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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羊养殖场管理制度

肉羊养殖场管理制度
肉羊养殖场管理制度

肉羊养殖场管理制度

第一章养殖场管理制度传染性结膜角膜炎 1、病因:引起羊发病的多为鹦鹉热衣原体,是一种急性传染病。 2、症状:俗称红眼病,眼结膜和角膜发生明显炎性变化,怕光流泪,结膜潮红充血,眼角流出粘液性或脓性分泌物,少数形成角膜云翳、白斑或造成失明。本病常发生于温度较高、蚊蝇较多的夏秋高温季节和空气流通不畅通、氨气浓度较高的环境。 3、防治:?病羊隔离,圈舍及时清扫消毒。?病畜用2,,5,的硼酸水或淡盐水或0.01,呋喃西林洗眼,擦干后可选用红霉素、氯霉素、四环素、2,可的松等眼膏点眼。?可用青霉素或氯霉素加地塞米松2毫升、0.1,肾上腺素1毫升混合点眼,每日2,3次。?出现角膜混浊或白内障的可滴入拨云散或青霉素 50万单位加病羊全血10毫升,眼睑皮下注射或50万单位链霉素溶液5毫升眶上孔注射,2日1次。羊传染性脓疮 1、症状:俗称“羊口疮”,由病毒引起。表现为口唇等处皮肤和粘膜形成丘疹、脓疮、溃疡和结成疣状厚痂。主要通过圈舍、用具或皮肤擦伤传播,呈群发性,可在羊群出现连续危害多年。 2、防治:?定期防疫,每年3月或9月用口疮弱细胞冻干苗在每只羊口腔粘膜内注射0.2毫升。?少用粗硬饲料,严防创伤感染,发现病羊及时隔离。圈舍和用具用2,火碱或10,生石灰或20,草木灰水消毒。?用0.1,,0.2,高猛酸钾溶液冲洗创面,再涂2,龙胆紫、碘甘油、5,青霉素、呋喃西林软膏等,1,2次/日,对重病者可采用虎杖10克、银花8克、水400毫升煎服,早晚1次,3毫升/公斤,连用4日。、羔羊痢疾 1、病因:是由产气荚膜杆菌造

成的急性毒血症,沙门氏杆菌、大肠杆菌及链球菌也可致病。 2、症状:本病

主要危害7日龄以内的初生羔羊,表现为持续性下痢,俗称拉稀、白痢、下血,常可使羔羊大批死亡。当气候忽变,饥饱不均,脐带创伤时易感染此病。五、兽药

使用登记制度 1、场内预防性或治疗性用药,必须由兽医决定,其它人员不得擅自使用。 2、兽医使用兽药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使用非法产品。3、必须遵守国家关于休药期的规定,未满休药期的畜禽不得出售、屠宰,不得用于食品消费。 4、树立合理科学用药观念,不乱用药。 5、不擅自改变给药途径、投药方法及使用时间等。 6、做好用药记录,包括:动物品种、年龄、性别、用药时间、药品名称、生产厂家、批号、剂量、用药原因、疗程、反应及休药期。必要时应付医嘱:用药动物种类、休药期及医嘱等。 7、做好添加剂、药物等材料的采购和保管记录。六、疫情报告制度 1、义务报告人:驻场兽医当怀疑发生传染病时应立即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畜牧兽医站报告。 2、临时性措施: (1)将可疑传染病病畜隔离,派人专管和看护。 (2)对病畜停留过的地方和污染的环境、用具进行消毒。 (3)病畜死亡时,应将其尸体完整地保存下来。 (4)在法定疫病认定人到来之前,不得随意急宰,病畜的皮、肉、内脏未经兽医检查不许食用。 (5)发生可疑需要封锁的传染病时,禁止畜禽进出养殖场。 (6)限制人员流动。 3、报告内容: (1)发病的时间和地点。 (2)发病动物种类和数量、同群动物数量、免疫情况、死亡数量、临床症状、病理变化、诊断情况。 (3)已采取的控制措施。 (4)疫情报告的单位、负责人、报告人及联系方式。 4、报告方式:书面报告或电话报告、紧急情况时应电话报告。七、无害化处理制度 1、当养殖场的畜禽发生疫病死亡时,必须坚持“五不一处理”原则:即不宰杀、不贩运、不买卖、不丢弃、不食

用,进行彻底的无害化处理。 2、养殖场必须根据养殖规模在场内下风口修一个无害化处理化尸池。 3、当养殖场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除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外,还应根据动物防疫主管部门的决定,对同群或染疫的畜禽进行扑杀和无害化处理。 4、当养殖场的畜禽发生传染病时,一律不允许交易、贩运,就地进行隔离观察和治疗。 5、无害化处理过程必须在驻场兽医和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

监督下进行,并认真对无害化处理的畜禽数量、死因、体重及处理方法、时间等进行详细的记录、记载。 6、无害化处理完后,必须彻底对其圈舍、用具、道路等进行消毒、防止病原传播。 7、在无害化处理过程中及疫病流行期间要注意个人防护,防止人畜共患病传染给人。八、标识佩戴制度畜禽养殖者应当向当地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申领畜禽标识,并按照下列规定对畜禽加施畜禽标识: 1、新出生畜禽,在出生后30天内加施畜禽标识;30天内离开饲养地的,在离开饲养地前加施畜禽标识。 2、猪、牛、羊在左耳中部加施畜禽标识,需要再次加施畜禽标识的,在右耳中部加施。 3、畜禽标识严重磨损、破损、脱落后,应当及时加施新的标识,并在养殖档案中记录新标识编码。 4、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实施产地检疫时,应当查验畜禽标识。没有加施畜禽标识的,不得出具检疫合格证明。第五章养羊的技术及饲料的配比给羊饲喂夜草的意义和方法一、营养水平对养羊效益的影响羊若每天都吃饱了,营养就充足,则少疾病,生长羊夜喂饲料好处多,俗话说:“马无夜草不肥”。在畜牧养殖上来说,很有道理。其实羊亦然适合这种理论。在我国来说,农民养羊方式大多以放牧为主,很少见给羊喂夜草。我给养殖户快,年初产的羔羊年底体重就可以达到一般成年羊的 1.2倍以上。种羊则繁殖力强,产羔多,羔羊成活率高,毛用型的则皮毛质量好。然而,我国养羊的方式基本是

放牧,在春、夏和初秋青草茂盛时,羊才可吃饱,有的还只能吃个八成饱。而在深秋,冬季和初春,羊一般只能吃个半饱,特别是在酷寒季节,羊仅能吃少量干草,维持生命尚且不够,根本谈不上生长。这种仅靠放牧而未喂给饲草,严重缺乏营养的羊往往多疾病,肉用型的则需一年半才可屠宰,且膘差,体重达不到应有的标准,屠宰率可售肉占体重的百分率 50,以下,产毛型的则皮毛质量差,作种用的繁殖力低,产羔少,且成活率低。二、羊具有极强的消化能力羊的消化道是体长的30―35倍,能很好地消化吸收粗饲料。特别是羊的瘤胃占胃的2,3,其内有

大量微生物,能把饲料中70,― 95,的纤维素分解消化为有机酸,能把草料中的蛋白质分解并合成为菌体蛋白,还能合成多种氨基酸和 B族维生素。羊的盲肠和结

肠也能消化饲料干物质的19,左右。羊是反刍类草食动物,白天所吃草仅初步嚼碎就咽进胃中,夜晚再反还口中慢慢咀嚼。因此,羊傍晚进栏时,即使看上去肚子较大也并不是过饱,如果羊肚突出不够,夜晚就会挨饿,胃内就没有足够的东西可反刍。酌情给养开夜餐 1、为防止羊只吃不饱,夜间可适量补喂营养丰富、适口性好的精料,如玉米等,以促进长膘。母羊配种前20天,每晚每只羊的饲草中应掺精料 0(1千克左右,怀孕中期,掺0(2― 0(3千克;怀孕后期掺0(4千克。哺乳前期掺0(5千克左右,产双胞胎的掺 0(7千克左右,哺乳中期酌减,哺乳后期可停

