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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军人退役安置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对策

我国军人退役安置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对策
我国军人退役安置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对策

我国军人退役安置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对策

摘要:退伍军人安置问题是很敏感的政策问题。由于安置工作关系到军队建设,进而关系到国家的稳定,因此国家采取了极其慎重的态度。相对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巨大变化而言,安置工作的改变步伐是很小的。目前安置工作出现的困难,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这一快一慢所引起的。这种格局很难长期维持下去,解决二者的矛盾,从长远看,不能让经济体制来适应安置体制,而是相反,应让安置体制适应社会条件的变化,因此有必要在适当的时机加快安置体制的改革。本文针对我国新时期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试图对退役士兵安置制度的对策及完善作一些探讨。

关键词:退役军人安置问题建议

一、我国现阶段退役士兵安置的现状:

退役士兵安置,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全国每年约有近30万城镇退役士兵需要安置。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我国对城镇入伍的退役士兵实行指令性就业安置,是对国家退役士兵的特殊社会保障,对安定军心、巩固国防起到了重要作用。目前,在安置工作中各地主要采取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努力保证城镇退役士兵的一次性就业。各地普遍加强了行政法规建设,陆续出台了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增强政策的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随着我国各项改革事业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完善,现行安置办法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劳动就业制度的矛盾日益尖锐,城镇退役士兵的安置日趋困难。有的单位拒收退役士兵,有的“前门接收,后门下岗”,“安排工作无岗位,扶持就业无经费”的矛盾日益突出,退役士兵分配期间生活补助费不能及时落实,加之有些地方擅自扩大非农征集比例进一步加剧了安置矛盾,部分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给军队建设和社会稳定带来了负面影响。

二、当前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随着形势的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安置工作的行政办法与经济社会的变化已越来越不适应,存在不少的问题,安置工作面临的形势越来越严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是由于政治、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化,不能再用行政手段包揽一切。其次是企业要生

存发展,生产从过去依靠劳动密集型向依靠科学技术密集型转化;加之城市、农村劳动力的不断增长、富余,已形成了社会劳动力资源供大于求,社会就业竞争激烈。在新形势下,越来越多的企业进行改制或向三资企业发展,在用人用工制度上享有高度的自主权,不受国家指令性约束。这些都是导致安置部门指令性分配计划难实现的主要原因。

2、是安置渠道窄。工业基础薄弱,大中型企业比较少,由财政支付工资的安置岗位更少,安置渠道窄,安置资源匮乏,政府指令性安置的容量小、难度大。

3、是期望值过高。退役士兵对安置的期望值偏高,与实际分配的工作单位有一定差距,个别退役士兵不愿到企业特别是私营、个体企业工作,既不报到也不办理有关手续。

4、是政策法规滞后,缺乏可操作性。虽然国务院、中央军委明文规定:无论是行政事业单位,还是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三资企业、私营企业,都要保证完成县、市政府分配的退伍军人安置任务;任何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当地政府分配的安置任务。实际工作中,事业单位现在一律不准进入,企业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也无法安置人进去。这就直接或间接造成现行政策法规落实难的矛盾。

5、是协调难度逐步增大。拖延或拒绝接收退役士兵的单位基本上都是一些省垂直驻濮单位,他们本身又没有人事权,安置部门协调时,把责任推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安置部门协调起来非常艰难,由于缺失刚性政策和完善的执法主体,对于违反《退伍士兵安置条例》有关政策的,难以采取有效措施给予必要的处罚。

三、解决退役士兵安置问题的对策

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在新老交替过渡期,会面临前所未有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安置部门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新的安置政策上来,依据有关政策,结合当地实际,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新旧政策平稳过渡,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1、加强组织领导,促使政府职能部门释放正能量。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好坏,与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是否重视密不可分,解决好退役士兵安置问题自觉做到: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领导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关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切实把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作为巩固国防、促进稳定、安抚民心的大事、要事来抓,列入构建和谐社会、争创“双拥模范城”、开展群众路线教育的重要内容,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全力抓的工作格局。强力推进“四讲”:一讲政策。准确把握退役士兵安置各项改革政策和实质,坚决贯彻落实。二讲大局。各级各部门必须克服本位主义,牢固树立责任意识,着眼于维护好改

革发展稳定大局,认真抓好组织实施。三讲感情。满怀对军队和人民子弟兵的鱼水深情,带着感情推进改革、支持改革,关心、关爱和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使党和政府的关怀体现到每一位退役士兵身上。四讲责任。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各级党政一把手要亲自过问、亲自组织、亲自督导,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建立目标责任制,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安置改革平稳顺利实施。二是各单位密切配合。各级民政安置部门充分发挥牵头、协调的职能作用,加强于市、县(区)编委、人社、财政、督查、纪检等部门的沟通,最大限度的释放正能量,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自觉形成关心、支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良性互动氛围。三是社会各界共同关心。大多数用人单位的领导都能够从国家大局出发,自觉服从政府的安排,积极完成政府下达的安置任务,用实际行动来维护政府安置计划的严肃性,充分体现“上为政府分忧、下为退役士兵解愁”的认同感和社会责任感。

