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档案学会技术服务中心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及标准

档案学会技术服务中心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及标准

档案学会技术服务中心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及标准
档案学会技术服务中心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及标准

档案学会技术服务中心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及标准

档案寄存中心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及标准

收费项目

计算单位 收费标准(元) 批准机关及文号

备 注

一、档案寄存保管费 元/月 国家档案局、国家经济

体制改革委员会、国家贸易委员会、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1998]6号文

寄存费含人工管理、场地、装具、库内防霉、防虫药剂、空气净化、温湿度调控等各项保护措施等费用。档案寄存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收/不足一米的可按卷计收。选择米或卷的计算方式由档案馆寄

存中心自主决定。

破产企业的档案寄存由破产费用中支付一次性寄存保管费25元/卷或1200元/卷,由寄存中心酌情收取。 1、未经整理散份文件 份 0.20元/份 2、已整理编目档案 米或卷 320元/米,6元/卷 3、会计凭证档案

米或卷

250元/米,5元/卷 4、特殊载体档案(即胶片、

磁性载体档案等)

米或卷

400元/米,8元/卷

5、破产企业的档案

米或卷

1200元/米,25元/卷

档案整理编目费

30元/卷

聘请专业人员进行零散文件的鉴定、分类、整理、组卷、编目、打印检索工具等。

二、档案消毒修复费 由专业人员进行档案的消毒、托裱、加固修复等技术性操作和购置专用材料等费用

1、档案消毒 卷 2元/卷

2、档案托裱 页 1元/页

3、破损档案丝网加固

10元/页

行政事业性收费与经营服务性收费的概念

行政事业性收费与经营服务性收费的概念 行政性收费是指国家机关、司法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机构,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省以上财政部门的规定行使其管理职能,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的费用。 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指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经省以上财政部门批准,提供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包括检测、计量、鉴定、勘察、设计、咨询、培训、学杂费等方面的收费。目前共有公安、工商、经贸、科技、外经贸部门、卫生部门、文化部门、新闻出版和广播电视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国土房管部门、环境保护部门、建设部门、城市规划部门、林业部门、农业部门、水利部门、保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等19个部门允许按批准规定项目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事业单位因提供服务收取的经营服务性收费不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执行中央和省两级审批管理制度。实行收费许可证制度,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行政事业性收费一部分纳入预算管理,另一部分按预算外资金管理。在《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中,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联合要求,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经营服务性收费是指在本市辖区内向社会提供场所、设施或技术、知识、信息、体力劳动等经营服务。

当前经营服务性收费存在的问题及政策建议 当前,企业和群众在生产经营和日常生活中缴纳的费用,除国家行政机关及有关单位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外,还有大量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提供场所、设施、技术、信息、中介、劳务、传递等有偿服务的收费,这些按自愿有偿原则提供的服务,不体现政府 职能,其收费通常称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按照《价格法》的规定,作为服务价格管理。经过多年的清理整顿,行政机关收费比较规范,但经营服务性收费总体上存在管理制度不完善、收费行为不规范等问题,特别是一些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垄断行业组织借用行政权力、垄断地位实施强制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加重企业和群众负担的问题比较突出,社会反映强烈。建议在全国范围内对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清理规范。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借用行政权力乱收费 随着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一大批行政审批项目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被取消。为提高行政效率,一些行政机关将行政管理的部分事务性工作交由相关事业单位、协会办理,这些单位直接或间接利用行政权力以经营服务性收费名义乱收费。主要表现在:一是违规自立项目乱收费。如某市土地信息中心借办理土地证之机,自立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收取土地信息服务费;某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擅自向高校毕业生收

电力公司经营性收费项目与计价方法

北京电力公司经营性收费项目与计价方法

二○○五年八月二十四日

目录 一、10KV及以下线路带电断、接火作业费(自然垄断性) 4 二、继电保护的整定计算、装置维护及调试费(强制性垄断) 7 三、35KV以上送电线路作业费(自然垄断性) (10) 四、试验费(强制垄断性) (16) 五、电力电缆测试(强制垄断性) (18) 七、电气设备与装置检修费(自然垄断性) (25) 八、代运行维护费(强制垄断性、市场垄断性) (28) 九、临时维护费(市场垄断性) (33)

十、其他费用(市场垄断性) (35) 十一、附件(价格计算表格) (38) 一、10KV及以下线路带电断、接火作业费(自然垄断性) 带电作业是指在整个供电线路不停电情况下进行的操作。10KV及以下供电线路带电作业主要包括断火和接火,断、接火指用户内部改造、增容,要求供电部门将其接在不能停电的供电线路上或从带电线路上断下引线称带电作业之断、接火工作。 带电作业对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与供电线路的安全运行都存在很大的危险性,工作中不仅要遵守严格的规章制度,还需要配有相关的设备、工具与车辆,更同时要具备高超的技术水平。

因此此项工作关系到电网安全需要经电力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因此是一项垄断性很强的经营业务。 带电作业费的定价公式为: 收费单价={[人工费×(1+21%临时设施费+31%现场经费+53.5%企业管理费)+材料费+运输费+台班费](1+7%利润)}(1+3.4%税金) 取费依据: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制定的《北京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定额》)。 1、临时设施费:参照京造定【2003】9号《关于调整临时设施费费率的通知》(定额编号:1-10); 2、现场经费:《定额》(定额编号:1-32); 3、企业管理费:参照京造定【2003】8号《关于调整企业

