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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指南

广东省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指南
广东省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指南

广东省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指南

粤农〔2008〕137号

(广东省农业厅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广东省环境保护局2008年4月28日以粤农〔2008〕137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一、总体要求

在我省境内从事规模化畜禽养殖,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农业部《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省政府《广东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发放和畜禽养殖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二、规模化畜禽养殖概念

在同一地点、达到以下规模之一的畜禽养殖行为称为规模化畜禽养殖:生猪存栏100头以上,肉禽存栏1000只以上,蛋禽存栏500只以上,奶牛存栏20头以上,肉牛存栏10头以上,肉羊存栏50只以上,肉兔存栏100只以上,其他畜禽的饲养规模标准参照执行。

三、养殖用地的申请

畜禽规模化养殖用地要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办理土地承包(转包)

或有关用地手续。国家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畜禽规模养殖,鼓励利用废弃地和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地;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确定后,不得擅自将用地改变为非农业建设用途。国家区别不同情况,对畜禽规模化养殖用地采取不同的扶持政策:

(一)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作为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用地,不再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二)其他企业和个人兴办或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联合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实行分类管理。畜禽舍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按照农用地管理,不再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管理和生活用房、疫病防控设施、饲料储藏用房、硬化道路等附属设施,属于永久性建(构)

筑物,其用地按建设用地管理,需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也可同时办理征收土地手续。

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程序:

1.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企业或个人,无论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还是其他企业或个人,需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

2.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乡(镇)国土所要积极帮助协调用地选址,并到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用地备案手续或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涉及占用耕地的,要签订复耕保证书,原则上不收取保证金或押金;原址不能复耕的,要依法另行补充耕地。

3.其他企业或个人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县(市、区)、乡(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积极帮助协调用地选址,并到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用地备案手续。

其中,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占用耕地的,应签订复耕保证书,原址不能复耕的,要依法另行补充耕地;附属设施用地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按照规定的批准权限和要求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也可同时办理征收土地手续。

4.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以出租、出让、转包等合法方式取得,切实维护好土地所有权人和原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有关手续完备后,及时做好土地变更调查和登记工作。因建设确需占用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的,应结合规划布局和养殖企业或个人要求,重新相应落实新的养殖用地或协商一致后依法给予补偿,依法保护养殖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四、养殖场的建设要求

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饲养规模相适应的生产场所和配套的生产设施;

(二)有为其服务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

(三)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防疫条件;

(四)有按经批复的环评要求的对畜禽粪便、废水、废气和其他固体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的沼气池等设施及其他污染防治和无害化处理设施;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养殖场兴办者应当将养殖场的名称、养殖地址、畜禽品种和养殖规模,向养殖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取得畜禽标识代码。

五、养殖场的生产经营要求

(一)畜禽养殖者应当按照国家关于畜禽标识管理的规定,在应当加施标识的畜禽的指定部位加施标识。标识由县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免费提供。

(二)畜禽养殖场应当建立养殖档案,载明以下内容:

1.畜禽的品种、数量、繁殖记录、标识情况、来源和进出场日期;

2.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等投入品的来源、名称、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

3.检疫、免疫、消毒情况;

4.畜禽发病、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况;

5.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三)从事畜禽养殖,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规定,做好畜禽疫病的防治工作。

(四)畜禽养殖场批量出售或者运输动物、动物产品的,必须提前一至二日向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派动物检疫员在动物、动物产品出售或者运输前二小时进行现场检疫;非批量出售或者运输动物、动物产品的,必须把动物或者动物产品送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设置的检疫点检疫。

(五)从事种畜禽生产经营或者生产商品代仔畜、雏禽的单位、个人,应当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种畜禽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发放。销售种畜禽时,应当附具种畜禽场出具的种畜禽合格证明、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检疫合格证明,销售的种畜还应当附具种畜禽场出具的家畜系谱。生产家畜卵子、冷冻精液、胚胎等遗传材料,应当有完整的采集、销售、移植等记录,记录应当保存二年。种畜禽场和孵化场(厂)销售商品代仔畜、雏禽的,应当向购买者提供其销售的商品代仔畜、雏禽的主要生产性能指标、免疫情况、饲养技术要求和有关咨询服务,并附具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检疫合格证明。

六、养殖场的环保要求

(一)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建设前应由有资质的环评单位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获得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

(二)畜禽养殖场的建设应符合国家环保总局《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并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通过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验收。

(三)畜禽养殖场应加强环境保护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畜禽粪便、废水、废气及其他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等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并符合总量控制的要求。

(四)符合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七、养殖场的动物防疫条件要求

畜禽养殖场应当符合下列动物防疫条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一)选址、布局符合动物防疫要求,生产区与生活区分开;

(二)畜(禽)舍的设计、建筑符合动物防疫要求,采光、通风和污物、污水排放设施齐全,生产区清洁道和污染道分设;

(三)有患病动物隔离圈舍和病死动物、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

(四)有专职防治人员;

(五)出入口设有隔离和消毒设施、设备;

(六)饲养、防疫、诊疗等人员无人畜共患病;

(七)防疫制度健全;各类种畜禽场的动物防疫条件应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的特别规定。