2、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的重大意义,努力形成拥护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共识。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办事处和退役士兵安置部门、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作用,深入街道、社区、企业、学校、村镇和军营,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政策宣讲,切实把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和部队官兵的思想统一到改革精神上来。通过多种形式的政策宣传,帮助退役士兵和家长全面理解、准确把握相关改革政策的主要内容,深刻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对退役士兵的关心关爱,进一步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拥军爱国热情。切实做好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及时回答和解决退役士兵在安置上的政策疑惑和现实困难,继续深入开展以“发扬光荣传统、珍惜光荣称号、再创光荣业绩、争做光荣公民”为主题的“四光荣”教育活动,教育引导退役士兵自觉珍惜和维护军人荣誉,顾大局、守纪律、讲稳定,听从组织安排,服从政府安置。持续深入的开展好以“选好入伍的,服务好在伍的,安置好退伍的”为主要内容的“三好”活动,进一步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以人为本、为兵服务的思想理念,激发全社会各行业、系统、单位关心、支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3、是加强宣传教育活动,转变退役士兵择业观念。退役士兵就业期望值过高,是安置难的一个重要症结,很多退役士兵就是想通过当兵解决就业问题或找一个比较理想的单位。因此,择业观念的转变,是推行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首要任务,必须加大宣传力度,运用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鼓励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增强全社会安置改革意识,取得社会各界的理解和大力支持,努力营造鼓励和扶持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社会氛围,使退役士兵理解政府

的安置难度。根据就业结构的变化,引导退伍军人正确认识地方的形势,在安置中使个人期望与国家需求尽可能地达到协调,转变择业观念,愉快接收政府的经济补助,走上自谋职业之路。

4、是积极开展衫技术培训服务,提高退役士兵实用技能。实践证明,对退役士兵进行岗前劳动技能培训十分重要,因此应建立培训基地,成立一个由民政或劳动部门牵头的培训机构,根据社会需求,设立不同专业,财政拨出专门资金,利用退役士兵待分配期间,免费进行3—6个月的劳动技能培训,培训结束发给结业证。通过培训让他们掌握一定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同时,还应该根据地方经济建设发展需要,为部队两用人才培养当好“导航员”,条件成熟的可以实行定向培养。这样可以减少“盲目性”,提高开发使用率。

【参考文献】:

1、《民政部2003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报告》

2、《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国网

3、中国双拥网

4、《民政工作基本法规》民政教育教材编写组

5、《民政政策法规析论(上下册)》

最新版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2011)

最新版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2011)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为适应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退役军人安置工作进行了一系列改革,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历来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面是语文迷小编整理的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欢迎大家阅读! 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2011) 第一条为了规范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保障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退役士兵,是指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规定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士官。 第三条国家建立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妥善安置退役士兵。 退役士兵安置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 第四条全社会应当尊重、优待退役士兵,支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都有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义务,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者聘用职工时,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招收录用退役士兵。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第五条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第六条退役士兵应当遵守有关退役士兵安置的法律法规,服从人民政府的安置。 第七条对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八条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应当制定全国退役士兵的年度移交、接收计划。 第九条退役士兵所在部队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将退役士兵移交安置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安置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接收退役士兵。 第十条退役士兵安置地为退役士兵入伍时的户口所在地。但是,入伍时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后不复学的,其安置地为入学前的户口所在地。 第十一条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易地安置:

2020年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全文

2020年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保障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退役士兵,是指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规定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士官。 第三条国家建立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妥善安置退役士兵。 退役士兵安置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 第四条全社会应当尊重、优待退役士兵,支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都有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义务,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者聘用职工时,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 招收录用退役士兵。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 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单位, 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第五条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第六条退役士兵应当遵守有关退役士兵安置的法律法规,服从人民政府的安置。 第七条对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移交和接收 第八条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应当制定全国退役士兵的年度移交、接收计划。 第九条退役士兵所在部队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将退役士兵移交安置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安置地县 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接收退役士兵。 第十条退役士兵安置地为退役士兵入伍时的户口所在地。但是,入伍时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后不复学的,其安置地为入学前的户口所在地。 第十一条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易地安置: (一)服现役期间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以在父母现户口所在地安置; (二)符合军队有关现役士兵结婚规定且结婚满2年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 (三)因其他特殊情况,由部队师(旅)级单位出具证明,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易地安置的。 易地安置的退役士兵享受与安置地退役士兵同等安置待遇。 第十二条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本人申请,可以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按照有利于退役士兵生 活的原则确定其安置地: (一)因战致残的; (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三)是烈士子女的; (四)父母双亡的。

