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YG赤芍药材质量标准

YG赤芍药材质量标准

YG赤芍药材质量标准
YG赤芍药材质量标准

赤芍药材质量标准

文件编码TJTYP-1206·YG-001-00

责任人起草人审核人批准人

部门/职务

姓名

签名

日期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分发部门质量部生产部采购部储运部 GMP办

颁发部门总工室

修订原因

与目的

执行日期年月日

1.标准依据

《中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第147页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赤芍药材的质量控制,其采购、验收及贮存养护均以本标准为依据。3.物料编号YG-001

4.赤芍药材质量标准正文

本品为毛茛科植物芍药或川赤芍的干燥根。春、秋二季采挖,除去根茎、须根及泥沙,晒干。

【性状】本品呈圆柱形,稍弯曲,长5~40cm,直径0.5~3cm。表面棕褐色,粗糙,有纵沟和皱纹,并有须根痕和横长的皮孔样突起,有的外皮易脱落。质硬而脆,易折断,断面粉白色或粉红色,皮部窄,木部放射状纹理明显,有的有裂隙。气微香,味微苦、酸涩。

【鉴别】(1)本品横切面:木栓层为数列棕色细胞。栓内层薄壁细胞切向延长。韧皮

部较窄。形成层成环。木质部射线较宽,导管群作放射状排列,导管旁有木纤维。薄壁细胞含草酸钙簇晶,并含淀粉粒。

(2) 取本品粉末0.5g,加乙醇10ml,振摇5分钟,滤过,滤液蒸干,残渣加乙醇2ml使溶解,作为供试品溶液。另取芍药苷对照品,加乙醇制成每1ml含2mg的溶液,作为对照品溶液。照薄层色谱法(附录Ⅵ B)试验,吸取上述两种溶液各4μl,分别点于同一硅胶G薄层板上,以以三氯甲烷-乙酸乙酯-甲醇-甲酸(40:5:10:0.2)为展开剂,展开,取出,晾干,喷以 5%香草醛硫酸溶液,加热至斑点显色清晰。供试品色谱中,在与对照品色谱相应的位置上,显相同的蓝紫色斑点。

【检查】SO

2

残留量: 不得过150mg/kg(附录Ⅸ U)。

【含量测定】照高效液相色谱法(附录Ⅵ D)测定。

色谱条件与系统适用性试验用十八烷基硅烷键合硅胶为填充剂;以甲醇-0.05mol/L磷酸二氢钾溶液(40:65)为流动相;检测波长为230nm。理论板数按芍药苷峰计算应不低于3000。

对照品溶液的制备取经五氧化二磷减压干燥器中干燥36小时的芍药苷对照品适量,精密称定,加甲醇制成每1ml含0.5mg的溶液,即得。

供试品溶液的制备取本品粗粉约0.5g,精密称定,置具塞锥形瓶中,精密加入甲醇25ml,称定重量,浸泡4小时,超声处理20分钟,放冷,再称定重量,用甲醇补足减失的重量,摇匀,滤过,取续滤液,即得。

测定法分别精密吸取对照品溶液与供试品溶液各10μl,注入液相色谱仪,测定,即得。

本品含芍药苷(C

23H

28

O

11

)不得少于 1.8%。

5.贮存条件和注意事项:置通风干燥处;不宜与藜芦同用。

6.复验期及复验项目:

复验期: 一年

复验项目:性状

7.相关文件及记录名称、编号(取样、检验方法或相关操作规程编号) 药材取样操作规程

二氧化硫残留量测定操作规程赤芍药材操作规程

赤芍药材检验记录

种进口中药材质量标准原件

43种进口药材质量标准的通知关于颁布儿茶等 [2004]144号国食药监注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口岸食品药品监督管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口岸药品检验所:为加强进口药材的监督管理,我局修(制)订了儿茶、方儿茶、西洋参、高丽红参、红花、牛黄、羚羊角、泰国安息香、苏合香、乳香、没药、血竭、藤黄、沉香、檀香、香、母丁香、小茴香、荜茇、广天仙子、豆蔻、槟榔、肉豆蔻、大腹皮、大风子、西青、诃子、胖大海、芦荟、猴枣、弗朗鼠李皮、胡黄连、肉桂、番泻叶、马钱子、玳瑁、种进口药材的质量标准(见43决明、天竺黄、穿山甲、海狗肾、海马、哈蚧、海龙等件),现予颁布。上述质量标准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年五月八日二○○ 中药材质量标准 中文名儿茶 汉语拼音Ercha 英文名CA TECHU 来源儿茶为豆科植物儿茶Acacia catechu(.)Willd.的去皮后的枝干的干燥煎膏。冬季采收枝、干,除去外皮,砍成大块,加煎煮,浓缩,干燥。 性状本品呈方形或不规则块状,大小不一。表面棕褐色或黑褐色光滑而略有光泽。质硬,易碎,断面不整齐,具光泽,有细. 孔,遇潮有黏性。无臭,味涩、苦,略回甜。 鉴别(1)本品粉末棕褐色。可见针状结晶及黄褐色块状物。 (2)取火柴杆浸于本品水溶液中,使轻微着色,待干燥后,浸入盐酸中立即取出,置火焰附近烘烤,杆上即显深红色。(3)取本品粉末约,加乙醚30ml,超声处理10分钟,过,滤液蒸干,残渣用甲醇5ml 使溶解,作为供试品溶液。另取儿茶素和表儿茶素照品,加甲醇制成每1ml各含的混合溶液,作为对照品溶液。照薄层色谱法(中国药典B)2000年版一部附录Ⅵ 试验,吸取供试品溶液5?l,对照品溶液2?l,分别点于同一维素预制板上,以正丁醇—醋酸—水(3:2:1,上层)(实验室室内相对湿度要求在4 以下)为展开剂,展开,取出,晾干,喷以10%硫酸乙醇溶液,热风吹至斑点显色清晰供试品色谱中,在与对照品色谱相应位置上,显相同的红棕色斑点。 检查淀粉显微镜下观察,本品粉末以水装置,不得有淀粉粒。水分照水分测定法(中国药典2000年版一部附录%。H第一法)测定,不得过总灰分不得过%(中国药典2000年版一部附录IX K) 浸出物含量测定照高效液相色谱法(中国药典2000年版一部附录ⅥD测定。色谱条件与系统适用性试验用十八烷基硅烷键柠檬酸硅胶为填充剂;L—N,N-二甲基甲酰胺—四氢呋喃(45:8:2V/V)为流动相;检测波长为280nm;柱温:。℃。理论板数按儿茶素峰计算应不得低于300035对照品溶液的制备精密称取儿茶素、表儿茶素对照品11量,加甲醇—水(:)制成每含儿茶素、表儿茶素的溶液,即得。1ml供试品溶液的制备取本品粉末,精密称定,置50ml量:1瓶中,加甲醇—水(1)40ml,超声处理20分钟,并以甲醇—水(1:1)稀释至?m度,摇匀,用微孔滤膜()滤过,即得。分别精密吸取上述两种对照品溶液与供试品溶测定法 ,注入液相色谱仪,测lμ5各. 定,即得。 本品含儿茶素(C15H14O6)和表儿茶素(C15H14O6)。总量不得少于%

