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净残值率的确定
固定资产的净残值是指固定资产报废时预计可以收回的残余价值扣除预计需要支付的清理费用后的数额。固定资产的净残值占固定资产原值的比例即为固定资产的净残值率。现行行业财务制度规定固定资产的净残值率为固定资产原值的
3-5%。围绕净残值率,下列三个问题值得探讨:
?问题一,固定资产提取折旧时是否一定需要考虑固定资产净残值
?固定资产净残值一般都很小,特别是科技含量较高的精密仪器、设备,报废时几乎没有多少价值可以回收。因此,笔者认为,如果固定资产报废时预计净残值虽然是正数,但由于其绝对数额相对较小,按预计折旧年限分摊到每个年度(期间)内的数额则更小,从重要性原则出发,这类固定资产计算折旧时不需要考虑固定资产净残值。
?问题二,固定资产净残值是否一定是正数
?由于安全、环保等法规的制约,有些固定资产报废时可以收回的残余价值有可能不足以支付清理费用,即固定资产净残值出现负数。例如,安全拆除核电厂发电设施所支付的费用要大大高于残值的变价收入,从而使净残值出现巨额负数。看来,固定资产净残值出现负数是很正常的。
?值得一提的是,净残值为负数时的处理和净残值为正数时的处理正好相反,即
计算固定资产折旧一般有四种方法! 1.年限平均法,又称直线法,是指将固定资产的应记折旧额均衡得分谈到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内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 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寿命(年)*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月折旧率 2.工作量法,是根据实际工作量计算每期应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 计算公式: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3.双倍月递减法,是指再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后的余额的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 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寿命(年)*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月折旧率 4.年数总和法 计算公式: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和*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一)平均年限折旧法由于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总在一年以上,且在折旧年限内仍不变更其物质形态,所以转作工程和产品成本的损耗价值,在固定资产未曾废弃以前,也就不易作精确的计算。马克思曾经说过:“生产资料把多少价值转给或转移到它帮助形成的产品中去,要根据平均计算来决定,即根据它执行职能的平均持续时间来计量。” ①“根据经验可以知道,一种劳动资料,例如某种机器,平均能用多少时间。假定这种劳动资料的使用价值在劳动过程中只能持续6天,那末它平均每个工作日丧失它的使用价值的1/6,因而把它的价值的1/6转给每天的产品。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计算方法 1、固定资产就是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1年得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她与生产、经营有关得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得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得,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就是企业得劳动手段,也就是企业赖以生产经营得主要资产。从会计得角度划分,固定资产一般被分为生产用固定资产、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接受捐赠固定资产; 2、已计提完折旧,但仍在使用得固定资产,可不必再进行折旧与其她处理; 3、国内企业残值率一般为5%,外资企业一般为10%,少计或者不计残值得应报税务机关批准、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企业在固定资产得预计使用寿命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1)该固定资产得预计生产能力或实物产量。 (2)该固定资产得有形损耗,如因设备使用中发生磨损,房屋建筑物受到自然侵蚀等、 (3)该固定资产得无形损耗,如因新技术得进步而使现有得资产技术水平相对陈旧、市场需求变化使产品过时等。 (4)有关固定资产使用得法律或者类似得限制。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表 A、工业企业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 一、通用设备部分折旧年限 1、机械设备10━14年 2。动力设备11━18年 3。传导设备15━28年 4.动输设备8━14年 5。自动化控制及仪器仪表:自动化、半自动化控制设备8━12年;电子计算机4━10年;通用测试仪器设备7━12年 6. 工业窑炉7━13年 7、工具及其她生产用具9━14年
8。非生产用设备及器具:设备工具18━22年;电视机、复印机、文字处理机5━8年 二、专用设备部分折旧年限 9。冶金工业专用设备9━15年 10。电力工业专用设备:;发电及供热设备12━20年;输电线路30━35年;配电线路14━16年;变电配电设备18━22年;核能发电设备20━25年11、机械工业专用设备8━12年 12.石油工业专用设备8━14年 13、化工、医药工业专用设备7━14年 14、电子仪表电讯工业专用设备5━10年 15、建材工业专用设备6━12年 16。纺织、轻工专用设备8━14年 17。矿山、煤炭及森工专用设备7━15年 18、造船工业专用设备15━22年 19.核工业专用设备20━25年 20.公用事业企业专用设备;自来水15━25年;燃气16━25年 三、房屋、建筑物部分折旧年限 21.房屋;生产用房30━40年;受腐蚀生产用房20━25年;受强腐蚀生产用房10━15年;非生产用房35━45年;简易房8━10年 22。建筑物;水电站大坝45━55年;其她建筑物15━25年 B、商业流通企业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 一、通用设备分类折旧年限 1。机械设备10━14年 2。动力设备11━18年 3。传导设备15━28年 4、动输设备8━14年 5、自动化、半自动化控制设备8━12年;电子计算机4━10年;空调器、空气压缩机、电气设备10━15年;通用测试仪器设备7━12年;传真机、电传机、移动无线电话5━10年;电视机、复印机、文字处理机5━8年;音响、录(摄)像机10━15年 二、专用设备分类折旧年限 1、营业柜台、货架3━6年 2、加工设备10━15年 3.油池、油罐4━14年 4。制冷设备10━15年 5。粮油原料整理筛选设备6━10年 6.小火车6━12年 7、烘干设备6━10年 8。酱油、醋、酱、腌菜腐蚀性严重得;设备与废旧物资加工设备4━8年 9.库(厂)内铁路专用线10━14年 10。地磅7━12年 11。吊动机械设备8━14年 12、消防安全设备4━8年 13.其她经营用设备及器具15━20年
