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五中学生公寓管理条例(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校学生公寓管理,保证学生在公寓的人身和财物安全,维护学生在公寓内的正常学习生活秩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生公寓管理的制定任务是:妥善管理公寓楼院内的设施、物品,创建良好的环境,对学生实施教育、管理,提供优质的服务,引导学生健康成长。第三条本条例中,公寓指我校学生公寓,寝室指学生所居住的具体房间。
第二章住宿管理
第四条每学年开学时,各年级学生凭交纳学费、住宿费收据到学生生指组办理入住或续住手续。
第五条根据实际情况申请走读的同学,需由本人填报《走读申请表》,并报学校政治处同意,且有学生家长签字保证,生指组备案,方可走读;走读申请须在每学年初申请,中途申请不予办理,毕业班学生不能申请走读。
第六条学生必须按分配的房号、床位住宿和使用贮藏室,未经政治处和生指组同意,不准擅自调换或强占贮藏室和床位。
第七条全体住宿学生均应遵守学生公寓管理规定,服从政治处或生指组关于公寓调整的安排。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调整搬迁工作,不得破坏或带走房间的家俱、设施。
第八条学生毕业或中途休学、转学、退学等,须凭离校手续单到学校生指组办理退房手续。
第九条学生在办理退房手续之前,必须搬离学生公寓。学生在离校时应做到遵纪守法、文明离校;在离校期间要注意对宿舍内物品及公共财物的爱护,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清点公共设施和财产,若有缺损的,相关责任人须按照相关规定负赔偿责任。
第三章秩序管理
第十条自觉遵守作息制度,按时熄灯就寝。宿舍大门关闭后,任何人员不得随便进出,有特殊情况需要进出者,必须向值班人员说明原因,同时,要履行验证登记手续;进出人员不得影响他人休息。
第十一条在公寓区内不得有以下影响公共环境和秩序的行为:
1、自行车在宿舍楼内停放;
2、在走廊和房间内私拉绳晾晒衣物等;
3、在宿舍及周围墙壁上张贴各种大小字报、启事、标语、漫画、图片等,或其他可能污染宿舍的行为;
4、在宿舍内饲养猫、狗、鸟等宠物;
5、在宿舍内的擅自装钉行为。
第十二条学生公寓在午休、自修时间段内和熄灯后必须保持安静。不许大声喧哗哄闹、吹拉弹唱、开收录机、跳舞或进行其他课外文体活动。
第十三条严禁在公寓区内起哄、酗酒、赌博、打架斗殴、敲盆、摔瓶子等。严禁在公寓张贴、收藏、阅读、观看淫秽印刷品和非法音像制品等。
第十四条不准在房间、走廊进行重器械健身、打球、拍球、踢球等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
第十五条学生公寓严禁留宿外人;除履行公务、执行修缮、校产清查和检查卫生等活动外,男生不得进入女生公寓,女生不得进入男生公寓。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十六条学生外出(过夜),须持班主任批准的请假条,到生指组办理外出请假登记手续。当周值日生每晚熄灯前须到生指组汇报登记当日学生住宿情况。第十七条严格会客制度,外人来访必须办理验证登记手续,有效证件押在值班室;探访完毕,须在登记本上登记离开公寓时方可取回证件。
第十八条学生搬贵重物品进出公寓必须凭学生证或身份证在值班室登记;学生带出公寓的旅行袋,值班人员有权盘问。
第十九条注意防火。公寓区内禁止吸烟;严禁在公寓区内使用明火,严禁在公寓区内燃放鞭炮、烟花、废纸杂物等;严禁破坏公寓内的消防设施,消防设施不准用于非消防用途。
第二十条提高警惕,注意防盗。遇有陌生人进入学生公寓要立即查问,发现火警、火灾、刑事、治安等事件时,学生有义务保护现场,发现情况要及时报告
值班人员、生指组或政治处;贵重物品和钥匙妥善保管;离开房间应锁上抽屉、关好门窗,发现门窗损坏要及时报修。
第二十一条严禁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剧毒及具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第二十二条学生单车必须停放在单车棚内,不得放在人行通道、楼梯间、走廊和房间内。
第四章水电管理
第二十三条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灯熄、风扇关,人离水停,杜绝“常明灯,长流水”等现象。
第二十四条禁止带入和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熨斗、电热杯、电热棒等非安全器具及未经批准的功率超过200W的其他电器设备和高音量音响,违者做没收处理,造成事故的,将追究其他责任。
第二十五条不准在公寓内乱接乱拉走廊和其他房间的电线。所有电源线及接口均由学校按规定安装、设置。
第二十六条学生公寓实行配额供给水电,超额收费的方法。按房间实际人数下达指标,供水为每人每月立方米,供电为每人每月度。超过用水电指标部分,按市价加倍收费。有节约的房间,未超指标的可累计使用(以学期计)。各房间的水电费原则上平均分摊,出现问题由各宿舍内部协调解决。
第五章公寓卫生管理
第二十七条学生公寓以房间为单位实行卫生轮值制度,值日生每天必须将房间、卫生间、洗澡间、阳台打扫整理,全体宿舍成员每周一下午第三节进行一次室内大扫除。
第二十八条节约用水,保持寝室内用水管道畅通,严禁向洗脸盆(池)、便器内乱失杂物。
第二十九条讲究公共卫生。严禁向走廊、楼梯及窗外泼水,乱丢废纸、果皮等杂物;严禁随地吐痰,不得在墙上张贴标语字画。
第三十条保持走廊、宿舍内墙壁洁白,不准在墙上乱写乱画。
第三十一条内务整理及物品摆放应规范、整齐,严格按照《连江五中学生公寓评比细则》办理。
第三十二条年段长、班主任和各班班长、生活委员要经常督促检查。政治处和生指组要定期检查评比并公布结果,作为评选“文明公寓”、“先进个人”的依据。
第六章公物与设施管理
第三十三条禁止学生私自更换门锁。确实需要更换门锁的,必须由室长向生指组提出申请,经管理部门同意后,由公寓维修人员负责更换。学生学期结束或毕业时,由公寓管理人员到各房间检查所配备的公物和设备有无丢失、损坏情况,若有丢失损坏,要照价赔偿,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或毕业手续。
第三十四条学生毕业离校或搬离房间时,必须做好房间的卫生工作,由公寓管理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或入住其他房间。
第三十五条凡属学生公寓的公物和家具,不准擅自拆除、调换、故意破坏或任意搬动。
第三十六条学生对自然损坏的家具和设备,请及时到值班室或生指组登记报修,以便维修和更换。对人为破坏的,要追究责任,并照价赔偿。
第七章通讯管理
第三十七条电话线路和话机属公共财物,需认真爱护,人为损坏要照价赔偿。严禁私自更改线路或安装并机电话。
1、晚上熄灯后,如无紧急情况,一律不准使用电话,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2、若电话线路出现故障,应及时向值班室或生指组申告;
3、严禁恶意拨打119、110、120等特种服务电话及校内急用值班电话,如被追踪查实,将给予严肃处理。
第三十八条违反公寓管理规定的,依照《连江五中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学生德育测评实施细则》等有关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第三十九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管理细则由政治处或生指组负责解释。
连江第五中学政治处
2012.9