中药质量标准制定

中药质量标准制定 目前我国新药的研制,明确要求制订临床研究用质量标准及生产用质量标准。目的是保证临床研究试验药品的质量稳定一致及上市药品的质量,从而保证药品的安全和有效。在新药取得批准文号后,其它研究资料的药效,毒理,临床研究资料均已完成历史使命,可存档备用,但唯有质量标准伴随产品“终身”。只要有药品生产,销售使用,就要用质量标准的监测和保证。因此,质量标准的制定,不仅在研制新药中,而且对老药再评价均具有相当重要的地位。 第一节质量标准的分类 一、法定标准 经过卫生部与省、市、自治区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标准有国家标准(包括药典和部颁标准)及地方标准。国家标准对产品的质量指标是一些基本要求,是企业应达到的起码合格水平。鉴于目前中药标准一般水平不高,所以应认识到符合低标准的高合格率,并不表示产品先进,故质量标准必须逐步提高,特别是新药的质量必须具有国先进水平,并真正已起到控制真伪、优劣的作用。 二、企业标准 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为检验方法尚不够成熟,但能达到某种程度的质量控制;一种为高于法定标准要求,主要指多增加了检测项目或提高了限度标准,作为创优,企业竞争,特别是对保护优质产品本身,严防假冒等均为重要措施。 第二节质量标准的特性 质量标准通常具有如下特性: 一、权威性 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药品标准或省、市、自治区药品标准,但国家均不排除生产厂可以采用非药典方法进行检测。例如:六味地黄丸的含量测定;药典收载了薄层色谱光密度法测定处方茱萸中熊果酸的含量,若企业暂无薄层色谱扫描仪,则可采用薄层色谱比色法与其对比,测定结果一致或有一定相关且稳定,在日常检验中即可采用比色法控制产品质量,但偶有产品含量处于合格边缘,或需要仲裁时,只有各级法定标准,特别是国家药典具有权威性。 二、科学性 质量标准是对具体对象研究的结果,它有适用性的限制。在药材中如天然朱砂的标准不适用于人工朱砂的标准,前者硫化汞的含量不得少于96%,而后者要求99%以上;又如牛黄,人工牛黄和培植牛黄中含胆酸,胆红素的含量要求不同,但均有充分的科学根据。西洋参的质量标准,进口西洋参与国引种西洋参质量标准不仅含量限度不同,且测定方法也不同。在未统一标准前,应严格依据各自的标准评价其质量的合格与否。在不同成药中测定某一相同药味成分,不一定方法均能适用,其方法的确定与规格的制定均

中药质量标准提高原则

提高中成药质量标准指导原则和技术要求 一、概述 药品标准是衡量药品质量的尺度和准则。按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药品标准”,“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药品标准为国家药品标准”。国家药品标准是国家对药品的质量和检验方法所做的技术规定,是在正常的原辅料与正常的生产条件下生产的药品质量是否符合要求的判断标准,是药品生产、销售、使用和检验部门共同遵守的法定依据。 随着科技的进步与发展,药品质量控制与检验技术也在不断进步与发展。为保障公众安全有效用药,积极应用现代药品质量控制与检验技术,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作出了“提高国家药品标准行动计划”的战略决策,并在国家药典委员会的具体组织下全面开展,中成药成为首先实施的药品类别。 广东省是中药大省,中成药品种数量在全国名列前茅。贯彻实施国家药品标准提高行动计划,规范广东省提高中成药质量标准工作,对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提高中成药质量控制和检验技术水平,提高广东中成药产业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国家药典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广东省提高中成药质量标准指导原则和技术要求》,供广东省中成药研究单位、生产企业和药品检验机构在提高中成药质量标准工作中使用。 二、指导原则 “科学、规范、实用”是国家药品标准制定的总的指导原则,是国家药品标准的灵魂和 精神所在。广东省提高中成药质量标准的指导原则是在认真贯彻“科学、规范、实用”这一 总的指导原则的基础上,根据广东中成药产业的实际,经过有关专家广泛深入讨论后形成的。 (一)质量标准的可控性原则 “质量可控”是药品标准的目标性原则。为实现“质量可控”,药品标准的建立应充分 考虑药品在来源、生产、流通以及使用等各个环节可能影响药品质量的因素,有针对性的确 定标准制订或提高的内容,建立相应的检测方法。药品的质量标准应能反映药品的内在质量, 必须能够有效地控制药品的质量,以确保药品的安全和有效。 (二)检测方法的科学性原则 “准确灵敏”是检测方法选用的科学性原则。检测方法在可控的基础上应尽可能体现与 真实值接近的准确性,最大限度减少各种偏差,同时体现该检测方法对被测药品的专属性。 检测方法的建立应包括: 1.分析方法的选择 目前各种色谱方法、光谱方法和经典测定方法广泛应用于中药材及其制剂的检测。质量 标准中分析方法的选择应与被测成分的性质相适应,与被测成分的含量限度相适应,与应用 的具体要求相适应,并能有效排除干扰成分的影响。 2.分析方法的设计 中药有效成分或指标成分的检测方法已有大量的文献报道。检测方法的研究首先应查阅

