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成品油仓储企业经营管理技术规范

成品油仓储企业经营管理技术规范

成品油仓储企业经营管理技术规范
成品油仓储企业经营管理技术规范

成品油仓储企业经营管理技术规范

成品油仓储企业经营管理技术规范

2007-11-23 09:13:51 文章来源: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成品油仓储企业经营管理的术语定义、企业设立应具备的条件、油库建设、经营和市场信用等管理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成品油仓储经营业务的企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8265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

GB 18564 汽车运输液体危险货物常压容器(罐体)通用技术条件

GB11085-89 《散装液态石油产品损耗标准》

GB5001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52《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3《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50054《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7《建筑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8《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074-2002《石油库设计规范》

GB501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51《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160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50187《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GB50196《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 50220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GB 50281-98 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3《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00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T 50328 建筑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GB50341《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油罐设计规范》

GBJ14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J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79号令,2002年)

SH/T3013《石油化工厂区竖向布置设计规范》

SH3008《石油化工厂区绿化设计规范》

SH3024《石油化工企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SH3046《石油化工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设计规范》SH3007《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范》

SH/T3014《石油化工企业储运系统泵房设计规范》SH3501《石油化工有毒、可燃介质管道工程施工及验

收规范》

SH3022《石油化工设备和管道涂料防腐蚀技术规范》

SH3005《石油化工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范》

SH/T3019《石油化工仪表管道线路设计规范》

SH3063《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

JTJ 237《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成品油refined oil product

本标准所包含的成品油是指石油经过炼制加工或调和达到国家规定的产品质量标准,用于销售的油品,包括汽油、煤油及柴油。

3.2 成品油仓储企业storage enterprise of refined oil product

指拥有符合《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2002)

要求的储运设施和其他相关规定,取得《成品油仓储经营

批准证书》,从事成品油储存业务的经营机构。

3.3 油库oil depot

具有储油罐和输油管道、铁路专用线或成品油装卸等配套设施,用于收发和储存成品油的仓库。

3.4 石油制品oil product

指原油经蒸馏、精炼或调和所得到的成品油和其他石油产品。

3.5 HSE管理体系HSE management system

指在健康、安全和环境方面指挥和控制组织的管理体系。它是一种事前进行风险分析,确定其自身活动可能发生的危害和后果,从而采取有效的防范手段和控制措施防止其发生,以减少可能引起的人员伤害、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的有效管理模式。

4 成品油仓储企业设立应具备的条件

4.1 油库的布局和设置须符合所在省市成品油仓储企

业总体发展规划和布局要求,并符合城市规划、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防火安全等要求。

4.2 储油设施符合油库布局规划要求;油库设计总容量不低于4000立方米(不含高架罐和桶装),油库设施

除符合《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02)外,还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4.3 经营设施设计建设应符合国家有关设计与施工规

范的规定,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工程验收合格意见书。

4.4 经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取得《危险化学品储存许可证》。

4.5 油库具备完善的成品油收、发工艺系统,拥有收、发成品油的输送管道或铁路专用线或成品油水运码头或公路发油台等设施。

4.6 油库从事成品油检验、计量、码头作业、消防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岗位资格证书。

4.7 油库应当配备持证电工、锅炉操作工(视油库所在地和设备情况)等特殊工种技术人员。

4.8 配备财务、计量、质量、安全等专业管理人员。

4.9 具有安全、计量、质量等管理组织机构。应配备按国家规定对入库和储存成品油必验项目所需的化验仪器设备。

4.10 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建立HSE管理体系。

5 油库建设管理

5.1 油库的设置

5.1.1 油库的布局和设置须符合国家对成品油仓储企

业总体发展规划和所在地布局要求,并符合城市规划、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防火安全等要求。

5.1.2 油库设计和建设符合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的规定;经营场所建设应符合国家土地、规划、交通、消防、安全、防震、环境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

5.1.3 油库的用地面积及建设规模应符合城镇规划及

用地许可的要求。

5.1.4 油库的库址选择和总平面布置应符合《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0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16)和《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GB 18265)的规定。

5.1.5 油库的库址应具备满足生产、消防、生活所需的水源和电源的条件,还应具备排水的条件。

5.1.6 油库与周围居住区、工矿企业、交通线等的安全距离应符合《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2002)的规定。

5.2 油库的设计与施工

5.2.1 油库工程设计、施工应当符合相关设计及施工验收规范的规定。承担油库工程的设计单位应具备相应的甲级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5.2.2 油库建设单位应当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在限定期内开工。

5.2.3 油库工程施工应当接受当地建设、劳动、技术监督及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承建油库的施工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监理单位须具备相应资质。

5.2.4 油库工程交付竣工验收应当有完整的工程技术

资料,且应符合《建筑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 50328)的规定。

5.2.5 油库工程交付竣工验收应当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5.2.6 油库竣工后,须经当地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出具消防验收报告,方可投产。

5.3 油库的设备、设施

5.3.1 油库设备、设施、工艺的选择应符合《石油库设

计规范》(GB50074-2002)设计条件的要求。

5.3.2 油库配备的设备设施性能和状况,应符合下列条件:

——生产厂家应具有法律效力的资质证书;

——设备设施具有法律效力的合格证书;

——设备设施满足设计条件;

——电气类设备的购置和安装应当符合防爆要求;

——用于贸易交接计量仪表及器具需经过计量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检定合格,流量仪表精确度不低于0.2级。

5.3.3 油库应采用经国家有关检测机构认定的新材料和新设备。

5.3.4 油库应设置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的防静电和防感应雷的联合接地装置。

5.3.5 油库的储油罐应设带有高液位报警功能的液位计。

5.4 环境保护

5.4.1 油库储油罐、输油管线应采取防渗漏扩散的保护措施,并应设置渗漏检测设施。

5.4.2 油库卸油应当采用正压卸油工艺,不得采用真空泵引油和真空伴随作业的工艺。

5.4.3 油库应按《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的要求在汽油罐区、油泵房(棚)、发油亭处设置可燃气体监测器。