止补精料。种公羊白天放牧时好动,好追赶母羊,因此,一般都吃不饱,特别是配种季节,往往吃不到半饱,应每晚喂给足量优质青料,用于人工采精的公羊,每晚还应在饲草中拌入2―3个鸡蛋或鸭蛋。 ? 2、喂给优质适口性好的青草料,其数量以当晚能吃完第二天早晨不见剩草为宜。 ? 3、食盐是羊的必须营养物质,仅靠放牧无法满足羊的需要,给羊喂夜草时,应在草上撒盐,也可把食盐撒在水槽中,成年羊每晚每只5―6克

为宜,小羊酌减。 ?4、酷寒季节,如没有足够的青草,则应在饲喂干草时掺0.5千克左右精料和适量青菜。肉用羊屠宰前1―2个月,要在饲料中添加精料,

每晚每只l千克左右。四、饲料配制和饲养管理技术尿素中含氮46%,若全部被

瘤胃中微生物合成蛋白,1千克相当于2.8千克蛋白质营养价值,或相当于7千克豆饼中所含蛋白质的营养价值.尿素仅使用于成年羊,对羔羊是不适用的.因为羔羊的瘤胃微生物体系发育不完全,所以不能喂. 在使用尿素时,要注意用量和饲喂的方法,一般是按体重的0.02~0.05%或日粮中粗蛋白质的25~30%,或不超过日粮干物质的1%.成年羊日喂量为8~12克,由于尿素易吸收溶解成氮,所以不能单喂后不能立即给水,一般在喂后1小时后再喂水.另外,需注意的是:尿素不能和大豆,豆饼一起湿喂.

肉羊育肥的符合饲料添加剂是由微量元素铁,铜,锰,锌,硒 ,维生素维生素A,维生素D,维生素E等 ,瘤胃代谢调节剂,生长促进剂及对有害微生物有抑制作用的物质组成. 1、莫能菌素钠又名瘤胃素,莫能菌素,孟宁素.它的作用是控制和提高瘤胃发酵率,从而提高增重速度及饲料转化率. 用量用法:羊没千克日粮添加莫能菌素钠25~30毫克.实际应用时应根据日粮组成确定适宜量.要均匀混合在饲料中,最初喂量可低些,以后逐渐增加. 2、喹乙醇又名快育灵,奥拉舍,喹酰胺醇,倍育诺,为合成抗菌剂.喹愚蠢能影响机体代谢,具有促进蛋白质同化作用,进食后在24小时内主要通过肾脏全部排出体外.毒性极低,按有效剂量使用,副作用小. 用量用法:均匀混合于饲料内饲喂.羔羊每千克日粮干物质添加喹乙醇量为50~80毫克. 3、杆菌肽锌是抑菌促生长剂.对畜禽都有促生长作用,有利于养分在肠道内的消化吸收,改善饲料利用率,提高增重.羔羊用量每千克混合料中添加10~20毫克 42~84万单位 .在饲料中混合均匀饲喂. 4、磷酸脲商品名为牛羊乐.可为反刍动物补充氮,磷,是一非蛋白

氮饲料添加剂.它在瘤胃内的水解素的显著低于尿素.能促进羊的生理代谢及其对氮,磷,钙的吸收利用饲料原料配方编号绵羊乳用山羊肉用山羊

羔生长繁殖种公肥育泌乳繁殖繁殖肥育

水产品养殖场管理制度

水产品养殖场规章制度 为了本公司能够稳步健康的发展,员工能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特制定如下规章制度。 一、考勤制度 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离岗外出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上班需提前请假。住宿人员晚间不得擅自外出,如因此发生的各种事故,后果自负。 二、保管制度 建立物资进出库明细帐。物资、工具的出入库必须经保管人员批准,工具使用后必须入库,公司的物资不得外借和挪用,如有特殊情况需经领导批准,方可借用。 三、车间制度 1.育苗车间禁止吸烟、乱扔杂物、吃零食、工作时手上禁止擦化妆品,保持车间卫生。 2.必须做到安全生产,正确使用电器,地沟板要摆放定位。 3.进入车间必须穿靴子,不得穿拖鞋工作,以防出现事故。 4.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定时检查池内水位、充氧状态,不得脱岗。因脱岗造成的损失,当事人要负相应的责任。 5.不得在车间内接打聊天电话、大声喧哗、疯闹。 内检员职责 1、负责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目标与保证声明、质量安全管理手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生产过程记录档案。 2、指导本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实施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文件和制度。 3、组织实施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的内部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及时整改、完善、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4、按有关规定及规程要求、组织相关的附报材料向有关单位进行申报。 5、配合各级农产品管理部门对本单位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及标志使用等活动将进行监督管理。 产品追溯制度 一、生产部门负责产品标识与追溯的归口管理; 二、综合管理部负责检验状态的标识; 三、仓管人员负责对物资进货与贮存的标识; 四、各生产环节人员负责实施生产过程辖区内产品的标识与追溯; 五、出厂包装人员负责对成品的标识与追溯; 六、销售人员负责对客户所有信息进行将记录。 水产养殖科学用药制度 按照农业部无公害食品《渔用药物使用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 1、加强科学养殖,“以防为主,防治结合”,从健康养殖角度预防疾病的发生。选择正确的治疗方法,安全用药。 2、遵循国家和有关部门的规定,严禁购买和使用“三无”渔药。 3、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或具有三致毒性(致癌、致畸、致突变)的渔药。 4、严禁使用对水环境有严重破坏而又难以修复的渔药。

养殖场财务管理制度

巫溪县后敏养殖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养殖场财务管理,强化支出控制,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确保各项财务活动有序运行,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养殖场的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明确职责 为确保财务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必须明确,养殖场领导人是养殖场财务管理的第一负责人,对本养殖场的会计基础工作负有领导责任;财会人员应对本单位的具体财务收支负责,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收支管理 (一)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各项业务收入,均应按规定缴入养殖场指定的账户,不得坐收坐支,更不得另设账户建立“小金库”。养殖场支出按规定核拨。 年终结算时,所得利润由养殖场统一安排使用,主要用于兴建和维护养殖场基础设施。此外,用于养殖场职工的奖励和生活福利等。 (二)执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养殖场的每一笔日常业务支出均由养殖场负责人按规定审批。 (三)严格原始凭证审查制度。养殖场发生支出业务时,一般情况下经办人都应该索取正式发票,发票须有经办人、证明人、审批人签名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三、账务管理 (一)养殖场必须按规定设立总分类账、银行存款账、现金日记账,

对本养殖场发生的每一笔财务收支业务进行登记,做到日清月结,账目分明,便于检查监督。 (二)养殖场对当月发生的财务收支业务必须进行结账,并将收支情况于次月10号前填写好财务收支报表、整理装订好原始凭证,一并上报养殖场场主审核,经审核无误后办理报销手续。 四、票据管理。养殖场的业务收据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收费票据,采取定期领销的办法管理。 五、附则。本制度所有养殖场员工必须共同遵照执行。如违反制度造成损失或不良后果者,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责任;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者,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以上制度,自2017年1月份起执行。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六日高考是我们人生中重要的阶段,我们要学会给高三的自己加油打气

