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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实务土地出让合同解除,能否退还已缴纳的契税、土地使用税-

【tips】本文由梁志飞老师精心收编整理,同学们学习财税会计定要踏踏实实把基本功练好!财税实务土地出让合同解除,能否退还已缴纳的契

税、土地使用税?

编者按:2015年11月9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宁波太平洋富天投资有限公司与宁波市江东地方税务局、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政府行政征收、行政复议一案(以下简称”宁波富天公司案”)作出二审判决,认定土地出让合同解除不构成退还契税和土地使用税的法定情形,驳回宁波太平洋富天投资有限公司要求退还契税和土地使用税的诉讼请求.而在2015年12月1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作出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契税退税问题的批复》(桂地税函[2015]499号),批复玉林市地方税务局,由于土地出让合同解除,应对玉林市名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已经征收的契税,应予以办理退税.两者对于解除土地出让合同,已缴纳的契税、土地使用税能否退还的判定为何截然不同,本期华税律师为您详细解读.

一、宁波富天公司案简介

2010年8月17日,宁波市国土资源局(以下简称”市国土局”)发布《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宁波书城东侧1#地块,出让面积为10676平方米.

2010年9月20日,宁波太平洋恒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公司”)竞得上述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总价为人民币249,818,400元.同日,与市国土局签订《出让合同》,市国土局交付了上述土地,太平洋公司取得了该地块土地使用权.2010年11月4日,太平洋公司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太平洋

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的会计核算

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的会计核算 由于房地产开发行业的特殊性,在房屋开发过程中企业先获得对客户的预售款,待建筑物竣工验收合格后再结算收入。《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可以预征土地增值税,待该项目全部竣工、办理结算后再进行清算,多退少补。”会计处理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预缴土地增值税的核算、计提和预提土地增值税的核算、汇算清缴土地增值税的核算。 1.预缴土地增值税的核算。房地产企业收到预收款项时,不能确认收入,会计处理为:借:银行存款;贷:预收账款。对于预收款,需要预缴土地增值税,预缴税款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贷:银行存款。此时,由于收入未能确认,不能将预缴的税金计入当期损益。 2. 计提和预提土地增值税的核算。预收款项确认为收入时,借:预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同时,对已缴纳的税金,计提土地增值税并计入当期损益,借:营业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是取得预收款时先预缴税金,清算时再汇算清缴、多

退少补。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和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企业还需要预提一定金额的土地增值税,以避免低估费用和负债、高估利润。预提该部分税金时,借:营业税金及附加;贷:其他应付款预提土地增值税。此处不宜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因为从税法角度讲,纳税义务还没有发生,计入应交税费易引起误解。 在这里,计提是根据预缴的税款提取的土地增值税,预提是对超过预缴税款部分提取的土地增值税,实务中计提与预提往往混用。 3. 汇算清缴土地增值税的核算。汇算清缴土地增值税时,如果总税款大于计提和预提数,则对于其差额,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同时,借记“其他应付款预提土地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如果总税款小于计提和预提数,则对于其差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同时,借记“其他应付款预提土地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 实际补交税款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商业土地所有权转让合同书

转让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受让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土地所有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所转让土地的基本情况 该宗土地位于省市区,宗地编号,面积为平方米。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及现状(或几通一平)的具体情况如本合同附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年,自领取该宗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起算。到年月日,剩余使用年限为年。 该宗土地按照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总体规划为商业用地。 第二条:该宗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为每平方米元人民币,总额为元人民币。 第一款确定的价格包括该宗土地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权。

