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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农资连锁经营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红河农资连锁经营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红河农资连锁经营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红河农资连锁经营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根据农业部、国家工商总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推进农资连锁经营发展的意见》(农市发[2003]16号)精神,为了适应现代流通方式,大力发展全州农资连锁经营,全面实施放心农资工程,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发〔2006〕1号文件精神,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连锁经营为主要手段,按照自愿和共赢的原则,通过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州发展农资连锁经营的扶持措施,对全州农资经营资源进行整合和规范,促进农资连锁健康、快速发展,尽快构建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体制先进、机制灵活、覆盖面广、竞争力强的现代农资经营服务网络,切实提高农资连锁经营水平和服务质量,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民合法权益。

二、发展目标

依托全州农资经营者的现有农资经营服务网络,以州农资有限公司牵头发起和其它农资生产经营者自愿入股组建的红河农资连锁有限公司为龙头,各县(市)、乡(镇)供销合作社农资经营企业、农资生产企业、农业“三站”、其它农资经营企业和农资经营大户为骨干,以“红河农资连锁”为统一品牌,按照互惠互利和共同发展原则,采取红河农资连锁有限公司在全州及周边地区部分县(市)、乡(镇)设立农资物流配送中心或直营店,以及各县市供销社农资经营企业、农资生产企业、农业“三站”、其它农资经营企业和农资经营大户自愿加盟连锁经营等形式,用五年左右时间,完成州、县(市)、乡(镇)、较大自然村四级连锁配送网点建设,最终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备,服务上乘,效益良好的涵盖全州乃至周边地区农村市场的红河农资连锁经营网络。

红河农资连锁有限公司的具体发展目标是:

(一)2006年—2007年6月,完成红河农资连锁有限公司的组建工作,并按照经济区划和业务发展需要,在全州及周边地区条件较好的县(市)设立5个农资物流配送中心(或直营店),发展20个加盟连锁经营店。

(二)2007年7月—2008年6月,在全州及滇南地区的部分县(市)、乡(镇)设立20个农资物流配送中心(或直营店),并按照自愿加盟连锁经营的方式,在全州供销合作社系统农资经营企业、农资生产企业、农业“三站”、其它农资经营企业和农资经营大户现有农资经销网点的基础上,经过认真筛选和规范,发展80个加盟连锁经营店。

(三)2008年7月—2010年,红河农资连锁经营网络成员规模发展到300个以上,把“红河农资连锁”建成“州(市)级第一、全省一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较高信誉度和服务水

准的农资连锁知名品牌,力争红河农资连锁经营业务覆盖全州90% 以上乡镇和周边州(市)的部分区域。使红河农资连锁成为省内农资经营行业的龙头企业。

三、基本原则

(一)因势利导,循序渐进的原则。

在连锁成员的选择和网点布局上,要尊重客观规律,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自愿加盟,先行试点;具体操作上,要坚持时间、数量服从于质量和效果,只有在积累经验、反复论证的前提下才能逐步展开,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并注重加强对全体加盟成员的动态管理,及时淘汰发展状况不佳的成员,保证网络体系的健康发展。

(二)开放办社,主体多元化的原则。

在农资连锁经营网络组建过程中,对加盟成员的选择和负责人的任用,要以有利于促进经营网络体系发展出发,面向社会,不拘一格择优选点聘人,实行经营主体多元化;要逐步吸纳诚实守信的基层社农资经营门店和个体私营业户加入到农资连锁经营网络中,组成上联农资生产厂家和国内外大供应商,下联农村终端市场,集采购、储运、配送、批发、零售和科技服务为一体的连锁经营网络体系。

(三)服务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

要根据全州各地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要求和农民的实际需要,创新服务手段,加强农资科技服务措施,搞好农资新品种、新技术的试验、示范、宣传、推广,开展科技咨询、测土施肥、配方施药和技术培训一条龙服务,做到管卖、管用、管效果、管安全,切实把经济效益的增长建立在为农服务水平的提高上。

(四)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

加盟到“红河农资连锁”经营网络的连锁加盟店应主动积极完成相关品种促销及服务工作任务,红河农资连锁有限公司也将在货源、价格、结算方式上予以支持,双方达到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目的。

四、主要内容

(一)组建红河农资连锁有限公司。

农业生产资料连锁经营,是以公司为龙头,以配送中心(直营门店)为平台,以连锁门店(直营店、加盟店)为基础,具有一定覆盖面的体系。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设立以资本为纽带,人财物统一管理的直营连锁门店;在产权清晰的基础上,通过品牌、商号、商品、配送、管理技术等联结方式,发展加盟店。红河农资连锁有限公司由红河州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牵头,并以此为平台,吸纳州内外农业生产资料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投资入股组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运作,作为全州开展农业生产资料连锁经营的龙头企业。公司经营范围是:化肥、农药、农膜、中小农具、仓

储、农资技术咨询服务等。

(二)严格农资连锁经营店建设和改造标准。

1、农资物流配送中心建设。经营面积(含办公、营业、仓储)500平方米以上,并配有计算机、传真机、电话等必要的办公通讯设施;通过自购或招募社会运输车辆的形式组建专业送货队伍,统一开展连锁农资商品配送。

2、乡级和村级连锁店建设要求。乡级连锁店营业面积一般应在80平方米以上,并有一定的仓库面积,配有咨询电话;村级连锁店营业面积40平方米左右,并有必要的仓储条件。连锁店经营化肥、农药、农膜和中小农具等农业生产资料在2大类以上;商品要分品种摆放,整齐美观,有与经营商品相匹配的陈列货架或柜台。

(三)规范连锁店的经营管理。

连锁店要规范经营管理,严格按照“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标识、统一销售价格策略、统一经营台帐、统一服务内容”的要求,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在年度销售总额中统一配送农资要占80%以上。

(四)提高服务质量。

各级连锁店要积极开展依法经营、科技服务和信息咨询“三位一体”的农资连锁经营服务。一是依法经营,保障农资供应,切实满足当地农业生产需要;二是积极开展科技下乡活动,定期组织连锁店负责人参加农资经营业务学习和培训,通过现场指导和试验示范,提高农民农资使用水平和连锁店负责人整体素质;三是有效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有条件的要聘请农技专家到庄稼医院或农资连锁经营店进行坐诊咨询,要充分利用供销合作社主办和管理的红河州农产品信息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途径为农民提供及时、有效的农业政策、技术和市场信息服务,真正实现农资经营、科技服务和信息咨询“三位一体”,拓展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水平。

(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品牌影响力。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刊、墙体广告和传单等宣传媒体,大力宣传“红河农资连锁”品牌,不断提高“红河农资连锁”品牌的影响力、凝聚力和知名度。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实行目标管理。一是成立红河州开展农资连锁经营工作领导小组(略),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全州农资连锁经营工作。二是各县(市)供销社要高度重视农资连锁经营工作,市县社主任要亲自抓,分管副主任要具体抓。三是各县(市)供销社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农资连锁经营实施方案。

(二)研究市场,合理布局,构建全州农资连锁经营网络。要通过对全州现有农资经营服务网络资源进行整合和改造,形成“红河农资连锁有限公司+农资物流配送中心(或直

营店)+加盟连锁店”的连锁经营模式。

(三)实施品牌战略,培育“红河农资连锁”名牌,扩大连锁经营规模。要以先进的企业文化,优秀的人才队伍,特有的科技信息服务,优质的农资商品供应和诚信的经营作风为内涵,打造“红河农资连锁”品牌,并以品牌的影响力和号召力,紧紧依托供销社农资经营企业、农业“三站”等涉农部门多年来在农村商品流通中的影响和在农民心目中良好信誉,扩大“红河农资连锁”的经营规模。

(四)进一步完善各种管理制度。一是要严格农资连锁店建设与经营管理制度建设,包括连锁店的建设标准、经营管理规范、员工培训制度、技术信息服务制度等,确保农资连锁经营网点的建设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二是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连锁店的监督检查,及时解决经营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对不符合连锁经营管理规范的要促其整改或取消加盟资格。

(五)建立有效奖励办法。连锁经营网点建设工作要与绩效分配、年终考核评比相挂钩。对于超额完成各年网点建设计划数,工作成绩突出的农资物流配送中心(或直营店),公司总部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适当的补助经费。

(六)加强对外协调工作。公司总部及各农资物流配送中心要加强与农业、发改、财政、工商、质监和商务等部门的联系,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和经营环境的改善,更好地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七)创新管理,规范经营,确保全州农资连锁经营的健康发展。要树立全新的经营管理理念,抛弃旧的以行政为主的管理方式,采用适合连锁经营的利益连接形式进行管理,以利益促联合,走自我约束、互联互利、共同发展的新路子。

六、具体方法步骤

(一)召开农资连锁经营工作会议,讨论组建红河农资连锁有限公司实施方案。

(二)组织有关人员赴省外发达地区考察农资连锁经营工作。

(三)向红河州人民政府就农资连锁经营方案进行专题汇报,争取政策和经费支持,并上报《实施方案》和《经费补助请示》等材料。

(四)就登记设立红河农资连锁有限公司和开展农资连锁经营的相关事宜与红河州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沟通与协调。

