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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验收规范-重庆地方标准

消防验收规范-重庆地方标准
消防验收规范-重庆地方标准

(DB50/201-2004)消防验收标准——重庆市地方标准

(土建)

4 总平面布局和平面、空间布置要求和验收方法

4.1 消防车道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4.1.1 主控项目

4.1.1.1 消防车道的设置应符合设计及规范、标准要求,并按设计施工完毕,路面满足消防车通行及

回转要求。

验收方法:对照通过审核的总平面图,全程查看消防车道设置以及路面情况。

4.1.1.2 消防车道的净高、净宽、转弯半径和回车场符合设计及规范、标准要求,车道净宽、净高的允许偏差不大于-120mm,车道承受荷载应能满足消防车工作要求。

验收方法:

a)选择车道路面最窄部位以及车道4米空高内两侧突出物最近距离处进行测量,以最小宽度确定为消防车道宽度。

b)选择消防车道正上方距车道最低的突出物进行测量,突出物与车道的垂直高度为消防车道净高。

c)不规则回车场以消防车可以利用场地的内接正方形为回车场大小。

d)核实架空消防车道设计承受荷载及施工记录。

4.1.1.3 消防车道应避开地下管道、暗沟、水池、生化处理构筑物等影响消防车安全通行的地下设施。确有困难的,其上部应能承受消防车荷载。

验收方法:沿车道全程检查,查验隐蔽工程验收文件。

4.1.1.4 兼作消防车登高扑救场地的消防车道其坡度不应大于5%。

验收方法:沿车道全程检查,核实竣工图。

4.1.2 一般项目

4.1.2.1 消防车道上应无影响车辆通行的障碍物,设在消防车道上的临时工棚、临时围墙以及建筑垃圾等应清除干净。

验收方法:现场全程检查。

4.2 消防车登高扑救面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4.2.1 主控项目

4.2.1.1 消防车登高扑救面的设置应符合设计及规范、标准要求。

验收方法:对照通过审核的总平面图,沿建筑扑救面全程检查。

4.2.1.2 消防车登高扑救面的长度符合设计及规范、标准要求。

4.2.1.3 消防车登高扑救面前方应有供消防车停靠、施救的场地。确有困难的,应保证停靠位置能充分发挥消防车的效能。场地下不应有管道、暗沟、水池、生化处理构筑物等影响消防车荷载的地下设施,确有困难的,其上部应能承受消防车荷载。

验收方法:实地检查,查验隐蔽工程施工记录。

4.2.1.4 设在坡道上的消防登高扑救场地,其坡度不应大于5%。

验收方法:实地检查、测量。

4.2.2 一般项目

4.2.2.1 消防登高扑救场地靠建筑侧距建筑外墙不宜小于5米,并不宜大于10米。

验收方法:实地检查、测量。

4.2.2.2 消防登高扑救场地上方应无影响消防车停靠和操作的难以拆除的固定障碍物。

验收方法:实地检查。

4.3 防火间距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4.3.1主控项目

4.3.1.1建筑与周围相邻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设计及规范、标准要求,其允许偏差不大于-500mm。

验收方法:选择相邻建筑物外墙最近处测量,当外墙有突出可燃构件时,从突出部分外缘测量,最近的水平距离为两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沿建筑周围全程检查。

4.3.1.2 相邻建筑的相邻面当外墙为不燃体,若外墙全部不开设洞口有困难,则允许每一面开设门窗孔洞面积之和不超过该外墙面积5%,且开口不正对开设时,防火间距可减少25%。

验收方法:检查、测量。

4.3.2 一般项目

4.3.2.1 相邻建筑防火间距之间搭建的工棚、库房等临时性建筑应拆除。

验收方法:沿建筑周围全程检查。

4.4 平面及空间布置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4.4.1 主控项目

4.4.1.1 建筑总层数、高度、面积符合设计及审核意见。无擅自加层、增高、扩大面积等。

验收方法:

a)对照通过审核的平面、立面和剖面图及审核意见,清点楼层数,核实建筑高度。

b)查阅资料,核实面积。

4.4.1.2 人员密集场所、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托儿所、幼儿园、儿童游乐厅的平面布置符合设计及规范、标准要求。

验收方法:

a)现场检查,抽查比例100%。

b)属于坡地建筑的,楼层的确定方法按《重庆市坡地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确定。

要求。

验收方法:现场检查,抽查比例100%。

4.4.1.4 建筑内使用可燃气体、液体作燃料,其燃料的储存、供给以及使用的房间或部位应符合设计及规范、标准要求。

验收方法:现场检查,抽查比例100%。

5 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构造

5.1 防火、防烟分区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5.1.1 主控项目

5.1.1.1 防火、防烟分区的设置符合设计及规范、标准要求,防火、防烟分隔设施已施工、安装、调试完毕,功能满足使用要求。

验收方法:检查施工记录、现场查看,按该建筑防火分区总数的20%抽查,抽查应尽量分布在建筑不同部位。

5.1.1.2 防烟分区不得跨越防火分区。

验收方法:对照通过审核的施工图现场核实,按该建筑防烟分区总数的10%抽查。

5.1.1.3 防火分区建筑面积允许偏差不大于1%。

验收方法:

a)按该建筑防火分区总数的20%抽查,并不得少于5个分区,不足5个防火分区的全数检查。

b)防火分区内设有甲级防火门的水泵房、柴油发电机房、消防风机房以及桑拿浴室的洗浴部分、厕所、盥洗间、室内游泳池、消防水池可不计入防火分区面积。

c) 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及期前室、设置有防火门的封闭楼梯间可不计入防火分区面积。

d)对照通过审核的施工图现场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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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装)

5 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构造

5.1 防火、防烟分区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5.1.1 主控项目

5.1.1.1 防火、防烟分区的设置符合设计及规范、标准要求,防火、防烟分隔设施已施工、安装、调试完毕,功能满足使用要求。

验收方法:检查施工记录、现场查看,按该建筑防火分区总数的20%抽查,抽查应尽量分布在建筑不同部位。

5.1.1.2 防烟分区不得跨越防火分区。

验收方法:对照通过审核的施工图现场核实,按该建筑防烟分区总数的10%抽查。

5.1.1.3 防火分区建筑面积允许偏差不大于1%。

验收方法:

a)按该建筑防火分区总数的20%抽查,并不得少于5个分区,不足5个防火分区的全数检查。

b)防火分区内设有甲级防火门的水泵房、柴油发电机房、消防风机房以及桑拿浴室的洗浴部分、厕所、盥洗间、室内游泳池、消防水池可不计入防火分区面积。

c) 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及期前室、设置有防火门的封闭楼梯间可不计入防火分区面积。

d)对照通过审核的施工图现场核实。

5.2 防火分隔应符合下列要求:

5.2.1 主控项目

5.2.1.1 防火墙、走道隔墙、重要设备房隔墙、柱、梁、楼板、疏散楼梯及楼梯间隔墙、屋顶承重构件等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应符合设计及规范、标准要求。

验收方法:查验相关资料,重要设备房全数检查,其他隔墙按总楼层数的20%抽查,但不得少于5层,少于5层的全数检查。

5.2.1.2 防火墙的设置符合设计及规范、标准要求。

验收方法: 按该建筑防火分区总数20%抽查,并不得少于5个,不足5个防火分区的全数检查。

5.2.1.3 防火墙上无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穿过。

验收方法:沿管道敷设沿线现场检查2处以上。

5.2.1.4 无窗间墙和窗槛墙的玻璃幕墙,在每层楼板外沿设置的不燃烧体实体裙墙应符合设计及规范、标准要求,玻璃幕墙与楼板、隔墙处的缝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填塞密实。

验收方法:

b)按设有玻璃幕墙楼层的20%抽查,但不得少于3层,少于3层的全数检查。

5.2.1.5 防火墙、隔墙墙体与梁板结合紧密,无孔洞、缝隙。变形缝、伸缩缝以及墙上的施工孔洞采用不燃材料填塞密实。

验收方法: 变形缝、伸缩缝按楼层总数的20%抽查,其他封堵按防火分区总数的20%抽查,但不得少于5个,少于5个的全数检查。

5.2.2 一般项目

5.2.2.1 通过防火墙或防火门、防火卷帘下的管线沟在通过处的空隙用不燃材料填塞密实。

验收方法:现场抽查2-3处;查验施工记录。

5.2.2.2 金属管道穿越防火分区隔墙、楼板时,管道与墙、楼板的缝隙应用不燃材料填塞密实;可燃材料管道穿越防火分区处应设置阻火圈。

验收方法:查验封堵材料的检验报告,抽查楼层总数的20%。

(DB50/201-2004)消防验收标准——重庆市地方标准

(内装)

5 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构造

5.1 防火、防烟分区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5.1.1 主控项目

5.1.1.1 防火、防烟分区的设置符合设计及规范、标准要求,防火、防烟分隔设施已施工、安装、调试完毕,功能满足使用要求。

验收方法:检查施工记录、现场查看,按该建筑防火分区总数的20%抽查,抽查应尽量分布在建筑不同部位。

5.1.1.2 防烟分区不得跨越防火分区。

验收方法:对照通过审核的施工图现场核实,按该建筑防烟分区总数的10%抽查。

5.1.1.3 防火分区建筑面积允许偏差不大于1%。

验收方法:

a)按该建筑防火分区总数的20%抽查,并不得少于5个分区,不足5个防火分区的全数检查。

b)防火分区内设有甲级防火门的水泵房、柴油发电机房、消防风机房以及桑拿浴室的洗浴部分、厕所、盥洗间、室内游泳池、消防水池可不计入防火分区面积。

c) 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及期前室、设置有防火门的封闭楼梯间可不计入防火分区面积。

d)对照通过审核的施工图现场核实。

5.2 防火分隔应符合下列要求:

