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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对运输危险化学品机动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地方司法规范

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对运输危险化学品机动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地方司法规范
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对运输危险化学品机动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地方司法规范

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对运输危险化学品机动车采取交通管理

措施的通告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机动车的交通安全管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通告如下:

一、在本市道路范围内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机动车,应当先取得运管部门认可的危险化学品运营资质,喷涂或悬挂警示标志,并按下列规定到公安机关办理通行证:

(一)外省市号牌机动车,到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各进京办证处窗口办理“外埠危险物品车辆通行证”,但6时-24时不得在五环路(不含)以内道路行驶,其中8吨(含)以上货车6时-22时不得在五环路主路行驶;本市号牌机动车,到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北苑通行证办证窗口办理“危险品运输专用证”,但货车7时-9时、16时-20时不得在四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

(二)运输剧毒化学品的,先到北京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办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然后再办理“外埠危险物品车辆通行证”或“危险品运输专用证”。

(三)须通行以下37条道路的,持“外埠危险物品车辆通行证”或“危险品运输专用证”,到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北苑通行证办证窗口办理“危险品运输专线证”,按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1.长安街(大北窑桥至新兴桥);

2.天安门广场东侧路;

3.天安门广场西侧路;

4.人民大会堂西侧路;

5.人民大会堂南侧路;

6.府右街;

7.南长街;

8.北长街;

9.正义路;

10、台基厂大街;

11.南池子大街;

12.北池子大街;

13.三里河路(甘家口至木樨地桥);

14.玉渊潭南路;

15.万寿路;

16.东大桥路;

17.光华路;

18.秀水北街;

19.秀水南街;

20、秀水街;

21.秀水东街;

22.日坛路;

23.日坛北路;

24.建华路;

25.神路街;

26.日坛北巷;

27.芳草地西街;

28.芳草地北巷;

29.雅宝路;

30、朝外市场街;

31.亮马河南路;

32.新东路;

33.三里屯路;

34.三里屯东三街;

35.三里屯东四街;

36.三里屯东五街;

37.三里屯东六街。

二、5吨(含)以上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货运机动车只准在最右侧机动车道行驶,在市区及郊区城镇一般道路最高时速不得超过50公里,二、三、四环路主路最高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高速公路最高时速不得超过70公里。

三、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应配备押运人员,不得超装、超载,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应迅速报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执勤的交通警察;对发生泄漏或者有泄漏危险的,还应及时报告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二○○四年六月九日

来源: https://www.wendangku.net/doc/b016945688.html,/fg/detail115412.html

危险化学品运输的一般要求(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危险化学品运输的一般要 求(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8492-16 危险化学品运输的一般要求(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托运人的规定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危险化学品的托运人和邮寄人做出了明确的规定。综合起来有四条:1.通过公路、水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托运人只能委托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运输企业承运。 2.托运人托运危险化学品,应当向承运人说明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等情况。 运输危险化学品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的,托运人交付托运时应当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并告知承运人。 3.托运人不得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化学品,不得将危险化学品匿报或者谎报为普通货物托运。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邮寄或者在邮件内夹带危

