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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工企业民品产业并购重组初探

军工企业民品产业并购重组初探
军工企业民品产业并购重组初探

好风凭借力,助“民”上青云

——军工企业民品产业战略并购重组初探

文/牛海姣随着国务院、国资委一系列推进企业并购重组的政策、指示的出台,国内央企、国企掀起了并购重组的大潮,“资产重组看央企、央企重组看军工”,军工企业的重组成为大型国企并购重组的风向标。当前大部分军工企业业务分为军民两大板块,军品由于垄断性和肩负国防安全的特殊性,面临一定的压力,民品业务由于其与市场的接近性、灵活性成为军工企业实施并购重组的先导,本文就军工企业民品业务并购重组的一般思路及实施建议进行了论述。

一、军工企业民品并购重组的思路

我国军工企业虽然各自的产业格局和发展情况不尽相同,但是民品并购重组的整体思路均可按照“三步走”的战略逐步推进。

1、业务与资产清查

明晰清查原则。本着全面彻底、统一部署分级分口负责、实事求是准确无误的原则,力争对集团的业务情况有一个全面清晰彻底的了解。

确定清查范围。针对该军工企业所有的下属院所、公司所涉及的业务板块及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进行彻底、详实的摸底。

明确清查内容。包括具体的产业种类、规模、行业竞争力、与主业发展关联度、具有核心优势等维度,各实体公司的盈利能力、成长能力、偿债能力、抗风险能力等指标。

2、内部重组

按照第一步的清查结果,首先对不良资产进行剥离。对与企业长期发展战略不相符,与院所、公司的主业完全不相关的业务;连续数年严重亏损、资不抵债的业务;缺乏成长潜力或影响企业整体业务发展的部门、产品生产线或单项资产等进行剥离或退出。具体可采取非核心部门出售、退出资产进行破产、清算或转

让等方式。

在资产清理基础上,进行内部重组。从集团总部角度考虑,将业务打散,针对核心、关键业务成立战略性和专业化的子公司,将业务、资源进行内部整合,或者选择集团内实力最强的子公司作为重组主体平台,整合公司其他相关业务。经过内部专业化整合之后,制定详细发展规划,将优质资产注入相关上市公司,逐步实现子公司、子集团、集团的整体上市,由“专业化”走向“市场化”。3、外部并购

依托集团企业的重点公司、上市平台、控股公司、创投基金等平台,积极吸收外部的优质资源和资产,逐步做强做大。

第一步分析哪些产业具有并购的可行性。这主要从四个角度考虑,军工集团自身的资源禀赋,包括资源优势和发展能力,比如技术、人力、资金、品牌等等;市场的发展前景,需要考虑市场的当前容量、未来的增长量、当前的竞争格局、未来的发展趋势;宏观环境的政策导向,分析国家对产业未来发展的支持力度和重点支持方向;有可能面临的风险,这一步的分析非常重要,可重点考虑市场风险、运营风险、财务风险等方面。通过四个维度的综合分析,明确哪些产业板块具有实施外部并购的可行性。

第二步对具有外部并购可行性的产业进行产业诊断。详细分析集团内该产业的优劣势、形成的供应链、价值链及未来的发展重点,明确该产业并购的目的,或是形成资本的低成本扩张、或是实现业务与资产的整合、或是意在开拓新的市场,扩大市场份额、或是扩大生产规模,降低成本费用、或是获得垄断利润或相对垄断利润、或是获取资本收益,体现企业价值,同时对照该产业区域内的发展,形成诊断结果,初步明晰并购的范围。

第三步围绕核心优势抑或短板、围绕核心的产业链或是价值链,制定有针对性的并购方略,确定并购模式、并购方法、并购手段以及并购的支付方式、并购后的存在方式等关键的并购流程。

二、军工企业民品并购重组的几点建议

大型集团并购重组的实施工作量巨大、牵涉多头利益主体,对军工企业更是如此,为更好的推进军工企业的并购重组,可借鉴以下几点建议。

1、加强思想意识转变

首先全员上下要加强思想意识的转变,明确认识到并购重组的实施是军工集团企业发展的趋势,是集团企业做强做大的重要手段,不是发展的最终目的,从思想认识上积极行动起来;其次要培养企业领导层把企业做优做强的决心和意识,使领导层是从内心真正想要把企业做好,不是“为了并购而并购”。

2、积极面对市场引导

民品与军品有很大的不同,军品的发展具有更多的政治任务和垄断属性,有很强的刚性限制,而民品的发展则更接近市场运作的需求。结合国外大型军工集团民品整合的经验及调研分析,民品的并购整合应更大限度的以市场为主导,少些“行政命令”的指挥,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军工企业民品并购重组的价值和意义。

3、加强市场调研,有针对性实施并购重组策略

军工企业中的民品产业受军工集团特殊性的影响,大多拥有政策、技术、资金、信誉等方面的固有优势,但并购重组的实施,必然面临外部市场的激烈竞争,产业选择、定位和发展重点对企业未来的发展有重大影响,因此前期必须加强市场调研,了解最真实的情况,针对不同的业务制定翔实、科学的发展规划,为成功实施并购做好准备。

4、逐步完善考核体系,注重盈利能力建设

受体制的制约,经济总量成为衡量企业发展的重要考核指标,军工企业也不例外,由于该指标的硬性限制,很多集团舍弃“大而精”,发展“小而全”,以追求总量的那个数字,最终形成资源分散、每块业务经济总量小、缺乏竞争力的局面。随着国资委考核体系的逐步完善,应逐步淡化总量的考核,加强盈利能力的建设,提升作为并购主体的竞争力。