5.2.1 主控项目

5.2.1.1 防火墙、走道隔墙、重要设备房隔墙、柱、梁、楼板、疏散楼梯及楼梯间隔墙、屋顶承重构件等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应符合设计及规范、标准要求。

验收方法:查验相关资料,重要设备房全数检查,其他隔墙按总楼层数的20%抽查,但不得少于5层,少于5层的全数检查。

5.2.1.2 防火墙的设置符合设计及规范、标准要求。

验收方法: 按该建筑防火分区总数20%抽查,并不得少于5个,不足5个防火分区的全数检查。

5.2.1.3 防火墙上无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穿过。

验收方法:沿管道敷设沿线现场检查2处以上。

5.2.1.4 无窗间墙和窗槛墙的玻璃幕墙,在每层楼板外沿设置的不燃烧体实体裙墙应符合设计及规范、标准要求,玻璃幕墙与楼板、隔墙处的缝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填塞密实。

验收方法:

b)按设有玻璃幕墙楼层的20%抽查,但不得少于3层,少于3层的全数检查。

5.2.1.5 防火墙、隔墙墙体与梁板结合紧密,无孔洞、缝隙。变形缝、伸缩缝以及墙上的施工孔洞采用不燃材料填塞密实。

验收方法: 变形缝、伸缩缝按楼层总数的20%抽查,其他封堵按防火分区总数的20%抽查,但不得少于5个,少于5个的全数检查。

5.2.2 一般项目

5.2.2.1 通过防火墙或防火门、防火卷帘下的管线沟在通过处的空隙用不燃材料填塞密实。

验收方法:现场抽查2-3处;查验施工记录。

5.2.2.2 金属管道穿越防火分区隔墙、楼板时,管道与墙、楼板的缝隙应用不燃材料填塞密实;可燃材料管道穿越防火分区处应设置阻火圈。

验收方法:查验封堵材料的检验报告,抽查楼层总数的20%。

5.3 防火门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5.3.1 主控项目

5.3.1.1 防火门的产品质量和各项性能必须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验收方法:检查产品型式认可证、型式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提供)

5.3.1.2 防火门的类别、安装位置、开启方向符合设计及规范、标准要求,并按设计施工、安装、调试完毕。

验收方法:同一类别的防火门抽查数不少于10%,并不得少于10樘,不足10樘的全数检查。

5.3.1.3 电动常开防火门应在火灾报警后自动关闭并反馈信号。

验收方法:选取1-3樘电动防火门,模拟火灾报警,测试门的关闭功能,并查看信号反馈情况。

5.3.2 一般项目

5.3.2.1 防火门及其配件安装牢固,门扇启闭灵活,关闭严密;闭门器、顺序器、密封条等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符合设计要求,安装位置正确,功能满足使用要求。

验收方法:

a)按实际安装樘数不少于10%抽查,并不得少于10樘,不足10樘的全数检查。

b)将防火门扇开启到最大位置释放,观察双扇门关闭顺序及闭门功能。

5.3.2.2 门框与墙体间缝隙填嵌密实,门扇与门框安装留缝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门扇与门框留缝允许

检验项目留缝宽度(毫米)

门扇对口缝、扇与框间立缝1.5-2.5

扇与框间上缝1-1.5

门扇与地面间隙4-5

验收方法:按实际安装樘数不少于10%抽查,并不得少于10樘,不足10樘的全数检查;现场

5.3.2.3 密封条安装顺直,与门结合牢固、紧密。

验收方法:按实际安装樘数不少于10%抽查,并不得少于10樘,不足10樘的全数检查;观察、手扳检查。

5.3.2.4 防火门门框、门扇表面无破损。

验收方法:按实际安装樘数不少于10%抽查,并不得少于10樘,不足10樘的全数检查;现场观察。

13 建筑内部装修

13.1 主控项目

13.1.1 建筑吊顶、墙面和地面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及规范、标准要求。当确因功能需要,需局部降低装修材料燃烧性能时,其面积不得超过该房间顶棚、墙面或地面面积的10%。

验收方法:现场检查,核实材料的检测报告。

13.1.2 装饰织物进行阻燃处理时,阻燃剂必须完全浸透织物纤维,多层织物应逐层进行阻燃处理。现场进行阻燃处理的装饰织物超过200m2,应现场抽样作见证取样检验。

验收方法:现场检查,查验施工记录,查看检测报告。

13.1.3 装饰材料表面进行防火涂料处理时,应对所有表面进行涂刷,涂刷的次数、涂覆比应符合设计或产品性能要求。现场进行涂刷处理面积500m2以上的,应现场抽样作见证取样检验。

验收方法:现场查验隐蔽工程记录,查看防火涂料检验报告。

13.1.4 开关、插座、配电箱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材料基座上,安装在B1级以下的材料基座上时,必须采用具有良好隔热性能的不燃材料隔绝。

验收方法: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全数检查;其它场所、部位抽查2处以上。

13.2 一般项目

13.2.1 白炽灯、卤钨灯、荧光高压汞灯、镇流器等不应直接设置在可燃装修材料或可燃构件上;各类灯具的发热表面不得靠近B1级以下材料,当靠近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

验收方法: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全数检查;其它场所、部位抽查2处以上。

13.2.2 装饰不能遮挡、覆盖消火栓箱、手动报警按钮、喷头、报警探测器以及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安全出口标志。

验收方法:按装修面积的50%抽查。观察;

13.2.3 阻燃处理后的织物外观颜色、手感等无异常且表面无盐析。

验收方法:现场检查。

(DB50/201-2004)消防验收标准——重庆市地方标准

(水电安装)

6 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

6.2 安全出口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6.2.1 主控项目

6.2.1.1 建筑安全出口的设置位置、数量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验收方法:对照通过审核的施工图现场检查。标准层抽查20%,但不得少于3层,不足3层的全数检查;非标准层全数检查。

6.2.1.2 安全出口、疏散走道的宽度符合设计及规范、标准要求,其允许偏差不大于-90mm。

验收方法:现场测量,标准层抽查20%,并不得少于3层,不足3层的全数检查,非标准层全数检查。

6.2.1.3 安全出口、疏散走道畅通,无影响人员疏散的障碍物。疏散走道、安全出口上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验收方法:按楼层总数的20%抽查,并不得少于5层,少于5层的全数检查。

6.2.1.4 安全疏散距离符合设计及规范、标准要求,其允许偏差不大于2米。

验收方法:对照通过审核的施工图现场检查。标准层抽查20%,并不得少于3层,不足3层的全数检查;非标准层全数检查。

房间门或住宅入户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通行距离为安全疏散距离。

6.4 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6.4.1 主控项目

6.4.1.1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疏散指示和安全出口标志的设置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应该设置的部位无漏设。

验收方法:走道、前室和楼梯间按楼层总数的20%抽查,重要设备房和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全数检查,其它部位、场所抽查2处以上。

6.4.1.2 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疏散指示和安全出口标志的产品质量和各项性能应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当采用集中蓄电池组供电时,其配电输出线路的防火性能以及防火保护措施应符合设计及规范、标准要求。

验收方法:查验产品的合格证明、型式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采用集中蓄电池组供电时应查验配电输出线路敷设的隐蔽工程施工记录。

6.4.1.3 疏散用应急照明以及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设备房的应急照明,其地面照度应符合设计及规范、标准要求。

备房的应急照明灯在切断主电源后,其照度应与平时工作时无明显差异。走道、前室和楼梯间按楼层总数的20%抽查。重要设备房和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全数检查,其它场所、部位抽查2处以上。

6.4.2 一般项目

6.4.2.1 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疏散指示和安全出口标志的安装间距、高度符合设计要求。应急照明、疏散标志灯的设置不影响正常通行,且周围无易与疏散标志混淆的其他标志。

验收方法:走道、前室和楼梯间按楼层总数的20%抽查。重要设备房和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全数检查,其它场所、部位抽查2处以上。

6.4.2.2 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疏散指示和安全出口标志安装牢固,保护罩完整、无裂纹。疏散指示标志无遮挡,指示方向正确,清晰。

验收方法:按楼层总数的20%抽查。观察;手扳检查;

8 消防电源及其配电

8.1 主控项目

8.1.1 消防用电负荷等级符合设计及规范、标准要求,并按设计施工、安装调试完毕,功能满足使用要求。

验收方法:查看电源来源资料以及施工调试记录。

8.1.2 消防备用电源容量符合设计及规范、标准要求;自备柴油发电机运行正常,储油间和储油量符合设计及规范、标准要求。

验收方法:

a)查看柴油发电机资料,并核对消防用电负荷的需求值。

b)现场启动柴油发电机,观察其电压、频率等仪表,并查验投电实验报告。

c)观察储油箱油位显示。

8.1.3 重要的消防设备双电源末端切换装置安装、调试完毕,功能符合设计要求。

验收方法:按安装总数的30%抽查;不少于3处,少于3处的全数检查。查看末端切换装置的设置情况,任选1-2台设备作主、备电自动切换模拟试验。

8.1.4 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线路的敷设应符合设计及规范、标准要求,线路保护完整可靠。