险化学品,不得将危险化学品匿报或者谎报为普通物品邮寄。 为了更好地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规范托运人的业务行为,20xx年3月4日铁道部公布了《铁路危险货物托运人资质审查暂行规定》铁运[2002]20号,于20xx年4月1日起实行。 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实行托运人资质认证制度,办理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的托运人,应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在办理托运前,应按本规定取得《铁路危险货物托运人资质证书》(简称《资质证书》见附件)。办理托运时,应向承运人出具《资质证书》,经承运人确认后方可受理运输。 铁道部运输局负责《资质证书》的监制和管理,委托铁路局危险货物主管部门具体受理托运人《资质证书》的申报、审核和发放工作。 托运人申报《资质证书》,应将本规定有关文件资料报发送站所在铁路分局危险货物运输主管部门登记核实,由铁路分局报铁路局主管部门审核。铁路局提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下午好,这里是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在线访谈”的直播现场,欢迎大家收看!近期北京出台了相关的缓堵措施,相对应的车务手续也有了调整,为此我们今天请到了来自车管所政秘科的宋海燕科长。宋科长您好! 【宋海燕】您好李佳音,各位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非常欢迎宋科长来到我们直播现场和广大网友进行在线交流,我知道宋科长是车务手续方面的专家,我们今天很多问题是围绕有关车务手续方面来进行的,有位网友说,您好,请问同一户名下的两辆车能互相换车牌吗?我有一辆车的车牌比较好,想把它用在同一户名下的另外一辆好车下可以吗? 【宋海燕】这是不可以的,因为车辆登记以后号牌没有特殊的原因,比如说所有权发生转移像这种情况需要变更号牌,如果说我自己觉得这个好那个不好我互相换一下这是不可以的。 【主持人】还是有一定规定的。还有网友说,他有一辆02年的吉利车,他觉得卖也不好卖了,可不可以直接申请报废获得车辆指标呢? 【宋海燕】可以,没问题,因为按照这次小客车调控的暂行规定,车辆在报废转移以后,是可以取得更新的指标的,所以说你的吉利车如果送交解体厂办理了报废手续是可以直接取得报废指标的。 【主持人】还有一位网友问,他是外地户口,在北京有一辆车不足三年,卖到外地可以直接不摇号来买车吗? 【宋海燕】如果他是外地人在北京买了车,注册登记的是北京的号牌,现在这个车辆如果卖到外地,也就是办理转出手续转到外地的话是可以申请更新指标,再购买一辆新车上牌的。 【主持人】是这样,还有关于小客车指标的,关于小客车指标配额的配制方式都是什么? 【宋海燕】配额的配制方式是这样的,个人是占大头的,指标的额度是占年度总额度的88%,单位是占10%,营运的小客车占2%。 【主持人】配额指标有没有有效期? 【宋海燕】是有有效期的,你在取得这个配额的指标以后,在6个月之内要办理车辆的新购手续,办理验车上牌的手续,如果超过时间会自动作废。 【主持人】就作废了,大家一定要记住是6个月。单位和个人申请指标的程序是什么? 【宋海燕】首先是要提出申请获得编码,提出申请的方式可以登录北京市缓解拥堵办公室的对外网站,网址是https://www.wendangku.net/doc/b016945688.html,,登录网站可以申请,然后也可以到各区县对外设立的窗口,您可以上网查到办公地址和电话,也可以提出书面申请,提出申请获得编码以后,相关部门会对这个进行审核,审核合格了以后,你就会获得一个有效的编码参加摇号,如果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安全要求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安全要求 (1)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不宜采用金属车厢,以防摩擦、震动等引起事故。如必须采用时,应落实可靠的防护措施。 (2)运输车辆的拦板应坚实、稳固、可靠,确保在转弯时不会使物品滑动或跌落。危险化学品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拦板高度。车厢底板应平整、密实、无缝隙,不致造成液化危险化学品渗漏接触传动轴摩擦起火。 (3)运输车辆在盛夏装运危险化学品时,应有遮阳措施或其他防护措施,或限定夜间运输。运送遇湿易燃物品应备有油布等防雨设施。 (4)运输车辆应根据所装危险化学品的性质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防护急救用品,以供急用。通常可在驾驶室内或近旁悬挂1211、二氧化碳或干粉灭火器。这些灭火器材和防护急救用品应定期进行检查,发现渗漏、破损、变形或重量减轻、筒身摇动有声响等,应立即维修或更换,以确保其随时处于完好状态。 (5)运输车辆应在车头或明显部位悬挂由公安部门统一规定的带有“危险品”字样的专用黄底黑字信号旗,以明显醒目的标志引起其他车辆的注意。无关人员不得搭乘装有易燃易爆或剧毒化学物品的运输工具。 (6)采用槽车运送易燃液体时,槽车顶部应有阻火器和呼吸阀;底部有导除静电的装置;排气管应加防火(星)罩,并宜设在车头位置(易燃液体装卸操作一般在车尾部及侧部);储槽内应有若干金属板分隔,使罐体具有足够的刚度,并能减少车辆行驶时液体不致剧烈晃动、摩擦而产生静电;车辆的电气点火系统应确保接触良好和完善,防止电气火花引起事故。 (7)采用槽车装卸液化石油气时,除槽车储罐应检测、探伤、耐压试验符合有关要求外,罐体上应设有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过流阀、紧急切断阀、防静电接地链、着火应急灭火器等防火安全设施,并定期检查,使之随时处于完好状态。 (8)危化品车辆每年都要年检,具体检查的内容如上。

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交通运输企业(单位)配额核定方法(2015 版)

附件3 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 交通运输企业(单位)配额核定方法 (2015版) 为科学合理地核定交通运输企业二氧化碳排放配额,满足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的需要,特制定本方法。 一、基本定义 1.交通运输企业行业范围 根据市政府《关于调整<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有关重点排放单位管控范围的通知》(京政发〔2015〕65号)等文件规定,本市二氧化碳直接排放与间接排放总量5000吨(含)以上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行业代码5412)和公共电汽车客运单位(行业代码5411)纳入重点排放单位管理,按照本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相关规定强制参与碳排放权交易。 2.排放源及排放设施 交通运输企业二氧化碳主要排放设施包括公共汽(电)车、轨道交通车辆以及场站内固定源燃煤和燃气设施等。排放源包括:企业所属营运车辆及内部车辆等移动设施二氧化碳直接排放、锅炉等固定设施二氧化碳直接排放和上述设施因电力消耗产生的二氧化碳间接排放。

