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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学习心得

社会保险法学习心得
社会保险法学习心得

《社会保险法》学习心得

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社会保险法》,该法的通过是我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建设中的一个里程碑,具有深远的意义。笔者在学习过程中,认为《社会保险法》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精神。下面谈几点学习体会。

各级政府依法履责

当代社会保障和历史上早期社会保障的最大区别是强调政府责任。所谓政府责任,既包括政府有责任建立起完善的社会保险制度,以保障公民享受社会保险的权利;也包括政府必须承担必要的财政支出,以及通过行政手段保证劳动者履行缴费义务、企业为职工参保。《社会保险法》对政府责任的强化与凸显,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医保制度覆盖全民的责任。《社会保险法》将我国境内所有用人单位和个人都纳入了医保制度的覆盖范围。笔者认为,应尽快打破“制度分设、城乡分割、资源分散”的“三分”不利局面,加强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农合和医疗救助制度之间的协调和衔接,逐步在政策规定、支付标准、管理服务等方面缩小城乡差距和地区差距。并按照“管理并轨—政策接轨—制度统一”的步骤,探索统一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平台、业务流程和信息标准,以整合社会资源、提高工作效率。《社会保险法》制定配套政策时,应充分考虑统筹城乡的战略要求,加快制度补缺和完善。

医保、工伤基金先行垫付的责任。面对第三方责任导致的伤亡,医保、工伤基金从拒不支付到先行垫付,是政府责任承担意识的显著增强。从以往案例来看,由第三方造成伤害,而第三方逃逸或无力支付的情况很多。受害人往往面临双重压力:基金不能支付,参保“无用”;赔偿追讨不到或赔款一拖再拖。正是这种窘境,困惑了包括受伤者和司法机关在内的各方。而《社会保险法》延续商业保险中的“代位求偿”规定,必将有效解决这一问题。

笔者认为,落实到具体环节的可操作层面,比如如何规避企业逃避履责,规避欺诈冒领和基金的坏账损失等方面,都需要有关部门加快研究制定相关配套规定,明确可行路径。

经办机构依法经办

《社会保险法》是在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社会保障服务需求与相对滞后的社会保障管理服务能力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的背景下出台的。经办机构作为政策的具体执行者,其履职能力关系到政府的执行力,其管理服务质量关系到政策的执行落实与参保群众待遇的享受情况。《社会保险法》已出台,“有法可依”已经实现,接下来要做的就是“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经办”显然是《社会保险法》中的应有之义和必然命题。

一方面,《社会保险法》确立了机构设立原则、经费保障机制和经办机构基本职责,解决了长期困扰经办机构的体制性问题,明确了政府主导的经办模式和经办服务的属性。这为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履行公共服务职能、提升经办服务能力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另一方面,《社会保险法》对参保登记、待遇享受、监督管理、信息公开等方面作出了

明确的要求。据有学者统计,该法共有36处提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这些详细规定,有利于经办服务能力的提升。

当然,《社会保险法》作为一部“支架法”,在起始阶段不可能尽善尽美。比如上述规定中,保密条款如何解决知情同意和保护个人隐私的矛盾?劳动能力鉴定费是直接列支还是先自理后报销?都是需要商讨和细化解决的问题。

参保人员依法维权

《社会保险法》的颁布实施,使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发展全面进入法制化轨道,广大劳动者有了维护自身社会保险权益的有力武器。

《社会保险法》维护了群众的参保权,其中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这一规定直接给一些参保率低的群体如农民工、灵活就业者撑了腰。时下,不少企业特别是小企业存在逃避缴纳社保费的现象,而很多农民工、灵活就业者或是参保意识不强,或是为保饭碗忍气吞声。《社会保险法》以法律条文的形式明确作出了以上这些规定,一改过去社保费征收不够“硬”的问题,是一个大突破。

当然,社会保险是社会性的系统工程,在政策的制定、执行等方面离不开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例如,在扩面征缴方面,需要税务、工商部门提供帮助;在审计稽核方面,需要卫生、民政、药监、公安等部门支持。以往由于缺乏社会保险方面的法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难以有效协调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如今地位明确巩固后,如何有效协调相关部门展开工作,使社保经办机构与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真正做到信息畅通、资源共享、协调配合,还需要各部门共同努力和协商。