企业并购税务筹划

目录 一、我国税收法规对股权收购和资产收购的规定 (2) 二、股权收购、资产收购企业所得税一般税收处理 (3) 三、股权收购企业所得税特殊税收处理 (3) 四、股权收购其他涉税税务筹划 (5) 1、股权收购个人所得税税收处理 (5) 2、股权收购印花税税收处理 (6) 五、资产收购企业所得税特殊税务处理 (6) 六、资产收购其他涉税税务筹划 (8) 1、资产收购中的印花税处理 (10) 2、资产收购中的契税处理 (11) 3、资产收购中的增值税处理 (11) 4、资产收购中的土地增值税处理 (12) 5、资产收购中的营业税处理 (12) 6、资产收购中的消费税处理 (12) 7、资产收购中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处理 (12) 七、企业并购企业所得税其他参照法规税务筹划 (13) 1、97号文关于企业并购所得税税务处理 (13) 2、118号文股权收购企业所得税税收处理 (15) 3、390号文股权收购企业所得税税收处理 (16) 八、外资并购中企业所得税特殊税务处理 (17) 1、59号文关于外资并购企业所得税税务处理的特殊规定 (17) 2、外资并购其他涉税税收处理 (17) 3、CEPA及其补充协议。 (19) 九、总结 (19)

并购一般是指兼并(Merger)和收购(Acquisition),简称M&A。兼并是指一家公司吸收合并一家或多家公司,这就是公司法规定的吸收合并,兼并方增加注册资本,被兼并方(实务中一般称之为目标公司)注销。收购一般指一家公司购买另一家或多家公司的股权(股份)或资产,以获得对这些公司的全部资产或者部分资产的所有权,或者获得这些公司的控制权。因此,收购不仅仅指公司法上的合并,也包括资产收购。从我国税收法律法规和企业并购的税收处理的角度研究并购,一般将企业并购划分为:股权收购和资产收购。 一、我国税收法规对股权收购和资产收购的规定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以下简称59号文)规定: 股权收购,是指一家企业购买另一家企业的股权,以实现对被收购企业控制的交易。收购企业支付对价的形式包括股权支付、非股权支付或两者的组合。 资产收购,是指一家企业购买另一家企业实质经营性资产的交易。受让企业支付对价的形式包括股权支付、非股权支付或两者的组合。 股权支付,是指企业重组(本文仅研究股权收购和资产收购)中购买、换取资产的一方支付的对价中,以本企业或其控股企业的股权、股份作为支付的形式。 非股权支付,是指以本企业的现金、银行存款、应收款项、本企业或其控股企业股权和股份以外的有价证券、存货、固定资产、其他资产以及承担债务等作为支付的形式。 二、股权收购、资产收购企业所得税一般税收处理 企业重组并购的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实现财务的协同效应,如果并购的交易成本过高就会阻碍企业重组并购的步伐,因此为了鼓励企业重组,减少企业重组的成本,59号文对企业重组所得税规定了一般税务处理和特殊税务处理。根据该规定:企业股权收购、资产收购重组交易,相关交易应按以下规定作一般税务处理:(1)被收购方应确认股权、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2)收购方取得股权或资产的计税基础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3)被收购企业的相关所得税事项原则上保持不变。 案例1: 如果A单位持有甲企业100%的股权,计税基础是200万元,公允价为500万元。乙企业收购A单位的全部股权,价款为500万元。那么,A单位的股东股权转让增值额就是300万元,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75万元。乙企业收购甲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就是500万元。 在一般税务处理下,资产收购的所得税处理和一般意义上的企业资产买卖交易的税务处理原则是完全一致的,即被收购方按资产的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额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收购方如果是用非货币性资产进行交换的,应分两步走,先按公允价值销

关于国有企业重组整合问题的研究与思考

关于国有企业重组整合问题的研究与思考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优化国有经济的布局提出了新的要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要服务于国家战略目标,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提供公共服务、发展重要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保护生态环境、支持科技进步、保障国家安全。区国资国企经过十年的改革发展,国有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大幅提升,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起到了引领和带动作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的认识到,依然存在制约国有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问题亟待解决。通过学习中央、北京市关于国资国企改革的精神,研究央企、市企重组整合的趋势和经验做法,思考区国企重组整合的问题,提出一些粗浅的想法。 一、认识国有企业重组整合的发展趋势 1、国有企业重组整合的发展历程 随着国有企业改革重组的不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主旋律主要是国企、央企从一般竞争性行业退出,同时加快国有大型企业的兼并重组。在此基础上越来越多不涉及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国企通过重组踏上新的征途,翻开了新的篇章。但是,重

组是一项相当复杂的系统工程,国企兼并重组也经过了一个逐渐理性的探索过程,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1978-1992 十一届三中全会 ?放权让利、转换经营机制 ?经营责任制、承包、租赁等 ?资产重组的主要方式是与外商合资,出售和破产 ?1985年之后进行过股份制试点等探索,开始涉及国有产权的重组 第二阶段:1992-1995 十四届三中全会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对国有企业的改组多属企业内部和少数企业之间的重组,试图通过制度建设搞好每个国有企业 ?1993年出台《公司法》 第三阶段:1995-2003 十五大 ?着眼于从整体搞好国有经济,调整国有经济布局结构 ?对国有企业进行战略性重组,抓大放小 ?国有企业的大规模、深层次的重组展开 ?主辅分离资产重组 ?推动石油石化、电信、电力、煤炭、电子等行业国有大企业重组上市 ?对国有企业进行债务重组:2000年底,国务院批准580家债转股企业 ?银行成立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对银行债务重组 ?中央企业对516家分属各企业的房产公司进行重组

国有企业并购:情况、原因和若干政策建议

国有企业并购:情况、原因和若干政策建议 内容摘要:近年国有企业并购日趋活跃,既有政府推动下的国企并购,也有国企自主推动的并购,这些并购对于改善国有经济布局、提高企业竞争力作用重要,但部分并购也存在盲目、捏和或封闭操作的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有关政策应做出适当调整。 关键词:国有企业,并购,政策 近年,国有企业的并购日趋活跃,中央企业(以下简称央企)之间、央企与地方国有企业(以下简称地方国企)或上市公司之间、地方国企之间、地方国企与民营企业(以下简称民企)之间的并购越来越多。本文拟梳理国企并购情况、分析其原因,并就存在的问题提出若干政策建议。 一、国企并购的基本情况 (一)央企之间的并购由国务院国资委直接推动 2003年以来,央企之间的并购逐年稳步推进,央企数量也因而从196家减少到目前的143家(截止2008年11月15日),共发生并购52起,各年并购发生数量基本相当,见表1。表1 2003年以来各年央企并购数量