第三条:土地转让金支付方式为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日内,乙方向甲方缴付元人民币,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出让金。 2、土地转让金余款元人民币待该宗土地地上建筑开始对外出售之时,由乙方按照届时法定评估机构评估的每平方米市场价格或者乙方对外出售的每平方米价格为 基数,以优惠%的价格向甲方过户该宗土地地上建筑物,用以抵顶土地转让金余款。 第四条:甲方负责提供该宗土地使用权现有的一切有关文件,负责提供和配合办理土地规划过程中所需的文字材料和其他资料;乙方负责办理土地过户相关手续及缴纳相关费用,负责办理土地工程规划、建设工程立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事项并负担相关费用。 第五条:本合同如果未能办理成本合同第三条中确定的手续而使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时,则本合同解除;本合同解除之日,由乙方向甲方发送传真或者以邮政速递方式向甲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传真或者邮政速递到达甲方之日起15日内,甲方向乙方返还已经缴纳的定金元人民币(不计算利息)。 乙方在办理本合同第三条确定的相关手续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六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除发生第五条约定的解除合同情形外,甲乙双方不得自行解除合同,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甲方违约,应当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乙方违约,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定金。

拆迁补偿合同印花税及集体用地土地税问题

问题一、房地产开发企业未签订预售合同收取的定金是否征税 答:根据《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第六条的规定,签订预售合同或销售合同的收入为销售收入,因此签订销售合同之前收取的定金不属于销售收入,不应当征税。 对于收取的定金将来签订预售合同时,一并纳入预收账款核算,作为销售收入,如果客户不再要房子,而没收的定金,作为营业外收入处理。 如果企业虽然没有签订制式的预售合同,但是签订了相当于预售合同的协议,也应当认定为已经签订了预售合同,对此定金应该作为销售收入征税。 问题二、单位建设厂房的土地是租用的土地是城中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单位是否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 答:一、结论:您单位为是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需要交纳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城中村也属于城市范围之内。您单位从集体组织承租的土地用于生产经营,属于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同时税法规定了,承租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土

地使用税的纳税人。 【政策依据】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购房人办理退房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32号)规定: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实际使用应税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由实际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承租集体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9号)规定: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承租集体所有建设用地的,由直接从集体经济组织承租土地的单位和个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问题三、公司为房地产公司,和拆迁户签订了征地拆迁补偿费合同,该合同是否应该缴纳印花税吗? 答:拆迁补偿合同应按“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缴纳万分之五的印花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62号)第三条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 根据上述规定,因拆迁补偿合同涉及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以拆迁补偿合同应按“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缴纳万分之五的印花税。

土地转让协议书

国有土地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XXX,身份证号:XXXXX 住址:XXXX 电话:XXXX 法定共有权人:XXX 身份证号:XXXX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XXX,身份证号:XXX 住址:XXX 电话: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与受让事宜,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转让地块概况 土地座落:XXXX 地号:XX号 规格:15m×11m 使用权类型:国有土地 宗地总面积:165M2(合0.245亩),转让面积:165M2(合0.245亩) 后附宗地平面示意图。 二、转让价格及付款方式 1、转让价格:甲乙双方认定该宗地土地使用权转让成交价款为:大写人民币XXXX整(¥XXXX元整)。 2、付款方式:2010年4月21日一次性支付大写人民币XXX整(¥XXX元整)。余款大写人民币XXX整(¥XXX元整)待甲方无条件协助乙方或受让之第三方办理完过户登记及其它相关手续后一次性付清。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土地面积165M2真实;土地权属合法、清晰,无纠纷,无出租、抵押、查封等他项情况;无明显有损乙方利益的瑕疵。 2、乙方对土地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等一切权利不受任何限制。 3、甲方保证乙方利益不受损害,在该宗地周围道路享有通行权。 4、乙方有权将该土地转让给任何第三方,甲方不得有任何异议及干扰行为。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中负有的全部义务和作出的所有保证、承诺和责任届时全部转让给受让之第三方。 5、甲方保证过户的可行性、合法性,并无条件协助乙方或受让之第三方办理过户登记及其它相关手续,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或受让之第三方承担。 6、甲方拿到与该宗地相关的手续和单据后无保留地全部交给乙方。 7、如果52号地有权属不清或面积不符等明显有损于乙方利益时,甲方必须无条件的让乙方在其他搬迁安置地中任选一宗,并承担赔偿责任。 四、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都必须认真履行以上协议条款,甲方有违约或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时,甲方必须支付给乙方本宗地使用权转让价格伍倍以上的违约金,赔偿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 五、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名、按印后,由保山市司法局隆阳法律服务所见证。正本一式叁份,甲方、乙方、见证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见证人:

