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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暨 机 关 行 政 效 能 建 设简报

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暨 机 关 行 政 效 能 建 设简报
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暨 机 关 行 政 效 能 建 设简报

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

简报暨机关行政效能建设

第5期

蒲江县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蒲江县机关行政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2008年11月6日

县纪委委员联系企业

进一步加强行政效能建设

10月31日我县举行县纪委委员联系企业工作会暨投资软环境监测点授牌仪式,正式启动实施了县纪委委员“一对一”联系企业制度。

首批确定了绿昌茗茶业、佳享食品、东骏激光等43家规模企业为我县纪委委员“一对一”联系企业;嘉竹茶业、万事康服装等12家规模企业为6个纪工委监察分局联系的软环境建设监测点。

通过县纪委委员“一对一”联系企业制度的实施,必将进一步加强我县行政效能建设工作:一是实现纪检工作关口前移,“变事后惩处为事前监督”,紧紧围绕蒲江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强化投资软环境监察力度;二是结合实行每季度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主持的软环境建设座谈会制度、软环境测评制度和软环境工作专项目标考核管理制度,进一步促进各乡镇、县级各部门与企业的沟通

联系,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切实提高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的建设水平;三是进一步促使承担软环境监测任务的企业敢于说真话,实事求是反映问题,有利于县委、县政府发现软环境建设存在的问题,优化发展环境。同时,督促企业恪守诚信,依法经营,加快发展,做大做强,为蒲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贡献;四是进一步促进各经济主管部门、服务单位、涉企执法单位强化“一切为发展服务”、“权力就是责任、领导就是服务”、“抓软环境就是抓发展”的理念,提高优质服务意识,规范执法,优化投资软环境,大力推进全县行政效能建设。

抄送:市效能办、市规服办;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级各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共印30份)

(完整版)建设服务型政府举措

“建设服务型政府”背景: 近年来,“政务超市”、“行政审批大厅”、“一站式服务”等政府便民行动,有如春风拂面,细雨润田,给群众带来了很多便利。涉及民生的一些重要决策由政府组织听证会;搞企业的,觉得红头文件少了,行政审批环节少了;市民要反映生活问题,有“市长电话”、有“市长电子信箱”等等。很多人认为,这就是建设服务型政府。 其实,虽然这些做法确实是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方面,但不能看作是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全部内容。并不是政府为公民做了多少好事,多提供一些服务,多开设几个服务大厅,就是服务型政府了。那么,到底什么是服务型政府呢? 一、服务型政府是以人为本的政府。政府的权力来自人民,必须服务于人民,接受人民的监督。过去,由于长期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一些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往往更多的是从“官本位”的角度来看待手中的权力,来对待群众,不同程度地存在重权力轻责任、重管理轻服务的现象。其实,服务型政府从本质上更应该是一个“服务员”角色。在政府这艘大船的航程中,是人民的意志而不是政府的意志决定着航向,怎样提供服务、提供什么样的服务以及什么时候提供服务都是由人民来决定。政府出台的每一项政策,制定的每一个举措,都应该尊重人民意愿,体现人民要求,为人民利益服务;衡量政府一切工作的尺度,都要看人民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只有时刻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首位的政府,才是服务型政府。 二、服务型政府是透明政府。经历过非典等各类灾难事件后,人们发现,在这个社会生活深刻变革、各种矛盾相互交织的时代,只有政务公开透明才能进一步实现政府与民心、民意、民情的联动,保障人民政府为人民服务。近年来,我国在政务公开方面确实迈出了坚实的步伐。比如,我国的立法法、行政许可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80多部法律、行政法规等对相关政府信息的公开做了规定,使政务更公开更透明。其实,人民的政府,没有自己的利益,只有人民的利益,行使权力时就应当是透明的。政府透明了,人民知情权才有保障,才能随时观察政府是不是在为实现人民利益努力;政府透明了,人民才会积极参政议政,充分表达民意,防止不当决策损害人民利益;政府透明了,政府官员才不敢懈怠,注重体察民情,顺应民意,接受监督,人民群众才会增强对政府的信任和信心。近年来许多事实表明,群众知情有助于化解疑虑,政务公开有利于处理危机。因此,一个服务型政府,必然也是透明政府。 三、服务型政府是法治政府。所谓法治政府,主要是指政府根据人民意志依法组建而成;必须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必须保障人民依法享有各项权利和自由;必须接受人民的监督;行政违法必须承担责任。简单说,政府必须依法产生、受法律约束、依法律办事、对法律负责。而这些恰恰是一个政府成为服务型政府的必要条件。试想,如果一个政府不是按照人民意志和法律程序组建而成,不能依照法律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不能保障人民权利和自由、不接受人民监督,就不能保证它对人民负责,就不能保证它的权力用来为人民服务,它也就不可能成为一个服务型政府。 四、服务型政府是责任政府。问责制度是建设服务型政府一项必不可少的制度。近几年,“引咎辞职”、“问责制”逐渐为人们所熟悉。从2003年非典事件、中石油开县天然气井喷事故,

