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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上课所说重点1.0

国际私法上课所说重点1.0
国际私法上课所说重点1.0

國際私法上課所說重點1.0

说明:

国际私法在平日里上课几乎每节课都会提到一些考核重点,最后一节课又划了一些题目。而这两者既有重合的部分,也有不同的部分。于是我就打电话请教了一下王老师关于考试范围的相关事宜。得知最后一节课所划题目主要为主观题,需要看;平日里所说考核重点各种题型都有,也需要看。据此我将平日整理的和最后一节课划的题目整理到一起,并有所标注。凡是带*号的,表示平日里提到,最后一节课也划到的重点;带+号的,表示平日里未提到,最后一节课划的;不带任何符号的,为平日里所说的重点,但最后一节课未提及的。本材料为1.0版,尚未经过实践的检验,由于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因此部分题目也会有些小出入(我不确定的题目已在题后说明),希望好心的同学能不吝赐教。最后在整理材料的过程中,得到了马可同学的帮助,在这里表示感谢。

谢谢!

1.国际私法定义p14:国际私法是以直接规范和间接规范相结合来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的法律部门。(王:如果考试有这道题的话)

2.当代国际私法国内立法的主要特点及发展趋势p21

(1)在立法模式上呈现出向单行法方向发展的趋势

(2)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不断扩大、适用范围愈加广泛

(3)弹性连结因素在立法中被广泛采用,冲突规范的灵活性得以加强

(4)政策定向和结果选择的方法在法律选择中受到重视

(王:简答题)

3.国际惯例作为我国国际私法渊源的问题p31(王:考试重点)

我国《民法通则》第142条第3款和《涉外经济合同法》第5条第3款规定的可以适用的“国际惯例”主要是指实体法方面的惯例。

4.中国最早出现冲突规范p54——唐朝(选择题)

5.我国民法对于国际私法关系主体的相关规定(王:考试重点)

(此图为课上板书,建议同时参考书中第四章)

积极冲突:适用住所地或最密切联系的国家为其本国法国籍

消极冲突:适用居住国法,若无居所,适用住所地国法

自然人

积极冲突:最密切联系的住所

住所

消极冲突:居住地国法

国籍:注册登记地管理中心地

法人住所:主要办公机构所在地

营业所:最密切联系国营业中心地

6.最惠国待遇的例外规定p78(王:重点,考了好多年)

(1)一国给予邻国的特权与优惠

(2)边境贸易和运输方面的特权与优惠

(3)有特殊的历史、政治、经济关系的国家形成的特定地区的特权与优惠(4)经济集团内部各成员国互相给予对方的特权与优惠

7.冲突规范的结构p92(王:小重点)

例(教材观点)

8.冲突规范的类型p92

(1)单边冲突规范

单边冲突规范是用来直接规定适用某国法律的规范。

(2)双边冲突规范

双边冲突规范是指其系属并不明确规定适用内国法还是外国法,而只规定一个可推定的系属,在根据此系属,结合实际情况去寻找应适用某一个国家的法律的冲突规范。

(3)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

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就是其系属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连结点,它们所指引的准据法同时适用于某一国际民商事关系的冲突规范

(4)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

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就是其系属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连结点,但只选择其中之一来调整有关的民商事关系的冲突规范

(5)直接适用法

9.冲突规范的灵活化趋势p96(王:与当代国际私法国内立法的主要特点及发展趋势配合答)

(1)用灵活的开放系属代替僵硬的封闭系属

(2)增加连续点的数量从而增加可选性

(3)对同类法律关系进行分割,依其不同性质规定不同的连结点

(4)对于一个法律关系的不同方面进行分割,对不同部分或不同环节规定不同的连结点

10.连结点的分类p98(王:考核重点)

第一,连结点可分为客观连结点和主观连结点。

第二,连结点还可以分为静态连结点和动态连结点

第三,连结点也可分为单纯的事实和法律概念

*11.法律规避的构成要件p137(王:考核重点)

1.从行为主体上看,法律规避是当事人自己的行为造成的

国际私法期末整理

国际私法期末整理

国际私法期末重点整理 说明:名词解释在第二、三、四章中,第一章、第二章和最后一章是小题目。 第三章涉及各种各样的题型,案例分析出在这里。 重点是第二、三、四、九、十章。 论述不是死题目,法条滚瓜烂熟,加上上课讲的东西整理,论述题ok,夸侵权、合同好几章。大的方面、细的方面都要说到。实际上说的是我国的立法。 简答题按书上的背。 案例分析模板:本案应适用xx法作为准据法。xxx 的财产为动产。我国法律规定,xxxxx。本案中,xxx的法定住所在xxx。但xxx经常居住地和住所不一致。根据xxx第xxx条规定,xxxx。因此,xxxx,故本案应适用xxx法。 第一章概述(小题目) 调整对象: ①国际私法中调整外国人民商事法律地位的规范(基础地位) ②国际私法中调整实体权利义务的规范(分为冲突规范和国际统一实体法规范) ③国际私法中调整程序的规范(分为国际民事诉讼法和国际商事仲裁法)

国际民商事关系的国际性的涵义(涉外) 国际性=跨越法域的界限 主体的涉外性:民商事关系的主体有一方或双方是外国自然人、法人或是特殊情况下参与民商事活动的国家或国际组织。 客体的涉外性:民商事法律关系的标的物在外国境内 法律事实的涉外性:权利义务据以产生的法律原因或事实必须发生在国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一条民事关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 (一)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外国公民、外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无国籍人; (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经常居所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 (三)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 (四)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 (五)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的其它情