租赁土地的土地使用税由谁缴纳

租赁土地的土地使用税由谁缴纳 按照此规定,土地使用税应当由土地实际使用人缴纳。具体地讲:如果属于应税土地使用税的单位和个人出租土地的,那么应当由出 租人缴纳土地使用税,如果是免税单位出租土地的,那么应当由承 租人缴纳土地使用税。 以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 个人征收。其税额标准按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确定,在每平方米0.6元至30元之间。土地使用税 按年计算、分期缴纳。 具体单位税额各地差异较大,请咨询您所在地地方税务局。 土地使用税计算方法如下: 1、大城市1.5元至30元; 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3、小城市0.9元至18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本条例第四条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根据市政建设状况、经济繁荣程度等条件,确定所辖地区 的适用税额幅度。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将本地区土地划分为若干等级,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税额幅度内,制定相应 的适用税额标准,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经济落后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本条例第四条规 定最低税额的30%。经济发达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 适当提高,但须报经财政部批准。

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其中,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市,包括市区和郊区;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 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服。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土地使用税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列入大、中、小城市和县城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多少不同。为了防止长期征地而不使用和限制多占土地,可在规定税额的2倍-5倍范围内加成征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凡是在上述所称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拥有土地使用权的施工企业,是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 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猜你喜欢:

7湖北省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

7湖北省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 鄂地税发[2008]207号 省地点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房地产 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治理方法》的通知 市、州、林区、县(市、区)地点税务局: 现将《湖北省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治理方法》印发给你们,请各地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二日 湖北省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治理方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征收治理,进一步规范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治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及事实上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事实上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治理有关咨询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在本省范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凡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应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其土地增值税清算治理均

适用本方法。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已自用(包括出租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再出售的房地产项目,应按照转让旧房及建筑物的有关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 第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土地增值税的清算主体,房地产项目所在地的主管地点税务机关负责土地增值税清算的受理和审核。 第四条土地增值税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单位进行 清算。关于成片受让土地使用权后,分期分批开发、转让房地产的,以分期开发项目为单位清算。开发项目中既有一般标准住宅又有非一般标准住宅等其他开发产品的,其土地增值额应分不运算。 第二章清算条件 第五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一)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二)整体转让未竣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三)直截了当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四)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 主管地点税务机关发觉纳税人符合上述规定条件之一而未提出清算申请的,应责令其限期办理清算手续。纳税人超过规定期限仍未清算的,由主管地点税务机关进行查账征收。 第六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地点税务机关应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一)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并进行项目决算,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与差不多出租或自用的建筑面积之和达到可销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含)以上的; (二)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 (三)主管地点税务机关认定有可能造成较大税款流失、经县以上地点税务局局长批准清算的开发项目; (四)省地点税务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对在2005年1月1日前销售房地产建筑面积(以签订的房地产合同时刻为准)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不足50%的,其项目应进行土地增值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现状补办类)示范文本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现状补办类)示范文本 In Order To Protect Their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The Cooperative Parties Reach A Consensus Through Consultation And Sign Into Documents, So As To Solve And Prevent Disputes And Achieve The Effect Of Common Interests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现状补办 类)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合同资料应用在协作多方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过共同商量最终得出一致意见,特意签订成为文书材料,从而达到解决和预防纠纷实现共同利益的效果,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正文: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现状补办类)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现状补办类)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监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出让人: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受让人: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对其拥有宪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二章出让土地的状况与出让金的缴纳 第三条出让人出让给受让人的宗地位于天津市 _________,宗地编号为______________,宗地总面积 __________平方米。宗地位置及四至范围见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_________。

