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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石方工程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土石方工程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土石方工程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土石方工程

目录

总说明 (1)

第一章 .................................................................................................................................................... 土方工程3

第二章 .................................................................................................................................................... 石方工程5

第三章 ........................................................................................................................................ 土石方运输工程5

第四章 ................................................................................................................................................ 回填及其它6

总说明

一、本定额适用于湖北省境内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市政工程及园林绿化工程中的土石方工程。

二、本定额是依据现行国家建设工程劳动定额、湖北省建筑、安装、市政及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编制的。

三、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包含在定额内。

四、本定额中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1. 人工工日:

(1)本定额中的人工工日按普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

(2)本定额中的人工工日的单价取定为:42.00元/工日。

2. 施工机械台班:

(1)本定额中的机械类型、规格采用我省常用机械类型,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综合取定。

(2)机械台班消耗量中包括了机械幅度差。

(3)机械台班单价按《湖北省施工机械台班价格》(2008年)计取。

五、执行定额计价方法时:

1. 本定额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附注等条款注明允许调整、换算者外,一般不得因具体工程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与定额规定不同而调整。

2. 本定额规定应计取的项目,由于施工单位采取了技术措施,改变了生产工艺又能按工程质量要求完成任务,保证安全操作,其项目仍按本定额计算。

3. 山上施工,运输车不能直接到达施工现场而发生的运输,根据发生的数量另作补充,按实计算。

4. 定额中的人工工日及单价,各地不得自行变更。

5. 定额中的机械类别、名称、规格型号、机型为统一划分,实际采用机械与定额不同时,不允许换算。

六、本定额中为满足环保要求而配备了洒水汽车在施工现场降尘,若实际施工中未采用洒水汽车降尘的,在结算中应扣除洒水汽车和水的费用。

七、沟槽、基坑、石方平基的划分:

建筑、安装、园林工程凡图示沟槽底宽在3m以内,且沟槽长大于沟槽宽3倍以上的为沟槽。

凡图示基坑底面积在20m2以内,且坑底的长与宽之比小于或等于3倍的为基坑。

凡图示沟槽底宽3m以外,坑底面积20m2以外,平整场地挖土方厚度在30cm以外,均按挖土方计算。

市政工程底宽7m以内,底长大于底宽3倍以上按沟槽计算。

底长小于底宽3倍以内按基坑计算,基坑底面积在150m2以内的执行基坑定额。

石方平基:沟槽、基坑底宽大于3m且底面积大于20m2;顶平面标高不同时,以低边顶平面标高线以上的部分为平基。

八、土壤及岩石分类见土壤及岩石分类表。

土壤分类表

表G1-1

岩石分类表(岩石类别分类表按GB50021-2001)

表G1-2

九、本定额未列的消耗量项目,由各市、县建设工程造价主管机构按照本定额编制原则、方法收集补充,报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备案。

十、本定额是我省建设工程按定额计价的规范性文件,各地区、各部门不得另行编制、修改和翻印。

十一、本定额中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第一章土方工程

说明

一、本章定额均适用于各类工程的土方工程(除有关专业册说明了不适用本章定额外)。

二、人工挖土方、沟槽、基坑定额深度超过6m,按6m以内的相应项目基价,每加深1 m乘以1.25 (如7m以内采用6m以内的项目基价乘系数1.25;8m以内采用7m以内的项目基价乘系数1.25,以此类推)。

三、干湿土的划分,应根据地质勘测资料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含水率≥25%为湿土,如挖湿土时,人工和机械乘系数1.18。若含水率>40%,则另行计算。

四、本定额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发生时另按措施项目计算。

五、本定额未包括工作面以外运输路面维修、养护、城区环保清洁费、挖方、填方区的障碍清理、铲草皮、挖淤泥、堰塘排水等内容,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六、在支撑下挖土,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43,机械乘系数1.2。先开挖后支撑的不属支撑下挖土。

七、挖桩间土方时,按实挖体积(扣除桩体所占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50。

八、场地按竖向布置挖填土方时,不再计算平整场地的工程量。

九、挖土中遇含碎、砾石体积为31%~50%的密实粘性土或黄土时,按挖四类土相应项目基价乘以1.43。碎、砾石含量超过50%时,另行处理。

十、挖土中因非施工方责任发生塌方时,除一、二类土外,三、四类土壤按降低一级土类别执行,第九条所列土壤按四类土执行,工程量均以塌方数量为准。

十一、竖井挖土方,指在土质隧道的竖井挖土方。

十二、机械挖土方工程量按施工组织设计分别计算机械和人工挖土工程量。无施工组织设计时可按机械挖土方90%、人工挖土方10%计算(人工挖土部分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乘系数2.0)。

十三、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土层平均厚度小于30cm时,推土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25;铲运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17。

十四、挖掘机在垫板上进行作业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 1.25,定额内不包括垫板铺设所需的工料、机械消耗。

十五、挖密实的钢碴,按挖四类土人工乘2.5, 机械乘系数1.5。

十六、0.2m3抓斗挖土机挖土、淤泥、流砂,按0.5m3抓铲挖掘机挖土、淤泥、流砂定额消耗量乘以系数2.5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土方工程量计算一般规则:

1、土方体积均以天然密实体积为准计算。如虚方体积、夯实体积和松填体积必须折算成天然密实体积时,可按表G1-3所列数值换算。

土方体积折算表

表G1-3

2、建筑物挖土以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为准计算。

3、土方工程量按图示尺寸计算,修建机械上下坡的便道土方量并入土方工程量内。

4、清理土堤基础按设计规定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清理厚度为30cm内,废土运距按30m计算。