新退伍军人安置条例

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 第一条为了做好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退伍义务兵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下列人员: (一)服现役期满(包括超期役)退出现役的; (二)服现役期未满,因下列原因之一,经部队师级以上机关批准提前退出现役的: (1)因战、因公负伤(包括因病)致残,部队发给《革命伤残军人抚恤证》的; (2)经驻军医院证明,患病基本治愈,但不适宜在部队继续服现役以及精神病患者经治疗半年未愈的; (3)部队编制员额缩减,需要退出现役的; (4)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经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市辖区民政部门和人民武装部证明,需要退出现役的; (5)国家建设需要调出部队的。 第三条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必须贯彻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和妥善安置、各得其所的方针。 第四条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在地方各级人民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进行。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安置工作的情况设置退伍军人安置机构或者指定工作人员负责办理退伍义务兵安置的日常工作。退伍军人安置机构设在民政部门,人民武装、计划、劳动人事等各有关部门应当协

助民政部门做好退伍义务兵的安置工作。 第五条接收退伍义务兵时间,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当年的规定执行。因气候或地理原因,经国防部批准提前或者推迟退伍的,可相应提前或推迟接收。 第六条退伍义务兵回到原征集地时,当地人民政府应当认真组织接待。 第七条退伍义务兵回到原征集地三十天内,持退伍证和部队介绍信到县、市、市辖区兵役机关办理预备役登记,然后向退伍军人安置机构报到,凭退伍军人安置机置介绍信办理落户手续。 第八条退伍义务兵原是农业户口的,由当地退伍军人安置机构按下列规定安置: (一)对确无住房或者严重缺房而自建和靠集体帮助又确有困难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安排一定数量的建筑材料和经费帮助解决; (二)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二等功,下同)以上的,应当安排工作; (三)对有一定专长的,应当向有关部门推荐录用; (四)各用人单位向农村招收工人时,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退伍义务兵。对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超期服役的退伍义务兵和女性退伍义务兵,应当给予适当照顾。 第九条原是城镇户口的退伍义务兵,服役前没有参加工作的,国家统一分配工作,实行按系统分配任务、包干安置办法,各接收单位必须妥善安排。 具体安置按下列规定办理:

2019年民政局关于退役士兵安置问题调研报告-word范文 (3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民政局关于退役士兵安置问题调研报告 ***市是人口大市、兵员大市和安置大市,退役士兵多、重点安置对象多、安置任务重是我市安置工作的主要特点。工作中,我们坚持迎难而上,扎实工作, 开拓进取,按照“抓落实求提高、解难题促发展、保稳定创和谐”的工作思路,狠抓政策落实,下大力解决安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较好地保障了退役士兵的 合法权益,有力地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但是,随着改革的深入,城镇退役士兵安置遇到了严重困难。 一、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上遇到的矛盾和问题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就业形势发生了深刻的变化,退役士兵安置工 作出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一)城镇退役士兵就业观念亟待转变。我市属经济欠发达地区,城镇退役士兵 及家长就业观念比较陈旧,许多城镇退役士兵及其家长采取参军的方式来实现“曲线就业”,把当兵作为就业的一种渠道,对社会的就业形势和当前的用工 制度了解不够、认识不清。近年来,虽然我们在自谋职业宣传上不断加大力度,采取了一些措施,但是许多退役士兵仍然寄希望于政府安置,有的在选择自谋 职业时患得患失,拿不定主意,虽然自谋职业率逐年提高,但与发达地区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 (二)城镇退役士兵安置矛盾日益突出。随着我国各项改革事业的不断深化和社 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完善,现行安置办法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劳动就业 制度的矛盾日益尖锐,城镇退役士兵的安置日趋困难。天威集团是我市效益较 好的大型国有企业,每年接收城镇退役士兵都在50名左右,相当于每年给天威分配一个车间的人员,企业妥善安置这些城镇退役士兵的难度可想而知。所以,有的单位拒收退役士兵,有的“前门接收,后门下岗”,“安排工作无岗位, 扶持就业无经费”的矛盾日益突出,加之有些地方擅自扩大非农征集比例进一 步加剧了安置矛盾。 (三)复员退伍军人稳控工作难度增大。我市每年接收退役士兵5000余人。由于我市优抚安置对象多,又毗邻北京,涉军稳控工作压力大、任务重。随着改革 的不断深入,机关事业单位精简,企业改制、重组等因素的影响,城镇退役士 兵下岗问题逐渐凸显。从***年以来,全市共安置城镇退役士兵***名,其中下 岗(包括未落实工作岗位、未报到人员)***名,占安置总人数的16%。有部分 企业下岗的城镇退役士兵要求政府对他们重新进行安置,由于他们的要求不符