土地转让合同印花税税率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土地转让合同印花税税率 篇一:印花税率表 印花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帐簿起用时;合同(协议)签订时;证照领受时;资本注册时或增加时。 篇二:20XX年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税目税率征收范围常见征税业务一、建筑业3% 建筑、安装、修缮、 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建筑:新建、改建、扩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的工程作业,包括与建筑物相连的各种设备或支柱、操作平台的安装或装设工程作业,以及各种窑炉和金属结构工程作业在内。(*自建自用建筑物的自建行为,以及出租或投资入股的自建建筑物不是建筑业的征 税范围) 安装:生产设备、动力设备、起重设备、运输设备、传动设备、医疗实验设备及其他各种设备的装配作业、安置工程作业(包括与设备相连的工作台、梯子、栏杄的装设工程作业和被安装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油漆等工程作业)、

有线电视安装费。修缮: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补、加固、养护、改善,使之恢复原来的使用价值或延长其使用期限的工程作业。装饰:有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饰,使之美观或有特定用途的工程作业。 其他工程作业:代办电信工程、水利工程、道路修建工程、钻井工程、平整土地、搭脚手架、疏浚工程、爆破工程、拆除建筑物或构筑物工程、绿化工程等工程作业。纳税人提供的矿山爆破、穿孔、表面附着物(包括岩层、土层、沙层等)剥离和清理劳务,以及矿井、巷道构筑劳务也属于此税目的征收范围。二、金融保险业5%金融、 保险、金融:贷款业务(包括自有资金贷款和转贷业务)、金融商品转让业务(包括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的所有权的业务)、金融经纪业务、邮政储蓄业务、其他金融业务(包括银行结算和票据贴现业务)。境内外资金融机构从事的离岸银行业务,应在我国缴纳营业税(*存款或购入金融商品行为,不征收营业税)保险:人身保险业务、责任保险业务。三、文化体育业 3%文化业 体育业表演:单位和个人进行戏剧、歌舞、时装、健美、杂技、民间艺术、武术体育等表演活动的业务。 经营游览场所:公园、动(植)物园及其他各种游览场所销售门票的业务。

土地出让合同(宗地出让)新标准样本

合同编号:WU-PO-7794-276 土地出让合同(宗地出让)新标准 样本 In Order T o Protec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Each Party, The Cooperative Parties Reach An Agreement Through Common Consultation And Fix The Responsibilities Of Each Party,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Restricting All Parties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土地出让合同(宗地出让)新标准 样本 使用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协作的当事人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过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把各方所承担的责任固定下来,从而实现制约各方的效果。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出让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受让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对其拥有宪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二章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金的缴纳

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分开核算

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普通住宅和非普通 住宅分开核算 房地产开发企业涉及有关税收政策和实际中 应注意的问题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销售商品房等涉及的税收和基本规定: (注:1,销售商品房等包括:住宅,商业用房,其他建筑物,附着物,配套设施等.2,涉及的税收包括: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 (一)营业税 ――基本规定 应纳营业税=销售收入×税率 1,销售收入的确认: (1),采取一次性全额收款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应于实际收讫价款或取得了索取价款的凭据(权利)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2)采取分期付款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应按销售合同或协议约定付款日确认收入的实现.付款方提前付款的,在实际付款日确认收入的实现. (3)采取银行按揭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其首付款应于实际收到日确认收入的实现,余款在银行按揭贷款办理转账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 (4)采取委托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应按以下原则确认收入的实现: ①采取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销售开发产品的,应按实际销售额于收到代销单位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实现. ②采取视同买断方式委托销售开发产品的,应按合同或协议规定的价格于收到代销单位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③采取包销方式委托销售开发产品的,应按包销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格于付款日确认收入的实现. 包销方提前付款的,在实际付款日确认收入的实现.