东华大学学生宿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 一、入住 1.入住学生宿舍(公寓)的学生必须遵守学生宿舍(公寓)管理制度。入住前须与宿管部签订协议。 2.学生入住时,需交一寸照片两张、填写住宿登记表,按学校规定缴纳住宿费。 二、日常管理 1.学生宿舍(公寓)的管理,实行思想教育与行为管理相结合,学校管理与学生参与相结合,规定劳动与志愿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2.学生宿舍(公寓)建立宿管会,宿舍楼设楼长,楼层设层长,寝室设室长,均由学生担任,配合做好宿舍安全防范、清洁卫生等日常管理工作。 3.学生入住的房间和床位由宿管部统一安排,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房间和床位。 4.学生会客原则上在会客室进行,如特殊情况须进宿舍,来访者须凭本人证件在值班室登记许可后,方可入室;晚上9时后不能进入宿舍,男女学生不得擅自进入对方宿舍。 5.为保证安全,宿舍内严禁存放和使用电热器具(如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电饭锅、电熨斗、电烙铁、电吹风、电热毯等);不得存放和使用煤油炉、酒精炉等易燃易爆物品;室内和公共场所不得焚烧废弃物;熄灯后严禁在室内点燃蜡烛。违者视情节轻重,按校纪校规处理。 6.学生宿舍(公寓)原则上实行缴费用电制度。宿舍内不得私接电源线,不
得擅自加大电源保险丝。室内电源插座插入接线板只能放在桌上使用,严禁捆在床架上或放在床上使用。 7. 个人贵重物品、现金要妥善保管。最后离开宿舍者必须负责关好门窗。发现室内财物被窃,应保护现场,迅速报告公安部门。 8.入住学生必须自觉爱护宿舍公共财物,爱护绿化,保护环境。室内家具等设施按标准每人配置一套,入住时每人须交付家具、钥匙押金100元。遗失、损坏公物要照价赔偿,退宿时结算退还,不计利息。 房间的钥匙由宿管部统一分派,入住学生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调换门锁、私配钥匙或供他人使用。如遗失钥匙应及时报告宿管部,由宿管部调换门锁,并收取门锁工本费。室内家具设施不得随意迁移,非配置的家具等物品不得擅自进入宿舍。 9.在宿舍(公寓)使用计算机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守学校作息制度,不能影响其他同学居住和休息,保证用电安全和室内整洁。 10.宿舍201电话系统由上海市电话局统一提供每室电话号线一门,电话机由居住人员自理,费用由本室成员自行承担。不得随意更换,移动电话机与线路等设施,一旦发现,实行停机处罚,并视情节按电话局有关规定处理。 电话系统出现正常故障应及时向上海市电话局报修(报修电话112)。文明使用电话系统,不得利用电话系统进行危害社会和他人的活动,不得影响他人学习和生活,触犯法律者将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11.严格遵守学生宿舍(公寓)的作息制度,保持舍区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或进行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活动。宿舍内严禁酗酒聚餐。 宿舍熄灯时间视各校区实际情况及季节变化等作相应的规定,具体时间见各
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一、纪律要求: 1、住校生要严格遵守住校纪律,自觉服从辅导老师和寝室长的管理,按时就寝和起床,不在休息时间喧哗、唱歌、弹奏乐器,不准在寝室内看违禁书刊,唱庸俗歌曲。不在宿舍楼内及附近进行体育活动,保持寝室整洁及安静,争创文明寝室。 2、必须按照学校安排的寝室与铺位住宿,未经学校同意,不得擅自调换寝室与铺位。因故不能住宿的,须向班主任请假,报政教处批准后方可回家,无特殊原因须在校住宿。 3、上课时间不准进入学生寝室,不准在寝室内就餐,若因病和受伤不能行走时经辅导老师允许后方可进入。 4、不同寝室的学生不得互相串门,未经老师或管理员允许,任何情况下女生不得进入男生宿舍区,男生也不得进入女生宿舍区。 5、亲朋好友会见学生时,不得进入学生寝室。未经管理员同意,不准将异性家长带入寝室,更不准将外来人员留宿在寝室。 6、晚自习后不准走出校门,不准到夜市摊点消夜,不准打架、斗殴、骂人、说脏话、不能赤膊。熄灯后,不得在寝室内点蜡烛,使用手电筒、应急灯等照明设备时不得影响他休息,不准在寝室内使用电热水器、电热杯、取暖器、电热毯。 7、不得把足球、篮球、排球带入寝室,不准在寝室内打扑克牌,严禁在宿舍内进行任何体育活动。 二、卫生要求: 1、值日生要认真履行职责,每天要保证做三次清洁卫生(早锻炼时、午休后及晚自习前),每周大扫除由同室人员共同进行,清扫的垃圾装袋后按规定时间放至寝室门外由卫生专管员负责运走,其它时间不得将垃圾堆放在室外。 2、要做到地净、窗明,门、灯具、壁柜洁净,室内无蛛网,无灰尘、无垃圾、无痰迹。
3、寝室内禁止在墙壁上乱写、乱画、乱挂或随意张帖。床上除按规定摆放的枕头、被子、床单外,不能有其它物品。 4、室内物品要定点定位统一摆放整齐,口杯、牙刷、牙膏要摆放有序,不准在寝室内洗漱,不准随地泼水。大小便入厕,便后冲洗干净,而内无臭味。 5、住校生应讲究个人卫生,注重公共卫生,衣服鞋袜要勤洗勤换,衣物洗漱用品不得混用,以防交叉感染。患有皮肤病和其他传染性疾病的同学应主动离开寝室回家治疗,以免传染其他同学。 三、爱护公物要求 1、要妥善保管公用物品,寝室长对公用物品要登记并指派负责人。 2、不准随意搬动室内设备,若因人为损坏和丢失的,照价赔偿。 3、不准随意在公用物品上雕刻或乱钉乱画,不准随意拆卸开关、水龙头、电器等物品,若因人为损坏要照价赔偿。 4、门窗要轻碰轻关,若因违规操作至使门、锁、玻璃损坏的要照价赔偿。
学校大学生公寓安全管理规定 某校大学生公寓安全管理规定 一、总则 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工作是所有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应摆在全体员工心中的首要位置。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院学生管理的规章,进一步健全和细化学生公寓各项安全管理办法。在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基础上,教育和加强全体师生员工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心,严格遵照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到安全管理工作无盲点,力争把一切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学生:一要加强教育,二要管理到位,三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二、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1. 严格执行公安消防部门颁布的有关防火条例; 2. 对全体员工、学生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3. 组织工作人员进行防火训练,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突发火灾的处理方法; 4. 在公寓内组织学生义务消防队,进行防火、灭火、逃生等方面知识的培训; 5. 教育全体员工和广大学生做到人人对安全负责,人人做有心人,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情况,及时消灭隐患; 6. 