关于退役士兵易地安置的实施办法 .doc

市北初级中学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学校内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完善与学校发展相适应的用人制度,进一步完善、调整学校中层管理机构,建立起一支精干、高效的学校干部队伍,促进学校的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学校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 一、指导思想 为创造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多岗交流锻炼,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提高学校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为推进我校教育又快又好发展奠定干部队伍基础。 二、竞聘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批评,秉公办事,廉洁自律,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2、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全局意识,有进取和创新精神。 3、具有与履行岗位职务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文化水平,有较强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水平,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4、新参加中层岗位竞聘的人员一般要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年龄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原在中层岗位的不受年龄限制,距退休年限不满聘期的不再参与竞聘。 三、职位设置 教导主任、德育主任、总务主任、教导副主任(教学)、教导副主任(信息技术中心主任)、教导副主任(科研室主任)、人事干部、团队干部各一人。 四、报名对象 凡符合竞聘条件的本校在职教工。 五、竞聘上岗的程序、方法 1、公布职位。6月12日召开全校教职工动员大会,宣传通过竞聘上岗选拔中层干部的目的、意义、公开竞聘条件、职位和选拔程序等事项。 2、组织报名。采取个人报名。符合竞聘条件人员填写《学校中层干部岗位竞聘报名表》,于6月22日前上交学校。

最新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最新退役士兵安置条例20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保障退役士兵合法权益,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等国家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退役士兵,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装察部队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士官。 第三条退役士兵为国家安全、国防事业、军队建设作出了贡献,是国家的重要人才资源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力量,应当受到全社会的优待和尊重。 第四条安置退役士兵是国家的一项重要制度。国家对退役士兵采取以扶持自主就业为主,发*、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方式予以安置。 第五条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坚持以国家保障为主、与经济社会同步推进、与军队建设协调发展的方针,体现优待优惠、保障权益、妥善安置、各得其所的原则。 第六条退役士兵安置经费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负担,建立经费标准自然增长机制。 第七条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成立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全国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机构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第八条保障退役士兵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所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不分所有制性质、组织形式的隶属关系,都有接收安置退役士兵义务。 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以及各部门、各行业拥军优属的应尽职责和重要内容。 第九条退役士兵应当保持和发扬人民军队的优良传统,适应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遵纪守法,积极进取,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第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对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组织接收 第十一条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应当予以接收; (一)义务兵股现役满2年的; (二)士官服现役满本期规定年限的; (三)因战、因公、因病致残已经评定残疾等级的; (四)患病不能评定残疾等级,医疗期满或者医疗终结,经驻军医院证明,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审核确认,不适宜继续服现役的; (五)因军队体制编制调整,需要安排退出现役的; (六)因国家建设需要,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机构同意接收并批准退出现役的; (七)士兵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经其家庭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机构证明确需本人退出现役的; (八)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服现役的。 第十二条退役士兵由安置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机构负责接收。 退役士兵安置一般为其入伍时的户籍所在地。

2017年最新退役士兵安置政策解答(3)

2017年最新退役士兵安置政策解答(3) 每年的士兵退役工作又将展开,士官选取和士兵退役工作关系到士兵队伍建设质量和部队战斗力的巩固与提高,也关系到广大士兵的切身利益,所以必须做好。为使广大官兵了解掌握相关政策规定,本文整理了2016年最新的退役士兵安置政策解答内容,请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 51.一次性退役金专用卡有哪些优惠? 答:免收工本费、挂失手续费和自开卡之日起1年的年费、小额账户管理费、发卡银行异地支取手续费。 52.对因病、执行特殊任务等原因推迟退役不能按规定时间到地方安置部门报到的士兵,如何办理一次性退役金发放事宜? 答:可以按照《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退役金发放管理办法(试行)》在退役时单独办理。 53.对因发生意外事故、遭遇自然灾害等特殊原因退役士兵本人不能办理支取一次性退役金手续的,如何支取一次性退役金? 答:经人民政府和军队有关部门确认后,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委托代理人支取一次性退役金。 54.一次性退役金专用卡遗失或损坏了怎么办? 答:尚未激活的,持支取一次性退役金相关资料,到安置地农业银行网点办理挂失手续;已经激活的,持居民身份证到农业银行网点办理挂失手续。 55.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被行政机关或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录用后,是否要退回已领取的一次性退役金和一次性经济补助? 答: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通过竞争机制实现就业,不需要退回已经领取的一次性退役金和一次性经济补助。 56.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免费参加当地政府组织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吗? 答:可以。《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2号)对此有明确规定。