④采取基价(保底价)并实行超过基价双方分成方式委托销售开发产品的,应按基价加按超基价分成比例计算的价格于收到代销单位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委托方和接受委托方应按月或季为结算期,定期结清已销开发产品的清单.已销开发产品清单应载明售出开发产品的名称,地理位置,编号,数量,单价,金额,手续费等. (5)将开发产品先出租再出售的,应按以下原则确认收入的实现: ①将待售开发产品转作经营性资产,先以经营性租赁方式租出或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以后再出售的,租赁期间取得的价款应按租金确认收入的实现,出售时再按销售痢疾确认收入的实现. ②将待售开发产品以临时租赁方式租出的,租赁期间取得的价款应按租金确认收入的实现,出售时再按销售开发产品确认收入的实现. (6)以非货币性资产分成形式取得收入的,应于分得开发产品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2,视同销售行为的收入确认: (1)下列行为应视同销售确认收入: ①将开发产品用于本企业自用,捐赠,赞助,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 ②将开发产品转作经营性资产; ③将开发产品用作对外投资以及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④以开发产品抵偿债务; ⑤以开发产吕换取其他企事业单位,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 (2)视同销售行为的收入确认时限:视同销售行为应于开发产吕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或于实际取得利润权利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说明:预售收入 =销售收入 政策 =执行掌握 3,税率:5% ――可以利用的税收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 [2003]016号)

正规土地出让合同模板

正规土地出让合同模板 分期支付土地出让金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让金时,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相应的利息。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整理了正规土地出让合同,希望对大家的工作和学习有所帮助,欢迎阅读! 【篇一】正规土地出让合同 方就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与受让事宜,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转让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的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为:字第地使用权中的号),总面积为国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平方米的土平方米转让给乙方(转让地块1位置详见红线图或宗地图)。 第二条:转让地块的土地用途为年限为月年,建设年限为日。年月,原土地出让日至年 第三条: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地块,其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权也随之转让给乙方(房屋转让契约另订),并向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第四条:乙方受让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为甲方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的剩余年限。即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地块土地使用权转让金每平方米为元(币种:写))。总金额(大元(币种:)。 第六条:乙方受让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时,愿意承担甲方原出让合同(合同号:及其全部附件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 第七条:本合同自批准之日起壹拾伍天内,甲乙双方应按有 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由甲乙双方各半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项下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后,乙方须严格按照原出让合同中所规定的土地使用规则进行开发利用,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和规划要求,如需改变须经县国土局和县规划部门的批准。 第九条:甲乙双方须在本合同批准之日起十五天内向县国土局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付清全部税费后,换领《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十条:任何一方违约,均应向另一方支付转让总额%的违约金,并承担实际损失的赔偿金。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均应认真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如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提请仲 第十二条:本合同须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盖章。 第十三条:其他事项。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国土资源局执一份; 本合同签订时间; 本合同签订地点;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订立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印花税基本知识优惠政策15种不需贴花合同及6种特殊情况

印花税基本知识优惠政策15种不需贴花合同及6种特殊情 况 一、印花税的基本法律规定印花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的单位和个人,就其书立、领受的应税凭证课征的一种税。因为它主要是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的形式征税,故称为印花税。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是国务院于1988年8月6日发布,自1988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二、印花税的纳税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人。这里所称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各类企业、事业、机关、团体、部队以及中外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外资企业、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及其在华机构等单位和个人。 三、印花税的征收范围印花税的征收范围为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具体征税范围包括以下五大类:(一)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包括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二)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三)营业账簿。是指单位或者个人记载生产经营活动的财务会计核算账簿。营业账

簿按其反映内容的不同,可分别为记载资金的账簿和其他营业账簿。(四)权利许可证照。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等证照。(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四、印花税的计算依据及税率根据应税凭证性质的不同,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况:(一)以应税凭证所载金额为计税依据。一般适用于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其中:1.购销合同,以购销金额作为计税依据。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按万分之三贴花。2.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或承揽收入作为计税依据。包括加工、定做、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按加工承揽收入万分之五贴花。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以收取的费用作为计税依据。包括勘察、设计合同,按收取费用万分之五贴花。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以承包金额作为计税依据。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金额万分之三贴花。5.财产租赁合同,以租赁金额作为计税依据。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6.货物运输合同,以运输费用作为计税依据。包括民用航空运输、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货运合同,按运输费用万分之五贴花。7.仓储保管合同,以仓储保管费用作为计税依据。包括仓储、保管合同,按仓储

