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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基本原则的新解读

《刑法》基本原则的新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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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基本原则的新解读

一、

罪刑法定原则、刑法平等适用原则、罪刑均衡原则,是我国《刑法》明确规定的基本原则。在新近出版的一些教科书中,有的学者提出:罪责自负、主客观相一致、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等也是《刑法》的基本原则。(1)这就难免使人产生困惑: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究竟有哪些?

笔者认为,认识这一问题,首先必须界定实在法与理念法的界限。罪刑法定、平等适用、罪刑均衡是实在法肯定的原则,具有实然性,除此之外均非实在法的体现而存在与理念法之中,具有应然性。对理解与适用实在法而言,实然性的解读无疑乃认识主体的本份;对认识实在法的局限并从立法上进一步完善而言,应然性的解读无疑实认识主体的天职。没有应然性的刑法理念,已然性的刑法是不可能有进步的,建立在实在法的基础上的刑法学就只能称为律学而非法学。其次,必须界定判断《刑法》基本原则的标准,否则必然导致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从手头掌握的有代表性的论著来看,刑法学界对《刑法》基本原则的确立标准的认识是一致的,即贯穿《刑法》始终、对刑法立法和司法具有根本性、指导性意义的准则。(2)这一标准的建立,具有逻辑上的充分必要性,这是认识《刑法》基本原则的前提,也是逻辑演绎的前提。根据这一标准推导:罪责自负,是指刑事责任的承担者只能是行为人本人而不能株连无辜。这一内容基本并非与犯罪概念无涉。因为无论是形式定义所主张的“犯罪是违反刑法规范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还是实质定义所主张的“犯罪是危害社会而违反刑法规范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都隐含了行为主义的内容,只不过表述上省略了“行为人”字样;这一内容在犯罪构成要件中有充分的体现,犯罪主体的概念把刑事责任人框定在“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危害行为者”上;犯罪主观方面,故意与过失的产生者是行为人本人而不是其他无辜人员;客观方面,刑法的因果关系的法律性排除了探究非犯罪行为人实施的行为的因果关系的必要与可能;犯罪客体的概念指明了侵害法益是使一般法益成为犯罪客体的关键,而这一关键的决定性因素是行为人本人。在排除社会危险性行为中,正当防卫只能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施,紧急避险不能用他人作避险的盾牌。正当防卫的对象是正在实施不法侵害者,由于不法侵害的紧迫性和暴力性对公民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存在重大损害的现实可能性,事后的一切救济行为都将于事无补,因此法律-

作者简介:贾凌(1971-),女,云南昆明人,硕士研究生,云南大学法学院

副教授。

曾粤兴(1965-),男,广东兴宁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刑法专业博士生,云南大学法学院教授。

授权公民采取私力救济,而这种私力救济的后果,当然包括置应受刑罚处罚的不法侵害人于伤或亡之结果,不得对第三者进行防卫,旨在排除私力救济加害无辜的可能……在刑罚的概念中,刑罚权的发动对象也仅限于罪犯本人,在从量刑到行刑的规定中,罪犯以外的人的身份、财富、权力、表现、民族、宗教信仰、地位均不应影响对罪犯的量刑与执行。不株连无辜是刑罚设立与适用的文明与进步的产物,在刑事法治上本身具有根本性、指导性意义。因此,罪责自负符合前述标准,在实在法上未及确立,但具有在未来的立法和司法中加以确立的应然性。

我国刑法从犯罪概念到犯罪构成原理、从犯罪构成规定到犯罪形态的规定、从社会排险行为的判断与处置到对罪犯的量刑与行刑,无不体现着主客观相一致的基本要求,反对主观归罪或客观归罪,也是刑事司法从愚昧走向科学、文明的结果,既是追求刑事法治的应然结果,也是实现刑事法治的必然结果。因此,这一原则也具有在未来立法和司法中被奉为基本原则的应然性。

“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则不然,犯罪概念与刑罚概念挤压不出这一“原则”的内容,犯罪构成中更是找不到其体现,排险性行为的立法规定亦然,只有在非刑罚处置措施和量刑与行刑的规定中有充分体现,换言之,它只具有局部意义而非根本意义,既无实在法所赋予的实然性,也难于成为理念法的内容,因此也不具有应然性,它实际上是司法政策,和“慎杀”、“两少一宽”等政策一样,不具有全局性意义。

二、

《刑法》基本原则的确立,并不必然焕发刑事法治的春天。无论是实在法的原则,还是理念法的原则,都不过是刑法的皮囊,至于这一皮囊的香与臭,不取决于这些原则的内容本身,而是取决于这些原则背后、用于填充这个皮囊的血肉-刑法的价值理念。善的价值理念,使这一皮囊历久犹有芬芳;恶的价值理念,则使之遗臭万年。因此,脱离刑法的价值理念的支撑,刑法基本原则只具有中性色彩。笔者曾经对《刑法》确立的基本原则作过这样的评价:罪刑法定原则,是刑事法治的基石;刑法平等适用原则,是刑事法治的试金石;罪刑均衡原则,是刑事法治的保障。(3)这一结论,现在看来需作必要的补充:在善的刑法理念的引导下,罪刑法定原则,才可能成为刑事法治的基石;刑法平等适用原则,才可能成为刑事法治的试金石;罪刑均衡原则,才可能成为刑事法治的保障。相反,上述原则将为刑事人治效力。

那么,善与恶的衡量标准是什么呢?善与恶,原本是伦理学上的一对矛盾的、

相对的价值范畴。在刑法实践中,由于刑法既是司法官员审判行为的准则,也是一般公民日常生活行为的准则,人们只有遵守刑法规范,才能获得最大自由,因此,刑法也是人民自由的圣经。由于刑法和所有法律一样,与人民的自由密切相关,因此,理念刑法-注意应然价值的理念法或者说自然法,也应以人为本,对人类的终极关怀作出回应。人类终极关怀的价值是民主、公正、谦抑、人道(包含文明),因此,与此相适应的刑法理念为善,与之相背离的刑法理念为恶。

人们对罪刑法定原则的认识,通常用费尔巴哈所谓“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来表达,其实质是要求行为构成犯罪以及受到处罚必须以法律的存在为前提。(4)以这一本源意义考察,中国从春秋战国时的郑人铸刑鼎,到商鞅变法,从《秦律》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初创,都体现了罪刑法定的要求,并且一度试图将此奉为立法与司法之准则,如商鞅主张无论大夫平民,均一断于刑,其间还体现了刑法平等适用的思想;以这一本源意义考察,欧洲大陆从拿破仑刑法典创立到希特勒当权,“罪刑法定”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尊重,后者不过在罪刑法定被奉为基本原则的同时,允许类推解释(类推适用)的存在。(5)但中外相应各朝各代各时期的刑法立法与司法,能称之为刑事法治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因为公认的法治是民主政治,奉行的是以法治国,崇尚的是法律至上而不允许党派、军队、集团或个人凌驾于法律之上,操纵法律于掌股之中。

人们对罪行均衡原则的认识,经历了报应主义与功利主义的认识阶段,前者基于自然报应思想或法律报应思想,将罪刑均衡视为犯多大的罪处多重的刑;后者基于社会防卫的功利目的,视罪刑均衡为可能犯什么程度的犯罪,处什么程度的刑罚。虽然大陆法系国家刑法上确认的基本原则一般只有罪刑法定,但在理念法中,大陆法系或英美法系国家往往赋予罪刑均衡成为刑法基本原则以应然性。尽管报应主义以追求公正为己任,功利主义以实现功利为目的,但其相应时代的刑事立法与司法与刑事法治仍有遥远的距离。

