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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联合体投标若干法律的问题

工程建设联合体投标若干法律的问题
工程建设联合体投标若干法律的问题

工程建设联合体投标若干法律的问题

工程建设联合体投标若干法律的问题作者:佚名

时间:2008-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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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工程建设联合体投标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临时的工程建设联合体组织,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的行为,联合体投标涉及诸多法律问题,如联合体的法律性质,投标联合体主体单位及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投标联合体的内外部关系和责任,招标人是否有权对联合体各方间的内部关系作出要求,招标人是否有权拒绝联合体投标等等。

目前建设市场全球化程度越来越高,工程建设项目投资规模越来越大,对专业技术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数家建筑企业组成联合体,以联合体的名义对某一工程进行投标,越来越成为填补企业资源和技术缺口、提高企业竞争力以及分散、降低企业经营风险,适应当前市场环境的一种良好方式。虽然实践中联合体投标的应用已非常广泛,但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理论研究尚不多见,法律法规也很不完善,在理论上和实

践中均存在诸多须解决的问题。

.工程建设联合体的法律性质

我国《招标投标法》第31条第4款规定“两个以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42条第1款、《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38条第1款作了相同的规定。《建筑法》第27条则从承包的角度规定“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在具体项目操作过程中,如果工程建设联合体中标,联合投标就转化成联合承包。

关于工程建设联合体的法律性质,我国相关法律未做出明确的规定。上述法律法规规定的“联合共同承包”或者“联合体共同投标”型的工程建设联合体不属于《民法通则》第51条规定的“法人型联营”,因为“法人型联营”必须在“联营”后成立新的法人,并应以新法人自身的资质条件承担工程。根据现行《建筑法》和《招标投标法》关于联合体各方

负连带责任的规定以及《民法通则》第53条的规定,可知“联合共同承包”或者“联合体共同投标”也不是松散的“合同型联营”。因此,“联合共同承包”或者“联合体共同投标”应当属于《民法通则》第52条规定的“合伙型联营”。

合伙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工程建设联合体符合合伙的各项法律特征:合伙是基于合伙协议而成立;联合各方为共同投标需要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职责。合伙是一种将出资、经营、收益、风险融为一体的共同体;联合体中标后,为完成中标项目,各方将按照约定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利益、共担风险,既是利益共同体,也是责任共同体。合伙人之间负无限连带责任;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也要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招标投标法》、《建筑法》对工程建设联合体成员间承担连带责任做了明确的规定。通过对工程建设联合体成立方式、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责任的承担方式等的分析来看,工程建设联合体的法律性质属于民法上的合伙,联合体各方就是合伙人,联合体各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应当按照合伙的规定来界定。

2.工程建设联合体的法律特征

工程建设投标联合体主要有如下法律特征:

)主体的有条件性。《招标投标法》规定,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法律或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提出了明确要求,有兴趣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根据自身具备的资格、实力、专长,依据优势互补的原则,成立投标联合体,争取投标成功,联合体的成立应当满足一定的条件。

2)组成的自主性。联合体应根据自主的原则组成,其行为属于各方自愿的、共同的法律行为,法律也没有赋予招标人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权利,是否组成联合体由联合体各方自己决定。《招标投标法》第31条第4款明确规定“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

3)组织的临时性。工程建设联合体投标一般适用于大型建设项目和结构复杂的建设项目,在开标评标定标之后,如果联合体未中标,则联合体即解散;如果联合体中标,则联合体依照联合体协议确定的各方在招标项目中承担相应的工作和责任,在完成招标项目并经有关方面验收后解散,所以联合体是一个临时性的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

工程建设联合体投标若干法律的问题作者:佚名

时间:2008-7-27

浏览量:3.工程建设联合体主体单位及各成员方的权利、义务

工程建设联合体应当选择联合体一方为主体单位,主体单位的具体权利和义务内容因为招标工程项目以及联合体各方的千差万别而不可能由法律统一规定。但在通常情况下,主体单位可能享有以下几种权利:1.主要的组织与管理权。此种权利的行使可能通过几种方式,如主体单位就招标的工程项目对其他各方直接行使组织与管理权,或者通过成立专门

的组织管理机构而行使。2.沟通与协调权。既包括与招标人的沟通与协调,也包括与联合体内部各方的沟通与协调。3.收益权。这是指主体单位因其承担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等工作而较其他各方有更多的支出和成本而应得到的相应收益。与其所享有的权利相对应,主体单位也应承担相应的义务:1.承担投标联合体内部的组织管理工作和沟通协调工作的义务。2.负担管理工作中的开支的主要部分或全部。

3.就招标的工程项目对招标人承担主要责任。

无论是联合体的主体单位,还是其他各方都应当承担工程建设项目的分工。各方在完成工程建设任务过程中均应享有的权利包括:项目监督权、知情权、有关招标项目的信息共享权、收益权、项目分工中的协调权、损失追偿权、参与项目管理权等等。各方应承担的义务有:按期合格地完成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并交付相应成果的义务、及、有关招标项目的信息共享权、收益权、项目分工中的协调权、损失追偿权、参与项目管理权等等。各方应承担的义务有:按期合格地完成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并交付相应成果的义务、及时向主体单位及其他各方通报所承担的项目任务的进展和实施情况并送达必要文书的义务、支持和配合投标联合体各方顺利完成所承担的项目任务的义务、服从主体单位或组织管理机构统一