最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宗地出让合同)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宗地出让合同)

(2014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宗地 出让合同) 全文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方: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市(县)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根据本合同出让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政府对其拥有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和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二条甲方以现状(或几通一平,注:根据具体情况定)出让给乙方的宗地位于______,宗地编号____,面积为____平方米。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及现状(或几通一平)的具体情况如本合同附图(略)所示。附图(略)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____年,自领取该宗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起算。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的宗地,按照批准的总体规划是建设____项目。(注:根据具体项目、用途情况定) 在出让期限内如需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应当取得甲方同意,并依照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第六条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条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LoCA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条件》使用土地。 第七条乙方同意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费、转让时的土地增值税以及国家有关土地的费(税)。 第八条该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____元人民币,总额为____元人民币(或美元、港元等)。 第九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___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____%共计____元人民币,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出让金。

房地产公司的土地增值税如何计算

房地产公司的土地增值税如何计算 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的计算 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土地增值税实行的是四级超串累进税率,计算起来比较麻烦,特别是房地产企业,计算尤为复杂。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点着手,才能更好的把握其计算。 一、把握两个概念(1)增值额,即转让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附 着物取得收入与扣除项目金额之间的差额。(2)扣除项目金额,即税法规定准予纳税人从转让收入额中减除项目的金额,它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房地产开发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及其他扣除项目等。 二、掌握税率土地增值税实行的是四级超率累进税率:(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为0;(2)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速算扣除数为5%;(3)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速算扣除数为15%;(4)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速算扣除数为35%。 三、确定应税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及其他收入。其中货币收入是转让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而收取的价款。实物收入是转让房地产

取得的各种实物形态的估价收入。其他收入是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无形资产或非专利技术等的评估收入。 四、确定扣除项目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包括支付地价款和有关登 记、过户手续费;(2)房地产开发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和开发间接费用;(3)房地产开发费用,主要包括利息支出和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其中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能铵转移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并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可按利息加上上述第(1)和(2)项合计的5%以内计算扣除,否则按上述第(1)和(2)项合计的10%以内计算扣除;(4)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支出。包括营业税、城建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等;(5)其他扣除项目。这条主要是针对房地产企业规定的,对专门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可以按20%计算扣除。这条规定对于房地产开 发企业特别重要,计算时千万不能遗漏。 五、计算方法 首先确定增值额与扣除项目合计的比例,看其结果介于 税率中哪一个层次,然后运用公式“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 额X税率—扣除项目金额X速算扣除数”进行计算。 举例如下:某房地产公司开发100 栋花园别墅,其中80 栋出售,10 栋出租,10 栋待售。每栋地价14.8 万元,登记、过户手续费0.2 万元,开发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迂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书常用版本

编号:_______________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书常用版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___________________ 出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县)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暂行管理办法》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依据法律和本合同规定出让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资源、埋藏物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三条乙方根据本合同受让的土地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其合法权益受到国家法律保护;但不得进行中华人民共和XX法律所不允许的活动。乙方负有依法合理开发、利用、保护土地的义务。 第二章定义 第四条本合同所使用的特定词语定义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 1."地块"指本合同项下甲方向乙方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范围,即本合同第五条界定的范围。 2."总体规划"指经中国政府批准的开发区域的土地利用和开发建设总体规划。 3."成片开发规划"指依据总体规划编制的,经中国政府批准的在受让土地使用权范围内各项建设的具体布置、安排,以及开发后土地利用方案。 4."公用设施"指依照成片开发规划对地块进行综合性的开发建设,建成的供排水、供电、供热、道路、通信等供公共使用的设施。 第三章出让地块的范围、面积和年限