5.4.4 油库应采用油气回收装置。

5.4.5 油库应设置符合设计规范要求的防护堤,油污水分离池(槽)。

5.4.6 含油污水经处理后排放水质应达到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的规定。

5.4.7 油库码头应配置围油栏、吸油毡、收油器等防污染设施。

6 经营管理

6.1 中转服务管理

6.1.1 成品油仓储企业储存、中转的油品来源须正当、合法。不得储存、中转国家明令淘汰、走私、非法炼制及来源不明的油品。

6.1.2 不得为不具备成品油经营资格的单位储存成品油。

6.1.3 成品油仓储企业应建立成品油进、存和出入库的管理台帐,保留证明成品油来源和去向的有效凭证、票据。

6.2 价格管理

6.2.1 成品油仓储企业应当执行国家规定的或地方政

府有规定的收费标准。

6.2.2 不得违反国家对服务性收费的有关规定。

6.3 计量管理

6.3.1 油库应配备专职计量人员,并持证上岗。

6.3.2 油库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不得在标志标识、计量器具及测量报告、统计报表等正式文件上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

6.3.3 油库配备的计量器具应包括符合国家法定计量

单位要求的量油尺、检水尺、温度计、密度计、流量计、标准量器和自动计量系统等。

6.3.4 油库用于贸易交接的计量器具应经过计量检定

机构检定或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强检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应当执行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的规定。

6.3.5 油库金属罐应当经过计量检定,编制有效容积

表,复检周期为4年。

6.3.6 油库的计量检测应执行相关的国家标准;定额损耗应执行GB11085--89《散装液态石油产品损耗标准》。

6.3.7 油库应建立成品油进、销、存计量台帐。

6.4 质量管理

6.4.1 油库接卸、储存、输转成品油时,应专管、专泵、专罐专用,油罐、管线需要改装油品时,应按规定进行清洗、置换。

6.4.2 油库向罐车、油船等运输工具发油前,应认真检查罐车、油船等是否具有符合运输危险货物的相关证件,并检查容器的清洁度,确认合格后才能发油。

6.4.3 油库应对油罐、输油管线定期进行清洗。

6.4.4 油库应配备与经营能力及经营品种相适应的质

量检验机构或质检室,并对出入库油品进行质量检验,确保油品质量。

6.4.5 油库应当配备质检人员,并持证上岗。

6.5 财务管理

6.5.1 成品油仓储企业应按照国家《会计法》、《企业

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6.5.2 成品油仓储企业应按照财政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规定,实行会计监督,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6.5.3 成品油仓储企业应按照国家《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支付结算办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开立并管理银行账户,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

6.5.4 成品油仓储企业应严格按照《各种税费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建立发票的领购、使用、保管工作。

6.5.5 成品油仓储企业应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辅助台帐

及固定资产卡片,定期进行固定资产清查。

6.5.6 成品油仓储企业应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建立会计档案,按照规定年限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6.5.7 成品油仓储企业应接受审计机关、财政机关和税务机关依照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的监督,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6.6 HSE管理

6.6.1 成品油仓储企业应取得具有相应资质安全评价

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和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许可证》。

6.6.2 成品油仓储企业应具有健全的安全消防组织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参加相关安全管理培训后方可任职。

6.6.3 成品油仓储企业应对油库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

育和考核,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6.6.4 成品油仓储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6.6.5 油库应制定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预案的演练。

6.6.6 油库应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和设施,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性能完好,并建立健全油库防火档案。

6.6.7 油库应建立HSE(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实施HSE管理。

6.6.8成品油仓储企业应设立隐患治理专项资金,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6.6.9油库应当在爆炸危险场所、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6.6.10 油库的储油罐、油气管线等设备设施应完好,无渗漏、滴漏。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5年以上埋地油气管线每年应在低洼、潮湿处开挖检查一次。

6.6.11 油库作业场所的环境空气应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油库油气排放浓度不应超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的规定。

6.6.12 油库应为从业人员定期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7 市场信用

7.1 成品油仓储企业应诚信经营,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7.1.1 无欺诈、违规经营、偷税、漏税、欠税等行为。

7.1.2 在司法部门、行政执法机构应无违法、违规记录。

7.2 建立服务监督制度

7.2.1在经营场所和油库显著位置设置投诉信箱,公布行政主管部门投诉电话。

7.2.2 处理投诉应制度化,责任到人,限定时间,对处理结果和投诉者满意度进行详细记录。

仓储标准化管理规定

仓储标准化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物流基础管理,规范物资仓储管理标准,促进物流管理精细化,提高物流管理水平,降低物流管理成本,根据集团《中国网通物流管理实施办法》,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有限公司各省(直辖市)分公司,有限公司总部及各直属单位的自有仓储库区的标准化管理。 第三条仓储管理是企业物流管理的基础组成部分,实行仓储标准化管理,准确提供存储物资信息,有利于支撑企业生产和辅助市场经营,是实现仓储服务和费用成本之间经济平衡的根本基础。 第四条仓储标准化管理是做好物资保管工作的必备条件,是保证物资质量完好、数量准确、快收快发的重要手段。仓储标准化管理包括仓储库区布局,仓储配套设备设施以及装卸、搬运,码放,保管,盘点,安全保卫等一系列相关行为的标准化管理。 第二章库区布局 第五条仓储库区的布局必须做到全面规划,因地因物制宜。应以“科学合理、节约适用、方便作业”为原则,仓库面积利用率不低于75%。按使用功能划分库内区域,以方便物资的收发操作和

盘点保养;按经济节省的原则划分运输通道,以高效使用仓储空间,保证物资的快速装卸、搬运和收发;按物资类别属性划分码放位置,尽可能提高物资的收发效率。 第六条仓库布局合理,图牌配备齐全,警示及引导标记明显。 第七条库区内环境整洁、道路通畅、标识明显,各项规章制度上墙张挂(岗位责任制、安全规定、作业流程等);设立库区平面示意图,明示办公区、作业区、储存区、待收待发区、大小通道和方向指示。 第八条物资排列规范,做到库区有编号、架位有标牌,库房内严禁存放私人物品。 第九条库区的布局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有完整的经消防安全部门验收合格的防火、防盗、防水等安全设施。 第十条库容库貌整洁,库区做到日清理、月清扫,经常检查和维护库区环境。 第三章配套设施设备 第十一条仓储配套设备设施应根据存储物资的特性相应配备。存储大型设备或器材,应配有吊装设备,以便于装卸搬运;存储有温控要求的物资,应配有符合安全要求的供暖装置,以保证物资质量的安全。