养殖场管理制度

养殖场管理制度 为了养殖场的工作秩序,节约和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实施科学、规范、制度化管理,明确员工权力与职责,特制定本制度,请遵照执行。 个人负责制 养殖场在公司领导与管理指导下,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实 行个人负责制,赋予一定的权力,承担相应的责任,权责统一。 1、养殖场人员实行个人负责制,赋予权力,承担责任。 2、养殖场主管负责场部对全体员工和日常事务的管理,对公司负责,及时汇报养殖场情况。 3、各岗位员工坚守岗位职责,做好本质工作,不得擅自离岗。 4、做好养殖场的安全防盗措施和工作。 5、晚上轮班,看护好场部的牲畜和其他物品。 6、做好每日考勤登记,不得作假或叫同事帮填写。 7、分工与协作统一,在一个合作团队下,开展各自的工作。 8、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监督员的职责 1、遵守检验检疫有关法律和规定,诚实守信,忠实履行职责。 2、负责养殖场生产、卫生防疫、药物、饲料等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3、负责对养殖用药品、饲料的采购的审核以及技术员开具的处方单进行审核符合要求方可签字发药。 4、监管养殖场药物的使用,确保不使用禁用药,并严格遵守停药期。 5、应积极配合检验检疫人员和公司实施日常监管和抽样。 6、如实填写各项记录,保证各项记录符合公司和其他管理和检验检疫机构的要求。 7、监督员必须持证上岗。 8、发现重要疫病和事项,及时报告公司和检验检疫部门。技术员的职责 1、技术员负责病虫防治、监督员负责药品发放和疫情汇报。 2、依各个季节不同病害,采取本场实际情况采取主动积极的措施进行防护。

3、技术员应根据病虫害发生情况开出当日处方用药,监督员根据当日处方用药与配药一起准备药品,监督员应准备好药品交付当日班长,并按当日处方使用方法和剂量全程监督施药。 4、技术员应每日观察害虫发生情况,对病虫害应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治疗。对异常牲畜要进行镜检以确定病虫害,遇到无法确定的情况应当日汇报给公司,公司请权威部门予以确定,并把确定的情况及时告诉技术员。 5、如发生重要疫病及重要事项时,应及时做好隔离措施。 6、监督员应监督技术员的病虫害发现情况,同时应将重要疫病及重要事项报告公司及检验检疫局部门。 采购员管理制度 1、采购员采购药品物品,必须哟地方签字,采购单要上交一份到公司财务办公室存档备案。 2、合理科学管理备用金,不能拿备用金做其他用途使用,更不能拿去做私人事情。 3、采购药品、物品及时入库,办好相关手续。 4料管理制度

养殖场卫生防疫制度

养殖场卫生防疫制度 1 目的 做好消毒、免疫、防疫、驱虫、疫病控制、无害化处理、兽药管理等工作,减少病菌的传入和繁殖,降低猪群发病率,保证猪只在一个良好适宜的环境中健康生长。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养殖场区的卫生防疫管理。 3 职责分配 3.1 技术部负责制定免疫计划并予以实施。确定免疫项目和剂量,正确使用 各种疫苗,以保证适时、有效进行猪只免疫。 3.2 消毒人员应遵守消毒制度,正确使用各种消毒药。 3.3 生产部负责监督各场区、圈栏舍、猪消毒工作。 4 程序和管理要求 4.1 疫病预防 4.1.1 环境质量 各场区的污水、污物处理应符合国家环保要求,防止污染环境。环境 卫生质量应达到NT/T388规定的要求。 4.1.2 选址 养殖场应距离交通要道、公共场所、居民区、城填、学校1000m以上; 远离医院、畜产品加工厂、垃圾及污水处理场2000m以上,周围应有 围墙或其他有效屏障。 4.1.3 建筑布局 a. 养殖场应严格执行生产区与生活区、行政区相隔离的原则。人员、生 物和物资流转应采取单一流向,进料和出粪道严格分开,防止交叉污 染和疫病传播。 b. 根据防疫需求应建有消毒室、兽医室、隔离栏舍、病死猪无害化处理 间等,应距离养殖栏舍的下风50m以上。 4.1.4 养殖场设施设备

a. 猪场大门入口处理设置宽与大门相同、长度等于进场大型机动车轮一 周半长的水泥结构消毒池。 c. 生产区门口设有更衣换鞋、消毒室或淋浴室。养殖栏舍入口处应设置 长一米的消毒池,或设置消毒盆以供进入人员消毒。 d. 养殖场区配备有健全的清洗消毒设施,防止疫病传播,并对相应设施 进行定期清洗消毒。 e. 养殖场配备对害虫和啮齿动物等有效的生物防范设施。 4.1.5 饲养管理要求和卫生制度 a. 饲养管理:饲养管理按NY/T5033执行。养殖场内严禁饲养禽、犬、 猫及其他动物;养殖场食堂不得外购生鲜猪肉及副产品。 b. 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使用:饲料使用按NY/T 5032执行。 c. 生产和生活用水:养殖场生产和生活用水应符合GB 5749规定。 e. 兽药使用:兽药使用按NY5030执行。 4.1.6 卫生制度 a. 工作人员应定期体检,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b. 生产人员进入生产区时应淋浴消毒,更换衣鞋。工作服应保持清洁, 定期消毒。 c. 场区兽医不准对外诊疗动物疾病;配种人员不准对外开展配种工作。 d. 非生产人员一般不允许进入生产区。特殊情况下,非生产人员需经淋 浴消毒,更换防护服后方可入场,并遵守场内的一切防疫制度。 e. 环境消毒 定期对养殖栏舍及其周围环境进行消毒;消毒程度和消毒药物的使用 等按NY/T 5339-2006的规定执行。 f. 引种 在引种前应调查产地是否为非疫区,并有产地检疫证明;猪只在装运及运输过程中应没有接触过其他动物,运输车辆应做过彻底清洗消 毒;种猪引入后至少隔离饲养45天,在此期间进行观察、检疫, 确认为健康者方可合群饲养。 4.1.7 免疫接种

养殖场规章制度

养牛场规章制度一、养殖场员工管理制度 二、养殖场防疫制度 三、养殖场区环境卫生制度 四、养殖场疫病诊断与控制 五、养殖场档案制度 六、养殖场畜禽标识制度 七、养殖场无害化处理管理制度 八、养殖场用药管理制度 九、养殖场消毒管理制度 十、养殖场产地检疫申报制度

十一、养殖场有机料管理制度 养殖场员工管理制度 一、禁止一切外来人员、车辆随便进入场内(特殊情况除外)。 二、上班不准迟到、早退。 三、无故不上班者,按旷工论处。 四、牛场内严禁吸烟、违者重罚。 五、上班时间不准酗酒、误事。 六、全体员工有义务对牛的防疫、饲养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对采纳的建议将给予鼓励。 七、严禁虐待牛,一经发现,予以辞退。 八、对待客人要态度热情、真诚、使用文明用语,举止言谈要谦虚礼貌。 九、爱护财物、器具、不损坏花草树木。 十、积极参加牛场举办的各活动。

养殖场防疫制度 疫病对养牛业的危害,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全面执行综合性防治措施,坚持以预防为主的方针,消毒防疫设要常抓不懈,持之以恒,有防疫不流行,有病不成灾,保证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全场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治疗为辅、防重于治”的方针,搞好综合性兽医卫生防疫工作。 二、新引进的牛,必须隔离30天后经观察检疫确认无病后,方可转入健康牛。 三、场区大门入口处设有车辆消毒池,并设有往来人员消毒通道,不经消毒任何车辆和人员不得入内,各消毒池可根据情况,随时添加药液以保持池内药液的有效浓度,冬季可改用石灰粉。 四、每栋牛舍入口处也要设有消毒池。 五、一切进入场区的领导、技术人员、饲养