(1)移动设施二氧化碳直接排放是指企业所属运输车辆(包括营运车辆和内部车辆)消耗的汽油、柴油、天然气等化石燃料在燃烧过程中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和运输车辆使用尿素等尾气净化剂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不包括移动设施在本市行政辖区外从事运营服务所产生的排放。 (2)固定设施二氧化碳直接排放是指企业所属办公楼、地铁车站、车库等场所内燃煤、燃油和燃气固定设施消耗的化石燃料在燃烧过程中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不包括在本市行政辖区外的固定设施产生的排放。 (3)二氧化碳间接排放是指企业所属运输车辆(如:电车、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轨道交通车辆等)和固定设施电力消耗隐含的电力生产所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不包括企业所属上述排放设施在本市行政辖区外电力消耗所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 3.二氧化碳排放控制系数 二氧化碳排放控制系数(以下简称“控排系数”),是市主管部门依据全市GDP平均增速目标、各相关行业碳强度下降目标、各行业碳排放历史平均水平和年均增幅,综合测算确定的,用于核定交通运输企业既有固定设施和移动设施排放配额的参数。既有固定设施是指2013年1月1日之前投入运行的固定设施。 移动设施不区分既有设施和新增设施。

北京市交通运输新业态预付式消费管理细则

北京市交通运输新业态预付式消费管理细则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促进交通运输新业态健康发展,加强用户押金和预付资金管理,有效防范用户资金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交通运输新业态用户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以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为依托构建服务平台,通过服务模式、技术、管理上的创新,整合供需信息,从事交通运输服务的经营活动,包括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汽车分时租赁和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等。 第三条(基本原则)交通运输新业态企业与消费者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契约、诚实守信的原则进行交易。运营企业应优先采用信用分替代押金和采用服务结束后直接收取费用的方式提供服务。非自有车辆的信息平台公司不得收取押金。收取用户押金、预付资金的运营企业须在中国大陆注册地的银行开设全国唯一的用户专用存款账户,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管。 第四条(收费要求)收费标准应在企业网站、APP等显著位置进行公示。运营企业应当在与用户签订的服务协议中明确押金收取数目和扣除押金条件,在网络平台显著位置明示押金和预付资金退还方式、程序和周期等。 第五条(服务合同)运营企业与用户须签订书面(含电子信

息)的服务合同,服务合同应符合监管规定,合法有效,合同内容包括收费、退费、争议问题解决等。交通、市场监管或行业组织应推荐格式服务合同范本。 第六条(风险控制)用户押金和预付资金应合理设置上限,汽车分时租赁的单份押金金额不得超过运营企业投入运营车辆平均单车成本价格的2%;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单份押金金额不得超过运营企业投入运营车辆平均单车成本价格的10%。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单个用户账号内的预付资金额度不得超过100元;其他交通运输新业态单个用户账号内的预付资金额度不得超过8000元,单位用户单个账号内的预付资金额度不得超过30000元。 第七条(资金用途)运营企业收取的押金不得挪用,收取的预付资金实行备付金制度,备付金不得低于用户预付资金余额的40%,且只能用于其主营业务,不得用于不动产、股权、证券、债券等投资及其他借贷用途等。 第八条(退费原则)用户根据与运营企业签订的服务协议申请退还押金和预付资金余额时,应当于服务协议规定时间内基于原路退还原则向用户退还款项。 第九条(报告机制)存管银行应当于每月10日前向运营企业提供上一月度用户资金存管报告。运营企业和存管银行应当于每季度首月15日前共同向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分别提供上一季度用户资金收取、使用等情况报告。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安全要求

编号:SM-ZD-89090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安 全要求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安全要求 简介:该规程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不宜采用金属车厢,以防摩擦、震动等引起事故。如必须采用时,应落实可*的防护措施。 (2)运输车辆的拦板应坚实、稳固、可*,确保在转弯时不会使物品滑动或跌落。危险化学品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拦板高度。车厢底板应平整、密实、无缝隙,不致造成液化危险化学品渗漏接触传动轴摩擦起火。 (3)运输车辆在盛夏装运危险化学品时,应有遮阳措施或其他防护措施,或限定夜间运输。运送遇湿易燃物品应备有油布等防雨设施。 (4)运输车辆应根据所装危险化学品的性质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防护急救用品,以供急用。通常可在驾驶室内或近旁悬挂1211、二氧化碳或干粉灭火器。这些灭火器材和防护急救用品应定期进行检查,发现渗漏、破损、变形或重量