XXX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XXXXXX深入推进 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部局、省厅、总队关于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部署,全面强化我XXX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按照XXX 党委要求,根据部局《关于全面推进XX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意见》、总队《转发部局<关于全面推进XX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XXX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贯彻落实山东执法规范化建设会议精神为主线,在细化措施、狠抓落实,战线推进、协调发展上下功夫,加速XX 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大见成效,争创一流、走在前列,全面实现“一降两升三无四满意”(可防性案件发案数下降,破案率、查处率上升,无被监管人员非正常死亡、无渎职执法、无处置不当引发群体性事件,人民群众、党委政府、公安机关和XX民警满意)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XXX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有效落实,成立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 XXXXX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制科,负责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组织、规划、协调、统计、监督、推动工作。 三、工作任务和责任单位 (一)强化执法主体建设 1、大力加强民警执法培训。 依托XXX轮训队和地方公安机关,认真落实每名民警每年脱产执法培训累计不少于15天的要求,对全体民警进行多种形式的轮训,科学设置公安法律业务知识、执法技能和安全防护培训课程,强化典型案例剖析,信息化应用技能、熟练掌握警械、武器的使用,按规定佩戴、使用警用装备,重点加强对《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的内容和本岗位应知应会的法律业务知识的掌握,进一步强化标准执行力,确保每名执法民警准确掌握、严格遵行岗位标准、业务标准、行为标准和案件裁量标准。 各XXX可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培训:可聘请专家对民警进行大规模的培训;可派部分民警到执法规范化建设搞的好的兄弟单位去实地参观学习取长补短,使培训形式灵活,贴近实战,效果明显,有力促进执法规范化工作。 责任单位:法制科、轮训队、各XXX 2、狠抓执法资格等级考试筹备工作。

怎样建设服务型政府

如何样建设服务型政府 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是深化行政治理体制改革的核心。那么,如何样建设服务型政府呢?在我国现时期,建设服务型政府应把握以下几个差不多方面。 全然动身点:从公共利益动身。这是服务型政府的全然标志,也是政府公务人员的行为准则。从公共利益动身,强调的是“公共的、公用的、公众的”。当前的一个突出问题,确实是少数政府部门不同程度存在着部门利益化的现象,行使职权并不完全是从公共利益动身,而是从部门利益动身。这是与服务型政府的要求相背离的。老子在《道德经》里讲:“我无欲,而民

自朴。”那个地点的“我”,指的确实是执政者。其意思是讲,执政者假如没有私欲,老百姓自然就会淳朴;否则,就会败坏社会风气。另一个问题是,在社会利益多元化的今天,如何样把握公共利益?或者讲,公共利益在哪里?就在多元利益关系的那个“均衡点”。代表公共利益的政府,应在多元利益关系表达和博弈的基础上,寻求社会多元利益关系的均衡点。 职能定位:强化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前提是要明确政府应当承担什么职能。党的十六大对政府职能作了四项界定: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治理,公共服务。党的十七大要求“强化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进一步强调了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我国在过去相当长时期,政府差不多上是“经济建设型”政府,要紧精力用在了参与或干预微观经济活动而不是公共服务上。时至今日,这种惯性依旧存在,有些地点和部门的政府职能还没有转到公共服务上来。针对那个问题,中央强调,各级政府抓经济进展,要紧是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制造良好进展环境,不能包办企业投资决策,不能代替企业招商引资,不能直接干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这“三不”,是力求摆脱过去干预经济的惯性羁绊、真正转变政府职能的具体要求。