牲畜买卖合同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牲畜买卖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篇一: 篇一:宏旺牧业牛半购销合同 购合同 为使两地畜牧业发展,农民的经济收入提高,经甲、乙双方协商,现就引种相关事项签订如下协议: 甲方:山东宏旺牧业万头牛半驴调拨中心(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根据乙方需要,甲方组织保质保虽的货源,由乙方 在场内自由选购体型纯正,发育正常的(),达到乙方满意。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选()场地,在选()过程中 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选()价格质虽由乙方确定,甲方 要以合理的市场价格在中协调达到乙方同意。 三、甲方负责装车,负责办理各项运输手续,路途中费 用运输费由乙方承担。乙方购买数虽超过()头(只), 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付款方式:甲方装车后,乙方付订金,运送到()一次性付清欠()款元。如不付清,甲方有权 把()全部拉回,订金作为赔偿路途中的全部费用。 五、甲方为乙方提供技术资料和跟踪服务,技术人员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工资待遇由甲方承担。 六、甲方应无偿向乙方提供所购()的管理方式、饲

养、疾病防治资料及跟踪服务。 七、选()报酬。乙方按总()元/头(只)付给甲方, 甲方承担招待客户的一切费用和当天选不够,喂()的饲 料及装车费用。 八、因选购期间乙方亲自在场,乙方所选()的大小、 肥度、高低及体重都和甲方无关,甲方只承担运输途中( ) 的死亡。()下车后,一切情况与甲方无关。 九、甲、乙双方不得违约,若一方违约,应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司法机关制裁,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双方签字生效。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字)(签字)年月曰篇二:吉林省家畜家禽养殖买卖合同吉林省家畜家禽养殖买卖合同 吉林省家畜家禽养殖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出卖人签订地点 买受人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快农村

[岐山县,畜禽养殖,对策]岐山县畜禽养殖污染现状及治理对策

岐山县畜禽养殖污染现状及治理对策 近年来,随着岐山县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畜禽养殖业发展迅猛,随之而来的环境污染也日趋严重。因此,保护生态环境,实现畜禽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迫在眉睫。 1 畜禽养殖业发展概况 近年来,岐山县大力发展规模养殖,实行标准化规模化建设。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场210户,重点以奶牛、生猪、蛋鸡、肉鸡四大主导品种为主。据统计,2014年上半年,猪、牛、羊、禽的饲养量分别达到12.94万头、4.75万头、4.34万只、95.40万只,肉类产量达到9 923 t,禽蛋产量达到7134 t,奶类产量达到14 103 t。畜牧业已经成为岐山县农民增收的主导产业。 2 畜禽养殖污染现状 为了向畜禽规模养殖场宣传《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引导规模养殖场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我们深入全县规模养殖场开展了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现状调查,重点对奶牛、肉牛、生猪、蛋鸡、肉鸡五类畜禽规模养殖场畜禽存栏量、粪污防治设施建设、防治情况进行调查,共调查规模养殖场90个,专业户210户涉及10个镇48个集中养殖村。 通过调查养殖环境的污染主要由畜禽的粪尿及其分解产生的气体所致。冲洗场舍和用具的污水、病死动物、养殖场排放出的有害气体等对环境造成的污染也不可忽视。1~6月按每头(只)猪、牛、羊、家禽的日排粪便量分别为7.30、42.88、5.95、0.15 kg计算,上半年全县畜禽粪便排放量达到30.4万t,加上冲洗圈舍的污水、病死畜禽等,污染物总量将逐渐增多。由于没有科学合理地利用,对大气、水、土壤造成严重污染,破坏了生态环境,不仅影响畜牧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对人类自身的健康和环境安全也造成相当大的威胁。因此,充分认识畜禽污染源的严重危害,加快畜禽养殖业环境污染综合治理是保护生态环境、实现畜牧业和谐发展的重要保证。 3 积极开展畜禽养殖业清洁生产的措施 为提高畜禽粪污循环利用率、减少环境污染,岐山县重点从以下4方面开展畜禽污染治理。 3.1 合理规划畜禽养殖业发展布局 以市场为导向,合理规划农村畜禽养殖的区域布局,把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河流控制区、风景名胜区以及国家规定和地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保护的区域划定为禁养区,对禁养区内己建立的畜禽养殖场限期搬迁或关闭,用科学的规划指导畜禽养殖业发展。同时,对畜禽养殖场在村庄居民区内的坚决予以清理。大力推广雨污分流、干湿分离和循环利用等多种治污形式,落实治理措施,分期分批推进治理。 3.2 对畜禽养殖场进行标准化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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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临床试验安全评价·广东共识(2020年版) 广东省药学会2020年8月1日发布 更新说明 药物临床试验过程中对药物安全性进行评价,是全面、客观评价一个试验 药物不可或缺的内容。新版《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中,强调 了申办者在安全性信息收集、评价、递交和分发环节中的责任,也对研究者如 何保障受试者安全、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和评价提出了更为明确的要求。本共识 旨在为研究者进行安全性信息的收集、评价、递交提供指导,为申办者理解研 究者的相关工作细节和制定安全信息收集要求提供参考。 为规范和帮助药物临床试验中安全性评价工作,广东省药学会药物临床试 验专业委员会分别于2016年和2018年发布了《药物临床试验安全评价?广东共识》供同行参考。随着共识的推广与运用,得到很多业内同行的关注与好评, 也不断收到一些完善建议。2020年7月1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国家卫 生健康委发布的新版《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以下简称新版GCP)正式实施,对研究各方在安全性信息收集、评价、递交与分发方面的权 责进行了更为详细的规定,体现了中国临床试验监管与时俱进,与ICH-GCP 全面接轨的决心和行动力。 安全评价,作为药物临床试验中研究各方共同关注的评价内容,实施中尚 有一些实操环节需明确和共同遵循的做法。本次更新主要遵照新版GCP结合 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药物临床试验期间安全性数据快速报告的标准和程

