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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养老保险论文-社会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合作治理研究

农村养老保险论文-社会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合作治理研究
农村养老保险论文-社会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合作治理研究

农村养老保险论文-

社会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合作治理研究

[摘要]农村养老保险政策的执行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涉及到多个利益主体,它们无法按照单一秩序的要求行事。信息不对称和委托一代理问题提高了“单中心”政策执行模式的社会成本,考虑到公民的政策需求并不是固定和一致的,因此,依靠单个政策之行主体的努力无法改善政策执行的效果。合作治理的行动机制是通过达成共识建立互信,在“正和博弈”中求得共赢。出于减少社会成本的考虑,我们需要开展合作治理,唤醒和维持这些行动主体的合作意识,促使它们围绕社会政策的执行自我组织起来,通过积极参与降低社会成本。所以,通过赋予它们自主权和参与权有助于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从而以更低的社会成本改善这项社会政策的执行效果。

[关键词]社会政策合作治理农村养老保险政策

西方发达国家的治理经验证明,成熟稳定的社会保险制度是促进市场经济有序运行的重要配套措施,因为公民需要凭借一道社会防线抵御市场经济的波动和不确定性带来的社会风险。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在农村地区逐步建立和完善养老保障制度显得愈加重要,因为建立和完善这项制度不仅有助于保持农村地区的社会稳定,还可以为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和促进内需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2009年10月,全国有10%的县(市、区)开展了试点工作。

目前,包括广州市在内的各个试点城市在推行农村养老保险政策的过程中围绕覆盖的强度和进度表现出了明显的差异,这些差异实际上代表了政策执行效果的差异。但是,学术界还没有把研究的重心转移到解释这种差异上来,多数研究仍然在论述政策的重要性、细化政策的方案和实施机制。鉴于这项社会政策的重要性,我们有必要基于“合作治理”这一新的理论框架,来探究影响农村养老保险政策执行效果的因素,通过开展这项研究有助于打开社会政策的执行过程这个“黑箱”,解释影响农村养老保险政策执行效果的因素,揭示各个参与主体执行这项社会政策的意愿和能力,从而为改善政策执行的效果提供客观依据。

一、研究问题的提出和理论回顾

(一)研究问题的提出

按照“统筹城乡、体系统一、无缝衔接”的理念,广州市已经初步构建起了较为完善的由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农转居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构成的制度体系。从2001年开始,广州市率先试行农转居人员养老保险制度,并于2006年7月全面铺开农转居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在2003年试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又于2008年4月实施了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政策。2008年10月开始实施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政策,11月又实施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总体来看,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面已经实现了由城镇向农村延伸、由城镇企业职工向城镇居民和农村农民延伸,初步建立起了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正式迈人了全民享受社会保障的新时代。

在社会科学研究中,“差异”的出现往往预示着研究机会,因为“差异”的背后往往蕴藏着需要解释的原因。通过调研广州市执行农村养老保险政策的过程和效果,笔者发现了差异,具体体现在作为两个调研对象的县级市设置的覆盖进度和覆盖强度具有差异,作为5个调研对象的镇,街和9个行政村的覆盖进度具有差异,另外,9个行政村的覆盖强度也具有差异。在覆盖进度方面。截止到2010年6月底,进度最慢的行政村覆盖了12%的政策对象,进度最快的则覆盖了将近45%的政策对象。这些差异直接体现了农村养老保险政策的执行

效果,因为笔者假定覆盖的进度在论文中代表着政策执行的效果。因此,笔者有必要解释导致这些差异的原因。笔者认为,在探究影响农村养老保险政策的执行效果时,需要在宏观上考虑到这项政策属于社会政策范畴,以及这项政策的执行涉及到多个行为主体,因此,需要通过引入新的理论框架来解释现实中存在的差异。

(二)理论回顾

农村养老保险政策是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关于农村养老保险政策执行效果的研究是一个交叉领域的研究问题,涉及到政策执行模式和农村社会保障政策两个研究领域,笔者将围绕研究问题对相关理论进行回顾。

1、关于政策执行模式的研究。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政策科学被认为是研究政策制定的学科,政策执行并没有引起应有的重视,这使得政策执行成为了一个被遗漏的环节。到20世纪70年代,这一状况才逐渐得到改观,政策分析家们在肯定政策执行对于达成既定政策目标起重要作用的前提下,提出了各种研究政策执行的模式,拓展了政策科学的研究范围,并逐渐形成了三种政策执行模式,丰富了政策科学的理论内容。

自上而下(top-down)的政策执行模式是巴瑞特和福吉对20世纪70年代初到70年代末这一时期关于政策执行研究的概括,该模式的代表人物包括J·普雷斯曼和A·威尔达夫斯基。自上而下的政策执行模式意味着政策执行的效果是由政府机构的高层人物决定的,而在科层制中处于中低等级的官僚只是执行决策罢了。很显然,自上而下的研究模式适用于研究由“高层”颁布、目标明确、追求时效的政策,这种政策执行模式体现了公共管理的主体对“单一中心”的追求。

自下而上(bottom-up)的政策执行模式为政策执行研究的第二代学者所推崇,波特是主要代表。自下而上的政策执行模式以组织中的个体(即参与政策过程的所有行为主体)作为分析对象,将政策链条中较低和最低等级的行为主体当作政策执行的基础。在该模式看来,政策不是由法令和规则控制的,而是组织成员之间讨价还价的过程。因此,政策的执行应该反映下级官员的想法和意见,至少应该在行为模式上反映下级官员的想法。自下而上的政策执行模式弥补了自上而下模式的不足,体现了博弈思维,不再把政策执行理解成“单边”行为,更加注重分析中低等级政策执行主体的行为。

第三代政策执行研究者运用的是整合型政策执行模式,萨巴蒂尔等人的政策变迁和学习模式均可归入此类。整合型政策执行模式认为,政策的执行效果是由多级执行主体的决策结果交互影响而形成的。政策执行过程不仅贯穿着上下级之间的控制与互动,还包含着政策体系内其他政策主体的影响。第三代政策执行模式的突破在于引入了政策体系的外部主体,反映了一种突破官僚制的思维。

2、关于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目标模式的研究。由于我国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仍然处于探索阶段,最终的目标模式还没有统一,因此,对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目标模式和具体推行方式的研究仍在进行中,这也构成了本文的实践背景。

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目标模式的选择上,学者们普遍认为应该根据中国农村的现状,真正建立起适合国情的切实可行的农村社会保障模式。但近10年来,学界对于我国到底应该选用何种模式,观点并不一致。刘汉屏等提出,我国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设计应当遵循“根据区域差异和农村劳动力分布状况,分层分类解决农村劳动力的养老问题”的基本思路,并据此提出了以分层分类的模式建立农村社

会保障体系的基本思路和配套措施。张俊良认为,目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制正处于由传统型向现代型转变的过渡时期,存在着制度上的单一性和初级性以及社会化程度低、社会保障水平低等突出问题。因此,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方向是:基本社会保障与多种社会保障并存,社会保障水平的公平性与差别性并存,不断提高社会保障的社会化程度和总体水平。李迎生认为,我国农村社会保险政策改革的目标应当是借鉴国际农村社会保障政

策的一般经验,根据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以及体现社会公正的要求,以满足农民老年基本生活需求为目的,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以社会保障为核心的,辅之以家庭保障、社区互助等传统保障方式的,与其他从业者养老政策相整合的新型的社会保障制度,使老年农民能够和城市从业者一样享受平等的社会保障待遇。