(五)成立红河农资连锁有限公司,并在全州范围内开展农资连锁网点建设工作。

(六)制定红河农资连锁经营“十一五”规划和红河“农资放心店”建设规划。

二○○六年七月十八日

红河农资连锁有限公司物流配送中心(或直营店)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实施总公司规模化发展战略,加快建立健全公司市场网络体系,确保直属网点经营管理工作规范有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直属销售网点(以下简称销售网点)是指总公司直属销售机构及直营连锁网点,主要包括:物流配送中心和直营店。

第三条总公司委托物流配送中心在所辖区创办设立,主管辖区内业务工作,同时依照“谁设立,谁管理”原则,由各物流配送中心按照总公司所授权限,对所辖直营店进行全面管理,并承担直接管理责任。

第四条总公司对销售网点实施“六统一”管理。即:

1. 统一标识(企业形象) 。

2. 统一进货(采购) 。

3. 统一配送。

4. 统一价格策略。

5. 统一服务规范。

6. 统一核算。

第二章设立

第五条物流配送中心(或直营店)设立的主要条件

一、物流配送中心设立的主要条件:

农资物流配送中心根据当地情况,提出设立方案,经总公司批准后即可设立。

二、直营店设立的主要条件:

1. 总公司及其配送中心均可创办。

2. 开办一个直营店需自有或租用合适的门店和必要的库房。

3. 直营店应选择在地处县城或经济、人口规模较大的农业乡(镇)所在地,或已初步形成农资市场的城镇,交通便利,有停车地点,位臵优越,具有较强的区域辐射能力。

第六条设立的基本程序 :

一、经总公司批准设立的销售网点,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时办理工商登记或备案手续,配送中心经工商登记后领取“营业执照”,并申领统一代码证书,进行税务登记(含国税、地税);直营店参照配送中心完备有关登记手续。凡开展经营业务的机构均需取得合法经营资格。

二、开业准备,安排人员,需要有懂一定业务知识的经营售货员和技术人员,一般一个销售网点(配送中心、直营店)需配备3 →4人,经理(或直营店店长)1 人、收银员(报帐会计兼核算报告员)1人、业务员(营业员)l-2人。有条件可聘用1名农业技术人员坐堂服务,收银员要求懂财务知识和电脑操作。

三、配送中心统一对各销售网点职工进行岗前综合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销售网点公章按有关规定办理 ,并指定专人保管、审批使用,银行印鉴由两枚组成,财务专用章由网点收银员保管,个人名章由网点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保管,银行印鉴必须分开保管规范使用。

五、布臵营业场所本着节约的原则事前履行报批手续,按总公司“统一标识”的要求,对网点进行统一布臵和装饰,体现统一性、实用性。

六、开设银行帐户,由配送中心在当地就近选择信用好的金融机构开立一个一般存款帐户,办理结算业务。

七、严格发票及有关票据管理制度,即:配送中心和直营店所使用销售发票 ,均在当地税务机构领取发票,其他票据由配送中心统一负责印制。

第三章工作职能

第七条直营店作为总公司进一步向市场延伸的重要窗口,应履行以下职能:

一、按工作需要报招聘计划,经审批后,负责在当地招聘所需的营销人员。

二、承担配送中心下达的年度销售任务,并组织销售人员的二次任务分配。

三、负责当地市场的开拓、客户资源的开发和管理 ;

四、负责对所辖区域的农资商品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及农资科技服务工作。

五、负责对所辖区域的企业形象宣传和商品宣传,提升企业品牌和知名度。

六、负责对当地职能部门的联系、协调,处理好公司在当地的公共关系,确保销售业务的顺利进行。

七、负责行使对公司在当地财产的保护管理权,确保公司的财产安全。

八、负责收集、整理、反馈当地市场信息。

九、根据规定,执行和负责资金回笼、费用结算等工作。

十、负责办理总公司或配送中心安排的其它工作。

第四章业务管理

第八条进货管理。总公司所经营的商品实行严格的统购分销,即由总公司统一进货,由配送中心组织并实施分销,各级分销部门、销售网点不得自行采购。

第九条销售管理。一是各销售网点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配送中心以统一配送为主,直营店以零售为主),批零兼营,通过批发巩固和推进规模经营,通过零售扩大盈利空间,提

高经济效益。二是销售原则,严禁赊销或变相赊销。开票人不得收款,收款人不得发货。按规定履行和完备销货手续。三是销售价格:各配送中心按总公司规定的作价办法制定批发价、零售价;各销售网点按照主管配送中心的订价进行零售。销售网点无定价权、无折扣、折让决定权,但可根据当地市场行情、库存商品、质量时限,及时提出价格调整或实施折扣、折让的建议意见并申报主管配送中心。各直营店应按有关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四是销售流程为:开售货单→收款盖章→凭据发货→核对确认。五是销售发票由业务员填写,开具发票必须凭已收货款的《售货单》,应同时收回《售货单》客户联,须粘贴在发票存根背面;遇特殊情况不能收回《售货单》时,必须在发票存根上注明《售货单》编号,并在《售货单》客户联上加注“已开票”字样。六是销售报表:各销售网点必须按期认真填报《销货日报表》及配送中心统一规定的有关销售报表,如实反映各网点销售情况。

第十条存货管理:销售网点全部存货属总公司所有,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销售网点不得将所保管的存货与其他单位和个人调剂、串换及串用。一是销售网点的负责人为该网点存货的实物负责人,仓库保管员或售货现场发货员分别为所保管库或销售现场相应存货的实物负责人。二是销售网点对存货要“吐旧储新”,并要针对不同商品的特性,加强存货的科学管理,确保货物的安全。同时,要加强商品保管的养护,如人为造成损失( 或虚报损耗)要追究当事人和负责人的经济责任。三是销售网点应经常(每月至少两次)对全部存货进行清点盘查,确保在某一个时点上做到帐帐、帐实、帐表相符。配送中心财务要参与盘点。四是各销售网点要正确处理业务“回扣”,在业务活动中,不准主动索要或暗示给予业务经办人任何“回扣”,不准将应由个人承担的各类费用交由客户报销或承担;不准以损害公司权益、声誉以及社会效益为代价获取业务“回扣”;也不准将公司应得利益直接或间接(变相)让给客户及转移给有关联的第三者。对客户自愿让利、感谢服务、巩固合作等情况下主动给予的所有“回扣”应及时上报、足额上交总公司。严禁个人占有或私设“小金库”。

第五章财务管理

第十一条销售网点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

第十二条销售网点发生的各类收入要及时足额和专户缴存银行,并如实核算、报告。一是每个网点只能在当地银行开设一个一般存款账户,专用于业务结算,严格遵守总公司内部“一套资金封闭运行”原则,不得多头开户,不得出租出借银行账户,不得自行拆借资金,不得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不得套用银行信用和保留帐外公款。二是每日全部销货款及其他收入必须于当日足额缴存销售网点开户行,并取得银行回单;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坐支”、截留和挪用售货款,不得将公款存入私人帐卡,也不得隐瞒收入,推迟现金入账、入行时间。三是网点银行存款必须及时足额划汇到配送中心指定账产,确保资金封闭运行, 不得滞留,否则按违纪处理。四是各配送中心应及时对所属销售网点的销货发票

等单据进行帐务处理。配送中心对各销售网点货款回笼情况序时登记。

第十三条网点发生的各类支出应报请批准、审批使用,并符合节控要求。一是非独立核算直营店实行备用金报账制。配送中心及直营周转备用金借取手续, 分次或一次领取,将备用金以领取人名义就近在当地银行申办活期存折进行临时存取;备用金存款利息按结息期缴存入账有关存取凭证及银行对帐单专册装订存查或对应入账,接受公司例行稽核。各网点应逐日逐笔登记备用金台帐或现金日记帐。二是各销售网点费用支出实行定期报账制。支出项目须按配送中心有关规定及程序事先报批;支出款项由配送中心核报,或由各网点在事先借取的备用金中支付。各销售网点按月报账,款额较大时应及时报账。各销售网点报账单须由兼职核算报告员如实填报,销售网点负责人审核,报配送中心负责人审批,按经办人、证明人签名及有效审批。三是销售网点要开源节流,严禁各种奢侈浪费行为。

第六章内部核算

第十四条为及时、准确、完整核算总公司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如实反映和考核销售网点的经营业绩及资金、商品的管理情况,必须规范和加强内部核算。

第十五条配送中心为所辖销售网点核算与管理的主要职能部门,对所有的销售网点建立完整的财务监控体系,包括制度监控、实物监控、指标监控等;并通过配货管理、销售数量、存货数量、售价金额和费用开支数额等对销售网点的利润控制进行监控。

第十六条配送中心内部核算由两部分构成:一是配送中心对各销售网点的核算,二是各销售网点自身的核算。

第十七条配送中心的商品核算分地点分品种进行设臵数量金额式库存商品、商品销售,收入明细帐,成本结转采用加权平均法。

第十八条配送中心对销售网点的费用核算:配送中心设臵多栏式费用明细帐和台帐 , 以及时反映和控制各销售网点的费用开支情况,按网点分别登记费用台帐。

第十九条销售网点自身的费用核算。一是对具备相应核算条件的配送中心, 其人员工资、福利费、误餐、出勤奖等,可根据总公司统一要求在配送中心进行发放和帐务处理;其实际发生的差旅费用、运杂费等日常经营费用,配送中心按总公司规定权限及要求在配送中心审批列支;有关工资等大额支出,由直营店提出书面申请报配送中心,由配送中心提前拨款或办理转帐手续。二是对不具备相应核算条件的销售网点,其人员工资、福利费暂仍由配送中心发放和帐务处理,单独考核,其他有关费用支出经审批后按日报帐,并及时登记备用金收支台帐。三是配送中心及销售网点均应按规定要求及时建帐,序时记帐,同时,由配送中心牵头按月组织帐实、帐帐及帐表核对,并填制《内部对帐情况及责任表》,报配送中心经理审核,并双方签字,由配送中心财务留存,作为稽核依据。