国际私法学重点

国际私法学考试经典案例和部分选择看最后一页: 第一章国际私法概论 为什么需要国际私法?(或国际私法产生的原因) 1.各国人民间正常民商事交往,形成了大量的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 2.各国民商事法律对同一问题的规定不同 3.一国在一定条件下承认外国法的效力 国际私法的定义:国际私法是以涉外民事关系为调整对象,以解决法律冲突为中心任务,以冲突规范为最基本的规范,同时包括规定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规范、避免或消除法律冲突的统一实体规范、以及国际民事诉讼与仲裁程序规范在内在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重点)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国际(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 国际(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民商事法律关系,具体表现为:主体涉外、客体涉外或法律事实涉外。 “涉外”不仅仅指涉及不同国家,涉及一国领域内的其他法域也为“涉外”,如香港、澳门和台湾相对于内地即为国际私法中的“涉外因素”。 国际私法的范围: 1.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 2.冲突规范 3.国际统一实体规范 4.国际民事诉讼程序规范 5.国际商事仲裁规范 韩德培:机翼论(解释国际私法的范围) 国际私法就如同一架飞机一样,其内涵是飞机的机身,其外延是飞机的两翼。具体在国际私法上,这内涵包括冲突法,也包括统一实体法,甚至还包括国家直接适用于涉外民商事关系的法律。而两翼之一则是国籍及外国人法律地位问题,这是处理涉外民事关系的前提;另一翼则是在发生纠纷时,解决纠纷的国际民事诉讼及仲裁程序,这包括管辖权、司法协助、外国判决和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 (重点)国际私法的渊源: 包括国内和国际 国内法渊源:国内立法、司法判例 国际法渊源:国际条约、国际惯例 法律学说不是国际私法的渊源 第二章国际私法的历史 重点掌握:学说 1、法则区别说(重点) 意大利:巴托鲁斯法则区别说的产生被认为是国际私法的真正创立。巴托鲁斯作为国际私法开拓者所取得的重大成就,后世人将其誉为国际私法的“鼻祖”、“奠基人”。 法国:杜摩兰的“意思自治原则”。明确提出在契约关系中,应该适用当事人自主选择的某一法律。 荷兰:胡伯的国际礼让说。 2、德国萨维尼的法律关系本座说(重点) 具体规则:萨维尼把涉外法律关系区分为人、物、债、行为、程序等几个不同种类,并且认为:住所是人的归属之处,所以人的身份能力应以住所为其本座;物是可以感知到的物质,并且必然占据一定的空间,故物之所在地应为物权法律关系的本座;而债为无体物,并且不占有空间,因而常常需要借助某种可感知的外观来表现其形态。这种外观形态有两个:一个是债的发生地,一个是债的履行地。但履行地更适合表现债的外观形态,故应以债的履行地为其本座,因为它是实现债权的场所;行为方式则不论财产行为还是身份行为,均应以行为地为其本座;程序问题应以法院地为其本座等等。 意义:萨维尼“法律关系本座说”的提出,在西方,有的学者甚至将其理论喻为国际私法中的“哥白尼革命”,不仅在解决国际民事关系法律适用的方法论上实现了根本的变革,而且大大推动了欧洲国际私法成文法的发展,对当时和后世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甚至许多学者认为:二十世纪以来,许多国家的国际私法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最强联系说”、“重力中心说”和“最密切联系说”等,实质上都是法律关系本座说的再现。 第三章国际私法的主体 自然人、法人、国家、国际组织 自然人(有关的国际法冲突:) 国籍冲突住所冲突权利能力冲突和行为能力冲突 《民法通则意见》180: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进行民事活动,如依其本国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而依我国法律为有民事行为能力,应当认定为有民事行为能力。 《民法通则意见》182条:有双重或多重国籍的外国人,以其有住所或者与其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为基本国法。 另规定:无国籍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一般适用其居住国法律;如未定居,试用期住所地国法 《民法通则意见》183条:当事人的住所不确定或不能确定的以其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当事人有几个住所的,以与产生纠纷的民事关系有密切联系的住所为住所 法人

马原知识点整理

1、什么是马克思主义?(P2-P3) (1)马克思主义是由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为他们的后继者所发展的,以批判资本主义、建设社会主义和实现共产主义为目标的科学理论体系,是关于无产阶级和人类解放的科学。它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三个有机统一基本组成部分。 (2)①从创造者、继承者的认识成果讲,马克思主义是由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由其后各个时代、各个民族的马克思主义者不断丰富和发展的观点和学说的体系;它既包括有马克思、恩格斯创立和列宁等发展了的马克思主义,也包括中国共产党人将其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成果。 ②从阶级属性讲,马克思主义是无产阶级争取自身解放和整个人类解放的科学理论,是关于无产阶级斗争的性质、目的和解放条件的学说; ③从研究对象和主要内容讲,马克思主义是无产阶级的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是关于自然、社会和人类思维发展一般规律的学说,是关于资本主义发展及其转变为社会主义以及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发展规律的学说。 2、思考并归纳意识能动作用及其表现、主观能动性与客观规律性的辩证关系。(P29-P33) (1)意识的能动作用及其表现:①辩证唯物主义在坚持物质决定意识,意识依赖于物质的同时,又承认意识对物质有能动作用。②意识的能动作用是人的意识所特有的积极反映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和活动。表现为如下四个方面:第一,意识具有目的性和计划性。人反映世界时会表现出主体选择性。第二,意识活动具有非凡创造性。人能在思维中建构一个现实中没有的理想世界。第三,意识具有指导实践改造客观世界的作用,可变客观为现实。第四,意识具有指导、控制人的行为和生理活动的作用。 (2)主观能动性与客观规律性的辩证关系:首先,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必须以承认规律的客观性为前提。必须尊重客观规律,认识和改造自然界,要尊重自然界的规律;认识和改造社会,要尊重社会规律。其次,只有正确发挥主观能动性,才能正确认识和利用客观规律。在尊重客观规律的基础上,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否认人的主观能动性,必然导致对人的价值性的否定,导致对历史发展动力的否定。 3、当前中国一再强调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试结合有关矛盾原理谈谈看法。(P42-P43) (1)矛盾的普遍性与矛盾的特殊性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的基本原理。矛盾的普遍性即矛盾的共性,矛盾的特殊性即矛盾的个性。矛盾的共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矛盾的个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任何现实存在的事物的矛盾都是共性和个性的有机统一,共性寓于个性之中,没有离开个性的共性,也没有离开共性的个性。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的道理,是关于事物矛盾问题的精髓,是正确理解矛盾学说的关键。 (2)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是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各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哲学基础,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哲学基础。21世纪,掌握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把马克思主义同我国的实际和时代特征结合起来,努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是我们面临的重大课题。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既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又根据时代条