在推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具体方式上,学术界的对策比较丰富。袁春瑛等认为,在目前我国的社会经济条件下,应该多管齐下,提高土地的保障能力,使传统的家庭社会保障功能得以发挥,并在此基础上立足各地的实际分类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将家庭养老、土地保障与社会养老三者结合起来,是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解决农民养老问题的一种理性选择。杨复兴主张以家庭保障为主,以家庭为主线,建立农民个人养老账户制度和纵向分散风险的养老保险制度,形成一种内源式生长,逐步向外扩展的中国特色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卢海元认为应该实行“实物换保障”的方式,即根据不同的对象,以特定的方式将其拥有的农产品、土地和股权等实物转换为保险费,分别设计现实可行的社会保障方案:对年轻农民实行“产品换保障”,对年老的农民和被征地农民实行“土地换保障”,对进城民工实行“产品换保障+土地换保障”的“双轨制”,对乡镇企业职工实行“股权换保障+产品换保障+土地换保障”。在城镇化进程中,就建立能够同时将非农化职工和农民都纳入到社会保障体系的可行性操作方案而言,“实物换保障”不失为一种较好的选择。总体来看,学者们的分歧集中在两个层面:一是在政策覆盖的强度上要不要体现出差异性,二是在政策执行的具体方式上要不要体现出差异性。这些文献带给我们的最大启示是,农村养老保险政策是一个复杂的系统,需要尊重相关政策执行主体不一致的利益和多元化的需求,这也预示着不能依靠通过“单一中心”追求政策执行的效果。

综上所述,现有文献还没有植入到农村养老保险政策的执行过程中探究影响农村养老保险政策执行效果的因素,更没有通过构建分析影响这项社会政策执行效果的理论框架,也未配以实证检验。因此,在回顾相关理论研究的基础上构建一个分析影响社会政策执行效果的理论框架,并以广州市农村养老保险政策的执行作为“数据”检验所构建的理论分析框架,进而探究影响农村养老保险政策执行效果的因素,不仅能够解决一个现实的政策执行问题,而且可以完善社会政策执行的理论体系。

二、理论框架和研究假设

本文力图构建一个具有较强解释力的理论框架,来解释影响农村养老保险政策执行效果的因素,并理解政策执行的过程,这一理论框架将扎根于具体的理论和实践背景。本文将在实践背景基础上围绕所要构建的理论框架评估相关理论。社会政策的“多中心”特性是理论框架的实践基础,“意愿一能力”是分析工具,合作治理是思维模式,社会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合作治理理论这一理论框架是对上述三种理论的整合与超越。

(一)社会政策的“多中心”特性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提供社会主义福利政策(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发展的成果),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已经逐渐成为知识社群的共识。虽然不同的学者为社会政策下了各自的定义,但是社会政策比较固定的内涵是容易归纳的,即政府为了担负为公民提供社会福利而制定和实施的公共政策。社会政策的特征在于其基本指向是公民,执行过程涉及多个行为主体。

通过对政策执行相关文献的考察可以发现,关于政策执行模式的现有研究并没有摆脱“单中心”特性。从政策执行的效果来看,在“单中心”的政策执行模式下,由于整个过程是根据政策执行的责任主体的角色和利益进行的,因而在政策执行对象看来非常复杂的政策执行效果被简化为简单的物化指标,其丰富的内容被“抽象”掉了,容易发生变异。从实践来看,属于社会政策范畴的养老保险政策的执行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涉及到多个利益主体,这些主体无法按照“单中心”秩序的要求行事。必然存在着冲突。因此,出于减少社会成本的考

虑,需要唤醒和维持这些行动主体的合作意识,促使这些主体围绕社会政策的执行自我组织起来,通过积极参与降低社会成本。相比之下,将“多中心”模式用于分析社会政策不仅具有思维上的优势,而且具有现实的经济基础。从经济基础来看,信息不对称问题和委托一代理成本极大地提高了“单中心”模式的社会政策执行成本,而且,公民对包括养老保险在内的社会政策的需求并不是固定的和一致的,因此,单靠某个政策执行主体的努力无法满足复杂的社会政策需求,即使付出了高昂的代价。所以,赋予相关主体以自主权和参与权,反而能够发挥各个主体比较优势,从而以更低的社会成本执行社会政策。

基于上述分析笔者可以发现,以农村养老保险政策为代表的社会政策具有“多中心”特性:一是社会政策的执行涉及到多个行为主体,以广州市农村养老保险政策为例,涉及到市、区/县级市、镇/街三级政府或机构,行政村这一自治组织,以及村民共5个行为主体,每一个行为主体的意愿和能力都会影响政策执行的效果;二是交易成本高,由于以农村养老保险政策为例的社会政策涉及多个行为主体,无法采取强制性的行政措施,因为如果采取行政措施会削弱社会政策执行的效果,增加社会政策执行的社会成本。因此,以农村养老保险政策为代表的社会政策实际上适用于“多中心”的政策执行模式,因为政策实践领域的不同从根本上决定了政策执行模式的适用性,这符合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和方法论。笔者认为,社会政策的“多中心”特性提醒我们需要进一步引入两个主题:一是分析政策执行主体行为的工具,二是整体上的思维模式。

(二)理解社会政策执行主体行为的“意愿一能力”分析框架

理性选择理论认为,决定一个组织或个体行为的两个基本变量是行为能力和行为意愿,简称为“意愿一能力”。从思维模式来看,这是一个非常简便的分析框架,但从操作层面来看,这是一个难以操作化的分析框架。由于学术界对于这一分析框架的基本分析对象是政府,因此,在剖析这一分析框架时。我们有必要在社会政策的语境下对其内涵进行界定。相对于能力而言,测度一个组织或个体的意愿更为复杂。原因在于能力更多地是一种“可能性”,我们容易对其进行操作化,至少可以找到替代性测量指标,但是对于意愿而言,我们需要排除很多表象因素来把握行动主体的内心动机,因此,通过进行各种比较来测度意愿往往是一个比较现实的选择。在比较政治学的话语体系中,阿尔蒙德等学者对政府能力进行了具体化理解,认为政府能力是指设立行政部门和政府行政结构,并使它们拥有制定和执行政策、

特别是维护公共秩序和维护合法性的能力。

由于影响农村养老保险政策执行效果的因素是复杂的,涉及到多个行为主体,而且,多个行为主体之间的行为不是孤立和静止的,而是相互影响的,它们之间的影响关系并不是线性的。因此,孤立地、静止地运用“意愿一能力”这一分析框架分析单一行为主体的政策行为需要冒很大的风险以及具备严格的约束条件。例如,我们需要把其他行为主体的行为变化给所要分析的行为主体带来的影响作控制处理,于是,一个不可避免的悖论就出现了:如果不考虑其他主体行为带来的影响,分析结果肯定不客观、不准确;如果控制其他行为主体的行为变化给所要分析的主体带来的影响,往往又不具有现实性。因此,从定量分析的标准来看,“意愿一能力”这一分析框架又是一个非常粗糙的分析框架,因为它屏蔽了许多变量,以牺牲分析结果的严谨性和误差的扩大换取到了分析过程的简便。更为重要的是,“意愿一能力”这一分析框架比较适用于“单中心”的情境,即围绕分析能够决定政策执行效果的单个行为主体的政策行为来解释和预测政策执行的过程和效果。

由于我们需要研究的问题涉及到多个行为主体,因此,我们需要考虑每一个行为主体的意愿和能力以及对社会政策执行效果的影响及其程度。因为简单地运用“意愿一能力”这一分析框架与“单中心”的特性更为匹配,而社会政策具有“多中心”的特性,决定了我们需要整合“意愿一能力”这一分析框架与合作治理理论。