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管所业务综合监管平台公安视频专网招投标书范本

鄂尔多斯市政府采购中心 招标文件 货物类 最低评标价法 项目名称: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采购车管所业务综合监管平台公安视频专网(二次) 项目编号:CGHGK 年月日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2)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4) 第三章合同与验收 (17) 第四章招标内容与技术要求 (20) 第五章投标人资格证明及相关文件要求 (20) 第六章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54)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 (59) 温馨提示 (84)

第一章招标公告 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管所业务综合监管平台公安视频专网(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鄂尔多斯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车管所业务综合监管平台公安视频专网(二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车管所业务综合监管平台公安视频专网(二次) 批准文件编号:鄂财购准字(电子)[]号 采购文件编号:CGHGK .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投标人具有《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护资格证》二级资质以上。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可于年月日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鄂尔多斯市政府采购网或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获取招标文件。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b016945688.html,)。登录网站页面,在“盟市旗县采购公告”中查询采购信息,点击信息公告页面下方的“相关附件”即可浏览、下载招标文件。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b016945688.html,)。登录网站页面,在“政府采购采购公告”中查询采购信息。 .鄂尔多斯市政府采购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b016945688.html,)。登陆网站页面,点击“政府采购公告”,查询采购信息,点击信息公告页面中“下载招标文件”可浏览、下载招标文件。 .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b016945688.html,)。登陆网站页面,点击“政府采购”中的“信息公告”栏,查询采购信息,点击信息公告页面左下角“附件”即可浏览、下载招标文件。

北京市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数量综合情况3年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

北京市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数量综合情况3年数据分析报告 2019版

前言 北京市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数量综合情况数据分析报告围绕核心要素铁路运输业从业人员数量,道路运输业从业人员数量,水上运输业从业人员数量,航空运输业从业人员数量,管道运输业从业人员数量等展开深入分析,深度剖析了北京市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数量综合情况的现状及发展脉络。 北京市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数量综合情况分析报告中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等权威部门,通过整理和清洗等方法分析得出,具备权威性、严谨性、科学性。本报告相关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 本报告从多维角度借助数据客观反映当前北京市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数量综合情况真实状况,趋势、规律以及发展脉络,北京市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数量综合情况数据分析报告必能为大众提供有价值的指引及参考,提供更快速的效能转化。

目录 第一节北京市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数量综合情况现状 (1) 第二节北京市铁路运输业从业人员数量指标分析 (3) 一、北京市铁路运输业从业人员数量现状统计 (3) 二、全国铁路运输业从业人员数量现状统计 (3) 三、北京市铁路运输业从业人员数量占全国铁路运输业从业人员数量比重统计 (3) 四、北京市铁路运输业从业人员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北京市铁路运输业从业人员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国铁路运输业从业人员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国铁路运输业从业人员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北京市铁路运输业从业人员数量同全国铁路运输业从业人员数量(2017-2018)变动对 比分析 (6) 第三节北京市道路运输业从业人员数量指标分析 (7) 一、北京市道路运输业从业人员数量现状统计 (7) 二、全国道路运输业从业人员数量现状统计分析 (7) 三、北京市道路运输业从业人员数量占全国道路运输业从业人员数量比重统计分析 (7) 四、北京市道路运输业从业人员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8) 五、北京市道路运输业从业人员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8)

公安部交管局16项便民措施

公安部交管局16项便民措施 一、在交警队、车辆管理所、事故处理单位设值日警官,受理群众咨询、投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领导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督办信访事项。 二、在采取临时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的路段和分流路口,设立指路标志,告知群众限制的原因、时间和绕行路线,以便群众提前选择线路绕行,避免排队等候。 三、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受害人及其亲属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询案件侦办情况,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向受害人及其亲属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四、对出具机动车合法有效证明、凭证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考试合格的,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核发机动车驾驶证的时限由5个工作日缩短为2个工作日。 五、在车辆管理所及有条件的机动车安全检验机构设立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在有条件的机动车安全检验机构设立检验合格标志核发窗口,群众可以就近接受交通违法处理或者申领检验合格标志。 六、对机动车逾期未参加安全技术检验或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未换领、机动车驾驶人逾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车辆管理所向社会公告,提醒机动车所有人或机动车驾驶人及时办理。 七、通过计算机公开自动选择机动车号牌号码,由2个号码选1个增加为5个号码选1个。 八、机动车报废后,机动车所有人可以按规定申请继续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九、机动车驾驶人因服兵役、出国(境)等原因,不能按期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换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可以申请延期(但在延期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驾驶机动车)。 十、在机动车驾驶证副页打印下一次换领驾驶证或者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时间等提示语。自7月1日起,车辆管理所核发、换发、补发机动车驾驶证时自动签注以上提示语;对以前核发的驾驶证,驾驶人主动要求补充签注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当场予以签注或者免费换发副证。十一、交通事故立案后,当事人在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询问时,可以请委托的律师到场。律师可以查阅、复制、摘录交通事故的相关证据材料。 十二、在直辖市、省会市、自治区首府市和计划单列市,建立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多国语言考试题库。 十三、允许具备条件的汽车销售商、二手机动车交易市场代办机动车牌证。 十四、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到《交通事故认定书》3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结束后,召集事故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果。 十五、各省、自治区选择1至2个地市,商财政、银行等部门,试行在地市范围内跨县(区)

