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名录

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名录

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名录
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名录

附件1

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名录

卫生部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代码诊疗科目 01.预防保健科 02.全科医疗科 03.内科 03.01 呼吸内科专业 03.02 消化内科专业 03.03 神经内科专业 03.4 心血管内科专业 03.5 血液内科专业 03.6 肾病学专业 03.7 内分泌专业 03.8 免疫学专业 03.9 变态反应专业 03.10 老年病专业 03.11 其他 04. 外科 04.01 普通外科专业 04.02 神经外科专业 04.03 骨科专业 04.04 泌尿外科专业 04.05 胸外科专业 04.06 心脏大血管外科专业 04.07 烧伤科专业 04.08 整形外科专业 04.09 其他 05. 妇产科 05.01 妇科专业 05.02 产科专业 05.03 计划生育专业 05.04 优生学专业 05.05 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业 05.06 其他 06. 妇女保健科 06.01 青春期保健专业 06.02 围产期保健专业 06.03 更年期保健专业 06.04 妇女心理卫生专业 06.05 妇女营养专业 06.06 其他 07. 儿科 07.01 新生儿专业 07.02 小儿传染病专业

07.03 小儿消化专业07.04 小儿呼吸专业07.05 小儿心脏病专业07.06 小儿肾病专业07.07 小儿血液病专业07.08 小儿神经病学专业07.09 小儿内分泌专业07.10 小儿遗传病专业07.11 小儿免疫专业 07.12 其他 08. 小儿外科 08.01 小儿普通外科专业08.02 小儿骨科专业08.03 小儿泌尿外科专业08.04 小儿胸心外科专业08.05 小儿神经外科专业 08.06 其他 09. 儿童保健科09.01 儿童生长发育专业09.02 儿童营养专业09.03 儿童心理卫生专业09.04 儿童五官保健专业09.05 儿童康复专业 09.06 其他 10. 眼科 11. 耳鼻咽喉科11.01 耳科专业 11.02 鼻科专业 11.03 咽喉科专业 11.04 其他 12. 口腔科 12.01 口腔内科专业12.02 口腔颌面外科专业12.03 正畸专业 12.04 口腔修复专业12.05 口腔预防保健专业 12.06 其他 13 皮肤科 13.01 皮肤病专业 13.02 性传播疾病专业 13.03 其他 14. 医疗美容科 15. 精神科 15.01 精神病专业

018医疗机构名录

035妇幼保健信息 重视预防儿童肥胖,保证下一代健康发育成长 儿童健康无疑是大家所关注的一个焦点,然而,随着社会发展,儿童肥胖症成为一个日趋严重、危害儿童健康的社会问题。专家告诫道,全社会要重视预防儿童肥胖,保证下一代健康发育成长。 青少年单纯性肥胖症是与生活方式密切相关,与过度进食、体力活动过少、行为偏差有关。因此,采取科学有效的防治措施,可减少肥胖症发病率。应做好群体健康教育,改变家长观念;妊娠期做好保健,开展与日后肥胖症有关的辅助检查、营养指导等,防止高出生体重儿。婴儿期、青春期依据不同时期采取合理喂养、合理膳食及科学饮食措施,适当运动。青春期单纯性肥胖症患者治疗原则是以运动处方为基础,行为矫正为关键技术,日常生活为控制场所。做到家长、老师、肥胖患者、医务人员共同参与。忌短期快速减肥、饥饿减肥、药物减肥及手术、理疗减肥. 婴幼儿抚摸的好处 婴幼儿抚触就是对婴幼儿全身皮肤进行按摩,它是科学的,有手法技巧的。通过按摩,让大量温和良好的刺激传入大脑使婴儿得到感触的满足和情感心理上的安慰,产生良好的生理心理效应。 婴幼儿抚摸的好处 1、促进婴儿生长发育,提高婴儿抗病能力。 2、促进食物的消化吸收,减少了不良睡眠习惯。 3、是母子间最佳的情感交流,最能表达和增进母爱,是促进亲子互动的最好方法。 4、抚触不仅仅是皮肤接触,通过对婴儿微笑、说话、音乐等,达到视觉、听觉、触觉、运动觉、平衡觉的综合信息传递。 5、促进神经系统的发育,利于小儿智力的提高,接受抚触的孩子更聪明。