中药材质量标准-苏合香

中药材质量标准 中文名苏合香 汉语拼音Suhexia ng 英文名STYRAX 来源本品为金缕梅科植物苏合香树Liquidambar orientalis Mill的树干渗出的香树脂,经加工精制而成。 性状本品为半流动性的浓稠液体。棕黄色或暗棕色、半透明。质黏稠。气芳香。本品在90%乙醇,二硫化碳,氯仿或冰醋酸中溶解,在乙醚中微溶。 鉴别(1)取本品1g与硅藻土3g混合后,置试管中,加高锰酸钾试液5ml,微热,即产生显著的苯甲醛香气。 (2)取本品1g,力口乙醚10ml溶解,上清液作为供试品溶液。另取肉桂酸对照品, 加乙醚制成每1ml含1mg的溶液,作为对照品溶液。照薄层色谱法(中国药典2000 年版 一部附录W B)实验,吸取上述供试品溶液2ul对照品溶液1ul,分别点于 同一以羧甲基纤维素钠为黏合剂的硅胶GF254薄层板上,以石油醚(30?60C) —环己烷一甲酸乙酯一甲酸(10 : 30 : 15 : 1)为展开剂,在10?15C展开,取 出,晾干,置紫外光灯(254nm)下检视。供试品色谱中,在与对照品色谱相应的位置 上,显相同颜色的斑点。 检查酸值应为52?76 (中国药典2000年版一部附录区N )。 皂化值应为160?190 (中国药典2000年版一部附录区N )。 浸出物 含量测定照高效液相色谱法(中国药典2000 一部附录VI D)测定。 色谱条件与系统适用性试验用十八烷基硅烷键合硅胶为填充剂;甲醇-水-冰醋酸(50 : 50 : 0.5)为流动相;检测波长为285nm。理论板数以肉桂酸峰计应 不低于7000。 对照品溶液的制备精密称取肉桂酸对照品,加甲醇制成每1ml含肉桂酸8 g的溶液,即得。 供试品溶液的制备取本品0.5g,精密称定,加新配制的乙醇制氢氧化钾滴定液(0.5mol/L )10ml,加热回流1小时,于低温迅速蒸去乙醇,残渣加热水20ml 使均匀分散,放冷,加水30ml与硫酸镁溶液(1.5T 50)20ml,混匀,静置10分 钟,滤过,滤渣用水20ml分次洗涤,合并滤液与洗液,加盐酸使成酸性后,用乙醚振摇 提取4次,每次40ml,合并乙醚液,低温蒸去乙醚,残渣用甲醇溶解,定量转移至 100ml量瓶中,并稀释至刻度,摇匀。精密量取1ml至50ml量瓶中,加甲醇稀释至刻 度,摇匀,即得。 测定法分别精密吸取对照品溶液与供试品溶液各101 l,注入液相色谱仪,测定,即得。

8.进口药材批件核发受理审查指南(试行)

附件8 进口药材批件核发受理审查指南 (试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017年月

目录

进口药材批件核发受理审查指南(试行) 一、适用范围 首次进口药材批件核发;非首次进口药材批件核发。 二、资料受理部门 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受理。 三、申报资料基本要求 (一)申请表的整理 1.种类与份数要求 进口药材申请表原件一份。 2.依据《进口药材管理办法》要求,填写《进口药材申请表》后打印并保存电子文件(确认所用版本为最新版[以最新发布的公告为准],所生成的电子文件的格式应为WORD文件)。申请表各页边缘应加盖申请人骑缝章。 3.填写应当准确、完整、规范,不得手写或涂改,并应符合填表说明的要求。 (二)申报资料的整理 1.申报资料数量:1套完整申请资料,原件。 2.申报资料应逐项加盖申请人印章,封面印章应加盖在文字处。加盖的印章应符合国家有关用章规定,并具法律效力。 3.整理装订要求 3.1申报资料目录:申报资料首页为申报资料项目目录(见附件1),目录中申报资料项目按《进口药材管理办法》附件1顺序排列。 3.2申报资料内容 3.2.1复印件应当与原件完全一致,应当由原件复制并保持完整、清晰。 3.2.2申报资料中同一内容(如药品名称、申请人名称、申请人地址等)的填写应前后一致。 3.2.3外文资料应翻译成中文,有译文的外文资料,译文在前,原文在后。申请人应对翻译的准确性负责。 四、申请表审查要点 确认表格各页边缘是否骑缝加盖负责办理所有申请人的公章。各项内容填写应准确、完整、规范,不得手写或涂改,符合申请表“填报说明”要求。 1.申请分类:根据《进口药材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四十八条、《关于施行<进口药材管理办法(试行)>有关事宜的通知》(国食药监注〔2006〕39号)及《关于将决明子等10个品种列入非首次进口药材品种目录的批复》(国食药监注函〔2011〕106号)等有关规定审查。 2.批件分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濒危物种药材或者首次进口药材的进口申请,颁发一次性有效批件。 3.中文名、拉丁学名、英文名、别名、产地(国家)、出口地(国家)、申请进口数量(公斤)、包装材料、包装规格、合同号:根据具体品种有关情况填写。其中“中文名”必须与国家药品标准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药材标准中的中文名称相互一致。 4.检验标准:凡具有进口药材质量标准的品种,其检验标准执行进口药材质量标准;进口药材质量标准未收载的品种,其检验标准执行中国药典标准;中国药典未收载的品种,其检验标准执行部颁药材标准;部颁药材标准未收载的品种,其检验标准执行省、自治区、直辖市药材标准;以上标准必须注明标准来源,如中国药典版次、标准编号和发布时间。无法定标准的进口药材,自拟药材质量标准。 5.到货口岸:根据《进口药材管理办法》第四条有关规定填写。