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规定

一、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基本要求 1、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没有经过资质认定的单位不得运输危险化学品。通过公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托运人,只能委托具有化学危险品运输资质的企业承运,对于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人员如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等,必须经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后,才能上岗作业。 2、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教育,提高法律意识和业务素质。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单位必须组织从业人员学习有关危险化学品运输的法律、法规,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危险化学品种类繁多,各有各的危险特性,发生事故后的处置方法也不一样,所以企业应组织驾驶员、押运员等进行学习,使其熟练掌握经常接触到的危险化学品的危险性知识以及安全运输的具体要求,了解包装的使用特性和正确的防护处置方法,在发生意外事故时,能在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危害。 3、选择合适的包装容器,正确装运货物。不同的危险化学品具有不同的危险性,在装运货物时,针对其特性,选择合适的包装容器。《条例》规定,用于危险化学品运输工具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须由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并经检测,检验合格的才能使用。装运货物时还要正确配装货物,不能混运混装,特别是性质相抵触的、灭火方法不一致的,绝对不能同车运输。 装配货物时,还应注意包装和衬垫材料,包装要牢固、紧密,特别是装运有毒物品、腐蚀性物品的外包装一定要符合要求。 二、做好运输准备工作,安全驾驶 运输危险化学品由于货物自身的危害性,应配置明显的符合标准的“危险品”标志。佩戴防火罩、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和防雨淋的器具。车辆的底板必须保持完好,车厢的底板若是铁质的,应铺垫木板或橡胶板。载运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必须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做好行车前车辆状况检查。行驶过程中,司机要选择平坦的道路,控制车速、车距、遇有情况,应提前减速,避免紧急制动。路途不能随意停车,装载剧毒、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不得在居民区、学校、集市等人口稠密处停放。运输途中驾驶员要精力充沛、思想集中,杜绝酒后开车、疲劳驾驶和盲目开快车,保证安全行驶。 三、运输系统危害辨识 危险化学品的运输中,危害不仅存在,而且形式多样,很多危险源不是很容易就被发现。所以运输人员应采取一些特定的方法对其潜在的危险源进行识别,危害辨识是控制事故发生的第一步,只有识别出危险源的存在,找出导致事故的根源,才能有效控制事故的发生。 四、事故应急处置 运输危险化学品因为交通事故或其他原因,发生泄漏,驾驶员、押运员或周围的人要尽快设法报警,报告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或地方公安机关,可能的情况下尽可能采取应急措施,或将危险情况告知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车场管理规定【最新】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车场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管理,保障公司及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国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安全法》和《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凡在本公司从事危险化学品装载、道路运输、运输途中停车、停车以及停车管理等活动的驾驶员、押运员和停车场管理人员都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进入公司专用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进入停车场停放的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必须持道路运输证、质监部门检验合格证明、机动车行驶证、驾驶人员驾驶证、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等相关证件,已

到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凭备案信息卡进入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 2、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按照《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的规定悬挂标志和标志灯。运输剧毒、爆炸等危险化学品的车辆,须在车辆或者罐体的尾部安装告示牌,标明化学品的名称、种类、罐体容积、最大载质量、施救方法、企业联系电话;在车身两侧和尾部喷涂"毒"、"爆"字样;在车辆或者罐体的尾部和两侧粘贴反光带,标示车辆或者罐体的轮廓。运输危险化学品的罐车以及其他容器必须封口严密,能够承受正常运输条件下产生的内部压力和外部压力,保证危险化学品在运输中不因温度、湿度或者压力的变化而发生任何渗(洒)漏。对装载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罐车推广使用HAN 阻隔防爆技术。 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第四条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放安全管理要求: 1、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到有资质的危险化学品专用停车场停放,禁止在其他路段随意停放。临时停车不准靠近明火、高温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有可能造成危害的地点。 2、危险化学品专用停车场应按照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分别设置易燃易爆区、低毒区和一般化学品停放区,做到分类停放。严禁将化学品性质或者扑救方法相抵触的车辆停放在同一区域内。