企业会计准则解读2012 第4号-固定资产 1对在建工程项目发生的净损失,若因非常损失造成的报废或毁损,应将其净损失计入当期()。 在建工程固定资产营业外支出管理费用 2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有时也可以按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定。()错误正确 3下列固定资产中,应当计提折旧的是()。 闲置的房屋 经营租赁租入的房屋 未提足折旧提前报废的房屋 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房屋 4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时,如果有或有租金、履约成本,在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时也要考虑进来。() 错误正确 5 工程完工后工程物资发生的盘盈应冲减工程成本。() 错误正确 6 固定资产未来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是可以衡量的。() 错误正确 7 关于经营性租入固定资产,不正确的说法是()。 租赁期可能只有几小时 租赁期间的折旧由承租人计提 租赁期满前可以中途解约 租赁期满应退还给出租人 8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租赁期比较长,一般要超过固定资产全新时可使用年限的75%以上。() 错误正确 9 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其增值税进项税额应当记入()。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应交税费营业外支出 10 原始价值是固定资产的基本计价标准。() 错误正确 11 下列固定资产不能计提折旧的是()。 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 季节性停产的固定资产 未使用的固定资产 大修理期间的固定资产 12 如果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可以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错误正确 13 企业生产车间使用的固定资产发生下列支出中,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是()。 购入时发生的安装费用 购入时发生的运杂费 发生的日常修理费 发生的装修费用 14 固定资产出售或报废的净损益都应计入营业外收入或支出。() 错误正确 15 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折旧开始时并不考虑预计的净残值。() 错误正确 16 企业处置固定资产时,若涉及缴纳营业税,该税费应计入()。 营业税金及附加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计算方法 1、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是企业的劳动手段,也是企业赖以生产经营的主要资产。从会计的角度划分,固定资产一般被分为生产用固定资产、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接受捐赠固定资产; 2、已计提完折旧,但仍在使用的固定资产,可不必再进行折旧和其他处理; 3、国内企业残值率一般为5%,外资企业一般为10%,少计或者不计残值的应报税务机关批准。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企业在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1)该固定资产的预计生产能力或实物产量。 (2)该固定资产的有形损耗,如因设备使用中发生磨损,房屋建筑物受到自然侵蚀等。 (3)该固定资产的无形损耗,如因新技术的进步而使现有的资产技术水平相对陈旧、市场需求变化使产品过时等。 (4)有关固定资产使用的法律或者类似的限制。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表 A.工业企业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 一、通用设备部分折旧年限 1.机械设备10━14年 2.动力设备11━18年 3.传导设备15━28年 4.动输设备8━14年 5.自动化控制及仪器仪表:自动化、半自动化控制设备8━12年;电子计算机4━10年;通用测试仪器设备7━12年 6. 工业窑炉7━13年 7.工具及其他生产用具9━14年 8.非生产用设备及器具:设备工具18━22年;电视机、复印机、文字处理
机5━8年 二、专用设备部分折旧年限 9.冶金工业专用设备9━15年 10.电力工业专用设备:;发电及供热设备12━20年;输电线路30━35年;配电线路14━16年;变电配电设备18━22年;核能发电设备20━25年 11.机械工业专用设备8━12年 12.石油工业专用设备8━14年 13.化工、医药工业专用设备7━14年 14.电子仪表电讯工业专用设备5━10年 15.建材工业专用设备6━12年 16.纺织、轻工专用设备8━14年 17.矿山、煤炭及森工专用设备7━15年 18.造船工业专用设备15━22年 19.核工业专用设备20━25年 20.公用事业企业专用设备;自来水15━25年;燃气16━25年 三、房屋、建筑物部分折旧年限 21.房屋;生产用房30━40年;受腐蚀生产用房20━25年;受强腐蚀生产用房10━15年;非生产用房35━45年;简易房8━10年 22.建筑物;水电站大坝45━55年;其他建筑物15━25年 B.商业流通企业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 一、通用设备分类折旧年限 1.机械设备10━14年 2.动力设备11━18年 3.传导设备15━28年 4.动输设备8━14年 5.自动化、半自动化控制设备8━12年;电子计算机4━10年;空调器、空气压缩机、电气设备10━15年;通用测试仪器设备7━12年;传真机、电传机、移动无线电话5━10年;电视机、复印机、文字处理机5━8年;音响、录(摄)像机10━15年 二、专用设备分类折旧年限 1.营业柜台、货架3━6年 2.加工设备10━15年 3.油池、油罐4━14年 4.制冷设备10━15年 5.粮油原料整理筛选设备6━10年 6.小火车6━12年 7.烘干设备6━10年 8.酱油、醋、酱、腌菜腐蚀性严重的;设备和废旧物资加工设备4━8年 9.库(厂)内铁路专用线10━14年 10.地磅7━12年 11.吊动机械设备8━14年 12.消防安全设备4━8年 13.其他经营用设备及器具15━20年 三、房屋、建筑物分类折旧年限