常见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常用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检验项目及收费标准 一、生化类 (一)肝功能(71元) 血清总胆红素测定,血清直接胆红素测定,血清总蛋白测定,血清白蛋白测定,球蛋白,腺苷脱氨酶测定,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血清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血清γ-谷氨酰基转移酶测定,血清碱性磷酸酶测定,乳酸脱氢酶测定 (二)肾功能(30元) 血糖,尿素测定,肌酐测定,β2微球蛋白测定,血清尿酸测定 (三)脂类测定(70元)

葡萄糖测定,血清总胆固醇测定,血清甘油三酯测定,血清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测定,血清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测定,血清载脂蛋白AⅠ测定,血清血管紧张转化酶测定 (四)电解质(24元) 钾测定,钠测定,氯测定,钙测定,血清总二氧化碳(TCO2)测定,无机磷测定 (五)电解质(32元) 钾测定,钠测定,氯测定,钙测定,血清总二氧化碳(TCO2)测定,无机磷测定,镁测定,铁测定 (六)心肌酶谱 (40元) 血清肌酸激酶测定,血清肌酸激酶-MB同工酶活性测定,血清α羟基丁酸脱氢酶测定,血清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 乳酸脱氢酶测定(七)生化单项测定 1、血糖测定(4元), 2、血或尿淀粉测定(6元), 3、胆碱酯酶测定(5元), 4、体液蛋白测定(4元), 5、体液乳酸脱氢酶测定(5元), 6、脑脊液三物定量(12元), 7、急诊干式生化(每项12元), 8、其它项目 二、甲状腺功能测定类 (一)甲功3项(120元) 血清促甲状腺激素测定,血清游离甲状腺素(FT4)测定,血清游离三碘甲状原氨(FT4) (二)甲功5项(200元) 血清促甲状腺激素测定,血清游离甲状腺素(FT4)测定,血清游离三碘甲状原氨,抗甲状腺球蛋白抗体测定(TGAb),抗甲状腺微粒体抗体测定(TMAb) 三、传染病类 (一)二对半(32元)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测定(HBsAg),乙型肝炎表面抗体测定(Anti-HBs),乙型肝炎e抗原测定(HBeAg),乙型肝炎e抗体测定(Anti-HBe),乙型肝炎核心抗体测定(Anti-HBc) (二)二对半+乙型肝炎表面前S抗原(62元)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测定(HBsAg),乙型肝炎表面抗体测定(Anti-HBs),乙型肝炎e抗原测定(HBeAg),乙型肝炎e抗体测定(Anti-HBe),乙型肝炎核心抗体测定(Anti-HBc),乙型肝炎表面前S抗原测定

福建省工程咨询服务收费一览表

福建省工程咨询服务收费一览表 文章作者:小海发表日期:2010-02-01 点击次数:1357 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表(闽价[2002]房457号) 注:1、按上表计费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费。 2、注册造价工程技术咨询按耗用工时(日)计费,为完成委托任务发生的差旅费、交通费由委托方另行支付。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 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单独提供编制招标文件(有标底的合标度)服务的,可按规定标准的30%计收。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0%=1万元 (500-100)万元*0.7%=2.8万元 (1000-500)万元*0.55%=2.75万元

(5000-1000)万元*0.35%=14万元 (6000-5000)万元*0.2%=2万元 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 工程咨询收费表(计价格[1999]1283号) 注:1、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是指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估算投资额。 2、建设项目的具体收费标准,根据估算投资额在相对应的区间内用插入法计算。 3、根据行业特点和各行业内部不同类别工程的复杂程度,计算咨询费用时可分别乘以行业调整系数和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见下表)。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的调整系数 注:工程复杂程度具体调整系数由工程咨询机构与委托单位根据各类工程情况协商确定。 工程咨询人员工日费用标准 建设项目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下分档收费标准(闽价[2000]房字422号) 注:1、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是指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估算投资额; 2、建设项目的具体收费标准,根据估算投资额在相对应的区间内用插入法计算; 3、根据行业特点和各行业内部不同类别工程的复杂程度,计算咨询费用时可分别乘以行业调整系数和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详见计价格[1999]1283号文附表二)。

常用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常用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项目名称单位收费标准 (元) 项目 名称 单位收费标准 (元) 挂号费次/天0.80万级层流病床天150.00急诊挂号费次/天 1.20重症监护小时 3.90门诊病历份 1.00特级护理小时 2.00诊查费次/天 2.50Ⅰ级护理天 6.50专家(主任医 师)挂号费 次9.00Ⅱ级护理天 3.90 专家(副主任医 师)挂号费 次 6.00Ⅲ级护理天 1.95 空调费天 5.00(3人 及以下) 特殊护理天19.30 空调费天 4.00(4人 及以上) 大抢救天100.00其他空调费次 3.00中抢救天50.00一等病床天40.00小抢救天30.00二等病床天25.00特大换药/次/部 位 30.00三等病床天15.00大换药/次/部20.00