序》,对相关定义进行全面梳理,对章节框架进行调整,力求更为清晰和增强 逻辑性,保持共识的生命力,成为一份与时俱进的行业共同认识。 本次修订得到专委会各位专家的指导,在此向各位专家的无私付出表示衷心感谢! 共识撰写小组2020年7月14日 目录 一总则二定义 2.1 不良事件 2.2 严重不良事件 2.3 重度不良事件与严重不良事件 2.4 药物不良反应 2.5 可疑且非预期严重不良反应 2.6 重要不良事件 2.7 治疗期出现的不良事件 2.8 特别关注的不良事件 三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的收集、记录、描述 3.1 不良事件名称的确定 3.2 不良事件的开始时间 3.3 不良事件的随访 3.4 不良事件的结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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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禽买卖合同范文

编号:_______________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家禽买卖合同范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买卖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品种和数量 1、品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必须明确规定家禽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 第二条等级、质量和检疫方法 1、等级和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国家有关部门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标准确定的等级和质量;国家有关部门无明文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 2、检疫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有卫生检疫规定的,按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规定进行检疫;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无检疫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检疫办法。) 第三条价格、货款结算与奖励办法 1、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货款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奖励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条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 期限:_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 ,方式:________________ 。 第五条买方的违约责任 1、买方未按合同收购或在合同履行期内退货的,应按未收或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_%(由买卖双方约定),向卖方偿付违约金。

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促进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管理,提高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部《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和〈广东省工程建设安全监督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以下简称安全评价),是指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以下简称〈标准〉)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结论。 第三条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构)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检查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建设工程施工全过程具体的安全评价监督工作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简称安监机构)进行。 第二章安全评价程序与内容 第五条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必须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施工单位应同期提供下列资料,由安监机构审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 (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管理要求; (三)施工组织设计; (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制度; (五)安全教育制度; (六)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 (七)物料提升机(钢井架、龙门架)、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等设备和施工机具进场及安装使用管理制度。

安监机构应在2个工作日内对以上资料审查完毕,向施工单位提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的审查意见。 对审查不合格的工程,安监机构应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重新报送审查,审查合格方能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六条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专职安全员配备情况,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基坑支护、模板工程等专项技术方案和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等内容,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名和加盖公章后才能使用。 第七条安全评价按下列五个阶段进行: (一)施工准备评价。在施工现场准备完毕后,对场地平面布局、围蔽、临时用电、给排水、办公和生活设施进行评价。 (二)达标评价。该阶段的评价应在工程施工至下列进度时进行: 1、房屋建筑工程地下室基坑超过3米时; 2、地下室深度不足3米或无地下室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至第三层楼面时; 3、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工一个月后或完成工程量15%时。 (三)结构施工评价。10层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封顶时作一次评价;l0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其主体结构施工应在每完成10层时,分别评价一次,结构封顶时还应进行一次评价;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结构施工阶段,每3个月评价一次,直至结构完工。 (四)装饰施工评价。在外脚手架拆除前,进行装饰施工安全评价。 (五)竣工评价。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前,进行一次工程竣工评价。 第八条每次安全评价前,施工单位必须对照《标准》,组织班组、项目、企业进行三级安全生产检查,如实填写记录、检查情况,对需整改的,应提出整改意见,并由施工单位技术、安全部门按《标准》规定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的内容填写自评意见。 第九条安全评价检查组必须由3名以上安监人员组成,其中电气和机械专业的安监人员各不少于l人,依据《标准》对现场进行逐项检查评分,作出评价意见和评定等级。竣工评价还应对施工材料、设备清场等文明施工情况进行审查。 检查组应综合五个阶段的评价意见、安全事故记录,并作出总体评价结论意见,报安监机构负责人核定等级和签发《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第十条工程施工每一阶段的各次安全评价,根据《标准》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其中文明施工单项检查80分及其以上为优良,80分以下、70分及其以

畜禽养殖场养殖档案标准本

南部县畜禽养殖场养殖档案 单位名称: 畜禽养殖代码: 动物防疫合格证编号: 畜禽种类: 年度 南部县农牧业局制

生产记录(按日或变动记录) 圈舍号时间 变动情况(数量) 存栏数备注出生调入调出死淘 注:1、圈舍号:填写畜禽饲养的圈、舍、栏的编号或名称。不分圈、舍、栏的此栏不填。 2、时间:填写出生、调入、调出和死淘的时间。 3、变动情况(数量):填写出生、调入、调出和死淘的数量。调入的需要在备注栏注明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编号,并将检疫证原件粘贴在记录背面。调出的需要在备注栏注明详细的去向。死亡的需要在备注栏注明死亡和淘汰的原因。 4、存栏数:填写存栏总数,为上次存栏数和变动数量总和。