(三)合作治理理论的引入

学术界认为,合作治理就是政府、市场和第三部门等多个行为主体相互合作、分享治理机会、共同处理公共事务以实现公共利益的过程。合作治理的价值预设和实践机理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第一,行动主体的多元化,政府并非单一的治理主体;第二,关系的依赖性,各个治理主体处于一个相互依赖的环境,没有哪个主体拥有足够的资源和能力可以独自处理公共事务;第三,行动的自组织化,相对于政府的实质理性和市场的程序理性而言,合作治理的行动机制是以第三种类型的理性——反思的理性为基础,在谈判和反思的过程中设置目标,借助谈判和协商达成共识、建立互信、实现合作,在“正和博弈”中求得共赢;第四,结构的网络化,在合作治理中,多元化的治理主体面对共同的问题,依靠彼此的优势和资源,通过对话树立共同目标,增进理解和相互信任,就共同关心的问题采取集体行动,从而最终建立一种共同承担风险和责任的治理网络。

但是,合作治理理论面临着来自实践的巨大挑战。首先,在公民还具备“理性”人特性的情况下,“搭便车”现象事实上是无法避免的;其次,完全平等的主体通过自觉而达成协议的交易成本是非常高昂的,它难以在有限的时间内处理不确定的公共事务。因此,需要形成和维持一个公共权威。实际上,一些公共物品的供给并不是完全在“社区”内部生产的,即许多任务的“完整性”非常差,单个治理主体无法完全把握公共产品的全部生产过程和效果,而是需要与其他主体开展合作,因此,这是一种全新层次的合作治理模式,也是本文理论建构的目标。

通过综合分析和比较上述三种理论,笔者认为单凭哪一种理论都不能完全解释社会政策的执行过程和效果,任何一种理论都不具有完全的适用性,如果不考虑理论的适用环境而盲目地运用某一种理论都会给公共利益带来损失。笔者认为,除了在静态环境下的替代情况中存在着适用合作治理理论的机会,在涉及多个主体共同提供公共产品的“生产线”上同样存在着适用合作治理理论的机会,这一假设将在下文加以检验。

(四)研究假设

本文力图构建的“社会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合作治理理论”的研究哲学是实证分析,即在把握上述相关理论的基础上,基于对实践的观察和归纳构建出理论,以解释社会政策执行的效果。在广州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执行过程中,纳入本文研究视野的是县级市政府、镇/街、行政村和居民四个层次的行动主体。其中,县级市政府包括其所属的专项工作部门,镇/街一级行政组织也安排了专项工作部门执行这一社会政策,行政村则主要由村委会主任和专干负责执行这一社会政策,居民是分散的治理主体。基于对广州农村养老保险政策的实践考察和相关理论的评估,本文提出的核心研究假设是:治理主体的意愿和能力会对政策执行的效果产生显著的影响。本文的两个次研究假设是:第一,治理主体的“能力”对政策效果的影响要大于“意愿”的影响;第二,行政村和村民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影响更为突出。

三、研究设计

本文采取的是多案例研究方法,数据的类型是定性和定量数据的结合。具体的数据收集方法是,通过对多案例中的政策执行的行为主体进行结构式深入访谈获取定性数据,通过分析相关文件、报告和报表获取定量数据。访谈的结构围绕行为主体参与执行广州市农村养老保险政策的“意愿”和“能力”展开,通过将访谈对象的话语内容进行对比分析和交叉验证可以保证本文的效度和信度。鉴于本文的研究对象是广州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执行效果,广州市有7个区/县级市(白云、萝岗、南沙、番禺、花都、增城和从化)还有农村建制,基于对规模效应的考虑,笔者选取了增城和从化两个县级市的5个镇/街作为调研对象,原因是这两个县级市的农村人口多,有利于开展集中调研。其中,在增城调研了4个镇/街,这4个镇,街的经济条件有较大差别,政策执行的效果也有较大差别;在从化调研了1个镇,作为增城的参照组,这个镇的经济处于从化市的中等水平,由于调研比较充分,可较好

地反映从化的整体情况。在行政村一级,本文选择的样本有9个,分别隶属于上述5个镇/街。

从2009年11月至12月,笔者开展了深入访谈和数据收集工作。深入访谈的对象是2个县级市的农村保险办公室的负责人和专干,5个镇(街)的分管农村养老保险政策执行工作的领导和专项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9个行政村的村委会9位主任和10位专干,以及部分居民代表。本文的因变量是作为研究样本的2个县级市的5个镇(街)的9个行政村推行农村养老保险政策的政策效果,这里的政策效果指的是完成覆盖进度的比率。自变量是5个镇(街)和9个行政村及其村民三个治理主体的“意愿”和“能力”,共计6个变量。因变量的取值是实际完成覆盖任务的百分比,覆盖任务是指覆盖适龄群体的百分比。例如,在2009年,广州市要求完成的任务是覆盖25%的适龄群体,假如某个行政村在2009年完成的覆盖任务是25%,则表明其覆盖任务的完成率是100%,而100%的完成率则取值为10。关于因变量的编码处理结果是,9个行政村2009年覆盖任务的完成率(政策执行效果)的最大值是10,最小值是2.5,这表明两个行政村的覆盖任务完成率分别是100%和25%。自变量的取值则是根据笔者在深入访谈中的感知进行判断,采取的计分方法是1-5级里克特量表,为正向赋值方法,1代表最弱,5代表最强。例如,在能力方面,通过测量行政村的财力、人力和办公设施对其能力进行赋值;在意愿方面,通过观察、了解和比较行政村的村委会主任和专干的工作方式和认识对其意愿进行赋值。描述性分析的结

果报告见表1。

四、假设检验、研究结论和政策建议

(一)假设检验和研究结论

1、相关分析。本文运用的是Spss统计分析软件,进行相关分析的目的是检验本文的核心研究假设和次一级研究假设,具体方法是以因变量作为基准,将自变量与因变量进行相关分析。考虑到2个县级市的“意愿”差别不大,因此就排除了县级市的“意愿”和“能力”这2

个变量。分析结果见表2。

通过观察相关分析的结果可以发现,行政村的“能力”和居民的“能力”与政策执行的效果之间具有正的相关性,而且,居民的“能力”相对于村的“能力”而言,其相关程度更高,影响更为显著。总体来看,各个变量与政策执行的效果之间均呈正相关关系。虽然有的相关关系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但是考虑到样本的数量少于30个,因此,笔者对于显著性可以不作硬性要求。与常识和假设不一致的是,镇/街的“意愿”与执行效果呈负相关,笔者的理解是,镇的作用相对于其他政策执行主体对政策执行的影响比较弱。

2、回归分析。进行回归分析的目的是在相关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界定影响广州农村养老保险政策执行效果的因素。回归分析的结果如下:回归方程的R方的值是0.564,比较理想:ANONA值是0.020,同样比较理想;借助逐步回归法构建的模型的系数报告见表3。

通过观察模型的系数可以发现,只有居民的“能力”这一个变量通过了显著性检验。另外。行政村的“能力”这一变量的B值是.484,Sig值是.060。考虑到在样本数量非常小的情况下,综合观察定量分析结果可以认为本文的研究假设基本上得到了证实,即多个治理主体的“意愿”和“能力”与政策执行效果是相关的。尤其值得指出的是,越是靠近政策执行效果的治理主体,其重要性越是明显;相比较于治理主体的“能力”及执行效果的相关程度更突出。

(二)政策建议

首先,需要进一步强化各个治理主体的合作治理。需要从国家治理的宏观层面来审视农村养老保险政策的执行问题,因为国家的治理重心正在转移到构建和谐社会方面。县级市的合作贡献是把握好政策执行的进度,设计合理的配套标准和政策标准,为基层治理主体提供政策资源。镇/街的贡献是提供配套的政策资源,激励好行政村干部,强化居民的“意愿”,

做好政策执行过程的管理。行政村的贡献是强化居民的“意愿”,选择合理的政策标准,提供合理的政策配套。居民的贡献是表达对政策的接受和评价,反映政策的执行效果。

其次,加强基层治理主体的“能力”建设。人员的缺乏以及人员素质不能满足农村养老保险政策的执行要求,执行政策的活动资金的缺乏,这些都直接制约着基层治理主体参与社会政策执行的“能力”,并且间接地影响着其“意愿”。就行政村而言,“能力”体现为提供政策配套、甚至代替居民支付保险费用的经济实力,执行这项社会政策的专干的数量和素质,以及开展专项工作的经费。就居民而言,“能力”体现为家庭收入和理解社会政策的能力。

