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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油发电机组招标书

柴油发电机组招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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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投标须知…………………………………………………

前附表………………………………………………………………………

1.总则………………………………………………………………

1.1说明……………………………………………………………

1.2投标费用………………………………………………………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2招标文件的解释………………………………………………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3.投标文件的编制及递交…………………………………………

3.1投标报价说明…………………………………………………

3.2投标文件的语言………………………………………………

3.3投标文件的组成………………………………………………

3.4投标有效期……………………………………………………

3.5投标保证金……………………………………………………

3.6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3.7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3.8投标截止期……………………………………………………

3.9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开标、评标、定标及授予合同…………………………………

4.1开标……………………………………………………………

4.2评标内容的保密………………………………………………

4.3投标文件的澄清………………………………………………

4.4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4.5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

4.6定标方法……………………………………………………

4.7中标通知书…………………………………………………

4.8授予合同……………………………………………………

5.其他

第二章合同条款…………………………………………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四章材料清单及相关要求…………………………………………

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

1.总则

1.1说明

1.1.1概况:

本次招标范围为:工程用柴油发电机组,(具体各规格、数量详见附表),实际数量及规格以工程实际所需数量和规格为准。

供货时间:下单后 60 日历天内(最长供货期)供货。

1.1.2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汇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

(1)“招标人”浙江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

(2)“需方”指施工单位(浙江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杭州湾跨海大桥海中平台改造项目水电安装

项目部)

(3)“投标人”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

(4)“供方”指其投标被接受并与其签订供货合同的单位;

(5)“招标文件”指由招标人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修改文件、补充文件和附件;

(6)“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及进一步的补充文件;

(7)“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包括电报、传真,不包括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文件。

1.1.3项目的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第1项和第2项所述。

1.2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

1.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生产之产品品牌应为国家名牌产品,并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供招标人审核,经审核合格之供货商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参与竟标。招标文件每套收取成本费元,售后不退。

1.4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及需方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和所有按本须知2.2条款、2.3条款发出的补充资料。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投标须知

前附表

1.总则

2.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的编制及递交

4.开标、评标、定标及授予合同

第二章合同条款

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四章材料清单及相关要求

2.1.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投标文件格式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2招标文件的解释

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并在2008年月日前,以书面方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等,下同)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询问的来源),答复将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人都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招标文件同等效力。

2.3.2补充通知以书面方式发给各投标人。

2.3.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将补充通知修改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延长

投标截止时间(延长的投标截止时间在补充通知中写明)。

3.投标文件的编制及递交

3.1投标报价说明

3.1.1材料清单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应包括材料费、加工费、包装费、上下力费、运输费、劳务费、保险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市场价格波动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货物到指定位臵前的各项应有费用。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文本样品及相应资料,一旦中标,文本样品及资料将由业主封存,作为供货时的样品。

3.1.2投标人的报价为经过优惠后的最终投标价格。

3.1.3投标人对所投材料只能提出一个不变的价格,需方及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性报价。

3.1.4投标文件报价中的所有价格必须采用人民币表示。

3.2投标文件的语言

3.2.1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写。

3.2.2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招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除特殊情况外均应使用中文。

3.3投标文件的组成

3.3.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按序装订)

投标函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授权委托书

投标函附件1-报价表

投标函附件2-仓储、加工、装卸、运输能力表

投标函附件3-供货期限承诺书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3.3.2投标人必须使用招标文件第三章提供的表格格式,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3.3.3投标文件可以编写页码及页码索引。

3.4投标有效期

3.4.1投标文件在前附表第7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之后的60日历天内有效。

3.4.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书面方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方式予以答复,但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它的投标文件。

3.5投标保证金

3.5.1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保证金,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随投标文件正本一并封装递交。

3.5.2 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现金、支票、本票、汇票的方式,金额见前附表4款规定,收款单位为,帐号为,开户银行为:。

3.5.3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视为不合格投标文件,买方及招标人将予以拒绝。

3.5.4 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将在需方与中标人签署合同后5日内退还(无息)。

3.5.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买方签署合同后予以退还(无息)。

3.5.6 如有下列情况,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

(a)签署合同协议书;

(3)投标人有不正当竞争行为;

(4)投标人有欺诈行为;

(5)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的情形。

3.6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3.6.1投标人按本须知3.3条款的规定,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前附表第5项所述份数的“副本”,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3.6.2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或复印,按具体要求由投标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印鉴或签字。

3.6.3全套投标文件的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名或加盖印鉴。

3.7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3.7.1投标人可以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并正确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