平等是公正的内在属性,无平等即无公正可言。但平等永远相对存在于阶级社会,不平等则伴随阶级社会始终,而且平等有立法平等与司法平等之别、公正也有一般公正与个别公正之分。(6)因历史文化背景的差异,人们对平等的认识有所不同;因经济政治社会意识形态的不同,人们对平等的理解存在更大差异。在人治状态下,司法擅断不可避免,平等与公正的追求换来的往往是失望。商鞅也奉行司法公正,也追求行刑平等,但秦国始终存在的不是刑事法治。在平等与公正盛行的欧洲大陆,二战结束之前也不曾实现刑事法治。新中国呼唤平等数十年,司法平等仍属追求目标,立法上的不平等比比皆是。因此,平等适用刑法、公正适用刑法,既需经济与政治制度的保障,也需民主、公正理念的支撑。

于我国而言,立法上的不平等,在刑法中并非少见,如挪用性质的犯罪、侵占性质的犯罪,因对象和行为人身份的不同,所配置的刑罚也大不相同,(7)司法上的不平等,已是长期存在的司空见惯的现象,同样的犯罪,内地与沿海、发达地区与落后地区的处置不同;官员因官职高低、公民因财富、社会地位的差异,刑罚处置也有差别。同样地位、财富、民族、行为性质和量刑情节的行为人,在同一地区因法官认识水平或政策变化,处刑也不相同。认识和技术方面以外的因素,非法学理论工作者力所能及,但力所能及范围内的因素即法官认识水平与立法和司法操作技术方面影响刑法平等适用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政府不能为社会提供直观、具体、有效的判例。判例法的缺失,使一般公民难于参照规范样本而预测自己的行为,使司法官员难于参照规范样本而均衡地、统一地适用刑法,由此造成不平等适用刑法的不可避免性。因此,从应然意义上考察,判例法地位的确立,为实现刑法基本原则所必须,亦为刑事法治所必须。

刑法不能被平等适用,表明罪刑擅断犹不可避免,刑事法治乃渺茫的目标,因此,刑法平等适用乃是否法治的试金石;不平等,意味着罪与刑的失衡,因此,罪刑均衡,乃刑事法治的技术保障。

三、

刑事立法的一般正义向刑事司法的个别正义的演绎与具体化,决定了刑罚个别化原则存在的合理性。关于刑罚个别化,学界均认为它是刑罚运作的重要原则,不过,有的学者视其为量刑原则,有的视其为行刑原则。最初涉足该原则的研究的学者指出:“刑罚个别化,即是指法官在适用刑罚时,要充分考虑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即再犯可能性。根据犯罪人人身危险性的大小适用轻重不同的刑罚,以期收到改造教育罪犯,实现刑罚特殊预防的目的之效。由于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即再犯的可能性的有无与大小,取决于犯罪人诸方面的‘个人情况’,因而,为了正确适用刑罚,就必须对犯罪人进行‘人身调查’,即对犯罪人的个性、身心状况、境遇、经历、教育程度等‘个人情况’进行调查。”(8)在此意义上,该原则也被称为根据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量刑的原则。(9)其后,有的学者认为,个别化原则“是指在刑罚执行过程中应当根据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即再犯的可能性的大小以及社会生活需要而给予个别待遇的制度,即刑罚的执行,必须依据犯罪人的年龄、性别、性格特征、生理状况、犯罪性质、犯罪严重程度、人身危险性等给予不同的处遇改造方式。”(10)其实,刑罚个别化原则贯穿量刑到执行整个刑罚适用过程,《刑法》第61条的内容便是量刑环节适用该原则的依据,因为该条要求法官考虑的因素之一即“情节”一词,当然包括上述“个人情况”的若干内容;而行刑制度中从缓刑、减刑到假释,均体现了该原则要求抑或说是该原则指导的结果。由于该原则贯穿刑罚适用全过程,因而可称其为刑罚适用的

基本原则。

问题在于,刑法平等适用与刑罚个别化是否冲突?我们认为,这两个原则均是刑法的适用原则,只不过前者是刑法适用的基本原则,后者是刑罚适用的基本原则,地位有所不同。前者体现刑罚的一般公正,后者体现刑罚的个别公正。没有个案中刑罚的具体适用,刑罚的一般公正只有理论意义,正是个案体现的公正,才使刑罚的一般公正具有现实意义,诚如贝卡利亚所言:“刑罚的平等只能是表面的,实际上则是因人而异的。”(11)舍此原则,刑罚公正便空洞无物。美国学者范伯格亦指出:“公正的区别性对待必须基于个人之间相关的差异;公正的相同对待也必须基于个人之间相关的类似之处。当个人在各个相关方面都相似时但受到不同的对待,或当个人的某些相关方面不同时却受到相同的对待时,那么,这种对待就有失公正。”(12)反之,离开刑罚的一般公正,个案的刑罚适用将随心所欲,社会便会充满刑罚不公,因此,这两个原则具有一般与个别、抽象与具体的关系。

报端常有舆论主张,“不管某某功劳有多大,地位有多高……”其实,此类言论不尽正确。定罪环节,无疑排除法官考虑被告人地位高低、财富多寡、权力大小、民族状况、信仰差别、出身贫贱和党派差别的余地,因为这些因素都有特权色彩或歧视因素,都在刑法平等适用原则的视野之外,但是,功劳大小,不仅反映一个人的社会贡献的不同,更重要的是能反映一个人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的不同。一贯表现好,社会贡献突出者,偶有失足,矫正余地当然大于小错不断、遵纪守法程度低者,因此,当今各国,从量刑到行刑,无不考虑成为人身危险性判断依据的“功劳”因素。从制度引导功能讲,个别化原则或者说功过考虑,亦有助于激励公民遵纪守法,为社会多作贡献。

概言之,刑法平等适用,其要义在于“反对特权,反对歧视”,而刑罚个别化,其要义在于正视犯罪人人身危险性之不同,二者之功能统一一致,相互作用,共同实现刑法公正。

四、

同刑罚个别化原则相的,并不止是刑法平等适用原则,罪刑均衡原则同样与之有着内在。罪刑均衡原则既是刑法适用原则,也是刑法立法原则。在司法天平的一端是重罪,那么,另一端就应当配置重刑,反之亦然,这是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大小与刑罚的轻重相平衡在立法上的要求,其根据是报应与功利的需要,其目的是惩罚和改造罪犯的需要,其价值目标是建立一般公正的需要。在动态的个案适用中,法官不仅应当考虑已然之罪与刑罚轻重的均衡,而且应当考虑未然之罪即再犯可能性大小与刑罚轻重的均衡,这是刑罚个别化在司法上的要求,其根据、目的与罪刑均衡原则完全一致,不同之处仅仅在于其价值目标是建立个别公正的

需要。可见,刑罚个别化原则与罪刑均衡原则相辅相成,高度一致地指向刑法公正。当然,在判例法缺失的情况下,在其他因素的作用下,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也容易为重罪轻判或者轻罪重判打开方便之门,但这不是上述原则本生的缺陷,而恰恰是对这些原则的背反。