XX单位自用成品油管理办法

牛东采油区块自用成品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国家对能源开发和节约并重的方针,做到合理用油、节约用油、降低成本、提高油料利用率,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三塘湖采油厂各类设备自用成品油管理。 第三条计划经营科负责采油厂自用成品油计划管理工作,主要职责: 1、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成品油消耗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 2、负责编制上报采油厂自用成品油计划表; 3、落实和执行公司下达的自用成品油计划。 第四条生产运行科负责现场成品油使用的管理工作,根据各用油单位生产实际,合理分配各单位成品油的现场使用量,其主要职责: 1、检查监督各用油单位制定成品油管理制度,做到合理用油,防止浪费,提高油料利用效率; 2、根据各项油料消耗定额指标,负责审核各用油单位的月度自用成品油计划,汇总上报计划经营科;

3、及时组织自用成品油的拉运车辆的调度,保证生产正常进行; 4、建立自用成品油管理台帐,指导分析各区块油品成本使用情况; 5、汇总编制各区块成品油消耗记录台帐,定期分析油品消耗,及时了解各区块成品油使用现状。 第五条各采油区块负责本单位自用成品油的储存管理以及月度自用成品油计划的编制与上报,其主要职责: 1、根据设备运转情况,结合油料消耗定额,《自用成品油计划表》,并于每月20日前(冬季成品油计划于每月10日前)上报生产运行科; 2、负责自用成品油的储存管理,每旬进行自用成品油盘库,将盘库数据以及铅封使用记录上报生产运行科; 3、根据自用成品油的库存情况,及时向生产运行科提出自用成品油拉运计划; 4、建立健全本单位成品油使用与储存管理办法及相应的处罚管理办法。 第六条维修工区负责核实运转设备日均油耗,其主要职责: 负责核实运转设备小时数,做好记录,并将相关资料上报生产运行科和计划经营科。

山东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新)

山东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省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成品油经营行为,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保护成品油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2004年第412号)和《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山东省境内从事成品油批发、仓储及零售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成品油,是指汽油、柴油、煤油及其他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具有相同用途的乙醇汽油和生物柴油等替代燃料。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成品油批发经营,是指利用油库等经营设施,向成品油零售企业、批发企业销售成品油或向终端用户批量销售成品油的经营行为。本办法所称成品油仓储经营,是指利用油库等经营设施,向其他单位提供成品油储存、周转业务的经营行为。本办法所称成品油零售经营,是指利用加油站(点、船)从事成品油终端销售的经营行为。 第五条国家对成品油经营实行许可制度。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经信委)依法负责组织协调全省成品油市场流通监督管理;负责制定并公布全省成品油零售和配送体系发展规划;负责成品油批发、

仓储经营许可初审;负责成品油零售经营的行政许可;负责对各市级成品油市场监管行政主管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各市成品油市场监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成品油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的初审;负责成品油仓储经营、零售经营设施建设项目竣工的实地情况核实;负责对县(市、区)成品油市场监管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县级成品油市场监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成品油零售市场的监督管理;查处或会同有关部门查处违规建设成品油经营设施与违规经营成品油行为。 第二章成品油经营许可的申请条件 第六条申请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长期、稳定的成品油供应渠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拥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原油一次加工能力100万吨以上、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汽油和柴油年生产量在50万吨以上的炼油企业; 2.具有成品油进口经营资格的进口企业; 3.与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且成品油年经营量在20万吨以上的企业签订了1年以上的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成品油供油协议; 4.与成品油年进口量在10万吨以上的进口企业签订了1年以上的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成品油供油协议; (二)申请主体应具有中国企业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

仓库管理规程

仓库管理制度

一总则 1 仓库是企业物资供应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各种物资周转储备的环节,同时担负着物资管理的多项业务职能。它的主要任务是:保管好库存物资,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确保安全,收发迅速,面向生产,服务周到,降低费用,加速资金周转。 2 根据公司生产需要和厂房设备条件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内部要加强经济责任制,进行科学分工,形成物资分口管理的保证体系;业务上要实行工作质量标准化,应用现代管理技术不断提高仓库管理水平。 3 本规程规定了公司仓库物资的管理,确保物资接收存放和交付安全、有序,标识清晰,手续完善。 二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仓库管理工作。 三内容 1 职责 设备部负责仓库物资的月报审核和年终盘点,结算工作; 设备部主任主管仓库各项管理工作。 仓库保管员负责物资入库、保管、标识和出库工作、月报工作; 仓库保管员要依照公司对仓库的分物资种类、分区域、分责任区的划定范围,认真履行本职范围内的工作责任。 仓库保管员要认真、规范地建立好规定的仓库帐目,必须合理设置各类物资和产品的明细账簿和台账。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和各类物资的性质、用途、类型、规格型号分明别类的建立相应的明细账;对当日发生的业务必须及时逐笔登记台帐,建立各相关单位的领用登记表,做到日清日结,确保物资进出及结存数据的正确无误。 仓库的发货和收货指定的责任人员原则上是:应该专人专职,时刻亲自经办本人范围内的事务,如果因故本人不能及时经办的情况下,可以事前要求他人代理,但代理事务的差错由专管员负责。(注:代理人因不按照交代要求执行,要承担50%以上的责任,余下部分责任由相关人仓库保管员负责)。 1. 7做好各类物料和产品的日常核查工作,仓库保管员必须对各类库存物资定期进行检查盘点,并做到账实相符。如发现帐实不符及时向领导反映,以便及时调整。

成品油储存销售岗位风险评估——管线穿孔参考文本

成品油储存销售岗位风险评估——管线穿孔参考文 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成品油储存销售岗位风险评估——管线 穿孔参考文本 使用指引:此安全管理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风险预想:管线穿孔。 2.风险危害: (1)油气泄漏引起火灾; (2)造成伤人; (3)污染环境; (4)经济损失。 3.原因分析: (1)管线使用年限过长; (2)严重腐蚀穿孔; (3)管线焊接质量不合格。 4.预防措施:

(1)按有关规定定期对系统管线的腐蚀进行监测、修复; (2)加强巡回检查,及时发现穿孔,及时处理并控制污染范围补漏。 5.综合评估: (1)人员中 (2)财产高 (3)环境中 (4)影响中 6.应急措施: 发现管线穿孔,立即关好最近的上下游闸门,放压排空穿孔段内的成品油,再进行补漏。 小范围的火灾爆炸,现场消防设施完好,消防器材充足,无人员伤亡,基层负责人下令进入三级应急行动。报火警,在专业消防队到达之前,迅速启动固定消防设施或

成品油批发,经营资质

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经营资格审批 时间:2009-03-25 来源:北京财税网作者:【评论( 0)】【举报】 一、项目名称: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经营资格审批 二、实施机关:商务部及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 三、审批类型:前审后批 四、审批内容: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经营资质审批 五、依据及全文: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2.《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23号) 3.《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SB/T10390-2004) 六、办理条件(暂行): 申请从事成品油批发经营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稳定的成品油供应渠道; (二)具有全资或控股的、库容不低于4000立方米的成品油油库,油库建设符合《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02); (三)具备接卸成品油的输送管道、铁路专用线或成品油水运码头等设施; (四)油库及其它设施符合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五)具备成品油检验、计量、储存、消防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 (六)符合成品油批发网络发展规划的要求; (七)各项管理制度健全。 申请从事成品油仓储经营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储油设施符合油库布局规划要求; (二)油库容量不低于4000立方米,油库建设符合《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02); (三)具备接卸成品油的输送管道、铁路专用线或成品油水运码头等设施; (四)油库设计和建设符合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的规定; (五)具备成品油检验、计量、储存、消防安全等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 (六)各项管理制度健全。 申请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稳定的成品油供应渠道,与具有批发经营资格的成品油经营企业签订供油协议; (二)符合当地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 (三)加油站的设计、施工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四)加油站建设符合国家土地管理、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有关规定; (五)具备成品油检验、计量、储存、消防安全等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 (六)从事船用成品油供应经营的水上加油站(船),除符合上述规定外,还应当符合港口、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止水域污染等有关规定。 面向农村、只销售柴油的加油点,由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情况自行制定设立条件

物资仓储管理办法

物资仓储管理办法 1 总则 1.1目的 为加强物资仓储管理、规范管理流程,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明晰燃气控股公司及各成员企业在物资仓库管理过程中的接口关系和责权范围,实现有效控制,保障生产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1.2名词解释 物资仓库指各燃气公司生产用物资的存储仓库。 1.3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燃气控股公司所属各燃气公司物资仓库的管理。 1.4基本原则 仓储管理必须遵循下列原则: (1)存量控制的原则。各燃气公司供应部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仓储的最低和最高库存,控制库存量的变化,保证生产的正常运行。 (2)日清月结的原则。各燃气公司供应部的出、入、退库的手续的办理必须当日登记入帐,做到每日清点记帐和每月盘点结帐。必须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2管理体制 2.1管理控制层的职责 (1)通过库存管理软件对各燃气公司的仓储日常管理进行监督与考核; (2)负责对各燃气公司的盘点情况进行监督与核查;

(3)负责库存管理软件的使用的跟踪与服务工作。 (1)负责各燃气公司仓储物资资金占用的考核与监督; (2)负责各燃气公司盘点后调帐的审批。 负责对库存物资的质量进行监督。 2.2实施层的职责 (1)负责仓储日常管理的监督与指导; (2)监督盘点工作,并负责盘点后的帐务调整工作。 负责采购物资的验收和库存物资品质的鉴定工作。 3验收入库 3.1材料验收 供应部主任在货到后即时组织验收。由库管员、技术质量安全部质检员、供应商送货员及采购员共同进行验收。 技术质量安全部质检员对物资进行抽检,并填写抽检报告,然后将抽检报告的情况反馈给供应部。 检验中,无缝管材要进行实际检斤复核,并按实际或理论折算米数及实检吨数入库;直缝定尺管材应检验实际壁厚、长度及其它质量项目,符合质量要求后按实际米数入库。 需要直接送到用料申请部门指定地点的,在指定地点由技术质量安全部质检员、用料申请部门指定接料员、供应商送货员及采购员共同进行验收,填写验收报告并反馈给供应部。 3.2材料入库 如材料检验合格,库房统计员使用库存管理软件办理入库手续,并打印《入库单》

成品油出入库管理规定

成品油出入库管理规定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成品油出入库管理制度 一、入库管理 1、保管员严把入库质量关,根据质量管理部门出具的《成品油化验 单》进行入库,确保质量合格。 2、保管员应严格入库计量制度,根据流量计数量填写《成品油入库 单》,并经采购人员签字确认。 3、保管员根据油品品质、各个油罐品种和罐区管线阀门,调整入罐阀门。 入罐结束后关闭阀门并对阀门加锁。 4.在换罐储存前,保管员应对相关储罐标尺进行测量计数并与流量计数量核对。 5.油品入库前应进行过磅计重。 二、出库管理 1、装车前质检员对空罐车进行检验,主要检查罐车内是否存有其他油 品和杂物,并填写空车检验单, 2、油库保管员根据《发货通知单》的品种、数量安排工作人员装车。 3、保管员根据流量计数量填写《油品出库单》并签字。《油品出库单》一 式四份(保管存根、出门证、客户和财务核算)。 4.单笔发油业务结算后,保管员到营业室将“提货联”收回作为出库凭证。 5.当天作业完毕,将发货现场清理干净。 6.发货时本着先入先出的原则及时推陈储新,确保成品油安全无事故。 7. 建议油品出库采取流量计重的同时与过磅计量进行核对。 三、日常管理 1、保管员每天上午向仓库管理部经理报送《油库收支存日报表》。 2.保管员帐目要日清月结,帐物相符,按规定定期盘点。 3、保管员要与质检员协作,定期对库存的成品油质量、油温等进行检 查、测量, 4、油罐车装油过磅后,客户要求增减数量时,原则上不予办理,特殊 情况由销售部经理、仓库管理部经理共同协商后书面通知油库,进行二次过磅。

成品油仓储经营批准证书号_

成品油仓储经营批准证书号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新建成品油仓储企业经营资质审核表 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商务局制 2005年5月

