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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教

河南省正阳县2009年公开招聘202名中小学教师

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转发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正政文〔2006〕101号)和《正阳县人民政府关于乡镇中小学教师工资上划县级统一管理的通知》(正政文〔2001〕82号)精神,县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名中小学教师。为做好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围绕"科教兴县"战略,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编制限额内,按需设岗,公开招聘,按照考试、考核等程序,公开招聘一批优秀人才充实到中小学教师岗位,不断优化中小学教师队伍,进一步促进我县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正阳籍2009年(含)以前全日制统招普通高等或中等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往届毕业,且未正式就业的人员(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没有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只能报考职专机电、电子、财经、旅游、市场营销、种植、养殖、建筑、汽车驾驶、医科、烹饪与管理、服装设计与制作、化学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课教师。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报考高中教师第一学历原则上必须是四年制本科及以上毕业;报考初中教师第一学历必须是专科及以上毕业;报考小学教师第一学历必须是师范教育类中专及以上毕业;

3、鼓励本科毕业生到偏远农村中小学任教,全日制统招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乡镇初中教师的应聘者,笔试成绩加2分;

4、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原则上要求一致或相近;

5、必须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应届师范毕业生,允许其报考,但在录取前必须取得毕业证书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录取);

6、年龄不超过26周岁(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2001年以前统招统分毕业生没有就业的可放宽;

7、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8、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判刑、劳动教养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处分期内的;

3、被执法执纪部门立案,正在审查的;

4、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名额

普通高中教师105名、职专文化课和专业课教师57名;乡镇初中教师20名、乡镇小学教师20名(详见《正阳县2009年招聘普通高中、职专教师统计表》、《正阳县2009年招聘初中、小学教师统计表》)。

根据以上两表中招聘各学段各学科人数及本人条件,凡报考普通高中、职专教师的应聘人员,本人自愿选考与招聘职位对应或相近的一个专业,同时还可以兼报相应专业乡镇初中教师。如果应聘高中教师落选需参加应聘初中教师笔试。凡报考乡镇中小学的应聘人员,本人自愿选考与招聘职位对应或相近的一个专业,不兼报其它专业。报考初中和小学教师各专业人数与招聘职位数达不到3:1的可适当调整。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09年7月14日至7月20日

(二)报名地点:县教体局人事股,电话:8916431

(三)报名时需提交相关材料:

1、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含临时身份证);

2、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4、户口簿(发文之日前迁入正阳);

5、本人亲笔填写《正阳县2009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二份;

6、报名时当场电子注册,每人交报名考务费300元。

(四)报考资格条件的审查:依据报考手续,组织、监察、人事、财政、教育等部门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主要审查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范围、对象和资格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实行责任制,审查合格的,审查人员要在《正阳县2009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上签名。

(五)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09年7月24日至7月25日持身份证到县教体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办法和时间

(一)、普通高中、职专教师招聘办法

根据《正阳县人民政府关于选拔新高中教师的意见》(正政文[2003]28号)精神,结合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实际情况,由县教体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从正阳高中、一高、二高、职专和育才外国语学校选聘部分骨干教师,组成若干评委小组,到省内外部分高校2009年毕业生供需见面会上组织报名、试讲现行高中各年级教材内容的课,并对应聘者试讲情况进行评定。根据应聘者试讲所得分数,按照几所高中各学科录用人数,挑选拔尖者确定录用人员,当场签订就业协议书者108人,还剩余54人招聘名额统一组织报名,通过试讲(说课)按成绩择优录用。

报考普通高中、职专教师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试讲(说课),试讲(说课)内容为现行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一年级下学期教材。应聘者按照《准考证》安排的考试时间和地点在考前120分钟到达考点验证并抽取课题到候考室备课,依据抽签顺序依次进入考场试讲(说课)。试讲(说课)时间15分钟以内。

(二)、乡镇初中、小学教师招聘办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试讲(说课)两部分,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60分、试讲成绩40分)。

1、笔试

小学英语教师和初中教师测试所报专业的现行高等师范专科教材内容(占70%)和现行高中教材内容(占30%);小学教师测试与其报考相应专业的现行中等师范教材内容(占5 0%)和现行初中教材内容(占50%)。

笔试内容除应聘者报考的相对应专业理论知识外,还测试同一学历层次教育学、心理学、学科教材教法、教学技能、团队管理、教师职业道德和教育政策法规等内容。

2、试讲(说课)

根据笔试成绩,报考乡镇中小学英语专业课教师,按拟录用人数1:1.5的比例;报考乡镇中小学其它专业的分别按拟录用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试讲(说课)的人员。

(1)、试讲(说课)内容(初中、小学以课改教材为准):乡镇初中教师和小学英语专业教师试讲现行初中八年级下学期教材内容(化学专业是初中九年级下学期教材内容)的课;小学教师试讲现行四年级下学期语文、数学教材内容的课。

