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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是个经典的案例

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是个经典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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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是个经典的案例

市民范东梅来电话说,11月29日下午,斗了一个星期的刘芳和王萍在颍河路派出所有些不好意思地笑出声来。第三次从派出所出来后,也许她俩再也不会为了一点小事冲动了。

就为一件小事情,闹得不可开交

11月23日,刘芳和丈夫去工人路与颍河路附近的农贸市场买面条。刚停下来,就听到对面的烧饼店里有人喊:“骑车的让一让,别挡住我们店门。”

刘芳未理会对方,但对方又喊一句:“赶紧走开,别耽误俺家生意!”刘芳的丈夫没有吭声,又听到一句难听话,于是没有忍住,还了一句。

一还嘴不要紧,双方开始推搡。在冲突中,刘芳左脸被挖伤,烧饼店女老板王萍左臂中拳。

从此,刘芳与王萍3次赶到颍河路派出所,就“你走了我就不会骂,你不骂我马上就会走”的问题展开争执。

由于面部受伤,刘芳希望得到200元赔偿;王萍感觉自己胳膊受伤对方也得赔偿她。

“这200块钱我就是撕了也不给你!”王萍怄气地拍着大腿说。刘芳跟着表示,“你以为我稀罕这钱,你把钱捐给四川灾区吧!”

一句客气话,两个爽快人握手言好

11月29日下午,双方各说了一句客气话,使矛盾出现转机。

于是,刘出51元,王拿200元,由本报记者见证,委托民警将

251元钱捐献给四川灾区。

当双方在调解书上签字后,僵持的气氛缓和下来,两人都有些不好意思地笑出声来。

双方离开后,派出所所长乔建华说,很多小事情,大家消消气各让一步,事情早就解决了,这样既耽误工作又耽误做生意,很不值得。“希望市民以后有了小摩擦,能够相互忍让,退一步考虑问题。”

精选民法经典案例66例及解析[1]

精选民法经典案例66例及解析 案例1公民和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读小学的赵勇在市教委组织的儿童绘画比赛中获得了一等奖。市教委下属的一家美术杂志社闻讯后即来信表示,他们将出一期儿童作品专刊,希望赵勇能寄来几幅作品供他们挑选。赵勇的父亲赵量收信后给杂志社寄去了三幅作品,但之后一直没有回音。第二年6月,赵量在该杂志社的期刊上发现有赵勇的两幅作品但没有给赵勇署名,便立即找到杂志社,质问为何不通知他作品已被选用,而且既不支付稿酬也不署名。然而该杂志社称,赵勇年仅8岁,还是未成年人,还不能享有著作权,因此没必要署名;杂志社发表赵勇的作品是教委对其成绩的肯定,没有必要支付稿酬。 [问题]1.根据我国法律,赵勇是否有署名的权利和获得报酬的权利? 2.杂志社发表赵勇作品的行为是否为教委对赵勇成绩的肯定? 答:公民和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第9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第10条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因此,无论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都平等地享有民事权利能力。著作权是一项民事权利,它包括作者署名权和获得报酬权。赵勇完全享有著作权,也当然享有署名权和获得报酬权。 2.该杂志社虽然为教委下属,但它是教委下属的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不是教委的工作部门。《民法通则》第36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因而杂志社在没有得到教委授权的情况下,其行为仅代表自己的意志,不能代表教委,它必须对自己行为的后果负责。杂志社与赵勇之间的关系是平等主体间的民事关系,适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杂志社选用赵勇的作品,就应该依照我国《著作权法》为赵勇署名并支付报酬。 案例2:民事行为能力与民事法律关系 张某去年只有17岁,在本镇的啤酒厂做临时工,每月有600元的收入。为了上班方便,张某在镇里租了一间房。7月份,张某未经其父母同意,欲花500元钱从李某处买一台旧彩电,此事遭到了其父母的强烈反对,但李某还是买了下来。同年10月,张某因患精神分裂症丧失了民事行为能力。随后,其父找到李某,认为他们之间的买卖无效,要求李某返还钱款,拿走彩电。 [问题]1.此买卖是否有效? 2.分析本案中买卖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答:1.此买卖合同完全有效。因为合同成立时张某已满16周岁,并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ll条的规定:“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张某已经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法律行为,无须征得其父母同意。张某患上精神病丧失行为能力是在合同成立之后,这不影响他在此前所做出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2.本案中买卖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分别为:(1)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张某和李某。(2)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双方买卖的标的——彩电。(3)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张某有向李某交

优秀教育案例:十大经典教育故事

优秀教育案例:十大经典教育故事 优秀教育案例:十大经典教育故事 一.无声的教育:老禅师的育人技巧相传古代有位老禅师,一日晚在禅院里散步,看见院墙边有一张椅子,他立即明白了有位出家人违反寺规翻墙出去了。老禅师也不声张,静静地走到墙边,移开椅子,就地蹲下。不到半个时辰,果真听到墙外一阵响动。少顷,一位小和尚翻墙而入,黑暗中踩着老禅师的背脊跳进了院子。当他双脚着地时,才发觉刚才自己踏上的不是椅子,而是自己的师傅。小和尚顿时惊慌失措,张口结舌,只得站在原地,等待师傅的责备和处罚。出乎小和尚意料的是,师傅并没有厉声责备他,只是以很平静的语调说:“夜深天凉,快去多穿一件衣服。” 二.人格的力量:张伯苓先生以身作则戒烟我国著名教育家张伯苓,1919年之后相继创办南开大学、南开女中、

南开小学。他十分注意对学生进行文明礼貌教育,并且身体力行,为人师表。一次,他发现有个学生手指被烟熏黄了,便严肃地劝告那个学生:“烟对身体有害,要戒掉它。”没想到那个学生有点不服气,俏皮地说:“那您吸烟就对身体没有害处吗?”张伯苓对于学生的责难,歉意地笑了笑,立即唤工友将自己所有的吕宋烟全部取来,当众销毁,还折断了自己用了多年的心爱的烟袋杆,诚恳地说:“从此以后,我与诸同学共同戒烟。”果然,打那以后,他再也不吸烟了。 三.一句话改变学生命运:皮尔·保罗校长“妙手回春” “我一看你修长的小拇指就知道,将来你一定会是纽约州的州长”,一句普通的话,改变了一个学生的人生。此话出自美国纽约大沙头诺必塔小学校长皮尔保罗之口,话语中的“你”是指当时一名调皮捣蛋的学生罗杰罗尔斯。小罗尔斯出生于美国纽约声名狼藉的大沙头贫民窟,这里环境肮脏、充满暴力,是偷渡者和流浪汗的聚集地。因