填表说明 一、请用钢笔或签字笔如实填写,字迹工整。 二、交表时请携带以下材料: 1、全资或控股的、库容不低于4000立方米的成品油油库,油库建设符合《石油库 设计规范》(GB50074-2002)的证明或协议及复印件; 2、成品油管输或铁路专用线设施的证明或协议及复印件; 3、北京市发改委批准的储油设施(油库)立项批复及复印件; 4、北京市规划部门核发的储油设施(油库)《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复印件; 5、北京市建委核发的储油设施(油库)《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及复印件; 6、北京市消防部门核发的《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及复印 件; 7、北京市、区(县)环保局核发的《关于同意XXX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 请表的批复》或《关于同意XXX加油站项目试运行的函》及复印件; 8、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9、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加油机计量检定合格的《检定证书》和加油站计 量监督员、加油员的《计量人员上岗证》及复印件; 10、北京市税务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注册税务登记证》(副本) 复印件; 11、北京市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及复印件; 12、其它相关材料。 三、有关部门应明确签署“同意新建”或“不同意新建”的意见及理由。 四、此表连同三套附带材料上报区(县)商务局。

申请日期:年月日申办人签字:

物资仓储管理制度

物资仓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仓储管理定义 仓储管理是指对仓库、堆场所管材料的收、储、管、发业务和核算活动的总称。仓储管理任务是:按照“及时、准确、经济、安全”的原则,组织材料的收发、保管和保养,做到进出快、保管好、损耗少、费用省、保安全,为工程施工服务,促进经济效益的提高。 第二条仓储管理具体任务 1)及时、准确、迅速地验收材料; 2)妥善保管,科学维护; 3)发料管理; 4)确保仓库安全; 5)建立和健全科学的仓库管理制度。 第二章仓储设施总体要求 第三条石油化工项目、EPC工程项目必须设立一定规模的仓库,与工程规模相匹配,作为材料主要保管场所,有条件的项目分包方施工队也要设材料库,作为材料周转场所。 第四条 对分包方设立的仓库应加强管理,经常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提出整改建议,以确保其保存物资的有效性、存储物资数量的真实性。 第五条 其它工程项目可以根据具体场地情况决定设置库房的规模,应至少设立一个项目仓库,用以存放贵重物资及易损易坏物资。如不设置库房,必须说明原因,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报公司物资中心备案。 第三章仓储设施管理流程 第六条项目开工后项目部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现场平面图和项目物资供应状况及时编写详细的库房及仓储场所设置方案,并将该方案报上级工程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在方案中要细化仓储场所设置规模及数量,相关平面布置等内容。

第七条物资部门根据审批后的仓储设置方案,根据《项目实物资产管理规定》相关流程进行仓储设施采购供应及回收周转利用工作。 第八条项目仓储设施搭建完成后,项目部应及时建立和健全科学的仓库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 第九条项目物资部门应及时建立仓储设施台帐,将成本及时转项目商务部门进行成本核算,同时转财务做会计账务处理。具体见《项目实物资产管理办法》 第十条项目竣工后,项目物资部门应及时将仓储设施处置情况转商务及财务部门作成本核算及账务处理。 第四章仓储业务管理内容: 第十一条 仓储业务主要由验收入库、保管维护保养和发料三个阶段组成。 第十二条 材料验收入库 材料验收入库,是储存活动的开始,是划清企业内部与外部材料购销经济责任的分界线。 (1)材料验收工作的基本要求:准确、及时、严肃 (2)材料验收工作程序 1)验收准备 2)核对资料 3)检验实物 A 质量检验 B 数量检验 4)办理入库手续 以上工作程序具体处理流程见《项目管理实施手册》相关内容。 第十四条 验收中发现问题的处理 在材料验收中检查出数量不足、规格型号不符、质量不合格等问题,仓库应实事求是地办理材料验收记录,及时报送业务主管部门处理。

成品油罐充氮储藏-安全操作规程模板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成品油罐充氮储藏:安全 操作规程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67928成品油罐充氮储藏:安全操作规程 Nitrogen-filled storage of finished oil tanks: safe operating procedure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充氮目的:为了延长成品玉米油的储存时间,减少成品油储罐内的空气含量,降低成品油与空气的接触几率,从而保证成品油的质量。 1、充氮气前的准备 1.1、准备好氮气减压表及充氮气用的氧气带,准备充足的氮气储瓶。 1.2、检查氮气加压表是完好待用的,检查充氮用的氧气带不能存在老化现象,不能有裂口。 1.3、关闭待充氮气的成品油储罐的进、出油管线上的根部阀门,关闭储罐充氮气的阀门,打开储罐上盖的放空阀门及压力表的根部阀。 1.4、把装有一定压力的氮气瓶运到成品油储罐区,立着

放置在待充氮气的成品油储罐附近。 1.5、把氮气减压表装配在氮气瓶的出口处,紧固好连接螺帽。把充氮气胶管的一端牢固地连接在减压表的出口上,另一端连接在成品油储罐的氮气充填入口处,并要紧固好连接处,罐体上充氮气的阀门(对夹球阀、针阀)不要打开。 1.6、稍开氮气瓶上的总阀门,检查氮气瓶内氮气压力,不能低于1.0MPa慢慢旋入氮气减压表上的顶针阀,调整减压后的氮气压力,把减压后的氮气压力控制在0.3~0.5MPa之间,同时检查氮气储瓶与成品油储罐之间连接胶管不能有泄漏处,两端接头处不能有泄漏。 2、充氮气 2.1、打开成品油储罐氮气充入口处的针阀及球阀,同时调整氮气瓶减压表减压后的压力,控制充氮压力在0.3~0.5MPa之间。 2.2、置换成品油储罐内存留的空气,当充入氮气后储罐内的空气会通过罐顶部的放空阀排出,置换时间可依据储罐上部空间的体积确定。如果储罐近满时,置换时间可定为5~8分钟。

商务部《成品油经营企业指引手册》

成品油经营企业指引手册 前言 根据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承诺,中国政府于2006年12月11日开放了国内成品油批发经营权。为了进一步规范各级商务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行为,方便企业成品油经营资质的申请、变更及参加年度检查,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我们编制了《成品油经营企业指引手册》,请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和企业遵照执行。 目录 一、审批/管理部门及权限 二、成品油经营资格的申报程序、审批时限及提交材料 (一) 申报程序及审批时限 1.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的申报程序及审批时限 2.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申报程序及审批时限 (二) 提交材料 1.申请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提交的材料 2.申请成品油仓储经营资格提交的材料

