g,冷加工≤10000cfu/g

饼干:≤750cfu/g 试剂:生理盐水(约8.5%)(磷酸盐缓冲溶液);营养琼脂培养基(或平板计数琼脂培养基);75%消毒酒精 设备:电子称(0.01g)、电子万用炉、灭菌锅、恒温水浴锅、超净工作台、电热恒温培养箱 器具:250ml三角瓶、玻璃棒、烧杯(500ml)、试管(15*150或者18*180)、试管架、培养皿、镊子、钥匙、刻度吸量管(1ml、10ml)、移液器(100-1000ul)、酒精灯 操作步骤: 1.药品配制 营养琼脂培养基(配比:32g+1000ml蒸馏水);生理盐水(8.5gNaCl+1000蒸馏水)(或磷酸盐缓冲溶液);75%消毒酒精(500ml95%纯酒精+133ml蒸馏水)。 2.灭菌消毒准备 ⑴往灭菌锅外层锅内加适量的水(水位刚好没过加热管,最好用硬度较低的水,避免结垢而缩短加热管的寿命)。 ⑵培养皿成套同向整齐排列叠放,用干燥的牛皮纸(或者报纸)包裹卷紧,放入灭菌锅内套中。 ⑶将准备好的试管、培养基、刻度吸量管、移液器枪头、生理盐水放入锅内,注意不要放置过于密集紧凑,以免影响蒸汽循环造成灭菌不彻底。 ⑷盖好锅盖并对称地扭紧螺旋。 ⑸加热使锅内产生蒸汽,当压力表指针达到 33.78kPa时,打开排气阀,将冷空气排出,此时压力表指针下降,当指针下降至零时,即将排气阀关好。注意冷空气必须充分排除,否则锅内温度达不到规定温度,影响灭菌效果。 ⑹继续加热,锅内蒸汽增加,压力表指针又上升,当锅内压力增加到所需压力时,将火力减小(自动控制则无需手动操作,老式灭菌锅需手动切断电源来调节),使蒸汽压力升至103.4kPa,温度达121.3°C,维持15~20分钟,然后将灭菌器断电或断火,让其自然冷后再慢慢打开排气阀以排除余气,然后才能开盖取物。 ⑺无菌操作间和超净工作台紫外灯开启,关闭通道门,灭菌30-60分钟。 ⑻更衣进入无菌间,操作前用75%消毒酒精对手部、样品盒表面、操作台、试管架等进行喷洒消毒。 3.样品处理 卡顿尔产品(含半成品)均为固体和半固体样品,样品处理方法如下: 称取25 g 样品置盛有225mL磷酸盐缓冲液或生理盐水的无菌均质杯内,8000 r/min~10000 r/min 均质1 min~2 min,或放入盛有225 mL稀释液的无菌均质袋中,用拍击式均质器拍打1 min~2 min,制成1:10的样品匀液。 1:100样品液稀释方法:用1 mL无菌吸管或微量移液器吸取1:10样品匀液1 mL,沿管壁缓慢注于盛有9mL稀释液的无菌试管中(注意吸管或吸头尖端不要触及稀释液面),振摇试管或换用1支无菌吸管反复吹打使其混合均匀,制成1:100的样品匀液。按此操作程序,制备 10 倍系列稀释样品匀液。每递增稀释一次,换用1次1 mL无菌吸管或吸头。 4.接种培养

煤检验标准操作规程

煤检验标准操作规程 1.引用标准: GB212-91标准。 2.技术要求: 3. 测定方法: 外在水分:(Wwz) 3.1.1 仪器: 3.1.1.1电热恒温干燥箱;内附鼓风机。 3.1.1.2 架盘药物天平:感量0.1g 3.1.1.3 瓷盘:20×25cm 3.1.2 操作步骤: 3.1.2.1 先将煤样破碎至粒度小于13mm,混匀,然后用预先干燥并称量过的瓷盘称取粒度少于13mm的煤样100g,平摊在瓷盘中,即放入预先鼓风并已加热到105~110℃的电热恒温干燥箱中,在一直鼓风的条件下干燥1h,取出煤样在室温条件下冷却至恒重,称量。