民法刑法典型案例分析

刑法案例 案例一、被告人邹某,女,31岁,某县幼儿教师。 1995年5月25日上午10时,被告人邹某带领4名幼儿外出游玩。走在最后面的一个幼儿李某(男,5岁半)失足掉入路旁粪池。邹见状惊惶失措,但不肯跳入粪池中救人,只向行人大声呼救。此时,有一中学生田某(男,16岁)路过此处,闻声后立刻跑到粪池边观看,并同邹在附近找到一根小竹竿,探测粪池深浅,测得粪水约75公分(半人深),但邹、田二人均不肯跳入粪池内救幼儿,只是一起高呼求救。最后,农民范某闻声赶来跳下粪池抢救,但为时已晚,幼儿被救上来时,已经停止呼吸。 问题: 1.被告人邹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理由是什么? 2.怎样认识中学生田某和农民范某的行为? 案例一分析: 1.被告人邹某的行为构成犯罪. 邹某带孩子出去游玩,属于先行行为,由先行行为导致的危险行为,邹某有义务对孩子进行施救,由于其不及时施救而导致孩子死亡,存在因果关系.邹某构成犯罪。 2。大学生的行为只属于见危不救,农民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法律不强人所难。两人对孩子没有必须施救的义务,大学生的不施救行为只会受到道德的谴责并不构成犯罪。农民的行为值得褒奖。 案例二、汽车司机阮某要夏某给他搞汽车轮胎,按400元一只付费.夏即多次窥视本厂库房,伺机行窃。夏某又问同厂青工李某(被告人)愿不愿意一起干,李某当即表示同意。两人合谋,由李某去找熟人配一把万能钥匙,李把万能钥匙配好交给夏某,两人又合谋当晚作案,约定深夜12点在库房门口见面,由夏某负责找三轮车,并且还作了分工:李某在外望风,夏某进库房搬轮胎。李某下班回家后,感到此事不能干,万一让人发现,就要进监狱,毁了一辈子。因此,打消了犯罪念头,未按约定时间前去行窃。夏某则按时赶到,见李迟迟不来,便一人用李某配的万能钥匙打开库房的门,盗出四只轮胎,共获赃款1600元,拿出200元要给李某,李分文未收. 此案中夏某的行为构成盗窃既遂及夏某、李某的行为构成共同犯罪并无疑义,但对李某的行为如何定性,却有两种分歧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李某是盗窃中止。理由是:(1)李某慑于法律的制裁,形成中止犯罪的意图;(2)李某没有按约定去作案,自动放弃了犯罪行为的继续实施;(3)李某对夏某获得的赃款分文未收。 另一种意见认为,李某和夏某一样都是盗窃既遂。理由是,李与夏是合谋盗窃,属共同犯罪,夏某盗窃既遂就表明共同犯罪既遂,因而各个共同犯罪人也都是既遂.因为在一个共同犯罪中,不能既有中止,又有既遂。 问题: 被告人李某的行为如何认定? 案例二分析: 李某的行为属于犯罪未遂.

初中生满分作文:我不再为小事而烦恼

我不再为小事而烦恼 大事化小,小事化无。这是大人们常说的一句话。在我们的生活中,总会有一些频繁的小事,我们为之而烦恼,忧愁。 我们曾为与同学的小摩擦而不和他们说话;我们曾为作业多而懊恼;我们甚至还会为脸上的一颗小痘痘而整日忧愁。 可是,当大事来临的时候我们会觉得这些小事是不值一提的。 记得那时五年级的一天晚上,我在和比我小一岁的弟弟在玩,眼睛碰上了一颗小钉子我痛的大哭起来,我抹了一下自己的眼我哭了,原来是血,眼睛流出那么多血,我的眼会不会瞎?家人们闻声而来,看见我的样子也吓得不知所措,最后,我和我的家人上了一辆出租车,在车上我一直哭,对三姨说:“三姨,我的眼会不会瞎,不要告诉爸爸妈妈,他们会担心!”我至今还记得我当时的样子很吓人,很可怜!三姨肯定地对我说:“燕燕,没事的,一定可以看好,别看别害怕!”我可以听出三姨的声音也是担心的。我顿时明白,家人的爱是无私的是伟大的,我以后要对他们好,因为三姨怀孕了,但她不顾自己的孩子为我办住院手续,跑上跑下的还骑车回家拿钱,这是多么的危险。在进手术室时,我隐隐约约听到医生说:“需要一位家长陪着我进去。”三姨要进,但是家人们怕动了胎气,于是,平时不怎么和我说话的三姨夫要陪我进去。可能是我哭累了吧,我睡着了,在手术室的几个小时如同过了几万年,这几个小时真的让我明白了很多。过去为一些小事而烦恼,真的是不值一提,在我以为我会看不见的那一刻我觉得这些事都不算事。最终我的眼还是看好了,可能是上帝给我一个改过的机会吧。 一棵树上掉了一片树叶,这棵树不会因此而死去,一个人

为一些小事而烦恼,也是不值得的。 我决定,从现在开始我不再为小事而烦恼!

