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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人的除外责任与免责事由

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人的除外责任与免责事由.doc

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人的除外险任免险事由与

人保险合同的除外险任寿

1、投保人或受益人的故意行险;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

3、被保险人自险~但自保险合同成立之日起或险效之日起年后被保险人自险除外两;

4、被保险人酒、斗、吸毒酗殴;

5、被保险人险险无险或法律禁止的交通工具及无照或酒后险险机险交通工具;

6、被保险人患险滋病及其险症并;

7、险、险事行险、或武暴争内乱装乱;

8、核爆炸、核险射或核险染。

健康保险合同的除外险任

1、被保险人在险险保险合同险已险患病或险孕;

2、被保险人故意自险或企险自险而造成的疾病及因此致、致死的~法律有险定除残另

外;

3、被保险人因故意胎所险致的疾病、险、流险、死亡的。堕残

意外险害保险合同的除外险任

深保险咨险服险圳网1、被保险人故意或重大险失;

2、暴险、、叛或任何险行险内乱乱争;

3、任何犯罪行险或拒捕;

4、险孕、流险或分娩;

5、精神病、酒精中毒、吸食毒品、无照或酒后险险;

6、非以治险手险(意外险害所险致的除外);

7、一般牙险治险手险(意外险害所险致的除外);

8、被保险人在险险保险合同险已险患病或险害中;

9、后天免疫不全症候群疾病(AIDS)。

法定免险事由

法定免险事由是指《保险法》险定的保险人险任免除事险~具涉及以下五方面,体

1、险反告知险险

因险投保人险反告知险险得以解除保险合同而险任免除。保险法第16险定,条投保人故意险险事险~不履行如险告知险险的~保险人险保险合同解除前险生的保险事故~不

承险险或险付保险金险付险任~不退险保险险。担并

投保人因险失未履行如险告知险险的~险保险事故的险生有险重影的~保险人险保险合同解响

除前险生的保险事故~不承险险或险付保险金险付险任~但可以退险保险险。担

2、保险欺险

深保险咨险服险圳网因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欺险得以解除保险合同而险任免除。保险法第27险定,条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未险生保险事故的情下~险险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险险况称

或者险付保险金的险求的~保险人有险解除保险合同~不退险保险险。并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险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条险险或者险付保险金的险任~除保险法第六十四第一款(险下述)有险定外~也不退险保险险另。保险事故险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险造、险造的有险险明、险料或者其他险据~险造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大险失程度的~保险人险其险的部分不承险险或者险付保险金的虚夸虚担

险任。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前三款所列行险之一~致使保险人支付保险金或者支

出险用的~险退回或者险险。当

3、故意行险投保人或者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险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险险或者险残担付保险金的险任。投保人已交足年以上保险~保险人险向其他享有险利的受益人退险保险险金两

价险。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险或者故意险害被保险人未遂的~险失受益险。残

4、自险行险

保险法第65险定条以死亡险险付保险金件的合同~被保险人自险的~除本第二款险定外~保险人不承条条

担险付保险金的险任~但险投保人已支付的保险险~保险人险按照保险险退险其险金价险。

以死亡险险付保险金件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险二年后~如果被保险人自险的~保险条

人可以按照合同险付保险金。

5、犯罪行险

保险法第66明文险定,条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险致其自身险或者死亡的~保险人不承险付保险金的险任。投保人已残担

交足二年以上保险险的~保险人险按照保险险退险其险金价险。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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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合同习题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人身保险合同习题 篇一:人身保险试题(A) 武汉科技职业学院20XX—20XX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 考试 《人身保险》试卷(A卷) (考试时间:分钟,闭卷) 专业班级:姓名:班级序号: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风险的()是人身保险产生、存在和发展的前提。 A,经常发生b,必然发生 c,偶然发生D,客观存在 2,对编制“生命表”作出最大贡献的是()。 A天文学家——哈雷b银行家——佟蒂 c数学家——格兰特D数学教师——道德森 3,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不得解除合同。

A收益人b投保人 c保险人d被保险人 4,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上承认的 利益。 A经济b法律 c事实D合同 5.与银行储蓄性表现不同,人寿保险的储蓄性表现为()。 A.保险费的积累b.本金加利息之和 c.现金价值D.保险金额 6.()只能满足社会成员生、老、病、死方面的基本需求。 A、商业保险b、社会保险 c、人身保险D、人寿保险 7、人寿保险合同依据保险事故分为()。 A、死亡保险、生存保险、生死两全保险b、简易人身保险、健康保险生存保险 c、简易寿险、普通寿险、团体寿险D、生存保险、健康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8.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同时死亡,不能确定先后的() A.推定被保险人先死亡,由受益人的继承人继承保险金 b.推定受益人先死亡,由被保险人的继承人继承保险金 c.推定两人同时死亡,保险金由双方继承人共同继承