3.申请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提交的材料 三、成品油经营企业暂时歇业、经营资格注销及撤销的申报程序及提交材料 (一) 成品油经营企业暂时歇业的申报程序 (二) 成品油经营资格注销的申报程序及时限 (三) 撤销成品油经营资格的申报程序 (四) 提交材料 1.成品油经营企业办理暂时歇业或经营资格注销提交的材料 2.撤销成品油经营资格提交的材料 四、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变更的申报程序、审批时限及提交材料 (一) 申报程序及审批时限 1.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批准证书变更的申报程序及审批时限 2.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变更的申报程序及审批时限 (二) 提交材料 1.企业名称变更提交的材料 2.企业地址变更提交的材料 3.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变更提交的材料 4.其他要求

(三) 经营单位投资主体发生变化的情况 五、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挂失补办的申报程序及提交材料 (一) 申报程序及审批时限 (二) 提交材料 六、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检查程序、办理时间及提交材料 (一) 年度检查办理程序 (二) 办理时间 (三) 提交材料 (四) 关于2006年度年检的特别要求 七、外商投资企业涉及成品油经营业务的申报程序、审批时限及提交材料 (一) 申报程序及审批时限 (二) 提交材料 八、网上政务系统 附件:商务部及各省市成品油市场主管部门联系表 附表1.《行政许可补正内容告知书》

《铁路物资仓库技术管理规定》

TB/T 2631—1995 铁路物资仓库技术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仓储设施的合理配置与布局、仓库安全、物资入库、保管、出库以及物资仓储信息管理的基本内容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铁路各局、厂、院、校、公司物资仓库。 2 引用标准 GB 2894 安全标准 GB 10001 公用信息标志用图形符号 GB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1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3 术语说明 3.1物资在社会用语中,是物质资料的简称,包括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在我国经济管理中,一般是指工业品生产资料。它包括机电设备、工具、原料、材料、燃料、备件以及低值易耗品。 3.2仓储设施是指仓库建筑物和各种仓库设备的总称。 3.2.1物资仓库是指专门集中储存各种物资的建筑物或场所。它为物资保管提供必要的条件和空间。库房、货棚、露天货场通称为仓库。 3.2.2仓库设备包括库房、货棚、货场、物资检验设备、保管设备、装卸搬运设备、堆码包装设备、起重运输设备、安全消防设备、信息处理设备、计量器具以及专用线、站台等。 3.3 仓库技术管理是指按照客观经济规律的要求,运用科学方法,对物资仓库的整个技术作业过程和有关经济活动加以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和监督,力求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铁路仓库技术管理包括物资入库,物资验收,物资保管,物资出库,物资技术档案管理,单据、帐卡管理,计量器具管理,仓库安全管理等。 批准 1995—09—01实施

3.4物资入库是指物资进入仓库时进行卸货、查点、验收、上架、堆码以及帐卡、单据、凭证处理传递手续的总称。 3.5物资验收是根据物资入库通知单及有关资料,按照一定程序和手续,对到库物资进行数量和质量验收,以验证其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数量验收是核对到库物资的编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件数、长度、重量)等与入库通知单、运单、发货明细表、技术证件、装箱清单等资料是否相符。质量验收其对产品和外观质量和内在质量进行检查测定,以验证其是否符合产品质量标准或合同规定的要求。 3.6物资保管是指对物资进行合理地保存和经济地管理。合理地保存,是将物资存放在适宜的场所和位置;经济地管理,包括对物资实体和物资仓储信息两方面的科学管理。对物资实体的管理主要是技术管理,是对物资进行科学的保养和维护,为物资提供良好的保管条件和环境,对物资仓储信息的管理,主要是对与库存物资有关的各种技术证件、单据、凭证、帐卡的管理。 3.7四号定位是仓库货位管理的一种有效方法,即用四个号码确定一个货位。这四个号码是:库号(库房或货区代号);架号(货架或货垛代号);层号(货架或货垛层次代号);位号(层内货位代号)。 3.8固定货位是指某一货位严格规定只能存放某一品种规格的物资,而不能存放其它物资。适用于收发量较稳定的物资。 3.9 自由货位是指每个货位均可以存放任何一种物资(相互有不良影响者除外)只要货位空闲,入库各种物资均可存入。适用于收发频繁、存量变化较大、无固定货位的物资。 3.10 五五堆码是指库存物资堆码时,以“五”为基本计算单位的物资堆码法。根据物资的不同特点,在摆放时每行每层数量力求以“五”、“十”或其倍数堆码。 3.11四对口是指库存物资的实物数量与帐面数量应相符,做到帐、卡、物、资金四对口。 3.12十防制度是指仓库应具有防锈、防腐、防毒、防震、防火、防爆、防盗、防潮、防机械损伤、防治虫鼠害的措施。 3.13物资出库是指库存物资发出时所进行的验证、配料、检查、复核、包装、点交、单据凭证填制及传递处理等活动的总称。 3.14四懂三会十过硬是指仓库管理人员应达到的基本业务要求。“四懂”,即懂物资名称、规格、性能、用途,懂保管保养常识,懂业务手续,懂消耗规律;“三会”,即会换算、会保管保养、会识别常用的标记符号;“十过硬”,即收发、识料、写算、报表、保管保养、“四对口”、“五五堆码”、“四号定位”、使用度量衡、执行制度过硬。3.15物资储备定额是根据物资的生产、供应、运输、消费以及需要等条件确定的保证生产或供应所需物资储备的数量标准。 4 铁路物资仓库技术管理规定

物资仓储管理实施细则

基建工程物资仓储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基建工程物资的管理,保证公司基建工程物资运输、接收、贮存、防护和发放的顺利进行,制订本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中电神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基建工程的物资运输、接收、贮存、防护和发放的仓储管理工作。 3 规定和程序 3.1 总则 3.1.1 公司基建工程物资仓储管理的归口管理单位是基建工程部。负责对仓储单位提供服务和协调,实施监督和考核。 3.1.2 基建工程部在公司基建工程物资仓储管理中履行以下职责: a) 基建工程部负责制定公司基建工程物资仓储管理制度。 b)基建工程部负责对公司基建工程物资仓储单位的工作进行考核。 3.2 物资运输管理规定 3.2.1 运输原则 a)应满足工程施工进度需要,保证急用物资优先运输。 b)保证物资质量不受损害。 c)保证物资安全及运输安全。 d)经过厂区进行运输的物资,应遵守厂内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 3.2.2 基建工程部、工程管理公司是物资运输的归口管理单位,负责对运输方案、作业指导书的审核。 3.2.3 仓储单位负责基建物资仓库(或堆货场)的装卸、运输以及仓库(或周转货场)间的二次搬运。对于物资的现场运输工作由负责承担物资运输工作的单位负责编写运输方案、作业指导书。 3.2.4 项目监理等相关单位配合基建工程部、工程管理公司,参与运输方案、作业指导书的审核。