第二十条内部稽核:总公司授权配送中心财务主管负责内部稽核工作;对所辖片区

的财务核算、财务管理,定期进行内部稽核。

第七章客户与服务

第二十一条建立详细的客户档案 , 主动联系采购大户、种植大户,定期回访、重点服务 , 建立稳定的服务关系 , 注意培育新客户 , 开辟潜在市场。

第二十二条根据开拓市场的需要及自身条件 , 各销售网点要尽快建立分销渠道。

第二十三条深入到客户中,了解用户需求,掌握市场动向,主动调查了解并掌握所在地区耕地面积、作物结构、施肥用药季节、品种结构、常年用量及地域习惯等基础资料 , 分析研究和及时向配送中心反馈当地及周边市场动态情况,以便资源部门及时组织适销对路商品,确保旺季不脱供,淡季不停销,加强公司整体服务功能,为用户提供优质便利服务。

第二十四条加强对营业场所、门市店面的现场管理,遵守“六统一”的要求,树立企业品牌形象,讲究职业道德,诚实守信,公开服务承诺,规范服务用语,清洁经营场所、明码标价,并配备适当的辅助服务设施,以良好的店容店貌热忱服务自觉树立和维护总公司良好的“窗口”形象使“红河农资连锁”品牌深入人心。

第二十五条在销售旺季,根据农时合理安排作息时间,提供周到便利服务。

第二十六条工作人员要不断学习商品知识 ,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经常深入田间地头 ,将所掌握的商品专业知识传授给农户 ,并根据需要有组织地进行测土配方施肥 ,新产品试验示范 ,并举办农民培训班等多种形式的科技服务工作。

第八章文明办公规定

第二十八条各网点全体人员必须严格按总公司规定时间上下班 , 不迟到 , 不早退 ,不得无故旷工。

1. 工作人员必须按照要求统一着装 ,佩证上岗。

2. 办公场所要保持清洁 ,办公用品、货物陈列要摆放整齐。

3. 必须遵守岗位责任制度 ,确保工作质量。

4 .接待客人时 ,要一视同仁 ,服务要周到 ( 包括就座、茶水等 )。

5. 注意个人形象 ,着装得体 ,礼貌待客 ,言行举止大方等。

第九章安全保卫

第二十九条各销售网点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 落实安全责任制 , 实行配送中心经理 ( 直营店店长 ) 负责制 , 参照总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考核与奖惩

第三十条按照“分级管理、层层考核”原则 , 由配送中心对销售网点进行考核。

一、配送中心对销售网点考核内容包括:

l. 盈利水平和市场拓展能力,按总公司有关营销奖惩考核办法及当年经营承包协议进行考核。对经营状况和市场拓展能力进行考核。

2. 规范运作能力,配送中心有权对网点的资金回笼、业务操作及帐表处理、服务质量、安全保卫、员工管理等方面综合进行抽查并考核。

二、严禁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本办法规定及总公司有关规章的人员,区分违规行为及情节给予口头提醒、书面告诫、通报批评、扣发奖金 ( 工资 ) 、撤销职务、责令待岗、安排下岗或辞退处理。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总公司相关规定查处。

三、配送中心对下列严重违规行为从严查处:

1. 擅自采购总公司统一进货以外的商品;

2. 利用总公司及销售网点提供的便利条件从事第二职业,或为其他单位或个人组织经营的;

3. 将总公司应得利益转移或有意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或收取“回扣”中饱私囊的;

4. 坐支或挪用销货款,违规运作,影响资金封闭运行的;

5. 不及时如实报帐和提供报表,造成配送中心决策失误或管理失控的;

6. 将总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及机密外泄给他人或竞争对手的;

7. 违规列支费用的;

8. 不按规定领购、保管、使用发票的;

9. 经总公司认定的其它严重违规行为;

四、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试行后,应不断加以修改完善。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未涉及的方面,可由各主管部门提出方案并制定实施细则或意见,经总经理组织审批后实施。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由总公司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总公司印发之日起试行。

二○○六年七月十八日

红河农资连锁有限公司连锁加盟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创建红河农资连锁品牌,提高红河农资连锁运作水平,保护加盟各方权益,特定本办法。

加盟即特许经营。指红河农资连锁有限公司将自己所拥有的商标、商号、资源、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等通过加盟合同授予加盟方使用,加盟方按合同规定及红河农资连锁有限公司同意的业务模式,从事加盟经营活动,并向红河农资连锁有限公司支付相应费用。

一、加盟合同有效期内加盟方享有的权益和承担的义务:

(一)加盟方享有的权益

1、品牌支持。加盟红河农资连锁经营,可以分享“红河农资连锁”品牌效应,使用红河农资连锁有限公司统一的商标、商号,统一形象设计,迅速提升自身在行业中的地位和形象。

2、货源支持。红河农资连锁有限公司与州内外主要农资生产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形成了相对稳固的优质货源基地。加盟“红河农资连锁”,将获得货源优势,使您在同行业中具有更强的市场竞争力。对于紧俏农资商品,在货源特别紧张时,当地红河农资连锁配送中心将根据货源情况,优先供应给加盟店。

3、管理支持。红河农资连锁有限公司十分注重探索和引进现代管理技术,公司销售规模和经济效益迅速增长,现已发展为全州农资经营行业最具经济实力的企业之一。加盟“红河农资连锁”,可以就开店选址、店堂布臵、装修、管理、营销、企划、培训等向红河农资连锁有限公司征询意见,并分享红河农资连锁有限公司的管理经验。

4、形象支持。红河农资连锁有限公司每年将投入一定的广告费用,宣传红河农资连锁及其经销的相关商品。加盟“红河农资连锁”,可以分享红河农资连锁有限公司统一宣传所带来的广告效益,吸引更多的客户上门购买。

5、服务支持。红河农资连锁有限公司拥有自己的技术顾问团,并开设了红河州农产品信息网红河农资连锁网页。加盟“红河农资连锁”,可以获得多方面的技术支持。

6、信息支持。红河农资连锁有限公司密切关注国内外市场变化情况。加盟“红河农资连锁”,将成为红河州农产品信息网的会员,并获得《红河农资信息》等资料,可以及时了解农资市场信息,降低经营风险。

7、专控商品区域独家代理。对于贴牌、独家代理等部分专控农资商品,在加盟店销售区域内,原则上将给予加盟店独家代理资格。

(二)加盟方应承担的义务

1、遵守红河农资连锁总部制订的关于红河农资农资连锁经营的各项规章制度。

2、维护和宣传“红河农资连锁”品牌,诚信守法,扩大“红河农资连锁”品牌的社会影响。

3、严格执行连锁经营协议的条款,接受红河农资连锁总部的业务管理、指导、监督和协调。

4、优先从红河农资连锁体系内部进货,维护红河农资连锁其他成员的利益,不得恶意

冲击红河农资连锁其他成员市场。

5、及时、准确地向红河农资连锁总部提供市场信息,反映经营情况,上报有关资料,配合搞好广告宣传、科技服务和促销活动。

二、双方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红河农资连锁有限公司和加盟方都遵守自愿、公平、有偿、诚信、规范的原则。

三、加盟的基本形式:

1、单店加盟—即红河农资连锁有限公司将特许经营权直接授予加盟方。获得特许经营权的加盟方按照加盟合同开展经营活动,但不得再行转让加盟权。

2、区域加盟—即由红河农资连锁有限公司将指定区域内的独家加盟权授予加盟方。加盟方可将特许经营权再授予其在指定区域内直接设立且直接经营管理的分支机构,但不得向其他单位转让加盟权。

3、红河农资连锁有限公司网络发展部为公司发展加盟活动的职能部门,须有专人负责组织衔接本公司或公司其它部门开展的加盟活动。

四、加盟条件

1、具有合法的农资经营主体资格(提供营业执照);门店牌匾使用红河农资连锁统一标识,店堂悬挂红河农资连锁的营业象征;

2、有必要的经营资金,流动资金一般在10万元以上。

3、拥有必要的经营设施:其中:单店加盟,要求有不小于30平米的固定营业场所和50平米以上的仓储设施,交通便利;整体加盟(即区域性农资经营单位整体加盟到红河农资连锁网络),要求有不少于5个门店和500平米以上的仓储设施,年农资商品销售额要求在1000万元以上。

4、业务负责人要求身体健康,有1年以上农资经营、服务经验,熟悉业务和当地情况,具有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良好的个人资信;坚决不经营假冒伪劣商品,确保“质量第一”。

5、在当地有一定的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农资商品品种相对齐全,零售业务占总销售额30%以上。

6、认同“红河农资连锁”的经营理念,愿意遵守加盟协议,按加盟协议有关规定开展经营活动,愿意接受红河农资连锁有限公司及其授权的配送中心的管理、指导和监督;按期及时上报红河农资连锁有限公司所需各种报表、资料;