位 10.00四等病床天10.00中换药/次/部 位 5.00重症监护病床天80.00小换药/次/部 位 特需病床天200.00(自 费) 常见手术收费标准一览表 手术名称类别收费标准 胸腔闭合引流术次¥224.00 食道狭窄扩张术次¥360.00 临时起搏器安置术次¥400.00 永久起搏器安置术次¥500.00 心包开窗引流术次¥978.00 开胸探查术次¥748.00 胸导管结扎术次¥339.00 开胸止血术次¥679.00 食道憩室切除术次¥748.00 食道平滑肌瘤切除术次¥748.00 肺修补术次¥978.00 肺大泡缝扎术次¥978.00 肺大泡切除术次¥978.00 食道破裂修补术次¥748.00 胸腺切除术次¥1,130.00 肺切除术次¥1,116.00 食道癌切除术次¥1,495.00 次¥1,116.00 食道胃吻合口狭窄切开成 形术 食管裂孔疝修补术次¥1,495.00 贲门癌切除次¥1,495.00 缩窄性心包炎部分剥脱术次¥1,118.00 动脉导管切断缝合术次¥1,116.00 肺动脉瓣狭窄松解术次¥1,748.00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办理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办理工作的通 知 【法规类别】行政事业性收费 【发文字号】皖价费[2002]308号 【发布部门】安徽省物价局 【发布日期】2002.11.08 【实施日期】2002.11.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规范行政事业性 收费许可证办理工作的通知 (皖价费[2002]308号2002年11月8日) 各市物价局: 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非企业组织(以下简称收费单位)实施收费的合法有效凭证,也是物价部门实施收费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为进一步贯彻《安徽省收费管理条例》、《安徽省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以及国家计委等六部委颁布的《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严格收费许可证管理,规范办证程序,提高办证质量,现就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管理的有关事项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全面使用新版《收费许可证》。2001年1月1日,我省开始启用由国家统一制定

样式的新版《收费许可证》。目前,全省各地新、旧证的衔接和过渡工作已经基本完成。为加强管理,决定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地在办理和更换《收费许可证》时,一律使用新的版本。新版收费许可证由省物价局统一印制,各地一律不得翻印。 二、严格《收费许可证》的办理范围。收费许可证实行一点一证。申领单位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财务独立核算、直接实施收费的单位。有直接收费行为,但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实行财务独立核算的,只能办理收费许可证副本。 本证只适用于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登记经营服务性收费等其他非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严格收费许可证办理条件。各级物价部门在办理收费许可证前,应要求申领单位提供合法有效的文件和资料。包括: (一

浙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基准收费标准

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基准收费标准 费率:‰

说明: 1、每件咨询服务合同按上表计算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费; 2、单独委托的装饰、安装、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的基本费率可在上述基准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上浮20%; 3、核减(增)额的定义说明如下:如清单漏项、工程量计算错误,小数点错误或合价计算错误等可计入核减(增)额;由于定额错套引起的价格变动的差价,应计入核减(增)额的收费基数,不得以定额错套的合价分别计算核减和核增。 4、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不包含各类招标代理和结算审核费用。 5、本标准所列的工作容不含钢筋及预埋件的单独计算,如需按施工图纸、设计标准和施工操作规程计算钢筋及预埋件重量,并提供完整和规的钢筋翻样及预埋件重量计算书、汇总表的,按5元/吨标准收费。

附件2 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相应工作容 一、投资估算 依据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方案编制或审核项目投资估算,并按需作出相应的调整。 二、设计概算 1、根据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初步设计图纸,相应的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标准规与概算定额,对工程量计算、定额套用、费率计取进行确定或核对,完成概算文件的编制或审核; 2、设计概算的编制包括编制价格、费率、利率、汇率等确定静态投资和编制期到竣工时的动态投资两部分,为业主提供合理节省费用的建议;根据扩初审批意见,完成修正概算文件;当概算总投资超出批准总投资(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时)为业主提供可能合理节省费用的建议; 3、对审核有问题的概算进行补充、调整和完善; 4、出具编制或审核报告。 三、工程量清单编制或清单审核 1、根据施工图纸文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参照相关的清单计价指引、设立项目编码、确定计量单位、描述项目特征;

关于印发滁州市经营性服务

关于印发滁州市经营性服务 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进一步规范经营服务性服务收费,市物价部门根据《安徽省经营性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18号)等有关规定对我市经营性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了清理。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我市经营性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予以印发,并就下列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经营性服务收费的管理,凡属于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性服务收费,必须领取《经营性服务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凡属于实行市场调节价涉企收费的经营性服务收费,必须报物价部门登记备案。经营服务单位未领取《经营性服务收费许可证》或未到物价部门登记备案的,不得收费。经营服务单位应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按照物价部门规定格式公布服务项目、服务程序、收费范围、规定收费标准、实际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内容。 二、政府部门必须与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彻底脱钩,严禁政府部门将其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分解给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进行收费,变无偿服务为有偿收费。禁止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将经营性服务挂靠到政府部门的职能上,实行搭车收费。 三、凡属于经营性服务范畴的检验、鉴定、认证等收费,要与政府同类服务项目的行政管理收费分开实施,分别管理,不

