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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加明细表

嘉兴市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加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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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户籍:请在相应框内打√

(2)新增原因:首次就业—10、再次就业—20、调动—21、异地转入—30,首次参保人员须由参保单位办理养老保险手册。(3)参保年月:YYYYMM(前4位年份,后两位月份。如:2010年4月请填写:201004)

(4)参加医疗保险的类别:同单位人员必须选择相同的医疗保险类别。统帐一—1,统帐二—2,大病保险(单统)—3 是否选择企事业医疗补助:只有在第10列选择统帐二的人员才能选择是否参加企事业医疗补助。是—1,否—0

(5)“职工个人养老、失业月缴费工资”应如实填报,低于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缴纳,高于300%的按300%计算缴纳。(6)本表一式两份,请于当月20日前报市社保局(双休日不顺延)。用人单位对以上内容真实性负责。(7)失业保险有地居民(含非本地户籍农民合同工)本人愿意缴费的需填写本人意愿确定表。(8)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费不能补缴(医疗中断补缴除外)。

(9)先行参加工伤保险的,个人享受基数单位可参照职工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核定。法人代表:(签章)徐乃中

联系电话:82805272

制表:邹凤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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