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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鲁能发展集团公司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编号02)

山东鲁能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预案编号:02

预案版本:01版

编制单位:山东鲁能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颁布日期:2008年6月

山东鲁能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批准:李惠波

审定:赵百苓

审核:刘 琨 周悦刚 武传东

曹晓华 郭余录 李树海

王少臣

编写:孟德峰

应急预案发布

公司各部门、所属各单位:

《山东鲁能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已经山东鲁能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批准,现予发布。

目 录

1范围与依据 (5)

1.1 事故类型 (5)

1.2 适用范围 (5)

1.3 编制依据 (6)

1.4 事故条件 (6)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6)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6)

3.1 应急组织体系 (6)

3.2 指挥机构及职责 (7)

4 预警与预防 (9)

4.1 危险源监控 (9)

4.2 预警行动........................ ........ .. (9)

5 信息报告程序................................ ... ........... . (9)

5.1 信息报警条件、程序........... ... ............. ..... .... .9

5.2 信息报警方式、方法........... ... ............. ..... .. (9)

5.3 信息报警内容时限........... ... ............. ..... .. (10)

5.4 通讯联络........... ... ............. ..... .. ... .. ... (10)

6 应急处置.... ... ............ .... ... ............ .. ... .. (10)

6.1 响应分级.... ... .............. ... ..... ........ .. . (10)

6.2 响应程序... ............ .... ... .. .. ...... ... .. .... ..11

6.3 处置措施... ............ .... ... ........ . ..... .. .... ..11

7 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 .... ... ........ .... .. . (13)

8 附则........... .... ... ..... ........... ... ......... .... .. (13)

8.1 相关应急预案名录......... .... ... ......... .... .. (13)

8.2 应急响应程序图......... .... .. ......... .... .. .... .. ..14

8.3 备案......... .... .. ......... .... .. ........ .. (15)

8.4 维护和更新......... .... .. ......... .... .. ........ .. (15)

8.5 制定与解释部门......... .... .. ......... .... .. .. (15)

8.6 实施时间......... .... .. ......... .... .. ........ (15)

山东鲁能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1范围与依据

1.1 事故类型

在电力生产和基建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主要有以下类型:

1、触电:电气操作、检修,电动工器具的使用不当造成人身伤亡。

2、高空坠落:安全设施不合格、违章作业,造成人身坠落。

3、起重伤害:起重机械或起吊物体在运行或起吊过程中造成人身伤亡。

4、物体打击:交叉作业、防护措施不完善,物体坠落,导致人身伤亡。

5、车辆伤害:员工在电力生产区域内遭遇厂内机动车辆或其他车辆伤害,导致人生伤亡。

6、机械伤害:因机械异常运行或工器具使用不当导致人身伤亡。

7、火灾:电气设备、燃油系统、氢气系统、制粉系统、办公场所火灾和火灾扑救过程中,烧、摔、砸、炸、窒息、中毒、高温、辐射等原因导致的人身伤亡。

8、灼烫:蒸汽、热水、热焦、高温灰渣等烫伤,酸、碱等化学物品及电、气焊等造成人员灼伤而引起的人员伤亡。

9、淹溺:运行、检修人员工作不当失足落水(凉水塔、地表水取水口)。

10、中毒、窒息:酸、碱、氨等有毒有害物资造成急性中毒导致人身伤亡。

11、爆炸:氢、煤粉、可燃气体等易燃、易爆物的爆燃、爆炸或锅炉等压力容器爆炸造成人身伤亡。

12、坍塌:厂房建筑物倒塌、灰场垮坝等造成人身伤亡。

13、其它伤害:除以上伤害以外的其它伤害。

1.2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发生本预案所描述的人身伤亡时进行的应急行动。

1.3 编制依据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 9002—2006) 《山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山东鲁能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4 事故条件

由于公司所属发电单位存在高温高压设备、管道、油罐、酸碱化学危险品、高速转动设备、大型机动车辆等危险源,这些危险源一旦发生爆炸、泄漏、倒塌、漏电等事故时,很可能同时带来人身伤害。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1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及时排查安全隐患,落实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2.2 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原则,在公司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对事故应急工作实行分级响应,分级管理,各负其责。

2.3 坚持“救死扶伤,以人为本”原则,采取有效措施,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人身伤亡。

2.4 坚持“自救为主,内外结合”原则,应急救援工作以企业自救为主,区域联防和社会救援相结合,最大限度的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组织体系

公司成立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下称公司应急指挥部),是公司处置突发事件的最高指挥机构,由公司总经理任总指挥,分管副总经理任副总指挥,成员为:办公室、安监部、人力资源部、发电部、工程部、计经部、财审部主要负责人。公司应急指挥部设立应急指挥办公室,人身伤亡应急指挥

办公室设在安监部。

鲁能发展集团公司人身伤亡事故应急组织体系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3.2.1指挥机构