D.保险公司可不给付保险金 9.某公司为全体职员投保了团体人身保险,每人保额5000元,公司在提交被保险人名单时,在健康状况一栏中说明了职员刘某因肝癌病休的情况。保险代办员接到名单后未严格审查,即办理了承保手续。刘某在保险期间内因肝癌死亡。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刘某不符合团体人身保险的投保条件,该合同为无效合同 b.本案是由于保险代办员的疏忽造成的,应由保险代办员赔偿刘某的保险金 c.本案由于保险人一方有过错,因此保险人应按过错责任的大小,部分给付保险金 D.保险人应全额给付保险金 10,依据保险人所负保险责任的次序,保险合同可分为() A.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b.补偿保险和定额保险 c.原保险和再保险D.定值保险和不定值保险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4分,共20分。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 1,人身保险的保险金额是根据()来确定的。 A实际损失b对风险保障的需求程度 c缴费能力D法院裁定

保险理赔协议书范本

保险理赔协议书范本 保险理赔,是指在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而使被保险人财产受到损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损害时,或保单约定的其它保险事故出现而需要给付保险金时,保险公司根据合同规定,履行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行为,是直接体现保险职能和履行保险责任的工作下面是保险理赔协议书范本,欢迎阅读。 【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 乙方: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___支公司甲方诉乙方机动车辆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和解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乙方确定甲方的机动车辆保险定损额为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因甲方无法提供病历,加扣医疗费用的X%,同时因甲方投保车辆系第二次出险,也须加扣相应金额的X%。最后确定实际赔付金额为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乙方在收到甲方符合理赔条件的有关票证之日(全套理赔票证原件已交付乙方)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第二条 甲方在收到上述第一条所述赔款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后,2个工作日内,向 __________县人民法院撤回起诉。诉讼费用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第三条 有关甲方出险车辆的全部残值由乙方收回,甲方保证不得短少,否则扣减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相应的赔付金额。 第四条 本协议签订履行后,甲乙双方无其他争执。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公司______支公司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订立保险合同的正式书面凭证为

篇一:第三章保险合同答案 第三章保险合同 l 在保险合同订立过程中,通常由投保人提出要约,保险人作出承诺,投保人为要约人、保险人为受约人.其主要原因是 (b ) a ?保险合同一般是有偿合同b保险合同通常是格式合同 c 保险合同一般是要式合同 d 保险合同通常是双务合同 2当投保人,被保险人未按规定维护保险标的安全时?保险人可采取的措施之一(a)a增加保费 b 减少保障的义务 c 被保险人提供的风险管理的方法 d 被保险人提供的经济保障的服务 3 在以被保险人的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寿保险合同中,如果投保人代被保险人签字,将导致的结果是:( a ) a 保险合同无效; b 保险合同终止; c 保险合同中止; d 保险合同效力待定; 4在保险合同以外的其他书面形式中?最重要的是:(a ) a 保险协议书 b 电报 c 电传 d 小保单 5 保险人在签发正式保险单之前出立的临时保险凭证叫:( c) a,保险证b投保单c暂保单d保险单; 6 受益人取得受益权的唯一方式是 (c ) a 依法确定 b 以血缘关系确定 c 被保险人或投保人通过保险合同指定 d 以经济利害关系确定 7 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订立保险合同的正式书面凭证为 (d ) a 批单 b 保险凭证 c 暂保单 d 保险单 8与一般经济合同相比?保险合同的特殊性在于() a 附合性和射幸性 b 诚信性与法律性 c 公平性与自愿性 d 互利性与保障性 9按照合同的性质分类?保险合同可以分为(a) a 补偿性保险合同与给付性保险合同 b 定值保险合同与不定值保险合同 c 财产保险合同与人身保险合同 d 不足额保险合同与超额保险合同 10 农作物雹灾保险合同属于 (a) a 单一风险合同 b 综合风险合同 c 一切险合同 d 农业保险合同 11 保险合同的客体是 ( a) a 保险利益 b 保险标的 c 保险条款 d 保险价值 12 保险利益的载体是 ( c ) a 保险利益 b 保险内容 c 保险标的 d 保险主体 13 保险合同当事人之间由法律确认的权利和义务及相关事项是 (b )a 保险合同的主体 b 保险合同的内容 c 保险合同的客体 d 保险合同的事项 14按照保险标的分类?保险可分为(a ) a 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 b 财产保险和人寿保险 c 意外保险和健康保险 d 车辆保险和人身保险 15 由法律规定的保险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保险条款称为 (a) a 法定条款 b 法律条款 c 法定保险 d 格式条款