国际私法考试知识点整理

一、总论 1.调整对象(什么是涉外民事关系+司法解释第一条?) 2.国际私法渊源(国内立法、国际立法以及对私法发展做出极大贡献的几个组织非常有名的常设的政府间的国际组织) 3.国际私法发展历史(系统图;有重大影响的人物及其思想如巴托鲁斯,说出来一个人的名字知道他有哪些学说,重点的一些人还要知道他的学说的内容是什么,以及他的学说在国际私法史上起到了什么作用比如萨维尼的“法律关系本座说”跳出了法则区别说的长达五百年的对私法学界的统治,从法律的本质到对法律关系的分析) 4.中国的国际私法历史(有名的话语) 5.近代国际私法第一部成文的国际私法是谁? 6.2010年10月28日颁布的《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适用法》和2013的司法解释是什么样的关系,各自的亮点 7.国际法主体(自然人和法人、把法律适用法民事主体篇里是怎么规定的记住(住所、国籍、经常居所地的规定))、国家法人(国家主权及豁免是哪些层次的豁免,三个基本的豁免) 二、冲突法 1.冲突规范的定义、连接点的定义、冲突规范的构成、范围系属、系属公式冲突规范的类型,给你一条冲突规范,很快地判断出来它的类型及其范围、系属、连接点在哪里? 2.冲突规范的一般制度:反致、法律规避、识别、查明、公共秩序保留,以及先决问题的概念。

(一)、国际/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是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 ?《关于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78条第1款: “凡民事关系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法人的;民事关系标的物在外国领域内的;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外国的,均为涉外民事关系。” (二).试述国际私法的渊源。(国内立法、国际立法以及对私法发展做出极大贡献的几个组织非常有名的常设的政府间的国际组织) 一.国内立法 1.各国国际私法的主要模式 (一)分散立法式 (二)专章专篇式 (三)单行立法式 2.当代国际私法国内立法的主要特点及趋势 1. 在立法模式上呈现出法典化的发展趋势。 2. 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不断扩大,适用范围愈加广泛。 3. 弹性连结因素在立法中被广泛运用。 4. 政策定向和结果选择的方法在法律选择中受到重视。 二.司法判例 判例是指法院对具体案件的裁判具有法律束力,成为以后审理同类案件的依据。 一.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对司法判例的态度 第一,在英美普通法系国家,权威的法院判例不仅是国际私法的渊源,而且是主要渊源。第二,在大陆法系国家,国际私法的主要渊源是成文法 二、我国对司法判例的立场与态度 承认司法判例在我国国际私法中的渊源地位,对指导法院的审判,发展我国对外民商事关系,维护中外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动我国国际私法的立法进程均有重要意义。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司法判例主要通过三种方式发挥作用: 第一,最高人民法院总结我国涉外民事审判的实践经验,对有关涉外民事关系的立法或司审判中出现的具体问题所作出的解答”、“批复”等指示性司法解释,对法院和其他有关机关、个人具有拘束力。 第二,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个案请求所作出的各种“答复”、“批复”等,虽不具有普遍意义,但由于这类批复反映了我国最高审判相关对个案审判中具体问题的看法、意见,对下级人民法院审理同类案件无疑具有指导和借鉴作用。 第三,最高人民法院定期在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中公布的一些典型案例,其中不乏国际私法方面的案例。这些案例的公布表明最高人民法院对其审判处理结果的认可态度,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虽无法律约束力,却对法院审判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和很大影响力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有关业务部门编辑出版了一些案例资料,同样对地方各级法院的司

企业战略管理期末考试重点整理

企业战略管理期末考试重点整理 1. 什么是企业战略? 企业战略是企业面对激烈变化、严峻挑战的环境为求得长期生存和不断发展而进行的总体谋划。是企业战略思想的集中体现,是对企业经营范围的科学规定,又是制定各项具体策略和计划的基础。企业战略又是一个以变革为实质内容的概念。 2、企业战略构成要素 经营范围 资源配置 竞争优势 协同作用 3、企业战略包括哪些层次?各层次战略的主要内容是? 企业层战略:1)决定企业整体的业务组合和核心业务 2)根据业务组合和各类业务在组合中的地位和作用,决定基本战略业务单位及对各战略业务单位的资源分配方式和分配次序3)建立战略变革决策机制 业务层战略: 1)决定本业务对实现业务发展应作出的贡献类别和数量,决定

本业务的发展方向和发展远景,以及本业务活动与企业内其他业务活动的关系,包括需要与企业内其他业务共享的资源和职能。2)决定本业务的涵盖范围,明确业务活动所采用的基本技术类型和技术开发潜力,研究其目标市场的类型、结构、竞争状况和变化趋势 3)确定本战略业务单位内各项职能在市场竞争中的作用 4)制定实现业务发展目标的计划,对各计划期和各方面负责的人员及业务活动进程提出明确要求,并根据计划对本战略业务单位的资源进行分配,建立对业务内各项活动资源使用效果的控制和评价机制。 5)协调和平衡本战略业务单位中的各项职能战略 职能层战略:1)明确并满足业务战略成功实施对本职能的具体要求 2)确定本职能活动与其他相关活动的关系,寻求本职能与其他职能可以共享的活动和资源。 3)对本职能的各项具体活动进行组织安排 4)确定本职能的发展方向和资源分配 4、如何理解企业战略管理过程 l 战略分析: 1)明确企业的使命和宗旨