关于固定资产清理账务处理 企业经营到一定程序,难免会有固定资产坏损,这时,就需要进行固定资产清理处理。其账务处理如下: ·将待处理固定资产转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处理固定资产时所支出的费用,计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银行存款/现金等 ·清理固定资产所得到的收入,计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借:银行存款/现金等 贷:固定资产清理 ·假如固定资产清理末了,货方有余额,那么,将余额转入营业外收入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处收入 ·假如末了,固定资产清理借方有余额,那么,作为营业外支出 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 如果是营业外收入,那就需要交纳所得税,如果是营业外支出,那就可以抵减所得税 关于这个所得税的账务处理,是不是和正常的计提是一样的呢? (1)出售、报废和毁损的固定资产转入清理,其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清理(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累计折旧(已提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账面原价) (2)清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以及应交的税金,其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3)收回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原材料 贷:固定资产清理 (4)应由保险公司或过失人赔偿的损失,其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收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5)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收益,其会计分录为: 属于筹建期间的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长期待摊费用 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的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 (6)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损失,其会计分录为: 属于筹建期间的 借:长期待摊费用 贷:固定资产清理 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由于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损失,其会计分录为: 借: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贷:固定资产清理 属于生产经营期间正常的处理损失,其会计分录为: 借:营业外支出——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 贷:固定资产清理 还要涉及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等 作为营业外收入的要并入当期计缴企业所得税 涉及税金就复杂点啦,不过,将应交增值税那块加进去,倒是好的,至于城建税、教育附加和印花税这些,这里就不好加了,要不,都成了一个完整账套啦。 ,(2)分录是错误的。企业的固定资产有2大类,动产和不动产,如果 是动产是不用缴纳营业税的。营业税是指企业或个人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所要缴纳的一种税。 另外,是要考虑企业销售固定资产增值税的问题的。凡是符合“三项”条件的,不用缴纳增值税;否则,一律按照 4%的税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并不得作为进项税抵扣。分录当然也是需要的。
1、对于需要提前报废仍在使用状态的固定资产,说明固定资产没有报废,应该继续提折旧,不做报废处理。 2、对于确实无法使用,需要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未进行变卖,账务处理: (1)从账面转出 借:固定资产清理(原值-折旧) 借: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2)结转净损失 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原值-折旧) 1、报废固定资产从账面转出时,可以设置一张固定资产报废表作为原始凭证,表格没有固定格式,也可以写一份固定资产报废说明作为原始凭证。 2、结转固定资产净损失时,可以不用原始凭证,在记账凭证摘要中写明就可以了。 注:以上仅对于没有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单位做参考。 如果有计提减值准备的: 1、报废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资产减值损失 贷:固定资产 2、发生清理费用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3、获得清理收入(出售应税固定资产(不动产除外)需要缴纳增值税)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 贷:固定资产清理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增值税问题解答》(国税函【1995】288号)规定:企业出售的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如果同时具备如下三个条件的免征增值税:一是属于企业固定资产目录所列货物;二是企业按固定资产管理,并确已使用过;三是售价不超过原值,对不具备规定条件的销售星威,按照财税【2002】029号规定,无论其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一律按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同时也有例外,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摩托车、游艇,售价超过原值的,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售价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 4、计算固定清理的净损益,如果为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如果为净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让我举一个实际的例子,好让你理解一下: A公司2005年5月10日出售不动产办公楼一幢,该办公楼原值500万元,已提折旧50元万元,出售支付清理费用3万元,出售收入600万元存入银行,营业税税率5%(假设不考虑其他税费)A公司财务处理如下: 1)办公楼转入清理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 4500 000 累计折旧 500 000 贷:固定资产 5000 000 2)支付清理费用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 30 000 贷:银行存款 30 000 3)收到出售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6000 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6000 000 4)计提营业税 借:固定资产清理 300 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 300 000 应交营业税=6000 000*5%=300 000(元) 5)交纳营业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务 300 000 贷:银行存款 300 000 6)计算并结转固定资产清理净损益时 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收益=6000 000 -4500 000- 300 000=1170 000(元)
(1)出售、报废和毁损的固定资产转入清理,其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清理(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累计折旧(已提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账面原价) (2)清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以及应交的税金,其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银行存款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3)收回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原材料 贷:固定资产清理 (4)应由保险公司或过失人赔偿的损失,其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收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5)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收益,其会计分录为: 属于筹建期间的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长期待摊费用 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的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 (6)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损失,其会计分录为:属于筹建期间的 借:长期待摊费用 贷:固定资产清理 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由于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损失,其会计分录为: 借: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贷:固定资产清理 属于生产经营期间正常的处理损失,其会计分录为: 借:营业外支出——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 贷:固定资产清理 [例] 2001年9月,江西亚泰工厂一座厂房由于遭台风袭击,不能继续使用,决定予以报废。该厂房账面原值为400000元,已提折旧为140000元;报废时的残值变价收入为40000元,已存入银行;清理过程中发生的清理费用为8060元,以银行存款支付;由于该厂房已投保,经保险公司核准,决定给予亚泰工厂160000元的保险赔偿,款项尚未收到;亚泰工厂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5%。请就以上资料作出会计处理。 [解答]江西亚泰工厂应进行如下账务处理: (1)固定资产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260000 累计折旧140000 贷:固定资产40000 (2)发生清理费用借:固定资产清理8060 贷:银行存款8060 (3)取得变价收入借:银行存款4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40000 (4)计算交纳的营业税应交纳的营业税=40000×5%=2000元借:固定资产清理2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2000 计算应收取的保险赔偿借:其他应收款16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160000 结转固定资产清理净损益固定资产清理净损失=260000+8060+2000-40000-160000=70060元借: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70060 贷:固定资产清理70060
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率计算2 第六十条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一、通用设备分类折旧限 1.机械设备 10~14年 2.动力设备 11~18年 3.传导设备 15~28年 4.动输设备 6~12年 5.自动化控制及仪器仪表自动化、半自动化控制设备 8~12年电子计算机 4~10年通用测试仪器设备 7~12年 6.工业炉窑 7~13年 7.工具及其它生产用具 9~14年 8.非生产用设备及器具 18~22年设备工具、电视机、复印机、文字处理机 5~8年 二、专用设备部分 专业设备分类折旧年限 9.冶金工业专用设备 9~15年 10.电力工业专用设备发电及供热设备 12~20年输电线路 30~35年配电线路14~16年变电配电设备 18~22年核能发电设备 20~25年 11.机械工业专用设备 8~12年 12.石油工业专用设备 8~14年 13.化工、医药工业专用设备 7~14年 14.电子仪表电讯工业专用设备 5~10年 15.建材工业专用设备 6~12年 16.纺织、轻工专用设备 8~14年 17.矿山、煤炭及森工专用设备 7~15年 18.造船工业专用设备 15~22年 19.核工业专用设备 20~25年 20.公用事业企业专用设备 自来水 15~25年燃气 16~25年 三、房屋、建筑物部分 房屋、建筑物分类折旧年限 21.房屋 生产用房 30~40年受腐蚀生产用房 20~25年受强腐蚀生产用房 10~15年非生产用房 35~45年简易房 8~10年 22.建筑物 45~55年其它建筑物 15~25年 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表 工业企业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