注:减少的53家企业中,长江口航道建设有限公司已调整为交通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不再是国资委监管的企业,因此发生实际重组的有52项。 按照并购方式划分,央企并购可分为收购和新设合并两类。收购主要是指一家企业被另一家企业收购,成为收购方的子公司,这类央企并购达47起,占绝对比例,包括2003年中国药材集团公司并入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2007年华润集团收购三九集团等。新设合并是指两家企业合并为一家企业,并设立新的母公司,这类央企并购仅发生5起,包括:2004年中国蓝星与中国昊华合并组建中国化工集团公司、2005年中国港湾建设与中国路桥合并为中国交通建设集团公司等、2008年中航一和中航二合并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这些企业的并购方式之所以是合并,主要原因是合并双方的规模相当、业务相近。各类企业并购数量见表2。 按照重组目的划分,央企并购还可划分为主业相近型、业务互补型、减少管理幅度型和处臵问题企业型并购四类。

并购中的税务筹划

并购重组中的税务筹划 目录 税收筹划简述 企业重组及相关重要法规 企业重组税务筹划案例分析 企业重组税务筹划的需要关注的事项 税收筹划简述 税收筹划 指纳税人在符合国家法律及税收法规的前提下,按照税收政策法规的导向,事前选择税收利益最大化的纳税方案处理自己的生产、经营和投资、理财活动的一种企业筹划行为。 税收筹划的前提: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及税收法规;税收筹划的方向应当符合税收政策法规的导向; 税收筹划发生的时间:发生必须是在生产经营和投资理财活动之前; 税收筹划的目标:使纳税人的税收利益最大化。 注:“税收利益最大化”:包括税负最轻、延迟纳税等,使企业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企业价值最大化。 税收筹划的类型 我们在实务将税务筹划主要划分为: 第一种:对于企业单项重大重组交易,在实现企业交易目的的前提下,通过优化交易方式,实现合理降低交易税负; 第二种:在符合企业集团战略目标的前提下,通过调整集团内组织架构、重建集团内价值链等税务规划手段,使得集团能合理充分利用企业价值链上的税收优惠,实现对企业经营税务优化。 第三种:政府税收政策的变化,导致企业需要重新调整组织结构以便降低税负或争取享受最大的税收优惠。 案例1:2008年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对外资企业的影响 2008年之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有关规定,境外企业取得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息免企业所得税,且对于外国投资者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税后利润直接再投资本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者作为资本投资开办其他外商投资企业,给予退税奖励。 2008年之后,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境外企业取得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息需交纳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0%。而境外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税后利润境内再投资的退税优

(并购重组)国有企业资产重组中的财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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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资产重组中的财务处理 [摘要] 文章由国企改革谈起,从财务的角度分析了资产重组的内涵,针对当前国有企业的重组、改制提出了一些有意义的见解。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过去国有经济布局覆盖过宽、分布过广,现在则按市场方向有进有退,使国有经济在市场经济充分发挥作用的地区和领域逐步退出,并集中于更有利于发挥作用的领域。我国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重点是“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也就是说,现阶段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即是一场深刻的体制革命,也是国有经济结构重大调整过程,作为这一改革的重要实现形式,就是国有企业的大规模重组。本文从财务会计的角度对资产重组这一课题作了一些分析并提出一些有意义的建议。 一、资产重组的含义 (一)概念 资产重组是指通过不同法人主体的法人财产权、出资人所有权及债权人债权进行符合资本最大增值目的的相互调整与改变,对实业资本、金融资本、产权资本和无形资本的重新组合。重组是企业为了实现一定的目标即获取利润及股东投资回报率最大化,充分使用管理和资源以及对付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重组会引起资产或资本以及管理策略的改变。 (二)分类 资产重组通常涉及:资产注入,资产或业务的出售,资产重新的整合,债务、资本比率的改变,新形式的资本、债务形式,借款期的改变等。

重组可以以多种形式进行,包括:资产注入、兼并、股份化、破产、出售、建立核心子公司等。既然资产重组可以为不同企业提供较多可选择模式,也就是我们在采用重组形式中有了更多的回旋余地。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模式: 1.所有权换位的资产重组,即资产的所有权在不同的的产权主体之间发生转换或实现重新组合。如注入新资产、兼并、合并、收购。许多西方国家的公司就是通过收购取得对企业的所有权来扩大实力。这种重组方式也越来越多地被我国的上市公司所采用。 2.非所有权换位的资产重组,即资产的最终所有权不变,仅仅是资产的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让渡权在不同的资产主体之间发生转换或实现重新组合。 3.根据市场法则进行的资产重组,即遵循市场经济法则,通过市场的公平交易将资产的所有权在不同的产权主体之间实现重新组合,如资产拍卖、证券市场的合法收购等。 4.非市场型资产重组,即利用行政及法律等超经济力,可不按市场经济法则,通过强制力将资产的所有权在不同的产权主体之间实现转化或重新组合。 综上所述,我国现在所要进行的资产重组属于非所有权、非市场型资产重组。也就是说这种资产重组是通过国家强制力量实现的,而非市场运作,带有很浓重的行政色彩。 (三)原则 根据国有企业的具体情况,在企业资产重组工作中应遵循以下几个基本原则。 1.规范国家与企业的关系。 2.合理经营资产,健全生产经营体系。首先是要通过必要的企业资产重组,使经营资产重新组合,集中原企业或企业集团中最有竞争力的主要业务,体现专业化经营水平。 其次,要通过资产重组使公司自身形成健全的生产经营体系。

C15077 并购重组中的税务筹划(二) 100分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 在海外投资架构——“香港-卢森堡”架构中,香港控股公司取得的资本利得以股息方式汇 回中国没有香港股息预提税,但中国收到股息收入时需要缴纳()的中国企业所得税。 A. 0% B. 5% C. 20% D. 25% 您的答案:D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2. 在海外投资架构——“香港-卢森堡”架构中,卢森堡控股公司向香港控股公司分配股息需 缴纳()的卢森堡股息预提税。 A. 0% B. 5% C. 20% D. 25% 您的答案:A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二、多项选择题 3. 税收筹划是企业利润最大化的重要途径,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时应遵循的原则有()。 A. 合法性 B. 盈利性 C. 合理性 D. 一致性 您的答案:A,D,C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三、判断题 4. 依据《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操作指南》的规定 ,判定是否属于企业所得税性质的税额, 主要看其名称是否符合。() 您的答案:错误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5. 按照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企业合并时,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以 被合并企业的原计税基础确定。() 您的答案:正确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6. 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

