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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房产土地税与印花税

澳洲房产土地税与印花税
澳洲房产土地税与印花税

土地税

澳洲房产交易印花税

新南威尔士州New South Wales

维多利亚州Victoria

注:首次购房者印花税减免

自2012年7月1日起,新房转让的免税上限上升至55万澳元,新房价格在55万澳元-65万澳元之间的可以享受税收优惠。

如果购买空地的话,免税上限上升至35万澳元,购买的空地价格在35万澳元-45万澳元之间的,可以享受税收优惠。

新房价格在55万澳元-65万澳元之间的,优惠的印花税计算方式是,房屋售价乘以0.2474,再减去136,070澳元。

空地价格在35万澳元-45万澳元之间的,优惠的印花税计算方式是,房屋售价乘以0.1574,再减去55,090澳元。

2013年7月1日起签订合同建造或者购买新房的,首次购房者最高可获1万澳元补贴。2013年7月1日之前签订购房合同的,首次购房者最高可获7000 澳元补贴。

房产税征收细则

房产税征收细则

新浪房产讯根据上海地方税务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公告显示,上海公布房产税征收管理细则出台,细则全文如下: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11〕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从2011年1月28日起,凡在本市新购住房的购房人,均应在办理房地产登记之前向房屋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以下简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房产税征免认定手续。 二、购房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减免房产税认定时,应如实填写房产税认定申报表,并提交下列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一)房产交易合同,包括新建商品住房的房屋交接书; (二)新购住房的契税完税凭证; (三)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有效身份证明; (四)购房人的户籍(或居住)证明和婚姻状况证明; (五)无住房同住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和婚姻状况证明(申请计入无住房同住人的提供); (六)其他有关书面证明文件、资料。 三、购房人提交本公告第二条所列资料后,从主管税务机关领取《原有住房信息查询申请表》,向房屋状况信息部门查询原有住房情况,并将取得的原有住房书面查询结果(原件)送主管税务机关。 主管税务机关收到购房人提供的原有住房书面查询结果后的10个工作日内,根据审核认定结果,向购房人签发《上海市个人住房房产税认定通知书》。 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需要会同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建设交通、规划国土资源、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复核购房人提供的有关信息。 四、购房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全额缴纳房产税的,需提交本公告第二条(一)、(二)、(三)、(六)所列资料(购房人家庭成员的有效身份证明除外)。主管税务机关收齐购房人提供的申报资料后,根据审核认定结果,当场向购房人签发《上海市个人住房房产税认定通知书》。 五、房产税征免认定手续应当由购房人本人办理。购房人为二人及以上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购房人代为办理。委托购房人以外的其他人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 申请计入无住房同住人的,应当由同住人本人办理。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 六、年应纳房产税税额的计算公式:

一次性收取租金涉及的增值税-房产税-印花税-所得税-汇总政策

同样是一次性收取1年房租36万,一个免征增值税,一个不免 案例1 我个人出租门头房,一次性收到1年的租金36万元,请问我去开具租金发票的时候能否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回复: 自然人一次性收取一年的房屋租金36万,平均每月3万,可以享受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免征增值税的优惠。 案例2 我公司出租门头房,一次性收到1年的租金36万元,请问我公司开具租金发票的时候能否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回复: 公司一次性收取一年的房屋租金36万,不可以享受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免征增值税的优惠,应在收到房租的当月一次性缴纳增值税。 提醒

(1)对于公司出租房产的时候,一次性收取数年的房租,房产税不需要一次性缴纳,因为房产税是按年计算、分季预缴。 (2)对于一次性签订数年的房租合同的,房屋租赁合同的印花税应一次性缴纳。 对于公司出租房产的时候,一次性收取数年的房租,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政策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第二条规定,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的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租金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政策2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

(二)纳税人、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2)《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规定: 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印发)第四十五条第(二)项修改为“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政策3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若干条款处理意见的通知》(国税函〔2010〕139号)第三条规定:“认定办法第五条第(一)款所称其他个人,是指自然人。” 政策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 0〕79号)第一条规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