翻转课堂教学案例二

[转载]王水丽的翻转课堂案例:《第八次》第二课时教学及其反思(2015-03-17 18:08:35) 转载▼ 分类:微课、慕课、翻转课堂 标签: 转载 原文地址:王水丽的翻转课堂案例:《第八次》第二课时教学及其反思作者:金陵叙事王水丽老师2014年5月走上微课程教学法翻转课堂之路。去年6月,她在青岛首次异地执教诺贝尔》(翻转之后的课堂教学),反响良好。此后,在成都、南京、武汉等地,每一次“翻转”都好评如潮。《翻转课堂案例:〈第八次〉第二课时教学及其反思》(以下简称《第八次》)就是她翻转课堂心路的写照。 一、教材分析 《第八次》是苏教版义务教育小学语文第五册课文,是一篇含意深刻的外国历史故事:古代苏格兰王子英勇抗击侵略军却屡战屡败。在他几乎丧失信心时,偶然看到蜘蛛在风中结网的场景,从中深受启发,再次振作,终于取得了第八次战斗的胜利,赶跑了侵略军。 全文脉络清晰,按事情发展的顺序分为三个部分:七战七败,几乎丧失了信心;看见蜘蛛结网,屡败屡战,受到启发;重拾信心,奋起抗战,取得第八次战斗的胜利。 从写作方法来看,故事脉络清晰,语言简练,浅显易懂,注重故事起因、经过、结果表述和完整性,呈现给学生规范化的文本表达。 二、达成目标发掘 达成目标是学生自主学习学习材料之后应该到达的认知程度,是微课程教学法贯彻让学生学习得以目标管理的理念的产物。达成目标发掘的重要性在于有效提升学习者体验,从而提升学习绩效。 《第八次》教学课时为两课时。语文学习既要得“意”(内容)又得“言”(表达)。第一课时定位在得“意”,也就是课文写了什么,指向文本的内容。学生应学会生字新词,能正确流利地朗读课文,并发现故事情节展开的三个阶段,即“七战七败,几乎丧失了信心;看见蜘蛛结网,屡败屡战,受到启发;重拾信心,奋起抗战,取得第八次战斗的胜利”,从整体上感知课文。 第一课时是为第二课时深入学习打基础,指向学生的能力发展——得“言”。本课的故事内容浅显、脉络清晰,表达规范,这样的文本材料适合让学习练习讲故事。因此我把课文作为一个例子,创设各种学习情境,引导学生学习语言,运用语言。据此,第二课时的达成目标为: 通过观看微视频、朗读课文,凭借“流程图”、“QQ表情”,讲好《蜘蛛结网》故事,掌握“八次”结网不同的写作方法;有条理地写动员令,演讲《动员令》,领悟“有志者事竟成”的道理。 达成目标设计的作用如下: 首先,与新课标中“讲故事力求具体生动”,“乐于书面表达,愿与他人分享习作的快乐”等要求保持一致。

30个优秀logo的设计思想分析1

30个优秀logo的设计思想分析 关键词: logo 在网上看到了,觉得很不错,有很多值得学习的地方,就转过来和大家分享拥有一个抢眼的Logo对企业来乃一大幸事,毕竟Logo千千万,但真正让人过目不忘的作品可是屈指可数。好的Logo必须量体裁衣,迅速传递出企业的价值和理念。本文里精选了30个经典的标志设计,并附上设计思想分析,相信会对你受益匪浅! Castle Print 一个打印机品牌,该Logo直截了当地体现了了企业的业务性质:利用减色模型,直指其打印行业背景,同时通过色彩的混合塑造出一个与其品牌相符的城堡(Castle)形象。 图1 Ryan-Biggs 负空间的运动使得这幅Logo有一种奇幻的效果,完全考验你的空间想象力!B和R两个字母代表了这个品牌,微微的倾斜让整个设计看起来更有深度和立体感。色彩搭配极为简单—红色,赋予了Logo更广的使用范围。 图2

Core logo是基于一个形状延续下去,线条干净利落,颜色单一,该Logo的功能性可想而知有多么强大。 图3 One Leaf One Leaf,顾名思义,即一片树叶。以此为轴线,就呈现出了如此简洁巧妙的画面。 图4 Greener 设计师用粗细不同的灯芯体(San-serif)字体塑造出一种现代感。该Logo不但层次感强,更重要的是可以用单一色调复制重现(这也是评判Logo好坏的重要标准之一)。

图5 Talkmore Talkmore字面意思是“多说点儿”。设计师采用象征的手法,用英文中的单引号分别代替字母“a”和“e”,从而在图形上给予品牌最鲜活的注解。 图6 Black Sparrow 看上去很简单的图标,但在细节处理上却达到了极致。从麻雀(即Black Sparrow的中文)的图案到字体,柔和的曲线与平滑的字体相得益彰,将完整的设计融入品牌表现。

40个经典民事诉讼法案例

40个经典民事诉讼法案例 案例分析1、刘某因买卖合同纠纷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冯某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法院按照普通程序审理该案件,由于被告要求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法院决定由法官张某和人民陪审员乔某、吉某组成合议庭,张某任审判长。刘某得知陪审员乔某是被告的表弟,便要求其回避,但回避申请被张法官当场拒绝。在审理中,被告提出自己未能按照合同未定交货,是由于天降大雨,冲垮了公路。法庭审理后认为,原告未及时告知交货地点是造成被告迟延履行的主要原因,因而驳回了原告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的请求。原告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发回重审,一审法院组成合议庭对该案件再次进行审理。问:(1)本案合议庭的组成是否合法?(2)张某申请回避的理由是否成立?(3)张法官的作法是否合法?(4)对法院的决定不服,是否可以提出上诉?(5)张法官是否可以参加新的的合议庭?新合议庭可否由人民陪审员参加?(6)一审法院对案件的审判是否存在程序上的错误?分析:本案虽然不属于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但由于被告要求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法院决定由陪审员参加审理是合法的。不过,法院不采用随机抽取的办法而是采用指定的办法确定陪审员,则是不合法的。所以在合议庭的组成上存在重大瑕疵。原告申请回避的理由能够成立。乔某是陪审员,属于应当回避的人员的范围,乔某是被告的表弟,虽然不是被告的近亲属,但民诉法把“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的公正审理”也作为回避事由,乔某的情况属于这种情形,所以回避理由能够成立。张法官的作法不合法。,根据民诉法的规定,审判人员的回避,应当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乔某是陪审员,属于审判人员的范围,张法官作为审判长无权决定其是否回避。原告不得提起上诉。根据民诉法的规定,当事人不服法院做出的回避问题的决定,可以申请复议一次,但无权提起上诉。张法官不得参加新的合议庭。为了防止先入为主和保证程序的公正,对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法院需要另行组成合议庭,原合议庭成员不得参加新的合议庭。另行组成的合议庭,仍然是一审的合议庭,所以可以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只是原来合议庭的两名陪审员不得再作为新合议庭的成员。法院的审判程序存在重大瑕疵。法院的审判违反了辩论原则,在该案中,被告并未主张自己的违约是原告的过错造成,未向法院陈述原告未及时通知交货地点的事实,法官把当事人未主张的事实、未经当事人辩论的事实作为裁判的基础,背离了辩论原则,会对当事人造成裁判突袭。 2、一日,家住南京市鼓楼区的张某与家住南京白下区的王某在江宁区与雨花区交界处为停车发生口角,王某喊来家住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的刘某与家住芜湖市镜湖区的肖某,一阵激烈的争吵后,王某等欲动手打张某,张某见势不妙,撒腿就跑,王某等三人一边追一边用砖头砸张某,王某等人仍在雨花区,张某已跑到江宁区地界,此时,一块砖头砸中张某腹部,张某忍痛继续跑,终于摆脱了王某等人。第二天,张某在家中发现自己腹部疼痛难忍,到医院就诊后查出脾脏受伤,张某为此花去了医疗费近万元。后来张某通过熟人找到王某,在熟人的调解下王某答应赔偿,双方当即签了一份协议,协议约定赔偿的医药费以2 万元为限,王某先付5000 元,余款15 日内付清。协议中还约定,若因为履行该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可以通过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后来