产业关联视角下北京市交通运输业经济效应测算研究

产业关联视角下北京市交通运输业经济效应测算研究 摘要:交通运输业对国民经济的带动效应源于两个方面,一是交通运输业本身发展对经济所产生的直接经济效应,二是交通运输业发展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对经济所产生的间 接经济效应。文章以关联系数描述了交通运输业与其相关产业的关联关系,并运用关联系数、增长值贡献率模型,测度了北京市交通运输业对国民经济的拉动和推动效应。研究认为,任何一个产业经济效应的大小不仅取决于其直接经济效应,也取决于其间接经济效应。经济效应的大小取决于其在产业链中的位置、与其他支柱产业的关联程度和与其他支柱产业的产业距离。产业位置靠前,其拉动效应小于推动效应,产业位置靠后,其拉动效应大于推动效应。交通运输业作为基础产业,其产业位置相对靠前,其前向推动效应大于其后向拉动效应。 关键词:经济效应;交通运输业;产业关联;关联系数 中图分类号:F5123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 10085831(2016)02002408 一、研究背景 在宏观经济系统中,某一产业的发展会拉动或推动其他相关产业的发展,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最近几年,随

着北京市旅游业和物流业发展,直接导致对交通需求的增加,为了满足这一需求,北京市增加投资力度,改善城市交通设施,以满足对客货运输增长的需要。鉴于此,受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以及国家社科基金资助项目支持,科学测度北京市交通运输业的发展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科学规划北京市交通运输业的发展,提上了研究日程。 交通运输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交通运输业的快速发展有利于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广义的交通运输业包括铁路运输业、道路运输业、城市公共交通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等。管廷华[1]通过协整分析,验证了 1952-2004年河北省交通运输业与宏观经济总量之间存在长 期稳定的均衡关系。张孟陶[2]运用投入产出法对交通运输业及其内部各行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作用以及与其他产业的关联和波及效果进行了研究。黄凌鹤[3]以2007年全国铁 路运输业投入产出调查汇总资料为基础,运用投入产出分析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对铁路运输业与其他国民经济产业部门之间的投入产出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并阐述了其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研究交通运输业对国民经济影响的还有闫振华[4],胡盛楠[5],郭晓明[6],付宗琛、李卫东[7]等。本文在借鉴上述理论和方法的基础上,运用投入产出模型,描述交通运输业与其他产业间的关联关系,用最新数据对北京市交通运输

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实时动态监控的思考(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实时动态监控的思考(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实时动态监控的思 考(新版) 在江苏省10万平方公里的大地上,拥有7千多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2万多家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各种危险化学品的车辆(以下简称危化品运输车辆)1万2千多辆。每天在江苏公路上跑的或经过的危化品运输车辆超过2万辆。因此,危化品运输车辆发生碰撞、侧翻、爆炸,危化品发生泄漏、污染、让人中毒、甚至死亡的事故频频发生。最经典的事故当属2005年3月29号发生在淮安段公路上的危化品运输车辆侧翻、危化品液氯泄漏,造成29人死亡,几千人中毒,上万亩良田受灾,直接经济损失2700多万元。 随着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危化品的生产、经营、贮存、使用必然增加。由于环境等部门的制约,水上运输危化品的可能越来越少。故而道路运输危化品的车辆势必增加,对运输危化品车辆的

监管形势严峻。 本文就如何对危化品运输车辆实时动态监控提出如下三点看法和对策: 一、对危化品运输车辆实时动态监控已经有据 由于近年来经常发生危化品运输车辆发生侧翻、碰撞、泄漏、爆炸事故,不仅造成人员伤亡、经济损失,而且污染环境、破坏和谐社会的构建。已引起党和国家、各级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针对危化品运输车辆如何规范运作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 2004年5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4条规定:用于公路运营的载客汽车,重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应当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行驶记录仪。 2005年5月20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在《全省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第三(四)2条规定:交通和公安部门要责令运输企业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汽车行驶记录仪和GPS卫星定位系统,并配备安全防护、施救、监控设备。

北京市第三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法人单位数量情况3年数据解读报告2019版

北京市第三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法人单位数量情况3年数据解读报告2019 版

序言 本报告对北京市第三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法人单位数量情况做出全面梳理,从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法人单位数量,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多产业法人单位数量,金融业法人单位数量,金融业多产业法人单位数量等重要指标切入,并对现状及发展态势做出总结,以期帮助需求者找准潜在机会,为投资决策保驾护航。 本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 本报告借助客观的理论数据为基础,数据来源于权威机构如中国国家统计局等,力求准确、客观、严谨,透过数据分析,从而帮助需求者加深对北京市第三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法人单位数量情况的理解,洞悉北京市第三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法人单位数量情况发展趋势,为制胜战役的关键决策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目录 第一节北京市第三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法人单位数量情况现状 (1) 第二节北京市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法人单位数量指标分析 (3) 一、北京市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法人单位数量现状统计 (3) 二、全国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法人单位数量现状统计 (3) 三、北京市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法人单位数量占全国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法人单位数 量比重统计 (3) 四、北京市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法人单位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北京市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法人单位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国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法人单位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国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法人单位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北京市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法人单位数量同全国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法人单位数 量(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北京市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多产业法人单位数量指标分析 (7) 一、北京市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多产业法人单位数量现状统计 (7) 二、全国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多产业法人单位数量现状统计分析 (7) 三、北京市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多产业法人单位数量占全国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多产 业法人单位数量比重统计分析 (7)