保卫人员督促宿管员每月要对楼内消防器材进行一次巡视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确保所有消防设施始终保持良好的状态; 7. 宿管员要利用卫生检查和查寝的时机,必要时可通过突击检查的方式,对每个房间的用电状态进行监测。发现公寓内有大功率电器,要没收到值班室代为保管,到学生放假离校时归还学生本人; 8. 学生在寝室内不允许私拉乱接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在寝室内使用酒精炉、蜡烛等明火物品,禁止在寝室内进行焚烧书籍及其它物品。 三、学生公寓防盗安全管理办法 1.建立治安通报制度。把社会治安的最新情况及时通报给学生,教育学生,指导学生加强防范意识;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学生宿舍是学生生活的重要场所,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保证正常的生活秩 序,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 宿舍内务卫生规范及要求 床位号要与柜号、桌号、凳号相对应,特殊情况需调动床位,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经班主任同意,生活指导科批 准,方可办理。 白天宿舍一律贴靠墙面挂好蚊帐(拆掉外侧两个角保留内侧两个角,由立方体拆成一个平面),物品按指定地方摆 放。 宿舍必须按床号轮值搞卫生,全校统一,星期一住一号床的同学搞卫生,星期二住二号床的同学搞卫生,周而复始, 当日请假的同学需找人顶替,宿舍门前的走廊卫生和绿化带的垃圾,由当日值日生负责清除,不足8人的宿舍由宿 舍长统一安排。 宿舍物品摆放法: 八人间物品摆放法: 1)行李统一放在行李架上; 2)床上除被子、蚊帐、枕头、草席外,不准放任何东西,铁柜顶提倡放艺术装饰品,美化净化宿舍,不准摆放其他 东西; 3)鞋类放在床底下离床脚步向15厘米处排成一直线; 4)毛巾一律挂放在套间的不锈钢架上; 5)水桶一律放洗衣台底下; 6)口杯、饭盒、洗衣粉放在洗衣台上方的台面上; 7)热水瓶放在铝合金窗下面; 8)半干湿的衣服挂放在套间的铁丝上; 9)拖把挂放在套间窗侧的不锈钢钩上;
1)白天宿舍一律贴靠墙面挂好蚊帐(拆掉外侧两个角保留内侧两个角,由立方体拆成一个平面),棉被、毛巾被,并按下列要求放好:棉被放在靠阳台的床外,贴墙第一层放枕头,枕头上面是毛巾被,毛巾被上面是蚊帐,草席等物品要求铺垫整齐;除此,床上、蚊帐架上不能有其他物品。 2)开水瓶放在不锈钢铁架最低层,铁架上面一、二层放洗漱用品与茶具,中间三层是鞋架。(如鞋不够地方放可放于床下,鞋尖向外摆成直线即可。) 3)清洁用具摆在阳台一端,水桶随阳台墙体摆成一直线; 4)电脑柜顶不准放任何物品,柜中部几个小框内放书等学习用品,柜台面不准放任何东西。 5)各种行李包、箱放在位于冲凉房顶部的行李台上面。 各宿舍的内务卫生每天必须在早上八点前完成,八点后值班老师组织检查。 2 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定 爱护消防设施,不得乱动乱用,更不能故意破坏。 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危险物品带入或放在宿舍内; 宿舍内不准私拉乱接电线,不准使用任何电器; 宿舍内不准自炊,点火燃烧物品;不准抽烟,点蜡烛; 学生亲友来访必须在宿舍值班室登记,经允许方可入内,未经批准,不得私自留宿; 不准闲散人员或小商小贩进入学生宿舍区; 发现不法分子或可疑人员以及安全事件时,应立即向宿舍值班老师报告; 学生应积极防盗,关好门窗,锁好柜门,不得将贵重物品或现金存放宿舍内。 凡超过50元现金必须到西校区信用社开存折存放,随用随取,凡将钱包遗忘、乱放而造成丢失的,学校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男生不准进入女生宿舍,女生不准进入男生宿舍;
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一、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一)我校在校学生,经安排并交纳公寓管理费,方可住进公寓。中途退学者,不退管理费。 (二)学生进入公寓,要服从公寓管理人员的管理。 (三)学生应按指定的房间,床位就宿。未经允许,不得随便调换。 (四)学生不得随意漏宿。家在本市的学生,星期六可回家住宿。 (五)每个宿舍推选一名舍长,负责本宿舍内的日常管理,并带领本宿舍成员,争创文明宿舍。 (六)宿舍要做政治环境好。不看不健康的书刊,不说不健康的话,不听不健康的歌曲,勇于同不文明、不道德的行为作斗争。 (七)养成文明习惯,不打架斗殴,不骂人,不吸烟,不喝酒。 (八)遵守作息制度,保持公寓安静,不准在公寓内拍球或踢球,不做影响他人正常休息的事。 (九)不准在公寓内自饮、就餐,不准在公寓内使用任何炉具。杜绝长流水、长明灯。 (十)不准在公寓内酗酒、跳舞、赌博等。 (十一)进入别人房间要先敲门,经允许后方可进入。不得乱翻别人的物品。别人宿舍无人时,不得随便进入。 (十二)对外来客人或亲属,不得随便留宿。确需留宿,须经公寓管理人员批准方可留宿。 (十三)男女生不得互串公寓,若有急事,须经公寓管理人员批准,将学生证交值班室方可入内,并按规定时间退出。 (十四)提高警惕,注意安全。外出注意锁门关窗,注意防火防盗。个人钱物要妥善保存,数量较多的钱款要存入财物处或银行。发现形迹可疑的人,要查问并及时报告。 (十五)爱护公物。不得随便调换室内家具或设备,不得拆卸门鼻、门扣、窗钩等,造成公物损坏者,应照价赔偿并罚款。
(十六)节约用电。严禁使用任何电热设备,每个宿舍不得超过一灯(40W),一插座(只限于收音机、录音机使用)。不得私自乱按或拆卸电线、电灯、插座等用电设施,不准私自更换保险丝,不准破坏电气开关箱。 (十七)保持公寓内整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抛果皮纸屑,不向大小便池内倒垃圾,不向地面、走廊泼水,不从窗口向外扔赃物或倒水。 (十八)搞好个人卫生,勤洗衣服、鞋袜,勤洗澡洗头,常洗晒被褥,个人物品要摆放整齐。 (十九)认真做好值日工作,各宿舍负责的卫生区要做到责任到人。 (二十)走廊、楼梯旁不准张贴字画、启事、广告等,不准在墙上刻画或钉钉子。 (二十一)不准往室内搬放其他物品,如家具、砖头、木板等。 (二十二)学生离校时,有公寓管理人员检查各项设施是否完好、齐全。如有损坏或丢失,应交赔款后方可办理退宿手续。 二、学生公寓卫生标准和评分标准 学生公寓卫生标准 1、学生个人卫生规定 (1)勤洗衣服、毛巾、手帕;勤洗脸、勤洗脚、勤晒被子、勤理发; (2)早晚刷牙,饭后漱口; (3)不留长发,不留长胡须、长指甲; (4)不吸烟,不酗酒,不暴饮暴食,不喝生水,不吃不洁食物; (5)饭前便后洗手,外出归来洗手; (6)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维护公共场所卫生; (7)按时就寝,按时起床,依气温变化随时加减衣服; (8)不睡他人床,不共用他人脸盆、拖鞋; (9)床底下不塞臭衣臭袜; (10)传染病易发季节控制外出旅游、参观; 2、学生宿舍卫生标准 (1)铺位要干净、整齐、美观;被子叠成方块,放在靠窗口的一头,折口对门;枕头按要求放置放在被子上面;蚊帐要挂好,起床后将蚊帐平整翻到顶上;