最后,增强“官民互信”。在居民参与治理的“能力”保持相对不变的情况下,影响居民参与农村养老保险计划意愿的直接因素是居民对这项社会政策的信任度。而影响居民对这项社会政策信任度的直接因素又是政府推行这项社会政策的目的,居民对政府目的的判断又取决于他们对基层政府和干部的信任度。如果居民对基层政府和干部的信任度高,则容易判断出这项社会政策与他们的长远和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反之,如果居民对基层政府和干部的信任度低,则容易判断为这项社会政策与他们的长远和根本利益是不一致的。因此,增强“官民互信”可以直接提高居民的“意愿”。

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本科段毕业论文)

考试说明: 1.首先下载试题及《标准答卷模版》,完成答题后,答卷从网上提交。 2.答卷电子稿命名原则:学号.doc。如:11031020512002.doc。 3.网上提交截止时间:2014年6月17日18:00。 试题: 撰写一篇“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存在问题及对策”的论文。(100分) 一、目的: 课程论文考查方式旨在课程学习的基础上,根据指定的题目,查阅收集文献,并对文献加以研读、分析和整理,对某一主题的进展、存在问题以及产生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评述,并从课程理论角度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从而达到培养查阅文献、运用所学专业知识理论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以及论文撰写的能力,加深学生对某些问题的认识,提高课程学习的效果的目的。 二、基本要求: 1.查阅至少10篇以上该主题论文文献资料:文献查阅可以通过图书馆馆藏书刊、中文学术期刊 网进行,应以近年来发表的学术刊物上的文章为主。 2.主题突出、逻辑思路清晰、层次分明、论证充分:完成文献查阅之后,就要对资料进行消化、 分析和整理,在此基础上开始组织论文。课程论文必须紧扣主题,围绕主题展开论述。正文部分应分若干部分,各部分需概括出小标题。 3.概念准确、文字通顺,语言规范:涉及的概念要准确理解,必要时要在文中说明清楚。要求文 字通顺,语言规范,专业术语使用正确,图表的制作要规范。 4.独立完成,禁止抄袭、剽窃:禁止从网上、其他书刊上全文或部分抄袭别人的文章,严禁从若 干文献中摘取部分章节段落,重新堆砌成自己的论文,严禁抄袭其他同学的课程论文。但课程论文允许引用文献中的观点、数据、甚至图表,但必须标明文献的出处。 5.字数:3000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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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养老保险的论文 一、我国养老保险的现状 我国养老保险分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农村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又由企业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构成。 20世纪80年代实行养老保险社会统筹试点开始进行改革探索,90年代改革全面展开并不断深化,建立了由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的基金筹集模式,确定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模式,统一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社会统筹部分采取现收现付模式,均衡单位负担;个人账户部分采取积累模式,体现个人责任,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 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以及企业招用的农民工。 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企业和职工缴费形成,企业缴费比例一般不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费比例为8%,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财政每年对中西部地区和老工业基地给予养老保险资金补助。2007年中央财政给予养老保险资金补助873亿元、地方财政补助260亿元。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 基本养老金待遇:参加工作、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构成。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土5年的,退休后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支付给本人。由于1997年前没有建立个人账户,国发(1997)26号文件实施前参加工作,国发(2005)38号文件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以补充个人账户养老金。 达到退休年龄,男60岁,女干部55岁,女工人50岁。缴费年限累计达到15年。达到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根据职工工资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幅度为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年增长率的一定比例。2004年调整比例是60%,2006年是80%,2007年是100%。 从长远看,基本养老保险应当实行全国统筹,但是,在目前的财税体制下,中央和地方“分灶吃饭”,养老保险基金跨省调剂困难,实行全国统筹难度比较大。因此,统筹层次比较低,2007年底,全国共有17个省市实现了省级统筹,能够在全省统一调度使用养老保险基金,其他地方仍在实行县市级统筹。 统筹层次不高,难以发挥社会保险的互济和调剂功能,不利于提高管理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劳动力的合理流动。而且转移接续困难,影响了劳动者参保的积极性,有的地方允许退还外来务工人员所缴的个人账户部分养老基金,形成

日本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及对我国新农保的借鉴_王翠琴

日本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及对我国新农保的借鉴 (1.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0;2.山东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社会发展学院, 山东济南250014 )王翠琴1,黄庆堂2 [摘要]日本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独具特色、构建科学、保障有效,基本解决了农民的养老问题。当前,我国正 在积极推进新农保试点,日本农村养老保险的发展路径、内容构成、改革经历等对我国新农保的制度建设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具体的经验借鉴有:新农保的推行需要社会保险法的保驾护航;政府应成为新农保建设的最主要组织者;推崇公平,分类引导帮助农民加入新农保;注重发挥村民委员会的作用;新农保基金应该在适当情况下进行市场化投资运营。 [关键词]日本;农村养老保险;新农保;借鉴[中图分类号]F840.67[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461(2010)10-0091-06 日本的社会保障体系中,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独具特色、构建科学、保障有效,基本解决了农民的养老问题。当前,我国正在积极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点,日本与我国同为东亚国家,文化相近,其农村养老保险的发展路径、内容构成、改革经历等对我国新农保的制度建设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日本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路径1.家庭养老保障阶段(二战以前) 日本的农村养老保险不是横空出现的,而是随着经济社会环境的发展,在日本政府的规划下,经历了从无到有,从不够完善到逐步完善的过程。二战前,日本农村处于传统的家庭养老保障阶段,对老人的抚养都是以家庭为主。日本农户多为直系家庭,老年后生活依靠长子抚养、照顾,“家”制度在日本起主导作用。当时,农村只有国民健康保险,制度型的养老保险尚未实施。例如,20世纪50年代末日本有1,368万人能享受到养老保险,仅占总就业人口4,284万的1/3,当时包括农民、个体经营者和无业者等共4,700多万人未能加入养老保险体系[1]。 2.农村养老保险建立、发展阶段(20世纪50年代末至60年代) 20世纪50年代,日本从二战中恢复元气,工业化快速发展,大量农村年轻劳动力涌入城市。60年代,日本经济步入黄金发展时期,从事农林渔牧业的人数约为总劳动力的30%[2]。农村人口开 始出现老龄化、兼业化和城市化,具有抚养能力的人数逐渐减少,家庭自我保障的作用大为减弱,社会逐渐成为了抚养老人的主角。传统的以家庭为主体的生活保障体系已无法满足家庭成员的养老需求,进入城市和留在农村的劳动者迫切希望享受到社会保险的保障。从1958年起,日本政府开始着手酝酿建立面向农林牧渔业的劳动者、个体经营者的国民养老保险。1959年日本首次颁布了“国民年金法”,将排除在工薪阶层之外的广大农民、个体经营者依法强制纳入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中。到20世纪60年代,凭着农村公共医疗和养老保险两大支柱,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初具规模并开始得到迅速普及,日本进入了“国民皆保险”、“国民均年金”的福利时代。 3.农村养老保险的充实、扩展阶段(20世纪70年代至90年代) 日本的养老保险具有灵活性,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不断进行调整和修正。自20世纪70年代开始,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变化,包括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在内的日本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得到补充、改革和完善。日本政府于1970年制定了“农民养老金基金法” ,并于1971年1月开始实施。农民养老金基金同国民年金相辅相成,合力保障农民晚年生活,提高福利水平。参加农民养老金计划的被保险人数在1975年达到顶点,为116万人,占农业总就业人口791万人的15%,该制度成为农民参加国民养老保险的重要补充, [作者简介]王翠琴(1983-),女,湖北赤壁人,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讲师,博士,研究方向:农村社会保障;黄庆堂(1987-),男,广西梧州人,就读于山东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社会发展学院,研究方向:社会保障理论与政策。 [收稿日期]2010-06-20 [基金项目]华中农业大学引进人才科研启动项目《农村社会保障政策评估》(52204-09084)和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研究》(09JZD0027)的阶段性成果。 2010年10月第32卷第10期 当代经济管理 CONTEMPORARY ECONOMY &MANAGEMENT Oct.2010Vol.32No.10 DOI:10.13253/https://www.wendangku.net/doc/bf16371118.html,ki.ddjjgl.2010.10.020