(2)、试讲(说课)要求:应聘者在考前120分钟到达考点验证抽取课题到候考室备课,并按抽签顺序依次进入考场说课。说课时间15分钟以内。

3、考试有效成绩为:笔试成绩+试讲(说课)成绩。

4、笔试与试讲(说课)的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七、体检和考核

根据报考人员的有效成绩,报考普通高中、职专教师的不再进行体检,报考乡镇中小学教师的分别按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依照报考人

员的考试有效成绩和报考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的具体标准和办法按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有效成绩和志愿,按拟录用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核与政审人员。对考核不合格的依照报考人员的考试有效成绩和报考志愿,按拟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与政审的具体组织办法另行规定。

八、录用和待遇

根据应聘者考试有效成绩、体检、考核结果和报考志愿,按照乡镇中小学各专业招聘人数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同等条件下试讲分数高的优先,2001年以前统招统分毕业生优先。录用结果张榜公示3天,对公示期间反映出来的问题由公示机关认真核实处理。

凡被录用的普通高中、职专教师由县教体局根据普通高中、职专教学实际需要分别派遣到普通高中、职专及育才学校高中部任教,初中和小学教师按个人志愿分别派遣到缺编乡镇中小学校任教。不服从分配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期满考核合格后由人事、编制、教育部门列编;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享受见习期工资标准,工资由县财政按月统一发放。

九、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领导,成立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东亚为组长的正阳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教体局具体组织实施,与组织、监察、人事、财政、编办等部门密切配合,认真做好招聘教师的资格审查、考核、录用等各项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精心组织,严格执行政策,严肃工作纪律。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事件,要追究责任,坚决处理,确保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顺利进行。

本实施方案,由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河南省正阳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豫人【2007】55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印发的《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结合用人实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教师。

一、招聘的岗位和计划

此次公开招聘岗位均为县教育系统教师岗位,共招聘教师206名,具体名额及岗位见附件1。

二、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正阳籍2010年(含)以前全日制统招普通高等、中等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往届毕业,且未正式就业的人员(非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生没有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只能报考职高机电、电子、旅游、市场营销、种植、养殖、建筑、汽车驾驶与维修、医科、烹饪与管理、服装设计与制作、化学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医科专业课教师)。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三、招聘的资格条件(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品德高尚,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报考普通高中、职高文化课教师第一学历必须是四年制二批本科及以上毕业;报考初中教师第一学历必须是专科及以上毕业;报考小学教师第一学历必须是师范教育类中专及以上毕业;

4、必须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应届师范毕业生,允许其报考,但在录取前必须取得毕业证书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录取);

5、年龄不超过26周岁(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符合国家教师资格认定条例规定的身体条件;

7、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8、外地籍专科及以下毕业生报考中小学教师,户籍必须在7月15日以前迁入正阳。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不得报考:

1、已经就业或已被有关单位正式录用(含特岗教师);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5、曾在正阳县公开招聘中违反招聘规定情形的;

6、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

四、发布招考信息

公告在正阳县电视台发布,同时在驻马店人才信息网发布简章。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0年7月15日—21日,每天上午8:00--下午6:00。报名截止后,报名系统将关闭,报名信息资料将不得修改。2010年7月22日进行信息确认,未经信息确认者视同放弃报名。

(二)报名地点:正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

联系电话:0396893068703968922256

(三)报名办法:本次报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

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和“三支一扶”大学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上述证件须交复印件各2份)到报名点报名。报名时须交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1寸彩色照片(背面写明个人姓名及报考职位代码)5张,填写《正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2份。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是: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所报职位规定的范围和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报考的其他要求。凡发现报考者与拟录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相符,即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两年内不得参加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并没收其所有证件,根据情节轻重,依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追究其相应责任。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缴纳报名考务费。

(四)乡镇初中、乡镇小学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不能低于3:1,达不到3:1的,该岗位进行递减,递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领取准考证时间:报考者于2010年8月2日8:30--18:00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考务费收据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六)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六、考试

(一)笔试

小学英语教师和初中教师测试所报专业的现行高等师范专科教材内容(占70%)和现行高中教材内容(占30%);小学教师测试与其报考相应专业的现行中等学校教育类专业教材内容(占50%)和现行初中教材内容(占50%)。

笔试内容除应聘者报考的相对应专业理论知识外,还测试同一学历层次教育学、心理学、学科教材教法、教学技能、团队管理、教师职业道德和教育政策法规等内容。考试时,应试人员须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等八部门下发的豫人社〔2009〕175号文件“关于加大事业单位吸纳‘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力度”的精神,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笔试成绩加5分(正阳范围)。

(二)面试(说课)

报考普通高中、职高相应职位考生人数达不到该职位招聘计划的,面试(说课)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达到或超过该职位招聘计划的,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面试<说课>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报考乡镇初中、乡镇小学相应职位考生根据笔试成绩按1:1.5的比例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说课)人员,当拟聘用职位比例出现1:1时,面试(说课)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说课)内容(初中、小学以课改教材为准):乡镇初中教师和小学英语专业教师面试(说课)现行初中八年级下学期教材内容(化学专业是初中九年级下学期教材内容)的课;小学教师面试(说课)现行四年级下学期语文、数学教材内容的课。报考普通高中、职高教师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面试(说课),面试(说课)内容为现行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一年级下学期教材。应聘者按照准考证安排的考试时间和地