验收方法:查验隐蔽工程施工记录。

8.2 一般项目

8.2.1 对自动化程度较高的建筑,控制中心应能直接启动柴油发电机。

验收方法:在消防控制中心测试1-2次。

(电梯)

6 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

6.5 消防电梯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6.5.1 主控项目

6.5.1.1 消防电梯的平面设置位置、数量应符合设计及规范、标准要求,并施工、安装、调试完毕。

验收方法:对照通过审核的施工图,核实电梯的数量和设置位置,查验电梯调试记录。

6.5.1.2 消防电梯轿厢内应设置专用电话且通话语音清晰。

验收方法:按每栋建筑的实际安装数量全数抽查,使用消防电梯轿厢内电话与控制中心进行1~2次通话试验。

6.5.1.3 消防电梯手动按钮迫降、控制中心迫降、消防电梯前室火灾探测器联动(自动化程度较高的建筑)迫降功能及信号反馈功能均应正常;在模拟火灾状态下,控制中心应能控制非消防电梯全部停于首层。

验收方法:按每栋建筑的实际安装消防电梯数量全数抽查。每一项功能试验各进行1~2次。消防电梯迫降首层后人员进入电梯轿厢,随机选择1~3层作为目的楼层,测试消防电梯能否准确到达。客梯迫降首层后应停用。

6.5.1.4 电梯迫降层应有直通室外的出口或短距离通过公用门厅到达室外。

验收方法:现场全数检查。

6.5.2 一般项目

6.5.2.1 消防电梯轿厢内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及规范、标准要求。

验收方法:检查装修材料的检测报告。

6.5.2.2 消防电梯从首层到顶层的运行时间符合设计及规范、标准要求。

验收方法:将消防电梯迫降首层后,进入电梯选取顶层,用秒表测试到达顶层时间。每栋建筑抽查1部消防电梯;

6.5.2.3 消防电梯的载重量符合设计及规范、标准要求。

验收方法:按照电梯检测主管部门发放的电梯铭牌核实电梯载重量。

6.5.2.4 消防电梯间前室门口挡水设施以及井底的排水设施符合设计要求。

验收方法:对照经消防监督机构审核批准的施工图,按安装电梯楼层总数的20%现场检查;查验井底排水设施资料。

(消防空调安装)

5.4 防火卷帘门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5.4.1 主控项目

5.4.1.1 防火卷帘门的产品质量和各项性能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要求。

验收方法:检查产品的型式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

5.4.1.2 防火卷帘门的安装部位符合设计要求,并按设计施工、安装、调试完毕,满足使用要求。

验收方法:对照通过审核的施工图现场检查。

5.4.1.3 防火卷帘现场手动、控制中心远程启动、自动控制和机械操作卷帘门运行正常,关闭严密,并向火灾报警控制器正确反馈信号。

验收方法:按实际安装樘数不少于20%抽查,并不得少于5樘,少于5樘的全数检查。按下列方式操作,查看卷帘运行情况和反馈信号。

a)机械操作卷帘升降。

b)现场触发手动控制按钮。

c)消防控制室手动发出控制信号。

d)触发相关的火灾探测器。

5.4.1.4 需要有停滞功能的防火卷帘,当一个火灾探测器报警后防火卷帘下降至距地面1.8米处停滞,另一个相关探测器报警后,卷帘应继续下降至地面,并向火灾报警控制器反馈信号,其控制功能、信号反馈均应正常。

验收方法:按实际安装数量不少于20%抽查,并不得少于2樘,少于2樘的全数检查。

5.4.2一般项目

5.4.2.1 门扇各接缝处、导轨、卷筒与墙体、楼板缝隙填塞密实。

验收方法:按实际安装樘数不少于20%抽查,并不得少于5樘,少于5樘的全数检查。现场检查。

5.4.2.2 导轨、传动装置、控制机构安装牢固,规格、型号符合设计要求;安装位置正确。

验收方法:按实际安装樘数不少于20%抽查,并不得少于5樘,少于5樘的全数检查。现场检查,用手感受。

5.4.2.3 导轨滑动面光滑平直,门帘在导轨内升降运行平稳、顺畅,无卡塞。

验收方法:按实际安装樘数不少于20%抽查,并不得少于5樘,少于5樘的全数检查。现场检查,用手感受。

5.5 管道井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5.5.1 主控项目

标准要求。

验收方法:对照通过审核的施工图现场检查。查验相关资料。

5.5.1.2 电缆井、管道井在楼板处的封堵符合设计及规范、标准要求;井内管道、槽式封闭托盘与楼板的缝隙以及槽式封闭托盘内非耐火电缆之间的缝隙用不燃材料填塞密实。

验收方法:按楼层总数的20%抽查,不少于3层。现场检查。

5.5.1.3 电缆井、管道井壁与房间、走道等相连通的孔洞、缝隙用不燃材料填塞密实。

验收方法:查验封堵材料的检验报告和施工记录。按楼层总数的20%抽查。现场检查。

6 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

6.1 疏散楼梯间和楼梯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6.1.1 主控项目

6.1.1.1 疏散楼梯的平面布置、楼梯的形式和数量符合设计规范要求,楼梯护栏、扶手按设计施工、安装完毕。

验收方法:对照通过审核的施工图全数检查。

6.1.1.2 疏散楼梯梯段的宽度允许偏差不大于-50mm。

验收方法:选择疏散楼梯扶手与楼梯隔墙之间最窄处测量,扶手外沿到楼梯隔墙之间最小的水平距离为疏散楼梯的宽度。全数检查。

6.1.1.3 疏散楼梯间首层与地下层出入口处采用隔墙、乙级防火门隔开;首层有直通室外的出口,或通过公用门厅到达室外。

验收方法:全数检查。

6.1.1.4 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及其合用前室的面积符合设计及规范、标准要求,其允许偏差不大于-5%。

验收方法:对照通过审核的施工图现场核实。标准层抽查1-2层,非标准层全数检查;

6.1.1.5

疏散楼梯间及防烟楼梯间前室无可燃气体管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通过,局部水平通过的其保护钢套管应密闭,钢套管两端应穿越墙体,套管与墙体之间的缝隙应用不燃材料填塞密实。

验收方法:沿管道敷设沿线抽查2处以上。

6.1.1.6 疏散楼梯间及防烟楼梯间前室四周隔墙上施工留下的孔洞采用不燃材料封堵密实。

验收方法:按楼层总数的20%抽查,并不得少于5层,少于5层的全数检查。

6.1.2 一般项目

6.1.2.1 楼梯间及其前室杂物、建筑垃圾清理干净,疏散楼梯上下畅通,无影响人员疏散的障碍物。

验收方法:按楼层总数的20%抽查,并不得少于5层,少于5层的全数检查。

6.3 避难层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6.3.1主控项目

求。

验收方法:对照通过审核的设计施工图现场核实。

6.3.1.2 通向避难层的防烟楼梯在避难层的构造形式符合设计及规范、标准要求,人员应通过避难层方能上、下。

验收方法:全数检查。

6.3.1.3 避难层内的应急广播、消防专用电话、防烟设施、应急照明、消火栓、自动喷淋等防火、灭火设施的设置应符合设计及规范、标准要求。

验收方法:按设计要求全数检查。

6.3.2 一般项目

6.3.2.1 避难层(间)的面积符合设计及规范、标准要求。

验收方法:对照通过审核的施工图核实。

7 防烟、排烟系统和通风、空气调节

7.1 自然排烟系统设置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7.1.1 主控项目

7.1.1.1 自然排烟设施的设置部位符合设计及规范、标准要求,并施工、安装完毕。

验收方法:走道、楼梯间、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及其合用前室按楼层总数的20%抽查,并不得少于3层。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全数检查,其它场所、部位抽查2处以上。

7.1.1.2 自然排烟可开启外窗面积应符合设计及规范、标准要求;其允许偏差不大于-1%。

验收方法:走道、楼梯间、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及其合用前室按楼层总数的20%抽查,不能少于3层。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全数检查,其它场所、部位抽查2处以上;实际测量。

a)上悬窗开窗角不小于70度时,其有效排烟面积按其窗面积计算;开窗角小于70度时,其有效排烟面积按窗扇面积减去窗扇正投影面积的值与2倍侧投影面积之和计算。

b)侧拉窗的有效排烟面积按可开启的最大面积计算。

c)固定百叶窗的有效排烟面积按其窗面积的85%计算。

7.1.2 一般项目

7.1.2.1 自然排烟窗应设置在房间外墙或顶棚上,当设置在外墙上时,其上缘距室内地面高度应不小于2m,并应有方便开启的装置。

验收方法:现场观察、测量。上缘距室内地面高度低于2m的开窗不计入自然开窗面积。走道、楼梯间、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及其合用前室按楼层总数的20%抽查,不能少于3层。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全数检查,其它场所、部位抽查2处以上。