母乳喂养好处多 母乳是婴儿最经济、最理想的食物 母乳为婴儿提供了丰富的营养物质,容易消化吸收,有利于婴儿生长发育。 母乳中含有大量的免疫物质,可增加婴儿的抵抗力,使婴儿少得疾病。 母乳喂养可促进母亲子宫收缩,减少产后出血,利于产后恢复。 母乳清洁无菌,温度适宜,经济方便。 母乳喂养可以增进母子间的感情。 因此,婴儿出生后4——6个月前要坚持母乳喂养 妇女的五期保健知识 月经期:机体抵抗力下降,盆腔充血,可引起情绪波动、易疲劳等,故经期内应避免剧烈活动,避免用冷水沐浴,禁止性生活。对青春期少女要讲解生理卫生知识,使之懂得正确经期卫生保健知识。 妊娠期:此期母体为孕育胎儿,其生殖系统、心血管系统、消化系统、内分泌系统等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为保护孕妇的身体健康,保证胎儿的正常发育,必须认真进行产前检查,以便及早发现异常,及早治疗。健康的孕妇可坚持日常各种活动,但要保证足够的休息和睡眠,饮食方面应摄取多方面的营养。禁吸烟、喝酒、喝咖啡、刺激性食物等。衣着应宽松,注意清洁,勤洗澡但禁盆浴。孕12周内及32周后禁性生活。 分娩及产褥期保健:分娩过程中要密切观察产程,及时发现异常情况进行处理。分娩后要保持外阴清洁。每次哺乳前都应洗净乳头和双手。饮食易消化多营养。要保证足够的睡眠。产妇易出汗可洗澡,要勤换内衣。夏季注意室内通风,禁性生活。适当活动有利恢复。 哺乳期:产后产妇母乳喂养婴儿约4-6个月为宜,为使乳汁足够,产妇应保证足够的睡眠,饮食丰富,情绪稳定,心情舒畅。 更年期:更年期是卵巢功能逐渐衰退直至消失的一个过渡时期,绝大多数妇女可以适应这一变化。对超过生理限度,出现一系列症状时,须到医院就诊。对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

为了贯彻执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我部制定了《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 2.诊疗科目名录使用说明 卫生部 一九九四年九月五日 附件1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 代码诊疗科目 01.预防保健科 02.全科医疗科 03.内科 03.01 呼吸内科专业 03.02 消化内科专业 03.03 神经内科专业 03.4 心血管内科专业 03.5 血液内科专业 03.6 肾病学专业 03.7 内分泌专业 03.8 免疫学专业 03.9 变态反应专业 03.10 老年病专业 03.11 其他 04. 外科 04.01 普通外科专业 04.02 神经外科专业 04.03 骨科专业 04.04 泌尿外科专业 04.05 胸外科专业 04.06 心脏大血管外科专业 04.07 烧伤科专业 04.08 整形外科专业 04.09 其他 05. 妇产科 05.01 妇科专业 05.02 产科专业 05.03 计划生育专业 05.04 优生学专业 05.05 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业 05.06 其他 06. 妇女保健科 06.01 青春期保健专业 06.02 围产期保健专业 06.03 更年期保健专业