保险类型与保险合同

第二节保险的类型 一、自愿保险和法定保险 自愿保险——是保险人和投保人在自愿原则基础上通过签订保险合同而建立保险关系的一种保险。 法定保险,又称强制保险——是以国家的有关法律为依据而建立保险关系的一种保险。 二者的区别主要有: (1)范围和约束力不同; (2)保险费和保险金额的规定标准不同; (3)责任产生的条件不同; (4)在支付保险费和赔款的时间上不同。 二、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 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三、财产损失保险、信用保证保险、责任保险 (1)财产损失保险——是以物质财产及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2)信用保证保险——是以保证人履行合同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分为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 信用保险——是保险人根据权利人的要求担保义务人(被保证人)信用的保险。 保证保险——是义务人(被保证人)根据权利人的要求,要求保险人向权利人担保义务人自己信用的保险。 (3)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四、营利性保险和非营利性保险 营利性保险——为商业保险,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保险; 非营利性保险——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保险。非营利性保险按经营主体不同、是否带有强制性分为:社会保险、政策性保险、相互保险、合作保险。 1.社会保险和政策性保险。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对社会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时提供一定的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政策性保险——是政府为了实施某项经济政策而实施的一种非营利性的自愿保险。 2.相互保险和合作保险。 相互保险——是参加保险的成员之间相互提供保险的制度。其组织形式有相互保险公司和相互保险社。 合作保险——是指参加保险的人以资金入股的方式积聚保险基金,为入股成员提供经济保障的制度。 商业经验作为营利性保险——是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行为。 五、原保险、再保险、重复保险、共同保险

人身保险合同习题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人身保险合同习题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人身保险合同习题 篇一:人身保险试题(A) 武汉科技职业学院20XX—20XX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 考试 《人身保险》试卷(A卷) (考试时间:分钟,闭卷) 专业班级:姓名:班级序号: 一. 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 20分。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 风险的()是人身保险产生、存在和发展的前提。 A,经常发生b,必然发生 c,偶然发生D,客观存在 2, 对编制“生命表”作出最大贡献的是()。 A天文学家一一哈宙b银行家一一佟蒂 c数学家一一格兰特D数学教师一一道德森 3, 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不得解 除合同。

A收益人b投保人 c保险人d被保险人 4.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上承认的利益。 A经济b法律 c事实D合同 5. 与银行储蓄性表现不同,人寿保险的储蓄性表现为()。 A.保险费的积累b.本金加利息之和 c.现金价值D.保险金额 6. ()只能满足社会成员生、老、病、死方面的基本需求。 A、商业保险b、社会保险 c、人身保险D、人寿保险 7. 人寿保险合同依据保险事故分为()。 A、死亡保险、生存保险、牛死阙全保险b、简易人身保险、健康保险生存保险 c、简易寿险、普通寿险、团体寿险D、生存保险、健康 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8.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同时死亡,不能确定先后的() A.推定被保险人先死亡,由受益人的继承人继承保险金 b. 推定受益人先死亡,由被保险人的继承人继承保险金 c. 推定两人同时死亡,保险金由双方继承人共同继承 D.保险公司可不给付保险金

保险法人身保险合同保险凭证

保险法人身保险合同保险凭证 篇一:保险法与合同 篇二:保险法试题及答案 保险法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1.下列关于保险的判断正确的是 A.保险就是要消灭危险 B.保险就是保证不发生危险 C.保险就是保证发生危险 D.保险就是要分散危险带来的损失 2.”保险是一种损失补偿合同,是当事人的一方收受商定的金额,对于对方所遭受的损失或发生的危险予以补偿的合同。”这种说法属 A.损失说 B.非损失说 C.财产共同准备说 D.二元说

3.关于保险与保证的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保证关系中,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保证人才负有代替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义务;保险关系中,有过错的第三者不履行赔偿义务时,保险人才负履行义务 B.保险与保证一样,都是从属于主契约的从契约 C.保险与保证一样,保险人或保证人代偿债务后,在所有情况下都享有求偿权 D.保证关系中,保证人代偿债务是为他人履行义务;而保险人依约赔偿损失或给付保险金,是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 4.在保险合同中,投保人交付保险费,买到的只是一个将来可能获得补偿的机会,这说明保险合同具有 A.附合性 B.议商性 C.要式性 D.射幸性 5.给付性保险合同和补偿性保险合

同的区别在于 A.给付性保险合同都是有偿的,补偿性保险合同有一些是无偿的 B.给付性保险合同都是强制的,补偿性保险合同都是自愿的 C.给付性保险合同只存在于人身保险中,补偿性保险合同只存在于财产保险中 D.给付性保险合同不以补偿为目的,而补偿性保险合同则以补偿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为目的 6.中国第一部带有保险内容的法律是 A.《钦定大清商律》 B.《保险业章程草案》 C.《大清商律草案》 D.《海商法草案》 7.关于保险的损失补偿原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保险人在其责任范围内,只对被保险人所遭受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B.只要发生约定的危险,保险人就