中药材质量标准-大腹皮

中药材质量标准 中文名大腹皮 汉语拼音Dafupi 英文名PERICARPIUM ARECAE 来源本品为棕榈种植物槟榔Areca catechu L.经加工除去外果皮的干燥成熟果皮。 性状本品略呈椭圆形,均纵剖成瓣,似瓢状。中果皮黄白色或淡棕色,疏松柔韧,纤维性棕毛状。内果皮硬壳状,黄棕色至深棕色,内表面光滑,有时纵向破裂。无臭,无味。 鉴别(1)本品粉末黄白色或黄棕色,中果皮纤维成束,细长,直径8?15 口,微木化,纹孔明显,周围细胞中含有圆簇状硅质块,直径约8g。内果皮细胞呈不规则多角形、类 圆形或椭圆形,直径48?88 g,纹孔明显。 (2)取本品粉末2g,加盐酸-水(1: 100)50ml,加热煮沸,并保持微沸 5分钟,冷却,滤过,滤液弃去,药渣加乙醇50ml,水浴加热回流30分钟,滤过,滤液 蒸干,残渣加无水乙醇1ml使溶解,作为供试品溶液。另取大腹皮对照药材2g,同法制 成对照药材溶液。照薄层色谱法(中国药典2000 年版一部附录W B)试验,吸取上述 两种溶液各2』,分别点于同一硅胶 G薄层板上,以环已烷醋酸乙酯浓氨试液(10 : 5: 0.1)为展开剂,展开,取出,晾 干,喷以5%磷钼酸乙醇溶液,105C烘约10分钟。供试晶色谱中,在与对照药材色谱 相应的位置上,显相同颜色的斑点。 检查取本品不少于5Kg,检查杂质、霉变。 杂质,霉变取本品(不少于5Kg)检查,杂质(指残存的槟榔及其他有机、无机杂质,包括逐个抖下的碎末和泥砂等)不得过4%;霉变(指 发霉变黑,其黑色由外表面深入到内部且占整个体积的1/3以上者)不得 过5%。 干燥失重不得过12.0%。取本品约5g,精密称定,小心铺在直径约9cm的平皿或培养皿内,于105C干燥5小时,移置干燥器中,冷却30 分钟,迅速精密称定重量, 计算,即得。 浸出物取本品粉末4g,称定重量,置150ml锥形瓶中,精密加入乙醇50ml,塞紧,称定重量,静置1小时后,连接回流冷凝管,加热至沸腾,并保持微沸1小时。放冷,取下 锥形瓶,密塞,称定重量,用乙醇补足减失的重量,摇匀,用干燥滤器滤过。精密量取滤 液25ml,置已干燥至恒重的蒸发 皿中,在水浴上蒸干后,于105C干燥3小时,移置干燥器中,冷却30分钟,迅速精 密称定重量,计算,即得。 本品以干燥品计算,不得少于2.0%. 含量测定 炮制除去杂质,洗净,干燥。

中药生产质量标准管理规程

分发部门:综合办公室、销售部、采购部、质量管理部、生产技术部、仓储部、检验室 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版 目的:建立质量标准制定原则,规范指导物料、中间产品和成品的质量标准的制定和执行。 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的原料、辅料、中间产品、成品、包装材料、工艺用水的质 量标准。 责任:质量管理部负责制订标准,监督执行,其它部门负责按标准执行。 内容: 1.质量标准制定依据:《中国药典》现行版一部及其增补本、上海市中药材标准现行版、《上海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现行版、各省、直辖市炮制规范现行版、《中药大辞典》、中药行业协会标准、国家药监局公告的补充检验标准、企业内控质量标准等。 1.1原料质量标准 1.1.1原料质量标准应以《中国药典》现行版一部及其增补本的质量要求执行。 1.1.2对于《中国药典》现行版一部及其增补本未收载的中药材品种质量标准应执行《上海市中药材标准》现行版本的质量要求。 1.1.3凡涉及到国家补充公布如色素检查的中药材标准,按国家药监局公告的补充检验标准执行。 1.1.4《中国药典》现行版本和《上海市中药材标准》现行版未收载的品种,国家药监部门未有标准的,应执行各省、直辖市中药材标准、中药行业协会标准、《中药大辞典》或企业内控质量标准。 1.2 辅料质量标准

1.2.1辅料质量标准应以《中国药典》现行版及其增补本的质量要求执行。 1.2.2对于《中国药典》现行版及其增补本未收载的品种质量标准,应执行《上海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现行版本的质量要求或执行食用标准、行业标准。 1.3 中间产品质量标准 1.3.1中间产品质量标准应以参照《中国药典》现行版一部及其增补本、《上海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现行版、中药行业标准的质量要求,根据工艺验证的报告,满足过程控制的需要,执行制定企业内控标准并执行。 1.3.2对于《中国药典》现行版一部及其增补本未收载的中药成品品种质量标准应执行《上海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现行版本的质量要求。 1.3.3凡涉及到国家补充公布如二氧化硫残留量的中药饮片标准,按国家药监局公告的补充检验标准的执行。 1.3.4现行版本《中国药典》和《上海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未收载的品种同时国家药监部门未有标准的应执行中药行业标准、《中药大辞典》、企业内控质量标准。 1.4 成品质量标准 1.4.1成品质量标准根据上海市局文件精神,170个品种(具体名单品种附后)应以《中国药典》现行版一部及其增补本的质量要求执行;28个品种(具体名单品种附后)应执行调整质量要求中药饮片质量标准。 1.4.2对于《中国药典》现行版一部及其增补本以及在调整质量要求中药饮片品种中未收载的中药成品品种质量标准,应执行《上海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现行版本的质量要求。 1.4.3凡涉及到国家补充公布如二氧化硫残留量、色素的、镁盐铝盐中药饮片标准,按国家药监局公告的补充检验标准执行。 1.4.4现行版本《中国药典》现行版一部及其增补版和《上海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现行版本未收载的品种,同时国家药监部门未有标准的,应执行中药行业标准、《中药大辞典》、企业内控质量标准。 1.5包装材料质量标准 1.5.1包装材料质量标准执行GB、GB\T、YY、YBB标准。 1.5.2质量标准应根据版本、国家药典委的公告和实际及时更新和修订。 1.6工艺用水质量标准 1.6.1清洗中药材的工艺用水应符合国家饮用水的卫生标准。