7.1.2.2 百叶窗格栅应按室内侧低室外侧高的方向安装。

验收方法:现场观察。

7.1.2.3 需要排烟的部位距最近的自然排烟口距离不应超过30米。

它场所、部位抽查2处以上;实际测量。

7.2 机械防烟、排烟系统设置验收符合下列要求:

7.2.1 主控项目

7.2.1.1 机械防烟、排烟系统的设置部位符合设计及规范、标准要求,并按设计及审核意见施工、安装、调试完毕。应当设置的部位无漏设。

验收方法:走道、楼梯间、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及其合用前室按楼层总数的20%抽查,不能少于3层。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全数检查,其它场所、部位抽查2处以上。现场观察。

7.2.1.2 排烟系统应独立设置。当确有困难需与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合用时,系统的风口、风道、风机等应满足排烟的要求。

验收方法:全数检查。

7.2.1.3 机械防烟、排烟系统所使用的产品、材料和组件的质量和防火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要求。

验收方法:查验合格证明、性能检测报告和相关资料。

7.2.1.4 送风机、排烟机电源可靠,双电源应能在风机配电箱处切换。

验收方法:按风机安装总数的30%抽查,不少于3台,少于3台的全数检查;查看双电源切换装置及调试记录,必要时启动风机测试双电源切换功能。

7.2.2 一般项目

7.2.2.1 排烟口的设置高度符合设计要求,排烟口应设置在顶棚上或挡烟垂壁下沿的以上部位,当顶棚较高时排烟口可设置在房间地面2.1米以上。

验收方法:走道按楼层总数的20%抽查,不能少于3层;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全数检查,其它场所、部位抽查2处以上。现场观察。

7.2.2.2 排烟口在平面上的设置位置宜设在防烟分区的中部,排烟口至该防烟分区最远点的水平距离符合设计及规范、标准要求。

验收方法:走道按楼层总数的20%抽查,不能少于3层;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全数检查,其它场所、部位抽查2处以上;现场测量。

7.3 机械防烟、排烟系统安装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7.3.1 主控项目

7.3.1.1 防、排烟风机的安装位置符合设计及规范、标准要求,安装稳固,风机启动运转平稳,进、出风方向应正确,叶轮旋转方向正确,无异常振动与声响。

验收方法:按安装总数的30%抽查,不少于3台,少于3台的全数检查。现场观察。

7.3.1.2 正压送风机、排烟风机可采用排烟轴流风机或普通离心风机,安装在室内的普通离心风机应设专用风机房。

7.3.1.3 防火阀、排烟阀安装位置正确。设在防火分区隔墙的防火阀、排烟阀阀体应嵌入墙内或紧贴墙体,周围缝隙应用不燃材料填塞密实。

验收方法: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全数检查,其它场所、部位抽查2处以上。现场观察。

7.3.2 一般项目

7.3.2.1 无机玻璃钢风管表面光洁、无裂纹、无明显泛霜和分层现象。现场加工制作的无机玻璃钢风管应现场抽样作见证取样检测。

验收方法:现场查验1-2处;查看检测报告。

7.3.2.2正压送风机的进风口与排烟风机的出风口不宜相邻设置,当确有困难需相邻设置时,正压送风机的进风口应低于排烟风机的出风口且两者之间应留有必要的间距,确保正压送风机的进风口不受烟气影响。

验收方法:按风机总数的30%抽查,不少于3台,少于3台的全数检查。现场观测。

7.3.2.3 送风口、排烟口安装牢固,可靠地固定在设计位置上;风口与风管以及风管之间的连接牢固可靠、密封严密,无泄漏风现象。常闭风口的执行机构动作灵敏,手控脱扣缆绳安装合理无死弯、死角,开启、复位动作灵活可靠。

验收方法:走道、楼梯间、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及其合用前室按楼层总数的20%抽查,不能少于3层。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全数检查;其它场所、部位抽查2处以上。观察,手扳检查;

7.3.2.4 防火阀、排烟阀启闭灵活,动作应可靠。

验收方法:抽查2处以上;手扳检查;

7.3.2.5 砖墙、混凝土风道的施工应符合设计及规范、标准要求,内表面应用水泥沙浆抹平整,无裂缝、渗水和漏风,风道内建筑垃圾清理干净。

验收方法:查验隐蔽工程施工记录。

7.3.2.6 风管安装的位置、标高、走向应符合设计要求,应调平调直,固定牢固。

验收方法:现场抽查1-2处;查验施工记录;

7.4 防烟、排烟系统功能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7.4.1 主控项目

7.4.1.1 风机手动功能符合下列要求。

a)在风机控制箱处手动启停风机,风机正常运转,无异常声响。

b)在消防控制中心远程启停风机,风机正常运转,并正确反馈信号。

验收方法:按风机安装总数的30%抽查,不少于3台,少于3台的全数检查;操作检查。

7.4.1.2 常闭正压送风口、排烟口与风机的联动功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a)现场手动开启常闭正压送风口、排烟口(排烟阀),联动正压送风机、排烟风机,风机应正常启动运转,并向火灾报警控制器反馈信号。

b)消防控制中心远程开启常闭正压送风口、排烟口(排烟阀),联动正压送风机、排烟风机,风机正常启动运转,并向火灾报警控制器反馈信号。

7.4.1.3 防烟、排烟、通风空调系统与火灾报警系统的联动功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a)起火楼层内任一火灾探测器或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报警,本层的常闭正压送风口开启,正压送风机启动运转;火灾探测器(或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所在的防烟分区内活动挡烟垂壁下降,常闭排烟口开启,排烟风机启动运转,同时停止有关部位的空调送风,关闭电动防火阀,并向火灾报警控制器反馈信号。

b)当通风与排烟合用风机时,防烟分区内火灾探测器(或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报警,风机应能自动切换到排烟运行状态;当空调系统与排烟合用管道时,防烟分区内火灾探测器(或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报警,应能开启排烟区域的排烟口和排烟风机,并自动关闭与排烟无关的通风、空调系统。c)设有补风系统的,应在启动排烟风机的同时自动启动补风机。

验收方法:查验测试记录,必要时可作1-2次联动试验。

7.4.1.4 防、排烟系统的技术性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a)机械防烟、排烟系统的送风量、排烟量、排烟口风速符合设计及规范、标准要求,系统实测风量与设计风量的允许偏差不大于-10%。

b)楼梯间、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及其合用前室风压达到设计及规范、标准要求。

验收方法:核实风机铭牌,查验测试记录,必要时现场测试,测试方法为:

a)关闭正压送风区域所有门窗孔洞,开启常闭风口,启动加压送风机,待风机运行平稳后,选择最不利楼层,用0-200Pa量程的微压计测量风压。

b)选取最大的两个防烟分区,开启防烟分区内所有排烟口,启动排烟机,待风机运行平稳后,用风速仪测量排烟口的风速。风速×风口面积为该排烟口的排烟量,防烟分区内所有排烟口排烟量之和为该防烟分区排烟量。

9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9.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置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9.1.1 主控项目

9.1.1.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置应符合设计及规范、标准要求,应该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场所、部位无漏设。

验收方法:现场检查,对应当设置报警系统的部位、场所抽查1-3处。

9.1.1.2 火灾探测器种类的选择应与探测区域的环境条件、火灾特点等相适应,无错选或选择不当。

验收方法:根据现场使用情况核对产品选型。

9.1.1.3 火灾应急广播及警报装置的设置应符合设计及规范、标准要求,应该设置的场所、部位无漏设。

验收方法:现场查看,对应当设置的部位、场所抽查1-3处。

9.1.2 一般项目

9.1.2.1 消防控制室内无其他影响设备正常运行的电气线路及管道穿过。

验收方法:现场检查。

验收方法:现场检查。

9.2 火灾报警系统安装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9.2.1 主控项目

9.2.1.1 火灾报警系统产品及其配件质量和性能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

验收方法:查验产品的认证证书、型式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

9.2.1.2 火灾探测器的安装位置、保护面积和保护半径符合设计及规范、标准要求。探测器与空调送风口、墙壁、梁边距离符合设计及规范、标准要求。

验收方法:火灾探测器在100只以下的,抽查10只,超过100只的按5%抽查,但不少于10只。对照通过审核的施工图现场核实,必要时测量。

9.2.1.3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设置位置、安装间距符合设计及规范、标准要求。

验收方法:按安装总数的20%抽查,不少于5个,少于5个的全数检查。对照通过审核的施工图现场核实,必要时测量。

9.2.2 一般项目

9.2.2.1火灾报警系统的传输线路、消防控制、通信和警报线路的敷设及其线路保护方式符合设计及规范、标准要求。

验收方法:查验隐蔽工程施工记录。

9.2.2.2 火灾报警线路的电压等级、导线截面积符合设计及规范、标准要求。

验收方法:查验导线的有关技术资料。

9.2.2.3 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火灾应急广播及警报装置的安装牢固无松动。

验收方法:安装数量在100只以下的,应分别抽查10只,超过100只的按5%抽查,但不少于10只。抽查应分布在不同的楼层。手扳检查。

9.2.2.4 火灾报警控制器安装尺寸符合设计要求,控制器安装牢固,平稳;柜内配线清晰、整齐,标识正确。

验收方法:现场实地查看,全数检查。

9.2.2.5 控制器保护接地、工作接地符合设计要求。

验收方法:查验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9.2.2.6 探测器的确认灯应面向便于人员观察的主要入口方向。