协调和合理调配的义务、保密义务等。

4.工程建设联合体与招标人之间的外部关系和责任

工程建设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即招标人有权要求联合体的任何一方履行全部合同义务,联合体的任何一方均不得以其内部联合体协议的约定来对抗招标人。工程建设联合体的合伙性决定了联合体各方对招标人就招标项目必须承担连带责任,这有利于联合体各方增强责任感,既要依据联合体内部协议完成自己的工作职责,又要互相监督协调,保证整体工程项目的合格。对于招标人而言,一旦招标的工程项目出现应由联合体承担责任问题,他可以选择联合体中的任何一方或多方要求其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

5.工程建设联合体各方间的内部关系和责任

联合体各方是由联合体协议联结在一起的合伙合同关系,联合体内部之间权利、义务、责任的承担等问题需要以联合体各方订立的协议为依据,按照协议的约定分享权利、分担义务。中标之前,联合体各成员间有一个标前的共同投标协议,该协议作为投标文件附件一并提交给投标人。中标以后,联合体成员之间还可能制订更详细的联合体协议书,对将来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处理原则一并写明。联合体内部事务均以依据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加以解决,如果联合体一方对从招标人处取得的利益超过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他方应得的利益,则该方有义务向联合体他方返还;如果联合体一方对招标人履行的义务超过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他方应负的义务,则该方有权向联合体他方追偿。此时,外部连带债权债务关系消失,内部按份债权债务关系随之产生。

6.招标人是否有权对工程建设联合体各方间内部关系提出要求

工程建设联合体就其法律性质来说是联合体各方组成的合伙组织,而合伙组织成员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合伙组织的内部事务,由合伙协议来确定,一般来说,第三方无权对合伙组

织成员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作出要求。但工程建设投标联合体有其特殊性,其成立的有条件性和组织的临时性特点,本身就要求其自身的组成应当满足招标人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同时也决定了该联合体是专为招标人招标的某项工程而设立,其内部的组成关系与其是否能正确完成工程建设有着密切的关系。因而实践中,招标人是否有权对联合体成员间的内部关系提出要求不能一概而论。法律规定,由相同资质类别的单位组成的工程建设联合体应当按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或范围承揽工作,也就是说中标各单位都具备独立承担中标工程建设任务的能力,因而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没有必要对联合体成员间的任务分担做出要求;由资质类别不同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各自按资质类别及等级的许可范围承担工作,在这种情况下从招标人的角度讲一般会对各成员单位应当承担的工作按不同的资质类别及等级,要求在其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下来。

7.招标人是否有权拒绝工程建设联合体投标

对招标人是否有权拒绝联合体投标,法律未作规定,实践中部分招标公告明确规定“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笔者

认为,招标人拒绝联合体投标的做法不太妥当。首先,强强联合可以使参与投标各方降低风险和成本,增加竞争力,而拒绝联合体投标则会使一些潜在投标人的竞争力下降,降低其中标的机会;其次,从法律法规的措词来看,使用“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可以联合共同承包”的表述,说明是否组成联合体是联合各参加方的权利;第三,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联合体的内部分工,各自按资质类别及等级的许可范围

工程建设联合体投标若干法律的问题作者:佚名

时间:2008-7-27

浏览量:承担工作,联合只会提高中标人的履约能力,不会损害招标人的利益。

国际工程招投标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步

国际工程招投标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步骤: *刊登资格预审广告 *资格预审(土建工程项目一般都要进行资格预审) *发行招标文件 *投标 *开标评标 *授予合同 *签订合同 资格预审文件的主要内容: 资格预审通知 资格预审xxxx 资格预审xx填写的调查表 表1资格预审xx 表2一般情况表 表3财务数据表 表4工作经验记录表 表5拟用于本工程的设备 表6拟派往本工程的人员表 表7现场组织计划 A.初步现场组织框图

B.初步现场组织框图文字详述 C.总部和现场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 分包人 联营体资料 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 在对申请资格预审的投标者所提交的资格预审书进行审查后,业主即向已通过资格预审的招标者发出招标邀请及招标文件,其主要内容如下: *邀标书 *投标者需知 *投标表格及附件 *合同条款 a.合同的一般条款 b.合同的特殊条款 *合同协议书的格式 *工程的范围 *工程量清单 *工程进度表 *图纸 *投标及履约保函 2.1邀标书(范例) 邀标书

日期:(发出邀请时间) 贷款编号:____ 合同编号:____ 1.(借方名称)已经从亚洲开发银行(ADB)收到一笔用于支付(工程名称)费用的以各种货币形式体现的贷款,该贷款收入的一部分将用于支付××工程合同项目下的合格费用。 2.(业主名称)现从亚行成员国中邀请有预选资格的合格投标者进行密封投标,为实施及完成工程提供所需要的劳务、材料、设备及服务。 3.投标者可从标书上获得进一步的信息,可从(××)办公室查阅投标文件和资料。(买方单位名称),(发放投标资料及资料办公室的邮政地址、电传电报号)。 4.有兴趣的合格投标者可向上述地址提出书面申请并交付一笔不可退用的金额,即可购买一整套投标文件资料。 5.所有的投标者都需缴纳总投标价的2%或一定金额的保证金,并按投标需知于开标前交清,然后立即公开开标。 6.(业主)不负担投标人因准备或提交投标所发生的任何开支或费用,包括与参观现场有关的开支或费用。 7.不考虑可选择标 (可提交与规范说明中的规范不一致但却满足要求的或达到规范的可选择标。 但只有主标为最低评估标时,可选择标才会被考虑。可选择标需与主标分开,密封并标明“可选择标”。) 贷款号:__ 合同号:__ 2.2投标书

