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挟尸要价”背后的新闻伦理思考

“挟尸要价”背后的新闻伦理思考

“挟尸要价”背后的新闻伦理思考
“挟尸要价”背后的新闻伦理思考

对“挟尸要价”背后的新闻伦理思考

挟尸要价事件发展过程:

事件发生后,出现了两个版本。一个版本是照片属实,照片内场景确实为挟尸要价;另一说法是照片作假,当时是正准备靠岸而非要价。不论怎么说,这件事大体的发展脉络还是比较清晰的。

荆州市人民政府2009年11月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了打捞三名大学生英雄遗体全过程。

根据荆州市委市政府领导的要求,市政府办、市委宣传部、市政法委、市政府法制办、市信访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物价局、长江航运公安局荆州分局和长江大学组建了工作专班,10月31日至11月4日就部分媒体和网民质疑的见死不救、见利忘义等相关情况开展了联合调查。

调查组查明,当日14时40分左右,长江大学教师史千里接到电话,于15时20分左右赶到事发现场。他到达现场后,发现有两艘蓝色船舷的铁皮船停靠岸边。史千里上船请求船主马上打捞落水学生,并保证支付打捞费。船上的人称要先和老板联系,史千里与陈波电话联系时,陈波称“捞一具遗体1.2万元,没捞上来6000元,而且要先交押金。”直到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汪书记等赶到现场凑齐4000元现金后,打捞船才开始工作。10多分钟后,捞起第一具遗体,因未交足1.2万元打捞费,打捞船只停止打捞。后经过文理学院领导汪书记等做工作,打捞船在20多分钟后,捞起第二具遗体。之后,打捞船再次停止打捞,中间中断1个小时左右,文理学院会计潘林将筹来的2万元现金送到后,打捞船才继续打捞。约半小时后,捞起第三具遗体。最后在18时左右打捞结束。

各方报道与评论:(未找到外媒评论)

从“挟尸要价”看新闻伦理——《南方都市报》五岳散人

《南方都市报》是南方报业传媒集团的系列报之一,作为广东省的官方报纸,它以其开放和大胆直言的特性吸引了中国大批的读者,并且如一些评论人士所说,测试了中国官方媒体的极限。笔锋犀利是其的一个特色,它以独特的角度来看待问题,因此时常有与其他主流媒体不同的立场。该报这篇评论质疑了挟尸要价照片的成功获奖,因为其偏离了新闻真实性和道德伦理。

《挟尸要价》是对人性回归一声呐喊——《中国青年报》

中国青年报是中国共青团中央机关报,他的立场应当是与主流官方舆论相符合的。在官方澄清照片未造假的情形下,该报的舆论也应当与官方一致。该评论中最后的观点倾向于赞成评委会为照片评奖,认为这是揭露社会的弊病。

判假要慎之又慎挟尸要价侮辱了谁——《京华时报》

《京华时报》是由人民日报社主管主办的新闻类综合性都市日报,他的舆论出发点也基本与主流言论一致。该篇评论认为,无论船头站的是不是主谋陈波,都无法改变其团队挟尸要价的本质。

挟尸要价的新闻伦理

“挟尸要价”事件发生后,出现了两个版本的说法。一个版本认为事件属实,

当时王守海确实拒绝登岸并挟尸要价;另一说法是作假,当时王守海是正准备签尸靠岸而非要价未果拒绝登岸。之所以出现两种较大的分歧,就在于这张获奖照片。

照片到底该不该连连获奖?照片到底是不是真实事实的反映?成为了大家热议的焦点。照片作者张轶认定自己的作品真实,并在后来公开了一系列摄影作品,而最终官方给出的结论也是照片不存在造假。为何照片真实却还仍引起争议?一则是照片过于赤裸裸的展示了人性不堪的一面,另一方面则是照片中的王守海不过只是一个“打工”的,将他置于风口浪尖之上到底应不应该。