耐人寻味的是:罪刑法定原则本身与刑法公正没有直接,因此与刑法平等适用原则亦无直接,罪刑均衡原则本身与刑法平等适用原则之间,也很难看出有什么内在,为什么刑罚个别化原则介入后,它们就成了紧紧围绕刑法公正协调作用的有机系统了呢?显然,刑罚个别化原则在其中起到了“机制”的作用。如果说罪刑均衡原则从价值层面上制约着罪刑法定原则,使之向善法目标展开的话,那么,刑罚个别化原则则使刑法活化出善的光芒,引导公民尊崇法律、服从法律,可见,刑罚个别化原则增添了罪刑法定原则魅力。换言之,离开了刑罚个别化原则,刑法的基本原则也就成了僵化之物。

-

注释:

(1)参见高铭喧主编《新编中国刑法学》(上册),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19页。

(2)参见注(1)引书,18页;另见梁华仁、裴广川主编:《新刑法通论》,红旗出版社,1997,26页;张明楷著:《刑法学(上)》法律出版社,1997,36页;等。

(3)曾粤兴、贾凌:“刑法的基本原则”(上、中、下),连载于《云南经济日报》1997年5-7月理论版。

(4)参见赵秉志主编:《外国刑法原理(大陆法系)》,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XX,19页。

(5)同注(4)引书,20页。

(6)参见陈兴良著:《刑法的价值构造》,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273-346页。

(7)参见贾凌、曾粤兴:“挪用性质犯罪的立法完善”、“论侵占性质犯罪的立法完善”,分别载于《湖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XX-3期,《河北法学》20XX-6期。

(8)参见周振想:“论刑罚个别化原则”,载《社会科学战线》1990-2期。

(9)参见高铭暄主编:《刑法学原理》(第三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4,228页以下。

(10)参见马克昌主编:《刑罚通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5,508页以下。

(11)黄风译:《论犯罪与刑罚》,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73-74页。

(12)参见[美]范伯格著:《自由、权利和社会正义》,贵州人民出版社,1998,144页。

面向对象三大基本特性,五大基本原则

透切理解面向对象三大基本特性是理解面向对象五大基本原则的基础 三大特性是:封装,继承,多态 所谓封装,也就是把客观事物封装成抽象的类,并且类可以把自己的数据和方法只让可信的类或者对象操作,对不可信的进行信息隐藏。封装是面向对象的特征之一,是对象和类概念的主要特性。简单的说,一个类就是一个封装了数据以及操作这些数据的代码的逻辑实体。在一个对象内部,某些代码或某些数据可以是私有的,不能被外界访问。通过这种方式,对象对内部数据提供了不同级别的保护,以防止程序中无关的部分意外的改变或错误的使用了对象的私有部分。 所谓继承是指可以让某个类型的对象获得另一个类型的对象的属性的方法。它支持按级分类的概念。继承是指这样一种能力:它可以使用现有类的所有功能,并在无需重新编写原来的类的情况下对这些功能进行扩展。通过继承创建的新类称为“子类”或“派生类”,被继承的类称为“基类”、“父类”或“超类”。继承的过程,就是从一般到特殊的过程。要实现继承,可以通过“继承”(Inheritance)和“组合”(Composition)来实现。继承概念的实现方式有二类:实现继承与接口继承。实现继承是指直接使用基类的属性和方法而无需额外编码的能力;接口继承是指仅使用属性和方法的名称、但是子类必须提供实现的能力; 所谓多态就是指一个类实例的相同方法在不同情形有不同表现形式。多态机制使具有不同内部结构的对象可以共享相同的外部接口。这意味着,虽然针对不同对象的具体操作不同,但通过一个公共的类,它们(那些操作)可以通过相同的方式予以调用。 五大基本原则 单一职责原则SRP(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 是指一个类的功能要单一,不能包罗万象。如同一个人一样,分配的工作不能太多,否则一

消防工作的方针与原则

消防工作的方针与原则 消防工作是一项保障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社会系统工程。消防工作的方针与原则怎么写呢?下面是的消防工作的方针与原则资料,欢迎阅读。 (一)消防工作的方针 企业的消防工作,同各行各业一样,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所谓“预防为主”,就是在消防工作的指导思想上,把预防火灾放在首位,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积极投入,主动采取诸如法律、行政、经济、技术、宣传教育等措施,防止、控制和减少火灾危害。 像“凡事预则立”、“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等,都体现了“预防为主”的思想。所谓“防消结合”,是指同火灾作斗争的两个基本手段——防火与灭火,必须有机地结合起来,即在做好防火工作的同时,要大力加强消-防-队伍专业化和现代化建设,搞好执勤训练,积极做好各项灭火准备,一旦发生火灾,迅速出动,抢险救灾,最大限度地减少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科学地反映了同火灾作斗争的客观规律,准确地表述了防与消的辩证关系。企业必须全面贯彻执行这条方针,摆正“防”与“消”关系,克服“重防轻消”或“重消轻防”的倾向,以取得同火灾作斗争的最佳效应,确保企业长治久安。 (二)消防工作的原则 要有效地开展消防工作,必须有正确的原则作指导。所谓原则,就是指从事工作活动必须坚持的共同准则和基本要求。以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为例,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通过多年的实践,结合本公司所属企业的特点,总结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安全管理原则以及“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这些原则都应当成为消防工作必须坚持和遵循的原则。 1、全员性原则