北京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机房配电、空调配套改造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一、项目建设内容 对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公安网和边界接入平台设备安装的机房配电和空调进行改造。 按照采购人要求,对采购人机房进行UPS供电和空调扩容。包括采购UPS电源、采购机房精密空调,以及配套工程,并按照施工实际需求提供全部相应配件、配套设备,保证设备运行正常。 二、机房配电、空调配套改造技术要求 1、设备名称及数量 2、UPS设备技术参数及规格要求 2.1 UPS设备技术要求 ?UPS采用全IGBT结构,输入功率因数≥0.99,输入THDI<3% ?整机效率≥96% ?功率单元模块化热插拔,支持在线扩容在线维修,单台设备容量≥200KVA,单个功率 模块为20或25KW ?风道式冷却系统,冗余风扇,风扇转速检测技术

ESS节能模式,支持单机和并机2.2 UPS设备主要参数

3、机房空调技术参数及规格要求 3.1 规范及标准 设备和系统的设计、制造、安装、运行、材质、工艺等所有相关内容均须符合本章内所标注的规范/标准,若国家或行业发布最新标准,执行最新标准。 GB 50174-2008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 GB 50462-2008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19413-2010 《计算机和数据处理机房用单元式空气调节机》 GB 50019-2003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 50243-2002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10080-2001 《空调用通风机安全要求》 GB/T 14295 《空气过滤器》 GB 50243-2003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JB/T 4330 《制冷和空调设备噪声的测定》 3.2 机房精密空调技术要求 3.2.1机房专用空调机组的机械性能 (1)外观工艺、检查:机柜表面喷涂均匀、无破损;信号灯、开关、测量显示装置布局合理。 (2)操作及维修安全、方便。 (3)结构工艺:部件排列合理、整齐;导线颜色和截面合理,布放平整;接插件牢固;进出线符合工程需要;具备抗震措施。 (4)标牌、标记:应平整清晰。 3.2.2机房专用空调机组的电气性能 ●机房专用空调机组的的电气性能应符合IEC标准 ●输入电压允许波动范围:380V(+10% ~ -10%) ●频率:50Hz ± 2Hz 3.2.3机房专用空调机组的适用的使用环境 ●适应室内环境温度:5℃ ~40℃;湿度:≤95%RH。