验收方法: 现场观察;火灾探测器在100只以下的,抽查10只,超过100只的按5%抽查,但不少于10只。

9.3 火灾报警系统功能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9.3.1 主控项目

9.3.1.1 火灾报警控制器主、备电及其相互切换功能正常,并应显示主、备电源的状态。

次切换,每次切换均应正常。

9.3.1.2 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声光报警、故障报警、火警优先、计时、自检、消音、复位、报警记忆等基本功能应符合产品技术标准要求。

验收方法:全数检查,每个功能测试1-2次。

9.3.1.3 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的报警功能正常。

验收方法: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在100只以下的,抽查10只,超过100只的按5%抽查,但不少于10只。抽查时尽量分布在不同的报警回路内,包含不同的火灾探测器类型。被抽检的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功能均应正常。

9.3.1.4 火灾应急广播及警报装置的功能应符合设计及规范、标准要求,控制功能正常,语音清晰。

验收方法: 在地上层和地下层各选一层以及首层进行下列功能检验,控制功能应正常,语音应清晰。

a)在消防控制室选层广播,检查音响效果。

b)自动控制方式下,触发火灾探测器或触发手动报警按钮后,核对启动火灾应急广播的区域、检查音响效果。

c)公共广播扩音机处于关闭和播放状态下,自动和手动强制切换火灾应急广播。

d)备用扩音机控制功能试验。

检查音响效果时,在选取楼层的最不利点处听觉感受,必要时可用声级计测试。

9.4 消防通讯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9.4.1 主控项目

9.4.1.1 消防专用电话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应该设置的场所无漏设,并按设计、施工、安装调试完毕。

验收方法:重要设备房和避难层应全数检查,其它按楼层总数的20%抽查,不少于3层。查看施工记录。

9.4.2 一般项目

9.4.2.1 电话插孔安装牢固,通话语音清晰。

验收方法: 重要设备房和避难层应全数检查,其余楼层抽查1-2处。手扳检查;通话测试;9.4.2.2消防控制室或消防值班室应设直接报警的外线电话,功能应正常,语音应清晰。

验收方法:现场检查,并与“119台”进行1-2次通话试验。

10 消防水灭火系统

10.1 消防水源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0.1.1 主控项目

10.1.1.1 消防水源的选用形式及其供水量符合设计及规范、标准要求,并按照设计施工完毕,满足使用要求。

a)按照通过审核的给水总平面图核实,并查验隐蔽工程施工记录。

b)采用市政供水的,检查市政进水管数量,以变径后的最小管径确定为室外进水管的管径。10.1.1.2 室内或室外消防水池的储水量和补水设施应符合设计及规范、标准要求。消防用水与生产、生活合用的水池,应有确保消防用水不作它用的措施。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的消防水池应有防污染措施。

验收方法:对照通过审核的施工图,核实水池容积。查验水池防污染、消防水不作它用措施和补水措施的可靠性。

10.1.1.3 消防水池的储水量包括室外消防用水量时,消防水池应设供消防车取水用的取水口、取水栓或取水井,其尺寸应满足消防车取水、检修以及水泵正常工作的要求。

验收方法:现场检查。

10.1.1.4 消防车通过取水口或取水井取水时,水泵进水口到水池底的垂直高度不得超过6米。验收方法:核实竣工图,必要时测量。

10.1.1.5 取水口或取水井处应有供消防车停靠取水的场地;采用室外消火栓作为消防车从水池吸水的连接口时,两个连接口的间距应满足消防车吸水管的布置、安装、检修以及水泵正常工作的要求。

验收方法:现场检查。

10.1.2 一般项目

10.1.2.1室内或室外消防水池的补水措施满足设计及规范、标准要求,取水口或取水井应有明显的固定标志。

验收方法:实际测量,查验施工记录。

10.1.2.2 露天开敞式取水口或取水井应设防止人员、杂物掉入的措施。

验收方法:现场检查。

10.2 室外消火栓系统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0.2.1 主控项目

10.2.1.1 室外消火栓设置数量及压力应符合设计及规范、标准要求,并按照设计施工、安装完毕。

验收方法:

a)对照通过审核的消防给水总平面图现场核实室外消火栓位置。

b)室外消火栓的数量按室外消防用水量计算确定。每个室外消火栓的用水量按10-15L/S计算。

c)当规范要求可不设水泵接合器时,在建筑的150米范围内的市政消火栓可计入室外消火栓数量;当建筑的室内消防给水系统设有水泵接合器时,距建筑水泵接合器40米范围内的市政消火栓可计入室外消火栓的数量。

d)抽1-2个室外消火栓进行放水试验。

10.2.1.2 室外消火栓给水管网的布置形式及其供水能力满足设计及规范、标准要求。

验收方法:查验隐蔽工程施工资料。检查输水管数量,以变径后的最小管径计算供水能力。10.2.2 一般项目

10.2.2.1 室外消火栓的设置位置应便于消防车停靠取水,消火栓四周应无影响取水的障碍物。

消防工程竣工验收表格

附件4: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附件6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表

说明 1.此表由建设单位填写并加盖印章,没有单位印章的,由其负责人签名。填表前请仔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确知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2.建设单位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事实,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填写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或打印,字迹清楚,文面整洁,不得涂改。 4.表格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不需填写的,应划去。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必须填写。未确定监理单位的,不填写相应栏目。表格中的“□”,表示可供选择,在选中内容前的“□”内画√。申报局部验收的,在“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中注明。 5.申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应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 (2)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3)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含建筑保温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4)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5)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6)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提交的材料请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A4型纸的规格装订,其中“证明文件”、“合格证”均为复印件,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人员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6.通过网上申报备案的,应按要求提交全部电子申报材料。请注意领取备案文书

(消防安全管理)重庆市消防条例

(消防安全管理)重庆市消 防条例

重庆市消防条例 第一条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的危害,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市消防工作,区县(自治县)、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各级人民政府或者行政主管部门对在消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五条市、区县(自治县)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具体实施。 军事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协助;矿井地下部分、核电厂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 铁路、民航、航运、森林的消防工作由其专业公安机关在其职责范围内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每年11月9日为本市消防活动日。 第二章消防职责 第七条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统筹城乡消防发展,将消防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重大问题; (三)组织有关部门针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火灾特点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加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四)制定消防宣传计划,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设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并根据消防工作需要配备消防装备; (六)将消防业务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消防工程竣工验收汇报资料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 o mme r c i a l u s e 袂玉环绿地财富大厦1#~3#及地下室 蕿消防工程 蒃峻 蚇收

膃报 薆浙江赋安安全设备责任有限公司羃2016 年 蒈

膈消防支队各位领导、各位专家: 羅市场消防工程自年月日开工以来,在各级领导、工程 建设指挥部、监理单位、总包单位、各兄弟单位的关心和相关部门的支持下,工程顺利推进已接近尾声。 蚃一、工程概况 薀本工程为现浇框架结构,地下一层,地上八层(其中地下一层、六层为车库),建筑高度49.9 米,建筑面积42 万平方米。本工程由xx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xx市建筑设计总院有限公司设计,XXXX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土建工程分为两个标段,其中一标段由x 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二标段x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市场改建消防安装工程由A区、B区、C 区、D区组成。其中A区、B 区由xxxx消防安全工程有限公司施工,C区、D 区由xxxx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消防主要施工内容为自动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防排烟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消防炮系统、室外消防工程、防火卷帘、漏电保护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等。现在我 代表本工程的消防施工单位向各位领导、专家汇报消防工程概况。 芆1、消火栓系统 蒅本工程按50 米以下商业楼进行消防给水设计,消火栓系统火灾延续时间按3 小时计,室内消火栓用水量为40L/S ,室外消防用水量为40L/S 。本工程地下室设置620M 3消防水池,消火栓泵,自喷泵及消防炮泵各二台。8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编号: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盖章)申报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制 说明

一、在填表前,应当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并确知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责任。 二、提交材料的装订规格,应当按照A4纸的规格。 三、填写应当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字迹要清楚,文面要整洁。 四、表格设定的栏目,要逐项填写;不需填写的,要划去。“联系人”、“联系电话”栏必须填写有效的联系方式。 五、表格中出现多个“□”,表示有多个内容可供选择,在选中内容前的“□”内打√。 六、在填写工程名称、单位名称等栏目时,应当填写全称。 七、“竣工验收情况说明”中,设计单位应对该工程是否符合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的情况予以说明,并加盖单位印章;施工单位应对该工程消防施工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是否满足消防设计文件要求,是否存在擅自改变消防设计、降低消防施工质量以及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及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行为等进行说明,并加盖单位印章;工程监理单位应对该工程使用或者安装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等情况以及消防施工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满足消防设计文件要求等予以说明,并加盖单位印章;建设单位应对竣工验收合格情况予以说明,并加盖单位印章。 八、填表或准备申报资料时有不明确的地方,请仔细阅读《服务指南》或向公安消防机构窗口咨询。 表格下载:连云港消防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bd6983523.html,)下载中心 使用下载的表格填写打印时不得变更表格栏目,调整表格大小。