养老保险论文

养老保险论文 【摘要】老年人口队伍的急剧增大将会造成社会保障养老财政支出负担的加剧,不仅有可能使养老保险基金的供给陷入危机,也会因此增加年轻一代的养老负担,并进一步阻碍中国社会全面改革的进程。老龄化趋势使中国的养老保险体制正处在一个旧制度变革与新制度选择的关键期。 【关键词】养老保险企业职工 一、我国养老保险的发展现状 20世纪80年代实行养老保险社会统筹试点开始进行改革探索,90年代改革全面展开并不断深化,建立了由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的基金筹集模式,确定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模式,统一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社会统筹部分采取现收现付模式,均衡单位负担;个人账户部分采取积累模式,体现个人责任,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 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企业和职工缴费形成,企业缴费比例一般不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费比例为8%,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财政每年对中西部地区和老工业基地给予养老保险资金补助。2007年中央财政给予养老保险资金补助873亿元、地方财政补助260亿元。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 从长远看,基本养老保险应当实行全国统筹,但是,在目前的财税体制下,实行全国统筹难度比较大。因此,统筹层次比较低,2007年底,全国共有17个省市实现了省级统筹,能够在全省统一调度使用养老保险基金,其他地方仍在实行县市级统筹。 统筹层次不高,难以发挥社会保险的互济和调剂功能,不利于提高管理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劳动力的合理流动。而且转移接续困难,影响了劳动者参保的积极性,有的地方允许退还外来务工人员所缴的个人账户部分养老基金,形成“退保潮”,使养老保险制度名存实亡。 二、近年来养老保险中出现的问题 我国现在的养老保险制度还面临着许多问题,表现在如下方面:人口老龄化的压力日益加剧,人口老龄化对于我国未来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构成了越来越重的压力。我国在工业化中期的起始阶段、经济建设资金需求集中的情况下便进入老龄化,使资源配置陷入困境。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部分平衡方式在我国人口老龄化到来时,会造成资金需求的积聚增长,社会负担加重,对国家财政的稳定非常不利。养老保险覆盖范围明显过窄,社会保险的基本定律之一是大致法则,只有当覆盖范围最大时才会最强,目前,就全国而言,除国有,集体企业基本覆盖外,还有部分事业单位,外资企业大多数私营企业以及个体经济从业人员尚游离在养老保险范围外,还有政府机关的公务人员至今没有纳入社会养老保险范畴,占全国总人口80%的农村人口的老年保障问题也尚未解决,这一问题不解决,社会保障关于权利保障、普遍性、平等性等基本原则就没落实,部分公民仍未享有相应的养老保险权益。 三、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措施 1.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须进一步扩大。在新制度实施以后,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虽然从国有企业扩大到了非国有企业,参加保险的人数也有了大幅度的提高,但是全国范围来看,养老

关于提高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几点建议

关于提高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几点建议 摘要:随着老龄化浪潮汹涌而来,农村养老问题变得日益突出和紧迫。时值新农保正在全面辅开,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村养老保险体系已不仅仅是农民的愿望和要求,而是市场发展本身的客观必然。 关键词: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动态帐户 1 农村养老保险的历程 时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已经开始启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从80年代中期,就已经探索性地开展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这段历史可以大体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试点阶段。1986年,民政部和国务院有关部委在江苏沙洲县召开了“全国农村基层社会保障工作座谈会”。会议根据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决定因地制宜地开展农村社会保障工作。一些经济较发达的地区成为首批试点地区。第二阶段为推广阶段。1991年6月,原民政部农村养老办公室制定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确定了以县为基本单位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原则,决定1992年1月1日起在全国公布实施。此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在各地推广开来,参保人数不断上升,到1997年底,已有8200万农民投保。第三阶段为衰退阶段。1998年政府机构改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由民政部门移交给劳动与社会保障部。这个阶段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全国大部分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出现了参保人数下降、基金运行难度加大等困难,一些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甚至陷入停顿状态。1999年7月,国务院指出目前我国农村尚不具备普遍实行社会养老保险的条件,决定对已有的业务实行清理整顿,停止接受新业务,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向商业保险过渡。从以上几个发展阶段来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实践上是不成功的,可怜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还没有来得及成长时就已面临夭折的危险,但它却切实关系到占我国人口约80%的人民目前或将来的生活质量,随着老龄化浪潮汹涌而来,农村养老问题变得日益突出和紧迫。时值新农保正在全面辅开,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村养老保险体系已不仅仅是农民的愿望和要求,而是市场发展本身的客观必然。 2 进一步提高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建议 新农保政策的实施,让我们不得不去思索,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从起步到建立起完善的制度之间,还有一个相当大的跨度,它的关键就在于农村

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构建浅析毕业论文

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构建浅析毕业论文

毕业论文(设计) 题目: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构建浅析 姓名:穆俊 学号:01110801015 教学院:马克思主义学 院 专业班级:思想政治教育2008级 本科班 指导教师:左秀柒(副教 授)

完成时间:2012年05月15日 毕节学院教务处制

毕节学院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

注:本表一式四份,两份用于装订完整文本,两份装入学生资料袋。 毕节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学生诚信声明书

本人所提交的毕业论文(设计)《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构建浅析》是本人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研究、写作的成果,本论文不包含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作品成果,论文中所引用他人的无论以何种方式发布的文字、研究成果,均在论文中加以说明;对本文研究做出过重要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均已在文中以明确方式标明。如果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的情况,本人愿承担全部责任。 论文(设计)作者:穆俊(签字)时间:年月日 指导教师:(签字)时间:年月日 毕节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版权使用授权书本毕业论文(设计)《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构建浅析》是本人在校期间所完成学业的组成部分,是在毕节学院教师的指导下完成的,论文(设计)工作的知识产权属于毕节学院。本人同意学校保留并向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送交论文(设计)的复印件和电子版,允许论文(设计)被查阅和借阅;本人授权毕节学院可以将学位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编入有关数据库进行检索,可以采用影印、缩印、网页制作或扫描等复制手段保存、汇编学位论文。毕业论文(设计)无论做何种处理,必须尊重本人的著作权,署明本人姓名。 未经指导教师和毕节学院同意,本人不擅自发表毕业论文(设计)相关研究内容或利用毕业论文(设计)从事开发和盈利性活动。毕业后若发表毕业论文(设计)中的研究成果,需征得指导教师同意,作者第一单位署名应为“毕节学院”,成果发表时本人工作(学习)单位可以在备注中注明。 论文(设计)作者:穆俊(签字)时间:年月日 指导教师:(签字)时间:年月日

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研究毕业论文开题报告.doc

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研究毕业 论文开题报告 选题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研究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人口与劳动力基础发生了快速变革,传统的农村社会形态逐步瓦解,农村社会加快转型,表现为:传统小农社会生活发生重大变化;农村居民老龄化群体比重迅速增加,老龄化社会提前到来;在城市及城市周围,非正规居住的农村流动人口大量积聚。这就导致了农村家庭、集体和个人储蓄、养老功能的减弱,家庭养老面临挑战,集体养老保障功能弱化,储蓄养老保障功能不足。为此,加快建立农村社会化养老体系则成为解决农村居民养老问题的根本出路。