7、履行签约承诺,愿意按照红河农资连锁有限公司统一规定缴纳一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协议期内,若无违约事实,履约保证金退还)和按期缴纳加盟费。

五、加盟程序

1、咨询、沟通,获取红河农资连锁基本信息。凡有意加盟者先与红河农资连锁有限公

司在当地物流配送中心或直营店接洽,并填写《农资经营户基本情况登记及加盟申请表》、《红河农资连锁店主要经营人员背景调查表》,附上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邮寄、传真或上门直接交给红河农资连锁有限公司当地配送中心或直营店。

2、公司考察和审定连锁加盟资格。红河农资连锁有限公司当地配送中心或直营店接到加盟申请后,对申请者的基本情况进行审核,符合加盟条件的,红河农资连锁有限公司当地配送中心或直营店将派人上门考察,进一步确认加盟意向。

3、双方商洽、签订加盟合作协议书。红河农资连锁有限公司当地配送中心或直营店有关人员向申请者解释公司的《加盟协议》,申请者愿意接受《加盟协议》有关条款的,填写《加盟意向确认书》。

4、加盟方缴纳加盟费及加盟保证金。红河农资连锁有限公司当地配送中心或直营店将申请者有关情况报总公司审核,审核通过后,与加盟申请者签订《加盟协议》,并按《加盟协议》约定,向加盟申请者收取履约保证金和加盟费,正式确立加盟关系。

5、提供门店户外标识(同时提供加盟店编号)及店内形象宣传用品。加盟方在红河农资连锁有限公司当地配送中心或直营店有关人员指导下进行门店标牌安装、店堂整修、商品布臵、检查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并相应开展开业前培训。各项准备工作完毕后,经红河农资连锁有限公司验收合格后,正式对外营业。

六、加盟费用及质量保证金

根据连锁经营有关法规、惯例,红河农资连锁有限公司授予加盟方特许经营权,按协议适当收取一定数额的加盟费和保证金。加盟费收取标准根据红河农资连锁有限公司的统一规定执行。且随着“红河农资连锁”品牌知名度的提升及公司货源配送能力的增强而逐年递增;加盟保证金收取标准一般为加盟费的2-3倍。加盟保证金在协议到期后,按协议约定退还加盟方。

七、连锁加盟协议书(略)的主要内容

1、加盟授权许可的内容、范围、期限、地域。

2、双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3、对加盟方的业务培训和指导。

4、有关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5、违约责任。

6、协议的期限、变更、续约、终止和纠纷的处理方式。

八、加盟的管理

1、红河农资连锁有限公司为加强加盟店管理,定期或不定期派出人员前往加盟店现场督导,对加盟方营销等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

2、加盟后,加盟方应按照红河农资连锁有限公司提供的报表种类、要求及时将有关计划、统计及财务状况等报表资料连续提供给红河农资连锁有限公司指定部门。

3、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红河农资连锁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二○○六年七月十八日

红河农资连锁有限公司农资商品连锁加盟管理协议书

(征求意见稿)

甲方:红河农资连锁有限公司

乙方:

双方在本着“互惠互利,平等协作”、共同遵守公司制定的《加盟经营管理办法》的前提下,乙方自愿提出加盟,共同建立“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标识”、“统一销售价格策略”“统一经营台账”、“统一服务内容”的农资商品连锁经营模式。为了明确相互的权利、义务特签订本协议如下: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对乙方进行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标识”、“统一销售价格策略”“统一经营台账”和“统一服务内容”。有权对乙方的农资商品经营质量管理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处理。

2、为确保加盟店规范经营,乙方须在签订协议时一次性向甲方交纳协议履行保证金万元。

3、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配送农资商品的货款及延期利息、年度加盟管理费用。

4、甲方有权向乙方在配送更新农资商品1个月内催要货款。若乙方无商业信用的,甲方可暂停配送。

5、甲方对乙方需配送的农资商品安排统一的运输计划。

6、甲方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农资商品,不接受乙方的配送退回,或须由乙方自行承担农资商品的经济损耗。

①乙方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未主动提出退货请求的农资商品。

②乙方因保管不善,造成农资商品过期、变质、污染等不合格农资商品。

③非甲方配送的农资商品、拆零剩余农资商品。

④乙方单独主动提出采购的新品种,并已正常配送、门店验收合格的农资商品。

⑤乙方因经营不善,造成的滞销农资商品。

⑥乙方主动认购的折价或促销价格的农资商品。

7、甲方对第6项中第①④⑤⑥条规定的乙方退回农资商品的款项,可由双方协商处理,但乙方不得由此拒付其它货款。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统一配送质量合格的农资商品。并承担农资商品的配送、运输的质量责任。并对提供了责任在甲方的不合格农资商品,承担相应的责任。

2、甲方应按配送计划向乙方准时送达。

3、甲方配送的农资商品价格,应与当地批发企业的同类农资商品保持相近的水平。

4、甲方有义务将乙方符合退货条件的退货农资商品带回总部处理。

5、甲方应向乙方按成本价提供符合要求的各种空白表式、台帐、记录等有关资料。

6、甲方应及时向乙方传递、反馈有关农资商品质量信息,并对乙方的农资商品经营管理,每季进行检查考核,并按考核结果进行公开。

7、甲方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对乙方提出的首营品种进行采购或作出答复。

8、甲方应承担曾委托乙方联系采购的农资商品的实物验收,及相关质量责任。

三、乙方的权利:

1、乙方加盟后,其企业性质、人事、财务、经营管理方式均不改变,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承担自身的债权、债务。

2、乙方在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有权向甲方提出合格农资商品的退货请求。

3、乙方有权对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农资商品,可拒收或退回给甲方,并由甲方承担责任:

①进口农资商品无同批号的“进口农资商品注册证”、“口岸报告书”的。

②未按计划配送的或无正当理由延期3天以上配送的。

③验收不合格的农资商品。

④验收时剩余有效期在三个月内(特殊品种除外)的农资商品。

⑤公司在规定时限内要求招回的农资商品。

⑥甲方同意乙方退回的农资商品。

四、乙方的义务:

1、乙方在加盟期限内,须接受甲方对乙方的农资商品质量管理、统一配送,甲方未经营的品种,乙方应提前告知甲方组织采购,乙方不得私自采购农资商品。

2、乙方应及时将需配送农资商品的品名、规格、产地、数量等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有义务将要经营的特殊农资商品的采购信息告知甲方,并由甲方组织采购。

3、乙方须及时将拒收农资商品情况通知甲方,并在下个配送周期内,按相关规定退回甲方,否则,视同乙方验收合格。

4、乙方须遵守公司制定的“农资商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门店部分)”的内容,及按照质监部门的规定,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符合农资商品经营条件的营业场所和必要的设施、设备。

5、乙方对甲方配送的农资商品,应按有关要求进行验收、保管、养护并完成相应的记录,承担相应的农资商品经营质量责任。

6、乙方应接受甲方的指导,并须向甲方每年交纳加盟管理指导费元,签约之日起一次性付清。

7、乙方因私自采购农资商品、违反有关规定、违规经营的行为,须承担甲方的连带责任。

五、其它约定:

1、《加盟经营管理办法》有关涉及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均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门,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加盟协议终止,乙方在协议期限内如无违反本协议及加盟管理办法的行为,则保证金如数退还(不计利息)。

3、乙方若违反协议相关条款,甲方可以提出解除加盟协议,并在加盟保证金中适当扣除;对乙方的严重违规行为,甲方可单方解除加盟关系。并提出经济赔偿。

4、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如有争执,由红河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5、本协议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6、以上协议一式四份,经甲、乙方签字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报红河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一份。

甲方:红河农资连锁有限公司(公章)

法人:签订日期:年月日

乙方:

法人(负责人):签订日期:年月日

创建农资经营示范店实施方案

创建农资经营示范店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紧紧围绕省工商局、省农委和省创建办的精神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创建农资经营示范店活动,努力做到市场主导和政府推动相结合,完善市场机制和引导行业自律相结合,规范市场秩序和倡导诚信经营相结合,切实营造安全放心的市场经营环境,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工作目标 通过农资经营示范店创建活动,树立农资市场诚信经营典范,教育和引导广大农资经营者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增强经营者的责任意识,经过两年的努力,到2012年底力争全市每个乡镇有3个以上县级农资经营示范店;每个辖市、区有10个以上市级农资经营示范店;全市有3—5个省级农资经营示范店。 三、组织领导 为扎扎实实的开展好农资经营示范店的创建工作,加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工商局、市农业委员会和市放心消费创建办联合组成的市农资经营示范店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农资经营示范店创建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商局张云星副局长任组长、市农委孙德举副主任、市放心消费创建办顾正红主任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商局市场处,张竞处长任办公室主任,工商局葛辉、王庆、魏勇、唐立、王锦良、苍广彬、丁桂林、蔡勇、市农委