学生公寓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为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的管理,预防火灾等事故的发生,保障住宿者人身和财产安全,规范宿舍用电管理,维护宿舍区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特制定如下规定: 1、住宿学生要牢固树立安全用电意识,自觉做到安全合理节约用电,严禁 私拉私接电源,严禁使用各类违禁电器,防止因用电不当引起触电或火灾等意外事故的发生; 2、为保证学生正常休息,宿舍实行晚上统一熄灯制度; 3、严禁在宿舍内、走廊等宿舍区内私自拉接电源。发现电器设施损坏,应 及时到宿舍值班人员处报修。不得擅自修理,否则后果自负; 4、学生宿舍内除正常照明用电外,手机、MP充电、电吹风及热得快等用 电设备一律不得使用; 5、禁止在宿舍内存放和使用电热棒、电炉和电饭锅、电炒炉、电热杯、电 水壶等大功率用电器具; 6、禁止使用电设备属“三无”产品、不合格产品、劣质产品和自制的用电 设备; 7、严禁擅自拆除、迁移、自增宿舍内的供电线路及设施,破坏宿舍内、楼 道内的供电线槽(盒)和供电缆; 8、切实做到人离关灯关电源,宿舍内成员要相互监督,坚决杜绝(长明灯); 9、对违反第四、五条规定者,违章用电设备由学生宿舍管理部门予以收存 保管,由违章者本人写出检查,待学校相关部门处理后,视具体情况放假时带回家,并保证不再次在宿舍使用,超时未领回的将按无物主处理; 违反第六条规定,违章用电设备将予以收缴销毁; 对违反第四、五、六条规定者,对初犯者予以通报批评,对屡犯者给予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 对违反第七条规定者承担修复费用,并给予记过(含记过)以上处分10、违反本规定而造成事故者,赔偿损失,并视情节、后果轻重给予记过 (含记过)以上处分;触犯法律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1、若同一宿舍在一学期内三次违反本规定,而无人承认使用或拥有上述 禁用电热器具的,取消该宿舍集体及所有成员该学期的一切评先评优资格,并影响该班级的评优考核; 12、凡违反本规定应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由学生宿舍管理部门提出意见, 学生处拟文,相关部门会签后,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发文处理; 13、本规定自公布日起执行,本规定由学生宿舍管理处负责解释。 2012年2月10日
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桂林旅专学生公寓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学生公寓管理,维护学生公寓正常的生活、学习和休息秩序,营造一个文明、整洁、安全、有序的育人环境,制定本条例。 2、学生公寓是学生在校期间生活、学习、娱乐和休息的基本场所,同时又是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的重要阵地,公寓管理部门要不断提高教育、管理和服务水平,健全管理制度,做好育人工作,加强公寓建设,逐步实现公寓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3、住宿学生须自觉遵守公寓管理制度,增强文明意识和规则意识,注重个人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支持、参与公寓建设,提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 4、在学校和后勤部门的指导下,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全面负责学生公寓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二、住宿管理 1、学生住宿,须到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办理住宿手续,持住宿单和交费收据,由管理员负责按照指定的房间和床位安置住宿。未经管理员同意,不得擅自更换床位、家具和门锁或将床位、家具、钥匙转借他人使用。 2、在住宿过程中,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宿舍的学生,须到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申请、办理调整手续,不得擅自更换宿舍。 3、学生住宿应按照文明、整洁、安全、有序的管理要求,在日常生活中做到:文明住宿、讲究卫生、遵守公德、爱护公物、遵守公寓秩序、维护公寓安全,接受学校有关部门和公寓管理人员指导检查和教育管理。 4、每个公寓设室长一名,负责管理本宿舍公物、秩序、安全、内务和卫生等事务。公寓成员要团结友爱,相互尊重、谦虚礼让、互帮互助,支持、协助室长搞好公寓建设。 5、严格执行学校作息制度。公寓开关门时间为,早上6:00 开门;晚上,周日至周四23:00关门; 周五、周六(含节假日)23:30关门。 6、午休时间和夜晚熄灯后不准喧哗、打闹、吹拉弹唱、播放音像制品和玩电脑游戏等。大门关闭后,不得随便外出,晚归者须说明情由并履行验证登记手续方可进 7、寒暑假期间,学校不主张学生留校,如特殊情况需要留校的,其住宿必须服从公寓管理中心的安排。 8、毕业或休、退学的学生,应按学校规定的程序和时间办理离校手续,办完离校手续者,必须
学生宿舍值班制度 为加强学生宿舍值班管理,维护宿舍的正常秩序,为学生提供良好的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责 1、总务处 (1)对学生宿舍值班人员和值班时段进行安排。 (2)对学生宿舍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工作。 (3)对学生宿舍值班人员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考评。 2、宿舍值班人员 (1)负责学生宿舍务、生活秩序和安全管理工作。 (2)督促保洁员做好宿舍环境卫生。 (3)及时报修宿舍各项维修项目。 (4)对严重违规违纪的学生,应及时向总务处、辅导员报告。 (5)做好学生宿舍外来人员、大件物品进出及晚归学生等情况的登记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外来生进入公寓。 (6)做好放假期间留校学生的登记和管理。 (8)根据学校作息时间,按时开关宿舍大门。 (9)值班人员必须按规定作好巡回检查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和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和处理,并作好相关记录。 (10)做好宿舍消防安全检查并形成记录备案。 二、工作程序 1、总务处在各节假日前,应根据学院颁布的节假日放假通知编制值班表,报学校领导审批,并在政教处、总务处形成备案。 2、值班人员应按总务处的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学生宿舍环境整洁、安全、正常的生活秩序。及时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3、总务处应加强宿舍值班检查,及时处理常规服务中出现的问题。 4、总务处定期对值班记录和交接记录进行审查,充分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实施办法 为加强学生宿舍的日常安全维护工作,预防人身和财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正常学习生活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一、公寓宿管人员工作职责 1、负责学生在宿舍的日常安全事务的管理。 