中药材进口申请流程

中药材进口申请流程 中药材进口流程申请和审批 A、首次进口药材 1.进口药材注册申请表和对应文件提交SFDA 2.5日内出具《受理通知单》 3.中检所 3.1有法定标准药材的30日样品检验 3.2无法定标准药材的60日质量标准复核和样品检验 4. SFDA40日内完成技术评审和行政审批取得一次性进口药材批件(有效期一年) B、非首次进口药材 1.进口药材注册申请表和对应文件提交SFDA 2.5日内出具《受理通知单》SFDA30日内完成技术审评和行政 3.审批 4.取得进口药材批件(一次性有效期一年,多次性有效期两年) 一、边境或口岸药监局登记备案 填写《进口药材报检单》港口药监局、当日审核《进口药品通关单》

并收回一次性有效批件、当日向药品检验机构《进口药材口岸检验通知书》并附登记备份资料一份 二、口岸检验和监督管理 药品检验机构2日内到现场、填写《进口药材抽样记录》,并在进口药品通关单注明已抽样,加盖公章 20日内完成检验工作《进口药材检验报告书》 三、所需资料 a首次进口药材上报SFDA 物料部申请人需要报送资料一式两份,分别提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和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 1《进口药材申请表》 2本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药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3供货方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4购货合同复印件 5药材质量表准及其来源 6药材基源研究证明资料 四、非首次进口药材上报SFDA

物料部申请人需报送下述资料一式一份: 1.《进口药材申请表》 2.本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药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3.供货方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4.购货合同复印件 5.药材质量表准及其来源 五、登记备案上报口岸药监局 1.《进口药材批件》复印件和《进口药材补充申请批件》复印件 2.本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原产地证明复印件 4.购货合同复印件 5.装箱单、提单和货运发票复印件 6.转口的进口药材,应同时提交从原产地到各转口地的全部购货合

中药材质量标准海龙

中药材质量标准海龙 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

中药材质量标准 中文名海龙 汉语拼音Hailong 英文名SYNGNATHUS 来源本品为海龙科动物刁海龙Solenognathus hardwickii(Gray)、多棘刁海龙Syngnathus guntheri Dunker的干燥体。 性状刁海龙体狭长侧扁,全长30~50cm。表面黄白色或灰褐色。头部具 管状长吻,口小,无牙,两眼圆而深陷,头部与体轴略呈钝 角。躯干部宽3cm,五棱形,尾部前方六棱形,后方渐细,四 棱形,尾端卷曲。背棱两测各有l列灰黑色斑点状色带。全 体被以具花纹的骨环及细横纹,各骨环内有突起粒状棘。胸 鳍短宽,背鳍较长,有的不明显,无尾鳍。骨质,坚硬。气 微腥,味微咸。 多棘刁海龙体长条形而侧扁,中部略粗壮。长36~47cm,中部直径 3~5cm。头部具管状长咀,两眼内陷,头鳃部密被棘状突 起。表面黄白色或灰棕色,全体有类圆形突起的“雪花样” 纹理与横纹组成的图案状花纹。躯干部具7条纵棱,其中两 侧棱隆起不明显,有骨环 25~26个。尾部前段具6条纵棱,后段类方形,具4条纵棱,尾端卷 曲,有骨环66~68个,无尾鳍。骨质,坚硬。气微腥,味微 咸。 鉴别 检查酸不溶性灰分不得过%(中国药典2000年版一部附录IX K)。 对二氯苯照气相色谱法(中国药典2000年版一部附录ⅥE)测定,应不得检出。 色谱条件与系统适用性试验以硅酮(OV-17)为固定相,涂布浓度为%。柱温85℃。理论板数按对二氯苯计算,应不低于2000。 对照品溶液的制备:取对二氯苯对照品约20mg,精密称定,置100ml量瓶中,加环己烷溶解并稀释至刻度,摇匀。 供试品溶液的制备:将本品粉碎成粗粉,混匀,取样品5g,精密称定,精密加入环己烷10ml,密塞,超声处理15分钟,放冷后滤 过,即得。 测定法精密量取对照品溶液及供试品溶液各1μl,分别注入气相色谱仪,测定,计算,即得。 浸出物 含量测定 炮制除去灰屑。用时捣碎或切段。 性味与归经甘,温。归肝、肾经。 功能与主治温肾壮阳,散结消肿。用于阳痿遗精,症瘕积聚,瘰疬痰核,跌扑损伤;外治痈肿疔疮。

中药生产工艺及质量标准通用格式和撰写指南(征求意见稿)

附件1 中药生产工艺及质量标准通用格式和撰写指南 (征求意见稿) 一、中药生产工艺通用格式和撰写指南 中药生产工艺通用格式和撰写指南仅为撰写中药生产工艺提供参考,具体品种应根据品种的实际情况和需要确定。 中药生产工艺 受理号:药品名称: 上市许可持有人: 生产企业: 生产地址(具体到厂房/车间、生产线): (如产品的生产涉及到多个生产企业,请列表分别说明每个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以及职责) (一)处方 列出所用全部原料的种类及用量,标明投料形式。 表1 中药新药的处方

**结合工艺中药材(饮片)前处理部分,注明处方原料的投料形式,如饮片、药粉等。处方的撰写一般可参照《中国药典》的相关规定。饮片需标明规格,需炮炙的列出炮炙依据。提取物新药可分别撰写药材制成提取物的处方,以及提取物制成制剂的处方。 二、原辅料、制备过程中所用材料、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 表2 中药新药用原辅料及包材信息表 三、制备工艺 由于具体品种的实际工艺情况不同,以下仅举例说明部分常见工艺步骤的方法、参数、条件及要求等。

1.工艺流程图 建议以矩形文本框和箭头的形式提供产品的工艺流程图。工艺流程图应完整、直观、简洁。 2.原辅料处理 (1)原料的前处理:明确药材(饮片)前处理的方法和条件,明确处理后原料的保存时间和条件等。如需经过浸润或软化等处理后切制的,应明确浸润或软化等处理的方法和条件,及切制规格等;需粉碎后投料的,应明确粉碎方法、粒径或粒度等;需破碎的应明确破碎方法、破碎后药材大小等;需炮炙的,应明确炮炙方法和条件(注明炮炙的依据),如加热温度、时间、辅料用量等。 (2)辅料及所用材料的处理:辅料及所用材料需处理的,应明确处理方法和条件,说明处理的操作流程和工艺参数,明确处理后辅料及所用材料的保存时间和条件等,并提供处理后辅料及所用材料的质量标准。 3.提取 明确提取方法及条件,提取用溶媒的种类、用量,提