六篇一件小事所引发的思考精选作文

六篇一件小事所引发的思考精选作文 一随着时光的流逝,我也在一天天的成长。在这XX年的成长道路中,我渐渐也懂得了很多。可也是在这XX年的成长道路中,我也体验到了成长的烦恼。 人家说每一个人都会有烦恼,刚开始我还不相信,可如今我算真正体验到了烦恼的滋味。当你和我一样有一箩筐的烦恼时,相信你也一定会品尝的出烦恼的滋味。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和父母的看法也渐渐有了差异。同样是一件事情,可我们对这件事的态度、处事方法是截然不同的。在我们平常的生活中,处处都有选择习题。我和父母的选项是不同的,也不能说谁是对的,谁是错的。而我们也就是因为对生活中发生的事,应用什么态度来解决在这方面的选项,发生了异议。 那天,我和爸爸正在逛街,正准备过马路的时候,我们看到有一辆摩托车正高速行驶,突然将一辆正在行驶自行车,撞到在地。 交警马上赶来,正准备罚款记过时,没想到这位肇事者竟然矢口否认,强词夺理地“质问”交警:“你有什么证据,说我撞了他?!”也许是他吃定了这位交警是刚刚从哨岗区赶来,所以根本没有证据指正是他撞了骑车者,还是骑车者撞了他。交警没有规定,只好当场搜集证人,我正准备拉着爸爸去作证。谁知道,爸爸拉着我就走。我十分生气,便问爸爸:“爸,你为什么不去作证呢?我们可是目击者呀!”“多管闲事!”爸爸就说了这么一句话,弄得我也没心思逛街了。回到了家,我一直回忆着方才的那一幕情景,十分纳闷。记得,小时侯

爸爸常对我说做事、做人要正直,不能昧着良心。可如今,爸爸这种“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让我极为反感。今天,你为什么就不能设身处地的为那位被撞的骑车者想一想吗?我真的不明白,为什么这时的爸爸和那时教育我的爸爸已是判若两人。我真的不明白这是为什么! 我真的十分烦恼,我已不明白了我的爸爸此时此刻正在想些什么?为什么,在这道生活的选择习题里,我们俩儿的选项是如此的不同。难道在这道生活的选择习题中,大人的态度就真的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吗? 二今天是五一节,清风徐徐,艳阳高照,我们一家子到福州西湖公园游玩。但见西湖两岸杨柳青青,游人们乘着雅兴,双脚踩踏着游船,泛舟于西湖碧波之上。乍一看,好一幅秀美的景致。然而,当我们倘佯在岸边,沉醉在西湖的湖光山色中并信步走进一个亭子里休息时,却抬头瞧见个别游客边吃着手中的东西,边随地丢弃果皮、纸盒等杂物,更有甚者还往湖中投掷易拉罐等废物,而对放置于角落一侧的垃圾桶却视而不见。这种不文明的举动竟然举目可见,瞧瞧,草坪上,亭子里,水中等全都散落着游客们随手丢弃的垃圾。如此糟蹋西湖美景的歹意行径简直令人不耻。它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大家保护环境的意识之淡薄,也反映了一个文明社会中公民的素质之低下令人堪忧。其实西湖如画的风景之所以吸引大家来此欣赏是和它有一个整洁的环境分不开的,假如游人只顾及游览,而不对西湖环境加以爱护,那么无须多久,西湖的风光将不再美丽。扪心自问难道这是国人想看