人员等必须经过消毒后方可出入,工作服与胶靴每周集中清洗一次,并用紫外线消毒5分钟后备用。 六、非生产人员不准进入生产区,必要的参观者经场长同意,到消毒室换衣服、鞋、帽,在场方技术人员带领下参观。 七、外来人员不准在场区留宿。 八、解剖病死牛要在指定地点进行,解剖后的死牛及内脏一齐投入生物坑或深埋,并彻底消毒解剖场地及用具。 九、场内严禁其它家畜进入,并根据情况随时开展灭鼠、灭蝇等工作。 十、牛场全体职工有义务向场领导或有关技术人员汇报周围地区的疫病情况。 十一、不准购进和饲喂发霉变质的饲草饲料,饲料贮存和堆放要防潮、防鼠、有关人员要把好关,因饲喂发霉的饲草造成牛群损者,当事人及有关人员要负经济责任。 十二、场畜牧、兽医技术人员,必须带头执行兽医卫生防疫制度,并要进行监督检查,一经发现违反防疫规定者,按有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教学]生猪规模养殖场动物防疫管理制度

[教学]生猪规模养殖场动物防疫管理制度 1、遵守《动物防疫法》,按县级兽医主管部门的统一布置和要求,认真做好强制性免疫病种的免疫工作。 2、在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根据本场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免疫程序,并严格遵守。 3、遵守国家关于生物安全方面的规定,使用来自于合法渠道的合法疫苗产品,不使用实验产品或中试产品。 4、严格按场内制定的免疫程序做好其它疫病的免疫接种工作,严格免疫操作规程,确保免疫质量。 5、建立疫苗出入库制度,严格按照要求贮运疫苗,确保药苗的有效性。 6、废弃疫苗按照国家规定无害化处理,不乱丢乱弃疫苗及疫苗包袋物。 7、疫苗接种及反应处置由取得合法资质的兽医进行或在其指导下进行。 8、遵守操作规程、免疫程序接种疫苗并严格消毒,防止带毒或交叉感染。 9、疫苗接种后,猪、牛、羊按规定佩戴免疫标识,并详细记入免疫档案。 10、免疫接种人员按国家规定作好个人防护。 l、遵守当地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对动物疫病监测工作的安排。 2、定期对场内畜(禽)主要病种进行免疫效价监测,及时发现畜(禽)群中隐性感染者,及时改进免疫计划,完善免疫程序,使本场的免疫工作更科学更实效。 3、自觉接受当地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依法开展的疫病监测工作。 1、场内预防性或治疗性用药,必须由执业或场内兽医决定,其它人员不得擅自使用。 2、执业或场内兽医使用兽药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使用非法产品。

3、必须遵守国家关于休药期的规定,未满休药期的动物不得出售、屠宰,不得用于食品消费。 4、树立合理科学用药观念,不乱用药。 5、不擅自改变给药途径、投药方法及使用时间等。 6、做好用药记录,包括:动物品种、年龄、性别、用药时间、药品名称、生产厂家、批号、剂量、用药原因、疗程、反应及休药期。必要时应付医嘱:用药动物种类、休药期及医嘱等。 7、做好添加剂、药物等材料的采购和保管记录。 1、义务报告人:驻场(小区)兽医当怀疑畜禽发生传染病时应立即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或畜牧兽医站报告。 2、临时性措施: (1)将可疑传染病病畜禽隔离,派人专管和看护。 (2)对病畜禽停留过的地方和污染的环境、用具进行消毒。 (3)病畜禽死亡时,应将其尸体完整地保存下来。 (4)在法定疫病认定人到来之前,不得随意急宰,病畜禽的皮、肉、内脏未经兽医检查不许食用。 (5)发生可疑需要封锁的传染病时,禁止畜禽进出养殖场(小区)。 (6)限制人员流动。 3、报告内容: (1)发病的时间和地点。 (2)发病动物种类和数量、同群动物数量、免疫情况、死亡数量、临床症状、病理变化、诊断情况。 (3)已采取的控制措施。 (4)疫情报告的单位、负责人、报告人及联系方式。 4、报告方式:书面报告或电话报告、紧急情况时应电话报告。

养殖场各项管理制度三篇

养殖场各项管理制度三篇 篇一:养殖场各项管理制度 养殖场动物免疫制度 1、对国家规定的重大动物疫病进行强制免疫。 2、坚持常年按程序免疫,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 3、对新补栏畜禽要及时补免,对饲养周期短的肉鸡、肉鸭、育肥猪等要加强免疫。 4、重大动物疫病以外疫病的免疫根据实际情况而定,需要免疫的必须按程序免疫。 5、免疫时必须规范操作,按要求更换注射针头,并做好各项消毒工作,防止人为传播疫情。 6、疫苗的运输和保存按不同疫苗贮存运输要求进行操作,保证疫苗质量。 7、对免疫效果进行监测,确保免疫质量。 8、建立完整的免疫档案,免疫畜禽必须配带免疫标识。 9、对调运的种蛋和未达首免日龄的仔猪、雏禽应标明相关种畜(禽)的免疫情况。动物养殖场畜禽标识制度 一、新出生仔猪,在出生后30天内加施畜禽标识;30天内离开饲养地的,在离开饲养地前加施畜禽标识。 二、猪在左耳中部加施畜禽标识,从外地引进的生猪需要再次加施畜禽标识,在右耳中部加施。 三、生猪的标识严重磨损、破损、脱落后,应当及时加施新的标识,并在养殖档案中记录新标识编码。

四、没有加施畜禽标识的,不得运出养殖场。 五、畜禽标识不得重复使用。 动物养殖场产地检疫申报制度 一、为有效防控动物疫病,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动物养殖场的动物在离开养殖场前必须实行产地检疫申报。 二、规模养殖场的动物在出场时应提前2天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部门申报检疫。 三、申报检疫的动物必须经强制免疫和佩戴动物标识后,方可申报。 四、规模养殖场的动物经当地动物卫生监督部门疫人员检疫合格后方可出场。 五、运输动物的车辆装载前和卸载后应清洗消毒,并取得动物运载工具消毒证明。 六、未经检疫的动物禁止调离本场,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实行隔离观察、治疗。 七、申报产地检疫数作为项目申报核定出栏数的重要依据。 八、违反上述规定将按《动物防疫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动物养殖场养殖档案制度 一、养殖场应当建立养殖档案制度,载明以下内容: 1、生猪的品种、数量、繁殖记录、标识情况、来源和进出场日期; 2、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和兽药的来源、名称、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等有关情况; 3、检疫、免疫、监测、消毒情况。 4、生猪发病、诊疗、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况; 5、生猪养殖代码; 二、饲养种猪应当建立个体养殖档案,注明标识编码、性别、出生日期、父系和母系品种类型,母本的标识编码等信息。