这条原则体现了消防工作的群众路线,要求自上而下,无论是干部还是职工,无论从事何种工作,在什么岗位,人人都必须认同、重视、参与消防工作,做到齐抓共管。这是由石油化工企业的安危与每个人息息相关性所决定的。2、全过程性原则 这条原则体现了消防工作的不间断性,要求对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工程、工艺、作业,从设计、施工到竣工,从投料、反应到出料,自始至终,都必须进行不间断的消防控制。这是由石油化工企业用火用电的连续性和发生火灾的随机性决定的。 3、全方位性原则 这条原则体现了消防工作的普遍性,要求凡是用火用电或有火灾爆炸危险性的部位、岗位、角落、场所,都必须纳入消防管理范围,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检查,落实消防组织、制度、措施和责任。这是由石油化工企业发生火灾的广泛性决定的。 4、全天候性原则 这条原则体现了消防工作的无时限性,要求一天24小时,一年四季,不分昼夜、阴天晴天、刮风下雨,都必须持之以恒、常备不懈地进行消防工作,坚持执勤备战,达到控制点火源,防患于未然的目的。这正是由石油化工生产用火用电的无时限性和发生火灾的突发性决定的。 5、“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这条原则体现了消防工作全员性和责任性的有机结合。它的基本含义是:一个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由本单位自行负责;谁主管哪项工作,就要对那项工作中的消防安全负责。即单位的法人代表要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全责;法人代表授权分管某项工作的领导和各职能部门的领导,要对自己主管工作中的消防安全负责;单位内各车间主任、工段长要对本车间、本工段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副职要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班组长要对本班组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同时,抓好“谁在岗,谁负责”,把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每一个职工。这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贯通,使消防安全工作形成人人有责,处处有人管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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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图形及指标分析(要求说明图形及指标的含义并据此推测未来价格趋势) 书中所有典型的图表形态,主要了解图形的分析方法。 指标中主要了解常用的几个指标比如:MACD、KDJ、RSI、MA、ROC、EMV、OBV、CCI、BOLL的用法,会看图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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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工作的方针和原则 我国《消防法》在总则中规定“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 。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科学准确地说明了“防”和“消”的关系,正确地反映了同火灾作斗争的基本规律。“ “预防为主”,一是要做好宣传教育,使大家重视消防工作。二是普及消防知识,提高防火和扑灭初期火灾的能力。三是确立一套科学的规章制度,保证措施落实。例如公司制定的“明火作业管理制度”、“危险品管理制度“等。 “防消结合”是指我们在做好火灾预防的同时,要做好各项灭火准备,及时扑灭发生的火灾。首先要有思想准备,发生火灾时做到心中有数,科学指挥,快速扑灭。其次要有物资准备,也就是我们常见的灭火器、消防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一系列的消防设施。 “政府”、“部门”、“单位”、“公民”四者都是消防工作的主体,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任何一方都非常重要,不可偏废,这是《消防法》确定的消防工作的原则。 燃烧的基础知识 第一节燃烧的条件 燃烧,俗称火。通常伴有火焰、发光和(或)发烟的现象,我们称之为燃烧。任何物质发生燃烧,都有一个由未燃烧状态转向燃烧状态的过程。那么这个过程的发生和发展,必须具备三个必要条件:就是可燃物、氧化剂(助燃物)和温度(引火源)。只有在上述三个条件同时具备的条件下可燃物质才能发生燃烧,缺一不可。 1、可燃物:凡是能与空气中的氧或其它氧化剂起化学反应的物质称为可燃物。自然界中的可燃物种类繁多,按物理状态,可分为气体、液体和固体三种。 2、氧化剂(助燃物):能帮助和支持可燃物燃烧的物质,即能与可燃物发生氧化反应的物质称为叫氧化剂,也称为助燃物。一般氧化剂主要是指空气中的氧,在空气中约占21%。可燃物跟氧气的接触面积越大,氧气浓度越高,燃烧就越剧烈。 3、温度(引火源):是指供给可燃物与氧或助燃剂发生燃烧反应的能量来源。引火源有很多种。明火是引火源,其中就包括我们抽烟的烟火,这就是我们公司为什么规定禁止在厂区吸烟的原因,你在厂区吸烟一旦周围可燃物、助燃条件存在就会引起火灾。 4、链式反应: 具备了燃烧的必要条件并不等于燃烧的必然发生。在各必要条件的中,还有一个“量”的概念,这就是发生燃烧或持续燃烧的充分条件。(1)一定的可燃物浓度。(2)一定的氧气含量。(3)一定的点火能量。(4)不受抑制的链式反应。 第二节燃烧的类型 燃烧的类型有许多种,主要有闪燃、着火、自燃和爆炸。 1、闪燃:是一定温度下,液体(固体)表面上能产生足够的可燃蒸气,遇火能产生一闪即灭的燃烧现象。发生闪燃的最低温度称为闪点,闪点在消防工作中具有重要的意义; 闪点是衡量物质火灾危险性的重要参数。液体的闪点越低,火灾危险性越大。

证券投资技术分析期末复习

证券投资技术分析期末复习资料 考点1:技术分析的三大假设 技术分析的理论基础是基于三项市场假设:市场行为涵盖一切信息,价格沿趋势移动,历史会重演。 第一条假设是进行技术分析的基础。其主要的思想是认为任何一个因素对证券市场的影响最终都必然体现在股票价格的变动上。 第二条假设是进行技术分析最根本、最核心的因素。其主要思想是股票价格的变动是按一定规律进行的,股票价格有保持原来方向运动的惯性。 第三条假设是从人的心理因素方面考虑的。过去的结果是已知的,这个已知的结果应该作为现在预测未来的参考。 考点2:技术分析的三大要素 证券的成交价格、成交量、时间和空间是进行技术分析的三大要素。市场行为最基本的表现就是成交价和成交量。 考点3:道氏理论 道式理论是证券市场技术分析的基础。道氏理论认为,股市价格的波动尽管表现形式不同,但是,我们最终可以将它们分为三种趋势:主要趋势(Primary Trend)、次要趋势(Secondary Trend)和短暂趋势(Near Term Trend)。道氏理论认为收盘价最重要。 考点4:K线来源 K线又称为日本线,起源于日本。当时日本没有股票市场,K线只是用于米市交易。经过上百年的运用和变更,目已经形成了一整套K线分析理论。 考点5:k线的四个价格及其含义 K线包括4个价格,即开盘价、最高价、最低价和收盘价。 日开盘价是指每个交易日的第一笔成交价格,这是传统的开盘价定义。为了克服机构庄家利用通讯方式的优势,故意人为地造出一个不合实际的开盘价的弊端,目前中国市场采用集合竞价的方式产生开盘价。日收盘价是指每个交易日的最后一笔成交价格,是多空双方经过一天的争斗最终达成的共识,也是供需双方当日最后的暂时平衡点,具有指明目前价格的非常重要的功能。 考点6:常见K线形状与含义(名词解释)

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

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 我国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这个方针是由原来的“以防为主,以消为辅”演变而来的,它继承了原方针的基本精神,更加准确和科学地表达了“防”和“消”的关系,正确地反映了同火灾作斗争的基本规律。 所谓预防为主,就是不论在指导思想上还是在具体行动上,都要把火灾的预防工作放在首位,贯彻落实各项防火行政措施、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切实有效地防止火灾的发生。同时,由于消防安全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以及每个公民个人的切身利益,所以我们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就必须在工作中动员和依靠人民群众,宣传和教育群众,使消防工作建立在坚实的群众基础之上。 所谓防消结合,是指同火灾作斗争的两个基本手段--预防和扑救两者必须有机地结合起来。也就是在做好防火工作的同时,要积极做好各项灭火准备工作,以便在一旦发生火灾时能够迅速有效地予以扑救,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减少人员伤亡,有效地保护公民生命、国家和公民财产的安全。 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就是要把火灾预防工作放在消防安全工作的首位,同时也应把消防组织的建设和消防站、消防给

水、消防通讯等消防设施的建设放在重要位置,真正把火灾预防和火灾扑救有机地结合起来,不偏废任何一个。 事实上,防和消是相辅相成的,二者缺一不可。防是消的先决条件,是做事故前的工作,防火工作做好了,就可以不发生或少发生火灾事故;消是防的补救措施,是做事故后的工作,目的在于减少火灾损失和人员伤亡。防和消是达到消防安全的两种手段,二者相互联系,互相渗透,防中有消,消中有防。如在防火措施上采取的备置灭火器材、储备消防用水;在建筑布局上留出防火间距、保证道路畅通等措施都是为“消”做准备。另外,在扑救火灾的同时,查明火源位置、着火物质的性能、燃烧产物状况、火势蔓延的途径、建筑物的构造特点以及毗连状况和起火原因等,都是为了总结经验,制定预防火灾的措施。因此,“重防轻消”或“重消轻防”的观念或做法都是片面的,也是不可取的。 总之,“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是几十年消防工作的经验总结。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只要我们认真贯彻这一方针,坚持“先其未然而防之,发而止之而救之,行而责之而戒之”的“防为上、救次之、责为下”的原则。消防安全工作就能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就能有效地防止和控制火灾的发生。 四、消防安全工作的原则