得将经营性服务收费与行政管理收费捆绑或相互搭车进行,强制企业和个人接受。 四、评估、公证收费由委托方自行委托有资格的机构实施评估、公证服务,任何部门和单位都不得向企业和个人指定经营性服务单位,强制或变相强制实施服务收费,更不得强迫企业和个人重复接受评估、公证并收费。 五、检测、代理收费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收费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的规定,认真履行经营服务协议约定的事项,不得随意增加收费项目或减少服务内容,变相多收费。 六、本通知未列入的收费项目仍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

电力公司经营性收费项目与计价标准

电力公司经营性收费项 目与计价标准 Document number【AA80KGB-AA98YT-AAT8CB-2A6UT-A18GG】

第一章 10KV及以下线路带电断、接火作业费 收费标准说明 1.带电作业是指在整个供电线路不停电情况下进行的操作。 10KV及以下供电线路带电作业主要包括断火和接火,断火指用户内部改造、增容,需要停电,要求供电部门将其接在供电线路上的电源断开;接火是指从供电线路上接取电源。 2.10KV及以下线路带电断、接火作业费主要包括:材料费、人工费、运输费、台班费等。 3. 取费依据: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制定的《北京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4. 10KV及以下线路带电断、接火作业,如同时有组装横担、刀闸、瓷瓶等其他配电设施的情况发生时,其施工项目另参照电气安装定额执行。 5.收费标准中材料均指消耗性材料,未含主材,须用时另行计取。

第二章继电保护的整定计算、装置维护及调试费 收费标准说明 1. 继电保护是指电网一次设备如电力线路、母线、变压器等发生故障时,通过切除故障设备等手段,达到保护电网与相关设备、避免扩大停电范围、保证非故障部分安全供电的目的。它由相互联结又相对独立的整定计算、装置维护及调试几个环节组成。 2.继电器本体调试项目不含运输费,如有发生另行计算。 3.继电器本体调试、继电保护装置维护、继电保护定值整定计算只包含消耗性材料,不含主材费用,如有发生另行计算。 4.非整体工程仪器仪表的损耗、运输、单独占用等发生的费用,需另行计取。 5. 继电保护装置维护局部带电时,需另行计取安措费和施工降效费。 6. 由于甲方或甲方设备原因造成的二次调试,试验需另行计取。 7.由于甲方现场路途遥远或甲方原因造成延长工时,另行加收工时费。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清单(2017)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清单(2017) 一、商业银行基础服务收费、银行卡刷卡手续费(一)商业银行基础服务费 1、个人跨行柜台转账汇款手续费 每笔0.2万元以下(含0.2万元),收费不超过2元; 0.2万0.5万元(含0.5万元),不超过5元; 0.5万1万元(含1万元),不超过10元; 1万5万元(含5万元),不超过15元; 5万元以上,不超过0.03%,最高收费50元 2、对公跨行柜台转账汇款手续费 每笔1万元以下(含1万元),收费不超过5元; 1万10万元(含10万元),不超过10元; 10万50万元(含50万元),不超过15元; 50万100万元(含100万元),不超过20元; 100万元以上,不超过0.002%,最高收费200元 3、个人现金汇款手续费 每笔不超过汇款金额的0.5%,最高收费50元 4、支票手续费 每笔不超过1元 5、支票挂失费 按票面金额0.1%(不足5元收取5元) 6、支票工本费

每份0.4元 发改价格〔2014〕268号、发改价格规〔2017〕1250号 发展改革委、银监会 银监会 否 否 否 政府定价 (二)银行卡刷卡手续费 1、银行卡刷卡交易发卡行服务费 借记卡:不高于0.35%(单笔收费金额不超过13元); 贷记卡:不高于0.45% 2、银行卡刷卡交易网络服务费 向发卡机构:不高于0.0325%(单笔收费金额不超过3.25元);向收单机构:不高于0.0325%(单笔收费金额不超过3.25元)发改价格〔2016〕557号 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 人民银行 是 否 否 政府指导价

二、征信服务收费 (一)机构查询企业信用报告收费 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相关文件 发改价格规〔2019〕1318号 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 是 否 否 政府指导价 (二)机构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收费 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相关文件 发改价格规〔2019〕1318号 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 是 否 否 政府定价 (三)个人柜台查询自身信用报告收费 每年前2次免费,自第3次起每次收费10元,不得另行收取纸张费、打印费等其它费用发改价格规〔2019〕1318号

xx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基准收费标准

xx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基准收费标准 费率:‰ ;..

说明: 1、每件咨询服务合同按上表计算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费; 2、单独委托的装饰、安装、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的基本费率可在上述基准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上浮20%; 3、核减(增)额的定义说明如下:如清单漏项、工程量计算错误,小数点错误或合价计算错误等可计入核减(增)额;由于定额错套引起的价格变动的差价,应计入核减(增)额的收费基数,不得以定额错套的合价分别计算核减和核增。 4、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不包含各类招标代理和结算审核费用。 5、本标准所列的工作内容不含钢筋及预埋件的单独计算,如需按施工图纸、设计标准和施工操作规程计算钢筋及预埋件重量,并提供完整和规范的钢筋翻样及预埋件重量计算书、汇总表的,按5元/吨标准收费。 ;..