服务型政府的内在要求

? 1994-2010 China Academic Journal Electronic Publishing House. All rights reserved. https://www.wendangku.net/doc/b917520139.html, “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理论与实践研讨会”专版 服务型政府的内在要求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  刘熙瑞 我认为服务型政 府和原来的管制型政府是一种革命性的变革,前面是量变,现在已经积累到了质变的阶段。由管制型到服务型,是一种转型性的改革,从这个意义上我们体会小平所说的“机构改革是一场革命”可能会更亲切。什么是服务型政府?现在搞得很热闹,我认为成都 市的服务型政府建设加了一个形容词“规范化”是一个发展、创造。因为它把服务的内容用制度、法规和规章的形式规范起来了,不是随机的服务了,是有严格要求的服务。所以我很同意这个提法,我关注成都市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已经有一年多的时间,我认为做的很好,很扎实,我很佩服成都市同志所作的工作。 (一)服务型政府是彻底实现以人为本的政府。“以人为本”关键在理念上的变化,在政民关系上的调整。服务型政府建设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情,是对传统政府模式的根本变化,从“以官为本”到“以人为本”,根本理念涉及到“官本位”还是“民本位”,“政府本位”还是“社会本位”,“以政府权力为本位”还是“人民权利为本位”的问题。 (二)服务型政府是把服务作为根本使命的政府,这是从它的任务和使命上说。要放下架子,在具体的群众面前作好服务。今年3月8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期间参加辽宁代表团座谈,他说“怎么样以人为本,很复杂也很简单,你就从群众最现实、最直接和最关心的问题抓起”。我觉得各级政府如果这样做,很多问题就迎刃而解了,而不是等到报刊曝光、领导批示之后才解决。 (三)服务型政府是与民融合的政府。内在的融合、意见的沟通、意见的统一是非常重要的。如果两个事物已经完全对立起来再融合就是很困难的。党的领导、政府的领导和人民群众当家作主之间的矛盾必须融合,在融合的基础上才能把三者统一起来,否则中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找不到出路。16大已经提出这个问题,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党的领导有机结合。 (四)服务型政府是践行便民原则的政府,这 是从行为方式上说。成都市在这方面做了很多努 力。比如说代理制,比如说服务大厅的问题,有的地方提出了“所有部门围着大厅转,大厅围着公民转的口号”,我认为这就是一个服务型政府的口号。有的地方还提出“以干部跑代替群众跑”等都是服务型政府的原则。 (五)服务型政府是倡行“以公谋公”的政府。什么是以公谋公?包含着以公心谋公事,还有以公开化的方法来谋公事。除了这个以外,还指靠公众来谋公事,公共的事情公众一起来办,不得做私事这样的含义。 (六)服务型政府是严格依法行政的政府,这是从对政府要求上说的。行政必须依法,并不是说行政不要违法,而是要以法律做依据,法律上没有让做的,有的时候就要考虑不能够这么做。 (七)服务型政府是被民监督的政府,这是从政府的保障条件来说的。政府的权利本位和公民的义务本位这是原来的模式,现在必须改为公民的权利本位和政府的责任本位,政府是一种责任,而责任就必须受监督,否则怎样进行追究、问责? (八)服务型政府是清正廉洁的政府,这是从政府的灵魂上说。不受曰廉,不污曰洁,这是我们中国古代的习惯说法,因此中央提出要建立教育、监督并重的防止和惩治腐败的政府。一个腐败比较严重的政府永远建设不成服务型的政府。 (九)服务型政府是承担着服务责任的政府,这是从服务的救济方面上说。服务需要有救济,在服务不好、服务失败甚至服务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时候,要有救济的渠道。过去我们把服务看做一项义务,现在我们把它看做一种责任,而责任就具有法制性的根据,具有必然性的要求,具有被追究性的保证。对不作为、不按照标准作为、造成重大损失的都要进行追究,所以当公务员是很难的。 (十)服务型政府是与社会共治的政府,这是从治理格局上说。不再遵循“凡服务必由己出”的思路,好象所有的工作都是政府来干,这是旧的思路。新的思路是以人为本,一切依靠人民。所以从1989年世界银行提出“治理理论”以来,在中国已经宣传的很广泛了。所以政府必须承担大力发展非政府公共组织的任务,最终建立起与非政府公共组织共同服务的体制。行 — 9 1—2004年第11期 总第233期 CPA 中国行政管理

浅谈如何加强消防执法工作 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浅谈如何加强消防执法工作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近年来,社会对消防执法也越来越关注,尤其是新消防法实施以后,消防执法的力度不断地加大,消防执法面对的社会面也越来越广,人们对消防执法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但是在我们当前的消防执法工作中还存在着许多与规范化要求不相适应的方面,这都给我们的执法工作带来了非常多的不便。 一、当前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中存在的较为突出的问题 (一)消防行政执法不规范 执法人员在法律法规运用上把握不准确,执法随意性大,消防法律文书中指出的违法行为与引用的法律条款不相符,甚至不引用法律条款的行为时有发生。一些单位在法律文书的填写不规范,应该两个承办人一起签名的往往只有一人签名。执法程序混乱,不依法履行告知义务。对消防违法行为,该整改的不责令整改,整改到期又不进行复查,没有按照法律法规程序的要求一追到底,直至结束。消防行政执法缺乏力度,执法随意性大。以罚代停,以罚代改,以罚代拘等违法现象仍然存在。 (二)执法力量不足 近几年,随着我国经济飞速发展,城市的高层建筑、易燃易爆场所、地下工程、综合性大型公众聚集场所大量增加,各型企业单位也大幅增多,消防监督检查任务日益繁重。同时,在原有各种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各种新法律法规还在不断出台,这都要求具备大量的消防执法人员和完善的执法机构和足够的物资技术条件和财力的支持。由于消防大队监督干部偏少,而消防机构检查的单位、场所多,发现的火灾隐患多,需要投入很多的人力。消防机构以有限的监督执法力

量实施检查,只能有重点地检查,从而带来了检查不够充分、不够全面的局限性,给消防执法监督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和挑战。 (三)执法者素质参差不齐 每年都有相当数量经验丰富、业务娴熟的执法人员被调整到其他岗位,从而导致许多新进入执法领域的执法人员缺乏实践操作经验,考虑问题不周详。在监督检查、调查取证、笔录制作、法律文书填写等执法环节存在急功近利、执法质量不高的现象。部分老监督人员又囿于原有的消防执法模式,面对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有效的应对措施,导致执法工作停滞不前。加上从事消防执法工作的人员相对不固定,流动性大。执法人员频繁调动,日常消防执法监督容易出现断层,工作失去延续性,特别是在人事调整前后,不同的执法者由于个人执法素养和主观认识等原因,对同一执法对象、同一违法行为或者同种类型火灾隐患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往往大相径庭,容易导致执法公信力的降低。这些现象的存在,使整个消防部队执法队伍综合素质难以提高。 二、对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建议 (一)加强理论学习,进一步提升消防监督人员的自身素质 加强政治思想学习,树立执法为民的理想信念,加强消防监督员的廉政教育,强化消防监督人员的廉洁意识,使他们克服特权思想,增强群众观念,严格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加强宗旨教育、法制教育,提高消防监督员依法行政意识和服务意识,加强执法理念培训,并灵活运用多种方式方法,提高消防监督员的执法艺术;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消防监督人员的业务水平,提升业务素质,不断提高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坚持典型引路,要积极培养执法