营业税、房产税等税金的会计分录

如何处理企业土地使用税实例分析 1.按规定计算出应缴的土地使用税时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使用税 2.实际将土地使用税款上缴税务机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土地使用税 贷:银行存款 3.计算出应补缴的土地使用税税额时,作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使用税 4.年终实际上缴税金,作有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土地使用税 贷:银行存款 5.如税务机关退回多缴纳的土地使用税,应调整以前年度的损益,作会计分录如下 ①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使用税 ②借:应交税费-应交土地使用税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免征土地使用税的单位和企业,由于其不需要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因而不存在相应的会计核算。 营业税、房产税等税金的会计分录 一、企业计提缴纳的各种税金,不是都通过“应交税金”科目来核算的。 二、通过“应交税金”科目核算的有: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城建税、所得税等 1、营业税的计提和结转 月末会计结转时,对本月发生主营业务收入计提税金 (1)提取时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营业税 应交税金--城建税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2)结转时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3)上缴税金时 借:应交税金--营业税 应交税金--城建税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2、所得税 1、季末、年末提取所得税时(按利润总额提取)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2)结转所得税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 (3)上缴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3、增值税 (1)购货时计“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销售货物时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上交时计“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4、消费税 (1)计提消费税时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2)上交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三、不通过“应交税金”科目核算的有: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个人所得税 1、企业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时,直接记: 借:管理费用--税金(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2、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1)付工资时 借:应付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个人所得税 现金 (2)上交个人所得税时 借:其他应付款--个人所得税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1.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矿产资源补偿费: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费 (注: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贷记“应交税费”。) 2.印花税 (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

房产税如何计算

上海房产税计算公式 应税面积×单价×70%×0.4%或0.6% ■本市居民家庭定义为夫妻双方+未成年子女;起征点为人均60平方米 ■按年征,不足1年按月计算;未按规定期限缴税要收滞纳金和罚款 ■新买房要提供家庭成员是否有房材料,买卖房要有税务机关出具的文书 公式核心:如何计算应税面积 以一个三口之家的本市居民家庭(夫妻双方加上未成年子女)为例: (存量+新购,人均仍低于60平方米)如果这个居民家庭原来已拥有一套50平方米的住房,现又新购一套110平方米的住房,将这两套住房面积合并计算后,该居民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为160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积为53.33平方米,全部住房面积未超出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税住房面积标准,因此,该家庭此次新购的这一套110平方米的住房可暂免征收房产税。 (存量+新购,人均已高于60平方米)如果这个居民家庭原来已拥有一套150平方米的住房,现又新购一套110平方米的住房,将这两套住房面积合并计算后,该居民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为260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积为86.67平方米,全部住房面积已超过人均60平方米

的免税住房面积标准,因此,该居民家庭新购住房中超出上述标准的部分面积(260平方米-180平方米,即80平方米)须按规定缴纳房产税。 (存量房人均已高于60平方米)如果这个居民家庭原来已拥有一套250平方米的住房,现又新购一套110平方米的住房,由于该居民家庭原有人均住房面积达83.33平方米,已超过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税住房面积标准,因此,该家庭此次新购的这一套住房的全部面积(即110平方米),须按规定缴纳房产税。 具体适用问题解析 试点范围如何确定? 答:本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 征收对象有哪些? 答:征收对象具体包括两类: 一是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二是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以下统称“应税住房”)。 除上述征收对象以外的其他个人住房,按照国家制定的有关个人住房房产税规定执行。 新购住房的时间如何确定?

印花税计算及纳税申报

印花税计算及纳税申报 第01讲 印花税计算及纳税申报 02 印花税的相关知识及纳税申报 印花税的概念、纳税义务人及征税范围 概念 印花税是以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应税凭证的行为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书立、使用、领受印花税法所列举的凭证并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1.立合同人——合同的当事人 不包括合同的“担保人、证人、鉴定人” 【注意】一份合同或应税凭证由两方或两方以上 当事人共同签订,签订合同或应税凭证的“各方”都是纳税人,应各就其所持合同或应税凭证的计税金额履行纳税义务。 2.立账簿人 该“账簿”指营业账簿,包括资金账簿和其他营业账簿 3.立据人——产权转移书据 4.领受人——权利证照 5.使用人——国外订立合同国内使用 6.各类电子应税凭证的签订人 印花税的征税范围 分类内容 合同类(10类)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 产权转移书据财产所有权、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的转移书据营业账簿资金账簿、其他营业账簿 权利、许可证 照 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 印花税的税额计算 税率档次应用税目或项目 比例税率万分之零点五借款合同 万分之三购销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技术合同 万分之五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中记载资金的账簿千分之一财产租赁合同、仓储保管合同、财产保险合同、股权转让书据 5元定额税率权利、许可证照和营业账簿中的其他账簿 作废 2018年4月25日,国家总理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推出7项减税措施