57.组织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参加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有哪些基本要求? 答:政府组织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要坚持以促进就业为目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中等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为主体、以高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为补充,本着退役士兵自愿参加、自选专业、免费培训的原则,以省或市(地)为单位统一组织实施,力求通过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使大多数退役士兵取得相应学历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58.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参加政府组织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期限有多长? 答:退出现役1年内可以选择免费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教育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具体期限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59.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以自己选择免费教育培训机构吗? 答:应在政府确定的承担退役士兵免费教育培训任务的各级各类院校和机构中选择。 60.对参加免费教育培训的退役士兵在校期间的管理有什么要求? 答:退役士兵学员原则上与教育培训机构内的其他学员混合编班,按照教育培训机构制定的规章制度接受教育管理。月到课时数不足规定课时数60%的退役士兵学员,不予发放生活补助费。退役士兵学员应继续发扬军人的优良作风,树牢自律意识和纪律观念,不断强化自我管理。 61.退役士兵能否在省级行政区域内进行易地培训? 答:为方便退役士兵选择心仪的教育培训机构,切实掌握一技之长,《民政部财政部总参谋部关于加强和改进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民发〔2014〕11号)明确,要“逐步开展省级行政区域内易地教育培训”,允许退役士兵在安置地省级行政区域内的承训机构中易地选择教育培训机构。退役士兵可凭《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安置地民政部门证明向培训机构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审核同意后,易地参加教育培训,所需交通费、保险费等额外费用由退役士兵本人自理。毕业后,凭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学费收据向安置地民政部门申请,按不超过安置地相关教育培训标准据实报销。 62.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参加免费教育培训由哪个部门组织?怎么开展? 答:《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2号)规定,要建立由民政部门牵头,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军队有关部门参加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组织指导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民政、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指导教育培训机构针对退役士兵学员的文化水平、自身特点和就业需求,制定相适应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计划和大纲,并采取学分制、半工半读、工学结合等多种学习模式,加大实际操作课程比例,重点培训就业所需的知识和一些专业技能。

退伍军人安置考试资料带答案

退役士兵安置文化考试模拟试卷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 1、新时期最突出的标志是。 A 改革开放(鲜明特点) B 快速发展(显著成就) C 与时俱进 D 实事求是 2、建设生态文明,是党的()首次提出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 A、十六大 B、十六届三中全会 C 、十七大D、十七届三中全会 3、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 ) A、以人为本 B、发展 C、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D、统筹协调 4、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20字方针是:( ) A、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 B、经济发展、生活宽裕、村民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 C、经济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 D、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卫生、村民自治 5、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 A 科学发展 B 公平正义 C 社会和谐 D 自由民主 6、十七大报告提出,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降低消耗、保护环境的基础上,实现到二0二0年比二000年翻两番。 A 国民生产总值 B 人均国民生产总值 C 国内生产总值 D 人均国内生产总值 7、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 )的社会主义国家。 A、人民民主专政 B、无产阶级专政 C、工人阶级专政 D、农民阶级专政 8、2008年,我市经济社会实现了又好又快的发展,生产总值突破() A、1800亿元 B、2000亿元 C、3000亿元 D、1600亿元 9、人的发展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经济社会发展是人的全面发展的前提和条件) A、目的 B、手段 C、要求 D、需要 10、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的决定是() A、《中共中央关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 B、《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C、《中共中央关于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 D、《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30分)

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退役士兵优抚安置政策的方案(最新)

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退役士兵优抚安置政策的方案 为推进我市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全面落实,确保各类各项优待安置政策规定有效衔接,切实维护保障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贯彻落实退役士兵优抚安置政策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执行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和高原生活补助金发放标准 各地要根据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及时对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标准进行调整更新,确保各类各项标准规范统一。 (一)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标准。X年9月1日以后入伍的义务兵,取消城乡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差别,实行全市城乡一体化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制度。义务兵服现役期间,由各县(市)、区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入伍时上年度全市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50%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服役年限不满6个月的按6个月计算,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 (二)高原生活补助金发放标准。进藏兵和高原条件兵,在享受当地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基础上,给予进藏兵每人每年1.2万元、高原条件兵每人每年1万元的高原生活补助金。

(三)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增发条件。服现役期间,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义务兵,由入伍地政府按照省政府文件规定的比例增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四)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进藏兵和高原条件兵的高原生活补助金,由省财政负担60%,入伍地县(市)、区财政负担40%。 二、全面落实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发放要求 各地要根据退役士兵的实际情况,区分不同年限和标准,确保自主就业一次性补助金及时足额兑现。 (一)X年9月1日以后入伍的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补助金发放标准条件。X年9月1日以后入伍的义务兵,全市实行城乡统一的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标准,服役期满两年的退役义务兵,由入伍地政府按每人每年0.5万元的标准发放,每多服役1年增发1000元;服役不满6个月的按6个月计算,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退役士官,按义务兵标准领取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后,每多服役1年增加1000元。直招士官只发放同期士官的增发部分,具体补助金额按实际服役年限计算。 (二)X年9月1日以前入伍,X年及以后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发放标准,按照《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发放标准的方案》(X 发〔X〕25号)要求执行。