深入贯彻十八大精神 全力建设服务型政府

深入贯彻十八大精神全力建设服务型政府 中国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伴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不断推进和深化,着力满足人民的诉求变化。为响应新时期老百姓对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需求,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按照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目标,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建设服务型政府成为我国各级政府新一轮治理改革的重要目标。如何定义服务型政府,为何要建设服务型政府,如何建设服务型政府成为备受关注的问题。 一、服务型政府的由来、定义及特征 服务型政府的概念是由德国行政法学者厄斯特·福斯多夫首先提出来的。随着资本主义国家社会经济的发展,公民对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的质和量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他们要求政府不仅要管理好社会公共事务,还要求政府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受西方思潮的影响,中国学术界与1998年提出此概念。2001年,成都,南京,上海提出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目标。2004年,国务院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提出,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首要目标。2005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建设服务型政府,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直接提出了“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目标和任务,明确要求各

级政府不断推进和深化改革,进一步“健全政府职责体系,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推行电子政务,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按照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目标,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至此,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成为当前政府改革的重点之一。 在我国,服务型政府是建立在民主政治基础之上的,同现代市场经济相适应,以服务社会、服务公众为基本职能的政府模型。构建服务型政府,是在人民本位、社会本位理念的指导下,在整个社会民主秩序的框架中,把政府定位于服务者的角色,并通过法定程序,按照公民意志组建起来的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政府。构建服务型政府,既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又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还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也是当代中国转型的需要和当代中国社会转型的必然结果。 在我国,服务型政府具备五个特征:一是以人为本,它是服务型政府的本质特征,也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指导思想和指导原则。服务型政府是在人民本位、社会本位的理念指导下,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主动为人民和社会谋利的亲民的机构。服务型政府的施政目标是由人民的希望和合法期待来决定的,以“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为出发点和归宿提供服务项目。二是提供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它是服务型政府的基本职能。服务型政府的收入来源于人民缴纳的赋税,故税收必须用于为人民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具体而言,包括三方面:其一是提供良好的制度供给服务。政府作为秩序化的机构,必须为公众和社会提供权威的、最基本、最

(完整版)浅议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浅议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摘要:当今中国,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已经成为势不可挡的时代潮流。如何更好的推进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已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已经成为政界和理论界的共识。 关键字:公共服务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一、公共服务型政府概述 (一)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基本特征与主要内容 1、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基本特征 所谓公共服务型政府,就是满足社会公共需求,提供充足优质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的现代政府。公共服务型政府具有如下基本特征:第一,政府的作用集中于公共领域。第二,政府管理的基本哲学是实现社会正义。第三,政府是公共利益的鲜明代表。第四,政府权力是有限权力。第五,现代政府是法治政府。 2、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基本内容 公共服务型政府是从政府的本质属性方面对政府所下的定义,从政府管理的本质属性来讲,现代政府的实质是公共服务型政府。政府只有通过提供充足优质的公共服务,才能证明自己存在的价值与合法性。没有服务就没有现代政府。 公共服务型政府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从政府职能方面来讲,政府示是为了市场、社会和公民提供公共服务的,应该将服务融于管理之中,为市场、社会和公民提供维护性公共服务。第三,

从公共服务供给方式来讲,政府应鼓励市场、社会和公民参与公共服务的生产与供给;同时,要提高政府服务的效率与质量,建设一个高绩效的政府。 (二)公共服务型政府的标准 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主要标准分为四个方面:一是公共服务的投入标准;二是公共服务的覆盖面标准;三是公共服务的体系完善程度标准;四是政府公共服务的规范化标准与绩效标准。 1、公共服务的投入标准 公共服务型政府间成与否,一个基本的标准就是公共服务投入是否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公共服务投入标准是:公共教育支出占gdp的比重达到5.4%;公共医疗卫生支出占gdp的比重达到6.1%;公共退休金支出占gdp的比重达到7.2%。 2、公共服务的覆盖面标准 公共服务型政府建成与否的第二个标准是覆盖面标准,也就是说,公共服务是否普及,其普及的程度如何。简单的说,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覆盖面标准就是:让人人都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其含义是:要使每一个学龄人口都享有12年制义务教育、使每一个劳动者都享有基本社会保险、每一个老年人都享有基本养老保险、每一个贫困人口都享有最低生活保障、人人都享有基本医疗保障。只有实现了人人都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目标,才能说普及了公共服务。 3、公共服务体系的完善程度标准