进口药材批件核发受理审查指南(试行)

附件8 进口药材批件核发受理审查指南 (试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017年月

目录 一、适用范围 (1) 二、资料受理部门 (1) 三、申报资料基本要求 (1) (一)申请表的整理 (1) (二)申报资料的整理 (1) 四、申请表审查要点 (2) 五、申报资料审查要点 (4) (一)申报资料要求 (4) (二)资料审查内容 (4) 六、受理审查决定 (5) (一)受理 (5) (二)补正 (6) (三)不予受理 (6) 七、其他 (6) 八、受理流程图 (7) 附件:1.申报资料项目目录 (8) 2.进口药材批件核发申报资料自查表 (9)

进口药材批件核发受理审查指南(试行) 一、适用范围 首次进口药材批件核发;非首次进口药材批件核发。 二、资料受理部门 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受理。 三、申报资料基本要求 (一)申请表的整理 1.种类与份数要求 进口药材申请表原件一份。 2.依据《进口药材管理办法》要求,填写《进口药材申请表》后打印并保存电子文件(确认所用版本为最新版[以最新发布的公告为准],所生成的电子文件的格式应为WORD 文件)。申请表各页边缘应加盖申请人骑缝章。 3.填写应当准确、完整、规范,不得手写或涂改,并应符合填表说明的要求。 (二)申报资料的整理 1.申报资料数量:1套完整申请资料,原件。 2.申报资料应逐项加盖申请人印章,封面印章应加盖在文字处。加盖的印章应符合国家有关用章规定,并具法律效力。 3.整理装订要求 3.1申报资料目录:申报资料首页为申报资料项目目录

(见附件1),目录中申报资料项目按《进口药材管理办法》附件1顺序排列。 3.2申报资料内容 3.2.1复印件应当与原件完全一致,应当由原件复制并保持完整、清晰。 3.2.2申报资料中同一内容(如药品名称、申请人名称、申请人地址等)的填写应前后一致。 3.2.3外文资料应翻译成中文,有译文的外文资料,译文在前,原文在后。申请人应对翻译的准确性负责。 四、申请表审查要点 确认表格各页边缘是否骑缝加盖负责办理所有申请人的公章。各项内容填写应准确、完整、规范,不得手写或涂改,符合申请表“填报说明”要求。 1.申请分类:根据《进口药材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四十八条、《关于施行<进口药材管理办法(试行)>有关事宜的通知》(国食药监注〔2006〕39号)及《关于将决明子等10个品种列入非首次进口药材品种目录的批复》(国食药监注函〔2011〕106号)等有关规定审查。 2.批件分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濒危物种药材或者首次进口药材的进口申请,颁发一次性有效批件。 3.中文名、拉丁学名、英文名、别名、产地(国家)、出口地(国家)、申请进口数量(公斤)、包装材料、包装

药材原料质量标准

原料肉苁蓉的质量标准 【来源】本品为列当科植物肉苁蓉或管花肉苁蓉()的干燥带鳞叶的肉质茎。春季苗刚出去时或秋季冻土之前采挖,除去茎尖。切段,晒 干。 【性状】本品呈扁圆柱形,稍弯曲,长~,直径~。表面棕褐色或灰棕色,中间有淡棕色小点(维管束)排列成波状环纹;周边呈灰黑色鳞 片状;体重,质硬,微有柔性,不易折断,断面棕褐色,气微, 味甜、微苦。 【鉴别】取本品粉末,加甲醇,超声处理分钟,滤过,滤液浓缩至近干,残渣加甲醇使溶解作为供试品溶液。另取松果菊苷对照品、毛蕊 花糖苷对照品。分别加甲醇制成每含的溶液,作为对照品溶液。 照薄层色谱法(附录)试验,吸取上述三种溶液各μ,分别点于 同一聚酰胺薄层板上,以甲醇醋酸水()为展开剂,展开,取出, 晾干,置紫外光灯()下检视。供试品色谱中,在与对照品色谱 相应的位置上,显相同颜色的荧光斑点。 【检查】水分照水分测定法(附录)第一法测定,不得过。 总灰分不得过(附录)。 酸不溶性灰分不得过(附录)。 【含量测定】照醇溶性浸出物测定法项下的冷浸法(附录)测定,用乙醇作溶剂,不得少于。 肉苁蓉照高效液相色谱法(附录)测定。

色谱条件与系统适用性试验用十八烷基硅烷键合硅胶为填充剂;乙腈甲醇醋酸溶液(::)为流动相;检测波长为。理论板数按松果菊苷峰计算应不低于。 对照品溶液的制备精密称取松果菊苷对照品和毛蕊花糖苷对照品适量,分别加流动相制成每含松果菊苷和毛蕊花糖苷的溶液,即得. 供试品溶液的制备取本品粉末(过四号筛)约,精密称定,置棕色量瓶中,精密加流动相,称定重量,浸泡小时,超声处理(功率,频率)分钟,放冷,再称定重量,用流动相补足减失的重量,摇匀,离心,取上清液置棕色量瓶中,即得。 测定法分别精密吸取对照品溶液~与供试品溶液~,注入液相色谱仪,测定,即得。 本品按干燥品计算,含松果菊苷()和毛蕊花糖苷()的总量不得少于。 管花肉苁蓉照高效液相色谱法(附录)测定。 色谱条件与系统适用性试验用十八烷基硅烷键合硅胶为填充剂;甲醇甲酸溶液(:)为流动相;检测波长为。理论板数按松果菊苷峰计算应不低于。 对照品溶液的制备精密称取松果菊苷对照品适量,置棕色量瓶中,用甲醇制成每含的溶液,即得。 供试品溶液的制备取本品粉末(过四号筛)约,精密称定,置棕色量瓶中,精密加甲醇,密塞,称定重量,浸泡小时,超声处理(功率,频率)分钟(o以下),取出,放冷,再称定重量,用甲醇补足减失的