2019年房产税征收标准怎么规定的

2019年房产税征收标准怎么规定的 ▲一、2018年房产税征收标准怎么规定的 征收标准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 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二、房产税的征收范围是什么 征收范围称房产税“课税范围”,具体指开征房产税的地区。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出典的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哪些房产可免征房产税 减免税规定: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5、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6、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批准,可给予一定期限减征或免征。 7、微利企业和亏损企业,可以定期免税; 8、在基建工地建造的为工地服务的各种临时性房屋,

房产税申报操作手册流程

金税三期工程《房产税申报》用户操作手册 V1.0

目录 第1章概述 (1) 1.1主要内容 (1) 1.2预期读者 (1) 第2章系统简介 (2) 2.1系统术语与约定 (2) 2.2基本操作说明 (2) 第3章房产税申报概述 (6) 3.1业务概述 (6) 3.2功能描述 (6) 3.3操作人员 (6) 3.4前置条件 (6) 第4章操作流程 (7) 4.1操作流程图 (7) 4.2操作说明 (7) 4.2.1初始化界面 (7) 4.2.2申报表填写界面 (8) 4.2.3申报表确认界面 (11) 4.2.4申报回执界面 (12) 4.3异常与处理 (13)

第1章概述 1.1 主要内容 本文档为申报缴款-房产税申报,内容包含房产税申报功能。 1.2 预期读者 网上办税服务厅身份验证用户。 1.3 注意事项 1、房产税申报表由原来的三张表(房产自用申报、房产承租申报、房 产出租申报)合为一张申报表,统一使用房产税申报表进行申报。 2、纳税人自用、出租的房产,在该表申报房产税,该表仅需具备房产 税源登记信息即可申报(不需要核定房产税及品目)。 3、房产税源信息登记完成后,系统自动带出已经登记的房产信息,并 自动计算税费种申报数据,纳税人仅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减免、已缴信 息。 4、在新系统上线后,纳税人应先到房产税源明细表中检查是否存在税 源信息,如发现申报的房产信息不能带出,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补充登 记房产信息;纳税人也可自行录入房产信息,提交后需税收管理员审核, 审核通过后才可进行申报。具体录入方式需以主管税务机关要求为准。 5、金三系统房产税申报表只提供房产税申报,并且在申报时将不再自 动带出营业税、印花税等税种。申报相关营业税、印花税时需要在相应 的专项申报表进行申报。 6、纳税人如有多处房产且不在同一县区境内的,需先到房产所在地主 管税务机关进行跨区税源登记,登记完成后系统自动带出可以申报的房 产明细信息。

计提各项税费的会计分录

计提城建税、、缴纳城建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会计分录 各种税金的核算方 一、会计工作中,并不是所有的税金都通过“应交税金”科目来核算的 二、通过“应交税金”科目核算的有: (一)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城建税、所得税等 1、营业税的计提和结转月末会计结转时,对本月发生主营业务收入计提税金 (1)提取时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营业税 贷:应交税金--城建税 贷: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2)结转时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3)上缴税金时 借:应交税金--营业税 借:应交税金--城建税 借: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2、所得税 (1)季末、年末提取所得税时(按利润总额提取)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 2)结转所得税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 (3)上缴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3、增值税 (1)购货时 借:原材料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销售货物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上交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4、消费税 (1)计提消费税时 .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2)上交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三、不通过“应交税金”科目核算的有: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个人所得税 1、企业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时, 直接记: 借:管理费用--税金(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2、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1)付工资时 借:应付工资 贷:应交税金(或其他应付款)--个人所得税 贷:现金 (2)上交个人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金(或其他应付款)--个人所得税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四、税金计入成本费用的范围有 1、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及印花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及车船税的账务处理是: 2、计算应提取的上述税金, ( 1 )按计算出来的金额入账: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金――应交土地使用税 ――车船税 ――房产税 ( 2)按期如数上交税金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土地使用税 ――应交车船税 ――应交房产税 贷:银行存款 3.印花税的账务处理 (1)应交纳的印花税如数额较小,可直接计入管理费用而不需预提,上交时直 接减少银行存款: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2)印花税数额较大的企业,首先应计入待摊费用: 借:待摊费用 贷:银行存款 .