养猪场防疫制度

养猪场防疫制度 为了搞好猪场的卫生防疫工作,确保养猪生产的顺利进行,向用户提供优质健康的种猪或商品猪,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防重于治”的原则,杜绝疫病的发生,制定的有关制度,制定以下《猪场卫生防疫制度》,请全场员工及外来人员严格执行。 1、猪场分养殖区和生活区,养殖区包括出猪台、化验室、猪舍、沼气池等。生活区包括办公室、食堂、宿舍等。 2、非生活区工作人员及车辆严禁进入生活区,确有需要者必须经场长或主管兽医批准并经严格消毒后,在场内人员陪同下方可进入,只可在指定范围内活动。 3、生活区防疫制度 ①生活区大门应设消毒门岗,全场员工及外来人员入场时,均应通过消毒门岗,消毒池每周更换两次消毒液。 ②每月初对生活区及其环境进行一次大清洁、消毒、灭鼠、灭蝇。 ③任何人不得从场外购买猪、牛、羊肉及其加工制品入场,场内职工及其家属不得在场内饲养禽兽(如猫、狗)。 ④饲养员要在场内宿舍居住,不得随便外出;场内技术人员不得到场外出诊,不得去屠宰场,其它猪场或屠宰户,养猪户场(家)逗留。 ⑤员工休假回场或新招员工要在生活区隔离二天后方可进入养殖区工作。 ⑥搞好场内环境绿化工作

4、车辆卫生防疫制度 ①运输饲料进入加工区的车辆要彻底消毒。 ②运猪车辆出入隔离舍,出猪台要彻底消毒。 ③上述车辆司机不许离开驾驶室与场内人员接触,随车装卸工要同养殖人员一样更衣换鞋消毒。 5、购销猪防疫制度 ①从外地购入种猪,须经过检疫,并在场内隔离饲养观察40天,确认无病健康猪,经冲洗干净并彻底消毒后方可进入养殖区。 ②出售猪只时,须经兽医临床检查无病的方可出场,出售猪只能单向流动。 ③养殖人员出入隔离舍、猪舍,要严格更衣、换鞋、消毒,不得与外人接触。 6、疫苗保存及使用制度 ①各种疫苗要按要求进行保存,凡是过期、变质、失效的疫苗一律禁止使用。 ②免疫接种必须严格按照养殖场制定的《免疫程序》进行。 ③免疫注射时,不打飞针,严格按操作要求进行。 ④做好免疫计划,免疫记录。 7、养殖场工作人员,不准留长指甲,男性员工不准留长发,不得带私人物品入内。 8、养殖场每栋猪舍门口,产房各单元门口设消毒池、盆,并定期更换消毒液,保持有效浓度。

肉牛养殖场管理制度

肉牛养殖场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养殖场的工作秩序,节约成本,提高效益,实施科 学、规范、制度化管理,明确员工权力与职责,特制定本制度,请遵照执行。 一、职责规范 (一)场长 1、负责养殖场全面工作,合理安排各岗位员工,有效地组织与管理生产。 2、负责监督执行养殖场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管理规范 3、致力于增产节约,努力提高牧场经济效益。 4 、安全生产、杜绝隐患。 (二)技术员 1、参与牛场全面生产技术管理,熟知牛场管理各环节的技术规范。 2、负责各群牛的饲养管理,参考季节等变化,合理、及时地调整饲养方案、饲料配给。 3、负责各种饲料的质量检测与控制。 4、熟悉牛场所有设备操作规程,并指导和监督操作人员正确使用。 5、熟悉各类疾病的预防知识,根据情况进行疾病的预防。 三)兽医 1 、负责牛群卫生保健、疾病监控与治疗、贯彻执行防疫制度。

2 、认真细致地进行疾病诊治,做好病情及处方记录,特殊病例要单独建病历。 3、针对卫生防疫问题,要及时发现并提出合理化建议。配合畜牧技术人员,共同搞好饲养管理,贯彻“以防为主,防重于治” 的方针。 (四)饲料工 1 、严格按照饲料配方配合精饲料。饲料原料、成品料要按照不同品种分别摆放整齐,便于搬运和清点。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各类饲料机械,确保安全生产。 3、运送或加工饲料时,注意检出异物和发霉变质的饲料。 4、每月汇总各类饲料进出库情况,配合财务人员清点库存。 (五)饲养员 1、保证肉牛充足的饮水供应;经常刷试饮水槽,保持饮水清洁。 2、保证喂足技术员安排的饲料给量,应先粗后精、以精带粗勤填少给、不堆槽、不空槽,不浪费饲料;饲喂时注意拣出饲料中的异物,不喂发霉变质、冰冻饲料。保证夜班饲草数量充足;饲料品种有改变时,应逐渐增加给量,一般在一周内达到正常给量。不可突然大量改变饲料品种。

生猪养殖场动物防疫管理制度流程

养殖场动物防疫管理制度 (一)免疫制度 1、遵守《动物防疫法》,按市级兽医主管部门的统一布置和要求,认真做好口蹄疫、高致病蓝耳病、猪瘟等强制性免疫病种的免疫工作。 2、严格按场内制定的免疫程序做好其它疫病的免疫接种工作,严 叉感染 9、疫苗接种后,按规定佩戴免疫标识,并详细记入免疫档案。 10、免疫接种人员按国家规定作好个人防护。 11、定期对主要病种进行免疫效价监测,及时改进免疫计划,完善免疫程序,使本场的免疫工作更科学更实效。

(二)用药制度 1、场内预防性或治疗性用药,必须由兽医决定,其它人员不得擅自使用。 2、兽医使用兽药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使用非法产品。 2、本场饲养的生猪迁移出市外,应将生猪运至指定地点,向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派出的换证处申报,并取得《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3、自宰自食生猪,在屠宰前向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者派出的报检点申报检疫,经检疫合格后,方可屠宰、食用。 4、引进仔猪,在引进之前,须向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备案并办理审批手续,经依法批准后方可引入。引入后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加免,期满后经检

疫合格再合群。 5、跨省引进仔猪,在引进前须向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备案,引入后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加免,期满后经检疫合格再合群。 (四)疫情报告制度 1、义务报告人:驻场兽医当怀疑发生传染病时应立即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畜牧兽医站报告。 (2)发病动物种类和数量、同群动物数量、免疫情况、死亡数量、临床症状、病理变化、诊断情况。 (3)已采取的控制措施。 (4)疫情报告的单位、负责人、报告人及联系方式。 4、报告方式:书面报告或电话报告、紧急情况时应电话报告。

养殖场防疫制度

养殖场防疫制度 动物防疫制度 一、自觉遵守《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坚持“预防卫主~防治结合~防重于治”原则~预防动物疫病发生~提高养殖效益。 二、养殖场,小区,配备与养殖场规模相适应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建设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并依法申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三、养殖场,小区,法人为动物防疫工作主要责任人~负责组织落实动物防疫各项制度~定期做好场内环境清洁、消毒、灭鼠、灭蝇等工作~履行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职责。 四、提倡自繁自养~商品畜禽实行全进全出或分单元全进全出制饲养管理。 五、实行封闭性管理~生产区内禁养其它动物。定期对生产区、栏舍、用具等进行严格消毒。禁止无关人员、动物、车辆随意进出~对进出人员、车辆要严格消毒。 六、严格按规定做好强制免疫、消毒、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检疫、调运备案、隔离观察、疫情报告、疫苗使用管理、疫病监测等防控工作。 七、严格按规定建立和规范填写防疫档案、免疫证,卡,~加施畜禽标识。各类档案记录应真实、完整、整洁并有相关人员签名。养殖档案和防疫档案保存时间:商品猪、禽为2年~牛为20年~羊为10年~种畜禽长期保存。 八、接受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及动物疫控机构的依法监管和抽样监测。 动物免疫制度 一、严格执行政府强制免疫计划和实施方案~严格按规定做好强制免疫疫病及其它疫病的免疫工作~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二、遵守国家关于生物安全管理规定~使用来自于合法渠道的合格疫苗产品。 三、严格按规定和疫苗说明书分类保管、储藏、规范管理疫苗。失效、废弃或残余疫苗以及使用过的疫苗瓶一律按规定无害化处理~不乱丢弃疫苗及疫苗包装物。 四、落实养殖场,小区,按程序自主实行免疫制度~按需领用国家免费强制免疫疫苗。领用前~应向当地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站报告畜禽种类、饲养规模、疫苗品种及用量等~经审核后方能领用疫苗。 五、严格按免疫操作规程、免疫程序实施免疫~正确免疫途径、部位、剂量等~确保有效性。认真做好免疫各环节的消毒工作~防止带毒或交叉感染。 六、按照国家关于畜禽标识管理的规定~在应当加施标识畜禽的指定部位加施标识。 七、定期对主要病种进行免疫抗体监测~落实补免措施~确保防疫质量。 八、按规定做好免疫记录~填写免疫证,卡,。 九、接受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监管。 消毒制度 一、合理选择消毒方法、消毒剂~科学制定消毒计划和程序~严格按照消毒规程实施消毒~并做好人员防护。 二、生产区出入口设与门同宽~长至少4米~深0.3米以上的消毒池~各养殖栋舍出入口设置消毒池或者消毒垫。适时更换池,垫,水、池,垫,药~保持有效药液容量和浓度。 三、生产区入口处设置更衣消毒室。所有人员必须经更衣、对手消毒~经过消毒池和消毒室后才能进入生产区。工作服、胶鞋等要专人使用并定期清洗消毒~不得带出。 四、进入生产区车辆必须彻底消毒~同时应对随车人员、物品进行严格消毒。