3.2.5 不同交货点卸货职责的划分。 在远离厂区的火车站、码头等交货时,由设备供应商或设备供应商委托的承运单位负责卸车;在现场施工点交货时,由相应施工承包商进行卸车;在现场仓库和设备(材料)存储区交货时,由仓储单位负责卸车,发至车站或市内的小件设备(急件)由仓储单位负责提运。如本程序要求与相关合同要求不符,按合同规定执行。 3.2.6 货讯的接收与发布。 仓储单位负责货讯的接收与发布工作。接到货讯后,应尽快将物资接收货讯汇总编写成《物资到货预报表》发布给基建工程部和工程管理公司及相应单位以便做好接受和运输准备。 3.2.7 领用物资时的运输。 3.2.7.1 领用物资时,由领用单位自备车辆进行运输。 3.2.7.2 仓储单位负责库区范围内物资出库的装车工作,仅装至车面,不负责物资的加固,但物资装车就位前损坏由仓储单位负责。加固工作由领用单位负责。 3.3 设备接收、贮存、防护和发放规定 3.3.1 职责 3.3.1.1 基建工程部、工程管理公司是设备接收、贮存、防护和发放的归口管理单位。负责组织、检查、监督仓储单位对设备的管理;并负责各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3.3.1.2 仓储单位负责检查开箱验收设备外观质量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3.3.2 设备的接收 3.3.2.1 货讯发布 仓储单位收到货讯后,应提前通知基建工程部、工程管理公司、监理、施工承包商等相关单位做好设备接收准备。 3.3.2.2 接收单位的确定 仓储单位应配合基建工程部、工程管理公司根据设备的不同,确定参加具体接收的单位,由仓储单位具体负责设备的接收工作,项目监理负责对接收过程的监督与检查。 3.3.2.3 针对直接在施工承包商的施工现场卸货的大件设备(如发电机定子、主变等),在现场条件满足要求的情况下,应在到货点检查、接

成品油储存销售岗位风险评估——管线穿孔

安全管理编号:LX-FS-A63077 成品油储存销售岗位风险评估— —管线穿孔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plan the important work to be done in the future, and require the personnel to jointly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or activity reaches the specified standard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成品油储存销售岗位风险评估—— 管线穿孔 使用说明:本安全管理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安全相关工作进行具有统筹性,导向性的规划,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风险预想:管线穿孔。 2.风险危害: (1)油气泄漏引起火灾; (2)造成伤人; (3)污染环境; (4)经济损失。 3.原因分析: (1)管线使用年限过长; (2)严重腐蚀穿孔; (3)管线焊接质量不合格。

4.预防措施: (1)按有关规定定期对系统管线的腐蚀进行监测、修复; (2)加强巡回检查,及时发现穿孔,及时处理并控制污染范围补漏。 5.综合评估: (1)人员中 (2)财产高 (3)环境中 (4)影响中 6.应急措施: 发现管线穿孔,立即关好最近的上下游闸门,放压排空穿孔段内的成品油,再进行补漏。 小范围的火灾爆炸,现场消防设施完好,消防器材充足,无人员伤亡,基层负责人下令进入三级应急

成品油仓储企业经营资格申请表

马永顺律师推荐 附表5 成品油仓储企业经营资格申请表 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务部监制

填表说明 一、请用钢笔或签字笔如实填写,一式两份,字迹工整。 二、交表时请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二份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申请企业印章): 1.企业出具的申请文件。申请文件须说明企业基本情况、符合申请条件的说明、申请的具体原因、各投资方出资情况、油库情况及成品油仓储业务开展情况等;股份制企业还应提交董事会的书面决议文件; 2.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注册资本出资证明文件或验资报告; 3.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相关证明文件; 5.全资或50%以上(不含50%)控股拥有10000立方米以上成品油油库的法律证明文件;国土资源部门核发的油库《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使用批准确认文件;规划部门核发的油库《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部门核发的油库《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消防部门核发的油库《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环保部门核发的油库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文件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气象部门核发的油库《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或防雷装置检测报告;质检部门核发的油库用于贸易交接的计量器具验收合格证书;油库建设竣工验收材料; 6.油库设施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油库规划确认文件;新建油库提供建库前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油库规划确认文件; 7.拥有接卸成品油的输送管道或铁路专用线或公路收发油设施或10000吨以上成品油水运码头等设施所有权的法律文件; 8.安全监管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9.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油库土地使用权的,还应提供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申请人投标或竞买的预核准文件及国土资源部门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招标、挂牌)成交确认文件; 10.外商投资企业还应提交商务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11.申请主体是中国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仓库物料控制管理规定

仓库物料控制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仓储过程中的物料管理,减少浪费,提高物料利用率,杜绝流失,保证公司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仓库物料管理应坚持账目健全、单据凭证格式统一、填写规、保存完整,坚持定额管理、定期盘点、账物相符、标识清楚和先进先出的原则。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物料,是指构成产成品的零部件、原材料、半成品和辅助材料。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仓库经理负责对库房的管理工作。每月对物料消耗、利用与控制情况以及存货周转率进行分析、评价。 第五条:仓库主管负责库房的日常管理,以及各种出入库账目、单据和资讯报表、采购计划的审核。 第六条:仓库保管员负责编制日常采购计划,物料仓库保管和出入库手续的办理,定期进行盘点,确保流程规、帐物相符。 第七条:仓库开单员负责帐套系统、库房采购价格体系的维护以及出入库电脑手续的办理,并按照财务部要求编制报表。 第八条:财务部指导仓库健全相关账目,并督促仓库执行有关财务制度。 第三章采购计划 第九条:各原材料库房应按时编制月度采购计划,日常采购计划。 第十条:月度计划由仓库主管组织制定,仓库经理负责审批,日常采购计划由保管员根据月度采购计划分解、结合实际库存限额和采购前置时间表填写《物资采购申请单》,由仓库主管审核。 第十一条:物料由多家供应商供应的应严格按照采购部下达的采购比例填写《物资采购申请单》,并注明供应商名称,、以及交货时间。 第十二条:外购物料的《物资采购申请单》必须有采购部经理审核签字或盖章。第十三条:有特殊要求的物料保管员在填写《物资采购申请单》时须注明有关技术、质量、交货期等要求。