镇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实施方案

镇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实施方 案 为了进一步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创一流的便民服务, 按照市政府《关于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镇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在去年已取得成效 基础上,总结经验,夯实基础,弥补薄弱环节,强化督查,突出 重点,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巩固、深化和提高规范化服务 型政府建设。 一、总体要求 以“****”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失真城乡一体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产业发 展年”和“三强市”建设工作,以打造“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政务服务为目标,不断深化服务理念,完善推进机制,简 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加强社会监督,努力构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为全乡经济和 社会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机制和体制保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一)调整__镇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成员:(党委委员、人大副主席)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党委委员、__社区支部副书记) (纪委副书记、党政办主任) 分管领导:(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责任人:(纪委副书记、党政办主任) (社会事务办主任) __镇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管理办公室:主任:(__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副主任:(__镇党政办主任、纪委副书记) 成员:(社会事务办主任) (群工办主任) (经济发展办科员) (事业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财政所所长) (产改办主任) (党政办科员) 2.管理办公室职责

活动方案之执法规范化建设方案

执法规范化建设方案 【篇一:执法规范化建设方案】 攀枝花东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根据《四川省文化厅关于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装备建设的通知》和《四川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为顺利推进东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推进“设施设各规范化,制度建设规范化,执法办案规范化,执法培训规范化”为重点,创新综合执法的体制机制,健全文化市场监管体系,形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体制,努力实现“纪律严明,行为规范,执法有力,听从指挥”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总体目标。 二、基础内容和建设标准 (一)设施设备规范化 1、办公场所 大队设立独立、固定的办公场所,挂综合执法徽标和综合执法机构名牌;设立执法人员办公室、会议室;设立执法值班室、询问调查室、档案室、技术监控室、罚没物品库房等专用执法房间各一间;办公和执法专用房间房门上半部装置统一的用途标牌。办公区域显要位置设置专栏,公示执法主体、职能职责、执法程序、内设机构分工、执法监督、执法动态、光荣榜与周值班等相关政务信息、。 2、办公设备 每名执法人员统一配备一套办公桌椅、一组双开门办公柜、一台台式电脑、一部电话机、一个岗位牌,每个办公室配备一组沙发、一个衣帽柜、一台打印机、一台扫描仪、一台碎纸机、一台扫描仪、一台传真机、一台饮水机、一个电话号码、一组报夹、安装一台与办公 室面积大小匹配的空调,支队所属每个大队(科、室)配各一台办公用复印机,支队配各一套投影仪。 3、执法装备 配备执法暗访和市场巡查专用车(巡查车身喷涂“文化执法、举报电话12318”标志)、每辆暗访车和巡查车配各一个执法设各箱、两套暗访设各、一套网络执法设各、六台350兆手持对讲机、一台350兆座式无线短波电台、一台测距仪、一套演出现场监管技术设备、一

什么是服务型政府以及如何建设服务型政府

什么是服务型政府以及如何建设服务型政府 一、什么是服务型政府 推进政府自身建设和改革,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大任务,也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党的十六大报告第一次把政府职能归结为四个方面: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提出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管理方式,推行电子政务,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服务型政府,是一个能够公正、透明、高效地为公众和全社会提供优质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政府。建设服务型政府是一项比经济体制改革更为艰巨的任务,要求政府从管理理念、管理职能、管理制度、管理手段和行为方式等方面,实现根本性转变。服务型政府的内涵至少应包括四个层面。 一是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理念。政府的管理理念决定着政府的行为。树立为人民服务理念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前提条件。各级政府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在政务活动中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做到保障民权、尊重民意、关注民生、开发民智。 二是强化公共服务职能。政府职能问题是政府管理的核心问题。建设服务型政府,必须明确并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向公众提供优质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这应成为各级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的核心职能。三是形成有效制度安排。没有制度保证,“服务”就会成为一句空话。要通过制度设计,加快形成政府服务运行机制。严格依法行政,维护法律的尊严,依法规范和约束行政行为。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机制、政务公开机制、群众监督和参与机制。 四是改进政府管理手段和行为方式。政府应成为经济发展方向的指引者、经济关系的协调者和公共服务的供给者,做“精明的导航员”、“公正的裁判员”和“忠实的服务员”。整合行政资源,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提高政府公信力。 服务型政府具有以下六个特征: 民主责任。民主是服务型政府的前提。人民是社会主义国家的主人,政府受人民委托行使权力。公民通过法定程序和渠道参与社会管理,表达自己的愿望。民主政治与民主行政在本质上必然是对社会和公众尽职尽责。责任政府,要求政府在提供服务时必须对服务对象负责。 法治信用。法治是现代行政的基本手段、发展趋向和根本标志,是建立合理的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公民关系的前提,因而也是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保障。法治的实质是秩序,政府既是秩序的建立者,也是秩序的遵守者。权力意味着责任,法治意味着信用。一个法治政府必然是一个信用政府,必须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