肉牛养殖场规章管理制度.

苏牛牛业专业合作社基本情况 一、合作社概况 1、基本情况 徐州市苏牛牛业专业合作社前身为铜山县肉牛山羊养殖加工协会,始建于2005年3月,于2008年变更为苏牛牛业专业合作社,在各级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得到较快发展,由原来注册资金1万元到现在的2000万元。有社员260户,肉牛总存栏18000头,年出栏30000头。 2、获得荣誉及认证 2006年至今本社功获得徐州市十佳“四有”农民合作经 济组织、铜山县优秀“四有”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多次被评为县级十佳致富带头人等荣誉。 2009年本社法人经营的养牛场被评为江苏省“无公害”肉牛养殖基地。并注册了“鲜盛”“苏牛” “实在人”农产品商标。2010年本合作社被评为徐州市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3、合作社法人基本情况 法人代表黎云明,中共党员,男,1968年2月生,徐州市铜山区人。 表1-1法人创业历史情况介绍 时间事件 1984 年公司企业法人黎云明开始蔬菜业生产 1989 年成为最年轻万元户 1993 年开始转为农资销售 1997 年成立“徐州黎明农业经济开发有限公 司”。生产“实在人”牌甜瓜、蔬菜1998 年开始转为养殖肉牛

2004 年注册“鲜盛”牌牛肉,进行肉牛屠宰销 售 2005 年 注册“铜山县肉牛山羊养殖加工协会”,当 年被评为市级优秀四有“农民合作经济组织”。 2006 年经省财政扶持建设江苏唯的肉牛山羊养殖购 销报务基地。 2008 年 注册了徐州市苏牛牛业专业合作社,并申报 成功了“鲜盛”牌无公害肉牛生产基地的认证。 2010 年经省财政扶持建设了3000头规模的江苏 牛苑生态肉牛养殖示范基地项目。 4、管理机构设置情况

最新养殖场管理制度

生猪养殖场饲养管理制度 一、宜实行小单元式饲养,实施“全进全出制”饲养工艺; 二、合理控制猪的饲养密度;三是夏天降温、冬天保温,保持生猪生长所需的温度和湿度; 四、采取机械通风等措施,保持舍内空气新鲜,使猪舍空气境质量符合 NY/T 388 标准; 五、猪饮用水质符合 NY 5027 标准,保持饮水清洁、卫生; 六、不喂发霉、变质的饲料; 七、经常清洗消毒饮水、饲喂料槽和工具。 生猪养殖场销售购买生猪管理制度 一、生猪养殖场种猪引进制度 (一)猪场坚持自繁自养的原则,种猪来源于非疫区并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 (二)引进的种猪要求按照 GB 16567 标准检疫合格,并隔离饲养 30 d,确认为健康者后合群饲养; (三)引种时索取发票、系谱、种畜禽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证,并签订质量和服务合同。 二、生猪销售运输管理制度 (一)出栏生猪应按照 GB 16549 检疫合格,方可出售; (二)在休药期内的生猪不应作为食用生猪销售; (三)禁止销售病、死猪; (四)运输生猪车辆应在使用前后彻底消毒; (五)运输途中,不应在疫区、城镇和集市停留、饮水和饲喂; (六)在县境内应凭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出县境应凭《动物检疫合格证》和《出县境动物及其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运输生猪。

生猪养殖场使用饲料管理制度 一、使用的配合饲料、浓缩料应来源于具有《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合格证》企业生产的产品,预混合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应具有省级饲料管理部门颁发的产品批准文号; 二、使用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要符合 GB 13078《饲料卫生标准》的要求。饲料添加剂应是农业部规定的“允许使用的饲料添加剂品种”; 三、不给育肥猪使用高铜、高锌日粮; 四、不在饲料中使用制药工业副产品、其他畜禽源性副产品; 五、禁止在饲料中添加β-兴奋剂(瘦肉精)、镇静剂、激素类和砷制剂。 生猪养殖场兽药使用管理制度 一是加强饲养管理,坚持预防为主,尽量减少化学药物和抗生素的使用; 二是所用兽药应有产品批准文号,其质量符合《兽药典》或农业部有关兽药质量标准; 三是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签说明合理保管和使用兽药,不任意加大剂量; 四是严禁使用未经农业部批准的或国家明令禁止的兽药和瘦肉精等其他化合物,不使用原料药和人用药; 五是使用兽药和饲料药物添加剂,出栏前应严格执行休药期规定,没有规定休药期的,休药期不应少于 28 天。

肉牛养殖场人员管理制度

肉牛养殖场人员管理制度 为了养殖场的工作秩序,节约和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实施科学、规范、制度化管理,明确员工权力与职责,特制定本制度,请遵照执行。个人负责制养殖场在负责人的管理指导下,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实行个人负责制,赋予一定的权力,承担相应的责任,权责统一。 1、养殖场人员实行个人负责制,赋予权力,承担责任。 2、养殖场主管负责场部对全体员工和日常事务的管理,对养殖基地负责人负责,及时汇报养殖场情况。 3、各岗位员工坚守岗位职责,做好本质工作,不得擅自离岗。 4、做好养殖场的安全防盗措施和工作。 5、晚上轮班,看护好场部的牲畜和其他物品。 6、养殖场技术员要经常深入牛舍,观察牛群健康状况。 7、分工与协作统一,在一个合作团队下,开展各自的工作。 8、协调做好养殖场的各项安全防范工作。 肉牛养殖场兽医技术员职责 1、兽医技术员负责养殖场病虫防治、防疫、药品发放 和疫情汇报; 2、依各个季节的不同病害,结合本场实际情况采取主 动积极的措施进行防护。 3、技术员应根据病虫害发生情况开出当日处方用药, 并根据当日处方用药与配药一起准备药品,按当日处方使用 方法和剂量全程监督施药。 4、技术员应每日观察病虫害发生情况,对病虫害应做 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治疗。对异常牛只要进行镜检以确定 病虫害,遇到无法确定的情况应当日汇报给养殖场负责人, 报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进一步确认,并把确定的情况及时 告诉技术员。 5、如发生重要疫病及重要事项时,应及时做好隔离防 护措施,确保人畜安全。 6、养殖场兽医技术员发现牛群出现异常病症,应将重 要疫病及重要事项报告养殖场负责人及当地动物卫生监督 机构。 肉牛养殖场饲料及投入品管理制度 1、饲料需来自无农药全生态的农家生产的玉米、水稻、黄豆等。 2、饲料中不得添加国家禁止使用的药物或添加剂。 3、饲料进仓应由采购人员与饲喂人员当面交接,仓管员还必须清点进仓饲料数量及质量。 4、仓管员应保持有仓库的卫生。库内禁止放置任何药品和有害物质,饲料必须隔墙离地分品种存放。 5、建立饲料进出仓库记录,详细记录每天进出仓情况。 6、饲料调配应由技术员根据实际情况配制和投量。 7、调配间、搅拌机及用具应保持清洁,做到不定时的消毒,调配间禁止放置有害物品。 8、保持水槽,食槽,牲畜舍清洁,工具摆放有序。 9、饲料的配制应根据肉牛不同生长发育时的营养需要和标准进行合理、安全的配制,以满足肉牛发育的需要。10、饲喂肉牛时应按制度饲喂,不堆槽、不空槽、不喂发霉变质的饲料。应捡出饲料中的异物。 肉牛养殖场卫生防疫管理制度一、生活区的垃圾具备防护措施,及时清理,保持清洁。二、病、死牲畜当天烧毁或深埋,用过的药品外包装等统一放置并定期销毁。三、定期对养殖场进行消毒和疾病防疫药品投放。四、购进活牛必须来自非疫区的健康群,并附有产地县级以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有效检疫证明。进场前,须经兽医逐头实施临床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隔离饲养区。隔离饲养7-10天添后,由兽医技术人员观察确认无动物传染病临