房产税计算方法实例

房产税计算方法实例 一、房产税的税率 按照规定,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从价计征。实行从价计征的,税率为 1.2%;从租计征的税率为12%。 二、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两种:一是房产的计税余值,二是房产租金收入。 (一)房产的计税余值 按税法规定,对于企业自用房产,应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为计税依据。 所谓房产的计税余值,是指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自然损耗等因素后的余额。 这里所说的房产原值,是指企业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在“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的房屋的原价。,凡是在企业“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有房屋原价的,均以房屋原价扣除一定比例后作为房产的计税余值。按照规定,企业对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产的原值。 (二)租金收入 按照规定,对于企业出租的房产,应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产租金收入是指企业出租房产所得到的报酬,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对于以劳务或其它形式作为报酬抵付房租收入的,应当根据当地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一个标准租金,按规定计征房产税。 三、房产税的计算方法

根据税法规定,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有以下两种: (一)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 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房产账面原值×(1-30%)×1.2% (二)按租金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l2%) 以上方法是按年计征的,如分期缴纳,比如按半年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2;按季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4;按月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12。 举例说明: 1、某企业2009年固定资产帐簿上记载房屋原值为500万元,请计算该企业2006年应交多少房产税?答:该企业2006年应缴纳房产税=500万元×(1-30%)×1.2%=4.2万元 2、某企业2006年7月份购入一房屋用于办公,价值为100万元。请计算此房屋2009年应交纳的房产税是多少?答:2006年该企业购入房屋应纳的房产税=100×(1-30%)×1.2%×5/12=0.35万元 3、甲企业一办公楼的房屋原值为500万元,建筑面积为3000㎡。2009年1月1日,甲企业将办公楼的一部分出租给乙企业,出租面积为600㎡,租金为20万元,租赁期限为一年,该企业于6月1日一次性取得全部租金,则甲企业2006年全年应纳的房产税为多少万元? 答:出租部分房产税=20万元×12%=2.4万元 自用部分房产税=500万元×(1-30%)×1.2%×(3000-600)/3000=3.36万元。 2006年全年应纳房产税=2.4万元+3.36万元=5.76万元房屋租赁企业房产税=房屋租赁收入*12%(每月)房屋自用企业房产税=房屋原值*70%*1.2%(每年)