5、人工挖土堤台阶工程量,按挖前的堤坡斜面积计算,运土应另行计算。

6、管道接口作业坑和沿线各种井室所需增加开挖的土方工程量:排水管道按2.5%;排水箱涵不增加;给水管道按1.5%。

7、竖井挖土方按设计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乘以竖井高度以m3计算,其竖井高度指实际自然地面标高至竖井底板下表面标高之差计算。

二、挖沟槽、基坑土方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1、沟槽、基坑加宽工作面,放坡系数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无明确规定时按表G1-4、G1-5、G1-6规定计算。

放坡系数

表G1-4

2、挖沟槽、基坑需支挡土板时,其挡土土板按各专业施工技术措施项目中相应子目计算。凡放坡部分不得再计算挡土板,支挡土板后不得再计算放坡。

3、基础、构筑物施工所需工作面按表G1-5规定计算。

基础、构筑物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表

表G1-5

管沟底部每侧工作面宽度表(单位:cm)

表G1-6

挖土交接处产生的重复工程量不扣除。如在同一断面内遇有数类土壤,其放坡系数可按各类土占全部深度的百分比加权计算。

管道结构宽:无管座按管道外径计算,有管座按管道基础外缘计算,构筑物按基础外缘计算,如设挡土板、打钢板桩则每侧增加10cm。

建筑物沟槽、基坑工作面放坡自垫层上表面开始计算。

管道沟槽、给排水构筑物沟槽基坑工作面及放坡自垫层下表开始计算。

5、挖沟槽:外墙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图示基础底面之间净长度计算;内外突出部分(垛、附墙烟囱等)体积并入沟槽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6、挖管道沟槽按管道中心线长度计算。

三、地下连续墙挖土成槽土方量按连续墙设计长度、宽度和槽深(加超深0.5m)以立方米计算。

第二章石方工程

说明

一、本章定额均适用于各类工程的挖石方工程(除有关专业册说明了不适用本章定额外)。

二、石方爆破定额是按炮眼法松动爆破和无地下渗水积水考虑的,防水和覆盖材料未在定额内。采用火雷管可以换算,雷管数量不变。扣除定额中的胶质导线用量,增加导火索用量,导火索的长度按每个雷管2.12m计算(抛掷和定向爆破另行处理)。打眼爆破若要达到石料粒径要求,则增加的费用另计。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石方工程量按图示尺寸加允许超挖量以立方米计算。

二、沟槽和基坑的深度、宽度每边允许超挖量:

较软岩、较坚硬岩:200mm

坚硬岩:150mm

三、机械拆除混凝土障碍物,按被拆除构件的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四、人工凿钢筋混凝土桩头按桩截面积乘以被凿断的桩头长度以立方米计算。

第三章土石方运输工程

说明

一、本章定额均适用于各类工程的土石方运输工程(除有关专业册说明了不适用本章定额外)。

二、汽车、重车上坡降效因素,已综合在相应的运输定额项目中,不再另行计算。

三、汽车运土运输道路是按一、二、三类道路综合确定的,已考虑了运输过程中道路清理的人工,如需要铺筑材料时,另行计算。

四、人工装土汽车运土时,汽车运土定额乘系数1.1。

五、自卸汽车运土,如系反铲挖掘机装土,则自卸汽车运土台班数量乘以系数1.1;拉铲挖掘机装车,自卸汽车运土台班数量乘以系数1.2。

六、自卸汽车运淤泥、流砂,按自卸汽车运土台班数量乘以系数1.2。

七、本定额未包括由于河道清理施工封航发生的其他费用和外租设备、船只的途中调遣费。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土石方运距应以挖土重心至填土重心或弃土重心最近距离计算,挖土重心、填土重心、弃土重心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如遇下列情况应增加运距:

1. 人力及人力车运土、石方上坡坡度在15%以上,推土机推土、推石碴,铲运机铲运土重车上坡时,如果坡度大于5%时,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以下列系数计算。

2. 采用人力垂直运输土、石方,垂直深度每米折合水平运距7m计算。

3. 拖式铲运机3m3加27m转向距离,其余型号铲运机加45m转向距离。

二、余土或取土工程量可按下式计算:

余土外运体积=挖土总体积-回填土总体积(或按施工组织设计计算)

式中计算结果为正值时为余土外运体积,负值时为取土体积。

第四章回填及其它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本章定额均适用于各类工程的土方回填及其他工程(除有关专业册说明了不适用本章定额外)。

二、回填土区分夯填、松填按图示回填体积并依下列规定,以m3计算:

1.建筑物沟槽、基坑回填土体积以挖方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砌筑物(包括基础垫层、基础等)体积计算。

2.管道沟槽回填应扣除管径在200mm以上的管道、基础、垫层和各种构筑物所占体积。

3.室内回填土按主墙之间的面积乘以回填土厚度计算。

三、平整场地及碾压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1.平整场地是指建筑场地以设计室外地坪为准±30cm以内挖、填土方及找平。挖、填土厚度超过±30cm时,按场地土方平衡竖向布置图另行计算。

2.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m,以m2计算。

3.原土碾压按图示碾压面积以m2计算,填土碾压按图示填土体积以m3计算。

四、基底钎探按图示基底面积以m2计算。

五、围墙、挡土墙、窨井、化粪池等都不计算平整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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