各类固定资产的年限和净残值率有 规定吗 一通用设备部分 通用设备分类折旧年限 1.机械设备10~14年2.动力设备11~18年 3.传导设备15~28年4.动输设备6~12年 5.自动化控制及仪器仪表自动化、半自动化控制设备8~12年电子计算机4~10年通用测试仪器设备7~12年6.工业炉窑7~13年7.工具及其它生产用具9~14年8.非生产用设备及器具18~22年设备工具、电视机、复印机、文字处理机5~ 8年 二、专用设备部分 专业设备分类折旧年限 9.冶金工业专用设备9~15年10.电力工业专用设备发电及供热设备12~ 20年输电线路30~35年配电线路14~16年变电配电设备18~22年核能发电设备20~25年
11.机械工业专用设备8~12年12.石油工业专用设备8~14年 13.化工、医药工业专用设备7~14年14.电子仪表电讯工业专用设备5~10年15.建材工业专用设备6~12年16.纺织、轻工专用设备8~14年17.矿山、煤炭及森工专用设备7~15年18.造船工业专用设备15~22年19.核工业专用设备20~25年20.公用事业企业专用设备 自来水15~25年燃气16~25年 三、房屋、建筑物部分 房屋、建筑物分类折旧年限 21.房屋 生产用房30~40年受腐蚀生产用房20~25年受强腐蚀生产用房10~15年非生产用房35~45年简易房8~10年 22.建筑物45~55年其它建筑物15~25年 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表 工业企业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 一、通用设备部分折旧年限
1.机械设备10━14年2.动力设备11━18年3.传导设备15━28年 4.动输设备8━14年5.自动化控制及仪器仪表自动化、半自动化控制设备8━12年电子计算机4━10年通用测试仪器设备7━12年 6. 工业窑炉7━13年7.工具及其它生产用具9━14年8.非生产用设备及器具设备工具18━22年电视机、复印机、文字处理机5━8年 二、专用设备部分折旧年限 9.冶金工业专用设备9━15年10.电力工业专用设备 发电及供热设备12━20年输电线路30━35年配电线路14━16年 变电配电设备18━22年核能发电设备20━25年 11.机械工业专用设备8━12年12.石油工业专用设备8━14年
固定资产是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对外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固定资产折旧的实质是一种价值转移过程和资金形态的变化过程,正确提取折旧,不但有利于正确计算产品成本,而且保证了固定资产再生产的资金来源。 固定资产提取的折旧额大小受计提折旧基数、净残值、折旧年限、折旧方法等因素的影响,《企业会计准则》(简称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简称税法)分别对固定资产折旧的提取作了相应规定。只有把握固定资产计提旧的因素,才能保证计提的折旧额正确,纳税不受影响。现就影响固定资产折旧额的各因素分别从准则、税法作以比较。 一、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范围 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是,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除外。 税法规定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准则规定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范围远比税法规定的范围宽。 二、计提折旧基数 企业的固定资产有不同的来源,有的是外购,有的是自建,现从不同来源的资产说明其计提折旧的基数。 (1)外购的固定资产 准则规定外购的固定资产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税法则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 准则规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税法则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 (3)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 准则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承租人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
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 纳税人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2009年1月1日以后实际发生,并取得2009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或者依据增值税扣税凭证计算的增值税税额。财税[2009]113号进一步明确,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是指: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 一.购进不需安装的固定资产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2009年1月1日起,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同时,取消进口设备免征增值税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为保证政策调整平稳过渡,财税[2008]176号文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在2009年6月30日以前购进的国产设备,在增值税专用发票稽核信息核对无误的情况下,可选择按原规定继续执行增值税退税政策,外商投资企业购进的已享受增值税退税政策的国产设备,由主管税务机关负责监管,监管期为5年。 在监管期内,如果企业性质变更为内资企业,或者发生转让、赠送等设备所有权转让情形,或者发生出租、再投资等情形的,应当向主管退税机关补缴已退税款,应补税款按以下公式计算:应补税款=国产设备净值*适用税率。 企业购入不需安装的机器设备等动产作为固定资产的,按照专用发票或海关完税凭证上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金额,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按照专用发票或海关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若购进固定资产涉及支付运输费用时,运输费用按照7%的扣除率计算增值税额),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长期应付款”等科目。