点在考前120分钟到达考点验证并抽取课题到候考室备课,依据抽签顺序依次进入考场面试(说课)。面试(说课)时间15分钟以内。

面试(说课)方案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制定。面试(说课)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驻马店人才信息网)

(三)考试总成绩

1、普通专业岗位

报考普通高中、职高职位:

考试总成绩=面试(说课)成绩报考乡镇初中、乡镇小学职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说课)成绩×50%

2、体音美舞蹈等特殊专业岗位

报考普通高中、职高职位:

考试总成绩=面试(说课)成绩×60%+专业才能展示成绩×40%

七、体检根据各聘用岗位、专业及聘用计划按1:1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条例》确定的内容执行。

八、考核与聘用体检合格人员的资格条件复查工作。

合格者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结束后,合格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所聘人员一律实行人事代理;对体检、考核不合格者,招聘单位不得聘用,空缺名额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新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续聘);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本方案由正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阳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2011年河南省驻马店正阳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201名教师

简章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豫人〔2007〕55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印发的《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结合用人单位实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体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

一、招聘计划、范围和对象

此次公开招聘岗位均为县教育系统教师岗位,共201名,其中:普通高中36名,职业高中8名,乡镇初中52名,乡镇小学30名,育英学校初中30名,育英学校小学25名,大春文武学校初中17名,大春文武学校小学3名。各专业名额、范围及岗位详见推荐。

二、招聘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已经就业或已被有关单位正式录用(含特岗教师);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曾在正阳县公开招聘中违反招聘规定情形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发布招聘信息

根据本简章制定招考公告和简章。公告自2011年8月2日起在正阳电视台发布,同时在驻马店人才信息网发布简章。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招聘信息发布:2011年8月2日。

(二)报名时间:2011年8月3日至10日(8月6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3:00至6:00。报名截止后,报名系统将关闭,报名信息资料将不得修改。2011年8

月12日进行信息确认,未经信息确认者视同放弃报名。

(三)报名地点:正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

联系电话:0396******* ,0396*******。

(四)报名办法:本次报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报考职业高中岗位的考生不需提供;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考生报考初中、小学岗位的不需提供 >(上述证件须交复印件各2份)到报名点报名。报名时须交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1寸彩色照片(背面写明个人姓名及报考岗位代码)5张,填写《正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见推荐)一式2份。

报考者不得报考与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缴纳报名考务费。

(五)育英学校、大春文武学校、乡镇学校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不能低于3:1,达不到3:1的,该岗位进行递减,递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六)领取准考证时间:报考者于2011年8月19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考务费收据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调配股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范围对象和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五、考试

(一)笔试

小学英语教师和初中教师测试所报专业的现行高等师范专科教材内容(占70%)和现行高中教材内容(占30%);小学教师测试与其报考相应专业的现行中等学校教育类专业教材内容(占50%)和现行初中教材内容(占50%)。

笔试内容除应聘者报考的相对应专业理论知识外,还测试同一层次教育学、心理学、学科教材教法、教学技能、团队管理、教师职业道德和教育政策法规等内容。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理论知识(70分)+ 教育基础知识(30分)>。

考试时,应试人员须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二)面试(说课)

报考普通高中、职业高中相应岗位的考生不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说课)。

报考育英学校、大春文武学校、乡镇学校相应岗位考生根据笔试成绩按1:1.5的比例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说课)人员。笔试有缺考或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

实际参加面试(说课)的应试人员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说课)比例的,应组织现有应试人员面试(说课)。凡形不成竞争的岗位,应试人员面试(说课)成绩须达到本面试(说课)考官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参加体检。

面试(说课)内容(初中、小学以课改教材为准):育英学校、大春文武学校、乡镇学校初中教师和小学英语专业教师面试(说课)现行初中八年级下学期教材内容(化学专业是初中九年级下学期教材内容)的课;小学教师面试(说课)现行四年级下学期教材内容的课。报考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教师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面试(说课),面试(说课)内容为现行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一年级下学期教材。应聘者按照面试通知单安排的考试时间和地点到达指定考点,验证并抽取课题到候考室备课,依据抽签顺序依次进入考场面试(说课)。面试(说课)时间为15分钟。面试(说课)成绩满分为100分;体音美等特殊专业岗位,专业才能展示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说课)时间、地点请关注驻马店人才信息网。

(三)考试总成绩

1、普通专业岗位

报考普通高中、职高岗位:

考试总成绩=面试(说课)成绩

报考育英学校、大春文武学校、乡镇学校岗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说课)成绩×50%

2、体音美等特殊专业岗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说课)成绩×30%+专业才能展示成绩×30%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条例》确定的内容执行。

七、考核与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的资格条件复查工作。合格者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结束后,合格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体育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所聘人员一律实行人事代理;对体检、考核不合格者,招聘单位不得聘用,空缺名额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新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续聘);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本简章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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