保险合同中保险人的基本权利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保险合同中保险人的基本权利 篇一:保险合同中保险人的基本权利是______。A.收取保险费b.赔偿保 一、整体解读 试卷紧扣教材和考试说明,从考生熟悉的基础知识入手,多角度、多层次地考查了学生的数学理性思维能力及对数学本质的理解能力,立足基础,先易后难,难易适中,强调应用,不偏不怪,达到了“考基础、考能力、考素质”的目标。试卷所涉及的知识内容都在考试大纲的范围内,几乎覆盖了高中所学知识的全部重要内容,体现了“重点知识重点考查”的原则。 1.回归教材,注重基础 试卷遵循了考查基础知识为主体的原则,尤其是考试说明中的大部分知识点均有涉及,其中应用题与抗战胜利70 周年为背景,把爱国主义教育渗透到试题当中,使学生感受到了数学的育才价值,所有这些题目的设计都回归教材和中学教学实际,操作性强。

2.适当设置题目难度与区分度 选择题第12题和填空题第16题以及解答题的第21题,都是综合性问题,难度较大,学生不仅要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扎实深厚的数学基本功,而且还要掌握必须的数学思想与方法,否则在有限的时间内,很难完成。 3.布局合理,考查全面,着重数学方法和数学思想的考察 在选择题,填空题,解答题和三选一问题中,试卷均对高中数学中的重点内容进行了反复考查。包括函数,三角函数,数列、立体几何、概率统计、解析几何、导数等几大版块问题。这些问题都是以知识为载体,立意于能力,让数学思想方法和数学思维方式贯穿于整个试题的解答过程之中。 篇二:保险学考试题目1 《保险学原理》真题模拟题1 一、单选题(共20题,共40分,2分/题) 1.段某为其本人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其告知的其本人下列有关信息中,可以视为重要事实的告知内容是()。 A.年龄b.健康状况c.家族病史D.职业 ★标准答案:D 2.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时,若追偿到的款额大于其赔偿给被保险人的款额,对超过部分的正确处理方式是()。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投保方(甲方):供电公司公司保险方(乙方):

投保方:供电公司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保险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方(单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谈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投保其在职员工人身意外保险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章合同标的及构成 第一条合同标的为甲方向乙方投保其年度在职员工人身意外保险。共计职工人。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章保险期限 第二条员工人身意外保险期间为12个月,自年月日零时起至年月日二十四时止。甲方如提前申请退保或保单保险金额为零时,保险责任即时终止。 第二章合同的内容 第三条甲方就其公司在职员工人身意外保险,委托给乙方进行运作管理,乙方收取元服务费用,对被保险人发生的人身意外费用,按甲方的报销规定在委托的人身意外保险金中给付。 第四条乙方根据《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寿绿洲团体定

期寿险条款》等相关条款进行承保,承诺对委托的人身意外保险资金按合同约定进行保值增值,乙方承担人身意外费用理赔相关服务。 第三章保险金额及保险费 第五条保险金额由投保人、保险人双方约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甲方于年月日前向乙方缴纳年度的保险费圆。保险金额为元/人,共计圆(¥元),保险金额是保险人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保险金额一经确定,中途不得变更。甲方在付清保险费后,乙方开始履行保险责任。 第六条保险费按年度计算。甲方应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保险费: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七条甲方应如实填写投保单并回答乙方提出的询问,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甲方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乙方有权解除本保险合同,且不退还保险费。对于本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乙方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甲方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并且足以影响乙方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乙方有权解除本保险合同;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并在本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乙方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仅按约定退还未满期净保险费。 第八条甲方应在订立合同时或按双方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费交付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乙方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

保险合同中免责条款涉及的法律问题.doc

保险合同中免责条款涉及的法律问题() 保险合同解释 保险合同形式 保险合同无效 保险合同终止 保险合同变更 保险合同当事人 根据《保险法》第十条规定,保险合同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属于民商合同的一种,其设立、变更或终止时具有保险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那么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涉及到哪些法律问题呢?下面请看详细内容介绍。

保险合同因其适用广泛性、重复使用性及标的类型化、权利义务固定化而被设计成格式合同,又因其内容涉及面广、条款专业性强、权利义务量化过程复杂,保险人被法律强制性地赋予对格式合同的说明义务。为使保险业在促进社会和谐、加强社会稳定中更好发挥作用,促进保险行业健康发展,我国的立法、司法活动应进一步加强对保险合同中免责条款说明行为的规范与引导。 一、对免责条款的免责属性应作实质性审查 《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的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在本条中,法律对保险格式合同规定了普通条款的一般说明义务与免责条款的特别说明义务。根据第十七条第一款内容,只要订立保险合同使用了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保险人都有义务向投保人出示该条款,而不得以转述、摘要、概括的方式代替保险条款的完整出示,对所出示的格式合同保险人应该主动说明其