企业购入的以上固定资产若专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企业购入房屋建筑等不动产作为固定资产的,专用发票或海关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应计人固定资产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 二.购进需安装固定资产 会计上对于外购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先按应计入外购固定资产成本的金额(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在建工程”科目,按外购固定资产增值税扣税凭证注明或据以计算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金额与准予抵扣的增值税之和,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如安装领用生产用原材料,则按原材料成本,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原材料”等科目,领用的原材料购进时的增值税不再转出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将工程成本(不含增值税)从“在建工程”科目转入“固定资产”科目。
固定资产折旧会计分录 固定资产折旧会计分录,固定资产可抵进项会计分录怎么做,固定资产抵债分录。 固定资产折旧会计分录,固定资产折旧分录 固定资产 1、取得 价值构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一切合理、必要的支出)= 价款(含增值税)+运杂费+包装费+安装成本+税金+(资本化的)借款利息+外币借款折合差价+分摊的工程人员工资++专业人员服务费+其他间接费用(契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等 A、外购不需安装的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B、外购需安装的(1)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支付的买价、运杂费等) (2)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支付的安装费等) (3)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 C、自行建造(1)购买工程物资借:工程物资(含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2)领用工程物资借:在建工程 贷:工程物资 (3)领用本企业产成品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帐面成本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4)领用本企业外购原材料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等)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5)工程物资转做企业存货借: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工程物资 (6)联合试车发生费用借:待摊费用……………………一年内摊销 贷:银行存款………………支付的费用 原材料…………使用本企业外购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应付工资……………应支付的工资 (8)辅助生产车间提供的劳务借:在建工程 贷: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 (7)完工交付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8)改扩建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等) (9)改扩建变价收入借:营业外收入 贷:在建工程 (10)参照预计可收回净额①与改扩建+(原成本-累计折旧)②熟低确认新的投资成本 借:固定资产 营业外支出………②>①时
固定资产目录及折旧年限和净残值率表固定资产目录及折旧年限和净残值率表固定资产类别及名称折旧年限预计 净残值率, A:生产用固定资产一、房屋及建筑物 1、房屋 50 5 其中:简易房 8 不计 2、建筑物 25 5 其中:地下车库 50 5 二、施工机械设备 1、起重机械 12 5 其中:单转电动起重机 6 5 2、挖掘机械 12 5 3、土方铲运机械 12 5 4、凿岩机械 12 5 其中:内燃凿岩机 4 5 风动凿岩机 4 5 电动凿岩机 4 5 5、基础及凿井机械 12 5 6、钢筋及混凝土机械 8 5 其中: 混凝土输送泵 4 5 7、皮带螺旋运输机 8 5 8、泵类 8 5 9、木工加工机械 8 5 10、金属切削机床 12 5 11、锻压设备 12 5 12、焊接及切割设备其中:等离子切割机 4 5 磁力氧气切割机 4 5 13、锻造及热处理设备 12 5 14、动力设备其中:电动 空压机 8 5 柴油空压机 8 5 制氧机组 8 5 液化气循环压缩机 8 5 高压空压机 8 5 抽气风机 8 5 15、维修专用设备 8 5 16、其他加工设备 8 5 三、运输设备 1、汽车及拖挂车 8 5 2、小型车辆 8 5 四、试验设备及仪器 1、材料试验设备 8 5 其中:白金坩锅 8 5 2、测定仪器 8 5 3、计量仪器 8 5 4、探伤仪器 8 5 5、测绘仪器 8 5 五、其他固定资产 1、行政管理用车其中:小轿车 8 5 小客车 8 5
大客车 8 5 吉普车 8 5 2、办公用具其中:电子计算机及附属设备 5 不计 UPS 5 不计 电视机 5 不计 复印机 5 不计 扫描仪 5 不计 传真机 5 不计 电传机 5 不计 电话交换机 5 不计 碎纸机 5 不计 打印机 5 不计 打字机 5 不计 文字处理机 5 不计 移动电话 5 不计 沙发 5 不计 3、度量及消防用具 10 5 4、印刷机械 10 5 5、集装箱 5 不计B、非生产用固定资产一、房屋 30 5 二、文体宣教用具其中:音响 5 不计 摄像机 5 不计 投影机 5 不计 照相机 5 不计三、炊事用具 8 5 四、医疗器械 8 5 五、其他(福利用电器) 其中:电冰箱 6 不计 单体空调机 5 不计 微波炉 5 不计 冷冻机 6 不计