翻转课堂十大精彩案例

山西电教SHAN XI DIAN JIAO 案例一:石桥小学的数学翻转课堂 2011年秋天,美国明尼苏达州斯蒂尔沃特市石桥小学开始了数学翻转课堂试点计划。五六年级的学生们回家看教师的教学影片,回到课堂上可以在教师和同伴帮助下完成作业。因此,他们不再有和父母一起做作业时因不会做题而出现的挣扎和挫折感。学生可以按自己学习进度在家里观看10~15分钟讲课视频;之后会接受三到五个问题的测验,看他们是否理解教学内容,测验结果会即时反馈给他们。教师在学校使用Moodle跟踪学生在家学习的过程,看到谁看了影片并完成测验,这样更容易锁定那些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学校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决定实施翻转课堂尝试,因为他们相信不同水平的学生都有个性化学习的需求,而翻转课堂能帮助他们有更好的学习体验。 案例二:“星巴克教室” 当谈到帮助青少年学习时,美国高地村小学正在尝试的东西会让很多人眼前一亮。在二年级,许多教师就在尝试翻转课堂;各年级都鼓励学生带技术入课堂,包括电子书、平板电脑和智能手机。如果你觉得这还不够,那么去看看他们的“星巴克教室”:传统教室中的一排排整齐课桌不见了,空间充满的是圆桌、舒适的沙发和软垫椅子,以及一排电脑终端。好一个非正式的舒适环境,“翻转”得够彻底!校长肖纳·米勒说,这样的想法来自学生,他们希望在教室中更加放松,有类似咖啡馆的氛围。这种新风格的课堂是德州路易斯维尔学区努力建立面向21世纪的学习环境的一部分。以科技为中心的战略似乎得到了回报,学生们更喜欢在这宽松的环境中学习,他们的表现也越来越好。这所学校给我们最大启示是:不要害怕尝试新的东西,你可能会得到一些意外的惊喜。 案例三:翻转课堂的发源地 林地公园高中是翻转课堂的起源地,大部分翻转课堂的“粉丝”们都感谢这所高中的开创性的实践。该校两名科学教师(乔纳森·伯格曼和亚伦·萨姆斯)想出的方法,为学生录制在线视频课程。起初,只是为那些耽误上课的学生而准备的讲解,但教师很快就意识到,用视频来复习和加强他们的课堂教学能让所有孩子受益。之后,两人意识到,也许他们已经“迷迷糊糊”做了一件伟大的事情,并创造了我们现在所说的翻转课堂的教学模式。实践中,师生双方都认为,是综合的翻转课堂的学习方法而非单独的视频在起作用。伯格曼和萨姆斯觉得这套方法让他们有更多的时间给予学生个别关注,建立更好、更紧密的师生关系,而这往往可以促进更大的学习动机。自他们率先开始翻转课堂后,这种方法不胫而走,现在全球数以千计的学校在使用。 案例四:全校实现翻转模式 如果有一所学校能展示翻转课堂真正的成功的话,柯林顿戴尔高中算一个。在用两个班经历了两年的翻转课堂试验后,校长格雷格·格林大胆地在全校实现了翻转模式。学生在家看教师录制的5~7分钟的讲解视频,做笔记并写下遇到的问题;在课堂上,教师会重讲多数学生有疑惑的概念,并用大部分时间来辅导学生练习,对学生的作业给予及时反馈。学校还解决了部分学生在家上不了网这个问题,课前课后分别提供校园电脑一个小时的访问,或在特殊情况下,允许他们使用智能手机观看视频。在实施翻转课堂一年后,学生们的学业成绩大幅度提高。165名新生中,只有19%的英语不及格,而原来一直在50%以上;数学课上也看到了类似的结果,不及格率从44%降至13%;科学和社会研究的不及格率也下降了。另外学生们的挫败感减少、自信心增强,违纪 翻转课堂十大精彩案例 FZKTZT·翻转课堂专题 15·SXD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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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结婚请神书 伏以: 日吉时良,天地开张,立意焚香,香烟沉沉,神必降临,香烟曲曲,神必降福,香烟一起,神通万里,直透天堂。一举焚香躬身拜请,拜请传香童子,奏事童郎,为我奉请观音娘娘,又举焚香躬身拜请~~堂上历代祖公祖妣: 一世祖~~公妣~~太孺人 二世祖~~公妣~~太孺人…… 又来焚香躬身拜请:天地神明、日月三光、虚空过往监察尊神。本堂龙神爷爷、门神护尉、灶君老爷。(作屋时缘遇的福德公太、婆太。) 列位祖公祖妣、众位尊神,在天不遥、在地不远。在天者腾云驾雾、在地者快马加鞭、在水者摇船摆渡、各各离宫出殿,宫宫须到,殿殿来临,拔开云头,口衔香烟,降驾到其座位。(领起千斤称靠),东来东座、西来西座、南来南座、北来北座、中央结起莲花大座。 今据中华天下广东省惠州府liuk ho县~~路~~号吉宅居住堂下裔孙~~~和~~~女士于~~年~月~日喜结良缘之期,在裔孙堂上诚心备办有小小酒筵。上座并点起大炉清香,双辉耀烛,下座备办有高山绿水浓茶、壶中美酒、黄禾米粄、斋仪果品、高头雄鸡、案上猪肉、海中咸鱼、珍珠宝春、豆付干盐、金纸银钱、炮子连发。小小微意,事事殷勤,摆在裔孙厅堂之上。神来未久,开壶作酒,神来未见,开壶作献。两头无盏,中央传开,中央无盏,两头传来,神多盏少,合座相容。千神共三杯,万神共三盏,千杯万杯,轮去轮回,千盏万盏,轮去轮转。共同鉴纳领受(称靠)当蒙一来到座,二来领受,领受裔孙备办小小筵席,向列代祖公祖妣,众位神明,诚心敬拜。 (新郎新娘奉香拜祖时,请神者说):“一拜百年好合、永结伉俪,二拜白头偕老、双竹到尾,三拜早生贵子、千子万孙,四拜长命富贵、寿比南山。” 酒当再斟再酌、再酌再献,低头食酒、抬头保佑、保佑堂下一对新人百年偕老,双竹到尾,长命富贵,千子万孙。百年好合,五世其昌,家门昌盛,人丁兴旺,房房富贵、代代荣昌、添丁进财,财进丁添,吉星高照、五福盈门; 酒当再斟再酌、再酌再献,保佑裔孙合家平安顺利,无是无非、无病无痛、无灾无难、一年四季、季季安康、月月有余钱,岁岁有余粮。一月三旬、旬旬吉庆、合家老少、老者青山山不动,少者绿水水长流,幼者花枝端正,日里好嬲,夜里好眠,长大成人。 酒当再斟再酌、再酌再献,头来食酒,二来领受,三来开恩庇佑,庇佑天成佳偶早生贵子,光宗耀祖,聪明伶俐、早进科甲、名标金榜、科考状元郎, 酒来再斟再酌、再酌再献,低头食酒、起头保佑、保佑一对新人,脚踏四方、方方吉利,走东南闯西北,处处贵人多相逢,坏人远隔千里,身高影大、毫光万里、人见低头、鬼见伏地、贼人起心心软、起手手酸、脚踏财路、手攀银树。得财财到手,得宝宝归来。日进千金,腰缠万贯,得了十万攒百万,得了百万攒千万。 酒来再斟再酌、再酌再献,保佑一对伉俪,吉星拱照、青云直上、步步高升,加