选题的科研现状及前沿水平 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是采取个人、单位和国家等多方出资筹集养老基金并为老年人提供经济帮助和服务,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项制度,它是农村养老模式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未来社会化养老保障的核心和基础。由于经济发展条件的限制和其它多方面的原因,至今处于早期试点的发展体制阶段,没有取得重大突破,尚未建立适应城乡统筹发展的农村社会保险制度。本文借鉴江苏苏州市吴中区解决农村居民养老的一些做法,力图在我国农村解决农村居民养老方面做点探索。 参 阅 文 献 【1】唐钧《问题与障碍:中国走向全面小康的社会政策思考》宁波出版社 2003年 【2】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我著《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一次性抽样调查数据分析》中国标准出版社2003年

【3】黄黎若莲《中国人口老龄化进程与老年服务需求》《学习与实践》(武汉)2006.12 【4】刘子兰《养老金计划挤出效应研究评述》《经济学动态》2006.12【5】周德民《长株潭沛机构养老服务发展探析》《社会保障制度》2007.4【6】宋斌文张琳《东部发达地区农村养老保障的实践与探索》《农业经济问题》2006.11 【7】卢海元《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条件分析》《经济学家》2005.5 【8】樊天霞、徐鼎亚《建立农村养老保险体制的困境与出路》《上海经济研究》2005.6 【9】许雄奇、赖景生《21世纪中国农村社会保险体系的构想》《农村经济》2005.4 【10】武深树、邓真惠《构建非均衡的农村养老保障体制》《当代财经》2004.1 【11】姜木枝、张朝蓉《和谐社会背景下农村计生纯女户家庭养老保障问题》《社会保障制度》2008.4 【12】郑伟《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困境反思》《保险研究》2007.11

养老保险的探索论文

目录 摘要 (Ⅰ) Abstract (Ⅱ) 一、企业养老金概述 (1) (一)养老金的涵义 (1) (二)养老金的性质 (1) (三)养老金的核算主体 (2) (四)养老金计划的种类 (2) (五)养老金计提和支付模式 (3) 二、养老金的会计处理 (3) (一)养老金的核算原则 (3) (二)国外养老金会计处理 (4) (三)国内对于养老金的会计处理 (5) (四)养老金会计信息披露 (7) 三、我国养老金会计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 (8) (一)我国养老金会计存在的问题 (8) (二)完善我国养老金会计的改进建议 (10) 致谢 (12) 参考文献 (13)

人口老龄化趋势已成为全球性的问题,世界各国一直在不断努力寻求解决的途径,至今已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养老保险制度。在会计处理上,西方国家已形成一套比较完善的体系,而我国在这方面尚处于探索阶段。本文分析了养老金的性质及养老金会计核算的原则;借鉴西方(主要是美国和IASC)养老金会计领域的研究成果,分别就两种养老金给付方式下的会计处理进行论述;结合我国养老金制度发展的实际情况,对养老金计划及会计问题进行初步探讨。 一、企业养老金概述 (一)养老金的涵义 养老金(Pension),是用于养老的货币额,是政府或先前的雇主向已经结束其正常工作生涯或丧失工作能力的人提供的一种定期给付。陶玉琼(2004)在其文章中写道养老金,又称退休金,是指支付给离退休人员用于保障其日后生活的资金。[1] 补充养老金(又称企业年金),赖永添等(2007)认为是具备条件的企业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由企业及其职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愿建立、共同缴费,基金完全积累的补充养老保险。[2] 养老金计划又称退休金方案,国际会计准则第19号(IAS 19)明确指出:“养老金计划是指雇主在职工退休时或退休后,提供养老金给职工的正式或非正式的安排(不论是按年支付还是一笔付清),其养老金在职工退休前即可按文件条款或雇主惯例加以确定或估算。”[3]可见,养老金计划是指一个按规定原则给付养老金的预先承诺,再加上一些能够保证这个承诺实现的财务安排。它存在许多种分类方式,从融资方面来说,养老金计划存在着两种制度安排:现收现付制和基金制;而根据养老金给付方式的不同,养老金计划又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福利计划。国际会计准则中论述雇佣后的受益计划分类为界定供款计划或是界定利益计划,经济物质的计划,作为来自其主要条款和条件。 (二)养老金的性质 养老金的性质问题,朱康萍(2004)认为它是养老金制度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也是企业养老金会计中一个基础且尚在讨论的问题,因为它决定着随之而来的一系列会计处理和披露,为会计语言的表达提供一个基本指向。[4]从发展的角度看,人们对养老金性质的认识随着历史的变迁而有所不同,相关的观点有社会福利观、劳动报酬观和节约成本论等,但最主要的是前两种:一是“社会福利观”,二是“劳动报酬观”。 社会福利观认为,企业职工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是对剩余价值的分配,体现的是一种社会福利,而在职时领取的工资则是按劳分配的体现。该观点反映在会

我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

我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 摘要 众所周知,当前我国已然进入老龄化社会,但我国经济尚处于较低水平,国家、社会和家庭都面临着较为沉重的养老压力,养老问题成为我国社会未来一段时期内的重大问题,特别是我国近9亿的农民的养老问题,更是成为中国目前绝不可忽视的大问题。为此,我国已经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希图提早准备应对未来的养老难题。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举措,也是缩小城乡差距的必然要求,对于我国未来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至关重要。虽然我国实施的新农保较于旧农保已经呈现出明显的优势,但是,新农保也不是尽善尽美的,无论是在制度设计上,还是在制度实施过程控制力方面,还是在实施效果的保证方面都存在着不完善的地方,这就需要我们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分析探讨,以求更好地完善现行制度。本文拟对我国当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情况及暴露出的问题进行探讨、归纳和总结,并针对问题提出科学合理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新农保 China's new rural social endowment insurance system present situation analysis and countermeasure research ABSTRACT As everyone knows, China has entered the aging society, but China's economy is still at a low level, the state, society and families are facing more heavy pressure on pension, pension issue has become China's major social problems in the next period of time, especially the pension problem in China in the last 900 million of the farmers, it is become a big problem now China never be ignored. This has been the establishment of rural social endowment insurance system in China, to prepare to deal with future pension problems. The endowment insurance system is an important measure to build a well-off society in an all-round way, and it is also an inevitable requirement to narrow the gap between urban and rural areas. Although China's implementation of the new agricultural insurance and old agricultural insurance has obvious advantages, but the new agricultural insurance is also not perfect, whether it is in the design of the system, 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process control in power system, there are still imperfections in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effect of the guarantee, which requires us to analysis and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分析论文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分析论文 摘要:对我国学术界2006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如“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必要性”、“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中的政府责任”、“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模式选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地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设”、“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等相关问题的理论探讨进行了一定的总结,希翼为我国农村养老保险立法和制度建设提供相关的理论依据。 关键词:2006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研究;综述 一、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必要性问题探讨 学者苏颖从构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整体角度出发,认为“由于中国农村人口老龄化快于城市”,加之“土地和家庭养老保障养老功能的弱化,应该创造条件,逐步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农村社会保险司副司长刘从龙从中国农村的养老现状出发,强调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迫切需要发展。因为:一是农民养老不完全是个人问题,而是社会问题,其对社会稳定会产生重大影响;二是农村传统养老方式功能弱化,迫切需要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三是农民的生产生活越来越依赖市场,迫切需要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学者赵慧洁,周田宇从构建和谐社会和党的十六要求出发,认为“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势在必行”。学者鲁晓明从构建和谐社会视角,论述了我国农村构建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必要性。学者秦建文,石文伟从社会发展的微观和宏观层面指出:“随着中国农村老龄化进程的加快,以及中国经济市场化程度的深化,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已成为当务之急。”福建省福州市社会科学院张忠松通过对山区65岁以上老年农民养老问题的样本分析,发现山区老年人口面临经济供养总量低等诸多问题,呼吁山区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亟待建立。 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中政府责任问题 关于中国政府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中的责任,学者赵建萍认为“政府应该承担起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职能”。关于政府在个人账户基金组成方面的作用,学者刘汉屏,李英娟认为政府应该成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主体之一,“在坚持个人、集体和政府三方共同出资的前提下,政府还应该