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原则 - 制度大全_1

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原则-制度大全 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原则之相关制度和职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谁主管,谁负责”的基本意思是,谁主管哪项工作,谁就对那项工作中的消防安全负责,具体可简述为:一个地区、一个系统、一个... 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谁主管,谁负责”的基本意思是,谁主管哪项工作,谁就对那项工作中的消防安全负责,具体可简述为:一个地区、一个系统、一个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要由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负责;单位的法人代表要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是当然的防火责任人;分管其他工作的领导和各业务部门,要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车间、班组领导,要对本车间、班组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实行“两谁”原则,町使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纵向上层层负责,横向上分口把关,形成纵横交错的消防安全管理网络。 (2)依靠群众的原则。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是做好群众工作,要采取各种方式方法,向群众普及消防知识,提高群众的消防意识和防灾抗灾能力;要组织群众中的骨干,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开展群众性的防火、灭火工作。 (3)依法管理的原则。依法管理就是单位的领导和主管或职能部门依照国家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颁发的法律、法令、条例、规定等法规,对消防安全事务进行管理。我国将逐步形成以消防法为基本法律,由行政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与地方性法规相结合的消防法规体系,这是任何单位建立消防安全秩序的重要依据,它不仅具有引导、教育、评价、调整人们行为的规范作用,而且具有制裁、惩罚违法犯罪行为的强制作用。因此,任何单位都应组织群众学习法规,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依照消防法规的基本要求,制定相应的消防管理规章制度或工作规程,并严格执行,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使消防安全管理走上法制的轨道。 (4)科学管理的原则。消防安全管理要实行科学管理,使之科学化、现代化。消防安全管理首先要按照客观规律办事,才能富有成效,例如必须遵循火灾发生、发展的规律;要知道火险因素随着经济的发展,生产、技术领域的扩大和物质生活的提高而增加的规律;火灾成因与人们心理和行为相关的规律;火灾的发生与行业、季节、时间相关的规律等。其次,要学习和运用管理科学的理论和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并与实践经验有机地结合起来,还要逐步采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手段,以取得最佳的管理效果。 (5)综合治理的原则。消防安全管理在其管理方式、运用管理手段、管理所涉及的要素以及管理的内容卜都表现出较强的综合性质。消防管理不能单打一,要与行业的、单位的整体管理统一起来;管理中不仅要运用行政的手段,还要运用法律的、经济的、技术的和思想教育的手段进行治理;管理中要考虑各种有关安全的要素,即对人、物、事、时间、信息等进行综合治理。 公司卫生管理制度公司行政管理制度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欢迎下载使用,分享让人快乐

如何理解技术分析中的三大假设理论

如何理解技术分析中的三大假设理论的含义 众所周知,市场价格行为包容一切、价格以趋势方式演变以及历史会重演构成了技术分析的理论基础,当我们在技术分析的迷宫当中不能自拔的时候,回归原始的原始是一种最好的选择。现在虽然很多人仅仅根据某个单纯的技术指标或者什么金叉死叉机械操作就可以交易了,但我觉得如果不能很好的理解三大假设是很难说自己真正地是技术分析的。 1,市场行为包容消化一切信息。 “市场行为包容消化一切”构成了技术分析的基础。技术分析者认为,能够影响某种商品期货价格的任何因素——基础的、政治的、心理的或任何其它方面的——实际上都反映在其价格之中。由此推论,我们必须做的事情就是研究价格变化。 这句话是技术分析的核心,本人也认为这句话百分之一百的正确。换句话正是因为这句话才让我相信技术分析。我们在跟踪价格变化的时候其实已经包含了所谓的基本面。因为绝大多数情况下我们可能直接根据价格走势的强弱而以此推断基本面的强弱。但是这里有一关键词就是一切。一切信息并不仅仅是指基本面,还包括所谓的噪音——参与者的情绪和对基本面的认知,包括交易者对基本面认知的偏差其

实也包括在价格当中,其实价格变化大都随这些偏差所变化。就一般而言价格与基本面偏差比较大的时候通常在市场的底部和顶部,此时参与者通常过于悲观和乐观,与基本面偏差较大。因此我们在认识和应用的时候还得区分噪音在市场上所占的比重。这也是为什么市场价格变化与基本面变化节奏通常不一致的原因。我觉得应该就是索罗斯提出所谓的主流偏向。

另外商品市场上有时也会发生逼仓,而股票市场上也有做庄等行为,这时候价格变化基本只与双方筹码有关,此时这种极端的市场基本形同赌博,靠双方资金实力说话。 2,市场运行以趋势方式演变。 “趋势”概念是技术分析的核心。从“价格以趋势方式演变”可以自然而然地推断,对于一个既成的趋势来说,下一步常常是沿着现存趋势方向继续演变,而掉头反向的可能性要小得多。这当然也是牛顿惯性定律的应用。还可以换个说法:当前趋势将一直持续到掉头反向为止。虽然这句话差不多是同语反复,但这里要强调的是:坚定不移地顺应一个既成趋势,直至有反向的征兆为止。 关于这一理念,据我自己的观察可信度大概在80%吧。事实上不光是价格的变化沿趋势行进,世界上很多客观事物发展都是按趋势形成的,夏天不会直接进入冬天,白天不会一下变成黑夜,肯定得有渐变的过程,直到达到顶点而反转。而我刚所说的概率主要是指我们通常技术分析判别趋势的方向时。趋势和价格的变化是客观的,它本身也不会造成市场的涨跌,而我们对趋势的判断则是主观的,这时就存在一个概率的问题,因此各种技术分析方法也喷涌而出。关于如何辨别和抓住趋势那可真所谓见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很多时候我们还得依靠一个朋友

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

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 一、消防管理的工作方针 国家消防法第二条规定,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这是消防管 理工作必须遵循的方针。这个方针科学、准确地表达了防和消的辩证关系,反映了人们同 火灾作斗争的客观规律。除此之外,消防管理工作还应遵循国家的安全生产的方针。 1、消防工作方针 (1)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 消防工作方针,首先强调防火。在防火方面,自古以来就有“防患未然”的传统。火 灾是一种常见的灾害,但大多数火灾是人为造成的。因此,火灾是可以预防的,预防工作 做好了,就能够减少火灾的发生,即使发生了火灾,在有准备的条件下,也可以最大限度 地降低火灾所造成的危害。从多年发生的火灾原因来看,用火、用电不慎和违反安全规定 等原因占火灾总原因80%以上,几乎各种火灾都与人的因素有关,是由于人的思想麻痹、 放松警惕、缺乏防火意识和消防知识所造成的。所以,消防管理工作中,应在“预防为主”上下功夫。 “预防为主”应注意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好宣传教育,使人们重视消防工作,提高消防意识。要向广大群众和单位领导宣传消防工作方针、原则,认识火灾的危害性和 做好消防工作的重要性,提高其防火和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二是建立起一套科学的消防 规章制度,并要严格执行,认真落实。三是要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及时采取整改 措施,以消除火灾隐患。 “预防为主”就是在消防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上把预防火灾工作摆在首位,动员和依 靠人民群众贯彻落实防火的行政措施、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从根本上防止火灾发生。 (2)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就是要把同火灾作斗争的两个基本手段——预防和扑救有机地 结合起来。由于人们认识水平的不同,客观条件的限制以及各种偶发因素的影响,要完全 避免火灾是不可能的,所以人们要有两手准备,一方面要千方百计地防止火灾发生,另一 方面要认真做好灭火准备。万一发生火灾,应能及早地发现,尽快地消灭,最大限度地减 少火灾损失。 做好灭火准备,首先要有思想准备,树立战备观念,打有准备之仗。其次要有组织准备,就是要建立一支训练有素、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消防队伍。再次要有物 质准备,即城镇要规划建设消防站、消防供水系统、消防通讯网络、消防车道等公共消防 设施,配备先进适用的消防技术装备;在重要的建筑物内,按照国家消防技术规范的规定,设计、安装自动消防系统和消防设施;建筑物内配置一定数量、相应品种的灭火器和其他 灭火器材。