共同投标协议

联合投标协议书 与及就招标编号为的招标项目投标有关事宜,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由牵头,、参加,组成联合体共同进行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工作。 二、为本次投标的主体单位,联合体以主体方的名义参加投标,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方签订合同,就本中标项目对招标方承担连带责任。 三、主体方负责等工作;参加方、负责工作。 四、负责等工作,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合同为准。 五、负责等工作,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合同为准。 六、各方对于分享项目成果和知识产权的约定为: 。 七、各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在中标后经各方协商后报招标方同意另行签订协议或合同。 八、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在本项目中单独投标。联合投标的项目责任人不能作为其它联合体或单独投标单位的项目组成员。因发生上述问题

导致联合体投标成为废标,联合体的其他成员可追究违约行为。 九、未中标,本协议自动废止。 主体方:参加方: 公章: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参加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注: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不得分别签署协议书)

投标联合体授权主办方协议书 (联合体各方名称),,组成联合体,参加招标编号为的项目共同投标, 我单位现授权(联合体主办方名称 ........)为本投标联合体主办方,联合体主办方负责投标项目的一切组织、协调工作,并授权投标代理人以联合体的名义参加项目的投标,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本次招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各方均予以承认并承担法律责任。 本授权有效期至本次招投标有关事务结束止。 被授权方:授权方: 盖章:盖章: 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授权方: 盖章: 电话: 地址: 年月日 (注:本协议书需完全注明联合体其它方组成成员)

(完整版)工程招投标管理流程及办法

《工程招投标流程及管理办法》 2018年8月

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流程

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 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公司的招标活动,加强公司对招标工作的管理,在保证项目质量、工程质量等要求的前提下,合理评估投标公司,选择与工程项目相匹配的承包商,保证开发项目的质量、工期,合理控制工程开发成本,提高投资效益,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注:成本合约部以下均简称为合约部) 1.适用范围 1.1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开发项目中除当地政府招标办有规定的招标以外的所有工程施工、设计、监理、勘察、项目策划、造价咨询服务以及设备、材料供应的招标。其中金额大于20万元的工程施工、设计、监理、勘察、项目策划、造价咨询必须实行招标选择合作单位,禁止将应统一招标的分部分项工程肢解或化整为零,规避招标。 1.2金额大于20万元但属下述情况时:a、政府垄断工程;b、因技术、市场原因造成实质性垄断,投标单位不足3家,且标的物无替代性的工程。可采用直接委托或议标确定合作单位,当合作单位有不止一家可供选择时,优先采用议标。在采取直接委托或议标前,必须先经过招标决策小组批准。 1.3小于20万元的工程是否招标不作强制要求,可由项目公司采用议标、直接委托的方式确定合作单位。同一项目的零星工程可以集中招标。 1.4议标应按如下要求执行:(1)参与议标的单位不得少于2家,常规工程应选择至少3家参与议标;(2)议标的谈判必须有工程、成本人员同时参与,并按约谈结果填写《工程评标定标审批表》,《工程约谈记录》作为审批表同时报批(详见后附表一、二)。 1.5直接委托时应按如下要求执行:(1)价格可以谈判时,由工程、成本人员共同参与谈判;(2)经办人填写《工程评标定标审批表》,《工程约谈记录》作为审批表附件同时报批。 1.6 异地项目公司参照本办法制定细则并经公司批准后执行。 2.招标原则: 2.1.透明公正原则:招标过程必须有充分的透明度,各部门积极配合、全面沟通、信息共享,所有招标决策应在招标决策机构内集体公开决策,杜绝暗箱操作;选择投标入围单位、评标、定标时应客观公正,树立并维护公司良好的招标信誉和形象。 2.2.充分竞争、择优中标原则:每次招标都应有充分适量的投标队伍参与投标,公司应

国际工程承包名词解释

1.国际工程:是工程项目从咨询、融资、采购、承包、管理以及培训等各阶段的参与者来自不同国家,按照国际通用的项目管理模式进行管理的工程。国际工程包括国内和国外两个市场,分为咨询和承包两大行业。 2工程采购:业主通过招标或其他方式选择一家或数家合格的承包商来完成工程项目的全过程,包括编制招标文件、招标与评标、谈判与签订合同,以及项目实施期的合同管理。 3资格预审的:国际公开竞争性招标的大中型工程特别是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项目对投标人的资质的预审查,是国际招标中的重要环节。 4履约保证是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的保证认真履行合同的一种经济担保,包括银行保函(履约保函)和履约担保两种形式。履约保函金额一般是合同总价的10%,履约担保金额则是合同总价30%。两种履约保证的区别,无条件保函和有条件包含的概念。 5开标:招标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内,在有投标人出席的情况下,当众公开拆开投标资料(包括投标函件),宣布投标人(或单位)的名称、投标价格以及投标价格的修改的过程。 6评标:是指按照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比较和分析,从中选出最佳投标人的过程。 7指定分包商:合同中业主指明的或工程师在变更时指示承包商雇用的分包商,他们与承包商直接签订合同,由承包商负责对他们的协调和管理并对之进行支付,如有正当理由,承包商也可不接受该指定的分包商 8保留金:般为合同总额的5%,按投标函附录中规定的百分比从每月支付证书中扣除,一直扣到规定的保留金限额为止。 9外界条件:承包商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外界自然条件、人为条件和其他外界障碍及污染物,包括地表以下的情况和水文条件,但不包括气候条件。 10暂定金额: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作为业主的备用金的一笔固定金额,它只能在得到工程师的允许后才可动用。 11联营体:一个国家或多个国家的一些公司组成一个临时合伙式的组织去参与投标,并在中标后共同实施项目。 12不平衡报价法:一个工程的投标报价,在总价基本确定后,如何调整内部各个子项目的报价,以期既不提高投标报价总价,又不影响中标,在结算时还能得到更理想的经济效益。13投标:承包商作为卖方根据业主的招标条件以报价的形式参与国际工程市场的竞争,争取拿到承包项目的过程。 14项目计划:是进行施工项目管理和控制的依据,是指导施工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15合同管理:参与项目各方均应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自觉地、认真地、严格地遵守所签订的合同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按照各自的职责,行使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维护各方的利益,发扬协作精神,处理好伙伴关系,做好各项管理工作,使项目目标得以实现。进行合同管理必须做好签订合同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在合同实施期严格履行合同,并提倡协作精神。 16索赔:合同一方由于尽了比合同中规定的义务以外更多的义务,或是自身的权益受到损害时,向合同另一方提出的对自身权利的补偿要求,包括业主对承包商的索赔,和承包商对业主的索赔。索赔的特点是:双向性或多向性,必须以法律和合同为依据,建立在客观事实基础上,采用明示方式,其结果是索赔方获得赔偿。 17伙伴关系:为了合同的标的,合同各方应尽可能密切配合,相互扶持,相互谅解,友好的解决矛盾与争端,使工程项目能按时保质地完成,形成双赢局面。 18信用证:是开证行根据开证申请人的请求和指示向受益人开立的在一定期限和金额内凭规定的单据承诺付款的凭证。 19世界封闭市场价格:国际市场上买卖双方在一定的约束条件下形成的价格,如跨国公司内部转移价格,垄断价格和区域性经济贸易集团内部价格。