退伍士兵安置工作汇报

退伍士兵安置工作汇报 我区退伍士兵安置工作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领导高度重,财政投入力度大,重要问题处理妥善,使退伍安置工作进展顺利,人员情况稳定。现将退伍安置工作汇报如下: 一、20XX年至20XX年退役的待安置城镇士兵情况 20XX年至20XX年,全区共接收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136人;其中,三、四级士官29人,义务兵(含一、二级士官)107人。 截至目前,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21人(三、四级士官),安置到民营企业49人(其中,三、四级士官8人,义务兵41人都不愿服从安置),选择自谋职业66人。 二、区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有关政策及未安置处理办法 (一)、区安置政策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10号)文件精神,关于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区委、区政府曾有相关会议和文件明确一些措施和办法。区委常委会[20XX]1号会

议纪要明确指出:要落实安置上岗政策,优先安置三级及三级以上士官、立二等功及二等功以上士兵、伤残退役士兵,实行指令性安置、扶持就业、自主择业相结合,鼓励自谋职业。区委常委会[20XX]16号会议纪要明确指出,20XX年拿出3-4名事业编制,专门用于三四级士官安置。对愿意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由区财政支付自谋职业退役士兵的相关补助。为进一步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20XX年1月,区委、区政府还成立了以****区长为组长的安置工作领导小组。 (二)、未安置处理办法 1、凡父母或配偶有工作单位、且该单位有接收能力的,一律开出介绍信,办理安置手续,并督促接收单位尽快安排退役军人上岗。 2、凡父母或配偶没有工作单位,或单位破产的,均鼓励其办理自谋职业。 3、凡父母或配偶没有工作单位,或单位破产,且不愿意办理自谋职业的,由区政府统一安置到户口所在的街道、社区公益性岗位工作,对三、四级士官优先安置到乡镇、街道、社区工作。 4、凡符合我区安置条件的退役军人的基本情况登记在册,按照当年的最高低保标准及时足额给他们发放待安置期间生活费。

士官退伍政策安置流程!(必看)

士官退伍政策安置流程 (一)安置工作政策法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国务院发布〈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民政部关于印发对〈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若干规定的说明的通知》、《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印发〈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民政部、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义务兵提前退出现役的暂行规定》、《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意见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中央军委每年度退伍安置工作通知等。 (二)工作流程: 退役士兵安置坚持岗位安置与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原则,妥善安置、各得其所。具体流程如下: 1、接收档案。各地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接收退伍义务兵和复员、转业士官档案后,审查核对档案材料,对符合本地安置条件的,办理相关接收手续。对不符合本地安置条件的,做好退还档案相关工作。对异地安置的档案材料,要按规定认真审核异地安置资格条件。 2、报到登记。退伍义务兵、复员士官回到原征集地三十天内,持退伍证和部队介绍信到兵役机关办理预备役登记,然后向退伍军人安置机构(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报到,凭退伍军人安置机构介绍信办理落户手续。转业士官在退伍军人安置机构接收到档案后,携带由省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签发的《转业士官接收通知书》、《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和部队批准机关的行政介绍信到安置地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报到,确定服预备役的,并到人民武装部进行预备役登记。 3、审查确定安置资格。(1)各县(市、区)对接收复员士官、退伍义务兵档案进行初审,并将《优待安置证》原件收回,建立档案,分类造出花名册。(2)转业士官由省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集中审查接收,由设区市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将档案交各县(市、区)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安置。 4、研究确定安置政策。各县(市、区)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根据接收的退伍义务兵、复员转业士官的数量和安置资格,向同级政府上报安置工作方案,并结合本地实际,提出本县(市、区)自谋职业补助金的标准,报政府确定。 5、作复员和转业安置的士官退出现役,原则上回入伍时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安置。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易地安置: (1)国家或者军队建设需要的; (2)服现役期间,家庭常住户口所在地变动的; (3)结婚满2年且配偶在其常住户口所在地有生活基础的; (4)因其他特殊情况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安置主管部门批准的。