国际私法期末复习重点

★★★法则区别说时代 意大利的法则区别说:后期注释法学派的代表巴托鲁斯于十三世纪创立了该学说。法则区别说的产生被认为是国际私法的真正创立。 法国的法则区别说:中世纪对法国国际私法影响较大主要有杜摩林。杜摩林的“意思自治原则” 被誉为“契约自由的明珠”。 荷兰的法则区别说:该学说为十七世纪荷兰人胡伯所创立。《论罗马法与现行法》一书中提出了“胡伯三原则” (一)意大利的法则区别说(Theory of statuta) 国际私法理论的创立通常被认为开始于十二至十三世纪意大利的注释法学派,由十四世纪后期注释法学派而完成。 1.产生的历史背景 意大利资本主义的萌芽 经济的发展 城邦共和国产生 后期注释法学派Post-Glossarist 的兴起 2.主要观点 提出了解决各城邦民事法律冲突的“法则区别说”。“法则区别说”又称为“法则两分说”,即对各城邦国家之间的法律冲突,巴托鲁斯将其分为人法和物法,凡是涉及人的法律关系,适用关于人的法则;涉及物的法律关系,适用物的法则。并主张:人法适用人的住所地法,无法适用物的所在地法。 3.意义 标志国际私法理论形态的形成 提出许多具体规则 (二)法国杜摩林的意思自治说 巴托鲁斯创立的“法则区别说”在国际私法领域统治达五、六百年,期间十六、十七世纪法国与荷兰的学者们虽对国际私法作出过重大贡献,分别提出了著名的学说,但都仍然依法则区别说为基础,因此,它们都被称为法则区别说。 1.历史背景 十六世纪以后,法国资本主义工商业已有相当的发展,特别是地中海沿岸各港口城市已与附近以及亚非一些国家建立了长期的贸易往来关系。但当时法国内陆地区仍然处于封建割据状态,政治法律制度极不统一,在南部成文法地区,罗马法仍然有效,北部则基本适用习惯法,而且当时的习惯法又有一般习惯法和各省的习惯法之分。 2.学说的内容 杜摩林(Dumoulin,1500-1566)是法国巴黎的一位著名律师,在其所著的《巴黎习惯法评述》一书中提出了他的主张,表现出了一种克服法律的封建性及削弱宗教法庭权力以及加强中央集权,统一各地区法律的强烈愿望。在赞同巴托鲁斯“法则区别说”的基础上,明确提出在契约关系中,应该适用当事人自主选择的某一习惯法。这就是杜摩林的“意思自治原则”(Autonomie de volonte/autonomy of will)。 (三)荷兰胡伯(huber)的国际礼让说 1.历史背景 十六世纪末、十七世纪初荷兰的工商业经济在西欧日益强大,特别是当荷兰资产阶级革命取得胜利,建立荷兰共和国之后,为了进一步发展资本主义工商业自由经济,对外殖民扩张的需要,同时要求其利益在法律上能够得到保障,冲破封建的割据状态和绝对属地主义的束缚。

战略管理重点整理

1、21世纪的企业主要面临三个方面的巨大冲击 经济全球化 信息-生物技术的高度融合 超级竞争 2、企业建立竞争优势的途径主要有二: 渐进性的自然竞争 革命性的战略竞争 3、战略管理所面临的基本挑战 帮助企业人员突破因专业教育及部门经验所形成的局部思维,以动态、发展及综合的眼光,正确理解组织战略定位、选择与执行的动态复杂性(dynamic complexity),确保组织的长期成功, 4、企业战略的定义 战略是一个组织长期的发展方向和围,它通过在不断变化的环境中调整资源配置来取得竞争优势,从而实现利益相关者的期望。 5、何谓“利益相关者” 依靠企业的成功运营来实现其自身目标和期望的个人、团体和组织。 6、利益相关者分类 资本市场利益相关者 产品市场利益相关者 组织部利益相关者 7、战略的基本特点 关注企业竞争优势;关注长期发展方向;关注组织活动围;关注组织战略适应;关注战略延伸;关注资源调整;关注运营决策;关注利益相关者期望 8、核心能力的四个标准: 有价值的 高度稀缺 难以模仿 不可替代 9、战略决策的本质 决策本质的复杂性;决策环境的不定性;战略思维的整体性;外部环境的依存性;组织变革的艰巨性10、战略决策的本质 a决策本质的复杂性 b决策环境的不定性 c战略思维的整体性 d外部环境的依存性 e组织变革的艰巨性 11、战略类型 最常见的多元化公司由四个基本层面所构成 不同的层次肩负着不同的责任和使命,故而,企业战略(公司层战略)也可分为四层 公司层战略——高层战略 业务层战略——业务单位战略、竞争战略 职能战略——职能者,功能也 运营战略——一线管理者 战略管理课程的重点:公司层战略;业务层战略 12、公司层战略的定义 也称总体战略,关注公司的整体目标和活动围。 13、公司总部存在的理由是什么? 决定是否进入某一产业,怎样增加业务单位价值。其基本角色包括: a、组合管理者 b、业务重组者

马原主要知识点归纳

绪论知识点1.马克思主义的根本特征马克思主义的精髓 实践基础上的科学性的革命性的统一,是马克思主义的根本特征。 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是马克思主义的精髓。 2、马克思主义的三大组成部分及其直接理论来源 组成部分:1.马克思主义哲学;2.马克思政治经济学;3.科学社会主义。来源:1德国古典哲学;2.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3.法国,英国空想社会主义哲学。 3、马克思一生的两大发现 唯物史观;剩余价值论 第一章知识点 1.什么是哲学哲学的基本问题及其内容 哲学是系统化,理论化的世界观,又是方法论。 哲学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 内容:其一,意识和物质、思维和存在,究竟谁是世界的本源;根据对该基本问题的不同回答,哲学可划分为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两个对立的派系;其二思维能否认识或正确认识存在的问题;根据对该基本问题的不同回答,哲学又分为可知论和不可知论。 2.唯物主义的三种历史形态和唯心主义的两种形式 唯物主义的三种历史形态:古代、、现代唯物主义即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唯心主义的两种基本形态:和。 3、马克思主义物质观、运动观、时空观实事求是、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的