联合体投标协议(完整版)78284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自愿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项目的投标。 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工程的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有关事务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1.甲方作为联合体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双方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2.双方均有义务提供足够的资料,以满足招标人对投标资格的要求。 3.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时,投标保证金由甲方负责提交。 4.联合体的投标文件、招标人的招标文件、联合体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均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5.如果本联合体中标,工程整体的项目管理工作由甲方负责,乙方将参与项目管理;甲方负责工程,乙方负责工程。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中标后双方协商签订的合同为准。 6.甲乙双方将共同享有和承担完成本工程中施工工作的权利和义务,并获得由此而得到的收益和承担相关的责任。待合同签订后由双方协商收益分配的有关事宜。 7.联合体的一方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时,应承担另一方由此而造成的直接损失。 8.因联合体的一方或双方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造成联合体在履行与招标人的合同时违约或联合体与招标人的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直接责任方应承担相关责任。 9.如果本联合体中标,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之前,就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各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双方在协商同意后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10.联合体形成后,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在本项目中单独投标。联合投标的项目责任人不能作为其它联合体或单独投标单位的项目组成员。因发生上述问题导致联合体投标成为废标,联合体的另一方可追究其违约行为。 11.在实施过程中,本协议未竟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12.因履行本协议所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在诚信原则基础上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履行完协议约定的全部义务、结算各项费用或者该项目未能中标,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之招投标阶段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之招投标阶段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2010年6月24日10:10:4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固定总价施工合同、施工总价承包合同、EPC合同等等这些在建设项目中名称不一却又具备相同重要性的合同,经常出现在我们的实务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所作的定义,我们理解前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合同即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发包方(业主、建设单位、发包方或总包单位)与承包方(施工单位)之间为完成约定的建设工程项目,确定合同各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是项目管理的法律性文件,也是维持双方关系的纽带。 在不同的项目中,类似的合同可能以不同的名称出现,结合项目特征,又可能具备了不同的细化条款,如何把握其中的共性、如何有效地防范、控制合同风险,是需要十分重视、认真分析研究的问题。根据相关法规以及我们的经验,笔者在本文中将就建设工程招投标阶段中的一般性风险结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实务中的案例做浅显分析。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方式 作为合同的一种,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同样要经过要约与承诺两个法律阶段,与其他任何行业一样,建设工程合同的缔约过程基于建设工程的行业特殊性具有显着特点。一般而言,在我国,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方式有两种,即议标和采用招投标方式发包与承包。 一)??? ?议标 议标,实质上即为通过谈判进行采购,是采购人和被采购人之间通过一对一谈判的方式达到采购交易(建设工程承包)达成的目的的一种采购方式,不具有公开性和竞争性。 从实践上看,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采购方式要求对报价及技术性条款不得谈判,议标

则允许就报价、技术性条款等进行一对一的谈判。因此,议标方式针对性、目的性强,时间成本和财务成本较低,方式灵活多样的优势广泛被部分小型建设项目所采用;另外,针对服务招标,鉴于其价格难以公开确认,同时,合同对于服务品质以及要求也适用谈判进行具体沟通和解决,议标方式以其自身的优势当之无愧的成为恰当的采购方式。但是,仪表方式也具有固有的缺陷,即不具有竞争性和公开性,幕后交易、暗箱操作、腐败成为议标方式的副产品,采购质量难以得到保障。因此除政府间合作项目外,目前采取直接议标形式获得项目的可能性已经大大减少,大部分的大型建设工程项目都采取招标形式。 二)??? ?招投标 采用招标投标方式进行建设工程的发包与承包,其最显着的特征是将竞争机制引入建设工程的发包与承包活动之中,招标方通过对各投标者提交的报价以及其他条件从综合角度进行比较,从众多投标者中选取工程项目报价较低、技术力量雄厚,质量保障体系完备可靠、同时享有良好信誉的承包方作为项目中标者,与其签订建设工程合同。这种方式显然有利于保证工程质量、缩短工期、降低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招投标因其上述所具有的优越性,迎合了市场竞争的要求,成为我国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活动中大力推广的主要方式。 根据《建筑市场管理规定》第九条,有条件招标的项目都应该进行招标。同时,《招标投标法》第三条,在中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以及(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国际工程项目投标的原则和策略