消防工作的原则范文

消防工作的原则范文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保护公共安全,十一届全国人大棠委会第五次会议修订的《消防法》,于xx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消防法》,既是公安消防机构当前一项重点工作,也是广大消防干警今后一项长期任务。通过前一阶段学习宣贯活动的开展,笔者认为,新修订的《消防法》的最亮点、也是《消防法》宣贯的最重点是在《总则》中规定的消防工作应遵循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此原则与修订前《消防法》确定的“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相比,不仅更全面,而且更科学。因为政府、部门、单位、公民四者都是消防安全责任主体,且有机统一,互为补充,不可偏废。只有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才能共同构建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从而进一步提高抗御火灾的能力,有效维护公共安全,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以下是笔者就如何贯彻落实《消防法》新规定的消防工作原则,联系公安消防机构业务工作实际,谈一些个人粗浅的认识: 一、“政府统一领导”,是做好消防工作的核心。新修订的《消防法》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将消防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或者组织整改重大火灾隐患;建立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增强火灾预防、扑救和应

急救援能力;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落实人员、装备等保障;根据火灾扑救需要,组织支援灭火等。开展这些工作,是任何部门、任何单位及任何个人无法替代的,标志着政府在消防工作上起着核心领导作用。一个地方消防工作状况如何,取决于当地政府对消防工作的重视程度。重视如何不仅包括政府对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救援器材等硬件投入,而且包括对日常消防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组织领导等各个方面。因此,公安消防干警要当好政府的参谋和助手,向当地政府多请示多汇报。不要满足行政区域政府有城镇消防规划;重要消防活动政府有工作方案,政府领导有讲话;重大节日政府有组织检查。而要真正促使政府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解决本行政区域内实实在在存在的消防方面的重要问题。 二、“部门依法监管”,是做好消防工作的关键。新修订的《消防法》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标志着公安消防机构将发挥着职能部门作用。规划、建设、教育、人力资源、质监、工商等部门,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照《消防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做好消防工作,标志着这些行政主管部门对各自系统、行业内的消防工作具有依法监督的职能。公安消防机构负责实施本行政区域内消防工作,但我们作为公安消防机构工作人员,在日常消防工作中,不能以老大自居,对待群众不能盛气凌人,要按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实施消防监督管理,务必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不可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同时,要充分发挥公安消防机构职能作用,加强消防业务指导,督促

道氏理论的三大假设和五大定理

道氏理论的三大假设和五大定理 道氏理论的三大假设 道氏理论有极其重要的三个假设,与人们平常所看到的技术分析理论的三大假设有相似的地方,不过,在这里, 道氏理论更侧重于其市场涵义的理解。 假设1:人为操作——指数或证券每天、每星期的波动可能受到人为操作,次级折返走势也可能到这方面有限的影响,比如常见的调整走势,但主要趋势不会受到人为的操作。 假设2:市场指数会反映每一条信息——每一位对于金融事务有所了解的市场人士,他所有的希望、失望与知识,都会反映在“上证指数”与“深圳指数”或其他的什么指数每天的收盘价波动中;因此,市场指数永远会适当地预期未来事件的影响。如果发生火灾、地震、战争等灾难,市场指数也会迅速地加以评估。 假设3:道氏理论是客观化的分析理论——成功利用它协助投机或投资行为,需要深入研究,并客观判断。当主 观使用它时,就会不断犯错,不断亏损。 道氏理论定理1 “道氏理论”的三种走势中,第一种走势最重要,它是主要趋势:整体向上或向下的走势称为多头或空头市场,期间可能长达数年。第二种走势是次级的折返走势,是主要多头市场中的重要下跌走势,或是主要空头市场中的反弹,通常会持续数个月。第三种走势通常较不重要,它是每天波动的走势。 股票指数与任何市场都有三种趋势:短期趋势,持续数天至数个星期;中期趋势,持续数个星期至数个月;长期趋势,持续数个月至数年。任何市场中,这三种趋势必然同时存在,彼此的方向可能相反。 长期趋势最为重要,也最容易被辨认,归类与了解。它是真正的长期投资者主要的参考,对于投机者较为次要。 中期与短期趋势都附属于长期趋势之中。 中期趋势是专业投机者的主要考虑因素。它与长期趋势的方向可能相同,也可能相反。如果中期趋势严重背离长期趋势,则被视为是次级的折返走势或修正。次级折返走势必须谨慎评估,但不可将其误认为是长期趋势的改变。 短期趋势最难预测,唯有短线客才会随时考虑它。 将价格走势归类为三种趋势,并不是一种学术上的游戏。投资者如果了解这三种趋势而执着于长期趋势,也可以运用逆向的中期与短期趋势提升获利。运用的方式有许多种。第一,如果长期趋势是向上,他可在次级的折返走势中卖空股票,并在修正走势的转折点附近,以空头头寸的获利追加多头头寸的规模。第二,由于他知道这只是次级的折返走势,而不是长期趋势的改变,所以他可以在有信心的情况下,渡过这段修正走势。最后,他也可以利用短期趋势 决定买,卖的价位,提高投资的获利能力。 自从80年代初期以来,由于信息科技的进步以及电脑程式交易的影响,市场中期趋势的波动程度已经明显加大。在修正走势中持有多头头寸,并看着多年来的利润逐渐消失,似呼是一种无谓的浪费与折磨。当然,大多数的情况下,经过数个月或数年以后,这些获利还是会再度出现。然而,如果你专注于中期趋势,这些损失大体都是可以避免的。 道氏理论定理2

缠中说禅技术分析基本原理

缠中说禅理论学习的正确顺序 本帖隐藏的内容需要回复才可以浏览 前言:缠中说禅有多少学生??恐怕没人能答对,因为他的伟大的思想和理论在牛市的第一波中被广为传颂,通过其新浪博客有无数的散户进行了学习。但有一点是可以非常确定的,就是缠中说禅所有的学生中没有一个能够达到或者接近缠的水平,甚至可以夸张的说,只有不到1%的人理解了缠论(注意:理解和实践是有差距的),本人根据自己的经验,阐述学习缠论的顺序和实践方法,希望对更多的喜欢缠论的人有帮助。 学习篇 第一:准备每天安排一个系统的时间,不少于30分钟的,坚持每天看缠论,这30分钟不可以被人打扰。缠论没有读过10遍的,无资格评论缠。 第二:读完10遍后,按照如下顺序重新理解和阅读若干遍缠论 分型——笔——线段——中枢——分型的特征序列——中枢的级别——第一、二、三类买卖点——看盘方法——具体图示——。。。。。。。。。 此种顺序至少再度3遍 第三:关键语句的抄录,你认为是比较关键的语句都要抄录下来。 特别注意:学习的时候尽量读缠中说禅的原文,很多学长的学习方法可以学,但是很多学长所总结的因为增加了自己所理解的观点,会有不正确的可能,本人不巧就看到了很多,在未能学习好之前最好事不看学长的总结,只看学习的方法。只有缠的原文才是最正确的,缠的每一个字都是经过思考和锤炼才写出来的!! 实践篇 第一:学会用公式划笔,虽然公式的笔不完全正确但是可以节省大量时间,通过笔,再进一步划出线段,线段一定要手工画,通过线段在去确定中枢。一定要仔仔细细的自己去划,那些通过软件公式划出来的中枢存在很大的误差,绝不可用,用了就暴露一个死穴给市场。 第二:坚持在第一二买点和卖点买卖股票,很多人学了缠论还亏钱就是总想赚快钱,利用第三类买点来操作,而第三类买点在未精通前我觉得根本不可能有人能掌握好,这个精通需要至少实践缠论1-2年左右。 第三:坚持写操作手记,每买一只股票,都要对其有一定的认识,包括买入之前的准备,了解都可以记录下来,便于以后检索和反思。 第四:每隔一段时间(大概3周),对自己近期的操作要做反思和整理,利润水平考核,有问题解决,有心得拿到网上跟大家分享 第五:缠论新手,尽量不要换股票操作,盯住一只股票,先把他的成本变成0 ,这个过程中进行实践是最好的,每天换来换去的基本学不会缠论(特指新手)。 附带一个缠说的一般的标准,缠论精通者应该达到的水平,特指资金在100万以下的。熊市:一年翻4到5倍。牛市,一年不少于20倍。 缠中说禅技术分析基本原理 本帖隐藏的内容需要回复才可以浏览

