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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院中国法制史

一、单项选择题

1、中国历史上首次改法为律的人是( c )。

A 子产 B邓析 C商鞅 D李悝

2、中国古代将以非法手段获得钱财的犯罪称为(b )。

A五刑 B六赃 C七杀 D十恶

3、西汉文景时期改革肉刑,其中改为弃市的是( d )

A黥刑 B劓刑 C宫刑 D斩右趾

4、法律中最早规定对外国人的风俗习惯予以维护的是( a )。

A唐朝法律 B宋朝法律 C元朝法律 D清末法律

5、在以"重典治乱国"的思想指导下制定明律的皇帝是( c )。

A秦始皇 B汉文帝 C朱元璋 D唐太宗

6、刑法中的“折杖法”规定最早出现在( b )

A唐朝 B宋朝 C元朝 D明朝

7、下列哪部律曾得到张裵、杜预两位律学家先后作注,而被称为“张杜律”?

( b)

A.《新律》

B.《泰始律》

C.《北魏律》

D.《北齐律》

8、清朝刑法典《大清律例》的基本律文在( d )皇帝时期最后确定

下来,再无大的变化。

A顺治 B康熙 C雍正 D乾隆

9、《唐律》规定“杀一家非死罪三人,杀人而支解之”的罪名是( b )

A 不义 B不道 C不睦 D悖礼

10、宋朝在审判制度中为不影响农时,规定了( b )。

A保辜制度 B务限制度 C翻异别勘制度 D登闻鼓制度

二、双项选择题

1、关于中国古代法制文明的起源,下列叙述正确的是( ab )

A 其法律渊源分别形成了礼和刑两种基本的法律形式

B 法律对社会成员的要求多是一些服从义务,人们的权利意识则受到了限制

C 公法和私法体系都十分发达

D 宗法伦理关系在国家法制体系中不占有法律地位

2、明朝的三法司是指刑部、( bc ).

A 廷尉 B大理寺 C督察院 D御史台

3、中国古代司法机构中的大理寺和刑部职能有所交替,其中大理寺掌中央审

判权是在( ab )。

A唐 B 宋 C 明 D 清

4、唐代有关离婚的规定,主要可以分为出妻、(ad )三种。

A 多言

B 和离 C无子 D义绝

5、宋朝提出“义利双行”的重商思想的代表人物有( ab )

A 叶适

B 陈亮 C朱熹 D王安石

三、名词解释

1、五听

2、春秋决狱

3、准五服以制罪

4、廷杖

四、简答题

1、简述北齐律的立法成就。

2、简述西周时期“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法律思想。

五、论述题

试述唐律的特点和历史地位

一1C 2B 3D 4A 5C 6B 7B 8D 9B 10B

二1AB 2 BC 3AB 4AD 5AB

三1、“五听”是西周审判制度中运用的一种审判心理观察方法。审官员通过注意当事人五个方面的变化来作出判断。辞听,即理屈则言语混乱。色听,理屈则面红。气听,理屈则喘息。耳听,理屈则充耳不闻。目听,理屈则双目失神。法官可以结合这些特征,核实证据,作出判决。

2、春秋决狱:是指汉代依据儒家经书——《春秋》的精神和原则审判案件,而不是仅仅依据汉律。其始作俑者是汉儒董仲舒,审理刑狱时要依据案情事实,考察行为人的动机。动机邪恶者即便未遂也要处罚,犯罪主谋从重惩处,主观恶性小的从轻处罚,强调了审理案件注重犯罪人的动机。

3、准五服以制罪:就是按照五服所表示的亲属关系远近及尊卑,来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本质是维护家族的等级制。服制分为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故称“五服”。按照规定,亲者服重,依次递减。

4、廷杖,即是在朝廷上行杖打人,是对朝中的官吏实行的一种惩罚,最早始于隋朝,又一说是唐代,在金朝与元朝普遍实施,明代则实施得最著名。明代往往由厂卫行之。成化以前,凡廷杖者王去衣,用厚绵底衣,重毰迭帊,示辱而已,然犹卧床数月,而后得愈。正德初年,逆瑾(刘瑾)用事,恶廷臣,始去衣,遂有杖死者。

1、简述北齐律的立法成就。

答:开创了十二篇的律典体例;突出了科条简要的立法特点;首创了《名例律》的律典篇目;首次规定“重罪十条”。

3、简述西周时期“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法律思想。 1.“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思想内容。为谋长治久安,周初统治者继承了夏商以来的神权政治学说。同时为了修补神权政治学说中的缺漏,并确定周王朝新的统治策略,进一步提出了“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政治法律主张。这里的“天”仍是夏商以来一直尊奉的“上天”,但周初统治者认为,“上天”只把统治人间的“天命”交给那些有“德”者;一旦统治者“失德”,也就会失去上天的庇护,新的有德者即可以应运而生,取而代之。因此,作为君临天下的统治者应该“以德配天”。“德”的要求,主要包括三个基本方面:敬天、敬祖、保民,也就是要求统治者恭行天命,尊崇天帝与祖宗的教诲,爱护天下的百姓,做有德有道之君。法律教育网原创在这种“以德配天”基本政治观之下,周初统治者具体提出了“明德慎罚”的法律主张。这种“明德慎罚”的主张要求统治者首先要用“德教”的办法来治理国家,也就是通过道德教化的办法使天下人民臣服,在适用法律、实施刑罚时应该宽缓、谨慎,而不应一味用严刑峻罚来迫使臣民服从。“明德慎罚”的具体要求可以归纳为“实施德教,用刑宽缓”。其中“实施德教”是前提,是第一位的。“德教”的具体内容,周初统治者逐渐归纳成内容广博的“礼治”,即要求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都按既有的“礼”的秩序去生活,从而达到一种和谐安定的境界,使天下长治久安。 2.“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思想的影响。“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主张代表了西周初期统治者的基本政治观和基本的治国方针。这种主张的提出,不仅解决了为什么商汤可以伐桀、武王可以伐纣的理论问题,法律教育网原创而且为西周社会的发展确定了基本的方向。这种法律思想的形成,说明当时的统治者在政治上已趋成熟。这一法律观的影响是极为深远的。在这种观念指导下,西周统治者把道德教化即“礼治”与刑罚镇压相结合,形成了西周时期各种具体法律制度和“礼”、“刑”结合的宏观法制特色,使这一思想深深扎根于中国政治政府中,被后世奉为政治法律制度理想的原则与标本。汉代中期以后,“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主张被儒家发挥成“德主刑辅,礼刑并用”的基本策略,从而为以“礼法结合”为特征的中国传统法制奠定了理论基础。

五、论述题

试述唐律的特点和历史地位

答:唐律的主要特点:

(1)以刑为主,诸法合体;

(2)科条简要.刑罚适中;

(3)依礼制律,礼法合一;

(4)立法技术空前完善。

历史地位:

(1)在中国漫长的历史中,唐律承前启后,继往开来;

(2)在世界上具有广泛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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