2、对学生宿舍造成安全管理危害的各类因素及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向总务处报告并提出改进建议或整改措施。 3、定时对宿舍公共设施、消防设施进行安全排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形成记录报总务处登记备案。 4、配合总务处等相关部门和人员做好学生宿舍的安全检查、宣传和管理工作。 5、坚持安全巡查制度,发现火险、火情等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处置,并做好相关记录。 二、宿舍安全禁止行为 1、禁止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炒锅等大功率电器。 2、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线及私藏管制刀具。 3、禁止学生打架、斗殴、起哄等行为。 4、禁止乱丢、乱扔、乱倒、乱砸等行为。 5、禁止留宿外来人员。 6、禁止在宿舍饲养各种动物。 三、学生宿舍安全注意事项 1、遵守国家治安管理相关条例和学校安全管理相关规定。 2、学生应自觉遵守宿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宿舍宿管人员的管理。 3、外来人员来访,应出示有效件并履行登记手续; 4、宿舍管理人员有权对进出公寓的物品进行检查和登记。 5.发生突发事件或发现有可疑人员,应及时向公寓管理服务人员或校安保人员报告。 6.提高安全防意识,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 。
公寓安全管理制度(正 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文件编号:KG-A0-6626-12
公寓安全管理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 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为确保学生宿舍安全,保障全体住校生的生命财产 安全,创造一个安全、文明、温馨的住宿环境,减轻学 生家长的压力和焦虑,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有关部 门的精神,结合起来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寓安全管 理制度。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安全管理工作是保证学校秩序稳定,创造良好的育 人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尤其是对有学生寄宿的学校来 说,宿舍安全部门更是学校安全的重中之重,—旦发生 火灾、校内伤害、流行疾病等恶性事故,就会对学校、 学生、家长造成极坏的影响,为此必须引起高度的重 视。为了消除宿舍安全隐患,防止和杜绝不良事件的发 生,确实抓好学校的宿舍安全防范工作,学校研究和制 定了相应的方法和措施,拟定了相关的突发事件应急预 案,目的在于坚决克服宿舍管理中的麻痹思想和渎职行
学生公寓管理规定_规章制度 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为了维护学生住宿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制定学生住宿管理规定如下: 一、学生处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及房源情况统筹安排学生入住学生宿舍,由各系部通知入住学生。 二、缴费入住学生宿舍是每个学生应尽的责任,入住学生宿舍的同学持录取通知书和交纳住宿费的收据,在舍务科登记,交免冠照片一张,由专人设置房卡到指定宿舍床位入住。 三、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在外租房,但确有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可以在外租住。 四、入住者应按指定的房间、床位号住宿,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调换。宿舍楼内空房间、空床位由学生处舍务科统一计划管理,不准擅自占用床位。经学校批准学生宿舍需要调整时,入住者必须予以配合。
五、入住期间办理休学、退学等离校手续后一周内,必须搬离并腾空原入住宿舍的床位,学生毕业离校时退还宿舍钥匙、电话机、饮水机等物品,退宿时经工作人员清点家具、设施完好的由工作人员签字,办理离校手续。 六、入住者有正常使用、妥善保护学生宿舍楼内的各项设施、设备的责任。学生宿舍内墙壁和家具设备上,严禁剔、凿、钉钉子及自行拆装更改使用功能,禁止使用利器刻划或将炽热的物体置放在家具设备上,若有损坏照价赔偿,严禁在室内墙壁及门上乱贴乱画。 七、认真遵守《学生宿舍文明卫生管理规定》,积极倡导入住者自觉养成讲文明、讲卫生、守纪律、爱劳动,尊敬师长、团结互助和热爱集体的优良作风,室内卫生轮流值日自觉保持整洁,不要在书桌床铺上堆放杂物,床铺和被褥每天要整理整齐。 八、自觉维护公共场所卫生环境,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禁止往楼梯走廊内泼水、堆放垃圾;禁止在宿舍楼内做饭,禁止将剩饭菜倒入盥洗池内,禁止在阳台、走廊内堆放废弃物和悬挂有碍观瞻的物品。 九、加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注意防火、防盗。在宿舍楼内禁止存放各种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焚烧废弃物,禁止酗酒、赌博、打架斗殴,禁止大声喧哗以及其他各种有碍他人学习休息的活动。 十、入住者应爱护室内公物,室内的一切设施均由该室的全体同学使用、管理,不得随意搬动、损坏、丢失。床、桌、凳、柜、床垫、锁、门窗、玻璃、窗帘、灯具、开关、插座、电话、
理学院1号楼宿舍卫生管理条例(2014-3-11修订版)为优化现代大学生个人素质,培养学生良好的个人卫生生活习惯,使学生宿舍真正成为优雅、整洁的学习生活场所和团结文明的育人环境。理学院将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学生宿舍进行卫生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学生宿舍卫生管理规定: 1.宿舍卫生管理实行相关班委(班长,团支书,卫生委员)负责制,宿舍卫生由舍长统一安排值勤。 2.宿舍卫生检查将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的方式,对表现好、差的宿舍及个人予以全院通报表扬或批评。 3.宿舍管理实行学生床位挂号制度,标明床号、姓名以便明确责任人,按照逆时针依次为1号,2号,3号,4号,5号,6号(宿舍内床为上下铺的,小号在下,大号在上)。 4.每学期的卫生成绩将作为班级评优的重要参考。 5.在校、院的检查中,如果有拒检或中伤检查者的宿舍或个人,全院通报批评并交由团总支老师处理。 6.每次校、院级检查后,卫生成绩将由理学院学生会社区部通过公共邮箱的方式,告知各班班长,班长告知每个人,对表现 不好的个人、宿舍、班级责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者交由团总支老师处理。 二、学生宿舍卫生整理规定: 个人卫生: 1.被子统一叠成方块,靠远离梯子一侧放,枕头在被子一侧,靠墙放。 2.