购销合同印花税计算

篇一:印花税与购销合同 印花税与购销合同 印花税与购销合同印花税与购销合同印花税与购销合同印花税是以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应税凭证的行为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印花税因其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的方法缴纳税款而得名。在我们单位中印花税缴纳最多的是签订购销合同时所缴纳的。在印花税中购销合同的范围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写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纳税人为立合同人,印花税按购销金额的0.03%贴花。由于采购合同和销售合同的归集问题和保管的部门多,对于征管带来了诸多不便。因此,有的省份采取核定征收的办法征收印花税,购销合同核定征收采购合同改按采购金额的一定比例计征、销售合同改按销售金额的一定比例计征,具体比例由各省地税局根据典型调查后确定的。在我们省根据《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我们是 采取核定征收的方式来征收印花税的。 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依据纳税人当期实际销售(营业)收入、采购成本或费用等项目及确定的核定征税比例,计算征收印花税。计算公式如下:应纳印花税税额=销售(营业)收入(采购成本、费用等)×核定比例×适用税率 规定的购销合同印花税核定征收控制比例如下:1、工业企业:采购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不低于采购金额的5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销售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不低于销售收入的5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 2、商业批发企业:采购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不低于采购金额的4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销售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不低于销售收入的4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 3、商业零售企业:采购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不低于采购金额的2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 4、建设施工企业:采购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不低于采购金额的4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 5、外贸企业:采购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不低于采购金额的4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销售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不低于销售收入的7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因此对于我们单位应按照销营业收入或成本乘以50%再乘以0.03%来计算应纳的印花税,例如我们与乙公司签订轻卡销售合同,合同上注明的销售额300万则我们单位与乙单位应分别缴纳印花税3000000*50%*0.03%=450(元),但是可能会存在有些业务没有签订合同,有的签了合同的也没申报, 所以我们也可以以反映在报表上的销售额为依据计算购销合同印花税。对于购销合同中所包含的增值税应分情况进行处理: 1、凡是签订的购销合同,应分别填写价款、税款的,在计算缴纳印花税时,以价款数额计税贴花。 2、在签订购销合同时,如价格内注明是含税价,在计算缴纳印花税时,应按增值税税率从价款数额中减除增值税后计算印花税。 3、在签订购销合同时,如果没有注明含税价或增值税税款的,应按合同所载金额计税贴花。印花税纳税申报工作均由纳税单位的财务部门负责,并指定专人负责各项应税凭证的管理、印花税的贴花完税工作、按规定填报印花税纳税申报表。印花税纳税单位使用印花税票贴花完税的,使用缴款书缴纳税款完税的,以及在书立应税凭证时由监督代售单位监督贴花完税的,其凭证完税情况均应进行申报。凡印花税纳税申报单位均应按季进行申报,于每季度终了后10日内向所在地地方税务局报送《印花税纳税申报表》或《监督代售报告表》。只办理税务注册登记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等印花税纳税单位,可在次年一月底前到当地税务机关申报上年税款。印花税的纳税期限是在印花税应税凭证书立、领受时贴花完税的。对实行印花税汇总缴纳的单位,缴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篇二:购销合同印花税怎么算 购销合同印花税怎么算 购销合同主要是指供方(卖方)同需方(买方)根据协商一致的意见,由供方将一产品交付给需方,需方接受产品并按规定支付价款的协议。那么购销合同印花税怎么算?请阅读下面

房产税如何征收及征收范围是什么

房产税如何征收及征收范围是什么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照房屋的计税余值或者房屋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房屋所有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房屋财产税。说到房产税,下面我们就来说一下房产税如何征收?以及房产税征收范围有哪些? 一、房产税如何征收? 1.房屋房产税如何征收之房产税怎么计算: 高档住房建筑和独栋商品住宅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3倍(含)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以上的税率为1.2%。 2.房屋房产税如何征收之免税面积的计算: 房产税纳税人在《暂行办法》施行前拥有的独栋普通商品住宅,独栋普通商品住宅免税面积为180平方米;新购的独栋普通商品住宅、高档住房,独栋普通商品住宅、高档住房免税面积为100平方米。房产税免税面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扣除,一个家庭只能对一套应税住房扣除房屋免税面积。 二、房产税的征收范围 房屋房产税的征收范围称房产税课税范围,具体指开征房屋房产税的地区。房屋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范围征税房产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房产税征收范围。 1、房产税征收范围:房屋房产税并不是对所有的房屋都征税房产税,而不仅仅是对城镇的商品房、经营性房屋征税; 2、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照房屋的计税余值或者房屋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房屋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房屋财产税,也是一种财产税,那么就是直接税; 3、房屋房产税的征收标准一般是房屋从价计征或者房屋从租计征; 4、房屋从价计征是按房屋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房屋余值计征,其公式为:应该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房屋从租计征是按房屋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 总而言之,高档住房建筑和独栋商品住宅面积交易单价需要缴纳房产税0.5%,房屋房产税的征收范围称房产税课税范围,具体指开征房屋房产税的地区。

房产税土地税需要计提吗

房产税土地税需要计提吗 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不管是计提还是不计提,最后都要进入管理费用的.至于是否计提,要根据重要性原则处理,如果金额够大,占当期损益的比重够大,就最好每月计提·,如果不重要,则直接在缴纳的当月记入就好了. 比如,有的企业占地面积大,房屋价值小,则可以每月预提土地税,不提房产税;土地税和房产税一般都是要求一年交两次,印花税则是在发生纳税义务的次月10日前同其他税种一起申报缴纳. 此外,房产税有两计算方式:自有房产的房产税=原值*70%*1.2%出租房产的房产税=租金收入*12% 根据新修定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且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在最新的会计准则中,不用计提,缴纳时直接计入管理费用科目.即: 借:管理费用--房产税 借:管理费用--土地使用税 贷:银行存款(现金) 相关法文摘要: 按照税法规定,施工企业可以享受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优惠包括: (一)按照《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88)国税地字第015号等文件的规定,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税5年至10年.