2020年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全文.docx

2020 年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保障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退役士兵,是指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规定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士官。 第三条国家建立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妥善安置退役士兵。 退役士兵安置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 第四条全社会应当尊重、优待退役士兵,支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都有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义务,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者聘用职工时,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招收录用退役士兵。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第五条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第六条退役士兵应当遵守有关退役士兵安置的法律法规,服从人民政府的安置。 第七条对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移交和接收 第八条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 谋部应当制定全国退役士兵的年度移交、接收计划。 第九条退役士兵所在部队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将退役士兵移 交安置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安置地县 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接收退役士兵。 第十条退役士兵安置地为退役士兵入伍时的户口所在地。但是,入伍时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后不复学的,其安置地为入学前的户口所在地。 第十一条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易地安置: ( 一) 服现役期间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以在父母现户口所 在地安置 ; ( 二) 符合军队有关现役士兵结婚规定且结婚满 2 年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 ; ( 三) 因其他特殊情况,由部队师 ( 旅) 级单位出具证明,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易地安置的。 易地安置的退役士兵享受与安置地退役士兵同等安置待遇。 第十二条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本人申请,可以由省 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按照有利于退役士兵生 活的原则确定其安置地: ( 一) 因战致残的 ; ( 二) 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 以上奖励的 ; ( 三) 是烈士子女的 ; ( 四) 父母双亡的。

河北省退役士兵安置最新办法

河北省退役士兵安置最新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保障退役士兵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退役士兵,是指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规定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士官。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并及时协调解决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妥善安置退役士兵。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退役士兵安 置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做好退役士兵安置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的生活补助、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等安置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及时、足额拨付。 第二章接收 第六条士兵服现役期满退出现役或者依法经批准提前退出现役的,安置地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予以接收。 第七条退役士兵安置地一般为退役士兵入伍时的户口所在地。但是,入伍时是普通高等院校在校学生或者从普通高等院校直接招收的士官,退出现役后不复学的,其安置地为入学前的户口所在地。 第八条服现役期间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的退役士兵,可以在父母现户口所在地安置。 符合军队有关现役士兵结婚规定且结婚满2年的退役士兵,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 需要照顾就医、就业和生活困难的残疾退役士兵,服役期间有重大立功受奖表现且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用人单位愿意安置的退役士兵,以及有其他特殊情况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出具证明,经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或者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可以易地安置。 易地安置的退役士兵享受与安置地退役士兵同等的安置待遇。 第九条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和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义务兵的档案由其安置地设 区的市或者县(市、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接收,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官和由国家供养的退役士兵的档案由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接收,作退休安置的退役士兵的档案由省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确定的安置地设区的市或者县(市、区)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接收。 第十条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应当按规定对退役士兵档案进行审查。对材料齐全的档案,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接收手续;对材料不齐全的档案,不予接收,退回退役士兵所在部队,并书面告知不予接收的理由。 第十一条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接收退役士兵档案后,应当对退役士兵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并按规定移交其档案。 第十二条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的档案移交其安置地设区的市或者县(市、区)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的档案移交其接收单位;作退休安置

2020退伍军人养老保险相关政策

2020退伍军人养老保险相关政策导读:本文是关于2020退伍军人养老保险相关政策,希望能帮助到您! 对于退伍的军人,各地方政府也出台了相应的政策,对于养老保险等方面都做了明确的规定。今天给大家带来的是退伍军人养老保险政策介绍,欢迎大家参考。退伍军人养老保险政策军人在退伍之后,国家为保障其基本权益,颁布实施了一系列退伍军人保险政策。对于退伍军人来说,该保险为其解决了一部分的后顾之忧,具有重要意义。退伍军人保险包括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两大块,从最根本的地方解决退伍军人的基本保障问题。退伍军人参加城保后原军龄为视同缴费年限,军龄加上参保后的实际缴费年限满20xx年及其以上(但实际缴费年限须满5年),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可以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享受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待遇。否则,不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但可以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目前,各地镇乡、街道社保所在正全面受理城乡居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申报受理工作。为了保障军人退出现役后享有国家规定的医疗保险待遇,维护军人权益,激励军人安心服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军队实际,国家推出了退伍军人医疗保险。国家实行军人退役医疗保险制度,设立军人退役医疗保险基金,对军人退出现役后的医疗费用给予补助。中国人民解放军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为军人建立退役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军人退出现役后,按照国家规定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由军人所在单位后勤(联勤)机关财

务部门将军人退役医疗保险金发给本人;按照国家规定应当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由军人所在单位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将军人退役医疗保险金转入军人安置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办法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会同劳动保障部等有关部门制定。退伍军人保险意义重大,将不断完善与补充以实现退伍军人权益全面保障。退伍军人养老保险政策规定一、最新退伍军人养老保险新政策军人退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在军人退役离开部队时,由军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一次性计算给予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和军人职业年金补助,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军人退役参加企业职工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按本人服役期间各年度月缴费工资和相应的标准计算;军人职业年金补助,按20xx年10月1日以后本人服役期间各年度月缴费工资和相应的标准计算。军人退役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和军人职业年金补助,按20xx年10月1日以后本人服役期间各年度月缴费工资和相应的标准计算。军人退役参加企业职工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军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开具转移凭证交给本人,将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通过银行划转至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军人职业年金补助交给本人。军人退役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由军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开具转移凭证交给本人,将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和军人职业年金补助资金通过银行划转至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军人退役后,由安置单位或本人持军队开具的转移凭证,到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手续。为确保退役