专利申请的四个基本原则,三个基本思想

专利申请的四个基本原则,三个基本思想 一、专利制度的三个基本思想 1、专利法保护的客体是技术方案,无形商品,有价值; 2、专利法保护发明创造的活动及其成果; 3、专利权的取得以公开技术为代价,即以技术公开换权利。 专利的作用现在是日益受到重视,但是一项专利要想得到合理的保护,就必须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以得到法律的确认。在国内,专利的申请一般要遵循四个原则:书面原则、先申请原则、优先权原则、单一性原则。书面原则 目前,在国内申请专利必须递交书面文件,一切都是以递交的书面文件为依据。但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发展,我国专利局已在少数的涉外代理机构中就部分申请件试行电子申请。 先申请原则 同样的发明创造,在理论上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因此,如果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内容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专利权则授予最先申请的人。如果是两个人在同一天提出申请,则可协商解决,或者采取共同申请的方式,或者转让给其中一方申请。协商不成时,就都不能获得批准, 只能作为技术秘密保护或使其成为自由公知技术。优先权原则 我国《专利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这通常称之为“外国优先权"。“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二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这一般称之为“本国优先权"。 单一性原则 所谓单一性原则,也就是一发明一申请原则。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种产品所使用的一项外观设计,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两项以上的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提出。

三大假设

三大假设、证伪理论、道氏理论 各位都学过技术,那么何为技术?我不认为你们技术方面有缺失,是理念上的缺失。 在资本市场起主导作用的是什么?机构方面的理解就是理念。在交易成功方面其理念占了80%,技术只占10%,那还差10%是什么?是运气。 资本市场有什么理念?我们来讲最传统的经典理念。 好多人问我,为什么中小投资者赔钱的多?我说是对经典的理解、理念上的偏差,造成亏损。他们认为是信息不对称或技术不对位,主要是没有学习经典的理念。“在铿锵的历史中我们寻找着经典”,什么叫铿锵的经典?就是在掷地有声的历史中我们寻找着经典,“在凝血的经典中(记住每一个历史经典都是先人用鲜血换来的)我们检索出未来成功的通途”。 学习经典第一课,三大假设理论 不论做期货还是股票,必须依赖这三大理论。 三大假设第一条:市场行为反映一切信息。 它包含两层含义: a、股票指数反映一切信息,此点否认了抛开大盘做个股的说法; b、价格的变动涵盖一切。

举了中石油的实例(把名称隐去了,名相不重要) 不差钱,有人说是亚洲最赚钱的公司,我就不明白了,不差钱还发什么股票,在它上市前,所有的投行都看好它,都对它进行了估值,开盘就买进。估值体系是完全建立在市场错误的前提下,即无论涨跌,它就值10元,涨了就得抛出,它是建立在市场错误我正确的前提下(举了杨百万买中石油高位套了还要留给孙子)。我也买了不差钱(中石油)被套了,怎么办?至少有一个信息告诉我:我错了。错了马上改,但非常不幸,有人补仓。江恩21条规定:严禁补仓,补仓者必死。(老大接着讲了新股炒法)假定打穿了第一天上市的底线(指收市价),无条件止蚀。有人说逢低买入,我就搞不明白了,它简单的趋势是向下的,逢低买入就是在做多啊,只有涨了才可以赚钱,你逢低买入是做多啊,市场向下你做多会赚钱吗,只有止蚀认栽了,它符合市场行为反映一切、价格的变化反映一切。一定要把坐标打成等比加对数,为什么我也不道,400多年就这么用的。不差钱跌了8天后,K线呈红三兵、成交量萎缩、底部KDJ金叉。有人据此买入,结局是什么?跌死你。跌到16元时,有人还认为当一只股票被腰斩的时候,不差钱从48元跌到24元再到16元时,它就极具投资价值,被低估了,这时候某人又要你砸锅卖铁买股票(这时的不差钱在下跌途中跌到了一个相对的底部),底部开始放量,并形成了一个头肩底,该买入吗?应该买吗?结果又跌下去了。有人说究竟在哪是买点啊?机构吸货是在一个特定的区域,往往形成一个25%的宽幅震荡,量能是进场---放量---缩量---放量。有人说机构进场我进场,这不好,中石油这样的股票是机构的压仓水,

简述新闻的三个基本原则

简述新闻的三个基本原则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事物的存在就有一定的约束力,就有一定的原则需要去遵循,新闻也不例外,没有了这些原则,新闻就不能及时有效的传递最新信息。 大家都会说“用事实说话”这就体现了新闻的真实性。新闻真实性指的是在新闻报道中的每个具体事实必须合乎客观实际,就是要求新闻中所报道的事实必须准确无误,包括新闻事实发生的时间,地点,有关人物,事件的过程,原因,结果以及新闻中所用的数字,资料和细节描写等等,所有的这些都必须却有其事。真实性是新闻的灵魂和生命,简单的说新闻报道就是客观事实的原景再现。这一点是每一个新闻工作者采写新闻时都必须遵循的原则,但社会上的假新闻也是层出不穷,就拿娱乐新闻来说。大家都说娱乐界是个万花筒,里面的真真假假让外人难以分辨,可究其原因不难发现是娱乐新闻的报道存在虚假性,他们摈弃了真实性的原则,只要找到一点苗头就捕风捉影,完全不顾是否真实。这样的报道就没有一点价值。而这个价值存在与否,所报的事情能否真实的反映事实,仰赖于记者的认识,眼光与求实精神。也就是说记者在了解事实的基础上,仍旧要用自己的阅历和学识去辨别真伪,当然也不能将自己的主观感情,自己的合理想象添加到新闻报道中,这样只会适得其反。当记者能秉持这样的理念,将他作为自己努力的目标,才能永久保存新闻的灵魂与生命。 新闻写作不但要讲究真实性还要给人以新鲜感。新闻的新鲜性包括内容新,形式新。可以说新闻报道是时间性极强的文学作品,有人把他称为“易碎品”他害怕的是时间,有些新闻只要迟发一步,就可能成为没有价值的东西,配不上新闻里的“新”字。例如1963年,美国总统肯尼迪在达拉斯被暗杀的那天,合众国际社记者史密斯和美联社记者贝尔都在现场随行采访,且搭乘在总统车队中的同一辆车上。当枪声传来的时候,史密斯首先抓住车内唯一的一部电话,不停地向本部口授事件的经过,在汽车开往医院的途中,尽管他被贝尔打的鼻青脸肿,却始终没有放弃电话,因此他成了肯尼迪被暗杀这一消息的第一发布人。他在当天晚上写了一篇长达6000余字的新闻稿《历史就在我们眼前爆炸了》,真实地记录了一个历史性的场面,获得了1964年普利策新闻奖。史密斯第一个进行了报道,在现场雷厉风行的作风完全是秉承了新闻的新鲜性原则。我们也知道先到的新闻无论好坏,都是优胜者,后到的新闻无论再好也只能冠上“锦上添花”的名号,新闻不是文学作品,他并不需要。然而在互联网横行的今天,网络媒体由于其便利性和及时性,也当仁不让的加入了此番混战。记者都知道新闻报道的内容新才能吸引人们的眼球,增加点击量。新闻工作者如果能报道些人们不知道或者不清楚的新闻内容,更会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所以网络新闻为了内容上的推陈