《社会保险法》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享受待遇的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单位和个人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笔者结合医保工作来看,这一规定可以解决包括医保在内的社保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医保政策复杂、变动频繁,一般公众难以全面了解,特别是参保及待遇等信息获取不便。这一规定满足了老百姓的知情权,而且本身就是对医保知识的宣传。其实,经办机构为用人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咨询服务内容十分广泛,既有政策性、管理性的询问,如新政策出台,或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办事流程,更有涉及参保群众权益的各种个性化问题。《社会保险法》中的这一系列规定,使查询和咨询从经办机构的服务上升为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有利于更好地保障参保人员的权益。

梁震平091313058

2011-5-22

(五险)社会保险法知识问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知识问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简称《社会保险法》是指国家通过立法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失业时获得物质帮助和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已于2010年10月28日由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胡锦涛主席签署第35号主席令予以颁布。并于2011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一、基本养老保险 1.社保经办机构的法定职能是什么?可为参保单位及个人提供哪些服务? 答:《社会保险法》第八条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社会保险法》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2.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是什么? 答:《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参照本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3.如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答:《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4.基本养老保险账户由哪两部分组成? 答:《社会保险法》第十一条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司法考试新增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解读

遇到保险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wendangku.net/doc/be5412304.html, 司法考试新增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解读 【导读】司法考试新增社会保险法全文解读。经历过司法考试的人都知道每年的司法考试都会对新增法条进行重点考察,为了帮助广大的考生备考,法律教育网特别整理了司考热点:社会保险法全文解读,希望2011复习司法考试的考生认真阅读。 精彩推荐 2011司法考试经济法八考点 司法考试新增社会保险法总则解读 司法考试新增社会保险法养老保险解读 司法考试新增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解读 第四十四条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

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解读】本条系关于失业保险参保范围和失业保险费负担的规定。 1、失业保险的特点(1)普遍性。参保单位不分行业、所有制性质,不分城镇职工还是农民工,所有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只要符合条件都有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 (2)强制性。失业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的,在失业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的单位及职工有参加失业保险并缴费的义务。 (3)互济性。失业保险基金主要面向社会筹集,由单位、个人共同负担,筹集的失业保险资金,全部并入失业保险基金,在统筹地区内统一调度使用以发挥互济功能。 2、失业保险的参保范围《失业保险条例》将城镇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都纳入了失业保险的范围,并且规定各省级人民政府可以确定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城镇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可否纳入失业保险范围。目前,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未纳入失业保险范围。 3、失业保险费负担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

女职工权益知识答题汇总

附件1 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知识题目 单选题(共60题) 1、《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 A、同工同酬 B、均衡就业 C、政治平等 D、机会均等 2、《劳动法》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 )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A、性别 B、身高 C、相貌 D、学历 3、《就业促进法》规定,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的内容。 A、恋爱、结婚 B、休息、休假 C、结婚、生育 D、晋职、晋级 4、《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子女。 A、一个 B、两个 C、三个 D、四个 5、《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A、延长生育假 B、颁发荣誉证书 C、减免子女学费 D、发放计划生育津贴 6、《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自()年4月28日公布之日起施行,1988年7月21日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同时废止。 A、2010 B、2011 C、2012 D、2013 7、《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适用范围是()。

A、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女职工 B、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 C、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 D、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 8、女职工“四期”保护是对女性生理机能变化过程即()的劳动保护。 A、经期、孕期、产期、更年期 B、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 C、经期、孕期、哺乳期、更年期 D、孕期、产期、哺乳期、更年期 9、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告知女职工。 A、口头 B、书面 C、电话 D、微信 10、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 A、减少晋职机会 B、增加劳动量 C、减少培训机会 D、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11、依据《劳动合同法》,以下哪种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与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的劳动合同。 A、企业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B、劳动合同期满 C、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D、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12、《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 )内或者终止妊娠后( )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A、一年,一年 B、六个月,一年 C、一年、六个月 D、六个月、六个月

社会保障热点问题解读——党课讲稿(10页)

社会保障热点问题解读 (党课讲稿) 前言 主要从两方面为大家做介绍,一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构成。二是社会保障热点的问题解析。 社会保障制度分三大块,一是社会保险制度。二是社会救助制度。三是社会福利制度。养老问题,老有所养,这是大家的追求。人人都会老,这是必然的趋势,老了之后怎么办?如何来保障老年的基本生活?《社会保险法》规定,所有的职工都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并且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缴费全国没有完全统一的规定,单位缴费不超过20%,个人缴费8%。待遇主要有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统筹养老金,一部分是个人帐户养老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主要是面向单位的职工。 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劳动者可不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照规定,个体劳动者,包括非全日制劳动者,包括没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还有其他的灵活就业人员都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按规定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并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是强制的,这是重要的政策界限。有单位的职工必须参加,是法定的、强制的,但是没有单位的灵活就业人员、个