殷文斌、市放心消费创建办赵军为办公室成员,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创建工作的宣传发动、指导督查、检查验收等各项工作。 四、创建标准 (一)经营主体资格合法,证照齐全、有效、亮证亮照经营;(二)经营主体负责人和营业人员具有基本的农资使用指导知识,法律意识较强,做到文明用语; (三)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店容店貌干净整洁,商品摆放有序,上架商品明码标价,商品经营符合行业规范要求; (四)健全并认真落实农资商品“两帐两票一书一卡”、种子留样备查、进货查验、索票索证、不合格农资商品退市及召回、先行赔偿等管理制度并执行到位; (五)与当地工商部门签订《农资商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和《农资商品销售承诺书》,向消费者作出公开承诺,公布举报电话,接受公众监督; (六)农资进货渠道正规,所售商品有质量信誉保证; (七)台帐资料齐全,登记及时准确,记录项目全面; (八)不销售过期、失效、变质和标签不全、不合格以及国家禁用的农资商品; (九)无超范围经营、无虚假宣传、无商标侵权、无不正当竞争等行为; (十)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记录,无不良经营记录并连续保持在两年以上;

项目管理平台建设方案

项目管理平台建设方案

目录: 1 项目简介 (3) 1.1 项目背景 (3) 1.2 项目目标 (3) 1.3 本期项目范围 (4) 2 项目管理系统设计 (5) 2.1 建设目标 (5) 2.2 平台架构 (5) 2.3 业务流程 (6) 2.4 功能规划 (6) 2.4.1 项目动态 (6) 2.4.2 项目启动与结项 (6) 2.4.3 项目计划管理 (7) 2.4.4 项目执行与监控管理 (7) 2.4.5 报表管理 (8) 2.4.6 知识库管理 (8) 2.4.7 用户管理 (9) 2.4.8 角色管理 (9) 2.4.9 权限管理 (9) 2.4.10 日志管理 (9) 2.4.11 数据字典管理 (9)

1项目简介 1.1项目背景 项目开发、交付、运维、交易业务开展,处于粗放管理状态。目前通过邮件、会议、报告等形式对项目信息、进度、任务进行管理。人员沟通任务工作量大,不利于信息资料传递准确性、一致性。另外,项目信息保存在不同的员工和部门中,不能对项目整体进度、计划执行情况有全面、直观的了解。另外项目信息不能及时有效的在不同部门间共享,相互之间不了解,不能形成有效的合力推动业务的进展。以至于不能及时发现问题,甚至影响决策。 1.2项目目标 1、解决多项目实时监控的难题 横向监控:可以实现对多项目的监控。及时发现项目的问题,并且可以将一些隐蔽在下面的问题通过类似项目之间对比等方式发现,而无需等到问题暴露出来才进行处理。 纵向监控:通过对项目深度的监控,掌握项目各个可能发生问题的环节,将问题挖掘出来,而不是停留在事务的表面,简单的进行了解,这样实现了对项目的全面监控,从而确保了项目的有效执行。 2、改善工作流程,固化优秀的管理模式,实现“管理复制” 任何类型的项目,企业在管理上都应该逐渐形成一套成熟的管理流程和模式;在承接一个具体项目时,再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调整。通过本系统,可优化企业的工作流程,固化优秀的管理模式,实现管理复制的连锁效应。 3、提高企业的知识管理能力和辅助决策能力 集中沉淀项目实施过程的大量数据,通过知识管理功能有效的管理这些资源,为企业领导的战略提供定量的、有力可靠的参考依据,同时,提升企业的知识管理能力和学习能力。 4、提高项目计划和进度的控制能力

绿化工程苗木补植方案

工程苗木补植计划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于同心县下春季补植苗木的成活率及保存率,切实做好苗木补植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以春季苗木补植,提高苗木成活率、保存率为目标。依据现场实际情况做好补植全面准备工作。 一、技术要求 有关新疆杨、刺槐、柳树等苗木死亡总结:此类树种植物特性为喜半荫,喜温暖湿润气候及肥沃的中性及微酸性土,耐寒性不强。生长缓慢,耐修剪。对有毒气体抗性强。在年平均气温 11.3~11.7℃,极端最高气温39.5~42.7℃,极端最低气温-22~-24℃ 的气温条件下生长最好。 均属易活类北方树种,下马关此类苗木死亡原因如下:因运输商养分和水分耗损严重,导致苗木成活率降低50%,还有部分没有及时栽植与补充水分和养分导致死亡。关于杨树补栽春季苗木补植,将苗木补植及补植后浇水工作作为当前中心工作来抓,确保苗木的成活率和保存率。对影响成活率和保存率且行动迟缓,补植及浇水工作不到位因素严厉杜绝。 对所需补植苗木的苗源进行精心选择,以适地适树,乡土树种的原则,对苗木苗源选择以宁夏为中心周边省份进行苗源的确定 补植着重环节措施如下: 1、控制好苗木运输过程中水分的散失,应做到苗木既到既栽,尽量避免出现苗木到场不能及时栽植的情况、 2、把握栽植过程中的各项环节,使其一蹴而就的将到场苗木栽植完毕 3、为使树木正常生长,5~11月是树木灌溉的关键时期。 4、新栽植的树木根据不同树种和不同立地条件进行适期、适量的灌溉。 5、已栽植成活的树木,在久旱或立地条件较差,土壤干旱的环境中及时进行灌溉。 6、灌溉时灌饱浇透,尤其是春、夏季节,避免灌水量少,造成土层上半部紧密。 7、夏季灌溉宜早、晚进行,冬季灌溉选在中午进行。 8、保证每天彻底浇一遍透水,坚决杜绝漏浇苗木浇水时需两人操作进行(一人实施浇水,一人检查是否浇透及有无漏浇苗木)。 9叶面喷水,保证湿度,减少蒸发。当天所领苗木务必当天栽植完毕,并且必须浇一遍透水。 10、秋季(8月下旬以后)适当减少灌水,控制苗木生长,促进苗木及时木质化,以利越冬。 11、入冬前对树木普遍浇一次水,以保护树木越冬和防止春旱.树木周围暴雨后积水及时排除,新栽树木积水尤其尽快排除。。

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范文五篇

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范文五篇 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范文五篇 【篇一】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系列精神,以净化农资市 场为主线,以维护农民利益为根本,突出问题导向,坚持源头治理,强化日常监 管和检查,严厉查处生产、销售假劣种子、农药、肥料、农膜、兽药、饲料、农 机及农机具等农业生产资料的违法行为,促进质量兴农,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和 农业生产安全。 二、整治时节 春耕生产、夏收夏种、秋收冬种等农资购销、使用高峰期时节,以及国庆、元旦、春节等重点节庆时段,对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的农药、兽药、饲 料和饲料添加剂等重要农业投入品实施严管严控。 三、重点区域 文村乡场镇农资经销店和大型养殖场或农场。 四、主要任务 (一)开展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整顿。严格核查农资生产经营许可条件及产品登记 情况,建立健全完善农资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全面掌握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基本情况;推进信用分类监管,对列入农资企业重点监控名单的农资企业要强化跟踪监管,实施联合惩戒;对不符合法定资质条件或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市场主体,特 别是达不到规定条件的农兽药生产经营企业,要坚决依法予以清理、取缔。 (二)开展农资专项整治行动。突出重点农时、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品种,有针对性地开展“农盾护农”专项整治。在持续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保春耕专项行 动和秋冬季农资打假保安全促增收专项行动基础上,重点针对农药、兽药的突出 问题,组织开展高毒高风险农药、兽用生物制品和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行动。同 时强化农资监管信息,严查未依法建立农兽药生产经营使用记录违法行为,实现 农兽药全链条可追溯执法监管。 (三)开展宣传培训。大力宣传农业法律法规、农资安全使

农资公司工作计划总结范文

农资公司工作总结范文 一、工作成绩及销售情况 1、从供货方面来说,200*年,威远生化在平陆地区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一年来,不管XX提出什么要求,从业务员提出申请到大区经理审批,再到推广部门策划运作都是一路绿灯、高效运行;从上到下,从里到外,从操作产品到运作市场,从业务方面到技术咨询,从资源管理到营销培训,从业务员、区域经理到公司高层、专家教授,每一位相识或不相识的来自威远的朋友都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地对XX倾心相授,都尽自己最大的努力给了XX农资许多忠恳的建议和无私的帮助。 2、除了审计局的领导、同事以及其他职能部门的支持以外,还有许多结缘XX的朋友,都给了XX最真诚的帮助。比如,部官的仝亮,自己虽然不经销农药,但是却为XX介绍了几个重要客户。经他介绍的五个客户,两个获得了我们今年的销售一等奖,一个获二等奖,一个获最佳回款奖,还有一个是今年新开的户,销售业绩也不错;零售商王新平,在年初曾对XX农资提出了非常好的建议,并认真地写下来交给了我们,他的建议书至今保存在XX农资的档案里;还有我们的村干部周宽亮、刘百兴,张店镇老书记乔章典等,为了引导村民使用生物农药,淘汰高毒农药,都身体力行,