如对您有帮助,请购买打赏,谢谢您! 固定资产的净残值率如何计算 文章来源:会计知识网发布时间:2007-08-28 一、固定资产残值率规定 1、内资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残值比例在原价的5%以内,由企业自行确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已取消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3〕70号)第二条之规定固定资产残值比例统一为5%。 2、外资企业 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外资企业固定资产残值率一般为10%。 二、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的规定:第二十五条除另有规定者外,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1)房屋、建筑物为20年; (2)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3)电子设备和火车、轮船以外有运输工具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三、平均年限法又称为直线法,是将固定资产的折旧均衡地分摊到各期的一种方法。 1、固定资产折旧按个别固定资产单独计算时(个别折旧率),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1-预计净利残值率)/预计使用年限×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月折旧率 2、固定资产折旧按分类折旧计提折旧率时(分类折旧率),计算公式如下: 某类固定资产年折旧额=(某类固定资产原值-预计残值+清理费用)/该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 某类固定资产月折旧额=某类固定资产年折旧额/12 某类固定资产年折旧率=该类固定资产年折旧额/该类固定资产原价×100% 采用分类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计算方法简单,但准确性不如个别折旧率
固定资产财务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的财务管理工作,满足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为满足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所购置的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 第二章职责划分 第三条公司固定资产的组织管理实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以集中为主,分散为辅。办公室和信息技术部负责固定资产的购建、调拨、领退、维修、清理等综合管理工作。计划财务部负责组织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统一确定公司固定资产的总账和明细账,对固定资产的购置、建造、转移、报废、清理等全过程进行核算,统一确定固定资产的折旧方式、折旧年限及折旧率。 第三章固定资产分类 第四条固定资产按实物形态可划分为: (一)房屋及建筑物:营业用房、办公用房、其他建筑物。 (二)交通工具:各种车辆。 (三)电子设备:电子计算机及配套设备、空调、组合音响、电视、复印机、传真机、照相机、摄像机等。 (四)其他设备:电梯、保险柜(箱)等不属于上述类别,但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财产。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购建与计量 第五条固定资产的购建。 (一)固定资产的购置应事前进行预算报批,10(含)万元以上资产购置应经财务管理委员会审批。 (二)凡经批准新购、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固定资产,办公室、信息技术部
负责各项资产的验收、入库及使用管理。计划财务部依据资产购置预算审批及合同签订情况配合办理款项的支付。同时依据资产分类标准及资产实物的型号、规格、价格建立固定资产卡片,进行核算。 第六条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一)外购固定资产: 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外购固定资产分为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和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两类。 1.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相关支出直接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2.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 3.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信用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摊销金额除满足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外,均应当在信用期间内确认为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二)自行建造固定资产 1.通过自营方式建造的固定资产,其入账价值应当按照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确定。 2.采用出包工程方式建造固定资产,按照应支付的工程价款等计量。设备安装工程,按照所安装设备的价值、工程安装费用、工程试运转等所发生的支出等确定工程成本。 第七条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 (一)固定资产折旧 1. 应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 1.1 房屋和建筑物; 1.2 在用的各类设备; 1.3 季节性停用和修理停用的设备; 2. 不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2.1 房屋和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清理的会计处理及举例说明 (1)出售、报废和毁损的固定资产转入清理,其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清理(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累计折旧(已提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已计提的减值准备)贷:固定资产(账面原价) (2)清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以及应交的税金,其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3)收回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原材料 贷:固定资产清理 (4)应由保险公司或过失人赔偿的损失,其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收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5)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收益,其会计分录为: 