饲料使用记录 使用时间投入产 品名称 生产厂 家 批号/加 工日期 用量 停止使 用时间 备注 注:1、养殖场外购的饲料应在备注栏注明原料的组成。 2、养殖场自加工的饲料在生产厂家栏填写自加工,并在备注栏写明使用的药物饲料添加剂的详细成份。

兽药使用记录 使用时间投入产 品名称 生产厂 家 批号/加 工日期 用量 停止使 用时间 休药期 备注 注:1、养殖场外购的饲料应在备注栏注明原料的组成。 2、养殖场自加工的饲料在生产厂家栏填写自加工,并在备注栏写明使用的药物饲料添加剂的详细成份。

消毒记录 日期消毒场所消毒药名称用药剂量消毒方法操作员签字 注:1、时间:填写实施消毒时间。 2、消毒场所:填写圈舍、人员出入通道和附属实物的场所。 3、消毒药名称:填写消毒药的化学名称。 4、用药剂量:填写消毒药的使用量和使用浓度。 5、消毒方法:填写熏蒸、喷洒、浸泡、焚烧等。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设计规范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设计规范 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设计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的设计范围、原则以及主要参数选取等。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参见 NY/T667-2003)的设计。畜禽养殖区沼气工程的设计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2801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GB18596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50028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50052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8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J14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J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65 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接地设计规范 CJJ31 城镇污水处理厂附属建筑和附属设备设计标准

CJJ55 污水稳定塘设计规范 CJJ64 城市粪便处理厂设计规范 NY/T667-2003 沼气工程规模分类 3 术语和定义 GB18596-2001、NY/T667-2003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沼气工程 biogas plant 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污水的厌氧消化为主要技术环节,集污水处理、沼气生产、资源化利用为一体的系统工程。 3.2 “能源生态型”处理利用工艺 Process of “energy ecological”disposing and using 畜禽养殖场污水经厌氧消化处理后作为农田水肥利用的处理利用工艺。 3.3 “能源环保型”处理利用工艺 Process of “energy environment”disposing and using 畜禽养殖场的畜禽污水处理后达标排放或以回用为最终目标的处理工艺。 4 总则 4.1 沼气工程的设计应该符合当地总体规划,与当地客观实际紧密结合,能够正确处理集中与分散、处理与利用、近期与远期的关系。

家禽养殖场买卖合同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3099 (合同范本系列) 家禽养殖场买卖合同详细 版 The Legal Relationship Established By Parties To Resolve Disputes Ultimately Realizes Common Interests. The Document Has Legal Effect After Reaching An Agreement Through Consultation.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家禽养殖场买卖合同详细版 提示语:本合同文件适合使用于当事人双方(或多方)为解决或预防纠纷而确立的法律关系,最终实现共同的利益,文书经过协商而达成一致后,签署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力。,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养殖人: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 ______________ 销售人: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 ______________ 为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家畜家禽养殖生产的规范化、科学化和集约化,提高养殖生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家畜家禽养殖产销合同。 第一条养殖人负责的_______养殖生产管理。销售人负责_______养殖生产的技术指导和销售。养殖的技术标准为_______

第二条养殖人承诺养殖的_______为_______只(头),按照销售人提出的技术标准要求进行养殖管理,并于约定日期_______前足额向销售人交售符合质量标准和等级的_______千克(只、头)。 第三条养殖人承诺在销售人未放弃收购权时,其养殖的_______不向他人出售。 第四条养殖人养殖的_______符合约定质量标准和等级,销售人承诺负责包销。每千克(只、头)的收购价为______________ 第五条销售人应做好养殖生产的信息技术和培训工作,指导养殖人科学养殖,预防畜禽疾病,提高养殖质量。如确需适量收取技术信息服务费的,其收取的标准和时间为______________ 第六条销售人需统一提供畜禽种苗及预防治疗用药的,应以优惠价格供应,具体价格为_______种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现状及污染问题分析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现状及污染问题分析 1、规模化养殖场污染防治情况 通过对多家规模化养殖场的现场调研以及向环保、农业部门的咨询调查了解流域内禽畜业现状情况,总结出:流域内畜禽粪便的处理方式中主要以直接利用为主,占规模化养殖场比例30%左右。粪便污水直接利用易对农村环境产生污染,尤其是暴雨径流使附近河流甚至饮用水井受到污染风险;此外,粪便直接排入鱼塘,畜禽粪便所携带的病原微生物、寄生虫卵易使鱼塘成为传染病源;同时粪便废水也会在分解过程中消耗鱼塘里的大量氧,使鱼塘溶解氧浓度下降,容易导致鱼类死亡。 堆肥后农业利用的畜禽粪便处理方式所占比例为65%左右。简易堆肥的处理方式不仅能杀死畜禽粪便中的细菌和病原微生物,而且设备和场地投资少,是目前台山市畜禽粪便的主要处理方式。 现畜禽粪便直接排入自然水体的比例占5%左右,对台山市地表水体和农村生态环境存在严重的隐患。 流域内养殖场畜禽养殖废水处理主要以厌氧处理+农业利用方式为主,调研发现82%的养殖场都建有沼气池,但约有25%的沼气池未达到相关技术要求,在降雨和非种植季节不能满足储存要求、给周围环境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