哲学理论依据唯物主义运动观和唯心主义运动的区别 (1)物质的唯一特性是客观实在性,它存在于人的意识之外,所以我们必须从存在客观事实出发,也可以为人的意识所反映。世界是物质的。 (3)唯物主义运动观和唯心主义运动共同点是多层运用发展都是运动观;区别:A运动变化主题不同,唯物主义运动观主体是物质,唯心主义运动主体是精神与意识;B运动变化根源不同:唯物主义运动观在于物质,唯心主义运动根源在于观念,意识。 4.运动和静止的关系为什么人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 A运动是绝对的,静止是相对的;运动和静止相互依赖,相互渗透,相互包含,“动中有静,静中有动”。 B物质运动时间和空间的客观实在性是绝对的,物质运动时间和空间的具体特性是相对的。 5.实践及其特点、形式A实践是人类能动地改造客观世界的物质活动B实践具有物质性、自觉能动性和社会历史性等基本特征C实践的基本形式包括物质生产实践、社会政治实践和科学文化实践等。 6.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和根本方法 联系和发展是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矛盾分析法是根本方法 7.为什么说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因为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永恒发展的内在动力,从根本上回答了事物为什么发展的问题;对立统一规律是贯穿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以及唯物辩证法基本范畴的中心线索,也是理解这些规律和范畴的‘‘钥匙’’;对立统一规律提供了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矛盾

国际私法期末复习重点归纳

1、国际私法调整对象:就是含有涉外因素的民商事法律关系。国家民商事法律关系:是一种国际的或跨国的民商事法律关系,也就是说是一种超越一国范围的民商事法律关系。 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的调整方法:直接调整方法,间接调整方法。 所谓间接调整方法,就是在有关的国内法或国际法中规定某类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受何种法律调整或支配,而不直接规定如何调整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方法。其间接调整方法就是借助冲突规范来实现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私法示范法》的体系,示范法应分为总则、管辖权、法律适用、司法协助喝附则五大章。主体为管辖权、法律适用和司法协助三大部分。 3、国际私法渊源:国内立法,司法判例,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学说或法理。 4、海牙国际私法会议:是目前国际上最主要的统一国际私法的常设政府间国际组织。 5、国际私法主体:是指能够在国际民商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法律人格者,包括自然人、法人、国家和国际组织。 住所与居所的区别:住所是久住之处,居所只是暂住或暂居之处。 法人:是指按照法定程序设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独立的财产,并能以自己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对于法人国籍的确定,我国采取登记主义。对于法人的住所,我国采取的是主事务所所在地说。 6、外国法人的许可:是内国根据本国的法律对外国法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承认并允许其在内国从事民商事活动的过程。一般来说,对外国法人的认可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外国法人依有关外国法律是否已有效成立;二是依外国法已有效成立的外国法人, 法律冲突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不同法律同时调整同一个相同的社会关系而在这些法律之间产生矛盾的社会现象。 7、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 国民待遇是指内国给予外国人的待遇和给予本国人的待遇相同,即在同样的条件下外国人和内国人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相同。它有如下特点:1、当今的国民是一种互惠待遇,但并非以一定条约和法律上的规定为条件;2、国民待遇仅就一般状态而言,并不意味着外国人与内国人在具体的民事权利享有上完全一样;3、国民待遇的范围常在条约中做出限制。 最惠国待遇是指施惠国给予受惠国的待遇不低于授予已经给予或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的待遇。同国民待遇相比,有如下特点:1、两者的规定方式不同。最惠国待遇必须以双边或多边条约的规定为基础,而国民待遇既可以在国内立法中,也可以在国际条约中规定;2、两者的待遇标准不同:最惠国待遇是以施惠国给予任何第三国的待遇为标准,而国民待遇以本国国民待遇为标准。 3、两者的目的不同。最惠国待遇是为了使处于一国境内的不同外国人处于平等地位;而国民待遇则是为了使外国人在某些领域与内国人的民商事地位平等; 4、两者的适用范围不同:最惠国待遇适用于经济贸易的某些事项,,而国民待遇一般适用于概括性的一般问题。各国一般实行有限制的最惠国待遇,最惠国待遇条款在规定其范围的同时,常规定其例外条款。 8、国际民事法律冲突:国际民事法律冲突即对同一民事关系因所涉国家法律规定不同而发生的在法律上适用上的冲突。 产生原因:1.各国民事法律制度互不相同2.各国之间存在着正常的民事交往,发生大量的国际民事关系。3各国承认外国人在内国的民事法律地位。4各国在一定条件下承认外国民事法律在内国的域外效力。 解决办法:1、冲突法解决办法(就是通过制定国内或国际的冲突规范来确定各种不同性质的国际民商事关系应适用的法律,从而解决民事法律冲突)2、实体法调整方法(是指有关国家间通过双边或多边国际条约的方式,制定统一的实体法,以直接规定国际民商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从而避免或消除法律冲突) 9、系属公式:所谓系属公式,就是把一些解决法律冲突的规则固定化使它成为国际上公认的或为大多数国家所采用的处理原则,以便解决同类性质的法律关系的法律适用问题。 几种常见的系属公式:1、属人法,是以法律关系当事人的国籍、住所或惯常居所作为联系点的系属公式。2、物之所在地法,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物所在国家的法律,它常用来解决物权特别是不动产物权的法律冲突问题。3、行为地法,是指法律行为发生地所属法域的法律。4、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律,是指双方当事人自行选择的那个法域的法律。5、法院地法,是审理国际民商事案件的法院所在地国家的法律。6、旗国法,就是旗帜所属国家的法律。7、最亲密联系地法,是与国际民商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10、准据法的概念:是指经冲突规范指引用来解决国际民商事争议的具体实体法规则。