国际工程项目投标的原则和策略 BOQ-工程量清单,英文全称"BILL OF QUANTITY " 投标原则和投标策略是投标人投标成功或失败的关键因素。对于一个投标人来说,纵然他有一个强有力的投标团队和周密的工作计划,但如缺乏投标原则和投标策略,他也很难取得成功。因为在投标竞争中,手段是五花八门的,情况也是错综复杂的,投标人不能书生意气,或按常规行事,或照搬过去的经验。 投标原则和投标策略研究在激烈的竞争中,如何为项目投标制订正确的指导方针,如何采用正确的谋略,用有限的资源取得最大的经济效果。 投标原则 投标原则是投标人在投标中必须遵守的规则,由于投标是基于业主给定的工期、施工环境和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又由于投标是一个系统工程,参加投标的人员众多,涉及不同专业、不同工序,为了计算口径统一、费用划分清楚,必须确定投标原则。 确定投标原则的工作主要有: 1、货币及汇率由于一个国际工程项目的成本费用涉及项目所在国、中国和其它第三国发生的成本和费用,因此涉及的货币也就至少为三种,即当地币、人民币和外汇,而投标书中的投标价格一般为当地币,那么当地币与外汇的汇率、人民币与外汇的汇率就成为投标时要解决的问题。 一般国际工程项目在招标时会确定一个当地币与外汇的汇率,通常为投标截止日前28天当天项目所在国中央银行的外汇牌价的中间价,这个汇率在整个项目实施期间不变,无论今后汇率发生何种变化。 而人民币与外汇的汇率,则需要投标人自己确定,一般可以按投标人的经验来确定。没有经验的投标人要在咨询业内人员后确定。 需要提请投标人注意的是,由于当地币与外汇的汇率不断变化,又由于人民币对外汇尤其是美元的汇率不断变动,因此,汇率是项目投标乃至实施时的

联合体投标协议(范本)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1) 甲公司(全称): 乙公司(全称): 本协议书各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共同愿意组成联合体,实施、完成合同内容。现就下列有关事宜,订立本协议书。 1. 为联合体主办人,为联合体成员; 2.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2.1联合体由主办人负责与发包人联系; 2.2合同工程一切工作由联合体主办人负责组织,由联合体各方按内部划分比例具体实施; 2.3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约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划分的职责,各自承担自身的责任和风险; 2.4联合体内部各自按下列分工负责本项目施工工作: 主办人()承担本工程的施工,联合体成员( )承担本工程的施工。 2.5联合体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3.联合体主办人应将本协议书各送交发包人。 4.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各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后自行失效,并随合同的终止而终止; 5.本协议书正本一式叁份,联合体成员各执一份,送交发包人一份;副本一式陆份,联合体成员各执三份。 甲公司名称:(章)乙公司名称:(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联合体协议书(2) (甲公司名称)、(乙公司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项目名称)工程投标。现就有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 1、(甲公司名称)为联合体主办人,(乙公司名称)为联合体成员; 2、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1)联合体由主办人负责与业主联系; (2)投标工作由联合体主办人负责,由双方组成的投标小组具体实施;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根据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 (4)如中标,联合体内部将签订施工协议,各自按协议规定负责施工; 主办人(甲公司名称)承担,联合体成员(乙公司名称)承担; (5)投标工作以及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程量分摊。 3、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上述2(4)所述的联合体施工书签订后自行失效,联合体主办应立即将该施工协议书送交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各一份。 4、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三份,送交业主一份,联合体成员各执一份;副本一式六份,联合体成员各执三份。 甲公司名称:(全称) (盖章) 乙公司名称:(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职务) 法定代表人:(职务) (姓名) (姓名) (签字) (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工程建设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是指为规范建筑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以下简称工程施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制定本办法。 建筑工程招投标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法实施条例进行一般的建筑工程招标流程和网上招投标的过程,维护建筑单位投标人和工程招标人的各项利益。 一、工程建设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细则内容: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七部委【2003】30号令 注:本办法已全部按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第23号令(2013年)修改后更新 二、工程建设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总则的内容: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以下简称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国家计委令第3号)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的,必须通过招标选择施工单位。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四条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依法由招标人负责。任何建筑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建筑施工企业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 第六条各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商务、民航等部门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和各地规定的职责分工,对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建设工程招投标的概念与分类

名词解释 建筑工程招标是指建设单位对拟建的工程发布公告,通过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吸引建设项目的承包单位竞 概述 我国法学界一般认为,建设工程招标是要约邀请,而投标是要约,中标通知书是承诺。我国《合同法》也明确规定,招标公告是要约邀请。也就是说,招标实际上是邀请投标人对其提出要约(即报价),属于要约邀请。投标则是一种要约,它符合要约的所有条件,如具有缔结合同的主观目的;一旦中标,投标人将受投标书的约束;投标书的内容具有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等。招标人向中标的投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则是招标人同意接受中标的 投标人的投标条件,即同意接受该投标人的要约的意思表示,应属于承诺。 建设工程招标的种类 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多种多样,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进行不同的分类。 1. 按照工程建设程序分类 按照工程建设程序,可以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分为建设项目前期咨询招标投标、工程勘 察设计招标投标、材料设备采购招标投标、施工招标投标。 (1) 建设项目前期咨询招标投标,是指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任务进行的招标投标。 投标方一般为工程咨询企业。中标的承包方要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向发包方提供拟建工程 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对其结论的准确性负责。承包方提供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应获得发包 方的认可。认可的方式通常为专家组评估鉴定。 项目投资者有的缺乏建设管理经验,通过招标选择项目咨询者及建设管理者,即工程投 资方在缺乏工程实施管理经验时,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具有专业的管理经验工程咨询单位,为 其制定科学、合理的投资开发建设方案,并组织控制方案的实施。这种集项目咨询与管理于 一体的招标类型的投标人一般也为工程咨询单位。 (2) 勘察设计招标] 勘察设计招标指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择优选择勘察设计单位的招标。勘察和设 计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工作,可由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分别完成。勘察单位最终提出施工现场 的地理位置、地形、地貌、地质、水文等在内的勘察报告。设计单位最终提供设计图纸和成本预算结果。设计招标还可以进一步分为建筑方案设计招标、施工图设计招标。当施工图设 计不是由专业的设计单位承担,而是由施工单位承担,一般不进行单独招标。 (3) 材料设备采购招标,是指在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完成后,对建设项目所需的建筑材料和设备(如电梯、供配电系统、空调系统等)采购任务进行的招标。投标方通常为材料供应 标,通常又称其为总包 2. 按工程项目承包的范围分类