2、养殖者环境管理情况 清粪方式、有无雨污分离、水污分离、干湿分离、堆粪场所、堆粪场所防雨防渗所占比例、污水处理设施比率等都直接或间接反映畜禽养殖场自身实施环境管理情况以及环境投资情况。流域内规模化养殖场干清粪方式所占比例在85%左右,干清粪是减少环境压力,提高综合利用水平的有效手段,其水平的高低能够直接从一个侧面反映内部的环境管理水平。养殖场雨污分流设施的比例在75%左右,台山年降雨量较大,雨污合流增加了污水产生量,另一方面,由于雨水混入污水,导致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固体粪便堆放场所占比例在30%左右,少数养殖场由于没有固定的防雨防渗粪便堆放场,出粪时直接将粪便出售给当地农民用于农业种植或水产养殖。 3.7畜禽养殖污染问题分析 1、畜禽养殖空间布局不尽合理 一是区域和流域养殖分布不均衡,部分区域畜禽养殖污染负荷较重。部分养殖场距离地表水较近,或分布集中,超出环境承载能力,对区域水环境存在威胁。二是缺乏统筹科学规划和合理布局。台山市于2015年7月初出台了《关于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的通告》(台府〔2015〕5号),《通告》中将城市(建制镇)建成区、饮用水水源保

广东省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剧毒品、成品油除外)安全评价报告式样

附录A 编号: 广东省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 (剧毒品、成品油除外) 安全评价报告 (封面)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委托单位: 评价机构名称(盖章): 日期: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

委托单位:××××××× 评价单位:××××××× 项目负责人:××× 评价组长:××× 评价组成员:×××(资格证书号:×××) ×××(资格证书号:×××) ×××(资格证书号:×××) 报告编制人:×××(资格证书号:×××) ×××(资格证书号:×××) ×××(资格证书号:×××) 报告审核人:×××(资格证书号:×××) 备注:资格证书号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证书填写,未参加国家安监局培训,但已参加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一组织培训的,可填写广东省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号。

目录 1 安全评价依据及标准 2 安全评价报告摘要 3 被评价单位基本情况 4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辩识、评价方法的选择和评价单元的划分 5 其他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现场检查表 6 …… 7 …… …………

1 安全评价依据及标准 1.1 安全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344号令); (4)《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47号); (5)《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经贸委36号令); (6)《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国家安监局安监管管二字〔2002〕103号); (7)《关于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国家安监局安监管管二字〔2003〕45号); (8)《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试行)〉的通知》(国家安监局安监管管二字〔2003〕38号); (9)《广东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规定》(省经贸委粤经贸安全〔2003〕80号)。 1.2 标准及法规 (1)《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GB18265-2000; (2)《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标准按集约化畜禽养殖业的不同规模分别规定了水污染物、恶臭气体的最高允许日均排放浓度、最高允许排水量,畜禽养殖业废渣无害化环境标准。 1.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集约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区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这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排放管理。 1.2.1 本标准适用的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区的规模分级,按表1和表2执行。 表1:集约化畜禽养殖场的适用规模(以存栏数计) 表2:集约化畜禽养殖区的适用规模(以存栏数计) 注: Q表示养殖量。 1.2.2 对具有不同畜禽种类的养殖场和养殖区,其规模可将鸡、牛的养殖量换算成猪的养殖量,换算比例为:30只蛋鸡折算成1头猪,60只肉鸡折算成1头猪,1头奶牛折算成10头猪,1头肉牛折算成5头猪。 1.2.3 所有 I 级规模范围内的集约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区,以及 II 级规模范围内且地处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城市、重点流域和污染严重河网地区的集约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

区,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开始执行。 1.2.4 其他地区 II 级规模范围内的集约化养殖场和养殖区,实施标准的具体时间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确定,但不得迟于2004年7月1日。 1.2.5 对集约化养羊场和养羊区,将羊的养殖量换算成猪的养殖量,换算比例为:3只羊换算成1头猪,根据换算后的养殖量确定养羊场或养羊区的规模级别,并参照本标准的规定执行。 2.定义 2.1 集约化畜禽养殖场 指进行集约化经营的畜禽养殖场。集约化养殖是指在较小的场地内,投入较多的生产资料和劳动,采用新的工艺与技术措施,进行精心管理的饲养方式。 2.2 集约化畜禽养殖区 指距居民区一定距离,经过行政区划确定的多个畜禽养殖个体生产集中的区域。 2.3 废渣 指养殖场外排的畜禽粪便、畜禽舍垫料、废饲料及散落的毛羽等固体废物。 2.4 恶臭污染物 指一切刺激嗅觉器官,引起人们不愉快及损害生活环境的气体物质。 2.5 臭气浓度 指恶臭气体(包括异味)用无臭空气进行稀释,稀释到刚好无臭时所需的稀释倍数。 2.6 最高允许排水量 指在畜禽养殖过程中直接用于生产的水的最高允许排放量。 3.技术内容