内容。而对于免责条款,除了上述出示与一般性地说明外,法律还规定了提示与明确说明两项义务,对提示义务规定了效果标准,即必须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对说明的义务规定的方式应是书面或者口头,效果应是明确的。免责条款如果未经上述提示或者明确说明,法律也少有地规定了苛严的后果不产生效力,这在以鼓励交易为原则的民商法律中极为少见。 为进一步强调保险人的对免责条款的说明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第九条以列举方式解释了免责的含义,即保险人提供的格式合同文本中的责任免除条款、免赔额、免赔率、比例赔付或者给付等免除或者减轻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可以认定为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在这一条司法解释中,最高人民法院明确指出,免责条款不仅仅指形式上属于格式合同中被列明为责任免除条款的部分,而是指一切在实质与效果上具有使保险人免除、减少赔付或限制保险责任承担内容的合同条款,免责既包含全部免责,也包含部分免责,辨别免责条款以实质性审查为标准。 二、保险人对免责条款未履行说明义务的情形 在实践中,未履行明确说明义务大概有如下情形:

人身保险合同的长期性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人身保险合同的长期性 篇一:人身保险练习二答案 人身保险练习二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1分,共1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中的括号内。 1.《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可以变更受益人的目的是保障()的权益。 A.保险人B.被保险人C.投保人D.受益人 2.在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 A....投保人 3.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 灭。 A.2 b.3 c.4 D.5年 4.

A. b. c.D也包括已死亡的人 5. A. b.被保险人 c.受益人D.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 6. A. b. c. D.受益人 7 A. b. c. D.保险经纪人 A. b.投保人交付末期保险费 c.投保人和保险人签订合同D.人身保险合同经保险公司批准 A.一般财产保险b.海上货物运输保险c.个人人寿保险 D.一切险种 10.我国《保险法》规定,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交付首期保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超过规定的期限()未支付当期保费的,合同效力中止。 A.30日B.60日C.90日D.180日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6小题,每小题1.分,共6

分)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选项中有二至五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中的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无分。 1.人身保险的可保利益() A、有量的规定性 b、没有量的规定性 c、只是维持合同的前提条件 D、只是订立合同的前提条件 e、既是订立合同也是维持合同的前提条件 2.人身保险合同() A、是普通民事合同 b、属于实践合同 c、大多是定额给付性合同 D、是补偿性合同 e、都是为订约人利益而订立的合同 3.人身保险合同的终止包括() A、自然终止 b、破产终止 c、解约终止 D、履约终止 4. A.受益人可以是任何人

当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同一人时,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包括

篇一:保险代理从业模拟试卷一答案解析 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 模拟试卷一 一、单选题(共90题,每小题1分,共90分。每题的被选答案中,只有一个是正确的,选对得1分,多选、不选或错选得0分) 1、在社会生产或生活中,动态风险所导致的损失很多。下列损失中属于动态风险所致的损失是( c ) a、洪水等所致的损失 b、地震等引起的损失 c、由于技术进步所致的损失 d、意外伤害所致的损失或伤害 p4,风险的分类方式,风险有5种分类方式,包括风险产生原因、风险标的、风险性质、产生社会环境、产生风险的行为,考试常考这几种分类 2、根据风险管理理论,控制型风险技术的重点表现之一是( c ) a、事故发生前,进行财务安排 b、事故发生后,解除对人们造成的经济困难 c、事故发生时,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d、为维持正常生活提供财务支持 p9,风险管理的方法有两种:控制性和财务性,此题考试重点在于两者的区别 3、厘定保险费率遵循的适度性原则所强调的“适度性”针对的对象时( b ) a、单个保险业务 b、整体保险业务 c、单个保险公司 d、大多数保险公司 4、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意外伤害保险属于( b )范围 a、人寿保险 b、人身保险 c、财产保险 d、健康保险 p19,主要考人身保险的分类: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 5、2008年初南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5.12”汶川地震两场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保险公司纷纷启动应急预案,积极参加救灾抗灾。保险业分别为南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汶川地震灾害支付55亿元和10亿元。这一重大赔案发挥的保险功能是( c ) a、社会救济 b、社会管理 c、保险保障 d、资金融通 p22,考点在于保险的功能:保险保障、资金融通、社会管理、社会信用管理 6、在保险实务中,古玩、字画等特殊的保险标的适宜采用的合同形式是( a ) a、定值保险合同 b、定额保险合同 c、不定值保险合同 d、特约保险合同 p32,考点在于定值保险合同的概念理解,此题为常考题型 7、当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同一人时,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包括( d) a、保险人、投保人和受益人 b、保险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 c、保险人、投保人和代理人 d、保险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 p32,本题考点在于保险合同当事人的内容:保险人与投保人,当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同一人时,保险合同当事人包括保险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 8、根据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应当具备多种条件,作为保险合同当事人的投保人应具备的特殊条件是( b ) a、对保险金额具有保险利益 b、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 c、对保险期限具有保险利益 d、对保险风险具有保险利益 p38,本题重在考保险利益的概念: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9、在各类保险单证中,保险双方当事人享有权利与承担义务的最重要的凭证和依据是( a) a、保险单 b、小保单 c、投保单 d、暂保单 p42,本题重在考保险合同的几种书面形式:保险单、暂保单、保险凭证,及其概念 10、我国保险实务中普遍推行的一种合同生效制度是( b) a、合同成立当日零时起保制 b、合同成立次日零时起保制 c、缴纳保费当日零时起保制 d、缴纳保费次日零时起保制