造价工程师考试国际工程项目投标的原则和策略

2009年造价工程师考试:国际工程项目投标的原则和策略(二) 投标策略 投标策略是五花八门的,而且在这个项目上适用的,不一定在那个项目上也适用。 投标策略和投标原则是有区别的。投标原则是每个投标项目必须遵守的规则,而投标策略在不同的项目上可采用不同的策略。 常用的投标策略有: 1、比选方案国际工程项目招标时,经常会在"技术规范"中规定或推荐一种施工方案,称为正选方案,这是业主或咨询工程师在面临多个投标人投标的情况下,为了在同一基础上评价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因此,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和标价计算。 在许多情况下,由于一个工程的实施有多种施工方案可以选择,招标文件中规定或推荐的方案不一定是投标人认为的方案,业主或咨询工程师有时也会建议投标人提出他自己认为的的施工方案,作为比选方案。而投标人在研究了标书、对现场进行了调查后,也可以主动提出比选方案,展示自己的实力。 比选方案的提出,一定要基于:(1)比正选方案能缩短工期;(2)比正选方案能降低造价;(3)比正选方案既缩短工期又降低造价。 如果不是上述情况,投标人不宜提出比选方案。是否在投标书中提出比选方案,是投标人的投标策略。 2、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是指合营体(JV-Joint Venture)或合包集团(Consortium)。合营体和合包集团在具体运作上,尤其是在各成员的责权利上是有区别的。合营体侧重共同承担履约责任,各成员相互之间的关系更密切。合包集团强调各负其责,各成员相互之间首先承担各自责任,然后才是连带责任。 以联合体参加国际工程项目资审及投标,主要是为了如下目的:(1)为了享受当地优惠,通常当地公司参加投标时,享受7.5%的价格优惠,有些国家更高,甚至能达到15%;(2)受到投标人自身资源的限制,在一家公司参加资审及投标不能满足条件时,或一家公司参加投标、实施项目很困难时;(3)为了降低投标或实施项目的风险;(4)减少竞争对手;(5)强强联合、优势互补,提高投标人的竞争能力。 投标人在组成联合体时,可以选择国际上的承包商作为合作伙伴或分包商,也可以选择国内的承包商作为合作伙伴或分包商,还可以选择当地的承包商作为合作伙伴或分包商。无论选择何种合作伙伴,必须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签订相应的协议。一般地,在资格审查阶段,应签订联合体备忘录(MOU);在投标阶段,要签订联合体协议(Agreement);在项目中标后,要确定联合体章程。在这些文件中,最主要的要明确联合体各成员的股份比例、谁是牵头方、各成员的的分工、各成员的责任权利义务,以及项目追踪期间各种费用的分担。 联合体可以以一个新的名称对外,也可以以牵头方的名称对外,有时以联合体当地合作伙伴的名义对外,以增强联合体的亲和力。 3、有条件投标一般来说,招标文件中合同条件等文件是不能改动的,面对投标人不能接受的合同条件时,投标人除了放弃投标这一极端行为外,还可采用有条件投标的策略。 如合同中通常会有"甲方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详细初步设计图,不能减少承包商的责任,承包商不能凭借图纸中的某些错误或遗漏来追究业主的责任。"投标人读到类似文字时,自然会想到业主或咨询工程师企图利用这样不公正的合同条件,将本应由业主或咨询工程师负责并承担费用的责任强加到承包商头上。 面对类似的情况,投标人采取的应对措施就是提出一个有条件的报价。有条件报价主要指下列两种做法:一是按正常情况作价,用文字说明附带一些条件。二是在正常报价的情况下,外加15%~20%的成本和费用,用这笔费用来应付可能出现的不测事件带来的损失,并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双方)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立约方:(甲公司全称) (乙公司全称) (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自愿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就项目的投标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有关事务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如下: 一、联合体各方方关系 (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共同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其中(甲公司全称)为此次联合体的主办方。(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作为联合体成员,若中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二、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1.联合体由联合体共同授权人员负责与招标采购单位联系。 2.联合体投标工作由联合体共同负责,由联合体各方组成的投标小组具体实施。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投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在承担连带责任。 4.如中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三、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参与本项目投标,联合体各方不能作为其它联合体或单独投标单位的项目组成员参加本项目投标。因发生上述问题导致联合体投标成为废标,联合体的其他成员可追究其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 四、联合体如因违约过失责任而导致采购人经济损失或被索赔时,本联合体任何一方均同意无条件优先清偿采购人的一切债务和经济赔偿。 五、本协议在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如获中标资格,合同有效期延续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

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修订版)