发生6.1所列Ⅰ级、Ⅱ级应急响应中的人身伤亡事故后,按照事故性质和严重程度,由公司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组织公司安监部、发电部、工程部、计经部等有关部门组成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3.2.2 职责

3.2.2.1 公司应急救援总(副)指挥职责

(1)公司Ⅰ级、Ⅱ级人身伤亡事故发生后,负责组织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应急指挥办公室,指挥、协调事故单位进行应急救援,按需成立、派出专家组,参与事故调查和应急救援工作。及时向鲁能集团汇报情况;

(2)发布公司Ⅱ级人身伤亡事故应急响应的启动和结束命令;

(3)指挥、调动所属其它单位的应急救援力量。

3.2.2.2 公司安监部的应急职责:

(1)公司Ⅰ级、Ⅱ级人身伤亡事故应急响应启动后,负责履行公司应急指挥办公室的职责;

(2)负责组织编写公司《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指导电厂制定人身伤亡事故预案并加强演练;

(3)人身伤亡事故发生后,按照规定向上级安监部门报告应急工作情况;

(4)监督基层单位人身事故的应急物资准备工作;

(5)负责组织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性质认定及责任人的处理。

3.2.2.3 公司发电部的应急职责:

(1)公司Ⅰ级、Ⅱ级人身伤亡事故应急响应启动后,配合公司应急指挥办公室进行应急救援;

(2)人身伤亡事故发生后,按照规定向上级归口部门报告应急工作情况;

(3)配合安监部做好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

3.2.2.4 公司工程部的应急职责:

(1)公司Ⅰ级、Ⅱ级人身伤亡事故应急响应启动后,配合公司应急指挥办公室进行应急救援;

(2)人身伤亡事故发生后,按照规定向上级归口部门报告应急工作情况;

(3)配合安监部做好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

3.2.2.5 公司计经部的应急职责:

(1)公司Ⅰ级、Ⅱ级人身伤亡事故应急响应启动后,配合公司应急指挥办公室进行应急救援;

(2)人身伤亡事故发生后,按照规定向上级归口部门报告应急工作情况;

(3)配合安监部做好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

3.2.2.6 公司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的应急职责:

(1)公司Ⅰ级、Ⅱ级人身伤亡事故应急响应启动后,配合公司各部门做好应急处理工作,完成公司应急指挥部交付的任务;

(2)公司Ⅰ级、Ⅱ级人身伤亡应急响应启动后,必要时协调公司系统人力和物资的应急资源,协助公司进行应急处理;

(3)完成公司应急指挥部委托的应急事件对外信息发布。

3.2.2.7 公司财审部的应急职责:

公司Ⅰ级、Ⅱ级人身伤亡事故应急响应启动后,从资金支持方面配合公司各部门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加强对高温高压设备、管道、油罐、酸碱化学危险品、高速转动设备、大型机动车辆、特种设备等危险源的监控和管理,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规程、标准、制度,定期巡视、检验、检测,并针对各类隐患制定相应的人身伤害预防和救治措施。当上述危险源发现重大隐患后,应积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要有计划地开展反事故演习,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4.2预警行动

发电企业发现可能发生触电、高空坠落、机械伤害、烧伤、灼烫、淹溺、中毒、窒息、爆炸等致人伤亡的事故时,应果断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加强监控和隐患排查。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后,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进行紧急救治,同时上报公司应急指挥办公室。

5信息报告程序

5.1 信息报警条件、程序

当人身伤亡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办公室应及时向公司和集团应急指挥办公室和应急指挥部汇报,必要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5.2 信息报警方式、方法

公司应急指挥办公室电话:0531-********

公司应急指挥办公室主任:139********

书面材料通过OA或电子邮件发送(LNFZAJB@163.C0M)。

5.3信息报警内容时限

5.3.1 汇报时限:1小时内进行电话汇报,书面详细情况汇报不得超过12小时。

5.3.2 汇报内容:

(1)人身伤亡事故的类型、发生时间、发生地点;

(2)人身伤亡事故的原因、性质、范围、经初步判断的严重程度;

(3)人身伤亡事故对发电设备运行的影响程度;

(4)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及其它应对措施;

(5)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通信方式等。

5.4通讯联络

部门 负责人 手机 办公电话 传真

人资部 武传东 1365860739786035209 86035334

办公室 王少臣 1370893277786035403 86035233

安监部 李树海 1396918871686034878 86034574

发电部 曹晓华 1357375767686034891 86034574

工程部 刘 琨 1370893271986034597 86035032

计经部 郭余录 1355317696886034680 86034719

财审部 周悦刚 1336107900986035062 86034588 6应急处置

6.1响应分级

人身伤亡事故分为Ⅰ级响应、Ⅱ级响应、Ⅲ级响应,分别如下:

6.1.1 Ⅰ级响应:指公司系统发生3人及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及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较大及以上的人身事故。