属于筹建期间的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长期待摊费用 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的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处臵固定资产净收益 (6)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损失,其会计分录为: 属于筹建期间的 借:长期待摊费用贷:固定资产清理 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由于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损失,其会计分录为: 借: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贷:固定资产清理 属于生产经营期间正常的处理损失,其会计分录为: 借:营业外支出——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 贷:固定资产清理 [例] 2001年9月,江西亚泰工厂一座厂房由于遭台风袭击,不能继续使用,决定予以报废。该厂房账面原值为400000元,已提折旧为140000元;报废时的残值变价收入为40000元,已存入银行;清理过程中发生的清理费用为8060元,以银行存款支付;由于该厂房已投保,经保险公司核准,决定给予亚泰工厂160000元的保险赔偿,款项尚未收到;亚泰工厂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5%。请就以上资料作 出会计处理。 [解答]江西亚泰工厂应进行如下账务处理: (1)固定资产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260000 累计折旧 140000 贷:固定资产 40000 (2)发生清理费用 借:固定资产清理 8060 贷:银行存款 8060 (3)取得变价收入 借:银行存款 4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40000 (4)计算交纳的营业税 应交纳的营业税=40000〓5%=2000元 借:固定资产清理 2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2000 计算应收取的保险赔偿 借:其他应收款 16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160000 结转固定资产清理净损益 固定资产清理净损失=260000+8060+ 2000-40000-160000=70060元 借: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70060 贷:固定资产清理 70060 会计分录大全 第一章 货币资金及应收款项 1.现金 ⑴备用金 ①开立备用金 借:其他应收款-备用金 贷:现金 ②报销时补回预定现金 借:管理费用等 贷:现金 ③撤销或减少备用金时 借:现金 贷:其他应收款-备用金 ⑵现金长短款 ①库存现金大于账面值 借:现金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 溢 查明原因后作如下处理: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 溢 贷:其他应付款-应付现金溢余(X单位 或个人) 营业外收入-现金溢余(无法查明原因的) ②库存现金小于账面值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 溢 贷:现金 查明原因后作如下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现金短缺(XX个人) 其他应收款-应收保险赔款 管理费用-现金溢余(无法查明原因的)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 溢 2.银行存款 ①企业有确凿证据表明存在银行或其他金 融机构的款项已经部分或全部不能收回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 3.其他货币资金(外埠存款) ①开立采购专户 借:其他货币资金-外埠存款 贷:银行存款 ②用此专款购货 借:物资采购 贷:其他货币资金-外埠存款 ③撤销采购专户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货币资金-外埠存款 4.坏账损失 ⑴直接转销法 ①实际发生损失时 借:管理费用 贷:应收账款 ②重新收回时 借:应收账款 贷:管理费用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⑵备抵法 ①提取坏账准备金时 借:管理费用 贷:坏账准备 ②发生坏账时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③重新收回时 借:应收账款 贷:坏账准备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5.应收票据(见后)
1、内资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残值比例在原价的5%以内,由企业自行确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已取消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3〕70号)第二条之规定固定资产残值比例统一为5%。 2、外资企业 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外资企业固定资产残值率一般为1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7年第512号)第五十九条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年第63号) 第三十二条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可以看出新税法不再对固定资产残值率的比率做出硬性规定,将固定资产残值率的比率确定权交给企业,但是强调一个合理性,要求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 编辑本段折旧年限 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摊销年限限制如下: 除另有规定者外,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1)房屋、建筑物为20年; (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3)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为5年; (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有运输工具为4年; (5)电子设备为3年。[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