危险化学品安全运输常识

安全生产月宣传资料 危险品安全运输常识 凡具有腐蚀性、自然性、易燃性、毒害性、爆炸性等性质,在运输、装卸和储存保管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品,均属危险品。危险品具有特殊的物理、化学性能,运输中如防护不当,极易发生事故,并且事故所造成的后果较一般车辆事故更加严重。因此,为确保安全,在运输危险品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从事危化品运输车辆驾驶要专人专车。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驾驶员、押运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培训,了解所运载的危化品性质、危害特性及发生意外的应急措施,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2、危险品运输驾驶员要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安全驾驶。装运危险品的车辆,应设置GB13392-92《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规定的标志。汽车运行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消防、治安等法规,应控制车速,保持与前车的距离,遇有情况提前减速,避免紧急刹车,严禁违章超车,确保行车安全。工作要细心,做到一车一货,不能互相混装,危险货物要捆扎牢固,确保运输安全。运输过程要做到中速行车,精心驾驶。行车要“礼让三先”,主动避让各种车辆。不开英雄车、赌气车,使车辆在平稳中前进。驾驶中要尽量少用紧急刹车,以保持货物的稳定。值得提醒的是,无论运输何种化工产品,都要加盖雨布,以防行车交会时有烟头飞落。 3、行车途中勤检查。危险品运输的安全隐患是从泄漏开始的,由于行车中车辆颠簸震动,往往容易造成包装破损,造成事故。因此,运输途中要勤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加以解决。 4、行车路线、时间要选择得当。运输危险品要选择道路平整的国道主干线,行车要远离城镇及居民区,不能在城市街道、人口密集区停车休息、吃饭。 5、包装完好,避免漏散。危险品在装运前应根据其性质、运送路程、沿途路况等采用安全的方式包装好。包装必须牢固、严密,在包装上做好清晰、规范、易识别的标志。危险品在装运过程中出现漏散现象时,应根据危险品的不同性质,进行妥善处理。 6、安全装卸,防止污染。危险品装卸现场的道路、灯光、标志、消防设施等必须符合安全装卸的条件。装卸危险品时,汽车应在露天停放,装卸工人应注意自身防护,穿戴必需的防护用具。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滚翻、重压和倒置,怕潮湿的货物应用篷布遮盖,货物必须堆放整齐,捆扎牢固。不同性质的危险品不能同车混装。 7、合法用车。装运危险品必须选用允许运输危险货物的类别、项别的专用车辆。 8、小心防火。危货运输忌火,危险品在装卸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车厢内严禁吸烟,车辆不得靠近明火、高温场所和太阳暴晒的地方。 9、注意停放。装载危险品的车辆不得在学校、机关、集市、名胜古迹、风景游览区停放,如必须在上述地区进行装卸作业或临时停车时,应采取安全措施,并征得当地公安部门的同意。停车时要留人看守,闲杂人员不准接近车辆,做到车在人在,确保车辆安全。 10、卸后清厢。危险品卸车后应清扫车上残留物,被危险品污染过的车辆及工具必须洗刷清毒。未经彻底清毒,严禁装运食用、药用物品、饲料及动植物。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车场管理规定91075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车场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危险化学品装载、道路运输等活动,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提供停放场所、开展清洗及维修等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对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 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车场的安全监督管理。 公安局治安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车场资质的审批和运输安全规范的监督管理。 公安局消防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车场安全设施配备的监督、检查及验收管理。 环保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残液处置及废水、废气处理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市政府设立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综合管理办公室,组织、协调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车场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资质认定制度,未经资质认定的,不得停放运输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 第六条非本省注册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在本市设立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车场的,必须到公安、消防机构办理备案手续。 第七条严禁无资质停车场非法存放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 第八条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车场不得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罐车修理、清洗等业务。若必须开辟罐车修理、清洗业务,停车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依法履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报批手续,并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许可证; 3、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规模和专业人员; 4、具备完善的消防、劳动防护等安全设施; 5、具有完备的罐车清洗熏蒸设备和防爆检测仪器; 6、残液处置与废水、废气处理达到环境保护标准; 7、具有健全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规章制度。

危险化学品车辆运输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车辆运输管理制度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管理,保证生产及职工生命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车辆管理目的及范围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过程中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到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适用范围:公司内所有危险化学品的运输环节。销售部负责对运输车辆、人员的资质检查及车辆安全设施的检查。 二、车辆管理职责 2.1车队队长负责定期对车辆维护。 2.2车辆外出管理方法。 2.2.1车队队长随时在GPS监控平台监控车辆运行位置。 2.2.2驾驶员、押运员应当随时检查气体是否泄漏。 2.2.3车辆外出费用报销见相关制度。 2.2.4运输车辆应当具备各种防护用具:帆布、灭火器等。 2.3驾驶员及押运员具备的资格。 2.3.1驾驶员必须经过车管所考试合格,取得大货车驾驶证,有安全驾驶经验,并 具有《危险品运输从业资格证》,经车队审核合格方准进行驾驶车辆。 2.3.2押运员应熟悉各种气体的性质,对危险源做好防范工作同时应具备相关上岗 证件。 三、驾驶员职责 3.1 驾驶员应随时检查车辆运行情况,爱护车辆,管好随车工具及随车证件。 3.2 服从车队队长领导,技术安全员审查,服从销售部调配,努力完成运输任务 及其他各项工作指标。 3.3 努力节约油量,降低运输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3.4加强自身道德修养,努力钻研业务技术,不断提高专业技能,杜绝交通事故 发生。 3.5严格执行货物装卸安全操作规程。 3.6必须遵守驾驶员“十不准”,详见驾驶员职责。 四、押运员职责 4.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 4.2货物送到必须配合驾驶员卸车。 4.3全面了解国家和地区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法规和章程。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计分办法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计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生命财产,以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张家港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现状,制定本办法,并实行黑名单制度。 第二条在张家港保税区(金港镇)行政区域内从事营运的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运输车辆及从业人员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黑名单制度是张家港保税区(金港镇)危化品道路运输综合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危管办)运用监管手段,根据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运输车辆及从业人员的不良行为记录,将其列入黑名单实施重点监督检查的管理制度。 第四条黑名单管理制度遵循依法监管、客观公正、及时准确、诚信对等、惩戒教育的原则。 第五条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运输车辆及从业人员均采取积分管理制度,初始分为12分,从首次扣分之日起,周期1年,按照违规行为扣除相应分数,一旦分数清零,立刻列入黑名单。 (一)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扣12分 1.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从事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的; 2.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的; 3.非法转让、出租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的。 (二)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扣6分 1.使用伪装、非法改装的车辆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 2.未按规定维护或者检测专用车辆的; 3.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危化品车辆的。 (三)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及从业人员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扣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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