附件2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相应工作内容 一、投资估算 依据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方案编制或审核项目投资估算,并按需作出相应的调整。 二、设计概算 1、根据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初步设计图纸,相应的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概算定额,对工程量计算、定额套用、费率计取进行确定或核对,完成概算文件的编制或审核; 2、设计概算的编制包括编制价格、费率、利率、汇率等确定静态投资和编制期到竣工时的动态投资两部分,为业主提供合理节省费用的建议;根据扩初审批意见,完成修正概算文件;当概算总投资超出批准总投资(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时)为业主提供可能合理节省费用的建议; 3、对审核有问题的概算进行补充、调整和完善; 4、出具编制或审核报告。 三、工程量清单编制或清单审核 1、根据施工图纸文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参照相关的清单计价指引、设立项目编码、确定计量单位、描述项目特征;

江苏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省级单位《收费许可证》

江苏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省级单位《收费 许可证》年审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苏价费[2011]52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11.02.21 【实施日期】2011.02.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苏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省级单位《收费许可证》年审工作的通知 (苏价费[2011]52号) 省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省级单位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决定从2011年3月25日起开展2010年度省级单位《收费许可证》年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范围和时间 凡在省物价局领取《收费许可证》的收费单位,均应按规定到省物价局参加收费年审。年审时间为3月25日-4月30日,各单位具体年审时间由网上申请预约。 二、年审重点 1、依据收费政策规定,规范发放<<收费许可证>>。根据近年来收费管理规范要

求,年审重点为国家和省公布取消、停止、合并的收费项目和降低的收费标准,是否按规定及时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注销手续;各项收费优惠减免政策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以证代文实施收费等问题。 2、梳理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根据国家及省关于治理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的要求,全面梳理政府定价(含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收费种类、标准、范围和依据等。 3、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对照收费政策规定,收费单位有无自立项目收费情况;有无擅自改变收费方式,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和只收费不服务等行为。 4、收费票据的使用情况。收费票据填写是否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是否使用税务票据,是否按规定纳税。 5、上一年度年审发现的收费问题和违规行为的整改情况。 三、年审方法和要求 年审以送审为主、上门年审为辅,收费单位按照年审规定备齐有关资料送审。此次年审实行网上申请,收费单位登陆江苏省物价局网站(https://www.wendangku.net/doc/b814415450.html,)“收费许可证年检”栏目中提交申请并预约送审,送审时需提交或准备以下相关资料: 1、《收费许可证》副本。 2、财、税部门发放的票据购领、使用记录簿及2010年度使用的收费票据(发票)存根。票据(发票)存根较多,无法全部备齐的,需带2010年11月份的票据(发票)存根;在宁省属各类学校需带2010年9月份的票据存根;在宁省级医院需选择2010年连续两天所有的住院医疗费用明细清单。 3、按《收费许可证》副本项目填报《省级单位<收费许可证>年度审验表》(一式三份,表式请登录到江苏省物价局网站“电子政务大厅-在线办理-收费许可证年检-服务表格”中下载)。

怎样办理经营性ICP经营许可证

怎样办理经营性ICP经营许可证 ICP: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就是互联网内容提供商。 实施主体:工业和信息化部、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 受理单位:电信管理局、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 ICP备案和经营性ICP经营许可证的区别 ICP备案是属于网站的,每个网站均需备案。备案是免费的.而经营性ICP经营许可证是属于公司的,是证明本公司利用网站经营,取得合法性收入的证件,和网站没有必然的关系。 经营性ICP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 (1)经营性ICP经营许可证须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壹100元人民币;在全国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元人民币。 (2)经营性ICP经营许可证须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 (3)办理经营性ICP经营许可证的公司属于全内资企业(注册资金不能有外资)

经营性ICP经营许可证办理材料 1. 经营性ICP经营许可证办理需有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2. 经营性ICP经营许可证办理需有公司法人身份证 3. 经营性ICP经营许可证办理需有公司股东身份证 4. 股东公司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公司章程 5. 经营性ICP经营许可证办理需有公司股权结构图 6. 验资报告和审计报告原件 7. 房屋租赁合同及出租方房产证明原件上传 8. 公司近期为员工所上社保证明 9. 已设立分公司营业执照或控股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应章程 10. 经营性ICP经营许可证办理需有公司域名注册证书 11. 经营性ICP经营许可证办理需有公司行业主管部门前置审批文件怎样辨别经营性ICP经营许可证 《ICP经营许可证》是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这个证决定网站的合法性。

1)电力公司经营性收费项目与计价方法

1)电力公司经营性收费项目与计价方法 北京电力公司经营性收费 项目与计价方法

二○○五年八月二十四日 目录

一、10KV及以下线路带电断、接火作业费(自然垄断性) 3 二、继电爱护的整定运算、装置爱护及调试费(强制性垄断) 4 三、35KV以上送电线路作业费(自然垄断性) (6) 四、试验费(强制垄断性) (8) 五、电力电缆测试(强制垄断性) (10) 七、电气设备与装置检修费(自然垄断性) (13) 八、代运行爱护费(强制垄断性、市场垄断性) (14) 九、临时爱护费(市场垄断性) (17) 十、其他费用(市场垄断性) (18)