体劳动者可以参加,也可以不参加。 没有单位或者没有劳动收入者可以参加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比较低,各个地区也不一样,有一定的福利性,也有一定的引导性。我们最终还要是保险制度,不是福利制度。福利就是白拿、免费午餐,中国承受不起。第一,咱们没有个实力。第二,不符合我们的政策导向。现在国家拿得较多、政府投入较多,随着农民收入的增加,随着居民收入的增加,它要逐步提高缴费水平,由此形成一个基金。 未来我们的养老保险制度可能就两个制度,一是做职工制度,就是有单位的以及有劳动收入的作为一类。二是我们的居民,职工一个制度,居民一个制度。这个改革当中,有的也已经有呼声了。北京做得不错,职工制度进展比较稳定,北京参保职工80多万,这也是有很大的提升。居民已经实现农村居民和城市居民制度的融合,这符合我们未来职工加居民的制度管理。当然离退休制度现在在改革当中,离退休制度包括机关、事业单位、未来按照社会保险法的精神,退休制度逐步地要改革为我们的养老保险制度,就是由不缴费制度改为缴费制度。 医疗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一是面向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按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北京市做得不错,北京市已经覆盖了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它的一个重要的特点也是缴费制,现在全国缴费也不太一样,单位交6%,个人交工资总额的2%。

2020年度社会保险法知识竞赛试卷及答案

2020年度社会保险法知识竞赛试卷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15题) 1. 中华人民共和国( )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A、所有 B、管辖 C、境内 D、成立 2. 国家通过( )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A、财政支出 B、拨款 C、税收优惠政策 D、大力发展政策 3.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 )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A、单位平均工资 B、社会平均工资 C、用工地最低工资 D、本人工资 4.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 )。 A、合作医疗制度 B、集体医疗制度 C、互助医疗制度 D、救助医疗制度 5.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 ),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A、本地区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 B、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 C、本地区最低工资 D、本行业的平均工资 6. 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后,职工因工伤发生的费用,下列哪项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 A、劳动能力鉴定费用 B、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 C、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D、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 )。 A、六个月 B、十二个月 C、十四个月 D、十六个月 8.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 )。 A 、本地最低工资的70% B 、本地社会平均工资的60% C 、本地最低工资 D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9.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 )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A、十日 B、十五日 C、二十日 D、三十日 10.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 )起计算。 A、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日 B、档案转移之日 C、办理失业登记之日 D、申请之日 11.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 )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A、十日 B、十五日 C、三十日 D、四十五日 12.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申请之日起( )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A、十日 B、十五日 C、三十日 D、四十五日 13.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 )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A、十日 B、十五日 C、三十日 D、四十五日 14. 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 )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社保法全文解读

2011新施行社会保险法全文解读 2011年03月08日来源:人社部 2010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称《社会保险法》)由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35号主席令予以颁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社会保险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律,是一部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它的颁布实施,是我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建设中的又一个里程碑,对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更好地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社会保险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 第一,《社会保险法》的颁布实施,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胡锦涛总书记深刻指出:“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工作,是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重要任务,也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条件。”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要求,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并对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社会保险法》对各项社会保险作出了全面的制度安排和规范,将党中央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转化为根本性、稳定性的国家法律制度,必将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发挥重要的保障和推动作用。 第二,《社会保险法》的颁布实施,使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发展全面进入法制化轨道。《社会保险法》规范了社会保险关系,规定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强化了政府责任,明确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职责,确定了社会保险相关各方的法律责任。《社会保险法》的颁布实施,使社会保险制度更加稳定、运行更加规范,使相关各方、特别是广大劳动者有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并必将带动一系列单项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实施,从而使社会保险体系建设全面进入法制化的轨道。 第三,《社会保险法》的颁布实施,为推动整个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了进一步的法制保障。《社会保险法》不仅对社会保险工作是极大的促进,也将对整个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社会保险法》确立了广覆盖、可转移、可衔接的社会保险制度,从法律上破除了阻碍各类人才自由流动、劳动者在地区之间和城乡之间流