大型商场消防验收须知

[消防常识]大型商场消防验收须知 近年来,随着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在追求高品质生活的时候,大型商场不断增多。聚集了大量的顾客,火灾隐患无处不在。为了保障人们的生活财产安全,做到“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宗旨。我们就必须要了解商场在消防验收时应该注意哪些: 1、验收条件 (1)申报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的基础条件是建筑物内各项消防系统施工、调试完毕,经建设、监理单位自检自验合格后,方可申报消防验收; (2)申报消防验收的工程应是经消防监督机构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全部整改,经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自验合格的工程; (3)申报消防验收的工程应以系统为单元,保证系统施工、安装、调试工作完毕。系统单元内施工、安装、调试内容不得甩项或缺省; (4)申报消防验收的工程必须得到该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监督等单位的认可。建设单位必须以文字形式承诺。所申报消防验收内容严格按照已经审核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安装、调试,消防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公安部有关消防产品的管理规定,消防设计及施工符合相关的消防技术规范要求; (5)参加消防验收的除消防监督机构外还应包括:建设、设计、施工、监理、产品供货单位。 2、申报文件 (1)系统检测报告书:例如由中介消防检测机构对报验工程进行消防检测后出具的《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检测报告》以及针对《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检测报告》所提出的问题的整改报告; (2)系统调试运行报告; (3)工程设计文件及变更说明文件:例如建设过程中消防监督机构签发的相关消防审核文件(包括初步设计审核意见、施工图审核意见、内装修图纸审核意见、煤气图纸审核意见、备忘录等)、建设及设计单位针对消防审核文件所提问题的整改和落实情况报告; (4)隐蔽工程记录(监理签字):例如隐蔽工程的检查记录、消防系统自检自验和施工单位的安装调试记录、打压试验记录等文字材料; (5)工程竣工图(蓝图); (6)设备器材合格证、检测认证报告、随机资料等。 3、验收的主要内容和方法 (1)消防报警及联动系统的验收内容与检测内容应一致,这部分验收内容仅仅只是消防工程整体验收的组成部分之一; (2)对文字内容应按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具体项目逐项逐条审核;对峻工图纸应按规范与建审意见相结合,对实际执行情况进行审核; (3)对具体的施工内容进行抽检。例如:通过对某一消火拴的实际操作实现对报警及联动系统的性能抽检;通过对某一感烟探测器的抽检实现对报警系统联动控制以及与"119"网络连接状态等的测试。 5、验收程序

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国消防法》、《市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市行政区域新建、扩建、改建(含室装修、外立面改造)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条施工单位是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应当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与技术规,并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实施统一管理,对施工现场总平面布局、临建设施、安全疏散、临时消防设施、作业防火及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进行总体规划,确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落到实处。 第四条在建工程所用保温、防水、装饰、防火材料的燃烧性能应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有关管理规定要求。 在建工程的外脚手架、支模架、操作架、防护架的架体,宜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搭设,并使用阻燃的安全网。 第二章消防安全职责、制度 第五条工程施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同时,工程施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明确一名以上的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一般由项目安全员担任),具体负责施工现场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订并落实以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或制度: (一)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二)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三)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四)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设施管理办法; (五)施工现场动火管理制度; (六)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管理办法; (七)施工现场临时配电及用电管理办法; (八)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九)施工现场应急预案演练制度; (十)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办法。 第三章施工现场平面布局 第七条施工现场宜设置2个或2个以上出入口,满足人员疏散、消防车通行的要求。 受施工现场条件限制,只能设置1个出入口时,应在场设置满足消防车通行的环形道路或回车场地。 施工现场周边道路能满足消防车通行及灭火救援要求时,施工现场出入口至少应满足人员疏散的要求。 第八条固定动火作业场不宜布置在办公用房、宿舍、可燃材料堆场和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库房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侧。 第九条易燃、易爆物品应按其种类、性质分别设专用存放库房,并

安全竣工验收汇报报告

重庆华昶制药项目二期工程质检中心、废水处理房项目工程安全竣工验收报告 大元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 重庆华昶制药项目二期工程质检中心、废水处理房项目 工程安全竣工验收报告 重庆市两江新区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站及各位领导: 由大元建业集团承建的重庆华昶制药项目二期工程质检中心、废水处理房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施工原则,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严把安全关,在相关部门尤其是安管站的精心指导和我公司的全体管理人员的精心组织和文明施工下,该工程进展顺利。现该工程基础、主体、装修工程全部完工,下面谨代表施工方就工程竣工安全验收作如下汇报。: 一、工程概况简介

重庆华昶制药项目二期工程质检中心位于重庆市两江新区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方正大道。本工程建筑面积7184.59㎡,占地面积:1418.05㎡,建筑高度:21.45米,层高4.2米,共五层,为多层公共建筑,附属设施含道路、绿化、排水、电力等工程。建筑主体为钢筋砼框架结构;外墙装饰:黄金麻装饰铝板、黄金麻干挂石材、黄金麻涂料;方形建筑,工程等级:二级;抗震设防烈度:6度;耐火等级:二级;防火分区:五个区,每层为一个分区。 二、项目部组织机构情况 项目部根据施工要求,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成立了以肖小小为组长的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治安消防保卫领导小组等安全组织机构。建立以项目经理为负责人的安全保证体系: 三、项目部施工过程安全管理实施情况 (一)建立健全项目部管理制度及各工种操作规程,编制安全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和并实施。 (二)由公司与项目经理签订安全责任书,再由项目经理与项目部管理人员及班组长与班组工人签订安全责任书。

消防工程竣工验收汇报资料

玉环绿地财富大厦 及地下室 消防工程 峻 工 验 收 汇 报 资 料 浙江赋安安全设备责任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消防支队各位领导、各位专家: 市场消防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以来,在各级领导、工程建设指挥部、监理单位、总包单位、各兄弟单位的关心和相关部门的支持下,工程顺利推进已接近尾声。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现浇框架结构,地下一层,地上八层(其中地下一层、六层为车库),建筑高度 米,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本工程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市建筑设计总院有限公司设计,××××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土建工程分为两个标段,其中一标段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二标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市场改建消防安装工程由 区、 区、 区、 区组成。其中 区、 区由××××消防安全工程有限公司施工, 区、 区由××××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消防主要施工内容为自动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防排烟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消防炮系统、室外消防工程、防火卷帘、漏电保护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等。现在我代表本工程的消防施工单位向各位领导、专家汇报消防工程概况。 、消火栓系统 本工程按 米以下商业楼进行消防给水设计,消火栓系统火灾延续时间按 小时计,室内消火栓用水量为 ,室外消防用水量为 。本工程地下室设置 消防水池,消火栓泵,自喷泵及消防炮泵各二台。 楼屋顶设置消防水箱一只及自喷系统稳压设备、消火栓系统稳压设备各一套,消火栓系统竖向不分区。为保证消火栓栓口出水压力不超过 ,地下室 地面三层采用减压稳压消火栓,阀后压力 ,,消火栓箱体为铝合金面铁箱或铝合金框玻璃面铁箱,消火栓箱内设 消火栓一只, 衬胶水带 米一根,, × 铝合金喷嘴一只, 米的消防软管卷盘一副,金属带支座一付。消火栓箱内设有手动启泵按钮,可直接启动消防水泵。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本楼内除小于 平方的卫生间、设备用房外均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系统中按

消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表格(式样)

消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文本) (由建设单位负责并盖章,具体内容可由设计、施工单位协助编写) 亳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 设计,******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质量跟踪监督, 并委 托**********消防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承担现场监督,并由 成本工程消防工程消防设施检测,确认检测结果为合格。 工程于****年****月****日通过了五方主体预验收工作, 并 完成了有关问题的质量整改闭合,现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工程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 工程概况(建筑类别、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 : 1、 该工程位于XX 路与XX 路交叉口,南邻广场路,北邻 飞鹏巷,西朝信河街,东邻居民区。属居民集中区域,为 消防重点控制单位,本工程建筑物为地下一层、地上十八 ?二十二层,独立裙房二层组成。 总建筑面积为40192m2, 地下部分 5252.34m2。总建筑高度分别为: 64.3m 、 70.30m 、80.90m 、9.30m 。一层层高为 高为4.80m ,三层层高为4.50m ;地下室一层高度分别为: 机动车库 5.60m ;设备房 4.80m 非机动车库 3.80m 。地 下事室主要有两个消防通道口,设计容量为 400m3的消 防水池及设计容量为18m3的喷淋专用水池、消防排烟风 机房、自备 我单位集资建设的 ********************* 工程,由 ************** 工程公司承建, ********************* 设计院负责 ********************* 消防设施检测单位于 **** /年 **** **** 口宀 4.50m 、一层层

消防验收流程及注意事项样本

消防验收流程及注 意事项 1 2020年4月19日

消防验收流程及注意事项 (讨论稿) 中建八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安装分公司 二〇一六年六月

目录 一、消防建审的一般程序和基本方法 (1) 二、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程序 (12) 三、消防检测前需完成的工作: (14) 四、消防验收前需准备的工作: (15) 五、申报消防验收应提供下列材料: (16)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流程图 (18) 六、消防验收常见问题汇总 (19) (一)、报审、报验资料问题 (19) (二)、现场验收常见问题 (20) II 2020年4月19日