进口药材申请流程

1. 申请和审批 1.1首次进口药材: 1.2非首次进口药材: 3. 口岸检验和监督管理 4. 所需提交资料 4.1 首次进口药材上报SFDA

4.1.1 物料部申请人需报送下列资料一式两份,分别提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 (一)《进口药材申请表》。 (二)本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供货方合法登记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等)(复印件)。 (四)购货合同(复印件)。 (五)药材质量标准及其来源。 (六)药材基源研究证明资料(研究证明资料应由中国境内具有动、植物基源鉴定资质的 机构提供)。 4.1.2 如进口药材的质量标准来源于省、自治区、直辖市药材标准,物料部申请人除报送上述资料外,还应根据具体情况,对该标准作相应的提高工作,并报送有关研究资料;如进口药材无法定标准,物料部申请人除报送上述资料外,还应报送下述资料: (一)药材生态环境、生长特征、形态描述、栽培或者培植(培育)技术、产地加工等。 (二)药材质量标准起草说明。 (三)药理毒理研究资料综述。 (四)主要药效学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五)一般药理研究的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六)急性毒性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七)我国批准的中成药处方中含有该药材的证明资料。 4.2 非首次进口药材上报SFDA 物料部申请人需报送下述资料一式一份: (一)《进口药材申请表》。 (二)本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药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供货方合法登记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等)(复印件)。 (四)购货合同(复印件)。 (五)药材质量标准及其来源。 4.3 登记备案上报口岸药监局 物料部申请人需报送下列资料一式两份: (一)《进口药材批件》复印件(和《进口药材补充申请批件》复印件)。 (二)本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中药制定标准

一、中药材质量标准 (一)质量标准 包括名称、汉语拼音、药材拉丁名、来源、性状、鉴别、检查、浸出物、含量测定、炮制、性味与归经、功能与主治、用法与用量、注意及贮藏等项。有关项目内容的技术要求如下: 1.名称、汉语拼音、药材拉丁名按中药命名原则要求制定。 2.来源 来源包括原植(动、矿)物的科名、中文名、拉丁学名、药用部位、采收季节和产地加工等,矿物药包括矿物的类、族、矿石名或岩石名、主要成分及产地加工。上述的中药材(植、动、矿等)均应固定其产地。 (1)原植(动、矿)物需经有关单位鉴定,确定原植(动)物的科名、中文名及拉丁学名;矿物的中文名及拉丁名。 (2)药用部位是指植(动、矿)物经产地加工后可药用的某一部分或全部。 (3)采收季节和产地加工系指能保证药材质量的最佳采收季节和产地加工方法。 3.性状 系指药材的外形、颜色、表面特征、质地、断面及气味等的描述,除必须鲜用的按鲜品描述外,一般以完整的干药材为主;易破碎的药材还须描述破碎部分。描述要抓住主要特征,文字要简练,术语需规范,描述应确切。 4.鉴别 选用方法要求专属、灵敏。包括经验鉴别、显微鉴别(组织切片、粉末或表面制片、显微化学)、一般理化鉴别、色谱或光谱鉴别及其它方法的鉴别。色谱鉴别应设对照品或对照药材。 5.检查 包括杂质、水分、灰分、酸不溶性灰分、重金属、砷盐、农药残留量、有关的毒性成分及其它必要的检查项目。 6.浸出物测定 可参照《中国药典》附录浸出物测定要求,结合用药习惯、药材质地及已知的化学成分类别等选定适宜的溶剂,测定其浸出物量以控制质量。浸出物量的限(幅)度指标应根据实测数据制订,并以药材的干品计算。 7.含量测定 应建立有效成分含量测定项目,操作步骤叙述应准确,术语和计量单位应规范。含量限(幅)度指标应根据实测数据制订。 在建立化学成分的含量测定有困难时,可建立相应的图谱测定或生物测定等其它方法。

进口药材管理办法

附件1 进口药材管理办法 (修订草案送审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加强进口药材监督管理,保证进口药材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进口药材申请、审批、登记、口岸检验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口岸管理】药材必须从国务院批准的允许药品进口的口岸或者允许药材进口的边境口岸进口。 第四条【标准要求】药材进口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申请进口的药材应当具有国家药品标准;少数民族地区进口当地习用的少数民族药药材,尚无国家药品标准或者注册标准的,应当具有相应的地方药材标准。 第二章进口申请与审批 第五条【分类管理】进口药材申请包括首次进口药材申请和非首次进口药材申请。首次进口药材,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取得进口药材批件,办理登记。非首次进口药材,按照本办法规定直接办理登记。 —1 —

首次进口药材,是指申请人从境外某个国家(地区)首次进口的药材。 非首次进口药材实行目录管理,具体目录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并调整。尚未列入目录,但申请人、药材基原及产地均未发生变更的,按非首次进口管理。 第六条【进口药材申请人】进口药材申请人,应当是中国境内的中成药上市许可持有人、中药生产企业或者有中药材或者中药饮片经营范围的药品经营企业。 第七条【审批部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首次进口药材申请和实施进口审批。 第八条【真实性要求】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提交申报资料,并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九条【资料要求】首次进口药材,申请人应当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建立的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填写进口药材申请表,并向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以下资料: (一)进口药材申请表原件; (二)申请人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申请人为中成药上市许可持有人的,应当提供相关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出口商合法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 (四)购货合同及其公证文书复印件; —2 —

《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征求意见稿)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质量管理 (1) 第一节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1) 第二节技术规程与标准 (1) 第三章机构与人员 (2) 第四章设施、设备与工具 (2) 第五章生产基地 (2) 第一节选址技术规程 (2) 第二节生产基地管理 (3) 第六章种子种苗与其它繁殖材料 (3) 第一节种子种苗或其它繁殖材料要求 (3) 第二节种子种苗与其它繁殖材料管理 (3) 第七章种植与养殖 (4) 第一节种植技术规程 (4) 第二节种植管理 (4) 第三节养殖技术规程 (5) 第四节养殖管理 (5) 第八章采收与产地初加工 (6) 第一节技术规程 (6) 第二节采收管理 (6) 第三节产地初加工管理 (6) 第九章包装、放行与储运 (7)