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 您的答案:正确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7. 按照一般性税务处理规定,企业股权收购时,被收购企业的相关所得税事项原则上应相应改变。() 您的答案:错误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8. 企业重组的税务处理区分不同条件分别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规定和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 您的答案:正确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9. 在海外投资架构——“香港-荷兰”架构中,由荷兰控股公司分配至香港控股公司的股息在符合香港和荷兰税收协定的相关要求时,可免征荷兰股息预提税。() 您的答案:正确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10. 依据《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操作指南》的规定 ,如果企业选择抵免境外所得税税负,无需将可抵免的境外所得税计入应纳税所得中。() 您的答案:错误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试卷总得分:100.0

企业重组并购的财务与税务问题处理黄德汉

企业重组并购的财务与 税务问题处理黄德汉 Pleasure Group Office【T985AB-B866SYT-B182C-BS682T-STT18】

企业重组并购的财务与税务问题处理 【时间地点】 2011年5月27-28日(26日全天报到)上海 【参加对象】中央企业、大型集团及股份公司、上市公司及关注并购重组企业的高管、各企业财务总监、财务部长、税务主管和税务专员。财务骨干及其他中层管理人员等。 【费用】¥3200元/人 (含培训费、资料费、现场咨询费、学习期间午餐费及茶点等);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会务组织】森涛培训网().广州森涛培训咨询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提前报名可享受更多优惠,欢迎来电咨询) 【值班手机】 【联系人】庞先生郭小姐 【网址链接】《》(黄德汉) ●课程背景: 2010年8月28日国务院颁布《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国发[2010]27号)文件,明确推动并购重组浪潮,国资委“国新公司”的成立,标志着我国开启了企业并购重组的新篇章。 行业调整、企业洗牌在全球范围内展开,中国企业并购活动日趋活跃,税收成本问题成为企业并购面临的突出问题。 充分关注合理解读《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 企业重组并购几乎涉及现行所有的税种,也成为目前投资者和财税专业人士面临的最具挑战性的税务问题之一。 重组并购的涉税问题在企业重组并购前必须予以高度关注与合理安排,理解涉税最新政策,做好财税处理与税务规划,有效降低企业纳税成本,为企业重组并购成功赢得空间。 关注不同的组织架构安排和交易方式会导致不同的税负的问题。 本课程得到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鼎立支持,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作为“全国第一所专业税务学院”,办学历史悠久被誉为“中国财税黄埔”将为本课程提供最优质的教学平台,致力于开发最贴近企业需求,最适合企业运用的专业实务课程。本期课程,经过我们长期的企业调研和开发,准备了大量的实用真实案例。我们坚信,参加本期课程学习的学员一定会收益非浅。欢迎您积极组织报名学习 ●培训方式: 重点采用“方法与操作结合”、“案例与实践同步”的专题讲解方式,并辅以提问、答疑、讨论、现场咨询等互动的交流方式进行 ●“企业重组并购的财务与税务问题处理”课程内容及日程安排表 5月27日上海 09:00-12:00 13:30-16:30 交流 16:30-17:30 5月28日上海 09:00-12:00 13:30-16:30

企业并购重组经典案例精选

企业并购重组经典案例精选

目录 企业并购重组经典案例精选 (1) 1. 徐福记申请并购背后 (3) 2. 剥离惠氏辉瑞“轻装”重组 (5) 3. 沃尔玛:双重合伙分享治理 (8) 4. 国美收购大中:背后有哪些规模瓶颈 (12) 5. 微软与诺基亚联姻:老冤家聚头寻找互补 (16)

1.徐福记申请并购背后 8月3日,东莞徐福记工厂正在招工。徐福记销售集中在春节前后“新年销售期”,届时工厂将满负荷生产,早在8月份,徐福记就要开始备料以及招聘临时工。“平时工厂员工保持在6000人左右,到了旺季还要增加3000到4000人。”徐福记国际集团总经理胡嘉逊说。 7月11日,雀巢公司宣布,已与徐福记创始家族签署协议,以17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111亿元)收购徐福记60%的股份,徐氏家族持有剩余的40%。目前,该起收购正待商务部批复。 雀巢收购徐福记,是近年来中国食品行业最大型收购。若收购成功,雀巢不仅增加了与玛氏、卡夫、联合利华等对抗的筹码,同时也进一步压缩了雅客、金丝猴、大白兔等国内中小糖果企业的生存空间,中国糖果业格局迎来新一轮洗牌。 2009年,商务部就曾驳回了可口可乐斥资24亿美元全盘收购汇源果汁申请。对此,业界记忆犹新。除了要面对收购不获批的可能性以外,徐福记还要应对不断上涨的劳工成本,以及来自原材料方面的巨大挑战。 用工成本 在徐福记东莞工厂,在三条沙琪玛生产线之间,20多个熟手包装技工分坐在流水线两边,将一包包独立包装好的沙琪玛整齐地装进包装袋内。“投料、搅拌、发酵、油炸、压制、打包,这些都可以用机器代替,唯独进大包装这一环节,我们目前还找不到比人手更合适的机器代替方法。”徐福记品质部部长马浩说。 为了降低劳动成本上涨带来的压力,徐福记加大了自动化生产投入,实在不能用机器替代的,才用人手。 2011年上半年,中国共有18个地区相继调高最低工资标准,包括13个省、4个直辖市和1个特区。3月1日,广东制定并开始执行新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为一类1300元/月,二类1100元/月,平均涨幅达20.7%。仅徐福记东莞工厂6000个常规工人,最低工资实施后,工厂每个月将增加人工成本120万元,还未包括旺季招聘临时工。但即使最低工资大幅提升后,沿海制造业企业还是面临招工难的问题。 广东劳动学会副会长、广东省政府省长决策顾问专家谌新民指出,目前全国总体上就业形势不容乐观,局部地区出现了持续性缺工,其代表就是珠三角地区。随着内地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外地进入广东的劳动力相对减少。 飞涨的糖价 除了人工成本,徐福记还要面对来自原材料方面的挑战。以目前占徐福记营收1/3的沙琪玛为例,为了实现松软的口感,大品牌一般都会通过鸡蛋、进口奶粉、棕榈油等原材料调配制造,比起山寨厂商添加硼砂成本高了数倍。“之前河南曝光的沙琪玛有3元一斤、6元一斤的,而徐福记的价格至少在二到三倍以上。”一位经销商透露。 主原料白砂糖自今年5月以来价格屡创历史新高。7月27日,食糖主产区广