广州市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部分问题解答

广州市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 部分问题解答 一、综合性方面 1、外派或与国内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外籍员工是否强制缴纳社保?该如何操作?如果缴纳未满15年回国,如何处理已缴社保?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第九十八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参照本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据了解,上级有关部门正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2、聘用非全日制人员,如何参加社会保险? 答:《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第六十条规定,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登记;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本市现行凡不违背《社会保险法》原则的规定,仍可执行。 3、《社会保险法》出台后,社保缴纳基数是多少呢?是按企业职工的上月平均还是上年度平均工资的基数缴纳?员工缴纳社保的工资总额还有上限吗? 答:有待国家和省的相关配套政策予以进一步的明确。未明确前,仍按目前做法执行。 4、某单位员工在国内已购买了十几年的社保,后来加入外国国籍,但仍在国内工作,那已缴纳的社保应该怎么处理? 答:按现行规定,如果该员工出境定居,应办理终止社会保

险关系和退保手续。回来工作后,他可以外国人身份重新参保。 5、外籍员工已在国外参保,还需要在广州参保吗?如需要参保,那缴纳基数怎么去计算?如不需要,其工资额可否从工资总额中扣除? 答: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参照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如国家间已经签订社会保险双边协议的,可按双边协议规定免除相应社会保险缴费)。外国人在本市参保的,缴纳基数与本地劳动者一样。 6、在《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可否给企业一个补缴社会保险费的宽松限期? 答:至目前为止,尚未收到上级有“宽松限期”这样的信息。 7、《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对挂靠、派遣工有什么新规定? 答:目前尚未有新规定。 8、《社会保险法》实施后,港、澳、台人员在穗就业的人员的社保费缴纳有什么新规定? 答:港、澳、台人员在穗就业的,应按《社保法》的规定在就业所在地参加社会保险。 9、对于国内员工境内派遣,社保应在哪里购买?是否可跨地区缴纳社保?如允许,其工资总额可否不计入广州参保的工资总额?退休时如何享受统筹保险? 答:外派员工应在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的注册地参加社会保险。

2020年(金融保险)有关社会保险法知识问答

(金融保险)有关社会保险 法知识问答

社会保险法知识问答 (总则及基本养老保险部分) 壹、《社会保险法》立法宗旨是什么?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社会保险法》从什么时间正式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于2010年10月28日第十壹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将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三、什么是社会保险制度? 社会保险制度是指劳动者在遭遇年老、疾病、工伤、生育、丧失劳动能力,或因失业失去工作的情况下,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和生活保障的社会制度。 四、我国的社会保险体系的基本框架由什么构成? 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由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五个险种组成。 五、《社会保险法》中规定的用人单位和个人的义务和权利有哪些? (壹)用人单位的义务和权利。义务:1、办理社会保险登记;2、缴纳社会保险费;3、申报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权利: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二)个人的义务和权利。义务:1、办理社会保险登记;2、缴

纳社会保险费。权利:1、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2、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3、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三)用人单位和个人的救济权利。1、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的权利;2、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3、个人和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有依法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的权利。 六、什么是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之壹。所谓养老保险,就是国家和社会根据壹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壹种社会保险制度。 七、我国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的构成?基本养老保险在养老保险体系居什么地位? 我国养老保险体系有三个层次,分别是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位于第壹层次,起核心和主导作用。 八、基本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保障基本生活、权利和义务相对应、保障水平和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公平和效率相结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知识竞赛题目和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知识竞赛题目和答案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由十一届________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通过。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社会保险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律,是一部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根据________制定《社会保险法》。 A.《宪法》 3、《社会保险法》的立法宗旨是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________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A.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 4、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________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 D.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5、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________以上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B.15年 6、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________。 C.累计计算 7、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________组成。 A.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 8、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________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C.月 9、国务院规定开始领取新农保养老金的年龄是________。

C.男女同为60周岁 10、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________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A.个人 11、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________缴纳工伤保险费。 B.用人单位 1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________日内做出认定决定;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________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B.45,30 13、职工因工死亡,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________的20倍。 B.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4、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_________。 C.二十四个月 15、《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________。 C.二十四个月 16、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A.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17、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生育津贴按________标准计发。 B.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知识竞赛题库及答案(精选)