率先使用,为XX农资及威远品牌的树立做了大量的推广宣传工作。在张店、部官一带,几乎所有的农民都知道了威远产品,很多农民们说,威远这么好的药,这些年都在哪儿啊,要是我们早用威远的药,每年桃果的价格肯定要高许多。今年,农民们普遍反映:用了生物农药后,苹果、桃的品质大大改善,果桃商品率也大为提高。我们的老百姓以他们的方式,对XX农资提出了最真诚最朴素的建议,给了XX农资最朴实的支持与扶助。 3、今年,很多零售商朋友都尽自己的能力对XX农资的工作寄予了大力的支持,从积极销售到积极回款,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截止目前,XX农资的回款率已达 98.6%。这中间,有很多客户,毫不犹豫地拒绝了有多年合作关系的老供货商的供货,一心一意致力于XX产品专卖,在我们强有力的品牌拉动下,除了销售额大幅增长以外,也将威远生物农药过硬的质量和XX农资优质的服务带给了老百姓,在农民朋友中反响良好,使XX农资与威远生化在平陆区域赢得了良好的口碑。 4、XX诚实敬业、扎实负责的精神,赢得了名牌企业的青睐,也赢得了终端零售商的信任。今年的销售过程中,接到零售商的电话后,我们曾多次专车赶到田间地头,实地查看农民们地里的虫害、病害,并现场咨询专家,以最快速度为农民朋友解决问题;在排库结账的过程中,对算错账的客

补植补造

补植补造 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补植补造 补贴试点检查验收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检查目的 为加强补植补造补贴试点工作管理与监督,掌握全区补植补造项目开展情况,监测和评价补植补造项目的实绩与成效,为科学管理、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全面推进全区补植补造项目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编制依据 (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业局关于下达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1〕1620号)。 (二)《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培育管理办法》。(三)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试点检查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林造发[2012]9号)。 (四)《国有林区营造林检查验收规则》(LY/T1571—2000) (五)《低效林改造技术规程》(LY/T1690-2007)。 第三条检查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补植补造补贴试点实施单位,大兴安岭地区地方国营林场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检查形式 检查验收采取林场自查、林业局全面检查、集团公司核查的三级检查验收制度。林业局对所有补植补造地块进行全面检查后形成自查报告报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在林业局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核查。 第五条检查内容 (一)任务分解下达情况。 (二)作业设计编制和审批情况。重点检查作业设计是否经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并备案;作业设计内容和格式是否符合有关要求等。 (二)作业实施情况 1、任务完成情况。重点核实面积完成情况,是否存在虚报、多报以及重复上报面积等问题。 2、作业质量。重点检查株数成活率、保存率、面积保存率,幼林抚育作业合格率等。(三)组织管理情况 1、是否成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2、项目审批、公示制度和程序是否依法合规。 3、是否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技术和管理培训。 4、是否按规定建立管理档案。 第六条准备工作 (一)技术准备 组织检查验收人员学习相关技术要求和标准,开展好技术培训。

区农资打假工作方案

区农资打假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x大精神,落实全省农村工作会议、农业工作会议、全国和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紧紧围绕“农业质量年”主题,严抓农资质量、严查违法行为,努力营造规范有序、诚实守信的农资市场环境,为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按照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的发展要求,坚持质量第一,不断提高农资产品质量,优化农资市场秩序;完善监管工作机制,从生产源头、流通渠道、消费终端,多管齐下推进农资高质量发展; 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农民利益、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的农资制假售假违法行为,惩治一批违法生产经营主体,公布一批制售假劣农资违法失信企业;加强横向协同与纵向联动,推进社会共治,促进农资市场秩序健康平稳,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现代农业建设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开展“绿剑护农”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通过日常巡查、监督抽查和督查暗访等途径,积极主动发现问题隐患,防范

风险。对问题隐患多的地方,加强督促整改,必要时采取通报、约谈的方式推动生产经营主体加强自我监督、自我管理。 以市、县交界地区、城乡结合部、互联网领域和农资经营规模集散地为重点区域,以春耕备耕、“三夏”、秋收冬种等农时为重点时段,以举报投诉多以及有违法记录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乡村流动商贩为重点对象,加大线索摸排和联合打击力度,通过异地互查、督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等违法行为。 (二)严肃查处违法案件。委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坚持重拳出击、露头就打,违法必查、查必到底。积极拓展并深挖案源线索,对投诉举报、日常巡查、市场检查和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依法调查处理。 完善案件跨区域协查机制,全程追溯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的违法行为。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线索明显、证据充分的涉嫌犯罪的案件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并适时移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通过查办一批大案要案,端掉一批黑窝点,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充分发挥农业执法的震慑作用。 案件办理要坚持问题导向,种子重点查处“白皮袋种子”、生产经营假劣种子、未审先推、套牌侵权和不按要求备案及生产经营档案记载不全等行为。农药重点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禁用农药、非法添加未经登记的农药成分(特别是生物农药添加化学成分)、无证生产经营等行为。肥料重点查处登记产品中有效成分含量不足和氯离子超标等行为。

农资店开业促销活动方案

南滨农资店年前促销活动方案(拟定) 1·活动主题:“去螨杀青灭蓟马,西诺迎春大酬宾” 2·活动目的: (1)减轻年前库存压力,增强资金流转;(2)提升公司区域整体形象; (3)吸引客流,增加人气,直接提升销售业绩; (4)为单位团购(主要针对大户和基地客户)展开特别的促销。 3·活动时间:2015年1月28日---2015年1月31日。 4·活动内容:凡是顾客在活动时间内购买“航天西诺”商标产品,均可享受以下政策:(1)购物满200元,可赠送价值38元不锈钢热水壶一个;(2)购物满300元,可赠送价值58元正宗五常大米一袋(5kg);(3)购物满500元及以上,可赠送价值112元电风扇一台。 5·产品支持: (1)20%哒螨灵悬浮剂,品规:200ml,1000ml。产品特色:(1)超高含量,超微粒径,去螨无忧; (2)该药不受温度变化影响,海南全年均可杀螨;(3)对豆科、茄科红螨有良好防效,作物全程均可喷雾, 超级安全。 (2)爆峨(0.3%苦参碱水剂),品规:200ml。产品特色:(1)航天生物制剂,强力杀虫。 (2)本品针对玉米钻心虫、豆角钻心虫、棉铃虫和水稻卷 叶虫有超高防效。 (3)害虫发生初期用药,效果更好,超长持效期,喷药一 次可防一月无虫。 (3)太空虎(5%氯氰吡虫啉乳油),品规100ml,200ml。产品特色:(1)本品具有超强的触杀能力,对蓟马“前打后死”; 做到10分钟见效; (2)蓟马严重时使用本产品可以迅速缓解危害;(3)搭配使用,即可整季无黑头。(4)异菌脲255g/l,品规100ml。 产品特色:(1)治疗免疫性杀菌剂,安全无痕无异味。 (2)本产品对灰霉病、疫病、斑枯(黄叶)有独特的治 疗作用。 注:以上只是部分产品特色陈列,具体产品以零售店所有为主。活动费用支持: (1)预计活动期间消费满500元以上客户2-3人。消费满300元不 足500元客户30人,消费满200元不足300元客户70人。(以一个大零售店为例)(2)促销品价格:不锈钢水壶批价20元,让利最高10%;正宗五常 大米批价35元,让利最高11.7%;电风扇批价60元,让利最高12%。 活动安排:在店门口促销,公司促销员要对售出产品登记和对购物额统计,按照促销方案,合理发放活动促销礼品。 附1: 姓名住址联系电话消费额 由于本次活动促销礼品价格昂贵,可以先展示促销样品,具体实物在购物两天之内发放,以免造成资金浪费。 ------西诺市场部周凯强 2015年1月18日星期日篇二:农资市场秋季促销活动方案 农资市场秋季促销活动方案 时间:9月15—10月15日门店所在街道逢集日9:00—11:00或进村促销18:00—20:

云平台项目技术方案

中嘉华诚业务云平台 项目技术方案 2011年6月 中嘉华诚云平台建设技术方案 目录 1总体描述 (3) 1.1项目背景概述 (3) Applogic的优势...................................................................................................... 1.2 3 实施效果................................................................................................................... 4 1.3 系统详细建设方案 (72) 2.1总体架构 (7) 组网建设方案2.2 (8) 2.2.1 组网方案 (8) 资源配置......................................................................................................... 10 2.2.2 组网方案特点................................................................................................. 12.2.3 0 应用拓扑建设方案................................................................................................. 12.3

工作方案:植树造林工作方案

植树造林工作方案 根据庐政办〔XXX〕194号《关于印发XXX县XXX年植树造林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XXX年度植树造林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工作任务 XXX年全镇造林绿化任务: 1.成片造林(单一小班起始面积50亩以上)1300亩。 2.未成林造林地补植补造300亩。 3.创建省级森林村庄1个。 4.村庄绿化5个。 5.乡村道路绿化5公里。 6.河渠绿化5公里。 7.塘坝绿化10个。

8.苗木花卉500亩。 (一)成片造林。主要以荒山荒地、岗坡地造林和主干路沿线森林长廊造林为主,其中苗木花卉基地500亩。森林长廊建设重点是合铜路、邱黄路两侧及沿线。 (二)农村五个一绿化工程。即:一个成片造林、一个自然村庄绿化、一条道路绿化、一条渠道绿化、一座塘坝绿化。1、结合美好乡村建设,重点是中心村、永久性居民点绿化,充分利用村庄周围、房前屋后、路渠两边等空隙地,每个村庄人均新栽乔木树种不少于10株;2、镇主干路、村村通道路沿线开展绿化每侧栽树1-3排; 3、结合水利兴修绿化河渠、塘坝; 4、村委会驻地及中心村周边绿化。 二、建设机制 坚持以明晰产权为核心、推进生态建设产业化的机制创新,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大力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和规模林业,把生产经营权落实到企业、大户和农民手中,形成政府、企业、大户、农户共同参与的投资格局。 (一)成片造林项目,积极通过招商引资,确定投资建设主体,由企业、大户经营。 (二)道路、渠道绿色长廊林木确权给大户或农户,村庄、塘坝树木确权给农户所