06.04 妇女心理卫生专业06.05 妇女营养专业 06.06 其他 07. 儿科 07.01 新生儿专业 07.02 小儿传染病专业07.03 小儿消化专业07.04 小儿呼吸专业07.05 小儿心脏病专业07.06 小儿肾病专业07.07 小儿血液病专业07.08 小儿神经病学专业07.09 小儿内分泌专业07.10 小儿遗传病专业07.11 小儿免疫专业 07.12 其他 08. 小儿外科 08.01 小儿普通外科专业08.02 小儿骨科专业08.03 小儿泌尿外科专业08.04 小儿胸心外科专业08.05 小儿神经外科专业 08.06 其他 09. 儿童保健科 09.01 儿童生长发育专业09.02 儿童营养专业09.03 儿童心理卫生专业09.04 儿童五官保健专业09.05 儿童康复专业 09.06 其他 10. 眼科 11. 耳鼻咽喉科 11.01 耳科专业 11.02 鼻科专业 11.03 咽喉科专业 11.04 其他 12. 口腔科 12.01 口腔内科专业12.02 口腔颌面外科专业12.03 正畸专业 12.04 口腔修复专业12.05 口腔预防保健专业 12.06 其他 13 皮肤科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卫医发〔1994〕第27号文附件1

3.只开展专科病诊疗的机构,应填报专科病诊疗所属的科目,并在备注栏注明专科病名称,如颈椎病专科病诊疗机构填报“骨科”,并于备注栏注明“颈椎病专科”。 4.在某科目下只开展门诊服务的,应在备注栏注明“门诊”字样。如申报肝炎专科门诊时,申报“肝炎专业”并在备注栏填注“门诊”。 六、《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核准登记事项”的诊疗科目栏填写原则: 1.由卫生行政部门在核准申报表后填写。 2.一般只需填写一级科目。 3.在某一级科目下只开展个别二级科目诊疗活动的,应直接填写所设二级科目,如某医疗机构在精神科下仅开设心理咨询服务,则填写精神科的二级科目“临床心理专业”。 4.只开展某诊疗科目下个别专科病诊疗的,应在填写的相应科目后注明专科病名称,如“骨科(颈椎病专科)”。 5.只提供门诊服务的科目,应注明“门诊”字样,如“肝炎专业门诊”。 七、《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诊科科目”栏填写原则与《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核准登记事项”相应栏目相同。 八、名词释义与注释 01.预防保健科:含社区保健、儿童计划免疫、健康教育等。 02.全科医疗科:由医务人员向病人提供综合(不分科)诊疗服务和家庭医疗服务的均属此科目,如基层诊所、卫生所(室)等提供的服务。 08.小儿外科:医疗机构仅在外科提供部分儿童手术,未独立设立本专业的,不填报本科目。 23.职业病科:二级科目只供职业病防治机构使用。综合医院经批准设职业病科的,不需再填二级科目。 32.09介入放射学专业:在各临床科室开展介入放射学检查和治疗的,均应在《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书》的“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申报表”中申报本科目。 卫生部关于修订《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部分科目的通知卫医发[2007]174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卫生局,卫生部直属有 关单位: 为加强医疗服务管理,经研究决定,修订《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部分二级科目,增补若干项目。 一、根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国务院令第491号)和卫生部《人体器官移植技术 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卫医发[2006]94号),增补诊疗科目外科(04.)普通外科专业 (04.01)下肝脏移植项目、胰腺移植项目、小肠移植项目,泌尿外科专业(04.04)下肾脏 移植项目,胸外科专业(04.05)下肺脏移植项目,心脏大血管外科专业(04.06)下心脏移 植项目。 二、根据《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卫医发[2006]73号)和专家建议,诊 疗科目医学检验科(30.)下临床生化检验专业(30.03)修订为临床化学检验专业(30.03); 增补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专业(30.05)。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修订增补后的诊疗科目外科(04.)、医学检验科(30.) 二○○七年五月三十一日附件修订增补后的诊疗科目 外科(04.)、医学检验科(30.) 04.外科 04.01普通外科专业04.01.01肝脏移植项目 04.01.02胰腺移植项目04.01.03小肠移植项目 04.02神经外科专业04.03骨科专业 04.04泌尿外科专业04.04.01肾脏移植项目 04.05胸外科专业04.05.01肺脏移植项目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含修订)(完整资料).doc