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知识竞 赛题库及答案(精选)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A (工伤保险) B (失业保险) C (人身保险) D (生育保险)正确答案:(ABD)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相结合。 A (个人缴费) B (工作单位补贴) C (集体补助) D (政府补贴) 正确答案:(ACD)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组成。 A (集体养老金) B (基础养老金) C (个人账户养老金) D (政府养老金) 正确答案:(BC)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A (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B (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C (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D (在境外就医的)

正确答案:(ABCD)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等情况,确定用人单位缴费费率。 A (用人单位使用工伤保险基金) B (工伤发生率) C (所属行业费率档次) D (用人单位效益) 正确答案:(ABC)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A (故意犯罪) B (醉酒或者吸毒) C (自残或者自杀) D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正确答案:(ABCD)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A (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B (治疗费用) C (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D (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正确答案:(ACD)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A (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B (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C (拒绝治疗的) D (工伤职工有支付医疗费用能力的) 正确答案:(ABC)

社会保险法案例分析

社保 1.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解除劳动关系是否合法?也就是说社会保险的缴纳和劳动合同的关系?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在一个月签订劳动合同,自建立劳动关系之日就应该缴纳社保。劳动合同时缴社保的前提,在为员工缴纳社保的时候需要提供劳动合同,并且依《劳动法》16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其中就包括用人单位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比如说,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少缴纳社会保险,如果劳动者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这种解除是属于违法解除还是合法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劳动法合同法》46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被迫辞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不过,《北京高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审理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规定,《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劳动者建立社会保险关系,劳动者请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应予支持,但经济补偿金支付年限应从2008年1月1日起开始计算。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或欠缴社会保险费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不予支持。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后的法律后果 《劳动法合同法》第48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双方所需承担的法律后果。不交保险的后果 《社保法》63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

《社会保险法》基本医疗保险解读

《社会保险法》基本医疗保险解读 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曰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解读】本条是关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和缴费义务人的规定。 1.关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适用范围。在总结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本法明确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两大类人群:一是在用人单位工作的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二是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这里规定“可以”,表示是自愿参加。 2.关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缴费义务人。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本法规定职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关于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问题。在立法过程中,有意见建议参照基本养老保险的规定,明确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有的意见提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建立个人账户主要是为了保证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向医疗保险顺利转轨,因为过去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既报销大病住院费用,也负担门诊普通疾病的费用,为了实现平稳过渡,医保制度改革时引入了个人账户的设计。这一制度对实现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向医疗保险的平稳过渡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其问题也日渐显现,如个人账户没有共济功能,资金沉淀过多,使用效率不高;管理复杂,监督困难,等等。因此,建议本法不作规定。经过认真研究,本法中没有规定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这样规定,既不会影响现有制度运行,也为下一步改革留下空间。 第二十四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解读】本条是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规定。 (1)覆盖范围:所有农村居民都可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型农村合作医疗。 (2)基金筹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政府资助为主,个人适当缴费。 (3)待遇支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一般采取以县(市)为单位进行统筹,主要补助参保农民的大额医疗费用或住院医疗费用。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与小额医疗费用补助结合的办法。各县(市)确定支付范围、支付标准和额度。各县(市)确定支付范围、支付标准和额度。 第二十五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解读】本条是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规定。 1.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随着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全面实施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顺利推进,城镇学生、儿童等非从业城镇居民医疗问题日益突出,社会反响强烈。从2004年开始,部分地区开始探索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通过社会医疗保险来解决少年儿童等非从业居民的医疗问题,取得了较好效果。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关

社保知识有奖答题目及答案

社保知识有奖答题目及答案 社保知识有奖答题目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40分,请将答题卡上唯一正确选项的字母涂黑) 1.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A.社会保险 B.社会保障 C.社会优抚 D.社会福利 2.社会保障的核心组成部分是() A.社会保险 B.社会救济 C.社会优抚 D.社会福利 3.社会保障的最基本的功能是() A.保障公民基本生活 B.维护社会稳定 C.促进社会公平 D.增进社会福利 4.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遵循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的基本方针。 A.多元化 B.可持续 C.可支撑 D.强服务 5.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我国将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尽快实现()全国统筹,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A.养老保险 B.医疗保险 C.工伤保险 D.失业保险 6.《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于()实施,这是我国社会保障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 A.2010年10月28日 B.2011年1月1日