3.7.2包封都可以写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开标前不得开封。在密封处,可以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7.3如果包封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和标志,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3.8投标截止期

3.8.1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7项规定的日期和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前附表第6项所述的地点。

3.8.2招标人可以按本须知2.3条款的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新的投标截止期。

3.8.3招标人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期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3.9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3.9.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需要对投标文件作出修改,可以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按3.8.1条款递交修改文件。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

3.9.2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应按照本须知3.7条款的规定密封和标志,并在内层包封中标明“修改”字样。

3.9.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可以书面方式通知招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4.开标、评标、定标及授予合同

4.1开标

4.1.1招标人将于前附表第7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开标会。

4.1.2开标会议由招标人组织并主持。

4.1.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4.1.4当众宣读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投标材料名称和投标报价等内容。

4.2评标内容的保密

4.2.1开标后,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及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评标小组成员都应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保密。

4.2.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小组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4.3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小组可以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方式进行,但不允许更改投标的实质性内容。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4.4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4.4.1在评标时,评标小组将首先审核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4.4.2就本款而言,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所谓显著差异或保留是指对材料的技术要求、供货期限、质量标准及使用产生实质性影响;或者对合同中规定的需方的权力及投标人的责任造成实质性限制。

4.4.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

4.4.4投标偏差分为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

(1)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者所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瑕疵;

(2) 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人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3)投标文件载明的供货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下单后在最长供货期20日内供货至指定交货地点)

(4)明显不符合技术要求;

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作废标处理。

4.5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

4.5.1评标小组将仅对按照4.4条款确定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与比较。

4.5.2评标办法:

(一)、企业评分(5分)

1、企业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有效期内),得2分,没有不得分。

2、企业为重合同守信用企业(有效期内),得2分,没有不得分。

3企业生产的产品为省级及以上的市场名优产品,得1分,没有不得分。

(二)、仓储、加工、装卸、运输能力、售后服务承诺(满分5分)

仓储、加工、装卸、运输能力(5分)

由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附件打分。

(三)、供货期限承诺(满分5分)

由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附件打分,供货期限最短的投标人得满分5分。

(四)、投标价格(满分85分)

1、当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多于5家(含5家)时,以经评审的各投标人的最终投标价的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底价后的平均值作为基准,得满分85分。各投标人经评审的最终投标价与基准相比每高1%扣1分,每底1%扣1分,不足1%部分按内插法计算,小数点保留两位。

2、当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4家及以下时,以经评审的各投标人的最终投标价的平均值为基准,得满分85分。各投标人经评审的最终投标价与基准相比每高1%扣1分,每底1%扣1分,不足1%部分按内插法计算,小数点保留两位。

投标人的评审的最终投标价是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澄清和修正后的价格。

将评委的打分进行平均得出各投标人最终得分。将各投标人最终得分由高到底顺序进行排名,第一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被取消中标候选人

资格。

1)投标文件中有弄虚作假的情况;

2)其他违法。违规的情况。

4.6定标方法

4.6.1经评标小组确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真实、有效,且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由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

4.7中标通知书

4.7.1确定中标单位后在投标有效期内,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4.7.2中标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4.7.3招标人及时将未中标的结果通知其他投标人。

4.8授予合同

4.8.1需方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并执行4.7条款要求的投标人。

4.8.2需方按照中标通知书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水电施工单位签订材料采购合同。

5.其他

本次招标中标人将与需方(水电施工单位)签定合同,中标人不得以此为由拒绝签定合同,否则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第二章合同条款

杭州湾跨海大桥海中平台改造工程柴油发电机组

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合同日期:

正本页数:

需方:供方: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联系人:联系人:

图文传真:图文传真: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合同

合同编号:

签定地点:

签定时间:年月日

需方:

供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规定,(以下简称“需方”)和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供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杭州湾跨海大桥海中平台改造工程所需柴油发电机组采购招标文件》、供方的《投标文件》及其询标确认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第一条材料名称、规格编号、生产厂家、数量及金额:

第二条交货时间:

需方分批次下单,每批次材料供方均必须在下单后日内供货至指定交货地点。

第三条交货地点

水电施工单位生产厂区

第四条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生效后7日内需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定金;

2、货到施工现场支付60%的货款。

3、经调试验收合格后7日内支付15%的货款。剩余5%为保修金,保修期为

2年。

第五条税费及保险

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所征收的销售商品产生的一切税费由供方支付。

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向供方征收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供方支付。