第十四条:采购信息的传递,对于定点采购的物料经审核通过后或传真的形式传递给供应商;外购的物料经审核后由仓储部主管交采购部采购员采购。 第四章物料入库 第十五条:物料入库前必须先经质检部进行进货质量检验,检验合格后开具《原材料、外协件含外购件检验入库凭单》,并注明合格数量。 第十六条:保管员须核对《原材料、外协件含外购件检验入库凭单》上所填写的容是否规完整,物料的包装及标识是否符合要求。 第十七条:保管员与送货人当面核实入库物料型号、规格、数量,在确认无误后,保管员在《原材料、外协件含外购件检验入库凭单》上进行入库实物数量签收确认,并将《原材料、外协件含外购件检验入库凭单》的供应商联交供应商。 第十八条:物料入库交接完成后,数量须及时上卡,物料有确定价格的仓库保管员应及时按照采购部下达的有效价格在《原材料、外协件含外购件检验入库凭单》上填写不含税开单价格,交库房电脑开单员在软件系统开具《入库单》,双方签字确认后及时上台帐。检验凭单没有检验人员签字的不得开具入库单据。 第十九条:《入库单》和《原材料、外协件含外购件检验入库凭单》作为入库登账的原始凭据要给予妥善保管。在月未统一整理上交财务部材料核算会计。 第二十条:对于外地供应商及送货人未到场的,若物料的交库数与实数不符时,应及时通知供应商核查。 第二十一条:对“技术更改”或“让步接收”的物料入库时,仓库保管员要检查物料是否有相应的标识及授权人员的签字凭证。此类物料在储运过程中要采取必要的隔离措施,并对标识进行维护。 第二十二条:对于采购部月底才能确定入库价格的保管员应妥善保管《原材料、外协件含外购件检验入库凭单》,并当天在台帐上进行数量登记,摘要栏注明《原材料、外协件含外购件检验入库凭单》号。月末价格确定后交开单员开具电脑系统《入库单》。并在台帐上补上入库价格和入库单号。对于采购部下达的价格调整单库房主管和保管员、开单员应仔细核实调整后的价格是否正确(特别是调整单上的原价格一定要准确),核实清楚后方能开具入库单,否则追究经济责任。第二十三条:外购物资到库三天,未见结算单到库的,保管员应向采购员提出查询直至完成入库为止。

广东省成品油经营(安全)许可实施细则

广东省成品油经营(安全)许可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成品油经营企业的经营行为,进一步加强对成品油经营企业的安全综合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经贸委令第36号)、《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安监管管二字〔2002〕103号)、《广东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管理规定》等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结合本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许可制度,成品油的经营许可纳入危险化学品甲种经营许可证管理。本实施细则所指“成品油”,包括汽油、柴油、煤油;“成品油经营(安全)许可”包括成品油批发、内部供应批发、零售和仓储经营(安全)许可。 第三条凡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成品油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实施细则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甲种)(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并凭经营许可证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手续。未取得经营许可证和未经企业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成品油。 第四条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安监局)负责全省成品油经营许可证的审查、发放工作和安全综合监督管理。 市、县(区)安监局(或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下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成品油经营企业许可证的初审、上报和日常的安全综合监督管理。 第二章成品油经营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第五条成品油经营企业除符合国家有关企业登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成品油批发、仓储(包括内部供应批发)经营企业 (一)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

标准化仓储建设规范书

标准化仓储建设规范书

物资供应中心仓储管理部

一、仓库的平面布局与储存区域空间规划 (2) 1.仓库的平面布局 (2) 2.储存区域空间规划 (3) 二、仓库建筑设计要求 (4) 1.仓库建筑形式 (4) 2.仓库主要建筑要求 (4) 地坪承载要求 (4) 库房建筑要求 (4) 多层库房的一般建筑要求 (6) 室外料棚一般建筑要求 (6) 室外露天堆场一般建筑要求 (6) 道路一般建筑要求 (7) 卸货平台要求 (7) 3.仓库配套工程和设施要求 (7) 排水系统 (7) 电气系统 (8) 防雷系统 (9) 通讯和信息 (9) 消防设施 (10) 安保设施 (10) 4.改造仓库建筑设计要求 (11) 三、货架的选择及托盘的选择 (11) 1.层架 (12) 2. 托盘货架 (13) 3. 阁楼式货架 (14)

4.其他类型货架 (14) 5.托盘 (15) 平托盘 (17) 柱式托盘 (19) 其他类型托盘 (19) 托盘规格 (20) 四、仓库设备选择 (21) 1. 物资搬运设备 (21) 低举升托盘叉车 (21) 平衡重叉车 (22) 前移式叉车 (22) 高架堆垛机 (23) 2. 仓库养护设备 (24) 通风系统及通风机 (24) 减湿设备 (25) 空气幕 (26) 五、标准化仓库标识设置 (27) 一、仓库的平面布局与储存区域空间规划 1.仓库的平面布局 仓库库区平面布局是指一个仓库的各个组成部,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平面和立体的全面合理的安排。

1)仓库库区平面布局的要求 (1)要适应仓储单位生产流程。 ①单一的物流方向。 ②最短的运距。 ③最少的装卸环节。 ④最大的利用空间。 (2)有利于提高仓储经济效益; ①因地制宜,保证仓库充分利用。 ②平面布局应与竖向布置相适应。 ③能充分使用机械化设备。 (3)有利于保证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①符合建筑防火规范。 ②符合卫生、环境要求。 (4)根据效率最大化和生产最大化的原则进行布局和设计 2.储存区域空间规划 储存空间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仓储区域面积规划、柱子间隔规划、库房高度规划、通道宽度规划。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