土地合同印花税

土地合同印花税 (1)征税范围及纳税人。印花税的课税对象是房地产交易中的各种凭证。应纳印花税 的凭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中共列举了13类。房屋因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发生产权转移时所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便是其中之一。印花税由应纳税 凭证的书立人或领受人缴纳,具体地说,产权转移书据由立据人缴纳,如果立据人未缴或 少缴印花税的,书据的持有人应负责补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一)、购销、 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 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二)、产权转移书据;(三)、营业账簿;(四)、权利、许可证 照;(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不属于购销合同,按照 产权转移书据万分之五征收印花税。 同时,《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 [1991]155号1991-9-18)第十一条“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书据(合同)是否贴花?土地使 用权出让、转让书据(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贴印花”之规定,土地使 用权转让合同不是印花税的征税对象,无须缴纳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购销合同印花税应于合 同书立当日,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以下简称 贴花)缴纳。为简化贴花手续,同一种类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纳税人可以根据实 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的方式。汇总缴纳的限期为1个月,采用按 期汇总缴纳方式的纳税人应事先告知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方式一经选定,一年内不得改变。 融资授信协议只是一年中金融企业对借款人的综合授信,具体借款时还另有借款合同 并贴花,因此,对不属于法规列举的应纳税凭证的金融融资授信协议,不应贴花。 同一凭证,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分别记载金额的,按各 自的税率分别计算印花税,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 因此对于我们单位应按照销营业收入或成本乘以50%再乘以0.03%来计算应纳的印花税,例如我们与乙公司签订轻卡销售合同,合同上注明的销售额300万则我们单位与乙单 位应分别缴纳印花税3000000*50%*0.03%=450(元),但是可能会存在有些业务没有签订合同,有的签了合同的也没申报,所以我们也可以以反映在报表上的销售额为依据计算购销 合同印花税。对于购销合同中所包含的增值税应分情况进行处理:

土地转让合同范本

土地转让合同范本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拟转让标的物 甲方以出让(划拨)方式取得位于 ,地号为: 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字第

号,土地面积平方米,转让面积为平方米,土地规划用途为用地,土地使用权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甲方使用土地上的房屋建筑总面积为平方米,产权证号为字第号,为结构。 甲方土地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宗地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确认。 第二条:转让价款 甲方愿将上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转让给乙方,乙方支付人民币合计元。大写: 。 第三条:付款时间及方式 本合同按分期付款的方式实施,合同签订后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甲方配合乙方完成土地转让的各项证件的办理,保障乙方已经成功受让目标土地后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50%,各项措施证件齐全后,合同实施满半年后,乙方支付余款,每期付款前甲方应当出具等额的税务专用发票。 甲方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乙方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第四条:承诺与保证 4.1 甲方承诺并保证,甲方依法有权向乙方转让本合同第一条所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并具有与乙方签署本合同的完全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4.1.1 依法取得转让土地所需的各项证件,转让土地为房地产项目用地,转让时应当符合《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中规定的条件,需要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并完成一开发规模时才允许转让。如果属于房屋建设的,实际投入建设工程的资金额应占全部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应形成工业及其他建设用地的条件,方可转让,上述两项同时具备时才可以转让房地产项目。甲方按照自身的土地性质以及实施的性质确认土地的转让类型,并在合同中具体的实施。 4.1.2 对于以划拨方式转让的项目,要转让的前提是必须经有

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的计算方法

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的 计算方法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

《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的计算方法》 一、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一)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二)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 (三)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 (四)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二、计算土地增值税税额,具体公式如下: (一)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 = 增值额×30% (二)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 = 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 (三)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 = 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 (四)增值额超过2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 = 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35% ★公式中的5%、15%、35%为速算扣除系数。 三、扣除项目 (一)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是指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 (二)房地产开发成本 房地产开发成本,是指纳税人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 1、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包括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劳动力安置费及有关地上、地下附着物拆迁补偿的净支出、安置动迁用房支出等。 2、前期工程费 包括规划、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和水文、地质、勘察、测绘、“三通一平”等支出。 3、建筑安装工程费 是指以出包方式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以自营方式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费。 4、基础设施费 包括开发小区内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洪、通讯、照明、环卫、绿化等工程发生的支出。 5、公共配套设施费 包括不能有偿转让的开发小区内公共配套设施发生的支出。 6、开发间接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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