结果计算: 外在水分(Wwz)% = m m 1 ×100 式中: Wwz — 外在水分含量,% m 1—— 煤样干燥后减少的质量,g m — 煤样的质量,g 3.1.3允许差:两个平行测定结果之差不大于%,结果保留一位小数。 内在水分(WNz) 3.2.1 仪器、设备 3.2.1.1 分析天平:感量0.0001g 3.2.1.2 粉碎机 3.2.1.3 电热恒温干燥箱。 3.2.1.4 干燥器:内装变色硅胶。 3.2.1.5 玻璃称量瓶:直径40mm ,高25mm 并带有严密的磨口盖。 3.2.2操作步骤 3.2.2.1 先将的干燥煤样粉碎,粒度应少于0.2mm ,混匀,作分析基煤样用。 3.2.2.2 用预先干燥至恒重并称量过的称量瓶称取粒度少于0.2mm 的分析基煤样1±0.1g ,精确至0.0002g ,平摊在称量瓶中。 3.2.2.3 打开称量瓶盖,放入预先已加热到105~110℃的电热恒温干燥箱中,干燥3h ,取出,加盖,放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20-30min )称量。 3.2.3 结果计算

胶囊用明胶中间产品检验操作规程

1.目的 建立胶囊用明胶中间产品检验操作规程,保证检验人员操作规范化、标准化。 2.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二部(2010年版)。 QB2354-2005《药用明胶标准》(2005年7月26日发布)。 3.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胶囊用明胶中间产品的检查等项目的检验。 4.责任 QC。 5.内容 5.1 冻力强度 5.1.1仪器:冻力仪、分析天平、水浴锅 5.1.2方法:取本品7.50g,置冻力瓶内,加水制成 6.67%的胶液,加盖,放置1-4小时后,在65±2℃的水浴中搅拌加热15分钟使样品溶散均匀,在室温下放置15分钟,将冻力瓶水平放置在10℃±0.1℃的恒温水浴中,用橡胶塞密塞保温17±1小时后,迅速移出冻力瓶,擦干外壁,置冻力仪测试台上测试,冻力强度应不低于180Bloom g。 5.2 粘度 5.2.1仪器:勃式粘度计、电子天平 5.2.2 方法: 5.2.2.1取本品20g,置于锥形瓶中,加水至300g,放置1-4小时后,在65±2℃的水浴中搅拌加热使样品溶散均匀,取出冷却至约61℃。 5.2.2.2 开启勃氏粘度计,设定温度为60±0.1℃,用手指顶住毛细管末端,应避免空气或泡沫进入,迅速将胶液倒入粘度计里,直到超过上刻度线2-3cm。按下控温按钮,将手

指移开毛细管末端时按下时间按钮,当胶液水平达到下刻线时,进行读数,即得。 5.3 粘度下降 5.3.1仪器:勃式粘度计、电子天平 5.3.2 方法:取5.2.2项下剩余胶液进行称量,放入培养箱内,在60±1℃培养24h。取出,进行称量,加水至与前一次称量结果相一致,照5.2.2.2项下的方法,进行读数。计算即得。 5.3.3 结果计算: n 1-n 2 粘度下降%= ×100% n 1 式中: n 1 —试液原有粘度,毫帕·秒(mPa·s); n 2 —培养24h后试液的粘度,毫帕·秒(mPa·s)。 5.4 酸碱度 5.4.1仪器:分析天平、酸度计 5.4.2方法:取本品1.0g,加热水100ml,充分振摇使溶解,放冷至35℃,依法测定,PH 值应为4.0-7.2。 5.5 透光率 5.5.1仪器: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分析天平 5.5.2方法:取本品2.0g,加50-60℃的水使溶解并稀释制成 6.67%的溶液后,冷却至45℃,照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分别在450nm与620nm的波长处测定透光率,分别不得低于50%与70%。 5.6 亚硫酸盐(以SO 2 计) 5.6.1仪器:分析天平、蒸馏装置 5.6.2试剂试液:磷酸、碳酸氢钠、0.05mol/l碘溶液 5.6.3方法:取本品10.0g,置于长颈圆底烧瓶中,加水150ml,放置1小时后,在60℃水浴中加热使溶解,加磷酸5ml与碳酸氢钠1g,即时连接冷凝管(产生过量的泡沫时,可加入适量的消泡剂,如硅油等),加热蒸馏,用0.05mol/l碘溶液15ml作为接收液,收集馏出液50ml,用水稀释至100ml,摇匀,量取50ml,置水浴上蒸发,随时补充水适量,蒸