【最新整理,下载后即可编辑】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有关部委卫生局(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部直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执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我部制定了《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及使用说明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 代码诊疗科目 代 码 诊疗科目 01. 预防保健科05. 妇产科 02. 全科医疗科05.01 妇科专业 03. 内科05.02 产科专业03.01 呼吸内科专业05.03 计划生育专业03.02 消化内科专业05.04 优生学专业 03.03 神经内科专业05.05 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业 03.04 心血管内科专 业 05.06 其他 03.05 血液内科专业06. 妇女保健科 03.06 肾病学专业06.01 青春期保健专业 03.07 内分泌专业06.02 围产期保健专业 03.08 免疫学专业06.03 更年期保健专

业 03.09 变态反应专业06.04 妇女心理卫生专业 03.10 老年病专业06.05 妇女营养专业 03.11 其他06.06 其他 04. 外科07. 儿科 04.01 普通外科专业07.01 新生儿专业 04.02 神经外科专业07.02 小儿传染病专业 04.03 骨科专业07.03 小儿消化专业04.04 泌尿外科专业07.04 小儿呼吸专业 04.05 胸外科专业07.05 小儿心脏病专业 04.06 心脏大血管外 科专业 07.06 小儿肾病专业 04.07 烧伤科专业07.07 小儿血液病专业 04.08 整形外科专业07.08 小儿神经病学专业 04.09 其他07.09 小儿内分泌专业 07.10 小儿遗传病专业 07.11 小儿免疫专业 07.12 其他 代码诊疗科目代码诊疗科目08. 小儿外科13. 皮肤科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卫生部1994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 卫生部1994.9.5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 (1) 50. 中医科 (4) 《诊疗科目名录》使用说明 (5) 卫生部关于在《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中增加“疼痛科”诊疗科目的通知 (6)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 代码诊疗科目 01.预防保健科 02.全科医疗科 03.内科 03.01 呼吸内科专业 03.02 消化内科专业 03.03 神经内科专业 03.4 心血管内科专业 03.5 血液内科专业 03.6 肾病学专业 03.7 内分泌专业 03.8 免疫学专业 03.9 变态反应专业 03.10 老年病专业 03.11 其他 04. 外科 04.01 普通外科专业 04.02 神经外科专业 04.03 骨科专业 04.04 泌尿外科专业 04.05 胸外科专业 04.06 心脏大血管外科专业 04.07 烧伤科专业 04.08 整形外科专业 04.09 其他 05. 妇产科 05.01 妇科专业 05.02 产科专业 05.03 计划生育专业 05.04 优生学专业

05.05 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业 05.06 其他 06. 妇女保健科 06.01 青春期保健专业 06.02 围产期保健专业 06.03 更年期保健专业 06.04 妇女心理卫生专业06.05 妇女营养专业 06.06 其他 07. 儿科 07.01 新生儿专业 07.02 小儿传染病专业 07.03 小儿消化专业 07.04 小儿呼吸专业 07.05 小儿心脏病专业 07.06 小儿肾病专业 07.07 小儿血液病专业 07.08 小儿神经病学专业07.09 小儿内分泌专业 07.10 小儿遗传病专业 07.11 小儿免疫专业 07.12 其他 08. 小儿外科 08.01 小儿普通外科专业08.02 小儿骨科专业 08.03 小儿泌尿外科专业08.04 小儿胸心外科专业08.05 小儿神经外科专业 08.06 其他 09. 儿童保健科 09.01 儿童生长发育专业09.02 儿童营养专业 09.03 儿童心理卫生专业09.04 儿童五官保健专业09.05 儿童康复专业 09.06 其他 10. 眼科 11. 耳鼻咽喉科 11.01 耳科专业 11.02 鼻科专业 11.03 咽喉科专业 11.04 其他 12. 口腔科 12.01 口腔内科专业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 代码诊疗科目代码诊疗科目 01.预防保健科05.妇产科 02.全科医疗科05.01妇科专业 03.内科05.02产科专业 03.01呼吸内科专业05.03计划生育专业 03.02消化内科专业05.04优生学专业 03.03神经内科专业05.05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业03.04心血管内科专业05.06其他 03.05血液内科专业06.妇女保健科 03.06肾病学专业06.01青春期保健专业 03.07内分泌专业06.02围产期保健专业 03.08免疫学专业06.03更年期保健专业 03.09变态反应专业06.04妇女心理卫生专业 03.10老年病专业06.05妇女营养专业 03.11其他06.06其他 04.外科07.儿科 04.01普通外科专业07.01新生儿专业 04.02神经外科专业07.02小儿传染病专业 04.03骨科专业07.03小儿消化专业 04.04泌尿外科专业07.04小儿呼吸专业 04.05胸外科专业07.05小儿心脏病专业