战略管理期末考试重点知识总结

第一章战略管理和竞争力 2、描述竞争格局,解释全球化和技术变革对竞争格局的影响。 全球经济的出现,以及经济和技术的快速变化所导致的全球一体化,是形成当前激烈竞争格局的主要原因。人们常用“超级竞争”一词,来描述竞争格局的现状。在超级竞争条件下,市场稳定性的假设对市场固有的不稳定性和变化取代。全球经济的出现,技术的飞速进步,是导致当前的超级竞争环境和竞争格局的两个主要原因。 全球经济是指商品、服务、人员、技术和观念超越地理界线自由流通。全球化为公司在当前格局下的竞争提供了更多的机会。总而言之,全球化已经对多个竞争维度提出了更高的业绩评估标准,包括质量,成本,产量,产品上市时间运营效率等,公司能否意识到这一点是至关重要的。虽然全球化给公司带来了潜在的利益,但同时也带来了风险。总的来说,公司在其本国之外经营,因对异国的文化、习俗和法律等不熟悉所存在的风险以及全球经济的风险都被贴上了“异国的责任”的标签。公司需要时间来学习如何在这个全新的市场上进行竞争。另外公司的业绩也会受到大规模全球化进程的影响。 技术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可以分为三类:技术扩散和突破性技术、信息时代、不断增加的知识密度。当技术的传播与扩散使得产品同质化时,或许只有新产品的开发速度才是获得竞争优势的主要来源。技术的扩散速度降低了专利的竞争优势。突破性技术是指能够摧毁原有技术并创造新市场的技术。虽然一项突破性的技术可以创造出一个新的产业,但同时它也会损害原有产业中的公司。原有产业中的公司可以在优势资源和经验的基础上进行调整,并借助多元化手段来获取新技术。 在目前的竞争格局下,信息技术的成本不断下降,信息的获取更加便利。低价计算机的增加机器通过计算机网络的相互联系,进一步加快了信息技术的发展和扩散。因此,在全世界,包括新兴经济体,任何公司都可以获得信息技术的潜在竞争力。

(完整版)马原主要知识点归纳

绪论知识点 1.马克思主义的根本特征?马克思主义的精髓? 实践基础上的科学性的革命性的统一,是马克思主义的根本特征。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是马克思主义的精髓。 2、马克思主义的三大组成部分及其直接理论来源? 组成部分:1.马克思主义哲学;2.马克思政治经济学;3.科学社会主义。来源:1德国古典哲学;2.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3.法国,英国空想社会主义哲学。 3、马克思一生的两大发现? 唯物史观;剩余价值论 第一章知识点 1.什么是哲学?哲学的基本问题及其内容? 哲学是系统化,理论化的世界观,又是方法论。 哲学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 内容:其一,意识和物质、思维和存在,究竟谁是世界的本源;根据对该基本问题的不同回答,哲学可划分为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两个对立的派系;其二思维能否认识或正确认识存在的问题;根据对该基本问题的不同回答,哲学又分为可知论和不可知论。 2.唯物主义的三种历史形态和唯心主义的两种形式? 唯物主义的三种历史形态:古代朴素唯物主义、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现代唯物主义即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唯心主义的两种

基本形态:客观唯心主义和主观唯心主义。 3、马克思主义物质观、运动观、时空观?实事求是、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的哲学理论依据?唯物主义运动观和唯心主义运动的区别?(1)物质的唯一特性是客观实在性,它存在于人的意识之外,所以我们必须从存在客观事实出发,也可以为人的意识所反映。世界是物质的。 (3)唯物主义运动观和唯心主义运动共同点是多层运用发展都是运动观;区别:A运动变化主题不同,唯物主义运动观主体是物质,唯心主义运动主体是精神与意识;B运动变化根源不同:唯物主义运动观在于物质,唯心主义运动根源在于观念,意识。 4.运动和静止的关系?为什么人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 A运动是绝对的,静止是相对的;运动和静止相互依赖,相互渗透,相互包含,“动中有静,静中有动”。 B物质运动时间和空间的客观实在性是绝对的,物质运动时间和空间的具体特性是相对的。 5.实践及其特点、形式?A实践是人类能动地改造客观世界的物质活动B实践具有物质性、自觉能动性和社会历史性等基本特征C实践的基本形式包括物质生产实践、社会政治实践和科学文化实践等。 6.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和根本方法? 联系和发展是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矛盾分析法是根本方法 7.为什么说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因为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永恒发展的内在动力,从根

国际私法考试重点

第一章、国际私法的概念 1、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是什么?其构成有什么特点? 答:(1)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是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2)其构成特点是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内容三个要素中至少有一个因素与国外有联系。 2、国际私法的规范主要包括哪几类? 答:国际私法的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四类:(1)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2)冲突规范;(3)国际统一实体规范;(4)国际民事诉讼程序和国际商事仲裁规范。 第二章、国际私法的渊源 3、国际私法的渊源? 答:国际私法的渊源是指赋予国际私法规范以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的表现形式。国际私法的渊源有国内法渊源和国际法渊源,国内法渊源包括国内立法、国内判例和司法解释,国际法渊源包括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判例和法理学说虽然对国际私法渊源的形成具有重要作用, 但不属于我国国际私法渊源的范畴。 第三章、国际私法主体 4、自然人国籍冲突的概念和解决方法? 答:自然人的国籍冲突分为积极冲突和消极冲突两种。国际的积极冲突是指一个人同时具有 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国籍的情况,消极冲突就是一个人没有国籍的情况。积极冲突的解决: (1)当事人具有两个以上国籍中有一个是内国国籍,则内国国籍优先;(2)均为外国国籍,适用有经常居所的国籍国法律;没有经常居所的适用与其有最密切联系的国籍国法律。消极冲突时,适用其经常居住地法律法律。 5、住所冲突的解决方法? 答:(1)住所的规定: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 经常居住地为住所。(2)住所冲突的规定:当事人的住所不明或者不能确定的,以其经常居 住地为住所。当事人有几个住所的,以与产生纠纷的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住所为住所。 自然人经常居住地不明的,以其现在的居所地法作为经常居所地法。 第五章、法律冲突 6、法律冲突的实质和原因 答:法律冲突是两个以上国家的法律对于同一涉外民事关系规定不同却都要求适用的现象。 实质是相关国家法律在效力上的抵触。产生的原因:内、外国民事法律规定不同;内国在一定条件下承认外国民事法律在内国的域外效力。 7、法律冲突的种类 答:按领域分公法冲突和私法冲突;按内容分积极冲突和消极冲突;按性质分空间上、时际、人际法律冲突。 8、法律冲突的解决方法 答:公法冲突:内国法优先,不承认外国法的域外效力。私法冲突:国际礼让与等效原则, 相互承认外国私法在内国的域外效力。时际法冲突:新法优于旧法,法不溯及既往。 第六章、冲突规范 9、“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的法律。”这是一条什么规范,其范围、系属、连 接点是什么。