规模化养猪场污染防治及资源综合利用的标准

前言 为做好我省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和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畜禽养殖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技术指南。 本技术指南侧重对规模化养猪场(小区)的选址、总体布局与清粪、防渗工艺、污染物综合利用与处理模式等提出指导性的技术要求和方法,其它畜禽养殖场(小区)可参照执行。 本技术指南由海南华福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负责起草。 1 定义和术语 1.1规模化养猪场,是指某一核定地点或区域内建设的年存栏量在200头以上的养猪场。 1.2规模化养殖小区,是指在一定范围内,集中建设、具备规模、管理规范的畜禽饲养专一区域。 1.3畜禽粪污 养殖场(小区)废水和固体粪污的总称。 1.4畜禽养殖场(小区)废水 由尿液、残余粪便或全部粪便和饲料残渣(不同清粪方式)、冲洗水及生活、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构成,其中冲冼水占绝大部分。 1.5固体粪污 畜禽养殖场(小区)的畜禽粪便、畜禽舍垫料和废饲料等固体废物。 1.6干法清粪工艺 粪便一经产生便通过机械或人工收集、清除,尿液及冲冼水则从下水道排出。 1.7水冲粪工艺 粪尿污水混合进入漏缝地板下的粪沟,每天数次从沟端放水冲洗,粪水顺粪沟流入粪便主干沟后排出。 1.8水泡粪工艺 在畜禽舍内的粪沟中注入一定量的水,粪、尿、冲洗和饲养管理用水一并排放至漏缝地板下的粪沟中,贮存一定时间(一般为1个星期),待粪沟填满后,打开出口闸门,沟中的粪水顺沟流入粪便主干沟后排出。 1.9好氧堆肥 在充分供氧的条件下,主要利用好氧微生物对废物进行发酵作用的堆肥方法。

药物临床试验.安全评价.广东共识

广东省药学会药物临床试验专业委员会 安全评价?广东共识(2016) (广东省药学会2016年7月25日印发) 起草说明 药物临床试验的安全性评价是全面、客观评价一个试验药物不可或缺的内容。安全信息的收集、评价和记录主要由研究者团队完成,但申办者所撰写的研究方案和制定的实施细则是确保高质量信息收集和整理等工作的关键性因素。 药物临床试验过程中,安全性评价环节一直是研究各方存在争议的部分。但迄今,在信息发现、收集和评价过程中尚缺乏共识、指南或标准供研究者借鉴与遵循,因此,在研究方案具体实施过程中,各申办方常采用各自不同的操作方法和评价标准。为了明确临床试验过程中药物安全性评价相关概念、原则和方法,增加研究的可操作性,以期提高药物临床试验安全信息质量并规范评价方法,本专委会特组织专家、同道共同讨论、撰写,形成此共识以供借鉴。作为一次初步尝试,本共识仍存在不足之处,望与业内专家及同道一起,结合具体实践不断修订与完善。 本共识撰写工作由曹烨、万邦喜共同发起、组织和撰写。来自跨国制药企业的7位同行(李艳等)和医疗机构的3位研究者(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徐立医生、陈功医生、张阳医生)参与审阅。在专委会广泛征求意见期间,得到专委会主任委员洪明晃教授的悉心指导,收到“肿瘤医院联盟”、“药物警戒在中国群”以及很多专家同行的建设性修改意见。在此向各位专家的无私付出表示衷心感谢! 共识撰写小组 2016年6月30日

目录 一、总则 (4) 二、定义 (4) 1.不良事件的定义与类别[1][2][3] (4) 2.严重不良事件[3][4][5] (5) 3.重度不良事件与严重不良事件[1][3][4] (6) 4.可疑的、非预期的严重不良反应[4][6][7] (6) 三、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的收集、记录、描述 (7) 1.不良事件名称的确定[2][8][9] (7) 2.不良事件的开始时间[2][4][6][8] (7) 3.不良事件的随访[10][11] (8) 4.不良事件的结束时间[2][6] (8) 5.不良事件的转归[2][12] (8) 6.不良事件的合并用药[8][13] (9) 7.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的记录与描述[2][14][15] (9) 8.反复发生的不良事件[2][16] (9) 9.不良事件的严重程度[3][17] (10) 四、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的相关性判断[2][3][11][18][19] (10) 五、严重不良事件处理原则与报告时限[18] (11)

北京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规模标准

北京市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规模标准 一、标准制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05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并公布,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1997年7月3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97〕第87号;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第71号,自2008年1月1日施行)。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08年10月6日国务院第28次常务会议通过,2008年10月9日公布施行)。 (四)《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2004年10月22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五)《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 二、养殖规模标准

根据本市畜牧生产现状和防疫要求,制定以下主要畜禽品种规模养殖标准。 (一)生猪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小区指设计生产能力达到存栏生猪500头以上的养殖场所。 (二)肉鸡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指设计生产能力达到存栏肉鸡5000只以上的养殖场所。 (三)蛋鸡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指设计生产能力达到存栏成年母鸡3000只以上的养殖场所。 (四)肉鸭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指设计生产能力达到存栏肉鸭5000只以上的养殖场所。 (五)肉牛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指设计生产能力达到存栏肉牛200头以上的养殖场所。 (六)奶牛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指设计生产能力达到存栏奶牛200头以上的养殖场所。 (七)肉羊养殖场、养殖小区指设计生产能力达到存栏肉羊200只以上的养殖场所。 (八)其他品种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养殖标准由北京市农业局制定公布。

家禽养殖场买卖合同(合同示范文本)

(合同范本)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W-HT-015326 家禽养殖场买卖合同(合同示范 Sale contract of poultry farm