人寿保险公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5356-24 人寿保险公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完整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人寿保险公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 同(完整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 一、年龄在16至65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劳动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不足16周岁或66周岁以上者,本公司将根据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承保。 二、被保险人本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可作为投保人。 第三条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间内,因遭受意外伤害而致死亡或残疾的,本公司依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一、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死亡的,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死亡保险金。 二、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身体残疾的,本公司根据中国人民银行1998年制定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的规定,按保险金额及该项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1项以上身体残疾时,本公司给付对应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同一足时,本公司仅给付其中1项残疾保险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1项的残疾保险金。 三、本公司所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以保险金额为限,1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保险金额时,本合

论商业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

一、保险合同“免责条款”概述 (一)保险合同免责条款界定 保险合同的免责条款是指在保险人提供给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保险条款中约定的免除或减轻保险人理赔责任的条款。 (二)几种主要保险免责条款分析 1.告知义务违反的免责条款 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投保人应当履行告知义务,投保人违反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可以此抗辩免责。一般而言,只有当事人之间的合同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禁止规定,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法律才可以直接宣布合同无效。如果合同内容只是在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的分配上有失公平,法律可以通过赋于处于不利地位的一方当事人以解除权来达到纠正的目的,而没有必要按无效处理。 2.被保险人过错的免责条款 (1)故意:各国法律将被保险人故意行为列为免责事由主要在于防止保险欺诈行为的发生,以防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来骗取保险金。 (2)过失:在大陆法系国家的现代保险立法中,保险人对被保险人过失所致保险事故,分两种情况进行处理:对于轻微过失,保险责任不得免除;对于重大过失,各国规定不尽一致。 需要说明的是本文章中免责条款针对的是商业保险不包括交强险。 二、保险合同免责条款适用中存在的问题 (一)免责条款的效力认定 1.免责条款的生效 所谓免责条款生效并非指该条款具有法律意义上的约束力,而是指免责条款被订入合同之中,并由此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经过法院的审查被认定为有效条款之后,才对当事人产生法律意义上的约束力。 2.保险人的明确说明义务及履行 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人采用其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承担以下四项缔约义务:第一,交付格式条款的义务;第二,说明合同内容的义务;第三,提示投保人注意格式条款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的义务;第四,向投保人明确说明免责条款的义务。这四项义务通常被统称为保险人的说明义务。 3.保险人的提示义务及履行 保险法对保险人的免责条款说明义务做出了明确规定,修订后的要求更为具体,是“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和“明确说明”二者兼备,这和《合同法》第39条的衔接更为紧密。 新保险法规定做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的载体为“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这应当认为是可以选择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做出。 (二)免责条款的范围界定 1.免责条款的范畴 并非只要涉及到减少保险人理赔金额的条款都是免责条款。争议较大也是较具有迷惑性的是另一种形式的保险条款。这类条款的特点是本身未被规定在保险条款中的“责任免除”部分,而是隐含在其他保险条款或者在保单正面以特别约定的形式出现。但这些条款本身确实起到了免除保险人部分或全部理赔责任的效果。 2.免责条款的认定 根据以上说明,针对免责条款范畴提出的问题,要确认某一条款是否属于免责条款范畴,关键在于这种免除责任的约定是否超出了通常情况下一般理性人的认知范围及法律的基本规定。对于专业用语,除非保险人在承保时向投保人做出特别提示,并且对此做出足够充分的

保险理赔协议书范文4篇

保险理赔协议书范文4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 乙方: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___支公司 甲方诉乙方机动车辆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和解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乙方确定甲方的机动车辆保险定损额为________元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因甲方无法提供病历,加扣医疗费用的X%,同时因甲方投保车辆系第二次出险,也须加扣相应金额的X%。最后确定实际赔付金额为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乙方在收到甲方符合理赔条件的有关票证之日(全套理赔票证原件已交付乙方)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第二条 甲方在收到上述第一条所述赔款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后,2个工作日内,向__________县人民法院撤回起诉。诉讼费用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第三条 有关甲方出险车辆的全部残值由乙方收回,甲方保证不得短少,否则扣减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相应的赔付金额。 第四条 本协议签订履行后,甲乙双方无其他争执。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公司______支公司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保险理赔协议书范文【2】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就20XX年XX 月XX 日因乙方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将甲方致伤一事,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调解意见: 一、因乙方驾车致甲方脚部之损伤,甲方经在人民医院治疗,已痊愈出院。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乙方应赔偿甲方各项损失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康复费、后续治疗费等本次因乙方交通肇事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共计XXXX 元人民币。 三、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一次性向甲方全部支付。 四、甲方收到乙方的上述人身损害赔偿费用后,不得以赔偿项目缺失、身体伤害严重、后续治疗发生其它并发症等等理由,向乙方继续索要赔偿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索取赔偿。乙方不得以上述赔偿