3.货物装运后供方办理保险,其费用及运输风险由供方承担。

第六条质量保证

1.供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材料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必须全部为合格(附检验合格证书)产品。并在各个方面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产品的实际性能参数(包括环保方面)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行业标准,使用中发现质量问题,必须更换该材料或配件,所发生的一切损失(包括延误工期损失)均由供方负责承担。该工程的工程质量要求为优良,如由于该材料的原因达不到优良,将按合同条款进行处罚,对造成的损失需方保留索赔的权利。合同生效后15日内,供方将有关材料的资料免费提供给需方。

2.供方所提供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投标文件技术规格规定的标准相一致或优于投标文件技术规格。若技术规格中无相应规定,则材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最新颁布的正式标准。

3.供方须保障需方在中国使用其材料、服务及其任何部分不会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侵权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供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4.供方应准备与本合同材料相符的技术资料随每批货物一起发运至需方。

如本条款所述资料不完整或丢失,供方应在收到需方通知后立即免费另寄。

第七条包装运输

1.供方所提供的材料均采用木箱包装,且应是近期生产的产品。

2.供方所提供的材料在装卸、运输和仓储过程中有足够的包装保护,防止材料受潮、受到冲撞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损坏。

3.供方所提供材料必须附有详细的本合同中所要求的质保资料。

4.材料运输中的运输费用和保险费用等均由供方承担。运输过程中的一切损伤、损坏均由供方负责。到工地的下力由需方负责,供方应为下力提供相应的便利。

5.每台设备需标注订单的编号及规格。

6.供货方需按照订货单的数量及规格发货。

第八条检验

1.供方应在发货之前,对材料的有关内在和外观质量、规格、性能、参数、数量和重量进行准确的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其材料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检验合格证书。该证书将作为提交给需方付款单据的组成部分,但不应视为是对质量、规格、性能、参数、数量的最终质量确认。

2.材料到达现场后,如检验不合格则供方应无条件退货,并由供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3.在本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发现材料的质量或规格与本合同规定不符,或证明材料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或器材等,需方应申请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并有权根据质检证书及质量保证条款向供方提出索赔。

4.供方必须向需方提供针对本工程之单项工程第三方检验报告。

第九条不可抗力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而不能执行本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则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系指双方在缔结本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或无法克服的。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及时通知对方,

并于事故发生后14日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等方式提交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120日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十条违约责任及索赔

1.延期交货与误期赔偿:

如果供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时(不可抗力除外),在供方同意支付核定损失额的条件下,需方将同意延长交货期。核定损失额的支付将由需方从未付货款中扣除。核定损失额比率为每迟交1日,按合同总价的1‰计取,不满1日按1日计算,但是,核定损失额的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如果供方在达到核定损失额的最高限额后仍不能交货,需方有权因供方违约终止合同,而供方仍有义务支付上述迟交核定损失金额。

2.索赔:

(1)供方对所供材料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如果需方已于规定的检验、验收测试期限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A.供方同意需方拒收材料并由供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B. 根据材料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需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协商降低材料价格。

C. 更换不合格的材料,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数量、质量和性能要求,供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需方遭受的一切直接费用。

(2)如果需方提出索赔通知后15日内供方未能予以答复,该索赔应视为已被供方接受。若供方在需方提出索赔通知的15日内或需方同意的更长一些的时间内,未能按需方同意的上述任何一种方式处理完毕索赔事宜,需方将从未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十一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合同的解除和变更

1.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不得解除和无效变更,若因设计变更确需解除或变更合同时,要求变更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在接到通知15日内给予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

需方签订合同时或在安装施工过程中,可能对部分货物、材料的型号规格或数量进行调整,调整的依据以供方在投标时投标报价中的单价乘以增减的数量,对合同总价作相应的调整。

2.因解除合同所造成的对方的损失由提出方负责。

第十三条合同执行

1.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共页,一式陆份。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四条合同附件

附件: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

需方:(盖章)供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联系人:

(签字):(签字):

电话:电话:

开户名称: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文件封面;见附页3-1。

2.投标函;见附页3-2。

3.法人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见附页3-3。

4.授权委托书,见附页3-4。

5.投标函附件1-报价表;见附表3-1。

6.投标函附件2-仓储、加工、装卸、运输能力表;见附表3-2。

7.投标函附件3-供货期限承诺;见附表3-3。

附页3-1

杭州湾跨海大桥海中平台改造工程

所需柴油发电机组

采购投标文件

投标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附页3-2

投标函

浙江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

1.我们收到贵方工程的招标文件。经研究,愿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总价,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材料,并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签订的合同来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以及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印鉴):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或印鉴):

投标人(法人公章):

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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