《企业战略管理》整理笔记——第一章企业战略管理概述

第一章企业战略管理概述 重点 1、企业战略概念 2、战略理论演进 3、企业战略层次 第一节战略概述 一、战略的产生 1、战略产生 A竞争的必然产物 B动荡的环境呼唤战略 C战略是企业成功的关键 2、西方企业管理阶段回顾 生产管理—经营管理—战略管理 3、本田案例 点评:看清对方面目和软肋,抓其弱点痛下杀手二、企业战略概述

1、战略概念起源—军队 孙子兵法中的战略思想 己知彼百战不殆 ②避其锐气击其惰归 ③选胜而后求 ④示形,动敌 2、战略概念 哈佛商学院三大教授 德鲁斯 安索夫(构成要素包括市场范围,增长向量,协同效应和竞争力)迈克尔·波特 (本质就是选择与竞争对手不同的活动,提供独特的价值) 【案例】可乐空调加价 可乐——羊群效应,市场渗透 格力空调——市场开拓 加拿大麦吉尔大学——亨利·明茨伯格

战略—5P ①Perspective观念,视角 ②Position定位 ③Plan计划 ④Ploy计谋,策略 ⑤Pattern模式,绩效总结 3、战略思维的本质 特点:全局性,整体性,长远性,前瞻性,焦点性,关键性,实践性,创造性,实用主义用于培育智慧,发现真理和印证价值的哲学思维,培育智慧(抓大放小,舍得)【例】尼采的人生三变 【补充】突发战略与战略意图 【例】毛泽东的战略观 4、企业战略 ①概念:企业—— a为了获得持续竞争优势,谋取长期生存发展, b在外部环境和内部资源分析的基础上,

c对企业的发展方向,目标以及实现的途径,手段等方面d所展开的一系列全局性,根本性和长远性的谋划。 ②特点 全局性(顾全大局) 长远性(价值投资,正确的眼光) 抗争性(对手选择) 风险性(长虹案例) 可行性(资源能力匹配) 相对稳定性(确定后保持稳定) ③战略理论的演进 a以一般环境为基点的经典学派 b以行业竞争结构分析为基点的竞争理论 c以资源分析为基点的核心能力理论

国际私法的复习重点

简答题: 发生时际法律冲突时应如何确定准据法?我国是如何规定的? 答:时际法律冲突是指可能影响同一社会关系的新法与旧法,前法与后法之间的冲突。 对于时际法律冲突,各国普遍应用“新法优于旧法”和“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则。 我国的《合同法》规定原则 A.法律不溯及既往 B.对未决事项新法优于旧法 C.适用当时法律无效而适用现在法律有效则适用现在法律 D.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 E.已作出终审判决的再审案件不适用新法 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适用法第三十五条:无人继承遗产的归属,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遗产所在地法律。 时际法律冲突与准据法的确定 1、冲突规范发生改变:依新国际私法的规定 2、连结点的事实发生改变:依不同的法律关系分别采用可变原则和不可变原则 3、准据法发生改变:①依新法关于溯及力的规定 ②在合同当事人选择准据法时,由当事人协调,协调不成,适用旧法 法人国籍的确定主要有哪些不同的主张?我国对此有什么规定? 答:1、成员国籍主义(资本控制主义)2、设立地主义(登记地主义)3、住所地主义4、准据法主义5、实际控制主义6、复合标准说 目前,我国对于外国法人国籍的确定,采取注册登记主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84条规定:“外国法人以其注册登记地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另一方面,我国对于内国法人国籍的确定,则采取设立地主义和准据法的复合标准。我国《民法通则》第41条第2款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具备法人条件的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取得中国法人资格。” 我国涉外民事关系适用法第14条规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组织机构、股东权利义务等事项,适用登记地法律。 简述司法判例在国际私法中的作用?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司法判例主要通过三种方式来发挥作用:第一,最高人民法院总结我国涉外民事审判的实践经验,对有关系涉外民事关系的立法或司法审判中出现的具体问题作出的“解释”、“规定”、“批复”、“决定”等司法解释,对法院和其他有关机关、个人具有约束力。第二,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个案请示所作出的各种“答复”、“批复”等,虽不具有普遍意义,但由于这类批复反映了我国最高审判机关对个案审判中具体问题的看法、意见,对下级人民法院审理同类案件无疑具有指导和借鉴作用。第三,最高人民法院定期在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中公布的一些典型案例,其中不乏国际私法方面的案例。这些案例的公布表明最高人民法院对其审判处理结果的认可态度,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虽无法律约束力,但对司法审判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和影响力,一般情况下,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相同或类似涉外民事案件时,均会遵循这些案例所体现的原则和规则,按照这些判例作出判决。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有关业务部门编辑出版了一些案例资料,同样对地方各级法院的司法审判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国际私法调整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的方法有哪两种?两者关系如何?