浅谈职务犯罪轻刑化问题的特点原因及对策

浅谈职务犯罪轻刑化问题的特点、原因及对策 [摘要]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治理是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但由于种种原因,在司法实践中,职务犯罪轻刑化问题却越来越突出,值得引起高度重视。本文中,笔者拟以金寨县检察院近五年来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及法院判决情况为视角,对职务犯罪轻刑化的现实表现、成因及对策进行分析,以期更好地发挥刑法对职务犯罪的预防和遏制作用。 关键词:职务犯罪轻刑化研究 一、问题的提出 职务犯罪是刑法研究和司法实践中的一种概称,包括所有和职务相联系的犯罪行为,可以说是一种特殊类型的犯罪。近年来,反腐败已经成为全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话题,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自上而下“打虎灭蝇”的反腐声势日渐高涨,纪检监察部门、检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立案数字在逐步增加。但在司法实践中,从职务犯罪案件的判决情况看,被判处缓刑、免于刑事处罚等轻刑化处理的数量占据相当大的比例,这一点在基层县检察院所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中表现尤为明显。 为遏制职务犯罪轻刑化问题,2010年11月,高检院出台了《关于加强对职务犯罪案件第一审判决法律监督的若干规定(试行)》,规定检察机关对职务犯罪案件第一审判决实行上下两级检察院同步审查的工作机制,从理论上来说,此规定是检察机关充分利用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加强对职务犯罪案件司法活动进行监督的一项有力举措。从实践来看,职务犯罪案件判决的裁量权仍然掌握在法院手中,检察机关通过法律监督的手段减少轻刑化的力度和效果有限。 刑法的立法本意是对这一类特殊群体的犯罪予以从重处罚,尽管司法实践中检、法部门也一直将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办作为一项重点工作,但出于种种原因,这种错误的司法倾向仍然大量存在,无法形成对职务犯罪人予以有力的震慑,不仅有违司法公正的要求,更不利于有效 地预防和遏制职务犯罪。 二、职务犯罪轻刑化的具体表现 笔者以所在的金寨县检察院2009-2013年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为视角,职务犯罪的轻刑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缓刑、免予刑事处罚适用率偏高。2009年-2013年期间,金寨县检察院共办理职务犯罪案件53件78人,被判决有罪的职务犯罪被告人中,判处缓刑的占总人数的34.6%,判处免予刑事处罚的占到总人数的16.7%,合计占到总人数的51.3%。 (二)自首、立功的认定适用比例较高。根据《刑法》第67、68条规定,自首、立功情节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从我院起诉职务犯罪的判决情况来看,法院在量刑过程中,对自首、立功等认定人数较多,两项合计占到总人数的34.8%。 (三)从轻或减轻情节适用较频繁。除因自首、立功等情节对职务犯罪被告人从轻或减轻以外,司法实践中将“被告人退缴全部违法所得的赃款”作为对被告人从轻或减轻的重要量刑依据,这个数字占到总人数的90%以上。 (四)对财产刑适用比例较低。职务犯罪的轻刑化还表现在对财产刑的较少适用。我们知道,职务犯罪的本质是金钱犯罪,行为人常常利用自身或他人职务上的便利来非法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满足一定私欲。实践中,对贪污、贿赂型的犯罪,理应更多地适用财产刑,但从我院五年来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的判决情况看,适用财产刑的不足一半。 (五)不起诉适用率较高。在基层检察院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中,一般职务犯罪的涉案金额有限,另基于职务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积极退赃、有悔罪表现等酌定情节。同时,职务犯罪案件本身的复杂性,在对证据的把握和案件的突破上较为困难,实践中检察机关适用不起诉

民法经典案例分析

民法经典案例分析 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一 基本案情:2006 年10月22日下午两点许,在广西上林县某镇,李江林(31 岁)从山上砍柴回到自家门口时,其父李桂全和其母周凤明饲养的狗便跑到李江林身旁与其亲热,随后,邻居石宏洲、张玉玲家的一只小狗也跑过来一起玩耍。两条狗玩得起劲的时候,蹲在地上的李江林右手食指突然被狗咬了一口,他没看清是哪条狗咬了他,看见伤口无大碍,便只作了简单包扎。2007年2月6日,李江林开始感到胸口闷胀,并口吐白沫,次日又到某村医处打针取药,未见好转。 2 月8 日,又到某诊所诊治,医生说没有办法医治,李桂全遂将李江林送到上林县人民医院抢救,诊断为狂犬病,已到无药可救的地步,下达《病危通知书》。次日凌晨 1 时李江林身亡。李桂全和周凤明认为是石宏洲家的狗咬死了其子,并有在近处的李灿全证明看见了石家的狗咬伤李江林,于2007 年 4 月23 日向上林县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石宏洲、周凤明赔偿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赡养费等共计人民币 3 万元。法院认为,从现场勘验来分析,李灿全距狗咬人的地方约有5M以上,尽管看 见了李江林和两只狗,但狗咬人一口只是一瞬间的时间,认定哪一只狗咬伤受害人的证据不足。因不能确认两条狗到底是哪一条咬伤了李江林的手指,故这两条狗的饲养人应当共同承担民事责任。2007年10月18日判决石宏洲、张玉玲对所造成的损失承担50%的责任,

赔偿15000 元。 法律分析: 1、本案应该适用的法律依据是《侵权责任法》第78 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侵权责任法》第16 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本案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本案符合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一是有饲养动物的加害行为;二是存在着李某死亡的损害后果;三是动物加害与李某死亡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四是二只狗为饲养人或管理人所饲养或管理的动物。 3、动物致害,属于无过错责任,应当由动物所有人或者饲养人承担侵权责任。当动物在嬉戏中造成他人人身损害,则属于加害人不明,应当适用共同危险行为规则,即由共同危险行为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本案的两只狗戏杀伤他人,不能判明哪只狗致人损害,则应当由两只狗的饲养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本案的特殊之处在于,两只狗戏杀伤的受害人,是其中一只“共同危险狗”的饲养人,对于应由自己承担的责任,无法请求其他“共同危险狗”的饲养人承担,故应当适用过失相抵原则,被告作为“共同危险狗”之一的饲养人,应