农村养老保险存在问题及改进方法

专科毕业论文 题目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分析 姓名廖承智 学号200930961013 院系公共事业管理系 年级09级 专业社区管理与服务 指导教师龙青松 二○一二年五月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分析 廖承智 (兴义民族师范学院09级公共事业管理系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兴义,562400) 摘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严重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在由家庭养老转向社会养老体制转化的过程中,还存在着交纳保险金数额较低、管理水平低和养老基金的保值增值难度大等问题。其中筹集养老保险基金与基金的保值增值问题是关键,对此,哪些主体应该负责,应该负什么样的责任,建立农村养老保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针对现阶段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中存在的不合理之处进行改革,为实现城乡统一的养老保险体系而努力。 关键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家庭养老,社会养老保险, 近年来,“三农”问题变得越来越尖锐,“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问题。目前对“三农”问题的研究很少顾及到农民的养老问题。目前我国农村面临着青壮年人口的大规模转移,再加上养老保障制度残缺不全,老年农民老无所养的问题越来越严重,我们要解决“三农”问题,就要从农民的最基本的保障问题上下功夫,使农民老有所养,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现状 (一)老龄化加快 随着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和农村劳动力的输出,越来越多的农村青壮年人口进入城市,年龄结构出现“两头大,中间小”的局面。据统计分析,从2011年到2015年,全国60岁以上老年人将由1.78亿增加到2.21亿,平均每年增加老年人860万;老年人口比重将由13.3%增加到16%,平均每年递增0.54个百分点。老龄化进程与家庭小型化、空巢化相伴随,与经济社会转型期的矛盾相交织,社会养老保障和养老服务的需求将急剧增加。未来20年,中国人口老龄化日益加重,到2030年全国老年人口规模将会翻一番,老龄事业发展任重道远。【1】

城镇养老保险论文

城镇养老保险论文 一、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改革与完善阶段(1995年后) 随着各地区、各部门实行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推动了保险 费用社会统筹、扩大保险范围,为了能适合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进一 步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国务院下发19956号《深化企业职工养老 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先后又下发了《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 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以及《社会保险法》等等。至此养老保险 制度进入较为完善的阶段,养老保险的社会化水准,社会统筹,企业 补充养老保险等较为完整。 二、职工在办理退休时出现的一些问题以及相关对策 因为养老保险制度的健全是一个从无到有,从有到全,持续探索、调整、完善的过程,在执行过程中就会因为政策的衔接而产生一些问题。下面作者谈谈在职工办理退休时出现的一些问题。 工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法定退休年龄:男60岁,女管理岗55岁,生产岗50岁。职工在办理退休前因工负伤,根据《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同 时要实行工伤认定,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实行劳动水平鉴定。这样 不能按时办理退休,至少会顺延退休时间,因为工资待遇不变,养老 保险就在继续缴纳,职工在办理退休时,只能按法定退休年龄结止, 顺延后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可记入个人账户,但缴费时间不计作实际 缴费年限,这样就损害了职工的利益。作者认为既然职工已实际缴费,并能计入个人账户,就应该算作实际缴费年限。 2.长期合同制工人在办理退休时。1986年10月实行招用长期合同制 工人,需签订劳动合同,职工本人需缴纳标准工资的3%养老保险金。 现行办理退休时,长期合同制工人没有视同缴费年限,只有实际缴费 年限,未缴纳养老保险不计作工作年限。可当时是在国营企业中推广 实施,一些大型的企业执行得较早、较好,加之缺乏指导、监督,在

新型农村论文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论文

新型农村论文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论文 江西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筹资机制探讨摘要:江西作为欠发地区之一,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中存在资金不足的问题。通过分析财政、集体、个人三方面的筹资能力,了解资金筹措的瓶颈所在,提出拓宽江西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筹集的渠道:一是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的缴费档次;二是提升财政投入比例;三是努力实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四是以税收支持新农保基金的筹集;五是建立新农保捐赠基金和发行社会保障彩票;六是探索新农保与其他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办法。 关键词:江西省;新农保;筹资机制;农村 中图分类号:F840.67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06-0074-02 一、江西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筹资机制现状 根据国发[2009]32号文件,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了《江西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办法》,办法规定:2009年在全省范围内的新建县、于都县、永丰县、万载县、乐安县、新余市渝水区、婺源县、修水县、鹰潭市月湖区、浮梁县、芦溪县等11个县(区)进行试点。 1.个人缴费。办法规定: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等五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根据江西农村居民平均生活水平,原则上按100元缴费起步。 2.集体补助。办法规定,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员缴费提供资助。从中可见,集体补助要根据村集体的经济状况来定,可补也可以不补。 3.政府补贴。对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参保人员,中央财政负责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省财政对参保人员缴费每人每年补助24元,县(市、区)财政补助6元。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由省、县(市、区)政府为其代缴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100元。其中省财政负担80%,县(市、区)负担20%。 二、江西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资金筹措与瓶颈分析 根据最新数据显示:2010年江西省11个试点县16~59周岁参保人数达211.38万,参保率79.17% [1]。省财政在2010年已拨付5 161万元,补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其中3.3万农村重度残疾人由省财政代缴养老保险费。 1.财政对新农保的支付能力。根据规定,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60岁以上的参保农民按每人每月55元的基础养老金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据测算,2008年中央财政对中国农村人口基础养老金的补贴数为535亿元左右,2008年中央财政收入为32 680.56亿元,这样中央财政对全国新农保基础养老金的补贴数额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为1.64% [2]。中国持续二十年的经济快速增长,国家财政收入自2000年以来,都是以两位数以上的速度增长,中央政府完全能能力承担建设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任。2009年全国财

养老保险改革研究论文

养老保险改革研究论文 【摘要】目前,我国社会养老形势日趋严峻,养老保险制度面临问题较多,养老基金缺口较大,企业负担沉重,相关法律缺失,已经影响到社会的安全与稳定。本文剖析了我国养老保险改革问题的现状、面临的困境,并进而提出若干相关政策建议。 【关键词】养老保险现状困境选择 【正文】 一、现状: (一)、制度“盲区”:保险对象游离于制度之外 在学术界,中国城市养老保险体系的涵盖对象被分为两部分:非正规和正规就业人群。那么,什么样的人才属于城市非正规就业人群?北京大学人口研究所刘贵平的定义是:非正规就业人群不仅包括近年来的下岗职工,还包括在城市的农民工、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以及自由职业者。在非正规就业人群中,有一半以上游离于养老保险制度之外。也就是说,中国整个养老保险体系在其覆盖面上十分有限。① 是什么原因造成城市养老保险体系在这一环节出现“盲区”?“这些人要么是老板没有为他们缴纳部分养老保险金,要么是没有老板为他们办理养老保险事宜,这就使得他们不仅失去了雇主缴纳所带来的那一部分经济利益,而且还必须自行承担制度风险,因此导致这部分人群在可能的情况下宁可选择个人储蓄和人寿保险,也不愿选择社会养老保险。” 造成这一结果的制度原因是中国的养老保险体系成本昂贵并造成了劳动力市场的扭曲。企业应缴的养老保险缴费率高达薪金的20%,而雇员本人还需再缴纳8%。再加上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其他缴费,企业和员工的全部缴费高达薪金的40%多,在有些地区,实际缴费率甚至更高。这一缴费水平高于很多发展中国家和瑞典、美国等发达国家。如此高昂的劳动成本不利于鼓励雇主为员工利益买单。 为进城农民工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确实体现了政策的人文关怀,但一波又一波农民工退保潮让决策者感到尴尬。率先在全国推广农民工保险的广东省频现退保