III 2020年4月19日

消防行政许可分为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建审)和建筑工程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建审就是对新、改、扩建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进行的一种行政许可程序。消防建审的一般程序是资料受理、图纸审核、意见公告。一般先到当地行政服务中心消防窗口申报审批资料(含审核申报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的身份证明材料、消防设计文件、建筑全套图纸),审核结束后由当地消防部门发放审核意见书。审核结束后按审核意见书及相关图纸进行施工,施工完毕后在投入使用之前申报消防验收(对整个建筑工程土建、消防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检验)。 一、消防建审的一般程序和基本方法 办理消防手续第一步是消防建审,而消防建审的一般程序和基本方法是:对建设单位上报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图纸和有关资料进行建筑防火设计审核建审时,一般是本着由总体到局部、由外到内、由建筑到设备的顺序按以下程序和方法进行。 1.认真阅读资料,掌握建筑基本情况 首先要认真阅读《建设工程防火设计审核申报表》、《建筑设计总说明》、《建设防火设计专篇》等有关资料,经过阅读资料,了解建筑物四周的建筑情况;确定建筑物的使用性质和火灾危险性;掌握建设工程的高度、层数、建筑总面积、占地面积等基本情况,明确所适用的消防规范,并结合初步阅读建施图中的平、 1 2020年4月19日

高层建筑消防验收注意事项

【赞】高层建筑消防验收注意事项,很全面详细! 高层建筑消防验收常见问题: 高层建筑验收需要注意些什么问题?其实验收中的问题很多,今天我们就从建筑防火、消防水、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三个方面汇总一些高层建筑中常见的些问题以供大家参考,避免以后出现类似的问题影响消防验收。 一、建筑防火 1.土建防火封堵不到位 1)所有给水管道穿越楼板、墙体部位未封堵 2)所有电气管、桥架穿越越楼板、墙体部位未封堵 3)穿越平层及竖向的桥架内未采用防火封堵 4)所有通风、空调、防排烟管道越楼板、墙体部位未封堵 5)土建预留洞口后开孔未封堵 6)土建风道未封堵 7)玻璃幕墙与楼板隔墙处的缝隙未用不燃材料填充密实 8)防火墙未到顶 9)防火分区未形成 2.土建防火门 1)防火门安装反向,未开向疏散方向 2)封闭楼梯间及防烟楼梯间开设了非疏散门、洞 3)防火门检测报告与实体不符,防火门身份标示未张贴 4)闭门器、顺序器未安装 5)应设置单向逃生部位处未设置相应的开启装置 6)未按设计要求安装防火门 3.安全疏散 1)由于装修装设栏杆造成楼梯疏散宽度不够 2)由于装修、土建改动,疏散出口数量不够 3)由于装修、土建改动,疏散出口距离超标 4.消防车道

1)车道宽度不能满足规范要求 2)消防扑救面未形成 3)环形车道未形成或回车场未形成 4)消防扑救面有高大树木或有障碍物 5)防烟楼梯间无前室、或消防电梯合用前室未设计正压送风系统 5.防火卷帘 1)导轨与墙体及柱体之间未封堵 2)卷顶部未完全封堵 3)双轨卷帘一侧未封堵到顶,形成单轨卷帘 4)穿越卷帘包厢的管道及桥架未封堵 5)疏散通道卷帘门两侧未设置手动控制按钮 6)卷帘门手动拉链未设置拉链孔 6.建筑装修 1)建筑装修材料选用不当,特别是吊顶及墙面材料耐火极限达不到规范要求2)建筑装修饰面影响消防功能的正常实现 3)消火栓箱门装修后无法打开 4)正压送风口、排烟口装修后出现风口与装修面层内漏风及检修不便的现象5)格栅吊顶影响上喷喷水效果,灯槽内喷头影响喷水效果 6)建筑装修开设的检查孔部位及大小不满足正常检修的需求 7)大于60平方米的房间只设置1个门 8)会议室、观众厅等场所的门未向外开启 7.排烟口 1)设置位置过低,低于2米 2)设置在顶部的排烟口、排烟阀未设置手动控制装置 3)排烟口距离最远点水平距离超过了30米 4)排烟口距离安全出口间距小于1.5米 8.排烟系统漏设 1)无自然通风长度超过20米的内走道 2)超过60米长度的走道

消防工程竣工验收表格1

消防工程竣工验收表格1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附件4: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附件6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表

说明 1.此表由建设单位填写并加盖印章,没有单位印章的,由其负责人签名。填表前请仔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确知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2.建设单位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事实,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填写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或打印,字迹清楚,文面整洁,不得涂改。 4.表格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不需填写的,应划去。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必须填写。未确定监理单位的,不填写相应栏目。表格中的“□”,表示可供选择,在选中内容前的“□”内画√。申报局部验收的,在“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中注明。 5.申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应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 (2)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3)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含建筑保温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4)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5)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6)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提交的材料请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A4型纸的规格装订,其中“证明文件”、“合格证”均为复印件,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人员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6.通过网上申报备案的,应按要求提交全部电子申报材料。请注意领取备案文书

消防验收流程和注意事项

消防验收流程及注意事项 (讨论稿) 中建八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安装分公司 二〇一六年六月

目录 一、消防建审的一般程序和基本方法 (1) 二、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程序 (8) 三、消防检测前需完成的工作: (9) 四、消防验收前需准备的工作: (10) 五、申报消防验收应提供下列材料: (10)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流程图 (12) 六、消防验收常见问题汇总 (13) (一)、报审、报验资料问题 (13) (二)、现场验收常见问题 (13)

消防行政许可分为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建审)和建筑工程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建审就是对新、改、扩建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进行的一种行政许可程序。消防建审的一般程序是资料受理、图纸审核、意见公告。一般先到当地行政服务中心消防窗口申报审批资料(含审核申报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的身份证明材料、消防设计文件、建筑全套图纸),审核结束后由当地消防部门发放审核意见书。审核结束后按审核意见书及相关图纸进行施工,施工完毕后在投入使用之前申报消防验收(对整个建筑工程土建、消防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检验)。 一、消防建审的一般程序和基本方法 办理消防手续第一步是消防建审,而消防建审的一般程序和基本方法是:对建设单位上报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图纸和有关资料进行建筑防火设计审核建审时,一般是本着由总体到局部、由外到内、由建筑到设备的顺序按以下程序和方法进行。 1.认真阅读资料,掌握建筑基本情况 首先要认真阅读《建设工程防火设计审核申报表》、《建筑设计总说明》、《建设防火设计专篇》等有关资料,通过阅读资料,了解建筑物四周的建筑情况;确定建筑物的使用性质和火灾危险性;掌握建设工程的高度、层数、建筑总面积、占地面积等基本情况,明确所适用的消防规范,并结合初步阅读建施图中的平、立、剖面图,建立起建筑的立体印象。 2.审核建筑物的耐火等级 建筑物的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和耐火等级决定了建筑物与周围建筑的防 火间距和建筑物自身所允许的层数、长度和防火分区的面积,是建审的重要内容之一。 3.审核建筑物的总平面布局 审核建筑物的总平面布局主要是审核建筑物与周围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以及消防车道的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规范中对各类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做出了十分明确而严格的规定,防火间

重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

附件1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保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备案(以下简称备案)、抽查,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特殊建设工程,是指本规定第十四条所列的建设工程。 本规定所称其他建设工程,是指特殊建设工程以外的其他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 第三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依职责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 跨行政区域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由该建设工程所在行政区域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共同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指定负责。 第四条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应当运用互联网技

术等信息化手段开展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建立健全有关单位和从业人员的信用管理制度,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第五条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实施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的经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情况告知消防救援机构,并与消防救援机构共享建筑平面图、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消防设施系统图等资料。 第七条从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工作人员,以及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的从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定期参加职业培训。 第二章有关单位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责任与义务 第八条建设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首要责任。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主体责任。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的从业人员依法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承担相应的个人责任。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责任和义务: (一)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及其从业人员违反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降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 (二)依法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办

消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表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新乡大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地址新乡市和平路与纺织路 工程基本情况建筑物名称结构 耐火 等级 高度 (m) 层数 建筑面积 (储量) 火灾危险性类别地下车库框剪一级 3.8 地下车库丙类 1#楼框剪一级 地下1层 地上18层 丙类2#楼框剪一级 地下2层 地上18层 丙类3#楼框剪一级 地下2层 地上18层 丙类竣工验收情况 验收内容 验收结论 (合格|不合格) 存在问题 设计单位验收内容工程是否按照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是否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 在设计中是否选用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注明规格、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施工单位验收内容是否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或者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组织施工,是否擅自改变消防设计进行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 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及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质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或检测报告; 施工中是否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负责人;是否落实施工人员的消防教育培训、动火用电和易燃可燃材料等消防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监理单位验收内容是否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或者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实施工程监理; 在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施工、安装前,是否核查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并明确撤换不合格的消防产品和防火性能不符合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 是否依法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并接受抽查;建设工程内设置的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是否未投入使用、营业;