有。 (三)加强农田林网建设,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动员群众积极参与,林木所有权确权给农户。 (四)鼓励企业和造林大户租地造林,鼓励农民以土地使用权入股,与企业、大户合作,建立苗木花卉基地、商品林基地和企业原料林基地。 (五)按照合肥市《关于加强和规范森林合肥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的要求,规范农村土地流转、造林合同,加强规模造林规划和质量监管,确保森林资源稳定增长。在确保造林主体享有所造林木所有权的同时,不得影响整体生态功能和景观效果,林区道路长廊林木不允许移植或采伐。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和任务落实阶段(XXX年12月30日以前)。 全面做好植树造林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分解落实任务,编制实施方案、作业设计,完善土地流转、选择树种、苗木询价订购、筹集资金等。

2020农资打假监管方案

2020农资打假监管方案 为深入开展市X年农资打假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持续开展农资打假监管专项行动,依法严肃查处侵害农民利益、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破坏农资市场公平竞争的制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惩治一批违法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公布一批违法失信企业,进一步优化全市农资市场秩序,规范农资市场生产经营行为,为保障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产发挥重要作用。 二、工作重点 以农资经营主体、种养殖生产基地为重点地区,开展农资打假春季、秋季专项行动,重点围绕以下农资产品开展治理。 (一)种子。全市主要农作物种子以玉米、水稻、大豆等作为监管重点品种,结合本地种植业结构特点,确定本地监管重点品种。重点查处生产经营套牌侵权、假冒伪劣、未审先推、未按要求备案以及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 (二)农药。以禁限用农药、假冒伪劣农药、隐性添加农药等为监管重点,加大执法力度,组织开展农药质量监督抽查,重点检查农药相关许可证件是否齐全,生产经营有关

台账是否健全,标签是否规范,是否违规生产经营使用禁限用农药等违法行为。 (三)兽药。规范兽药生产经营行为,强化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兽药GMP)和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兽药GSP)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兽药严重违法行为从重处罚公告规定,加强兽药监管执法,重点查处兽药非法改变组方、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对通报的假劣兽药、重点监控企业的产品、兽用生物制品、兽用抗菌药以及兽用毒麻类药品等产品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兽药生产经营单位按规定实施追溯管理,严格落实兽药追溯管理要求。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超剂量和超范围添加抗生素、激素以及直接使用原料药的违法行为,监督指导养殖场(户)严格执行兽药休药期管理。 (四)肥料。重点查处假冒肥料登记证号、登记产品中有效成份含量不足、水溶性肥料添加植物生长调节剂、肥料中含有有毒有害成份、肥料产品标签不规范、标签标识混乱、虛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五)农机。以免耕播种机、打(压)捆机产品为重点,对获得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的生产者及产品开展农业机械证书有效期内证书和标志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六)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开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监督抽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安全和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饲料生产过程中违法添加兽药、违禁添加物、掺假使假、无证生产等违法行为。

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标准范本_1

方案编号:LX-FS-A10744 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标准范本 The Objectives, Policies, T ask Allocation, Steps T o Be T aken And Other Factors Needed T o Complete The Established Action Guideline Are Formulated And Implemented According T o The Plan.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方案资料适用于工作生活中把目标、政策、程序、规则、任务分配、要采取的步骤,使用的资源以及为完成既定行动方针所需要的其他因素全部按计划制定成文本,并付诸实施。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生的思想道德建设,推动我校各项工作和谐健康发展,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四德”工程推进全县公民道德建设的意见》及莘教发[20XX]4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教育实际,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XX届X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增强诚信意识、责任意识为重点。今后几年,在全校师生中深入实施“四德工

程”,不断加强师生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中小学生守则》渗透到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之中,转化为自觉行动,引导广大师生养成良好的道德素养和行为习惯,为我校健康、和谐、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思想保障和精神支持。 二、活动目标要求: 把未来三年作为“道德建设推进年”,立足我乡实际,广泛开展以“爱德、诚德、孝德、仁德”为主要内容的“四德工程”建设,加强学校师生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和道德实践活动,倡树一批先进典型,引导师生员工从自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从身边榜样学起,把“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刻苦钻研、严谨笃学;勇于创新、奋发进取;淡泊名利、志存

2018造林绿化工作方案

2018造林绿化工作方案 以防沙治沙为重点,以清理采伐迹地还林为主线,以查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专项行动为抓手。以问题为导向,以质量为中心,实行销号制管理,全面清理采伐迹地、农田林网和无立木林地予以还林,确保栽一块、活一块、成一块。下面是带来的2018造林绿化工作方案,有兴趣的可以看一看。 2018年是党的十九大开局之年,是省政府考核迹地还林自然资产离任审计的攻坚之年,我县造林绿化和防沙治沙工作任务重、难度大、时间紧。为全面做好2018年全县绿化工作,完成各项目标和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县造林工作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域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总体部署,结合“一园、两湖、三山、四河、五路、六景、七区”等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以防沙治沙为重点,以清理采伐迹地还林为主线,以查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专项行动为抓手。以问题为导向,以质量为中心,实行销号制管理,全面清理采伐迹地、农田林网和无立木林地予以还林,确保栽一块、活一块、成一块。同时,在全县开展工程化专业化造林试点,不断提升全县造林绿化水平。 二、任务指标 2018年任务分为迹地更新全部还林任务和无立

木林地造林任务两部分,这两部分任务既相互关联,又互有区别。 关联是:迹地更新全部还林任务中未还林的小班和面积也是造林任务的小班和面积。 区别是:迹地更新全部还林任务是省政府自然资产离任审计考核市政府责任状的任务,是要接受省政府迹地更新检查审计的。造林任务是国家、省、市的绩效考核指标任务,要接受国家、省、市的造林核查。 (一)迹地更新还林任务 我县迹地更新还林任务为5894个小班,面积为亩,其中:2015年之前迹地为5877个小班,面积为亩,2016年当年迹地为17个小班,面积为亩。 按照之前各乡(镇)、街道、林场自查摸底结果,我县迹地更新还林任务小班分为五种情况:(1)已进行更新还林的为2151个小班,面积亩;(2)未更新需要造林的为2253个小班,面积亩;(3)属于在册耕地的为1362个小班,面积亩;(4)立地条件差、不适宜造林的为29个小班,面积亩;(5)被征占的为116个小班,面积亩。 依据我县采伐迹地的摸底情况,我县采伐迹地5894个小班,要全部接受省、市检查验收,为此,对以上5种情况,要分类施策,区别对待,最终实行销号管理。 一是已进行更新还林的小班,成活率达到85%以

市农资打假实施方案

市农资打假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x有关农资打假会议精神,依法严厉打击农资制假售假行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有力保障,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的发展要求,坚持质量第一,优化农资市场秩序,从生产源头、流通渠道、消费终端,多管齐下推进农资高质量发展。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依法打击农资制假售假违法行为,惩治违法生产经营主体。 加强横向协同与纵向联动,推进社会共治,促进农资市场秩序健康平稳,为我市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现代农业发展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领域 菜篮子产品主产区:严格落实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制度,依法查处生产销售禁用农药、兽药违法案件。开展兽用抗菌药综合治理,坚决淘汰存在安全隐患的兽药,实施促生长兽用抗生素逐步退出行动。

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针对近年来暴露问题较多、新闻媒体曝光较多、社会群众投诉举报较多的农资假冒伪劣行为,要从产、供、销三方面同时治理,加大执法检查整治力度,维护农村市场秩序。重点整治无证生产经营主体,特别是流动商贩,严厉打击利用培训班或展销会销售假冒伪劣农资等违法行为。 (二)重点品种 种子:以玉米、水稻和大宗蔬菜种子为重点作物,重点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套牌侵权、未审先推、无证生产经营、包装标签不规范、未按要求备案等违法行为。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推动种子质量提升。 农药:加强对农药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以无证经营农药产品、产品质量和标签监督抽查为重点,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农药、非法生产经营禁用农药、假冒伪劣农药、隐性添加农药等行为,确保农药产品质量,净化农药市场秩序。以蔬菜生产基地和蔬菜、水果、茶叶、中草药材主产区为重点,加强执法监管,规范农药使用行为。 兽药:实施检打联动,加大假劣兽药查处力度。重点对农业农村部通报的假劣兽药、重点监控企业的产品、抗寄生虫类药物、兽用抗菌药和中兽药散剂等产品、生产销售未附二维码的兽药产品进行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制售假劣兽药行为。 肥料:重点查处登记产品中有效成分含量不足和氯离子超标等问题。