先来说第一件。新闻图片到底该不该用如此有冲击力的图片?新闻图片的选择到底有没有尺度的限制?当然,作为新闻媒体,选择图片必然会倾向于选择那些能够吸引眼球,引起读者兴趣的图片,但这不代表只追求刺激的图片效果。大学生救人牺牲这是一个见义勇为的事件,而将当事人大学生被绑住尸体泡在水中的图片竟然一举拿下众多奖项,实在让人难以接受。对大众来说,虽然刺激了的神经,但这样一张图片过于赤裸地表现了人性的丑恶。对死者家属来说,这样一张照片以及后来作者为了证明自己清白而公开的一系列照片,无疑是一次次精神上的打击。他们不得不在失去一个孩子之后仍面对铺天盖地的报道和刊有孩子死亡照的新闻照片。难道媒体首发照片时未曾想过死者家属的心情吗?难道新闻照片屡屡获奖的时候评委们不再考虑对相关人员的影响吗?我想这不应该是一个成熟的媒体所有的行为。曾有一位美国记者写道:“一个新闻工作者必须考虑,或应当考虑,是否仅因为这些照片具有新闻价值就应该采用它们?刊登这些照片会不会在受害者处于极度悲痛的时刻严重侵蚀他(她)的不受外界干扰的权利?这样的照片会不会使遇难者的家属对悲惨情景永留记忆,日夜不宁?倘若如此,这类照片的新闻性还值不值得利用?”在逝去的生命面前,我认为不该再用是不是有新闻价值来衡量,首先要做到的是对生命的尊重。新闻人如果不能从人性的角度出发去思考问题,不能为公众着想,那么新闻就只是冷冰冰的文字而已。这样一张暴露尸体的新闻照片,为什么能被评为中国新闻摄影的最高奖?仅仅出于舆论监督吗?舆论监督,就可以不受新闻职业道德的约束吗?新闻人不该站在一个高高在上的角度来看待事物,而应该走到大众身边,多一些人性的关怀,少一点冷漠的专业眼光,以大众的身份来检视自己的行为是否合适。

再来说第二件。照片中被万人指骂的白衣老人王守海在事件发生后成为了挟尸要价事件的热点人物。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王守海被媒体、公众认为是事件的主谋,甚至在媒体报道事件后,他在当地被所有人指指点点甚至遭人拳打脚踢。时间发展到后来真相浮出水面,才知道他是八凌打捞公司的一个负责打捞的小船夫,而真正开口与师生谈价的是其公司负责人陈波。但照片一刊登出来,所有的矛头全部指向了小人物王守海,让他成为了众矢之的。而这样一张照片获奖,让不少人开始质疑新闻的真实性:不是主谋,却被作为新闻作品的核心人物,这有没有误导大众的嫌疑?会不会起到混淆视听的作用?从张轶公开的其他照片中我们可以发现,在一系列照片中并不是没有主要人物陈波,其中有一张是陈波在岸边数钱的场景。但在当时的报道中,王守海的照片登出来是未经任何处理的,而主要人物陈波的照片却被打上了马赛克。主使人隐名埋姓、面目不清,而一个赚点小钱吃饭的人却成为了千夫所指的对象,新闻的伦理与真实何在?我认为新闻图片应该是有助于新闻事实的说明,它应该是对新闻事件更真实的表达,而不能成为混淆事实的工具。

如果是我做这个报道,我肯定不会选择将这张照片堂而皇之的公开发表,并

且应当在事实调查清楚后再慎重发表相关新闻。作为新闻人我认为底限一是从人性出发,二是真实性。一个媒体人都不再坚守人性了,那么这个社会将会变成什么样?过于追求所谓的新闻价值,而忽视了人性和生命的价值,这绝不是一个有良知的媒体人该做的事情。而在尊重生命的基础上,也应该是追求新闻真实性,毕竟可以说媒体是社会的向导,它很大程度引导着社会舆论,应该对大众负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