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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最新)新版报关单填报样本(新格式)

2016(最新)新版报关单填报样本(新格式)
2016(最新)新版报关单填报样本(新格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最新版)预录入编号:海关编号:

注意事项:

(1)请认真核对,我司将严格按照此确认件申报,申报后将无法更改,由此造成的无法退税我司概不负责。

(2)境内货源地需要特别注意,申报错误将导致无法退税。

(3)涉及品牌、型号的货物一定申报准确,否则造成的扣货、退单、推迟航班以及所产生的费用由发货人承担。

(4)无纸化通关:一定确认好是否已在相应关区备案。如因为没有备案,导致的退单及费用由发货人承担。

(5)报关单请务必于到货前填制完整并确认好,否则很可能延误出运。

(6)以上红色字体部分为新版报关单与旧版报关单不一样的地方,请留意。

(7)请务必提前确认买卖双方是否存在特殊关系,是否影响价格。

(8)还要确认货物是否有品牌是否需要品牌授权或者可能存在侵权的问题。

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20号(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的公告)

https://www.wendangku.net/doc/b517723173.html,/publish/portal0/tab49564/info790150.htm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最新版)

QQ25720704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最新版) 预录入编号:海关编号: 收发货人出口口岸出口日期申报日期 生产销售单位运输方式运输工具名称提运单号 申报单位监管方式征免性质备案号 贸易国(地区)运抵国(地区)指运港境内货源地 许可证号成交方式运费保费杂费 合同协议号件数包装种类毛重(公斤)净重(公斤) 集装箱号随附单证 标记唛码及备注 项号商品编号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单位最终目的国(地区)原产国(地区)单价总价币制征免 特殊关系确认:价格影响确认:支付特许权使用费确认: 录入员录入单位兹声明对以上内容承担如实申报、依法纳税海关批注及签章 之法律责任 报关人员申报单位(签章)

QQ2572070431 一、报关单/清单删除指标: 将界面中“结汇证号(进口)”、“批准文号(出口)”、“结汇方式(出口)”、“用途(进口表体)”、“生产厂家”(出口表体)字段隐藏,不再需要企业填报。 二、报关单/清单增加申报指标: 1、删除了右下角报关员信息录入对话框,在右下角增加一个按钮,弹出显示“其他事项确认”选择对话框;含“特殊关系确认”、“价格影响确认”、“支付特许权使用费确认”3个数据项,栏目的3个选项要求默认为空,申报时必填。“特殊关系确认”和“价格影响确认”存在逻辑检控关系,如果“特殊关系确认”填“是”,则“价格影响确认”选项才可填;如果“特殊关系确认”填“否”,则“价格影响确认”选项不可填。具体填制内容可参考最新报关单填制规范。 2、报关单表体增加“原产国/最终目的国(地区)”数据项,进出口均需填报。 (1)出口报关单“原产国(地区)”默认为中国,可修改;“最终目的国(地区)”由企业填报。 (2)进口报关单“最终目的国(地区)”默认为中国,可修改;“原产国(地区)”由企业填报。 3、进/出口报关单增加“贸易国别(地区)”申报必填项。 4、在报关单预录入界面增加申报单位、收发货人(原经营单位)、消费使用单位/生产销售单位(原货主单位)的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录入框。 (1)如企业录入10位海关注册码后,系统自动获取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企业中文名称。 (2)如企业在录入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系统根据海关注册码查询对应企业

海关报关单填写指南(含报关单格式,填写指南和转关货物申报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 预录入编号:海关编号: 为统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报要求,保证报关单数据质量,根据《海关法》及有关法规,制定本规范。本规范在一般情况下采用“报关单”或“进口报关单”、“出口报关单”的提法,需要分别说明不同要求时,则分别采用以下用语:

1、报关单录入凭单:指申报单位按海关规定的格式填写的凭单,用作报关单预录入的依据(可将现行报关单放大后使用)。 2、预录入报关单:指预录入公司录入、打印,并联网将录入数据传送到海关,由申报单位向海关申报的报关单。 3、 EDI报关单:指申报单位采用EDI方式向海关申报的电子报文形式的报关单及事后打印、补交备核的书面报关单。 4、报关单证明联:指海关在核实货物实际入、出境后按报关单格式提供的证明,用作企业向税务、外汇管理部门办结有关手续的证明文件。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各栏目的填制规范如下: 一、预录入编号 指申报单位或预录入单位对该单位填制录入的报关单的编号,用于该单位与海关之间引用其申报后尚未批准放行的报关单。 报关单录入凭单的编号规则由申报单位自行决定。预录入报关单及EDI报关单的预录入编号由接受申报的海关决定编号规则,计算机自动打印。 二、海关编号 指海关接受申报时给予报关单的编号。 海关编号由各海关在接受申报环节确定,应标识在报关单的每一联上。 报关单海关编号为9位数码,其中前两位为分关(办事处)编号,第三位由各关自定义,后六位为顺序编号。各直属海关对进口报关单和出口报关单应分别编号,并确保在同一公历年度内,能按进口和出口唯一地标识本关区的每一份报关单。 各直属海关的理单岗位可以对归档的报关单另行编制理单归档编号。理单归档编号不得在部门以外用于报关单标识。 三、进口口岸/出口口岸 指货物实际进(出)我国关境口岸海关的名称。 本栏目应根据货物实际进(出)口的口岸海关选择填报《关区代码表》中相应的口岸海关名称及代码。

报关单样本填写规范

进口货物报关单 是进口单位向海关提供审核是否合法进口货物的凭据,也是海关据以征税的主要凭证,同时还作为国家法定统计资料的重要来源。所以,进口单位要如实填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更不得伪造、篡改。 一般贸易货物进口时,应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一式两份,并随附一份报关行预录入打印的报关单一份。 来料加工、进料加工贸易进口货物应按照不同的贸易性质填写绿色或粉红色的进口报关单,并随附一份报关行预录入打印的报关单一份。 合资企业进口货物,一律使用合资企业专用报关单(蓝色),一式两份。 预录入编号 指预录入单位预录入报关单的编号,用于申报单位与海关之间引用其申报后尚未接受申报的报关单(在SimTrade中可以不填)。 预录入编号由接受申报的海关决定编号规则。报关单录入凭单的编号规则由申报单位自行决定。 海关编号 指海关接受申报时给予报关单的编号,应标识在报关单的每一联上。此栏报关单位不用填写。 (一)H883/EDI通关系统 报关单海关编号为9位数码,其中1-2位为接受申报海关的编号(《关区代码表》中相应海关代码的后2位),第3位为海关接受申报公历年份4位数字的最后1位,后6位为顺序编号。 进口报关单和出口报关单应分别编号,确保在同一公历年度内,能按进口和出口唯一地标识本关区的每一份报关单。 (二)H2000通关系统 报关单海关编号为18位数字,其中第1-4位为接受申报海关的编号(《关区代码表》中相应海关代码),第5-8位为海关接受申报的公历年份,第9位为进出口标志(“1”为进口,“0”为出口),后9位为顺序编号。 在海关H883/EDI通关系统向H2000通关系统过渡期间,后9位的编号规则同H883/EDI通关系统的要求。 进口口岸 指货物实际进我国关境口岸海关的名称,如:TORONTO PORT。 本栏目应根据货物实际进出关境的口岸海关填报《关区代码表》中相应的口岸海关名称及代码。 进口转关运输货物应填报货物进境地海关名称及代码,出口转关运输货物应填报货物出境地海关名称

新版报关单为何要增加贸易国别(地区)必填项(附新版报关单填报样本)