红河农资连锁经营实施方案

红河农资连锁经营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根据农业部、国家工商总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推进农资连锁经营发展的意见》(农市发[2003]16号)精神,为了适应现代流通方式,大力发展全州农资连锁经营,全面实施放心农资工程,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发〔2006〕1号文件精神,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连锁经营为主要手段,按照自愿和共赢的原则,通过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州发展农资连锁经营的扶持措施,对全州农资经营资源进行整合和规范,促进农资连锁健康、快速发展,尽快构建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体制先进、机制灵活、覆盖面广、竞争力强的现代农资经营服务网络,切实提高农资连锁经营水平和服务质量,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民合法权益。 二、发展目标 依托全州农资经营者的现有农资经营服务网络,以州农资有限公司牵头发起和其它农资生产经营者自愿入股组建的红河农资连锁有限公司为龙头,各县(市)、乡(镇)供销合作社农资经营企业、农资生产企业、农业“三站”、其它农资经营企业和农资经营大户为骨干,以“红河农资连锁”为统一品牌,按照互惠互利和共同发展原则,采取红河农资连锁有限公司在全州及周边地区部分县(市)、乡(镇)设立农资物流配送中心或直营店,以及各县市供销社农资经营企业、农资生产企业、农业“三站”、其它农资经营企业和农资经营大户自愿加盟连锁经营等形式,用五年左右时间,完成州、县(市)、乡(镇)、较大自然村四级连锁配送网点建设,最终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备,服务上乘,效益良好的涵盖全州乃至周边地区农村市场的红河农资连锁经营网络。 红河农资连锁有限公司的具体发展目标是: (一)2006年—2007年6月,完成红河农资连锁有限公司的组建工作,并按照经济区划和业务发展需要,在全州及周边地区条件较好的县(市)设立5个农资物流配送中心(或直营店),发展20个加盟连锁经营店。 (二)2007年7月—2008年6月,在全州及滇南地区的部分县(市)、乡(镇)设立20个农资物流配送中心(或直营店),并按照自愿加盟连锁经营的方式,在全州供销合作社系统农资经营企业、农资生产企业、农业“三站”、其它农资经营企业和农资经营大户现有农资经销网点的基础上,经过认真筛选和规范,发展80个加盟连锁经营店。

智慧政务信息平台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智慧政务信息平台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目录 第1章、前言 (4) 1.1、项目背景 (4) 1.4、项目建设目标 (5) 1.4.1、功能定位 (5) 1.4.2、建设目标 (5) 1.5、项目设计原则 (6) 1.5.1、统一建设 (6) 1.5.2、相对独立 (7) 1.5.3、共建共享 (7) 1.5.4、安全可靠 (7) 1.6、建设思路 (7) 1.6.1、需求驱动 (7) 1.6.2、标准先行 (8) 1.6.3、围绕数据 (8) 1.6.4、逐步扩展 (8) 第2章、项目管理与实施 (9) 2.1、数据中心项目管理的特性及对策 (9) 9.1.1、对政府数据中心项目的错误概念 (9) 9.1.2、业务过程驱动集成 (10) 9.1.3、软件支撑平台的合适角色 (11) 9.1.4、对外部依赖性的管理 (12) 9.1.5、组织合理的项目资源 (12) 9.1.6、小结 (14) 2.2、项目组织机构 (15) 9.2.1、项目组织架构 (15) 9.2.2、人力资源准备 (17) 2.3、项目管理 (21) 9.3.1、项目计划管理 (21) 9.3.2、项目质量管理 (22) 9.3.2.1、建立项目的表现衡量标准 (22) 9.3.2.2、观察项目的实际表现情况 (22) 9.3.2.3、比较实际表现和衡量标准 (23) 9.3.2.4、采取纠正措施 (23) 9.3.3、项目风险管理 (23) 9.3.3.1、风险分析 (23) 9.3.3.2、风险管理 (25) 9.3.4、项目保密管理 (26) 9.3.5、项目进度偏差控制 (27) 2.4、项目文档管理 (28) 9.4.1、项目管理文档列表 (28)

农资打假工作实施方案五篇

农资打假工作实施方案五篇 农资打假工作实施方案五篇 【篇一】 为进一步加大农资市场的整顿力度,规范全市农资市场秩序,加强农资产品质量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产品等违法行为,同时积极推进农业领域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各种坑农害农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农资打假、打击“假冒侵权”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的发展要求,坚持质量第一,不断提高农资产品质量,优化农资市场秩序,完善监管工作机制,从生产源头、流通渠道、消费终端,多管齐下推进农资高质量发展。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农民利益、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的农资制假售假等带有黑恶性质的违法行为,惩治一批违法生产经营主体。加强横向协同与纵向联动,推进社会共治,促进农资市场秩序健康平稳,为现代农业建设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品种 种子: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套牌侵权、未审先推、无证生产经营、包装标签不规范等违法行为。 农药:严格落实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和高毒农药实名制购买制度。加强对农药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以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监督抽查为重点,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禁用农药、假冒伪劣农药、隐性添加农药等行为,确保农药产品质量。 肥料:严厉查处产品中有效成分不足、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 (二)重点时节 加强春耕、秋播农资购销、使用高峰期的市场监管;春节、五一、国庆等重点节假日,开展对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药等农资产品的专项检查,对

2021年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河东区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维护良好的农资市 场秩序,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从现在开始到xx 年初,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并成立河东区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___附后)。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十六届 ___和中央、省、市有关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精神为指导,以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核心,把确保农村经济顺利发展、农村社会稳定和粮食生产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全面加强农业综合执法,严厉打击农资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实现“打假、护农、保粮、增收”的目标。二、工作目标以确保农业生产安全、保护农民利益为总目标,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专项整治,使我区农资市场生产经营秩序有根本好转,确保广大农民群众用上放心安全的农资产品。三、工作重点 1、重点品种:主要是种子、农药、肥料和农机配件以及畜牧渔业用品,用量大、容易出问题的农资产品。 2、重点经营者:农资生产经营户,无证农资经营户,流动销售人员,制售假劣窝点。 3、重点市场:种子、农药、肥料和其他农用产品等产销相对集中的市场和农资产品集散地。 4、重点季节:每年的农资产销旺季。以杂交玉米为切入点,组织开展以发芽率为重点的种子质量抽查,确保市场供应的种子发芽率不低于国家标准。要抓好

农资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发现重大案件要及时上报。四、检查内容 1、种子:主要检查经营单位是否有营业执照,所经营的种子是否有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标签是否规范,包装是否合格,质量是否达到国家标准或标签标注指标,品种宣传是否真实,主要农作物品种是否通过国家级或者省级审定,市场供应的种子发芽率要不低于国家标准。 2、农药:(1)整治农药经营市场,进行 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年检工作,打击取缔非法农药经营户。(2)对全 区农药经营户进行逐户检查,重点检查是否非法经营杀鼠剂,取样检验杀菌剂中的粉锈宁和井岗霉素,杀虫剂中的氧化乐果和麦田除草剂,杜绝生产国家规定的含钾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等五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混配制剂,并依法管理。(3)对辖区内农 药生产企业进行依法检查。(4)继续深入开展毒鼠强整治工作,严 防制售、运存毒鼠强等 ___杀鼠剂违法行为。 3、化肥:(1)对 全区化肥生产企业进行依法检查并对产品进行取样检验,依法管理,重点查处劣质复混肥以及假冒他人产品的行为。(2)对化肥经营业 户进行逐户检查,并对其经营产品进行取样检验,依法管理。 4、农机及零配件:以农用运输车、收割机、粉碎机、铡草机及其零配件为主。主要检查:无厂名、厂址和合格证的产品;拒不执行国家强制标准,偷工减料,使用旧件拼装的产品;农机维修市场,有影响的农机市场的农机零配件质量是否合格。突出检查维修网点的证照,查处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盗用厂名、商标的农机零配件。 5、畜牧:以兽药、饲料和种畜禽为主。突出禽畜疫苗市场的整治,确保动物防

智慧建设方案

智慧城市区级平台建设 项目方案 第1章项目概述 1.1. 项目名称 智慧城市区级平台建设项目 12建设目标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政府办公室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意见征集工作的意见》(京政办发〔2014〕21号),进一步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建立密切联系群众的长效机制,畅通人民意见建议征集渠道并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1.3. 建设内容 为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全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建立密切联系群众的长效机制,确保人民群众意见建议反映渠道畅通,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不断推动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根据《中共北京市门头沟区委办公室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人民意见建议征集办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京门办发〔2015〕3号),结合我区实际现状,以为民服务中心现有平台为基础,以贯彻落实《实时意见》为关键,以有效做好人民意见建议征集工作为

目标,进一步丰富案件类型、改进工作流程,升级改造或扩展现有平台系统,依托为民服务信息平台新建与人民建议意见征集配套的系统。本期平台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现有为民服务信息平台改造、为民服务网站改版和新建其他业务系统。 1.4. 建设地点 门头沟区政府为民服务中心机房。 门头沟区政府经信委机房。 门头沟为民服务中心机房 1.5. 建设周期 智慧城市区级平台建设项目建设周期6个月。 项目整体规划为2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 截止到2016年11月底(以11月份完成招投标为参考)前完成包括为智慧城市区级平台的需求调研、平台功能设计; 第二阶段 截止到2017年5月底完成平台主体建设功能。系统进入测试联调阶段,并于2017年7月份初正式上线运行。 1.6. 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为410万元,其中城市管理调度指挥中心建设费用240万元,人民意见建议征集精细化管理费用40万元,职能单位领导值机管理费用40万元,为民服务中心原功能模块升级改造费用40万元,IP呼叫系统扩容费用50万元, 详见投资估算表。 1.7. 主要结论和建议 本项目是门头沟区社会管理服务创新工作的重要内容,能够有效促进智慧门头沟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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