床表面除被子、枕头及娃娃外,不允许有任何杂物。 3.室内严禁乱挂衣物,毛巾全部挂于阳台上,墙面贴画要合理。 4.书架上物品摆放整齐,书籍按从大到小的顺序依次摆放。 5.鞋子必须整齐摆放于床下方,鞋跟朝外(若个别宿舍有鞋架,鞋架须放于阳台,鞋子整齐放于鞋架上,鞋跟向外)。 公共卫生: 1.门窗清洁,玻璃上无糊纸及贴物。 2.地面无垃圾,无污物,无积水,保持清洁。 3.洗漱用品、脸盆统一放于床下。暖瓶统一放于桌下。 4.宿舍桌面无垃圾,无污渍,东西摆放美观整齐,凳子一律放在桌下。 5.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清新无异味。 6.阳台上物品须摆放整齐。 7.行李箱整齐摆放在柜子顶部,或者床下。 8.宿舍内所有网线必须贴墙或贴地铺设。 9.每个宿舍内部可以有自己的文化,但要求该宿舍风格统一,整体感觉良好。 三、宿舍扣分标准: 个人卫生: 1.被子不整:被子不叠扣5分,被子不整酌情扣1-2分。 2.床面脏乱:床铺面不平整,床边缘不整,床上乱放物品,酌情扣1-2分。 3.衣物乱挂:在床边或衣橱外面,墙上乱挂衣物和毛巾,酌情扣1-2分。 4.书架不整:书架上书籍等物品摆放凌乱,酌情扣1-2分。 5.物品摆放:桌面上物品摆放不整齐,鞋子摆放不整齐,箱子盒子摆放不整齐,酌情扣1-2分。 公共卫生: 1.门窗不净:门和窗户非常脏乱的扣2分,其余情况酌情扣分。(注:门和玻璃每项1分)。 2.地面脏乱:地面非常脏乱的扣2分,其余情况酌情扣分。 3.物品不规:洗漱用品、脸盆、暖瓶、凳子等摆放凌乱,酌情扣1-2分。 4.桌面脏乱:桌面有垃圾、污渍,物品摆放凌乱,酌情扣1-2分。 5.室内异味:空气浑浊有异味,酌情扣1-2分。 6.阳台脏乱:阳台上物品不整齐、阳台地面不干净,酌情扣1-2分。 说明: 1、个人卫生成绩: (1)学院检查的个人卫生成绩=个人床铺卫生成绩+公共卫生成绩。 (2)公寓科的成绩以A,B,C,D划分。个人卫生成绩出现两次及以上13分以下者取消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的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2021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制度
2021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制度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公寓管理人员或学校有关部门,并要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4、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学生公寓实行楼层,房间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须按时关锁门窗,保管好钥匙不得乱借乱丢,负责安全检查。 7、学生公寓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时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
Different positions have their own specific rules of doing things, in order to make the work achieve the expected goal according to the plan and requirements. 师范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 法正式版
师范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规范资料适用于团体或社会组织中,需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并要求其成 员共同遵守,不同的行业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岗位都有其具体的做事规则,目的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 要求达到预计目标。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师范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生公寓的各项工作,提高学生公寓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强化学生公寓的育人功能,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教思政厅〔20xx〕4号);XX市教委《关于印发XX高校学生公寓管理办法的通知》(京教工〔20xx〕33号)以及《XX师范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生公寓是学生生活和学习的重要场所,是学校育人的重要阵地。学生公寓的管理服务应坚持“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宗旨和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把学生公寓建设成管理规范、文明安全、整洁舒适、环境优雅的培养和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阵地。 第三条学生公寓的管理由后勤处、学生工作部门、保卫处、各院系及学生团体互相配合、分工明确、各司其责,保障学生公寓的正常生活秩序。 第四条确保学生公寓建设的经费投入,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特别是高层学生公寓的安全设备设施的投入,提供与学生规模相适应的住宿资源和条件。
学生公寓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细则 一、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工作安排检查、人员培训 责任人:项目部部长 内容:公寓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制定、落实检查、消防安全有关法规、常识人员培训 标准: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定、落实到人、检查到位,每年利用寒暑假集中办班2次,案例分析随时通报。 二、安全防火巡查、检查 责任人:内岗保安、保洁员巡查楼内公共区域 外岗保安、外环保洁员巡查楼外公共区域 班长每周检查一次安全防火工作 队长每月检查一次安全防火工作 内容:公寓内、外安全防火隐患巡查、检查 标准:内、外岗保安、舍务老师每日巡查并记录,班、队长按时进行防火检查并记录; 三、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 责任人:保安队队长 内容:查安全疏散标志、安全疏散门及通道、车道 标准:安全疏散标志完好,疏散门、通道、车道畅通无阻; 四、消防(控制室)工作管理 责任人:消控室值班员 内容:消防安全自动报警系统全面监控