养殖场管理制度

贵南县龙本才让畜牧业专业合作社 养殖场管理制度 为了养殖场的工作秩序,节约和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实施科学、规范、制度化管理,明确员工权力与职责,特制定本制度,请遵照执行。 一、个人负责制 养殖场在场领导与管理指导下,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实行个人负责制,赋予一定的权力,承担相应的责任,权责统一。 1、养殖场人员实行个人负责制,赋予权力,承担责任。 2、养殖场主管领导对全体员工和日常事务的管理,对场负责,及时汇报养殖场情况。 3、各岗位员工坚守岗位职责,做好本质工作,不得擅自离岗。 4、做好养殖场的安全防盗措施和工作。 5、晚上轮班,看护好场的牲畜和其他物品。 6、做好每日考勤登记,不得作假或叫同事帮填写。 7、分工与协作统一,在一个合作团队下,开展各自的工作。 8、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二、监督员的职责 1、遵守检验检疫有关法律和规定,诚实守信,忠实履行职责。 2、负责养殖场生产、卫生防疫、药物、饲料等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3、负责对养殖用药品、饲料的采购的审核以及技术员开具的处方单进行审核符合要求方可签字发药。

4、监管养殖场药物的使用,确保不使用禁用药,并严格遵守停药期。 5、应积极配合检验检疫人员和养殖场实施日常监管和抽样。 6、如实填写各项记录,保证各项记录符合养殖场和其他管理和检验检疫机构的要求。 7、监督员必须持证上岗。 8、发现重要疫病和事项,及时报告养殖场和检验检疫部门。 三、技术员的职责 1、技术员负责病虫防治、监督员负责药品发放和疫情汇报。 2、依各个季节不同病害,采取本场实际情况采取主动积极的措施进行防护。 3、技术员应根据病虫害发生情况开出当日处方用药,监督员根据当日处方用药与配药一起准备药品,监督员应准备好药品交付当日班长,并按当日处方使用方法和剂量全程监督施药。 4、技术员应每日观察害虫发生情况,对病虫害应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治疗。对异常牲畜要进行镜检以确定病虫害,遇到无法确定的情况应当日汇报给场。 5、如发生重要疫病及重要事项时,应及时做好隔离措施。 6、监督员应监督技术员的病虫害发现情况,同时应将重要疫病及重要事项报告场及检验检疫部门。 四、采购员管理制度 1、采购员采购药品物品,必须签字,采购单要上交一份到场(区)财务办公室存档备案。 2、合理科学管理备用金,不能拿备用金做其他用途使用,更不能拿

养殖场人员职责及管理制度

养殖场管理制度 一、员工管理制度 1、不准以任何理由在场内打架、闹事,如发生类似情况给予罚款或辞退 2、外出员工自觉开包给门卫检查,发现偷盗公司财物和以公谋私的现象,除追回赃款赃物外,扣除工资并无条件开除。 3、人员的出入是养殖场传播疾病的最主要原因,不请假私自外出,不按制度消毒的,违者罚款100元,情节严重的辞退。 4、每月可以2天外出购物,如不外出可拿全勤奖20元,超出规定2天的一天扣10元。年假20天,如一年中一天都没休息的,年终可拿奖励奖金500元。外出人员一律由门卫凭条放行。违规者扣全勤奖和年终奖金。 5、一定要明白自己所在的位置,搞好团结。如发现影响团结的现象,按情节严重开会研究处理。 6、节约用电、用水,如发现浪费水电罚扣工资20元。 7、按时上下班,尽职尽责,不听从安排给予警告、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辞退。 8、封场期间,员工家属或亲朋不得入场,没经有关人员批准,自作主张的违规的辞退。 二、管理范围及职责 (一)管理范围划分 1、总经理管理范围:全盘的管理(主要是人才、财务、市场、信息、销售、其

他) 2、副场长管理范围:(指配种、统计、食堂、保管、门卫、饲料加工人员、水电人员) 3、场长管理范围:(生产技术、员工物料的领用手续、考勤制度、消毒外出、工资发放、奖惩制度包括种青人员) (二)行管部门的管理职责 1、总经理职责 总经理应宏观控制企业,现代化的领导者除具有企业一般人的素质外,还必须具有与市场经济相联系的新的经营观念、敏锐的观察力,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以及培养和发展人才的热情,高超的经营决策能力和组织指挥才能;并使领导集体有一个科学合理的结构,使之在各种素质要素方面的构成比例和组合状况处于最佳状态,成为能进行正确决策的决策领导和高效率、强有力的企业管理领导班子的带头人。 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合理安排和使用科技人员,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人尽其才,使企业建立起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及时听取场长的建议和要求,生产管理及人员全部交给场长负责,生产指标实行定额管理,并督促场长完成指标。年终按定额完成情况考核成绩发放奖金。 2、场长职责制 场长要从大局出发,对上做好总经理的助手,对下要团结员工,及时向总经理反映场内的有关事项。场长又带着兽医,因此场长要保证狐狸群的稳定,把握好狐狸群的保健关。协助和支持配种员及统计员的工作,督促员工搞好狐狸舍的卫生及消毒工作,督促员工上班时间不容许打牌干私活。场长对员工自行规定制

养殖场的规章管理制度

养殖场生产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和布局,确保符合动物防疫要求。 2、有与其饲养规模相适应的生产场所和配套的生产设施。 3、设置专职防治人员或为其服务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其技术人员要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 4、饲养人员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健康标准,按照防疫要求做好个人卫生和消毒工作,并接受专业知识的教育。患有人蓄共患传染病人员不得直接从事畜禽养殖场的畜禽饲养。 5、种畜禽繁殖,要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健康合格标准。 6、根据畜禽不同生长时期和生理阶段,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畜禽养殖技术规程的标准和要求进行饲养。 7、建立涉及养殖全过程的养殖档案,确保畜禽产品质量的可追溯性。畜禽养殖档案包括畜禽繁殖、饲料配方、畜禽免疫、疾病诊疗、兽药使用、粪便处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畜禽销售等档案和记录。畜禽养殖档案应当真实、完整、及时,不得伪造,并至少保留两年。 8、按照国家强制免疫规定,配合实施强制免疫,并对免疫过的畜禽佩戴动物免疫标识。 9、在专职兽医指导下真确使用兽药,实行用药安全记录。按规定实行宰前停药。不用假药、劣兽药和其他禁止使用的兽药。