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以土地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为依据确定;具体免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确定. (二)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可以比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事业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三)按照规定,对于企业征用耕地,凡是已经缴纳了耕地占用税的,从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后开始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在此以前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但是征用非耕地因不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的应从批准之次月起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此外,根据现行税法的规定,可免征土地使用税费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1)企业关闭、撤销、搬迁后,其原有场地未作他用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批准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2)企业范围内的荒山、林地、湖泊等占地,尚未使用的,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审批暂免征

最新房产税计算方法

最新房产税计算方法如下: 一、房产税的税率 按照规定,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从价计征。实行从价计征的,税率为 1.2%;从租计征的税率为12%。 二、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两种:一是房产的计税余值,二是房产租金收入。 (一)房产的计税余值 按税法规定,对于企业自用房产,应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为计税依据。 所谓房产的计税余值,是指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自然损耗等因素后的余额。 这里所说的房产原值,是指企业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在“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的房屋的原价。,凡是在企业“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有房屋原价的,均以房屋原价扣除一定比例后作为房产的计税余值。按照规定,企业对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产的原值。 (二)租金收入 按照规定,对于企业出租的房产,应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产租金收入是指企业出租房产所得到的报酬,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对于以劳务或其它形式作为报酬抵付房租收入的,应当根据当地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一个标准租金,按规定计征房产税。 根据税法规定,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有以下两种: (一)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房产账面原值×(1-30%)×1.2% (二)按租金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l2%) 以上方法是按年计征的,如分期缴纳,比如按半年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2;按季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4;按月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12。 四、房产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施工企业房产税应纳税款,通过“应交税金——应交房产税”科目进行核算。该科目贷方反映企业应交纳的房产税,借方反映企业实际已经缴纳的房产税,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应缴而未缴的房产税。 月份终了,企业计算出按规定应缴纳的房产税税额,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金——应交房产税 企业按照规定的纳税期限缴纳房产税时,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房产税 贷:银行存款

房产税如何征收

遇到房屋土地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房产税如何征收 个人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那么2015房产税如何征收? 企业房产税如何征收: 1.从价计征 房产余值=房产原值×[1-(10%~30%)] (1)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

2.从租计征 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没有从价计征的换算问题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其余均从次月起缴纳。房产税的税率 1.按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 2.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但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个人房产税如何征收: 一.个人房产税征收对象

个人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 二.个人房产税征收范围 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不包括农村的房屋。 三.个人房产税如何计算 1.从价计征的计算 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

单位自有房屋提供给职工涉及的增值税房产税及印花税问题规定

公司将自有房屋出租给公司职工作为宿舍涉及纳税问题一、增值税:企业为聘用员工提供的不动产租赁服务属于非经营活动,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第十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属于下列非经营活动的情形除外: (一)行政单位收取的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1.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 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二)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 (三)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为聘用员工提供的不动产租赁服务属于非经营活动,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二、房产税: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如果属于“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免交房产税。企业向职工出租的住房,如果不属于“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不应适用免税政策,但可按相关规定,享受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的优惠政策。 (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125号)第一条规定:对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包括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房管部门向居民出租的公有住房;落实私房政策中带户发还产权并以政府规定租金标准向居民出租的私有住房等,暂免征收房产税。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房产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94号)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125号)第一条所规定的,暂免征收房产税、营业税的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指按照公有住房管理或纳入县级以上政府廉租住房管理的单位自有住房。 (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第二条第四款规定: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