十一、附件(价格运算表格) (19) 一、10KV及以下线路带电断、接火作业费(自然垄断性) 带电作业是指在整个供电线路不停电情形下进行的操作。10KV及以下供电线路带电作业要紧包括断火和接火,断、接火指用户内部改造、增容,要求供电部门将其接在不能停电的供电线路上或从带电线路上断下引线称带电作业之断、接火工作。 带电作业对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与供电线路的安全运行都存在专门大的危险性,工作中不仅要遵守严格的规章制度,还需要配有相关的设备、工具与车辆,更同时要具备精湛的技术水平。因此此项工作关系到电网安全需要经电力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进行,因此是一项垄断性专门强的经营业务。 带电作业费的定价公式为: 收费单价={[人工费×(1+21%临时设施费+31%现场经费+53.5%企业治理费)+材料费+运输费+台班费](1+7%利润)}(1+3.4%税金) 取费依据: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制定的《北京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定额》)。 1、临时设施费:参照京造定【2003】9号《关于调整临时设施费费率的通知》(定额编号:1-10); 2、现场经费:《定额》(定额编号:1-32); 3、企业治理费:参照京造定【2003】8号《关于调整企业治理费费率的通知》(定额编号:2-19);

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在全省核发湖北省服务价格收费许可证

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在全省核发 《湖北省服务价格收费许可证》的通知各市、州、县物价局: 根据省政府第108号令的规定,《湖北省经营及服务价格监审证》每五年换发一次,我省从一九九七年发证至今已有六年多,超过使用期限。经研究,决定从二○○三年三月十日起,开始在全省范围内核发新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这次核发的证照,其名称统一改为《湖北省服务价格收费许可证》(简称《服务价格收费许可证》),主要是考虑:一是要与国家印发的《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相吻合;二是与上报修改的省政府第108号令提法一致;三是参照邻省的作法。对经营单位核发《服务价格收费许可证》是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加强服务价格管理的重要手段,因此,凡属于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服务收费(价格)都应发放此证。 二、《服务价格收费许可证》发放,按照:“谁管理,谁发证”的原则办理。 三、本次核发的《服务价格收费许可证》在式样、内容等方面都有较大改进,特别是正本内芯,采用封皮插入式,改变了过去使用镜框的作法。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鄂价费(2002)206号文件规定,其工本费标准,全省统一为每套50元(含正本封皮、正本芯、付本封皮、付本内芯等),各地在发证时不得自行提高收费标准。 四、根据证照印制成本和省、市、县发证所需费用情况,省、市、县三级工本费结算标准为:市、州级物价局按每套20元与省物价局结算,县(市)级物价局按每套23元与市、州物价局结算。各地在省局领证时,应一次性结清财务手续,对个别确有困难地方,最迟应在二个月内结清。 五、按照省政府第108号令的规定,《服务价格收费许可证》由省物价局统一印制,各级物价部门负责核发。严禁各地自行印制证照,一经发现,省局将予以通报批评。 六、新的《服务价格收费许可证》核发工作将从二○○三年三月十日起至六月三十日结束。原《监审证》自换证之日起作废。《服务价格收费许可证》数量各地已按要求上报省局,考虑到各地所报数量有限,请各地于三月十日后陆续到省局领购。 七、核发《服务价格收费许可证》是项严肃的工作,各地、市、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基准收费标准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基准收费标准 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基准收费标准 费率:‰ 1、每件咨询服务合同按上表计算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费; 2、单独委托的装饰、安装、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的基本费率可在上述基准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上浮20%; 3、核减(增)额的定义说明如下:如清单漏项、工程量计算错误,小数点错误或合价计算错误等可计入核减(增)额;由于定额错套引起的价格变动的差价,应计入核减(增)额的收费基数,不得以定额错套的合价分别计算核减和核增。 4、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不包含各类招标代理和结算审核费用。

5、本标准所列的工作内容不含钢筋及预埋件的单独计算,如需按施工图纸、设计标准和施工操作规程计算钢筋及预埋件重量,并提供完整和规范的钢筋翻样及预埋件重量计算书、汇总表的,按5元/吨标准收费。

附件2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相应工作内容 一、投资估算 依据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方案编制或审核项目投资估算,并按需作出相应的调整。 二、设计概算 1、根据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初步设计图纸,相应的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概算定额,对工程量计算、定额套用、费率计取进行确定或核对,完成概算文件的编制或审核; 2、设计概算的编制包括编制价格、费率、利率、汇率等确定静态投资和编制期到竣工时的动态投资两部分,为业主提供合理节省费用的建议;根据扩初审批意见,完成修正概算文件;当概算总投资超出批准总投资(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时)为业主提供可能合理节省费用的建议; 3、对审核有问题的概算进行补充、调整和完善; 4、出具编制或审核报告。 三、工程量清单编制或清单审核 1、根据施工图纸文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参照相关的清单计价指引、设立项目编码、确定计量单位、描述项目特征; 2、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参照相关的工程预算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 3、编写总说明,编制或审核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并打印相关表格;