C.2011年7月1日 D.2011年10月1日 7.《社会保险法》的立法宗旨是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A.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 B.充分就业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 C.拥有较好的生活水平和无后顾之忧的 D.及时获得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的 8.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A.省级 B.市级 C.县级 D.乡镇级 9.按照机构管理职能,目前我区负责社会保险行政事务的管理部门是() A.财政部门 B.民政部门 C.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D.政府指定的部门 10.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统一的公共服务电话号码是() A.12333 B.12339 C.12369 D.12348 11.《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A.10 B.20 C.30 D.40 12.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年以上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A.10 B.15 C.20 D.30

2018年全国两会热点提案关于退休年龄解读

2018年全国两会热点提案关于退休 年龄解读 《2018年全国两会热点提案关于退休年龄解读》是一篇好的范文,感觉很有用处,这里给大家转摘到。 两会代表委员热议延迟退休:适当降低社保费率 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表示,今年将拿出延迟退休方案,并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喊”了多年,延迟退休真的要来了。这一涉及亿万劳动者的话题,也成为两会代表委员和专家学者聚焦的热点。延迟退休从方案到落地需要经过哪些程序?实施会带来哪些影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还有哪些期待? [观点]

可能在2022年左右开始实施 对就业冲击有限 对养老保险基金运转总体利好 一问政策落地还需经过哪些程序? 中央关于制定“十三五”规划的建议明确,出台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从人社部拿出方案,到最终全面实施,中间还需要经过哪些程序? 一些业内人士和代表委员表示,至少还要经过广泛征求意见、按程序报批、各地出台细则三道程序。 有多年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保工作经验的全国人大代表项晓云说,心得体会延迟退休政策涉及面广,各方观点、意见尚不统一,因此政策方案制定后,必须要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进行完善修改,这样才能凝聚社会共识,确保政策出台后能够快速落地。 中央财经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表示,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对退休年龄并未有其他详细规定,因此,延迟退休政策可能不涉及法律修

改,“不过,方案完成修改后,肯定还需经过相应程序报经批准,才能最终出台。” 还有专家指出,参考养老“并轨”政策实施过程,延迟退休政策出台后,各地还将结合实际情况,在国家政策基础上出台具体实施细则,便于基层执行落实。 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表示,这项政策可能有若干年缓冲期。2016年开始征求意见,如果2017年正式出台,可能要在2022年左右开始实施。 二问 社保费率会降吗? 有观点认为,延迟退休意味着企业和个人的社保支出总量将继续增加,不利于企业减负和释放生产力。随着延迟退休,社保费率能否下降受到关注。 尹蔚民表示,如果能够顺利推行全民参保计划、推进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推进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等,在确保发放养老金的前提下可以适当降低社保

保险法知识故事集

保险法知识故事集 目录 1帮母亲打官司 (1) 2这次工伤谁负责 (2) 3谁是保险金受益人 (4) 4真的无责不赔吗 (5) 5这是两回事 (6)

帮母亲打官司 ——刘德李克南 秦安在外地念大学,几年都没回家。这年学期结束,一放暑假,他就急着回家。一推开家门,秦安愣住了,母亲躺在床上,瘦了好多,脸色蜡黄蜡黄的,这是怎么了?在秦安的追问下,母亲终于道出了实情—— 半年前,母亲患上一种罕见的怪病,叫“狼疮性肾炎”,极难治愈,而且费用高昂。为了给秦安省出学费,母亲决定放弃治疗,还嘱咐亲友不要把她的病告诉秦安,免得他担心。 秦安决心要治好母亲的病。这时,他想起一件事:去年,母亲曾买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当时保险推销员说,如果得了重大疾病,就可以到保险公司索赔。秦安赶紧拿出那份保险合同,打开一看,高兴坏了,母亲得的那种病正好在理赔范围内。于是,秦安陪着母亲,拿着合同及相关材料去了保险公司。接待员看了合同及医院诊断书后,对他们说:“很抱歉,您母亲的这个病,本公司无法理赔。” 两人满怀希望来到保险公司,不想却被人兜头一盆冷水浇下来,秦安当然不服,他说:“保险合同的每项条款我都仔细研究过的,你倒说说,为什么不能理赔?” 接待员说,虽然“狼疮性肾炎”符合合同中规定的保项,但保单后面还有一个括号,里面特别说明:“符合世界卫生资质诊断标准定义的Ⅲ型至Ⅴ型狼疮性肾炎”这个注解把承保的范围大大缩小了,就不包括秦安母亲患的那种病。 秦安忍不住和接待员吵了起来,其实这明摆着,保险公司预设文字陷阱,坑害投保人,可合同白纸黑字,上面还有母亲的签名呢! ,最后,接待员软中带硬地说,如果他们对合同有异议,可以起诉,请法院来裁决。不过相信胜诉几乎是不可能。 母子俩回到家,抱头痛哭了一场。亲朋好友知道这事,纷纷赶来安慰。可大家都觉得,母子俩是弱势群体,怎么可能斗得过财大势大的保险公司呢?到时候,官司赢不了,还得倒贴一笔诉讼费…… 这天晚上,秦安把合同研究了一晚上,他想,既然保险公司设置文字陷阱,那就一定有办法破解。忽然他想起了什么。抓过身边的一本字典翻阅起来,翻着翻着,他紧锁的眉头渐渐舒展开了,最后,他跳了起来,冲进母亲的房里,大喊着:“这官司我们能打赢!”他对母亲说,他要帮母亲起诉保险公司…… 不久,法院开庭审理这一保险合同纠纷案。法庭辩论时,秦安代表母亲向法院出示