自从多家报关企业平台爆出海关总署将于近期对原来的报关单进行重大改版的消息,朋友圈快要被刷屏了,火得不要不要的。 其中,比较重大和引人注目的改革就是新增的申报内容。比如涉及海关审价的“特殊关系确认”和“价格影响确认”指标,涉及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支付特许权使用费确认”指标等。 但是新增“贸易国别(地区)”必填项也值得关注 贸易国别(地区)指标是指与国内企业(即卖方Seller)签订贸易合同(Sales Contract/PO)的外方客户(即买方Buyer)所属国别(地区),未发生(实质性)商业性交易的指拥有货物所有权的外方所属国别(地区)。 具体含义有二: 第一,发生商业性交易的,就填贸易合同上的买方Buyer所属国别(地区); 第二,未发生商业性交易的(没有贸易合同),比如样品、赠送货物,则填写拥有货物所有权的外方所属国别(地区)。 新版报关单新增的“贸易国别(地区)”指标与原报关单“贸易国别(起/运抵地)”指标含义不同,原“贸易国别(即启运地/运抵地)”实际为“启运国(地区)/运抵国(地区)”指标。 启运国(地区)不一定等于贸易合同上卖方所属国别(地区); 运抵国(地区)不一定等于贸易合同上买方的所属国别(地区)。 因为在实际中,贸易合同上的Buyer所属“国别(地区)”与货物的“运抵国(地区)”经常会不一致。 比如大陆卖家和香港的贸易商签了贸易合同,但是香港的贸易商要求把货物发到阿联酋,此时“贸易国别(地区)”就是香港,而“运抵国(地区)”则是阿联酋。 新版报关单之所以增加这个必填项 第一,为了顺应贸易国(地区)经常与实际运抵国(地区)不一致这个商业实践发展的需要; 第二,为了如实体现国外买方(包括港澳台地区的)与中国境内开展贸易的具体国别(地区)。

(最新)进出口报关单新格式解读!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20号(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的公告),海关总署从今天(2016年3月30日)开始执行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见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20号附件)并采用最新的进/出口报关单样式报关。以下为详细的调整和修改内容以及货小贱进行的全面解读。 以下为新旧报关单变动对照明细:

关键内容摘要: (1)在报关单预录入界面增加申报单位、收发货人(原经营单位)、消费使用单

位/生产销售单位(原货主单位)的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录入框。 (2)报关单商品项数的上限由20项增加到50项! (3)批准文号、用途、生产厂家、税费征收情况等已失去法律意义或不具备监管意义的申报指标去掉! (4)新增“特殊关系确认”“价格影响确认”“支付特许权使用费确认”“贸易国别(地区)”“原产国(地区)”(出口)“最终目的国(地区)”(进口)等。(5)把经营单位改成收发货人、收货单位改成消费使用单位、发货单位改成生产销售单位、报关员改成报关人员等20多处新的表述方式、格式。 1. 报关单结构调整的内容 1.1. 报关单/清单删除指标 将报关单录入界面中“结汇证号”(进口)“批准文号”(出口)“结汇方式”(出口)“用途”(进口表体)“生产厂家”(出口表体)字段隐蔽,不再需要企业申报。解读: ?在出口报关单中,“批准文号”要填写的就是以前的核销单号,自从2012年8月1日取消纸质核销单,改为外汇联网核销后,该栏目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在出口报关单中,“结汇方式”虽然一直都在填报(最常见的是电汇:T/T),好像也可以跟实际不一样,报了也没啥意义;进口报关单的“结汇证号”也差不多。 ?在出口报关单中,“生产厂家”栏基本没人填过,本来就多余;进口报关单的“用

报关单填制规范(重点)

下面我就着重给大家将报关单填制规范归纳起来讲讲: (一)预录入编号 (二)海关编号 预录入编号和海关编号一般在报关单填制的已知条件中会直接给出,如果给了我们就填,没给就不用填写。(三)进口口岸/出口口岸 该栏目应当填写货物实际进(出)口的口岸“海关名称+代码”。 进口口岸——货物进入我国关境第一口岸海关的名称, 出口口岸——货物运离我国关境前最后一个口岸海关的名称。 (四)备案号 此栏目中只有两种情况才需要填写内容,一是填写加工贸易合同中《登记手册》编号,二是特定减免税货物进口时必须提供的《进出口货物征免证明》的编号,如果涉及一般贸易此栏为空 备案号是12位编码,都是由第1位的英文字母和后面的11个数字组成 [例题]下册p191备案号:c230213000159 我们从备案号的第一位字母就可以判断出来贸易方式是什么。其中: b—来料加工c—进料加工d—加工贸易不作价设备z—征免证明 以h打头并且第6位为d—出入出口加工区的征免货物的电子帐册备案号 (五)进口日期/出口日期 进口日期——运载所申报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的日期 出口日期——运载所申报货物的运输工具办结出境手续的日期 本栏目应为6位数,顺序为年、月、日各2位,如1999年3月18日填为99 .03.18 在预录入报关单(没有海关编号的报关单为预录入报关单)的时候时,因为并无法预期实际办结的日期,所以出口时此栏目为空 (六)申报日期 指海关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申请办理货物进(出)口手续的日期 本栏目应为6位数,顺序为年、月、日各2位,如2003年5月4日填为03 .05.04 (七)经营单位 此栏目一般也会以单选多选判断的形式出现,几种情况下经营单位的确定方式非常重要请特别注意,下册p177 经营单位指对外签定并执行进出口贸易合同的中国境内企业或单位(在海关登记注册并有外资经营权的中国境内的法人或者组织)