国有企业并购重组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风险控制-2019年文档

国有企业并购重组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风险控制 、国有企业的作用及当前经济形势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对外开放程度大大提 高,一批企业经营管理制度先进、资本雄厚的国外企业不断涌入我国经济市场,且民营企业也不断壮大,种种因素加剧了我国市场经济竞争的激烈程度。为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在瞬息万变的市场经济环境下求生存,一大批国有企业纷纷通过并购与资产重组等渠道来提高自身核心竞争力,对现有资源进行整合,希望以此来巩固原有市场份额,增强企业的盈利能力,化危机为转机。 以海尔集团为例,它是我国成功并购重组的典型,从一个亏损 147 万元濒临倒闭处境的小厂,通过兼并的方式循序渐进成为走向海外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家电产业界巨头。然而,重组改制存有一定的风险,并不是所有企业都能在重组改制后实现盈利增效,完成自身蜕变。在20 世纪90 年代,亏损达2 000 多万元的渡口钢铁厂被我国攀枝花钢铁公司兼并,采取诸多措施后渡口钢铁厂的效益仍没有起色,亏损局面无法挽回,不得不全面停产以降低损失,为此攀枝花钢铁厂也受到拖累,承担了更重的经济负担。类似攀枝花钢铁厂这种并购重组失败的案例随处可见。 些失败案例为我们敲响了企业理性并购重组的警钟。因此,并购 重组应该是国有企业经过深思熟虑后而进行的谨慎选 国有企择。 业应不盲目不盲从地加入重组改制的浪潮,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

订方案,规避企业并购资产重组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对国家对企业对员工负责。 二、国有企业并购重组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无论是出于寻找 新的利润增长点,还是调整产品结构,优 化资源配置的诉求抑或是巩固原有市场份额开发更广阔的市场空间,并购重组都源自于自身发展的利益需要、是企业增强实力不二选择。国有企业在重组改制的过程中可能面临外部因素和内部因素双重风险。 1.国家政策风险国家政策对于企业具有强制性约束力, 企业行为必须在国 家政策的规范下进行。在涉及到战略资源、电力、铁路等涉及到人民生活及国家稳定的行业,国家政策的影响举足轻重。只有在 不触及国家相关政策的前提下进行市场资源的竞争、整合,才能提高企业重组改制的成功机率。在近些年的企业发 由于政展中,策的变动调整而导致企业并购失败的案例不在 少数。国有企业应多角度多方面对重组改制进行评估。 2.法律风险企业的并购重组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 条款要求,无 论是事前评估准备还是并购协议签署履行责任都需依法进行。规范的并购流程一方面会导致并购企业承担目标企业潜在的债务负担,使人力物力财力等多方面受到影响; 另一方面,会降低企业并购协议的法律效应,致使企业出现合同失效、法律纠纷不

城市更新、旧改项目并购方案设计及税务筹划

目录 一、城市更新/旧改项目并购的套路型方案设计 二、交易方案设计及税筹分析 (一)方案一:拆迁/搬迁安置补偿 (二)方案二:股权转让 (三)方案三:资产转让 (四)方案四:以不动产出资入股后转让股权 (五)方案五:企业分立后转让股权 (六)方案六:企业合并(合并目标企业) (七)方案七:境外股权转让 三、操作模式及税费对比 笔者按 为响应小伙伴们的呼声,西政房地产人俱乐部专家人才库第七期的培训专题将暂定为《深圳城市更新项目并购税务筹划及房地产开发建设全程的核心税筹要点》(分享课程时间为2017年10月份,具体时间请关注本公众号后续通知),以呼应上月《广东省“三旧”改造税收指引》(粤地税发〔2017〕68号)的出台(注:该文件不适用于深圳地区)。根据小伙伴的提议,笔者特在课前就本公众号“西政资本”有关城市更新项目的交易方案设计及税务筹划进行整体总结,以期为读者提供实操参考。 一、城市更新/旧改项目并购的套路型方案设计

城市更新或旧改属于政策性搬迁的范畴,除增值税的缴纳存在地方差异外,被拆迁方在满足政策性搬迁的前提下需缴纳的税费最少,也即税收优惠最多,因此拆迁安置补偿一般都会成为获取更新项目的首选方式。尽管如此,因拆补方式无法直接对房地产权取得控制权,因此产证的抵押、注销或公章、证照、产证的监管自然就成为了必要的风控措施。 与被拆迁方在满足政策性搬迁的情况下可直接免缴土地增值税不同,其他的交易方式一般都需考虑通过交易方式的调整或者操作模式的变通进行合理筹划。实务中,如转让方的配合意向较高,则以企业分立的方式剥离资产至新分立的公司后转让股权可成为首选,以避开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和契税的缴纳。除此之外,以土地或房产出资入股后转让股权业可以避开土地增值税的缴纳,因此在交易模式方面也可以成为不错的备选。 笔者曾多次被同行问及资产交易和股权交易的优劣,其实就实务而言,两者因项目而异,并无绝对的优劣之分。从并购和后期开发的联动来看,资产并购很多时候可能会明显优于股权并购,最直接的反应就是完成更新改造后因历史成本的差异对土地增值税汇算清缴造成的重大影响。当然,就交易方式本身而言,因股权转让不涉及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和契税的缴纳,因此在并购的交易时点上仍旧有一定的优势。(备注:股权转让涉及土地增值税缴纳的先例仅为个案批复,如国税函【2000】687号文)值得一提的是,因改革开放对外资的引入,珠三角地区存在大量的外资企业或外商投资企业直接持有物业资产的情形。在该背景下,如转让方(例如外商投资企业)或转让方的境外母公司具备转让条件,则收购方可考虑以收购该外商投资企业股权或其境外母公司股权的方式完成本次交易,以避开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和契税的缴纳。 二、交易方案设计及税筹分析 根据笔者历年来从事城市更新项目并购的经验,以下就当前市场主流的并购模式以及税筹分析介绍如下: (一)方案一:拆迁/搬迁安置补偿 1.税费分析 (1)被拆迁方/被搬迁方纳税分析