保险合同的特征与种类

第三章 第一节保险合同的特征与种类 一、保险合同的定义 合同(也称“契约”)是平等主体的当事人为了实现一定的目的,以双方或多方意思表示一致设立、变更和终止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收取保险费是保险人的基本权利,赔偿或给付保险金是保险人的基本义务;与此对应,交付保险费是投保人的基本义务,请求赔偿或给付保险金是被保险人的基本权利。 二、保险合同的特征 (一)保险合同是有偿合同 保险合同的有偿性主要体现在投保人要取得保险的风险保障,必须支付相应的代价,即保险费;保险人要收取保险费,必须承诺承担保险保障责任。 (二)保险合同是保障合同 保险合同的保障主要表现在: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一经达成协议,保险合同从约定生效时起到终止的整个期间,投保人的经济利益受到保险人的保障。 1

(三)保险合同是有条件的双务合同 保险合同的双务性与一般双务合同并不完全相同,即保险人的赔付义务只有在约定的事故发生时才履行,因而是附有条件的双务合同。 (四)保险合同是附和合同 附和合同是指合同内容一般不是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协商拟定,而是由一方当事人事先拟定,印就好格式条款供另一方当事人选择,另一方当事人只能作取与舍的决定,无权拟定合同的条文。 (五)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 射辛合同是合同的效果在订约时不能确定的合同,即合同当事人一方并不必然履行给付义务,而只有当合同中约定的条件具备或合同约定的事件发生时才履行。 (六)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 任何合同的订立,都应以合同当事人的诚信为基础。 三、保险合同的种类 (一)补偿性保险合同与给付性保险合同 按照合同的性质分类,保险合同可以分为补偿性保险合同与给付性保险合同。 1、补偿性保险合同:保险人的责任以补偿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为限,并不得超过保险金额的合同。 2

保险人未尽到明确说明义务保险合同免责条款无效

保险人未尽到明确说明义务保险合同免责条款无效 作者:代正伟张振宇发布时间:2006-07-05 08:52:01 [案情] 2003年9月27日,投保人林某在被告某保险支公司为一中型货车投保,保险合同约定了第三者责任险,并规定了保险车辆造成本车驾驶人员及其家庭人员的人身伤亡属除外责任。2004年4月6日,因该车转卖,经投保人林某申请,被告同意将保险合同转让给李某。4月15日,又经李某申请,被告同意将保险合同转让给原告万某,原告受让了该保险合同的权利义务。4月21日,原告雇佣的驾驶员肖某在检查汽车故障时,货车失控,将在车旁的父亲撞伤致死。6月21日,法院判决万某负全部责任,应赔偿除肖某以外的死者亲属87880元。原告万某于当日向被告申请索赔,但被告仅向原告赔付车辆损失险。后被告以该车驾驶员肖某与死者系父子关系,并根据保险合同中的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第六条第(二)项“保险车辆造成本车驾驶人员及其家庭人员的人身伤亡属除外责任”的规定而拒赔。双方就保险合同中的第三者责任险发生纷争诉至法院。 [评析] 保险合同作为一种最大诚信合同,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人和投保人均应将保险合同涉及的重要事项向对方作如实的说明或告知。同时,由于保险合同涉及大量专业术语,投保人往往不甚了解,保险人有义务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特别是保险合同中约定的有关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内容、术语、目的以及适用等,保险人更应向投保人作出解释。 本案被告是否免责,关键在于被告是否履行了“明确说明”的义务。保险法第十八条规定:“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关于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明确说明”是指保险人在与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之前或签约当时,对保险合同中所约定的免责条款,除了在保险单上提示投保人注意外,还应当对有关免责条款的概念、内容及其法律后果等,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或其代理人作出解释,以使投保人明了该条款的真实含义和法律后果。“明确说明”之限度,应以一个普通人以其所应具备的知识和社会经验,能够就保险合同之条款与保险人在认识上达成一致为标准。然而,本案被告并未达到此标准。