.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1995年8月15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65号发布施行根据1997年12月15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32号第一次修订根据2003年4月22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规范和管理,使工程任务进入市场,通过平等竞争,实现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之间的公平交易,有效地控制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的方式,将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含建筑装饰装修)、咨询监理、工程总承包、材料设备供应等任务,一次或者分步发包,由投标人通过竞争承接任务。 第三条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除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都必须按照本办法进行招标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程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投标: (一)属抢险救灾的; (二)投资总额低于人民币50万元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 第四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应当公开条件,坚持公正合法、诚实信用、平等竞争的原则,不受地区、部门和所有制性质的限制。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行业、专业等为理由强行承接工程。

第五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是当事人依法进行的经济活动,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和约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省、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统一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制定具体实施措施;(二)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总结交流经验; (三)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招标代理人的资质(资格); (四)会同工业、交通等主管部门及其直属单位办理有关招标事宜; (五)调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纠纷; (六)否决违反招标投标规定的定标结果。 第七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按照招标投标管理权限与建设工程立项审批或者备案权限相一致的原则,由省、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级管理。 第八条省、市、县(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投标管理机构),按照分级管理权限,具体负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管理工作,业务受上一级招投标管理机构的指导和监督。 第九条省、市、县(市)工业、交通等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本部门直接投资和相关投资公司等在本行政区域内投资的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2

联合体投标的国际承包工程项目管理

联合体投标的国际承包工程项目管理 ----博茨瓦纳Good Hope高中项目管理体会 杨怀安 当今,国际承包工程项目发展迅速,工程项目规模越来越大。一些国家由于某些特定原因,要求在当地正常工期的一半甚至更短的时间内完成规模相对较大的项目,往往要求多家公司组成各自的联合体进行投标。博茨瓦纳Good Hope高中项目正是这样条件下实施的项目,本人从联合体投标共同实施的项目各阶段认为应注意的要点以及国际承包工程管理两个方面谈一点点不成熟体会与大家分享。 工程概况:Good Hope高中项目是博茨瓦纳政府重点项目,并作为副总统竞选总统的政绩工程。项目总规模为:339704035.20普拉,标书要求工期为一年,此类规模项目在博茨瓦纳目前施工条件下,正常工期为三年。业主投标时要求三家承包商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并将工程量单分成各自独立的三部分,最终以江西国际公司、江苏国际公司及CAITEC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中标,我们江西国际公司负责以10栋学生公寓(建筑面积:约30986.2米2)为主的施工任务,江苏国际负责教学楼及运动场、CAITEC负责教师公寓及室外工程。三家公司各自安排自己的施工任务,估价师核定各自的验工计价款。三家公司互相帮助同时,展开激烈的竞争。项目投标时我们公司负责部分的报

价组成情况: 一、联合体投标共同实施的项目各阶段认为应注意的要点 (一)工程投标阶段的注意要点 1、组成联合体的投标单位选择相当重要,组成联合体的投标单位必须实力相当,相互了解并且绝对信任。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家单位不应存在私心,只能一心共同为完成项目目标考虑。 2、投标前联合体各单位必须全部熟悉整个工程标书情况,并且各自做整体工程的标书,最终商定对外的投标报价。这样各家投标单位均可以全部熟悉整体工程情况,对外报出各家认可并具有竞争力的报价。 3、联合体确定各家施工任务的最佳时间

联合投标协议书(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时,须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模版

联合投标协议书(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时,须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联合体牵头人(以下简称甲方) 甲方:(公司名称); 联合体成员(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公司名称); 甲乙双方自愿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平远县xx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测绘、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和预算编制项目(项目编号:GDHS13MZFG09115)的投标。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项目的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有关事务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1、甲乙双方指定甲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联合体双方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 办、协调工作。 2、双方均有义务提供足够的资料,以满足招标人对投标资格的要求。 3、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时,投标保证金由甲方负责提交。 4、联合体的投标文件、招标人的招标文件、联合体各方与招标人共同签订的合同均对双方具有约束 力。 5、联合体内部签订合同协议书(附件1),如果本联合体中标,各自须按协议规定负责工作任务, 且联合体各方将按协议规定享有和承担完成平远县xx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测绘、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和预算编制项目(项目编号:GDHS13MZFG09115)中的工作的权利和义务,并获得由此而得到的收益和承担相关的责任。 联合体牵头人(公司名称)承担平远县xx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测绘、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和预算编制项目(项目编号:GDHS13MZFG09115)的工作,联合体成员(公司名称)承担工作。 6、联合体的一方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时,应承担另一方由此而造成的直接损失。 7、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明确各方的份额及责任。因联合体的一方或双方没有履 行自己的义务,造成联合体在履行与招标人的合同时违约或联合体与招标人的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直接责任方应承担相关责任。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规文件汇编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规文件汇编 目 录 一、 国家、建设部有关法规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 1997年11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 1999年8月30日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建设部建建 (1999) 313号1999年12月 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279号 2000年1月30日 5.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国家计委第3号令 2000年5月1日 6.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 建设部令第79号 2000年6月26日 7.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建设部令第80号 2000年6月30日 8.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甘肃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编

建设部令第82号2000年10月8日 9.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建设部令第86号 2001年1月17日 10.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摘录) 建建 (2001) 82号 2001年4月20日 1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 2001年6月1日 12.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七部委联合发布第12号令 2001年7月5日 13.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第107号 2001年12月1日 14.关于健全和规范有形建筑市场的若干意见 建设部、国家计委、监察部2002年1月30日15.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国家计委监察部关于健全和规范有形建筑市场若干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 (2002) 21号2002年3月8日 16.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建办市 (2002) 51号 2002年6月11日 17.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管理办法 建法 (2002) 185号2002年7月11日