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新措施.doc

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新措施 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是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科学发展,统筹城乡协调发展重要措施。本文概述了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概况和必要性,通过数据资料介绍了近年来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发展历程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含义以及实施情况,客观的分析了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制度和观念等方面上存在的一些问题,对于完善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提出几点建议。 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发展途径 1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现状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其目的是解决农村人口养老问题,其形式是以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实现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新型制度最终形成公平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农村保障制度。本着多交多得的相关激励机制来保证农村参保人的权益,实现农村养老金全国统筹平衡的原则,整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以及医疗保险制度。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民一直是我国社会的主体,农业、农村、农民的问题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问题,随着社会主义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传统的农村养老模式和原有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阻碍了农村经济社会全面的发展,已经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的民生需要。虽然我国对于农村养老保险问题做出了一些改革,根据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的精神,国务院决定从2009年起施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并取

得了一些成效。但由于我国农村居民分布范围广,农民人口数量大,收入水平低,致使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施行和管理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在农民自身方面,由于收入水平低,缴费压力大,个人参保意识差,所以农村居民难以积极的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在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方面,由于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不健全,养老基金的监督管理工作体系和办法不完善,致使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出现问题。 2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必要性 2.1适应人口老龄化的趋势 随着我国农村人口老龄化,家庭小型化,使得农村传统的依赖土地养老和家庭养老的保障功能大大的减弱,农村养老问题变得日益的突出和严峻,农村老年人的日常基本生活保障面临巨大的挑战,完善我国农村养老保险问题,建立健全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是解决我国人口老龄化,家庭小型化的农村养老问题的有效途径,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统筹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必然选择。而且我国70%以上的老龄人口分布在农村地区,随着劳动力的减少,我国农村传统的靠土地和家庭的养老方式不再能够起到足够的保障作用,面对农村“未富先老”的状态,能够使农村老年人老有所养,必须完善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建立健全的适合我国国情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2.2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必然之路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论文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真正发展是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开始,经过近30年的发展和完善,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不断深入,制度设计不断完善,管理服务不断细化,对保障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改革深化和经济社会发展,我国经济结构不合理、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就业压力逐年增加和收入分配差距拉大等深层次问题逐步显现出来;伴随市场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程度的提高,养老保障的任务越来越重,社会化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政府管理的压力越来越大,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障制度面临着诸多问题和严峻挑战。 一、目前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存在问题分析 (一)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层次缺失 我国养老金制度模式从1993年提出实施多层次养老保险模式。但作为养老保险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企业年金养老制度推进缓慢,覆盖率小,大部分城镇职工依然仅有基本养老保险。而且,我国政策规定企业只有加入了基本养老保障之后,才允许按政策规定设立企业年金。所以,只有少部分经济效益较好的能源、金融和通讯的企业设立企业年金,而经济效益差的企业一般只有基本养老金保障,形成企业年金缺位。 (二)基本养老金制度覆盖率低 2006年我国就业人口为76990万人,其中城市就业人数为28310万人,城市就业人口比例为36.77%.数据显示,我国基本养老保险理论覆盖率从2001年的38.8%增长到2006年的42.8%,覆盖率仍不足50%.显示我国社会养老保障的有效覆盖面较狭窄。 (三)养老保险基金“所有者缺位” 当前,我国个人帐户中的养老基金实质上是缴费人的资本或劳动收入的一部分,所以,从经济学上产权明晰这一原则出发,理应成立一个代表缴费人利益的组织来对这部分基金进行管理。而我国目前的情况却是由政府代管,政府成为养老基金的托管人。所以,我国目前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际上就处于“所有者缺位”继而“所有权悬空”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发生融资困难和基金被挪用的情况,也就不足为奇了。 (四)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亟待健全 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城乡之间在经济发展水平、收入水平、经济结构等诸多方面存在较大差异,所以在使我国城市和农村之间形成了不同养老保障制度。与城镇相比,农村社会保障水平低,保障项目少,社会救助仍是农村社会保障的主体内容,作为现代社会保障核心的社会保险制度在我国农村才刚刚开始发展,保障制度亟待健全。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经济结构的变化,人口政策的影响,以及农村人口结构逐步老化,农村家庭保障日益受到越来越大的冲击,农村人口对政府组织的社会保障的需要越来越迫切。 二、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发展趋势探讨 (一)全面推进多层次养老制度体系建设 建立多层次养老制度制度体系,是我国的文化传统和现代社会保险机制的要求,应全面覆盖无力缴费的贫困人口的社会救济、社会基本养老、企业年金、商业寿险、家庭保障等多层次养老保障制度模式。 第一层次:加大基本养老保险的执行力度。由政府、企业和个人三方供款的模式,即企业和个人为主,政府提供补贴,实行现收现付筹资方式。通过提高企业和个人的参保意识、加大执法力度等措施,不断提高参保率。由国家行政部门管理,执行保障和再分配功能。推行激励机制,对于多缴费者可以多领取相应的养老金。 第二层次:鼓励企业为员工建立企业年金保障。由政府提供优惠政策,实行劳动权利与义务相结合的原则,由企业为主,个人为辅供款,实行积累制筹资方式。对象为企业职工,执行保障和储蓄功能。实行激励机制,保证缴费者退休后有更高的生活水平和更为充分的保障。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精选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温馨提示:本文是笔者精心整理编制而成,有很强的的实用性和参考性,下载完成后可以直接 编辑,并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修改套用。 篇一:我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2009年第5期我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推进的若干问题与对策建议口米红 摘要:在我国这样一个人口基数大、农村人口占多数、农业剩余劳动力规模大、人口年龄结构失衡、出生人口性别比严重偏高、抚养系数增大、城乡区域发展差异显著增大的老年型国家里, 构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不仅意义重大, 而且十_届社会保障论坛三 等奖(2008)。 通过对表1中三大类地区实施“国家新农保”制度推进实施的政策仿真研究表明:第一类地区在20__—20__年、第二类地区20__—20__年和第三类地区在20__二20__年的累计参保覆盖率已经都能达到90%以上⑦, 这说明三大类农村地区在20__年完全能够实现全覆盖的目标, 完全能够在20__年之前实现“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 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设想。 因此, “国家新农保”制度从2009年开始正式实施, 并从农业人口的10%到全覆盖的动态目标的最佳实现时间为:第一类别农村地区为:20__—20__年;第二类别农村地区为:20__—20__年;第三类别农村地区为:20__—20__年。 (二)实施建议 为了更好地推进和实施“国家新农保”制度,

篇二:关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关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的调查研究报告 内容摘要 农村社会保障是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我国经济的稳步发展, “三农”问题逐渐得到重视。尤其是在党的十_大提出“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方针后,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在各省市逐步试点展开。我们此次在全国试点县中选择了经济水平较为落后的云南省大理州鹤庆县为调查对象展开调查研究, 旨在了解新型养老保险制度在基层的实施情况、存在问题, 以达到完善政策的目的。 一全国新农保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 截止2009年末, 我国总人口约为133474万, 其中农村人口约为71288万。新农保政策颁布以来, 全国分别在陕西省、云南省等31个省市选取了200多个县(地区)作为新农保试点县。 二大理州鹤庆县新农保的实施情况(一)大理州基本情况 云南省大理州辖12县市110个乡镇, 2009年底总人口约351.6万人, 其中农村人口约306.3万人, 约占总人口的87.12%。总耕地面积19.08万公顷, 人均耕地0.93亩, 农民人均纯收入3482元。自1995年大理州开始推行老农保制度以来, 截止到20__年3月, 全州除剑川、云龙两个县以外的10个县市均线后开展了此项工作, 全州共参保约3.6万人, 老农保参保率为1.1%。(二)鹤庆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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