服务型政府创新研究

引言 建设服务型政府是我国社会、经济进一步发展的迫切要求。从经济建设型政府转向公共服务型政府是新阶段我国改革发展的客观要求,既是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迫切要求,又是我国市场化改革进程的必然选择,也是新阶段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基本目标,更是提高我们党的执政能力、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 从实践方面讲,对我国目前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现状与改进进行研究,有利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积极推进服务型政府的建设和公共服务体系的完善,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进而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有利于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视角探讨并提出解决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出现的城乡发展不平衡、区域发展不平衡、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等问题的政策建议;有利于为全面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和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提供总体规划和操作性方案。 从理论方面讲,对我国目前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现状与改进进行研究,有利于探索、总结服务型政府建设和完善公共服务体系的客观规律,以服务于我国服务型政府建设和公共服务体系完善的实践;有利于不断拓展、深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和公共服务体系完善的理论研究;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公共管理学科的发展,并对相关学科的发展产生积极的作用。 本文从服务型政府的基本理论的研究入手,通过对我国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现状的分析,找出我国建设服务型政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服务型政府的举措和努力方向。 一、服务型政府概述 (一)服务型政府的内涵 在《行政论坛》2000年第四期发表的张康之的论文《限制政府规模的理念》,首先使用服务型政府这一概念,并把它作为与统治型、管理型相对的一种行政模式。此后特别是非典之后,学术界使用服务型政府这一概念越来越多。所谓服务型政府是指在公民本位、社会本位理念指导下,在民主制度框架内,把服务作为社会治理价值体系核心和政府职能结构重心的一种政府模式或政府形态。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入发展,加之中国入世之后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以及十七大所提出的建设行政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优质政府的号召。各级地方政府都在积极探索,努力寻找适合自身特点、切实可行的行政改革措施,不断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其中大连、南京等城市走在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前列,率先提出了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目标。非典以后,全国许多地方政府纷纷效仿大连、南京这些城市的做法,大规模开展服务型政府建设,就此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自下而上的政府改革运动开始了。服务型政府成为各种媒体上高频词和流行语。 温家宝在2004年2月的中央党校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专题研究班结业仪式上,明确提出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这一工作目标。这是国家领导人首次明确提出服务型政府这一科学概念。此后,服务型政府广泛见诸于各类党和政府的文献中。 (二)服务型政府的基本特征 基于以上对服务型政府的科学内涵的分析,笔者认为我国服务型政府基本特征应该包括以下几点: 1.公众参与 公众参与是我国当前服务型政府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的前提条件,也是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根本动力。公众参与包括直接参与和间接参与。 2.权利至上 服务型政府的建设除了政府需要转变观念之外,还需要合理分权。这里的权利是大多数公民利益的集中体现,它指的是公众的权利。 3.法治优先

对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几点思考

对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几点思考 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公安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它不仅是公安队伍建设的需要,也是公安机关树立良好形象,密切警民关系的需要,更是时代发展的要求。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涉及内容多、工作量大,是一项庞大、繁杂的系统工程。规范什么?怎么规范?由谁来规范?规范到 什么程度?如何评估?怎样才能保障执法规范化以及出现违规行为后怎么办等等,都需要加以明确。按照公安部《关于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当前实际,就如何开展好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笔者尝试谈一点自已的看法。 一、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的范围 进一步推进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首先要搞清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范围,也就是解决“规范什么”这个问题。公安部《关于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要把公安执法工作全部纳入法制化、程序化、规范化的轨道。因此,必须从根本上弄清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所涉及到的要素及要求。 (一)明确执法主体,实行办案民警资格认定制度。执法主体合格是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前提和保证,只有主体合格了,规范执法才有基础,否则,无从谈起。从实际情况看,执法主体建设还不容乐观,协勤、协警参与执法、参与办案,由于素质不一,管理又不到位,难免引发一些执法问题。有的协勤、协警抓赌、抓嫖;有的交警招聘的协警人员,由于素质不高,业务不熟悉与被纠章人员发生纠纷;有的协勤、协警人员在看管被审查人员时,由于不负责导致被审查人逃跑、自杀;甚至有的工勤人员由于参与看守所执法,与在押女犯罪嫌疑人发生性关系等情况都有出现和发生。这些问题的发生,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执法主体不合格。因此,必须对那些在执法岗位的工勤、协警、协勤、联防队员等“二警察”加以清理,在清理的基础上加以规范,在规范的基础上加强管理。同时,在明确执法主体的基础上,实行办案民警资格认定制度。《人民警察法》规定,凡正式人民警察均有执法权,但有权执法不等于有资格办案。从现有情况来看,与法、检相比,公安机关民警的办案资格门槛较低。一些刚毕业的学生和军转干部刚接触公安工作就被安排办案,法制培训和相关办案经验的匮乏,直接导致办案能力较弱,办案质量较低。因此提升执法水平、提高案件质量,应实行办案民警资格认定制度。这一制度应在限定范围、严格标准、上岗必考、离岗失效、优胜劣汰的原则下进行。限定范围,即不是要求公安机关内部民警都具有执法办案资格,如指挥、政工、装财等部门的民警;严格标准,即在公安部未进行统一考试前,我省可先行一步,对办案民警进行考试和资格认定;上岗必考,即从事执法办案岗位的民警上岗前必须参加考试,才能取得相应资格;离岗失效,即民警不在执法办案岗位了,可保留一年的办案资格,一年后仍不在执法办案岗位即取销相应资格;优胜劣汰,即执法办案资格不是一劳永逸的,也要定期考核,在严把“进口”同时,对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敞开出口”,随时调离执法办案岗位。