报关单的填写资料

指海关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申请办理货物进(出)手续的日期。 进口货物申报日期不得早于进口日期。(进口后再申报) 出口货物申报日期不得晚于出口日期。(申报、放行后才能出口) 注意:要填制8位。顺序为年(4位)、月、日各2位 五、经营单位 1、指对外签订并执行进出口贸易合同的中国境内企业、单位或者个人 2、编码10位数 3、本栏目应填报经营单位中文名称及经营单位编码。 特殊的情况如何填写,要掌握。. ★(1)如果对外签约,执行合同不是同一单位,则以执行合同的单位为准。 例如:中国煤炭进出口总对外签订出口煤炭合同,而由地方煤炭进出口负责执行合同,经营单位是地方煤炭进出口。 ★(2)国内的企业委托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进出口,经营单位应填代理方,也就是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 例如:北京宇都商贸(1101250756)委托大连化工进出口(2102911013)与韩国签约进口电动叉车。 根据填制规范应该填代理方,经营单位栏应填:大连化工进出口2102911013 ★★(3)外商投资企业委托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进出口投资设备、物品的,经营单位应填“外商投资企业”,在报关单备注栏填上“委托XX进口” 例:某外资委托大连化工进出口(2102911013)与韩国签约进口电动叉车。 根据填制规范,经营单位应填“外商投资企业”,在报关单备注栏填上“委托XX进口” 六、运输方式 ★填写的是运输方式名称或代码。 ★代码:江海运输2

汽车运输4 航空运输 5 江海运输(BILL OF LADINGB/L) 如果有Air fright 、MAWB或HAWB 字样,则为航空运输。

新版报关单填制规范说明(试行)

新版报关单填制规范说明(试行) 温馨提醒:系统每小时都在更新,课件内容仅作参考 1. 进口日期是否必填?以前录报关单时我们不填这个日期,申报时与电子口岸舱单对碰后会自动跳上准确的进口期。那现在整合申报是手录入吗?日期格式是怎样的? 答:黄色必填,白色选填,灰色返填。日期格式参照海关总署第60号公告附件《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第五条规定录入。 2. 特殊条款及要求的信息,是否打在海关备注栏里面呢? 答:参照海关总署第60号公告附件《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第三十二条(15-26)规定录入。关于原来需要填写的其他备注信息,下一步计划精简。 3. 上传资料,原检验检疫的资科是否在一次申报系统上传? 答:是。报关报检共用一套单据,H2010和ECIQ主干系统会根据各自需要抓取单据。 4. 备注栏是有字数限制的,加入检验检疫录入信息后,报关能录入的信息少了。 答:备注栏录入字符是255个,打印出来是70个字符。关检合一申报,备注栏信息有些可以精简。

5. 上传资料现需对应列名分别扫描上传,操作很费时,可否简化?答:随附单据上传需要单个文件逐个上传,不要整个打包上传。比如,合同/发票/箱单分别命名后上传。 6. 现在跳完税号,不会显示监管条件,我们企业不方便区分。 答:已向技术部门反馈。 7. 柜号一栏商品项号关系是怎样对应,用什么格式填写?比如:1-1这种吗? 答:集装箱商品项号关系信息填报单个集装箱对应的商品项号,半角逗号分隔。例如:“APJU4116601”箱号的集装箱中装载了项号为1、3和5的商品时,应在“商品项号关系”录入“1,3,5”。 8. 8月1日之后是否还要报检委托书? 答:8月1日之后不再要求企业提交代理报检委托书,会启用新版报关委托书。正式版本,等主管司局发布。 9. 13位偏码有1类,2类,3类无法区分,有无注释说明? 答:可以咨询你们的技术部门,也可以咨询我们的检管部门。在第一次申报的时候明确就好。 10. 非法检货物境外发货人是否可以不填?系统为选填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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