家禽养殖场买卖合同(合同示范文本) 养殖人: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销售人: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为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家畜家禽养殖生产的规范化、科学化和集约化,提高养殖生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家畜家禽养殖产销合同。 第一条养殖人负责的_______养殖生产管理。销售人负责_______养殖生产的技术指导和销售。养殖的技术标准为_______ 第二条养殖人承诺养殖的_______为_______只(头),按照销售人提出的技术标准要求进行养殖管理,并于约定日期_______前足额向销售人交售符合质量标准和等级的_______千克(只、头)。 第三条养殖人承诺在销售人未放弃收购权时,其养殖的_______不向他人出售。第四条养殖人养殖的_______符合约定质量标准和等级,销售人承诺负责包销。每千克(只、头)的收购价为______________ 第五条销售人应做好养殖生产的信息技术和培训工作,指导养殖人科学养殖,预防畜禽疾病,提高养殖质量。如确需适量收取技术信息服务费的,其收取的标准和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销售人需统一提供畜禽种苗及预防治疗用药的,应以优惠价格供应,具体价格为_______种苗_______元(只、头)、预防治疗用药______________

我国畜禽养殖污染现状分析及污染防治的论文

我国畜禽养殖污染现状分析及污染防治的论文 摘 要: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快速提高,畜禽养殖业的迅猛发展,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日 益突出,养殖所带来的大量废物和污水的排放,对农村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破坏和影响,并导致群众环境投诉和污染纠纷案件不断上升。虽然我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的畜禽养殖污 染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但面对当前畜禽养殖污染日益严峻的形势,这些法律法 规和政策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亟需得到完善和解决。文中介绍了我国畜禽养殖环境污 染现状、主要原因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不到位的法律成因,并提出了法制化解决畜禽养殖 污染的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畜禽养殖环境污染防治对策法律研究 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快速提高,畜禽养殖业的迅猛发展,畜禽养殖污染问题 日益突出,养殖所带来的大量废物和污水的排放,对农村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破坏和影响,并导致群众环境投诉和污染纠纷案件不断上升。因此,如何整治畜禽养殖污染,利用 各种手段促进畜禽养殖业规范、可持续的发展已成为各级政府亟需解决的一个社会问题。 1 我国农村畜禽养殖业所带来的环境污染 在我国传统历史上,农村畜禽养殖业大多数以家庭分散养殖为主,畜禽排放的废弃物 主要用于农田施肥,形成以“养殖-肥料-种植”良性循环为主的生产模式,对生态环境基 本不造成污染。但是,随着养殖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和化肥施用量的增加,养殖业与种 植业相分离,养殖产生的粪便类废弃物不能及时合理地利用于土地,直接导致了畜禽排放 的废弃物被四处堆放或随意排放到河流、沟渠等水体中,对农村水、大气、土壤环境造成 了非常严重的影响与破坏。 1.1 水环境污染 畜禽粪尿、圈舍冲洗废水中含有大量的氮、磷、钾等化学物质,这些污染物质未经处 理直接排放到地表水体中,引起水体富营养化,造成水生动植物缺氧死亡,水体发黑发臭,河流或鱼塘丧失其原有的灌溉、渔业功能。此外,畜禽粪便的有毒有害成分还会通过地表 径流渗入地下水循环系统,一旦影响地下水体水质,将很难治理和恢复,往往需要几十年 甚至上百年的时间才会得到净化。 1.3 土壤污染 畜禽粪便直接堆放在农田上,畜禽污水渗入土壤表层,会导致原本疏松的土壤空隙堵 塞发生板结,土壤透气、透水性下降,影响土壤质量,影响农作物生长。另外,畜禽喂养 所用的饲料添加剂中含有的一些重金属物质,若随着畜禽粪便渗入土壤中,还会造成重金 属的富集使得土壤无法吸收和消解,导致土壤功能变差。

畜禽规模养殖场管理制度

畜禽规模养殖场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我区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养殖行为,强化畜禽养殖过程监管,推行科学养殖行为,促进我区畜牧业健康发展,确保全区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确保畜禽及其产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省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及农业部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技术规范相关规定,结合我区畜牧生产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屯溪区境内从事畜禽养殖的规模养殖场(户)养殖行为的规范监管。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畜禽规模养殖,是指生猪存栏量达50头以上、家禽存栏达500羽以上、牛存栏20头以上、羊存栏40只以上及多畜禽兼养分别达以上标准的的养殖场(户)。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养殖行为,包括新建(扩建)规模养殖场(户)申办及备案;出售畜禽及其产品报检;畜禽生产过程中强制免疫、消毒、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兽药饲料使用及养殖档案。

第五条屯溪区人民政府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各镇人民政府及区农业委、区财政局、屯溪工商分局、屯溪公安分局等单位负责人组成的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动物防疫工作。区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委,具体工作由区畜牧兽医局负责。 第六条各镇成立相应的防治重大动物疫病领导组,负责辖区内动物防疫工作的组织实施。各镇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辖区内动物防疫日常工作。 第七条区农业委负责全区范围内的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养殖行为的监管,具体工作由区畜牧兽医局负责;各镇兽医站负责对本辖区内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养殖行为的监管,具体工作由兽医站负责。 第二章养殖场设立 第八条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户)的应向镇兽医站提出《动物防疫合格证》申请,并附具相关材料,各镇兽医站在接到申请后应于3日内报区畜牧兽医局审批。 第九条已建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尚未申办《动物防疫合格证》的应向镇兽医站提出《动物防疫合格证》申请,并附具相关材料,各镇兽医站在接到申请后应于3日内报区畜牧兽医局审批。