对于建设我国服务型政府的几点构想

2010年第1期 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Spring Journal o f Huazho ng N or mal U niver sity (H umanities and So cial Sciences)Jun. 2010 收稿日期 2010 01 19 对于建设我国服务型政府的几点构想 黄 昕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文秘系,北京100102) 摘要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 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 , 服务型政府 已成为当前理论界与实务界研究的热点课题。本文从服务型政府的价值取向、理论基础、职能范围、行为方式、组织及其治理机制等方面对服务型政府的构建进行了多维度的探究和描述,以期为我国政府改革实践提供参考。 关键词 服务型政府;价值取向;职能范围;行为方式;组织治理结构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 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 ,标志着 服务型政府 的理念已从多年的理论探讨转向了实践,成为中国政府改革的明确目标。什么是服务型政府?怎样在当前的行政环境下建设服务型政府?这些问题成为我国政府改革实践中亟待解决的命题,也成为理论界研究的热点课题。 一、服务型政府的内涵综述 服务型政府的概念是在1998年的行政改革过程中提出的,至今已有不少专家、学者对服务型政府的基本概念和丰富内涵进行了有益的研究和描述。 张康之是最早提出服务型政府的学者之一,他认为: 服务型的政府也就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府,用政治学的语言表述是为社会服务,用专业的行政学语言表述就是为公众服务。服务是以一种基本理念和价值追求,政府定位于服务者的角色上,把为社会、为公众服务作为政府存在、运行和发展的基本宗旨 !。他对服务型政府进行了一些原则性的构想:第一,服务型政府应当实现从控制导向向服务导向的转变;第二,服务型政府应当实现从效率导向向公正导向的转变;第三,服务型政府应当实现从政府及其行政的工具定位向价值定位的转变;第四,服务型政府需要确立起一个合作和信任的整合机制;第五,服务型政府需要谋求德治与法制的统一;第六,服务型政府需要用行政程序的灵活性来取代行政程序的合理性;第七,服务型政府需要 用前瞻性取代回应性?。 刘熙瑞认为,所谓服务型政府,就是 在公民本 位、社会本位理念指导下,在整个社会民主秩序的框架下,通过法定程序,按照公民意志组建起来的以为公民服务为宗旨并承担着服务责任的政府 。他认为管制型政府虽然也提供公共服务,但这种服务与服务型政府所提供的服务是完全不同的。服务型政府是完全从人民需要出发,以为人民谋幸福为宗旨;这种服务的实现过程是人民与服务者一种互动的过程,双方可以交流信息,相互协商,达成一致;这种服务的成立,必须以被服务者的同意为基准;而且被服务者具有对服务内容、类别、服务机构与人员的选择权。同时,服务型政府也有管制。服务型政府的管制是为服务而管制,其管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为了保证社会公平,保护广大群众不受少数不法分子侵害,促进社会发展;管制的依据是体现公民意志的,通过严密程序制定的一套完整的法律和法规;这种管制有固定的范围,且内容明确;在管制程序上,有固定的程序和方式方法;在管制的后果上,服务型政府承担着后果责任,并且有一套纠错机制、补救机制和后果追究机制#。 吴玉宗对服务型政府的界定是: 所谓服务型政府就是指政府遵从民意的要求,在政府工作目的、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中用公开的方式给公民、社会组织和社会提供方便、周到和有效的服务,为民兴利、促进社会稳定发展。服务型政府的服务主体是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服务对象是公民、社会组织和社会,服务的宗旨是为民兴利, 11

大力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机关建设

创新管理方式强化内部管理 大力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机关建设 在全面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工作中,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提高服务质量为核心,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创新管理手段,狠抓机关内部管理,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和办理,加强行政环境建设,使全体机关干部的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行政效率显著提高,单位形象得到改善,受到了社会各界的赞誉和好评,在2005年度市人大述职评议中得到了充分肯定。 一、更新服务理念,改进工作作风,抓好干部队伍建设 一支高素质、作风过硬的干部队伍是做好新时期、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的关键。在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过程中,我局把干部队伍建设放在重要位置,从抓日常学习、大力倡导调查研究、组织专题培训入手,采取多种手段,努力提升民宗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使之加深对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的内涵实质的理解和认识,提高适应规范化服务型政府要求的能力。 (一)组织学习讨论,提升工作状态。从2003年10月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正式启动以来,我局先后召开办公会和各种形式的干部学习会,传达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系列文件,认真组织学习XX书记、XX市长等市