04.06心脏大血管外科专业07.06小儿肾病专业 04.07烧伤科专业07.07小儿血液病专业 04.08整形外科专业07.08小儿神经病学专业 04.09其他07.09小儿内分泌专业 07.10小儿遗传病专业 07.11小儿免疫专业 07.12其他 代码诊疗科目代码诊疗科目 08.小儿外科13.皮肤科 08.01小儿普通外科专业13.01皮肤专业 08.02小儿骨科专业13.02性传播疾病专业 08.03小儿泌尿外科专业13.03其他 08.04小儿胸心外科专业14.医疗美容科 08.05小儿神经外科专业15.精神科 08.06其他15.01精神病专业 09.儿童保健科15.02精神卫生专业 09.01儿童生长发育专业15.03药物依赖专业 09.02儿童营养专业15.04精神康复专业 09.03儿童心理卫生专业15.05社区防治专业 09.04儿童五官保健专业15.06临床心理专业 09.05儿童康复专业15.07司法精神专业 09.06其他15.08其他 10.眼科16.传染科 11.耳鼻咽喉科16.01肠道传染病专业

卫生部关于修订《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部分科目的通知(卫医发[2007]174 号)

卫生部关于修订《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部分科目的通知 卫医发[2007]174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卫生局,卫生部直属有关单位: 为加强医疗服务管理,经研究决定,修订《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部分二级科目,增补若干项目。 一、根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国务院令第491号)和卫生部《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卫医发[2006]94号),增补诊疗科目外科(04.)普通外科专业(04.01)下肝脏移植项目、胰腺移植项目、小肠移植项目,泌尿外科专业(04.04)下肾脏移植项目,胸外科专业(04.05)下肺脏移植项目,心脏大血管外科专业(04.06)下心脏移植项目。 二、根据《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卫医发[2006]73号)和专家建议,诊疗科目医学检验科(30.)下临床生化检验专业(30.03)修订为临床化学检验专业(30.03);增补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专业(30.05)。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修订增补后的诊疗科目外科(04.)、医学检验科(30.) 二○○七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 修订增补后的诊疗科目 外科(04.)、医学检验科(30.) 04.外科 04.01普通外科专业 04.01.01肝脏移植项目 04.01.02胰腺移植项目 04.01.03小肠移植项目 04.02神经外科专业 04.03骨科专业 04.04泌尿外科专业 04.04.01肾脏移植项目 04.05胸外科专业 04.05.01肺脏移植项目 04.06心脏大血管外科专业 04.06.01心脏移植项目 04.07烧伤科专业 04.08整形外科专业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最新版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2012版代码一级诊疗科目二级诊疗科目三级诊疗科目 01 预防保健科 02 全科医疗科 03 内科03.01呼吸内科专业03.02消化内科专业03.03神经内科专业03.04心血管内科专业03.05血液内科专业03.06肾病学专业03.07内分泌专业03.08免疫学专业03.09变态反应专业03.10老年病专业03.11其他 04 外科04.01普通外科专业 04.01.01肝脏移植项目 04.01.02胰腺移植项目 04.01.03小肠移植项目04.02神经外科专业 04.03骨科专业 04.04泌尿外科专业04.04.01肾脏移植项目04.05胸外科专业04.05.01肺脏移植项目04.06心脏大血管外科专业04.06.01心脏移植项目04.07烧伤科专业 04.08整形外科专业 04.09其他 05 妇产科05.01妇科专业 05.02产科专业 05.03计划生育专业 05.04优生学专业 05.05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业05.06其他 06 妇女保健科06.01青春期保健专业06.02围产期保健专业