海淀一模作文“化”标杆文

22.微写作.(10分) 从下面三个题目中任选一题,按要求作答。 ①人们常用“百科全书”“里程碑”等,形象地评价经典文学作品。请从《论语》《边城》《老人与海》中任选一部,对其进行形象的评价(“百科全书”“里程碑”除外),并阐释理由。要求:评价恰当,阐释合理0 180字左右。 ②学校举办戏剧节,拟将经典名著《红楼梦》《呐喊》搬上舞台。作为戏剧社成员,请就你最想饰演的某一人物的个性化语言,说明你的表演设想及理由。要求:选例典型,说明具体,理由充分。180字左右。 ③在你阅读的文学名著中,总会有一个鼓舞你成长的“引路人”。请从《红岩》《平凡的世界》中选取一个这样的人物,写一段抒情文字或一首小诗,表达你对他(她)的崇敬之情。要求:感情真挚,富有文采0 150字左右。 23.作文(50分) 从下面两个题目中任选一题,按要求作答。不少于700字。 ①电影《流浪地球》中,人类化险为夷的策略,尽显中华传统文化所蕴含的“化”的智慧。“化”,是化干戈为玉帛,是化惊涛为细流,是化腐朽为神奇… 请根据上面的文字,自选角度,自拟题目,自定文体,写一篇文章。 ②一百多年前,外国记者曾拍下国人呆滞木讷的影像;迈入新时代的当今中国,到处可见幸福开心的笑脸。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我发言人就维护中国公民合法权益问题作出的回应,义正辞严,斩钉截铁;联合国休息室内,中东某国外交官在抗议侵略无效后,沉默不语,神情沮丧……正像歌中所唱:“我的祖国和我,像海和浪花一朵;浪是海的赤子,海是浪的依托。” 以上文字,引发了你怎样的联想和思考?请联系现实,自选角度,自拟题目,自定文体,写一篇文章。 海淀区一模大作文①标杆文 “化”之一术(一类上) 打开手机,各类公众号上都告诉你“化腐朽为神奇”,便真以为所谓的“腐朽”能化作“神奇”了。把卷纸筒做了笔筒,废纸剪剪做了手工艺品,自以为“腐朽”化为了“神奇”,实际不过是换了

翻转课堂典型案例教学设计及反思教学文案

翻转课堂典型案例教学设计及反思

翻转课堂典型案例教学设计及反思、点评 (2015-05-28 16:39:10) 转载▼ 分类:翻转课堂研究 (博文转载自金陵叙事)这篇文章是我阅读梁文洁老师写的《翻转课堂案例:〈数字与信息〉教学设计与反思》之后写的,刊登于《中国信息技术教育》2015年4月刊(下)P42。读完我的这篇“读后感”,您再阅读梁文洁老师的翻转课堂教学与反思的文章,您也许更容易发现,梁老师这课的确与传统课不同。 柳暗花明总会春 ——兼评梁文洁《翻转课堂案例:〈数字与信息〉教学设计与反思》 读到苏州工业园区翰林小学梁文洁老师《翻转课堂案例:〈数字与信息〉教学设计与反思》一文,我其实是感慨良多的。 梁文洁老师是成功教师之一,本没有必要通过翻转课堂实验来证明自己的实力与成就。但他洞察到微课程教学法翻转课堂的前景,感受到王水丽副校长翻转课堂前后比较产生的跃迁,毅然效法王水丽,走上翻转课堂这条充满希望的课改之路。 微课程教学法翻转课堂要求教师转型,即从演教案的演员型教师,转变成为点化学生智慧的导演型教师,这对传统教学功底深厚的教师来说,几乎没有优势。小学课程改革十五年来,在“转型”方面鲜有突破,就是明证。

我有幸听梁老师第一次翻转课堂的课。当时,我称赞梁老师的传统教学基本功,也坦言并没有改变教师主宰课堂的传统陋习。我第二次去听梁老师的课,应该是他尝试了多遍了。走进教室,他给了我一份教案。我悄悄对陪同听课的王水丽副校长说,这堂课完了。王校问我“为什么”,我说:“因为他写了教案。教案是预设的,写了教案,就会关注教案流程,就没有精力去关注学生的发展”。结果,真的没有“翻”出好层次。 但是,梁老师不气馁。他的毅力、执着令我佩服,他要通过实验,实现自我扬弃,转型为智者。经过多次努力之后,我们看到了梁老师的重大变化: 1.达成目标细化为课前与课堂两个循序渐进的阶段。在课前学习阶段,通过感性观察,发现常见的数字编码信息。然后,进阶到对身份证编码信息的认识,体现“最近发展区”原则与方法。到了课堂学习,则发展成为从真实的情境出发,根据掌握的数字编码规律,用中图法为学生喜闻乐见的图书编码,实现数学学习生活化,把学习能力化作探究、解决问题的能力。 2.比较完美地演绎了微课程教学法课堂教学“四步法”。由浅入深的逻辑线索层层递进、一环套一环地展开,保证学习扎扎实实地推进,使小学生在协作探究中完成中图法编码这一图书馆专业人员从事的工作。反过来,由于学生准确地为“好书”配上唯一性的“身份证”,表明学生对于数字与信息的编码意义的认知结构已经真实建构。此外,在实践的过程中,发展了学生协作交往的能力,以及对数学学习的浓厚兴趣。 3.大胆尝试微型项目学习。项目学习本是舶来品,似乎有些高大上。梁老师抓住协作探究这一微课程教学法倡导的课堂学习精华,让学生在初步掌握数字与信息的编码关系之后,把图书馆采编的真实环境引入课堂,协作探究如何