人力资源管理-课堂笔记-重点整理

人力资源管理 第一章人力资源导论 一、人力资源的概念与特点 1.人力资源的概念,广义上指一定的区域内的人口总量;狭义上指劳动力资源,即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有劳动能力的适龄劳动人口及实际参加社会劳动的非适龄劳动人口的总和。 2.人口资源: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口总体的数量表现 3.劳动力资源:是指狭义的人力资源;是非从事社会劳动的人口 4.人才资源:是指一个国家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研究能力、创造能力和专门技术能力的人口总称。 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15条的禁用规定和退休制度:中国劳动年龄范围的下线是16岁,上限男性为60岁,女性为55岁。 6.人力资源的数量:可以用绝对量和相对量两种指标来表示;人力资源绝对量和相对量又都有“潜在”和:“现实”两种计算口径 7.影响人力资源数量的因素:a人口资源及其生产情况b人口年龄结构及其变动c人口迁移 8.人力资源的特点:a人力资源具有生物性和社会性双重属性b人力资源具有智力型c人力资源具有能动性d人力资源具有再生性e人力资源具有时效性f人力资源具有共享性g人力资源具有可控性h人力资源具有变化性和不稳定性i人力资源具有独立性j人力资源具有内耗性k人力资源具有主导性。 二、人力资源管理 1.人力资源管理:是指运用现代化的科学方法,对与一定财力、物力相结合的人力进行合理培训、组织和调配,使人力,物力经常能保持最佳比例;对人的思想、心里和行为进行恰当的诱导、控制和协调,充分发挥人的主导能动性,使人尽其才、事得其人、人事相宜、物尽其用,以实现组织目标和人力资源的价值。 2.人力资源管理的任务:人力资源管理关心的是人,其核心是认识人形,尊重人性,强调现代人力资源管理“以人为本” 3.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具体内容和工作任务:a制定人力资源规划b人力资源成本会计工作c工作分析和工作设计d人力资源的招聘与选拔e雇佣管理与劳动关系f岗前教育、培训和发展g工作绩效考核h帮助员工搞好职业生涯发展i员工工资报酬与福利保障设计j员工档案管理。 4.人力资源管理的目标:是指通过创建科学、规范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充分、有效地“激活人”,极大地调动全体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人力资源管理理论 1.人性:是指人的本性,他是哲学,人类学、社会学、心理学及文学等许多学科研究的对象。 2.“经济人”:“经济人”又称“实利人”或“唯利人”,经济人假设也被成为X理论。泰勒制就是经济人观点的典型体现。 3.“社会人”:又称“社交人”。这一假设来自霍桑试验。其最基本的观点是:驱使人们工作的最大动力是社会、心理需要,而不是经济需要,人们追求的是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 4.“自我实现的人”:是心理学家马斯洛提出的假设 5.“复杂人”:假设是薛恩等人在20世纪末70年代提出来的;长期的研究证明。无论是“经济人”假设、“社会人”假设、还是“自我实现的人”假设,都有其合理性的一面,单都不适用一切人。

最新《马原》大学期末考试必背知识点汇总

马原必背知识点 最新《马原》大学期末考试必背知识点汇总 第一章马克思主义是关于无产阶级和人类解放的科学 1、《共产党宣言》的发表,标志着马克思主义的公开问世 2、马克思主义产生的社会根源(或经济、社会历史条件)是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 3、马克思、恩格斯完成了从唯心主义同唯物义、从革命民主主义向共产主义的转变,为创 立马克思主义奠定思想前提 4、在马克思主义创立过程中,第一次比较系统地阐述了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的著作是《德意志意识形态》 5、在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著作中,被誉为“工人阶级的圣经”的著作是《资本论》 6、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的基石是剩余价值理论 7、世界上第一个无产阶级政党是共产主义者同盟 8、马克思主义理论区别于其他理论的显著特征是实践性 第二章世界的物质性及发展规律 9、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对立和斗争中交织着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对立和斗争 10、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这两个专门的哲学术语有着特定的含义和确定的标准,不能随意乱用,也不能另立标准,否则会造成混乱。这里所说的特定含义和确定标准是指对世界本原究竟是物质还是精 神的回答;存在和思维是否具有同一性,是哲学基本问题的第二方面的内容,对这个问题的不同回答,是划分可知论和不可知论的标准, 11、唯物主义一元论同唯心主义一元论对立的根本点在于世界本原问题 12、物质的唯一特性是客观实在性,“客观实在”是指存在于人的意识之外,不以人的意志为 转移 13、相信“意念移物” ,甚至相信可以用意念来直接改变物质结构,就是信奉主张精神主宰 客观物质世界的主观唯心论 14、“心诚则灵,心不诚则不灵”的说法是夸大了意识能动作用的唯心主义观点 15、哲学物质概念与自然科学关于具体的物质形态和物质结构的概念之间共性与个性的关系 (不是整体和部分的关系、系统与要素的关系) 16、列宁对辩证唯物主义物质范畴的定义是通过物质与意识的关系界定的

国际经济法期末重点

一、选择题: 1、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国际经济法调整对象的是 A、股票海外发行 B、产品国际外包 C、外国旅客来中国旅游 D、海外遗产继承 正确答案:D 我的答案:D 2、国际经济法与国际私法的主要区别是: A、国际经济法是调整经济活动的法律,而国际私法不调整经济活动。 B、国际经济法是公法的一个分支,而国际私法是私法的一个分支。 C、国际经济法直接调整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而国际私法通过冲突规范间接调整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D国际经济法是由国际条约组成的,而国际私法是国内制定法。 正确答案:C 我的答案:C 3、下述国际经济组织中,每一成员均享有一票投票权的组织是 A、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B、世界贸易组织组织 C、国际金融公司 D、国际复兴开发银行 答案B 世贸WTO 4、下列有关国际惯例的说法,正确的是 A、如同习惯国际法一样,由于其惯例的特性,国际惯例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B、国际惯例的效力来自于国家法律的确认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 C、国际惯例是不成文的。 D、国际惯例与国内法冲突时,可以替代国内法的规定 正确答案:B 我的答案:B 5、CFR和CIF贸易术语适用于 A、海上运输 B、内河运输 C、装运合同 D、工厂交货 我的答案:ABC 6、买卖双方采用CIF术语签订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装运港为旧金山,目的港为上海。下列何种表述是正确的? A、卖方必须负责把货物运至上海 B、因美国西部海港装运工人罢工、封港,卖方可以不可抗力为由免除迟延交货的责任 C、对货物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灭损风险,由卖方购买保险,买方承担风险 D、出口清关手续由卖方负责 我的答案:CD 7、1997年7月20日,香港甲公司给厦门乙公司发出要约称:“鳗鱼饲料数量180吨,单价CIF厦门980美元,总值176,400美元,合同订立后三个月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请电复”。厦门乙公司还盘:“接受你方发盘,在订立合同后请立即装船”。对此香港甲公司没有回音,也一直没有装船。厦门乙公司认为香港甲公司违约。在此情形下,下列选项哪个是正确的 A、甲公司应于订立合同后立即装船 B、甲公司应于订立合同后三个月装船 C、甲公司一直未装船是违约行为 D、该合同没有成立 正确答案:D 8、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下列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发出的通知中,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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