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社保法规解读

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社保法规解读 ◆课程背景 经过四次审议的《社会保险法》,已于2011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配合社会保险法的实施,国务院已修改《工伤保险条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先后出台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另外,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先后出台了《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继续缴费有关规定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37号)、《关于妥善解决企业未参保人员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237号)等社保政策;广东省人大常务委员会修改了《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社会保险法》是我国第一部社会保险法,它的颁布实施及《工伤保险条例》的修改、相关社保政策的出台对企业的社会保险管理及用工成本将产生哪些重大影响?社会保险法及其配套法规、政策对劳动者的社保权益又有哪些重要保障?主办单位特邀知名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专家梁硕南老师为参会人员全新解读社会保险法及其配套法规、政策,剖析社会保险法及其配套法规、政策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并通过最新社保典型案例,指出企业社保管理存在的问题和风险,传授预防及应对社保风险、社保争议的方法和技巧,减少企业社保管理成本。 ◆课程大纲 一、社会保险法及最新社保政策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剖析及典型案例评析(解读问题时,结合案例进行评析) (一)我国社会保险基本概况 1、社会保险法的立法背景和立法过程 2、社会保险法的基本框架和基本制度 3、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体系 (二)关于基本养老保险 1、哪些单位和个人应当或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企业招用外国人、台港澳人员,是否应当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 2、外省或外市户口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否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在本省或本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3、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是多少?单位和职工怎样分担养老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多少记入统筹基金?多少记入个人帐户? 4、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可否提前支取?如何计息?可否继承?达到退体年龄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否一次性支取个人帐户储存额?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5、基本养老金由哪些项目构成?根据哪些因素确定和调整?基本养老金出现支付不足时如何处理? 6、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的条件是什么?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不符合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条件的怎么办?可否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或一次性缴足15年后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本省或本市户口与外省或外市户口有何不同? 7、一次性缴足养老保险费的,如何确定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办理缴费程序如何? 8、没有能力一次性缴费或者想回原籍继续缴费的,可否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9、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伤残的,其遗属或本人可以享受哪些待遇?死亡职工遗属的范围如何确定? 10、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否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如何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及统筹基金如何转移?退休时基本养老金如何计算和支付?如何确定待遇领取地和继续缴费地? 11、如何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对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及男性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知识问答试题(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知识简明问答 1、什么叫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规定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用以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2、社会保险的方针是什么? 社会保险的方针是: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广覆盖”,是指不断扩大社会保险的覆盖面,将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和其他城乡居民纳入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保基本”,是指社会保险的筹资和保障水平定位在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生活,使其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得到必要的物质帮助。“多层次”,是指社会保险制度的结构有基本社会保险、补充性社会保险和个人储蓄性保险。基本社会保险由国家强制实施,其待遇水平以满足参保人员基本需求为标准;补充性社会保险由用人单位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在国家规定的政策和条件下为本企业职工建立的辅助性保险;个人储蓄性保险由职工自愿参加。“可持续”,是指通过加强和完善社会保险的各项制度,实现社会保险的可持续发展。 3、哪些人应当或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针对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和职工,以强制参保为原则的一项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社会保障法》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

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4、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是怎样筹集的?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目前用人单位缴纳比例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 职工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目前个人缴费比例为8%,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个人意愿决定是否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要参加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5、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享受怎样的基本养老金待遇?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具体是:统筹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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