设备产品检验规范标准

源通和公司作业指导书产品检验规范文件编号文件版本制定日期 2014-11-12 生效日期 ※※封面※※ 产 品 检 验 规 范 制定:审核:批准: 文件分发明细 副本:□总经理□管理者代表□ 财务部□仓库□市场部□采购部□研发部□工程部□生产部□品管部□行政人事部□计划物控部正本:文控中心副本编号: 制修订记录 文件版本修订日期制修订页次制修订摘要 A.0 1-8 第一版 页版本目录 页 次

1 2 3 4 5 6 7 8 版本 A.0 A.0 A.0A.0A.0A.0A.0A.0 1. 目的: 建立一套本公司通用之成品检验标准、以适合品管部在执行标准时有章可依;完善公司质量作业标准,规范产品检验方式,确保产品质量满足客户质量要求。 2. 范围: 公司所有充电器产品均适合本标准。 3. 权责: 品管部:负责公司产品外观、电性等各类检验工作。 4. 定义: 4.1 致命不合格(CR :可能影响产品的安全使用或导致产品主要性能失效的不合格; 4.2 严重不合格(MA :可能影响产品性能失效或降低性能或影响产品形象的不合格; 4.3 轻微不合格(MI :任何不符合规定要求又不严重影响产品外观或性能的不合格; 4.4 自检:由 QA 根据现有设备自行检验; 4.5 外检:由产线测试或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测试; 4.6 实验室:由公司实验室做可靠性测试; 5.支持文件: 采用 GB2828.1-2012(Ⅲ级正常检验单次抽样计划进行随机抽样 , 依下表选定其 AQL 值, 列表如下: 5.1《成品检验作业指导书》 QWPG-003 5.2《抽样计划作业指导书》 QWPG-004

攉煤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9087 (操作规程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攉煤工安全技术操作规 程标准版本

攉煤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操作规程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1、攉煤前必须首先观察工作地点的支架、煤壁、顶板、老空悬顶等情况,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先处理后才能进行攉煤工作。 2、攉煤工必须在支架保护下工作,严禁空顶作业。在溜子前面攉煤时,要严格检查顶梁、临时柱是否架设齐全、扁销子是否牢固可靠,并认真处理伞檐和松动的煤壁,然后才能工作。 3、攉煤时,遇有瞎炮丢炮时,必须通知放炮员帮助处理,严禁手拉、镐刨或用锨挖,待按规定处理好后,才能工作。

4、攉煤中如有发现浮煤中有丢失的炸药、雷管应用木质物找出,交给放炮员处理。 5、攉煤中要锨到哪里,眼到哪里,不但要注意自己的安全,还要注意别人的安全。 6、攉煤时,不要把矸石攉到溜子里,放炮崩到溜子里的大块矸石要拣出来攉到老空里去。如溜子里发现柱子、顶梁、扁销子等物,要拣出来。拣出支柱或其它物料时要抓拾其后头,必要时要先停溜子后拣料。 7、在留底煤的工作面攉煤,若支柱穿鞋时露出柱鞋后就不许再攉,以免倒柱伤人。如发现柱子失脚要立即处理好再工作。 8、工作面上的浮煤必须清理干净,严禁丢失。 9、攉煤过程中要时刻注意溜子内是否有其它物料,以防顶伤人员或顶倒支柱。溜子停止运转时不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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