企业并购重组经典案例分析

判断题: 1、帕克曼(Pac-man)防御是指收购收购者,即目标企业购买收购者的普通股,以达到保 卫自己的目的。 [题号:Qhx001396] A、对 B、错 您的回答:A 2、委托书收购是收购方以征集目标公司股东委托书的方式,在股东大会上取得表决权的优势,通过改组董事会,最终达到实际控制目标公司的目的。 [题号:Qhx001392] A、对 B、错 您的回答:A 3、杠杆收购是指利用借入资本收购目标公司,一般是收购公司向目标公司提供贷款,同时以目标公司的资产作为担保,实现收购行为,而后用目标公司的现金流收回贷款。[题号:Qhx001397] A、对 B、错 您的回答:A 4、多数私募投资者除了参与企业的重大战略决策外,一般都参与企业的日常管理和经营。[题号:Qhx001394] A、对 B、错 您的回答:B 5、公司重组主要对公司目前所拥有的内部资源进行重组组合、调整,而并购是对公司外部资源、业务或其他公司控制权的购买。 [题号:Qhx001399] A、对 B、错 您的回答:A 6、“银降落伞”指规定目标公司一旦落入收购方手中,公司有义务向被解雇基层管理人员支 付较“金降落伞”略微逊色保证金。 [题号:Qhx001395]

A、对 B、错 您的回答:B 7、混合并购指即非竞争对手又非现实中或潜在的客户或供应商的企业之间的并购,通常并购双方所处的行业不相关。 [题号:Qhx001400] A、对 B、错 您的回答:A 8、敌意收购指收购公司在目标公司管理层对其收购意图尚不知晓或持反对态度的情况下,对目标公司强行进行收购的行为。 [题号:Qhx001398] A、对 B、错 您的回答:A 9、一般情况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占公司股份不超过30%。 [题号:Qhx001393] A、对 B、错 您的回答:A 单选题: 1、中国有关法律规定,收购者持有目标公司股份达到或超过()法定比例时,要依法向目标公司的全体股东发出公开要约。 [题号:Qhx001402] A、20% B、40% C、30% D、50% 正确答案:C

国有企业并购法律实务-王冠.

国有企业并购法律实务 主讲人:王冠 引言: 各位同学大家好!我叫王冠,是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前段时间也参加了点睛网的培训,上次主要讲的是再融资、尽职调查方面的法律实务,这次本来安排我讲上市公司收购方面的法律业务,但因临时安排,刘老师安排我来做一个国有产权并购这方面的法律实务。 大家在以前的讲座中,老师把并购重组的基本理论和概念可能已经和大家讲解,今天我主要强调对国有产权的并购法律实务。 今天讲的内容有六部分: 1.国有产权并购的主要政策、法规。这块除了一般公司法、证券法一般规定之外,我会重点讲国务院、国资委以及财政部所发的一些文件,实际上在操作过程中,这些文件也是我们在执行过程中一个最重要的依据,我把一些文件做了罗列,基本上在国有产权并购的业务过程中要遵循、依照这些法律实行法律行为。 2.国有产权并购立法规范的核心问题。有很多政策法规关注的核心问题在于预防国有资产流失,通过分析法律法规的主要规定来看它是怎么样预防国有资产流失的,这个问题

为什么要单独提出来讲?其实在国有资产并购过程中,一般的产业并购主要区别在于国有程序、法规。 3.国有产权并购的一般操作流程。 4.国有产权并购的主要环节。这一块有5项内容,我会重点来讲这5项内容,这也是我们在律师执业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最主要的法律问题。 5.国有独资公司并购与国有产权无偿划转。这块内容比较简单。 6.管理层收购(MBO)问题。 一、国有产权并购的主要政策、法规 90年代中期国有资产产权并购这些法规不健全,在90年代初期国有资产管理局仅仅有关于国有资产评估方面的规定,关于国有资产评估主要认定国有资产价值,最后交易的依据是什么,具体对于国有资产、国有产权怎么进行交易,程序是怎么的,都没有做详细规定,在2003年,国务院以及国资委、财政部集中出了一些法规,其中国务院有个《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这是国务院发的一个条例,在这个条例基础上国资委先后出台了《关于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等三个指导性文件,在这3个指导性文件的基础上,在2003年12月国资委和财政部共同发了一个《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这个暂行办法比较重要。

企业并购重组税务处理与税务筹划

企业并购重组税务处理与税务筹划主办:上海普瑞思治理咨询有限公司 时刻:2010年10月23-24日上海 价格:¥3200 /人(包括授课费、资料费、会务费、证书、午餐等) 课程背景: 2010年8月3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第一次向社会公布了总局公告2010年第4号《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治理方法》(实际成文日期是2010年7月26日)。传奇中的59号文的实施细则终于出台。按照那个方法规定,本方法公布时企业差不多完成重组业务的,如适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咨询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专门税务处理,企业没有按照本方法要求预备有关资料的,应补备有关资料;需要税务机关确认的,按照本方法要求补充确认。2008、2009年度企业重组业务尚未进行税务处理的,可按本方法处理。那个规定讲明,即使是在2008年和2009年完成重组所得税处理的企业也可能会受到那个新政策的阻碍。如果不能充分明白得那个方法的要求,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就会面临较大的风险。 按照宽敞学员对本课程的强烈需求,我们决定在上海召开一场不开生面的培训,我们将邀请59号文和4号公告的立法者结合具体案例解读这两部文件,实现一次59号文和4号公告的“激情大碰撞”。望宽敞企业珍爱此次学习机会,主动报名参加。 课程提纲: 第一模块:59号文政策操作与案例分析 一、引入新概念:重组专门性税务处理 1、企业重组的定义(广义/狭义),与会计重组的区不 2、企业重组类型:企业合并、分立、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债务重组、企业法律形式改变 3、企业重组差不多假使与资产税务处理