06.03更年期保健专业06.04妇女心理卫生专业06.05妇女营养专业06.06其他 07 儿科07.01新生儿专业 07.02小儿传染病专业07.03小儿消化专业07.04小儿呼吸专业07.05小儿心脏病专业07.06小儿肾病专业07.07小儿血液病专业07.08小儿神经病学专业07.09小儿内分泌专业07.10小儿遗传病专业07.11小儿免疫专业07.12其他 08 小儿外科08.01小儿普通外科专业08.02小儿骨科专业08.03小儿泌尿外科专业08.04小儿胸心外科专业08.05小儿神经外科专业08.06其他 09 儿童保健科09.01儿童生长发育专业09.02儿童营养专业09.03儿童心理卫生专业09.04儿童五官保健专业09.05儿童康复专业09.06其他 10 眼科 11 耳鼻咽喉科11.01耳科专业11.02鼻科专业11.03咽喉科专业11.04其他 12 口腔科12.01牙体牙髓病专业12.02牙周病专业

卫生技术人员年度总结

卫生技术人员年度总结 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和医疗改革的不断深化发展,卫生系统对 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的要求逐渐提高。本文是整理的卫生技术人员年度总结,仅供参考。 我于xx年x月毕业于xxx学校,同年7月参加工作,至今一直在卫生局人事科,xx年x月任人事科科长,xx年x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近一年来,在局党委和全体同志的关怀、帮助、支持下,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岗位职能,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以服从领导、团结同志、认真学习、扎实工作"为准则,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近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自觉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业务素质 一年来,我始终把讲学习放在重要位置,努力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上下功夫。在思想上,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胡总书记的"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及党的十七大全会精神,并把它做为思想的纲领,行动的指南。认真学习相关业务知识,不断用科学的理论武装自己,学会用发展的眼光看待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进一步增强了党性,提高了自己政治洞察力,牢固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政治活动,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行动指导方针,学习与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与党中央保持高度

一致,用各项政策和理论严格要求自己,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努力学习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在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为做好自己本职工作,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 在工作上,围绕单位的中心工作,对照相关标准,严以律已,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明白自己所肩负的责任。在工作作风上,能够遵章守纪、团结同事、务真求实、乐观上讲,始终保持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和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时刻牢记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严格要求自己,在任何时候都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二、认真扎实做好本职工作,强化服务意识 做为一名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我时时刻刻都深刻注意自己的工作态度和工作形象,对自己的本职工作抱着任劳任怨、认真负责的态度,根据我们卫生工作实际,无论是工资调整、职称考评及评先树优等工作都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所以就要求我们对每项工作的开展,都要高度认真,首先要认真组织学习领会上级文件精神,做到真正掌握工作要点,在具体工作中不怕麻烦、严格审查、认真把关,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绳,以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开展工作。对一些来咨询情况的人员,认真做到耐心讲解,力争将问题处理在我们基层科室。 坚持爱岗敬业讲奉献。由于我们科室工作的性质和特点,决定了很多工作都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因此我正确认识自身的工作和价值,正确处理苦与乐、得与失、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工作与

卫生部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 代码诊疗科目 01. 预防保健科 02. 全科医疗科 03. 内科 03.01 呼吸内科专业 03.02 消化内科专业 03、03 神经内科专业 03、4 心血管内科专业 03、5 血液内科专业 03、6 肾病学专业 03、7 内分泌专业 03、8 免疫学专业 03、9 变态反应专业 03、10 老年病专业 03.11 其她 04、外科 04、01 普通外科专业 04、02 神经外科专业 04、03 骨科专业 04、04 泌尿外科专业 04、05 胸外科专业 04、06 心脏大血管外科专业 04、07 烧伤科专业 04、08 整形外科专业 04、09 其她 05、妇产科 05、01 妇科专业 05、02 产科专业 05、03 计划生育专业 05、04 优生学专业 05、05 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业 05、06 其她 06、妇女保健科 06、01 青春期保健专业 06、02 围产期保健专业 06、03 更年期保健专业 06、04 妇女心理卫生专业 06、05 妇女营养专业 06、06 其她 07、儿科 07、01 新生儿专业 07、02 小儿传染病专业