第一节技术规程 (7) 第二节包装管理 (7) 第三节放行与储运管理 (7) 第十章文件 (8) 第十一章质量检验 (8) 第十二章自检 (9) 第十三章投诉与召回 (9) 第十四章附则 (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规范中药材生产,保证中药材质量,促进中药材生产规范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范是优质中药材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适用于中药材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采用种植、养殖方式生产中药材的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发展理念)企业应当按照本规范要求组织中药材生产,保护野生中药材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中药材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诚信原则)企业应当坚持诚实守信,禁止任何虚假、欺骗行为。 第二章质量管理 第一节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第五条(质量管理体系)企业应当根据中药材生产特点,明确影响中药材质量的关键环节,开展质量风险评估,制定有效的生产管理与质量控制、预防措施。 第六条(六统一)企业应当统一规划生产基地,统一供应种子种苗或者其它繁殖材料,统一供应化肥、农药或者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统一种植或者养殖技术规程,统一采收与产地初加工技术规程,统一包装与贮藏技术规程。 第七条(基本生产条件)企业应当配备与生产基地规模相适应的人员、设施、设备等,确保生产和质量管理顺利实施。 第八条(生产批)企业应当明确中药材生产批,保证每批中药材质量的一致性和可追溯。 第九条(文件记录)企业应当建立文件管理系统,保证全过程关键环节记录完整。 第十条(内部质量保证机制)企业对基地生产单元主体应当建立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实现关键环节的现场指导、监督和记录。 第十一条(追溯体系)企业应当建立中药材生产质量追溯体系,保证从生产地块、种子种苗或者其它繁殖材料、种植养殖、采收和产地初加工、包装、储运到发运全过程关键环节可追溯;鼓励企业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追溯体系。 第十二条(变更控制)企业应当建立变更控制系统,对影响中药材质量的重大变更进行评估和管理。 第十三条(质量控制系统)企业应当建立质量控制体系,包括相应的组织机构、文件系统以及取样、检验等,确保中药材放行前完成必要检验,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四条(自检)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对本规范实施情况的自检,对影响中药材质量的关键数据定期进行趋势分析和风险评估,确认是否符合本规范要求,采取必要改进措施。 第二节技术规程与标准 第十五条(技术规程)企业应当按照本规范要求,结合生产实践和科学研究情况,制定相应的中药材生产技术规程: (一)生产基地选址技术规程; (二)种子种苗与其它繁殖材料要求; (三)种植、养殖或者野生抚育技术规程; (四)采收与产地初加工技术规程; (五)包装、放行与储运技术规程。 第十六条(中药材质量标准)企业应当制定中药材销售的质量标准,标准不能低于现行法定标准。 (一)原则上应当包含药材性状、检查项、理化鉴别、浸出物、指纹或者特征图 谱、指标或者有效成分的含量等; (二)原则上应当有中药材农药残留或者兽药残留、重金属及有害元素、真菌毒 素等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标准; (三)必要时应当制定采收、初加工、收购等中间环节中药材的质量标准。 第十七条(种子标准)企业应当制定中药材种子种苗或者其它繁殖材料的标准。

中药饮片质量标准通则

中药饮片质量标准通则(1990) 一.根、根茎、藤木类 项目质量标准检验方法 性状1.应符合《中国药典》2005年版、《地方中药炮制规范》,无伪 品,无虫蛀、霉变及非药用部位。 2.各品种色泽、特征、气味应符合该品种规定,色泽均匀,无伤水。 取适量样品进行观察, 鼻闻口尝。 片型各品种应符合各自规定的片型规格,厚薄均匀,表面光洁,无整体, 异形片不得超过10%。 取样100g,拣出异形 片称重计算。 水分7~13%取适量样品按《药典》法测定水分。 药屑杂质<2%取样100g拣出杂质,过二号筛筛出药屑,合并称重计算。 包装包装应符合国家现行规定逐批检查,应符合要求。 备注以现行药典标准为准 二.果实、种子类 项目质量标准检验方法 性状1.应符合《中国药典》2005年版、《地方中药炮制规范》,无伪 品,无虫蛀、霉变、走油、变质及非药用部位。 2.各品种色泽、特征、气味应符合该品种规定,色泽均匀。 取适量样品进行观察, 鼻闻口尝。 片型各品种应符合各自规定的片型规格,厚薄均匀,异形片不 得超过10%。 取样100g,拣出异形 片称重计算。 水分7~13%取适量样品按《药典》法测定水分。 药屑杂质<3% 取样100g拣出 杂质,过三号筛筛出药屑,合并称重计算。 包装包装应符合国家现行规定逐批检查,应符合要求。 备注以现行药典标准为准 三.全草类 项目质量标准检验方法 性状1.应符合《中国药典》2005年版、《地方中药炮制规范》,无伪 品、虫蛀、霉变及非药用部位等杂质。 2.各品种色泽、特征、气味应符合该品种规定。 取适量样品进行观察。

片型各品种应符合各自规定的片型规格,均匀整齐,无整体。异形片不 得超过10%。 取样50g,拣出异形片 称重计算。 水分7~13%取适量样品按《药典》法测定水分。 药屑杂质<3%取样50g拣出杂质,过三号筛筛出药屑,合并称重计算。 包装包装应符合国家现行规定逐批检查,应符合要求。 备注以现行药典标准为准 四.叶类 项目质量标准检验方法 性状1.应符合《中国药典》2005年版、《地方中药炮制规范》,无伪 品、虫蛀、霉变及非药用部位等杂质。 2.各品种色泽、特征、气味应符合该品种规定。 取适量样品进行观察。 片型各品种应符合各自规定的片型规格,大小均匀,异形片不得超过 10%。 取样50g,拣出异形片 称重计算。 水分7~13%取适量样品按《药典》法测定水分。 药屑杂质<2%取样50g拣出杂质,用二号筛筛出药屑,合并称重计算。 包装 包装应符合国家现行规定逐批检查,应符合要求。 备注以现行药典标准为准 五.花类 项目质量标准检验方法 性状1.应符合《中国药典》2005年版、《地方中药炮制规范》,无伪 品、虫蛀、霉变及非药用部位等杂质。 2.各品种色泽、特征、气味应符合该品种规定。 取适量样品进行观察。 水分7~13%取适量样品按《药典》法测定水分。 药屑杂质<2%取样100g拣出杂质,用二号筛筛出药屑,合并称重计算。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