4、专门性税务处理:需同时满足的一样条件 5、合理的商业目的、资产股权转让比例、股份支付比例、经营连续、权益连续 6、一样性重组与专门性重组处理之比较 7、重组日如何确定 二、企业合并 1、企业合并的类型及操作 2、企业合并涉及的纳税主体、税收类型及税收规划 3、税收合并与会计合并的区不(同一操纵合并:向上合并、向下合并、两个子公司合并) 4、合并有关事项的继承咨询题:亏损、税收政策、计税基础(可由合并企业补偿的亏损的限额的运算、亏损限额是年度限额依旧总额、如何确定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同一操纵下的企业合并是否存在亏损补偿) 5、企业合并有关资料预备 三、企业分立 1、企业分立的类型及操作 2、税收分立与会计分立的区不 3、企业分立涉及的纳税主体、税收类型及税收规划 4、被分立企业的股东取得分立企业股权的税务处理 5、分立前未补偿亏损的税务处理 6、分立中一样性处理和专门性处理的运用 四、资产收购 1、资产收购的类型及操作 2、资产收购与资产转让的区不 3、资产收购涉及纳税主体、税收类型及税收规划 4、资产收购与专门收购:实质经营性资产 五、股权收购 1、股权收购的类型及操作 2、股权收购与股权转让的区不

2020年(并购重组)国有企业并购情况原因和若干政策建议

(并购重组)国有企业并购情况原因和若干 政策建议

业务互补型并购是指并购双方业务要么是属于上下游 关系,如生产型企业和研究院所的并购或者生产型企业和 贸易型企业的并购,要么是属于业务优势可互补的关系。 比如2005年中国生物技术集团公司收购医疗卫生器材进 出口公司,是属于生产环节和贸易环节的供应链整合;再 如2005年有色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并入中国冶金建设集团 公司,是属于研发和生产的互补。 减少管理幅度型并购主要是指并购双方的业务不相关,主要是由于被并购企业规模小,不再适宜直接由国资 委管理。如2004年中国机械装备(集团)公司收购中国进口汽车贸易中心,以及2003年中国高新投资集团

公司 收购复兴浆纸有限公司。 处置问题企业型的并购主要指某个企业出了问题,有重大治理缺陷并造成巨大亏损。如2006年中国诚通控股 集团对中国寰岛(集团)公司的先托管后收购,以及2007年华润集团对三九集团的收购,都是对问题企业的 处置。 央企之间的并购有两个特点:一是由国务院国资委直接推动,并购双方均是由国资委行使出资人权利的央企, 是部分并购行为与地方政府贯彻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有 关。比如在国家钢铁业和煤炭业扶大限小、淘汰落后的 政策导向下,规模小的企业不仅存在技术落后、产能不 足、资金短缺、市场压力大等问题,还将面临政策不

扶 持的问题,与有管理、技术和市场优势的央企结合是最 佳之选。 (三)地方国企并购有的由地方政府推动,有的由企 业自主推动 近年来,出现了多起同一省内同行业国企之间合并的重组案例,这些并购都是地方政府推动下进行的。比如: 钢铁行业有2008年3月莱钢和济钢合并组建山东钢铁集 团公司,6月唐钢和邯钢合并成为河北钢铁集团公司,见 附录1;煤炭行业有2008年6月河北金能集团和峰峰集 团合并为冀中能源集团公司,12月河南省将省内7家大 型煤炭化工企业重组合并为两大煤化集团,即平煤神马能

城市更新 旧改项目并购方案设计及税务筹划

城市更新、旧改项目并购方案设计及税务筹划 目录 一、城市更新/旧改项目并购的套路型方案设计 二、交易方案设计及税筹分析 (一)方案一:拆迁/搬迁安置补偿 (二)方案二:股权转让 (三)方案三:资产转让 (四)方案四:以不动产出资入股后转让股权 (五)方案五:企业分立后转让股权 (六)方案六:企业合并(合并目标企业) (七)方案七:境外股权转让 三、操作模式及税费对比 笔者按 为响应小伙伴们的呼声,西政房地产人俱乐部专家人才库第七期的培训专题将暂定为《深圳城市更新项目并购税务筹划及房地产开发建设全程的核心税筹要点》(分享课程时间为2017年10月份,具体时间请关注本公众号后续通知),以呼应上月《广东省“三旧”改造税收指引》(粤地税发〔2017〕68号)的出台(注:该文件不适用于深圳地区)。根据小伙伴的提议,笔者特在课前就本公众号“西政资本”有关城市更新项目的交易方案设计及税务筹划进行整体总结,以期为读者提供实操参考。 一、城市更新/旧改项目并购的套路型方案设计 城市更新或旧改属于政策性搬迁的范畴,除增值税的缴纳存在地方差异外,被拆迁方在满足政策性搬迁的前提下需缴纳的税费最少,也即税收优惠最多,因此拆迁安置补偿一般都会成为获取更新项目的首选方式。尽管如此,因拆补方式无法直接对房地产权取得控制权,因此产证的抵押、注销或公章、证照、产证的监管自然就成为了必要的风控措施。 与被拆迁方在满足政策性搬迁的情况下可直接免缴土地增值税不同,其他的交易方式一般都需考虑通过交易方式的调整或者操作模式的变通进行合理筹划。实务中,如转让方的配合意向较高,则以企业分立的方式剥离资产至新分立的公司后转让股权可成为首选,以避开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和契税的缴纳。除此之外,以土地或房产出资入股后转让股权业可以避开土地增值税的缴纳,因此在交易模式方面也可以成为不错的备选。 笔者曾多次被同行问及资产交易和股权交易的优劣,其实就实务而言,两者因项目而异,并无绝对的优劣之分。从并购和后期开发的联动来看,资产并购很多时候可能会明显优于股权并购,最