民法经典案例2:民法经典案例及分析

民法经典案例 案例一 2000年,甲因脑血栓不治死亡。死前甲立有一遗嘱,赠将其存款5万元赠送给邻居张某。另有遗产继承问题上,在英国的儿子丁来电报说明。甲曾当着其一位好朋友的面说,其死后全部遗产由丁继承。 问(1)本案中有哪些人享有继承权?为什么? (2)如何认定甲所立遗嘱的效力?为什么? (3)甲的遗产当如何分配?为什么? 【案例一】 (1)本案中只有甲的邻居张某享有对5万元遗产接受遗赠的权利。因为甲只有一子丁,但是甲的儿子丁不能享有该5万元遗产的继承权,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遗赠具有和遗嘱继承同样的效力,而且甲所立将财产由其子丁继承的口头遗嘱无效,因此,该5万元遗产由张某接受遗赠。 (2)甲所立的将财产由其子丁继承的口头遗嘱无效。根据《继承法》的规

定,遗嘱人在危急的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本案中,丁很难证明甲所立的口头遗嘱是在危急情况下所立,此外,本案中,见证人为一人,不符合口头遗嘱的见证人为两人或者两人以上的要求,因此,丁不能享有继承权。 (3)甲的5万元遗产应当全部由张某以遗赠的方式继承。 案例二 某百货商店新到一批摩托车,每台售价5000元,而商店工作人员错把售价标成3000元。消费者王强到商店购物,发现该摩托车性能优越,价格又便宜,马上买了一台回家。后商店负责人发现标价错误,于是想尽力找到王强,要求退货或者补足价款?王强予以拒绝。 问(1)如何认定本案的性质?为什么? (2)本案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案例二】 (1)本案的性质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因为该百货商店和购买者王强对摩托车的价格存在重大误解。重大误解所定立的合同属于可撤销的合同。

广告词中的错别字

一、广告牌上的错别字 药品广告:“咳”不容缓(刻不容缓) 山地车广告:“骑”乐无穷(其乐无穷) 补品广告:“鳖”来无恙(别来无样) 眼镜广告:一“明”惊人(一鸣惊人) 驱蚊器广告:默默无“蚊”(默默无闻) 透明胶带广告:无可替“带”(无可替代) 网吧广告:一“网”情深(一往情深) 钢琴广告1:“琴”有独钟(情有独钟) 钢琴广告2:一见钟“琴”(一见钟情) 热水器广告:随心所“浴”(随心所欲) 空调广告:终生无“汗”(终生无憾) 服装店广告:“衣帽”取人(依貌取人) 某洗衣店广告:“衣衣”不舍(依依不舍) 某房产公司广告:万“室”俱备(万事俱备) 某蛋糕广告:步步“糕”升(步步高升) 胃药广告:一“不”到“胃”(一步到位) 赛马广告:乐在“骑”中(乐在其中) 电熨斗广告:百“衣”百顺(百依百顺) 快餐店广告:“烧”胜一筹(略胜一筹) 洗衣机广告:“闲”妻良母(闲妻良母) 帽子公司广告:以“帽”取人(以貌取人) 治结石病广告:大“石”化小,小“石”化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打印机广告:百闻不如一“键”,不“打”不相识(百闻不如一见.不打不相识. ) 二、不是故意写错的(引号中为错别字) 1、饭店门口:“抄”饭 2、修车店门口:补胎“冲”气 3、零售店铺门口:“另”售 4、家具店门口:家“俱” 5、装潢店门口:装“璜” 6、失物广告:失物“启示” 7、安装公司门口:“按”装 8、洗车店门口:洗车打“腊” 9、饭店门口:“合”饭 10、水果店门口:“波”萝 11、饭店菜单:鸡“旦” 12、五金店标牌:“扦”座 13、体育用品店标牌:“兰”球 14、快餐店门口:大排“挡” 15、农贸市场标牌:“蕃”茄 16、停车场招牌:“仃”车收费 17、严打宣传标语:严“历”打击 18、某机场横幅:年“青” 19、某交通宣传标语:超限超载“殆”害无穷

2018法硕考研民法学经典案例分析

2018法硕考研民法学经典案例分析 一.公民和法人民事权利能力 读小学的赵勇在市教委组织的儿童绘画比赛中获得了一等奖。市教委下属的一家美术杂志社闻讯后即来信表示,他们将出一期儿童作品专刊,希望赵勇能寄来几幅作品供他们挑选。赵勇的父亲赵量收信后给杂志社寄去了三幅作品,但之后一直没有回音。第二年6月,赵量在该杂志社的期刊上发现有赵勇的两幅作品但没有给赵勇署名,便立即找到杂志社,质问为何不通知他作品已被选用,而且既不支付稿酬也不署名。然而该杂志社称,赵勇年仅8岁,还是未成年人,还不能享有著作权,因此没必要署名;杂志社发表赵勇的作品是教委对其成绩的肯定,没有必要支付稿酬。 【问题】 1、根据我国法律,赵勇是否有署名的权利和获得报酬的权利? 2、杂志社发表赵勇作品的行为是否为教委对赵勇成绩的肯定? 【参考答案】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第9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第10条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因此,无论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都平等地享有民事权利能力。著作权是一项民事权利,它包括作者署名权和获得报酬权。赵勇完全享有著作权,也当然享有署名权和获得报酬权。 2、该杂志社虽然为教委下属,但它是教委下属的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不是教委的工作部门。《民法通则》第36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因而杂志社在没有得到教委授权的情况下,其行为仅代表自己的意志,不能代表教委,它必须对自己行为的后果负责。杂志社与赵勇之间的关系是平等主体间的民事关系,适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杂志社选用赵勇的作品,就应该依照我国《著作权法》为赵勇署名并支付报酬。 二.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法律关系 张某去年只有17岁,在本镇的啤酒厂做临时工,每月有600元的收入。为了上班方便,张某在镇里租了一间房。7月份,张某未经其父母同意,欲花500元钱从李某处买一台旧彩电,此事遭到了其父母的强烈反对,但张某还是买了下来。同年10月,张某因患精神分裂症丧失了民事行为能力。随后,其父找到李某,认为他们之间的买卖无效,要求李某返还钱款,拿走彩电。 【问题】 1、此买卖是否有效? 2、分析本案中买卖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参考答案】 1、此买卖合同完全有效。因为合同成立时张某已满16周岁,并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ll条的规定:“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张某已经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法律行为,无须征得其父母同意。张某患上精神病丧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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