07、04 小儿呼吸专业07、05 小儿心脏病专业07、06 小儿肾病专业07、07 小儿血液病专业07、08 小儿神经病学专业07、09 小儿内分泌专业07、10 小儿遗传病专业07、11 小儿免疫专业 07、12 其她 08、小儿外科 08、01 小儿普通外科专业08、02 小儿骨科专业08、03 小儿泌尿外科专业08、04 小儿胸心外科专业08、05 小儿神经外科专业 08、06 其她 09、儿童保健科 09、01 儿童生长发育专业09、02 儿童营养专业09、03 儿童心理卫生专业09、04 儿童五官保健专业09、05 儿童康复专业 09、06 其她 10、眼科 11、耳鼻咽喉科 11、01 耳科专业 11、02 鼻科专业 11、03 咽喉科专业 11、04 其她 12、口腔科 12、01 口腔内科专业12、02 口腔颌面外科专业12、03 正畸专业 12、04 口腔修复专业12、05 口腔预防保健专业 12、06 其她 13 皮肤科 13、01 皮肤病专业 13、02 性传播疾病专业 13、03 其她 14、医疗美容科 15、精神科 15、01 精神病专业

北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名录

目录 一、级定点医院(家) 二、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综合)名单 三、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名单(家) 四、定点医疗机构(中医)名单(共家) 五、就医注意事项 六、北京市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官网查询 北京市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一、级定点医院(家) 注:以下级定点医院(家)不用选定可直接凭社保卡就医: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 、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北京积水潭医院 、中国中医研究院广安门医院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中日友好医院 、北京大学首钢医院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 、北京市健宫医院 、房山区良乡医院 、大兴区人民医院 、北京天坛医院 、北京市石景山医院

、北京世纪坛医院 二、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综合)名单 注:请从(综合)名单中选择家做为定点医院: 标蓝色为家类医院,不用选便是医保定点医院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综合)名单 总计:家 编码医疗名称等级邮编单位地址 东城区: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三级甲东城区崇内大街号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三级甲东城区王府井帅府园号 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军区总医院三级甲东城区东四六条南门仓号 卫生部北京医院三级甲东城区东单大华路号 北京市公安医院三级合格东城区银闸胡同工同号 北京市第六医院(东城区交道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甲东城区交道口北二条号 北京市和平里医院(东城区和平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甲东城区和平里北街号 北京市隆福医院任务(东城区景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甲东城区美术馆东街头号 交通部北京交通医院二级合格东城区安内大街车辇店胡同号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医院(东城区东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甲东城区朝阳门内北小街号 北京市东城区长安医院一级甲东城区老钱局胡同甲号 北京市东城区北新桥医院(东城区北新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甲东城区东直门内大街号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医院(东城区朝阳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甲东城区东四南大街灯草胡同号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医院(东城区建国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甲东城区后赵家楼胡同号 北京市东城区东外医院(东城区东直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甲东城区东直门外察慈小区号楼 北京铁路局东华门铁路医院一级东城区东安门大街号 北京航星机器制造公司北京东城航星医院(一级)东城区和平里东街号 西城区:

北京19所A类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关于公布2009年度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A类定点医疗机构名单的通知 京医保发〔2009〕65号 --------------------------------------------------------------------------------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工作,为参保人员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根据原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医保发[2006]107号)精神,我们对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情况、医疗费用控制及综合考评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和研究,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等19家定点医疗机构(具体名单附后)符合A类定点医疗机构条件,认定为2009年度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A类定点医疗机构。 附件:2009年度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A类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二日 附件: 2009年度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A类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1、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 2、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 4、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5、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6、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7、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8、北京积水潭医院 9、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 10、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11、中日友好医院 12、北京大学首钢医院 1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 14、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15、北京世纪坛医院(北京铁路总医院) 16、北京市健宫医院 17、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医院 18、北京市大兴区人民医院 19、北京市石景山医院 --------------------------------------------------------------------------------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