国际工程项目招标说明书格式资料

国际工程招标讲明书格式 全文 日期: 合同招标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世界银行申请获得贷款,用于支付_____项目的费用。部分 贷款将用于支付工程建筑、____等各种合同。所有依世界银行指导原则具有资格的国家 ,都可参加招标。 二、中国__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邀请具有资格的投标者提供密封的标书,提供完 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力、材料、设备和服务。 三、具有资格的投标者可从以下地址获得更多的信息,或参看招标文件:

中国A公司 (地址) 四、每一位具有资格的投标者在交纳_____美元(或人民币),并提交书面申请后 ,均可从上述地址获得招标文件。 五、每一份标书都要附一份投标保证书,且应不迟于_____(时刻)提交给A公司 。 六、所有标书将在_____(时刻)当着投标者代表的面开标。 七、假如具有资格的国外投标者希望与一位中国国内的承包人组建合资公司,需在投标 截止日期前30天提出要求。业主有权决定是否同意选定的国内承包人。 八、标前会议将在_____(时刻)_____(地址)召开。 投标者须知

一、工程概述(依照具体情况写) 二、资金来源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向世界银行(以下简称IFI)申请一笔贷款,用以支付___ __工程。其中部分贷款将用于支付此合同工程。只有应中国政府的要求,依照贷款协议的 条件,IFI才会同意付款。除中国外,任何组织不能从贷款协议中获得权利或取得贷款。 (二)世行贷款只用于支付瑞士和与中国有商贸关系世行成员国生产的产品和提供的服 务。 (三)世行贷款不足的部分将由业主用中国政府提供的资金支付。 三、资格要求 (一)所有依照世行的“采购指导原则”具有资格的国家均可投标。 (二)本合同项下的一切物资、服务均应来自上述具有资格的国家。本合同项下的一切 开支仅限于支付如此的物资和服务。

联合体投标协议(范本)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1) 甲公司(全称):国投太平洋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乙公司(全称):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丙公司(全称):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本协议书各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共同愿意组成联合体,实施、完成昭彝高速合同内容。现就下列有关事宜,订立本协议书。 1. 国投太平洋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为联合体牵头人,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为联合体成员; 2.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2.1联合体由牵头人负责与发包人联系; 2.2合同工程一切工作由联合体主办人负责组织,由联合体各方按内部划分比例具体实施; 2.3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约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划分的职责,各自承担自身的责任和风险; 2.4联合体内部各自按下列分工负责本项目施工工作: 牵头人(国投太平洋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和(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投资主体,联合体成员(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承担本工程的施工。 3.联合体主办人应将本协议书各送交发包人。 4.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各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后自行失效,并随合同的终止而终止; 5.本协议书正本一式叁份,联合体成员各执一份,送交发包人一份;副本一式陆份,联合体成员各执三份。 甲公司名称:(章)乙公司名称:(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联合体协议书(2) (甲公司名称)、(乙公司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项目名称)工程投标。现就有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 1、(甲公司名称)为联合体主办人,(乙公司名称)为联合体成员; 2、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1)联合体由主办人负责与业主联系; (2)投标工作由联合体主办人负责,由双方组成的投标小组具体实施;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根据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 (4)如中标,联合体内部将签订施工协议,各自按协议规定负责施工; 主办人(甲公司名称)承担,联合体成员(乙公司名称)承担; (5)投标工作以及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程量分摊。 3、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上述2(4)所述的联合体施工书签订后自行失效,联合体主办应立即将该施工协议书送交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各一份。 4、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三份,送交业主一份,联合体成员各执一份;副本一式六份,联合体成员各执三份。 甲公司名称:(全称) (盖章) 乙公司名称:(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职务) 法定代表人:(职务) (姓名) (姓名) (签字) (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的法律风险防范

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的法律风险防范 一、招投标过程中常见的问题 二、招投标阶段的注意事项 三、招投标阶段的法律风险防范 招投标阶段是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的起始阶段,具有基础性、关键性作用。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该阶段往往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很多施工企业都认为招投标过程不重要,能承接到项目才是关键,这样势必给项目带来风险。因此,了解招投标程序,分析工程招投标阶段的法律风险,确定相应的防范措施是十分必要的。 一、招投标过程中常见的问题 (一)投标准备阶段存在的问题 承包方轻视投标前期资信调查及项目风险分析。在投标的准备阶段,有的承包方为了获得招标项目,轻视对业主方资质、资金实力、招投标项目的内在条件(如地质环境、垫资情况、资金源等)和外在影响(如居民压力、政府政策法规的影响等)的审查。此时,若在承包方中标后,业主方资金出现缺口或存在其他外在压力而不能按约履行合同,将会造成不能开工或开工后中途停工的局面,若涉及公共设施建设,还会给公共利益造成损害。 (二)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违反规定,承接应招标而未招标项目 在现实生活中,某些业主违反法律规定,对必须招标的项目不进行招标,或对项目进行拆解发包。而某些施工企业为了承包项目,扩大业务量,不顾业主方的违规操作,按照业主方的操作方式承接项目,给自身带来较大法律风险。 2.串标、围标 由于招投标竞争日益激烈,一些承包方为了达到中标目的采用串标、围标的方式进行违法违规投标。但无论是串标还是围标均是违法的,将受到法律的惩治。如:《反不当竞争法》第十五条、二十七条、《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招投标法》第五十三条均对串标行为的处罚作出了规定。此外,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串标还可能面临承担刑事责任的风险。 3.低价中标、高价结算 由于建筑行业竞争激烈,承包方更倾向于选择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的方式来实现自己的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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