河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

河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 豫政文[1995]15号 第一条为了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保障合法收费,制止乱收费,根据省政府《河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许可证制度。凡依法或经批准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单位,都必须按本办法向物价部门申领《河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以下简称《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无证不得收费。 第三条《收费许可证》(包括正、副本)由河南省物价局统一印制,各级物价部门核发。 第四条《收费许可证》的核发,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按隶属关系分别由同级物价部门核发。中央各部委及部队驻豫单位由省物价局核发或委托当地物价部门核发。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本省派驻各地的单位,由所在地物价部门核发。 第五条凡下列单位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均须依照本办法申领《收费许可证》: 一、各级党政、司法机关、事业单位的收费; 二、各级群众团体(含工、青、妇、民主党派,各种学会、协会等)面向社会的收费; 三、中央各部委及部队驻豫单位,外省和本省派驻各地的单位面向社会的收费;

四、各级行政事业单位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含以会代训),内部发行、发放的各类汇编、资料,各类咨询、信息等收费; 五、其他单位(个人)实施的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六条所有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单位在申领《收费许可证》时,必须如实提供国家、省规定的收费文件,编委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批准其成立以及职责范围、编制等方面的资料,按要求填报《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两份)。各级物价部门对收费单位的申请,经审验符合规定的应及时办理《收费许可证》。发证时,应当加盖签证机关的《收费许可证专用章“,并由单位负责人、经办人签章后方可有效。 《收费许可证》的发放,以收费点(有收费行为)为基本单位,实行一点一证,由独立核算的单位统一领取。 对一次性的收费(如各类培训、汇编、资料等收费),发证时应注明其有效期限,过期即行废止。 第七条国务院有关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文件,在省物价、财政部门转发之前,各级不得办理《收费许可证》。 第八条对按管理权限批准的新增或取消的收费项目以及调整的收费标准和收费范围,收费单位必须在收到文件之日起10日内,持《收费许可证》到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第九条收费单位因工作性质变化,更名、分立、合并、迁移或撤销等,应在上述情况发生之日起10日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或注销手续。

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 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 计价格【1999】12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局(委员会)、计委(计经委),中国工程咨询协会: 为规范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工程咨询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工程咨询业的健康发展,我委制定了《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并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我委。 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 一九九九年九月十日 附: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提高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质量,促进工程咨询社会化、市场化,规范工程咨询收费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咨询收费,包括建设项目专题研究、编制和评估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其它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有关的咨询服务收费。 第三条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服务,应遵循自愿原则,委托方自主决定选择工程咨询机构,工程咨询机构自主决定是否接收委托。 第四条从事工程咨询的机构,必须取得相应工程咨询资格证书,具有法人资格,并依法纳税。

第五条工程咨询机构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行为准则,开展公平竞争,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 第六条工程咨询机构提供咨询服务,应遵循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国家经济技术政策、规定,符合委托方的技术、质量要求。 第七条工程咨询机构承担编制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不能再参与同一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工程设计文件的咨询评估业务。 第八条工程咨询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收费标准由工程咨询机构与委托方根据本规定的指导性收费标准协商确定。 第九条工程咨询收费根据不同工程咨询项目的性质、内容,采取以下方法计取费用: (一)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计算工程咨询费用(见附件一、二)。 (二)按工程咨询工作所耗工日计算工程咨询费用(见附件三)。 按照前款两种方法不便于计费的,可以参照本规定的工日费用标准由工程咨询机构与委托方议定。但参照工日计算的收费额,不得超过按估算投资额分档计费方式计算的收费额。 第十条采取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计费的,以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估算投资为计费依据。使用工程咨询机构推荐方案计算的投资与原估算投资发生增减变化时,咨询收费不再调整。 第十一条工程咨询机构在编制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时需要勘察、试验,评估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时需要对勘察、试验数据进行复核,工作量明显增加需要加收费用的,可由双方另行协商加收的费用额和支付方式。 第十二条工程咨询服务中,工程咨询机构提供自有专利、专有技术,需要另行支付费用的,国家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费用额和支付方式。

配套费及行政经营性收费明细

所需费用明细 配套费及行政经营性收费(按【2008】7号文件享受棚改政策)1 住宅;40元/㎡ 8%缴纳 非住宅;60元/㎡ 2 城市消防设施:2.5元/㎡ 8%缴纳 3 人防节建费:2元/㎡ 8%缴纳 4 新型材料基金:8元/㎡ 8%缴纳 5 散装水泥专项基金:1.2元/㎡全额 6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费:(没有拆迁)无 7 工程定额测定费:住宅 1.5元/㎡ 8%缴纳 非住宅 2元/㎡ 8 建筑工程管理费:住宅 2.25元/㎡全额 非住宅 3元/㎡ 9 城市占道费: 0.4元/㎡ 8%缴纳 10 土地登记费: 0.5元/㎡ 8%缴纳 11 城市用地管理费: 1元/㎡ 8%缴纳 12 防雷设施安检监督费:1.1元/㎡ 8%缴纳 13 三表检测费:155元/户 50%缴纳(不确定) 14 档案利用费:402元/栋 15 消防管网二次设计增容费:150元/㎡ 16人民防空四项建设费: 8%