退伍军人安置工作总结

退伍军人安置工作总结 xxxx年即将过去,作为一名名退伍军人,我有着雷厉风行的作风,有着不怕吃苦不怕赃不怕累的思想,有着在艰难面前从不低头的决心,从参加工作那一天起,我就下定决要好好工作,认真的学习技术。参加工作以来,在单位领导的精心培育和教导下,通过自身的不断努力,无论是思想上、学习上还是工作上,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巨大的收获。一年时间转眼就快过去了,在领导和同事们的支持和帮助下,我坚持学习业务知识、总结工作经验,培养自身修养,努力提高综合素质,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一年来,本人在思想上严格要求自己,在工作上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在作风上艰苦朴素、务真求实,较好地完成领导和各级部门安排的各项任务,为宾馆尽心尽力,努力工作。现将今年以来的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治思想学习 在宾馆总支带领下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有关政治思想文件、书籍,深刻领会胡总书记的“八荣八耻”精神,并把它作为思想的纲领,行动的指南;积极参加宾馆总支组织的各种政治学习及教育活动;同时,认真学习相关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 在学习上,严格要求自己,端正工作态度,作到了理论

联理实际;除了专业知识的学习外,还注意各方面知识的扩展。 广泛的涉猎其他部门、学科的知识,从而提高了自身的一专多能的长处及思想文化素质,包括生活中也学到了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生活充实而有条理,有严谨的生活态度和良好的生活作风,为人热情大方,诚实守信,乐于助人,拥有自己的良好做事原则,能与同事们和睦相处。 思想上,自觉遵守宾馆的规章制度,坚持参加宾馆的每次的活动。要求积极上进,爱护宾馆的一砖一瓦,一直严谨的态度和积极的热情投身于学习和工作中,虽然有成功的泪水,也有失败的辛酸,然而日益激烈的社会竟争也使我充分地认识到成为一名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工作者的重要性。 二.工作情况 在工作上,围绕宾馆后勤的中心工作,对照相关标准,严以律己,较好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作风上,能遵章守纪、团结同事、务真求实、乐观上进,始终保持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和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在生活中发扬艰苦朴素、勤俭耐劳、乐于助人的优良传统,始终做到老老实实做人,勤勤恳恳做事,勤劳简朴的生活,时刻牢记党员的责任和义务,严格要求自己,在任何时候都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本年度主要完成了如下工作: 1、服从部门经理的安排和管理,配合经理搞好部门工

2021退役士兵安置计划3篇标准范本

计划编号:LX-FS-A75351 2021退役士兵安置计划3篇标准 范本 After The Objectives And T asks Are Clearly Expressed In The Work, The Resources Needed To Achieve The Objectives And The Procedures, Methods And Means Adopted Shall Be Planned.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2021退役士兵安置计划3篇标准范 本 使用说明:本计划资料适用于工作中在确表达出目标和任务后,规划实现目标所需的资源以及所采取的程序、方法和手段,同时表达出各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计划过程中的权利和职责。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保障退役士兵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退役士兵安置的相关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退役士兵,是指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规定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士官。

第四条退役士兵安置坚持城乡一体、多元安置、统筹兼顾、体现优待的原则。 退役士兵安置实行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制度。 第五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都有依法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责任和义务。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者聘用职工时,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招收录用或者聘用退役士兵。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领导,建立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机制,将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和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国防动员以及双

士官转业退役安置国家政策(摘要)

士官转业退役安置国家、市、区相关文件精神(摘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四号 第十章军人的义务和权益第六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安置转业军人,根据其在军队的职务等级、贡献和专长安排工作。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章现役军人的待遇和退出现役的安置 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以及属于烈士子女和因战致残被评定为五级至八级残疾等级的义务兵退出现役,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3、国发〔1999〕27号《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 四、退出现役的士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作转业安置: (二)服现役期间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第608号《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第二节安排工作 第二十九条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5、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 第一章总则第二条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 6、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26号《上海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暂行办法》 第十二条(安置方式)下列退役士兵中,除国家和本市规定不予安排就业或者自谋职业的以外,由区县安置部门安排就业: (一)转业士官; (三)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并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被评定为二等、三等残废等级的退伍义务兵、复员士官。 7、2011年10月市委、市政府和上海警备区联合《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本市征兵工作的若干意见》 完善退役安置办法。对在服现役期间荣获个人三等功(含)以上奖励和烈士子女的退役士兵,由所在区(县)政府安置并可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沪人社专发(2009)45号《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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