10、发生动物疫情或疑似疫情时,及时向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不得瞒报、谎报或阻碍他人报告动物疫情。发生人畜共患传染病时,服从卫生部门实行的防治措施,配合卫生部门及时对有关密切触着进行医学观察。发生一类动物疫病时,属疫区或者受威胁区内的养殖场根据疫病种类及时做好隔离、消毒等工作,服从市政府依法采取的封锁、隔离、扑杀、销毁、消毒、紧急免疫接种等强制性控制、扑灭措施。 11、按照国家规定的处理规程,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 12、排放污染物应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排放标准。设置符合环保要求的畜禽粪便的堆放场所,实行无害化处理,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畜禽粪便的散落、溢流,不得任意向水体或者其他环境直接排放畜禽粪便、沼液、沼渣或者污水等。积极实施畜禽粪便生态还田、生产沼气、有机肥料等工作。13、出售畜禽时要向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或当地镇畜牧兽医站提前报检,取得有效的检疫证明后方可出售。禁止出售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畜禽。出售的畜禽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药物残留标准,禁止出售药物残留超过国家标准的畜禽。按照国家要求收购和出售鲜乳等动物产品,并认真做好记录。

养殖场管理制度62821

管理制度 (一) 养殖档案管理制度 一、设置养殖档案专卷专柜,并专人管理。 二、对生产与防疫各环节及时、准确、如实记录,填写生产与防疫记录表格。 三、养殖档案管理人员及时收集、汇总、保管生产与防疫记录,并按类别、时间等归类装订成册。 四、按照无公害生产标准要求,审核生产记录,对于存在问题及时向场长汇报,以便随时纠正。 五、每项生产与防疫记录最少保留2年。 六、应当销毁的档案应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作好销毁记录,长期保存备查。 (二)疫病监测及疫情报告制度 一、定期对动物疫病与免疫后抗体水平进行监测,了解免疫状态,选择最佳免疫时机,有效控制疫病发生。 二、积极配合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监督抽查。 三、发现疑似重大动物疫病时,要立即隔离病畜,并立即向当地畜牧兽医部门报告。 四、积极配合畜牧兽医部门或专家现场诊断。

五、一旦确诊为重大动物疫病时,要配合畜牧兽医部门采取控制扑灭措施,并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彻底清理消毒,场内人员、物品不得外出。 六、对于重大动物疫情,不得瞒报、迟报或谎报。 七、接受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的监督与指导。 八、疫病监测及疫情报告每月上报一次,即每月1-2日上报上月的疫情监测及疫情情况,发现疑似重大动物疫情应立即报告。 (三)消毒制度 一、养殖场大门处必须设有消毒池,并保证有效的消毒浓度。 二、养殖场内应设有更衣室、淋浴室、消毒室、病畜隔离舍。 三、进出场车辆、人员及用具要严格消毒。除经消毒池外还应经紫外线消毒,进出场生活区消毒10分钟,生产区消毒15分钟,并更衣换鞋。 四、场区内每周消毒1-2次。场区周围及场内污水池、排粪坑、下水道出口,每周消毒1次。 五、畜禽舍内每周至少消毒1次。饲槽、饮水器应每天清洗1次,每周消毒清洗1次。 六、消毒药应选择对人与动物安全,没有残留毒性、对设备没有破坏性,不会在动物体内有害积累的消毒剂。消毒药应定期轮换使用。

养殖场药品管理制度规范

养殖场药品管理制度规范为了保证本场养殖畜禽的安全与质量,根据相关准则规章和要求,现制订我场管理制度如下: 一、动物免疫制度 1、养殖场谢绝参观,严禁闲杂人员及车辆进入养殖场。 2、本场所饲养的动物实行常年免疫,技术人员要根据生产情况,安排好各种疫苗的采购计划。 3、对于本场所用疫苗,要分类保管,合理储藏,保证疫苗的有效性。 4、疫苗使用之前,要仔细检查,凡瓶子有裂纹、瓶塞松动及疫苗色泽、物理形状等与说明书不一致的疫苗不得使用。 5、要严格控制剂量,剂量不易过大或过小。 6、防疫器械要严格消毒,勤换针头,以免交叉感染;出现反应要及时救治。 7、每次防疫时要做好登记工作,注明免疫日期、疫苗名称、生产厂家、批号、生产期、有效期、免疫剂量等。 8、禁止饲喂发霉、变质等不清洁的饲料和动物副产品。定期对所饲动物驱虫,搞好灭鼠、灭蚊蝇及吸血昆虫等工作。患病动物选择适当药物进行疫病防治,严格执行休药期。 9、积极配合上级动物防疫监督部门的检疫监督和病源检测、免疫抗体水平检测。 二、用药制度 1、严格免疫操作规程。冻干苗应在低温冷冻条件下保存,严禁反复冻融使用。油佐剂或水剂苗严防冻结,应在4-8℃条件下保存。冻干疫苗按要求的方法进行稀释,稀释后的疫苗应按规定的方法保存和在规定时间内使用;保证疫苗注射剂量注射器械、注射部位严格消毒,保证一畜一个针头,防止交叉感染。 2、根据本地寄生虫病,细菌性疾病的发生和危害情况,选择最佳驱虫药物,定期对畜群进行驱虫,使用抗菌药物在鸭群可能发病的年龄、疫病可能流行的

季节,或在发病的初期对畜群进行群体投药预防,防止发病。 3、使用的药物应为有国家批准文号、在有效期内的产品,疫苗还应是在冷冻或冷藏条件下保存的产品。 4、杜绝使用含有瘦肉精等国家明令禁止的违禁化学药品。 5、慎重使用经农业部批准的拟肾上腺素药、平喘药、抗(拟)胆碱药、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和解热镇痛药。 三、检疫申报制度 l、严格执行调入、调出检疫制度。调入生猪必须经白银区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检疫合格,调入后应严格执行隔离制度。调出时应及时向区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检,检疫合格者方可调出,严禁随意调入、调出未经检疫的动物及其产品。 2、跨省调入生猪应报告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并经省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审核、批准后方可调运。拟调运的鸭群必须经调出地产地检疫临床健康。 3、兽医人员应定期对畜群进行定期检查,观察畜群健康状况,做好检查记录。如有疫病发生,因进一步调查原因,作出初步判断,提出相应预防措施,防止疫病扩散蔓延,并按规定将疫情情况报告本地动物防疫机构,严禁迟报,瞒报动物疫情。 四、疫情报告制度 1、当发现疑似传染病时,应及时隔离病畜,并立即向当地动物防疫机构报告。 2、确诊为一般动物疫病时,应在当地动物防疫机构指导下,采取隔离,治疗、免疫预防、消毒、无害化处理等综合防治措施,及时控制和扑灭疫情。 3、确诊为重大动物疫病的,应配合本地政府按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强制措施,迅速控制,扑灭疫情。 五、消毒制度 1、大门口消毒池内每周更换一次消毒药物。饲料和排泄物运输车辆进出必须走消毒池,外来车辆不得进入。 2、消毒更衣室内上安装紫外线灯,下铺麻袋,麻袋用2%火碱液洒湿。进场人员必须在消毒室内紫外线消毒15分钟并换上本场备用工作服和胶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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