6.1.2 Ⅱ级响应:指公司系统发生的1~2人死亡,或3~9人重伤的一般人身事故。

6.1.3 Ⅲ级响应:指公司系统发生的1~2重伤的一般人身事故。

6.2响应程序

6.2.1 应急指挥

公司应急指挥办公室或其它值班人员接到突发事件报警时,应做好突发事件的详细情况和联系方式等方面的记录,并及时向公司应急指挥部报告。同时对警情做出准确判断,当确定为Ⅰ级、Ⅱ级响应时,公司启动本预案,公司安监部履行应急指挥办公室职责。

6.2.2 应急行动

本预案启动后,由公司应急指挥部组织成立工作组,负责指挥、协调事故应急处理及事故调查,并及时向鲁能集团应急指挥办公室报告情况。

6.2.3 资源调配

公司各部门根据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需要,协调公司系统其他单位的救援力量进行支援。

6.2.4 应急避险

公司应急救援工作组及事故单位抢险救援人员,应注意现场自身安全和被救人员的安全,防止在救援过程中遭受伤害。

6.2.5 扩大应急

当人身伤亡事故继续扩大时,应根据应急响应级别及时启动更高级别的响应,必要时向鲁能集团及政府部门申请应急救援。

6.3处置措施

人身伤亡事故发生后,本着以人为本、抢先救人的指导思想,迅速开展应急救治。

对由于地震、洪水、台风、暴风雨、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引起的人身伤亡,

除尽快抢救伤员、紧急救治、转送医院外,还应同时组织消除危险因素,防止次生、衍生的灾害造成二次事故,应对可能发生的危险采取必要的手段进行防护。在人员抢救过程中,要保障迅速、及时、通畅的电话通讯、物资供应、车辆交通、医疗、卫生等。

事故救援中还应注意保护、收集事故证据、影视、照片等一手材料,为事故调查提供依据。

6.3.1 烧伤及烫伤主要处置措施

(1)遭受电灼伤、火焰烧伤或高温汽、水烫伤,均应保持伤口清洁,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将伤员受伤部位裸露,快速送往医院;

(2)遭受强酸或碱灼伤,应迅速脱去被溅染衣物,现场立即用大量清水彻底冲洗;

(3)未经医务人员同意,灼伤部位不宜敷搽任何东西和药物。

6.3.2 人员淹溺主要处置措施

(1)将溺水者抬出水面后,应立即清除其口、鼻腔内的水、泥及污物,采取措施进行倒水;

(2)呼吸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

(3)心跳停止者应进行胸外心脏按摩,直到心跳恢复为止。

6.3.3 高空坠落、机械伤害等主要处置措施

(1)发生机械伤害事故后,要保持冷静,迅速对受伤人员进行急救检查,根据伤情有针对性地采取人工呼吸、心脏挤压、止血、包扎、固定等临时应急措施,同时快速送医院抢救;

(2)如果伤员呼吸停止,立即实施人工呼吸。如心脏停止跳动,立即进行心肺复苏;

(3)救护人员既要安慰患者,自己也应尽量保持镇静,以消除患者的恐惧。

6.3.4 人身触电主要处置措施

(1)触电急救的基本原则是动作迅速、方法正确;

(2)发现有人触电,应立即断开有关电源,使触电者在脱离电源后在没有搬移、不急于处理外伤的情况下,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急救,并根据伤情迅速联系医疗部门救治。发现触电者呼吸、心跳停止时,应立即在现场就地抢救,用心肺复苏法支持呼吸循环,对脑、心重要脏器供氧;

(3)触电者未脱离电源前,救护人员不准直接用手触及伤员。在脱离电源的过程中,救护人员也要注意保护自己;

(4)如果触电者处于高处,还应采取防止自高处坠落的措施;

(5)对于触电者,施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挤压的抢救工作要坚持不断,切不可轻率停止,运送触电者去医院的途中也不能中止抢救。急救过程中,只有经医生作出无法救活的诊断后方可停止抢救。

7 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公司应急物资主要是车辆,各单位要针对不同类型的人身伤害,明确应急处置所需的物资与装备数量、管理和维护、正确使用等,准备充足的紧急救治药品、器械和工具。

8附则

8.1 相关应急预案名录

《山东鲁能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山东鲁能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突发事件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山东鲁能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山东鲁能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山东鲁能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突发事件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山东鲁能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应急预案》

8.2 应急响应程序图

鲁能发展集团公司人身伤亡事故应急响应程序图

8.3 备案

本预案由山东鲁能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应急指挥办公室负责备案。

8.4 维护和更新

山东鲁能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安监部负责更新本预案,由公司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办公室牵头对本预案每三年评审一次,提出修订意见报应急指挥部审批。特殊情况下随时更新。

8.5 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山东鲁能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安监部负责制定并解释。

8.6 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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