17 供电配套费:住宅60元/㎡ 非住宅40元/㎡ 18 集中供热费: 42元/㎡ 50%缴纳 19 拆迁委托费: 20元/㎡无 20 环境检测费: 2.8元/㎡ 50%缴纳 21 祥规费: 2元/㎡全额 23 房屋面积测绘费:1.3元/㎡ 50%缴纳 24 电子元件费:0.2元/㎡ 25 防雷设施配套费:估算5万元防雷检测8%,信息系统质量 检测50% 26 施工图审查费:1.5元/㎡ 50%缴纳 27 施工放线费:3572元/栋 28图纸设计费:住宅12元/㎡ 非住宅22元/㎡ 29 施工放线测绘费:5980元/栋 30 沉降观察费: 10000元/栋 31 小区绿化道路建设费:估算 20万元 33 二次供水设施费:估算5万元 34 二次变电费:估算5万元 36 勘探设计费: 650元/孔 38 消防审图费:住宅 1.2元/㎡ 商业 2元/㎡

山西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山西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晋价服字〔2012〕248号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各市物价局: 为规范我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工程造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价格法》、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现就规范我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 如下: 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遵循公开、公正、诚实信用和公平竞争、自愿有偿、委托人付费的原则。工程造价咨询 企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行为准则,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与委托人签订服务合同, 明确服务内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付款方式、履约期限等内容,严格按照业务规程提供质量合格的服务。任何部 门、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指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为有关当事人提供服务,不得强制服务,强行收费。 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提供服务并收费应取得国家或省住建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从事涉 及国家利益、公众利益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按照省物价局《关于做好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和价格评估人员资格 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晋价认字〔2011〕197号)规定,取得价格评估机构资质和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严格按 照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提供服务。 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采用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方法计算,具体标准见附表。工程造价咨询 企业与委托人可依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量大小、服务难易程度等,以附表基准费率为基础,在上下10%的浮动幅度内 协商确定具体标准。 不适宜采用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方法计算收费的咨询项目,可按附表所列的计时收费标准计算收费。 单项咨询项目按附表所列收费标准计算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费。 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在收费场所显着位置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监 督。 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每年3月底前按照省物价局《关于实行部分重要经营服务性收费执行情况年度报送制度 的通知》(晋价服字〔2011〕61号)规定要求,报送全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相关情况。 六、本通知从2012年9月1日起执行,期限为二年。省物价局、省建设厅《关于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 的通知》(晋价房字〔2001〕332号)同时废止。 山西省物价局 2012年8月23日 山西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费率

北京电力公司经营性收费项目与计价标准

第一章10KV 及以下线路带电断、接火作业费 收费标准说明 1. 带电作业是指在整个供电线路不停电情况下进行的操作。 10KV 及以下供电线路带电作业主要包括断火和接火,断火指用户内部改造、增容,需要停电,要求供电部门将其接在供电线路上的电源断开;接火是指从供电线路上接取电源。 2.10KV 及以下线路带电断、接火作业费主要包括:材料费、人工费、运输费、台班费等。 3. 取费依据: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制定的《北京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4. 10KV 及以下线路带电断、接火作业,如同时有组装横担、刀闸、瓷瓶等其他配电设施的情况发生时,其施工项目另参照电气安装定额执行。 5. 收费标准中材料均指消耗性材料,未含主材,须用时另行计取

第二章继电保护的整定计算、装置维护及调试费 收费标准说明 1. 继电保护是指电网一次设备如电力线路、母线、变压器等发生故障时,通过切除故障设备等手段,达到保护电网与相关设备、避免扩大停电范围、保证非故障部分安全供电的目的。它由相互联结又相对独立的整定计算、装置维护及调试几个环节组成。 2. 继电器本体调试项目不含运输费,如有发生另行计算。 3. 继电器本体调试、继电保护装置维护、继电保护定值整定计算只包含消耗性材料,不含主材费用,如有发生另行计算。 4. 非整体工程仪器仪表的损耗、运输、单独占用等发生的费用,需另行计取。 5. 继电保护装置维护局部带电时,需另行计取安措费和施工降效费。 6. 由于甲方或甲方设备原因造成的二次调试,试验需另行计取。 7. 由于甲方现场路途遥远或甲方原因造成延长工时,另行加收工时费。

第三章35KV 以上送电线路作业费 收费标准说明 1. 35KV 以上送电线路作业费是指在35KV 以上送电线路作业收取的相关费用, 2. 35KV 以上送电线路作业费主要包括:人工费、机械费、消耗性材料费等。 3. 收费标准中均未计入主要材料,如发生需另行计取。 4. 本收费标准编制时为单回单分裂计算,若为双回双分裂工作时在原单回单分裂工作基础上分别乘系数调整使用。地形按平地考虑,如线路所处的地形与环境的复杂程度,按照项目另行换算。 ①丘陵或山区时子目收费乘系数 1.05 —— 1.5。 ②同塔并架双回路按单回路子目收费乘系数 1.8,材料乘2;同塔并架四回路按单回路子目收费乘系数 3.6,材料乘系数4 ③双分裂按单分裂子目收费乘系数乘 1.8,四分裂乘 3.6 系数。 ④环境较复杂地区乘系数 1.1—— 1.3。 ⑤污秽地区乘系数 1.1—— 1.3。 ⑥双串绝缘子乘系数 1.8 ,材料*2,吊串绝缘子乘系数 1.4,材料*1.5 。 ⑦合成绝缘子乘系数 2.5 。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