标准:坚守工作岗位,认真监控报警系统,做好工作记录;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 责任人:工程主管全体工程维修人员 内容:主管每月巡查1次,维修工负责消防设施、器材日常维护保养 标准:认真执行月检并记录,维修工及时现场维修; 六、动火、用电安全管理 责任人:项目部主管 内容:审查施工单位动火、用电批件(学院行政部),动火、用电现场安全防范督查 标准:严格执行学院行政部批件制度,动火、用电现场必备防火器材; 七、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 责任人:(变电所所长)负责变电所安全供电管理 负责各楼宇配电室、供水泵房安全管理 亚惠餐厅车经理负责煤气罐储藏室、亚惠后厨安全管理 负责协助学院国合部,对外教公寓煤气管线、安全用电等进行检查 内容:重点部位、场所防火防爆管理 标准: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做好所管区域易燃易爆危险品及场所安全防火防爆工作; 八、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 责任人:保安队队长主持该项工作成员:全体保安员 内容:初期火灾扑救,火灾报警、接警、抢险、疏散、现场
北京高校学生公寓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北京高校学生公寓的各项工作,不断提高学生公寓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强化学生公寓的育人功能,根据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公寓是学生生活和学习的重要场所,是学校育人的重要阵地。学生公寓的管理服务应坚持“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宗旨和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把学生公寓建设成管理规范、文明安全、整洁舒适、环境优雅的培养和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阵地。 第三条高校对学生公寓的管理应做到学校后勤管理部门、学生工作部门、保卫部门、财务部门、物业管理部门及院系分工明确、各司其责、互相配合、齐抓共管。 学校对已委托社会物业企业管理的学生公寓负有监管责任,学生在公寓内的思想教育与日常行为管理仍由学校学生工作部门统筹负责。 第四条学校要加强对学生公寓工作的领导,确保投入到位,提供与学生规模相适应的住宿资源和条件。学生公寓的建设、管理和服务均按照《北京高校标准化学生公寓标准》执行,积极创建标准化学生公寓,使本校全部学生公寓尽快达到标准化水平。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北京高校校内和校外建设和使用的学生公寓,以及高校在校外统一租用的学生公寓。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能 第六条学校建立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本校学生公寓。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一般由学校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或分管后勤工作的副校长担任主要负责人,成员由学生工作、后勤管理、保卫、财务等部门领导以及院系领导
代表、学生代表等人员组成。 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成员还应包括本校校外建设或租用的学生公寓或其他校区学生公寓负责人。 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负责人及成员工作或职务变动时,应及时进行调整补充,半年内以文件形式予以确认。 第七条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根据本办法制定本校学生公寓管理办法;明确各职能部门对学生公寓齐抓共管的职责;每学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对学生公寓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措施及问题进行决策;监督检查学生公寓管理、服务和收费工作;协调解决学生公寓相关部门的矛盾和纠纷,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第八条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应有常设机构即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是:落实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和其他上级领导部门的有关政策和决定;制定相关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学生住宿分配及调整;负责学生公寓区文化建设和环境营造等工作。 第九条后勤管理部门的职责:全面履行学校委托的学生公寓管理服务项目;制定学生公寓物业管理办法,对学生公寓实施物业管理和服务;负责日常房屋及相关设施的维修与保养;开展方便学生生活的服务;为开展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提供必要条件;与学生工作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和日常行为管理工作。 第十条学生工作部门的职责:开展学生公寓内学生思想教育和日常行为管理工作;制定辅导员在学生公寓工作的职责及管理、考核办法,选派辅导员进驻学生公寓,对辅导员在学生公寓中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考评;组织引导学生开展健康向上的教育活动;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做好与物业管理部门的沟通和协调;组织辅导员配合公寓管委会办公室进行学生寝室内务、安全检查及评比工作。 第十一条保卫部门的职责:负责对学生公寓安全管理进行指导;对师生员工进行学生公寓安全教育和培训;组织消防及各类安全演练;对学生公寓进行安全检查和外围区域的日常巡逻;负责学生公寓消防器材、安防设备等的配备、维修、保养和更新;配合公安机关处理学生公寓区各类治安及其它案件。 第十二条财务部门的职责:及时拨付学生公寓管理和服务经费;指导学校公寓管理部门进行学生公寓成本核算管理;及时按规定为本校新建和住宿条件变更的学生公寓办理住宿费标准审核和收费许可手续;按核定标准每学年向学生收取住宿费,并使用规范票据;进行住宿费收费公示。 第十三条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的职责:完成上级部门的工作任务和要求;