关于人身保险合同复效条件的裁判规则.pdf

关于人身保险合同复效条件的裁判规则 ——摘自《中国保险诉讼裁判规则集成》一书 安杰保险团队 投保人负有向保险人缴纳保险费的义务,在投保人未支付保险费的情况下,保险法规定了缴费宽限期,如果宽限期届满,投保人仍未缴费,保险合同的效力将中止。但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保险合同的效力也可恢复。 一、相关规定 《保险法》第三十六条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 被保险人在前款规定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但可以扣减欠交的保险费。 《保险法》第三十七条合同效力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二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保险法司法解释(三)》第八条保险合同效力依照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止,投保人提出恢复效力申请并同意补交保险费的,除被保险人的危险程度在中止期间显著增加外,保险人拒绝恢复效力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保险人在收到恢复效力申请后,三十日内未明确拒绝的,应认定为同意恢复效力。 保险合同自投保人补交保险费之日恢复效力。保险人要求投保人补交相应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条解读:

保险合同复效即保险合同由于投保人主观或客观原因中止后,如果投保人希望恢复合同效力,就应在保险合同中止期间内向保险人提出复效申请,并补交保费及其他费用,符合保险合同规定的恢复效力的条件,保险合同效力恢复。但是,保险合同中止期间满两年后,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如果保险合同中止未满两年,或者保险合同中止满两年后保险人尚未解除合同的,此时投保人提出保险合同复效申请,在被保险人不存在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情况下,保险人不能拒绝效力恢复。 复效的意义在于为了使保险单不致因投保人偶然遗忘或经济困难未能按期交费而导致合同失效,给予投保人保持合同效力的一次机会,弥补合同解除给未来生活或长期投资利益带来的损失。 二、典型案例 【保险合同复效需要同时具备三个条件:投保人向保险人提出合同复效的请求、投保人与保险人就合同复效达成协议、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在重庆五中院审理的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与江从银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二审一案中【(2013)渝五中法民终字第03981号】,法院经审理查明,李银友与平安人寿公司签订了《人寿保险投保书》,保险条款“合同效力恢复”约定:“本合同效力中止后二年内,投保人申请恢复合同效力的,应填写复效申请书,并按本公司规定提供被保险人健康声明书或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报告书,经本公司审核同意,双方达成复效协议,自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及利息的次日零时起,合同效力恢复。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二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本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重庆五中院认为,李某某于1999年10月投保平安康泰终身保险,保险费交费年期20年,交付方式为年交。自2008年10月起李某某即未再缴纳保险费,2008年12月本案所涉保险合同效力中止。保险合同复效需同时具备三个条件,一是投保人应当向保险人提出合同复效的请求;二是投保人应当与保险人就合同复效达成协议;三是投保人应当补交保险费。本案所涉保险合同的效力于2008年12月中止,李某某于2009年1月向平安人寿公司提出复效申请,但保险合同效力的恢复并不因投保人恢复效力的单方意思表示而恢复其效力,必须是保险人

合同 协议 样板: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留存)

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第一章保险对象 第一条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劳动的,可以作为被保险人,由其所在单位向保险公司集体办理投保手续(个人也可以投保)。 第二章保险期限 第二条保险期限为一年,自起保日的零时起到期满日的二十四时止。期满时,另办续保手续。 第三章保险金额 第三条保险金额最低为壹仟元,最高为壹万元。在此限度内,一个单位选定一个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一经确定,中途不得变更。 第四章保险责任 第四条本保险为定期意外伤害保险。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效期间,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死亡或残废的,保险公司按下列各款规

定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额。 1.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死亡的,给付保险金额全数。 2.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双目永久完全失明或两肢永久完全残 废,或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同时一肢永久完全残废的,给付保险金额全数。 3.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一目永久完全失明或一肢永久完全残废 的,给付保险金额半数。 4.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本条二、三两款以外的伤害以致永久完 全丧失劳动能力、身体机能,或永久丧失部分劳动能力、身体机能的,按照丧失程度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额。 第五条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效期间,不论由于一次或连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保险公司均按第四条的规定给付保险金。但给付的累计总数不能超过保险金额全数。给付金额累计总数达到保险金额全数时,保险效力即行终止。 第五章除外责任 第六条由于下列原因所致被保险人的死亡或残废,保险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被保险人的自杀或犯罪行为; 2.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的故意或诈骗行为; 3.战争或军事行动; 4.被保险人因疾病死亡或残废。 第七条被保险人因意外伤残所支出的医疗和医药等项费用,保险公司不负给付责任。 第六章保险费率 第八条保险费率根据行业(工种)或工作性质分别订定。 第七章保险手续和保险费的缴付第九条投保时,投保单位应填写投保单一份和全体被保险人名单一式三份,经保险公司核定承保后签发保险单。 第十条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可以指定受益人,如果没有指定受益人,以法定继承人为受益人。 第十一条在保险单有效期间,投保单位如因人员变动,需要加保或退保,或因被保险人要求变更受益人,应填写变动通知单一式三份,送交保险公司据以签发批单,作为保险单的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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