技术分析的三个基本假定

技术分析的三个基本假定 1.市场行为包容消化一切。 2.价格以趋势方式演变。 3.历史会重演。 (一)、市场行为包容消化一切 “市场行为包容消化一切”构成了技术分析的基础。除非您已经完全理解和接受这个前提条件,否则学习技术分析就毫无意义。技术分析者认为,能够影响某种商品期货价格的任何因素——基础的、政治的、心理的或任何其它方面的——实际上都反映在其价格之中。由此推论,我们必须做的事情就是研究价格变化。这句话乍一听也许过于武断,但是花功夫推敲推敲,确实如此。 这个前提的实质含义其实就是价格变化必定反映供求关系,如果需求大于供给,价格必然上涨;如果供给过于需求,价格必然下跌。供求规律是所有经济预测方法的出发点。把它倒过来,那么,只要价格上涨,不论是因为什么具体的原因,需求一定超过供给,从经济基础上说必定看好;如果价格下跌,从经济基础上说必定看淡。归根结底,技术分析者不过是痛过价格的变化间接地研究基本面。大多数技术派人士也会同意,正是某种商品的供求关系,即基本面决定了该商品的看涨或者看跌。图表本身并不能导致市场的升跌,只是简明地显示了市场上流行的乐观或悲观的心态。 图表派痛常不理会价格涨落的原因,而且在价格趋势形成的早期或者市场正处在关键转折点的时候,往往没人确切了解市场为什么会如此这般古怪地动作。恰恰是在这种至关紧要的时刻,技术分析者常常独辟蹊径,一语中的。所以随着您市场经验日益丰富,遇到上边这种情况越多,“市场行为包容消化一切”这一句话就越发显出不可抗拒的魅力。 顺理成章,既然影响市场价格的所有因素最终必定要痛过市场价格反映出来,那么研究价格就够了。实际上,图表分析师只不过是痛过研究价格图表及大量的辅助技术指标,让市场自己揭示它最可能的走势,而并不是分析师凭他的精明“征服”了市场。今后讨论的所有技术工具只不过是市场分析的辅助手段。技术派当然知道市场涨落肯定有缘故,但他们认为这些因素对于分析预测无关痛痒。 (二)、价格以趋势方式演变 “趋势”概念是技术分析的核心。研究价格图表的全部意义,就是要在一个趋势发生发展的早期,及时准确地把它揭示出来,从而达到顺着趋势交易的目的。事实上,技术分析在本质上就是顺应趋势,即以判定和追随既成趋势为目的。

期货市场技术分析

《期货市场技术分析》 内容摘要: 第一章技术分析的理论基础 技术分析是以预测市场价格变化的未来趋势为目的,以图表为主要手段对市场行为进行的研究。“市场行为”有三方面的含义:价格、交易量和持仓兴趣。 理论基础 技术分析有三个基本假定或者说前提条件 1、市场行为包容消化一切 2、价格以趋势方式演变 3、历史会重演 市场行为包容消化一切 技术分析者认为,能够影响某种商品期货价格的任何因此-----基础的、政治的、性理的或任何其它方面的------实际上都反映在其价格之路。价格以趋势方式演变 当前趋势将一直持续到掉头反向为止,坚定不移地顺应一个既成趋势直到出现反向的征兆为止。此为趋势顺应理论的源头。 历史会重演 打开未来之门的钥匙隐藏在历史里,或者说将来是过去的翻版。

技术分析与基础分析之辨 技术分析主要研究市场行为,基础分析则集中考察导致价格涨跌或持平的供求关系。基础分析者为了确定某商品的内在价值,需要考虑影响价格的所有相关因素。所谓内在价值就是根据供求规律确定的某商品的实际价值。它是基础分析派的基本概念。如果某商品内在价值小于市场价格,称为价格偏高,应该卖出这种商品。如果市价小于内在价值,叫做价格偏低,应当买入。 两派都试图解决同样的问题,即预测价格变化的方向。只不过着眼点不同。基础派追究市场运动的前因,而技术派则是研究其后果。技术派理所当然地认为“后果”就是所需的全部资料,而理由、原因等无关紧要,基础派则非得刨根究底不可。 技术分析与出、入市时机选择 决策过程分为前后两个阶段:先分析市场,而后选择出入市时机。分析市场可用基础分析与技术分析,但是分析出入市时机得靠技术分析。第一,市场走势是基本经济力量运作的结果,后者则受到政治体系当时状况主导,这又受到政客活动的影响。第二,市场参与者的多数心理状态,将决定价格走势的方向,以及发生变动的时间。 技术分析的灵活性和适应性 技术派可以同时跟踪追随许多不同品种,而基础派只好从一而终。另一个优势为“既见树木又见森林”

消防工作的方针和原则

消防工作的方针和原则 一、消防工作方针 《消防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这个方针科学、准确地表达了“防”和“消”的辩证关系,反映了人们同火灾作斗争的客观规律,也体现了我国消防工作的特色。“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就是要把同火灾作斗争的两个基本手段——预防和扑救有机地结合起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正确地反映了人们同火灾作斗争的客观规律,“防”和“消”是相辅相成,相互渗透,相互补充的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是达到同一个目的的两种手段。只有全面地把握,正确地理解,认真贯彻执行这个方针,才能把消防工作做好。 二、消防工作的原则 消防工作的原则,是“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这是我国《消防法》第二条所做的明确规定,仅靠公安消防部门一家是难以做好的,必须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没有广大群众的参与,消防工作就失去了基础,就失去了全社会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消防工作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具体体现在:一是在火灾预防方面。社会各单位与广大公民应当自觉遵守消防法规和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及

时消除火灾隐患,在生产和工作中具有消防安全意识,懂得消防安全知识。掌握自防自救的基本技能,积极纠正和制止违反消防法规定的行为。二是灭火救援方面,任何人发现火灾都要立即报警,发生火灾的单位要及时组织力量扑救火灾,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服从火场总指挥员的决定,积极参加和支援火灾扑救。火灾扑灭后,有关单位和人员还应当如实提供相关情况,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事故。对于公安消防机构及其消防队来说,接到火警后必须迅速赶赴现场,救助遇险人员,扑救火灾,负责组织和指挥火灾的现场扑救,进行火灾事故的调查工作。 三、防火安全责任制 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责任人及各岗位员工应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 四、消防工作的意义 消防工作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可缺少的保障条件,直接到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和社会稳定,做好消防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的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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