上海高校学生公寓“六T”实务现场管理实施标准(2017版) 天天安全保障 目标:学生公寓现场管理安全保障工作包括三个方面:消防安全、治安安全、风险控制。消防安全是学生公寓安全保障工作的重中之重,应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消防设备设施完好,防灾减灾控制措施行之有效;住宿秩序的管理和控制是保障学生公寓人员安全、财物安全的基础,应保证技防设施正常运转、住宿人员有序入住、访客管理及物品进出有效管控;各公寓楼应结合实际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安全防范措施,各级工作人员做到职责明确、各司其职、安全作业,实现对学生公寓各类风险的有效控制,确保各类应急事件在第一时间得到正确处置。 序号类别项目具体要求 1 消防安全消防管理 楼道畅通、标识完好、指示灯完好、消防门正常启闭,规范设立消防疏散示意图。建立消控室值班制度,开展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每月两次以上),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并正常演练(每年一次以上)。 2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完好,消防设备正常工作,维保记录完整;工作人员掌握必备消防知识,知晓发生火情后的处置程序,正确使用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3消防隐患建立室内安全检查制度,节假日、假期前开展专项安全检查,楼内无违规用电、私拉乱接现象,底楼防盗设施符合消防规范。各工作间规范管理,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无堆放杂物现象。 4 治安安全值班管理建立二十四小时值班、巡逻制度,访客规范管理、证件规范登记,物品进出规范管理,台帐齐全。 5技防设施电子门禁、监控系统、电子围栏、周界报警等技防设施正常工作,维保记录完整。 6住宿秩序定期核对住宿人员信息(本、专科生每学期1次以上,研究生每学期2次以上),无私自租、借、换床位或用空床位情况。 7风险控制警示标识危险处规范张贴警示标识,临时作业规范设置警示标牌,特殊气候提醒通告,节假日、假期安全提醒,针对其它特殊时段、特殊部位建立安全提示标识。 1 / 7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是学生精神文明的主要阵地,也是学生集体生活和休息的主要场所之一。为了使学生有一个清洁、优雅、舒适的生活环境,培养学生良好的公共道德,严明组织纪律和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特制订宿舍管理制度和考核实施办法如下: 第一部分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一、遵守公共秩序 1、学生必须在指定的房间住宿,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私自换床位。替宿,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管理部门的调整。 2、每个宿舍设宿舍长一名,负责本宿舍管理,安排值日表,并督促检查落实。 3、住宿生不得随意乱串、非本宿舍人不得随意进入,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就寝,按时起床,洗漱,出操,按时规定时间熄灯,上课时间或熄灯时间不会客,其余时间有客人来访出示有效证件登记,押证后,方可按规定时间会客,出楼时到值班室取证。 4、严谨就寝后在室内喧哗打闹,吹口哨,在宿舍弹唱歌、敲打等有碍他人的活动。 5、严禁从窗口往外泼水,扔纸屑,瓜果皮等。 6、不允许在宿舍抽烟、喝酒、赌博、划拳行会和搞不健康的娱乐活动。 7、住宿生凭住校证出入宿舍楼,非本校住宿生及管理人员不得入内。 8丶宿舍、走廊不准停放自行车或堆放杂物,宿舍无人时,应随时锁门,关窗,熄灯,以确保宿舍安全。 9、学生必须按时返回宿舍(特别严禁晚上出去夜场、看电影丶上网),晚上迟归者,应向值班人员,分院综合办说明原因,登登记后凭学生证进入。(临时外宿必须事先向班主任请假。) 二、讲究卫生方面 1、宿舍内保持整齐美观,物品放置整齐统一,作到床面净,地面净,墙裙净、餐具物品净、被子统一放置一头,毛巾放置一条线,鞋子整齐排放床底,窗台物品整齐洁净,不准随地吐痰,乱丢杂物,不准乱倒污水,饭菜等。 2、自觉保持楼道、洗漱间等公共场所的卫生,严禁往水池、便池内到废纸、剩饭剩菜等、瓜果皮核等,以免堵塞下水道。 3、走廊内禁止焚烧废纸,室内、走廊和分担的卫生区每天要清扫,每周四卫生大查一次。 4、禁止在宿舍做饭,违者按情节不等罚款10——20元不等,并报告班主任扣操行了5——10分。 5、尊重宿舍管理人员并协助工作,不妨碍人员检查工作,查房,否则视情节处罚。 6、宿舍中的学生要团结互助,若有人生病,应及时送门诊就医,若有危重病人,宿舍长应及时报告班主任。 7、为加强宿舍管理,出配有专职门岗值班外,个分院综合办每月要对住校生清查,校对住校证一次,每周组织学生会对各班宿舍卫生纪律等情况检查评比一次,由一白关管理人员及宿舍管理部的学生会干部在下晚自习后半小时内进行夜查房。 三、爱护公共设施 1、宿舍内的各种设施(门、窗、桌、凳、床、柜)等不得随意搬动拆除,如有丢失或损坏,不到追究责任,而且加倍赔偿。 2、不准在墙上乱贴乱画随意钉钉,安设挂钩,板条,违者立刻清除,所有损坏按损坏程度赔偿。
附件1: 南昌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考评办法(试行) 学生公寓是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工作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也是安全事故的多发地段和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事关学校和社会的稳定大局。为确保学生公寓各项安全稳定工作顺利进行,全面了解、评估各学院(系)在公寓管理方面的工作绩效,根据《南昌大学学生公寓(宿舍)管理办法》、《南昌大学学生住宿管理暂行规定》、《南昌大学学生工作综合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学工委办、学工处、学生住宿管理服务中心特制定本考评办法。 一、考评对象 校本部各学院(系)的学生公寓管理工作 二、考评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以考评结果为主,考评过程为辅。 三、各学院(系)在学生公寓的职责 (一)组织机构 1、为加强学院(系)学生公寓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各学院(系)成立学生住宿管理服务工作小组,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为组长,是学生公寓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辅导员、学生公寓管理对口老师和楼栋干事为成员。同时,为充分调动学生参与学生公寓管理的积极性,发挥学生的能动性,也为学生活动创造平台,各学院(系)应成立学生楼栋栋委会,共同做好学生公寓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2、学院(系)学生住宿管理服务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1)负责学生公寓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及制度建设;
(2)具体负责并落实本学院(系)学生的住宿安排工作。按照学校安排给学院(系)的学生公寓,以学生班级为单位相对集中安排住宿; (3)具体负责本学院(系)学生寝室文化建设,落实“三进公寓”,并组织学生开展“三大特色活动”; (4)负责本学院(系)学生公寓日常行为规范管理工作、安全稳定工作的宣传、教育和管理;了解、掌握学生公寓的安全信息,及时处理学生公寓内突发事件并迅速向有关部门报告; (5)具体负责本学院(系)所属楼栋学生公寓内家具设施和工作用房等资产的管理; (6)督助有关部门做好本学院(系)学生寝室维修事务,参与维修施工监督及验收工作; (7)参与对本学院(系)学生公寓物业管理公司的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