消防验收流程

办理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指南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程序 1、建筑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向公安消防机构提出工程竣工消防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2、公安消防机构受理案件后,验收具体经办人应查验资料是否符合要求,不合要求的应及时告知申办单位补齐,并在验收前1-2日通知建设单位做好验收前相关准备。 3、按消防工程验收程序的规定由不少于二人的消防监督员到现场进行验收,参加验收的消防监督员应着制式警服,佩带《公安消防监督检查证》,具体验收程序如下: (1)参加验收的各单位介绍情况。建设单位介绍工程概况和自检情况,设计单位介绍消防工程设计情况,施工单位介绍工程施工和调试情况,监理单位介绍工程监理情况,检测单位介绍检测情况。 (2)分组现场检查验收。验收人员应边检查,边测试,并如实填写消防验收记录表。 (3)汇总验收情况。各小组分别对验收情况作汇报,根据总队制定的《广东省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试行)》,按子项、单项、综合的程序进行评定、评定结论在验收记录表中如实记载,并将初步意见向建设、施工、设计等参加验收单位提出,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要及时向建筑单位提出整改意见。 4、参加验收的建设、施工及设计单位发表意见或提出问题时,消防机构验收参加人员应给予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给予解释。 5、消防工程验收或复查合格后,各单位参加验收人员和消防机构

参加验收人员在验收申报表上签名。 6、工程验收承办人应及时填写验收意见书,行文呈批表,并整理验收档案送领导审批。 7、建设单位到窗口,出具回执取回验收意见书; 8、验收和复查不合格时,建设单位应组织各有关单位按《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重新向公案消防机构申请复验,复验程序与申请验收程序相同。 9、建筑工程验收不合格的,申报资料将不予退还。申请复验时,申报资料与正常申报验收资料相同。 注:建筑工程消防监督验收时限 公安消防机构在接到建设单位消防验收申请时,应当查验消防验收申报资料。资料齐全后,应当在10日之内按照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验收,并在消防验收后7日之内签发《建筑工程消防(合格或不合格)验收意见书》。 复查验收与正常验收办理时限相同。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的主要内容及重点 主要内容: 1、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中涉及消防安全的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水源等; 2、建筑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和耐火等级; 3、建筑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构造; 4、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 5、消防给水和自动灭火系统;

消防备案须知(1)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须知 一、备案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二、备案范围 除《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详细 内容附后)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外,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7日内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备案。 三、备案方式 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7日内,通过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网站的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受理系统进行消防设计备案,或者报送纸质备案表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录入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 受理系统。 四、资料要求 被抽查到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收到备案凭证之日起5日内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二)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三)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 (四)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五)消防设计文件。 如果涉及是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没有规定的、消防设计文件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或者拟采用国际标准或者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建设

单位除提供上述所列材料外,应当同时提供特殊消防设计的技术方案及说明,或者设计采用的国际标准、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中文文本,以及其他有关消防设计的应用实例、产品说明等技术资料。 网上备案服务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推出的便民服务措施之一,申请人须确保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请勿虚报、重报,或填报、发布其它无关信息。对在本站发布不良信息的单位或个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将依法严肃处理。 注:《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 第十三条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一)建筑总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二)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三)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四)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五)建筑总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消防工程竣工验收需要准备的资料

消防工程竣工验收需要准备的资料 1、消防监督部门的建审意见书; 2、图纸会审记录; 3、设计变更; 4、施工图;施工图批复原件;竣工图纸; 5、系统竣工表; 6、主要消防设备的型式检验报告; 7、主要设备及材料的合格证; 主要设备有: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②、室内消火栓; ③、各种喷头、报警阀、水流指示器等; ④、气压稳压设备; ⑤、消防水泵; ⑥、防火门、防火卷帘门; ⑦、防火阀; ⑧、水泵结合器; ⑨、疏散指示灯; ⑩、其他灭火设备(如二氧化碳等)。 除上述设备外、各种管材、电线、电缆等;难燃、不燃材料应有有关检测报告,钢材应有材质化验单。 8、隐蔽工程记录; 主要隐蔽工程记录如下: ①、自动报警系统管路敷设隐蔽工程记录; ②、消防供电、消防通讯管路隐蔽工程记录; ③、消防管网隐蔽工程记录(包括水系统、气体、泡沫等系统);

④、接地装置隐蔽工程记录; 9、系统调试报告(包括自动报警系统、水系统、气体、二氧化碳、泡沫等系统); 10、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11、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12、消防管网水冲洗记录(包括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二氧化碳、泡沫系统等); 13、管道系统试压记录(包括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二氧化碳、泡沫系统等); 14、接地装置安装记录; 15、电动门及防火卷帘门安装记录; 16、电动门及防火卷帘门调试记录; 17、消防广播系统调试记录; 18、风机安装记录; 19、水泵安装记录; 20、风机、水泵运行记录; 2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联动试验记录; 22、消防电梯安装记录;

23、防排烟系统调试及联动试验、试运行记录; 24、气体灭火联动试验记录; 25、气体灭火管网冲洗、试压记录; 26、泡沫液储罐的强度和严密性试验记录; 27、阀门的强度和严密性试验记录 消防报验资料表 1 消防验收申请书 2 消防验收申报表 3 消防设施检测报告 4 监理资质证书 5 消防及装修施工资质证书 6 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7 钢门、防火门安装检验批验收记录 8 吊顶天花的隐蔽记录 9 吊顶、暗龙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0 轻质隔墙(板材)分项检验批验收记录 11 基础、主体分部验收记录表 12 防火门产品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

重庆消防新规定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公安局 关于征求对《高层建筑防火设计若干问题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公安(分)局,北部新区建设局,两江新区建设局,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 近年来,高层建筑大量增加,火灾事故频发。为切实吸取火灾事故教训,提升高层建筑抗御火灾的能力,结合我市高层建筑的实际情况,市城乡建委、市公安局对原《<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渝建发【2004】124号)进行了修订,编制了《高层建筑防火设计若干问题的意见》。目前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并于3月15日17:00前通过邮件同时传至以下两部门:市城乡建委勘察设计处(联系人:李永强,电话:63676222,邮箱:pacqjzaq@https://www.wendangku.net/doc/bd6983523.html,);市公安消防总队防火部建审处(联系人:张锋,电话:67315482,邮箱:zfzuning@https://www.wendangku.net/doc/bd6983523.html,)。 本通知同时在市城乡建委(https://www.wendangku.net/doc/bd6983523.html,)和市公安局(https://www.wendangku.net/doc/bd6983523.html,)网站同时发布。 附件:1、高层建筑防火设计若干问题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2、制定说明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公安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日 附件1 高层建筑防火设计若干问题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 针对重庆市近年来高层建筑防火设计中遇到的问题,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公安局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意见: 一、建筑物内设有配套使用的设备用房、车库及设置在地下一层、首层及二层且建筑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的物管等管理用房时,在进行建筑分类时可不单独作为一种功能计。 二、居住建筑的商业服务网点,物管等管理用房均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三、居住部分与其他功能空间处于同一建筑内时,居住部分与其他功能空间之间应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不燃烧体楼板和不低于2.00h的不燃烧实体隔墙完全分隔,且居住部分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应独立设置,居住部分自建筑首层起算,按居住建筑进行防火设计。 四、一类高层居住建筑每层住宅户数不超过2户(含2户)、二类高层居住建筑每层住宅户数不超过4户(含4户)时,户门可直接开向前室;二类高层居住建筑每层住宅户数超过4户时,直接开向前室的户门不应超过该层总户数的1/2;同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直接开向前室的户门必须为乙级防火门; (二)水、电管道井的检查门不应开向楼梯间;当直接开向前室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三)电气井、管道井直接设置在前室时,每层楼板处必须用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体分隔。 五、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高层建筑(每层不超过8户、建筑面积不超过650平方米的居住建筑除外)、建筑高度不超过100米的一类高层建筑非居住部分,疏散楼梯应独立设置,不应设置剪刀楼梯。

消防工程竣工资料范本

★利达消防★ 利达消防设备创立于1998年,注册资金500万元,在过去的9年中,利达公司与中国的消防产业共同发展,树立了利达消防产品最耀眼的品牌。今天,利达公司已经成为最大的产品供应商和工程服务商之一,利达消防品牌的产品已经覆盖到全国各省市的综合办公楼、大型商场、通信大楼、医院、金融等诸多领域,创造出了100多项工程业绩,利达公司获得的“局部灭火装置”专利由中华人民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通过,并发布了利达公司“局部灭火装置”企业标准,利达公司研制的消火栓箱产品也通过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现已批量投入生产。经过短短几年的不懈努力,利达公司已发展成为一个现代化的中型企业。公司的消防报警产品由单一的智能型过渡到分布智能型、远程维护型、远程控制型。公司集产品设计、软件开发、施工安装、调试维护于一体。 目录 第一章、施工资质 1、利达消防营业执照--------------------------------------------5 2、利达消防施工资质证书---------------------------------------6 3、利达消防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8 4、利达消防其它证件-------------------------------------------9 第二章、施工手续 1、开工报审手续------------------------------------------------------14

2、施工组织设计报审手续--------------------------------------------17 3、竣工报验手续------------------------------------------------------35 4、调试报告-----------------------------------------------------------39 5、自检报告书--------------------------------------------------------40 6、竣工图-------------------------------------------------------------9 第三章、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第四章、施工报验变更手续 1、绝缘电阻测试记录-------------------------------------------------9 2、电气部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及材料报验表------------------9 3、电气系统使用的设备、材料检验报告及合格证------------------9 4、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9 5、压力试验记录、通水试验记录------------------------------------9 6、给水系统设备及材料报审、检验报告及合格证-------------------9 报送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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