2016房产税征收范围有哪些

2016房产税征收范围有哪些 征收房产税并不是说见房子就征税,而是要求房屋满足一定条件时,才会对该房屋开征房产税。今天,华律网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房产税征收范围的相关知识。 一、房产税征收范围: 房产税的征收范围称房产税“课税范围”,具体指开征房产税的地区。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二、房产税征收标准: 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国家征收每一种税费都不是平白无故征收的,都有它的计税依据,房产税也不例外。那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呢?下面华律网小编就将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1、对经营自用的房屋,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 所谓计税余值,是指依照税法规定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损耗价值以后的余额。其中: (1)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因此,凡按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中记载有房屋原价,应以房屋原价按规定减除一定比例后的房产余值计征房产税;没有记载房屋原价,按照上述原则,并参照同类房屋,确定房产原值,按规定计征房产税。 (2)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各种管线,如蒸汽、压缩空气、石油、给水排水等管道及电力、电讯、电缆导线;电梯、升降机、过道、晒台等。属于房屋附属设备的水管、下水道、暖气管、煤气管等应从最近的探视井或三通管起,计算原值;电灯网、照明线从进线盒联结管起,计算原值。 为了维持和增加房屋的使用功能或使房屋满足设计要求,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人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3)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 (4)对于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在将其价值计入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对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需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人房产原值,原零配件的原值也不扣除。 (5)自2006年1月1日起,凡在房产税征收范围内的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括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地下人防设施等,均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征收房产税。 对于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如房屋的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商场的地下部分等,应将地下部分与地上房屋视为一个整体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6)在确定计税余值时,房产原值的具体减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法规定的减除幅度内自行确定。这样规定,既有利于各地区根据本地情况,因地制宜地确定计税余值,又有利于平衡各地税收负担,简化计算手续,提高征管效率。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房产税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关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冀地税发〔2003〕43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有关政策问题明确如下:一、出租房产、土地使用权的,以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拥有者为纳税人,依法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关闭、停产、搬迁及空壳企业闲置不用的房产、土地(不包括因其他原因闲置不用的房产、土地),经设区市地方税务局审核批准并报省局备案,可暂免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上述房产、土地转给其他单位使用或企业恢复生产时,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出租房产按下列规定征收房产税: (一)出租房产用于居住的,房产税适用税率为4%,其他出租房产适用税率为12%; (二)转租房产以房产所有人取得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纳税人为房屋产权所有人,具体征收管理按《河北省房屋出租业房产税征收管理办法》办理。 四、对一方出土地,一方出资金合作建造的房产,按房产权属确定纳税人,征免房产税。房产权属关系未确定的,由实际使用人缴纳房产税。 五、对投资联营的房产,按下列规定征收房产税: (一)对于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以房产的余值作为计税依据征收房产税; (二)对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的,实际是以联营名义取得房产租金,应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征收房产税。 六、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每半年缴纳一次,上半年3月份征收,下半年9月份征收。对逾期未缴纳房产税、城镇土

地使用税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从当年4月1日和10月1日起加收滞纳金。 七、《河北省应税合同印花税征收办法》(冀地税发[1999]43号)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二条、第二十三条"制定,现修订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九条、第三十五条"制定。 八、《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冀税二[1988]61号)中关于合同的规定中,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和其他有关合同法规书立的合同,以及具有合同效力的凭证"应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贴花,现修订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合同法规书立的合同,以及具有合同效力的凭证"应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贴花。 九、本通知自2003年1月1日起执行。 2003年04月30日

营改增后房产税会计分录

营改增后房产税会计分录 营改增后房产税会计分录: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借;应交税费贷;银行存款在税金及附加栏次。 营改增后房产税会计分录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借;应交税费贷;银行存款在税金及附加栏次'应交税费'科目(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企业代扣代交的个人所得税等,也通过本科目核算.(二)本科目可按应 交的税费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应交增值税还应分别'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已交税金'等设置专栏.(三)应交增值税的主要账务处理. 1.企业采购物资等,按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或'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物资发生退货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2.销售物资或提供应税劳务,按营 业收入和应收取的增值税额,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 银行存款'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确认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

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发生销售退回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3.出口产品按规定退税的,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4.交纳的增值税,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企业(小规模纳税人)以及购入材料不能抵扣增值税的,发生的增值税计入材料成本,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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