家禽买卖合同完整版

家禽买卖合同完整版 In the legal cooperation,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all parties can be guaranteed. In case of disputes, we can protect our own rights and interests through legal channels t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topping the loss or minimizing the loss. 【适用合作签约/约束责任/违约追究/维护权益等场景】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禽买卖合同完整版 下载说明:本合同资料适合用于合法的合作里保障合作多方的合法权利和指明责任义务,一旦发生纠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实现停止损失或把损失降到最低的效果。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买卖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品种和数量 l.品种:_____________。 2.数量:_____________。 (必须明确规定生猪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 第二条等级、质量和检疫方法 1.等级和质量:____________。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现状与发展建议

我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现状与未来发展之路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农村劳动力正逐步转型,规模化养殖越来越多,使得畜禽养殖产业成为了我国经济发展中的支柱型产业,为农村稳定、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及国民经济发展做出了极为重要的贡献。 对于规模化畜禽养殖的定义,不同的规范给出了不同的划分标准。以生猪规模化养殖为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2009年发布的《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97 -2009)规定:存栏数为300头以上的养猪场为集约化的养殖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的规定:生猪存栏在3000头以上的养殖场为I类规模的集约化养殖场,存栏在500~3000头的养殖场为II类规模的集约化养殖场。 根据2009年《全国农产品成本收益资料汇编》的定义:生猪存栏量在30~100头的养殖场为小规模养殖,存栏在100~1000头的为中等规模养殖,存栏大于1000头的养殖场为大规模养殖。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自然生态司的定义:中小型猪场指常年存栏在200~10000头范围内的生猪养殖场,大中型的猪场指常年存栏在10000头以上的生猪养猪场。 鉴于本文将对比分析不同规模养殖者的污染控制行为特征,因此采用《全国农产品成本收益资料汇编》的规模分类标准。同时,由于数据限制,本文将部分规模的区间进行了合并。具体标准如表1所示。 表1本文对饲养业品种规模分类标准 1、现状问题 畜禽养殖业在带来可观收益的同时,也因畜禽粪污处理不当造成了空气、土壤、水质、居所等环境

污染,畜禽养殖粪污排放已成为我国环境的主要污染源之一。目前我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存在如下问题: (1)养殖场选址布局不合理,养殖分区划定不明确。部分养殖场选址布局不科学,不利于畜禽粪污的收集和处理。局部地方养殖过于集中,增加了污染治理的难度。没有对畜禽养殖进行区域划定,一些养殖场建在江河流域及天坑旁、饮水源区、人口密集区、城郊结合部等地方,造成排污量过大,难以治理及利用。 (2)养殖业主环保意识薄弱。养殖业主对畜禽养殖污染问题的严重性和粪污治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养殖污染缺乏科学的管理,重养殖轻治理,没有做到环境污染治理与养殖持续发展相协调。(3)养殖业主不按国家环保标准执行,片面追求养殖规模。大部分的养殖业主受利益的驱动,片面追求养殖规模,把有限的资金全部投入到养殖生产中,对粪污处理设施的投入甚少,给养殖污染治理带来了困难。 (4)养殖业污染环境防治经费不足,采取措施简单不到位。养殖业环境污染防治是一项工作难度大、资金投入多的工作。养殖业主有心无力,只能建设一些面积小的沼气池、化粪池等处理设施,污水经简单处理后就直接排到外面,造成了很大的环境污染。在畜禽养殖过程中,畜禽的粪便中含有硫化氢、氨气等恶臭味极大的有毒气体,这会对大气造成污染;若畜禽粪便以超出农田吸收限额的数量排入农田之中,则会使土壤出现硬化现象,从而在一定时期内无法再进行农作物种植,使土壤的再利用性降低;若畜禽粪便与水结合,则会促使水源营养化饱和,生成污染性水源;畜禽粪便中还含有众多的寄生虫和有毒病菌,若与人类进行接触,则会造成生物污染;更有甚者,部分小规模养殖场无任何设施,粪尿直排入周边土地、天坑、河流等,严重污染周边环境和影响人们生活。(5)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停留在口头上,没有真正达到无害化、符合土地消纳能力的基本要求,超量施用甚至直接排放现象仍然大量存在。 (6)有机肥生产利用政策支持与引导不足、粪便资源化利用受阻;治理设施运行监管不够,导致大批已建成的处理设施不运行或不正常运行,建成设施未发挥正常环境效益。 2、发展思路 清洁生产:采用有利于粪污利用的清粪方式(减少或不利于运输和施用的水冲粪、水泡粪方式)有效储存:确保非农业种植期粪肥有效储存(辽宁省粪污贮存技术要求上规定确保粪污储存时间9个月) 高效输送:保证粪污从养殖场输送至农地的手段和工具(车辆、管道、沟渠) 合理施用:施用量不超过农业种植施肥量(合理规划实现区域种养平衡) 表2不同区域不同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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