领导的重要讲话,在全局干部职工中强化改变政府职能、重塑机关形象的意识。针对金堂县、锦江区、彭州市等“不在状态”干部被免职的典型例子,组织机关干部进行学习讨论。还充分利用现代办公条件,以局内部办公系统BBS论坛为平台,在全局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六种能力’”网上专题讨论活动。通过学习整顿,我局机关干部面貌焕然一新,干事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加强。 (二)开展调研活动,改进工作作风。我局把调查研究活动作为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手段,建立健全了《市民宗局调查研究制度》,长期坚持不懈地开展。局领导和各处室每年都制订详细的调研计划,确定调研方向或课题,落实课题负责人。局领导坚持每周深入到各区(市)县民宗局和寺观教堂开展工作调研,一把手还亲自带领机关干部到金牛区、锦江区学习规范化服务型机关建设和信息工作的先进经验。近年我局大兴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完成调研课题数十个,形成了较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为民族宗教工作的开展和领导决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加强队伍培训,提高人员素质。为全面、准确地理解市委、市政府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的各项要求和指标,掌握规范化服务型政府的理念、意义、内容和具体要求,我局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认真学习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各项文件,结合《行政许可法》、《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四五普法法律知识》对机

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关键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关键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要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是规范执法行为的前提。要培养民警对法律忠诚的信念,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良好的职业道德是规范执法的内在力量,要把道德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范畴,结合队伍管理和执法实际,从点滴抓起,逐步形成对法律忠诚的信念,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为平和、理性、文明、规范、公正执法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要转变错误执法观念。要让执法人员认识到,在打击违法犯罪时,必须始终把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作为立足点和落脚点,不仅要保护守法公民的合法权益,也要维护被打击对象的合法权益,坚决防止发生执法不公、执法扰民、执法犯法、设置法外障碍等现象。要始终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把老百姓最担忧、难办、期盼的事放在心里,抓在手上,做在实处,进一步提升执法水平,提高执法质量。 三要严格落实执法责任。落实执法责任,是减少随意、无序执法,杜绝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的一个重要执法保障。要按照职责分工,合理划分执法人员执法权限,逐步建立起逐级负责的执法责任制。尤其是要针对不同的执法部门和岗

位,按照不同的职责权限,明确执法工作在各个岗位、各个环节的执法责任,对工作中出现的执法过错严格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过失。 四要规范规章制度建设。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是改进执法工作的关键。要严密执法程序,规范执法环节,有效防止执法人员滥用自由裁量权。要认真总结执法工作经验,建立健全执法过错举报制度、执法回告公示制度,切实按照规定公开执法依据、制度和程序,做到公开裁决、公开调解。 五要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加大警务公开力度,真正赋予社会各界对公安执法工作的“知情权”,方便社会各界监督;加大内部监督力度,法制、纪检、督察等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对检查中暴露的问题要及时纠正,从严查处;加大外部监督力度,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公安执法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加快执法工作信息化建设,借助信息化网上办案系统,实行网上受案、网上审批、网上监督和网上考评,实现对民警执法办案全程监督,确保案件办理的公开透明和公平公正。 规范执法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公安的神圣职责,不容

关于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思考(心得体会)

关于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思考 建设服务型政府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是政府实现和谐公共治理的内在要求。服务型政府是民主政府、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公正政府、廉洁高效政府、学习创新型政府、资源管理型政府。这是服务型政府的特征,也是服务型政府的目标定位。政府转型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构建服务型政府是政府转型的必然趋向。在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的发展过程中,需要进一步弄清服务型政府的内涵和目标取向。我们所要建设的和谐社会应该是一种以人为本,以提供公共服务于社会的政府管理体制或模式。服务型政府的构建需要政府管理模式的创新。 一、构建服务型政府是政府转型创新的必然趋向 在经济建设型政府的定位下,构建和谐社会必将遇到强大的体制性障碍。只有实现从经济建设型政府向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转型,才能彻底打破体制性障碍,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强大的动力支持。党的十六大第一次把政府职能归结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四个方面,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服务型政府建设,提出了一系列强有力措施,这充分表明我国政府对管制型政府实行彻底变革的决心,而服务型政府就是相对于管制型政府的一种全新的政府管理模式。

二、服务型政府的内涵和目标定位 “服务型政府”,简单说就是一种以人为本,以提供公共服务于社会的政府管理体制或模式。从经济层面上说,政府主要为社会提供市场不能够有效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制定公平的规则,加强监管,确保市场竞争的有效性,确保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从政治层面上说,政府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政府要确保为社会各阶层,包括弱势群体提供一个安全、平等和民主的制度环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实现有效治理;从社会层面上说,政府要从社会长远发展出发,提供稳定的就业、义务教育和社会保障,调节贫富差距,打击违法犯罪,确保社会健康发展。 建设服务型政府必须要有准确的目标定位。一是公共服务型政府应当是民主政府,即代表人民利益,以民为本的政府。二是公共服务型政府应当是法治政府,坚持依法行政。这是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基点和关键所在。法治政府的核心在于依法治国。三是公共服务型政府应当是有限政府,即由以往“全能政府”、“无限政府”向“责任政府”、“有限政府”转变。四是公共服务型政府应当是诚信的政府。政府的诚信状况,关系到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关系到社会信用体系建立,也就从根本上决定着和谐社会建设。五是公共服务型政府应当是公正的政府。六是公共服务型政府应当是廉洁高效政府。廉洁高效是政府搞好服务的本质要求,只有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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