国有集团公司并购案例解析

国有企业并购案例 一、企业并购的常用方法分析 按企业并购的付款方式划分,可分为: 1、用现金购买资产或股票 收购方通过支付一定数量的现金来购买置换目标公司的资产或股权,从而实现并购交易。它是许多中小型企业并购中最常用的支付方式,也是并购活动中最为直接、简单、迅速的一种方式。 主并购公司在决定是否用现金方式进行支付时,应考虑以下几个因素:(1)流动性;(2)融资能力;(3)货币的流动性。 其优点主要表现在:(1)对目标公司的股东来讲,不必承担任何证券风险,可即时得利(在公司价值没有被低估的情况下;(2)对并购方而言,支付方式简单明了,可减少并购公司的决策时间,避免错过最佳并购时机。而且并购方用现金收购目标公司,现有股东权益的结构不会因此而变化,也不会导致股权稀释和控制权转移等问题;(3)对并购方未来的发展而言,现金支付可以向市场传递一个信号,表明其现有资产可以产生较大的现金流量,企业有足够的未来现金流抓住投资机会。现金收购还可能反映了收购者对收购的赢利性拥有秘密的信息。 缺点在于:(1)目标公司股东无法推迟资本利得的确认,不能享受税收上的优惠政策,也不能拥有新公司的股东权益。这会影响具有持股偏好的股东接受并购的意愿与积极性;(2)对并购方而言,现金支付是一项比较沉重的即时负担,要求并购方确实有足够的现金头寸和筹资能力,交易规模也受到获现能力的制约。在跨国并购中,采用现金支付方式还意味着收购方必须面对货币的可兑换性风险及汇率变动风险。 2、换股并购 指收购公司按一定比例将目标公司的股权换成本公司的股权,目标公司从此终止或成为收购公司的子公司。主并购公司在决定是否用股票方式进行支付时,应考虑以下几个因素:(1)股权结构;(2)每股收益、股票价格和每股净资产的变化;(3)公司股价水平;(4)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换股并购的优点表现在:(1)对于目标公司股东而言,既可以推迟收益时间,达到延迟纳税的目的,又可以分享联合公司价值增值的好处;(2)对并购公司而言,换股并购使其免于即付现金的压力,不会挤占营运资金,减少了支付成本。同时,股权支付可不受并购方获现能力制约,可使并购交易的规模相对较大;(3)换股并购具有规避估价风险的效用。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在并购交易中,并购公司很难准确地对目标公司进行估价,如果用现金支付,并购后若发现目标公司内

并购重组中的税务筹划测试

并购重组中的税务筹划(二) 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1. 在海外投资架构——“香港-卢森堡”架构中,卢森堡控股公司向香港控股公司分配股息需缴 纳()的卢森堡股息预提税。 A. 0% B. 5% C. 20% D. 25% 您的答案:A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2. 按照一般性税务处理规定,企业资产收购时,收购方取得资产的计税基础应以()为基础确 定。 A. 账面价值 B. 账面余额 C. 成本 D. 公允价值 您的答案:D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二、多项选择题 3. 税收筹划是企业利润最大化的重要途径,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时应遵循的原则有()。 A. 合法性 B. 盈利性 C. 合理性 D. 一致性

您的答案:C,D,A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三、判断题 4. 按照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企业合并时,被合并企业合并前的相关所得税事项由合并企业承继。 () 您的答案:正确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5. 依据《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操作指南》的规定 ,判定是否属于企业所得税性质的税额,主要 看其名称是否符合。() 您的答案:错误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6. 在海外投资架构——“香港-荷兰”架构中,在符合荷兰参与豁免相关要求时,资本利得在荷 兰无需缴税。() 您的答案:正确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7. 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 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 您的答案:正确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8. 在海外投资架构——“香港-荷兰”架构中,由荷兰控股公司分配至香港控股公司的股息在符 合香港和荷兰税收协定的相关要求时,可免征荷兰股息预提税。() 您的答案:正确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9. 依据《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操作指南》的规定 ,如果企业选择抵免境外所得税税负,无需将 可抵免的境外所得税计入应纳税所得中。()

企业合并亏损时的税收筹划

企业合并亏损时的税收筹划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1?根据中国企业合并准则中标准划分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 2.根据国际准则合并前企业的市场关系 1)水平合并(也称横向合并,HO「izontol integration)。合并企业的双方或多方原来属于同一个行业,生产同类产品。 2)垂直合并(也称纵向合并,Ve「ticolintegrotion)。合并企业的双方或多方之间有原料生产、供应和加工及销售的关系,分处于生产和流通过程的不同阶段。垂直合并是大企业全面控制原料、生产、销售的各个环节,建立垂直结合控制体系的基本手段。 3)混合合并(COnglOmeratiOn)O同时发生水平合并和垂直合并,或者合并双方或多方是属于没有关联关系产业的企业。后一种合并,常常

发生在某个行业的企业试图进入利润率较高的另一个行业时,常与企业的多角化战略相联系。 3.根据国际准则按照法律形式 1)吸收合并(也称兼并Merger),是指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企业合并成—家企业,其中一家企业将另一家企业或多家企业吸收进自己的企业,并以自己的名义继续经营,而被吸收的企业在合并后丧失法人地位,解散消失。 2)创立合并(ConSolidOtion J中国《公司法》也称新设合并),是指几家企业协议合并组成一家新的企业。也就是说,经过这种形式的合并,原来的各家企业均不复存在,而由新企业经营。 3)控股合并(ACqUiSitiOn Of MajOrity Interest,简称ACqUiSitiOn), 是指一家企业购进或取得了另一家企业有投票表决权的股份或岀资证明书,且已达到控制后者经营和财务方针的持股比例的企业合并形式。 4.根据国际准则合并的动机 1)善意合并(也称友好合并,Friendly Merger),是指被合并公司同意合并公司提出的合并条件并承诺给予协助,故双方高层通过协商来决定合并的具体安排,如合并方式(以现金、股票、债券或其混合等)、合并价位、人事安排、资产处置等。由于合并当事双方均有合并意图, 而且对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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